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精选(九篇)

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1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一、扶贫开发领域破坏廉洁政治生态案例分析

2015年11月以来,福建省纪委牵头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底,全省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74条,目前已核查1339条,立案4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0人,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1304人,省纪委先后分4批在全省范围内通报30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宁德市周宁县为例,周宁县李墩镇老区办(前)主任蒋某怀在2009-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保管、发放李墩镇东山村第一期、第二期造福工程扶贫资金的过程中先后两次侵吞扶贫补助款,共计576930元,。受“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环节存在漏洞、扶贫开放领域监管督察机制不健全、扶贫开放领域问责考评制度不健全、扶贫开发领域群众举报渠道不顺畅”等因素影响,蒋某怀的违法行为直至2016年下半年才被发现。其在2016年9月因涉嫌贪污扶贫款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同年12月15日,周宁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当天未宣判),并与周宁县纪委联合开展“蒋某怀涉嫌贪污案”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周宁县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城区副科级以上学校校长等3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蒋某怀案对宁德市周宁县的廉洁政治生态造成一定破坏,这是周宁县法院与周宁县纪委联合开展“蒋某怀涉嫌贪污案”旁听26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原因。这一案件的主要成因是: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环节存在漏洞,使蒋某怀得以两次侵吞扶贫补助款;扶贫开发领域监管督察机制不健全,蒋某怀两次侵吞扶贫补助款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扶贫开发领域的问责考评制度不健全,未能在问责考评过程中及时发现、遏止蒋某怀侵吞扶贫补助款的违法行为;扶贫开发领域的群众举报渠道效能较低,导致蒋某怀在2009-2012年期间两次侵吞扶贫补助款之后4年才被发现;扶贫工作违纪违法的预警教育机制效能较低,蒋某怀侵吞扶贫补助款之前,国内已出现过类似案例,但扶贫工作违纪违法的预警教育机制未充分发挥效能,未能对蒋某怀形成警示。

二、扶贫开发领域优化廉洁政治生态面临的问题

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2]对贫困群众而言,扶贫资金非常重要,但从某些地方当前的巡视巡察、举报、执纪审查等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现象并不鲜见,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扶贫政策的落实难以走完“最后一公里”,“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甚至导致致力于惠民的政策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整体而言,扶贫开发领域优化廉洁政治生态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1.不作为、乱作为和行为未有效减少。不作为、乱作为和行为未能有效减少主要源于六个方面: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极少数公职人员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某些公职人员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某些公职人员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3]2.某些部门和公职人员成为破坏廉洁政治生态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群。从扶贫开发领域破坏廉洁政治生态近年的案例中可以发现:某些部门和公职人员成为破坏廉洁政治生态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群。重点部门主要是涉及扶贫开发领域资金和项目操作的部门,在乡镇主要是民政、村建、农业、教育、财政等镇直部门和村(社区);重点人群是以上相关镇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分管扶贫开发领域工作的公职人员。这些部门和公职人员为了谋取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挪用、克扣甚至侵吞扶贫补助款,破坏了扶贫开发领域的廉洁政治生态。3.扶贫开发领域政策的效能有待提高。近年,扶贫开发领域诸多政策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贫困率,但扶贫开发领域政策的效能有待提高。从基层操作上看,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精准识别扶贫开发对象存在问题。尽管各级党委和政府反复要求各部门及公务员不得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之中优亲厚友,但这一现象依然存在。目前,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审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核,在这一基础之上,镇村干部会再次入村复核,经历一系列公开或公示程序之后才能确定扶贫开发对象,但这一程序运作过程中依然存在极个别人员识别不清的问题,这一并非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明显受损。二是部分扶贫开发主体未充分重视注重扶贫开发效果。部分乡镇落实扶贫开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将扶贫资金挪用至有助于这些乡镇领导者升迁的项目上,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三是对扶贫开发政策效能的监察力度较低导致某些扶贫开发政策流于表面。目前,各级政府尚未构建针对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的、完备的监察机制,这一情况的存在导致某些扶贫开发政策流于表面,难以真正发挥惠民效能。4.扶贫开发领域机制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扶贫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管制度不够健全。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扶贫开发资金乱发放问题,提升了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恶化的可能性。二是扶贫开发领域政务公开不规范。具体表现为:扶贫开发领域政务不公开、少公开或公开不到位;扶贫开发领域政务公开渠道单一,扶贫开发领域政务公开效果较差。三是针对扶贫开发领域公职人员展开的廉政警示教育不足,未能筑牢岗位责任意识和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四是扶贫开发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联系较少。扶贫开发部门难以独立完成扶贫开发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的共同努力,扶贫开发目标的实现必须发挥这些主体的作用、强化这些主体之间的联系,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扶贫开发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联系较少,难以有效助推扶贫开发目标的实现。

三、扶贫开发领域优化廉洁政治生态面临问题的成因

1.对扶贫开发主体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足。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对防范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恶化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所展开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较差,未能有效地防范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恶化。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尚未严格监管扶贫开发领域的政府部门和某些公职人员,在这些部门和公职人员群体中展开的自查自纠较少或力度不足,这一情况的存在是某些公职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挪用、克扣甚至侵吞扶贫补助款的重要原因,这些情况的出现恶化了扶贫开发领域的廉洁政治生态。2.扶贫开发领域政策实施情况的核查力度不足。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尚未有效地开展针对扶贫开发领域各项政策实施情况的巡查督导,针对这些政策实施情况的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也开展得较少,致使扶贫开发领域的某些政策未得到有效实施,进而引致扶贫开发整体效能偏低。另一方面,2016年7月8日开始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效能尚未完全显现,尚未有效监管不认真执行扶贫开发领域政策的部门或公职人员。3.扶贫开发相关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扶贫开发领域政策执行情况的核查机制尚不健全,相关纪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够高,致使某些公职人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以身试法。另一方面,执行扶贫开发政策的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尚不健全,如县级政府尚未建立由检察院、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和乡镇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扶贫开发领域的信息获取机制也不够完善,难以及时、有效地获取与破坏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的行为相关的信息。

四、优化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的途径

扶贫开发领域优化廉洁政治生态的最重要任务就是减少扶贫开发领域中不作为、乱作为和行为,这一任务的实现有赖于以下举措的实施:1.强化对扶贫开发主体的监管和教育力度。第一,强化预防,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提高对扶贫开发领域贪腐行为的防范意识,对出现贪腐意图的公职人员及时展开教育、警告。组织重点单位、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实行廉政谈话。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和宣传品等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并将从扶贫开发领域之中查处的贪腐案例作为警示教材,采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等方式,对涉及扶贫工作的乡镇站所、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举措筑牢岗位责任意识和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第二,传导压力,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直相关所站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在相关镇直所站和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从不作为、乱作为和三个方面自查扶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组织实施不力等突出问题,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标出岗位风险点等级,提出风险防控针对性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并上报镇纪委,由其做好跟踪督促。2.提升对扶贫开发领域政策监管力度。第一,巡查督导,开展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按排查摸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整改规范等四个步骤,在相关镇直所站和村(社区)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围绕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低保、危房改造、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以及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腐败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着力排查扶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组织实施不力等突出问题,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查处通报不作为、乱作为和的典型案件,以切实减少和防范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为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分类处置。属于党员干部涉嫌的问题,一律要进入案件查办程序。属于庸懒散拖、为官不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将按照“”类案件进行查处。对涉及工作方式、制度机制、监管落实方面的问题,将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上报整改报告,抓好整改落实。第二,发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效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意味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增加了一个强大的制度武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履职。必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不断强化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助推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3.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机制。第一,严格执纪,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问题线索的移交、梳理及研判,切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核实及处理,存在违法行为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按照“无、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展开扶贫开发领域贪腐现象的治理,坚决、及时地查处这一领域之中存在的贪腐现象,并视具体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启动“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二,拓宽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从中央省市县通报的扶贫开发领域容易滋生贪腐现象的次级领域入手,从纪律审查中的线索入手,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信息渠道,通过群众投诉举报、检查督查和纪律审查等途径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对已掌握的问题线索则按照“五类原则”及时加以分类处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第三,强化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政府建立由检察院、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和乡镇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乡镇相关所站在镇纪委主持下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对扶贫开发领域的工作情况及时展开分析,切实有效地防范、查处这一领域之中出现的贪腐现象。

在2016年7月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总攻的号令已下,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精准施策、上下同欲,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纪律,在冲刺的道路上保障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每一分资金用在扶贫攻坚领域之中。2017年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握好脱贫攻坚正确方向,要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各级政府必须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优化扶贫开发领域廉洁政治生态,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序健康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叶椿美 单位:中共周宁县委党校

参考文献:

[1]夏岩缘,刘胜强.涉嫌贪污扶贫款周宁一干部被公诉.人民网.,2017-01-30.

第2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题目】民企参与精准扶贫的问题探析

【第一章】 【第二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与作用发挥

【第三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动力及参与机制

【第四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国内其他地区企业扶贫的经验借鉴

【第六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问题解决之道

【展望/参考文献】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研究展望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贫困问题的治理,扶贫工作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扶贫方式是社会救助式的,改革开放之后扶贫工作方式是制度创新式的。当前,历时已久的贫困问题在新时代有了新的表现特征,致贫因素多且复杂。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以精准扶贫为方略,注重精准、注重实效、注重因人因村精准施策。五年来,全国上下各级各部门都立足于各自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有 6000 多万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且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五年前我国的贫困人口比例在 10.2%,目前降至 4%以下,脱贫攻坚工作不但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也激发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创业热情,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都有了大的提升①。但是,我国现阶段的扶贫任务仍然艰巨,各地发展不平衡给扶贫工作带来了的不利影响,也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步伐。不平衡主要表现有三个特征:一是横向的不平衡,指的是区域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二是纵向的不平衡,主要指的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三是行业之间的不平衡,行业之间的差异带来相应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②。

(二)研究的意义。

1.理硕意义。

本次研究,首先分析鹤壁市民营企业扶贫现状,分析民营企业在扶贫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研究鹤壁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现状,从多个层面研究总结鹤壁市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并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今后如何创新思路,在扶贫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给出自己的建议,旨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弥补政府扶贫的缺陷,进一步改进扶贫工作方法,探求鹤壁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鹤壁市的扶贫攻坚工作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

2.现实意义。

尽管近几年鹤壁市的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依旧是扶贫攻坚的第一战场,民营企业还是扶贫的新生力量。本硕通过对鹤壁市民营企业扶贫状况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为当地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参与扶贫工作的内外环境,便于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政府主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营企业扶贫格局,对鹤壁民营企业扶贫实践提供参考。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中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振兴都要先于我们国家多年,好多社会硕家、经济硕家都对该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有着丰富的理硕成果:

阿奇 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提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Social Responsibility),他研究认为,民营企业应当承担起该负的社会责任,在特定的时期内,民营企业和社会之间,有着四个层面的含义,第一,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经济上的期望和依赖,第二,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法律上的期望和依赖,第三,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伦理上的期望和依赖,并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归为第一维度。民营企业作为扶贫力量,应该着眼于贫困问题解决的创新,按照大卫伯恩斯坦(David Bernstein)在其经典着作《如何改变世界:社会民营企业家和新概念的力量》中所说的利用民营企业精神,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追求,致力于贫困问题解决。③瑞典着名经济硕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作为诺贝尔经济硕奖获得者,他把经济分析联系到社会的、人口的、制度的条件,他提出亚洲国家存在着若干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条件,这些制度性衰弱的根源是人民参与程度低以及刚性的、不平等的社会阶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可以提高贫困人群的参与程度,为贫困人群提供就业机会,降低社会歧视与排斥,同时还增加了贫困人群获得社会保障的可能性。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的民营企业理念始终是以贫困问题为中心开展,他相信民营企业能够将消灭贫困的战斗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甚至加速消灭贫困。他认为自由市场不仅不能有效的解决社会问题,还有可能加剧贫困、疾病和贫富差距。

缓解贫困问题必须引进民营企业模式,民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不应是为了实现狭隘的个人利益,应该更多的是创造社会效益。

国外很多硕者认为民营企业扶贫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以企业适合扶贫,企业应该扶贫为出发点,倡导民营企业进行扶贫。从企业的目标来看,国外硕者认为企业在扶贫的过程中要改变自己的目标,不能只以利益为最大化;从扶贫的方式来看,国外硕者更侧重,企业应该怎么为农民提供便利、利益,大多扶贫方式都是企业怎么给予帮助、怎么付出。由此看来,国外的研究大多是理硕性质的,但是缺乏对在实际扶贫中存在问题的研究,缺少多方合作共同扶贫的扶贫理念。

(二)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许多社会硕家和经济界硕者针对我国的扶贫工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形成了宝贵的理硕成果。但是这些成果大多都是围绕政府扶贫展开讨硕,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方面的的研究还很缺乏。

1.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必要性的相关研究。

马晓英认为,贫困人口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扶贫工作不能靠政府单打独斗,应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扶贫工作合力,加快扶贫工作进程。其中非公有制经济责无旁贷。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硕置。

陆景林指出:在众多的扶贫手段中,产业扶贫最重要。民营企业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应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好民营企业生力军的作用。④2.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内容的相关研究。

汪三贵提出新形势下中国反贫困的三个政策取向:让贫困群众更多从经济发展中受益,通过改进项目瞄准方式,提高贫困人口反贫困参与度提高扶贫投资的针对性和效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香港地区对民营企业的定硕是,它是介于社会服务部门和商业组织之间的社会基本单硕。它更多的强调自身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的奋斗目标,它通过特定的方式和途径,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倡导助人自助的思想理念,鼓励民营企业拿出较高的收益用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3.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方法的相关研究。

张琦在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机理与动力机制的研究中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帮扶农民脱贫致富,要积极探讨多种渠道的对接与合作,在民营企业和村集体、贫困人口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实现共建共享,逐渐改变单纯捐助形式的扶贫方式,慢慢的把企业对农民的资金扶贫变成产品扶贫,企业具体参与到农业产业化中来,从而让农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在新形势下工业反哺农业是扶贫工作的一条可行途径。⑤姜一凡研究指出,过去的扶贫工作中始终围绕农业生产这个中心开展产业扶贫,土地还是用来种地的。他认为新时期的产业扶贫应改变传统的模式,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的重点内容,从交通、农田水利、人畜吃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农业生产等多个方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渐从根本上脱离贫困,让我们的扶贫工作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4.关于企业参与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相关研究。

吴桂枝对民营企业扶贫进行了总结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户的关系是密切的,目前普遍存在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政府在主导产业扶贫中没有厘清自身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的职能定硕;注重了眼前利益,产业扶贫后劲不足。她强调,在民营企业扶贫中,政府应转变观念,注重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硕化素质,同时帮助民营企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上下工夫。

徐绍成认为民营企业在产业扶贫中受诸多因素的困扰:人才缺乏,产业扶贫对人才是有专业要求的,现实当中这方面是薄弱环节,民营企业和扶贫之间的衔接显得生硬勉强。缺乏完善的的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整体发展滞后,推广复制难;贫困农民观念落后,抵制扶贫。并提出,要想在产业扶贫中更好的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就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立足长远,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通过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来提高产业扶贫成效。⑥总的来说,中国的硕者除了强调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重要意义以外,还对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了研究,对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总结和提高。对于产业扶贫,中国硕者不仅仅是理硕上的支持,更多的聚焦在现实中扶贫的问题及对策,而且还有不少硕者已经关注到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过程中,政府、企业、贫困户之间的关系,开始强调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扶贫理念。本硕主要强调:以民营企业扶贫主题关系为视角,以政府、企业、贫困户三者的关系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本次研究把鹤壁市的产业扶贫作为研究样本,研究过程中翻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产业扶贫的硕献资料,对我国当前的扶贫政策进行了反复硕习和分析,根据鹤壁市实际工作,对各县区、乡镇民营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最后提出发现的问题,给出解决对策。

(二)研究方法。

1.硕献资料研究法。顾名思义就是在查阅大量与产业扶贫有关的硕献资料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硕证。深入硕习国内外专家硕者有关贫困和脱贫问题的研究成果,对其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同是,为了更多更全的摄取知识,还借助了各种网络途径来收集材料,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硕支持。

第3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局党组在会前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深刻领会了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了2020年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开展了广泛的意见建议征求,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经过梳理整合共计3条。结合**局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贫困户精准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认真查找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了深刻原因剖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接下来,我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一是学习贯彻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不到位。具体表现为:班子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特别是结合**实际深学研讨不够,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理解把握不够到位。少数干部职工学习仅仅停留于“背要点”,没能从根本上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导致学用脱节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还有不到位。精准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综合研判能力不足,2018年以前存在有的残疾人补贴发放未及时到位、发放未成功没有及时跟踪现象。贫困对象识别有个别不够精准,还存在错评、漏评现象;三是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个别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形式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大手拉小手”“光荣脱贫户”现身说法、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入脑入心的效果不明显。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统筹指导脱贫攻坚方面。一是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对脱贫攻坚领域的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个别干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甚至有的没有按要求每月二次走访贫困户;二是驻村工作队人驻心不驻,工作流于形式,搞走读、不落地,主动性、责任性还不够强;三是因户施策不到位,虽然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帮扶措施,但有的帮扶措施不力,办法不多,思路不够开阔,帮扶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结对村“四支力量”整体效能不能有效发挥,工作存在忽热忽冷,重“量”轻“质”的现象。少数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学习能力不足,政策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工作主动性、责任性差,责任落得不实,存在被动应付。

(三)落实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方面。一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管缺乏新方法、新模式。对驻村扶贫干部选派不规范,没有按照相关要求选人用人,导致存在有工勤人员担任常驻干部的情况。对低保和五保对象的工作指导、督查要求不够,掌握第一手资料,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督查和“回头看”,重布置径落实,导致工作质量不高,缺乏担当;二是干部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个别扶贫干部深入乡村、农户少,帮扶存在流于形式现象没有做到有效监管,导致存在贫困对象识别不够精准、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三是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但是在有些方面依旧做的不到位。在驻村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对个别干部中存在的消极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批评教育多、处理问责少,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个别干部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多以批评教育为主,用党纪党规约束的少。有的到贫困户家中走访的少,谈心谈话的少,电话遥控的多,导致有些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掌握不细不实,在安排工作时缺乏针对性。对驻村干部工作要求不高,没有常敲警钟。虽然在扶贫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依然沿用过去的办法抓扶贫,习惯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片面地认为唱唱高调、喊喊口号,浮于数字脱贫、资料脱贫,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工作给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有的没有完全沉下身子,经常深入贫困群众,和他们密切联系、打成一片,与要求的扶贫情结、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还有差距。工作统等不到位,上下联动不经常、左右行接不紧密,没有完全做到工作融合、力量整合,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理想信念之“钙”补充不足,坚持为民服务的亲旨意识不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存在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查摆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尽管脱贫攻坚是全党极为严肃、极其重大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一号民生工程”,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目标定位较低,没有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的严肃性,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没有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崇高的政治任务去完成,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宣传引导群众不够深入。部分班子成员对扶贫知识和政策学习不够全面,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领会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是脱贫工作指导还不够。有的干部平时忙于应付各种事务性工作,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工作研究不多,缺乏主动思考,上级安排什么就干什么。不能主动用现有**政策指导结对户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虽然也注重相关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但在深入的理解和应用上没有将其提升到足够的高度,对扶贫理论政策思考领悟的少,耐心研读不够,对精准扶状贫到底怎么扶等问题还缺乏深入研究和实际举措的行业扶试深入调研不够、研究不深、推进不力,个别干部还存在过关和绕幸的思想,催一下动一下,点一下做一下,不在狠抓补齐短板上下功大,不在做好群众工作上下功夫,存在等特观望,依赖上级和驻村工作队,对存在问题和短板“一交了之”。

三是标准还不够高。工作作风还不够实,用新担当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有差距。在决胜脱贫攻坚、加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个别班子成员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精神和劲头有所松懈,工作中有时强调客观因素,自觉不自觉地存在畏难情绪,不取碰硬,不敢创新,尤其是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面对新任务,工作落实不细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对履行挂包责任不上心、不用心、不尽心,工作标准不高,对精准扶贫工作深层次的思考、研究不够,对扶贫方式考虑不周全,办法不多路子不广,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三、整改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实效,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整改。要学深悟透扶贫政策,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把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深入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加深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理解认识,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重视,落实上迅速。三要准确把握了解乡、村实情,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自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任务上来,主动对标先进、抓好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增强宗旨意识抓整改。充分调动脱贫积极性,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扑下身子,深入农户,保证充足的走村入户扶贫解困工作时间。二要及时宣传扶贫新政策,准确解读扶贫新措施。

(三)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工作思路由脱贫摘帽向脱贫摘帽与成果巩固提升相结合转变,继续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精准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精准方略。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在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心找寻脱贫攻坚工作的方向、思路和办法,紧紧町住“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决纠正思想上、政策上、工作上的偏差,确保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初落实。

(四)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脱贫攻坚重在精准、贵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我们将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木方略不动摇,进一步调整优化精准扶贫政策举措,提高精准帮扶工作力度,下足“绣花”功夫是压实责任不松懈。所有干部继续驻乡镇、村开展工作,每月至少走访结对乡村时间不少于二次,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对不胜任的要及时调整。组织干部开限一次“大回访”,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指标和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消除漏评、错退风险。二是健全机制促脱贫。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救助等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强社会综合保障,健全“失血”救助,提供兜底保障。

第4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学习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4月15日至17日,在重庆考察期间,深入学校、农户和田间地头,实地了解攻贫攻坚工作情况,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从总书记的句句嘱托中,充分体现了人民领袖的赤子之心和为民情怀,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深深感受到他对巴渝大地的殷殷牵挂、对困难群众的亲切关怀、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当前我县脱贫摘帽已经省级验收通过,但从前段时间省上反馈的意见来看,我县脱贫攻坚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村特别是我局帮扶村存在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群众脱贫长效机制不健全,个别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更加要坚定信心,把工作做好。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讲话精神。精准扶贫是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自十八大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精准扶贫思想来源于早期的知青经历和丰富的从政实践,也来源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和新时代的发展背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精准扶贫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因此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时候,要用心去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事业去做,真正的去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二、聚焦脱贫标准,深入查找存在问题。面对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聚焦脱贫标准,坚持精准方略,深入查摆我局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注重减贫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脱贫质量,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相结合,更加注重精神扶贫,将扶贫与扶心、扶智与扶志紧密联系在一起,补短板、抓重点、强弱项,解决好既富口袋、又富脑袋的问题;坚持“输血”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相结合,更加注重“造血”式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增强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信心,充分激发群众的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挖掘可持续发展潜力,防止出现返贫情况,彻底解决贫困问题。

三、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帮扶任务。作为单位分管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人,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能源部门特点,切实抓好各项帮扶工作任务落实,协助抓好大户村光伏电站建设,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积极措办为民实事。积极开展“3+1”冲刺清零行动,对全村贫困户安全饮水、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人;指导帮扶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农村“三大革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5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程度不够深,还需用心领悟其内涵实质,在实际工作中思考和投入到工会工作的精力比重大,投入到扶贫领域的工作精力相对比重小,挂钩支队存在一定程度的上紧下松、“温差落差”浮动的情况。二是对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其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还不够主动,理论钻研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够强。虽然能够认真参加总队党委组织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学习,但是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在开展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路政工作以及工会工作时遇到问题才翻理论、寻政策,碰到需要才找依据、查资料。三是对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相关精神内容学习不到位,运用精准扶贫思想指导具体工作意识不够强,没能把理论和总队扶贫工作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

(二)履行行业脱贫攻坚职责方面

一是作为总队工会主席,客观上认为总队扶贫工作有分管领导,自己做好帮扶责任人相关工作就行了,没有以全局上升到总队党委的角度来思考脱贫攻坚工作,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向总队党委提出的新方法、新思路偏少。二是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估计不足,总认为国家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的生活不断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问题不大,思想上持有乐观态度,对扶贫一线的开展情况掌握程度不够深、不够细,调研次数偏少。三是对挂钩支队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指导不够,在主抓工会工作时带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教育引导实效有待提高,实施“志智双扶”还需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不够强。四是在具体脱贫攻坚工作中,想问题、做工作、办事情还是凭工作经验的老方法、老套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少,防范脱贫返贫风险措施不够。

(三)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对支队基层党建基础情况的了解不够,对基层党建基础薄弱的支队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二是对自身要求不严,针对个别同志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总是以提醒为主,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寄希望于同志们的自觉自律,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纪律作风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党建工作领域作风问题仍有差距,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政策宣讲、思想动员工作力度不大,职工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一些贫困户“等帮扶、等小康”,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二是对支队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党建工作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力度还不够,发动干部职工共同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党建工作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还不够。三是对开展扶贫领域和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认识还需加强,以简单查找业务问题代替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落实监督、监管责任方面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挂钩支队拨付的扶贫资金没有认真落实了解支出情况,仅限于会议要求及谈话要求上。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照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政治思想建设认识不到位

对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依然沿用过去的办法抓扶贫,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工作给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对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用更多地精力和时间去认真领会精神内涵。

(二)理论学习不扎实

工作中放松了脱贫政策理论学习。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因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温差落差”较大,落实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宣传引导群众浮于表面。

(三)具体工作落实不够

对脱贫工作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紧下松,随大流、搞突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没有很好做到谋划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任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思想理论修养

把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其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自身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不断自我加压,提高标准,提醒自己不能有任何松懈之心,继续保持并提高学习上的优势,不断促进脱贫工作能力的提升,为工作提供思想理论支持。

(二)进一步增强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建设

带头履行管党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思想状态、足够的工作精力来抓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德宏支队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梳理挂钩支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与不足,将路政本职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工作与工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牢、抓细、抓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夯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基础

严格督促基层支队做好路政本职工作、党建工作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事,把各项工作抓得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六项纪律”,持续做好反“四风”工作,久久为功,沉下身心,通过以上率下、改进方式方法促进干部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持续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准确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找准“难点”“病根”、明确靶向,对症下药。

第6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一、 明察暗访基本情况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该情况, 11月20日至11月26日,由区委牵头,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督查走访14个区直单位,12个乡镇,33个村,55户贫困户,发现了不少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 三方面具体问题

1.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

①部分单位未传达学习《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和“怕、慢、假、庸、散”相关文件精神。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多数乡镇都未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村,导致村级未学习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相关文件并形成会议记录,也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区直少数单位未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如:人社局、交通局、财政局。文广新局虽传达学习了省、市文件,但存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②部分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如:建设规划局、交通局、审计局、林业局、教育局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也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

③部分单位未制定实施方案,多数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情况。督查的27个单位中水利局和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未针对自身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文广新局、供电公司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情况,并无针对性。

2.在组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①多数干部对应知应会相关知识缺乏学习。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对应知应会有关知识向区直单位、乡镇、村级干部进行了口头上的提问,情况并不理想,多数干部甚至连最基本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

②部分村三务公开不及时。走访发现各村均存在三务公开更新不及时或没有党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的现象。

③少数村第一书记存在不在岗、不熟悉扶贫户情况的现象。如:督查新合镇爱国村和杨桥村时发现第一书记不知去向,新合镇址坊村共68户扶贫户,村第一书记目前为止只走访不到20户。

④部分单位存在扶贫方式单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如:新合镇址坊村和利民村,贫困户不知道扶贫登记证可以用来住院就医,江洲镇贫困户王义堂表示帮扶干部未对其宣传扶贫政策,就过年过节带几袋米,几壶油,给点钱。

⑤贫困户不知道自己的扶贫干部和第一书记是谁。从督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贫困户能认出来自家扶贫慰问的人,但不知道他们的身份是扶贫干部还是第一书记,更不清楚他们的姓名。

⑥少数村第一书记频繁更换。如:新塘乡青山村第一书记赵海燕(中国石化)任职9天更换为李浩。

⑦部分村两册填写不完整,帮扶内容过于简单,存在代填现象,甚至长期存放在村部中。如:涌泉乡锣鼓岭村帮扶手册内容过于简单,帮扶手册没有按要求按手印签字。

⑧少数村没有按要求张贴明白卡。如:江洲镇洲头村贫困户门头未粘贴帮扶公示牌。

3.在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在督查的27个单位中发现以形式监督形式依然存在,扶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产业带动不明显。对于区委脱贫攻坚2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工作中心把握不准,过度重视工作留痕、台账整理,工作实际内容较少,相关站所下村走访、入户摸排做的不够。

第7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六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

一是压力传导不够。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但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没能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和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既不驻村,也未直接参与扶贫领域案例办理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职责认识不清,把脱贫攻坚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主动性、参与性不强。对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平时部署多,检查督促相对较少,一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个别上级交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未及时办结。对于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个人在深入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时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但对于问题的整改跟踪问效做得不够,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合发力整改的问题,牵头整合力量、合力推进的还不够。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对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学得不深,对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和护航精准脱贫的理解把握还不透,结合XX实际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得还不够。按照县委要求,我们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还联系XX镇XX村的具体帮扶工作,作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于驻村帮扶工作听汇报较多,深入一线解决实际困难的相对较少,在发挥帮扶镇村三级干部作用,形成帮扶合力方面思考谋划得不多。

(二)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的监督还不够实。能够根据市纪委监委部署运用“三督导、三反馈、三整改、一回头”工作机制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督导反馈频次多于同级党委,2019年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很少是通过同级监督发现的。对乡镇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更加关注,对行业部门督导得相对较少,同时由于派驻机构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对于行业部门的督导检查还不够、压力传导不足,个别县直单位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扎实。虽然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和绩效专项督查,但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从严查处,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的后续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编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

二是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仍存在薄弱环节。在平衡摆布审查调查和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做得还不够,存在重审查调查、轻监督执纪的情况,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下乡办案多,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少。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来源群众举报,没有与行业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得不多,监督缺乏及时性和实效性。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仍需持续发力,重复填表造册、过度留痕等问题仍困扰着基层扶贫干部,一些扶贫车间、文明实践活动站等形式大于内容,但盯住不放抓整改力度还不够。

三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调度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工作方面还不够实,2019年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件,立案XX件,成案率不高,没能形成强大震慑。对标“一案双查”的要求还有差距,大部分案件没有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追责。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跟进不够。转岗纪委书记以来,十分重视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但在推动乡镇纪委在扶贫领域“有作为”上还抓的不够细,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第一书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分散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精力。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方面

1.专项治理效果不强。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存在以审查调查为主的问题,整治干部作风的力度不够,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还不够彻底,办法还不多、效果还不够好。监督检查中存在工作简单、方式单一、发现和查处的较少,有的只是提醒整改,没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问题发现能力不足。对扶贫领域相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全面透彻掌握,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相对偏低,开展县委巡察、日常检查、纪律检查工作成效还不明显。“2019年开展扶贫领域线索集中排查XX件,问责XX件XX1人,提醒谈话XX件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件XX人。”的问题,反映出开展的监督检查中,查阅资料不细致不全面、发现问题不多不准、分析问题不深入不透彻,形成有价值的可查线索不多。

3.正风肃纪氛围不浓。在监督执纪问责和县委巡察工作上,对发现问题跟踪落实不够,个别时候不敢动真碰硬,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存在求稳为上的思想。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导致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正风肃纪氛围不浓。查处的个别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未落实“一案双查”,致使极少数乡镇对扶贫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缺少措施,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在管理的辖区内再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1.问题整改督促不到位。在上级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面,主动靠前参与的意识还不够,对整改质量和进度的监督不到位,使得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仍有差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的是问题整改避重就轻,有的是未落实整改,有的是整改不到位,反映出开展的联合检查督查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没有认真对照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查,执纪问责方面还存在偏轻的现象。

2.帮扶责任跟踪不及时。作为挂钩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没有完全压实,个别部门干部到挂钩户走访调查时不深入,在“转作风、大调研、遍访贫困户”中“五个一”活动落实不到位不严格,甚至出现挂钩干部走访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等现象,导致群众对帮扶工作不满意,干部驻村走访时间有的没有严格执行到位等现象,在日常督查检查上跟踪问效、通报曝光不及时、不到位。

3.帮扶工作严实不到位。入户抽查中还存在致贫原因分析不准、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不对称、没有根据致贫原因进行精准施策的情况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超标、进度慢,竣工率、入住率低,验收不及时,建新拆旧政策落实不到位,补助资金未按标准兑付,贫困户负债重等工作作风漂浮、不严实的问题,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整治上存在教育、督促、管理、问责不到位现象。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规定方面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上执行不严格。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想得不多、做得不实、管得不严,对“四风”反弹回潮及干部作风新动向警惕性不强,对纪律和决策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监督检查,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2.制度规定执行不严。对全县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严肃客事办理、工作纪律方面监督检查不全。存在监督检查不平衡,有些方面检查多,有些方面检查少,有些单位在制度规定上存在执行不严的情况。

3.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随着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执行上个别时候存在偏差,有时在公务活动中碍于面子、讲排场、陪同人员控制不严,个别存在“客少主人多”的情况,有时存在超标准、超规格的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就行,不能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脱贫攻坚更加紧密地结合,没有突出脱贫攻坚这个“重中之重”。从思想层面来看,仍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

(二)监督措施不足。对的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欠缺。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够全面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突出,业务熟悉不够,发现问题较少。监督检查方式单一,有时仍停留在表面,对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

(三)统筹协调不好。纪检监察机关、扶贫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机制不畅通,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共享没有形成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数量少、不及时,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扶贫工作情况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完全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

(四)责任担当不够。在思想上,自我要求有所松懈,认为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把纪检干部管好就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在推进工作中,单纯地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指标,思考脱贫攻坚的全局性问题较少,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责任担当的意识有所减弱。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更加注重全面监督精准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力度,聚焦重点环节,整合县乡监督力量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优势,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结合日常督查、重点抽查、考核检查等方式,完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实现常态化精准监督。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纪律及干部工作作风执行不严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全县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坚持同向发力,督促各扶贫领域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二)更加注重警示教育日常化经常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顶风违纪的,严格初查核实、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对巡视巡察以及专项纪律检查中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和村,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盯紧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态势。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编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汇编,每月通报1批典型案件,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

(三)更加注重监督执纪严格化严肃化。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聚焦到发现问题和责任追究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排查、定期研判,对反映比较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乡镇严肃处理,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常态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实施、教育医疗等环节,重点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大履职不力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第8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和重点工作,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全面系统摸清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精准的举措,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为我区2020年扶贫攻坚战完美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回头看”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核查的工作机制。相关科室立足各自职责,统筹指导镇(街)司法所开展“回头看”具体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按照“三落实”“三精准”的标准和要求,真查真改,立知立改,不隐瞒,不变通,不留死角,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

(三)坚持效果导向。把“回头看”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通堵点、治痛点,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三落实”

1.是否存在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否深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

(2)区扶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是否落实。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够不够。

2.是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有没有扶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

(2)有没有未完成遍访贫困对象任务的。

(3)有没有未按要求层层签订扶贫攻坚责任书的。

(4)是否存在行业部门落实责任不到位,行业扶贫任务不精准不落实的问题。

3.是否存在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党组)是否按时研究帮扶工作。

(2)主要负责同志到没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并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3)有没有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

(4)有没有搞挂名式、“一帮多”的。

(5)有没有扶贫协作任务,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是否有力。

(6)驻村工作队是否能够认真履行驻村工作队职责。

(7)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的。

(8)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不符合驻村工作要求,没有及时调整的。

(9)有没有驻村工作队驻村时间不够或轮流驻村、“走读式”驻村的。

(10)省内扶贫协作任务,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是否有力。

(11)是否存在为贫困村、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精准”

1.是否存在帮扶不精准的问题。

(1)有没有结队帮扶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的。

(2)有没有对帮扶对象情况、主要困难不清楚的。

(3)有没有只嘘寒问暖、不解决问题、帮扶前后变化不大的。

(4)有没有帮扶工作简单送钱送物的。

(5)有没有帮扶责任人仅在节日走访慰问,平时疏于关心的。

(6)有没有百姓对帮扶工作意见较大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动(11月16日—11月19日)。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

(二)自查自改(11月20日—11月30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围绕“三落实”“三精准”推进的问题整改工作,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对“排查问题清单”列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对“清单”上未列出但实际存在的也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边查边改,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即刻整改,不留死角盲区,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完毕。

(三)巩固提升(2019年12月1日-2020年6月底)。对于在时间节点上整改完成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措施,防止反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整改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局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统筹指挥。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的重要意义,组织专人,尽锐出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动真碰硬整改。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要对照目标标准,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找、一项一项的清,做到排查全覆盖。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直接影响脱贫质量和退出进程的问题,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在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问题。坚持“谁排查、谁登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9篇: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按照局党委《关于认真开好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深入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六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查摆问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通过“群众提、集体议、当面听、自己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个人扶贫工作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现将个人问题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学习系统性不强,思想认识的高度不够。作为商务系统扶贫工作分管领导,面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的新变化,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对理论武装的极端重要性重视不够,学习理论不系统、不深入,常常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学习,学用“两张皮”从而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总开关”拧的不紧,不能自觉用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导致扶贫工作向驻村干部传导不够实,工作大多都是只停留在发文件,查资料等痕迹化管理上,没有做到对存在突出问题深入思考,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驻村下乡调研时间少。随着商务工作面越来越广,在任务重、压力大时,对扶贫工作就有所放松,驻村下乡调研时间少、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不够。抓扶贫工作安排部署多、开会研究多、听汇报、看材料多,对驻村干部思想松懈、作风漂浮、措施不实的畏难情绪现象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有些干部对帮扶对象的情况了解不全面,对帮扶政策理解不透彻,使得帮扶仅停留在做资料、算收入等“短平快”措施上,使得帮扶效果不明显、脱贫质量不高。

3、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盲目乐观。虽然能够自觉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但自己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思考不足,只是按部就班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没能统筹安排自己所分管的脱贫攻坚工作,没有定期组织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听取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研究解决各村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致使在开展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前瞻性、创新性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

4、政策把握不精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习惯于依赖工作经验,对上级一些政策的预见性、判断力不强,导致自己对政策把握不精准,工作指导不到位。

5、与“八个一批”牵头单位联系不够,扶贫亮点措施不多。平常与扶贫开发、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联系不够,对产业扶贫知识掌握不够,导致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视野不宽,扶贫措施只停留在一些老办法或者扶智扶志扶德精神高度上,产业扶贫创新措施不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路子不广。

二、今后努力方向和改正措施。

(1)扎扎实实脱贫攻坚,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

1、加强学习,强化学用结合。每周安排更多的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的研读系列讲话。在平时具体业务工作中注意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真正把“四个意识”牢牢印在脑海里,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攻坚克难上,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紧迫感,抓紧每一天,坚决克服急躁和厌战情绪,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千方百计兑现立下的“军令状”。

2、扶贫工作亲力亲为,与贫困户见面了解其近期生产生活情况,找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与包抓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共商精准帮扶措施,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做好工作队的后勤保障工作,让包抓干部无后顾之忧,一心帮扶贫困户;在工作队成员因客观原因不适合做扶贫工作时,第一时间对工作队成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加强了工作队力量,确保扶贫工作不延误,不脱节。

4、加强扶贫包抓干部教育管理,将干部年度考核与帮扶户的精准脱贫措施落实、扶贫工作质量效果、群众满意度和脱贫退出计划完成情况挂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不作为、不尽责的帮扶干部严肃处理,真正解决重派轻管、挂名帮扶等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扎扎实实脱贫攻坚,下“绣花”功夫。

1、防止急躁症,摒弃盲目求快和提前脱贫的冲动,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

2、提升服务能力,以过硬作风抓好脱贫攻坚。一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分管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亲自检查督办、指导、协调、推进,及时解决帮扶贫困户的困难问题。

3、脱贫攻坚需要精准精细,扶持谁、怎样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缝准、织密,不留空白点;尤其是对一些深度贫困的家庭,在坚持扶贫先扶志的原则下,采取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靶向治疗”,彻底拔掉经济穷象和精神穷根。

4、加强与扶贫、镇办等部门联系,吃透中、省、市各级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村容村情,当好扶贫干部和帮扶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员、致富信息员、项目协调员、产业指导员、群众服务员,为村上发展建言献策,真正让上级脱贫攻坚政策落地开花,使群众受益。

(3)扎扎实实脱贫攻坚,防止边脱贫边返贫。

1、作为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要带头加强新时期扶贫知识的学习,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新思路和视野,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在传统的特色产业脱贫、组织劳务输出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低保兜底脱贫、社会公益脱贫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旅游脱贫、金融脱贫、电商脱贫等新模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