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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学的定义精选(九篇)

再生医学的定义

第1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伦理道德;医患关系;医生;患者

一、医患关系和伦理道德的内涵

医患关系是在一定情景下因治病而形成的人际关系,不仅包括医疗过程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特定关系,也包括医生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医疗人际关系。

伦理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而且是一种“软”约束。“伦理”一词的概念包含着西方的文化理性、公共意志等色彩;“道德”这一词则更多的包含着东方文化、个人的修养以及人文色彩等。

二、当前中国医患关系现状

我国目前医院年接诊次数高达20多亿次/年,纵然只有1%的医患关系发生冲突,也高达2000万次/年。全国目前拥有200多万的医师总人数,平均每位医师每年至少遇到10次的医患冲突。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患者表示‘很信任’医生的仅达到8.6%,88.3%的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防范患者的追究和质疑……仅有32.9%的人会采用有效但有风险的新技术”①。

不难看出,患者虽受相关医学专业知识等的限制,但总的来说,患者仍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持关注态度。因此,医务人员在强调相关专业技术的同时,还应学会如何在医患关系中运用伦理道德。

三、伦理道德视角下认识医患关系

(一)伦理道德思想观念比较落后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医务工作不再局限于某个地区,而成为在全国或全世界范围内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因此患者和医生变得彼此不再熟悉,无法对双方的人格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判断,所以较为落后的伦理思想是发生医患冲突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或因素。

(二)政府正义性的制度严重缺乏

当下医患冲突频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政府服务意识淡薄、职能缺失和职责不明。政府如果再无法从思想意识上正确认识到保障、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权、生命权的重要性,防止人民群众的健康继续受损,如果再不及时颁布充满正义性的制度、政策,那么我国的医患关系只能会进一步的加剧。

(三)医疗的道德规范严重缺失

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以及他们的思想、行为,与医务人员是否能够全面认识医学伦理道德息息相关。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转型期,这就会在医患关系中促发多种伦理道德问题,如果我们此时不能全面认识医疗伦理道德以及灵活的运用它们,势必会造成医患矛盾和冲突。

(四)部分患者道德修养低下

目前我国有些患者把看病就医视为一种简单的商品服务,对医疗活动的价值与意义全靠个人想象。一些患者及其家属不理解医生的工作,不明了医院的工作流程,对医者恶语相加、甚至大打出手,以上这些行为均严重阻碍和谐医患者关系的建立。

(五)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

医患关系的紧张和伦理失范一方面在于医生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和医疗技术的欠缺,导致了患者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或者患者病情恶化,甚至死亡。患者也没有好好地配合医生的治疗导致了病情的恶化。另一方面是医生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但由于医院的一些规定和国家政策的一些规定没有落实到位,如没有把医生的职责、医院的职责、权利、义务与患者的权利、义务给予明确的规定导致的。

我国对于医生或医务人员的权利义务虽然有法律的规定,但这个法律规定在很多方面看来是不够完善的。而对于患者的权利义务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使得患者有时无法可依。在医患关系紧张或医患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医生不知道该依靠什么来进行判定,患者不知道依靠什么法律来进行申诉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和谐医患关系在伦理道德视角下的构建途径

(一)敬畏生命伦理道德思想的构建

敬畏生命作为评判人性善恶的重要伦理标准。它起着引领人们实践与生命相关的道德活动的作用。现代医学以及生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凭借医学技术维持“活着的”生命体征状态早已成为现实。医者仁心、救死扶伤,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需要我们在现实生活构建敬畏生命的伦理道德。

(二)确立正义制度的伦理道德原则

和谐医患关系是公民健康的重要保证,而和谐医患关系的维护,以政府以人为本、敬畏生命的理念为先决条件。因此,政府需要在医疗诊断活动中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适应患者的需求变化,使对现今医疗伦理制度以及规范的反思成为常态化,这种情形下制定的规范和制度才能起引领作用,也是维护和谐医患关系以及双方合法权利的重要保障。

(三)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

当代人们的社会道德意识随着不同社会政治、经济交流的融会贯通而逐渐由“简单”转为“复杂”,并且不同思想道德、思想观念的矛盾与冲突也逐渐凸显;非道德的思潮也泛滥开来,传统道德观念也逐渐丧失对人们的引导力。人们应对多种价值观念的碰撞常常感到无从选择,只有具有深厚道德情感以及崇高道德情操的人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们必须在提高公民道德修养上努力。

(四)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归责不清晰是构成当前医患关系伦理道德失范的因素之一。而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就需要明确地规定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医生和患者都在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事,医患关系的伦理道德失范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解决。(作者单位:1.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大学政法学院)

注释:

① 第四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

参考文献:

[1] 周中之:《伦理学》[M],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 邱仁宗:《社会转型期医患关系中的问题与伦理对策》,《医学与哲学》[J],2006年第6期。

[3] 许志伟:《医患关系的本质:医生的专业视角及其伦理意蕴》,《医学与哲学》[J],2005年第2期。

第2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患者和家人被这个意外震惊了。更让一家人无法忍受的是,他们后来发现当年医院在给患者做检查时,两份病理诊断上均写有“未见癌”字样,但医生一直没有将检查报告的意义告知患者及家属。是医生误诊还是隐瞒病情?在与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06年9月,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2008年9月27日,法院终于下达了一审判决……

一向健康的父亲突患“绝症”

张雷1981年6月19日出生在北京市宣武区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张士义和母亲和俊岚都是工人。1998年,张雷考入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02年毕业。许多单位看中了他,想要聘他去工作。

2002年7月6日中午,张雷从家里出来,到一家约好了的用人单位洽谈就业事宜。下午2时许,张雷忽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小雷啊,你爸病了,你赶快回来吧!”

张雷满头汗水地回到家,发现父亲面色惨白,正蹲在洗手间里呕吐。母亲和俊岚焦急地告诉张雷:“你爸不知怎么了,这些天一直恶心、呕吐,他怕你跟着上火,不让我告诉你。可你刚走他就发病了,这是怎么了呀?”张雷安慰母亲说:“妈,你别着急,咱这就带着我爸去医院。”说完,母子俩搀扶着张士义匆匆来到北京一家著名医院。

医生初步诊断张士义为脂肪肝、胆囊炎。7月11日,张士义正式办理了住院手续,住进了这家医院肝胆内科。其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急性黄疸型;酒精性肝病。医院开始对张士义进行药物治疗。

7月16日,为进一步确诊,医生给张士义做了超声波检查。结果提示:1、胰头部位实质占位性病变?2、脂肪肝(中度);3、胆囊炎;4、建议CT明确诊断。第二天,张士义由肝胆内科转到了肝胆外科病房。

7月19日,张雷回学校参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会,他的叔叔来医院帮着照顾张士义。下午,肝胆外科一位姓张的主任医师把和俊岚及小叔子叫到医生办公室,神色凝重地对他们说:“根据B超和CT检查及临床诊断,患者得的是胰腺癌、肝癌,已到了晚期,最多也就能活半年左右,你们看看这个吧。”说着,将一张CT报告单递给了和俊岚。

闻听丈夫得的是癌症,和俊岚霎时觉得天旋地转,双腿发软,那纸薄薄的CT报告单在她手里变得重如千斤,滑落在地。张雷的叔叔一面扶住快要瘫倒的嫂子,一面从地上拾起那张CT报告单,见上面写着:胆道低位梗阻――胰头颈癌,侵及十二指肠降部及胰系膜上下腔,肝外胆管及左肝管扩张,肝脏右叶局灶性脂肪浸润,胆囊炎。

情同手足的哥哥果真不幸得了癌症,张雷的叔叔顿时惊呆了。随后,张雷的叔叔给张雷打去电话,声音哽咽着告诉侄子:“小雷,你爸肚子里长个东西……不太好,你快过来吧。”

张雷火速赶到医院,找到张医生询问父亲的病情。当听到医生说父亲只有半年的时光了,张雷禁不住泪流满面,心里暗暗地做出一个悲壮的决定:放弃找工作的机会,守在父亲身边,陪伴父亲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

7月22日,张士义的病情突然加重,腹部疼痛难忍,吃什么吐什么,医院向其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随后,张医生对和俊岚等家属提出一个建议:由于肿瘤压迫肠管、胆管,致使患者无法进食,需要给张士义做具有临终关怀性质的肠胃吻合术和胆肠吻合术。和俊岚听说手术能减轻丈夫临终前的痛苦,便同意给丈夫做手术。

受尽磨难后却发现“绝症”并不存在

7月29日,张士义被推进手术室,接受肠胃吻合术和胆肠吻合术。

8月14日,张士义终于出院了。出院时,医生除了给张士义开了一大堆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和其他药物外,还特意叮嘱张士义定期来医院检查。

得知自己得的是癌症,而且活不过半年,张士义内心充满了绝望和恐惧,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有时张雷半夜起夜,会发现父亲身陷在黑暗中,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张雷的心里便一阵酸楚,索性不再睡觉,轻轻地走过去陪伴父亲。

由于心情焦虑,张士义的脾气也变得愈来愈暴躁,经常对老婆孩子非打即骂。一次,和俊岚做好饭,张士义吃了两口,就说妻子的菜做咸了,上去就打了和俊岚一个嘴巴。和俊岚与他争辩了两句,张士义竟然跑到厨房,把铁锅给砸了。随后,张士义又嚷嚷要吃涮羊肉,张雷急忙跑到市场买来羊肉和调料。可等和俊岚给他做好涮羊肉,他却又闹着要改吃烤鸭了。想到父亲就要和家人诀别了,张雷只得忍住泪再次出门去买烤鸭,满足父亲的要求……

癌症不仅让张士义遭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也让他的家庭陷入困境。张士义本来工资就不高,每月只有1200元。病休一年期间,他每月只能领400多元的基本工资。和俊岚为了照顾丈夫,不得不办理内退,一个月也只有二三百元的工资。后来,张士义的单位为他办了病退,他的工资“涨”到了900元,夫妻俩的收入加一起也只有1000多元。就是这1000多元,既要支付张士义的部分医药费,还要给他买营养品,剩下的才能用于全家人的生活开支。由于营养不良和操劳过度,和俊岚的身体每况愈下,患上了贫血、失眠等症。为了节省每一分钱给父亲治病,张雷甚至取消了早餐,每天早上只喝一杯白水。而且,为专心侍养来日不多的父亲,张雷一直没能再去找工作,耽搁了自己的前程。

而且,张士义的病给家人造成了精神创伤。自从张士义被医生“判处死刑”后,和俊岚、张雷以及张雷的奶奶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活在惊悸、恐惧当中。想到亲人不知何时就会离他们而去,他们的心就如同被撕裂开来,那种痛无以言表。好在张士义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以及众多亲属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和抚慰,他们才苦苦地支撑下来。

转眼4年过去了。2006年6月28日,张士义患了疝气,在北京友谊医院做了手术。由于术后刀口有些炎症,便于7月6日转到该医院的合作单位北京电力医院治疗。

当天,电力医院的医生在给张士义检查疝气手术刀口时,发现他的腹部还有一条近15公分长的手术疤痕,便不经意地问:“你以前做过什么手术?”陪父亲看病的张雷在一旁替父亲回答:“我爸在2002年被确诊得了胰头癌,晚期,这个刀口就是那时候手术留下的。”

“什么?2002年得的胰腺癌,活到现在?”医生惊诧地望着张士义,半晌才对张雷说:“一会儿你们再做个全面的检查吧。”说完,医生有些不可思议地摇摇头。

医生的态度让张雷感到莫名其妙,于是遵照医嘱带着父亲做了B超、血项等检查。经检查张士义各脏器器官形态结构均正常,肝脏除有轻微脂肪肝外并无其他病症。当张雷和父亲拿着各种检查报告找到医生时,医生的话令父子俩震惊不已:“患者除了有脂肪肝外,根本没有胰腺癌。要是胰腺癌晚期,患者早死了!”看到父子俩面露疑惑,医生语气坚决地说:“胰腺癌是癌中之王啊,根本不可能治愈。得了这个病能活4年是不可能的!”

张士义父子变得茫然了:那家著名医院明明确诊的是胰头颈癌晚期,而且给开了大量的抗癌药,怎么到了这里就说不是癌呢?究竟哪家医院的诊断错误了呢?为了确定病情,张雷又陪着父亲来到北京友谊医院,做了全面检查。结果,友谊医院的诊断和电力医院的诊断基本相同:胰腺未见异常。张士义根本没有患癌症。

自己并没有患癌,是那家医院把自己误诊为胰腺癌晚期,张士义百感交集,蹲在医院走廊的地上,双手抱头,嚎啕痛哭。

讨伐刻意隐瞒真相的无良医院

回到家,张雷把电力医院和友谊医院的诊断交给母亲。和俊岚得知丈夫并没有患癌症,惊愕不已,哭着对儿子说:“我原来以为你爸能活下来,是那家医院救了他,也是咱们母子精心呵护才创造的奇迹,我这心里还蛮有成就感呢。谁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你爸被医院误诊了,这医院可把咱们一家坑苦了啊!”

然而,那家医院不承认对张士义误诊,也不承认医院有任何过失。医院的态度让张雷不能接受,也让张家人感到心寒。于是,2006年9月13日,张雷作为父亲张士义的人,一纸诉状,将北京那家著名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96585•94元。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第一次庭审,被告医院辩称:对张士义的诊断没有失误。张士义来该医院就诊时,所具有的症状、实验室检查以及医学影像学检查均显示其胰腺癌的临床指征,医院据此认定张士义患有胰腺癌并对其进行对症治疗和抗癌治疗,是合理的、稳妥的、审慎的。医院没有对张士义的身体造成任何损害。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下,法院宣布休庭。

医院不承认误诊,家里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张雷陷入了困境。思来想去,张雷决定寻找医院误诊父亲病情的证据。于是,他从法院拿到了父亲从2002年至2006年在被告医院治疗时的全部病历。

面对厚厚的病历和陌生的专业术语,张雷没有气馁,他将父亲交给母亲照料,自己每天早上从家里出来,揣着两个馒头和一袋咸菜,骑自行车去北京图书大厦查看和父亲病情有关的医学及法律书籍,将相关资料抄到笔记本上。晚上回到家,他又上网浏览、学习医学知识和法律条款。日复一日,天天如此。

两个多月后,张雷对父亲所患疾病的相关知识有了透彻的了解,也把那本厚厚的病历“吃”透了。但他的心里没有丝毫喜悦,因为他发现医院对父亲并非只是误诊那么简单。

张雷在父亲的病历中发现,2002年7月26日,CT报告虽然提示有胰头癌的临床征兆,但在胃镜对十二指肠检查报告中明确写着:十二指肠黏膜组织呈慢性炎,未见癌。而且,当时还有一个医生在医嘱中提出,患者没有明显的黄疸,无既往腹痛,怀疑患的是胰腺炎,而不是胰腺癌。但不知为什么,这个意见没有被主治医生采纳;7月29日,医院在对张士义进行手术后的病理切片报告显示:淋巴结反应性增生呈慢性炎,未见癌。

第3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内容提要〗时代前进了,作为某一代反映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亦应同步前进,我们必须对医疗事故救济问题进行重新认识。本文对医疗事故救济的四个基本问题:医患法律关系、医疗事故的定义、举证责任、事故救济方式提出进行重新认识。文章认为,医疗机构将不再具有福利性质,因而与患者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过错赔偿的前提;医疗机构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应给予赔偿,而不是补偿;诉讼中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

    对医疗事故如何救济的问题,一直是医疗工作的敏感点,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近几年,更成为媒体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然而,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法律,只有19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公布至今已整整十二年。这十二年,医学的进步、医疗卫生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重大变革,法学和立法取得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仅《宪法》就经历了三次修正),使我们完全有必要,也必须对医疗事故的救济问题进行再认识。

    医患法律关系的定位

    正确认识医患法律关系是分析医疗事故救济问题的前提。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歧焦点主要集中在,医患之间究竟是不是平等的主体。一种观点认为,医患之间是不平等的,医院是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载体,另外,还对患者承担“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代表着一定的社会福利,而患者仅代表社会中不特定的个体利益。因此,主张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从定性、结论到善后处理,都要坚持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在医患纠纷中应坚持行政调解为主,把诉诸法律的减少到极少数,这样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办法》正反映这样的观点,第四条规定:“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认真的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病员、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医疗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此规定从法律上将医疗事故当事者的医疗单位同时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处理者。既然如此,何来平等。这是八十年代的观点,时代的局限在所难免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人换汤不换药的持这种观点,认为:医疗单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时有特殊性,为了国家的稳定,为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医疗纠纷的民事赔偿必须坚持恰当赔偿的原则,刹住攀比之风。赔偿要恰当,不攀比,这本身无可争议,但何为恰当,按该论点作者前后文意思,恐怕是为了三个利益而牺牲一点患者利益是最恰当的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医院和患者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患者到医院求治,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医院接诊,表示同意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经过这样的要约和承诺,或通过病员对格式合同的认可,医患双方因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故如果医院没有提供与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相应的医疗服务,当属违约行为,因此而致病员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笔者完全同意后一种观点。医疗机构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承担者自不待言,但不等于其在民事上可以高人一等,每一个正当行业对国家来说都是一种事业,是否有必要在民法上都予以特殊保护?完全没必要,也不可能。医疗机构作为国家施行福利政策的载体,已经或正在成为历史。只要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可以预言,在不久的将来,就象国有企业与其它所有制的企业平等竞争一样,个体、私营、集体所有的医疗机构与全民所有的医疗机构三分天下的局面必将形成。如果说全民的医疗机构因是国家投资设立而代表国家利益。受国家支配,那么个体、私营、集体的医疗机构还代表国家利益,还能为国家承担施行福利政策的责任吗?即使是全民的医疗机构,其作为一个法人,有其独立的财产权,它必须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一个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家不可能再对其“输血”,它也不可能无偿为国家承担经济义务,否则,必将陷入当前国有企业同样的困境,这恐怕才真正阻碍了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保险事业的飞速进步,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今后还应不应当,可不可能继续由医疗机构来承担国家福利责任。医疗机构的利益即是国家利益的历史将一去不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新荣诉天津市第二医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赔偿一案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更是明确规定:《办法》与《民法通则》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应同时适用。是否真的一致暂不作争议,但一点已经明确,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已明确,处理医患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而《民法通则》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主体平等。

    对“医疗事故”概念再认识

    《办法》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如果要将“医疗事故”作为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那么,对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该定义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妥:第一,根据该定义,造成“医疗事故”行为的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照此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是否应当区别对待?笔者认为,非法行医与合法行医的区别在于行政法上的处理不同,造成损害后果的,在民事赔偿上还是应当根据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及其过错责任大小而定,不应当区别对待。第二,该定义说明,“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例如,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药品屡见不鲜,医生的处方开得完全正确,但根据处方配给患者的却是假药,患者服假药而致损害,是否让其自认倒霉?根据该规定,就得自认倒霉,因为诊疗护理并无不当。这显然不合理,因为药品是医院购进的,医院应严把进货质量关,因为没把好关,让患者吃了假药,凭什么不承担责任?第三,该定义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后果限定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照此限定,非上述三种情况的损害,医疗机构可以概不负责。例如,有一患者大腿股骨骨折,医院接诊后,对其施行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不久,发现钢板断裂,患者即到医院重新手术,此后不久,又发现固定钢板的镙丝断裂。如此折腾了近两年,如果是患者完全康复,但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耽误了两年多的劳动,家庭因此一贫如洗。但根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院却理直气壮地不予赔偿,因为患者最终完全康复,不用说,这不合理。苦于上述三点理由,是否需要修改《办法》,对“医疗事故”概念重新定义?笔者认为不需要。该定义是由《办法》作出,《办法》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主要规定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包括对造成“医疗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为追究责任人员行政及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办法》对“医疗事故”作这些限定,应该说比较合理,不宜作进一步扩大。否则会扩大不合理的追究面,增加医务人员的思想顾虑,挫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办法》对“医疗事故”所下定义的意义,也就在于以之作为进行行政处理的责任。因此,是否构成行政法上的“医疗事故”,与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实,我们今天讨论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中所称的“医疗事故”,与《办法》中定义的“医疗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仅仅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概念,前者是民法上的概念。作为民法意义上的医疗事故的概念,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的精神,笔者认为应这样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此定义中所称医务人员,包括合法和非法从事医务的人员。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属于专门性问题,依法应由人民法院交由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近年来社会普遍反响强烈,大多集中在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人员组成制度的不满,认为老子给儿子做鉴定,结果不可能公正。这种观点已得到普遍认同,本文不再赘述。下面就当事人举证责任问题,谈一点看法。对患者的损害后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患者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过错,还是应由后者举证证明自己没过错。笔者同意后一观点,患者因就诊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即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从合同关系分析。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医患双方的约定,作为患者支付医疗费用的对价,是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地提供医疗服务,提供了该服务的正常后果应当是病情的好转或稳定。当患者的病情在接受服务之后没有出现上述情况时,医疗机构就有责任证明自己的履约行为即提供的医疗服务没有瑕疵,从而证明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否则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从医患双方在诊疗及诉讼中的地位比较分析。在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护理中,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是一种自主行为,基本上受患者意志约束,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但客观上患者对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行为是不可能全部知情的,尤其是细小情节,但有时正是细小情节造成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按正规程序操作的,患者尚能掌所握诸如门诊病历、出院报告之类的材料,反之,如一些乡村卫生院、诊所,对患者连门诊病历也不开具,患者全然不了解医务人员治疗情况。由于对患者治疗过程的全部材料均掌握在医疗机构,发生了纠纷,医疗机构就有可能只提供对其有利的资料,对其不利的或隐匿或销毁,而患者对此无能为力。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从这种意义上讲,患者在发生纠纷后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发生诉讼时,患者只需证明有损害后果发生,至于是否有过错,吸能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

    《办法》第十四条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种观点:“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或委托后,应当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审阅有关资料,慎重做出鉴定。如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有权要求医疗单位或者对有关事实进行复查。”但对医疗单位不能补充材料的后果未予进一步规定。

    医疗事故的救济方式

    程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不久前,因患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至医院就诊,由于治疗不当,程先生的视力受到了严重损伤,被鉴定为盲人残疾。

第4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病历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笔者在给医疗机构讲课的时候经常提起,病历从临床的角度,是患者临床诊断治疗的记录,对其日后的复查、治疗等都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从学术的角度,病历为医务人员提供了大量的数据资料,是科学研究的参考文献;从诉讼的角度,是证据材料,对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发挥了充分的证明作用。因此,病历的作用具有多样性。

具体到医患纠纷的角度,病历则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以是对医务人员有利的证据,将医生为患者诊治以及护士对患者护理的全过程均给予严谨的记录,在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翻看病历来确定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如果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到位,那么就很有可能成为对医务人员极为不利的材料,即便医务人员在临床上做得再好,病历中没有记载,医方无法证明自己充分履行了注意义务,从而必须要承担责任。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医务人员一定要加强病历书写规范性的意识,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对于一些特殊的告知事项、注意事项等均实事求是地认真给予记录,也只有这样才能对自己形成较好的保护。

结合一个案例进一步给予强调。某患者因左腋下肿物入院,经查诊断为“左腋窝原始神经外胚瘤”并有肺部转移灶,医方建议采用先截肢后化疗的治疗方案,但患者及其家属均给予了拒绝,坚决要求保肢。于是医方采取了先化疗,待肿物缩小后再行局部肿物切除术的治疗方式。术后1年患方提讼,认为医方没有及时采取截肢的治疗方案,导致病灶转移病情恶化。此案中,必须明确医方在采取治疗方案之前,是否向患方明确告知了各种可采取的治疗方式以及各种方式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良后果,是否充分尽到了医方的告知义务。如果因为医方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患者进行了错误的选择,医方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本案中,医生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不仅将各种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明确告知了患者及其家属,而且对化疗药物的价格、化疗方案的选择等均给予了告知,每次告知均要求患者本人签字。特别是术中,医生还针对病灶情况,与患者家属进行了又一次谈话,家属再次明确表示要求保肢并签字。基于上述情况,法院认定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通过这个案例就可以看出,医生的任何诊疗行为都一定要在病历中记录,涉及到告知义务的内容,一定要按照规定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

第5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首都儿研所附属儿童医院专家义诊

6月1日上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挂牌成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次确定儿童专科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另悉,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部分先天性疾病也将被纳入学生及婴幼儿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当天适逢六一儿童节,在挂牌仪式结束后,首都儿科研究所10余位专家开展了义诊活动。

参保儿童最高可报销17万元

6月1日上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正式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对记者介绍说,根据9月1日将启动的医保新政策,参保的大中小学生、婴幼儿每人可选择3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定点医院,除两所儿童专科医院外,也可选择具有儿科门诊的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蒋继元还介绍说,这是北京市首次将两所儿童专科医院确定为医保定点医院。

根据规定,参保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家庭和财政各承担50元,低保参保者可免缴医保费用。每人每年大病医疗费用超过650元起付标准后,超额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最高可报销17万元。

部分重大血液病被纳入医保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学生和婴幼儿大病医保除实行“1+3(即住院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3种病门诊治疗)”外,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血液病也已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此外,部分先天性疾病也有望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病种尚未确定。

资深专家义诊儿童

第6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记者:这次有人提出要“废除中医”,原因是“中医不科学”。而中医给人的印象,无论是诊断方法还是用药确实不像西医学那么严谨。

何裕民:这个问题话题比较长,首先,在近一百年来,科学对于中国是非常时髦的事,其实科学的含义是多样的。首先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其二,我们讲“科学的”,往往是相对于迷信而言的。

就知识形态而言,我认为中医是带有历史烙印的传统科学形态。至于中医科学不科学,那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中医相对于迷信来说是科学的。就引申出一个更大的问题:怎么来看医学。

就“狭义的科学”来说,历史上或者目前所遵循的主要是指物理科学,物理科学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它是用还原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然后用数字化表达。从这个含义上来说,我说一句可能很多人都会吃惊的话“现代西方医学都不是科学”。

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的,他叫库恩,美国人,这是他在50年前就发表的一种议论。他认为医学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是生物科学,他认为生物科学尚够得上科学标准;医学的另一块,更为重要的,也是医学的主体――临床医学,却远远够不上科学的标准。

我们讲两个例子:一般人看病都喜欢找老医生,不管找老中医还是老西医,因为经验丰富。经验的东西就不是定量化可以表达的,充满着技艺之类成分,不是科学的问题。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比如说IT行业,原子物理,一般来说,30岁左右是最好的年龄段。因为科学是严格遵循还原方法论的,且不断更新,很快很快,医学却恰恰相反。

第二个证据,近十几年来医学领域兴起了一门新学科:循证医学。就是充分寻求可信的临床证据,因为我们光靠实验室得出来的这些证据,还不足以说明很多问题。循证医学的出现也表明医学主体目前还够不上一门严格意义的科学。

再如,揭示规律是科学理论的重要特征,物理科学认为规律是唯一的,无例外的。但生物科学领域并无严格意义上的规律,用著名现代生物科学哲学家迈尔的话来说:“生物学中只有一条定律,那就是所有概括都有例外。”

所有的物理科学,最后表达都是数字公式,比如自由落体定律,可以表达为H等于1/2gt2。但生命科学讲的都是概率、百分比,大概是多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生物科学也够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科学。

这些生物科学家强调生物阶层在不同水平上都有不同的特征,需要不同的理论,从大分子到细胞器,到细胞、组织、器官、人的整体,每一阶层都导致独立的生物学分支产生,低层次的特征并不足以完全解释高层次生命活动的特点,但这在物理科学却是必然的,因此他们力主生物学必须与物理科学保持“持续的间隔”。生物科学可以充分借助物理科学的方法、手段,但还必须形成自己的方法体系。

再讲第三个含义,医学还是一门人学,还是一种生活方式。有个离休干部,他患高血压、糖尿病,每次都开同样两种药物。医院有三种号5块钱、15块钱、50块钱,他每次就挂50块钱,同样拿两种药。他说:“5块钱的,医生不听我说,不让我说;15块钱的,让我说,不听我说;50块钱既让我说也听我说,也和我交流。”你说这是科学问题,还是人学问题?所以我个人认为,关于医学科学问题的讨论,或者中医不是科学问题的讨论本身前提就是有点站不住脚的,缺乏一个常识,你想把医学严格定义为科学,那么这门医学肯定是没有人性的。

医学本身是科学的一个部分,医学本身带有一定的人文特征,如果我们带有这种观点来看的话,我觉得中医学的存在,对世界是一件幸事。

中医可称是“生态医学”

记者:有人说真理是唯一的,医学真理西方已揭示了,中医学就没有存在必要了。

何裕民:这句话很不妥,实际上是上世纪占主导地位的科学主义的核心观点。我只举一个例子,心理学研究的也是人的问题,心理活动也有物质基础,心理学却是存在着众多的学派与学说,从精神动力学、行为主义、格式塔、心理生理学到人本主义等等,就心身医学而言,日本也有自己的“森田疗法”。生命科学领域,远未达到可以肆谈统一、唯一的境界,我们完全应该宽容地珍惜传统精华,加以弘扬。

记者:现在西方医学已经非常发达,在社会生活中占主流地位,中医还有什么意义?

何裕民:所有科学探索活动都受制于哲学观念的指导。中国占主导的是自然观点元气论,西方占主导的是原子论。元气论驱使人们注重过程与状态,注重相互关联与互动;而原子论则促使人们注重结构,注重还原,重视细节与构造。中西医学理论解释的最深层次的分野也就在于此。因此,我们看到了中医注重整体的“气”,活体的经络,人与外界的互动,中医叫“天人相应”。而西医却汲汲于细胞、大分子、基因。而现代科学的走向是强调两者的有机互补与结合,特别是新兴的复杂性科学。

举个简单的例子,量子力学是二十世纪物理学的最伟大贡献之一,量子力学的理论解释至今就存在着“粒子说”与“波动说”,而“粒子说”就是原子论的经典体现,“波动说”似乎与中国(包括中医学)的气论更能对话。

这就回到了自主论生物学家的基点了:生物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特征,现代医学着重于揭示细胞、细胞器及基因层次的生物学特征,向上也兼及了器官、组织,但到此为止。而中医学却着重揭示粗略的脏腑之间,特别是生命整体及该生命体与其生存的环境(生态)之间的互动特征。

用我的话来归纳,可以这么说,中西医是以“不同的术语,揭示着生物不同阶层系统的不同特征”。尽管中医用的术语粗疏得多,甚至有许多荒谬之处,但你无法否定他的理论价值所在,就像整体层次的“经络”现象,就像是“气”所揭示的整体生命现象。

顺便说一句,有位著名的否定中医人士,口口声声说中医是伪科学,但他却从20世纪70年代就一直撰文充分肯定元气论的现代科学价值,因为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

中医理论揭示更多的是整体与生态层次的生物问题,认为称中医为“生态医学”,亦无不可。

第7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5)31-0113-02

doi:10.14033/j.cnki.cfmr.2015.31.055

乙肝肝硬化是由肝炎引起的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不可逆转的肝脏疾病[1]。据统计,乙型肝炎在我国的发病率已高达20%,使得乙肝肝硬化的医护工作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研究指出,患者出院后不遵医嘱而再次住院是导致该病反复发作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提高乙肝肝硬化患者院外遵医率是临床工作重点[2]。对此,文章结合笔者所在医院工作实例探讨分析护理干预对乙肝肝硬化患者院外遵医行为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6月-2014年6月收治的100例乙肝肝硬化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50例。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符合北京第五次全国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术会议于1995年制定的乙型肝炎肝硬化诊断标准;患者均为初中及以上学历;无心肝肺等器官功能障碍;无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心理认知正常;对本次研究知情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3]。排除标准:不符合纳入标准者;存在肝性脑病者[4]。观察组中男35例,女15例;年龄28~65岁,平均(42.91±6.27)岁;根据Child分级,A级16例、B级27例、C级7例。对照组中男34例,女16例;年龄27~63岁,平均(40.21±4.35)岁;根据Child分级,A级14例、B级26例、C级10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情等基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观察组患者采用常规治疗与护理,(1)用药指导。向患者强调遵医嘱用药的重要性,并指导患者按时、定量用药,切忌随意增减药物剂量及种类。由于抗病毒药物的治疗费用较高,因而有些患者舍不得长期用药。在患者用药期间,医护人员需对其肝功进行定期检测,并定期检测其电解质水平,及时补充水、电解质,以保证患者水电解质保持平衡[5]。(2)饮食干预。指导患者合理健康饮食,多食用高热量、高纤维素、低脂肪以及易消化的软食;多食用新鲜水果、蔬菜等食物,并保证充足饮水以预防便秘发生;同时,根据患者病情的具体情况对其饮食进行适当调整,肝功不良者以及血氨升高者应避免摄入过多蛋白质,日均摄入量不超过30g[6];腹水者必须保持低盐饮食。另外,严禁患者吸烟饮酒,以免烟酒对肝细胞造成损伤,致使转氨酶升高。若患者已出现胃底食道静脉曲张,应嘱咐其避免食用粗糙食物。(3)生活指导。医护人员需叮嘱患者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患者每天睡眠时间应该不少于9 h,并且午休时间需在1 h以上。叮嘱患者在失代偿期必须要卧床休息,在代偿期可进行力所能及的活动且活动量以不感觉疲劳为宜。

1.2.2 观察组 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治疗护理的基础上加以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具体如下。(1)制定针对性护理方案。医护人员收集患者的年龄、职业、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并为所有患者都建立针对性的健康档案。(2)系统健康教育。责任护士按照护理方案对患者进行系统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乙肝健康知识的认知度。教育内容如向患者讲解乙肝肝硬化的病因、发展以及预后;介绍常用的治疗乙肝肝硬化的方法,并且向患者说明常用药物及遵医嘱服用药物的必要性;向患者介绍常见并发症种类以及并发症发生征兆和预防并发症发生的措施;向患者强调良好生活习惯、戒烟酒的重要性;(3)心理干预。医护人员要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护理过程中给予患者最大限度的尊重与帮助,耐心倾听患者倾诉,分析患者的需求,并满足其合理需求。向患者强调良好心理状态对疾病恢复的益处,指导患者掌握必要的自我心理放松方法,从而确保患者保持乐观的情绪[7]。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患者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消除患者悲观、抑郁、紧张等不良情绪,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加快疾病康复。(4)家属干预。对患者家属进行相应干预,患者住院时,及时向家属通报患者病情进展;及时对患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避免患者家属出现不良心理情绪而影响患者的心理状态;向家属强调家庭支持对患者疾病治疗与康复的重要性,叮嘱家属多陪伴患者;叮嘱家属在患者出院后,对患者的用药、饮食、休息及活动等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患者在出院后仍然保证良好饮食习惯[8]。(5)出院后随访。观察组患者出院后,责任护士需对其进行为期半年的电话随访,出院后前三个月每周随访一次,三个月后每2周随访一次。在电话随访时,医护人员需详细询问患者近期的用药、饮食、睡眠及活动情况,指出患者用药、饮食等不合理之处,并叮嘱患者继续遵医嘱用药,保证合理饮食及充足睡眠。随访时,提醒患者在出院后第1、2、3、6个月回院接受复查。

1.3 观察指标

患者出院第6个月来院复查时,对其生存质量及遵医行为进行调查。(1)采用慢性肝病问卷(CLDQ)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测量,该问卷共有6个维度:腹部症状、乏力、全身症状、活动、情感功能及焦虑[4]。(2)采用自编遵医行为量表对患者的遵医行为进行调查。该问卷共有5个维度:按时服药(严格遵医嘱用药,未擅自停药、更改药物或者滥用药物);定期复查(遵照医生叮嘱定期来院接受复查);合理饮食(出院后仍然遵守住院时的饮食方案);戒烟酒(出院后不吸烟、不喝酒);规律作息(出院后,每天能保证9个小时的睡眠,且中午能保证1小时睡眠)[9]。(3)统计两组患者再次住院例数。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出院第6个月两组患者生存质量比较

观察组患者出院第6个月后,其生存质量各项得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遵医行为比较

出院第6个月后观察组患者各项行为的遵医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患者再入院情况比较

观察组再入院11例,再入院率为22.00%;对照组再入院24例,再入院率为48.0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第8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作者:李阳 杨放 单位:第二军医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

现代化进程中医疗保障的文化背景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医疗文化历程科技革命给全世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因素的影响促动了社会最深层的变化,引起新旧文化模式和中外文化精神的冲突。[2]经过长期的尝试、挫败与曲折之后,中华民族最终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真正完成了现代化的奠基。在此之后,社会主义新文化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的医疗保障实践也取得卓越成就。改革开放是新中国的一次伟大变革,它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蓬勃生机。当然,在新的历史探索中,有成功就难免有偏失。过度的市场化让中国传统医学的社会道德与个人修养、无私奉献与慈善救助模式逐渐淡化,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让人们一度忽略了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在经济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发展中的不均衡引发了各种社会不公现象,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文化出现了或多或少的迷茫、错乱甚至虚无感。与此相应,医学诊治的亲密无间的传统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医生与患者多了隔阂、少了交流。大批的医学生经过几年的在校学习就直接走向医生岗位,知识的迅速传播让医生职业不再神秘,新一代的医生不再拥有对过去那种对自身和社会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和机械的医疗手段都给现代的医生价值观和职业观带来了新的定义。当代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初步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在为了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医疗实践过程中,中国政府实行“计划式”医疗体制,公费医疗、单位医疗、合作医疗成为这一体制的主要体现。然而,在它向全民医疗迈进的途中,医疗资源与社会负担却是无法充分匹配的,在实际生活中,多数百姓得到的是普遍却未必有效的医疗保障。改革开放以后,最初的医疗改革试图引进西方“市场制”的保障体制。然而,实践证明这样的模式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市场化导致医疗问题层出不穷,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恶化。国家改革的步伐始终赶不上矛盾的不断涌现,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命健康维护,有悖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医疗保障目的。总结过去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一方面“在于公平与效率偏重式的发展思维,以及供给与效率残缺式的发展模式”,[3]存在医疗制度调整的缺陷;另一方面,从深层次的角度来讲,也与外来文化的冲击有关系。在医疗卫生政策制订过程中,患者利益无法直接表达出来,在政策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就难以无偏差的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

新形势下医疗保障的文化构成

虽然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没有将医学及其文化构成作为人类事业的单独一部分来规划,但这些对“人”的科学界定让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指导的新中国文化对医学主客体、医学工具进行了再审视。[5]不同于生物医学仅注重人的自然性的观点,马克思将人的现实性和社会性强调出来。同时,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思想也对现代社会中人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深刻揭示,包含对现代医学回归人的本性的要求,有利于建立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医疗模式的要求。这就要求医疗保障要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求为出发点,要关注现实的人的实际生活,要从以人为本出发,将人民幸福作为社会建设的最终追求,将医疗保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新的医疗保障文化也传承了传统中国中医保障文化,融合了西方医疗保障人文思想。中华民族一直向往着社会的和谐发展,现代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与传统文化的“大同”思想遥相呼应,发展公共福利也是中华民族历代追求的共同目标,这成为我们不断奋斗的力量源泉。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心性的领悟事物、把握世界的整体性思想体系同样是智慧的结晶。事实上,尽管在现代医疗文化中儒家思想不再起到从政治上统摄人们思想的社会整体作用,但以血缘亲情、忠孝为标志的家庭观念和以诚实守信为标志的人际交往准则仍然是民众所公认的社会文化。儒家思想和儒医道德仍然能发挥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随着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西方文化包括其医疗文化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在社会生活和医疗保障实践中也更加融合交汇。在公共卫生资源分配中,西方制度伦理强调着公平性;在临床医学文化建设中,西医尊重个体的权利;在医疗过程中,西方的传统契约制发挥着影响,科学主义精神也使精细繁复的医疗检测和缜密的医疗程序降低了庸医误人的概率。这些来自西方的医疗文化内容也逐渐渗透于新形势下中国的医疗保障文化中,并转化为道德实践,应用于制度建设与临床操作过程中。从根本上说,医疗保障从行医方法和管理模式、价值观等方面都吸收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西医的医疗保障模式以不同形式逐渐融合于我国的医保体系,共同构成了新形势下的中国医疗保障的全新局面。医疗文化经过曲折而漫长的发展道路,新形势需要的新医疗文化必然是在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兼取传统医疗文化和西方医疗思想之精髓的完备体系。

第9篇:再生医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语言学,教育;临床医学;教育,医学,研究生;英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学领域的国际合作日益增多,作为临床医学研究生,学好医学英语与掌握好临床专业技能同等重要,其有助于提高医学英语文献的阅读和翻译能力,进而服务于专业学术论文的写作、国际学术的交流[1]。但医学英语不同于基础英语,其为专业用途英语(ESP)的一个分支,已积累形成了数量庞大的术语体系[2]。医学英语在词汇构成、语法、句型等方面既与基础英语存在共同特点,又存在自己鲜明的特点[3]。所以对于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来说,学习医学专业英语仍存在难点也是情理之中。本文从主观及客观2个方面探讨临床医学研究生医学英语学习的难点与对策。

1主观层面原因分析及对策

1.1学习态度消极

1.1.1原因临床医学研究生是经过5年本科基础医学学习后筛选出来的佼佼者,心理上均存在一定优越感。但研究生初期,无论是在临床上还是医学英语学习上均或多或少存在挫败感。究其原因:本科阶段基础英语虽是必修课,但就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来看,2个阶段的英语教学存在严重的脱节———本科注重基础英语教育,以通过四、六级为目标,其并未涉及过多的专业医学英语;而研究生阶段则要求学生具备大量专业词汇,以专业英语实践能力“论英雄”。1.1.2策略首先,放低姿态,脚踏实地,虚心学习;其次,充分利用研究生阶段的专业医学英语课程,虽学时不多,但若做到物尽其用,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也会对专业英语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最后,一定要时刻认识到医学英语对医学生涯的重要性,认识到学习专业英语与学习医学一样,是一项终身事业,随时都不能放松。

1.2缺乏学习兴趣

1.2.1原因与基础英语不同,医学英语用词严谨、语法晦涩、句型复杂,内容上也相对于基础英语枯燥乏味。因此,临床医学研究生往往会产生畏难情绪,从而逐渐对医学英语学习失去兴趣。1.2.2策略多看医疗美剧。作为医学研究生,虽不能全信医疗美剧中的专业知识及诊疗程序,但其中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医学专业词汇,且往往伴随着生动的语境或临床实例,不失为一个学习医学英语的好途径。例如《实习医生格蕾》中的一个场景:(InsideJoe′sOR)Derek:Damnit.Ican′tgettheclamptohold.Givemethebipolars.I′mgonnagoinatadifferentangle.Burke:Timeremaining?Derek:Irrigation,please.这段对话发生的背景是一位外科医生为一位脑动脉瘤患者做深低温停循环(deephypothermiccirculatoryarrest)下脑动脉瘤夹闭术的术中过程。这里的OR,是operationroom(手术室)的缩写;clamp意为“钳子”,此句中意为医学专用的“血管钳”;bipolar本是“双极”的意思,这里可以理解为外科医生常用的双极电凝钳;irrigation本意为“灌溉”,医学上引申为血流灌注的意思。通过这段简单对话,营造了一位外科医生正在做高难度手术,普通血管钳止不住血,而需要双极电凝钳的生动场景。同时学生可以理解性地记忆多个医学术语,并且不乏趣味。因此,从美剧中记单词是个培养学习兴趣的好方法。

2客观层面原因分析及对策

2.1缺乏医学英语听说读写的环境

2.1.1原因缺乏对应的语言环境,对于医学英语教学来说,语言听说能力应该是在真实情境中使用语言的能力[4]。由此可知,语言学习离不开自由真实的语境,语境理论认为,语言只有在语境中才是活跃的、运动的、有生命力的[5]。想要真正学好英语,特别是医学英语,就必须置身于英语学习的语境中,并且真正充分调动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而我国目前的医学英语教学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语境的构建[5]。缺乏听说读写的环境也就是缺乏医学英语的应用环境,随之而来的是医学研究生对医学英语的懈怠,也就不会主动去探索其学习方法,最终导致医学研究生认为医学英语越来越难,而且越来越不重要。2.1.2策略随着我国教育对英语重视度的提高,基础英语的听说读写教育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6];但在专业医学英语方面,想在我国大环境下构建其听说读写的真实语境可能性不大。但是,对于高素质人才相对集中的医学高等院校,构建一个局限于小团体或是个人的医学英语学习“微环境”[7]还是有可行性的。(1)听:听专业医学讲座。医学院校或其附属医院通常会经常邀请国际上知名的医学专家来开展专业讲座,作为医学研究生,应积极抓住每次机会,因为讲座上会涉及大量以医学英语呈现出来的医学知识,在听的过程中,能充分调动思维,尽快将医学英语与头脑中的专业医学知识联系起来[4]。这种方式对于医学英语听力理解的能力会飞速提高。(2)说:①与留学生交流。通常高等医学院校均有各国留学生,只要主动与之交流,就会有大量“说”的机会,通过与留学生的交流,医学研究生对医学英语的敏感度得到提高,口语交流的技巧也会不断强化。②参加国际会议。研究生阶段会得到不少参加国际医学会议的机会,学生可勇于提问,或是私下与国际医学人士交流。相比于留学生,这是更上一层楼的交流,涉及更多专业医学英语,当然,对专业英语的交流能力提高也很大。(3)读:阅读大量专业文献。阅读高质量的英文专业医学文献既是医学英语阅读能力的实践过程,也是一个获取医学领域最新知识的途径。通过每天坚持阅读文献,在保持专业知识更新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锻炼了医学英语阅读能力。(4)写:专业论文的撰写。医学研究生作为临床与科研结合的高级人才,专业论文的撰写能力必不可少[6]。从研究生的第一学期开始就应该经常以练笔的方式,用医学英语撰写专业文章,并且在研究生期间争取发表一些英文的专业医学论文。发表的论文质量越高,对以后的职业生涯越有益。学生之间互相探讨论文写作的技巧,能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一个利于医学英语写作的氛围。

2.2医学英语专业词汇难于记忆

2.2.1原因在所有专业英语中,医学英语词汇量最大,仅病名就有3万多个,而新术语还在以每年大约2000个的速度增加[9]。因此,对于医学研究生来说,需要记忆的词汇很多。再加上医学词汇往往偏僻复杂,晦涩难懂,记忆起来就更是难上加难。2.2.2策略(1)举一反三,学会归纳:①普通词汇的专业释义。某些普通词汇的原始意义与某种医学现象或活动有着相似性,于是就赋予其医学上新的含义。学会联想和归纳二者之间的联系可帮助理解记忆此类单词。例如:plastic普通英语中意为“塑料”,由此引申出其医学释义“塑形、整形”;angry原意“生气、愤怒”,联想到“伤口的愤怒”就是其医学释义“发炎”;类似的词还有:shock(休克)、stroke(卒中)、union(愈合)、tender(压痛)、labor(分娩)等。②一义多词。医学英语中也存在着一义多词的现象,例如:“疾病”一义,对应多个单词:disease、illness、sickness、trouble、disorder、ailment、malady。此类现象必须在阅读文献过程中注意积累与归纳,并尝试去理解各个单词之间微妙的不同。(2)学会构词法:学习医学英语必须树立这样的观点,即越是复杂的医学英语词汇越是“纸老虎”。因为其构词十分有规律可循,只要分析单词的各个结构,迅速掌握该词并不难。应掌握医学英语最基本的构词法,一个医学词汇多由这几部分构成:一个或多个词根,前缀和(或)后缀、连接元音。大量的词根、词缀大多来自希腊语和拉丁语[8],词根决定单词的基础含义,前缀改变词意,后缀改变词性[9]。以thyroid(甲状腺)为例,一切含有此词根的单词含义均与甲状腺相关,加上不同前缀有不同的词意,如hyper-thyroid(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或hypo-thyroid(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加上不同后缀则变为不同词性,如:thyroid-itis(甲状腺炎)或thyroid-ism(甲状腺素毒症)。另外,由多个语素连接而成的长单词往往需要一个元音字母作为中间连接,以方便拼读,称之为连接元音,通常为“-o-”(若连接后面部分以元音字母开始则不需要连接元音)。例如:hepat-o-carcinoma(肝癌);pyelo-nephritis(肾盂-肾炎);而prostat-itis(前列腺炎)和gastr-algia(胃痛)中的-itis(炎)和-algia分别以元音字母“i”与“a”开始,因此就不用再加连接元音了。如此,只需记忆数量有限的词根及词缀,再通过构词法便可轻松地拼出大部分医学词汇的含义。(3)学会缩略词代替:越长、越复杂的术语在实践中越会被缩略词代替[10],拿泌尿外科来说,常见的缩略词就有“下尿路症状LUTS(lowerurinarytractsymptoms)”“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TURB(transurethralresectionofbladdertumor)”“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prostatespecificantigen)”等。无论是在实践中使用或是研究中使用,缩略词无疑会给工作减轻很大的负担。实践中多积累会让专业术语的记忆任务与压力减轻许多。

2.3医学英语长、难句和文章的理解、翻译困难

2.3.1原因医学英语为了精确表达、避免歧义,往往会用上各种从句来限定句子各个成分之间的明确关系,有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主句+从句就构成句子较长的主从复合句。扩展后的后置定语可以是带从句或较长修饰语的复合句。有些句子结构复杂,插入成分多,修饰语长,从句套从句,这些均是造成英语句子长而复杂的原因[11]。因此,医学英语的句型往往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假象。很多医学研究生由此产生了急躁、畏难情绪,造成不能冷静分析句型结构,分不清主干和支系,对句子各个成分关系的理解也产生偏差,从而给翻译造成了很大的困难[12]。句子的理解偏差放大到文章上,就与原文产生了巨大的误解,这在医学上是致命的。2.3.2策略(1)分析结构。应该树立这样一种信念:越是复杂的长句越是为了清楚地说明句子各层次的关系,更应该有清晰固定的语法结构[10]。经过对句子结构及层次的仔细分析,做到正确理解及翻译。(2)拆分与重组。医学是严谨的科学,做医学翻译一定要做到完全理解原文后再翻译,先拆分,理解后再按照中文习惯重组,切忌断章取义。按照这种方法,先归纳这种方法为“拆分重组法”[13]。常见的拆分点有:①并列连接词:and,or,but等;②从属连接词:when,while,as,since,untilbecause等;③关系代(副)词:who,whom,whose,which,when,where,how,why等;④介词:of,about,for,on,with,by等;⑤分词: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常常引导状语或定语[13]。下面举例说明拆分方法。例:thus/dilution/,byair,waterorothermedia,/whichreducesthenumber/ofpathogenicbacteria/takenintothebody/belowthemini-mumnumber/necessarytoinfect,explainswhy/infections/andparticularlythose/enteringbyrespiratorytract,/arelesslikelytobecontracted/intheopenair/thanundercondi-tions/ofovercrowdingindoors.首先,分析句子主干:dilu-tionexplainswhy.支系有2个:(1)which(dilution)re-ducesthenumberbelowtheminimumnumber;(2)infec-tionsaretobecontracted.每个主干或支系里均有独立的先行词,由各种修饰词或从句修饰,主干里dilution为主语,byair,waterorothermedia为修饰主语的定语;支系里which指代dilution,后面2个number均有修饰语修饰,单独翻译出来不难;另一支系里把infection当作主语,由lesslikelyto限定,引出2个环境的比较。把3个部分当作3个独立的句子处理,既突出每个部分的重点,又能降低整个句子的难点。每部分翻译如下:(1)稀释作用解释了为什么;(2)稀释作用能使进入人体的病原菌数量减少到能引起感染的最低数量以下;(3)感染,特别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的感染在户外传播的可能性要小于人群拥挤的室内。最后,总的理解该句的意思,依照中文成句习惯,将3句话融合成一句符合中文表达习惯且句义清楚的话,即由空气、水或其他介质产生的稀释作用,能把进入人体的病原菌的数量减少到最低有效感染数量以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感染,特别是经呼吸道而入的感染在户外的传染概率低于拥挤的室内。这种方法脚踏实地,刚开始时虽耗时较多,但若加以练习,熟悉方法后自然会变得得心应手,而且在最后一步重组的过程中,英语学习中最为推崇的“语感”也会得到极大的培养[14]。只有做到每个句子准确理解,并以目的语翻译还原句子原意,对整个文章的把握才会称得上严谨[15]。

3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