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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的措施精选(九篇)

湿地保护的措施

第1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吉林省;湿地保护;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017-1

1 湿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影响和制约保护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五个方面,主要表现在:

(1)自然的干旱和保护区内人口稠密,人为干扰严重。人们为了生存和致富,必然要有大量的人为活动,如捕捞、放牧、垦湿种地、取土等,这些活动都给湿地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特别是近十年来由于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产品价格提升,更加刺激了人们占有资源的欲望。

(2)湿地保护与恢复投入不足,达不到高标准保护和尽快恢复的目的。近十年国家和省虽然投入部分资金,保护区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按目前的现状,不尽快的使保护区的湿地面积得到全面的保护与恢复,在保护、科研和旅游建设上不及时投入,将使保护、科研、旅游三大功能发展缓慢,制约保护区作用的发挥。

(3)湿地保护缺乏造血机能,保护区良好的旅游资源尚处于无人认知的状态,没有打造整合成生态观光、休闲旅游产业链,利用还处于原始性浅层次阶段,没有把保护与利用推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从全国的部级保护区看,这个问题处理好的,这方面的产值每年可达到上亿元(这里指的是保护区本级收入,不含社会收入),资金较差的也达到了几千万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造血机器,以增加保护区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而我们只有几十万元,相差十分悬殊。

(4)保护基础设施落后,难于以用系统、先进、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开展湿地监管工作。近些年来,我们虽然完成了三期基础设施建设,但还处于框架阶段。按照标准管理,我们的能力建设还有很多缺欠,不配套。如局站点之间的网络化办公体系、巡护现代化设备、科学研究的配套设备、湿地供水系统建设、旅游吃住行的接待条件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解决不了,很难使保护区上档次。

2 湿地保护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保护区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如何解决好制约发展的障碍,破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工作。必须有相应办法和对策来加以应对,采取更加有效的策略强化湿地保护工作。

(1)抓住国家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地方政府建设生态县的机遇,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认真准备申报一些精品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和相关能力建设工程。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湿地与保护项目国家局立项审批,部分项目已经或正在列入国家发改委投资计划范畴内。稻田尾水处理项目已经得到省厅批复,还准备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就更大范围的湿地引水、湿地恢复进行商讨,编入全县生态建设大盘子中。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环保部门工作,争取能力建设上得到支持和投资。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引水系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长效引水机制的建立。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发改委已经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

(2)认真解决好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创建和谐的保护区。目前,湿地所有权归地方管理,保护区代表国家进行湿地管理,这就存在着很大的利益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解决。一方面,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法,将湿地纳入国家所有。另一方面,就是全面执行湿地补偿,用补偿获取临时的所有权。再一个方面就是要站在保护优先,利用为保护服务的角度,转变管理思维模式,正确处理好社区群众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发展湿地产业、循环经济。要总结典型加强引导,由过去破坏湿地要收入要效益,向通过保护湿地和恢复湿地来创收方面转变。要出台保护和恢复湿地优惠政策,引导社区群众通过自己投资使湿地得以恢复,产出归己等方法,采取变湿地只有保护人管转变到大家齐抓共管的和谐氛围中。通过近几年的调查掌握,全区确实涌现了一些保护恢复利用湿地的典型。

(3)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打造大的旅游环境增加自我造血功能。湿地旅游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但是,只有负责人的旅游才能有益于湿地和人类。做为吉、黑、蒙三省交界,又有百公里松花江上游嫩江区域中国重点鹤类栖息地的莫莫格,自然风光、风土人情都是十分独特的。因此我们今后一个长时期的任务,就是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精心谋划,在保护的前提下,合力打造一个独具特色的莫莫格旅游景区,在展示我们风采的过程中增加收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保护区知名度,用创造的效益推动保护事业发展。

第2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论文摘要]通过对呼伦贝尔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论述,列举出呼伦贝尔市湿地保护的现状,提出保护呼伦贝尔湿地的管理措施。

一、呼伦贝尔湿地资源和湿地环境

(一)湿地资源

内蒙古呼伦贝尔湿地湿地区内分布有湖泊湿地、永久性河流湿地、草本沼泽湿地、灌丛沼泽湿地等类型湿地。

1.河流湿地。为嫩江、诺敏河、辉河、伊敏河、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根河、得尔布干河、哈乌尔河,及其支流形成的水面。

2.草本沼泽湿地。草本沼泽湿地分布于嫩江、诺敏河、辉河、伊敏河、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根河、得尔布干河、哈乌尔河两岸,由河漫流形成。

(二)湿地环境

呼伦贝尔湿地由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构成。

1. 自然 环境。湿地周围分布着大面积的草甸草原及零星林地,以河流为脉络发育成湿地。大面积的沼泽湿地成为天然蓄水库,河流水质优良,无污染。

2.社会环境。湿地区所涉及区域为农区、林区和牧区,生产活动频繁。社会生产活动对湿地的威胁和破坏已显现,河流捕鱼、偷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时有发生。

二、呼伦贝尔湿地的生态功能

呼伦贝尔湿地的生态功能主要体现为:

(一)维持生物多样性

依赖该区湿地生存、繁衍的野生动植物极为丰富,其中有许多是珍稀特有的物种,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重要地区和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它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

(二)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

湿地区内的沼泽湿地分布于嫩江、诺敏河、辉河、伊敏河、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根河、得尔布干河、哈乌尔河两岸及达赉湖周边,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方面功能十分显著,在蓄水、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降解污染物

湿地的生物和化学过程可使有毒物质降解和转化,从而保障湖泊河流流域水质。

三、呼伦贝尔湿地保护现状、面临的主要干扰

(一)湿地保护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对湿地的开发利用重于保护,加之湿地多头管理,湿地开发利用呈现出一种无序状态。另外,该地区属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生产力水平偏低,面临保护自然资源和 经济 发展 的双重压力较大。?

随着湿地保护区的建立,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也逐渐提到了议事日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成立了专门机构保护湿地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 活动,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功能效益和湿地保护的意义。组织专业巡护员巡护与聘请周边社区义务巡护员巡护相结合等,开展了湿地保护活动。针对水禽繁殖、种群数量、鱼类资源和水环境监测等开展专题调研。

(二)湿地面临的主要干扰

湿地面临自然和人为两大干扰因素,而人为活动是湿地面临的最主要干扰因素。自然干扰因素体现为世界性气候变暖,导致该地区降雨量减少,湿地水源不足,致使湿地面积萎缩,湿地生物物种生境变劣,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人为活动干扰因素体现为:湖泊及河流两岸湿地土壤肥沃,近年由于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农业开垦侵入湿地,使得天然湿地面积减小,即使残存的天然湿地也被道路、农地等分割破碎,湿地水分难以流通,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湿地保护资金缺乏。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和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和资金渠道无着落是湿地保护管理面临主要问题。湿地保护日常工作、湿地调查监测、科研、湿地保护宣教、执法手段、队伍建设等方面因缺乏资金支持难以持久正常开展。滞留在保护区内的农户和牧户,没有资金将其迁出保护区,不利于保护区的管理和湿地的恢复与发展。

2.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小,公众尚未形成自觉保护湿地意识。湿地保护是项新兴事业,目前对湿地保护宣传不够,对湿地价值和重要性缺乏认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宣传 教育 滞后,公众尚未形成自觉保护湿地意识。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现象严重。

3.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牵扯面广,大多数在湿地利用上分部门多头管理,保护上无任何责任,造成湿地保护缺乏综合协调管理和利用监督机制。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尚末建立起来。此外,湿地管理人才缺乏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影响湿地保护管理规范化、集约化、 科学 化 发展 进程。?

4.湿地保护管理 法律 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出台关于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专门条例,已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湿地保护条款比较分散,不成系统,无法可依或法条相互交叉,难以发挥作用。

(二)实施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 经济 发展规划,湿地保护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多层次广开募资渠道,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捐赠和国际合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监测、救护、巡护、防火等设备,使湿地保护工作能够长期稳定的正常运转。

2.建立项目监督机构。由地方政府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及人大、政协联合建立项目监督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各项措施落实、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当地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制作湿地保护宣传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的湿地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湿地意识,使公众自觉参与湿地保护。

4.加强科学研究及国际交流。联合相关的教学、科研单位,构筑科技支撑体系,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采用科学手段研究湿地资源和保护措施。及时掌握国内外学术动态, 总结 和推广湿地保护、开发利用的成功经验。

第3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三江平原湿地保护还湿目标工程措施

中图分类号:S156.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湿地分布现状及保护湿地的重要性

1.1湿地分布现状

三江平原的湿地现有4489km2,仅存在于几个自然保护区及漫滩河流两岸。

据2002年遥感解译与地面调查结合统计,三江平原现有湿地主要分布统计如下表:

表1-1 三江平原现有湿地统计表

1.2保护湿地的重要性

1.2.1湿地的生态作用

湿地和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也是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

湿地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它可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又能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还能滞留沉积物、有毒物、营养物质,从而改善环境污染;它能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元素,减少温室效应,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提供清洁方便的运输方式等众多而有益的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

湿地还是众多植物、动物特别是水禽生长的乐园,同时又向人类提供食物、能源、原材料和旅游场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1.2.2湿地生态的脆弱性

水是建立和维持湿地及其过程特有类型的最重要决定因子,水文流动是营养物质进入湿地的主要渠道,是湿地初级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因此,湿地对水资源具有很强的依赖性。由于水文状况易受自然及人为活动干扰,所以湿地生态系统也极易受到破坏,且受破坏后难以恢复,表现出很强的脆弱性。因此,良好的湿地生态是需要人类的保护的。

1.2.3我国对湿地的保护政策

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 ,简称《湿地公约》)。该公约于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我国早在1992年就加入《湿地公约》,并颁布和实施《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但湿地保护工作因农业的不合理发展而未得到实质的保护,1999年我国政府深刻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及时停止了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行为。并结合各地区湿地特点,进行因地制宜的湿地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通过对湿地的生态作用、脆弱性以及国家法规的了解认识,可知保护湿地对于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有着重要作用;是确保三江平原商品粮基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还湿目标

退耕还湿的目标主要确定在哪些原本是湿地环境的,且不适宜耕种的土地上,最大限度地在保护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保证粮食的高产量。

遥感解译资料显示八十年代在古河道内开垦的沼泽湿地,因土壤层较薄,现已失去耕种能力,且失去了原有的湿地生态功能。因此选择具有大多数土壤薄,耕种后几年失去肥力,并导致沙化,且经常发生水患的区域作为还湿目标。其类型分别为:一级阶地或低平原面以下地面,高低漫滩、各级河流古河道(水城子古河道、大力加湖古河道、青龙山古河道等,面积约4200km2)及挠力河中游第四纪以来一直沉积地区以及积水湖泡。具体还湿目标如表2,图1:

表2 还湿目标统计表

图1 三江平原退耕还湿图

3三江平原还湿几点工程措施

水是建立和维持湿地及其过程特有类型的最重要决定因子,因此,保护生态用水将是恢复和保护湿地的关键所在。故在开发后的三江平原,想要保证还湿目标的顺利实现,建议还湿建设内容汇总如表2:

表2还湿建设内容汇总表

注:4个流域(挠力河、别拉洪河、浓江、鸭绿河)

除上述的6种工程措施外,还需建立适合的资源环境生态水利体系。

目前,为了有效保障三江平原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以资源水利和环境水利为指导思想,兴建一些大型水利工程,拦蓄地表水资源;在确保防洪保安的前提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利工程,为保护湿地资源有效地利用洪水资源;开展涝渍耕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研究,变水害为水利,发挥土壤水库在调节作物生理需水与地下水资源量的关系,防止农田用水占据湿地生态用水;建立节水灌溉工程,采用低压管道输水,开展喷灌技术的研究;针对该区的实际情况,可推广田间工程条田化、稻田旱耙旱平,浅湿灌溉技术等,由此形成科学的资源与环境生态水利体系。

总之,黑龙江三江平原湿地生态恢复建设应在湿地生态结构上下功夫,以环境生态学的有关理论,保证湿地生态阈限的满足。通过退耕还湿(还林还草)、刹住毁湿(草、林)开荒、划入或组建保护区(地)、新建一批蓄水坝和平沟等措施,保持、恢复和重建湿地生态系统。探索适合该区的湿地农业发展模式,是防止农业生产对湿地资源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构成威胁的有效途径。从资源水利和环境生态水利的战略高度,配置有利工程设施,在满足农田用水的同时,确保湿地生态用水安全。

4 结论

本文在分析了三江平原湿地分布现状基础上,阐述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依据调查确定了一级阶地或低平原面以下地面,高低漫滩、各级河流古河道等不适宜耕种的区域作为还湿目标。提出了修引水渠、修蓄水坝、平沟、还草、建保护区(地)、搬迁村屯农场等工程措施,并建立适合的资源环境生态水利体系,以确保湿地用水,以保证湿地环境的有效恢复。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三江平原沼泽[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

[2]王树棕,初本君,王子东等.三江平原地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报告[R],地矿部90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87.

[3]陶庆法,张万等.佳木斯城市环境地质勘察报告[R],地矿部90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91.

[4]倪红伟,等.洪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现状与保护[R],1998年12月.

第4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措施

在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提出“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其中 “湿地生态系统”就是生态系统稳定性。湿地具有陆地和水生生态的特殊的生态系统,有着极高的生产潜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价值。对人类生存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些湿地是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条件,有着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亚布力林业局经济发展,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1 湿地资源现状

“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该定义体现了湿地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这一基本水文特征;按照自然湿地的成因、水文条件,将自然湿地分为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和滨海湿地等湿地类型,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纳入保护管理的对象,体现了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这一基本目标。

亚布力林业局的地势条件是山高坡陡,湿地面积为2474公顷,占林业局施业区经营总面积的0.81%。包括河流湿地和沼泽湿地,其中:河流湿地459公顷;沼泽湿地2015公顷,分布在18个林场所,具有丰富的湿地动植物资源,包含湿地植物155种,兽类49种,鸟类72种,两栖类、行类15种,鱼类31种。该局湿地资源对生物物种多样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保护作用,是一些濒危物种赖以生存的重要生境。近几年来该局经常开展保护湿地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以及设立宣传板等教育方式,提高人们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开展湿地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性湿地保护管理规划,加强湿地的管理,限制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使湿地保护与管理走上法制轨道。

2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一些地方湿地生物多样性衰退趋势明显,许多重要湿地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作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繁育地的功能,给生物安全带来威胁。部分内陆湿地丧失了存蓄淡水的功能,加剧了水资源危机。西部许多重要湿地由于上游水资源被转为它用,导致河流断流和湖泊干涸。湿地生态系统退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问题。“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实现湿地工作的战略目标,必须以生态文明的理念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必须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彻始终。

3 湿地合理利用建议

湿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各种效益十分巨大,所以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具有必要性。一是各林场所、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湿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承担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重大责任,湿地的多元生态因子结构、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决定了湿地必须进行多部门管理。。二是要加强区域规划设计,湿地研究工作无论在基础研究还是在应用领域较为薄弱,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确保生态平衡。三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出科学评估,为湿地开发利用提供科学数据。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做好鱼类、动植物等资源的的合理开发利用方式的的研究,提出对策,保护好现有的资源。五要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制定措施,加强湿地经营管护,促进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 湿地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保护利用措施

3.1 湿地水资源不足,该局许多湿地干枯缺水,由于森林采伐和湿地围垦造成了水源流失,加之近几年干旱导致了林区湿地干枯缺水,如停止森林采伐及湿地围垦,恢复周边的植被,能够使湿地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得到缓解。

3.2 湿地面积小,分割严重,湿地面积小是林区湿地的特点之一,但也包含人为分割的因素,围垦和造林 都造成湿地分割,应该采取退耕还林等 措施。使分散的湿地尽可能连接,扩大单块湿地的面积。

3.3 湿地生境及资源破坏严重,由于林区近忧沟排水,狩猎等掠夺性利用,造成湿地生境及资源的的破坏,应采取果断措施,停止这些掠夺利用。

3.4 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湿地保护恢复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尽快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恢复好湿地。缺乏对湿地的管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森工系统是以林业生产经营为主,对湿地的管理缺乏重视,历史上林业曾将湿地作为两荒划给地方,根本谈不上管理。今后应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湿地的保护利用,将湿地作为资产严格管理起来。

第5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一、生态系统功能

1.专家把湿地誉为“地球之肾”,其理由是湿地具有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作用。许多自然湿地生长的湿地植物、微生物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吸收和化学合成与分解等把人类排入湖泊、河流等湿地的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和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湿地因为在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方面具有强大功能,所以被誉为“地球之肾”。

2.说湿地是“生物超市”、“物种基因库”的原因是湿地保护了生物和遗传多样性。湿地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湿地植被具有种类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特点,许多自然湿地为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特别是水禽提供了必须的栖息、迁徙、越冬和繁殖场所。据初步统计,全国湿地中有高等植物2276 种,野生动物2000多种,湿地中的鸟类约占全国已知鸟类总数的1/3,湿地鱼类1040种,占全国已知鱼类的1/3。沼泽中还有许多珍稀、濒危的动物和植物(国家林业局,2001)。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具有商品价值的物种,均具有重要意义。湿地是物种最丰富的地区。如以湿地植物密度表示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则湿地植物密度为0.0056种/km2,是我国植物密度0.0028种/km2的2倍(吕宪国等,2004)。

3.湿地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水库”,就是因为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湿地植被还可以抵御海浪、台风和风暴的冲击力,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湿地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多水。一部分水积存在湿地地表,还有大量的水储存在植物体内、土壤的泥炭层和草根层中,因此人们把湿地称之为“天然蓄水池”或“生物蓄水库”。

沼泽湿地土壤具有特殊的水文物理性质,土壤中草根层和泥炭层孔隙度达72%~93%,饱和持水量达 500~10000g/kg,甚至更高,每公顷沼泽湿地可蓄存2000~15000m3水量。

湖泊、沼泽湿地能够暂时蓄纳洪水,尔后缓慢泄出,从而减轻洪水威胁。湿地作为一种长期存在、有着丰富水资源的自然生态系统,往往与区域地下水含水层有直接水文联系,当湿地水位低于周围陆地潜水面时,就会产生地下水入流,如果湿地的水位高于周围潜水面,地下水就会流出

湿地。

4.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因为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就逐水而居,依赖湿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孕育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即使是在发达的工业化社会,人类仍然离不开湿地。湿地为人类提供食物来源、工业原料、药材、燃料等多种产品,还能够提供旅游、航运等服务。湿地还为无数文人、墨客提供了创作灵感和艺术素材,湿地也是许多传统文化和宗教的圣地。

湿地为人类提供了集聚场所、娱乐场所、科研和教育场所,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和巨大的景观价值。长期以来,由于湿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一直以来是人类居住的理想场所,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祥地。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都分布在湿地地区,壮观秀丽的自然景色使其成为生态旅游和疗养的胜地。城市中的水体在美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有些湿地还保留了具有宝贵历史价值的文化遗址,是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场所。湿地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和遗传基因等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对象和实验基地。湿地保留的过去和现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价值。

二、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现状

湿地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湿地生态系统的资源现状又是如何呢?客观地说从我国总体情况来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内蒙古自治区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现状也是如此,自治区湿地资源丰富,总面积42450.48平方千米,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7%,列全国湿地资源第三位。在全区四大湿地类型中,河流湿地面积46.37万公顷,湖泊湿地面积56.62万公顷,沼泽湿地面积484.89万公顷,人工湿地面积13.18万公顷。

据现有资料分析,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有147.6万公顷湿地纳入湿地保护体系,占全区湿地总面积的24.6%,部分重点湿地实施了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补助项目。但是,全区湿地也面临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严重,湿地受到污染、过度捕捞、围垦以及基建占用威胁程度加大等严峻形势。

三、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目前,当务之急的是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湿地保护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搞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与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共同促进自治区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湿地的保护性利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生态系统工程,应遵循自然规律,根据自治区湿地功能类型,因地制宜进行综合开发,把经济活动与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之间联系起来。同时,还应把治理、保护和利用紧密结合起来,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健全对自然资源开发的法制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切实维护好湿地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湿地恢复与重建

由于湿地资源遭到破坏性开发,致使许多湿地生态系统丧失其固有的结构与功能。因此,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不同区域湿地资源的保护现状,采取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综合措施,如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清淤扩湿和控制污染等措施,减缓人为因素造成的湿地退化,尽可能地恢复与重建已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使湿地重新发挥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建立湿地恢复与重建示范工程。

2.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植被可以防止雨水对土壤冲刷和侵蚀,植物根系可直接固结土壤、盘结泥沙、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河流、湖泊、水库不致淤塞,减缓洪水泛滥。此外,植被对湖泊的演变、沼泽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

提高植被覆盖率是水土保持、生态重建与植被恢复的关键措施。根据自治区各地不同的生态条件按照生态与经济相结和的原则,规划防护、水源涵养、用材、经济、薪炭等不同乔灌林种,以植树造林、飞播造林与封山(沙)育林(草)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植被覆盖率,加强水土保持。根据自治区东西部区域差异明显的特点,分别进行荒漠化草原、典型草原等类型的草场改良,建立以林牧结合、农牧结合为主的立体林业和立体农业。

3.改造栖息地

由于许多湿地生物物种的生境遭到破坏,其生境破碎化和岛屿化现象较为严重,应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野生生物的生存、繁衍条件。着力打造空气清新、水质优美、可供多种生物栖息的优良生态环境,改善湿地现有容貌,提升湿地品质,增强湿地内涵。如控制水库圈养面积, 保护水草资源;建立水禽水草保护区, 确保珍稀水禽安全越冬等。

4.防治污染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的水污染较为严重,对湿地环境构成较大威胁。因此,一方面要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环境立法和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坚决实行关闭、合并、停产、转型、搬迁。如乌梁素海遭受农灌退水污染和生活污水排放,是形成乌梁素海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日积月累,乌梁素海自然环境不堪重负的历史再不能重演;再如腾格里沙漠聚集着众多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不断的向沙漠排污、处理污水,导致污水池里充满了乌黑的化学废水,到处充满着刺鼻的气味。必须下大力气来化解这些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加大对重点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已查实的污染问题,必须要采取强硬措施和手段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一些污染问题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的动态监测机制,随时掌握动态,调整措施,切实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的宏观控制工作。建立“测水灌溉”制度,对流域内要严格禁止排放有毒有害有机物和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必须保护灌溉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在农业用水季节,实行“灌时监测、测水用水”的制度,使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水不得灌溉农田,以保护耕地质量。

另一方面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对已受到污染的湿地,实施综合治理。许多水生植物能够在其组织中富集重金属,从而参与金属解毒过程,如芦苇已被成功地用来处理污水;通过技术革新、种植业调整,改变依靠化肥、农药和除草剂来增加农业收入的状况,以减轻农业水源对湿地的污染。

5.加快湿地保护区建设

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资源的最有效途径,要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度,根据自治区湿地资源状况,尽快分区建立一批湿地保护区。对其中面积较大、物种较为丰富的湿地要抓紧划建部级、自治区和盟市级湿地保护区。对已建立的湿地保护区应提高保护水平,积极创造条件申报部级自然湿地保护区和争取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除此而外,还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各种类型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或划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自治区已有很多地方在兴建湿地公园,为湿地的动植物重建湿地生境。由于可以从旅游活动中获益,湿地公园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和投资者保护城市及其周边湿地的积极性。

6.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

政策和法制体系是有效保护湿地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建立行之有效的湿地管理的经济政策体系对保护自治区湿地和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湿地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湿地保护区和合理利用示范试验区,使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受到有效保护;建立起完善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使部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具备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有效保护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

通过调查、评价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确定每类湿地可承受的最大开发利用限度,确定可优先利用的重要经济类型的湿地资源、划定利用类别、确定湿地合理利用开发强度及方法,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相应规划;试行天然湿地资源开发许可制度。

选择不同类型湿地,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优化模式的试验示范,提供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优化利用模式、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为不同生态类型的湿地合理利用提供可资借鉴、推广的示范模式。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与交流。

第6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在第十四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本刊记者就湿地保护的相关情况采访了国家林业局相关人员。

《经济》:如何理解湿地在我们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

国家林业局:全面认识湿地的功能和价值,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重要前提。

湿地是“地球之肾”,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对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湿地是“淡水之源”和最大的“淡水贮存库”。我国湿地维持着约2.7万亿吨淡水,占全国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的96%。湿地因其强大的水文调节和循环功能,又被称为“水资源调节器”,发挥着重要的抗旱防涝作用。湿地是高效的“淡水净化器”,对所流入的污染物可通过其复杂的界面,产生过滤、沉积、分解和吸附作用。大量实验证明,五类恶劣水质的水可以被湿地净化为三类水质以上的水。保护湿地、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维护水资源安全的治本之策。湿地是“生物基因库”,孕育并维护着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不仅可以生产生态产品,有效维护生态平衡,而且可以为人类提供水稻、水产品、湿地植物等物质产品。湿地还是世界上十分重要的碳库之一,对于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球湿地碳储量约为770亿吨,占陆地生态系统的35%,每公顷有机碳贮量最多可达258吨。湿地又是人类文明的载体,承载着自然景观,传承着人类文明。

《经济》:2010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湿地在控制或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方面的作用正逐步显现,这些作用体现在哪里?

国家林业局:据研究,每公顷沼泽湿地固碳能力为343吨,是同等面积森林固碳能力的两倍。与森林资源相比,湿地植物具有重复收获和容易维护的巨大优势。随着国际社会对湿地重要功能和效益认识日益提高,湿地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巨大潜力正在逐步显现。

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约储存了2.48万亿吨碳,而占陆地面积不到4%的泥炭湿地就储存碳达到5000亿吨。中国沼泽湿地碳储量达到47亿吨,仅若尔盖高原湿地就有19亿吨。

《经济》:截至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的情况怎样?

国家林业局:经过努力,我国的湿地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第十届《湿地公约》缔约国大会上,中国成功连任公约常委会成员国;公约秘书长高度赞扬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瞩目成就,并称中国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典范。

一是湿地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湿地保护条例起草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11个专题论证报告和立法草案说明的起草工作。地方湿地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已有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等8个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二是湿地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海洋功能特别保护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8年我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6块,总数达到36块。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个,总数达到38个。全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550多处。三是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试点示范工作进展顺利。四是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五是湿地公约履约与国际合作成效明显。六是湿地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保护湿地的氛围逐步形成。

《经济》:国际上保护湿地的形势如何?

国家林业局:这些年来,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不合理利用等多种因素,导致湿地消失的速度不断加快,湿地生态功能不断退化。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研究表明,全球湿地消失的速度超过了其他任何生态系统。加强湿地保护,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世界上的湿地大国都毫无例外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纷纷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美国更是推行了“湿地无净损失”的政策。国际社会加强湿地保护的意愿集中体现在2008年10月在韩国召开的第十届缔约方大会通过的一系列文件和《昌原宣言》中。《昌原宣言》指出,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和气候变化已经对湿地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呼吁加强湿地保护以维持其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国际社会已将湿地保护与气候安全、物种安全、水资源安全、食物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密切相连,湿地保护的国际政治化趋向日益明显。

《经济》:为实现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和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的目标,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

国家林业局:为了建立起结构较为合理、功能较为优化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逐步扭转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局面,我们将会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认真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既要加强对现有湿地的保护,又要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不断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功能。认真实施湿地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着手编制湿地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快湿地保护进程。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

二要强化湿地立法,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机制。缺乏专门的湿地立法是导致中国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下降的主要原因,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制订湿地保护的专门法规。同时,要着力消除制约湿地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重点研究解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补水等政策和湿地征占用管理等制度,以及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将整个湿地保护体系纳入禁止开发区等问题。

三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要树立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理念,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保护利用湿地资源的模式与机制,把湿地保护工作推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尤其要总结探索保护湿地实体资源、利用湿地景观等非实体资源、发展生态经济的保护利用模式。

第7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混凝土;渠道衬砌工程;养护膜;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

0、引言

为解决渠道衬砌工程中混凝土的养护问题,为避免混凝土裂缝的产生,可以应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对渠道衬砌进行混凝土养护,有效降低裂缝的形成;在渠道衬砌工程中应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改善创新混凝土的应用水平,提高渠道衬砌工程中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

1、渠道衬砌施工中的混凝土养护问题

为提升渠道衬砌工程整体工程质量,应该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才常规混凝土渠道养护中,为避免混凝土裂缝,多采用覆盖两层草袋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保持混凝土表面的湿润,降低混凝土内外温差,但是依然无法避免混凝土裂缝,影响施工质量[1]。在渠道衬砌施工中,对于混凝土的养护中,由于技术问题,导致混凝土养护出现质量上的缺点比如在温度控制中,由于热胀冷缩,混凝土的内部就会不断扩张,在工程建筑物表面形成一定的裂缝;在混凝土干湿度中,混凝土搅拌时间也会影响干缩裂缝,因此控制好搅拌混凝土的时间,让混凝土的施工中可以控制好水泥的凝固度,影响施工质量。再有就是在混凝土养护中,还会出现温度裂缝、沉陷裂缝、干缩裂缝、塑性收缩裂缝,不仅会造成渠道衬砌工程在养护中出现水分流失的现象,也容易造成裂缝,影响施工质量。

2、应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的意义

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在混凝土养护中,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渠道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利用一种新型可控高分子吸收材料,主要以淀粉接枝丙烯睛作为主要原料,并添加相应的工艺助剂,使其成为水泥混凝土保水养护膜,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混凝土中的水分流失,保水时间长,可以有效保持混凝土养护效果,确保混凝土路面的稳定性,解决渠道混凝土养护中耗水量大的问题,降低路面养护工作中的劳动力投入多,提升路面养护质量[2]。渠道衬砌工程中,应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做好对混凝土的施工养护工作,满足施工工艺需求,提高渠道衬砌混凝土施工质量,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混凝土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可吸收水分,当吸水膨胀后可变成为透明晶状体,通过毛细管作用,从而可以源源不断地向混凝土表面养护渗透,保证养护面湿润。节水保湿养护膜保湿效果明显,铺设方法简单,在实际混凝土养护中还利于施工监管,采用节水保湿养护膜养护混凝土,可以提高渠道衬砌工程中混凝土施工的早期强度,减少混凝土微裂缝,提高混凝土外观质量。

3、混凝土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的应用措施

在渠道衬砌工程中,为更好的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应该做好混凝土养护工作,更好掌握混凝土特性, 养护混凝土,避免混凝土结构破坏,有效控制裂缝的产生。

3.1施工准备

首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养护强,就准备好透明胶、泡沫双面胶、抹布、水管等材料,并组织4~6名工作人员进行养护操作[3]。其次,混凝土养护中,利用现代化手段通过测温监控软件,实现对大体积混凝土温度的实时监测,及时覆盖养护,做好养护措施,在混凝土中采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降低混凝土内外温差,避免混凝土裂缝。

3.2铺养护膜

在渠道衬砌工程施工中,当混凝土拆模后,就应该立即对于采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进行养护,只需要在铺贴时进行浇水,这次浇水之后就可以不需要再浇水,一般养护膜的保湿期可以达到14天左右。首先就是贴双面胶,用高压水枪去除干净需养护混凝土立面上的赃物,并在间隔1.5~2mm内,有操作人员可以均匀的贴泡沫双面胶,若是在施工中现场风沙大,就一定要增加双面胶黏贴密度,这样才可以达到稳固养护的目地[4]。其次,在贴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中,采取横向铺贴方式,可以一边贴养护膜,也就是一边揭泡沫双面胶隔离纸,还需要将养护膜粘附在混凝土的表面;当每帖完一圈养护膜后,就需要从搭接口处往立面中浇一次水,这样才可以使养护膜中的高分子材料充分吸水,并且在贴膜中,注意上下养护膜之间保留50mm宽搭接口,并且在施工中暂不封闭搭接口,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水分从上至下积压在封闭的搭接口处,降低养护膜发生垮塌的几率;最后,就是需要检查吸水状态,当养护膜高分子材料吸水膨胀后,其厚度是达到3~5mm左右的,这样才可以说明吸水充足,证明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铺设成功。针对衬砌工程中的6 m边坡,在其伸缩缝实际养护中,使用6.2 m养护膜,长 500 m养护膜,先将清扫干净混凝土残渣,并对混凝土面进行洒水湿润,铺好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后,用柔性棉布压入伸缩缝缝中。

3.3混凝土养护膜后期养护方法

防止养护膜在养护过程中的破损,可以保证养护膜与混凝土贴紧,并对其做好相应的防风措施;在 28 天养护期内养护膜不需要补水,混凝土面一直保持湿润,相对湿度也可以达到 95%左右,养护膜可以持久保湿,有效平缓温差,抑制混凝土微裂缝的产生,提高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在渠道衬砌工程施工中,对于混凝土养护膜浇筑中,针对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浇筑,应该先用高压水枪清除养护路面,为防止养护期养护膜被风走,可在其上压少量的水泥块,在28d的养护期间不需要对其进行再次的浇水[5];对于立面浇筑混凝土养护中,在养护膜固定好浇筑好之后,采用用胶带来密封搭接口, 防止风进入铺好的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下,并对其进行覆盖养护,持续时间是14d;当渠道衬砌工程中混凝土养护到规定时间后,可以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规定,利用回弹法测定养护混凝土的质量,以便达到混凝土养护目的。

4、结论

综上所述,在渠道工程施工中,应用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不仅可以提升混凝土施工质量,也可以有效缩短施工工期,提升混凝土养护效率。在实际的渠道衬砌工程中,节水保湿高分子材料养护膜的养护效果好,同时也具备施工简单、节水、有效控制干缩裂缝的优点;混凝土渠道衬砌施工中,对于其裂缝问题可以采取铺设节水保湿养护膜方式,提高混凝土间的结合度,降低混凝土结合不牢靠的弊端,有效降低混凝土裂缝的发生几率,提升混凝土在渠道衬砌施工中的质量,值得在实际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谷恒亮,岳传德. 混凝土保湿养生膜在明哈高速公路的应用[J]. 中国西部科技. 2011(19).

[2] 陈文林. 新型混凝土节水保湿养护膜在桥涵立面养护中的应用[J]. 科技资讯. 2009(09).

[3] 李学安,张玮,孙建华. 渠道衬砌混凝土裂缝及预防措施[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2009(03).

第8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条例》全文如下: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xx届〕第26号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xx年12月14日经济南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1月22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和发挥湿地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野生生物生存、具有生态调控功能,并经依法认定和公布的潮湿地带、水域。

本条例所称湿地资源,是指湿地以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资源。

第四条 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将湿地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补偿办法。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第九条 鼓励社会通过捐赠、投资、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或者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对湿地保护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认定

第十一条 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其他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涉及湿地保护的,应当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湿地总体布局、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标、保护重点、保障措施和利用方式,依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红线,确定禁止开发建设区和限制开发建设区。

第十四条 湿地保护规划是湿地管理、保护、修复、利用的依据,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划,不得违反规划批准建设项目或者进行其他开发建设活动。

第十五条 湿地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重要湿地及其保护范围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一般湿地及其保护范围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认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认定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六条 本市对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名录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对列入名录的湿地应当明确名称、类型、保护级别、管理责任单位、保护范围和界限,并设立保护标志。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湿地调查和动态监测结果,对湿地保护名录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对自然退化和遭到破坏的湿地进行科学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对湿地进行保护。

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政策、管理和技术措施,保持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第十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配水资源,并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维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

第二十条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的建立,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生态特征典型、自然景观独特、历史和人文价值显著,具有科普宣传教育意义,并可供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申报建立市级、县级湿地公园。

建立市级湿地公园,由湿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县级湿地公园,由湿地所在地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公布,并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尚不具备条件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保护小区的建立,由湿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湿地公园规划可以根据湿地保护的实际需要,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

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在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可以开展适当的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但不得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第二十四条 湿地公园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湿地公园规划。湿地公园规划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报原认定湿地公园的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 湿地公园的利用应当维护原有的自然生态及人文历史风貌,限制用作商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湿地公园周边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等应当与湿地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置废弃物倾倒或者填埋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国家重要湿地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禁止开垦、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需要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的,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收、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因水利、能源、交通、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公益性设施或者从事与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活动,需要临时占用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向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湿地恢复方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申请时,应当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经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的,不得修筑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按照湿地恢复方案及时恢复湿地。

第二十九条 因湿地保护和恢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依法与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签订相关协议。

第三十条 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放牧、烧荒、采挖湿地植物;

(二)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三)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

(四)破坏、损毁、擅自移动湿地保护、监测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建设与湿地保护和利用无关的建(构)筑物;

(六)擅自砍伐林木、挖沙取土、围垦、填埋湿地;

(七)擅自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破坏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八)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放生动物;

(九)擅自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截断湿地水源或者阻截湿地与水系的联系;

(十)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将湿地保护工作作为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湿地利用状况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评价,编制湿地生态系统评价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保、水利、农业、城市园林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湿地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三十四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日内核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三十五条 湿地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湿地建设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湿地建设、管理、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调查湿地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湿地资源动态监测;

(四)进行湿地资源保护的科普教育;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湿地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开展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七)制定污染、火灾、溺水、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设置安全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救援措施;

(八)制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的,由林业或者渔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放牧、烧荒、采挖湿地植物的,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砍伐林木的,处砍伐木材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破坏、损毁、擅自移动湿地保护、监测设施和保护标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法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破坏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放生动物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湿地内原有动植物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按照所造成直接损失的三倍计算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的,由林业、国土资源或者水利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擅自围垦、填埋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责令恢复原状,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挖沙取土的,处每立方米十元罚款;

(三)擅自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截断湿地水源或者阻截湿地与水系的联系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占用单位未按照湿地恢复方案进行恢复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恢复,所需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在湿地公园周边区域内建设污染环境的生产设施、设置废弃物倾倒或者填埋场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湿地保护规划,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依法采取湿地保护措施的;

(三)发现违反湿地保护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四)对违法造成湿地严重污染制止不力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9篇:湿地保护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护理干预;急性心肌梗死;静滴;1,6-二磷酸果糖;局部疼痛

[中图分类号] R473.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3)13-0113-03

急性心肌梗死(AMI)在临床较为常见。糖酵解中1,6-二磷酸果糖(FDP)为其中间产物,对于若干酶在糖代谢中活性的功能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对于心肌梗死的预后能够起到显著的改善作用。FDP为高渗液,果糖为其主要的成分,具有较大的分子量,能够强烈地刺激血管,说明书中规定10 mL/min为FDP的输液速度。血管由于受到药物浓度的刺激性导致患者更容易发生注射部位疼痛。有报道表明,在FDP输注过程中使用50%乙醇湿敷能够使其疼痛得到显著的缓解;患者的疼痛及焦虑等使用按摩疗法后能够得到显著的缓解。在FDP输注过程中对患者实施湿热敷能够显著地缓解疼痛症状[1,2]。各种方法较多,但是关于何种护理方法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方面的报道较少,笔者收集来我院进行治疗的AMI患者对其分组后分别给予不同的护理方法,以观察其对FDP静滴时对于疼痛的缓解作用,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本次的研究对象为2010年6月~2012年6月来我院进行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225例,疾病诊断参考WHO诊断标准,患者具有稳定的病情,1,6-二磷酸果糖的静脉输注遵医嘱进行;患者对于“长海痛尺”能够正确地理解及使用,对于疼痛程度能够正确地表达,所有的研究对象对于本次研究均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研究方法

将静脉输注FDP的患者以不同干预措施进行分组,对照组45例,给予常规护理措施;A组45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50%乙醇湿敷的护理措施;B组45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湿热敷的护理措施;C组45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局部皮肤按摩的护理措施;D组45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除了给予山莨菪碱液湿敷外,还给予局部皮肤按摩的护理措施,具体方法如下。

对照组:①为患者提供安静、整洁的环境,将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白天可以使用窗帘遮挡窗户达到避免光线照射的目的,患者冷暖的调节要以外界的气温及患者的病情为依据,以达到在输液期间为患者提供的环境良好、舒适的目的。②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护理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要,有报道表明,在护患之间进行必要的谈话时间达到5~10 min则能够延长患者的镇痛效果,所以护士对患者要关心、体贴,交流及沟通时态度要热情,对于患者的主诉要耐心地倾听,对于患者的疼痛反应要表明自己持有的理解态度,对患者的人格要尊重[3]。③鼓励患者与其他的病友进行交流有利于良好的氛围的建立。④患者舒适的保持有时需要护理人员协助完成,如果患者有这方面的要求要尽量地满足。⑤如果患者在输注FDP过程中有局部疼痛的现象出现,则护理人员应该详细地向其解释这属于正常的现象,并就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向患者进行解释,并且使患者明白心理因素在疼痛产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患者的担心、紧张等不良情绪得到消除或缓解,以使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保持愉快的心情,状态也较为放松[4]。⑥输液时静脉的选择要以粗直有弹性为最佳,此外方便固定也非常的重要。

四组患者的按摩及湿热敷的位置均为血管向心走向,距针眼1 cm处。A组除了给予常规护理外,并对患者实施50%乙醇湿敷的护理措施。取50%的乙醇置于容器内,将3 cm×18 cm、5层厚的纱布放入乙醇中,浸透后将其取出进行拧绞,拧绞的程度以纱布不滴液为最佳,在患者静脉输注FDP的最初湿敷含有50%乙醇的纱布,使用塑料膜对输液贴进行保护,直到患者完成输注过程。B组患者除了给予常规护理外,并对患者实施湿热敷的护理措施,将热水置于容器中,以不烫手作为水温的最高温度,将毛巾放入浸透后取出拧绞,拧绞的程度以不滴水为最佳,对浸有热水的毛巾温度的测定使用自己的手背进行,以不烫手背为最佳温度。在患者静脉输注FDP的最初湿敷含有热水的毛巾,使用塑料膜对输液贴进行保护,直到患者完成输注过程。C组患者除了给予常规护理外,并对患者实施局部皮肤按摩护理措施,该操作在患者静脉输注FDP开始时进行,在患者的皮肤表面用食指、中指、无名指及小姆指掌面做环形按摩,操作要有一定的节律性,动作要轻柔,直到患者完成输注过程。D组患者除了给予常规护理外,还采用山莨菪碱液湿敷,并对患者实施局部皮肤按摩,具体方法如下:用温水与10 mg山莨菪碱制成混合液10 mL,将5 cm×5 cm的纱布放入混合液中,浸透后将其取出进行拧绞,拧绞的程度以纱布不滴水为最佳,对浸有山莨菪碱液的纱布温度的测定使用自己的手背进行,以不烫手背为最佳温度。在患者静脉输注FDP的最初湿敷含有山莨菪液的纱布,使用塑料膜对输液贴进行保护,在放置于患者皮肤上的纱布表面使用食指、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掌面做环形按摩,操作要有一定的节律性,动作要轻柔,直到患者完成输注过程。

1.3评分方法

采用不同的护理措施对所有研究对象在静脉输注FDP期间进行干预,患者疼痛程度的评估使用长海痛尺进行,并将静脉输注结束时作为疼痛评估的时间,详细记录所有研究对象的疼痛程度评分并在各组间比较分析。长海痛尺[5]由①0~10数字疼痛量表(NRS-10),该量表包括0~10个刻度来对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评分,②0~5描述疼痛量表(VRS-5)组成,采用文字描述的形式来表述患者的疼痛程度。患者将自己相应的疼痛程度在描述疼痛量表中找到相应的表达,在数字疼痛量表中选择对应的刻度来对于自己的疼痛描述。将以上两项综合将患者的疼痛程度分为无疼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及重度疼痛。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分析处理采用SPSS 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计量资料表示为均数±标准差(x±s)的形式,不同组别间的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组间的两两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的不同的组别间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各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疼痛程度例数比较

将AMI患者静脉注射FDP局部疼痛分为无疼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及重度疼痛,患者数分别为8(3.56%)、77(34.2%)、109(48.44%)、 31(13.78%)。由表1可见,干预前,各组患者的疼痛程度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干预后A、B、C、D各组与对照组比较明显好转,其中D组患者改善尤其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2.2各组患者疼痛评分比较

由表2可见,各组患者的疼痛评分最低为D组,最高为对照组。与对照组比较,A、B、C、D组患者明显具有较低的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与D 组比较,B、C组疼痛评分明显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3讨论

结果表明,将AMI患者静脉注射FDP局部疼痛分为无疼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及重度疼痛,患者数分别为8(3.56%)、77(34.2%)、109(48.44%)、 31(13.78%)。由表1可见,干预前,各组患者的疼痛程度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干预后A、B、C、D各组与对照组比较明显好转,其中D组患者改善得尤其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该结果与相关报道中的结果具有一致性。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均会对患者疼痛的严重程度造成严重的影响,其中环境的不同、患者所受的教育程度的不同等均属于客观因素的范畴,而患者的性格及经验等均属于主观因素的范畴[5,6]。

本研究中A组AMI患者静脉输注FDP局部疼痛由于给予患者乙醇湿敷进行干预后使其疼痛得到有效的缓解。其发生的原因可能为患者局部的血管由于采用乙醇湿敷操作而起到扩张作用,使血液循环得到促进,患者的血管内皮细胞功能也得到显著的改善,此外,易挥发性为乙醇的显著的特点,机体的热量由于乙醇挥发时被带走,降低了患者乙醇湿敷部位皮肤的温度,间接起到了冷敷作用,血管内皮细胞在低温状态下抗损伤能力增强。局部组织细胞活动由于采用了乙醇冷敷受到了抑制,使患者的疼痛感得到了显著的降低。B组患者为了达到缓解AMI患者静脉输注FDP局部疼痛的目的给予患者实施湿热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其原因可能为患者的感觉神经由于湿热敷其兴奋性得到了显著的降低,使患者的疼痛阈值得到了提高;血液循环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促进机体排放致痛物质。C组患者疼痛得到减轻的原因可能为输注FDP时护理人员按摩患者的疼痛部位,能够使其血管平滑肌痉挛得到显著的缓解,内啡肽可由局部组织释放,按摩能够对其起到促进作用,此外,按摩能够促进传递痛觉神经动脉纤维受阻滞最终减轻患者的疼痛。此外,疼痛部位的血液循环由于沿静脉向心方向推压而得到加速,减少局部聚集疼痛物质[7]。D组能够缓解患者的疼痛原因可能为山莨菪碱能够使患者血管痉挛得到解除,微血管表现得尤其明显,此外山莨菪碱还具有较好的镇痛作用,有报道表明,患者静脉输注刺激性药物导致的疼痛能够通过局部湿敷山莨菪碱而得到显著的缓解,与传统的热敷法比较,其效果更为明显,该缓解疼痛方法的使用对于患者在治疗方面的配合非常的有利。

综上所述,乙醇湿敷、湿热敷、局部皮肤按摩、山莨菪碱液湿敷及局部皮肤按摩等护理措施均能够显著地缓解AMI患者静滴FDP导致的局部疼痛,但是山莨菪碱液湿敷及局部皮肤按摩所收到的效果更为显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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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冼朝华.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不同护理方法对比分析[J]. 当代医学,2012,18(16):133-134.

[3] 韩丽琴,赵元红,闫慧霞,等. 不同护理干预方法对心肌梗死患者静脉滴注1,6-二磷酸果糖局部疼痛的影响[J]. 临床医药实践,2010,19(3):206-208.

[4] 单玉香,李静. 5种护理干预减轻AMI静滴FDP局部疼痛的效果观察[J]. 中国护理管理,2008,8(4):37-39.

[5] 陆小英,赵存凤,张婷婷,等. “长海痛尺”在疼痛评估中的应用[J]. 护理杂志,2003,20(4):6-7.

[6] 章慧燕,陈小燕. 生理盐水湿敷预防输注1,6-FDP时局部疼痛[J]. 山西护理杂志,1998,12(2):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