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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分析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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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分析报告

第1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继续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矿山关停,规划限采区内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矿山集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山布局调整力度。要严格实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不得随意调整规划分区;不得在禁采区设置固体矿产类采矿权和商业性固体矿产类探矿权;在限采区设置采矿权,应当从严把关。对规划分区有误或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进行调整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必要时也可修编规划。

二、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有效调控开采总量

严格实行探矿权预期控制数量、采矿权控制数量和开采总量调控管理制度。根据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规划》(报批稿)要求,以及地质条件和成矿规律,合理设置探矿权;全省2009年度探矿权数量预期控制数另行下达。根据本级矿产资源规划(下称《规划》)和上级《规划》要求,以及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态,合理设置采矿权;省厅下达的2009年度全省采矿权总量调控指标(浙土资发〔20*〕37号),各地要确保如期完成,不得突破。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矿山数量;要适时分析预测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形势,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号),对探矿权采矿权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对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不得准入地质勘查活动。要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赋存状态和采矿工程的需要划定矿区范围,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内容,作为采矿权设置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不按规定提交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要认真做好报省厅审批新设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含变更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的核实与复核工作。

四、切实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切实保护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要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创建体系,积极开展以“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要研究制定废弃矿山治理的年度计划,落实治理项目与经费,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确保2009年底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80%。

五、认真做好实施规划的统计分析工作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要定期填报《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市国土资源局要汇总《统计表》,编写《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含:采矿权总量控制、开采总量调控、规划分区及矿山布局调整、矿山规模及矿业结构调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措施与建议、下一步实施计划安排等。《统计表》由各市局汇总后,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两次报省厅地勘处;《分析报告》每年报一次,于12月25日前报省厅地勘处。县级局填报《统计表》的工作由市局具体布置;未单独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县(市、区)填报《统计表》的工作,由市局安排。

六、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

第2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大培矿区 铜矿 储量 报告

[中图分类号] P61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2-53-1

1引言

文成县大培矿区具有比较丰富的铜矿产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从2008年8月至9月,历时1个月,通过整理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圈定本次调查的范围,核实了矿区现有的矿产资源,对矿床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并根据矿山保有的铜矿资源量,参照当前的铜矿市场,对矿山开发的经济意义做简要的分析,相关论点仅为本人工作总结,存在一定的不足,恳请专业人士批评指正。

2矿区基本信息介绍

2.1矿区地质信息介绍

矿区的探矿权勘察面积为10.62km2,位于文成县城区南东方向106度,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20°10′57″,27°46′11″,东临瑞安,西靠文成县,交通便利。矿区位于温州―临海拗陷带南段之泰顺―青田拗断束的中部,区内岩浆活动剧烈,成矿的地质条件较好。地层主要为早白垩世的沉积岩和晚侏罗世的火山碎屑岩。

2.2矿区开采技术条件

(1)水文地质,矿区属于低山丘陵区,地势中部高东西低,南部高北部低,区内植物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山坡残坡积物3m内主要为砂土夹碎石,水系属飞云江中下游,沟谷溪流大部分为北西走向,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有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前者主要赋存于第四系残坡积物中,后者主要赋存于基岩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工程地质条件,依据矿区岩石的力学性质和结构类型,划分为坚硬岩类和松散岩类两个工程地质,坚硬岩类地质岩组包含侵入岩、凝灰岩。矿体有一定的埋深,

2.3矿区勘察及查明资源储量

文成县大培铜矿是个老矿点,据1959年和1962年地质普查获得的数据,并经过本次的资源储量调查,查明铜金属量5545.687吨,铜矿石量241.63千吨,消耗铜金属量和铜矿石量分别为5437.75吨和232.41千吨,保有铜金属量和铜矿石量分别为107.93吨和9.23千吨。

2.4矿区资源以往的开发状况

文成县大培铜矿最早于1960年开采,当时对Ⅱ-1号主矿脉进行开采,采出铜矿石量232.408千吨。历年矿山开采无资料积累,因而对本次铜矿资源的储量报告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1959年的地质普查勘探总结报告和1962年的补充地质报告内容过于简单,达不到作为本次工作基础的要求,对本次调查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3文成县大培铜矿资源储量研究分析

3.1研究方法

本次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工业参数等基本沿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的储量套改资料、1962年浙江省温州地质大队的《浙江省文成县大培铜矿区补充地质报告》,采空区的圈定主要根据老矿山以往工作人员的描述。根据全国《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和矿山实际情况,选择地质块段法在纵投影图上进行资源储量估算,图件比例尺为1∶1000,主要的Ⅱ-1号矿体已经采完并进行回采,洞内积水严重。

3.2资源估算的主要参数设定

面积为1:1000矿体垂直纵投影;铜矿体的平均厚度为各个单工程矿体厚度的算术平均值;体重沿用原报告中的铜矿石体重,其中Ⅰ-1号矿体3.00 t/m3,Ⅱ-1号矿体3.50 t/m3,Ⅱ-2号矿体3.00t/m3。

3.3资源储量类型确定

根据GB/T13908―200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资源储量套改结果和本次矿山地质调查对矿体的控制程度,确定Ⅰ-1-1、Ⅰ-1-2和Ⅱ-2-1块段的资源量类型保持不变,编码仍为控制的次边界经济资源量 (2S22),Ⅱ-1-1~Ⅱ-1-13和Ⅱ-2-2块段为采空区,资源量类型编码升级为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3.4资源储量估算变动

截止到本次变动情况估算,Ⅰ-1号矿体基本没进行开采,核查后为保有资源储量块段Ⅰ-1-1、Ⅰ-1-2;Ⅱ-1号矿体已全部采完,采空区一直向下延深至+30m标高,核查后为消耗资源储量块段Ⅱ-1-1~Ⅱ-1-13(其中Ⅱ-1-13指原估算范围以外的采空块段);Ⅱ-2号矿体+250m标高以上未进行开采,+250m标高以下已采完,采空区向下延深至+212m标高,核查后为保有资源储量块段Ⅱ-2-1、消耗资源储量块段Ⅱ-2-2。

3.5资源估算结果

下表1为新增资源储量,表2为重算增减量。

在分析已经开采的数据和1962年的原资源储量估算的基础上,查明铜金属量为1205.721吨,铜矿石量56.424千吨;累计查明铜金属量5545.687吨,铜矿石量241.633千吨;消耗铜金属量5437.754吨,铜矿石量232.408千吨;保有铜金属量107.933吨,铜矿石量9.225千吨。

3.6前景分析

1959年至70年代初,限于当时的管理水平和设备,Ⅱ-1号主矿体开采的效益比较差,有比较严重的浪费。矿区Ⅱ-1号矿体已经全部采完,Ⅱ-2号矿体品位较好部分也基本采完,在Ⅰ号矿体浅部(标高+100m以下)寻找铜矿体具有一定的找矿前景。

第3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评价方法;评价报告

矿产资源的开采涉及的技术和行业范围广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非煤矿山的开采过程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其环境的特殊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都可能对生产带来严重的安全威胁。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层出不穷,引起国家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的高度重视,对矿山的项目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提出了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的验收评价的要求。安全评价以生产安全为目标,对项目中和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威胁、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和判别,判断矿山项目和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有效可行的安全对策,起到对安全威胁预防和指导监控的作用,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重视非煤矿山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科学有效的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安全指导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和规避威胁,对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安全评价的重要性

1.1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价以事故预防为主要目的

对非煤矿山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安全评价的目的就在于预防,对生产区域和生产系统中从计划施工、项目设计、具体施工、工程验收、投产运行等各个阶段环节的一切安全威胁都进行预先的评测和科学的评估,以威胁预防为出发点,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安全验收评价一方面对非煤矿山的区域环节进行评价,对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发表和规范要求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对生产系统进行评价,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2为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安全评价以法律法规为标准,对非煤矿山的从管理安全、技术安全、作用安全、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几方面入手,对矿山建设生产做出科学、全面的安全评价,对矿山生产企业的安全状况做出科学规范的验收评价,为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技术支持。通过安全评价对企业的安全问题做出处理,提供整改的对策,排除威胁安全的因素,控制安全生产。

1.3为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安全评价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事后处理改成事前预防,使安全威胁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威胁在其发生前预先被发现,科学的对安全状况和问题进行分析,对安全程度和管理现状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做出评价,科学的安全系统评价为企业的管理者的安全决策提供依据,为矿山安全提供保障。安全评价使企业管理更加系统化,使企业的管理在横向和纵向上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延伸,关系更加系统化。安全评价是非煤矿上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标准化方向发展,改变了以往盲目混乱的状态。通过安全评价,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安全规范更加明确,安全防范意识有所提高,安全工作的目标清晰明了,使得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前进。

2、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内容

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程序的要求,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对于非煤矿山来说,安全评价的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是项目安全预评价,对项目存在的安全威胁和危险因素的类型和安全影响程度进行预测,根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提出科学可靠的调整方案和措施。第二是安全验收评价,受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针对项目投入生产后可能的危险因素给出合理的调整意见和措施,对投产条件是否具备做出结论。第三是安全综合评价,对企业中存在的外在的和潜在的危险因素进行类型和程度的分析,对企业的安全状况从综合方面作以评价并提出解决对策。第四是专项安全评价,对企业的生产设施或者工程进行专项的安全评价,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和整改方案。

3、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验收评价中的最重要的部分,为企业项目安全和生产系统的安全提出具体的问题,并提供重要的技术指导和解决措施,为企业决策者的安全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安全监管部门提供重要的依据。但是从现有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评价报告的形式不规范 在安全评价导则中对安全评价报告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同的导则要求也不相同。但是有个别安全评价机构所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统一使用了一种评价导则的规定格式,这是不符合其他评价导则要求的。在内容的编写上,各个评价导则对顺序的要求也不相同,主次分明,轻重有序,但是很多安全评价报告上显然没有做到,顺序颠倒的情况时有发生。另外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使用的字号、字体、排版标准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以保证报告的正确性。

(2)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准确 内容的不准确首先表现在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引用上,每种危险类型的评价都有其适用的法律或者规范,不能将其混淆。在评价方法上,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为其所存在的安全威胁、危险因素采用适合的方法进行评价,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范围,不能随便的照搬。在评价的内容中要做到全面系统,但是在很多评价报告中,常有疏漏的情况出现,缺项、漏项导致了评价报告内容不全面。另外计算方法的错误和计算过程中的数据取舍不恰当,造成评价报告内容的不准确,将危险性程度降低或者放大,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4、提高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4.1做好过程控制工作

每个评价机构对每个项目的安全评价,最终都是以安全评价报告为结果,安全报告的质量高低不仅是企业项目的决策依据,也是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英国严把安全评价质量管,建立安全评价质量保障机制,在评价执行程序上,操作规范上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完善评价过程、提高评价技术、控制评价报告质量。

4.2重视安全评价人员的素质建设

安全评价机构受企业的委托,进行项目安全和生产系统安全的评价,安全评价执行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安全评价质量的好坏。因此,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注重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高,端正工作态度,以保证生产安全为使命,全力的投入到安全控制工作中来,得出规范、准确、科学、全面的安全评价报告,充分发挥安全评价的作用。

4.3做好安全评价报告的档案管理工作

对安全评价报告和相关的原始资料进行安全,有条理的保管,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的管理和存档,并采用有效的办法保证资料的完好保持,尤其是电子文档,要做好备份。建立安全评价数据库,通过计算机信息手段加强报告档案的管理工作,便于日后的查询和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显政.安全评价[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12.

第4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Micromine 地质数据库 工具 应用 方法 研究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计算机仿真和可视化技术及矿床三维可视化建模技术的日趋成熟,传统矿业技术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在方法上和实际应用中有了巨大的进步。传统的二维图件的资源评价与管理,以及矿山开采设计与研究逐渐暴露出它的缺点,准确性差、可信度低、空间关系不清、设计周期长、研究方案少、工作效率低等,已不能满足现代矿山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要求。目前,国内外矿业软件快速发展,Micromine等矿业软件的应用为矿山的资源储量的评价和管理、三维开采设计提供了新的工具和解决方案。本文是笔者使用矿业软件Micromine,建地质数据库,完成三维模型,并在日常矿山技术管理的研究与实践的总结。

1 矿山企业地质工作的现状

1.1 地质工作的现状及瓶颈

矿业公司每年要投资大量的探矿工程包括钻孔、坑道、探槽、浅井等,如何加工、保存、利用这些探矿工程获得的信息,以了解矿区的资源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是矿山技术人员应该考虑的问题。目前由于地质技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地质建模工作推行缓慢,耗时耗力,且不能保证数据的精确性;平时的地测台帐由于整理不规范,样品分析表、素描图、中段地质图,不扣合,整理资料时各自为是,提交储量报告时工作也变得十分被动,不能及时整理出需要的数据,更不能保证整理出来的图件报告的准确性。

1.2 地质技术管理的解决方案

对于存在的以上问题,技术管理工作需完善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资料台账包括钻孔、槽探、坑道等工程,必须加强以上地质资料的管理。

传统的方法过程中利用各种图件,然后保存这些图件,但制作图件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并且难以保证制作的精度,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地质信息变得越来越庞杂,决策者难以获得准确的、经过系统整理的地质信息。而Micromine软件的数据库管理功能,可及时自动生成探矿工程的取样分布图、可实现地质信息的实时统计、实时的监控各探矿工程的探矿增储情况,大大优化了技术管理,若完成此项工作可大大促进矿山的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 Micromine矿业软件的应用

2.1 建立地质数据库

地质数据库是生产中获取地质信息的标准化和数字化,主要包括钻孔、探槽数、坑探信息。在实际操作中把探槽、坑探这两种工程理想化成钻孔,按照钻孔的形式建立数据库。数据库的建立需要创建4个文件,即开口测量文件、测斜文件、样品分析文件、岩性文件等。这4个文件是建立钻孔数据库必不可少的,通过这四个文件即可确定探矿工程的位置、钻孔样品的位置等信息,即确定工程三维空间中位置及见矿情况。地质数据库中还可以加入其它信息,如采样文件中加入岩性、矿化蚀变、氧化信息、构造、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丰富数据库,并且可以指导制作剖面图,在剖面图中圈出矿体,标明构造、断层等其它地质信息,供生产中使用。数据的自动校对功能也是本软件的一大特色,利用该功能可以迅速的查找出数据库中的错误,形成报告形式,然后再一一进行校对工作,使数据符合软件使用的标准。数据库是矿业软件资源储量计算软件进行数据管理的基础,是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所需的基础性信息,同时对数据库中矿化蚀变、构造等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可用于对矿区内成矿规律的研究和对矿区进一步勘查工程的布设提供指导作用。

地质数据经过整理之后形成的四个文件:开口文件、测斜文件、样品分析文件、岩性文件,这四个文件可在矿业软件中自动生成取样分布图,以此为基础可以制作剖面图、中段地质平面图等地质图件。

开孔数据表(Collar)

孔测斜数据表(Survey)

样品分析表(Sample)

地质编录表(Geology)

2.2 矿体模型的建立

地质数据库建成之后利用矿业软件的其它功能可以建成地质模型。三维地质建模是国内外地质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三维地质建模是指采用适当的数据结构在计算机中建立能反映矿体、构造、断层以及其它地质构造的形态空间位置、化学属性、在三维空间的分布等特征的数学模型。如下图所示,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品位,软件可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品位区间,可以迅速的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重新进行地质建模,而传统方法不利于根据市场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矿体三维模型建成后,可以根据需要任意切成剖面图,制作中断地质平面图。三维模型的建立,是进行开拓方案设计及采矿设计的基础。

矿体三维模型图

3 形成数据库和建立地质模型之后可以达到的管理目标

①所有的探矿工程根据样品跟踪,进行统计分析,并自动形成取样分布图,可以实现实时跟踪工程探矿情况。

②规范、完善地测台帐,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③由于矿山的生产及增储压力较大,从源头掌握地质数据库后,可以利用矿业软件形成储量报告,从而掌握探矿增储真实情况。

④从源头保存地质资料,后期制作各种图件不论使用手工制作,还是Mapgis或者CAD都以地质数据库为准,以往整理上市储量报告过程中,由于没有统一的参照标准,各种图件不扣合造成大量的重复工作。

⑤在创建好真三维地质矿床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三维采矿设计,能为采矿设计提供真三维的开采客体,还能提供任意方向的平、剖面二维图件,实现地质数据的计算机化和地质采矿数据的统一、实时、在线修改和管理,保证采矿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效率,使采矿设计工作不再滞后于生产需要,同时在资源评价和开采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分析,可以快速为矿山的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⑥为以后全面实现数字矿山、智能矿山打下基础,未来矿山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必由之路就是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正值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生产效率之际,该项工作完全符合发展大局。

参考文献:

[1]Micromine培训教材(11.0).Micromine Training,2008.

第5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矿山环境 治理成本 测算标准 建议

一、论文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矿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基础产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对经矿区济的总体增长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令人感到失望的是,矿产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给生态造成了损害,引起了各类的环境问题,而这却与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要求是相违背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保护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为人类提供优越的自然生存环境的目标。虽然矿业可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向前发展,为国家和人民谋取福利。然而,只是一味地追求经济的发展是不行的,因为现在矿业已暴露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意义重大。

二、营盘湾矿区概述

就营盘湾矿区来说,由于营盘湾矿区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开采过程中,过于重视经济效益忽略了环境保护工作,多年来采矿产生的煤矸石无序堆放在矿区内,现有大大小小、高低不平的矸石堆上百个,不仅占用了大面积土地资源,还破坏了耕植土壤,减少了耕地面积。目前矿区附近仍有西关井村村民居住,以农业种植为生。因此,对该矿区内的煤矸石进行清运、整平、覆土,恢复耕地,不仅可以改善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而且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目标,也可促进矿区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营盘湾矿区兴亚煤矿(对深部煤层进行残采)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经调查,处于本区范围内的营盘湾三分矿和小佘太社办煤矿经过十几年对1、2、3号煤层的开采,煤层的厚度、结构、煤质、地质构造、顶底板、水文地质条件等基本和地质报告的成果吻合。故可依据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各勘探区普查最终地质报告的‘平衡表内’储量和平均回采率估算采出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营盘湾矿区兴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回采率70%,内蒙古自治区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鑫鑫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回采率46.67%,平均回采率58.34%。

《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八分子―大罗沟勘探区普查找矿地质报告》中勘探面积2.24km2,C1+C2级储量850万吨。

《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五―七分子勘探区普查勘探报告(最终)》中勘探面积3.2km2,C1+C2级储量899万吨。

《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二分子―十一分子勘探区普查最终地质报告》中勘探面积3.75km2,C1+C2级储量2,242万吨。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裕盛公―西关井勘探区普查地质报告(最终)》中勘探面积12.78km2,B+C1+C2级储量1,588万吨。

上述四个矿区的勘探面积21.97km2,控制的资源储量5,579万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鑫鑫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裕盛公―西关井勘探区普查地质报告(最终)》及《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五―七分子勘探区普查勘探报告(最终)》中查明的C1+C2级储量有926万吨未采(现鑫鑫煤矿进行残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营盘湾矿区兴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乌拉山煤田营盘湾矿区二分子―十一分子勘探区普查最终地质报告》中查明的C1+C2级储量有226.69万吨未采(现兴亚煤矿进行残采)。

依据控制的资源储量5,579万吨扣除残留的资源储量1,152.69万吨后,按平均回采率58.34%推测,上述四个矿区共采出原煤2582万吨。

三、营盘湾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本投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分期对营盘湾矿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已投入800万元,对西关井村西约300―500m和西关井村东约300―400m,两个区域进行了治理,治理区面积为461,600m2。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营盘湾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二期是在一期治理的基础上,按一期治理的费用标准,根据二期治理的具体工作量测算投入2,400万元,主要是对乌拉山井田营盘湾矿区五大矿区中的为西关井―月盛公矿区、五份子―八份子矿区、二份子―十一份子矿区及陈三沟―大罗沟矿区中历史遗留下来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彻底治理。即二期治理区面积为1,575,448m2。

四、内蒙古中西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成本预测标准探讨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成本的测算标准提出:

根据营盘湾矿区闭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的治理面积及成本费用,从不同的角度对矿区闭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本测算如下:

1. 按实际治理面积测算

一期治理恢复461,600m2,投入800万元,二期治理恢复1,575,448m2,投入2,400万元,(800万元+2,400万元)/(461,600m2+1,575,448m2)=15.71元/m2。

2. 按矿区面积测算

治理区矿区面积21.97km2,(800万元+2,400万元)/21.97km2=1.46元/m2。

3. 按开采量测算

按前面推算四个矿区共采出原煤2,582万吨,(800万元+2,400万元)/2,582万吨=1.24元/吨。

4. 治理区面积占矿区面积比重

(461,600m2+1,575,448m2)/21.97km2≈10%。

5. 按吨煤售价比例推算井采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恢复成本

营盘湾煤田各矿区生产经营数十年,四个矿区共采出原煤2,582万吨。闭坑环境治理恢复成本总额3,200万元,吨煤平均1.24元(3,200万元÷2,582万吨),占当年吨煤售价的0.95%(1.24元/吨÷130元/吨)。

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可推算以前年度闭坑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恢复成本占售价的权重:

经调查,该区30年内部分年度吨煤售价见表1。

按照2011年的营盘湾矿区的环境治理恢复成本的测算标准为1.24元/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利率变化幅度较大,我们保守一点,平均按5%的年利率考虑,根据营盘湾矿区实际治理恢复发生的吨煤单位环境治理恢复成本1.24元,按(s/p,5%,n=1-30)的复利终值系数计算30个年度的环境治理恢复成本的单位标准。在依据部分年度的已知吨煤售价计算环境治理恢复成本占当年吨煤售价的比例。结果见表2。

从上述计算结果大致可以确定,井采矿山企业治理恢复成本占吨煤售价的0.9~1.5%。

表2中显示,吨煤售价30年的变化趋势及吨煤弃置成本的变化趋势比较,可以得出一个规律性的结论:

治理恢复成本的变化与售价的变化是呈正相关的,其相关系数的变动在0.9%―1.5%之间。由此受到一些启示:

1. 矿山企业是否可以按年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不同的矿种比例不同)计算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保证金。

2. 小型矿山企业,服务年限较短,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的可按闭坑矿山单位治理恢复成本标准测算应缴纳保证金额度。

3. 大、中型矿山企业,服务年限较长,利用闭坑矿山单位治理恢复成本标准测算应缴纳保证金额度的应考虑利率因素和时间因素。

通过上述不同角度对营盘湾煤矿治理恢复成本的计算,在内蒙中西部地区,由于植被不发育,树木较少,煤矿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首先应按治理区的面积,单位费用标准控制在20元/m2以内进行概算;其次是按矿区面积的10%折算成治理区的面积进行概算;也可按采出资源量单位费用标准控制在1.5元/吨煤以内进行概算或当期吨煤售价的0.9―1.5%进行概算。

将交存标准:煤0.25元/平方米.年与上述按矿区面积测算的煤矿的治理恢复成本1.46元/m2进行比较,该标准适用矿山服务年限7―10年(考虑价格上涨)。矿山服务年限7年以下提高影响系数;矿山服务年限10年以上降低影响系数。

第6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Abstract: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non-mine has been basically completed in China in the end of 2013, we have found many problems in this process, particularly in the small non-coal mines. The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based on the three main bodies in the process of creating safety standardization and gives the solu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to create a non-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and other industries in the future.

关键词: 小型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问题

Key words: small non-coal mines;safety standardization;problems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298-02

0 引言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统计,2006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869起、死亡2271人,同比分别减少59起、71人,分别下降3.1%和3.0%。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9起、死亡1271人,同比分别减少221起、269人,下降18%和17.5%。自2004年起实现了连续七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10年在2009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幅下降基础上再次实现了“两位数”下降,是2001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最好的一年。2010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06相比分别减少860起和100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0%和44.0%。2011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0相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6%①。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自2007年矿山安全标准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明显降低,达到了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目的。

截止到2014年1月27日,已有71家企业达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同时也基本完成在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目标,但是在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中,由于小型非煤矿山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资金相对匮乏以及基础管理相对落后等原因,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安全标准化的概念

安全标准化系指在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事故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从而形成事故预防机制,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事故风险,促使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安全生产绩效得到持续改进,即安全标准化=风险分析+制度完善+过程控制+绩效改进[1]。

2 标准化的评审程序[2]

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非煤矿山自评,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②非煤矿山自评。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为正常库),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③申请评审。非煤矿山根据自评等级,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④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收到评审申请后,应从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随机选择评审单位,委托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应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

⑤审核、公告。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

⑥颁发证书、牌匾。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后,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3 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以上评审程序,我们可以看到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中,包括三个主体:非煤矿山、评审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所以在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也是围绕这三个主体单位产生的。

3.1 非煤矿山

①企业不能合理的组织自评小组,根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自评。

由于大部分小型非煤矿山都存在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所以很难合理的组织一个自评小组对矿山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也有个别企业是图省事干脆不自评,直接找安全中介机构实施评审,根据中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然后由中介机构一起编制出自评报告和评审报告。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程序,而且严重地违背了企业自主搞好安全工作的初衷。

②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在生产中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往往考虑到的只是在创建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能在短期内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不积极、不配合,消极应付。例如企业不能及时地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标准对作业现场进行整改和完善;不能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而是一味地套用模板,不能认识到一套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良好运行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能根据每天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以及其他记录台账,而是等到评审单位检查时临时补充,应付安监部门,完全失去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齐全,更新不及时。

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长期性,持续改进不能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过程,风险管理是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基础和核心,遵循的是PDCA循环的原理[3],在矿山企业中,设备、工艺、从业人员以及环境条件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企业通过不断控制其安全生产中的风险来不断提高矿山的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而大部门小型非煤矿山都忽略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长期性,只是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初期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待评审通过后便戛然而止。

3.2 评审单位

①评审过程不科学、不严谨。在2013年底前要完成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工作,我国小型非煤矿山数量大,所以具有评审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大量揽活,其中存在个别中介机构的专家组成员水平较差、数量有限,所以在专家组成员到现场检查时就出现走马观花、不严谨,不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整改意见,仅仅纠结于表面工作,不能达到杜绝事故、降低风险的根本目的。

②评审报告的编写不严谨。编写评审报告时,有个别安全中介机构不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减分数,而是根据以往的评审经验,以一个达到三级标准的分数为基准,在各元素按适当的比例加减分数,甚至有些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人员没参加过现场的检查就开始对企业情况进行评分,这种做法不仅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极大地违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根本目的。

3.3 安全监管部门

①标准化评审工作结束后,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性最主要是依靠企业自身的重视,而企业的重视程度是由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决定的,而在我国小型非煤矿山基本都是私营企业,雇佣大量农民工,并且只有少部分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因此小型非煤矿山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思相对较弱,所以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长期的监督工作,定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的相关记录,并给予适当的奖惩措施,必须让企业知道国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

②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认定不公正。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创建过程中,存在企业托关系、走后门的现象,对标准化等级的认定工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希望国家相关部分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同时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意义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正确行使自己的责任,提高矿山生产的安全性。

4 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现有问题的对策

4.1 培训是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顺利进行的基础 矿山企业应该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外雇安全培训机构或者安排本企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培训,包括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识、安全法律法规、危险源的辨识以及在日常的生产劳动中对自身保护的培训等等。通过培训不仅是对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认识的一种提升,也是对员工安全生产技能的一种改善,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意义以及创建程序,从而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国家要经常安排对评审专家和评审人员的培训,严格培训后的考核,以提高评审人员的整体素质。安全中介机构也要加强对自身的提升,领导和员工以及员工和员工之间要积极沟通,更正不良的工作态度,同时要不断对本机构的专家队伍进行加强,提升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水平,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4.2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安全中介机构和矿山企业以及自身的监管 在对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做好对中介机构以及矿山企业的监督工作,特别要做好对企业现场评审过程中的监督工作,确保整个审核过程的公正性,中介机构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认真做好评审组织工作。同时,中介机构要经过安全监管部门的授权,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应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暂停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对两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评审单位评审资格的建议。对取得标准化证书的非煤矿山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的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也要对自身进行监督,防止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出现不良作风,提高评审工作的公平性。

注释:

①以上数据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参考文献:

[1]李晓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探讨[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0,5:80-84.

第7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环境;方法

中图分类号:TD167文献标识码: A

1、地质环境的定义

地质环境是自然环境的一种,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组成的环境系统。在长期的地质历史演化的过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间、岩石圈和大气圈之间、大气圈和水圈之间进行物质迁移和能量转换,组成了一个相对平衡的开放系统。人类和其他生物依赖地质环境生存发展,同时,人类和其他生物又不断改变着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是生物的栖息场所和活动空间,为生物提供水分、空气和营养元素。地质环境的区域差异,导致生物向不同方向进化。生物是地质环境的产物,但又改变地质环境,例如土壤是植物和地质环境相互作用下形成的。生命在长期演化中,同环境愈来愈适应,因此生物体的物质组成及其含量同地壳的元素丰度之间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2、监测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原则包括优先检测原则、可靠性原则、实用性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部分污染物进行检测和控制;把筛选危害性大、环境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

(1)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联合监测

国家控制全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监测,地方控制省内的重点区域监测,矿山企业负责本矿区范围内的监测,闭坑矿山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国家委托所在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2)重点区域监测先行

由于我国在短期内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上不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要选择环境地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最严重、对当地人民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大的矿产集中开采区或者群采点,建立国家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3)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

常规监测是通过对指定的矿区地质环境因子进行定期监测来确定矿区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评价其环境质量状况及治理成效。对于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严重地区或发生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事件的矿区,不但要实施常规监测,还要进行应急性监测,快速获取数据,为矿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和控制提供依据。

(4)传统监测手段与高新技术方法结合

传统监测手段包括现场原位测试和室内化验;高新技术手段以多波段、多时相和高分辨率遥感遥测技术为主。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环境状况、设备情况、人员技术水平等因素,选择适用的监测技术手段,结合传统监测手段和高新技术方法,确保监测数据资料的准确度。

5、监测组织与工作程序

5.1、监测组织

我国各地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矿山企业是单个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主体,应该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或者委托其他的专门监测机构对本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环境进行监测,向所在地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汇交监测数据。如果是闭坑矿山或者矿山企业已经倒闭,无法找到责任人,由所在地方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重点矿山开采区域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及突发性和应急性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向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汇交。

全国范围内跨省界的重大矿区、热点矿区、突发矿山地质环境事件的矿区及其它应急性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由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包括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与实施细则,开发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规范数据格式标准,建立数据采集和汇交制度,接受地方监测机构上报的数据,分析、整理、汇总数据,编写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年报。

5.2、工作程序

(1)建立基本情况档案;

(2)确定监测内容;

(3)现场监测,将数据输入到数据库;

(4)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整理,编写监测报告。

6、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单个矿山的监测方法

(1)采空区地面塌陷监测:矿区塌陷面积较大的,采用遥感技术监测;重点矿区采用高精度GPS、钻孔倾斜仪、全站仪等监测,其他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

(2)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参考《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技术要求》。

(3)矿区土壤污染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辅以土壤污染自动监测仪。

(4)矿区山体开裂监测: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

(5)矿区水土流失监测:采用遥感技术监测和人工现场调查、量测相结合的方式。

(6)矿区地表水体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7)矿区地裂缝监测:主要监测方法有大地测量法、GPS全球定位系统、简易人工观测、应力计等技术。

(8)矿区侵占破坏土地与土地复垦监测: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辅以遥感技术方法。

(9)矿区土地沙化监测:采用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和地面GPS监测以及遥感卫星监测等。

(10)矿区地面沉降监测:重点矿山采用现场埋设基岩标自动监测,其他采用高精度GPS监测。GPS监测方法参照相关规范。

(11)地下水水质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12)废水废液排放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二)区域监测方法

采用多波段、多时相和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解译和判读。建立基于遥感波谱的具有一定精度保证的主要矿山地物类型、土地与植被破坏、地面塌陷等自动识别模型与方法,实现地物面积变化自动监测。

(1)选取要监测的重点区域,充分了解研究区的地质环境背景,结合区内矿山分布,确定遥感监测方案。

(2)利用遥感影像数据,对矿产开采区侵占土地、植被破坏、固体废物堆放、尾矿库分布、采空区地面沉陷 (岩溶塌陷)、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崩塌、煤田自燃等地质灾害、矿产开发引发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矿区地表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解译和判读。

(3)收集研究区1:25 000~1:500 00地形图数据,将遥感影像配准到1:25000~1:50000地形图上,采用目视解译、人机结合解译和计算机自动提取等方法将解译的内容按实际规模大小标在地形图上,并填写遥感解译记录表。

7、 监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去现场监测,不能提前或拖后。

(2)建立实际监测人和校核人签字制度。

(3)各监测站定期进行监测数据自查,监测的内容不能漏缺。

(4)上报的监测数据要经监测总站的审核并盖章。

(5)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将定期到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检查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6)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应派专业人员定期到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若有必要可以直接到矿山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

(7)检查原始数据记录本,并抽查个别监测区,到现场核查。

(8)定期检查数据库数据的完整性,对异常数据通过电话核实。

8、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地方建立以省为单元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存储长期的监测数据序列。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以省为单元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地方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数据录入、存储、查询、统计、报表、分析的基础平台。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收到各矿山企业报来的监测数据表后,以县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及时输入到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对本年度的监测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报表输出,编写本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和数据分别以电子文档和数据库文件的形式上报到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总之,做好环境监测工作首先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监测体系,使监测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其次需要的是配置专业的监测人员,能够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为制定政策做参考;最好还需要使用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提高监测的准确率。

参考文献:

第8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井下水;水患分析;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1-0090-02

1 概况

1.1 矿井位置、矿区范围及四邻关系

陈坜煤矿位于武夷山市城区正南方向,直距约16km,隶属于武夷山市武夷镇公馆村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8°00′47″~118°01′58″;北纬27°35′56″~27°37′47″。面积:1.6959km2。矿井开采标高:+234m至0m。

1.2 自然地理

本区属低山-丘陵区,海拔最低标高165m,最高751.3m,高差586.3m,相对高差大,地形陡峻,坡度一般20°~45°,自然排泄条件良好。区内地形东高西低,山脉走向总体为近南北向。

本地表水系主要为井田西侧的崇阳溪,最大流量为72.00m3/s,最小流量为22.50m3/s,平均流量为

47.25m3/s,洪水期水位最高标高达+185m,枯水期河流最低标高+175m,流量随季节性变化。其次为大水坑沟,水流由西往东横穿井田汇入崇阳溪中,汇水面积4.86km2,河床最低标高+176m,最高洪水位+183.5m,洪水期最大流量为0.950m3/s,最小流量为0.00276m3/s,流量随季节性

变化。

本区属亚热带气候,据武夷山市气象局资料,每年4~6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1月为旱季,年降水量1028.5~2730.3mm,月最大降水量679.8mm,日最大降水量247mm,年平均降水量1906mm。

2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2.1 地下水补给与排泄条件

2.1.1 充水水源分析。大气降水:大气降水是矿区的主要补给水源,它通过地表潜水层及采空区塌陷裂隙补给深部裂隙承压含水层中,成为矿坑的直接补给来源。裂隙含水岩层水:主要赋存于三叠系上统焦坑组(T3j)砂岩、砂砾岩、含砾砂岩的裂隙中。含水层呈透镜体分布,浅部富水性中等-弱;深部富水性弱-极弱。

2.1.2 充水通道分析。矿区矿坑水主要为顶板、边帮渗水、出水,经对矿区资料分析,认为本区底板出水的可能性极小。矿坑补给通道为线状断层带、面状网络裂隙,因此对矿井突水不形成隐患。

2.2 断层导水性

2.2.1 F1断裂:发育于井田中北部,在平面上呈“S”形状弯转,横向延伸长度约1800m,纵向延伸不足30m,总体走向北东向23°~42°,倾向南东,倾角40°~50°。断距由西而东逐渐变小,该断裂为正断层,断裂带宽0.1~0.63m,断面不平整,破碎带以泥岩为主,胶结较致密,在井下尚未揭露该断层,预计该断层对煤层上覆砂岩隔水层未造成破坏,判定该断层为弱导水断层。

2.2.2 F4:属正断层,在ZK7-1钻孔中该断层未见涌水、漏水现象和含水构造,为不导水断层。

2.2.3 F5:该断裂规模小,断面紧闭,在巷道中未见出水和地表出露点干燥无水,为不导水断层。

2.2.4 其余断层位于开采范围之外对矿井无明显

充水。

3 矿井充水因素

3.1 大气降水

大气降水是矿区的主要补给水源,它通过地表潜水层及采空区塌陷裂隙补给深部裂隙承压含水层中,成为矿坑的直接补给来源。

3.2 含水性

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前震旦系麻源群第三段(Pt3myc)、三叠系上统焦坑组(T3j)、侏罗系下统梨山组(J1L)及第四系残坡积层和冲洪积层。

本井田无强含水层,相对富水的梨山组含水带q=0.0061m·s接近隔水层标准,K=0.0047m/日,富水性弱,且不连续,煤系地层B5煤层以上为隔水层。老窑均未利用生产,且标高均高于+230m,对未来开采影响不大。本矿区内尚未探明岩溶含水层,不受溶洞的威胁。

3.3 断层

3.3.1 F1断裂:属正断层,断面不平整。破碎带以泥岩为主,胶结较致密。井下揭露仅局部有孔隙淋水、滴水现象,导水性弱。

3.3.2 F4:属正断层,在ZK7-1钻孔中该断层未见涌水、漏水现象和含水构造,为不导水断层。

3.3.3 F5:该断裂规模小,断面紧闭,在巷道中未见出水和地表出露点干燥无水,为不导水断层。

3.3.4 其余断层位于开采范围之外对矿井无明显充水影响。

4 老窑及钻孔封孔情况

4.1 老窑情况

经过进行老窑调查,发现硐口多已经垮塌,据原报告提供的资料,沿煤层走向开采长度均小于100m,初采煤层无水情,H3、H7、H16硐口局部顶板存滴水现象,旱季干枯,雨季有少量滴水。10处老窑均位于+230m水平以上,由于+190m水平以上一采区已开采结束,顶板裂隙水与采空区沟通,存在的老窑积水能够从+190m水平小眼密闭排水沟排到主平硐水沟,对现有+141m水平的开采不构成威胁。

4.2 钻孔封孔质量情况

根据《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山煤矿陈坜井田找煤地质报告》资料,井田内共施工5个钻孔,竣工后均用合格水泥浆进行全孔封闭,封孔时派有专人监督,并取样备查,以确保不形成未来矿坑充导水通道,封孔质量符合要求。

5 矿井涌水量、主要突水情况

矿井在二采区暗斜井+90m和三采区+80m各设置水仓,容量分别为100m3和600m3。二采区泵房安装3台型号为QX10-128/4-11水泵,电机功率分别为11kW、排水量为10m3/h,管径为50mm水管两路,将水直接抽排至+190m水平,经+190m水平排水沟自流出地面;三采区+80m水平水仓,容量600m3,泵房安装3台型号为125D 25X7水泵,电机功率分别为75kW、排水量为101m3/h,管径为250mm水管二路,将水直接抽排至+190m水平,经+190m水平排水沟自流出地面。+234m风井下山水直接通过+190m水平自然排出。从+190m实测的水量与+190~+108m水量对比,矿坑水主要来源于+190m以上水平。目前+90m、+80m水仓容量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排水能力满足生产要求。目前,没有遇到突水情况。

6 矿井水害影响程度

通过矿区水文地质特征及充水分析,矿井主要充水因素为大气降水、地表水、线状断层带、基岩裂隙水。通过开展矿区水患现状调查,分析矿井水害现状,矿井目前无大的水害威胁。通过对矿井实际涌水量观测,矿井目前+90m水平以上实际观测的最大涌水量为87.13m3/h,平均涌水量为40.49m3/h(主要为+190m以上涌水量),小于地质报告预测的最大和正常涌水量,预测全矿井最低开采水平0m标高以上矿坑的平均涌水量为67.82m3/h,最大涌水量为144.34m3/h。

近些年本矿开采老空区已封闭,留有排水口,存在小部分积水基本能通过排水口排出,对下部的开采影响较小。目前对矿井有影响的地表主要水体为矿区崇阳溪河。陈坜煤矿目前的排水能力满足生产要求,但仍要做好季节防治水工作。

7 主要防治措施

(1)矿井水害防治小组与地质人员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井含水层的数量、厚度、含水性能、老空区顺槽及钻孔封孔好坏等情况,为采区巷道布置、预防透水事故发生提供可靠资料和有效措施。

(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对各钻孔的巡查列入日常工作,对于封孔不好钻孔,做好记录,加强预报工作。

(4)切实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使职工掌握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和规律,当发现工作面有透水征兆时,查明情况,发现有水情时,必须及时撤离所有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矿井值班室汇报。

(5)坚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盲目施工现象,严禁突破隔水煤柱开采,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强监督。

(6)确定无水患的工作面,有出水时要严格管理工程质量,杜绝巷道空帮、空顶,加强工作面支护,并做好工作面疏、排水工作。

(7)建立健全汇报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8)为防止因停电事故或排水管路被破坏所造成排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对皮带斜井、箕斗井要定期派专人检查巷道情况,防止因巷道垮落造成电缆或管路被破坏。

(9)建立健全矿井疏排水系统,定期清理水仓和水沟,保证水仓容量和水沟畅通。对90水泵房和80水泵房等排水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确保在工作面涌水量加大时,矿井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10)每年雨季前做好水仓及排水通道的清理,对主要硐口及渗水通道制定确实可行的堵水方案,并备好材料。

8 结语

经过多年的开采之后,各水力的联系已相通,而现在大面积的开采,似含水层导水通道及构造带导水通道成为陈坜煤矿井下水主要通道,大气降水基本能渗入工作面。因此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向斜、断层、老顺槽等汇水构造加以分析、预报,特别是复采过程对原开采工作面的顺槽,坡度较平缓的工作面。

参考文献

[1] 刘维周,庞涓舟.水文地质学[M].北京:煤炭工业

出版社,1986.

[2] 196煤田地质队.福建省武夷山市陈坜井田普查勘探

地质报告[R].1992.

[3] 闽北地质队.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山煤矿陈坜井田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R].2004.

[4] 武汉地质学院.煤田地质学[M].

第9篇:矿山分析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活动。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当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防治结合的方针,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和方法,普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第八条对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如实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矿山地质环境的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密。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省实际,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上一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二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治理项目。

第三章保护

第十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十四条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进行回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有采矿许可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已建和在建的矿山企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采矿权人应当编制,并报原采矿许可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现状;

(二)开采矿产资源对矿山地质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评估;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及保障措施;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开采,避免崩塌、滑坡、地裂,防止或者控制地面塌陷等矿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石和尾矿等废弃物。

第二十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减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影响,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和水系破坏。

第二十一条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对具有科研和利用价值的地质遗迹、景观以及文物古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矿山被批准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

第二十三条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保证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行勘查、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勘查、设计后方可施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采矿权人不具备治理恢复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五条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质量。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采矿权人或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单位应当每年将治理情况报告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达到下列主要标准:

(一)整治被破坏或者废弃的土地,使之恢复到适宜植物生长、水产养殖或者其他可供利用状态;

(二)整修露天采矿的边坡、断面并实施绿化,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

(三)采取封闭、充填或者人工放顶等措施,使地下井、巷等采空区达到安全状态;

(四)处置矿山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地表水水质得到恢复。

对具有观赏价值、研究价值的矿山遗迹,鼓励开发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旅游区或者矿山公园。

第二十八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由采矿权人向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验收未达到治理恢复标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新治理,治理费用从保证金中列支。保证金不足支付治理恢复费用的,由采矿权人补足。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实施前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其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多渠道融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人可以依法享受投资收益,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款规定的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其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治理恢复能力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后,由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采矿而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治理后可用于耕种的,经验收确认后,可以依法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从废石(矸石)、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可以依法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和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单位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时,可以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第三十六条开采矿产资源发生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或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的行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第十条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

(二)未依法批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

(三)未依法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探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治理措施,治理费用由探矿权人承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未进行回填、封闭的;

(二)对形成的危岩、危坡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而未编制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扩大开采规模,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未经批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未按期治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拒不治理或者拒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治理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查费、设计费、监理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止相应业务,降低相应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二)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工程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