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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精选(九篇)

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1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为保障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与安置工作同步实施,根据我市现行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及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征收拆迁安置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推进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先决条件。各级各部门应坚持“惠民、依法、阳光、和谐”八字方针,实行拆安同步,做到征收拆迁的同时,同步推进安置房期房选房工作。安置房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应加快,确保被征收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

实行征收拆迁与安置工作同步实施的对象范围为澄江街道、夏港街道西外环路以东区域2012年起新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且对应的安置地块仅安置新启动项目的被征收拆迁人。已经启动实施的在拆项目及已拆迁完毕尚未安置结束的拆迁项目的期房选房办法,另行制定。

三、期房选房方案的确定

鉴于城区今年启动征收拆迁的地块对应的安置房都需要腾地拆迁的实际现状,为做到拆安同步,在实施征收拆迁的同时,实行期房选房,即提前介入安置房地块的前期规划设计等工作,达到期房选房条件供被征收拆迁人同步选房。安置房小区具备期房选房的条件为:小区立面效果图、建筑总平面图、户型布置图及户型编号、三维动画宣传片及相关设计的文字说明等资料。上述文字说明及图纸内容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总平面(包括绿化、停车、环卫、供电等各种配套设施)、户型、建筑高度(层数)等方案设计主要指标确定后不得变更。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规划局根据年度征收拆迁安置计划出具征收拆迁范围图、对应安置区域红线图和规划条件。

2.属地街道根据规划范围图进行前期调查,依据群众意愿梳理测算安置户型的配置比例。

3.建设局根据规划条件和户型配比,开展前期方案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会商,出具总体设计方案。

4.规划局对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并公示。

5.建设局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出具立面效果图、建筑总平面图、户型布置图及户型编号、三维动画宣传片及设计文字说明等资料,达到选房条件,并将相关资料和房源明细提供给属地街道,用于期房选房。

6.属地街道根据需要的安置房数量按照1:1.1的比例拿出相应数量的期房房源,对同一户选择多套房源的,应考虑建筑类别(高层、多层)、户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搭配,并在征收拆迁现场予以公示,供被征收拆迁人选择。

7.安置房的分配原则上采用“先签协议先搬迁、优先选房”的办法实施,具体视需安置的拆迁项目情况分别采用两种方式选房安置:(1)若需安置的拆迁项目集中单一,安置小区规模小,采用先签协议先选房的方式,即:签定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同时,在协议上明确安置房源的幢室号,先签约先选定;(2)若需安置的拆迁项目较多,启动时间又不统一,安置小区规模大且分期建造,采用分期分批集中抽签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根据各个拆迁项目安置需求情况,按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原则,划定相应安置小区的房源供选择,各个拆迁项目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每个月组织一次抽签选房,对在本月内达成补偿协议的进行安置,超过签约期限的不再统一组织抽签选房,由被征收拆迁人在签定补偿协议的同时,从余下房源中直接选定。

四、拆安同步具体要求

1.提高征收拆迁工作组织化程度。根据征收拆迁属地负责原则,属地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组包干,具体任务落实到村、社区。在征收拆迁实施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以快为先,又快又好,确保成片整体推进,一气呵成。

2.充分做好前期工作。一是周密制定征收拆迁及安置方案,明确相关补偿标准、期房选房办法、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实施流程等。二是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属地街道、村、社区要深入征收拆迁区域,走村入户,了解掌握被征收拆迁人的想法诉求,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梳理问题,提前解决涉及征收拆迁的群体性诉求,为加快征收拆迁推进打好基础。三是加快期房选房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加快安置房前期规划设计的各项工作,确保在启动征收拆迁时达到期房选房条件,做到拆安同步。

3.高效规范推进征收拆迁工作。一是充分动员发动。属地街道要公布征收拆迁政策规定、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和具体选房办法,营造有利于推进征收拆迁的强大氛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便民手册,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问题,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被征收拆迁人对拆迁政策、安置方案、补偿价格等主要问题明白明了、家喻户晓。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征收拆迁实施过程中,属地街道、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乱开口子,随意调整补偿安置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征收拆迁过程的各种矛盾纠纷,力争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征收拆迁任务。

4.精心组织期房选房。属地街道、村、社区在征收拆迁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期房选房,扎实做好方案公示、动员部署、现场布置、维稳预案、便民措施等相关工作。被征收拆迁人选定安置房源后,应及时与征收拆迁实施单位签定“选房确认书”,明确购房户型、面积、幢室号等事宜,作为今后按实结算的凭证。

五、有关结算事宜

第2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一、拆迁工作

(一)1月份以来,启动并完成了高滩新区“长沙路”片区**户的拆迁工作,拆迁建筑面积××m2,拆迁补偿安置费约**万元,安置建房指标6幢,目前正抓紧进行施工建设,年底前可竣工;并完成了坝尾槽片区新建“职中”的勘丈工作,被拆迁户有**户,需拆迁建筑面积××m2。

(二)4月份完成了***县电力公司办公楼及职工住宿楼的**户的拆迁工作,拆迁建筑面积××5m2。

(三)5月份完成了***港扩建重点工程项目**户的勘丈工作,需拆迁建筑面积为××32m2,经初步测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计**万元;目前各项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7月份完成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楼建**户的拆迁工作,拆迁房屋建筑面积××m2,建筑占地面积约140m2,目前该办公楼正抓紧施工建设。

(五)8月份完成了***县“**商住楼”的勘丈工作**户,有证房屋建筑面积3480m2,其中**户私人商用门面建筑面积460m2,**户私人住房建筑面积2000m2,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60m2,单位商用门面建筑面积160m2,目前,拆迁双方正在座谈协商,预计12月下旬可完成该宗拆迁工作。

(六)10月份完成了***金沙明珠商贸城**户的勘丈工作,有证房屋建筑面积996m2,现已全部完成被拆迁户协议签订工作。

(七)11月份完成了云天化***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的拆迁工作。该项目片区房屋被拆迁户共计**户,其中有证房被拆迁户**户,无证房被拆迁户**户。房屋总建筑面积5××m2,有证房屋建筑面积××m2,无证房屋建筑面积××07m2。清场工作将于11月24日开始,25日完成。

(八)***家声医院扩建项目拆迁的被拆迁户提出的要求,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拆迁双方均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建设局现已按法律程序将相关资料移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预计11月底可完成该宗强制拆迁工作。

二、拆迁安置工作

重点加强对坝尾槽新区南片区14栋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高滩新区未竣工部分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了高滩片区和云天化***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片区房屋拆迁个案处置工作,拆迁中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目前,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拆迁的安置划地建房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加强拆迁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

我公司在开展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全面做好因拆迁而引起的各项善后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3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公路,通过拓宽改建,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内涵,增加文化品位,使其达到亮化、美化、绿化、净化、人文化的和谐统一,彰显阴平民居风格,着力打造阴平古街,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目标任务:按照立足现实、完善功能的原则,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对以16米进行拓宽改建,完善供排水、电力、通讯等配套设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外观装饰,打造阴平古街,建设商业中心。

二、公路拆迁的范围

西起十字街,东至拱桥,公路全长510米。按16米红线控制实施公路拓改,拆除公路两侧单位和居民建筑物、附属物和构筑物。

三、实施步骤及计划

1、拆迁准备阶段:日完成方案设计,成本测算,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审批及规划审批,召开公路拓宽改建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拆迁通告,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房地产评估,公示告知评估结果,复核评估结果,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广泛深入开展好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动员等工作。

2、拆迁实施阶段: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扫尾阶段:对拆迁区域个别不按政策履行搬迁义务、妨碍基础设施建设的被拆迁人,综合应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抓好拆迁扫尾工作,确保公路拓宽改建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4、工程建设阶段:按照规划设计全面开展公路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供排水设备安装及被拆迁户的房屋重建工作。

四、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内容和程序

1、勘查评估。勘查评估工作是拆迁安置的基础性工作,县上成立勘查评估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房屋性质、面积、结构、区位进行认定,对涉拆房屋进行实地勘查、丈量、制作勘查记录,实地勘查结果由勘查评估工作人员与被拆迁人共同签字认可,归入拆迁档案。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补偿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其余补偿部分以《公路公路拓宽改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准,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复议和认定。

2、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进行公证。

3、发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待前两项程序办理完结,由拆迁人一次性发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搬迁补助费;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全拆户,由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和发放拆迁过渡安置费。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公路拓宽改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同时又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城关镇和县直相关部门、驻文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公路拓宽改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大打一场旧城改造的攻坚战。同时,公路拓宽改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公路拓宽改建工程中的具体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公路拓宽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八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报道组、政策法规及法律援助组、勘查评估组、接待及纠纷调处组、补偿安置组、监督监察组、规划建设组、治安保障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要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拆迁拓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3、严明纪律,遵守制度。公路拓宽改建工作是当前整个城市建设工作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公路拓宽改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包三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公路拓宽改建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七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接待制度、联系帮扶制度、责任承诺制度、举报查处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拆迁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口径、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解释、统一做法)和“三不乱”(即:不乱开口子、不乱批条子、不乱批方案),顾大局,识大体,守纪律,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任务落实。

第4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向常委会作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如有汇报不全的,请各位领导补充。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指挥部工作情况。为顺利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工作,20*年8月29日,我县以水办通〔20*〕84号文件成立了“*县旧城改造指挥部”,由县人大主任樊勇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祥彬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和拆迁组、征地组、工程建设组、群众工作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指挥部成立半年多来,带领一班人,深入调研、攻坚克难、负重奋进、苦干实干、奋力拼搏,确立了我县旧城改造的近、中、远期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拆迁工作年度计划,精心制定每宗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千方百计加快推进每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调整、创新安置模式,研究解决了一大批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旧城改造工作在巨大压力面前,在重重困境中艰难推进。

(二)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移动大楼建设项目。该项目选址在团结路和育才路交汇处,工行背面。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政府审定,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拆迁资金已到位。该片区涉及11户拆迁户均为第三次拆迁,熟悉拆迁政策,抵触情绪较大,进场勘丈都无法进行,提出了很多无理要求。如希望就地安置且一楼按门面补偿等,指挥部目前正加紧做思想工作,思路是走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的路子解决11户安置问题。

2.云富派出所和环保局办公楼建设项目。原选址在工农路粮食转运站内,但由于涉及拆迁户属原企业改型改制企业安置的职工,遗留问题较多,据初步测算需拆迁资金300余万元,拆迁成本高,拆迁难度大,现环保局另行选址在高滩行政办公区,目前办公楼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开展选址报批工作。云富派出所按县委、政府意见拟选址在老城区,目前派出所办公楼规划设计方案正作进一步调整,正加紧选址定点工作。

3.信用社营业网点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工农东路尾端“阳光商城”对面,属工农路改造还建项目。建至第二层时,与相邻的苗苗幼儿园发生“采光权”及“安全通道”等纠纷,因被阻工已被迫停工近两个月,造成损失达20余万元左右,经指挥部相关人员或者委托相关人员多次做工作,找双方座谈、现场调解等,均未能解决双方的分歧和争端。

4.电力大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602.17平米,总建筑面积41077平米,塔楼为32层。目前已完成拆迁、地勘及前期工作已完毕,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招投标工作。剪刀湾弃渣场拆迁安置户约300余平方米门面原定安置在电力大楼一楼,因电力生产大楼行业性质特点决定,一楼不能作安置门面,现指挥部正着力协调,希望双方以货币补偿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通过其它方式解决,保证电力大楼正常施工。

5.家声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3426.4平米,总建筑面积9289.22平米,为7层建筑。前期工作及场平、挡土墙已完工,已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即将动工修建主体工程,进展顺利。

6.金沙明珠商贸城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411.47平米,总建筑面积22077平米,人民路方向为6层,工农路方向为吊2层,地上13层。现主体已建至第4层,前期与县林产公司的纠纷已成功协调处理完毕,目前金晟房地产开发公司拟打通一条靠近县工商局的通道,需新增拆迁面积142平方米。该项目进展顺利。

7.雅俊天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539.19平米,总建筑面积11396平米,总高7层。一期工程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外装饰,一期工程进展顺利。二期工程是职工宿舍楼,拆迁难度大,尚未启动。

8.国土局片区开发建设项目。20*年4月10日,县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城市建设,代表们认为:“通过近年来的建设,团结路高楼林立、装修漂亮、街道宽广、绿树成荫,已具备都市城市的特点,成为*人的骄傲。但局部区域脏乱差的状况仍然存在,有损*形象。特别是团结路口现执法大队、国土局等局部区域,房屋陈旧破烂,布局凌乱,很不协调,应重点改造。”代表们建议:“一是局部调整规划,尽快把综合执法大队、国土局与原公安局一带破旧房屋拆除,土地予以收储,将该地段建设成精美时尚的购物、休闲、娱乐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地下停车场规模,以弥补金江银座高楼车位不足等问题。二是在振兴北路西侧应超前考虑与金沙江施工大桥的连接方案,预留土地,待条件成熟后实施。”根据部分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城市建设提出的意见,指挥部将该片区开发改造作为今年旧城改造工作的重点建设项目抓紧抓好,拟将工商局办公楼、国土局办公楼整合到该片区一并开发建设改造,但需要进一步明确工商局办公楼建设相关优惠政策。现该宗拆迁改造项目前期拆迁勘丈外业、资料汇总基本完成,需拆迁房屋23户,拆迁建筑面积4263.43m2。

9.临江公园防洪堤建设项目。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打造临江路滨江绿化休闲景观和城市防洪措施的需要,保障金港口国际使用安全,需要在临江公园文化馆至十字路口公园段修建成约160米,高约10米的城市防洪堤,投资450万元左右,可新增用地约2亩左右,由县政府统一规划,政府不出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的原则,将县小外侧约6.2亩土地配套出让,确定业主予以修建改造。

10.团结路尾端改造项目。旧城改造指挥部两次组织进场开展实物指标勘丈,但该片区群众普遍对拆迁安置期望很高,希望能够整体拆迁改造,同时提出了就地划地安置的要求,导致勘丈工作无法进行。如果整体全部拆迁,经估算,约需资金4000万元左右,加之老百姓提出的要求过高,没有业主愿意投资进行开发改造。若改变划地安置的方式,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又与现正在实施的港口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政策相抵触,势必连带或影响其它宗拆迁安置。因此,指挥部认为该宗拆迁改造项目目前时机还不成熟,暂缓执行,待下步时机成熟再考虑拆迁改造。

二、存在问题

(一)拆迁安置难度较大。一是现在剩下的拆迁户,都是经历过多次搬迁的,即使没有搬迁过的对各种搬迁的政策都相当熟悉,思想工作难度大。二是群众期望和要求过高导致拆迁安置难度大。向家坝水电站建设、水麻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城市拆迁安置等几种安置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相互交织,有的群众是多次被拆迁,对拆迁安置政策非常熟悉,期望值很高,要求很高,大量的上访、重访、缠访增加,拆迁安置引发或遗留问题层出不穷,拆迁安置工作进退维谷、举步维艰。三是我县土地资源有限导致拆迁安置难度加大。经过几年的城市开发建设和改造拆迁,目前可供利用的土地空间已经很小,剩下的比如团结路尾端等可以称得上是“硬骨头”,经摸底调查,原住居民基本不愿意以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今年3月末,指挥部组织进场到团结路西段永丰社片区开展拆迁勘丈实物指标调查受阻,充分证明了推行产权调换安置和货币安置新模式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局面将难以打开。如此,老百姓想划地安置的愿望与土地资源稀缺的矛盾突出。而提高补偿标准,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真正与市场接轨,又与原拆迁安置政策包括现在正在执行的拆迁安置政策(如港口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政策)相抵触,一旦实施,势必会连带以前已安置的群众和现正在拆迁改造的部分群众,沉渣泛起,或者连带引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致使其它宗拆迁安置无法执行。

(二)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标准相对较低。近几年来,我县土地资源紧张,土地价格相对较昂贵,开发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了高层商品房,但高层商品房修建成本较高,故该类商品房价格涨幅较大,均价在1600元/m2~1900元/m2之间,一般商品房的售价也在1300元/m2~1600元/m2之间。在旧城改造拆迁中被拆迁房屋货币安置综合补偿价在900元~1000元之间,相比较而言,拆迁货币安置补偿价相对偏低,被拆迁户难以接受货币安置补偿价,基本上选择了划地安置。

(三)拆迁遗留突出问题较多。一个城市的拆迁改造,都是在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推进。近年来的城市拆迁改造,暴露出很多遗留问题,相关部门若依法处理又担心会影响全县维稳大局,如不及时依法处理,又将严重影响下步拆迁工作和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如县联社营业网点建设项目自20*年8月拆迁后施工建设至今已有8个月有余,按正常施工进度,该项目主体工程只要3个月就可竣工,但仍未竣工完成,目前只建第3层(建筑面积约600余平方米),究其原因是:修建至第二层时,相邻的个体私营幼儿园—苗苗幼儿园业主长期阻挠施工,该园业主提出诸如影响采光权、安全通道等理由阻挠施工,甚至殴打施工人员,施工单位惧怕该业主,已停工近两个多月,造成损失约20万元左右。相关部门多次主持座谈、协商、调解,委托有关人员做思想工作,但至今无果。再如原沙坪新区被拆迁户白美松,该户年岁已高(约80余岁)且体弱多病,于20*年6月拆迁后无资金建拆迁安置房,县建设局为其垫资近10万元修建拆迁安置房,经多次做工作,该户至今未还款,只有近期依法,申请法院拍卖该户的房产。

(四)拆迁安置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较多。极少部分被拆迁户在拆迁中提出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便自行上访或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非法上访,或者以“维权”为名,提出过高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扰乱了拆迁工作秩序,影响了拆迁项目推进进度,妨碍了建设项目的启动实施。

三、下步工作建议暨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调低房地产开发税费政策。我县最初出台的房地产开发税费政策为按开发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税费定额收取税费,该房地产开发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我县的房地产市场,使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十分活跃,投资增幅明显。后于20*年7月25日,县政府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税费定额的通知》(水政发〔20*〕27号),将原房地产开发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税费定额调增为160元/平方米,该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增长。通过近几年来的城市拆迁改造和开发建设,我县房地产市场基本趋于饱和,加之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目前我县房地产市场低迷,我县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强烈要求调低房地产开发税费定额,为此,建议将我县房地产税费政策调整到原来的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税费定额,以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不断增加,刺激和活跃我县房地产市场。

(二)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力促房地产市场回暖。要让当地房地产市场真正步入正轨并实现平稳发展,需要政府、房产开商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同时地方政府应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我县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县八届三次党代会确立的“12366”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管理,树立精品意识,打牢城镇建设基础,将*县城建设成为领先滇东北,吸引滇、川、渝,具有浓郁本土风情特色,集工业、商贸、旅游为一体的新型生态城市,让各方人员集聚*,且在*有玩的、有看的,吃得好、住得好,同时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等,吸引外来人员来*购房安家、就业务工等,比如,凡在*购买商品房者,其本人和子女可享受与*居民同等的户籍、就医、就学、就业等条件。

(三)强化领导力量,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旧城改造工作,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的,则由部门之间相互沟通,求得理解和支持;需要指挥部领导出面协调的,则由指挥部领导出面安排、落实;需要县委、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的,则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处理旧城改造热点难点和遗留问题,需要以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的,则在确保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坚决动用强制手段。如:县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建设指挥部已多次多思想工作协调未果,估计需要通过法制手段强制复工,恢复建设。

(四)排出时间表,加快具体建设项目进度。今后的几个月,是拆迁建设的黄金时期,要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既定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一是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建设本月底必须协调完毕,如果不行,采取强制措施推进;国土局片区开发改造项目6月20日前必须完成拆迁和招拍挂工作,6月底动工建设,移动大楼和电力大楼建设项目7月底必须动工,在今年下半年要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我县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二是临江公园外侧防洪堤建设县建设局要在1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同时县国土局要在1个月内做好该地块配套出让工作。争取在汛期到来之前能动工建设,若不能赶在汛期到来之前建设完成,则在汛期过后,今年10月必须开工建设。三是要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在老城区范围内,尽快做好云富派出所的选址定点工作。四是其它旧城改造项目想方设法统筹兼顾,加快推进。

(五)坚定拆迁补偿安置新模式(即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不动摇。要逐步提高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标准,鼓励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方式。近年来,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执行的货币安置补偿标准与相应的商品房价格标准差价较大,被拆迁户难以接受。同时,前几年由于我县拆迁中大量进行划地安置,据不完全统计,在盐丰小区、田坝新街、育才路、高滩新区和坝尾槽新区中拆迁安置房存量待售的约有400余套空置,下步的旧城改造工作中,应重点研究并出台政策,鼓励在旧城改造拆迁中的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后购买上述片区的空置拆迁安置房。实际上,说穿了,就是赔付标准敢于与市场接轨,组织资金、赔付到位,这样才有吸引力。

第5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吸引增量,扩大总量,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达到环境提质、交通提速、居住提档、品位提升、管理提效的城市建设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应收尽收的原则,实行统一计划、分级实施、统一收储、统一出让。

坚持超前谋划、创新模式、优化程序、完善措施,加大收储力度,对土地储备涉及的企事业单位搬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对居民搬迁鼓励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坚持土地储备与城市建设、市区企业搬迁、旧城改造相结合,以企事业单位搬迁、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连片收储及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为重点,确保年度储备任务的完成。

三、健全机构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国有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方案审核、项目实施监督等工作。市土地储备机构隶属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力量,成立土地收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实施。

10月30日前市内各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和四组团县(市)要成立区、县(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并且在辖区国土分局成立区、县(市)级土地储备中心,充实土地储备力量。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全市统一的储备计划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辖区人民政府、市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红线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编制下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已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书面通知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在储备计划实施的时间内不得办理相关新建、改建、扩建、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等审批和登记手续。

(二)市、区两级实施

1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全市的土地储备,各区土地储备中心受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指导管理,按职能分工具体负责土地的收购、拆迁和土地征收的前期工作。市财政部门按照工作任务核拨人员和工作业务经费,区级财政部门负责区储备中心的财务监督。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实施危险住房改造、旧城改造、征地等土地储备工作的,出让土地收入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按《*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规定的比例拨付区人民政府。

2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市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土地储备机构按照方案具体落实。

重点污染企业及列入市政府年度搬迁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储备工作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

辖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一级开发、城中村改造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收储以及土地征收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各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三)储备土地的规划和供应

市、区土地储备机构收储的土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统一供地。

五、有关政策

(一)企事业单位搬迁收储政策

对列入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计划的,继续执行《*市加快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为加快二环内企事业单位搬迁和土地收储速度,本着既要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害,又能实现搬迁企业搬得快、搬得好、搬得活的目标,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土地收储实施以下政策。

1二环以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收回(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金由土地补偿金与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构成,实行一揽子补偿,不再对被收储企业实行出让收益返还。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市政府公布的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按照所在区域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基准地价的60%)予以补偿,若被收储企业原土地用途的基准地价高于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按原用途基准地价给予补偿。收回(购)面积按企业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计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额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后经财政评审确定价格予以补偿。

2采取土地收益分成方式收回(购)土地的,收回(购)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时,暂不支付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场机制供地后,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对出让土地总价款按照4∶6实行比例分成。

(二)城中村改造收储政策

对城中村范围内改造后形成的净地进行收储,以财政评审认定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储备土地公开出让后,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的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旧城改造收储政策

1在我市未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前,已拆平的旧城改造项目,项目前期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费用和回迁房建设成本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拆迁前期费用由市拆迁办审核。以上三项费用最终由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确定。回迁安置面积由市拆迁办认定;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管理部门代政府实施公告收回。

土地公开出让时,回迁安置房作为公开出让条件,由土地竞得人按拆迁人与原产权人签订的协议要求建设回迁安置房。

2旧城改造收储实行土地一级开发的,由辖区政府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商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管理部门确定改造项目及范围,按土地一级开发程序报批获准后,由辖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尊重民意、两轮征询、稳步推进的原则,依照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红线及批准的总平面图具体实施。具体征询程序和方式由市拆迁办制定。

第一轮征询由辖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拆迁红线向已确定进行一级开发区域范围的被迁居民征询意见。同意改造的居民户数超过总户数90%的,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及不动产征收决定。市拆迁办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二轮征询由辖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报市拆迁办审核通过后,由辖区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90天内签订协议的居民户数超过总户数80%的,协议生效,进入拆迁实施阶段。如果未达到80%,则该项目停止实施。

涉及土地储备的被拆迁居民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由拆迁人提供不同区位的房源异地安置,采用“两先一后”(即:被拆迁居民先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挑选安置房源的区位,选择具体的户型、面积、层次和楼号;然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方式供被拆迁居民选择。

(四)大片区土地储备政策

大片区土地征收由市政府主导,由辖区政府及四组团县(市)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具体组织落实。国土、规划、发改、财政、劳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各融资平台筹措落实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资金。

1按照“城乡统筹、政府主导、先征后转”的模式,以并村节地、整理增地、流转活地的目标。以“村改居”为契机,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对拟征范围内的土地制定征收办法。以辖区政府为主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通过征收使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只进行土地所有权转变,不改变原有用途。待农用地转用指标逐步落实后,再完成农用地转用的程序。同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问题,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多途径解决农用地转用指标。一是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标。发改、国土部门要积极跑办国土资源部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力争将大片区土地征收储备列入省重点项目,增加年度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大片区土地征收。同时市政府在每年的正常分配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土地的征收储备。二是通过“村改居”和新民居建设与土地收储结合解决指标问题。结合新民居、“村改居”建设,将腾出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置换的用地指标主要投入划定的预征收储大片区内,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三是要加快各县(市)建设用地复垦力度。从各县(市)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置换指标中调配出30%,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储备。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选定滨河新区项目做为大片区征收的起步试点。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安排新区的城镇村建设用地比例。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主导土地收储和征地工作的计划和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要分工协作,共同落实,及时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审核和监管工作。辖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的大局意识,积极谋划,强力推进,并做好社会稳定和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将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协调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组成人员由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问题,将年度储备任务分解,明确目标、时限和责任,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目标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力量,从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到市土地储备中心集中办公,充实市土地储备中心力量。

第6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为市民特别是特困群体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奠定良好的城市环境基础。

二、改造任务及目标

在3年内基本完成市区8片总用地面积189.6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65.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城市棚户区中的12972户家庭、45219人的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其中年至年完成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29.85万平方米,具体地段如下:

(一)老城壕棚户区:是规划改造区。西起民康路,东至益民路,南起龙凤花园小区,北至规划四道街。拆迁区占地面积42.69万平方米,拆迁总面积9.64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606户,拆迁人口数5611人。

(二)鞋厂棚户区:是规划改造区。西起长通路,东至健康路,北起长图铁路,南至小南河。拆迁区占地面积28.43万平方米,拆迁总面积7.11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196户,拆迁人口数4219人。

(三)新立棚户区:是规划改造区。西起公路,东至规划路,南起九舒线,北至小南河。拆迁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拆迁总面积7.2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109户,拆迁居民3675人。

(四)地质棚户区:是规划改善区。南起师范路及曙光大街,北至菜田,西起益民路,东至建材市场。改造区占地面积31.59万平方米,改造总面积9.48万平方米,改造居民1579户,改造区人口5502人。

(五)党校棚户区:是规划改善区。西起农场家属区,东至干渠,南起党校楼,北至气象局。改造区占地面积11.33万平方米,改造总面积3.63万平方米,改造居民572户,改造区人口2039人。

三、城市棚户区的界定

城市棚户区是指在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较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区域。

四、改造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工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净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实行市场化运作。开发企业是建设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管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三)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城市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最大限度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

五、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建设项目新建用于产权调换回迁安置用房的户型面积标准,结合我市棚户区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财政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以中小户型为主,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好。拟设计以下几类户型: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5平方米4种户型供回迁户选择。

(二)回迁安置住房配套设施应齐全,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六、资金筹措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主要采取省里补助一点、银行贷一点、政策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七、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政策优惠,减免应缴的税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回迁房和经济适用房所需建设用地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划拨方式供应(含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其他建设项目拆迁后腾空的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所得土地收益用于棚户区改造。

(二)规费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缴城市配套费、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型墙体专项基金、用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消防设施配套费、噪声监测费、锅炉监测费、占用挖掘公共场地审批费、占用城市绿地砍伐移植树木费、建筑工地施工占道费、拆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费。减半收取规划设计费、拆迁评估费、测绘费、地下管线测量费、拨地钉桩费、放线费、工程监理费、建筑设计费、气象检测验收费、气象施工图纸审查费。棚户区改造工程并入现有市政府管理的热源减半收取供热入网费。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部分,暂不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对被拆迁人的优惠政策。

一是拆迁有照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房屋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其中:选择底层或顶层(营业房除外)不交楼层差价款;选中间楼层,需按160元/平方米交纳楼层差价款。被拆迁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可补足建筑面积到45平方米,补足面积部分按基本造价购买;拆迁户另外扩大面积部分不超过10平方米的(含10平方米),扩大面积部分按建设成本价购买;超过10平方米的(不含10平方米),扩大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在拆迁区域内,被拆迁人要求分户、合户回迁安置的,享受一户优惠政策。产权产籍以年1月1日前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证照为准。

拆迁1990年4月1日前建成的无照唯一住宅房屋时,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按原面积的50%计算。

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评估单价乘以房屋面积的办法计算。

三是特困户的拆迁安置。特困户的确认由市民政局、街道、社区出具相关手续认定。居住有照唯一住房的特困户享受以下特别优惠:

特困户原房屋面积部分拆一还一并免交楼层差价款。

特困户原房屋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可以补足到建筑面积45平方米,其补足面积部分免交基本造价款。如另外扩大面积至55平方米的,扩大面积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超过55平方米的,扩大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五)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投入30%以上后,允许进行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

(六)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政策。棚户区内10千伏及以下属供电企业产权的电力设施,由供电企业无偿拆除;棚户区改造后新建小区的供电电源涉及10千伏干线建设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筹集资金,并组织设计和施工建设;棚户区改造的供电配套工程(从上级电源出线到小区住宅楼的进户点或公用建筑产权分界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无偿设计,收取的供电配套工程费用不计取人工费。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供水、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需砍伐树木、拆除公厕和垃圾站的,免收补偿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各相关部门负责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七)棚户区改造工程,联合开发、授权开发及域外投资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半交纳风险抵押金,即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5%交纳。

(八)对在棚户区改造区域范围内,涉及公共道路及公共预留地的拆迁,按实际发生的拆迁费给予补偿。

八、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方案和详细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改造方案和详细规划,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制定建设计划。依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详细规划和资金筹集情况,认真测算,编制下达改造建设计划。今后三年内,市区原则上不再下达其他类型的住宅建设计划。

(三)制定用地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改造项目计划,制定用地计划,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用地严格执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四)依法组织拆迁。房屋拆迁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执行。要认真执行拆迁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中的作用,做好拆迁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保证拆迁安置政策落实到位、程序履行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实行阳光拆迁,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对少数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拆迁并拒不搬迁,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司法、执法等部门要依照有关程序实施强制拆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棚户区改造拆迁中恶意炒房的,要严厉打击。

(五)加强建设监管。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改造项目计划和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要选用符合国家、省技术标准要求和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改造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六)强化物业管理。新建住宅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可以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房产部门、社区和物业公司实施,并提倡小区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应按照规定比例建设提供经营用房,产权为政府所有,由房产部门代管,用于物业管理单位或企业经营,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小区物业管理。

九、组织领导

为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局、市政府法制局、农业银行支行、建设银行支行、中国银行支行、市信用联社、工商银行支行、长春供电公司分公司、市农电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营城街道办事处、九郊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胡辉兼任。

第7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旧城改造拆迁总结暨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近期我区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彰在拆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更加发扬成绩,更加团结一心,更加奋发有为,为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待会儿,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近期拆迁工作作一总结,并就下一阶段旧城改造拆迁工作进行安排。

一、回顾过去,成绩令人鼓舞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新突破年”,也是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为加快我区土地整理步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导区和“试验区”建设,区委、区政府以拆迁工作为抓手,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强力推进。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和广大拆迁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拆迁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全区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参与拆迁改造的各部门、各单位群策群力,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一线拆迁干部奋勇拼搏,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被拆迁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为我区拆迁工作付出辛勤努力、作出重要贡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今天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近段时期我区的拆迁工作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拆迁体量大。今年,全区新征上市土地计划拆迁面积4907亩,截至月26日,已完成拆迁面积3284亩。旧城改造土地上市计划300亩,已完成拆迁面积608亩。拆迁总量为近年来之最。

二是拆迁速度快。今年已经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新实施项目的拆迁速度,远快于计划预期。比如:商业广场项目拆迁工作交付我区实施以来,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实施迅速,比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了全部拆迁任务。特别是拆迁后期,在区人大友竹主任的带领下,拆迁指挥部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打破了僵持的局面,统筹协调、团结协作,取得了圆满的胜利;染房街拆迁,从动迁到87户商家全部签订协议只用了短短15天时间,创造了我区拆迁工作的奇迹,堪称旧城拆迁的典范;东大街9号地块项目,从召开动迁会到全部拆迁完毕仅用了43天,为我区的旧城拆迁工作再添一笔浓墨重彩。在当前各地普遍面临城市拆迁难的情况下,城市核心区域的拆迁项目能够实现这种速度,并在多个点位上同时取得成功,其成绩令人鼓舞、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智慧和力量。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指挥部的同志们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不计报酬,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全面、详细地掌握了每一户的产权人、产权面积、临建违建面积、经营业态、经营状态、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等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并精心地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取得今天的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统建办、盐市口街道办事处、合江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充分发挥情况熟、人员熟、业务熟的优势,全员上阵,不分昼夜入户做工作、上门签协议;区城管局抓住拆除违法建筑促进拆迁这个关键,局领导身先士卒,带领一班人和工作人员深入每一户宣传政策,陈清利害,使拆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区法院院长、分管院长亲自过问,积极协助做好染房街业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公安分局局长靠前指挥,科所队协同配合、高效处置涉稳事件,有力地制止了拆迁中个别被拆迁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锦江工商局、区质监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商(产)品查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国税局对拆迁范围内的商家进行典型户调查,通过纳税约谈、立案查处等手段促进了拆迁;区地税局抓住房产税这个关键,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业主进行调查和立案,有效地促进了拆迁;区房管局拆迁纠纷、行政仲裁办公室主动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项目拆迁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拆迁效果好。首先,群众满意度较高,遗留问题少。几个大的项目拆迁工作进展顺利,没有一起强制拆迁行为,也没有发生因拆迁导致群众群访、缠访的现象。尤其是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和染房街项目,这2个项目都地处黄金口岸,商铺密度大、商业价值高,拆迁户的价值期许特别高,染房街的拆迁户甚至成立“抗拆办”并联合将产权证锁进银行保险柜,项目拆迁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实现拆迁1312户无一户突破标准、无一户强制拆迁的良好局面;染房街更创造了拆迁户排队领号、冒雨连夜签订协议的罕见现象。从拆迁户集体组织抗拆,到后来纷纷主动配合拆迁、主动要求拆迁,拆迁户态度转变之巨大,反响效果之良好,都充分说明了这2个项目拆迁工作指挥部领导有力、组织有方、敢下深水。其次,土地上市快,实现的效益好。月份,麻柳湾二组50亩地块拍出了1385万元/亩的价格。月20日,商业广场82亩地块以16000元/㎡的楼面地价刷新了市乃至地区地价纪录,实现了几十个亿的地方财政收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志们,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没有指挥部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部署,没有全体参战单位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工作,就没有我们今天大好的发展局面和发展机遇。通过对近期拆迁工作取得成绩的分析,我们从中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到位,切实发挥了核心领导和统筹组织作用。面对拆迁工作的种种困难,区委、区政府围绕建设全市现代服务业先导区目标,坚持以重点项目促进产业发展不动摇,高度重视、全力投入,确定了以“阳光拆迁、媒体监督、综合执法、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了对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强化谋划决策作用、优化运作模式,发挥“上一线、下深水”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区上下拧成一股绳,真正形成了抓拆迁的合力、促落实的动力,有力地推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政策设计到位,拆迁安置由利益对立变为利益双赢。在几个重点项目拆迁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始终着眼长远发展效益,尊重价值规律,坚持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与惠民利民宗旨的有机结合,就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论证,最终制定了真正体现市场价值、符合地块实际的补赔偿标准以及货币终结、原地返迁、就近安置、现房安置、过渡安置等五种组合方式的安置途径,充分保障了拆迁户的合理利益,得到了绝大多数拆迁户的高度认同。将以往拆迁中因补赔偿标准、安置方式分歧而常见的利益对立实实在在地变为了利益双赢,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阳光公开到位,拆迁进程由攀比拉锯变为争相签约。在几个重点项目拆迁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为核心,从落实“三个公开”、确保“三个一致”、健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切实推进阳光拆迁,赢得了拆迁户乃至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提高了拆迁工作的公信力,有效地破解了拆迁中公信力下降的难题。

四是综合执法到位,执法工作由心存顾忌变为理直气壮。在依托价值补偿到位取得群众认同和“一把尺子量到底”取得群众信任的基础上,理直气壮地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在拆迁工作中形成了以排违促拆迁、以专项整治促拆迁,以统筹协调的部门联动、雷厉风行的有力态势;对极少数暴力抗法、拒不露面、漫天要价等“钉子户”采取登报公示、财产保全、先予拆除,以及限期拆违、行政裁决等手段,果断依法处置。我们充分运用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裁决权,以调解、裁决促拆迁,仅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就通过调解裁决签订了62户拆迁协议。

五是舆论导向到位,宣传工作由被动应对变为掌握主动。在街拆迁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召开新闻通气会,主动宣传、介绍拆迁改造的意义价值、政策标准、工作方法等内容,掌握了舆论宣传的先导权。同时,紧扣拆迁阶段性特征和需要,组织针对性报道,形成舆论宣传的冲击波,有效打破了拆迁户观望等待和少数钉子户对立僵持的心理闸门,有力地助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前一阶段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成绩令人鼓舞。在这里,特别要感谢战斗在拆迁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正是你们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政策与拆迁户的实际利益实现了有机对接,让“阳光拆迁”温暖了每个拆迁户;也正是你们甘于奉献的努力工作,打消了群众的种种疑虑,使拆迁工作打破了僵局,取得了重大突破。商业广场、染房街、东大街9号地块等重大项目的顺利拆迁,不仅开创了我区拆迁工作的新局面,而且锻炼和检验了我们的干部队伍,维护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展望未来,形势催人奋进

(一)要进一步坚定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的决心和信心。“拆迁难”问题历来是各地党委、政府研究破解的一项重点课题,商业广场、染房街、东大街9号地块等重点拆迁项目的成功实施,证明了只要领导重视、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坚持“阳光拆迁”,坚持将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是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是能够得到顺利推动的。从目前来看,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工作仍将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我们还必须依靠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来优化我们的城市形态、优化我区的产业结构、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同时,通过前一阶段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已经为加快区域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积聚了改造发展的资金。所以,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务必要进一步坚定决心、增强信心,坚定不移的把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作为我们推动全局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要进一步明确城市拆迁改造的目标和重点。前段时期,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了摸底,大致还有97块共计1919.82亩的旧城改造地块、近3000亩征后实施土地和需整理的近5000亩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这些土地都是我区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是我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当前,要重点加快以下几类地块的拆迁改造步伐:

一是要围绕产业聚集,切实抓好中央商务(业)区和东大街金融一条街沿线的地块拆迁整合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项目、项目两个大三角地区的拆迁、地块的拆迁以及东大街沿线地块的拆迁整合步伐,为推动产业换代升级,实现产业聚集发展,打造载体,拓展空间。

二是要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土地征后实施和土地整理步伐。首先,要加快新增土地上市工作。在确保今年既定地块上市基础上,着力抓好明、后两年计划地块的拆迁力度。其次,要切实加快“拆院并院”三圣项目的实施,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快建新区拆迁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土地上市的所有准备工作。第三,要切实抓好198区域农村集体土地的整理。

三是要围绕土地集约利用,充分借鉴红星路地块成功拍卖的经验,对现已实施拆迁的地块尽可能实现纵深成片整合后再推出上市,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价值。

四是要围绕富民惠民,大力推进低洼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包括:157号、西街、、小区部分拆迁安置房等地块的拆迁改造,改善辖区居民居住环境,合理调整居民结构,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形象。

(三)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要加快城市拆迁改造多元化投入平台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项目,区危旧房改造中心要加快完成全区97块拟拆迁改造的旧城地块的测算,尽快完成地块分类、拟订实施方案。在保证旧城改造总体目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要大胆探索,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旧城改造。

二是要多渠道突破安置房源瓶颈。“安置房源”是城市拆迁改造顺利推进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年,区域城市拆迁改造体量将十分巨大,如何争取政策,多渠道丰富安置房源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一是要积极争取市上用地指标支持,有计划提前修建一批安置房。二是要积极争取市上的政策支持,灵活运用原地返迁、就近安置、异地安置、货币终结等多渠道安置的方式,以运作空间换取安置空间,解决安置房源短缺的困难。三是要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储备一批安置房源。

第8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一、拆迁工作

(二)4月份完成了xxx县电力公司办公楼及职工住宿楼的40户的拆迁工作,拆迁建筑面积3247.955m2。

(八)xxx家声医院扩建项目拆迁的被拆迁户提出的要求,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拆迁双方均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建设局现已按法律程序将相关资料移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预计11月底可完成该宗强制拆迁工作。

二、拆迁安置工作

重点加强对坝尾槽新区南片区14栋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高滩新区未竣工部分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了高滩片区和云天化x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片区房屋拆迁个案处置工作,拆迁中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目前,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拆迁的安置划地建房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加强拆迁信访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

我公司在开展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全面做好因拆迁而引起的各项善后工作。

第9篇: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河入海水道是从根本上提高我省淮河流域防洪标准的骨干工程,今年要全面实施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负责做好当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需要,确保社会稳定。有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对工程征地涉及的税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批复的《关于审批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计农经〔1999〕396号)和水利部《关于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水规计〔1999〕49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安置原则和工作任务

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西起二河闸,东至扁担港入海口,全长163.5公里,南北宽700米左右。工程建设涉及到淮阴市的清浦区、淮安市,盐城市的阜宁县、滨海县、射阳县及省农垦集团公司所属淮海农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二是拆迁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安置人口;三是完成有关集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的迁建;四是实施有关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专项发施的复建。

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原则是,以土地为依托,以农业安置为主,就近后靠集中安置。在实施过程中,首先在本村安置,本村安置不了的在本乡互置,本乡安置不了的在本县安置。移民集中居民点的建设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土地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管理体制

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在省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省包干到市,市包干到县。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淮海农场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省农垦集团公司负责实施。

成立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设在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制定证地拆迁实施规划和分年实施计划,负责补偿资金拨付,检查监督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建立省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联络员制度,省计经委、财政厅、水利厅、监察厅、审计厅、交通厅、广电厅、国土局、电力局、邮电局、农村经济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各派一名联络员,定期研究有关问题。省有关部门要负责做好交通、电力、通讯等专项设施复建的协调、规划工作,优化拆建方案,节省工程投资。省国土局负责做好办理征地手续等工作。

淮阴、盐城市及所属有关县(市、区)要设立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根据安置方案组织实施,拨付各项补偿资金并督促到位情况。省淮海农场也要成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安置机构,负责有关工作。

三、补偿标准

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征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补助费执行水利部批复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劳力安置费、土地管理及小型农田排灌设施恢复费等)。征用耕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5倍予以补偿;征用鱼塘、果园、桑园、苗圃等土地按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竹林、藕塘、柴浦田和其它有受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补偿;征用耕地作宅基地的,按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二)房屋、树木及其他附属设施,企事业单位搬迁费、清理费等补助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三)输电线路、设备和广播、电信线路补助标准见附表四。35KV(含35KV)以上的高压输变电线路及电信、通讯、广播、光缆、电缆等专项设施,根据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由省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复建规划和初步设计,经省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后,按概算总额包干复建。因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增加的投资,分别由有关部门自行解决。专项设施复建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规定。

(四)临时占有土地的补偿费及生产恢复费标准为:占用一年的,每亩耕地补偿1000元,占用两年的,每亩耕地补偿1500元。此笔经费在工程经费中另行安排。

(五)居民点(中心村)公用生活设施补助,重点企业、学校迁建补助,特困户补助,远迁补助等经费,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另行专项补助。

四、拆迁安置

(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县(市、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监督协调。征地拆迁补偿要严格按照省、市、县、乡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实物量调查组实地调查并经拆迁单位和拆迁户核实认可的实物量进行。

(二)拆迁户自愿投靠亲友的,由迁出地和安置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迁出地人民政府将有关费用交给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拆迁户的生产和生活。

(三)按照拆迁安置规划必须搬迁的拆迁户及企事业单位不得借故拖延和拒迁,更不得借故返迁。工程沿线实施范围之内,不得新建任何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物。凡拆迁实物调查后新增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除。

(四)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拆迁安置进展情况,各级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要定期逐级报送统计报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拆迁安置工作结束后,由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建设管理局会同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五、财务管理

(一)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全部征地拆迁安置经费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市、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本级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工作。

(二)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经费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要求,设立专用帐户,单独核算,按规定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征地拆迁安置经费。

(三)征地拆迁安置经费原则上全部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年度包干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国家和省安排的征地拆迁安置经费结余必须全部用于拆迁安置补偿,不得挪作他用。

(四)移民经费使用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按计划进度拨款,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竣工决算。各地要实行补偿经费公开制度,张榜公布拆迁户补偿经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