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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严格执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若干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一)认真组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第一季度举行,要根据会议议题和确保代表有充裕时间审议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原则上正式会议时间不得少于一天。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本级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要认真组织代表讨论审议,集思广益,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对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政府工作目标更明确、思路更完善、措施更有力,使会议通过的报告和决议符合党委要求,体现人民意愿。会前在认真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的同时,要围绕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视察或调查,为审议各项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提前准备。大会闭会一个月内,应将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督促承办单位在5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作出答复。

(二)认真组织召开主席团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研究全年或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方案,听取乡镇政府和镇直部门重点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重大工作落实到位。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要邀请2至3名乡镇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组长)列席,要积极采纳列席人员意见,不断提高人大主席团会议实效。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每季度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紧紧围绕乡镇党委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本地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定监督议题,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和相关专项工作情况的监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加快发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要监督和督促乡镇政府及时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向下一次人代会报告,确保人代会决议、决定的严肃性和法律性。

二、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以“三比三看”(即比学习,看素质提高;比履职,看作用发挥;比贡献,看工作实绩)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履职评估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应把“三比三看”履职评估活动作为今年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和政府支持,早安排、早部署,对代表履职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年终总结上报情况。

(二)认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监督和引导各代表小组开展集中学习、履职交流、视察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做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10天。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年应组织代表集中开展活动1至2次,确保每名人大代表年度活动达到“八个一”要求(每年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建议,开展一次以上的专题调查,帮助群众办一件以上的实事和帮扶一个以上的贫困户,参加一次以上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参加一次以上乡镇人大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一次以上代表小组组织的集中视察活动,掌握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或工作技能,参加一次向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活动)。要通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调研及列席人大有关会议等活动,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三)认真做好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到每个代表小组有一名县人大代表开通联系选民专线电话,要加强专线电话规范运行的监督检查,在确保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发挥作用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在乡镇人大代表中开通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方便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沟通。积极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力求每名代表在届期内向选民述职一次。要引导代表继续开展“代表联系百名选民”活动,经常走访选民,了解选民意愿,听取选民意见,加强与选民沟通交流。

(四)改进和优化对代表服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要求,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建立健康档案,积极为县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履职活动创造条件。要采取召开会议、开展代表小组集中活动通报、印发资料等形式,及时将县乡(镇)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全年、半年或阶段性政府工作和重点工作向代表通报,拓展代表知情、知政途径。

(五)认真做好评比表彰的推荐初审工作。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三比三看”活动为总抓手,继续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三比三看”活动先进个人、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优秀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评比表彰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成效明显、群众公认的原则,以代表参加活动、提出建议、履职效果等为主要依据,采取代表小组申报、代表无记名推荐等形式,做好各类先进的推荐和初审上报,为县人大常委会审定表彰打下基础。

三、强化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将乡镇人大重要规范性文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按时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各项阶段性工作。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把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查等各类活动作为组织本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反映民愿的有效途径,作为乡镇人大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参加调研、座谈。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要继续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加强人大系统内的纵向和横向交流。

四、着力抓好人大理论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理论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和理论研究课题,认真组织好本地的人大理论宣传工作。要在机关干部中择优明确1—2名热爱人大工作的人大理论宣传通讯员,并在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要不断健全人大理论宣传工作制度,加大人大理论宣传工作力度,力争每季度至少推介宣传1名人大代表,每两周至少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1条以上工作信息。要注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实现市以上新闻媒体,特别是报刊、杂志媒体用稿取得新突破,为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建设,实现乡镇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把乡镇党委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坚强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乡镇党委工作规范。

第二条乡镇党委是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乡镇各种组织、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搞好村级组织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四条对本乡镇全局性的工作进行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方针及其它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集体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条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按照乡镇党委“五个好”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增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意识,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六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乡(镇)管干部的管理、任免和奖惩。积极做好协管部门干部的管理工作,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介绍其工作情况。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审议通过乡镇党委、纪委向下次党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决定、组织召开乡镇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选举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审议通过乡镇纪委委员和书记的选举结果。

第八条加强对乡镇人大、政府、群团等组织的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并对其提出的需由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九条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对本乡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及时迅速反应、处置,并随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第十一条研究需要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章领导原则

第十二条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重大基建项目和财政开支,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等,必须召开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均无权决定应由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向党委委员会报告。

第十三条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实行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党委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勇于负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四条正确处理书记和党委成员的关系。党委成员和书记都有发表个人意见、参与集体领导的平等权力,书记是党委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在集体领导下主持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在工作中,书记要当好“班长”,把握全局,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成员的意见,支持、帮助和检查党委成员的工作;党委成员要顾全大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支持书记工作,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不搞宗派主义和自由主义。

第十五条党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决议。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决议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建议提请下次党委委员会复议,也可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第十六条党委成员代表党委发表的讲话、文章、原则上须经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参加会议、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其它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一般不代表党委。

第十七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原则。党委成员要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和上级组织的各类短期培训、学历培训,系统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同本乡镇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开展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会议召开时间。党委委员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不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每次会议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一般应由乡镇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第十九条参加会议人员。党委委员会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由书记或乡(镇)长主持召开,党委成员、副乡镇长和乡镇人大主要负责人参加。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其他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以上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要向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请假。每次会议均由乡镇党委办公室派记录员。

第二十条会议主要议题。党委委员会主要讨论决定属于本工作规范第二章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会议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书记确定。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委员会扩大会主要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需要扩大到一定范围内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确定,或由乡镇长提出并与书记协商确定。书记办公会议不作决定,不决定干部人事问题。主要内容:酝酿需要提交党委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或需通过的决议;解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党委成员会决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需要若干部门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根据党委委员会授权,研究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对一些重要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统一思想。会议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第二十一条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要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经书记审核后,印发党委成员和有关人员,定期收回并归档。如工作需要,可向基层党组织或党员传达,可向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凡是机密性不强而又是群众所关心的问题,经会议批准,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问题,不准向会外人员泄露,对违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予讨论。

第二十三条议事程序。在讨论问题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又要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首先,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出说明,说明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并如实报告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党委成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要开门见山,抓住重点,紧扣会议议题;第三,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最后,出席会议人员进行表决。决定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第二十四条表决方法。决定问题时,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表决要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等方式。对同时涉及几个方面重要问题的事项,要逐项表决。对表决结果要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决定;或报请县委裁决。

第二十五条回避。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推荐、处分时,若涉及党委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党委成员应予回避。

第二十六条决议实施。建立严格明确的分工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乡镇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实行目标分解,落实到党委成员和有关部门,迅速认真贯彻实施。党委办公室负责督查、催办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第六章请示报告

第二十七条党委报告制度。党委每半年要向县委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报告要由书记亲自主持起草,主要内容:本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对本乡镇日常工作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本乡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党委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应该向上级党委报告的其他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党委成员报告制度。党委成员每半年要向党委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由党委秘书负责收集、整理,由书记审阅。遇有个人工作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

第二十九条请示制度。对工作中发生的不能自行决定的重大问题,不属于乡镇党委权限审批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上级解决或帮助解决的重大事项,以及对上级指示要求中不明确的问题等,要及时向县委请示。

第三十条答复下级请示。乡镇党委接到下级请示后,一般五日内要做出明确的答复。属于应由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属于党委成员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个人负责答复。

第七章文件审批

第三十一条以乡镇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全局工作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原则上须经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由书记审核签发。

第三十二条经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需要制发文件的,由党委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代党委起草,经党委办公室审核后,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签发。

第三十三条党委和政府联合下发的重要文件,由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联合签发。

第三十四条对上级党委发来的文件,由书记或副书记批办,党委办公室及时送党委成员传阅,不得拖延积压。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党委要及时讨论研究,拿出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章工作作风

第三十五条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工作中不说假话空话,不虚报浮夸,不搞形式主义,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三十六条坚持走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干部驻户包村制度,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在基层建立一至两个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驻村蹲点,包后进村。凡涉及本乡镇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委在决策前,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听取乡镇人大、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群团组织和农村党支部及各方面代表的意见,使党委的决策符合人民的利益。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准搞强迫命令,不准,不准违法乱纪,侵犯群众利益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实行乡镇党委成员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作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的不良倾向。党委成员要安心基层工作,忠于职守,严禁“走读”现象。

第三十八条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行贿受贿,挥霍浪费。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为基层服务“五条禁令”。带头履行村级行政招待费零控制制度,党委成员到村开展工作,一般不在村里就餐,如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

第九章监督

第三十九条党委成员都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四十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四)是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勤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五)是否重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第四十一条监督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针对一个时期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党委成员要自觉接受乡镇纪委的监督,认真听取乡镇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情况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四)积极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健全和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党委成员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亲自处理重要案件,每年一次听取乡镇人大代表意见。认真对待对乡镇党委工作提出的议案、举报和其他形式的批评,接受舆论界的批评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党委成员如违犯党的纪律,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3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需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称号;

4、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省**年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为准。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省**年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把县、区乡镇机关工作岗位列为一个职位“选录生”公布,实行捆绑式招考。

1、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要根据《**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省公务员考试,选取**市县、区乡镇机关选录生职位。

2、笔试。计划录用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即可开考。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市参加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后仍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计划录用人数。

4、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市进行体检。

5、政审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并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或社区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岗位分配。政审考核合格后,进行岗位分配。先公布工作岗位,然后按先博士研究生再硕士研究生最后本科生的顺序选择岗位,每类考生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7、正式录用。根据考生自主选择的工作岗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并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区乡镇工作。

三、优惠政策

被选录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实行人才优惠政策。对在乡镇工作的选录生,三年内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2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另外,三年内给予**市外籍选录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交通往返路费。上述优惠待遇所发生的支出,由县、区财政负担,如果选录生调离乡镇,将不再享受这些待遇。

2、实行重点培养管理。凡到我市乡镇基层工作的选录生,由市、县重点加以培养、管理,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选录生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推荐考察,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以提任乡镇长助理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以提任乡镇党政副职实职;博士研究生可以提任正科级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3、实行公开选调。今后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录生中选拔。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或**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96-822****、823****,电子信箱:*******@

第4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圆满召开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2009年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这是今年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县改革与发展的稳步推进。大会听取和审议了《阳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阳城县XX年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阳城县XX年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议事原件37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将吉学东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医疗网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1件议事原案立为议案,交由县政府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余36件议事原案转为建议和批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将代表提出的87件建议和批评、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了阳城县出席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二、监督工作再创新业绩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原则,依法履行常委会的监督权、任命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1、加强工作监督。一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日常审议。在4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阳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在平安阳城建设方面,要以创业促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要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法律知识及文明职业道德集中教育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大力开展“四无村”(无刑事案件、无村民犯罪、无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越级上访)创建,促进平安阳城、和谐阳城建设。在8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前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XX年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XX年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在经济运行方面,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着力抓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要着力改善民生,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在预算执行方面,要强化预算工作,完善部门预算,加强财政监督,实现阳光财政。在审计工作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XX年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在10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扶持力度,科学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逐步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在12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和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方向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和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意见的决议》。要求县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完成预算任务,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围绕全县重点工程,开展专项审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建瓷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科学勘察我县陶土资源的储量和分布,为建瓷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要继续加大园区建设土地审批和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着手建立园区科研机构,注重园区环境保护,加大和规范园区纳税机制,加大工人岗前技能培训,落实好园区用工制度,使建瓷工业园区真正成为地面企业的龙头。在11次常委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要建设一批大项目、储备一批好项目、论证一批新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来拉动县域经济增长,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此外,主任(扩大)会议于7月3日上午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城集中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三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方面要科学核定入户价格,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单位(村)支助、商家让利促销等办法,真正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理,统一进行城内主街道主管网及各支管网的规划配套工程,对工程用材、施工等要严格进行审核、监管;要积极协调快速推进,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以保证政府承诺今年县城大部分居民实现供气的目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方面,要抢抓时间,加快工程进度,力争赶上冬季居民尤其是拆迁居民的越冬取暖;要提前考虑价格问题,科学制定群众可以接受的取暖价格。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要加强源头监管,综合考虑和强制县城周边行政村的污水进入管网,避免遗漏“污染源”;要综合进行利用,依法加强污水治理的监管和综合利用,以节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为前提,推进节能降耗和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发展。三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重点审议。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在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方面,要稳定队伍,健全进人机制,解决队伍老化问题;要加强培训,提高医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大乡村两级医疗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要保护专家人才,解决好医疗队伍待遇不高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健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要学习外地经验,科学拟定方案,加大财力投入,确保应保尽保,争取早日开展这项工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尽早制定城乡居民收入核定办法,完善低保申报、审查、确定程序,加强低保服务队伍建设。11月2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今冬县城居民供暖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题情况汇报。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提高供暖价格问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要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同时要在供暖结束后,合理给予供暖企业适当补助,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四是围绕会议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每次常委会后,县人大常委会都将大会审议发言进行梳理,形成《审议意见转达书》,交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并健全和完善了审议意见“再审制度”,对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常委会议上专门听取办理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有效提高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分别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第11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达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共涉及10多个方面40余条审议意见。 共4页,当前第1页1

2、推进法律监督。重点围绕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并把此举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重要举措。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司4个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要求四部门密切配合,多沟通、多协调,既要严格和公开透明执法,又要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既要加大执法力度,又要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自觉正视和纠正工作不足,为阳城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强化培训学习班、开设安全法制课堂等方式,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开展公民安全知识教育;要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人流集中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和车辆疏导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合理搞好交通规划,科学设置停车区位。并要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会议审议情况科学制定出县城交通安全整顿方案,11月26日上午向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法院科学组织立案便民程序,加大案件庭审调解力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在11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检察院在加大法律监督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的监督,切实体现“立检为民,公正司法”。

我们在6月份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乡镇人大制作宣传版面在府前广场展出。以案说法,既有法律条文释义,又有案例解答。同时设立了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8月份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报纸答题知识竞赛,收到答题卡3880余份,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8月份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教授在“阳城大讲堂”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作了题为“为了权力的理性”的《监督法》知识讲座。11月份组织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电视知识竞赛,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还组织和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莅阳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配合“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对我县环保执法情况的检查。

3、创新人事监督。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命和履职监督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继续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作文章。一是继续规范干部任命程序,依法开展任免工作。按照《阳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在第5次常委会议上免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1人。7次常委会议任命县法院审判员1人。8次常委会议任免县法院庭(局)长职务6人(任3人,免3人)。11次常委会议任免4人(任1人,免3人)。全年共计任免12人。二是继续推行承诺公示制度,强化干部履职监督。年初,“一府两院”副职、县政府组成部门、所属部门、条管单位负责人共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84份。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电视、报纸、公示栏“三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公布和公示。年前,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兑现考核。把这项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的一项举措,有效地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以务实为民、开拓创新的精神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万民评公仆”活动,创新部门权力监督方式。今年开展的“万民评公仆”活动,主要是以推动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主题,“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强化广大公务人员的改革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为目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向县人大和社会公开进行年度工作目标承诺的“法检”两院和25个政府组成部门、21个政府所属部门及28个条管执法单位,共计76个单位及其公务人员中评选出“人民满意单位”10个、“人民满意公仆”10名。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万民评公仆”活动的实施方案》后,在4月份召开评选活动动员大会,对评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10月份又分别以会议形式组织开展了县直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推荐、选民推荐活动。共计印发“万民评公仆”活动专辑11期,发放各种表格、资料33600余份,参与人数达到23000多人。在第11次常委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仆”(副科级以下参评人员)提名推荐,目前正在汇综评选结果。此项活动,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致予以好评。11月13日,《人民代表报》在头版头条以“人民当考官,公仆来赶考”为题予以了宣传报道。共4页,当前第2页2

三、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

县人大常委会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方式。

1、紧抓代表培训工作。一方面,抓好集中培训。将《监督法》专题讲座刻录成dvd光盘分发至各乡镇人大,要求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乡镇人大在11月份组织本乡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在人大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宣传落实全会精神的热潮。另一方面,抓好阵地建设。在继续巩固代表活动阵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小组学习等活动。要求代表借“万民评公仆”活动联系选民之机,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收到了良好效果。再一方面,提供精神食粮。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山西人大》,赠阅《晋城人大》等报刊,从不同渠道提高代表素质。

2、加强代表联系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安排》,继续坚持和落实了“双联”制度,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选民的沟通和联系。还督促各乡镇制定《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制度》。编印了人大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通讯》,为代表知情知政搞好服务。

3、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项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分批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通过代表列席发言,反映基层真实情况;三是组织各级代表参加相关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开展监督,替群众说话,为百姓办事;四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据统计,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先后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议49人213人次。

4、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在办理今年人代会的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一是确立了重点督办建议。注重从提高办理质量入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二是坚持了分工督办制度。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制度》,要求政府将承办单位报送到人大,人大根据工作性质落实到工委和分管主任头上,对口督办;三是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在平时按分工经常性对口督促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议案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了办理答复“三签字”。即承办单位的答复件有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名,有企业政府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有代表本人的签名,加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

此外,我县各级人大代表还以多种形式参与了“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我县217名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在第一时间集中向汶川地震灾区捐助现金20.16万元。县人大机关捐款7110元。

四、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开创了新局面。一是监督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监督指导的办法(试行)》,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如,町店镇人大对镇派出所开展的工作评议,组织妇女代表自主创业。西河、固隆等乡镇人大对乡镇站所开展年度岗位目标承诺。凤城、北留、白桑等乡镇人大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润城、演礼等乡镇组织代表走出去到浙江考察学习,请专家教授到乡镇为代表讲课。东城办、次营、寺头、蟒河等乡镇人大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河北、董封、横河、芹池、驾岭、东冶等乡镇人大等组织代表视察乡镇重点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了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调动了代表模范带头的积极性。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验收评比。二是注重同乡镇人大的联系。继续坚持了《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西河乡、北留镇召开了第6、7次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总结推广了乡镇人大工作经验。11月份在沁水举办的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我县“着力强化五项措施,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工作经验。町店镇、凤城镇、东城办人大也在会上围绕“推进和谐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进行了经验交流。

五、自身建设迈开新步伐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是集体学习强素质。在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还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集体学习了《监督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深入基层搞调研。8至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机关全体人员,围绕“农村农民保障制度、全县市场环境建设和农村户用沼气情况”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研究,形成了45篇专题调研报告。三是严格管理抓作风。按照《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手则》的要求,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行公务接待、行政采购、车辆开支等一月一报告制度。坚持帐务公开,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共4页,当前第3页3

此外,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都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调研,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工程分包、村级换届指导和驻村任务。县人大机关也较好地完成了“奥运安保”和扶贫包村任务。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件390余人次,办理上级转来的信访案5件。荣获省《人民代表报》宣传工作特等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送温暖,办实事”先进单位。

第5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第四届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大会2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会。张德江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继续为稳定扩大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德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民营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王兆国会见非洲英语国家工会领导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11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华出席“中国-非洲英语国家工会领导人研讨会”的非洲英语国家工会领导人。

王兆国首先对客人们来华出席研讨活动表示欢迎,并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希望研讨会成为双方的交流平台与合作机制。他说,中非传统友谊是宝贵的政治财富,中非友好合作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互利双赢基础上的,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中国工会与非洲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是中国与非洲国家人民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要努力推动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王兆国强调,中国党和全国人大历来重视支持工会开展与非洲国家工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长期以来,不论是在双边交往还是在国际多边活动中,中国工会与非洲各国工会之间,建立了牢固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关系。希望中国工会与非洲国家工会继续努力,共同推动国际工会运动进一步朝着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

全总机关举行“石油魂――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宣讲报告会

“石油魂――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宣讲报告会11月25日下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主持报告会并讲话,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王兆国同志要求,把握当前形势,扎根基层、夯实基础,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开展职工群众工作,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召开。

王玉普称赞报告会震撼人心、催人奋进。他说,50多年来,我国石油工业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大庆几代石油人不断攻艰克难,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业绩。以“爱国、创业、求实、奉献”为主要内涵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造就了一支敢打硬仗、勇创一流的优秀职工队伍,集中展现了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永远是激励中国人民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

此次报告会内容涵盖大庆石油会战、大庆优良传统、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内涵及铁人的英雄事迹,采取宣讲员讲解和多媒体配合的生动形式,展示了历史照片和音视资料,把观众带回到那个创业的火热年代。据了解,“石油魂――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宣讲报告会自2010年6月18日进行首场宣讲以来,一年多时间已累计宣讲228场,行程9万多公里,直接受众超过10万人次,近100万职工通过视频等形式观看报告。

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甬召开

11月15日,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宁波召开。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段敦厚出席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工会进一步增强抓好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着力点,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第6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1、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区、乡联动方式,从4月初开始,历时3个多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通过调研、视察、审议报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督促区政府及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特别是要求政府做好七里造纸厂关闭后善后工作的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初,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采取6项措施切实解决七里乡关闭污染企业后的相关问题,帮助山区5000多名竹农转产增收,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这次省、市、区、乡四级人大联动开展的执法检查既有声势,又有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文舸也对我区打造生态*,重视生态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是去年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程。4月份,就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告区委,为区委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还及时成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督查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冒着高温酷暑,先后来到九华、石梁、花园、*等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一起分析原因,商讨解决办法,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度。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抽调人员,分成五个检查组深入农村开展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了土地延包经营权证的发放。

另外,在全区民兵预备役点验活动中,配合区人武部开展国防法的宣传教育,收到较好效果,得到省军区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对劳动法、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诉讼法、文物保护法、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3、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两院的执法水平。积极做好出台《司法案件监督办法》的相关工作,通过三次常委会审议,三次到两院和公安分局征求意见,做到积极慎重,认真严密,使该办法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它的出台,为常委会今后对司法案件监督提供了具体依据,使司法案件监督更趋规范。我们还组织人大代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工作,对法院庭审、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了法院执法水平。

做好接待、件的转交及督办工作。常委会组织人员及时深入基层、深入办理单位了解情况,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解决。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59件,接待来访336人次,办结率98%以上。

二、积极实施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住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1、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等重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去年以来,常委会十分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我区经济的动态发展,年初就组织代表到双港开发区视察,提出应对措施,随后分别组织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到工业园区、企业、农村及相关的经济部门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采取的相应措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报告,提出了若干合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常委会还就在国家宏观政策从紧的背景下,如何加快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水利、科技等工作开展视察,并将有关视察的意见、建议抄告区政府,区政府非常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2、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一年中,常委会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活动中,及时抓住上半年市、区“两会”时机,组织代表开展会前、会中视察,向大会提出多项涉及创卫、创建工作的议案和建议,使一批创建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去年,我们还配合区委,两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就创建工作开展视察和明查暗访,共查出存在问题130多个,通过视察督促政府帮助有关部门及单位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是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及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及时把督促政府加快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形成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由于会前准备充分,会中审议氛围浓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会后,我们及时抄告区政府办理。

另外,还组织近60名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3、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重点开展对区农业局、计生(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4位局长的述职评议和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从8月初开始,围绕“两项评议”活动,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经过组织发动、调查自查、代表评议三个阶段,历时3个多月。共召开部门、乡镇街座谈会21个,参加人数为189人;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干部、职工、群众213人,各级各类单位21家;发放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表378份;查阅相关台帐资料27套(份);主动征求区审计局、监察局、局、效能办等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对受评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召开了有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和4个受评人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参加的“两项评议”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升作动员报告。述职评议大会也一改以往只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做法,让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分局局长以及受评人所在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区政协、纪委、组织部的领导也应邀列席会议,还特别邀请了4个局所联系乡镇、街道的7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长亲自到会作表态性讲话。通过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评议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教育了干部,发动了群众,强化了民主法治意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一年来,还认真做好任免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示、考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每一次都做到认真负责,不辱使命,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行。

三、努力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

一年来,针对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拓展思路,强化服务,使代表工作有新的提高。同时,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加大指导力度,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丰富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视代表素质的提高,及时将新修改的宪法和有关资料分发给每个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和代表意识。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开展的23次执法评议、检查、视察活动,特别是“两项评议”活动,参加代表达235人次,充分发挥了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作用。

在做好代表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着力开拓代表工作新思路。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和现场监督疑难案件的执行;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行政执法评议大会和述职评议大会;三是在全市最早开展“代表进社区(乡村)活动”,接待群众3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70多条,问题解决率达93%。*日报、晚报及市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作了充分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取得实效的一个显著标志。在大会闭幕后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好交办会。同时,加强督办,突出“三抓”:一是抓重点建议;二是抓办理程序;三是抓承办大户。通过以上措施,使83件代表议案、建议均在三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98%。

3、加强联系和指导,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更加规范。一是认真指导各乡镇开好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二是各乡镇人大全面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上墙工作;三是在各乡镇(街道)及有关社区建立了人大宣传窗;四是首次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以上措施,取得“六有”的明显效果:一是各乡镇、街道全年工作有计划;二是活动经费有保障;三是日常工作有安排;四是监督工作有载体;五是各项活动有记录;六是基层人大工作有创新。

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注重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并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推动人大工作上新水平。

1、认真组织开展“人大干部学习年”活动。常委会注重把握学习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把握加强学习和提高工作水平的关系。一是人大机关召开学习会9次,学习、收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资料40多份;二是四位副主任、各工委主任参加省、市学习培训20多人次;三是组织3批、40多人次的人大机关及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四是接待上海、新疆、杭州等省内外人大同行交流11批,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材料8份,6万余字。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司法案件监督办法,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机关也建立、健全了学习调研制度、失职追究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推进了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5名同志在全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比赛、党的知识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机关党支部还被评为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努力加大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大宣传意识,切实把开展的每项工作和活动,都作为宣传人大制度、人大知识及人大工作的平台和渠道,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

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为契机,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有400多人参与的*区“联通杯”宪法知识竞赛,宣传了人大制度和宪法知识。召开了全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和人大信息员座谈会。一年来,共编发《*人大信息》10期,3万多字。对外发稿近300篇,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280多篇次。报道次数得到增加,质量得到提高,影响得到扩大。去年,选送省、市人大参加好新闻评选的《一条议案还两江清水》分获三等奖、二等奖,还获得了全市人大信息工作第一名,并继续被省人大授予“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顺利完成区委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千方百计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人大机关的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协助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好联系“六个一”工作,联系单位荷花街道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是派出机关干部,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工作组,为解决铁路南移征地、“土碗社”历史遗留问题、考核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年轻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献计出力。四是组织撰写《关于理顺市区管理体制的若干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五是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全年向慈善事业捐款5000多元。六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做好5个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充分肯定。七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积极参与各种创建活动。在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组织46人次的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派出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社区指导员,使所在社区的创建及其它工作有明显起色。八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共整理档案200多卷,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九是落实专人,积极编写区志人大篇,并在全区率先完成送审工作。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全体代表、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全区人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大力支持,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7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促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增加机构和编制

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除中央、省、市明文规定外,不再增加新的机构,现有机构一律不升格,不再审批副科级以上的机构。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提建议等形式要求不作为新增机构和机构升格的依据。对部委办局内设机构的设置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其它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稳定现有状况,一般不再增加,确需增加的机构,首先要由主管部门向县编委会写出专题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文件依据,经县编委办公室审核考查后,提交县编委会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省、市编委下达的编制指标,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扩大。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从严掌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适度调整,搞好总量控制。

二、禁止突破编制随意增人,严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

县乡行政机关超编单位一律禁止补充人员,空编单位补充人员,首先从国家公务员中调剂解决,调剂解决不了的,由用人单位写出报告,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省、市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有编制空额,单位要求补充人员的,首先要向县编委办公室写出增人报告,签发《增人列编通知书》,从同类型事业单位中调剂或从符合单位用人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选、择优录用聘用。调剂调入的,单位持《增人列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无《增人列编通知书》的,任何部门不得办理分配、安置、录用、调动、工资核定及拨付等手续。对上级明文规定指令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也应在编制空额内掌握。人事调动流向要合理,一般不倒流,严格控制从企业调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除工勤岗位外,不准调入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从外地和企业调入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写出报告,按照相应程序,办理手续。其中:调入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由编委主任签字;调入差额、监督管理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由编委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签字;调入其他类型事业单位的,由编委办公室研究确定。用人单位凭编委办公室出具的《增人列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凭《增人列编通知书》和调动手续按经费拨付的有关规定核拨人员工资。版权所有

二从外地、外系统调入教育系统和乡镇中小学调入县直学校及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

由教育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写出报告,编委主任签字后,教育主管部门凭编委办公室出具的《增人列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凭《增人列编通知书》和调动手续核拨人员工资。

三县内或系统内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向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顺向流动以及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到乡镇同类型单位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核、研究后,调配部门凭编委办公室出具的《增人列编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由乡镇调入县直单位和系统内部及逆向流动的要从严掌握,须由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写出报告,履行有关程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8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矛盾纠纷“三级调处”,形成至下而上、逐级消化、有效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全市各级群众()工作机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尽职尽责、齐心协力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责任主体

(一)一级调处: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部门为矛盾纠纷一级调处(限时调处)责任单位;

(二)二级调处:市群工中心为矛盾纠纷二级调处(排队调处)责任单位;

(三)三级调处:市委群工委为矛盾纠纷三级调处(顶级调处)责任单位。

三、范围程序

(一)一级调处范围和程序

1、日常受理案件。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作为一级调处责任单位,其群众工作站(部)和机构应该积极主动、热情认真、统一规范受理、调处本辖区、本部门的矛盾纠纷。

2、平时排查案件。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各类矛盾隐患情况,每月将走访排查和收集梳理矛盾纠纷和矛盾隐患建立统一规范台帐。同时上报市群工中心和市维稳办备案,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用专表进行报送。

3、调处成功销案。对普通矛盾纠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口头调解或书面调处,对复杂、重大矛盾纠纷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并收集完善调处有关资料。对调处成功的案件要及时进行销案,调处成功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在30日内进行回访巩固,确保案结事了、不出现反弹。

4、及时报告移送。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写清前期受理、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及确实不能调处化解的充分理由,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2日内书面上报市群工中心,同时书面告知人案件已进入二级调处程序。一级调处单位书面报告后应积极配合协助案件二级调处。

(二)二级调处范围和程序

市群工中心对已登记的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咨询解答、跟踪限时调处、梳理排队调处等方式处理。

1、现场咨询解答。群工中心窗口能现场解答或现场调解处的,由群工中心窗口解答或调处,并作好解答记录或调处记录。

2、跟踪限时调处。由市群工中心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详细登记、分类、定级后,发现群众反映案件属于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部门能够调处,但乡镇、社区、部门敷衍塞责、推脱责任或无故不受理及人未事先到管辖乡镇、社区或涉及单位反映登记的,市群工中心做接访登记后,要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科学合理限定案件办理时限,明确调处限时进行调处化解。并由群工中心下发限时办理通知单,督促涉事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在规定时限调处。超出调处时限的,将按《清镇市案件办理考核办法(试行)》扣掉相应分值。

3、中心排队调处。根据市群工中心对书面登记案件分类、定级情况,对确属市群工中心调处范围的案件(属于“三跨三分离”和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群工中心制定周调处计划并进行公示,实行排队调处。在组织调处中,需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参与调处的,可直接联系涉及单位领导和人员参加,对通知到的单位不得推诿。

4、一级报告调处。对一级调处后不能成功化解且有书面情况报告的案件(确有不能调处确实充分理由的)由市群工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后,列入中心周计划排队调处。对经二级调处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群工中心写明二级调处工作开展详细情况和不能调处成功的充分理由,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2日内报市委群工委进入三级调处程序。同时书面告知人,案件已转入三级调处程序。

(三)三级调处案件范围和程序

(一)二级报告调处。市委群工委作为矛盾纠纷三级调处责任单位,实行案件二级调处书面报告启动制度。对通过二级调处仍无法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接到市群工中心正式书面报告2日内,由市委群工委专职副书记或常务副书记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或呈报分管或联系市领导主持调处,涉及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调处。

(二)顶级调处告知。经三级调处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场或2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享的有关权利和救济途径。三级调处为矛盾纠纷的顶级调处,已牵头解决过有关乡镇、社区、单位、市群工中心、市委群工委就同一桩矛盾纠纷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调处。

三、资料管理

(一)及时整理归档。各个层级的矛盾纠纷档案资料由相应层级案件主办人将案件办理资料(案件反映材料、有关证据材料、政策文件、调解协议、送达回证等)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案件档案装订归档要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因人员岗位变动和其他原因导致案件资料管理不当或丢失,造成今后工作被动。

第9篇:乡镇交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试析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从决策层面释放推动我国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新思路。

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对我国的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形成了不同层面的内涵丰富的中国特色“城乡一体化”论断,其中形成共识的有:

1、城乡一体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张学亮“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比较研究”

2、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李丹“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回顾与分析”

3、我国的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提出的----毛利超等

4、我国城乡一体化理论提出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提出与探索阶段改革开发后到80年代中后期;

研究阶段 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

理论框架与理论体系建立 90年代中期至今。

首先,我国的城乡一体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其次,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出,城乡的分离对立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障碍,未来的社会不是固化城乡分离,而是实现城乡融合。实现城乡融合需要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以及伴随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城市化;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与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这种状态会在工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后得到改变”。可见,城乡一体化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发展过程。理想的中国特色城乡一体化是通过促进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的改变,达到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市场,互为资源,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协调共享的社会形态。这就是说,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必须以实现高度发达的城市化为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在思想认知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错误。比如: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或强调人的城镇化,或强调土地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论者以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为切入点进行探索研究,提出改革户籍制度方案。笔者以为,在当前我国户籍管理日趋规范化的大前提下,放开户籍属地管理不是难事,户籍随人走完全可行,但与户籍相关联的其它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制度必须跟进,达到如《报告》规划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否则,农民工未必会放弃农村医保、种粮等利好政策带给他们可工可农、相对自由的农村户籍,也未必会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敞亮家园而拖家带口去争取城市“一张床”的蜗居生活。《农民工市民化现状报告》主笔魏后凯在解读报告数据背后深层次原因时指出:“只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后,才能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的经济收入、住房等一系列的差距”,“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主要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承载力约束等六大障碍,要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就必须完善体制机制,彻底破除这六大障碍”。可见,城市化的进程必然影响城乡一体化的全面实现。

由于城乡一体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空间等等多个方面,其多面性决定了认识的不同。有认为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生产力在城乡之间合理分布、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和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甚至消灭城乡差别,使城乡融为一体的;有认为统一城乡布局,加强城乡经济交流与协作,使城乡生产力优化分工,协调发展、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也有从空间和生态环境角度出发,认为城乡一体化应该是在空间规划、生态与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把所有这些研究结果归纳起来,我认为是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个很好的规划方案。

“城镇化就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差距”,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辜胜阻建议:“对不能落户的常住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城镇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文明。”他认为,上世纪60年代我国过快推进城镇化造成持续20年的逆城镇化运动,就是由于片面追求人的城市化,忽视了就业和吃粮等问题的结果。他认为:新型城镇化要体现以新方向---从偏重土地城镇化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基本公共服务有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新目标---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型转变;新模式---资源配置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新方式---粗放式高物耗方式向集约、低碳、绿色转变;新路径---一方面通过城市群与中小城市两条腿走路,另一方面要实现人口异地转移与就地城镇化;新动力---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实现产城结合的“六大新意”,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黄延信建议:要赋予农民自建房合法产权,确权保障农民宅基地;让农民在村里有房住,同时允许城里人去村里购买宅基地和房子,带动村镇发展和农户增收。笔者认为,这些建议是源于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实际与实践经验的,与十报告目标相对称,其实施有利于解决城市建设主力军---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包括人、业、钱、地、房五要素)、城乡生产要素的流动、城乡关系的融合等诸多问题,从而为我国的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理论比较研究 张学亮 人民网―理论频道2010年12月21日

2、制度创新与城乡一体化互动机理分析毛利超 科学咨询(科技・管理) 2012年第3期

3、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回顾与分析李丹 《理论与当代》2008年第1期

4、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问题和途径及改革要点蔡玉胜《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年第2期

5、什么是有效的城镇化改革路径李轶《望东方周刊》2014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