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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精选(九篇)

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

第1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一、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一)制约固定资产投资

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增值税不予抵扣,占用了投资企业的大量资金,加重了税负,限制了投资的规模,特别是使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就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而言,加强对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是促使产品更新换代的有效途径。然而生产型增值税使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承担了较高的税负,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继而影响全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正如有些经营者的感叹:不搞技改,产品上不去;搞了技改,负担下不去,企业陷入“两难”境地。

(二)不利于专业化分工

购进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税金最终要通过价值转移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再进入产品或劳务销售价格。在产品或劳务的销售环节按销项税再征一次增值税,形成事实上的重复征税。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愈高,产品生产或劳务经过的经营环节愈多,重复征税的范围就愈大,重复征税的程度也愈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使企业因纵向联合程度的不同而造成税负的不同。一些大而全的企业,由于生产资料、产品能够“一条龙”生产,产品中所含设备的增值税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专业化协作生产企业,由于设备所含增值税得不到抵扣,税负较重,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弱。这种状况使社会化协作大生产的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导致行业间、企业间税负失衡

一般情况下,企业设备越先进,产品技术含量越高,其固定资产总额也必然越高,计入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相对较多;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的企业,计入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则相对较少。这种税收制度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原材料消耗相对较少的能源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其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得不到抵扣,既要承担投资的风险,又要多纳税,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把资金转向投资少、税负低的项目,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一)将对企业投资中设备投资的比例产生直接影响,继而对资本的有机构成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一般说来,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会不断地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因而资本的有机构成也越来越高,每一个劳动力所支配的生产资料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也得到提高。这对改变目前低技术产品过剩、高技术产品相对较少的产品结构和老企业设备陈旧、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的状况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通过利益驱动机制,缩短固定资产建设周期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固定资产完工时进项税抵扣期限的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建设期资金的时间以及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综合回报率的追求,会对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缩短购建周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继而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入账价值计算,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增值税转型后,由于支付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就不包含增值税这一项,产品成本要小于转型前。

(四)使企业在公平的税负环境下展开竞争

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产品和劳务实现销售时的税率是一样的,但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一样,其固定资产的投资量、固定资产的存量也不一样,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税负也不一样。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按照国际惯例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造成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的不平等竞争。消费型增值税不仅能够彻底消除重复征税,而且实现了税收政策在对设备投资的选择时保持了中性,能够保证不同的投资主体、不同的投资行为之间的税负公平、竞争公平,有利于市场机制及调节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转型过程中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策略

(一)抓住增值税转型机遇,把握好固定资产购置时机

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本性投资的增长,而且有利于降低实际税负和生产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的投资不仅应定位于企业的战略发展结构、构筑核心竞争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目标上,还应从培育和谋取市场竞争优势的角度,对拟投资固定资产的先进性能、资源的配套程度、发展阶段、对存量固定资产的优化调整及配置组合进行深入而系统的分析,而且应长远计议、精心组织,利用多方面的有利因素,依托增值税转型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握好投资的轻、重、缓、急节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时机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争取固定资产的投资额从税基中得以最大限度的扣除,实现企业最佳的投资回报。

(二)明确投资方向,促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运用经济杠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向高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提出,并正在付诸实施的一项宏观调控政策。在投资策略上,不仅要考虑现有的存量资产和产品结构,还必须定位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上,从投资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投资。对效益低下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项目,应定位为退出产业。在投资导向上,应加快对主营业务影响较大的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力度,提高主要产品制造质量,保持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投资支持,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树立前瞻意识,不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生存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应当明确,一旦投资形成,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竞争环境急剧变化的冲击下,原有的技术优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衰减,甚至沦为劣势。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应有充分的前瞻意识,把投资政策与战略发展结构、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相结合,形成实现战略发展目标过程中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战术性投资行为,以持续的技术领先推动市场竞争优势。在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或稳定的同时,使投资活动具有合理的弹性,以有效规避各种风险,促进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四)严把投资决策关,避免投资决策失误

当前,新一轮的固定资产换代升级、更新改造的高潮已经来临。滥用固定投资的税收优惠,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科学的投资决策和严格的投资程序是避免投资损失和投资包袱的必要手段。在投资决策上,始终坚持谨慎性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投资是科学投资的前提。当前尤其应该注重的是,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以充分的流动资金作保证。尽管增值税转型后能够减少一部分资金的流出,但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的现阶段,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生产经营资金稀缺的状况依然十分严重。如果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后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推动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造成固定资产相对过剩或绝对过剩,不仅会造成资金的大量沉淀,而且降低了总资产的收益率,增大了经营风险。在进行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时,应大力提倡“不可行性研究”,从正反两方找出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只有充分进行各种风险因素的研究,才能提供科学决策的有用依据,忽视不可行性研究分析的论证是残缺的、不完备的。

【参考文献】

[1] 杨丽梅.对外投资的风险和风险管理[J].经济师,2006(3).

[2] 张玲.企业智力资本管理及价值评估[J]. 理论月刊,2006(5).

第2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税负;固定资产投资

1增值税以法定扣除项目为标准的划分

从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增值税来看,以法定扣除项目为标准来划分,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是: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作任何扣除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按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价值逐年扣除的是收入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当年一次性扣除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显然这三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从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可以看出,生产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作任何扣除,实质上是对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耗费支出部分进行了重复课征,虽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课税,导致抑制投资的现象。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将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分次扣除,每次扣除额与其折旧额相配比。它能够避免重复课税,符合增值税的理论要求,但是收入型增值税不能与发票抵扣制度管理相结合。消费型增值税将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一次扣除,避免了重复课税,有利于鼓励厂商投资,因而倍受各国推崇,也是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税负及固定资产投资影响的理论分析

2.1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对增值税税负的影响。实施增值税转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也就是当期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能从计算增值税的税基中扣除,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够在发生的当期抵扣,相对于转型前来说企业的税负得到降低,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具体分析如下:

增值税应纳税额T=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PQ×法定名义税率t

进项税额=购进额Cq×扣除率b

那么,增值税额T作为销售价格P,销售量Q、税率t、购进价C、采购量q和扣除率b的函数:T=PQt-Cqb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购进原材料和产出品之间存在一个稳定的比例关系,即Q=λq而且销售的产品和购进原料的价格间存在一个固定的比价即C/P=β,增值税实际税率=纳税额T/销售收入PQ,由此可以推出:增值税实际税率r=t-(β/λ)×b

从理论上看,影响某个行业企业增值税实际税率的原因可能有三个:名义增值税税率、企业销售额和买价的比值β/λ、抵扣率。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越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就越大,即进项扣除率b与新增固定资产S存在正向变动的关系,b=αS,则有r=t-(β/λ)αS

上式表明了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增值税的税率与新增固定资产比例成反向变动的关系。

2.2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税负。

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以下几部分: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P、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增值税费用T以及运费M和运费N的增值税等即:

S=P+T+M+N

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增值税和其运费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那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S=P+M

两者相比可以知道,在不同的增值税税制下,在购买固定资产的当期,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所不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较生产型增值税小,那么在固定资产折旧期间,消费型增值税的每期折旧比生产型增值税低,这使得企业在折旧期间的利润增加,从而缴纳的所得税增加。

2.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如下例:

假定企业购进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设备的价格为c(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17%,其所含的增值税为c×17%,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为n年,税法规定按直线法提折旧,残值为0,贴现率i,所得税税率25%,该投资方案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计算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NPV1和NPV2。现金净流量是决定企业投资与否的一个综合指标。所谓现金净流量,在投资决策中是指一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差额。若投资项目的现金净流量小于0,则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率小于贴现率,因此该方案往往被拒绝,反之则接受。消费型增值税相对生产型增值税而言,对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金流量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使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减少,相当于等量的现金流入;其次,由于固定资产原值不包含税款,每年计入生产成本提取的折旧相应减少,在销售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增加,缴纳的所得税相应增加,相当于等量的现金流出。两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该投资方案的影响取决于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数量关系。若前者大于后者,企业现金净流量增加,激励投资;若前者小于后者,企业现金净流量减少,抑制投资。两者计算的现金净流量如下表所示(假定采用两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企业每年的销售数量、产品价格不变)。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当期购买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在当期销项税金中可以一次全部得到抵扣。因此,企业当期购买的固定资产越多,企业当期抵扣的税金就越多。在销项税金一定的情况下。企业所纳税金就越少。在税收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相当于把按流转全额征税下由投资品负担的税款转移给实行增值税下的消费品负担,这就大大降低了投资品的成本。在总收益一定时,成本的降低必然提高投资收益率,因此,有利于刺激投资、扩大投资需求。企业当期税负越低,为企业扩大投资增加了财力来源,将会起到刺激全社会投资总量增加的作用。同时由于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而经营现金流的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转型在促进投资总量增加的同时,还可以起到鼓励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在不同行业或企业外购固定资产价值占其外购生产资料价值的比重有所区别的情况下,这一增值税政策实际就是一种行业差别税收政策,即生产型增值税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重复征税程度要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从各产业特点看,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往往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而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正是我国现阶段着力推动和发展的产业.故生产型增值税的这一效应与鼓励科技进步的世界发展趋势是相违背的,也不利于我国基础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增值税的转型纠正了行业差别的增值税政策,有利于调动企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可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3增值税转型试点情况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率先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试点,允许企业从当年7月1号以后购入机器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予以扣除。2004年,东北三省共认定增值税转型企业40306户,占东北三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登记总户数的32%。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业(19429户)、农产品加工业(9060户)和石油加工业(7945户)三大行业,占总户数的90%。2004年认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5.34亿元,进项税额15.76亿元,占投资额的5.2%,实际抵、退12.58亿元,占进项税额的79.8%。

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税负降低、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东北经济的发展,2004年东北三省生产总值达到15133.9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规模工业企业共完成增加值4870亿元,比2003年增长19.7%,是连续多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35.5%;在吸引外资方面成果十分显著,达到59.4亿元,同比增长8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0个百分点。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激发了转型企业的活力,使其得到了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良好机会,通过转型企业的市场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投资需求的增加,及工资水平的上涨,乃至整个社会的生产与消费,实现良性循环。

同时增值税转型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转型企业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采用增量抵扣的制度,使得很多企业从理论上能够享受退税但由于没有增量而实际无法享受到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所以增值税转型并没有使大多数满足条件企业的税负得以降低。

4结束语

当前经济形势下刺激投资、扩大内需、要求产业结构优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同时由于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要求企业以更强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而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的这种抑制投资,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缺点削弱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造成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所以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已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郁阳刚,万义平.增值税改革的影响分析[J].经济分析,2005,(3).

第3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二)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70号)等有关规定,准予企业(指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包括:(1)国内采购(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进口固定资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货物或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固定资产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固定资产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资产和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增值税都不能抵扣。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包括原转型试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原试点企业不再设立“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例1]甲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价款580000元,增值税98600元,运输费用5000元,货款及运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转型前后(转型后指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后,下同)甲企业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转型前:进项税额和运费全部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683600

贷:银行存款

683600

转型后:运费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7%=350(元)

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98600+350=98950(元)

应计入的固定资产价值=580000+(5000-350)=584650(元)

借:固定资产

584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8950

贷:银行存款

683600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第一,对固定资产等项目的影响。增值税转型后,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中不再包含取得时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从而引起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资产总计、应交税费等的变化。上例固定资产不同账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表1:

从表1可见,增值税转型后计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变小了,变小部分(98950元)计入了负债项目中的应交税费下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型前后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第二,增值税转型后为企业节约了货币资金。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明显降低,为企业节约了货币资金,货币资金节约的程度视当期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而定。

(1)企业当期新增的进项税额能够完全抵扣

[例2]沿例1。假如企业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转型前企业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其进项税额后余额为100000元。

转型前:企业应交增值税为10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转型后:企业应交增值税为1050元(100000-9895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50

贷:银行存款

1050

转型前后增值税不同账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见表2:

从表2可见,企业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如能被全额抵扣,则增值税转型前后,购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的缴纳对企业总资产、负债的影响是相同的,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但转型后固定资产价值变小,银行存款支付减少,节约货币资产98950元,减轻了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2)企业当期新增的进项税额不能完全抵扣

[例3]沿例1,假如企业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转型前企业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其进项税额后余额为80000元。

转型前:企业应交增值税为8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转型后:企业当期不需缴纳增值税,且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8950(98950-80000)元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转型前后增值税不同账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表3:

从表3可见,企业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如不能完全抵扣,增值税转型前后,购入固定资产以及增值税的缴纳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但转型后较转型前,总资产和负债均按当期未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18950元)减少。此时,企业当期节约的货币资金虽不如上一种情况明显,但同样减轻了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应尽量提高当期销售业绩,销项税额越大,节约的货币资金就越多;在经济下滑时,企业可通过增大机器设备的投资额,减少企业的增值税支出。

(二)增值税转型对利润表的影响第一,增值税转型后,在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净利润在固定资产增加的以后各期会有所提高。同定资产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当期抵扣后不再计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从而导致企业各期计提折旧额减少,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引起企业所得税增加。同时,增值税转型后当年应交的增值税减少,造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少,进而减小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所得税的支出。以后各年企业净利润不再受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但较转型前仍然增加。因此,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推动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第二,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增大时,营业收入可能也会随着增加,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加会导致企业折旧费用额增加,财务费用也会因为投资借款的增加而上升,从而抵消了部分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利润上升的好处。可见,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额越大,折旧率越大,对利润表中的项目尤其是对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大。

(三)增值税转型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在生产型增值税政策下,购买固定资产的所有支出均计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购买固定资产时支出的现金则需分项列示,价款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列示,进项税额则属于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考虑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般都较大,且原有现金流量表项目均不包括这一项内容,笔者认为应在现金流量表中单列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表示。根据例2(即企业当期新增的进项税额能够完全抵扣,下称全额抵扣)和例3(即企业当期新增的进项税额不能完全抵扣,下称部分抵扣)的有关资料,增值税转型后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表4(不考虑其他现金流量):从表4可见,如转型后全额抵扣,转型前后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发生变化,但转型后“企业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了98950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也以同样数额增加。在转型后部分抵扣情况下,由于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只按抵扣数额减少,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按照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数(18950元)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则以同样数额减少;而“企业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了98950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以同样数额增加。由此引起“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按照当期可抵扣的新确认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数80000元增加。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量不再受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同时,投资当年及以后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还有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从而使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数额上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评价指标的影响

(一)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从表1、表2、表3可,增值税转型后,流动负债减少,流动资产增加,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等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流动比率的变化情况见表5:

从表5可见,增值税转型后,在企业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能够完全抵扣的情况下,流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保持不变,流动比率提高;在企业当期新增的进项税额不能完全抵扣的情况下,不能抵扣部分造成流动负债减少,得以抵扣的部分使得流动资产增加,流动比率上升。

(二)资产运营能力指标的变化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运营能力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上。由于转型后计人固定资产的成本变小,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即使企业的营业收入保持不变,固定资产周转率也会提高。

第4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消费型增值税 固定资产 税务筹划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易于纳税人实际操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业务的税务处理。笔者从转型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出发,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筹划,使煤炭企业享受更大的改革收益。

一、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性质

随着煤炭开采技术的提高和安全生产难题的逐步解决,我国矿井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其中固定资产投入占矿井建设、生产投资比例也越来越大,据目前大型、特大型煤矿企业财务报表反映:固定资产多占企业总资产的46%-69%。这里的固定资产范围与税法所称固定资产范围存在差异: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煤炭企业是资源开采型企业,固定资产形成主要在井下,因此,建筑物、构筑物所占比重较大。

二、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一)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的项目

《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三)特殊抵扣政策

《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1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

三、消费型增值税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消费型增值税下,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能够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对于转型前来说,企业税负得到了降低,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扩大,也影响到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的计价、使用期内折旧费用的计提、企业损益等一系列问题。固定资产进项税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成本减小,计提折旧费用的基数减小,使用期内计提的折旧费用减少,企业利润增加,从而交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从企业资金流来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当期,企业交纳增值税减少,当期资金支出减少,交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但企业所得税的资金支出仅占增值税资金支出的1/4,与生产型增值税政策相对比,企业节省了3/4的资金,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但是,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仅占全部投资额的30%左右,相对于棉纺织等其他行业,可抵扣资产所占比例较低。

四、消费型增值税下的税务筹划

消费型增值税下,处于相对劣势的煤炭企业,欲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应在固定资产投资前期、中期做好税务筹划。笔者从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式、使用用途和供货方选择三方面进行了以下筹划:

(一)投资方式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有外购、自建、融资租赁等,根据目前的增值税政策,外购和融资租赁基本不存在筹划空间。外购固定资产,依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企业自建固定资产,购买的设备、材料,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显然,传统上包工包料、只开具建筑业发票的方式对企业是不利的。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投资方式:

一是选择承包商时,事先要对承包商的纳税性质进行调查,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将所用设备材料款和施工费分开结算,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建筑业发票,使设备材料进项税可以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减少企业的税金支出。

二是如果承包商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可以选择与承包方只签订建筑劳务合同,企业自行购买工程所用设备和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以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

(二)使用用途

按照《细则》的规定,只有专门用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或者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包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固定资产进项税才不允许抵扣。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这给多种经营企业提供了一个筹划的空间,对于增值税项目和非增值税项目通用的机器设备,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考虑一机多用,既可以节省投资资金,又可以抵扣非增值税项目等所用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减少企业的税金支出。

(三)供货商选择

从生产规模划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税率不同造成相同总价固定资产的票面税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抵扣进项税不同。企业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货商,在固定资产总支出等同的情况下,抵扣进项税额大,减少了企业的税金支出,降低了企业税负,相反,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性质的供货商,会增加企业的税金支出。因此,企业应慎重选择供货商,减少损失,为企业争取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第5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 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税负; 财务; 影响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对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重大现实意义。此次转型必然会对企业的税负及财务产生影响。

一、增值税的基本理论

(一)增值税的运行机理

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不同,具有独特的运行机理,有着鲜明的特性与对经济产生不同影响的类型。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三种类型及比较

通过对增值税类型的介绍及其比较,可以明晰地了解各种类型的优缺点。

1.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都不允许扣除,作为课税基础的法定增值额不但包括纳税人新创造的价值,还包括了已经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生产型增值税存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重复征税,因此,此种类型的增值税政策不利于鼓励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不利于投资,但可以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政府财政支付的能力。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对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而言,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才允许扣除。作为课税基数包括了当期的工资、利息、租金及利润之和,和生产型增值税比较,没有把折旧额计入。从理论上讲,收入型增值税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分期计入产品的成本的,在转成本的时候没有逐一的凭证记录,要想准确地计算转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额,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在实践中,收入型增值税政策的应用并不广泛。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对于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的价款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增值税可以扣除的金额大大的增加,这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这种课税政策最宜规范凭发票进行抵扣的制度,便于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所以是三种增值税类型中最简便、最能体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一种类型。

2.增值税类型的比较

就税基方面进行比较,根据上面对三种类型增值税的介绍,很明显的是;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小,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居中,收入型增值税最大。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经济的发展效应和政府的财政收入效应不同,所以它们对政府的财政收入、产业结构、投资规模以及技术创新等所产生的作用也不同。下面从五个方面对三种增值税进行比较:

(1)从课税的税基方面进行比较

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小,收入型增值税的税基居中,生产型增值税最大。从课税基础来看,生产型增值税最能保证政府的财政税收收入,提高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而在这一方面,消费型增值税会带来政府财政税收的减少。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提高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

(2)从企业承担的实际税收负担方面进行比较

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政策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由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般数额较大,故重复征税的现象严重,而且,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额度就会越大。对三种类型增值税进行比较分析,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的额度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所以,只有消费型增值税更好地体现了不重复征税的特点。在这种政策下,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最小。

(3)从促进企业投资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生产型增值税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允许进行抵扣,因而,在生产型增值税政策下,投资的越多成本就会越大,这种政策明显地抑制了投资者的热情。而消费型增值税恰恰与生产型增值税相反,它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型,能够起到刺激投资的积极作用。收入型增值税虽然允许对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进行抵扣,但缺点是分期进行抵扣的,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样就增加了投资回收期,再加之货币的时间价值,在刺激投资方面的作用不如消费型增值税。

(4)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在生产型增值税下,越是有机成本高的行业,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就越重,不利于推行税收公平政策,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与之相比,消费型增值税则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公平税负,促进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促进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从而带动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促进创新水平和技术含量的提高。

(5)从有利于国家税收征管方面进行比较

生产型增值税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允许进行抵扣,从而中断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使偷税、漏税和骗税等不法行为有机可乘,而且,不利于国家税收机关征税工作的进行,直接带来税收征管成本的增加。收入型增值税对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分期计入产品的成本的。因此,这种政策的可操作性较差,不利于税收征管的进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并且不受时间的限制,在计算及征收方面等要简单易行,最适合凭票扣税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通过上述的比较,从税收征管的成本上看,收入型增值税的税收征管成本最高,生产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

综上所述,生产型增值税导致重复征税,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不利于设备的更新和技术的进步。对于消费型增值税而言,企业投资的越多,税负越少,这与生产型增值税不同,所以消费型增值税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引进新的设备扩大再生产,鼓励技术改造。对收入型增值税而言,它强调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转入产品价值中,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但是在计算方法上存在困难,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推广。

二、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的税负比较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实现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必然会给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下面就转型前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的变化来说明。

(一)增值税转型前后的增值税税负比较

实施增值税转型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在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够在发生当期抵扣,企业的税负相对得到降低,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现举例说明:

例1,假定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该企业当期购进用于生产的资料价值是5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585万元;当期又购进固定资产,价格是1 0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1 170万元。该企业本期实现销售收入2 500万元,销项税金是425万元。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情况下,即按照税法规定,外购流动资产所含税金允许抵扣,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本企业应纳税额就是从销项税金中扣除外购流动资产所含税金后的余额,即340万元(425万元-85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条件下,本企业应纳税额就是170万元(425万元-255万元),比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的应纳税额减少了170万元。可见增值税转型可以对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起到降低的作用。

(二)增值税转型前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负担比较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为税基计算的,因此,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优惠政策后,增值税税负的降低也会带来两者的降低。

(三)增值税转型前后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比较

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的固定资产原值包含购进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在消费型增值税模式下则不包含该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原值不同会导致企业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也不同,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当期费用,还造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出现差异。

例2,企业本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格是1 0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1 170万元。假设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为10年,企业采取直线法折旧。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由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抵扣,因此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 170万元,企业每期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117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当期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 000万元,企业每期的折旧额是100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每期的折旧额减少17万元,企业的利润增加17万元,企业的所得税则增加5.61万元。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将会有所增加。

三、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的影响,其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产生影响,下面就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以及对企业财务报告和指标的影响来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增值税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以前不允许扣除的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则可以一次性全部扣除。因此,增值税的转型必然对固定资产核算产生影响,下面就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准予抵扣的项目及账务处理加以论述。

1.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等有关规定,准予企业(指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包括:(1)国内采购(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进口固定资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货物或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固定资产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固定资产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资产和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增值税都不能抵扣。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对某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使得企业可以将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税金确认为当期的进项税额,抵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当期销项税额,而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正是这一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应交税费是企业流动负债的一部分。这两者价值的变动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

为了方便说明和分析这一过程,本文假设了以下资料:某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型企业购进一台生产用设备,设备不含税价格是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见表1、表2)

可以看出,转型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流动负债减少,净资产不变。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当期的销售业绩越好,产生的销项税额越多,实际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越多,起到了节省货币资金的作用。

2.对利润表的影响

利润表项目中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的原值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企业利润总额的增加,虽然会使得所得税同时增长,但并不影响净利润绝对数的上升。

假设某一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为i,增值税税率为17%,年折旧率为r,所得税税率为25%,则转型后:

固定资产原值的变动为:-i×17%

折旧额(管理费用)的变动为:-i×r×17%

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的变动为:-(-i×r×17%)=i×r×17%

所得税的变动为:i×r×17%x25%=0.0425i×r

净利润的变动为:i×r×17%×(1-25%)=0.1275i×r

由以上分析可知,增值税的转型使得企业净利润增加,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格i越高、年折旧率r越大,对企业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显著。利润表中与固定资产折旧费间接相关的项目还有“主营业务成本”。消费型增值税中,由于固定资产原值中不再包含进项税金,用于生产产品计提折旧费(产品的制造费用)也相应减少,使得产成品成本中也不再包含进项税金。正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的这一特点,使得产成品销售时,杜绝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在其他生产成本不变情况下,也间接影响了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有所下降。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按照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现金流量表项目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类。在生产型增值税下,购买固定资产的所有支出全部计入投资活动下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则需要分项列示。通过表3可以看出,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117 000元现金流出中,100 000元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列入了企业的投资活动;而其余确认为进项税额的17 000元尽管是伴随固定资产的购置而支出的,但却作为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出项目。

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是可能使企业当年的现金流量增加,但同时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的减少,利润和所得税的增加,更使企业的现金流量减少。

四、增值税转型下企业的应对措施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应抓住这次历史机遇,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笔者认为,在这次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进固定资产时应避免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提供更为优惠的条件,即使供应固定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固定资产还是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假设某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当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17%=17万元,而当供货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时(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00×3%=3万元,经比较,17万元远大于3万元,所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固定资产可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企业应合理规划投资固定资产的速度和规模

当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企业应合理规划购进固定资产时间,避免出现销项税额有的时期不够减,有的时期剩得多的情况,要保持投资固定资产的平稳性,分批分期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综合上述分析,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将从整体上降低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降低企业现金流出,提高固定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周转能力,增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由于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往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此时若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现金流短缺,发生财务风险,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也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考验。企业在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同时,应注意投资效率,尽快实现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 郭瑛.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6(2).

第6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一、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分析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的分录记录按上述做法欠妥,原因如下:

(一)分录的形式

从分录的形式上看,与对外投资中另外几种投资方式的分录不统一。如债券投资、材料投资、无形资产投资、货币投资,借方为“对外投资”,贷方都是资产类账户。债券投资,当购入债券时,借记“对外投资——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投资,那么第一笔分录的贷方就换为“无形资产”;而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第一笔分录的贷方为“事业基金”,是净资产类的科目。会计的目的是反映经济活动,并为其管理和运作提供方便,但该表达方式不当,成为方便经济活动管理和运作的反作用力。

(二)分录的内容

从分录的内容上看,没有必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凑在一起。从理论上说,前者反映的是资产,后者反映的是权益,如果取消固定基金,固定资产核算就成为单式记账。且行政事业单位账面只能用固定基金作对应科目。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不同,具有收入来源多渠道、支出多用途等特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所以在行政单位会计中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数额必然相等,但在事业单位会计中不一定,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例1]某事业单位2007年1月1日向甲公司融资租人设备1台,协议价500000元,运输费、安装费等2000元,由银行存款支付。合同约定租金分5年平均支付,在付清最后一笔租金后可按41300元优惠价购买该设备。

事业单位的分录如下:

(1)租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5006000

贷:其他应付款5004000

银行存款2000

(2)2007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2008、2009、2010年相同)

借:其他应付款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借:事业支出100000

贷:固定基金100000

(3)2011年12月31E1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同时以优惠价购买该设备

借:其他应付款104000

贷:银行存款104000

借:事业支出104000

贷:固定基金104000

在例1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并没有放在一个分录中,而是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实质处理。所以同理,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实际上是用事业单位自身的固定资产换取对外的债权,第一笔分录应为: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评估价或协议价)”,贷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计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事业基金一投资基金”。超级秘书网

(三)税法的角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直是计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实行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后,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

[例2]某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在2009年6月30日以两年前购买的11.7万元的固定资产对甲公司投资(不含税是10万),协议价为8万(不含税),则交增值税1538.46元

按照原来的做法: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81538.46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1538.46

借:固定基金117000

贷:固定资产117000

如果只有此一笔分录,计算税款时不复杂,但若经过—年,单就固定资产应该缴纳的税款该如何分清,进项税额如何根据每—个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来核算,但销项税额以何为基数。若以“对外投资”为基数,可“对外投资”中还有材料投资(已计人销项税额)、货币投资(不需计算增值税)等;若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为基数,该科目包含很多其他核算项目,若按照第二点的建议,不能清楚地计算税款。

二、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的建议

针对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笔者拟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变分录

不将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绑定”在一起,而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实质,借记“对外投资”,贷记“固定资产”,差额计人“事业基金——对外投资”,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事业基金——对外投资”。

第7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制改革 企业财务 税收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1 对会计要素计量的影响

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1.2 带来会计处理的变化

转型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政策的变化上。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计量方法和增值税缴纳方法与折旧政策,但增值税转型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还不仅只有这些。增值税体制转型之后,由于要将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入抵扣范围中,所以会影响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进而对企业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等方面也产生影响。

1.3 对企业增值额征税的影响

对企业的增值额征税,促进不同企业间的分工与协作,加快生产社会化的脚步,增值税体制改革后,由于是以增值税为主,它的计税依据是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也就意味着,生产同种产品的企业,不论其生产环节多么繁杂,也不论其分工何等细密,只要他的增值额相同,那么他们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相等。因而促进了有利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分工与协作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技术的熟练和技能增长,必然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利润。显而易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增值税的推广,必将使企业在利益原则的驱驶下,逐渐走向分工与协作的社会轨道,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税金与价格并列,这样就明确了纳税义务,也就保证了企业对税法的认真执行。改革后增值税实行发票价外列税,使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的代收代缴本质得到了体现,发票明列增值税金额表现为企业代收的国家税金,从而增加了税法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也加强了企业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发票明列税金也是对企业缴纳税金的一种牵制,是对企业是否自觉纳税的一种监督约束。

1.4 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企业设备投资与配套投资将大幅增加,因为进项税额抵扣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使企业的投资倾向于能够带来进项税额抵扣的设备投资。另外转型降低了设备投资的回报要求,企业的设备投资计划会有更大的可能性通过可行性分析。企业投资行为会主动跟随国家政策。企业对转型政策效应的预期会使企业的投资行为尽可能与政策导向一致,一方面出于税收中性的考虑,企业会认为转型是个利好消息,企业会主动配合转型的实施,以期获得由税负公平带来的竞争地位改善;另一方面企业会对转型的推行路径产生影响,为获得并保持转型带来的超额收益,企业有强烈的动机来采取行动,并有可能对转型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企业应积极应对消费型增值税制的改革建议

2.1 购进固定资产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转型会对企业投资产生很多积极的作用,企业会因为受到政策的激励而扩大技术和设备的投资,从而对企业的收益产生有利影响。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对除房屋、土地及建筑物等这些不动产以外的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或用于自建的固定资产(含改扩建、安装)的购进货物也包括增值税应税劳务,都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即使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的用途,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科学决策投资行为

尽管高科技产业、机械制造、石化等一些特殊行业是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受益者,但由于机器设备的价格非常可观,增值税转型的优惠税额只占设备价款的较小比例,企业不能单纯为得到增值税的抵退而盲目更新机器设备。相反,由于国际上本行业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即使我国不实行增值税转型,为赶超国际先进水平,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企业也会按自身的发展轨迹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所以,增值税转型只是使投资“锦上添花”,对投资激励效果的影响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和分析。

企业要把握好当前有利时机,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强化科学投资理念,讲究投资效果。在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时,一要合理确定投资时间,最大限度享受政策优惠;二要注重投资方式,处理好自建和其他形式投资的关系;三要注重投资平衡,做到计划符合实际,宏观上与国家政策目的相合;四要注重投资方向,避免重复、育目投资;五要注重投资质量,实现效益持续增长。

2.3 积极开展纳税筹划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门的税收筹划部门来应对此次转型,对于自身税务能力不足的,可以寻求税务或从周边大学和研究机构等获得帮助。税收筹划部门要在熟悉增值税转型和相关税收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税收筹划,力争享受最大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一要把握政策,利用时机。本次转型中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其他劳务还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但按照增值税改革目标,这些行业最终也将要纳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针对这一政策,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考虑在经营许可的范围内,对一些无形资产、大型不动产的投资,尽量向后推延,待这些行业也纳人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再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节省不少资金。二是加强各种税收优惠的统筹管理。实施增值税转型,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而且还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同时,一些企业还可能享受其他的一些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要统筹考虑各项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税负影响,把税收安排与财务管理两者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并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需要,在税收政策允许范围 内进行合理规划。

结束语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活动有强烈利好刺激。相比转型给企业带来的益处如税负减轻,企业遵从政策的成本可以忽略,所以企业会有很强的动机跟随国家政策,采取积极的行动。企业的投资,筹资、销售活动、纳税行为、会计核算、利润分配等活动,都会在转型的刺激下发生明显变化。

参考文献

[1]桂庆.当前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8.

[2]章立军.浅议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积极影响[J].中国总会计师,2008,(12).

[3]周亚蕊.我国税制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措施分析[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

[4]余红艳.对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若干建议[J].经济师杂志,2005(4).

[5]王美鸾,黄昱玺,论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J],现代商业,2009(26).

第8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企业财务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24-02

中国以前施行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重复征税,是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不利于出口产品退税,影响了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购进扣税法的完整链条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断链现象,给规范增值税的征管带来矛盾。由于以上原因,中国生产型增值税必须改革。“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包括购入固定资产中已支付的进项税款全部扣除。实行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对于当期固定资产投入多的企业当期增值税税负低,当期固定资产投入少的企业增值税税负高。这种对每个纳税人根据其投资额多少分别不同的税负,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持久发展,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的优越性。但消费型增值税由于税基缩小会减少财政收入,所以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增值税改生产型为消费型,将设备投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不论对企业所有者还是对企业经营者、债权人都有重大影响。

一、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而言,直接受到影响的项目有: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应上交增值税、应交地方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基数和税费额、购入应税固定资产计价、产品成本、所得税税基及所得税税额。中国税收政策以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增值税转型给企业带来了利润的增加,从而增加投资者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用公式表示就是:固定资产成本=买价+增值税+其他费用。税制改革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由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中就不包含增值税这一块。显然,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例外)成本,要低于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成本。以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成本为比较基准,假设所购设备执行基本税率17%,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固定资产成本的降低幅度为:17%/(1+17%)=15.54%,也就是说,降低幅度在1/ 7~1/6之间。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设备类固定资产成本的降低幅度为15.54%,因此企业每期的设备折旧也相应降低15.54%.从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转移过程来看,设备折旧的降低导致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了当期的主营业务利润。由于税制改革并不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其他业务经营成本,公司当期的营业利润也相应提高并最终提高公司的经营利润。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因折旧成本降低而导致的企业利润增量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公司因设备折旧降低而增加的净利润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设备折旧额的幅度为:15.54%×(1-33%)=10.41%。由于企业的净利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增值税的转型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幅度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比例。

二、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是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税负下降直接降低商品价格,一般情况价格下降是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入WTO以后,国内和国外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2008年以后用于保护国内市场的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等措施再不能有效使用,国外优质商品将与中国企业商品直接竞争。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后,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会进一步降低商品价格,所以面对即将来到的贸易挑战,增值税转型给产品降价提供了空间,增强了中国商品的竞争能力。

三、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

在过去施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不能抵扣,会计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现金流量表上体现为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在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将比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少流出现金,相对来说就是公司现金流量在现有基础上的增加。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的抵扣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抵扣,另一种是在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年限内分期抵扣。从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意义来看,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应当在购买当期一次性抵扣,这种一次性抵扣方式对公司最有利,但是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是少批大金额,采取一次性抵扣会引起增值税收入的较大波动,而增值税是目前最大的一个税种,对政府财政的稳定性不利,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实施细则采取一种变通的做法,要求企业在一定年限内分期抵扣。从现金流的折现价值角度来看,分期抵扣的方式不如一次性抵扣对企业有利。从保守起见,假设消费型增值税制度采取在设备的预计使用期限(即折旧年限)内分期抵扣进项增值税的抵扣方法。以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公司现金流量为比较基础,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每期可以抵扣的进项增值税金额就等于当期的现金流量增量,即公司每期因设备折旧降低而增加的现金流量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折旧额的15.54%,从前面的折旧成本转移过程分析可知,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最终通过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税制改革并不影响其他各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因此一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量等于每年新增设备折旧中包含的进项增值税额。如果公司每年都进行设备再投资,在新的税制条件下,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增量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递增。

四、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第9篇: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财政收入影响;财务决策影响;对策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增值税转型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有着深厚的现代税收理论根基。其对企业财务决策影响表现在:

一、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国经济以高投入、高消耗和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持续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而上市公司经营收益能力和生产效率却逐年下降,二者形成强烈反差。要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考虑从制度供给方面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值税转型可以通过建筑投资和设备投资的差异性税收政策,购建由投资总量增长模式向技术增长模式转变的制度激励机制。

二、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筹资决策的关键是要在借款与权益资金之间做出选择。由于借款利息的固定不变,不因企业盈利的增加而增加,也不因企业盈利的减少而减少,在投资报酬率高于利率时,企业应该多借款,可以提高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如果投资报酬率等于利率时,则筹资结构对权益资金的报酬率没有影响;如果投资报酬率小于利率时,则多借款反而会降低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增值税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报酬率,在利率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筹资结构中,可以适当增加借款的比重。

三、对企业收益及其分配的影响

第一,增值税制的变化,不仅使大量采购设备、固定资产投入很高的行业受益,也使那些重型设备制造行业受益,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增值税变化对其下游行业的投资刺激力度。

第二,增值税制的变化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所得税的增加所抵扣。而且,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力度越大,上游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越高,国家实际增加的则政负担就越小。

第三,增值税制的变化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会增加全社会的价值创造。通过以上对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则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得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会对企业财务产生良性影响,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明显的“减负”作用。但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减负”效果也不尽相同。

四、对策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财务决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企业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按现行会计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购进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借记“固定资产——含增值税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利目。

(2)企业购进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而应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3)企业购进的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如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对外投资或个人消费等,则应将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记入相应利目,借记“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建立两套固定资产价值重估体系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资本运作带来的不便,保证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的正确性,对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其价值重估体系。在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时,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不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这样,既可使各类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前后保持一致,也能避免了因选用不同的价值参考系而导致固定资产重估价值偏高,进而虚增企业资本公积等负面影响。

3.会计信息披露应说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随着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程度也会不断加大。对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却很难自行分析。为提高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可比性,客观上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时,应将增值税转型对其资产计价影响数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润变化数在报表附注中作详尽说明。

参考文献:

[1]朱建:浅议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j].现代企业,2006.

[2]胡勇:浅析增伯税转型及对投资的影响[j].中国会计电算化,2007.

[3]冯小卫:完善生产型增值税[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6.

[4]刘晴伊:论我国增值税转型[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5]杨旋:国增值悦转型的会计学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