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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

第1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目标,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维护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责任路段、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区域为整治重点,广泛动员扎实推进,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责任路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创造整洁城市环境。积极参与对市民宣传教育工作,清理“牛皮癣”广告、每月“全民卫生日”及其它突击性整治工作、协助市区城管部门发现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二)深入开展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整治,完善办公居住设施功能,改善办公居住环境。根据《区开展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三治办字〔2011〕5号)要求,继续开展单位机关庭院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办公设施功能,改善办公环境,落实管理责任。

三、实施步骤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2月15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部署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使整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制定《区就业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月16日-3月15日)

按照区办字[2012]23号文确定的内容、标准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16日-5月5日)

查漏补缺,确保责任路段、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市容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围绕提高城市品位再整改再提高,巩固整治成效。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5月20日)

组织自查自评,对缺项、漏项的继续组织整治,对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的重新进行整治,并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治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就业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负责本局“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每周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进行通报。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配合区委宣传部制定的“百日行动”的宣传方案,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2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3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赶超发展战略目标,严管理、抓重点、上水平、促和谐,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出发点,通过实施城市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等集中整治活动,使县城市容面貌明显改观,环境卫生明显好转,绿化美化得到加强,交通通行更为通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目的。

三、整治范围

县城的莲乡大道、建设(东西)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旴江一路、旴江二路、沿江路、竹庭路、子暄南北路、后塘路、鼎祥路、莱山路、文渊路、思贤路、丁字路、团结一二路、胜利街、顺化渡片区及县工业园区环境整治。

四、整治内容

1.规范交通秩序。实施“畅通工程”,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加强路灯信号管理,做到标志线设置规范,车辆运行有序,全面禁止拐的、出租车等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放点,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规范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的有序停放。

2.规范卫生秩序。落实沿街店面、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集贸市场卫生秩序管理;抓好单位、道路、小街小巷、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垃圾死角;清理电力、通讯网线乱拉乱设现象,规范线路布设;加大对乱涂写、乱张贴、非法办证广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拆除破旧广告、牌匾、灯箱;全面维修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更换破损路灯,对主要道路及重要建筑进行景观照明实行综合设计,亮化改造,增设轮廓灯、地灯和射灯,增强夜景效果。搞好绿地苗木养护,加强修剪,补栽缺损苗木,修补破损花带、花池、花坛,美化城市景观。

3.规范经营秩序。重点整治乱设摊点和主次干道占道(含人行道)经营、出店经营和乱堆乱放行为;全面整顿建材、洗车、废品收购经营场所,做到集中统一设置,规范管理,并适时出台规范经营设置方案。

4.规范建筑秩序。对各路段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拆除违法建筑和违法违章搭建物;整治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观赡的建筑物,全面进行涮漆美化、梳妆打扮。对破损路面、人行道、花坛围池进行修复,清理下水道,提高设施完好率。

五、实施办法

1.加强领导。成立县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协主席蓝忠民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晓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旴江镇党委书记杜晓良,县政府副县长李建泉,县*局政委钟建平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宣传联络组、现场协调组(文件另发)。

2.宣传发动。统一印制发放和张贴整治活动宣传单,设置户外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在县电视台开设报道专栏,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的关部门加以解决,大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的氛围。

3.分段包干。将县城整治区域划分为十三个责任路段,每个路段由一个县级领导挂点负责、若干个单位或部门为路段责任单位,并明确一个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县城各居民区的整治由旴江镇各居委会负责。旴江镇及各居委会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确保整治效果;新建居住小区的整治由各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组织。另外,除部分专项整治项目外,各路段的相关整治费用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筹措。

4.集中调度。建立整治活动联络协调机制,实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信息报送制度,集中整治期间,各路段每周一上午前将上周整治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路段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定期组织现场巡查,召开调度会议,编发活动简报,通报各路段、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各牵头县领导全面负责挂点路段整治任务的落实,抓好各路段整治资金的筹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综合执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组建由法院、*、建设、城管、国土、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现场协调组,及时整治、处罚违法违章建筑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6.健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的标准,建立完善的实施办法和评选、考核、奖励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细则,有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1至12月16日)。召开全县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各牵头单位组织路段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具体整治方案于20*年12月15日前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管局三楼市容管理股)。

(二)实施整治阶段(12月17日至12月31日)。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时间、人力、财力,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同时,对一些重要区域整治工作要边整治、边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1月1日至1月11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面督促检查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对一些回潮现象,要限时整改。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城市管理,是有效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治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实行“领导挂帅,部门负责,分段包干,各方联动,职责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在坚持属地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路段协调、部门协作和工作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行业技术指导,抓好工程设计、招标等配套工作,努力提高整治工作整体水平。

第4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疏通“沟渠”、清理“三占三乱”、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美化亮化等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镇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美丽、整洁、畅通、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动。临街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住户和门店,均要签订“门前三包”合同,责任单位要对门前卫生、绿化、经营秩序按照《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门店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占乱挖,乱搭乱建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政府牵头,区市容局执法大队、工商等部门配合。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除杂草、清垃圾死角活动,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将各自卫生责任内的杂草、垃圾清理干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环境干净整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石堆积,无果皮纸屑,积极协助市容局做好大道延伸线周边厂区及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转运工作,力争24小时保洁,

3、开展“三占三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是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乱停车辆,乱摆摊位,乱倒垃圾等行为,我们对有营业执照的门店经营的,我们协助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对无营业执照的流动摊点,区执法大队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

4、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粘贴、喷涂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杜绝乱贴乱画现象,清除不规范的落地灯箱、牌匾广告,规范广告行为,达到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形成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景观要求。此项工作主要是协助区执法局做好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洁行动,重点是商店门口和镇政府地段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大道延伸线美庐公司车站拐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立,规范车辆停放。积极协助区交警大队组织的各项工作。

6、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整治行动。大道延伸线,的绿化整治要做到绿化带、行道树保持良好,对枯死或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美化整治要做到门头整齐,墙面整洁,亮化整治达到无人为损坏等。

三、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4日)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造势,使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与区有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主动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5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协调人要按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安排好整治的时间。各经营业主要按照整治要求尽快行动起来,自行配合整治,凡整治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停业整顿直至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镇市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直至验收合格。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各负其责,自觉投入到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责任明确,协同合作,管理有序的良性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好这次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站内,由桂家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市容环境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项工作。

第5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泸州市拍卖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泸州市拍卖市场发展较快,现有本地注册拍卖企业8家,外地拍卖企业常在我市举行拍卖现场会的有4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全市拍卖企业员工总人数49人,注册拍卖师8人,其它专业人员41人。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共举办拍卖活动101场,成交拍卖金额43588万元。

泸州拍卖市场总的发展趋势是健康有序的。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培育,拍卖企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服务,在促进市场繁荣,盘活不良资产,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我市拍卖企业规范较小,内务管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市拍卖市场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一是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庞晓龙任副组长,工商、商务、监察、公安、物价、文化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场科,市场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了《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二是及时召开“两会”,迅速布置专项整治工作。6月24日,市政府在市工商局七搂会议室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市工商、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为规范拍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拍卖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拍卖市场环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联合,于2010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讨论通过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在会上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二要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严格依法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三要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6月27日,由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了由泸州市拍卖企业参加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学习了《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拍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是:1、清理和纠正违法拍卖公告(广告)、竞价公告、拍卖信息、竞价信息,违法举办拍卖活动的行为;2、查处拍卖企业违法拍卖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3、不经拍卖程序处分拍卖标的;违规拍卖公告,诱导或阻扰竟买人参与竟争;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竟买人身份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会并举牌应价;4、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本公司物品或者财产权利;5、故意隐满拍卖标的的真伪或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6、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与竟买人恶意串通,给委托人或买受人造成损害的;7、在自己的拍卖活动中,采取恶意抬价或压价的方式给其他竟买人或受买人造成损失的;8、采取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等不正当行为的;9、拍卖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拍卖经营权的;10、雇用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者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或雇用未与拍卖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的拍卖师主持活动的;11、擅自到异地挂牌或未经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的;12、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13、开展拍卖活动不依法到工商机关办理备案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拍卖违法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拍卖市场经营活动,支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和动员会的同时,邀请了泸州市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泸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参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深入拍卖企业分送有关资料,主动向他们宣传讲解拍卖法的有关知识,让拍卖企业全面了解拍卖活动中应履行的职责,从而更好的从事拍卖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拍卖经营活动,支持参与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落实具体措施,为每个阶段整治工作打下基础。一是开展认真摸底调查,摸清泸州市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泸州市共有拍卖责任有限公司8家,他们均具备经营拍卖业务的资格,但在经营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拍卖企业拍卖情况自查表”,下发企业自查填写,要求拍卖企业自查报告,限期报送整改情况,逾期则按相关规定从重查处。8家企业自查报告均已完成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职能。

按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既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市商务局作为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拍卖情况统计表,对于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对于没有经营业绩、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依法吊销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加强了对拍卖协会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规范拍卖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拍卖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拍卖企业建立健全拍卖管理制度,加强对拍卖企业和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拍卖活动备案,依法查处各类拍卖违法行为,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拍卖企业登记、年审等工作中共同把好拍卖企业的准入关。物价部门负责检查拍卖企业是否按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安、文化(文物)、监察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加强对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今年1-11月拍卖企业到工商部门共办理拍卖备案141件。今年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在强化备案的同时,加大了现场监管力度,今年共实施现场监管17次,现场监管次数较过去有明显增加,促进了拍卖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为进一步提升拍卖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拍卖市场具有特殊性,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在加强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市突出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监管:一是规范拍卖公司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展示,拍卖公告的内容、时间、公告方式、标的展示时间和方式要符合拍卖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举办拍卖活动的企业提前七天提交拍卖“标的”的相关备案材料,经工商部门审核后才能到媒体刊播、公告。对有争议的和国家禁止拍卖的物品一律不予备案,并通知其禁止拍卖;在拍卖成交七日内,还要将拍卖完毕的“标的”、竞买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以保护拍卖活动竞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拍卖公开原则。二是对拍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方式:查以来所有的备案资料、查统计报表、查拍卖公告、查成交确认书、查企业的相关制度

及人员资质等档案资料,维护拍卖活动严肃性。今年共实施现场检查21人次,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强监管拍卖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拍卖备案工作,确保拍卖备案资料和内容符合要求,杜绝不办理拍卖备案、拍前办理备案拍后不办理备案、拖延办理拍卖备案等不依法办理拍卖备案的行为。四是加强拍卖现场监管。重点加强以下拍卖活动的监管:1、标的特殊竞买人数较多的土地、房产等公物拍卖;2、国家行政机关、政法部门依法没收的物品的拍卖;3、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4、拍卖企业有违法违规记录,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拍卖。把主要精力放在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参与人数众多的拍卖活动、大宗国有资产拍卖活动、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拍卖活动、其他有违法嫌疑的拍卖活动。对重点的拍卖活动工商、商务、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对拍卖现场进行监拍。五是查处违法违规拍卖活动。目前,工商、公安部门正联合查办一起案件。现初步查明:刘昭阳等21名竞买人在竞拍一宗国有土地之前,共同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现场拍卖时由刘昭阳以240万元应价成为该宗国有土地的买受人。之后,21名当事人又在龙马潭区一茶馆内对该宗土地私下进行竞购,最后又是由刘昭阳以300万元应价竞买成功。这两次竞买的差额为60万元,由刘昭阳拿出平均分配给其他的20名竞买人,每人3万元。经公安机关对涉案的21人立案侦查后,因此案不构成刑事犯罪,现已移交工商部门办理,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此案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人员多,调查终结后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曝光。

为切实增强拍卖市场的监管实效,我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面对新问题,寻求新方法。工商部门将市场巡查与拍卖现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紧密结合,细化巡查内容,科学划分巡查类别,为规范拍卖行为奠定基础,促进职能到位。针对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对内市场合同、商标广告、企业注册、公平交易等业务科室间及时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对外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查不按规定备案、恶意串通竞买等违法违规拍卖行为。建立巡查督导制度,在市场巡查中,制定巡查计划,确定巡查内容和重点,督促巡查监管到位,做到巡查必到场、到场必检查、检查必记录、记录必录入的原则,健全完善拍卖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三、我市拍卖市场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拍卖行业的复杂性,监管的艰巨性,目前,我市拍卖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恶意竞争拍卖资源。有的拍卖企业抱着“先拿下标的再说”的心态,盲目取得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之后长时间无法将标的卖出,使委托方利益无法实现,拍卖从业者信誉受损。无序竞争、相互抵毁、恶意压低佣金、操作不规范的拍卖行为时有发生。

2、恶意串通现象比较严重。在土地、房产、废旧机器设备拍卖的现场,竞拍者串通以底价成交,因串通不成发生纠纷,甚至暴力事件的情况也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给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公物拍卖活动极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价值增值率很低,多数拍卖以“对价”成交,公物拍卖实质意义的拍卖并不多。在公物拍卖中,有的委托人、拍卖人授意限制他人参与合法竞买,或授意在外地媒体拍卖公告,以便达到自己或亲友从中得利的目的。

4、拍卖成交后的移交、过户工作比较困难,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违约现象较多。因一些拍卖标的存在一定瑕疵,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缺乏灵活性,给拍卖标的产权转移、尤其是不良资产的成功处理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5、零佣金现象有所发生。当前市场竞争还不够规范,有的委托人选择拍卖公司不是优质的服务和拍卖师的拍卖水平为标准,而是以低廉的佣金作为条件,由于极个别拍卖公司的恶意竞争,出现了零佣金的怪圈,由于减少了佣金收入,拍卖公司势必降低拍卖成本,草率拍卖,导致拍卖质量日趋下降,伤害了委托人和拍卖人的利益。

6、拍卖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市拍卖企业规模较小,内务管理薄弱,存在内部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拍卖活动的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经营场所设施等方面还亟待提高。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拍卖市场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拍卖市场的监管,促进我市拍卖市场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机构不撤,人员不散,保持对拍卖市场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拍卖行为。

2、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拍卖市场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拍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的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4、引导全市拍卖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守法的经营底线,全面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第6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三是以长效管理为主线,强化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展“市容三创”活动;启动了“城市管理优秀城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行城管目标责任制,对市容管理的暗查形式、时间、重点和内容进行了创新。市容环卫管理更加精细化,开展了以“关注城市细节?重庆城市人性化细节亮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主城区12条主干道房屋立面和152条背街小巷进行了整治;查处“十乱”现象17.7万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29万处;整治暴露垃圾867处728吨。垃圾处理场运行规范,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三峡库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化粪池的清掏圆满完成,全年对3500座无主化粪池进行了清掏整治。占绿遮绿广告得到规范清理,正式出台《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拆除主城违规广告946块共计4.1万平方米。城市照明上档升级,新安装路灯1.8万盏;改造路灯近6000盏;新建改造灯饰150项,建设了“朝天扬帆”大型音乐动感灯饰。

四是着眼于城市管理手段创新,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步伐。制定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区县;编写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普查技术规程》、《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和制度;建立起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市、区一体化联动管理的总体架构。主城试点六区的建设总体方案已报市数字办审定,综合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万州区作为建设部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已通过建设部审定,正在积极开展普查和区级平台建设工作;黔江区、垫江县、酉阳县已上报建设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了建设部验收。同时,主城11个区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下水道和化粪池危险源监测系统作为专业管理子系统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内容。目前南岸、高新、江北3个区监测系统已经完成,北碚区、经开区、巴南区、沙坪坝4个区正在建设之中,其它各区已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五是持续推进“蓝天行动”,控制道路扬尘。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改进清扫保洁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提高机扫车辆效益,提倡湿式作业法,全年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63%(一级道路达100%),道路冲洗率达55%。全面清理整治“渣场”和“渣车”,将主城34座建筑渣场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新消纳场的规范设置工作。对主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840余台“渣车”强化了《准运许可证》的办理,全年处罚违章车辆2902台次。积极落实市政府第188号令相关规定,对以平基土石方、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为重点的673个施工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工地313个,查处冒装撒漏等各类违章3467件,督促工地制定《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826个。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的执法工作,全年督查督办违章案件361件。

六是积极配合“碧水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供水质量,继续推动主城区企业自备水厂的分离关闭工作;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城市供水综合合格率达到98.58%。积极整治市政排污口,排查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19处,并进行了整治。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积极推动主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城市污水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重庆市都市区污泥处理处置布点控制性规划》;努力探索污泥多种处理处置技术。加大三峡库区水域清漂工作力度,我市长江干流、次级河流全年共计打捞、转运水域漂浮物11万吨。

第7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使用活动;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主要是:

1、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2、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3、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人“性用品”的行为。

4、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的行为。

5、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室、辅助生育科(中心)、不孕不育科(中心)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专业)。

二、方法步骤

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5月起集中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地自查与区级督查相结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上旬)。成立区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2),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卫生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自查整治阶段(2009年5-6月)。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从5月至10月将自查和整治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三)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09年7-8月)。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综合督查。各地要根据督查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的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阶段(2009年9月)。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区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成立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把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

第8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城乡、打造民生城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业主自愿、部门联动、相互协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为民、便民、利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以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住宅小区为目标,以整治小区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积极稳妥的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任务目标

2012年计划对**小区、**花园、**宿舍等15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拟整治面积124.5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1711户。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

三、整治内容

整治项目主要内容为:

1、疏通和更新小区主、支排水排污管道,增设或更新排水排污检查井井盖;

2、化粪池清污;

3、硬化小区内主、次道路,更换路沿石,适当扩宽路面;

4、增加小区停车位面积;

5、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违法行为;

6、调整绿化方式,补植适宜树种;

7、楼体粉刷工程(包括楼体外墙和楼梯间内墙);

8、维修和更换落水管;

9、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整治完成后具备条件的要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暂不具备条件的由驻地居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保洁、保绿、保安等基础;

10、改造影响居民生活的供电设施,未向供电部门移交的组织实施移交;

11、合理增设健身器材,完善小区标识、公益宣传橱窗等设施;

12、其他具备整治条件的项目。

四、任务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面抓好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整治内容中第1—4项整治任务;负责编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抓好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承担整治内容中第5—12项整治任务;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3、市城市管理局:配合街道办事处拆除小区内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乱设摊点等进行清理整顿。

4、市财政局: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协助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老旧住宅小区整治与执法工作秩序;指导改造消防设施,排除消防隐患。

6、市体育局:负责小区内增设配置健身器材等工作。

7、市工商局、民政局、物价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管线线路分布情况,配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水、电、暖移交后的接管工作。

五、整治费用

整治资金根据《2012年城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予以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底前)。制定下发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组织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任务,分阶段进行小区排水排污管网、化粪池、道路、停车位建设、外墙粉刷、绿化工程、增设健身器材等项目的维修改造,11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对综合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把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积极参与理解支持是决定工作顺利与否的关键。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每个小区的具体整治方案和管理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要把整治工作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委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工作的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一是实行方案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方案、增减项目的,由各实施单位报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是坚持规范运作。实行统一评定整治方案,统一整治内容和标准、统一实施工程招投标和监理、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统一进行决算审计。

三是实行专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和形象进度表,及时反映工程形象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及资金到位情况。各街道工程进展情况每周要向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第9篇: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详见《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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