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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第1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废弃物;逆向物流系统;医疗废弃物处理时下各级医院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逐渐增多,其合理处置需求日益突出。尽管各地政府和各级医院为应对此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其措施具有滞后性,且管理理念相对落后,以致医疗废弃物得不到及时处理,并在处理过程中有流失,给生态和生活带来严重危害。依据逆向物流系统的特性,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中它将发挥重要作用。

1逆向物流系统

与传统供应链反向,为价值恢复或处置合理而对原材料、中间库存、最终产品及相关信息从消费地到起始点的有效实际流动所进行的计划、管理和控制过程。它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通过供应链成员将物资从供应链的下游向上游移动。在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采用逆向物流系统可使相关单位获得可观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2医疗废弃物及其处理现状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较之发达国家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安全转运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形成的完善体系和先进处理技术,我国则存在一定的问题。

2.1政府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面投入不够,科研队伍培养未跟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投资力度远大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力度,以致每年仅有不多的医疗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且有部分废弃物在流通中不知去向。

2.2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体系不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者在追求医院的经济效益及医疗水平提高时,并未形成健全的、有效的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管理体系,且疏于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宣传教育,防范意识不强。规范的从业人员较少,难以有效控制,加大了医疗废弃物外流的可能性。加之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储存不规范,分类收集度不高,提供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运输车辆等较少,运输中的污染现象很难规避。因此相关卫生机构建立和健全科学有效的医疗废弃物管理体系已迫在眉睫,将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环境保护有着积极意义。

2.3外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弃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单位,统一回收,集中分类处理,任何一级机构不得私自处理。但较多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并未完全依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少量机构伴有将部分医疗废弃物随意混合、燃烧、丢弃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还给当地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埋下了安全隐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弃物管理中所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反应出外部监管部门监管的不到位。提议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逆向物流系统在医疗废弃物处理中的作用

逆向物流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物流应用系统,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在回收成本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逆向物流系统的特性,其在医疗废弃物处置中通过收集、分类、运输、追踪等方式发挥其特有功能。

3.1逆向物流系统以下游产物为基础,结合其供应链特性,可有效的搜集医疗废弃物。现阶段,医疗废弃物错综复杂,种类繁多,收集、回收困难。依据逆向物流系统,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必然要设立专职专岗人员定时收集、处理,而且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具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此系统为相应的管理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合适的方式方法,可帮助各单位按照相关的政策及法规对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进行监督和管理。从收集、回收上控制外流及其他不规范处置,近而有效回收利用,遏制医疗废弃物的危害。

3.2逆向物流系统对医疗废弃物的合理分类可促使其高效运转,并可规范处置废弃物。收集起来的医疗废弃物应严格按照政府卫生部门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经过严格分类的医疗废弃物可使逆向物流系统运转高效化。相对于整个逆向物流系统而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显得犹为重要,只有分类好的收集物,才有助于整个系统进行良性运转。同时,畅通的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医疗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两者相辅相成。

第2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口腔医疗门诊;医疗废弃物;感染管理

随着口腔专科门诊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新的诊疗操作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诊疗中,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引起医务人员乃至社会人群的关注。如何对疾病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规范——运输——终末处置管理等,成为医院领导、后勤部门领导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对医疗废物的产出、分类、收集、转运、焚烧及处理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处理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我们口腔专科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防止诊疗中、诊疗后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1 门诊医疗废弃物种类

1.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 口腔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每一项治疗必须通过医师双手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治疗结果必须通过护士双手及保洁人员双手完成污染器械收集、洗涤、消毒、灭菌,敷料及各种废弃物回收、分类、转运等,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几乎涵盖了8种医疗废弃物分类内容的全部,因而更具有传染性及传播疾病的危害。例如:诊疗操作使用高速手机头和牙钻;龋齿等治疗用的各种类型器械及小器械;水汽枪、吸唾器;拔牙用的各类器械;正畸牙、修复牙使用各类器具等,其表面残留病人口腔内血液、唾液、食物残渣、磨牙碎屑组织;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1.2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放射科废弃的冲洗X线胶片液;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洗衣房洗涤排放的污水;手术室、供应室洗涤器械的污水及残余物;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光滑针、金属成形片、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均会产生物理、化学、放射污染源,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1.3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塑料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例如:就诊人数日门诊量1000~1500左右人次,需使用1000~1500套的一次性无菌治疗用品。长此下去,每日、每周、每月、每年产生的废弃物可想而知。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1]。

2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2.1 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 表现在:有组织、有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后勤管理部门无专人环保负责制;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 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焚烧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工作中时常表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锐器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废物装袋过满、过多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马路上常常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2.3 规范操作不严格 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丢弃在生活垃圾中或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 终末处理运输不严格 表现在:将院内废弃物集中车辆运输至院外垃圾场焚烧,缺乏医疗废弃物严格的分类、分装标准和运送标准;缺乏社会的必要监督机制;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加之交接手续不完善、不规范,专人负责填写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基本处于滞后空白,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和运输。

2.5 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 表现在: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口腔诊疗工作废物面广,种类多,不仅含有易致伤人体的锐器物,还有大量含有致病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病理性、化学性、放射性、血液性物质常伴左右,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

2.6 医院环保设施滞后于医疗业务技术的发展 表现在:暂存处设置及建筑不合要求,管理脱节,设施不全,设备陈旧,废水管网渗漏,废水排放不标准,装运及存放地点简陋或露天放置或离工作区域太近。认为运行维护费用高,回收处理费用多,经费负担难以承受等。对挥发性、蒸发性、污染源未进行有效的过滤装置排放等。

3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3.1 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由后勤部门负责制的行政管理组织,医教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协助监督检查。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中对医用废弃物处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回收人员体检制度等,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纳入医疗后勤管理质量范畴。对医用废物有分类收集、分类装置、分类标示(如: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医用废物用黄色塑料袋,以及锐器放置耐刺、防水、防渗盒)。对生活垃圾在公共场所设置带盖垃圾箱,减少医务人员及病人的直接接触污染。每日科室有保洁人员对医用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至医院放置点进行交接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改变目前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状。转贴于

3.2 加强医疗废弃物设施的建设 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排放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车、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运输流程;防止医疗废弃物在收集、分类、运输过程中丢失、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给社会、医院造成污染;开展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技术研究,变废为用,变害为宝。

3.3 加强环节控制与规范操作 医院从医疗器材敷料用品使用后产出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统一采购;科室从领取数量、种类进行把关;保洁员对使用后的敷料废物类规范收集,分类装袋贴标示,定时定点交接给医院负责废物存放处理专业人员;省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定期规范密封运输焚烧点处理。从而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达到防止污染源扩散污染环境及危害社会人群。

3.4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环保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 省内建立医用废物焚烧处理点。解决目前各医院尤其是离城市较远的中小医院各自为政,购置焚烧炉焚烧医用废弃物,即达不到完全焚烧毁废物,又造成空气质量环境严重污染;解决目前存在的另一现象大医院负担高额回收医用废物费用,中小医院无力交费、无力投资,无处设点,加之经费受限而出现的医用废弃物混杂于生活垃圾中运出医院外丢弃或填埋;医院则应解决好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场所,对贮存时限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判定[2]。反馈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5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 在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名录中,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排在第一位。尤其是口腔诊疗后的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很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形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因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的宣传普及教育至关重要。开展书面宣传与授课培训相结合;科室检查与纠正不合理的分类、处理方法相结合;强化医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的重视。使每个医护人员都意识到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参与。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医疗废弃物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3.6 加强院务后勤部门的监管力度 确保医疗废弃物从初始产生、回收、分类、装袋、运输、焚烧,做到交接手续等全过程进行重点关注,做到万无一失。并有定时巡查督促管理分工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关注、汇报,防止对医院内外环境造成污染。这样不仅可有效地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还可明确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责任,起到一定约束和监督作用。

3.7 加强专业培训与监督治理 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操作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学习,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专用工作服、防水围裙、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免疫接种,防止其操作中健康受到损害。提高他们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危害的思想认识,提高在岗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3.8 加强医疗废物包装,贮存管理 科室按要求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3/4时进行封口或密闭容器,有明显的标识,送至医院固定放置点;医院按要求有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贮存不超过两天时间,并没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绳、防盗、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等,专车、专用、专路线运输,并做好记录,如产生单位、类别、送交科室、日期等。

随着口腔医学技术的发展,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产量、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了解和认识医疗诊疗结束后带来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问题,离国家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新法规条例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这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都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在为数不少的医院,医疗部门还未从旧的医疗废弃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缺乏正规的实行办法和运行机制。且经济政策、处理废弃物、废水的技术水平滞后于社会经济与医疗技术发展。出现政策管理办法与现实操作脱节,有漏洞、有薄弱环节。如:注重强调焚烧与填埋为主,注重医院自行无害化终末处理等。这样,既不能废旧利用,又不能技术更新转化再利用;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空气环境、水源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因此,我们应在确保诊疗疾病安全的前提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金属类医疗器械(如: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等口腔诊疗器械),重复消毒灭菌使用,以减少医疗废弃物产量,塑料垃圾产量;减少使用器械中诸多中间环节的污染;改变过去管理、处理模式,向综合治理方面发展去研究和探讨。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重点放在具有传染性危害的关键医疗废弃物品上。狠抓严格回收——严格分类——严格包装——严格运输四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医院各部门相互协作与沟通,发挥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医源性和外源性感染,切断交叉感染途径。减少医疗废弃物给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医院成本的投入,为病人、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清洁、安全的诊疗环境。使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更趋合理化,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3]。使口腔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张红玲.医用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全程质控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5):454-455.

第3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何为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的废物。

医疗垃圾分为: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质,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性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培养皿、标本和器皿,以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等);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弃物:能够刺伤人体的废弃医用用品(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以及载玻片和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一般性废弃药品如抗生素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三苯氧氨、司莫司汀、顺铂、苯巴比妥等,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物(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垃圾含有腐败变质成分及大量细菌、传染病毒、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药剂等,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如经非法收集后再次流入市场,则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成为流行病的源头。

医疗垃圾处理的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其危险性也非同一般。预计到2010年,全国医疗垃圾的产量达到68万吨,平均日产量达到1870吨。这些废弃物除一次性输液管外,还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等手术废物,治疗用的纱布、脱脂棉,实验用的动物尸体和化验用品制备的废渣废液,病人的血、痰以及排泄分泌物等。

1991年,我国加入了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定的《巴塞耳公约》,以推进我国危险废弃物特别是医疗垃圾处理的国际化进程。发达国家凭借其雄厚的技术基础和经济实力,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基本完成了医疗垃圾的安全处置,在对医疗垃圾的安全转运、无害化处理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有一套自己的体系,并且对医疗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并制定了针对性处理方案。但我国在医疗废物的处理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存储或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去。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垃圾危害常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现状如下:

一、医疗垃圾的处理不规范

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办法。但有关医疗机构不能做到明确分类,且无专门回收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有:输液器、注射器用后不作消毒、毁形等无害化处理;偶尔可见输液器、注射器用作他用,甚至流向社会;清创包、缝合包包布不能做到一用一洗,反复灭菌造成黑、硬,达不到灭菌的效果;还有个别诊所仍使用玻璃注射器,用普通铝饭盒消毒,用后清水冲洗即行处理;职业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大部分没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针头回套等。

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技术参差不齐

以我国工业危险物总处置能力仅为18万吨/年,我国现有的生产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产品的性能与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相一致的不多,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并且全国没有任何一座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完全可以投入使用。目前,除广州、沈阳、大连等少数城市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外,大部分由医院自己分散处理,但医疗废弃物处理的能力却不尽人意。大多数医院沿用以往配备的小型焚烧炉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且传染性医疗垃圾和普通垃圾未经分类就混合处理。传统的焚烧设备不能适应医疗垃圾处理的热值与成分变化大的特点,造成医疗废弃物的毁形不充分,高温燃烧不彻底,具有毒害化的污染物重新进入环境,可能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如1999年轰动全球的“二恶英”事件就是由于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物引起的。此外,医疗垃圾处理设备隔绝性能及自动化等问题尚未能很好的解决,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不能得到保障。

三、没有合理的收费制度,医疗垃圾的处理需要高昂的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一家医院每年年至少需要为医疗垃圾处理支付48至50万元,许多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无视医疗垃圾所带来的危害。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处理医疗垃圾采取收费制,使得医疗垃圾有利可图,调动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改变了长此以往无人管理的局面。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收费方式存在着不合理因素。目前现行的收费方式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收费,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由于各个医疗机构经济效益不同,床位的占有量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会导致收费不公平。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为了节省处理医疗废物的开支就把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去。

四、农村医疗垃圾无人问津,农村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令人担忧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医疗垃圾管理政策的法规,但在农村地区的执行情况却亟待解决。许多乡镇卫生院和小诊所的医疗垃圾未做任何处理,随意丢放在附近,不少农民因为缺少文化知识,不知医疗废弃物的危害而捡拾其中的玻璃器皿盛食用油和生活用水,不少孩子把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当“玩具”去玩。

五、医疗废物处理过程存在不法行为,有些医院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或者卖给私人再转运到废品收购站或直接进入了塑料制品厂,被制成一次性水杯、水桶等,这些带有病毒、细菌的容器从而流入市场(主要是偏远的农村地区),给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产生原因

我国1998年1月4日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列出了47类、数百种危险废物,其中医疗垃圾名列“首害”。据清华大学固体废物和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建国博士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毒性、

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对人的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1999年,轰动全球的“比利时鸡”事件就是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引起的。但是,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置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为了节省成本,人们往往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置,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具有很强的生物感染性,需要进行专业隔离和特殊的焚烧处理,绝不能与普通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其次,从体制上,管理多头造成了垃圾处置的无序。上世纪90年代,处理医疗垃圾实行收费。“无利可图的谁都不管,一收钱大家都抢着管。”刘建国说,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该由环保局负责。但很多单位将它纳入生活垃圾范畴,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局也在做。

另外,在具体操作上,收费方式存在不合理性。我国现行垃圾收费主要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来收取,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各个医院经营方向和效益不同,床位占有率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就会导致收费不公平。如果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会为了节省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把部分医疗垃圾混进生活垃圾。单纯从技术上看,第二种方式更科学,但目前国内这两种方法都在使用。同时,还存在着许多不法行为。有些医院并没按规定将医疗垃圾作为废物处理,而是将纱布、一次性针管等器具回收利用,或低价卖给私人,从中牟利。不法商人又使这些具有生物感染性的器具重新流入市场,主要是边远的农村市场,给社会带来极大威胁。

“其实,除了医疗垃圾,整个危险废物处理都存在着很大隐患。”刘建国说。2001年,北京市环保局就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集中力量专门处理垃圾,并设立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对市内所有工厂每天产生、处理、排放、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量进行统计。但由于某些原因,很多企业的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无法被登记。此外,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所谓的“综合利用”实际上是转嫁危险废物,通过小商贩将化学物品低价或无偿送到北京附近的小企业,“出了北京城就不关北京的事了,”刘建国说,“这些小企业根本无力处理工业废物,留下自己需要的东西就撒手不管了,由此引发的二次污染无法估量”。

最后,有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弃物,含有有害病原体和有害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医用物质等。这些含有病毒、病菌的垃圾的危害性是普通垃圾的几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有关部门为了本地经济利益的发展,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投资不足,而且我国至今没有统一的监管体系,对医疗处理的监管状况上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地方政府机构部门存在职责不明、执法不严的现象,导致医疗废弃物的去向不明,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密封设备等方面存在缺陷,很可能导致医疗废弃物的沿途丢失。医疗废弃物的监管体系的问题直接影响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前进步伐。

如何解决医疗垃圾处理问题

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力度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政府应本着执政为民的态度积极建设公共卫生体系,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监管管理,落实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对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转运、处理实行监管,坚决从重查处医疗垃圾回收利用等不法行为。明确医院以及运输、储存、处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对运输、储存、处理实施许可证制度,禁止不具备从业经验以及基础设施的单位从事医疗垃圾的处理。对收集、运输、储存及处置执行联单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垃圾的遗失,杜绝不法交易如卖给塑料厂的行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及小诊所的垃圾处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照顾他们的经济能力,保证国家抓大方面的同时,能兼顾局部方面的利益,使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得到安全的处置。

二、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听取

医疗垃圾的范围和处理费用的多少等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收费细则,对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医疗垃圾、乱排乱放等行为给予高额罚款甚至刑罚,保证处理中心的正常运营和防止因费用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

三、增加投资力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高标准建立一批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解决医疗废品聚集重点地区和特殊废品如放射性物质等的处理问题,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理体系,对医疗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完全密封性的运输以及无害化的处理,兼顾农村地区的医疗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应当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当作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国家投资外,也可以吸引其他资金参加建设。国内外的企业界对投资我国的医疗垃圾处理有很高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该项领域,积极实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经营、社会化管理。

四、积极宣传,加强社会监督

开展医疗废物防治以及其危害的宣传,加大媒体的监督力度,对违规事件进行暴光,鼓励群众成立医疗垃圾管理、处理的研究学会或民间团体,动员群众对医疗废物处理中的问题给予意见和建议,对不法行为积极举报。增强公众的健康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我们人类的生存健康问题。

五、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到处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渗及健康、环保等诸多方面,为了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建议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相关专业的应用性人才;成立医疗废弃物学会,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标准,处理企业的资格认证以及培训教程等方面作出规定。定期开办培训班以提高工作人员对于医疗废物的健康、安全、环保问题的认识,突出员工在总体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与责任,建立一支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

第4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家庭护理; 医疗废物; 垃圾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

Abstract: With the emergence of home care in recent years, the problem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caused by home care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attention. At present,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not yet issued relevant documents on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by home care. In this paper,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on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home care are reviewe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standards in home care.

Keyword: home care; medical waste; garbage hygien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hygiene;

《全民健康指导方针》与《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应积极探索居家护理服务,鼓励家庭病床等延伸模式。随着家庭护理行业的日益兴起,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问题逐渐引起关注。与医院患者比较,家庭护理的患者大多病情稳定,传染性相对较低,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运送是否应有别于医院。目前,国家及地方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对家庭护理所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作出要求。本研究综合国内外文献就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情况进行综述,以期为我国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及危害

1.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1]要求,参考广东省针对“家庭病床服务”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2]规定,家庭护理在限定的服务人群及服务内容上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伤口换药、气管切开护理、造口护理、更换管道、膀胱冲洗、腹膜透析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敷料、手套和导管等物品,以及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2)损伤性废物,包括胰岛素注射、血糖监测、静脉采血、药物注射等操作产生的注射器、针头及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3)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污染药品等;(4)化学性废物,如水银体温计、血压计破碎后产生的水银等。

1.2、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危害

家庭护理需严格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特别是对锐器和意外血液暴露的管理,避免家庭医疗废物产生危害[3]。研究表明,75%~90%医疗废物与家庭垃圾或城市垃圾相似,不会产生任何特殊危害,类似于生活废物可按社区城市废物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程序;但另外10%~25%的危险医疗废物或特殊废物,具有传染性、生物毒性、腐蚀性以及伤害性等特点,在家庭护理中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水、大气、土壤产生污染,同时,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4,5],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二次简单处理后用于交易,成为传染的源头[6]。

2、 国内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现状

2.1 、英国

在英国,家庭医疗废物无明确的规定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的隔离、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7],仅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患者家中收集医疗废物后进行集中处置,但未全面落实此项规定。大部分民众认为家庭护理产生的普通医疗废物已与易感人群有接触,污染风险低,且产生量小,隔离处理难,因此将其当作正常生活废物处理。但锐器类及传染性医疗废物,则需由家庭医生或护士处理[8]。欧洲立法规定[9],在医疗废物密封后,由家庭护士驾驶专用车辆对家庭医疗废物进行运输及车辆消毒处理,并建议车辆带锁。

2.2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要求锐器必须由医务人员负责收集,但对家庭护理中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昆士兰州政府环境与传统生产部指出,临床医疗废物分类不应应用于家庭护理环境,已干燥的血液、轻微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应排除在医疗废物外[10]。不应要求家庭医疗保健提供者处置所有伤口敷料而不考虑敷料中所含血液或体液的量,因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这样做对环境保护有益[11],且这将加重政府医疗废物管理负担。

2.3、 新西兰

新西兰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受控废物及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指锐器及非锐器(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废物等);受控废物是指含潜在的传染性废物,如排空的尿袋、静脉输液管(无针头)和输液袋、导管、注射器(无针头)、造口袋(排空)、一次性床单、用过的敷料和纱布等;非危险废物如一般纸张、铝罐等,危险废物及受控废物均由家庭护理工作者收集及处理[12]。

2.4、美国

美国各州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要求不尽相同。部分州允许居民将锐器丢弃在防刺穿容器中,如洗衣剂瓶或咖啡罐,放置于普通家庭生活垃圾中;而另一些州则要求使用锐器专用容器盛装,并将其带到经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建议使用锐器收集箱回邮服务,但因费用问题落实不理想[13]。对于污染的手套、引流管道、导管(如尿管)和伤口敷料这类感染性医疗废物,部分州要求使用红色生物危害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但另一些州(如弗吉尼亚联邦)认为大多数手套和敷料不应被视为医疗废物,允许将这些物品丢弃在普通家庭垃圾中。液体或半液体的医疗废物则可倒入马桶后对马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注意预防体液溢出污染[14]。

2.5、 日本

日本环境部2001年《废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将废物分类为工业废物或一般废物,所有从家中丢弃的废物都被归类为“一般废物”[15]。2005年日本政府要求市政当局收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各城市出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如日本小山市市政厅市民生活部规定,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按照可回收物品及不可回收物品收集,其中可回收物品分为可燃、塑料容器和不可燃3类,纸尿布、点滴袋、腹膜透析包、导尿管(需清除排泄物、残留物)、脱脂棉、纱布(仅限非感染性)、测试纸、未服用药品、药品纸袋、药品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可燃医疗废物,药品外包装袋、包装材料、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塑料容器,药品、消毒药剂的空瓶为不可燃医疗废物,将可回收物品分类后按照相应回收时间放于指定地点,由政府统一回收。注射器、注射针头、软管、导尿管上带有针头等的感染性废弃物属于不可回收垃圾,由提供护理的医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护士带回处理[16]。

2.6、 中国

2.6.1、 中国香港

家居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不按照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规定[17]进行收集处置,其中所有经使用或受污染的锐器由社区护士家访时收集处置,其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暂未对收集有明确规定。

2.6.2 、中国大陆

目前,我国在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上仍是空白,仅上海市强调对居家医疗废物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未有明确指引[18]。在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过程中,由于社区护士等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疗废物处理意识淡薄,未接受相关的培训,常出现医疗废物分类不清,收集范围也不一致[19,20]。居民接受居家医疗废物健康教育较少,风险意识不足,胰岛素针头、腹膜透析针头等锐器常随意丢弃,导致垃圾转运人员针刺伤情况时有发生[21,22]。运送方面,尚无相关文件规定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谁、用何种方式进行运输。

3、 展望

家庭护理作为一个新兴事业,目前国家在其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缺乏相关的管理规范及监督机制,期盼国家能加快研究,尽快建立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产生。如选择产生较少医疗废物的产品;在护理过程中或清洁活动中应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选择可以重复使用的设备;按需开药,以小剂量的片、粒或毫升代替传统以盒为单位开具药品,定期清理药品,避免药物过期及重复开药;以电子血压计、体温计代替水银产品等。(2)充分评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环境污染效应,严格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及确定收集范围。(3)明确收集人、收集容器、收集地点、收集方法,细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方式指引,在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应由家庭护理实施者收集,使用专用容器,严格密封防止泄露,做好标识,做好交接。而锐器类医疗废物则应提供锐器专用容器,并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点收集。(4)确保运输安全,如条件允许,应配备家庭护理专用车辆,运输途中确保严格密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运输要求,政府部门可社区内配备相应家庭医疗废物收集点,固定收集地点和时间,由专门运输机构负责运输和处置。(5)加强家庭医疗废物处置健康教育。对于家庭护理人员和社区居民、清洁人员等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和环境保护意识,并采用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居民家庭医疗废物回收。

综上所述,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护理所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基本一致,但对于其他类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却不尽相同。部分国家对家庭医疗废物有专用回收链及终端回收部门,我国在家庭医疗废物具体细化指引方面还有待加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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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杨爱军,万巧琴.社区护士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现状调查[J].中国护理管理,2010,10(3):68-69.

第5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传染病医院 医院废物 管理

医疗废物是因医用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为控制医院传染病的流行,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及防止废弃物流入社会造成危害,我们传染病医院根据卫生部《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由院感科监督指导。指派专人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送,集中处置管理。

一 医疗废物的分类

由于我院是传染病专科医院,卫生部对传染医院的医疗废物有严格的要求,病区所产生的垃圾都属医用垃圾(包括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因此,医院所有人员,特别是医生和护士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用废物,有责任把医用废物正确分类放置,将不同的废物分类放入相应容器内,由专职工作人员(如护士,病区保洁员等),在废物产生地即对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所有以用垃圾都应放入黄色的废物袋中,并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粘帖危险标识,填写科室、类别和出科日期。我院按照医疗废物储存污染管理规定,建造标准的医疗废物储存室。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二 医疗废物的危害

医疗废物所造成的危害有含感染性微生物,致畸致突变物质,有毒的危险性化学制品或药物,放射性物品和锐器等造成的危害,比较突出的是医疗废物造成的健康危害。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可能通过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肌肤上的伤口,通过黏膜等途径进入人体,另外体液也是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所以在医院内,医生,护士、医疗互辅助人员、从事洗涤、废物处理及运输工作人员都是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均属高危人群。一旦锐器被HIV、HBV、HCV污染,被刺者就有可能发生相关传染病的感染,所以医疗废物是传染病的重要传染源之一,要加强管理。

三 加强培训 专人管理

第6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废物;环境保护;治理

一、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些关于处理医疗废物的管理条例,但是目前来说,还是有部分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不能达到要求。这主要包括以下问题: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而是随意进行堆放处理,这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要求包装好医疗废物,而是简易包装,没有贴上任何的辨识标签,这对医疗废物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还有医疗机构将废物处理的地点设置在人群多的地方,这样的行为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这会使医疗废物上的细菌进入空气中,从而附着到人们身上,引起疾病。针对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发现的整个医疗废物处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处理的问题

其实一些科室都承担了各种医疗费用,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来更好的处理医疗废物,对医疗机构进行废物处理进行资金支持。

2、服务方提出的问题

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的时候,管理人员可能会沾上或多或少的废物、细菌,因此,为了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以防止细菌的传染,也为了不让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很多医院把废气物成本算到科室头上,这样做是很不好的,因科室已经为处理废气物消耗许多消毒剂,每月开支几千元不合理。为了防治工作人员交叉感染、受伤以及二次污染,就需要集中处理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其集中处理的方案可以借鉴“中美儿童医院”的针筒集中处理方法。对使用过后的针头的进行“打弯”处理,这样不仅仅容易对工作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而且还大大的浪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如果废气物分类很细,那么其所需要的空间就会增大,且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很麻烦。如果在分类时不小心将物品分错类或者分类标志不是很清楚,那么就很容易将其当做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3、其他问题

某些科室,如急诊科室病人输液多,应考虑具体情况,增加输运医疗废物的次数。可考虑在病房内制作一个“收集箱”,由专人每天回收,统一集中处理病房内病人的废气物。

三、医疗废物处理有效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加强法制、统一规范、落实制度、综合利用”,这是加大医疗废物处理改革和加强现代化综合医院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医疗废物的集中化管理,综合利用是医疗废物的处理趋势,解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粗放化管理,达到集约化管理的效果,有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以及人民大众的危害。

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程度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医院整体的管理水平,医院就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小组,其组长主要领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则是医院废弃物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人员。在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以小组为中心,人人参与的,全院各个部门同心协力的环境。

1、加强条例学习,落实制度

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各方面工作人员,因此凡是与医疗废物有接触的的工作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药技、工勤等)均需参加院内举办的培训。要求人人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的方法、技能和原则。

2、成立小组,责任到人

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医院感染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组织,下设各科室或班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的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联动小组,形成一套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使其大力支持和配合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协调,统一标准、要求

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主要分管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能正确指导、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全面管理,逐个突击

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和交接签收,杜绝医疗废物的扩散、流失。不但要管好个大医院的医疗废物,也不能漏掉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等小的医疗机构。

5、重视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主要是针对组织正在面临或可能的的危机事件,而针对危机识别、危机防范、处理等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医疗废物的管理,可以说是医疗机构内危机防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医院来讲,同提高医疗质量,抓经济效益是同等重要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需要组织医务员工重新学习认识危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不可抗力因素,如“非典”造成危机事件的发生。有效的危机管理是医疗机构临危不乱,借以立足的法宝。

四、结语

对于医疗行业来说,做到无菌、无污染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进行各种医疗手术及其他医护治疗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医疗废物,那么如何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就成为医院十分重视的问题。毕竟,人们希望在医院看到的是干净的床铺、整洁的地面,这样会让病人安心在医院内休养生息。因此,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医院必须对这件事负起责任。医院每天都会产生不少的医疗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有效地处理,将会影响到医院对医疗质量,而且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也为了保护病人,有效处理好医疗废物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这是需要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处理与监测的。环境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强,它不能受到本不该有的破坏,我们要做好能够做到的事情来保护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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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PDCA循环又叫戴明环,是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首先提出的,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也是医院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之一[1]。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就是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按照PDCA循环,不停顿地周而复始运转。PDCA循环是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我院在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置中通过运用PDCA循环管理给予规范化后,取得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计划阶段

1.1 发现问题

2005年底,市卫生局在对我院一次性医疗废品规范处理中,发现一次性输液皮条毁形不一致,有的剪,有的未剪,有的浸泡消毒,有的未浸泡消毒;盛装废物袋也不统一,有的用标准废物袋,有的为节省开支用使用过的普通塑料袋。使用过的针尖,有些科室因为用量少未做到日产日清,少量的一次性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1.2 查找原因

① 医院管理者重视不够,认为医院工作主要是以医疗、护理工作为重点,以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疗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为主。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处置既耗资金又耗人力,不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处置医疗废弃物工作管理单由后勤科负责。

② 医疗废弃物暂存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后勤人员对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的知识欠缺,少部分医务人员对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意义认识不足,忽视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1.3 制订整改措施

①领导重视,完善制度,重新成立以院长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感染科、护理部、医务科负责督查全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改变以往由后勤科单独负责的局面。详细制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全院各科有人负责,各科有人管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把医疗废弃物管理纳入每月综合考评,奖惩兑现,检查结果实行公示。

②处置规范,流程明确。全院各科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垃圾袋,医疗废弃物使用标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的黄色垃圾袋,并且将按5类分类盛装、收集。对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器统一剪三段,对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注射器统一将内蕊凹槽处折断,然后浸泡在含氯1000 mg/L的“84”消毒溶液中,时间不少于30 min捞起滤干,装入贴有绿色警示标签的双层塑料袋中,每天由主班护士下午4∶00负责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每天下午后勤科由专职人员到各科回收。各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科专职人员交接签字,后勤科与清运人员交接签字,并且核对数量、严防流失。每周1次将医疗废物专车送往市政府指定的废物焚烧厂,并且填好废物转移单一式3份,留存3年。回收运送的器具每次均要规范消毒,回收的工作人员穿工作服、防渗漏围裙、袖套、胶鞋,戴手套、口罩、帽子。

2 执行阶段

将2006年1至6月份作为第1轮执行阶段,由各科主任根据上述规定在晨会上传达到每位员工,然后进行本科室一次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知识培训考试,处置程序在科室人员面前示范,一一过关,并且将一次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一系列制度与新规定书写成册,发给每位工作人员。每个科室备一份小册子,放在规定的位置,以保证新来的同志以及实习生、各科室休假回来的成员,均知晓一次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新规定。并将上述规定,作各科室常规质控检查的项目之一。

3 检查阶段

①每日上午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深入本科室检查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置分类是否正确,毁形是否规范,盛装垃圾袋是否标准,并且提问有关人员医疗废物处置各项制度新规定等,查看小册子是否人人均有,检查“84”消毒液浓度,并把检查结果上报给院内感染科。

②每日下午4∶00,后勤科科长查看各科室医疗废物袋是否规范,废物回收时将袋口是否封扎紧密,标签是否齐全,数量登记是否正确,回收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回收路径是否正确,查看生活垃圾是否混有一次性医疗垃圾。院内感染科每月抽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该科当月质控检查得分之一。

4 处理阶段

在2006年1至6月份执行阶段,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次性医疗废物分类,对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皮条、注射器均规范毁形后浸泡消毒滤干,盛装在双层防渗漏的医用垃圾袋中。但仔细检查皮条消毒处理过程中发现,皮条投入消毒液前,未把皮条内液体滤干,这样直接影响桶内的消毒液浓度;另外皮条多时,未把皮条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这样达不到消毒效果。个别科室由于一次性医疗废物用量少,为节约废物袋,未做到日产日清。门诊输液室人多时,输液后,护理人员嘱病人自己用棉签按压静脉穿刺点,病人按压完毕,随手把沾有少量血液的棉签随手丢在生活垃圾中。

针对上述情况,制定下列措施:①在输液皮条消毒时,先把皮条内少量余液滴干再毁形,然后放入消毒液中,如果量多时,另加一只消毒桶,必须把皮条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②针对用量少的科室制作相应小的垃圾袋发放,一定要日产日清,防止科内污染。③嘱病人输液完毕,按压用的棉签交当班护士回收。

2006年7至12月份作为第2轮执行阶段,杜绝了以上情况,但出现了浪费消毒液的事情,有些科室不管皮条多少,泡了一大桶消毒液。

针对上述情况,每只消毒大桶内贴上浸泡10根、20根等所需相应消毒液量的标记,用多少配多少,以免浪费消毒液。

2007年以来,继续对一次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年终市卫生局、省环保局联合抽查中均取得满意效果。4个时段抽查结果见表1。

表1联合检查结果(%)

2006以来,运用PDCA循环管理,通过周密制订计划,认真实施检查和处理,形成环环相扣。在不断循环往复中,每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置质量逐步提高。由于2年来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给全体员工影响深刻,取得满意效果。

5 参考文献

第8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废物 安全处理 焚烧 资源化 减量化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3-0388-01

随着人口的不断膨胀以及大气污染程度的加重致使患病人群的比例不断攀升,但相应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技术多年来却没有质的跨越。显然,这中现状势必会导致大量的医疗废物消化、处置、回收不彻底,继而对大气、水源、土壤等造成污染,故本文旨在通过技术层面来研究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可行性。

知己知彼,方能制胜。要探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技术,我们必须对医疗废物的来源、危害、形成机理、变化过程等有全面的了解。

医疗废物是指在对人或动物诊断、化验、处置、疾病预防等治疗或医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液态或者固态的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调理》的分类方法,主要有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疗废物不但含有大量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病原微生物,而且本身还极易腐败变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腐蚀性.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可以造成对水土、空气的污染,甚至可以导致人群传染病流行和暴发.因此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无论是从保护环境还是从疾病预防和控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医疗废物不仅对土壤、大气、水源等空间物质造成污染和空间污染,而且造成人们的生活环境畸形变质。

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意识不明确、配套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各个医院缺少对口收集的专用车辆是目前各个医院普遍存在的状况,如,县级医院和70%以上乡镇医院医疗废物大多数都由各单位自行焚烧处置,而少量乡镇医院和村级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未经任何处置程序即混人生活垃圾,甚至有些还直接流向社会,成为不法商贩牟利取材的源头。可见,我国医疗废物管控的现状是复杂的,也是缺少一套完整程序的。近年来,政府部门虽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但对专项处理的技术研究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技术举措

传统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是掩埋和焚烧,但这两种途径都有各自的短板。掩埋属最低级的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其不但对土壤、地下水源造成空问污染,而且所掩埋物质需要一个漫长的分解或降解周期,这显然与当今的国情相违背。焚烧技术仍然是目前处理医疗废物的主要方式,在亚洲和欧洲的许多国家,焚烧处理技术应用普遍,不过焚烧物质对大气的污染是制约其发展的症结所在。本文结合尾气净化、等离子体技术和再生利用技术来进一步研究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技术途径。

1、高温焚烧处理中的尾气净化技术

高温焚烧处理技术仍是当今国内外公认的有效处理医疗废物的方法。分析起来有:焚烧物适用范围广、高温处理的废物彻底、减量化的效果明显,特别是尾气净化技术的发展,更是弥补了高温焚烧技术处理医疗废物的不足。

医疗废物在形态上都由塑料、玻璃、棉纺制品组成,故它们在燃烧分解的过程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烟尘污染物、酸性气体污染物、二恶英类污染物等,这些细微颗粒或气体携带医疗废物中一些难以去除的病菌将直接进入人们的呼吸系统,长此以往变为健康的隐形杀手。

目前,尾气净化技术中对烟尘颗粒的控制主要采用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通过在排烟口加装滤网或布袋收口、电极吸附等装置,在医疗废物高温焚烧后气体直接连通该除尘系统,进一步过滤颗粒I生的物质。不过,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极易附着在塘壁上,造成出灰口堵塞或漏气。

医疗废物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而其中的氯氢化物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去除。根据GB18485―2001标准的限值规定,去除酸性尾气的方法大致分湿法、于法喷雾干燥法几种。相比较之下,湿法酸性气体去除技术具备反应速度快、设备简单、去除效率高的优点,但其缺点是对设备腐蚀严重,反应后产生的污水又是另外一种污染源;干法去除技术是采用CaO来中和酸性气体,并通过未参与反应的吸收剂来使得中和后的物质结晶、净化的目的。综合来说,干法去除很好弥补了湿法的缺点,但其去除酸性气体的效率实在很低。二恶英类物质是高含氯医疗废物的必然产物,同时,经研究证明,其也是致癌的主要原因,故如何降低焚烧炉内二恶英类含量的技术措施十分重要。首先,在焚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炉内烟气在850℃时悬浮2s以上,并减少烟气在200℃~400℃范围的留存时间,然后通过物理萃取、化学降解或这催化、吸附等途径去除二恶英类物质的排放。根据GB18485―2001的规定,二恶英类物质排放标准不得大于1.mgTEQ/Nm2

2、子体技术

等离子体法近年来处理医疗废物的一项创新型技术,其利用离子体电弧窑中产生的万度高温瞬间杀死医疗废物中的微生物、摧毁残留的细胞毒性药物、药品和有毒的化学药剂,并使之无从辨认。从理论上讲,任何化合物在电弧窑中都可转化为玻璃体状的物质,经这种方法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可以直接填埋,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目前仅广州、深圳城市利用等离子体技术处置医疗废物。

当然,还有高温的灭菌法、电磁波灭菌法、化学消毒法等,不过就目前医用废物的品类组成、结构分析来讲,这几种方法都无法大范围的推广应用,故在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3、再生利用技术

医疗废物的再生利用技术是一种很大胆的尝试,被业界称为“静脉行业”。其主要是对初始的医疗废物进行归类整理,然后针对每一类别的废物采用物理、化学或其它方式进行彻底杀菌,并严格在全封闭状态下执行运输、分类、清晰、杀菌、储运、再加工等工序,最终使得每一件医疗废物变废为宝,重新被应用。

医疗废物的再生利用技术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同时这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在各个方面都处于落后阶段,而且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不匹配更是加剧了医疗废物对空间物质的破坏,因此,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流程,并写入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与保护,另外,卫生部门还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是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要对口建立严格的考核处理方案,遵循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原则与标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废物处置原则是每一个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时必须遵循的,同时这些原则也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理技术所要达到的层面。

我国医疗废物处理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在技术方案、管理办法和监控制度方面都需要向发达国家学习,同时也要注重创新,研究可操作性强的医疗废物处置技术,从而保证一种健康、和谐的环境。

参考文献

第9篇: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区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城区垃圾应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区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垃圾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奔城镇、奔城街道办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城区垃圾实行有偿收集、运输和处理,具体收费标准及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城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区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生活垃圾的管理

第六条生活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城区内按国家规定设置果皮箱、垃圾站、转运站等公共垃圾收集设施。

第八条垃圾收集设施应保持完好、外观清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移动或损害垃圾收集设施。

第九条城区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管理。城市规划区、居民小区和个体工商门店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投放,严禁散倒、乱泼脏水和污水混倒。大件废弃物(如废旧家具等)不准堆放在道路两侧和其它公共场地,由居民住户、工商业主、施工单位自行清运干净。

第十条公共垃圾容器、垃圾站和转运站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运。

第十一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等单位的生活垃圾,由单位自行袋装收集,放入自备垃圾箱内。各单位应取缔自建敞口垃圾池,配备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摊点生活垃圾自行袋装后,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转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街道办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负责小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和袋装垃圾的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垃圾的统一清运。

奔城镇组织协调辖区内城中村卫生保洁,保洁人员将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委会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垃圾投放时间为冬季下午6:30至翌日早8:30,其它季节为下午6:00至翌日早7:30。各临街居民住户、工商业主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投放到各自门店前,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旅馆、饭店、小吃部、集贸市场、修理厂、果品批发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自行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投放;城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应遵守规定的垃圾倾倒时间、地点,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在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必须遮盖严密,沿途不得扬撒、遗漏。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理场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处理场。

第三章建筑垃圾的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中转、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施工单位(个人)在建设、铺设或拆除、装潢、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土方)、废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十七条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各负其责、自行清运、定点倾倒、统一管理的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每立方米5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的,除收取处置消纳费外,另收取清运费每吨15元。

第十八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在收取垃圾处置费、处置保证金后,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建设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拆迁部门方可办理拆迁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案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方式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清扫费用从处置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承运单位或个人应在清运建筑垃圾前,持处置证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运输车辆的数量、车牌号,待批准后领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㈠禁止向道路、绿地、耕地、河道、生活垃圾堆放场、果皮箱、生活垃圾箱周边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㈡禁止无证处置建筑垃圾。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或坑洼地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回填单位应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二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地点运行。运输时要封闭遮盖,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四章特殊垃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对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后,装入专用容器运往指定的处理地点,不准将医疗垃圾混入其它垃圾之中。

第二十九条医疗单位焚烧医疗垃圾须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焚烧的医疗垃圾残渣要运往垃圾处置场填埋。

第三十条含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科研、教育、屠宰场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污水粪便,必须单独收运,自行做好无害化处理。

各种动物的尸体必须按照规定深埋或者高温火化处理,不得任意遗弃。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下列规定处罚:

㈠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外,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㈡未按照城区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㈣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㈤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㈥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弃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㈠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之中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㈡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㈢建筑垃圾处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㈣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单位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处个人3000元以下罚款。

㈤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㈥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批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㈦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㈠处置证有效期满未将垃圾清运处置完毕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㈡擅自接受建筑垃圾回填建筑工程、坑洼地、道路、宅院以及其它地方的;

㈢有处置证但未办理准运证而处置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撒漏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