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1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法律;预防功能;自然灾害;执法

人们通常从结果状态上理解法律的功能,事后的制裁和百姓的守法成为法律的常态表现。其实,这只是法律功能的一部分。法律作为国家管理的主要方式,在国家事务的管理中起到了全方位的调控作用,在国家管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法律的身影。无论是在立法、执法的过程,还是司法、守法的方面,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在现代社会,正常的状态是法律的预防、制裁等功能同时发挥各自的作用。立法规定何种行为属于国家法律调整的范畴;执法是执法主体执行法律所规定的各种事项,这是法律秩序的常规形态;司法是法律所规定的事项得不到实施而产生纠纷时,对纠纷所作的处理和制裁;而守法则是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承认,并融化于人们的行为中。当人们忽视法律预防功能或仅仅把法律看成事后制裁时,法律的功能结构就会残缺不全。

法律不仅意味着秩序,还有预防功能,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灾害是人们对无准备的事件所引起的破坏性后果。在中国的汉字中,“灾”的原初含义是家中着火。火无情,但人有智。人类社会创建法律也可以用来解决“家中着火”等类似的灾害事件。例如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把着火的原因分析清楚,找出方法解决源头的问题。于是,国家法律规定煤气阻燃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必须进入家庭,法律就这样成为家庭财产和人类生命的保护器。

如果我们对未来的事件有认识或防范意识,灾难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人们也会有理性、有秩序、有效率地面对灾难,使灾难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小。

面对灾害,法律的预防功能作用在于让人们知道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不至于在紧急事件面前惊惶失措,因慌乱而不理性,给社会造成更大的灾难。当然,我们不能说法律能使人们完全有理性,或者法律可以管理一切事情,它的功能还在于将突发性事件按照事先预定的步骤来处理,避免临阵磨枪。在法律规定的界限范围内,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就很有可能把灾难的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法律可以让人们从容地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和灾难。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功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灾害没有发生前,根据科学的管理手段进行事前的分析和判断,争取把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预警机制的启动对整个事态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在安徽发生手口足疫情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把病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把灾害减少到最小的范围。第二阶段,当灾难不可避免地发生后,法律的作用在于如何防止事态扩大,并进行灾后的重建。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不到3个小时,国家指挥中心成立,温家宝总理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四川,使整个突发性事件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来治理。

为了应对自然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该法有四重目的:第一,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第二,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第三,规范突发性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一、用立法应对灾害

法律的预防功能实际上就是对未来的风险和危机进行管理,要实现这个功能,必须要有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和危机的相应准备。自2003年非典疫情后,中国在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方面出台了相关法律规范。2006年1月出台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2007年5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信息,为了应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国家已经一系列应急预案,包括: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待的还有: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但我们面对的问题是这些法律能否得到执行。如果制定法律仅仅是为了装点门面,那么法律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无法走向实际的生活;法律就只是事后效应,只能是惩治的工具。在此,不妨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例加以分析。

2005年国家公布并实施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总则、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附则八大部分。该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防和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对及处置灾后救助作了全面的规定,对中国国情复杂的状况也有充分的估计,该预案规定:“本预案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此规定,各省、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河南省在2005年《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后,省民政厅起草了《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洪涝灾害救助预案》,各省辖市也以政府或民政局名义出台了当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省共制定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有关的预案26个,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有关的法规、文件、规划8个。

第2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熊文美、陈进、李幼平、陈燕玲、郑会贤、周丽萍.美日俄中四国地震医疗救援应急管理比较[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8 ( 8 )。

[2]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3]唐承沛.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D].中国知网,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4]俞慰刚.日本灾害处置的应急机制与常态管理[DB/OL].维普资讯。

[5]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3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本文认为自然灾害应急物流是指为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筹集人员和物资,整合应急物流的储备、包装、运输、配送等各种职能,以最大化时间、经济效益和最小化损失为目标,提供紧急保障的一种特殊种类的物流活动。

二、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发展的现状

在经历了2008年南方雪灾和2008年“5•12”四川汶川、北川8.0级强震等自然灾害以来,我国政府日益重视和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建设,近几年,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通过2013年“4•20”四川雅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的抗震救灾状况,也暴露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存在的很多问题。

(一)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取得的成就

1.民营物流企业广泛加入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体系。以“4•20”雅安地震为例,在雅安地震抗震救灾过程中,全国社会物流资源基本实现全面调动,而且大多数民营物流企业冲在了第一线。根据有关报道,除了中国邮政和中国邮储银行开通了赈灾包裹和救灾汇款免费的服务以外,还有顺丰、韵达、全峰、申通、圆通、中通等多家民营快递企业,德邦物流、安能物流、传化公路港、卡行天下等干线运输企业,以及四川宅急送、蚂蚁物流、新杰物流、招商局物流集团成都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双流空港物流园等成都本地仓储,也都利用自身服务优势开通“绿色救援通道”,为救灾物资提供免费寄递服务。

2.应急物流标准实现“零”突破。为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将“应急物流工程”确定为九大重点工程之一,还将《应急物流规划》纳入到七大专项规划中。此后,在《全国物流标准2009———2011年专项规划》修订完善时,又将《应急物流企业条件评估》、《应急物流仓储设施设备》、《应急物资投送包装及标识》三个标准列入规划当中,进而实现了我国应急物流标准的零突破。

3.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自汶川地震以后,为了能够把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中国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并先后确认和建立了17个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代储单位。在雅安地震发生后,我国政府启动了双流应急物流储备中心全天24小时应急救灾工作,双流应急物流储备中心配备了相当大库容量的应急物资,从而保证了抗震救灾物资的高效出货、快速供给。

(二)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通过雅安地震抗震救灾可以看出,我国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还完善,在抗震救灾时,缺乏统一的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化程度偏低的应急物流信息系统,难以满足应对自然灾害紧急状态的要求,如灾区物质需求情况、物资供应情况、运力情况等信息不能及时和共享,导致信息不对称,进而影响抗震救灾效率和效果。当然,由于自然灾害会给通信、交通造成巨大破坏,所以,完善的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也是一个很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和实践课题。

2.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不完善。自“非典事件”以后,我国各级政府和各个行业不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截止目前,我国已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30多万件。然而这些预案并不完善,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这些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的储备、运输和管理等方面只有笼统的规定,而且只包括应急物资供应和应急交通运输,这样的应急预案很难切实指导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的组织实施。第二,这些预案原则性较强,往往由于与自然灾害真实情况差距较大而导致可操作性较弱,进而容易导致自然灾害发生初期,出现区域和行业应急预案衔接不畅,出现基层部门没有灵活组织指挥的权利和职责等现象,进而导致抗震救灾良机错失。

3.统一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缺失。雅安地震发生后,各种救灾物资随即涌入雅安,但由于缺乏专业和统一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结果导致大量运输车辆堵在路上,进而使得很多救灾物资不能及时送达灾区人民手中。所以,没有统一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就不能把各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社会各界救灾人员及时组织和调动起来,进而会错失最佳救援时机。

4.专业化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人才队伍缺乏。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的组织实施是一项专业性强的系统工程,其难点在于受灾人口众多,救灾物资的需求频率高,需求量大,救灾物资的来源广且物资调配涉及的部门多,救灾物资运输路途艰难。然而,我国目前缺乏专业化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人才队伍。以雅安地震为例,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物流运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政府人员、社会企业人员、人民和武警部队,这些人员不仅人数众多,人事关系复杂,而且缺乏自然灾害应急物流方面的专业培训,影响抗震救灾的时效性和经济性。

三、促进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物流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只有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信息系统,才能够准确及时获取自然灾害信息、救灾物资需求信息、救灾物资布局和库存信息、运输资源信息等,从而当自然灾害发生时,有利于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体系有序、快速做出紧急救灾反应。因此,应依托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信息共享机制。但是,很多重大自然灾害往往会严重破坏通信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为了保证在各种自然灾害环境下应急物流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应积极建设高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并举、高端与低端相结合的多样化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信息系统。

(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

制定科学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是应急物流应对自然灾害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基础保障。因此,应在我国现行的国家总体紧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专门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同时,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的制定要考虑和针对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等不同级别,要考虑和区分国家、地区、行业和社区等不同系统,要考虑和区别地域环境和背景条件的差异,这样才能使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更具有科学性、时效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立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

可以以政府为主导,整合国家军队和地方相关机构建立一个常设的、专业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这个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平时的工作任务是做好救灾物资的预测和预算,适时进行网络维护,全面了解加盟物流企业的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物资供应商档案。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该组织指挥机构要发挥组织指挥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指挥分工协作,通过自然灾害应急物流联动机制,使各方资源力量联合行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进而保证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高效、顺利地实施,保证应急物资科学配送,及时送达到位。

(四)建设专业化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人才队伍

第4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煤矿;突发;灾害;应急管理

煤矿系高危行业,水、火、瓦斯、煤尘、冒顶、流沙、煤油气共生等自然灾害伴随着不同煤矿建设、生产的全过程,突发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如水害、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显得十分重要,使用正确、合规、科学的方法和途径是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浅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编制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1、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应对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煤矿企业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程序,及时、科学有效地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促进煤矿企业经济全面、协调和持续安全发展。

2、编制的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快结合,属地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综合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3、分级编制,分类细化。根据国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事件类、社会安全类分类规定标准,集团公司、子公司、矿编制各自综合预案,按照公司、矿企业职能部门编制各专业专项应急预案,所属矿还必须编制现场处置方案。门类要做到齐全,灾害种类履盖全。

二、做好预案的评审、备案,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及时修订预案

1、查清所有灾害,做到有的放矢。预案编制前,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专家或借助社会力量,广泛搜集本单位的各种灾害信息和周边企业的资源信息,吃透本单位所有灾害的现状,以及采取的技术措施情况,分专业讨论单个灾害发生时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2、做好评审、拾遗补缺。预案编制完成后,先由本企业组织专家库专家进行内部评估,然后补充完善;按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按照企业生产规模、灾害类别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进行修改补充,然后填写备案资料向企业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根据客观条件变化,适时补充。根据生产建设过程灾害增加的客观条件变化要适时补充,走原有评审渠道重新评审,备案。

三、做好应急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各种应急预案,都对应急专家、物资、设备储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坚决做到落实到位。特别煤矿对水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灾害事故要做好物资、设备的储备,在现场设置物资、设备仓库;在现场物资、设备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和设备、物资供应商签订协作协议,建立信息库,在急需时联系直接送往现场。也可以向国家设立的救援基地请求救援,以满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需要。对于救援、救护力量不足的单位必须和当地的救援、救护单位签订协议,以满足应急需要。

四、抓好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1、抓好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广大职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2、抓好培训。抓好职工上岗前的培训和常规培训,使职工掌握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3、抓好演练。每年编制演练计划,按计划结合实际进行桌面演习、单项演练、综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应急响应,快速处置

1、现场人员发现灾害,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信息调度中心(或应急管理中心),最好用井下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井下现场人员撤离升井,信息调度中心立即报告矿长。

2、当矿长接到生产建设现场发生突发灾害,按照灾害发生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应立即启动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现场待命。

3、对周边相邻矿井也要同时通报情况。

4、同时用电话逐级上报企业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以取得上级的最新决定和指示。然后用文字传真、网络补报。向矿山救护单位和医疗救护单位求援,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煤矿上级企业领导立即赶现场指挥救援。

5、立即通过人员定位、考勤系统查清升井和被困人员以及伤亡情况,先用电话报告,然后用文字传真补报。

第5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湖北师范学院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湖北师范学院内所有个人和办公用计算机以及各研究所、实验室(中心)、教学机房、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计算机和网络硬件、软件,以及学校门户网站和下属各部门网站内容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在校领导组织指挥下,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六条现代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日常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具体处理,其中信息中心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控制中心,负责服务器端和网络层面的安全事件处置,并为各部门、院(系)做好部门办公用机和个人用机的安全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七条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信息中心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技术中心人员各司其责切实加强日常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检查、维护,定时升级系统补丁和杀毒软件,检查防火墙、IDS(入侵检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学校各单位切实落实部门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对于开办网上论坛、留言板、聊天室、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网站的部门要落实关于信息审核、信息巡查和版主负责制度的情况,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常识普及,使教职工掌握信息网络安全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重大灾害的,在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黄石市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报告。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八条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在重大灾害发生时,可以同时向市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九条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十条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一条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训练和演练

加强全校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6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什么是“应急预案”?铁路制定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哪些事件?

本条例所称应急预案,即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一些突发事件,事先制定的紧急应对处理方案、计划、措施等。包括对事件的分类、分级,处理主体、原则、程序、措施,应急技术手段、队伍组织、信息沟通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建立预案制度的目的是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国铁路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针对以下五类突发事件: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突发铁路治安事件;三是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四是重大铁路交通安全事故;五是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突发性事件。

二、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铁路运输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什么是突发铁路治安事件?

突发铁路治安事件,主要是指在铁路上发生的爆炸、涉枪、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和冲击铁路、拦截列车、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等群体性治安事件。这类事件危害性大、影响恶劣,往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必须事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发现,果断处置。

第7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图书馆 地震 应急预案

[分类号]

1 前言

俗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地震具有强烈的突发性和摧毁性,而且它的发生具有不可抗拒性,人们目前尚无法抑制它的发生。地震一旦发生,所引发的破坏性是巨大的,但地震发生的小概率性却又常常使人疏于防范,但就因这小概率和百年不遇的特点才会给人以措不及防的伤害。“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损失,8万余人遇难,数千亿的经济损失以及大量受伤的心灵需要慰藉。面对灾难,党和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同抗震救灾,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胜利,考验了政府应急能力,也赢得了世界的赞誉。笔者认为,正是由于之前印度洋海啸灾难中暴露出的问题,我国政府于2006年1月8日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与其配套的25个专项预案和80个部门预案,同时全国各省、市、县也都建立了本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从而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图书馆作为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公共场所,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和安全隐患,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地震一旦发生,造成的危害相对更大。近年来虽然有学者探讨了图书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问题,但针对地震灾害,图书馆应急预案的相关研究却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图书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针对防震救灾的意识和能力普遍较低,也缺乏专门的图书馆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的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图书馆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的必要性及注意问题开展讨论,以期提高图书馆防灾和处置此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的目的与任务

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由于其不可预测性、发生概率低等特点,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得到人们的足够认识,总是心存侥幸,忽视概率发生小的灾难,认为将钱投到发生概率过小的防震减灾上,收效不太明显且影响其他建设,唯恐造成浪费。但地震灾害一旦发生,损失必将非常巨大,对社会及人民的生活影响也是深远的。实际上,美国“9・11”事件发生后,全球已经将危害严重的低概率事件纳入风险防护的范围,对那些发生可能性极小但造成损失极大的风险,必须同样严加防御。因为灾难一旦发生,失去的一切将基本不可能恢复。

2.1 疏散人员,组织求助

图书馆作为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公共场所,是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中介,为知识的继承和人类文化的创造提供了条件。但进入图书馆的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地震等地质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组织救助是图书馆首要抗震救灾的任务,这是符合“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以及图书馆人文服务原则的不断深入,图书馆采取了更加开放的服务措施,例如,书库由原来的封闭走向开放,读者可以直接进入书库,与图书进行零接触。这些措施方便了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但也给图书馆对读者的控制带来了困难,留下将读者锁在书库中、无法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等安全隐患。

2.2 保护馆藏,降低损失

图书馆收藏了人类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经过社会实践的客观知识,是储存下来的人类文化,是一种社会智力资源,是物化了的知识财富,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与指导作用,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些图书馆收藏的孤本古籍等珍贵文物和有较高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由于其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而显得弥足珍贵。同时,随着知识数字化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数字资料汇集在图书馆,它们的妥善保管也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责之一。一旦发生地震等灾害,必定使这些资料遭到破坏,给国家造成损失。

2.3 预防次生灾害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在发生地震时,由于当事人恐慌、无正常判断力、盲从他人、互相拥挤、向明亮的地方避难等以及群集行为规律,容易发生人群失控,导致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引发一些次生灾害,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

另外,由于突发事件发生时,图书馆无法有效控制水、电等设施,有可能引发火灾、水浸等次生灾害。火灾是图书馆最为担心的灾难性突发事件,因为它具有很强的毁灭性,可能使一个图书馆的全部文献资料付之一炬。而水浸使得被水浸泡后的文献资料修复起来相当困难,即使能够修复的文献资料可利用性也很差,甚至有些资料无法修复。

3 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的主要内容

图书馆作为一个公共信息交流场合,存在着地震、火灾、水灾、暴雨洪涝、台风、高温、危险物质泄漏、断水、断电、中毒、传染病疫情、聚众械斗、恐怖事件、盗窃、高技术犯罪以及图书馆领域的特有灾害,如虫害、霉变等诸多潜在事故隐患,因此各图书馆制定了各种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应该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基本内容包括:

3.1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图书馆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部应由馆长挂帅,各部门主任及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同时结合图书馆的特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成立相应的抗震救灾工作小组,以便统筹协调。

3.2 震害评估

根据图书馆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如是否处于活动断裂层等),开展图书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过对在役建筑进行检测、加固,提高图书馆抗震救灾的物质基础。

3.3 制定地震应急措施

当地震一旦发生,图书馆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这是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最重要的部分,必须有详细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震时应急疏散措施。构造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地震发生时,第一要务就是要尽可能迅速抢救、转移生命。因此,必须根据人员分布和现有空地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措施,确定疏散路线,达到迅速有效地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的目的。

・次生灾害源的分布及其控制措施。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直接震害以外,通常还伴随有一定程度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浸等。所以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次生灾害源的分布情况,并绘制平面分布图,制定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控制次生灾害蔓延的具体措施。

3.4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计划

为了应付突发地震的发生,有效地开展抗震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制定抗震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付诸实施。要制定储备物资的管理办法和震时发放原则,要

明确物资储备地点,并保证安全可靠。

3.5 制定震后恢复与重建计划

地震发生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助和自救,抢救珍贵资料,尽可能降低地震造成的灾害。

3.6 宣传普及地震知识

平时要加强地震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高个人防灾抗灾的能力。

3.7 建立定期预警演练制度

通过定期预警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能力,使每个图书馆工作人员明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应急预案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4 建立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应注意的问题

国内针对图书馆突发灾害预案的制定原则、内容、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已有文献报道,如潘松华分析了图书馆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其危害,从增强防患意识、制订应对预案、事后紧急处置等方面探讨了建立应急机制的问题;潘梅、刘兹恒对图书馆安全危机类型进行了划分,提出建立“防灾、抗灾、容灾、恢复、学习改进”等一系列措施;刘家真讨论了我国图书馆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指出其薄弱环节与需要重新认识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图书馆信息系统灾备方案的建议;刘秀娥认为应加强图书馆应急预案的编制,以提高图书馆防灾能力;孙晓、韦一尧分析了高校图书馆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环境、诱因及存在的隐患,提出应该把应对突发事件和强化危机管理纳入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各种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增强干部员工的危机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与高校图书馆突发事件的管理;徐国华提出图书馆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虽然这些研究对图书馆地震灾害预案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由于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认为还需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4.1 加强教育,唤起大家的防灾减灾意识

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地震造成的损失最大、死亡人数最多。为在全世界扩大减灾共识,第42届联大曾通过第169号决议,将20世纪最后十年定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第44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我国也是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区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对图书馆员工而言,首先要使大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这种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其次要开展各种应急措施和应对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使大家掌握处理应急事件的常识和方法。要让每个员工都要熟悉馆舍布局,安全疏散的设施、渠道、顺序、方法等以及自己的责任和要求。在遇到地震时,明白如何及时报警、及时疏散读者,明确如何疏散、往哪儿疏散、由谁组织,不得发生不顾读者的安危只顾自己逃生的“范跑跑”事件;同时还要在馆内开展应急素质教育。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或盲目指挥,只能导致局面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训练有素、有预案可循的员工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措施得当,从而降低损失减少伤亡;教育全体员工发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读者而言,要加强人馆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地震发生时如何躲避,如何在图书馆人员的指挥下,紧张有序地撤离和转移,出现险情或人员被埋压时如何保护自己,伤者如何处理等应急知识和技能。

4.2 重视馆舍建筑物的建设质量

首先,图书馆馆舍建设应该严格遵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等规范,同时结合地质结构(如板块地质走向、断裂带位置等),切实保证和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为馆藏的抢救及恢复创造物质基础。

其次,要注意馆舍建筑物的高度控制,因为图书馆由于收藏的多为纸质资料,建筑物承重比较大,楼层过高由于惯性容易使振幅加大,从而导致在地震中破坏更大。目前,有的图书馆为了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公共形象、增加收入等,盲目加高图书馆馆舍的高度,势必为抗震救灾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再者,要重视应急疏散通道的建设,不能因为经费、空间等因素,随意缩减应急通道和出口。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标志,各类安全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预备好应急灯、手电筒、锤子等物品。

4.3 合理安排资源收藏布局

地震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影响和破坏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图书馆在进行馆藏资源收藏布局时,不仅要考虑读者利用的方便程度,还要考虑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影响,尽可能将一些重要的资源(如珍贵文物、重大价值的资料、数据备份等)安排在相对牢固、安全、容易获取的位置,提高这些资源的保存系数,降低损失。而不应该简单地为了安全、省事而束之高阁,或封闭在地下室。

4.4 增设紧急预警设备和制定相关制度

目前许多图书馆虽然安装了一些安防设备,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消防隔离门等,也设立了紧急逃生通道、消防应急标志灯,但还缺乏一些突发灾害紧急预警设备和制度,如书库中没有设置遍布各角落的喇叭,无法及时有效地通知散布在各处的读者,从而为抗灾救灾带来了很大障碍。一旦发生地震等小概率灾难,由于缺乏制度保证,许多员工不知如何行动,无法开展有效的抗震救灾行动,反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

由于经费紧张、方便管理等因素,许多图书馆虽然设有应急通道和出口,但却堆满杂物,或者直接落锁为安,也缺乏明确、足够的指示灯,为组织紧急人员疏散制造了障碍。

另外,智能门禁等安全措施在突然停电后,由于残磁等有可能造成逃生门无法打开,这对地震发生时人员逃生带来很大的障碍。

4.5 异地备份馆藏重要资料

一些图书馆收藏了一些孤本古籍和较高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同时,随着知识数字化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数字资料汇集在图书馆。虽然图书馆也开展了数据备份工作,但大部分是集中在本地统一管理,一旦本地出现灾难,备份也就随之被毁。但研究和实践证明,异地备份保管是数据和资料保存的一种很有效的措施。有报道指出“5.12”汶川大地震中,某单位所收藏的文物,由于采取了异地保存制度,从而在这次地震中避免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当然,异地备份必须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经费、距离等,有文献认为,预防地震,备份介质位置与图书馆的距离需几百公里以上。

4.6 明确职责,定期开展演练

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宣传,加强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法制建设,建立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能力,确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处。要使每个图书馆员工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明确自己在地震等地质灾害发生时的职责要求,明白在自己的岗位上首先要保证读者的安全,其次要组织读者开展自救与抗灾,保持秩序,尽量避免混乱,以降低损失。

第8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冰雪灾害的发生原因

这次冰雪灾害的覆盖范围包括浙江、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地。有关冰雪灾害发生的原因,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看法,但大体的原因分析是一致的。笔者认为,冰雪灾害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冰雪灾害气候异常与拉尼娜的关系。中国国家气象部门的专家指出,这次大范围的雨雪过程应归因于与拉尼娜现象有关的大气环流异常:环流自1月起长期经向分布使冷空气活动频繁,同时副热带高压偏强、南支槽活跃,源自南方的暖湿空气与北方的冷空气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交汇,形成强烈降水。大气环流的稳定使雨雪天气持续,最终酿成雪灾。

大气环流的异常运行。专家指出,处于中高纬度的欧亚地区,高空几个月来形成了一个阻塞高气压,大气环流停留不动,导致北方冷空气连续不断入侵中国。在冷空气来临的同时,来自南亚、东南亚的暖湿空气又源源不断向华南地区输送,冷暖气流在华南、江南一带交汇,导致罕见的长时间、大范围低温雨雪。

(二)雪灾救灾活动反思

灾难发生后,全国上下团结一致抗击冰雪灾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北方每年的冰雪比南方这场灾害要大得多,依然可以安然无恙?美国发生冰雪灾害时,为什么损失很小呢?为什么整个救灾过程不够顺利呢?

在救灾过程中,出现安排不当现象。在雪灾初期,湖南正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与政治协商会议,该省大部分主要地方官员都在长沙参加会议。两会结束后,进出长沙的交通几乎都被雪灾阻断,导致地方官员无法回到任职地区指挥抗灾。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湖南成为了此次受灾最严重的省份。同时,这次雪灾亦暴露了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在应付突发事件时未有港澳地区及广东省的经验丰富。在上海,公安人员由于未能控制心急的乘客而与乘客爆发肢体冲突。在救灾过程中,也出现政策不当的现象。国务院曾在上世纪50年代做出规定,南方因为气候比北方温暖,民居内不必安装暖气,但雪灾的受灾地区正是南方地区,导致灾情严重。

从整体来看,出现如此脆弱的局面,主要原因还包括缺失了对灾害的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措施,说明我国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策略

冰雪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带来巨大的危害,促使我国政府加强对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应对自然灾害的方针政策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缺乏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预案,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政府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等等。

(一)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

自然灾害的群发性、频发性、多样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建立一个专门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以专门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我国现行的应急管理体制的“特点”之一是政出多门,应急管理工作条块分割,不利于统一指挥和调度。从灾害综合管理的角度看,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应建立一个由国务院领导人牵头的处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在该机构下设立专门应对自然灾害的职能部门,如自然灾害局,该职能部门的主要功能分为日常运作和应急管理两个方面。同时,该机构还应该建立重大危机时间会商制度。综合协调部门在平时主要起预警、监控、咨询和业务指导作用,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就转为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指挥与协调机构。

(二)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预案的建立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针对雪灾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在平时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非常重要,但是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某些自然灾害还是无法准确地进行预测,不能避免其发生,那么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一旦自然灾害发生,有关部门则可以根据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自然灾害进行处置。因此,应当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信息沟通是危机处理的核心,危机产生后,危机所在地政府要立即上报危机事件的最新信息。上报的各种数据要准确,做到及时准确,以便于上级政府决策。同时,搞好信息。危机事件发生后,往往谣言较多,容易造成社会混乱,因此,要建立信息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事件的信息,使广大公众了解真相。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应急管理机构统一确定,新闻办负责具体实施。危机处理中的沟通要处理好政府与公众、政府与新闻媒介、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关系。

(四)完善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灾害管理应急机制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减少损失、提高应急能力的重要保证。我国相关方面的应急管理机制未发挥真正作用。真正有效的应急机制是,在自然灾害未发生时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灾害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灾害尽早发现,及早应对。同时,相关研究工作应当继续加强,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尽可能准确预测自然灾害,采取措施避免其发生。因而,应当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快速反应机制,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在短时间内立刻采取积极的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合理应对自然灾害,尽可能减少其造成损失。

参考文献:

1.民政部通报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N].民政部门户网站,2008

2祝列克副局长在全国林业抗灾救灾及林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N].国家林业局,2008

第9篇: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增强对发生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救灾工作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救灾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救灾协调机构统一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包括:洪涝灾、风雹灾、低温冷冻、干旱灾、地震灾、地质灾、生物灾害以及其它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市内发生的特、重大自然灾害。

第二章自然灾害等级划分及管理责任

第五条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破坏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将自然灾害分成三个等级。

(一)特大自然灾害。

(二)重大自然灾害。

(三)一般自然灾害。

第六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一般自然灾害,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并由民政部门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由所在县(市、区)政府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受灾信息,4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救灾情况,同时抄送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七条全市性特大、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救灾工作。

第八条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一般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负责本辖区的救灾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对口支援。

第三章应急反应机构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特、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市性的特、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工作。其人员组成为:

指挥长:*

成员:*

第十条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组成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贸委、市广电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电话号码*

职责:负责与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驻宜部队以及灾区政府的联络工作;向各工作组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督促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救灾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能:

(一)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农业局。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会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二)抢救安置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局、市卫生局、宜春军分区、武警宜春支队。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作;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三)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电信公司、市粮食局、市物资集团公司、市人民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与发放。

(四)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电信公司、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供电局、市农业局。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五)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灾害发生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领导和市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各项指令;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三)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次生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五)做好灾民基本生活的安排工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第四章应急反应和行动

第十三条市内发生特、重大自然灾害时,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应急反应机构启动运转。

(一)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应急工作。

(1)听取市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关于自然灾害及损失情况汇报,确定应急反应规模;

(2)根据灾情和应急规模,研究确定灾害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根据灾情,确定是否设立灾区救灾应急现场指挥部;

(4)研究部署紧急救援工作,并立即向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派员视察灾情,指导救灾。

(二)组织市级工作组和救灾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险救灾。

(三)根据灾情需要,报请上级调派部队赶赴灾区指导和帮助抢险救灾。

(四)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第十四条市内一般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行动和反映规模,由灾区人民政府视灾情自行决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第五章应急准备和保障计划

第十五条救灾资金筹措应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中央和省政府原则上对各县(市、区)特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予以适当补助、扶持。一般自然灾害由各县(市、区)负责筹集救灾资金。

第十六条根据*府厅发[19*]19号文件精神,各级财政应按本级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分级列支救灾。落实救灾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救灾工作应急任务,拟定和编制工作计划。同时组织好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演习。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在救灾工作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出色完成特、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任务的;

(二)及时提供灾害情况,灾情测报准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减轻或免遭灾害损失的;

(三)抢救、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表现突出的;

(四)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的;

(二)不按要求和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