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工作奖惩制度精选(九篇)

工作奖惩制度

第1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企业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和积累成功经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坚持奖罚严明的考核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超前防控;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资委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严重安全生产不达标、违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行政、经济并罚。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六是坚持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科技兴安”,强化科技防范,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推动所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安全发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挂钩;

3、参与或组织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所出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级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检查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5)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所出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及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所出资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并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所出资企业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所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

7、所出资企业应监督子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监督子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对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将子企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4)对委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的单位,所出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组织领导

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所出资企业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所出资企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所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或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情况进行配置。此机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所出资企业应当明确内设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所出资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所出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

(三)所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督促子企业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逐级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五)所出资企业应当监督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许可范围。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考核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工业国资系统综治考评制度和奖惩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目标、事故控制指标等逐级分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两大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事故调查及应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并根据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对国家和行业有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规定,但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市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全额扣减。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年度市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市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达到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2011年起,市、县两级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补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第2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倡规范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规范公司的奖惩管理工作,防止滥奖滥罚,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一.奖惩的原则和目的

1.奖惩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管理者在运用时要有清醒的认识。各单位要规范奖惩制度,减少随意性、随机性,凡无奖惩制度可操作的要建立健全制度,确需临时动用奖惩的需上报意见后再宣布。

2.奖励要注重与工作导向相结合,要区分本职工作、创造性完成工作、是否有先进性、是否是本职工作以外的为整体利益而做出的努力,奖励主要作为对精神表彰的一种辅助手段。

3.处罚是为了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管理及组织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种不得已而又不能没有的管理手段,要谨慎使用,尽量少用。

二.职能管理部门对工作实施单位的奖惩程序

1.行政人事部为奖惩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经办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车间为奖惩工作的具体申报单位。

2.技术品管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技术文件、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3.生产制造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生产计划、生产节拍、产品交货期、生产设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制品管理、工时利用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4.配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材料利用、物资管理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5.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在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并负责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奖罚通知单办理财务手续。

6.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单位和员工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生产生活设施、办公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治安消防、劳动纪律、电脑网络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章制度执行等综合性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7.以上各职能部门提出奖惩意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奖惩理由、额度和方式,当与其他职能部门有关联时,需关联职能部门会签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必要时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查批准。

8.董事长、总经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但奖惩额度超过200元时,需征得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直接办理奖惩手续。

二.各部门对本单位员工奖惩程序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有权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奖惩,但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下的要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完整的备查台帐。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上的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

三.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3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实际企业管理中,我所观察与接触到的企业管理制度,大多都以惩罚为主,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里更为普遍。即便是有以奖励为激励机制的企业,大多数都停留在字面与口头上,严重缺少执行的保证。

这里可能涉及到奖励制度难以实施的因素。企业的说辞是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唯有采用严厉的惩罚制度,才能有效地管理企业。这似乎是很正确的做法,可是更大程度上在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人性永远渴望着奖励,好的奖励会激发人内在的潜能,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作用。相反,如果经常惩罚一个人,必然会出现不正常的行为。反映在企业管理上,一个带着惩罚的心态工作的员工,肯定会缺少积极性的,工作效率自然低下,产品质量在无意中会出现问题。这便是中国企业经常出现质量问题,中国假冒伪劣的产品横行以及经常性被西方反倾销,也说明了采用严厉的惩罚制度对企业经营的危害。

解决这些企业管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就是建立奖励第一,惩罚第二的制度。任何国家、组织、个人都需要制度来规范,更需要在制度下的奖励。人天生以来,都有一种本能的欲望,这种欲望便是奖励。也是我梁小平对探索企业管理最佳办法的真谛。

抗战时期,为什么红军能够浴血奋战,不顾一切地向前呢!这就是共产党带领下的军队,是采用了奖励制度,把红军的士气激励起来,这里无论是军队的指挥官,还是军队的士兵,一致性地给予激励,充分发挥出军队里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军队里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与热情,同心协力地向着同一个方向前进——让中国人民站起来。

相反,日本帝国主义与蒋介石带领的军队,拥有精良的武器,为什么被红军打败了呢!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军队士气低,像一盆散沙,没有形成团队一致的战争力。导致这个原因在于日本与蒋介石大多时候采取的是惩罚制度。

在战争中,奖励是一种精神的信仰,而惩罚则是一种消极的抑制,这便是奖励与惩罚所起的力量!

大多数企业都觉得自己企业缺少都文化,可能没有意识到文化的沉淀都是靠这些制度形成的。一旦企业以惩罚制度为先,那么久而久之,企业的文化使员工形成日日自危的感觉,总担心有一天被企业惩罚而未能把精力放在工作上,长期以往便会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如果建立以奖励为先的制度,那么在奖励的激励下,绝大多数员工都会发挥出能量,自然会降低了惩罚。

没有一个企业管理层喜欢惩罚的,也没有那一个企业靠惩罚成长起来的。明智的做法就是以奖励为先,同时也不忘记惩罚在后。

这可能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文化有关,许多企业管理层看问题不是看积极方面,总觉得自己的企业缺少优秀的员工,不是看员工的积极性,而是看员工的消极性。这一思想的根源,直接诞生了以惩罚为主的企业管理制度,认为这样才能根治员工的懒惰,甚至一些不良的行为。可是真正有效的,却是以奖励为主的制度,并且在更多的时候,要学会看员工的优点方面,没有一个人喜欢被别人说是懒惰的,抑或是无所作为的。

我一直都深入到企业之中,不断地与基层员工沟通,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尊,都不想自己落后于别人,都拥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所以,企业管理层一定要以奖励制度来激发员工内在的能量,然后围绕品牌内涵建立一种一致性的激励机制,这才是以人为本的内涵,也是最佳企业管理的做法。

企业是由人组成的,也是由人创造的。在建立奖励制度上,一定要遵循几大原则:

第一,把握企业员工心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建立品牌是以企业外部的消费者的大脑为主,而是管理企业是以把握企业内部的员工的心理为主。从本企业的员工心理实际出发,建立的奖励制度自然不会脱离实际,就会得到相应的效果。

第二,严格执行奖励制度。制度一旦建立,就要毫无疑问地执行,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坚持下去。这是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承诺,让员工有信心跟着企业走下去,不仅减少员工跳槽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麻烦,更重要的是激发员工的能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4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一、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的环境条件与制约因素

创新需要跨越原有的界限,作为制度创新者首先要意识到这些界限的客观存在。因此,认识制度创新的环境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制约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选择正确的创新方向,拟定合适的创新目标与任务。

(一)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的环境条件

制度创新的环境条件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制度本身的环境,它的历史、构成、功能等;二是制度所处行业的环境,行业特点、发展前景和行业规范等;三是制度所在地区和国家的环境,国家的制度、政策、管理理念等。具体到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在环境认识中我们要分析我国高校学生奖惩制度的发展沿革,这种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度的优点和潜在的缺陷等;我国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和规则,学生管理制度的范式以及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等;我国的政治、经济、教育、法律制度环境,以及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等。

(二)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的制约因素

我国高校学生奖惩制度所处的以上环境条件,规定了其创新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并非所有的制约因素都是创新不能逾越的界线,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创新就是要突破某些制约,把一些制约因素作为创新的突破口。如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突破过去高校管理重视学校利益的维护,忽视学生权利的保护,专门对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突破过去对学生婚姻状况的限制,取消了相应的条款规定等。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制约因素都是创新可以逾越的,高等学校的教育目标任务、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不能违背或超越,这些是我们在进行学生奖惩制度创新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学校内外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也影响着高校学生奖惩制度的创新和实践。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缺陷可能影响学生奖惩制度的正常运行;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可能使得奖惩制度失去应有的激励与约束效力;学校外部周边环境管理不善和混乱与学校内部严格管理形成的反差,可能导致学生对学校管理规定的逆反和不信任等。这些有的需要学校自身的逐步完善,有的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的共同协调和努力,为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创造更好的内外环境。

二、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机制

高校的定位实质是影响学生潜能的重要因素,奖惩的效度源于对学生正当要求的合理性满足,是以主体间域内的平等协调为前提的。推动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创新的重点是要建立起以下四个方面机制建设:

1.动力机制。变化是创新永恒的动力。当一个组织面临环境的变化,认为其还足以应付时,它的创新愿望可能不会有效激发;而只有当它意识到凭借现有的组织结构、制度或能力不足以应付变化的环境,感到有危机时,创新愿望才可能被激发。总之,“现状”是创新的发动机。我国高校学生奖惩制度运行几十年以后,制度本身与“现状”出现了极大的冲突,依靠微调已经不能弥补其间的裂隙,高校学生奖惩制度尤其是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在管理实践中已经产生了危机感,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制度创新应运而生。

2.决策机制

制度创新的具体实施在于基层,而创新决策取决于领导层。领导层本身的思维以及营造的环境气氛(或文化),对创新具有巨大影响力。创新需要时间,并且往往会引起一定程度的阻碍和抵制,因为创新不仅仅是简单地改变完成一件事情的方法,它更是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深层次变化。既然行为模式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变化,那么我们就不可能通过命令来实现真正的创新。创新同样是一种思维模式,它是一种对现状经常持有怀疑态度的习惯,它绝对不会想当然地把过去行得通的做法用于现在的情况。因此,高校学生奖惩制度的创新,一方面来自“现状”的压力,另一方面来自领导层不断探索和实验的习惯,以及由领导层的示范效应而带给所有人的敢于创新、乐于创新的气氛,并创造条件使由领导层的示范效应而带给所有人的敢于创新、乐于创新的气氛,并创造条件使得人们调整因创新而发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变化。

领导层的决策还在于对创新结果的选择。人们的创新结果可能很多,有的也许相互矛盾,在这些备选结果中哪些保留、哪些放弃,领导层必须作出决定。而一旦作出了决定,选择的创新结果进入了制度范畴,那么下面的基础组织就必须执行,尽管可能这种制度还存在某些不完善之处。

3.反馈机制。创新结果是否适应现状和未来发展,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考察其适应性和减少随意性。再次,强化程序规范,确立学生权益救济渠道,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最后,对毕业生违纪处理中的特殊情况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适当的变通处理。

4.加强学生奖惩工作的辅助性建设

在学生的奖惩工作中,相关群体和环境的宽容是实现效用的外在支撑。对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认可要与时俱进,深化对德智体作为学生能力构成的认知,不厚此薄彼,以全面性的视角促动学生奖惩工作的完善。在这个过程中,要凭借媒介的作用(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等)阐释和监督奖惩工作的进行。学校要将广播、电台、校园网作为学生奖惩工作的阵地,来实现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加强工作的专业性和权责制度的构建,实现奖与评的分离,惩罚与执行的一体,缩短学生奖惩工作目标实现的时空间隔。

第5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中原;奖惩;机制

河南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人口大省。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又是构建生态中原的基本条件。我们要紧密结合河南的自然生态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构建生态奖惩机制,把人们的生态和环保意识真正落实到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去。

1生态奖惩机制的主要内涵

1.1奖惩的一般内涵

奖惩就是按照已有标准对与某一类社会行为相关的人员和组织实施奖励或惩罚,最终规范和引导此类行为。因某一个体或社会组织完成预定目标、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物质利益或精神荣誉,称之为奖励;而对于不履行职责,特别是有过失者则给予处分、处罚。诺威·史密斯(Nowell Smith)曾指出:“快乐与痛苦,奖赏与惩罚,是道德品格得以塑造的指针;而道德品格正是这样一系列可以借助这些手段塑造的倾向。”[1]一个规范的奖惩机制之所以能够有效地激励、教育和引导人,就是因为奖惩具有强化、转变个体或组织行为的社会功效。一个人的行为产生于其动机,而动机又源于其需要。为了让人们作出某种社会行为,需要先激发起其相应的行为动机。为了巩固、倡导或者制止某种行为,就要依靠相应的奖惩手段。由于人们的需要主要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奖惩也就分别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与物质惩罚、精神惩罚四个方面。在实践中,需要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整、精神奖惩与物质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

1.2生态奖惩机制的内涵

生态奖惩机制就是针对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特别是与生态保护相关的各种行为而制定的相应奖励和惩罚的措施、规章以及管理制度的总和。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位和个人能够完成政府部门的生态保护要求并有突出贡献的行为要给予奖励,此为“正强化”;而对那些没有达到要求并对环境产生有意或者无意破坏的行为要加以惩罚,此为“负强化”,其主旨在于惩前毖后。这种机制需要奖惩分明、公正合理,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当前,要使人们的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合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要为这些实践活动设置相应的行动机制,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具体说来,对于合乎生态保护目标的行为就要予以肯定(奖励),相反就要给予否定(惩罚)。生态奖惩机制的设立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人们生态意识的增强,对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主要路径之一。

2提高河南生态奖惩实效性的成效与困境

2.1河南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效

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河南已经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河南省政府明确提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战略,编制并启动实施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林业生态县已达22个。郑州、许昌两市分别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同时,河南省启动了建设鹤壁、义马等地的循环经济型城市,对火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关停小火电,淘汰部分水泥、钢铁、造纸等落后产能,积极开展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许多地市也采取了有力的奖惩措施进行生态保护工作,如新乡市于2006年就出台了建设“两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从用电、用水、用地、用油、节能生产以及家庭节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提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行严格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环境淘汰和排污许可证三项制度,建立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实行广泛的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长效机制。”[2]

第6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主要表现在:

(1)审计处罚不够严肃

由于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量很大,所以对于一些违规问题,很可能只是对企业进行处理,而不追究企业法人和主要管理者的责任。此外,一些企业审计人员为了谋利利益,利用信息优势偷懒、舞弊的事件屡见不鲜,然后由于缺少监管者,往往这种事件得不到有效的管控。

(2)审计处罚不到位

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出于工作、人情以及上下级等关系网的存在,很容易滋生一些腐败问题,将审计处罚问题不了了之。

(3)内部审计结果奖惩难以顺利执行

其执行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些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素质及其对审计结果的重视程度。很多企业由于执行力度不够,经常会出现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前查后犯,使得审计结果决定长期得不到落实。“审计难,处理更难,落实更更难”的现象长期困扰着内部审计人员。严格遵循规章制度来执行内审结果,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若其中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审计结果的执行就会陷入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

二、若干优化企业内部审计奖惩的措施和对策

简而言之,企业内部审计奖惩机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核心在于通过奖惩方式来确保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稳步健康发展,主要是堵塞和解决管理漏洞,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此,本文建议本着服务于企业总体目标、立足于服务基层工作及有效激励员工的基本原则,实施企业内部审计奖惩机制,主要措施和建议有:

1.重视内部审计奖惩机制的出台程序具体要求:

(1)应当由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结合长期工作实践,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在集中讨论和分析的基础上,拟订内部审计奖惩规定的草案;

(2)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审计结果奖惩决定书。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和自身企业的内部管理办法等,对审计问题进行共性及个性问题、一般管理问题及个人主观问题、政策问题及本位主义问题等方面的分类,尽量视情况而定,“依法量刑”,最终形成内部审计奖惩决定书,里面需要明确注明企业审计的项目、审计的操作依据、审计问题及罚款金额的额度限定,从而便于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限期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对审计处罚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复议。

2.科学地制定内部审计奖惩的标准和要求

要求企业制定较为完备的内部审计处理规定:

(1)保障有章可循。即在内部审计的实际工作中,要求全部的审计发现都可以在规定中找到相对应的奖惩处理条款。这就要求在制定该项规定的前期,重视总结和整理企业以往审计发现,还要前瞻性地提出企业有可能发现的审计问题。

(2)保障具有可操作性。即制定的奖惩标准能够被审计企业接受和认可。对同一种类的财务违规问题,也要求根据不同情节、程度来分别制定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标准。比如依据违规金额来制定不同的处罚标准,对免于处罚、加重处罚等给予明确的要求。

(3)保障全面的审计奖惩范围。即审计奖惩不能以点带面,范围需要覆盖企业的所有经营业务范畴,而且要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和惩处,从而实现对企业管理的有效监管和控制。3.改善内部审计环境以提高审计结果奖惩机制的效果内部审计环境具体指的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比如职能定位、工作重点等)、内部控制因素(比如内控风险体系是否有效等)、技能因素(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这直接关系着内部审计工作的奖惩效果。比如,既然赋予内部审计处罚权,但是这并不代表该项工作能够得到企业其他部门的配合和认可。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内部审计环境基础不好,那么内部审计部门也形同虚设,难以有效地形式奖惩权。为此,需要不断地规范企业治理行为,将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其他的部门建立较好的沟通机制,这才是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所在。

4.建设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以提高审计结果奖惩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内审工作的执行者,对内部审计结果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一定的从业经验,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内审人员还要懂得财务会计、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法律、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以此确保裁定的公平合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要发挥我国内部审计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2)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技术职称考试,坚守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

(3)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保证知识对现实需求的延续性;

(4)高校应培养适合内部审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员;

(5)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利用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审计队伍管理,充分调动起企业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束语

第7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1煤矿安全管理中常见的组织错误及其危害

1.1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组织体系缺失

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导煤矿各项工作正常实施的理论依据,细小的关键上存在问题,就会造成整个煤矿生产工作出现危险。当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组织体系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煤矿工作的进一步实施操作,导致人员出现安全问题[1]。组织存在错误和缺失,就不能发现细微问题,也不能积极的展开对问题的防范和预测,导致细小环节出现大问题而面临全面的危机。组织的体系缺失会导致工作人员的操作性不一致,随之出现不容易管理和预测危险的状况出现,进而导致更大的安全问题发生。

1.2煤矿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

因为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人员对于监管工作的认识不够专业,会导致整体上对于煤矿安全预警工作的缺失,预防能力不足,是产生安全问题的罪魁祸首[2]。传统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依靠人工主观观察,没有实现电子科技的检验和监督标准,导致在许多环节出现隐患,又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实现现代监管职能,要求针对煤矿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实施准确的仪器排查,能够准确到细微之处,才能保证防患于未然,不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3对于安全管理组织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足以及工作范畴不明确

没有实现对安全管理组织人员的业务培训,导致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又不知道如何解决,影响后续的生产进行,还可能在出现危险的紧要关头,失去逃生的意识和知识方法,最终令工作人员失去生命。再者就是煤矿企业的工作范畴分工不够明确,导致许多环节缺失人员管理,最后造成煤矿的事故,也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1.4制定的奖惩制度不合理

奖惩制度是维系一个组织运转的重要手段,奖惩制度一旦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性,就会造成员工的不满心理,使得员工失去了工作积极性[3]。除了奖惩制度评判指标不公平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情况,比如应该进行奖励的员工没有得到相应的奖励,即便是得到了奖励,奖励的力度也远远低于其应得的奖励。而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人,却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处罚,仅仅是遵照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进行处理。此种行为,对于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打击,不仅仅使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大减弱,还使得组织的核心凝聚力被削弱了。而那些没有按规定处罚的员工则会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安全管理并不需要太过重视,很容易在日后的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危害员工的人身安全。

1.5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不恰当

在一个组织中,管理者的行为会起到表率作用,员工会下意识的按照管理者行为的引导进行工作。而现阶段我国煤矿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行为却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有些管理者对于经营出现问题的设备毫不关心,容易造成因设备损坏或不工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还有的管理者对组织内不同部门的员工采取同一种管理模式,没有遵照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管理者的不恰当行为,会影响组织内部其他员工的工作,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动力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2煤矿安全管理的防控途径

2.1构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在构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科学化的考量,实现可靠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首先,应该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能够专门进行煤矿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可能出现的煤矿安全危机,防患于未然。其次,还要实现制度的明确文献,要求领导和工人都能够严格遵守规定。还有就是需要对煤矿未来的发展进行规划,在计划的过程中添加对于未来的安全防范意识体系建立[5]。

2.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在制度拟定的前期,要综合所有专业人士的意见,还要切身实地的考察工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工作的管理手段要实施在危险之前。防控管理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在工程构建初期就实现完善的制度管理,进行预防比补救要实际得多,而且对于工人的人身安危更具有实际意义。

2.3对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且严格划分工作职能

对于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对于人员自主防范意识的培养[6]。定期的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培训,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工作人员的自我防范和自我营救意识。在问题没有发生的前提下,工人能够认识到危险性,防范补救可能发生的危险。清晰的划分人员职责,保证每个工作环节都能有人监管,就能将危险制止于最小的程度上。

2.4重新确立奖惩标准以保障奖惩制度的科学性

为了解决现阶段煤矿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者制定的奖惩制度不合理的问题,应该做到重新确立奖惩标准,确保奖惩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7]。对于工作能力突出且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员工应该进行物质或精神奖励,促进员工积极性。而对于那些在工作中不遵守管理规定、投机取巧的工作人员,则应该按照《煤矿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惩罚,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进行相应的警告或辞退处理。奖惩制度的科学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是管理者维持一个组织有效运转的重要手段。奖惩制度的科学性使得员工认识到认真工作的重要性,为实现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2.5规范管理者的行为

管理者的行为在组织内部是其他员工的风向标,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就要实现对管理者行为的规范。比如在工作过程中,管理者看到工作人员或工作设备的操作或运行存在着问题,就应该及时地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带来的损失。不仅如此,管理者还应该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特色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做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结论

第8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激励 公平 平等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源已被许多企业誉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如何把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加以开发与利用,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每个企业都会采取各种激励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组织中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提高工作绩效,从而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激励政策与其他人力资源政策的不同之处在于:激励政策有更大的风险性,如果它不给企业带来正面的影响,就很能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在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谨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差别激励的原则

激励是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发挥内在潜力,为实现所追求目标而努力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基本需要可以归纳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交往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五类,它们是由低到高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已满足的需要不再具有激励作用,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具激励作用。由于员工在年龄、性别、学历、职务等方面的不同,所以不同员工的需求不同、工作动机不同,相同的激励政策起到的激励效果也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位员工,在不同的时间或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需求。所以奖励要因人而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奖人之需,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管理者在制定激励政策时,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员工真正需要什么,将这些需要整理、归类,然后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帮助员工满足这些需要,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二、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就是要求员工在企业中的机会均等,得到企业的平等对待,使员工得到全面的和充分的发展。就整个企业来看,员工个体之间在年龄、性别、精力、性格、教育、经验、能力、服务年限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他们在工作岗位、贡献、报酬、待遇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因此就劳动报酬而言,所谓平等,不是平均,而是指企业员工的等量工作和等量贡献应该得到等量报酬。从更深层次来看,公平应当是企业员工人格的平等。在企业内部,员工应当进行选择的自由和得到平等的发展机会,惟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让员工们都有选择和尝试的机会,才能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如果不给员工以尝试的机会,企业也就失去了从员工中发现人才的机会。机会本身也是一个激励因素,当员工认识到自己面临着平等机会时。通常就会勉励自己力争抓住机会。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绪,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古人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物不平则鸣”,即是说明奖惩和分配要公平合理。所以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到层次的奖励;同理,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宁可不奖励,或者不处罚。管理者在处理员工问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三、奖励正确的事情

如果我们奖励错误的事情,错误的事情就会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具体实施激励时就会被管理者所忽略。管理学家米切尔,拉伯夫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些管理者常常在奖励不合理的工作行为。他根据这些常犯的错误,归结出应奖励和避免奖励的十个方面的工作行为:

(1)奖励彻底解决解决问题,而不是只图眼前利益的行动:

(2)奖励承担风险而不是回避风险行为:

(3)奖励善用创造力而不是愚蠢的盲从行为:

(4)奖励果断的行动而不是光说不练的行为:

(5)奖励多动脑筋而不是奖励一味苦干:

(6)奖励使事情简化而不是使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

(7)奖励沉默而有效率的人,而不是喋喋不休者:

(8)奖励有质量的工作,而不是匆忙草率的工作:

(9)奖励忠诚者而不是跳槽者:

(10)奖励忠诚者而不是互相对抗。

四、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第9篇: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一、中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的实施价值

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资金并存入公务员个人账户,如果公务员工作期间未犯重大错误且未发现腐败行为退休后方可领取,如果公务员工作期间犯有重大错误或发现腐败行为则要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并上缴国库。制度实施的目的是根据公务员廉洁从政状况,通过年金的兑现或者剥夺对公务员的利益予以激励和约束,从而实现抑制、减少公务员腐败动机,强化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心理基础。鉴于此,廉洁年金制度既是公务员激励制度的重要内容,又是抑制减少公务员腐败的重要措施。

1.设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是推动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选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变化中伴随改革而来的是体制转换、政府职能转变、利益分化等问题的凸显。当前,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特殊时期,尤其需要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素质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提升政府公信力,凝聚公众支持,进而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务员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改革。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至今,其中一项重要目标是通过构建较为完善的公务员激励制度,继而达到公务员廉洁从政的目的。而事实上,在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着目标和内容过于笼统、方法和手段相对单一、载体和途径较为松散等问题。相比之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则有三个显著优势:一是具体可操性,是指在中观和微观层面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的科学化、具体化和长效化;二是复合涵容性,即丰富了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方法和手段,兼顾物质奖励和精神制裁,使得治腐与激励融为一体,取得“一举两得”的双向受益效果;三是实效针对性,是指将制度防腐、制度激励作为落脚点,为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开辟新的角度,从而更有针对性地为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保驾护航。总体来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全新点,将有助于保证广大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而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也应成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

2.设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是抑制腐败产生的实然措施。依据委托理论,在公众与公务员的委托关系中存在着利益诉求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委托人,即公众,他追求社会公益的最大化;人,即公务员,其在某种程度上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务员的经济人属性和公共权力产生的委托关系则使公务员难以逃出私利诱惑和腐败陷阱。在中国现有治理腐败的措施中,法律、行政手段固然重要,但遵从人性的经济手段却不可替代。目前,经济手段主要以经济制裁,如罚款等方式为主,类似方式虽然有其价值,但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公务员来说却收效甚微。廉洁年金制度完善了治理腐败的经济手段,包括了经济奖励与精神制裁的双重功效,形成了来自公众及公务员自身的双重压力,从而增加了公务员腐败的成本,成为治理腐败的新型方式。与其他治理腐败措施和激励方式相比,廉洁年金制度在资金来源方面强调双向融资,在作用时效方面可以长效监督,在惩治腐败方面能够惩防并重,是一项防治腐败,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的重要措施。资金来源的双向性使得缴扣资金除了财政补贴外,还有公务员的正常工资,因此它并非公务员的变相福利,而是对公务员廉洁从政的适当奖励。作用时间的长效性实现了长效激励与监督,减少了公务员的短时行为。可见,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的建立作用巨大,一方面能够给予公务员有效的利益激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收益预期和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同时有利于培育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进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向着公平正义、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综上所述,廉洁年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激励公务员、抑制腐败、净化社会风气作用突出,制度实施有其必然性。

3.设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是激励制度在现实层面上的应然诉求。从中国公务员激励制度的问题来看,中国公务员激励制度的现有激励方法较为单一,没有充分体现时代性及权变价值。现有正向激励的方式主要集中在对公务员的表扬、嘉奖和晋升层面,然而,任何嘉奖、晋升都具有时效性,在公务员绩效评估、考核和岗位变动期间作用较强,一旦公务员获得奖励或者晋升成功,则会改变原有的行事作风而谋求个人私利。另一方面,由于现有政府结构的扁平化发展,官员的晋升越来越难,许多公务员尤其是处于领导层级的公务员,晋升空间很小,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则可能会放弃公共利益而追求个人私利。因此,传统晋升表彰等正向激励手段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作为新型的正向激励方式的廉洁年金制度,一方面以公务员在职工作整体年限作为激励时段,减少了公务员的短视行为;另一方面,也有效弥补了晋升激励的不足,具有实施的必要性。

二、期望理论下中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的实施

廉洁年金制度的建立应以明确的廉洁标准、科学的出资比例、严厉的治腐措施为基本前提,并以完善的财产申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作为配套制度保证。不讲前提盲目实施的廉洁年金制度非但不会成为治理腐败的武器,反而会沦为变相福利,从而加剧腐败,扰乱公平。本文以期望值的提升为切入点,指出只有使努力与绩效正相关、绩效与奖励正相关、奖励与个人目标正相关时,才能从根本上发挥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的正向作用,不断提升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1.提升期望值,使努力与绩效正相关。一是要明晰岗位职责,设立明确的廉洁标准。依据期望理论,要实现有效激励就必须使努力和绩效正相关。然而,任何活动都需预设目标的指引,廉洁年金制度的建立尤其要以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廉洁标准作为基本前提。首先,要确定公务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只有权责明确才能确定公务员行为的努力程度,从而衡量绩效水平。公务员系统中的诸多问题都源于职责不清、权责不明,从而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因此,各岗位职责权限的有效厘清成为廉洁年金制度建立的首要条件。其次,要明确设定廉洁标准。明确的廉洁标准是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前提,然而,目前对廉洁标准的设定较为笼统,仅以未犯重大错误、未发现腐败行为作为依据,并未对此作出细化描述。模糊的界定标准放宽了制度空子,增加了违规机会。最后,要完善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要提升期望值,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有效的绩效考核实现了公务员行为的阶段性反馈,成为廉洁年金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2.完善媒介,使绩效与奖励正相关。一是要框定奖惩规则,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奖惩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提升绩效与奖励的正相关程度,从而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廉洁年金制度是公务员奖惩制度的重要一环,它以公务员从政的全部年限作为考核期限,但激励过程中需要长期激励的指引,更需要短期激励的配合,短期奖惩制度的完善能够弥补廉洁年金制度短期激励的不足,成为长效廉洁年金制度的有效补充和制度前提。要完善奖惩制度一方面要合理确定奖惩的依据。奖惩制度的实施要以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依据,绩效评估与奖惩制度的有机结合才是公正与科学的彰显;另一方面,要实现奖惩方式的多样化。兼顾物质与精神建立的同时,要根据个体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奖励方案。惩罚措施也要将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结合运用,尤其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分,对于触犯法律的公务员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还要做到适时奖惩。奖励和处罚都应在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执行,保证行为与奖惩的关联性。二是要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形成严密的监督系统。媒介的完善,需要以绩效标准作为奖惩依据,然而一些公务员表面上绩效优良、维护公益,实则却、腐化堕落,使绩效和奖励难以挂钩,进而降低了工作积极性。“民主的基础是公开,公开是最好的监督。”[2]要减少上述现象,则需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形成严密的监督系统。财产申报制度是一项防止官员的重要措施,也是制度反腐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势必要以财产透明作为前提条件。首先,申报的主体范围应扩大。目前主体范围集中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但许多位高权重的非领导岗位公务员也具备贪污腐化的条件,因此主体范围必须扩大。其次,申报的财产范围应明晰。财产范围不仅局限于收入层面,还应包括公务员的全部财产;再次,申报种类与时限应细化。建议引入初次申报和离职申报,明确规定申报时效。最后,财产申报的结果除交由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审核外,还应面向公众公开,从而实现内、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形成严密的监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