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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区域经济调查报告

第1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一、加强区域执法合作的作用

(一)推进监管型工商建设。建立区域内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稳定、宽松、透明、高效的投资环境需要区域内工商部门构建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融合、与现代化城市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为区域内企业和群众提供良好服务,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创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为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服务。要适应新形势,必须要转变执法理念。通过统一区域内上下左右的认识,树立监管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观念;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区域内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核心内容和根本要求。

(二)推进服务型工商建设。吴仪副总理曾经说过,“执法也是服务”。严格的制度规范为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幅度奠定了基础。区域内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既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又体现服务宗旨,融服务于行政执法中,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职能定位。区域内工商部门首先要制定便民措施,构建“内和外顺”T商。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作为发展公共服务的指南,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其次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找准执法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区域执法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围绕以执法促发展、以执法促富民、以执法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执法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文明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一方面,通过区域内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区域内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使区域内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宽松,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

(三)推进信息型工商建设。以信息工商为手段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不仅要围绕总体部署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更要在具体行政行为上予以充分体现。对区域内涉及食品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信息、不合格食品退市信息、消费者投诉处理信息及群众举报信息等等,都要做好动态化记录。要以信息化为载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实提高食品市场的安全性。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要将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突出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在加强广告市场的长效管理中,要以信息为纽带,加强区域内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力度中,要把查处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传销、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信息化处理,以确定每季度、每月乃至每周经济检查工作的重点。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面,要加强区域内工商部门的配合,借助更大力量获取更多、更广泛的信息,完善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区域执法合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合作,一是建立食品质量监测互动制度。每年度商定监测一类或几类食品,实施不同品种分区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区域内其他工商部门。食品质量共同监测活动由当年轮值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工商部门分别负责实施。二是建立处理不合格食品工作协作制度。区域内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对已依法确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应相互通报,并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联合处置。对其他工商部门通报的监测抽查结果或食品安全信息。需要协查或作出处理的,应在调查或处理完毕后,及时向有关工商部门反馈情况。三是建立区域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区域内工商部门在监测抽查中,对依法确定为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食品,可在通报监测抽查结果的同时,提请其他工商部门对该食品实施“退市”,经其他工商部门领导批准,可在区域内对该食品(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日期)实施“退市”。四是建立食品质量监测资源共享制度。区域内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质量监测的有关信息工作,包括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发展趋势、食品安全现状评估、近期食品安全重点等信息的交流:定期或专项质量监测抽查结果,涉及区域内其他地方的,应及时通报涉及地工商部门。

(二)加强区域内打假扶优联合执法合作。一是扶持名优企业发展。对名优食品企业在区域内其他地区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应加强沟通,加大协调力度。妥善予以解决。相互认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避免重复检测检验。对食品安全隐患或事故涉及的其他地区的食品,应及时与涉及地工商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食品,应允许继续在该地区流通。二是加大打假扶优执法力度。对区域内工商部门通报的、其他地区名优食品企业申诉的、在本地区发现的侵害其他地区名优食品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列为重要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区域内或省际间的侵害名优食品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相关工商部门应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每年度以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食品安全整治任务,或以各地实际情况确定的食品安全整治任务为内容,同时同步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由当年轮值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工商部门分别实施。

(三)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预警及应急合作。一是食品安全隐患预警。发现或获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后,应迅速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涉及的食品品种、有毒有害成分、可能的危害程度、危害方式、食品流向等情况通报其他工商部门,使区域内其他工商部门尽早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故,发生地工商部门应视情况及时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工商部门。通报的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波及的范围、食品品种、有毒有害成分、危害方式、食品或原料的流向、造成的危害,是否启动应急机制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提请其他工商部门采纳的应急措施,以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等:区域内其他工商部门在组织本地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时,可向发生地工商部门请求支持

和帮助:对发生地工商部门提请其他工商部门配合的建议,区域内其他工商部门应积极协调,采取必要的配合措施。三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发生地工商部门应及时向其他各工商部门宣布解除应急机制,并将事故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效,对今后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向区域内其他工商部门通报。

三、加强区域执法合作的途径

(一)树立区域合作理念。区域内工商部门应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区域合作的意义和内涵,抓好本地区工商工作的同时,重视区域合作,积极开展区域协作联防,做到互相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作战,提高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水平。区域内应该着重从合作深度、广度和工作力度上再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市场信息网络信息交互制度,扩大区域市场整顿规范专项工作新动态和监管工作新经验的交流:建立协调、合作、交流、互动的区域联防机制,及时交换相关案件信息,制定解决资源共享制度、例会制度、案件协查联办制度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准则,加强对重点区域、案件多发部位的联防联治,加强对边界重点地区的监控,形成有效、有力的区域巡查联防协作效能,促进区域内监管工作水平的提高。对区域内具有共性的问题,可以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同加大打击力度。在区域内每年组织1~2次有声势的联合行动,构筑市场监管防线,有效遏制跨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明确区域合作宗旨。建立区域执法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方应当积极担负起推进合作的责任,充分、有效地利用秘书长(联络员)协调制度、专题工作小组、专题论坛工作机制等有关合作机制,提高区域合作的务实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合作各方体会到合作带来的好处,合作意识不断深化,最终使合作事宜逐渐成为日常工作的内容之一。加强联席会议秘书处工作力度,加强宣传、落实、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及时将联席会议达成的共识、取得的成果推广落到实处。区域合作过程中,不仅要着眼于监管,同时要着眼于发展。合作各方应立足于区域合作发展的总目标和合作要求,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区域的发展大局,坚持公平与开放的合作原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给予与本地企业同等的机会和待遇,逐步消除影响和阻碍区域合作和共同市场建设的行为和因素,促进共同发展。

(三)拓宽区域合作领域。一是建立边界区域联防协作网络。区域合作要加大对交界区域的监管力度,启动执法联动机制,在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委托协查、协同打击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发挥消除边界监管盲点、打击跨地区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达到有效地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降低市场监管成本、保证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共同目标。二是加强人才的交流培养。尽快建立专家库,积极开展互派技术、管理人才挂职学习、培养、锻炼,联合开展考察、交流、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在业务方面,建议区域内工商部门之间开展短期交流。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建立跨市、跨省短期挂职锻炼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建立数字化标准、图书检索、市场主体信息交换中心,建立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开发应用标准一致的行政办公、业务管理电子系统。

(四)密切区域合作协查。一是实行线索提供制。区域内在日常巡查监管和查办本地区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或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的涉及其他地区的违法违章案件线索,通过加强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联系,及时向涉案地工商部门通报情况。二是实行移送制。区域内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不属于本地区管辖范围的,应将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给有管辖权地区的工商部门。三是实行委托制。包括委托调查、委托告知、委托送达。区域内在查办本地区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其他地区需要协查的,可委托有关地区的工商部门调查。接受委托调查方应在委托调查方提出的时间内给予调查并回复:区域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如因当事人、相关人员、单位在其他地区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告知有关事项的,可委托有关地区的工商部门告知。接受委托告知方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单位,并将告知回执发回委托告知方:区域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如因当事人、相关人员、单位在其他地区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各类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案件材料无法送达的,可委托有关地区的工商部门进行送达。接受委托送达方应及时将案件材料送达相关人员或单位,并将送达回执发回委托送达方。

第2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字:矿山|地质|矿山开发

目前我国矿山建设一般遵循如下程序:

(1)编制国民绎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域性发展规划。依据的基础是可供规划的地质资料,以及详查、勘探地质报告。

(2)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资源调查进行预渊分析,项日建议书在项日预可行性研究的荃础上提出,并对项目建设条件和建设的必要性进行论述,挺出项日建设的轮娜设想、建设的可行性和相关建议。依据的基础一般是地质详查报告。

(3)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在项目建议书批准的基础上,纳人国家、区域或行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开始组织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条件方面作全面论证,对生产规模、生产能力、产品方案、投资来源和经济效益作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在可行性研究的蟹础上,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一般由项目批准部门下达,一般应明确建设规模、生产能力、产品方案、主要工艺、投资来源和投资额、产品销售和建设期限等。所依据的墓础一般是地质勘探报告,部分中小型矿山也可以是详查报告(或主针部门认可的地质资料)。

(4)初步设计。是项目决策后。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基础资料对矿山开发做出的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应做到内容完整并达到一定深度。初步设计是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同时还要满足项目投资预算、招标承包、材料和设备订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的要求,初步设计要贯彻国家的矿业方针政策。初步设计的基础是地质勘探报告。

(5)矿山基本建设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审竞批准后,列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基建施工,正式开始葵本建设。依据的基曲是矿山开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6)矿山生产时期。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建设内容,经投料试车,形成合格的生产能力。经竣工脸收后,矿山正式进人生产时期。

矿山建设前期是对矿山基本建设之前的调研、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作阶段的总称。矿山建设前期_工作包括:矿产资源条件调查、矿山建设条件调查、矿山建设规划、矿石选冶加工技术实验以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等。我国通常以初步设计为主要阶段,而与可行性研究一样首先对矿床地质勘探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价,如矿产储量的可靠程度。矿体内外部特征变化及可书性等;按采矿专业采矿要求对地质资料再加一,如计葬中段(阶段)矿石量、平均品位和金属皿,计算矿坑浦水皿,为采矿、矿山机械、环保、电气、概算等专业提供设计条件;编写初步设计中的地质报告等。

[ 1] 张力. 核安全文化的发展与应用[ J] . 核动力工程,1995, ( 5) : 443- 446.

第3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2017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防范重点领域风险自查报告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影响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今年继续开展国务院大督查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二、督查重点

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压减50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退出1.5亿吨以上煤炭产能,淘汰、停建、缓建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产能,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推进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情况。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情况。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费工作,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情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情况。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情况。

(二)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快发展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以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情况。20XX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8000亿元铁路建设投资、1.8万亿元公路水运投资,再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水利、轨道交通、民用和通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外商投资等情况。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情况。

(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强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等情况。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和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情况。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情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情况。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推动实体经济优化结构,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和智能制造示范区,推进工业强基、重大装备专项工程,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等情况。大型商业银行在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情况。全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零就业家庭精准帮扶,2017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等情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推进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情况。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扩大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等情况。2017年再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完成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雾霾治理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提高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2017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

(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控影子银行风险,防范处置债券违约风险情况。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情况。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情况。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情况。规范企业走出去投资经营行为等情况。

此外,对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等公开承诺事项、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五个方面督查重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自查情况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

(二)实地督查。实地督查要聚焦突出问题,不搞面面俱到。综合考虑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同时,选择《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有关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部分国务院部门,组织开展书面督查。

2017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防范重点领域风险自查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确保实现2017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影响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通知强调,这次大督查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促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第4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和追究,适用本规定。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和追究,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监察等有关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和追究工作。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必需的资金投入,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整治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农机、建设、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

第五条车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组织生产,保证出厂车辆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不得非法改装车辆和拼装违规车型。

报废车辆回收单位拆解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销售回收的报废车辆,不得非法改装报废车辆和利用报废车辆拼装违规车型。

车辆维修单位应当保证修复后的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维修肇事车辆或者有肇事嫌疑的车辆,应当登记车牌号码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条车辆产权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交通安全检查,接受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检测、更新制度,杜绝使用违规车型。

车辆产权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报废车辆移交政府指定的回收单位处理。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举报道路交通事故和肇事车辆、人员。

第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含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机构,下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者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警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9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接到报告(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告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道路交通事故,不得干扰、阻挠道路交通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形;

(二)肇事双方车辆及其驾驶人(以下简称事故当事人)和肇事双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

(三)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判断;

(四)事故抢救和现场处理情况;

(五)事故简要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对前款规定情形有新的掌握的,应当随时续报、补报。

第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按照下列规定组成: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者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不足25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监察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二)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以上、不足35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监察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监察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发生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事故单位或者事故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县或者市有关部门的上一级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故调查组可以邀请其派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技术专家或者邀请工会组织、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由具备相应知识、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成员与事故单位、事故当事人和对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行政监管部门有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由有关部门重新调配人员。

第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事故直接原因、经过、后果和事故根源;

(二)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事故单位和其他有关责任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确定的责任分工,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职责的情况。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工作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或者组织专家鉴定。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享有下列职权:

(一)参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调查或者核实事故现场调查情况,核实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结论及其证据;

(二)核实事故直接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三)溯查事故根源,向有关单位、人员调查取证,收集有关责任人员有无失职、渎职或者不履行义务情形的证据,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拒绝、干扰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全面掌握事实、科学分析、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当事人和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善后处理情况;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结论,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及其教训;

(四)对行政责任的认定结论及其理由、依据,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经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延长30日。

第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结束后,由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结案报告,说明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涉及不在我省同一行政区域的两个以上单位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为军队、武警部队或者属于外省的,负责批复结案的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复后的结案报告抄送其主管机关或者外省的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行政监管部门有关人员有失职、渎职情形的,给予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分管领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或者对已经查明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部署检查的;

(二)发生事故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后果严重扩大的;

(三)阻止或者授意有关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事故的;

(四)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者阻碍、干涉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

第二十条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监察部门以及对事故单位和其他有关责任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机关实施。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应当发送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事故单位和其他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不属于行政任命(聘任)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建议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比照本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同时建议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事故单位和其他有关责任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市人民政府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第5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淄博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鲁自然资发〔2020〕6号文件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是指各区县组织相关区域管理机构,结合区域产业定位特点,对应当开展的区域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具体建设项目环评可共享区域环境现状评估成果。

第二章  范围和主体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各类经济功能区(包括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自贸区、示范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各类区域。

第四条  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的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应结合地方实际,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的范围,编制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方案,明确推进措施、进度目标、责任部门和人员。

(二)各类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机构是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的具体实施主体,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三)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 编制和评审

第五条  相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自行或委托有技术能力的单位,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等技术导则中现状调查与评价要求,以及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相关区域产业定位特点,对相关区域进行环境现状评估,高质量编制《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第六条  《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区域概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含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现有主要环境问题、结论等内容(参考提纲附后)。

第七条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主要来源:

(一)相关的国控、省控等监测断面(点位)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现状手工监测数据;

(二)区域内自动监测站常规监测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

(三)区域内近三年进行过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环评的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

(四)相关产业园区开展的环境监测数据;

(五)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等。

第八条  现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不足时,需结合相关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等规范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区域环境现状评估监测布点应充分考虑区域规划、已入驻企业、建成区、未开发区域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等。

(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区域及上下风向布置合适点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区域上游对照断面和下游控制断面分别布置合适监测断面。

(三)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要求布置监测点位。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开发程度高、主导产业涉及医药、石化化工、印染、电镀、冶炼、皮革、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区域,应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发程度低、主导产业污染较轻的区域,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

第九条  《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及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市级及以上层级设立的各类经济功能区进行评审,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及派出机构组织专家对其他各类经济功能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各类区域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由相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将评估成果向社会公开;对存在重大缺陷,需进行修改并重新评审的,生态环境部门应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评估报告》。

第十条  对已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评价成果数据不超过三年或严格落实监测计划的,可视为已完成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评价成果超过三年的,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计划重新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的,可视为已完成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

第四章  成果应用

第十一条  各相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强化主体责任,及时主动公开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推进评估成果落地。原则上三年内应至少编制一次《评估报告》,更新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以确保相关数据在有效期内。同时,应每年汇总、更新各类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及补充监测数据的内容,供入驻企业共享使用。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发生重大不良变化,应及时重新编制《评估报告》,新的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

第十二条  对于已完成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的区域,入驻建设项目环评的环境现状评价可直接引用已公开的区域环境现状评估成果;但对于有特殊要求或不满足技术导则要求的,应进行针对性补充监测。

第十三条  入驻建设项目开工前,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对入驻相关区域、符合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共享应用条件的建设项目,全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环评时,不得要求重复开展区域环境现状评估已包含的现状监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新的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或规定的,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

 

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第1章  总  论

1.1背景介绍。介绍各类经济功能区背景、由来及发展历程。

1.2编制依据。列明评估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

1.3相关标准。列明评估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

1.4评估范围。区域空间范围。

第2章  区域环境概况

2.1社会环境概况。介绍区域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地理位置、区域定位、主导产业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2.2自然环境概况。至少应包括地形地貌与水系特征、水文地质资源状况、气象气候情况、植物覆盖情况和土壤特征等。

第3章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3.1评价因子。评价因子应包括基本因子及特征因子。基本因子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特征因子指区域主导产业排放的基本因子以外的其他主要污染物。

3.2评价标准。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3.3监测数据。针对用于评价的监测数据,给出监测点位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值及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应说明所引用监测数据的资料来源和有效性。

3.4评价内容与方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现状评价要求开展。

3.5评价结论。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的结论。结合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分析超标原因。

第4章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1评价因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有关要求筛选评价因子。

4.2评价标准。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4.3监测数据。针对用于评价的监测数据,给出监测点位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值及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应说明所引用监测数据的资料来源和有效性。

4.4评价内容与方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现状评价要求开展。

4.5评价结论。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的结论。结合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分析超标原因。

第5章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评价因子。评价因子原则上分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基本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等及背景值超标的因子,可根据区域地下水类型、污染源状况进行适当调整。特征因子为评价区域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其他主要污染物,可根据区域主导

行业废水成分、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

5.2评价标准。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5.3监测数据。针对用于评价的监测数据,给出监测点位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频次、监测值及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应说明所引用监测数据的资料来源和有效性,尽可能兼顾监测水井的区域均布性。

5.4评价内容与方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现状评价要求开展。

5.5评价结论。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的结论。结合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分析超标原因。

第6章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1评价因子。评价因子原则上分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基本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根据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选取。特征因子为区域主导行业产生的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其他主要污染物。

6.2评价标准。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6.3监测数据。针对用于评价的监测数据,给出监测点位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值及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应说明所引用监测数据的资料来源和有效性,尽可能兼顾区域所有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

6.4评价内容与方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现状评价要求开展。

6.5评价结论。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的结论。结合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分析超标原因。

第7章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1评价因子。受一般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受机场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因子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7.2评价标准。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7.3监测数据。针对用于评价的监测数据,给出监测点位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值及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应说明所引用监测数据的资料来源和有效性。

7.4评价内容与方法。对区域声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采用比标法。

7.5评价结论。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的结论。结合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分析超标原因。

第8章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调查

8.1分析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实际利用处置量、贮存量、贮存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并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8.2分析区域内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措施和接纳能力,分析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是否匹配,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如不匹配或不满足要求,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9章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9.1调查方法。生态调查以资料收集法为主,现场勘查为辅,原则上不开展样方调查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区域可利用遥感调查法,详细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等开展。资料收集应充分借鉴已有的资料进行,如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污染源调查、生态保护规划、规定、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敏感目标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生态调查材料。

9.2调查内容。调查区域内是否存在国家和省级保护物种、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地方特有物种;调查区域内主要植被类型及分布情况、植被基本覆盖情况、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情况等;明确区域内有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等,若有,说明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以及保护要求。

9.3评价结论。结合调查现状概况,给出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植被类型、主要生态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第10章  区域现有主要环境问题

结合现场调查与资料搜集、环境现状评价结果等,综合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含污水管网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中供热以及固废处置等)及运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11章  结论与建议

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对超标或接近评价限

值要求的各评价因子,根据区域现有主要环境问题,结合环境管理要求,明确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建议。

 

有关附图或附件

1.区域地理位置图(必选)

2.监测点位分布图(必选)

3.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必选)

4.地表水系图(必选)

5.区域主要环保基础设施分布图(必选)

6.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必选)

7.土壤类型图(可选)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选)

9.土地利用现状图(可选)

10.其他图件(可选)

11.相关监测报告(可选)

12.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第6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抓实基础性工作

1、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2、企业复工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并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单位要对异地通勤职工承担疫情防控责任。

3、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明确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与开发区建立微信群。配合公安、通信管理、卫生健康机构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健康信息筛查。

4、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5、企业设立应急区域、隔离观察区域或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相似症状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落实好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二)抓细日常性防控措施

1、企业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2、企业组织复工人员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测量,规范使用“吉祥码”“健康码”,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红外线测温仪检测出现异常时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且使用前后做好水银温度计消杀工作。

3、门岗执行《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门岗值守规则》,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属地卫健机构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4、各企业要因企制宜实行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严格空时会议频次和规模,提倡视频或电话会议,减少人员聚集,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

5、各企业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果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规范工作场所消杀工作,并建立登记消杀制度。

6、对企业有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执行就餐安全管理,提倡分时段进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实行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7、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开展卫生整治,要对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8、各企业从事接触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相关作业的员工,要按照职业健康规范等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其他员工可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佩戴口罩。鼓励职工步行或乘私家车、单位班车上下班。

(三)建立落实相关工作制度

1、企业要落实人员排查和隔离措施管控制度。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国内其他重点地区及境外的人员,要按照上级防控要求开展排查和管理,及时、准确、迅速上报。一般情况下,首轮上报排查结果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限完成,次日起,出现新情况要主动上报,无新情况要每日零报告。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职工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查、凭核酸检测报告上岗等要求,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部门进一步工作要求,对隔离人员要做好隔离期间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落实防疫物资备实制度。企业要做好复工前和常态化防控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和水银温度计等。

3、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制度。企业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员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遮挡,形成宣传培训档案。

4、落实档案归档制度。企业要及时收集整理各项防控档案,做到归档规范、材料完备。

5、各企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明确责任人,一旦发现员工、外来人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经济开发区全体成员和域内各企业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具体工作职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包保组落实好监督指导责任,包保领导落实好督导督促责任,疫情防控分管领导、办公室落实好调度督促责任,开发区管委会一把手落实好防控第一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沪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7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一年一度的水利规划暨项目前期工作会议今天在常州召开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治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6年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部署*7年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促进全省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6年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显著

*6年,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厅党组的治水思路和工作部署,推进规划编制,加快项目前期,各项任务取得新的进展,保障了全年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为加强水利管理、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支撑。

发展规划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全面完成“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在完成《*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6年与省发改委共同编制的《*省“十一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协调整合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农村水利等8个分项发展规划和13个省辖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形成了《*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汇编》,为加强和规范“十一五”水利建设和管理打下基础。二是编制了重点区域洼地治理应急工程实施方案。针对去年淮河流域下游部分地区特别是里下河地区出现的较为严重的雨涝灾害,组织编制了里下河地区、沂南沂北地区、白马湖宝应湖地区、南四湖湖西地区洼地治理应急工程实施方案,里下河地区应急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报送省政府,为推进区域治理提供了规划依据。三是加快编制沿海地区水利规划。为贯彻沿海开发战略部署,组织开展了沿海水利规划思路及闸下港道淤积防治对策研讨,明确了沿海地区水利规划的定位、规划原则和规划任务,5个专题研究取得进展。四是规划研究了涉及*水事利益的若干问题。围绕沿江开发战略,修订了《*省长江岸线控制指导规划》,并配合12.5米深水航道上延南京方案提出了碍航河段河势治理意见;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太浦闸加固方案提出*省意见;对苏鲁边界湖西大堤西股引河治理方案进行协调,推进了工程实施。

资源管理规划有序推进。一是全面完成了省管湖泊保护规划。13个省管湖泊及2个跨市湖泊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湖泊保护和管理提供规划依据。二是水资源规划取得重要成果。水资源综合规划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完成了配置方案和规划报告初稿,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提出了禁止设置排污口水域的意见,还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这些成果将为全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全面启动编制全省水系规划。在去年6月全省水系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以后,按照《*省水系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各市水利局及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了专题研究,区域骨干水系布局已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各级河道等级划分标准形成了中间成果,河道基本情况调查进入复核、汇总阶段,河道管理规划、纳污控制规划正在进行。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治淮、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治淮19项骨干工程*境内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可研报告通过评估、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新沭河、沂沭邳整治工程可研报告通过评估,初步设计已经上报,为实现治淮建设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治淮新三项”入江水道、分淮入沂、洪泽湖大堤工程可研报告也经淮委初审并报送水利部审查。南水北调工程在配合完成《总体可研》审查评估的同时,组织开展了14个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其中淮安二站、高水河整治、泗阳一站、刘老涧二站4项工程初步设计已经上报,其它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基本完成。依据《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完成了14项单项工程的前期工作。二是海堤达标、水库加固、城市防洪、区域治理等省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步伐。海堤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经省发改委批准实施,*6年完成了8亿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占总任务的一半,为三年完成海堤达标建设打下了基础。按照“十一五”完成300座小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任务,完成了194座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开工124座,8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已报送省发改委审查。围绕“十一五”基本形成大中城市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目标,各市认真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前期工作,保证了年度建设任务超额完成。里下河、武澄锡、阳澄淀泖等地区一批区域性骨干河道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为加快区域治理创造了条件。三是连云港疏港航道结合送水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进行了利用连云港疏港航道北延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可研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

重大项目储备得到加强。新一轮太湖治理的环太湖大堤*段可研报告已形成初稿,新孟河和新沟河项目建议书基本完成,东太湖疏浚整治形成了总体布局方案。长江镇扬河段三期工程可研报告、澄通及扬中河段二期工程方案基本完成,滁河整治一期工程可研报告已报部,水阳江整治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形成初稿。结合新沂河整治工程,进行了新沂河尾水通道扩建方案研究。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水利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是:科学发展观和资源水利的要求如何落实到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规划管理不完善,规划实施推进缓慢;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中还有不少工程设计深度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勘测设计招投标制度推行缓慢,竞争机制引入不够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研究改进。

二、创新思路,努力构建资源水利规划体系

(一)水利规划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7年,是我省“全面达小康、构建新*”的重要一年,水利发展面临着重要的机遇和挑战,水利规划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一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水利规划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六中全会又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这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南,也是新时期水利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水利规划作为龙头和基础,必须率先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治水、统筹治水和人水和谐的新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在治理洪涝过程中既要给洪涝水以出路,也要约束开发利用行为来主动规避风险;在保障水源供给时,既要满足生产生活用水,又要节水减排、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要求我们在治水过程中必须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统筹建设和管理。协调发展要求水利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流域、区域、城市水利相衔接,城乡及各个区域水利共同发展。这些都要求水利规划要加强宏观研究,加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二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对水利规划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沿江产业带、沪宁高新产业带、东陇海线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和城市化的密集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水利的布局、结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对水利行业的保障程度、服务质量、运行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也给河湖管理保护,水土资源开发带来了新的问题。目前存在的防洪标准不达标、低洼地区易受涝、东陇海和沿海地区缺水、水面率不断减少、河湖水质污染、水环境水生态退化等问题,都要针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在水利规划中深化研究、提出对策。

三是新农村建设对水利规划的重点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的建设目标,新时期的农村水利规划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拓展深化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内容,当前要重点研究如何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如何进一步改善农村河网水环境,农田排灌设施如何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村水利的发展模式、投入机制、管理方式,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供优质水利服务。

四是资源水利的工作思路对水利规划的内涵提出了的新的要求。近几年来,厅党组提出了要全面贯彻资源水利的发展新思路,要“遵循两个规律”、“推进两个创新”、“面向两个服务”,抓紧建立和完善资源水利发展的规划体系。新的水利工作思路全面拓展了水利规划的内涵,要在注重治理水患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有效保护。

(二)今年水利规划的主要任务

*7年全省水利规划工作,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重点水利规划,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提高规划服务水平,初步建立资源水利规划体系。省级水利规划工作的重点是:完成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配合三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基本完成全省水系规划和沿海地区水利规划,加快区域水利规划以及节水减排、饮水安全等专项规划,基本形成《*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各市要认真配合、切实完成省重点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明确本市规划工作重点,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具体规划任务有一个详细的安排意见发给大家讨论,我这里强调几点。

一是完成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今年进入收尾阶段,要在去年完成配置方案和规划报告初稿的基础上,与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进一步协调,审定水资源配置、规划布局与实施方案,年内完成规划总报告。同时要加强各市规划的指导推进工作,完成市域水资??

二是配合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配合淮河、长江、太湖三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我厅成立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组。当前的工作任务,一是搜集研究我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总体规划,包括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涉水行业发展规划,协调整合我省近年来编制的一批水利规划,向流域机构提供有关规划或资料,使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更好地反映我省发展要求。二是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这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要求研究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流域防洪、除涝、水资源保护、供水、灌溉、水能开发、河流生态、水土保持、航运等规划目标和布局方案,提出加强流域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为了在工作中掌握主动,厅长办公会议决定筛选重点研究课题,由相关部门组织开放式研究。

三是基本完成省级水系规划。为加强各级河道工程和资源管理,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畅通水流,改善水环境,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厅党组决定开展全省水系规划编制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厅相关部门和各市水利局都做了大量工作,水系规划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上进度滞后。水系规划关系到如何进一步管理好、保护好各级河道,关系到更好地发挥河道引排能力及水体净化功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规划工作。请厅相关部门和各市水利局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全省水系规划编制工作意见》要求,完成水系规划专题研究,年内形成省级水系规划初稿;各市、县除配合省级规划外,要根据本地实际,有序推进市、县、城区水系规划,年内形成阶段成果。

四是基本完成沿海地区水利规划。沿海地区水利规划是贯彻沿海开发战略部署、保障和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管理和协调指导沿海地区水利建设和水事活动的综合规划,也是与《*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相配套的水利专项规划。今年要继续根据《*省沿海地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各项专题研究,基本完成《*省沿海地区水利规划》,并配合做好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省政府联合开展的《*省沿海地区产业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相关工作。沿海三市水利局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是加快区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为了适应省委、省政府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区域治理,我厅近几年来多次布置开展区域水利规划工作,但进展情况不够理想。近几年来两小问题在我省防灾工程体系中已愈益明显,各地必须高度重视。*7年,要加快推进区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里下河地区水利规划,基本完成沂南和沂北地区水利规划,继续开展其它区域水利规划和区域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加快区域治理提供规划依据。

六是开展有关专项规划编制。要抓紧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入河排污口整合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饮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今年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小型泵站改造规划编制工作,这是继县乡河道疏浚、乡村河塘清淤之后的又一项农村水利重点任务。小型泵站改造规划,要以圩区为单元,以恢复提高低洼圩区排涝能力为重点,进行小型排涝泵站改造,适当考虑机电提水灌区的小型泵站改造。还要完成泗洪县西南岗地区水源工程规划,为落实西南岗总体帮扶提供依据。此外,有关市县还要完成市县管理的湖泊保护规划。省人大颁布的《*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要分别编制湖泊保护规划。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去年已经省政府批准,市县管理的122个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很不平衡。请有关市水利局加强领导,加强督查,在年内完成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政府批准。

(三)逐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进行治理建设和管理保护的基本依据,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根据《水法》、《防洪法》,按照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服从综合规划、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类型、不同区域规划的关系,加强衔接协调,提高科学性、系统性,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水规划体系。今年要研究制定《*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规范水利规划前期准备、立项、编制、协调、审查、批准、公布、评估、修订和废止等程序、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有序安排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从各个方面加强规划管理。

规划不只是发展的蓝图、建设的依据,还是依法行政的依据。省政府已经批准了“十一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省级湖泊保护规划,还将批复*省防洪规划和*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要通过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制度、水功能区管理等行政审批许可措施,加强依法管理,强化规划的严肃性,规范社会涉水行为。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在省级规划内的不能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不在市级规划内的不能作为市级重点项目申报省级投资补助。

三、统筹安排,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7年是实现国务院治淮建设目标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水利重点工程的投资计划是44亿元、建设任务是48亿元,项目前期工作既要保证治淮和南水北调工程这两项国务院确定的建设目标的实现,又要保证海堤达标、水库加固、城市防洪、区域治理、农村水利等省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还要为今后几年的水利发展提供项目前期储备。任务非常繁重,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淮河治理工程。要围绕*7年基本完成治淮19项骨干项目主体工程、实物量达到85%以上的总体目标,抓紧做好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新沭河及沂沭邳治理工程,要认真做好配合初设审查及概算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和湖洼支流治理年度工程要做好初步设计报审工作。重点平原洼地利用外资项目,按照《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世行准备协助团援助备忘录》的要求,完善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预审工作,做好世行项目评估团审查的各项准备。入江水道、洪泽湖大堤、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在积极做好可研报告审查准备工作的同时,抓紧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移民安置规划及土地预审工作,为工程立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和管理规划、重点平原洼地排涝工程规划要做好配合汇总和审查工作。

南水北调工程。基本完成剩余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截污导流工程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审查配合工作。泗洪站、金湖站、皂河一、二站、金宝航道、骆南中运河影响处理、沿运闸洞漏水处理、徐洪河影响处理、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初步设计,要在上半年完成,下半年分批上报。睢宁二站、洪泽站、邳州站、调度运行系统、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南四湖下级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等工程初步设计年内要基本完成。

海堤达标工程。连云港、盐城、南通市水利局要根据审查批准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编制年度工程初步设计(大中型闸按单项分别编报可研和初设),其中*7年度堤防工程初设、大中型闸可研各市已报厅,大中型闸初设要在4月底上报;*8年度堤防工程初设、大中型闸可研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水库除险加固。各市要按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单座水库初步设计,*7年度工程4月底前报审,*8年度工程8月底前报审,同时认真做好小水库除除加固实施方案审查配合工作。根据水利部对全国水库安全状况进行普查的通知,要抓紧开展争取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三批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小型水库安全鉴定4月底完成,中型水库安全鉴定8月底完成,年内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三批规划报部。

城市防洪工程。按照“十一五”基本形成省辖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目标,把城市防洪与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整治、水景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加快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年度工程可研报告,由所在市发改委批复,抄送我厅核备,据此安排投资计划。*7年度工程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6月底送我厅核备;*8年度工程可研报告,要求10月底送我厅核备。

连云港疏港航道结合送水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省发改委审查,省设计院要根据审查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可研报告,连云港、盐城市水利局要积极配合,4月底完成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预审工作,7月完成工程总体初步设计,同步完成今年开工建设的灌北河道、灌北泵站、穿新沂河南堤涵洞工程初步设计。

区域治理和地方基建工程。根据区域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和各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水利(务)局组织编制区域治理和地方基建工程可研报告。其中属小型工程、省级补助资金额度较小、不涉及省际、市际关系的项目,可研报告由市水利(务)局或者市发改委审批,省水利厅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7年里下河地区灾后治理工程、区域骨干河道工程可研报告要在5月份报厅,地方基建项目可研报告以及由市级审批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附设计及批复文件)6月底前报厅。*8年度工程可研报告要求于今年12月底前报省厅。

这里要强调一下区域治理规划实施方案问题。为统筹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建设,需要按照区域水利规划安排建设项目,不在规划实施方案的区域治理工程项目,不予立项。去年,我们布置开展区域治理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但进展不理想。今年要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秦淮河实施方案由南京市水利局负??局负责;太湖湖西、武澄锡实施方案,由太湖院编制,相关市水利局配合;阳澄淀泖实施方案由苏州市水利局负责,要求6月份完成。已基本完成的里下河、沂南沂北、南四湖湖西、中运河沿线等洼地治理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于6月份报审。

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围绕中央投资重点和有关政策,做好可研报告编制,积极争取中央立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各市要认真编制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根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的深度以及地方的积极性批复立项,争取中央扶持和安排省级补助。大型灌区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已批复,重点是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水土保持项目,根据投资计划,由相关市水利(务)局编制可研报告。

前期储备项目。项目储备直接关系到发展后劲,要逐步做到每年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重点建设循序渐进和滚动发展的机制。省厅近期要重点开展的储备项目有:太湖治理工程。根据太湖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目标和太湖局部署,为太湖流域第二轮治理做好项目储备。新孟河、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建议书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报太湖局初审;环太湖大堤后续工程可研报告,上半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上海院汇总;望虞河、太浦河后续工程项目建议书,积极配合上海院在年内完成。配合太湖局做好东太湖综合整治规划报审工作。长江治理工程。为保证长江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保障沿江开发,结合深水航道上延南京对河道整治的要求,对镇扬河段三期治理及扬中河段、澄通河段二期治理的可研报告进行补充完善。新沂河尾水通道工程。结合新沂河整治工程,提出新沂河尾水通道完善及扩建方案,年内完成可研报告。各市也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筛选一批储备项目,抓好前期工作。

四、精心组织,保障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展

今年的水利规划工作要求高、难度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水利部门领导都要高度重视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一把手要对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针对规划和前期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专家咨询,开展专题讨论,理清工作思路,达到集思广益。要切实为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从基建投资或水资源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各项规划和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要统筹相关内容。水利规划不仅要围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做好工程规划、加强能力建设,而且要研究资源管理、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修复,做好全方位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不仅要保证项目的设计深度和质量,提高工程的现代化水平,而且要重视多功能结合,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现在国家非常重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土地预审、水土保持,这几个方面往往是我们的弱点,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深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和谐。今年,厅里计划举办二次土地预审、移民安置规划培训班,请各市水利局分管局长、规计处长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这方面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做好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一方面要依靠水利系统设计单位,抽调技术力量,组建专门班子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广泛利用社会力量,通过招标选择或委托部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和专题研究工作,发挥多专业、多学科的技术优势,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工作深度与广度。要积极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逐步培育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市场。水资源综合规划、湖泊保护规划和沿海水利规划的专题都进行了公开招标,苏南地区城市水利工程和南通市海堤达标大中型涵闸设计全部实行了招标,南水北调泵站工程初步设计也推行了招标,有效地促进了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提高。今后,苏北地区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和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也要推行设计招标。

第四,要严格项目管理。要按照会上印发的规划和前期工作安排意见,建立规划和前期工作责任制,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要通过合同方式,明确深度要求、控制进度、经费渠道和奖罚办法。要对设计文件质量及前期工作管理进行考核,加强工作督查和中间成果检查,及早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既要保证进度,更要提高质量。目前,规划设计质量问题主要是深度不够,不能满足各项规程规范的要求,我们送部审查的项目,有的要几次补充修改才能通过,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概算编制不到位,审查核减投资上亿元,各勘测设计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规划设计质量,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地方基建、小水库加固、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这些面上工程,一般都简化了前期程序,有的出了规划或实施方案就进入初步设计,所以初步设计一定要做深、做实、做透,设计深度要符合技术规范、不许随意变更设计,概算编制的工程量要算实、单价和定额取用要合理,重要技术问题要分析透,险情诊断要准确,加固方案要合理,不能只做形象工程,不能留下安全和质量隐患。

第五,要不断加强学习。水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各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同志更是承担着直接的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水利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现代经济、现代科技、资源环境、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的学习,深刻认识治水思路的转变。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水问题,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水问题出谋划策,对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水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要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在创新工作思路、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埋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8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农村居民品牌消费的理论分析

品牌消费就意味着消费者是通过标识而不是产品本身来选购产品.同时,由于商家对产品的定位不同,附着在产品上的标识因而具有不同的个性,并成为某种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标识又成为消费者某种情感的寄托.所以,品牌消费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个性化消费和情感性消费.通常只有在科技进步、商品经济较发达、人们生活比较宽裕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品牌消费现象,因为人们一般只有在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后才会有高层次的需求,而个性化消费和情感性消费是高层次需求的体现.从这种意义上来分析,我国一些地区的农村居民现在具备品牌消费的基础:

一是具备品牌消费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普遍低下,一些地区农村居民的温饱都成问题,品牌消费根本无从谈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大幅提高,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到50%以下,整体解决了温饱问题.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其中5000元以上的农户有39.3%,超过10000元的高收入农户达到9.3%.人均现金收入达到5737.0元,购买力大大提高[7].广东省的情况更好,2008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99.77元,其中最高收入组(占总数的20%)人均纯收入达13805.98元[8].收入的增加刺激了农民的消费,高消费支出的农户越来越多,耐用消费品不断升级,2008年,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农户就已经达到了21.2%,其中4.6%的超过了10000元[7].这些高收入和高支出的农村居民无疑是品牌消费的现实或潜在消费者.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居民的收入会越来越高,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比2008年翻一番[9].到那时,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将上一个新台阶,品牌消费无疑将会像现在的城市一样普及.

二是具备品牌消费的心理基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但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经济状况,而且改变了他们的社会生活环境,并进一步影响其消费心理.道路交通的日益发达、信息技术的逐步渗透、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城镇化的推进、文化教育的普及等各方面带来的变化冲击着农村,农村居民的消费心理与行为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一些“农村弄潮儿”逐渐模仿、跟进城镇人的消费模式,开始产生品牌意识,购买产品或服务时,除了考虑获取其使用价值外,也开始希望能得到心理和精神层次上的满足,而这些层次的满足在一定程度需要通过品牌消费来实现.2002年零点指标网与零点调查公司协作完成的对辽、豫、鄂、皖、津、川、浙、陕、粤等11个省市34个地区的1115位18~60岁的农村居民的随机入户访问表明,农村居民在日用消费品上存在品牌消费行为[10].

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和样本特征

本研究以广东省的农村居民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包括广东省四大经济区域的农村地区(按照广东省统计局的划分方法,广东省分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简称珠三角)、东翼地区(简称东翼)、西翼地区和北部山区)等四大经济区域.调查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两部分.问卷调查于2009年1~2月进行,采用的是随机抽样方法,样本的选择参照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系列简明分析报告中的人口构成[11],按大致比例选择.为确保受访者能正确理解题目,保证答题质量,调查方式采取口头询问法,由采访人根据受访者的回答当面填写,共调查了1000位农村居民,对回收问卷中某些指标存在遗漏或前后矛盾的数据视为无效,得到有效问卷861份,样本特征如下:①区域构成:珠三角占36.5%,东翼占30.0%,西翼占12%,北部山区占21.4%;②性别构成:男性占53%,女性占47.7%;③婚姻状况构成:未婚占48.0%,已婚占50%;④年龄构成:19~29岁的占50.2%,30~39岁的占21.1%,40~49岁的占20.9%,50岁以上的占7.8%;⑤学历构成:文盲占3%,小学占37.8%,初中占35.8%,高中或技校占23.0%,大专及以上占1.1%.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课题组于2010年1~2月又进行了深入访谈,共调查了30位分布在不同经济区域的农村居民.

2广东地区农村居民家用电器品牌消费情况

1)品牌消费倾向

调查发现,农村居民开始有比较明显的品牌消费倾向.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挑选标准来看,品牌成为农村居民选购电器的重要考虑因素.调查显示,农村居民挑选电器的标准包括质量、价格、耐用、品牌、款式、服务、节能和购买方便等.具体选购时,首先要考虑的重要因素,75.03%的选择质量,683%的选择价格,44.72%的选择耐用,31.71%的选择品牌,19.98%的选择节能,16.14%的选择使用方便,10.34%的选择服务好,7.78%的选择款式,3.95%的选择购买方便,还有人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如体积大小等.有20.4%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购买没听说过的品牌.结合深入访谈的情况,发现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开始发生变化:一是购买电器不再仅仅为获取其使用功能,也开始追求一些心理和精神上的满足,品牌、款式、服务等一些不具备使用价值的东西开始列入农村居民的关注范围.深入访谈中,不少农村居民认为有钱当然买名牌,摆在那有面子.还有人说“名牌用起来都开心些”.二是消费习惯在发生改变,绝大多数人选购电器时,最先考虑质量,价格被放到第二位,意味着农村居民的求廉心理有所改变.这些变化从另一方面显示品牌消费目前在农村除了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外,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基础.第二,从品牌受青睐的原因来看,农村居民开始有追求高知名度品牌的倾向,而这是品牌消费的主要特点.经统计,广东地区农村居民有如下主要理由喜爱某些品牌:质量好(75.38%),耐用(60.28%),品牌知名度高(43.44%),价格合适(439%),使用方便(18.93%),服务好(14.17%),大家都买(11.50%),购买方便(6.50%),品牌知名度高开始成为赢得农村居民喜爱的重要原因.第三,从农村居民重现品牌名称的情况看,其品牌意识已经存在.广东地区农村居民几乎每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品牌(即便没买过),他们喜欢的电器品牌共有30多种,其中最受人喜欢的10个电器品牌(按选择的人数比例大小排列)依次是:美的(34.5%)、海尔(25.9%)、TCL(18.7%)、松下(16.7%)、三星(10.9%)、诺基亚(10.6%)、格力(10.5%)、索尼(8.9%)、康佳(8.4%)和长虹(7.7%).由此看来,国产品牌目前在农村的优势较大,一些受欢迎的品牌应该进一步深入了解自己在农村市场的优劣势所在,以扬长避短,尽快把握先机,乘胜挺进农村市场,因为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优秀品牌进驻这个市场,以后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

2)实际的品牌购买行为

广东地区农村居民绝大多数人(91.1%)都购买过自己喜欢的品牌电器.其中,全部购买自己喜欢品牌的农村居民有7.5%,大部分购买的有36.0%,一部分购买的有47.5%,只有8.9%购买的都不是喜欢的品牌.根据深入访谈的资料,有些农村居民虽然没有购买喜欢的品牌电器,但他们表示以后有钱了还是要买一些牌子货.在是否选购所喜欢的品牌上,存在很明显的区域差异(表1).珠三角地区大多数农村居民购买的电器中大部分是自己喜欢的品牌(包括近10%的“全部”情况),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只有很少人没有购买自己喜欢的品牌.而且,珠三角地区农村居民明确表示不愿意购买没听说过的品牌(电器方面)的人数比例(28.66%)远远高于其他区域.表明: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实际品牌消费行为更明显.

3)品牌信息的来源

调查显示,电视是广东地区绝大多数农村居民(76.77%)了解电器品牌信息的最主要来源,朋友作为信息源的地位仅次于电视,但人数明显少很多,只有47.97%,其他比较重要的信息来源还有报纸(38.91%)、杂志(31.94%)、商店(29.04%)、家人(25.20%)T广播(16.61%)等.不少企业比较看重的刷墙广告,在这次调查看来并不被农民重视,只有6.62%的品牌信息来自于此.根据消费者有关理论,人们对所接触到的信息会有选择地注意、有选择地理解和有选择地记忆,因此,对来自自己比较重视的信息源的信息,人们会投入更多的注意力,并进而影响到对此的理解和记忆.同时,人们对信息源的态度会影响到藉此传播的信息.据调查,农民比较信任的广告信息源,按照选择人数的比例排列依次为:电视(60.74%)、报纸(25.44%)、杂志(16.49%)、商店(16.49%)、广播(10.80%)和刷墙广告(67%).对照前后两组数据可以发现,农村居民信任的信息源与主要了解信息的来源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农村居民主要通过一些自己比较信任的广告信息源去获得品牌信息,而只有电视是能获得大多数人信任的信息源.进一步运用PearsonChiSquare卡方分析,发现广东地区农村居民品牌信息来源的区域差异比较显著,其中很显著的是杂志(2=26.576,P=0.01)、报纸(2=19.656,P=0.01)、家人(2=11.907,P=0.01)作为信息源的差异,电视(2=9.311,P=0.05)、广播(2=9.171,P=0.05)次之.为了更深入具体地分析,把四大区域农村居民的五大主要信息来源分别按选择的人数比例排列依次为:①珠三角:电视(761%)、报纸(46.82%)、朋友(46.82%)、杂志(404%)和家人(31.21%);②东翼:电视(75.58%)、朋友(50.00%)、商店(356%)、杂志(29.46%)和报纸(28.68%);③西翼:电视(79.05%)、朋友(45.71%)、报纸(39.05%)、杂志(26.67%)和商店(286%);④北部山区:电视(84.24%)、朋友(48.37%)、报纸(39.67%)、商店(30.43%)和家人(25.54%).由此可以看出,珠三角地区农村居民中有超过四成的人把电视、报纸、朋友和杂志作为主要信息来源,其中选择报纸、杂志和家人3个信息源的人数比例都是四大区域中最高的;而选择电视的人数比例却是四大区域中最低的.其他3个地区有超过四成的人选择作为信息源的都只有电视和朋友两种.据此可得出结论:珠三角地区农村居民的品牌信息来源比其他3个地区丰富,其他3个地区尤其是北部山区的农民品牌信息来源比较单一.这可能与珠三角地区较开放,农民收入、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有关.由此可以推论,虽然整体上农村居民的品牌信息来源比较少,但有区域差异,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品牌信息来源相对较多,除电视和朋友外,报纸也是他们很重要的信息源,而相对落后地区的品牌信息来源则较单一.调查还发现,广东地区农村居民对于广告的态度比较正面,与城市居民大多数人不相信广告形成对比.21%的农民很相信广告,14.05%的比较相信,44.83%的基本相信,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农民基本相信广告.因此,在现阶段,有关企业应抓住先机,利用广告在农村地区进行品牌营销会有较大收效.

第9篇:区域经济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基层中银央行;机构设置;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1―0060―02

一、科学合理地设立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

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全面行使其职能和履行规定所必需的组织保证,科学合理地设立分支机构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笔者认为: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上,应当取消目前地市中心支行受分行和省会中心支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恢复省级分行,地市中心支行完全接受省分行的管理。保留地市中心支行,支行按照地区经济总量、经济发展前景和管理服务金融机构的多少,适当进行合理的撤并,把设在经济总量小、管理服务金融机构少的地区的旗县支行,撤并到相邻支行的做法,应作为一种硬性制度予以明确。在内设机构方面,地市中心支行应该增设征信管理科、反洗钱管理中心和残损币复点中心。以适应当前人民银行工作的需要,充分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这样设置机构的优点是:一是可以减少一个管理层次,减少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可以将人事管理权与业务管理权统一起来,有利于对干部的全面管理和全面了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三是适当撤并支行可将分散在各个支行的业务骨干适当集中,解决当前各个支行人员紧张的局面,提高基层中央银行履行职责的能力。四是增设中心支行三个内设机构,有利于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征信管理、反洗钱和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

二、建立灵敏高效的调研统计分析监测体系是提高履职能力的保障

基层中央银行一是要完善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货币政策传导是从金融领域到经济领域的连续动态过程,涉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众多经济主体,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多个市场,涉及货币供应量、信贷量、利率、汇率等多个金融变量和消费、投资、进出口等多个经济变量。为全面、科学地分析货币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基层中央银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把握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变量以及各种外部影响因素,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区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跳出就银行论银行、就金融论金融的旧框框,立足于金融的变化,从宏观经济的广阔视野和高度去认识区域金融的变化,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的变动和发展趋势。二是改进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方法。为了提高区域经济金融分析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基层中央银行要在分析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事后统计分析向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法对经济金融指标进行前瞻性预测转变;从偏重存量分析向存量与流量分析并重转变,揭示经济金融指标的变动趋势;从孤立分析本地经济金融情况向运用横向比较方法进行对比分析转变,揭示本地与外地、局部与全区、全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差异。三是夯实调研统计分析监测体系基础。健全完善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完善金融统计报告报送制度,加强金融统计执法检查,对迟报、漏报、拒报、虚报金融统计报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保证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建立健全中央银行经济调查统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应明确根据中央银行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报送数据和信息,为基层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便利的工作基础。四是完善货币政策效应分析工作流程。目前基层中央银行由于对口的上级行部门不同,同一内容的监测分析报告要由不同的科室撰写分析报告,造成一定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基层中央银行应组织行内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建立货币政策实施分析小组,对行内务职能部门完成的统计分析、调查报告、货币事务监测分析等来自行内外的信息资料进行深加工,形成较权威的经济金融分析报告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