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区域专项规划精选(九篇)

区域专项规划

第1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3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对实现政府制定的战略目标,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促进共同富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本级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本领域的调查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更新规划理念,树立全局意识。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规划理念,真正从以物为中心转到以人为中心,从重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转到更加重视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重视政府配置资源转到更加重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从重视本地区和国内资源配置转到更加重视跨区域和全球资源配置,把增进人民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做到顾全大局,从全省规划的立场上考虑规划内容和项目布局。

三、加强研究论证,突出规划重点。要加强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围绕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增强规划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突出规划重点。规划内容主要围绕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保护、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扶持或者调控的产业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等领域做深做实。对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则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公平、公正、公开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四、加强协调衔接,完善规划审批。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尽量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省级总体规划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应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重点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上报省政府审批,一般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印发,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跨市的区域规划由省政府审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规划的审批,由同级政府作出决定。

五、建立实施机制,推进规划实施。要建立责任明确、行之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的组织实施。一是要发挥年度计划在规划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在制订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分解落实中长期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切实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政策性金融以及国有土地资源、国有资产存量等公共资源。三是政府投资决策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逐步实现投资调控由项目审批向规划审批转变,即需编制规划的领域,先编规划,后审项目,再安排投资。四是对各级各类规划规定的各项控制性、强制性指标以及禁止性、限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五是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规划实施和调整提出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引导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一)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部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国家总体规划和省(区、市)级、市县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区域内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二)明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定位。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三)严格编制部级专项规划的领域。编制部级专项规划原则上限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国务院审批和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海洋、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国防建设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扶持或者调控的产业,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要求的其他领域。

(四)合理确定编制部级区域规划的范围。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地区、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特大城市为依托的城市群地区、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或保护区域等,编制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口、经济增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区域内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进行划分,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二、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

(五)遵循正确的规划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六)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编制规划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编制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拟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衔接单位、论证方式、进度安排和批准机关等,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订年度计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编制规划的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

(七)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还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在送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前,应由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送相关的相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必要时还应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与部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相邻地区间规划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协调,重大事项报国务院决定。

专项规划草案由编制部门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涉及其他领域时还应当送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同级专项规划之间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草案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规划编制部门,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并自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

三、建立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论证制度

(八)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制度。编制规划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各级各类规划应视不同情况,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草案或者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在将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送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前,要认真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自觉接受指导。

(九)实行编制规划的专家论证制度。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对部级、省(区、市)级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1/3。规划经专家论证后,应当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

四、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

(十)规范审批内容。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十一)明确审批权限。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他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备案。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未经衔接或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五、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

(十二)实行规划评估制度。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可以由编制部门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有关地区和部门也要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

第2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区域规划;区域管理;实施管理;项目管理

[作者简介]李远,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人文系教师,德国奥格斯堡大学国土整治与规划专业博士,福建福州350003

[中图分类号]D8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1-0082-05

一、导言

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别在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发展较快的区域,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已转向区域之间的竞争。在我国,大型都市圈的成型速度也正逐步加快,大都市圈之外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区域化特征也愈来愈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的城市群研究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区域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主要是:区域经济发展难以突破单一的地域范围,长期的计划体制造成了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缺乏统一协调以及共同进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区域管理的模式依然停留在单一的学术会议上”。经济区域化的管理如何突破单一的地域范围、超越原有的行政管理界限是各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1999年和2002年我国连续两次举办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国际研讨会也足以表明加强经济区域管理的要求已日益受到学术界、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界的重视。

本文试图从德国区域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寻求值得我国借鉴的方法和经验,虽然由于德国的区域管理的实践仍处于萌芽阶段,不可能有系统的完整理论成果,但本文仍试图借鉴目前德国对区域管理理论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经验,探讨我国大都市圈和经济区域化管理模式的思路。

二、区域管理的理论

(一)区域管理概念产生的时代背景条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区域整治和规划的背景条件发生变化,原有的规划系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是:(1)由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边界相互开放,国家之间的竞争转为区域竞争,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被削弱,经济自由化和竞争日益激烈;(2)全球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区域利益集团能够规避非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国家干预;(3)由于生态风险标准的定义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差距,加剧了国家生态导向的行动和市场导向的地方利益行为的冲突;(4)由于社会各方不同利益冲突调节的制约,导致公共(国家的或欧盟的)投资周期愈来愈长,而私人的投资由于新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创新竞争的压力则变得愈来愈短,现行的规划行政体系被看作为发展的绊脚石。

由于上述时代背景条件的出现和所面临的挑战,德国的各级政府和区域科学理论工作者都在不断地寻找一种新的调节形式,即降低协调成本和克服现行规划行政管理不适应区域发展的滞后性,与此同时提高所有当事者的相互合作和自我调节能力。根据这种实际需要人们开始引入区域管理的概念和探讨其范式。

(二)关于区域管理理论的探讨

1.区域管理的定义  在企业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中,通常把“管理(Management)”定义为计划、组织、实施控制的过程。人们通常认识的“项目管理”也是指现代管理在项目上的应用。而把管理学方法移植到对一定地理空间范围实施调控的方法,德国区域规划学术界称之为区域管理。这里区域范围的界定是超越城市行政区划、并按一定主题与当事人相关联的地理空间范围(不受州界和国界限制)。为了将区域管理的对象区别于其他性质的区域,以下称之为“合作区域”。普遍接受的“区域管理”的定义是,遵循区域目标模式(自定义的区域发展道路)以及由此导出的行动纲领,以此来构建区域发展。也有学者把上述定义进一步扩展为,区域管理是建立在发展要素:人力资本、创新环境、网络化、同一性与合作协同基础之上,对未来区域空间的发展进行规划并通过项目实施作为区域发展的导向安排。以上定义表明,区域管理包含两方面的构成要素:一是涉及区域管理的标准程序,即区域未来发展的目标模式和由此导出的行动纲领以及战略、措施;二是涉及实施方法,即构造区域有序的发展过程的方法。

2.区域管理的标准程序  实施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来进行。实施区域管理就是要着手制定“区域发展的导向、构造和调节的措施计划”,需要从区域管理的出发点来考虑,即以哪些方式或怎样才能承担区域管理的导向和构造功能。区域管理的职能域则体现了区域管理的功能和任务,因此区域管理的导向与构造的功能是通过区域管理的职能域来运作的。当区域管理的职能域被确定之后,事实上也就明确了区域管理的功能和任务。区域管理的职能域可以具体化为:

(1)未来发展设想和目标模式的设计:区域管理的一个中心职能是未来区域发展设想的确定,并具体化,即设计出区域未来发展的路径和目标模式,其中关键是对区域职能的确定,即区域内所有利益集团对来自区外的竞争采取的一致行动,使区域在某方面具有突出的竞争力;

(2)区域的智囊:区域管理具有确定的机构,因此它是作为一个区域的智囊而服务于区域内的所有利益集团,通过它的服务可以提高一个区域空间的竞争能力;

(3)区域的信息源、创新源和动力源:区域管理是通过提供信息、建议、组织并引进创新的措施和项目服务于整个区域;

(4)区域的战略和资源规划的制定:即对区域内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的整合规划;

(5)协调和合作:在区域规划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协调、网络化直到建立地方联盟;

(6)冲突调解:调解区域规划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冲突是区域管理核心任务;

(7)实施和执行:不仅要承担非法定规划的实施和执行任务,也要承担法定规划的实施和执行任务。

3.区域管理的实施方法  从德国规划理论中的工具意义来看,一方面区域管理是一个把各类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规划引向实施的工具,即区域管理也可以狭义地理解为“实施管理”;另一方面区域管理自身就是一种实施和执行方法,即它是通过“项目管理”起作用。

在德国的规划理论中,“实施管理”是针对地方(主要是州的发展规划和规划区发展规划)的从目标条文到实施转换存在困难而创建的一种工具。而区域管理中的实施管理则是根据正式规划中的

目标和提高特定区域的竞争力而制定出的一种发展措施计划。该类型措施计划是以措施项目和行动为导向,以突破现有的行政区划和国界为鲜明特征。

项目管理是区域管理作为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的项目是以区域规划为基础的许多项目的集合而非一个孤立的项目,这是区域管理中的项目管理和其他的项目管理的关键不同点。区域管理中的项目管理的显著特征是:(1)被开发的项目要求是具有跨行政区划和跨行业部门的;(2)区域管理的项目更着眼于跨区域的效益,也许在微观意义上并没有很高的经济效益;(3)项目无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即管理权限模糊,对那些具有明确归属的地方项目和行业部门项目原则上不应在区域管理的考虑之列;(4)它是跨区域的、综合性的实验或模型项目。

项目管理的实现原则上按如下步骤进行:

1)研究已制定的区域规划与地方的整体规划;

2)在以上的基础上特别考虑区域和地方结构框架条件下的项目描述;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区位分析和区位评价;

4)项目任务的确定和目标设置;

5)寻找、讨论和确定项目的承担者、项目人股与合作结构;6)确定合作的方法和时间流程图;7)确定融资模式与制订融资计划:8)确定项目法律形式;9)项目的实现;10)项目的评价和监督控制。

三、区域管理在德国的实践

以下通过三个方面来阐述区域管理在德国的实践:一是它对现行的规划体制的影响;二是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三是区域管理的组织结构特点。

(一)区域管理对德国现有的规划体制的影响

区域管理在德国现行的规划体系中对联邦州、规划区和部门专业规划的层面上产生比较明显影响,主要表现在:

1.联邦州层面

在德国的区域规划实践中,地方从法定规划条文到实施长期以来存在着转换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或区域引入了新的非法定的规划即“区域发展计划这是区域管理产生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在现有州层面的规划管理中实际上已经引人“实施管理”程序。但州规划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区域管理的事务,仅对其实施监督。

2.规划区层面

在德国的规划系统中唯独的中间层面――“规划区规划”是一种跨行政区划的规划。德国的规划区的关联空间范围一般是在一个行政区内由3―5个县和2―3个城市构成。规划区的范围界定标准是按一定地理空间的社会经济的统一性和功能的地域关联性来确定。规划区规划是经州政府批准的正式规划。规划区规划的班子参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法定规划以及参与专业部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制定等。

3.专业部门规划层面

由于区域管理跨行政区域和横向导向性的性质,使它有充分的机会和地方政权作信息交流和冲突的协调,因此能够有效地避免地方的项目重复建设和跨区域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专业部门规划的实施。因此专业部门规划把区域管理看成一种互补的和合作的关系。

(二)区域管理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区域管理并非行政管理,因此区域管理特别强调的是自愿性,它要求合作区域的成员单位具有强烈的合作动机,只有在此基础上区域管理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引入区域管理的动因可以概括为:规划(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实施的需求;对区域空间结构与专业部门行动的需求;寻找构建区域发展创新机会的需求;由于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跨行政区划合作的需求;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的需求等等。

(三)德国区域管理的组织形式与结构特征评述

区域管理在德国的规划实践过程中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与一个合理有效率的区域管理的组织形式与结构是分不开的。

1.区域管理的组织形式

区域管理要求在管理过程中专业地、系统地和行动规范化地进行运作,这就要求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德国区域管理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法人性质、公法人与私法人混合性质、私法人性质、无法律约束力的公共事务组织和无法律认可的自愿合作组织。

1)公法人性质的组织。这类组织主要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如:规划区规划组织、地方的专题合作联合会、县或行政区主管规划的部门、区域规划联合会会、区域联合会、郊区联合会,等。这类机构的优点是能够直接和地方政府的决策层面结合,因此反应快,在创新和适应性方面都具有优势;此外这种组织可以把地方发展任务和经济促进以及项目管理结合在一起,在行政管理中产生协同效应。这类型组织比较适合功能区的管理。

2)公法人与私法人混合性质的组织。在这类公司地方政府一般持有51%的股份,如公益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区域开发中心。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在于私人经济对它有更多的认同感,以及更多的支配金融资源的可能性,并充分发挥了和各级政府有着广泛联系的优势,因而有更大的决策和行动空间。这类公司比较合适区域管理的项目管理。

3)私法人性质的组织。这类型组织一般是由基金财团、科学院所和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如在德国巴伐利亚州与萨克森州边界地区跨州的区域管理组织“Euregiones”以及德国一捷克边界地区跨国的区域管理组织“Egrensis有限责任公司”。这类组织最大的优势是有来自基金财团的资助,区域管理经费相对充足,且有来自科学院所为其提供的科学发展方案,因此在实际中常常承担着大区域的管理项目任务。

4)无法律约束力的公共事务组织。根据州颁布的地方合作法(K0mnlzG)建立的地方工作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是一种松散的地方合作组织。建立这类组织的目的是便于地方之间长期合作中的项目管理。

5)无法律认可的自愿合作组织。这类组织区域管理水平的起点一般认为是高于无法律约束力的地方社团组织。它是以区域会议、区域论坛以及区域调控与协调委员会为基础,代表一个区域重要的各个利益集团。这类组织要求有更高的区域合作动因、更强烈的区域一体化思想以及专业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还需要有资源分配的协调能力。然而它的具体项目管理能力与地方工作社团相比更为逊色。

2.区域管理的组织结构特征

有研究表明,区域管理的效率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固定的组织结构有关。除此之外,区域管理还需有一定数量的当事人,他们必须是区域组织成员,在共同目标基础上,通过区域管理,使区域规划主体与区域各类利益集团结合,形成区域经济与社会网络。

例如前面谈及的欧洲区域管理组织(Euregio Egrensis)有160多个成员,都是来自三方不同的利益集团,如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科学、企业和协会团体。所有成员与承担区域管理的组织形成一种紧密联系的网络。具体的结构可以概述如下:

(1)联合主席团。联合主席团成员共9人,每

州分配3个代表。这3个代表来自各州工作小组负责人,专职业务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助手一人。联合主席团主席实行轮执制,在州工作小组负责人中产生。该专职办公室配备有4―5名的科技人员以及2名秘书,并按合作领域分有4个功能部:1)经济、交通、基础设施、劳动市场;2)环境与生态保护;3)休闲、疗养与旅游基础设施;4)文化,青少年和体育。专职办公室的4个功能部与本州相关区域的主管部门产生联系,负责落实、监督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对相关问题展开技术性的探讨、咨询和信息交流。跨区域工作圈。专职办公室负责调控本州的工作圈的同时,与其他州的专职办公室协调跨区域或跨国问题,即形成跨区域工作圈。通过以上的组织结构,组织成庞大的区域管理网络。运行表明这种区域管理的组织形式不仅特别有效率而且投人特别少。主席团每季度只开一次会,区域管理在联合会主席团的轮值主席的领导下讨论规划、在建项目、远景项目以及项目的实施措施计划等。这个组织成立4年来已经成功地实施了近一百个合作项目。

四、德国区域管理方法值得借鉴之处

(一)值得借鉴之处

1.确定跨区域管理的权限,避免权限交叉。由于区域管理的区域是跨行政区划的,因此要避免区域管理的任务域与项目和行政区域管理与部门行业管理相冲突,这要求区域管理的任务域和具有综合性和“横向导向性”的特征。横向导向性的任务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与现行体制的权限及任务域相交叉或冲突。因此区域管理项目的性质应该是跨区域的和公益性的。

2.职能域的确定。区域管理的区域导向与区域构造的功能是通过区域管理的职能域来运作的,当区域管理的职能域被确定之后,事实上也就明确了区域管理的功能和任务。确定职能域是区域管理的基础工作,在一个跨区域的合作中,要避免在合作各方中出现职能重复的现象,职能重复使区域合作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重复建设和雷同建设的隐患。只有解决了以各方优势资源为内涵的职能的联合问题,区域管理才能着手拟定任务、目标和战略,组织讨论,实施和执行。

3.网络式的组织结构。德国区域管理组织系统的结构有两个特别显著的特点,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系与公共资源体系;二是整合各利益集团形成一个区域管理的网络。概括来说,有如下几点值得借鉴:(1)大型的区域管理并非区域管理专职组织能够独立承担,而是利用了网络,形成了一个区域管理的网络系统。(2)以现有的机构为主体,利用现有的组织系统实施区域管理的运作。德国的规划协会、地方联合会长期承担国家、公共和地方的具体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形成了了多层次(由州到县级)、涉及面很广的规划体系;(3)区域管理并没有依赖行政权威,而是通过协调、求同存异、以及斡旋人的方法来解决冲突问题。(4)区域管理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这和区域管理往往要通过项目管理起作用不无关系。

4.区域管理组织形式。对于中小型区域合作的管理一般是项目管理,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多种不同所有制的、登记注册的形式,这样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对于大型的区域管理项目,由于涉及面广,并已成为各州政府的区域合作的中心工作,实际上是在州政府的领导下,利用了行政管理渠道与社会组织参与的区域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专职业务办公室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5.对区域管理人员的要求。区域管理对管理者除了要求很高的专业技能外,还要求有很高的品格、很宽的职能权限,采用“精兵”的人员结构,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具有更高的革新和创新能力,熟悉区域的关键性决策的主体和个人;具有对冲突协调和调和一致的引导能力,能够支配更高的工作时间弹性和强度;具有和各级政府专门委员会和私营经济体共同工作和交往的能力,能够突破传统的、因循守旧和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的能力,能够充分地利用区域各种资源的能力。

(二)关于区域管理若干实施步骤的建议

1.跨区域管理应采取渐进稳步发展的策略。德国区域管理理论虽然形成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但跨区域管理的实践可以追溯到六七十年代就开始的规划区规划管理。我国的跨区域管理应从容易程度着手,例如先从项目管理、实施管理开始,逐步积累经验。

2.跨区域管理不同于行政区管理也不同于均质区域的管理,因此需要跨区域协作的各方和各利益集团有很强的合作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3.关于区域管理的约束力和协调力应引入协调工具和冲突管理的工具,这是由区域管理对象所涉及的当事人具有同等权利这一本质所决定的。

4.建议国家和省级政府重视区域管理在我国跨区域合作活动中的地位,委托区域管理组织研究编制跨区域性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直至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评估、监督地方项目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的强度以及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情况等。

第3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xx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xx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xx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 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第4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一、转变规划编制理念,增强规划的全局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转变规划观念。要从重物轻人,转向以人为本,重视解决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公共服务、保护资源环境等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这些虽然不是一个五年规划能解决的,但要有这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来。要从重经济、轻社会,转向经济与社会并重,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提高社会效益,实现经济与社会共同进步;从城乡分割、以城市为中心,转向城乡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逐步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从地区分割的行政区经济,转向区域经济,以区域规划统领全局,实现地区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格局;从重国内、轻国际,转向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既要积极扩大开放,也要注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从不顾及甚至破坏生态环境,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青山绿水的美好家园,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国家规划的概念,转变部门规划的思想。过去一些专项规划的部门色彩较浓,规划内容往往重点放在本部门或本系统问题的解决上;规划的编制过程,大都局限在部门内部,封闭起来,自成一体。各部门编制的规划,都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代表着中央政府指导某一领域发展的政策意图,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后,各部门都应当切实贯彻实施。

要站在全局立场上考虑规划内容。比如,扩大就业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都应在各自的规划中重视解决这个问题。又如“三农"问题,不仅农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部门也要考虑如何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社会发展管理部门要考虑如何加强农村教育、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工业主管部门要考虑解决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劳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考虑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再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只是环保、国土、人口等少数部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要体现在各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之中。总之,要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规划前期工作,增强规划内容的深度。规划是统领各项工作的龙头,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各部门重要的行政工作。要按照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尽早制定工作方案。不仅要有一个总体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要求,而且要将时间安排具体落实到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各个环节,明确各环节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对专项规划的编制领域、编制主体、编制任务等,都要早做研究。

要重视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重视规划内容,做深做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并切实能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资金提供参考。本届政府决策建设项目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规划先行,通过编制重要领域的专项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审核重大项目。这是政府职能从项目管理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的体现,符合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向,有利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大家比较重视规划了,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倾向,如为批项目而“凑"规划,规划编制随意性较大,规划的质量堪忧。编制规划,不是简单地“写”一个规划,更重要的是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深刻了解国情。编制规划是全面和深入了解国情的过程,是研究思路、反复思考的过程,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所以,要深入研究规划编制的必要性、作用,以及规划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对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要深入论证,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三、重视规划过程,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划编制过程是协调各市场主体利益,统一认识的过程。增强重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情,顺应民意,既是加强民主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的重要途径。

编制以人为本的规划,必须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动性。发改委对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就是利用社会力量、开门编规划的一个途径。规划最终要靠人来实施,如果编制规划的人与实施规划的人缺乏沟通和交流,规划实施主体对规划毫不知情,规划也就失去了实施意义。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除的规划外,各部门要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

要切实发挥专家、中介机构的作用。在规划编制方案中,要为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机构,参与规划的编制留有时间和空间。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的方法,参与评估论证的专家,不应仅是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要注意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促进相关领域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协调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这方面有大量的协调工作要做,如:煤炭与铁路、港口、电站,铁路与综合运输体系等都要协调起来。如果不重视规划编制中的衔接协调,各个部门的规划都自成体系,专项规划之间、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之间互不衔接,目标相互矛盾,发展重点相互错位,支撑条件互不配套,规划就难以形成合力,也会影响协调发展。因此,在“十一五’’规划编制中,要切实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首先,在确定专项规划编制领域时就要衔接协调,看看规划涉及哪些部门,别的部门是否已经编制类似的规划,避免同一领域多部门重复编制;如果必须编制,一定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减少重复劳动。在这个阶段.尽可能把规划关系理清楚,不要大家都干重复的工作。这里不涉及权力的问题,而是更有效地工作。要尽早确定哪些规划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哪些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做。要把责权联系在一起,分清职责。其次,衔接的重点是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投资安排、土地供应、城市建设等方面。第三,衔接协调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各部门可以根据本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可以通过及时交流信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成立跨部门的规划编制小组,请相关部门参与规划编制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多部门共同组织规划论证和审批的形式。我委将进一步做好服务,为统筹协调好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履行好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准备在各部门提出的拟编制的专项规划目录基础上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国家“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分工和进度安排的意见,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方式进行协调,还将采用简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有关信息,供各部门参考。

第5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更新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我县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县内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相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

2.坚持综合协调、相互衔接的原则。一是要对“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进行科学继承,体现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做好我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全县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级规划要相互协调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三是做好与市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

3.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在规划理念上,要突破传统的规划定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在规划目标上,要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在规划内容上,要科学务实,重点突出,避免脱离实际、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将专项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做深做实,将重大发展项目的安排实施列入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指引;在规划方法上,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选择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避免随意性。

4.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广泛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规划调研及学习培训。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发改委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全县“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08年以来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确定。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提出、县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

(四)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县政府审定。

(五)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乡镇规划、县城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编制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乡镇提出,同级人大

审议批准。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县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要与县发改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县发改局备案。

三、规划编制的期限、体系和编制工作分工

(一)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

(二)规划体系:包括××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乡镇级规划等。

(三)工作分工:编制“十二五”规划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合力。分工原则:综合部门承担综合领域的任务,专业部门承担专业领域的任务。

1、课题研究安排:规划前期研究安排28个课题,由县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课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见附表1)

2、规划编制安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编制,其余30个专项规划由各职能部门自主编制,业务要求强的规划,需要委托编制的规划,需经县规划领导小组会同意后,方可委托编制。(具体编制任务分工见附表2)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县的实际,将我县的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2010年4月底以前)。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前期研究课题,起草形成规划思路,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

1、抽调专人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落实研究课题承担单位(详见附表1),于4月15日底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通过专家咨询小组的审查。

3、收集资料、开展对“十一五”运行情况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和编制。

4、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在汇总分析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我县“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经过广泛听取意见以及专家小组咨询,并与省、市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4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同时,以基本思路为指导,提出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5、完成与市重大项目衔接工作,保证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的盘子。

6、编制宣传(利用会议、培训、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此期间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2010年5月—11月)。全面开展××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级规划编制。

1、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根据专家咨询小组对研究报告(初稿)的审查意见,对课题进行补充、完善,于2010年5月底前结题。县发改局将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各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2、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3、通过广泛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反复修改完善。

4、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

5、有关部门在2010年11月底前相应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3月)。完成送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委、县人大审定、审议,公布实施。

1、《“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

2、《“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由县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3、各专项规划按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修订,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划管理权限报批、印发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县“十二五”规划成果汇编成册。

4、3月底做好规划编制总结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总结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实施情况进行预测,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前期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县规划和市、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使我县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要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我县“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县政府成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咨询小组。组建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小组,负责对“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草案以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强化人员保障。要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部门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写队伍,具体负责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及部门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八、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定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具体负责规划的编撰工作,并在办公条件、时间安排、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6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一、编制“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国务院关于推进*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意见》为指导,规划目标要全面反映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要求,规划内容要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把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体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效改善、农村改革的战略性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性增强、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等方面要求,编制出能科学指导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

以发展为主题,做好“五个坚持”:

——坚持抢抓机遇率先发展。抓住重要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把握发展的科学内涵,更加注重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推动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坚持绿色增长持续发展。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生态恢复建设和环境保护并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城市与农村、“一圈”与“两翼”、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内陆开放与扩大内需、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使各方利益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促进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更加注重用改革的途径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在开放大格局中思考未来发展,坚持走内陆开放型道路,以开放促发展。

——坚持发展成果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归宿,规划目的从促进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围绕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切实满足百姓需求、实现百姓利益、提高百姓生活水平,适广大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二、编制“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内容

继承以往五年规划成果和经验,“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规划在理念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内容上要改革创新,在规划体系上要科学务实。

(一)规划内容要体现“四大转变”。一是更加注重向“发展型”规划转变。规划目标要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将增长作为手段,发展作为目的,全面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全方位发展。二是更加注重向“时空型”规划转变。既要做好规划任务的时序合理安排,更要搞好规划任务的空间科学配置,实现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和规划任务的科学落地。三是更加注重向“城乡统筹”规划转变。把城市、农村作为整体统筹考虑,由“城乡分割”规划,到统筹规划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四是更加注重向“方案型”规划转变。改变长期以来将规划作为宏观蓝图而束之高阁的现象,突出规划作为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综合方案的特点,强调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的导向作用,增强规划操作性。

(二)规划体系要科学合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规划体系,按行政层次分为市级规划和区县(自治县)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行业与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四个层级。市级“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规划体系由1个总体规划、12个重点行业规划、3个重点专题规划构成,形成“1+12+3”规划体系。

1、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特指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具有综合性和纲领性的特性。它以宏观战略指导为主,明确五年的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发展领域以及相应的建设重点,是制定农业政策,编制行业与区域规划、专题规划和农业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2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期5年,从明年至2015年,为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农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和实施。

2、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规划是指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某一行业或特定领域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行业或特定领域发展、策划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的依据。如粮油、经济作物、蔬菜、畜牧、渔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行业和兽医、农机、农村能源、农业科教、农产品市场及农村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农村经营管理、饲料工业等领域编制的五年规划。重点行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由相关部门自行编制,送市发改委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印发。

区域规划是指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内某种功能或产业的保护与开发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它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引导社会资源在空间合理配置的政策手段,与行业规划处于同一层级。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规划等。

3、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行业或特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专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的延伸和细化。如三峡水库天然生态渔业发展规划、奶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规划等。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等“十二五”重点规划分别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印发。

4、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是指以总体规划、行业与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指导,围绕规划中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内容,以公益性、基础性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建设为内容编制的规划,是争取和安排中央、市级投资,推进农业和农村基本建设的依据。如新农村建设规划、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等。

“十二五”期间,需编制的其他专项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根据工作情况另行安排。区县(自治县)“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农委(农办)牵头编制,报审程序参照市级规划执行。

三、编制“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前期研究。规划编制前,必须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要在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和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研究“三农”问题,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制度,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凝聚人心、集思广益的过程。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建立专家咨询和参与制度。涉及农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划,牵头单位应主动征求意见,有条件的应允许他们参与规划编制。

(三)加强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行业规划、专题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规划衔接工作由市农委统筹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四)实施评估调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规划评估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对规划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分析评价,并针对环境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对调整和修改规划提出意见。评估分为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评估,在市里统一安排下进行。

四、编制“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乡企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办、市农综办、市教委、市交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等部门参加的“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发展计划处。

(二)成立“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组。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成立规划专家咨询组。市级“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组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西南大学、*大学、*市社科院、*市农科院、*市畜科院等院校研究“三农”问题的知名专家组成,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规划专家咨询组的意见,规划初稿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讨论。

(三)成立“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专家小组。从委直属事业单位抽派专家,组成不同专业结构的规划编制小组,在规划编制期内相对集中办公。

五、编制“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时间安排及经费保障

第7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加快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加强重大项目的规划研究,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能源、产业园区承接、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在选址前进行规划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构建“视野前瞻、定位准确、系统完善、管理科学、覆盖城乡”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编制一批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规划,1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围绕当前建设重点。指导城乡建设有序开展。

对已有规划抓紧修订、补充和完善,2坚持适应形势发展原则。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未编规划抓紧启动编制。

又着眼长远和前瞻性的规划,3坚持即期长远结合原则。编制一批既立足当前。增强规划的引导性。

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4坚持规划联动衔接原则。城镇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城市、县、镇总体规划

完善城市、县和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为城镇建设提供更合理的框架结构、更充裕的发展空间和更科学的规划指引。年完成市和四县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修订,年底前全面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近期工作重点:

统筹安排市域交通、供电、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1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用地功能布局。对旅游、生态、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提出规划指引原则。同步完成未来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及近期建设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突出“古城保护与新区开发”并举;县以“与中心城区同城化”为原则,2修编“四县总体规划(-2030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完成四县总体规划修编。歙县以“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为总体定位。做好与中心城区的衔接,同步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开展近期建设区域的控规编制;黟县围绕西递、宏村等重要节点,依托文化遗产密集区的资源优势,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关系;祁门县以“新城”开发建设为主要载体,重点开发建设新城区,同步改造提升老城区。

全面修订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3修订建制镇总体规划。根据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要求。以20个特色镇为重点(名单附后)突出发展特色和优势,做好镇区规模拓展和镇域村庄协调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引。

明确重点发展区域,4编制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形成以中心城区(含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岩寺组团)为核心,海阳组团、歙县徽城组团为两翼“一加二”空间结构框架,统筹南部城镇群协调发展,为市城市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城乡重点发展建设区域规划

服务即期建设需要,围绕“十大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一批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为开发建设提供翔实的规划依据。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可延至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划定范围,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编制。

近期工作重点:

以服务景区为目标,1编制《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风景区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四门洞开,山上山下互动”总体要求,处理好景区与周边汤口镇、谭家桥镇、耿城镇、镇、镇和林场区域之间的关系,尽快编制完成“景区外部交通专项规划”和“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带动并加快“五镇一场”建设,提升景区及周边城镇接待能力和容量,形成以风景区为中心的大大联动、大旅游”格局。

控制面积27平方公里的规模,2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按照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通过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实现站前区枢纽交通与市域和市区交通的无缝”衔接。按照商贸旅游、商务办公、文体娱乐和高品质居住区的功能定位,编制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站前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东至花山景区的新安江综合开发规划。以老街区域为核心,3编制《新安江综合开发工程规划》制定西起桃花岛。改造提升老城区沿江风貌,完善旅游服务功能,编制三江口、桃花岛和江心洲三个主要节点周边的详细规划建设方案。以花山谜窟为核心,拓展城市空间,丰富新型旅游业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区。

以加快环湖区建设为主题,4完善《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建设国际一流滨湖旅游度假区的要求。以环湖公路为主线,拓展环湖区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太平湖总体规划内容,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空间,为太平湖的大发展、大跨越提供规划依据,年接待能力从80万人次提升到200万人次以上。

修订完善《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规划》完成老街区域交通协调规划研究工作和小街小巷保护与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导则。深化《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府衙修复、斗山街改造、渔梁坝开发和练江改造等方面做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以“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抓手,5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围绕正街整治、小巷开发、改造和配套。以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村落为重点,修订和完善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和其它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按照一个新村(解决村民的居住问题,疏解古村落的保护压力)一批项目(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丰富旅游服务业态)一套设施(道路交通、消防供水、污水排放)要求,完善和拓展开发利用篇章。

尽快完成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近期重点完善和编制雨润商务度假区、茶博园、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黎阳老街改造、徽文化艺术长廊、东旅游小镇、太平湖SPG项目、金盆湾旅游度假区、北驿度假区、奇墅湖旅游度假村、新安医药博物园、纳尼亚小镇等一批用地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重大旅游休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规划。同时按照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6编制和完善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根据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抓紧编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划。

因地制宜,7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别不同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道路沿线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生态、徽韵”原则;景区景点周边按照“建设新村、配套功能”原则;城郊按照“集约用地、风貌整治”原则,结合“村庄清洁工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三)城乡发展重要支撑专项规划

年底前,保障发展需要。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近期工作重点:

结合高铁建设,1编制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交通”要求。尽快完成高铁站站前区综合交通规划,确保高速铁路与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同时建成投入使用。抓紧做好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全市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高铁站为核心、高速公路为骨架、等级道路为脉络、县乡公路为延伸的市域道路交通体系。

编制自驾车旅游服务专项规划,2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旅游”要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全市自驾游服务中心”各区县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区”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接待点”通过三级体系建设,构建自驾游配套服务网络。修编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乡村旅游全市统筹,完成乡村旅游的规划布点和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抓紧完成全市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修订和完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园区建设”要求。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园区集中、产业积聚的发展思路,着力扩大园区规模,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按照2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建设;区县园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土地,结合发展条件,适当拓展规模。现有园区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要求,全市统筹安排2-3个新的园区。

四)城乡环境风貌整治规划

按照“突出特色,针对需要重点整治环境风貌的节点、路段和区域。提升品位”要求,年底前,编制完成环境风貌整治和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塑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面貌。

完成高速公路率水桥区域、草市—篁墩区域、汤屯高速公路出口区域环境风貌整治改造详细规划,近期工作重点:1编制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规划。中心城区按照“拓展和内涵提升”要求。同时启动仙人洞路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区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各区县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选择若干“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出入口”区域,完成一批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和整体改造,迅速改善城市面貌。

群体要有美感,2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以“整体要有规划。单体要有特色”和“瘦、透、秀”总体要求,制定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导则和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图集,分类指导各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区县城)亮化规划,提升亮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保障措施

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规划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做好资金保障供给。城市、县、镇总体规划等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2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各项目业主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总投资,保障资金供给,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引入竞争机制,3开放市场。拓展视野,开门规划,加强与国际接轨,开放搞活规划编制设计市场。广泛借助“外脑”引进“外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高质量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实施。

第8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十四五规划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十四五规划内容全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四五规划内容全文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广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时期。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其全文如下:

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广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时期。编制好市“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市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贯彻落实国家规划体系和全省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以市发展规划(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区两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

(一)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承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市级专项规划。

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

市级专项规划分为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有关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市级其他专项规划)两类。其中,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请市政府批准(已完成,见附件1),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上报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市级其他专项规划须在启动编制前由牵头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立项备案,经分管市领导或本部门自行批准后印发实施,并将规划文本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三)市级区域规划。

市级区域规划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和重大平台为对象,以贯彻实施我市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是指导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已完成,见附件2),市级区域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牵头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全国、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发展规划编制,以全市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是规范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拟订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与市规划纲要衔接后,按程序报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区级规划。

各区政府要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区“十四五”规划。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区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编制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承担,由区政府。区级规划须依据市级规划制定,既贯彻落实市级规划涉及本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又突出本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

(六)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落实国家、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建设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相关政务模块之间的联接和信息共享,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跟踪监测规划编制和实施进程,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参照国家、省总体安排,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9年6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各类规划编制时间进度详见附件3),总体安排如下:

(一)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及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审批印发三个阶段。

一是2019年6月到2020年上半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本领域“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2019年12月底前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于2020年上半年报市政府审定。

二是2020年4月到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各部门提出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积极做好汇报对接工作,争取将我市更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

三是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完善形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于批准后公开,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尽量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于2021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实施;其他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也应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实施。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须先送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并将衔接意见采纳情况一并上报。

(三)区级规划。

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度,要尽量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应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级各类规划以及相邻地区规划做好衔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成立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力争2020年年中与国家、省层面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同步建成上线。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

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描绘广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短板。要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诉求,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充分考虑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

(三)做好“四个重大”策划。

要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经验,深入开展“十四五”重要内容研究论证。重大指标设置既要体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机衔接,也要体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等目标定位。重大平台选取宜精不宜多,既要集全市之力打造若干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引擎带动的平台,又要发挥各区主战场作用。重大项目策划要注重关系全局发展、带动作用强,做细做实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确保空间分布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重大政策研究要突出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领域政策协同联动、互为支撑。

(四)规范规划编制程序。

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需编制环境报告书的规划,应在上报审批主体前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需市政府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政府投资数额较大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起止年限、投资估算等,应在上报审批主体前送市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据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

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要创新规划的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同步考虑规划实施责任分解,确保规划可落地、易评估。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的做法,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由市长任组长,由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编制队伍。

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工作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社科院等单位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三)落实经费保障。

编制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负责规划编制的市属各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区编制“十四五”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解决。

十四五规划内容全文二

1.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关键词

“十四五”时期,中国需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部署国家战略资源,充分利用人才红利黄金期的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让 R&D经费占 GDP的比重达到 2.6%以上,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力量破解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技术难点,在物联网、 AI、航空航天等领域形成一批对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高科技成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新动能,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妥善处理高质量发展与保持 GDP较快增长速度的关系,牢记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守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时刻不忘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专心致志谋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十四五”时期全国 GDP年均增长速度拟定为 6.0%,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比较活跃的发展状态,进一步彰显大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韧性。

2.高度重视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

充分利用中国工业体系完整、综合实力持续增长的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巨大、创新资源越来越丰富的人才红利,从一线技术创新做起,围绕数字化与智能化主题思路,全面加强自主创新,凝聚一代人的创新智慧,集中力量攻克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的一系列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创新产品,稳步提升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逐步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全面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继续坚持铁腕治污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时期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进与提升上下硬功夫,在绿色技术研发上集聚创新资源,形成更多的突破性技术,并推广应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取得重大进展,以更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全球生态保护贡献中国的智慧与力量。

4.有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时期要以更大的力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特别是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要科学规划,有序启动。针对黄河流域的特殊情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5.坚定不移在高水平开放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面对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不动摇,并且坚持主动开放、有序开放、持续扩大开放,以更加包容的胸怀支持全球多元化发展、包容性增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法制化的力量为扩大开放保驾护航。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提出的要求,为所有合法投资者提供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等一系列高水平开放举措实施,以开放赢得更多发展空间,以开放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以开放促进中国与全球的深度融合,以开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力量。

十四五规划内容全文

第9篇:区域专项规划范文

“**五”期间是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区八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到十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关键时期。制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规划,展望**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编制“**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区八次党代会,市、区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紧紧围绕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促进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二)编制“**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我区“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市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我区区位、区情在发展环境上面临的新变化;深入研究事关我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科学确定未来5至15年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超前规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三)编制“**五”规划要重点把握的几个原则

1.做好与**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二步、第三步目标的衔接,以及与五大战略举措的衔接。我区“**五”规划主要经济指标的确定要符合区八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到十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的要求,并将**区“三步走”发展战略实施方案(草案)的有关内容纳入规划。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发展优势产业、优化服务业结构、加快海河开发**区段的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增强投融资能力等重大战略举措为主要内容。

2.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相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宏观调控,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思路和对策。

3.突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4.突出以人为本。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放到重要位置。

5.结合规划编制,汇总一批重大项目。把规划的制定落实在项目上,落实在经济布局上,落实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上。

6.与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要突出**区区域经济的特点,进一步理清和拓展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

二、工作安排

为做好与**市“**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相衔接,我区“**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年6月至12月,为重大课题调研、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和总体规划思路制定阶段。

1.**年6月份召开动员会,部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牵头单位于**年9月底前提交重大课题调研报告。

3.组织开展区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牵头单位于**年10月底前提交专项规划(草案)。

4.**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区“**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工作,分析、预测宏观调控目标和主要领域的发展目标,并提出相关指标体系,**年底向区人民政府、市计委提交“**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年初至9月底,为修订完善重点专项规划、全区总体规划的起草阶段。

1.**年3月底前完成各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修订完善完工作。

2.**年8月底完成**区“**五”总体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3.**年9月底前组织对我区“**五”规划(草案)的评估、论证工作,并报区人民政府。

(三)**年第四季度至**年初,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为我区“**五”规划(草案)修订完善阶段。

做好与**市“**五”规划纲要衔接工作。报请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

(四)**年初,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一个月内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修改。

三、规划体系

**区“**五”规划分为二级:总体规划,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专项规划,由区有关部门分别组织编制,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规划的编制对实现**市“三步走”发展战略与**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区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区规划编制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工作。

(二)深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和**市总体发展思路及经济布局,准确把握我区的发展阶段目标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中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关键问题,突出专项规划对发挥区位优势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重大问题的研究要体现针对性、研究规律性、具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今后10年至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借鉴国内、市内其他城区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切实抓住主要矛盾,分析重点和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

(三)统筹协调,搞好规划之间的衔接。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都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明确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重点项目。各专项规划要融入全市、全区的大环境中,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体现本专业的特点,保持与相邻区域规划的错位,要保持与市专业规划的总体与分支关系。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区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