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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方案精选(九篇)

现场会议方案

第1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选取重点

在修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试行)》时,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特别将“现场督办”、“主任会议选择若干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等内容写入,在使代表建议督办更有制度效力的同时,也让上位法的相关规定有了具体的操作路径。据此,每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选取若干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选取的原则主要是:代表持续多年反映、群众反响强烈;通过督办有条件或适当创造条件能够解决;解决后能够一定程度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等。比如,高安路衡山路酒吧噪音、挹翠苑小区鸽舍扰民,代表多次提出建议,政府屡次采纳、多次整治却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天平路179弄地下室群居,因处理难度较高政府不愿触碰,但“够一够”其实可以解决;龙吴路410弄小区无交通指示牌、高邮路64号-70号区域乱停车反射出非市政道路无人管理的现状等等,这些代表建议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够以点带面,对相关工作的推进具有示范效应,因此成为人大督办的重点。

现场督办

现场督办会是督办的一个重要形式。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现场督办的过程中,十分注重把握两个原则:既要成为行家里手、掌控局面,又不显山露水、把握分寸。具体而言:一是熟知法规,找准发力点。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前,一般事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了然于心,避免被有关部门“牵着鼻子走”。二要站好定位,扮好角色。充分理解并发挥人大搭建平台、牵线搭桥的作用,将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承办建议的有关部门、甚至部分居民代表召集在一起,协商探讨,寻求各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在督办上主导,在问题解决上不担“主角”。三是抓住主办,留有成果。会上,明确代表建议办理的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现场提出办理的具体方案,包括时间节点、具体方法、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内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预案;在各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为政府申请经费、开展工作提供支撑,同时也通过文字形式对会商的成果进行有效约定,为后续跟踪督办提供依据。

持续发力

督办会的召开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有效落实是关键。督办会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会跟踪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一方面,对于出现的处置迟滞,在理解、支持的基础上督促推进;另一方面,对于督办后仍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代表建议,特别是违法事实清晰,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矛盾凸显的代表性案件,实行督办加压机制:从常委会分管主任督办,到常委会主任督办,直至开展具体案件质询,形成人大督办“坡度”。如在推动挹翠苑小区鸽舍违法建筑拆除的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从常委会分管主任召开现场督办会,直至常委会主任开会督办,最终使代表建议得到解决。

第2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1、具体分析各种情况作出最完美的会议策划;

2、根据会议的级别,选择会议举办地;

3、根据会议对周边环境的要求,确定具体举办地点;

4、根据会议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将会议划分为几个分会场,选择分会场的地点,并提前预约。

研讨会议

研讨型会议通常专业性较强,参与的人数不是很多,除非是行业标准讨论,一般不会超过100人。这类研讨会的关键点是会场及地点选择。

会场——除一般性的主会场外,通常需要一些小型会所以便分组讨论。主会场的布置除保留主持人外,其他座位应当体现平等精神,发言用的麦克风应该每个座位都有——除非人数小于15人。

关于地点,通常选择相对封闭、安静、利于保密的地点,最好能在郊区环境优美会所——应当满足夜间娱乐休闲、团队精神训练、场景变换、交通相对方便等要求。

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也是专业型会议,通常是企业内部或者教育部门举办。除带有研讨性质外,更多的是技能交流及知识传授,所以培训会议对场地的要求相对较高——除了一般的封闭式会场外,应该还有各类拓展训练设施或者场地,可能的话还应该有高品质的休闲放松场地。培训会议的关键点:会议酒店、培训设施及培训师。

社团会议

社团会议通常为纯会议,往往需要一些宣言或者决议之类的书面信息。所以社团会议经常配合新闻会举行。举行此类会议,表决设施、现场会员排序及会场控制是关键。作预算的时候应当考虑新闻传媒成本——包括记者的邀请、交通、住宿及餐饮安排等。

公益性/技术性论坛

此类会议多为公开性会议,系列分会将是此类会议的特点,所以会议场所的选择非常重要,基本要求是可以分割或者主会场附带小会场,对会议设施要求也比较高——同声传译、传媒记者招待、多媒体、视频直播以及讨论场地等均有可能要求提供。此外,如果会议主办地的会场不能满足几种分割要求,那么会务交通就成为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订货交流会议

此类会议实际上兼有展览性质,因此会场的要求相对特别。理想的场地应该是专门的展览馆或者会展中心,带有商务会所或者类似场地则再完美不过。如果是小型订货交流会,可以设立在大型商务型酒店。组织或者此类会议的关键点是:场地选择、会场控制、展览布置

如何写好活动策划方案?

优秀的活动策划方案是各种活动顺行进行的首要条件,那么如何写好活动策划方案呢?

首先,**认为,要写一个好的活动策划方案,最起码得知道活动策划书的基本格式由以下几方面组成: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背景、剧本内容简介、活动目的及目标、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开展、参加人员、经费预算、活动负责人、活动注意事项。还要知道活动策划方案内容里要明确好活动的性质、时间、地点、规模、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可利用的各种资源等信息,这样再动手写作,才能做到心中有谱。如果实在觉得心里没底,可以试试写作之前先用方案纲要来帮助创意思考。

在活动策划方案执行时(特别是大型的中山活动策划执行,一般可能达到百万元以上。)往往消耗很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所以**礼仪建议,进行活动策划方案写作时对目标最好先量化。只有设定好量化的目标,活动策划在实施时才能够明确方向,少走弯路。如果没有量化的目标或者目标不明确,漫无目的的消耗巨资,对于做活动是不可取的,也会导致活动策划方案执行出来的结果比较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3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一、筹划要精心,确保会前准备周全到位

会前准备是整个会务的重点,也是工作量最大的一个阶段,任何一次成功的会议都建立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俗话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会前准备工作周全到位了,会议也就“马到成功”了。一是做好方案制订。按照领导和上级文件的明确要求,结合近期工作的统一安排,在明确掌握会议的意图、目标和要求的基础上,拟定详细的会议筹备方案,方案内容着重对会议各项工作任务,如确定会议名称和时间、预定会议室、估计参会人数、草拟会议通知、制定会场布置方案、安排食宿行等进行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二是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对一些须在会中和会后完成的工作,可以提前准备,打好基础,做好方案。比如:拟定会议新闻稿、会议纪要初稿、安排会后整理人员,帮助参会人员预订返程票等。三是做好应急预案。预先考虑会议中可能出现的变化或意外情况,制订相应的紧急突况预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前解决和加强防范。如:准备应急发电车、安排工作人员接待来访人员等。

二、实施要细心,确保会议全程不出差错

一个会议活动,从会前的材料准备、会场准备、座位安排到会议开始后的参会人员入场、音响灯光控制、会议秩序维护到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清理、会后领导活动安排等,都需要时刻牢记“细心”二字。一是细心校对各类文字材料。通过各人初校、集中读校、重点点校等校对方法,确保文字材料不出任何错字、别字。二是细心核对参会人员座次。对于参会人员,首先拟定参会人员座次表,经核对无误后再填写入场券,对于主席台席卡放置,根据会议方案放置后,临开会之前根据领导请假情况再次核对席卡放置顺序,确保万无一失。三是细心检查会议材料。避免台下材料发错对象,主席台领导的材料出现少发、漏页、污损现象。四是细心检查音响投影等设备,根据发言领导平时的讲话声调、身高等因素调整好话筒音量、角度,某些会议还要准备好《国歌》《国际歌》,并事先播放。

三、服务要真心,确保参会对象各方满意

一个会议活动的举行,涉及到各类参会对象及人员,针对不同的参会对象,要真心服务,按照“主动、真诚、规范、高效”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类参会对象满意。对于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在会前发放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同时要对接请假情况,会议入场时,做好引导工作,会后提醒领导或帮领导带好随身物品;对于交流发言人员,安排座次时就要注意将其安排在靠走道的位置,方便其走动,会前通知时要特别提醒到位,会议入场时注意到会情况,会议开始后根据会议议程及时提醒发言人员提前到指定座位等待;对于上台领奖人员,安排座次时就要统一考虑,按照领奖顺序坐在一起,会前通知时特别提醒,会议前可以安排领奖人员进行彩排,如没有彩排,可在领奖人员到会后向其交待上台、下台的路线及注意事项;对于其他普通参会人员,主要做好会议入场时的引导和会议过程中秩序的维护等工作,发现会场内不遵守纪律的行为,予以提醒和制止,同时要做到言辞温和有礼,态度严肃认真;对于会场后勤服务人员,要及时提醒交通管制、车辆有序停放、音响控制、加水、换小毛巾、控制会场温度等事项,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总结要静心,确保办会能力不断提高

第4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对《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和杭州市、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砂石灰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分别予以通过;杭州市、宁波市报批法规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建议予以批准。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11月23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对上述法规草案、报批法规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已于11月24日下午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作了研究。现将主要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

1.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草案修改稿第六条第三款在“戒毒医疗机构”之后,增加“和其他医疗机构”几个字。

2.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大专院校等”,修改为“各级各类学校”。

3.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修改为:“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内部巡查制度,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并报告涉毒可疑情况。”“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贩卖、提供,不得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第三款增加“娱乐场所”。

二、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改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未作修改。

三、关于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五件法规

第5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Using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voting data of the companies listed on Shenzhen Securities Exchange from 2007201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actors affecting abstention rates of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reveals the internal mechanism of the shareholders abstaining from voting. 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 as follows: (1) reflecting the degree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dex of voting resolutions ″market attention″ and benefit dependency index are two important factors for investors participating in the vote. That resolution information of shareholders meetings is open to the public can help reduce abstention rates, and investors can be driven by their benefit to participate in the vote.(2)Investors participation in the vote is based on resolutions being concerned by the market. Abstention rates are high,even if resolutions relates to the rights of investors, unless the voting information is observed by investors. That is to say, benefit dependency can only influence voting rates of resolutions that draw high market attention. (3) According to the 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s before the vote, resolutions are divided into two types, ″good resolution″ and ″bad resolution.″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abstention rates of these two types differ greatly. The benefit dependency has significantly negative impact on abstention rate of ″good resolution,″ but the impact of market attention on abstention rates is not significant. While market attention has significantly negative impact on abstention rates of ″bad resolution,″ and benefit dependency has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abstention rates. (4)Accordingly, based on analysis and conclusion, this paper provides policy suggestions about minority shareholders participating in shareholders meeting.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 理论分析

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行为有赖于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因此,我们首先回顾有关投资者保护的已有文献,进而结合投票制度和投资者行为提出文章的假设。

投资者权利保护首先依赖于公司内部治理,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能够降低外部环境的冲击,提高公司绩效从而扩大股东权益。La Porta等指出,投资者保护程度和股权集中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地区,为有效监督管理者,大股东需要掌握足够的股份,股权集中成为外部法律机制的一个替代[7]1150。白重恩等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权利保护,同时投资者愿为治理良好的公司付出可观的溢价,即公司治理与市场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8]8889。除了内部治理结构对投资者保护产生影响外,外部环境的保护功能也不容忽视。辛宇和徐莉萍讨论了公司所处地区治理环境在股改对价和送出率确定过程中的作用,发现较好的外部治理环境会降低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本,并显著缓解机构投资者和非流通股股东“合谋”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9]130131。陈俊等从外部审计的视角分析了中国新股发行市场投资者权利保护机制,发现外部审计质量能部分解决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治理冲突,但有效市场约束机制的匮乏导致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治理冲突难以引发有效审计需求[10]101。Burkart等通过构建数理模型分析投资者保护的法制环境在控制权市场竞争中发挥的作用,证实更高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水平能抑制并购后控制人掏空公司资源[11]1129。

机构投资者作为重要的外部股东,会利用掌握的投票权推动公司治理的转变。机构投资者可以采取投票权、与高管(或董事会成员)进行谈判、提交投票议案等方式引导公司内部治理的变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6,12] 。薄仙慧和吴联生从盈余管理角度分析国有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指出国有控股和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但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治理作用在国有控股公司中受到限制[13]89。同时,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并不完善,股权结构高度集中,机构投资者力量弱小,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有待提高[14]122。

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用手投票”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在2004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引导上市公司实施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制度,沪深两大交易所根据证监会的安排拟定了关于网络投票的实施细则,网络投票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得到迅速推广。国泰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显示,在2007―2012年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共举行股东会议34 700次,开展网络投票比例为1619%。

投资者通过投票参与公司决策,投票表决董事选举、并购重组、新股发行、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投票过程也建立起股东、董事和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利于维护自身权利。但囿于数据缺乏及投票动机的不易观察,针对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研究尚未深入展开。本文尝试结合中国现有投票机制和投资者特征,分析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的动机,推进关于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研究。

(二) 研究假设的提出

在现实中,投资者参与投票的行为必然受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影响。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投资者的投票行为对股东大会的影响较小,在自身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理性选择即是市场投机[15]7576 ,投机行为的存在使更多的投资者放弃参与股东大会投票。在问题严重的公司,管理者或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无法保障,因此,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水平将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投票行为[3,16]。

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首先需要获取股东大会投票议案的相关信息,投票信息为外部所关注是投资者参与投票的基础。徐莉萍和辛宇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下媒体的治理职能,发现媒体的广泛报道可以提高中小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改投票的热情[17]4445。在获取投票信息后,理性投资者会根据议案内容的利益相关性权衡投票的成本与收益,以此来决定是否参与投票。

因此,结合投资者参与投票的条件和动机,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控制相关变量后,投票议案信息不对称程度、利益相关性与股东弃权率直接相关,议案被市场关注程度越高则弃权率越低,议案利益相关性越高则弃权率越低。

投资者弃权行为的两大因素发挥作用的机制可能并不相同,股东只有在获得投票信息后才会基于利益相关性、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决定是否参与投票。即使与投资者利益有极大关系的议案,若不被投资者关注则弃权率也会较高。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投票信息被外部投资者关注越低,则利益相关性对弃权率的影响越小。

已有的研究发现投资者对待股票的盈利和亏损的心理存在差异,根据Kahneman和 Tversky提出的前景理论[18]263,投资者继续持有盈利股票的效用要小于卖出盈利股票的效用。当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既有盈利股票又有亏损股票时,投资者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而将亏损股票保留在投资组合中,回避现实损失,这一现象在行为金融学中称为“处置效应”。股东在参与投票时,议案的收益性质将直接影响其投票行为,好议案能够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或者引入更好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给投资者带来显著正向的收益,而坏议案只会给投资者带来负收益。因此,两类议案对股东投票行为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于是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3:投资者参与好议案和坏议案投票的动因不同,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利益相关性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在两类议案中存在差异。

三、 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07―2012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数据样本,并按如下标准进行筛选:(1)同一次股东大会中不同议案投票数可能存在差异,选择投票数最高的议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数,合并同一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信息;(2)考虑到投票成本,剔除只进行现场投票而未开展网络投票的数据;(3)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4)剔除ST 公司和数据不完整的公司。股东参与投票数据、公司财务和治理结构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了避免异常值对模型分析的影响,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普通多元回归分析中,对变量进行了1%水平的Winsorize缩尾处理。在使用分位数回归分析中,为充分发挥分位数回归的优势和特点,直接采用原始数据回归而不做任何处理。

(二)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由于大股东参与意愿比中小股东更高,使用弃权率变量(Non_Vote)能更准确地反映出中小股东的投票行为,具体的做法是计算未参与投票股份占总股份的比值。

2.解释变量。投票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反映出投票议案被外界关注的程度,以此来吸引投票者参与投票。许多文献采用媒体关注度和分析师关注度来反映外部机构的关注度,但这些指标并不能衡量出投票信息是否真正被投资者关注。投资者针对市场信息的反应,直接体现在股票成交量上。据此,借鉴权小锋和吴世农的方法[19]100105,选择投票前60天内的换手率(Turnover)作为投票议案的市场关注度,直接衡量投资者对投票议案的关注程度。

对于利益相关性变量,许多文献使用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水平来衡量与股东利益的相关程度,但该项指标并不能反映单个议案内容与股东持股收益情况,并且关联交易水平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关系并不确定。传统理论认为关联交易是大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另一方面,关联交易可以促进内部资源的有效转移和融合,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增加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2223]。本研究参考孔东民等的方法[3]22,采用会议投票前股票累积异常收益(CAR,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s)来表征议案利益相关性变量 一次股东大会通常审议多项议案,由于难以区分具体议案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因此利益相关性变量反映的是同一次股东大会中全部议案对股东收益的综合影响。,因为市场的收益本身包含了关联交易在内的各种信息。在变量具体计算上,采用事件研究方法,以投票日为事件日,若投票日无交易,则投票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事件日。利用市场模型度量出股票的超额收益,计算出所有窗口日的超额收益之和为累积超额收益。即对证券j,记其收益率为Rj,t,根据市场模型Rj,t=α+β Rm,t+εi,t,计算出回归的拟合值R^j,t,其中εi,t为白噪声,Rm,t为市场组合收益率,本文选择深成指收益率来表征市场组合收益率。这样证券j在时刻t的超额收益为ARj,t=Rj,t-R^j,t,由此可计算出在窗口时间(t1,t2)内,证券j的累积超额收益为CARi(t1,t2)=t2t=t1ARj,t。我们分别采用投票前三天异常收益率CAR1、前七天异常收益率CAR2、前三天异常收益率的绝对值Abs_CAR1、前七天异常收益率的绝对值Abs_CAR2分别衡量投票议案的利益相关性(CAR)。

3.控制变量。考虑到公司内部信息不对称程度对投票行为的可能影响,本研究选择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作为控制变量,参考伊志宏等[24]136、姜超[25]434435的方法采用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核评分(disclosure)。股票的估值水平高低能够带动投资者的情绪进而影响股东参与投票,因此,本研究控制住股票估值程度,用投票前60天的平均市净率(PB)衡量。此外,从公司治理角度,考虑了与股东弃权率紧密相关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P1)、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和(P2-10)、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情况(Duality)、董事会规模(Director)、独立董事比例(Indpen)、公司性质(Type)、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Debt)及行业虚拟变量(Ind)。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Non-vote=α0+α1Turnover+α2CAR+α3P1+α4P2-10+α5Disclosure+α6PB+α7Type+

α8Duality+α9Indpen+α10Director+α11Size+α12Debt+Ind+ε(1)

具体的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样本公司的投票弃权率为47224%,有近一半的股份未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弃权率的最大值为94426%,可见在极端情况下即使开展网络投票也仅有少部分股东参与投票。样本公司的整体信息披露接近良好的水平,Disclosure的均值达2935。CAR1和CAR2均值为负,表明在股东大会投票前往往伴随着股价的轻微下跌。

四、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一) 投票弃权率的影响因素

本文分别以投票前三天股票异常收益率CAR1、绝对值Abs_CAR1及前七天异常收益率绝对值Abs_CAR2来衡量利益相关性,采用方程(1)进行回归,检验投票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利益相关性对弃权率的影响,表2显示了回归结果。表2的(1)、(2)、(3)列是在控制住P1、P2-10的基础上分别考察市场关注度和利息相关性变量对投票弃权率的单独影响,(4)、(5)列是考察它们对弃权率的综合影响。考虑到公司治理和财务的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可能会产生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计算了各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以及模型整体方差膨胀因子的平均值(Mean VIF)。结果发现上述回归中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VIF均处于[0,2]区间,模型整体的VIF平均值均在128左右,可以认为样本数据中不存在共线性的问题。

回归结果表明,投票议案的市场关注度越高则弃权率越低,股东大会的议案信息被公众和股民所了解,有助于降低股东的投票弃权行动。利益相关性是投资者参与投票的重要动因,中小股东基于自身利益诉求参与投票。对比Abs_CAR1和Abs_CAR2的系数可以发现,Abs_CAR1对弃权率的影响更加强烈,说明接近投票日期的异常收益率更能反映出投票议案对股东的收益相关性,从而更大程度地降低弃权率。上述回归结果很好地验证了假设1的正确性。

从P1的系数可看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弃权率降低09个百分点,这与实际情况相符:投票议案的具体内容往往由第一大股东提出,并且第一大股东几乎出席所有的股东大会,因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直接影响投票弃权率。P2-10的系数表明第二至第十大股东不参与投票的概率比第一大股东要高,在不涉及公司重大事项中,非第一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热情降低。Disclosure的系数为负但并不显著,说明如果公司信息充分披露,投资者往往有更强的投票意愿,但Disclosure仅反映公司一年中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与具体的投票决策关系并不紧密。PB的系数说明估值水平的提高能够激励股东更多地参与投票。

根据Type系数,国有企业弃权率更高,这可能与国有企业决策制定需要更多地考虑政府和国家意志、对中小投资者利益诉求关注不够有关[26]68。Duality具有显著正效应,与Director的影响相反,说明公司集权的高管往往忽视中小投资者利益,导致弃权率升高,而董事规模扩大使各类股东能够在董事会中充分体现自己的意志,因此,董事规模的扩大可促使投资者参与投票。

(二) 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相关性的影响差异

根据假设2的分析,股东只有在获得投票信息后才会基于利益相关性、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等因素决定是否参与投票。为分析投资者弃权行为的两大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可能存在的差异,本研究将市场关注度(Turnover)分为低、中、高三组,并使用方程(1)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 Abs_CAR1与Abs_CAR2只有在中关注度和高关注度两组的回归中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在低关注度议案中的影响并不显著。同时观察(2)、(3)、(5)、(6)列的系数,相比Abs_CAR1,Abs_CAR2对弃权率的影响更大。上述结果表明投票弃权率首先受市场关注度影响,关注度低的投票议案,其利益相关性即使很高也不能吸引股东进行投票。投资者基于自身利益参与网络投票,必须建立在投票信息被市场高度关注的基础上,回归结果验证了假设2的正确性。

本文进一步采用似无关回归估计法(SUR)分别比较中、高关注度两组数据的股票异常收益率系数的大小。发现(5)、(6)两列Abs_CAR2的系数存在差异,但(2)、(3)两列Abs_CAR1的系数不存在差异 表3(2)、(3)两列Abs_CAR1的系数比较的回归卡方值为003,p值为0862,(5)、(6)两列Abs_CAR2的系数比较的回归卡方值为705,p值为0007。,整体而言中关注度的投票受利益相关性的影响可能更大。可能的解释是,受到广泛关注的投票议案,投资者投票行为往往受外界媒体或分析师的影响而参与投票,因此,利益相关性对中等关注投票弃权率的影响更大。

五、 进一步研究: 好议案和坏议案的影响差异

行为金融的前景理论指出,投资者股票盈利带来的效用增加与亏损股票带来的效用减少之间并不相等,继续持有盈利股票的效用要小于卖出盈利股票的效用。投资者面对带来盈利和亏损的股票往往采取不同措施。同样,面对股票的不同收益,股东参与投票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差异。

参考孔东民等人的方法[3]22,本研究采用投票前三天股票异常收益率(CAR1)和前七天股票异常收益率(CAR2)的正负号区分两类议案,若投票前股票异常收益率为正,则认为是好议案,否则认为是坏议案。继续使用方程(1)对两类议案分别进行回归,并将结果列在表4中。表4的(1)、(2)、(5)、(6)列是用CAR1作为好坏议案的分类标准并用其衡量议案的利益相关性,(3)、(4)、(7)、(8)列是用CAR2作为好坏议案的分类标准并用其衡量议案的利益相关性。

结果显示虽然表4的(3)列中CAR2 系数不显著,但p值仍达到0107,总体而言好议案的利益相关性与投票弃权率显著负相关,市场关注度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坏议案市场关注度能够显著降低股东投票弃权率,利益相关变量对坏议案的弃权率的影响并不显著,并且利益相关性变量的影响在好议案和坏议案回归中完全相反。好议案的CAR1(CAR2)越高,则投票弃权率越低,即收益越高越能吸引股东参与投票。而坏议案弃权率随着CAR1(CAR2)的提升而变大,说明损失越大则弃权率越高。两类议案弃权率的影响存在差异,回归结果验证了假设3的正确性。

投资者除了“用手投票”表达自己意愿之外,也可以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出售手中股份。回归结果反映出面对坏议案,投票者在获取投票的信息后,预期投票议案不利于自身权利,往往采取“用脚投票”方式出售股份。大股东持股变量P1、P2-10对投票弃权率在两类投票议案下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不论是第一大股东还是其他大股东,在公司投票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影响,与两类议案的弃权率显著负相关。

六、 稳健性分析

(一) 分位数回归结果分析

考虑到不同公司的弃权率存在很大差异,同时弃权率标准差较大,弃权率极端值的出现可能影响回归结果的稳健性。陈建宝和丁军军指出,分位数回归对于数据中出现的异常点具有耐抗性,并且估计出来的参数具有在大样本理论下的渐进优良性[27]90。因此,本文使用方程(1)的模型设计,针对弃权率的原始数据,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处理极端值的影响。按照投票弃权率的大小,分别研究好议案和坏议案,并根据投票弃权率由高到低即90%、75%、50%、25%、10%五大分位数进行回归,使用Bootstrap方法重复500次进行估计,回归结果见表5。

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显示,好议案的利益相关性能够显著降低股东弃权率,但市场关注度对好议案的弃权率的影响并不显著。以CAR1为解释变量的方程中,Turnover仅在75%的分位数显著,CAR1在弃权率较低的分位数50%、25%、10%上对弃权率均显著。坏议案投票弃权数据的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CAR1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在全部分位数上均不显著,即利益相关性变量不会发挥显著作用。在90%、75%、50%、25%分位数上,Turnover对投票弃权率均存在显著影响,这与好议案的回归结果并不相同。

股东参与投票议案存在一定的差异,坏议案导致股东利益损失,作为公司小股东往往无力改变投票议案,在获得投票的相关信息后,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降低持有股票的份额,因此,市场关注度能显著降低股东弃权率,市场关注度对坏议案的投票弃权影响更深刻。而在好议案中,投票议案的通过能够给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因此,议案利益相关性与投票弃权率在低于50%的分位数上均显著负相关,但市场关注度对股东投票弃权行为的影响不显著。鉴于好议案与坏议案的分位数回归结果与前文分析一致,可认定回归结论具有稳健性。

(二) 其他稳健性分析

年度股东大会开会时间一般比较固定,会议的内容相对规范,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内容往往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临时决定的。公司年度大会与临时大会被市场关注的程度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本研究将数据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分为两类,采用方程(1)进行实证分析,并比较两类会议中投资者弃权率影响因素的差异。结果显示临时股东大会的市场关注度对弃权率的影响要显著大于年度股东大会。但不论是临时股东大会还是年度股东大会,市场关注度与利益相关性回归结果均与前文一致。

七、 结论与政策建议

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针对大会议案表达自己的意见,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方式。本文利用2007―2012年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数据,分析投资者不参与公司投票的原因。主要结论如下:反映投票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指标即市场关注度和利益相关性成为影响投资者参与投票的主要因素;不同市场关注度的投票议案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存在差异,投资者参与投票建立在投票信息被市场关注的基础上,即使与投资者利益相关的议案,若不被投资者关注,则弃权率也会较高。利益相关性仅能影响较高市场关注度的投票弃权率,对低关注度的影响并不显著;好议案的利益相关性对投票弃权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市场关注度对弃权率的影响不显著;坏议案市场关注度能显著降低股东弃权率,利益相关性对坏议案的弃权率的影响并不显著。投票者在获取坏议案的信息后,往往采取“用脚投票”方式出售股份,只有好议案才能吸引投资者积极参与投票。

第6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2020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1件。主要涉及我县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监管、青龙街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永阳市场搬迁和弘舜农商大市场投运等内容。截止8月8日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均为满意。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收到建议提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政府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办理工作。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办理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具体落实,做到了“认识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从全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专办组,充分体现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国俊同志对建议提案件件阅批,按照建议提案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细化到股室,明确承办责任人及职责,确保各项建议提案件件落实。

二、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均是关系到我县经济发展、涉及民生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牵扯到多个行业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理建议、提案后,各承办股室采取先调研、多沟通、再答复的办理模式,不断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承办股室和承办人为理清思路,确定答复问题的关键,多次深入乡镇、社区和机关单位查访,调研实际情况,认真撰写提案答复材料,对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整理,在保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确保了答复的科学性、政策性、务实性。如中央大街临时市场搬迁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备受重视,针对委员对提出的几点建议,为有效打好、打赢搬迁集中整治攻坚战,成立了中央大街临时市场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余爱军、副县长董文增、副县长郭永刚、副县长、公安局长朱新桥任组长,新安镇、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信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线指挥、统筹、协调工作;6月10日3:00起对中央大街的非门面经营户进行清场管控,设置入街卡点,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引导经营户有序进入弘舜农商大市场和城区内其他农贸市场内经营,中央大街市场搬迁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我局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实事求是地进行答复,不隐恶,不虚美,对于已办结的建议和提案我们都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于正在办理的建议,工作进展如何,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及今后努力方向都一一做了实事求是的答复。对每件建议办理结果,局领导认真把关,每件答复函都经过仔细推敲,严格审核,力求做到态度诚恳、内容详实、理据充分、文字精炼、书面整洁,确保了议案、提案的办理质量。

三、强化督查,提高效率

一是规范办理。每件答复函、协办意见都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发,以本单位的红头文件形成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与代表委员见面征询意见。二是严格时限。注重办理工作时效性,合理安排时间,协办意见及主办件按规定时间全部办复。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交办、催办、答复、审核、回复跟踪五个环节的督办制度。改进督查方法,提高督查效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形成办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第7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作为云南省第八届人大代表和第八届政协委员,这已经是周明华第三次提出类似的建议。但这一次,周明华觉察出了一些不同:曾经孤身一人的自己,在今年却意外地发现了一群与自己有着共同目标的“伙伴”。

2009年云南省“两会”上,与“控烟”相关的提案、议案共有9件之多,在数量上与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控烟”提案、议案持平。这在这个以烟草为最重要财政收入的“烟草大省”,是从来没有过的。

控烟:从主观感受到集体意识

1995年,作为云南省第八届人大代表的周明华第一次提出了在云南省公共场所禁烟的建议。回忆起lO多年前的“第一次”,周明华坦率地说,那时的自己并没有对“控烟”有太多的认识,只是不抽烟的自己常常在各种会议上饱受“二手烟”之苦。可不可以为自己和像自己一样的众多不抽烟的人说一说话、少一些被烟雾包绕的烦恼?以这样的初衷,周明华开始与“控烟”结缘。

与周明华有共同的感受的人越来越多。有资料显示,中国目前大约有3.5亿吸烟人口,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约为100万,这两个数字均为世界之最。与此同时,中国还有逾5亿的不吸烟人口遭受二手烟的威胁,其中18亿为15岁以下的青少年。

周明华第一次提交的议案很快有了反馈:时机不成熟。对这样的结果,周明华其实心中早已做好了准备,对于一个靠烟吃烟的省份,这样的建议或许真的太超前了一些。议案暂时被搁置。

周明华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利局工作,出于工作的需要,他曾经到过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考察学习。在这些国家,他惊讶地发现,公共场所几乎很难看到抽烟的人,吸烟区和禁烟区有着明确的标识,当地人也都能够严格地遵守,像自己这样不抽烟的人完全有可能享受到清洁的空气。

国外的见闻给周明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日常的工作,特别是各种大小会议上,置身烟雾之中的“痛苦”还是没有得到改变。

两相对比,周明华又一次想到了“控烟”。2008年,他当选云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第一时间,他又一次向大会提交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提案。半年后,周明华得到回复:提案设想很好,云南省已经在控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制定条例的时机还不成熟,希望能共同努力促成实施。

周明华的提案再一次落了空,他却意外地找到了一个与自己“同病相连”的人。一位同样来自大理的委员提交了有关青少年禁烟的提案,得到了几乎同样的答复。

“我们都说,这个提案提的很好,如果真的被采用的话,那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说起别人的提案,周明华丝毫不隐藏自己的赞许,“在青少年的未来和烟财政之间,我们的官员应该能做出明确的取舍。”

青少年是世界上增长最迅速的香烟消费群体。2008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正式的《2008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中指出,我国现有13-18岁青少年1.3亿人,据保守估算,全国青少年吸烟者约为1500万人,尝试吸烟者不下4000万人,并呈现开始吸烟低龄化趋势。另外,约有半数的青少年正在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其中43.9%的青少年在家庭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55.8%的青少年在公共场所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

“可惜,听说这个提案操作性不是很明确,所以没有被采用。”周明华说。

相隔一年后,周明华发现,在同时呈交云南省“两会”的9件与控烟相关的提案、议案中,青少年成为了其中最被关心的群体,并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可操作性建议。

被关注的何止是青少年?9件提案、议案,涉及范围包括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政府、医院、学校重点单位实现100%“无烟环境”;成立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控烟工作机构;敦促烟盒印制警示图文;在中小学专门安排课时讲授吸烟危害;烟草产业模式转型及全面禁烟的循序策略等,从社会、经济和政治建议的角度,全面提出了控烟在中国的当务之急和可行之路。

两位来自港澳地区的政协委员,在他们的提案开篇即表达了他们和其他提议者的心声:“面对国际社会反烟禁烟的大趋势。中央政府近年亦致力加强控烟力度及推行新政策,省政府应慎重考虑制定烟草产业转移的策略,透过政策调节重整地方经济产业的转型发展,按部就班将地方及国家的资源更积极投放于其他经济产业发展,为云南省建立一个高产值、富健康色彩、具特色的品牌省市。”

控烟:从国际公约到社会行动

“目前,制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的时机已经成熟。”云南省人大代表、云南民族大学教授杨国才在本次云南省人代会上,提交了建议制定《云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施条例》的议案。与周明华的提案不谋而合。

“2002年,昆明市政府曾颁布过《昆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对遏制昆明市公共场所吸烟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该《办法》制定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公约》通过之前。它的位阶偏低,实施范围较窄,难以达到《公约》的要求。”杨国才通过长期关注控烟,敏锐地指出现行条规中存在的问题。

杨国才举例说,根据《公约》中的规定,“公共场所”应该界定为包括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但昆明市的《办法》中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从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难以真正落实。

无独有偶,另一位政协委员何渝煦也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修改《昆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的提案。“昆明市政府出台《办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这一步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办法》颁布时间已久,不能适应全国、世界控烟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我国开始履行《公约》,《办法》中的部分条款更显出种种不足。”何渝煦说。

增加执法力度,明确执法主体、增加切实有效的执法方式是何渝煦建议《办法》应加大修改的另一个重点。“《办法》中关于监督人和监督方式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不管是单位自身作为监督人还是被动吸烟者制止吸烟者,都由于监督欠缺强制性。很难起到明显的效果。另外其监督方式仅为劝阻等,没有经济制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威慑力不足。”对此,何渝煦建议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同时,可以通过增加经济制裁、证照制裁、对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做出处罚等途径来确保《办法》的切实可行。

关注身边的人、从现实的环境改

变做起,是此次云南“两会”控烟提案、议案的主要关注点,但是,来自两位港澳政协委员的提案《烟草产业模式转型及全面禁烟的循序策略》却从产业调整的高度提出了更宏观、更长远的思考。

在他们的提案中,在肯定了烟草工业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贡献的同时,更表示,若将烟草产业所引致的社会成本计算在内,烟草业带来的税利便将完全被抵消。

2006年11月15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公布的《中国吸烟成本估算》报告指出,2005年,中国社会因吸烟导致疾病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总和为2275.48亿至2870.71亿元之间,而当年烟草工商税收合计约为2000多亿元,烟草致病的经济成本已经抵消了烟草利税收益。

比卫生成本更大的代价是生命。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发出警告,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21世纪,烟草将剥夺全球10亿人的生命,其中,到2020年,中国因吸烟所引起的相关疾病而死亡人口就将高达200万。

因此,这两位政协委员提出,借由提高烟草税、实现烟草企业的操控权与国家分家、循序落实烟草产业模式转型计划等,彻底变“烟草大省”为一个“更健康”的省份。

杨国才说:“有调查显示,有85.2%的人支持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50.8%的人希望,至少应在餐馆、酒吧等娱乐场所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这项来自云南省健康教育所2007年的被动吸烟调查充分显示了大众对无烟场所的支持。“这正是提出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施条例》的民众基础。”

在2008年的全国“两会”上,控烟议案、提案就成为了“两会”的亮点,内容涉及更改某些烟草制品品名、商标或标识、国家烟草专卖局更名和转变职能、将戒烟服务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应用烟草税收加大控烟力度、在我国全面禁止一切烟草广告、尽快制定全国公共场所禁烟法、“倡导无烟影视”、限期按《公约》要求改变我国烟草制品包装、在公务活动中禁止用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等。

云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在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中加强吸烟危害教育的提案》,她建议利用已有的健康教育课,在中小学中加强吸烟危害教育。“这是一项低成本高产出的健康促进活动,不仅有利于青少年健康行为的养成,减少青少年暴露于烟草烟雾,还有利于家庭、社会无烟环境的建设。”她说。这一提案得到了很多与会委员的附议,并得到了主要领导的重视。

“他们这种姿态表现了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精神。”昆明市医学院教授、著名公共卫生专家李晓亮这样评价此次云南“两会”上控烟提案、议案的频频出现。

第8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一、评审了六大景观文化建设项目

1、首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的评审和研究了中京广场的总体设计方案。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力求使新建的广场既能集会又能休闲,既有现代元素,又有历史文化底蕴,建成富有公园特色的广场。为此,我们在文化柱、契丹文化苑和老哈河风情园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且取得很好的建设效果,广场建成后深受广大市民的好评。为全面地阐释中京广场,景观委还编写出《魅力中京广场》简介,详尽地介绍了中京广场的功能和文化内涵。

2、评审了泰和家园住宅小区总体设计方案。泰和家园规划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是我县规模较大的样板小区,为此在平面布置和楼房造型上力求新颖实用,不落俗套。

3、评审了宁城国家地质博物馆六面浮雕墙设计方案,在福建、北京、赤峰等三个设计方案中,赤峰黄氏设计工作室设计的浮雕方案文化底蕴深厚,准确反映宁城的历史而被入选。目前正在雕制施工中。

4、评审了中京广场八个文化柱总体设计方案,在北京陈潇汀设计室、天津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三个设计方案中,中央美院的设计方案大气厚重,建议县政府选定该设计方案。并建议由曲阳宏州雕塑厂制作安装。

5、评审了中京广场契丹文化苑浮雕墙设计方案,在北京倬人设计院、四川美院、北京美院等三个设计方案中,四川美院的设计方案详实具体,并建议政府选定了四川美院的设计方案,并由曲阳鑫特雕塑厂雕制安装。

6、评审了文化中心大楼、环保大楼、农业大楼、检察院大楼、正基海逸商业大楼等设计方案,使存在的一些造型简单,缺少文化元素的问题得到修定。同时对金宇城小广场的设计,馨悦游园的文化概念等都做了深入的评议和研究,并收到很好的效果。

第9篇:现场会议方案范文

2011年12月19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专门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首次确认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委托执法模式,解决了执法合规性问题。同时各地也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在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如何完善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如何发挥和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和谐发展还值得深入研究。

一、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涉及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工商、公安等诸多部门,当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构成犯罪时又会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因此,在文化市场领域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各种问题,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创新监管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势在必行。虽然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毕竟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还很多见,监管执法工作还缺乏系统性,仍未摆脱文化市场推着监管执法走的状况,文化市场监管乱象丛生表现如下。

1.以罚代管、交叉执法,将罚款作为创收的手段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也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发放适当的办案津贴、奖金之类,通常给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下达一定“创收”指标。这种错误的执法理念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监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行为。但是,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行政执法权成为了部门创收的手段。通过执法来增加单位和个人收入,其本质是将公权沦为为部门和个人谋利益的工具。

2.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突出

对于目前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化、工商、公安部门都可以根据不同内容罚款,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各部门的执法人员频频出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往往造成市场还未繁荣,经营者的积极性已经丧失的局面。而且,监管执法一旦与经济利益挂钩,有了一定的创收指标,就会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只要收了罚款就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纵容了违法行为,更易导致公共执法权力的异化,影响文化市场正常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影响了投资者对文化市场的信心,更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3.行业自律机制不规范

目前文化市场毕竟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一些行业协会成立时间较短,组织机构尚未完善,其在业内自律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较为有限,当经济秩序混乱、存在恶性竞争时还必须通过政府的制约措施来规范。而文化市场千变万化,行政机关也不可能完全了解文化市场的运作情况,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脱节,给文化市场带来风险和隐患。行业协会的成员均是独立的个体经营者,各自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而行业协会只能以行规、舆论、仲裁等作为调节手段,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

二、文化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1.树立文化市场监管服务理念

监管执法从本质上讲属于服务性质,即监管执法不是阻碍发展,而是为市场更快地发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对于尚处于摸索阶段的文化市场来说,监管的方式主要应以正向激励为主,应以“辅导和理顺”为主,而非单纯的“罚款、停业整顿与吊销证照”。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注重执法实效,除直接惩戒相关责任者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找出问题原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与规范。彻底摒弃“先发展,后规范”的错误理念,彻底破除文化市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

2.构建文化市场准入过滤网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的各项审批工作,从源头入手,从经营者的素质、经营的内容和场所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做好文化市场准入前期指导,把好入门关。将审批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者不偏不废,确保不具有准入资格的主体不能进入文化市场;对已经进入文化市场的主体定期进行审查,发现进行非法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剥夺其市场主体资格。

3.合理设置监管执法机构

将执法重点下移,赋予乡镇对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一定的权限,做到上下联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坚持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小组,并明确具体负责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专兼职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明确界定文化市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做到部门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进一步明确文化市场管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避免执法中的职责重叠,杜绝“有好处都管,无好处都不管”现象。

4.督促行业诚信自律

监管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接受文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在实际经营中把依法经营与有德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范经营,自律经营。文化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行业协会,并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订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并且要不断加强文化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工作。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到行业协会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做协会的有力后盾,克服协会固有的局限性,把协会引导到一种既规范又活跃的道路上来。要对行业协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协会运行的正常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和谐发展。

三、检察机关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完善文化市场出路还需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完善检察监督权。检察机关是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机关,无论是在法律地位,还是在人员配置上都具有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绝对的优势,赋予检察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地位,既可以制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又可以理顺文化市场的规制体系。因此,只有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对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监督权,将检察机关列入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之一,才能破解文化市场治理的种种难题。

1.走访调研掌握文化执法一线信息

当前,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信息沟通不畅,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为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职责作用,检察机关应当定期走访群众、开展调研,搜集信息,及时掌握文化市场的执法动态。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检察人员要做到深入、全面了解受访者的真实情况,尊重受访者,同时对受访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在开展调研时,检察机关应当注重调研方法:内部与外部调研并举,综合处理信息与筛选调研课题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并重。在调研完成之后,检察机关应及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制订政策制度和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对发现的执法机关及其他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预警、监督或者处置,从而有效其在文化市场领域内的法律监督作用。

2.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

检察机关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主动对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有利于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进行执法监督。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主体往往牵涉文化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多个行政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办案,有利于全面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参加行政部门召开的联合执法协调会议,及时告知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何种行为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所要求达到的事实标准和法律标准,以及违法犯罪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移送案件和相关证据的程序等事项,并就相关疑难争议案件展开讨论,以期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

3.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在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中,检察机关还可以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检察机关派员参与一些疑难案件执法方案的讨论,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有利于把握案件的总体方向。必要时,检察机关还可以派员参加相关行政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执法活动,掌握行政执法现场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对行政执法现状进行现场监督,一旦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相应的司法机关。当然,检察机关的介入权有限度要求,行政执法权与检察监督权之间毕竟有着一定的界限,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执法活动,更多的是对行政执法的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点,因此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干涉行政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以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4.制发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

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两种重要非诉讼法律文书。合理有效地发挥这两种文书的作用,不仅能够保证文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而且能够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建议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检察建议。在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时,必须结合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使管理人员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另外,还必须做好检察建议书落实跟踪回访工作。

二是制发建议追究责任的检察意见书。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不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检察意见书必须先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格式要求和内容要素规范制作,由部门负责人或主诉、主办检察官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签发。检察意见书除送达接受意见的有关单位外,应同时将副本抄送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抄送接受意见相关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以便上级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建立和执行登记制度,以保证检察意见书的质量及严肃性。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承办人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置之不理且超过一定时间不落实或拒不接受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机关反映。如果接受单位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中的事实、建议、意见提出异议时,发出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如果检察长发现本院或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意见不当时,应责令撤销,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

目前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权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同样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罚权,并且缺乏对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调查取证权。监督的实质是权力制约权力,如果监督对象拥有的权力大于或者等于监督主体的权力,必然导致监督不力的结果。我们认为为强化监督效果,应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对文化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接受监督或者怠于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若其在限期内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给予解释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主管领导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