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

第1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县政府成立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一)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

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5)向县政府及市、省、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3、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

(3)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

(4)县经贸局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5)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及治安维护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金。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有关工作。

(二)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启动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3)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4)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县政府、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对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全县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培训和演练;

(8)完成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组。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组成事故调查与咨询组,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和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对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数量、使用、库存及流向等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质量有可疑情况的,及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各乡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在县政府和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机构由本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三、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级政府认定的较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通过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2)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在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通报

县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在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向与事故有关的乡镇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通报,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地方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预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预警的突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及时预警。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IV级)和较大事故(Ⅲ级),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预案;发生重大事故(Ⅱ级),由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服从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按市政府和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同时启动本预案。

1、县级响应

(1)县级响应由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县级有关部门预案必须启动,乡镇联动。

(2)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提出启动本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的建议。

(4)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部署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5)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6)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7)事故超出我县应急处置能力的,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请求市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支援。

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政府同意,由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

(二)医疗保障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救治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县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三)人员保障

各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置。

(四)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各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物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处置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治安维护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演习演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指导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县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八)宣教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理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造成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及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2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截至目前,多数医院已经经受住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并为医院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应急管理和组织运营经验。但基于阶段范式定义法,笔者认为,此次疫情也暴露出很多现代医院管理的问题。基于阶段范式定义法下的现代医院管理是指:在总结经验医疗基础上,立足循证医疗,对接精准医疗的系统治理过程。

该治理过程强调与社会发展阶段的契合,并能够根据社会需求和突发状况进行医院管理的制度设计和运转,从而在促使医院运转效率提升、资源调配科学通畅、权责清晰、应急决策机制完善、后勤保障充分的基础上,促使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尽可能地满足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减少需求脱节和多方矛盾的出现。此次疫情中暴露出的现代医院管理问题第一,现代医院管理体系仍不完善,医疗资源派送存在结构性矛盾。抗击疫情过程中,基层医疗单位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现实中,能够对医务人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疫情防控培训的基层医疗单位有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现代医院管理体系还不尽完善,医疗资源未完全实现全流程配置,倒三角的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导致大医院虹吸效应明显,基层医疗单位无论是在医疗硬件还是在医疗人才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因此无论是新冠肺炎病毒筛查和分类管理能力,还是疫情联防联控、信息反馈和应急能力,基层医疗单位都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区域疫情防控。第二,医院应急管理工作缺乏体系,实战性和反应性有待提升。医院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是衡量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指标。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基础上,2015年的《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单位必须建立并完善医疗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并迅速制定和运行应急预案。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力和传染性强,医院的应急管理体系受到了严峻挑战。一方面,疫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防护要求高,使得医疗防护物资吃紧、医疗救治人力不足、感染管控压力大,医院在短时间内调配物资和补充专业救治人员的能力也相对不够。另一方面,疫情暴露出多数医院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落后,应急演练和实战性不足,应急反应速度较慢。第三,医务人员防护培训体系仍须优化,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效率需要继续提升。《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考察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2月20日,全国共有476家医院报告了2055起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其中88%的病例来自湖北,其主要感染原因是防护不当或与家人交叉感染。

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了《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该《方案》第十一条再次强调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感染防控、个人防护的培训。随后医务人员感染的数据不断减少,可见医务人员防护培训非常重要,尤其是特殊疫情下,许多非传染科、呼吸科的医护人员需要加入救治队伍中来,这时,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将直接关系到疫情防控的结果。此外,疫情还暴露出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疫情下,医院各部门需要依据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专业医务人员进行合理配置,然而由于应急状态下的医务人员仍属原科室或单位,人员调配受部门协同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疫救治工作的开展,增加了一线抗疫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和交接班压力。第四,医院缺乏后勤专业化人才,后勤管理的考核机制和监管体系有待改进。此次疫情使医院后勤管理系统受到极大挑战。一方面,医院缺乏应对特殊疫情的后勤专业化人才。疫情下,医院对水、电、建筑、设备、消防、保卫、饮食服务、物资运送、清洁、停车等后勤管理工作的要求比以往更高,医院感染科和发热门诊对后勤保障系统的要求更是极为严苛,这就需要专业化的后勤人员队伍加入,然而,目前疫情下的专业后勤保障工作压力依然较大。另一方面,医院后勤管理缺乏考核和监管评估体系。疫情下,医院后勤管理工作仍需要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并落实权责。疫情下建设现代医院管理的策略首先,加强医疗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和循证化,努力打造“以患者为中心的循环圈”。从现代医院管理的框架看,医院应当立足循证医疗,努力对接精准医疗。一方面,继续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和循证化,遵循循证医学和精细分工理念,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病毒检测、医疗救治、病毒溯源、药物研发等。另一方面,努力打造“以患者为中心的循环圈”,注重新冠肺炎治疗疗效和患者体验,并依托疫情信息传递系统,搭建和完善从家庭医生到区域医疗中心的“全链条”派送体系,促使疫情尽快结束,使各类社会生活恢复正常运转。其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及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医院应当建立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方面,医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认真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将医院应急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保持应急管理的敏锐思维。另一方面,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由医院院长领衔并组建应急管理指导小组,并进行明确分工、决策规定和监督评估等工作,该小组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在全院进行应急预演,促使医院真正提升应急管理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同时,医院要及时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同时还应批判性借鉴其他医院和组织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本院的应急预案,尽可能确保应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科学有效应对。

再次,加强医务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搭建疫情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协同平台。根据疫情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应急管理能力的理论和实操培训,包括应急救治流程和技术、感染防护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等,还应总结非典时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典案例,进行案例培训和模拟,强化医务人员对应急管理的理解。在医务人员应急培训合格的基础上,医院应急管理指导小组牵头信息部门搭建一个疫情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协同平台,各科室每天固定时间汇报疫情防控情况,包括患者状况、医务人员排班情况、工时和负荷等,应急管理小组可以在该协同平台上根据疫情发展需求,对医务人员进行调配。最后,对后勤服务人员进行适当激励,完善后勤管理的考核和监管机制。根据疫情需要,选派经验相对丰富的后勤服务人员参与医院感染科、发热门诊等疫情重点科室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参与疫情后勤工作的人员进行合理物质和荣誉激励,促使其后勤服务意识的提升。此外,在医院能力范围内聘请专业后勤管理团队提供指导和帮扶。同时,通过设立系统性指标对医院后勤管理的服务过程、结果和效果进行考核和监管,对考核不达标的后勤管理团队进行相应惩罚,从而促使医院后勤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双提升。

第3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急诊急救;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2-0463-01

在21世纪这样的大背景下,医院急诊急救管理的现状的改变成为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医院急诊急救管理不仅需要理论,更需要实践,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并且在医学中有着屹立不倒的地位。因此,本文将从医院急诊急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这方面进行逐一论述。

1医院急诊急救管理的现状

1.1医院急诊急救人才水平有限

从急诊医学发展史来看,急诊医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学科,其特定专业内涵尚未形成一完善的体系,急诊急救专业人才严重短缺,远远满足不了急诊急救医疗的需求。由于急诊科编制不足,所缺的急诊急救人才只能由其他专业科室派人支援,所以急病得不到急治,或救治不当的事件屡见不鲜。从急诊工作的特殊性来看,急诊科需要24小时连续开诊,急诊科医护人员面对的救治群体病情危急,病种杂,病谱广,未知因素、不确定性因素多,病情具有较大的不可预见性,极易引发医疗纠纷。医护人员需要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及精湛的技术,尤其危急重患者抢救有极强的时间依赖性,故责任重,风险大。长期超强度的工作使医护人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负担重,工作压力大,而且夜班频繁,十分辛苦,在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又无相应的倾斜激励机制,专业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失现象相当普遍。

1.2医院急诊急救体系有时代不符

现代急诊医疗的原则是突出“时效”,即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危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与有效处理,重在“救命”,即以高超的医术和技能使危重患者脱离危险。但是目前由于医院急诊体制的不健全、不合理、非人性化,很多医院急诊科对就诊的危重患者特别是生命垂危患者仅分诊,再转送相应科室救治,频繁会诊往往因中间环节接口多而延误抢救时机,这种急诊不急的救治机制严重影响了急危重病人急救质量。除了制度本身的缺陷外,对贯穿急诊急救服务流程的质量要素和质量环节上的重视程度和管理力度也远远不够;诊疗过程中的质量改进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难以预防质量缺陷,杜绝隐患纠纷,难以满足质量,且方便、安全的急诊救治的基本要求。这也是不少医院急诊急救工作质量、效率都低的症结所在。

1.3医院急诊急救的意识落后

落后于时代要求传统的急诊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是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形成的以疾病为中心,以自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较少以患者为关注焦点,不能为患者身体、心理、社会适应能力上提供全面、全过程的优质服务,这也是急诊医患纠纷的一个难点问题。传统的质量管理忽略医疗质量全过程控制如基础质量、过程质量、终末质量等,从患者的角度来看,也是因传统急诊医疗管理理念的制约,没有考虑分析患者抱怨产生的原因,从急救服务过程、医疗环节、接口管理等方面找出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持续有效的控制,加以及时改善,建立预防措施,满足患者及其家属对急救质量的需求。符合现代急诊医疗要求的管理制度固然重要,但制度是人建立的,如果没有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制度何以能建立。因此,导致急诊医疗工作中诸多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在于观念的落后。

2医院急诊急救管理对策研究

2.1加强医院急诊急救管理服务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铁饭碗”思想已深入到医护人员的内心深处,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思想。面对当前激烈的医疗竞争市场,医护人员必须承认自己是服务者,要把“患者的满意才是我们的满意”作为自己的行为理念和医疗准则。近年来,虽然各个医院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优质服务活动,但服务不到位、缺乏人情味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要求急诊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切实认清形势,纠正医患错位,强化服务意识。由于医院的服务对象是患者,他们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服务时,其心理、生理及思维方式等方面可能与健康人有差异。因此,医护人员在重视疾病诊治的同时更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在思想上由只重视疾病转变到重视患者上来,在为患者治病的同时,要给予患者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感受到被尊重与被关爱。

2.2建立健全的医院急诊急救管理体系

医院急诊急救中心建设要根据本院本地区的病种特点,配备相应的先进仪器和设备,选派医术高明、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思路敏捷、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充实到急诊急救中心,使急诊急救中心机构健全、队伍业务素质提高、设施设备配套完善,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患者的需求。由于急诊病人较多,医护人员工作量大,医疗风险高,医院要高度重视急诊急救中心的工作,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分管急诊急救工作,如果遇到重大抢救,要亲临现场指挥。院长要定期听取急诊急救中心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不定期到急诊中心了解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相关科室如医务科、护理部要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急诊急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以保证急诊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2.3医院急诊急救管理中加入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病人的应急抢救预案和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应急预案。病人的应急抢救预案:急诊患者大多是由于中毒或创伤等意外伤害所致,且病情危重,一旦出现这种突发事件,对医院的抢救承受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果平时缺乏准备或准备不充分,面对突发事件,医护人员会手忙脚乱,这将使病人丧失宝贵的抢救时机。因此,制定综合性或专门应急抢救预案对于提高医院的应急抢救能力极为重要。自身安全应急预案:目前,特大交通意外事故、地震、海啸、恐怖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在突发事故来临时,急诊急救中心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内容包括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和医院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等,急救中心要定期开展自救训练,提高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

结语:总之,医院急诊急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是发展我国医学发展的必经之路,对提高我国的医学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医院急诊急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出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才能够满足当今社会人们的需要。

参考文献

第4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1 总 则 l.1 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 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 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4.1.2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 Ⅲ级响应 (1) 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 Ⅳ级响应 (1) 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 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 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 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 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 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 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 附 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脑梗死; 循证医学; 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 R743.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5)15-0131-02

doi:10.14033/ki.cfmr.2015.15.070

脑梗死(cerebral infarction,CI)即脑梗死,是一种临床常见、多发脑卒中,病死率高达10%~15%,存活患者中约70%的患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及时、有效的治疗是改善患者预后的关键[1]。CI治疗一直是医学界难题,目前尚无被根治的治疗方法,现有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保守治疗、微创介入治疗、手术治疗等,部分治疗手段有明确的应用指征,不合理应用不仅不能使患者获益,还可能带来额外的风险,如大骨窗开颅血肿清除术仅适用于疾病较急、病情凶险、血肿较大、颅内压较高患者,手术创伤较大,患者预后多较差。脑梗死急诊急救技术发展进步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不断循证、不断积累的过程,这些循证信息为各医院开展脑梗死治疗提供了支持,最大程度降低技术运用风险。医院应尽可能吸收他人有益的经验与成果,不断完善笔者所在医院脑梗死急诊急救技术水平。以下就笔者所在医院脑梗死诊治与护理过程中循证医学具体应用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2011年2月-2014年1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脑梗死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临床资料完整;(2)确诊为CI;(3)存活入院,并未在送院时死亡;(4)非它院转院入院。共纳入患者92例,其中男51例,女41例,年龄51~79岁,平均(71.1±2.5)岁。合并糖尿病11例、高血压43例、脂代谢异常19例。发病至入院时间:20 min~52 h,平均(1.3±0.2)h。

1.2 方法

1.2.1 急性发作期间 (1)急诊急救循证:入院或院前急诊急救时获取体征、症状表现、病史信息,判断卒中类型、病情危重水平,了解是否合并高血压病、糖尿病、心脏病、血脂代谢紊乱,吸烟与饮酒、用药史等危险因素,据病情安排抗血小板聚集、神经保护剂、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药物、抗凝、脱水、降压、预防电解质紊乱药物、给氧等对症与支持治疗,入院时立即送CT室行影像学检查,针对性开展血管介入甚至开颅手术治疗。(2)日常循证:按照CI常规治疗与护理路径,进行每日体征、病情观察,并逐一记录在案,对于危重患者,医师进行每日访视,必要时行血液生化检验(常见指标包括HCY、MPV、HsCRP、FIB等)、床头影像学检查、血气分析,针对性调整治疗方案,如转出血性脑梗死,调整抗凝治疗,必要时行血管介入治疗[2]。

1.2.2 康复治疗循证 (1)康复治疗:度过脑卒中急性期,患者伴有不同程度后遗症遗留,同时仍存在并发、复发风险,但生命体征趋于平稳,循证治疗应关注康复治疗,包括卒中吞咽障碍、偏瘫、精神障碍等各类功能障碍治疗,利用各类测试、量表评估病情,如以饮水试验评估卒中后吞咽障碍,制定、落实治疗方案。(2)并发症与复发预防:部分患者仍可能出现各种并发症、复发,如合并有合并症患者,可能出现代谢紊乱、器官衰竭等并发症,康复期可能出现再出血、再梗死,应从体征监测、危险因素控制等方面做好预防工作。

1.3 疗效判定标准

参照1995年“脑卒中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评价临床疗效,(1)痊愈:功能缺损评分降幅91%~100%,病残程度0级,恢复至发病前状态;(2)显效:功能缺损评分降幅46%~90%,病残程度仍未1~3级;(3)有效:功能缺损评分降幅18%~45%;(4)无效:功能缺损评分未下降或增加,或死亡[3]。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P

2 结果

痊愈9例,显效42例,有效30例,无效11例(死亡10例,1例放弃治疗出院)。入院时NIHSS评分:2~14分,平均(7.76±4.21)分,出院时(3.85±1.18)分,与入院时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CI治疗尚无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及时、有效的治疗是降低CI病死率、改善患者长远预后的关键。CI治疗措施繁多,基础治疗如给氧、降压、脱水、预防电解质紊乱等常通过经验、判断病情、循证落实,而特殊治疗如给予抗血小板聚集、神经保护剂、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药物、血管介入甚至是开颅手术,常需要完善的循证,把握适应证禁忌证,综合考虑风险获益,及时、有效运用,避免延误治疗时机,带来额外风险[3]。抗血小板疗法运用最为普遍,有助于预防CI再发,且适应证较广,对于发病48 h内CI有效。针对颅内压明显升高甚至已并发脑疝者,才应考虑甘露醇,使用需慎重。针对有合并症患者,还应积极控制合并症,如针对血脂代谢紊乱患者,应考虑调脂,高血压患者应积极降压,考虑治疗方案对合并症影响。有血管介入治疗条件者,可考虑介入治疗,如微创抽吸术,手术治疗如开颅血肿清除术[4]。

当前,笔者所在医院脑梗死救护路径、循证医学应用水平仍存在改善空间:(1)建立各系统、规范的诊疗路径,郑舟军等[5-7]证实在脑卒中二级康复中,应用临床护理路径有助于提高康复效果。笔者所在医院尽管制定有详细的循证护理方案,但更注重个体化护理,强调诊疗方案的制定、落实,强调据循证信息调整治疗策略,给管理带来了困难;(2)关注治疗时间窗,发病时间不同脑卒中患者预后,存在较大差异,脑卒中治疗在于不同方案实际的把握,笔者所在医院通过加强监护,获取指征信息再开展针对性的治疗与护理对策,可能为时已晚,脑梗死患者预后较差,应采取相对积极的治疗策略,对不同医护策略限定相对严格的时间窗,避免患者病情向不可挽回情况发展;(3)注重关键信息管理,脑卒中患者院内死亡影响较多,医院应注重关键信息的寻找,有助于提高循证水平,提高医护工作预见性、针对性[8]。

综上所述,循证医学贯穿于脑梗死急性发作期、康复期治疗的始终,循证方法内容繁多,既有经验性循证,也有精准化指标获取循证,是降低并发症与复发风险,保障治疗安全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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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函〔〕21号)要求,现对我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预防等基础工作,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

二、应对工作评估总结

(一)加强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长担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也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处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加大物资、资金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危害。

(二)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方面,制定了《问题药品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预警发现处置机制,及时控制和有效处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强化与公安、卫生等其他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包括药品监督、卫生防疫、临床治疗等专家组成的预后处置组,研究对使用过问题药品人群的补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统一的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们切实采取措施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对14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47次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共发现各类管理缺陷74项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监督检查,建立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二是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复认证工作,已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79家零售药店顺利通过了gsp复认证现场检查。并对认证满两年的18家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将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注册核查、体系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三是强化使用环节监管。启动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行城市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合卫生部门对23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水平。首次举办全市adr报告质量评比活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市参与在线呈报单位数862家,居全省第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严格监管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开展基本药物配送情况专题调研,实行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报备制度,对全市6家定点配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基本药物抽样检验任务,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专项治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等专项整顿,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制剂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药品冷链管理专项检查,加强生物制品监管;开展药品生产、制剂配制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源头性药害事件。,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016次,检查涉药单位7513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58起,其中查获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药案之一。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分别成立食品和药品专家库,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咨询、技术指导并参与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组成由监管人员、专家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应急演练和岗位练兵等形式,培养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回应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培训宣传力度,全系统新毕业食品安全工程硕士研究生35名,积极开展“3?15”、“12?4”宣传咨询活动,配合市电视台举办“3?15”电视晚会;组织市区300个家庭参观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全国巡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基层药监人员自编自演法制小品节目,参加全市“五五”普法专场文艺演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建议

(一)夯实应急工作基础。强化应急管理组织建设,加大应急经费的投入,保证应急物资储备齐全。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建设一支“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健全预警发现处置机制,为防范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药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增强综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识。

四、趋势分析

(一)发生趋势。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集体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发性食物中毒。三是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发性食物中毒。

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医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二是突发群体性药械危害、严重药械不良反应。三是部分药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无序竞争、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四是农村药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企业等单位持久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抽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四是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

第7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结合医改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健全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卫生应急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快速有效应对能力。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二级以上医院、采供血机构等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应急管理网络。加快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推进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逐步形成指挥有力、信息快捷、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决策网络。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认真实施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修订其他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和传染病单病种预案,注重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编制程序,编制操作手册,提高预案质量。根据市政府要求,今年将组织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进行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卫生行政管理、疾控、监督和医疗等卫生应急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健全传染病、中毒、核和放射及重大灾害事故等不同类别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努力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建立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储备制度,合理确定实物储备、资金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比例和数量,重点加强现场指挥、现场监测检验及个人防护装备配置,逐步实现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四、突出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一方面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统筹兼顾做好非典、人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另一方面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病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自职责,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案启动程序和分级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形成快速、准确、有效的信息报告系统,坚决避免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第8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资料与方法

我中心在本次地震灾害中先后接收了16名挤压综合征以及多脏器衰竭患者,连续性血液净化23例次,其中有4次在48小时以上,同时还接收了两所因地震瘫痪的透析中心病员近30人,加上我中心的病员50余人,近1个月总共透析860多人次。在工作量剧增,工作人员短缺,设备紧张(12台血透机,2台CBP机)、环境等诸因素的情况下,我中心面临了一次巨大的考验。

组织救援工作的实施:

⑴组建本中心的专业救援队伍:由院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开辟绿色急救通道。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统一部署工作安排,所有医护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此次参加救援工作医疗组8人,我护理组18人(5月17日以后得到上海医疗队两批总共12人支援)。志愿者家属医护团结协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了伤亡率。

⑵实施紧急预案:①安全措施:我院地处地震边缘,经常余震不断,而这组病员是靠机器维持生命,不能等待,为了保证他们的治疗安全,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持通道畅通,将本中心平时关闭的通道全部打开,同时准备了一定数量的轮椅担架,随时应急启用。同时给家属及病员讲解安全疏散的路径知识,使患者安心的在本中心接受治疗。②人员部署:在血液净化人员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合理分配资源,用最少的人力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根据血液净化工作的特点,将护理组分成两部分,一是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组,用于保证抢救地震伤员的救治,深入各临床科室,解决地震挤压综合征以及多脏器功能衰竭患者的床旁持续治疗。二是血液透析组,完成肾衰竭患者的替代治疗,每人每天持续工作10多小时,病员分3班治疗,连续工作至深夜。③制定检诊和分流计划:在保障病员治疗安全有效的情况下,为了节省人力、时间,简化工作流程。我中心同时接收这样多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和慢性维持性透析患者,尚属首次。血液净化中心派出经验丰富的专科医师,每日深入到伤员病区进行巡诊,使用床旁连续性血液净化新技术,解决了高钾血症、心功能不全和酸中毒[1]。同时制定了检诊和分流计划,将重症患者转至华西医院继续治疗,病情稳定后再转向其他省市医院治疗。

⑶物资准备:急救物资储备和管理,由护士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保证应急时物资能及时到位。做好充分的急救物资储备,包括血液净化设备、材料和药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等。血液净化设备包括血液透析机、血浆分离器、血液灌流器、高通量透析器、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导管及相关配件。

⑷专业支援的调集和运用:针对此次地震灾害中收治的93例急性和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凭借四川省肾脏病专委会和德阳市肾脏病专委会的网络平台,从血液净化设备、物资、专业医护人员有序的调集和运用,让宝贵的医疗资源用于抢救危重伤员。

⑸感染的控制:血液净化中心由于其治疗方式的特殊性,必须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加强感染控制、预防医院交叉感染,特别是预防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如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感染。在人力、设备、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完全按感染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室内消毒制度,加强病区床单位的管理,分区治疗。严格无菌操作:止血带“一人一带”;氧气瓶应做到“一人一瓶一管”操作者操作时应做到“一人一巾一手套”,操作前后及时洗手,抗凝剂、抽血针头用后放入专用锐器盒内,锐器盒表面注明使用日期,血透机器做到“一人一台一管路一透析器”,用后消毒,封存、包装后送医疗焚烧中心做无害化处理,完全达到常规感染控制流程和标准。

结 果

血液净化中心在此次抗震救灾历时1个月(5月12日~6月12日)的救援工作中,制定出了有序、有效及有力的治疗计划,并实施有效的救援治疗方案,我中心14名医护人员,在上海医疗队先后派遣的12名救援专职血透护士有机协作下,全力以赴,夜以继日的工作,完成了23人次的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和860多人次的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为11例患者转上级医院的救治赢得了最宝贵的第一时间,保证了三所透析区域93人急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地震期间的治疗,为他们提供了安全保障,无1例患者死亡,为取得抗震救灾工作中阶段性的胜利我中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讨 论

血液净化中心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发挥得是否有效,有力,其救援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抢救队伍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取决于参与人员的团结协作精神,为了适应现代医学的发展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性,更好地发挥血液净化中心的作用,对突发事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①建立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在各种突发灾害中,在院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成立血液净化应急管理体系与医院应急救援中心有机联系起来,加强医疗资源的配置,快速组建医疗救助队伍,对急救人员进行优化组合,职责明确,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②建立协调和调配专业人力和物力的信息网络:由于床位、设备、物质和人员的配备均以日常的就医规模而储备,面对突发事件中超常量的病员,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调集专业的人力和物质,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综合的专业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专科知识技术的培训,才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达到综合实力的集中调集和使用的目的。③制订可执行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订应基于灾难事件的损害程度,伤病员的数量和疾病特点,让宝贵的医疗资源用于抢救危重病员,并及时发现和给予必须的抢救。制定出快速、科学的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集体食物中毒、生物化学中毒事件、集体毒菌中毒以及火灾、水灾、地震灾害等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防范于未然。④培训和组建血液净化救援医疗队:血液净化专科技术性强,要求救灾医务人员平时训练有术,除有精湛的医疗救护技术外,还应懂得灾难医学知识,并具备抢救队伍的团结协作精神,在大灾事故发生的时候,后者显得更为重要。同时做好人员的储备,对突发事故才能迅速组建专业救援医疗队。

作为现代化的综合性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同时,思考如何在灾害事件中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如何建立有效的院内灾害管理体系,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更好的发挥综合医院血液净化中心的作用。应急机制的科学性是灾难医学领域中较新的课题[2],探索血液净化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应急方法,指导和规范血液净化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策略,对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9篇:医疗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体思路

(一)建设目标

聚焦肺炎疫情暴露的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可转换ICU收治能力、实验室能力、传染病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急救能力等“七个能力”不足和重大疫情救治、应急医疗物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等“三个保障”短板,立足防治急需,着眼长远发展,调整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弱项,用2-3年时间构建基本完善我县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能力,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严峻复杂局面,防患未然、常备不懈,按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标准,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二是坚持合理布局。着眼疫情防控需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县域医疗卫生短板。

三是坚持中西医并重。着眼我县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加快县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及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切实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平战结合。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五是坚持防治协同。推动疾控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整合协同,促进区域医疗资源梯次配置、开放共享,实现预防和医疗协同发展。

二、建设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国家《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建设标准,强化“七个能力”、完善“三个保障”、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

(一)强化“七个能力”

1.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需设置发热门诊,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检查复查的能力,确保应设尽设、全部达标,筑牢传染病患者收治的第一道关口和重大疫情预警监测关键哨点。

建设内容:一是根据《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规范》,改善发热门诊条件,确保可以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设有直接对外的出入口,尽可能留有足够的室外场地,为快速扩建提供便利条件。二是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建设集接诊、化验、影像、观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发热门诊。三是按照传染病医疗流程和安全等级要求,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合理布局诊室、留观室、候诊区,扩大等候间距,配齐筛查所需的设施设备。四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哨点建设,强化与本级疾控机构和医院发热门诊的联动衔接,提高疫情监测和处置能力。

建设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2.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加强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全县设置传染病床位不低于20张。县中医院占有一定比例病床。

建设内容:一是坚持“可转换”原则,优化医院建设布局,确定相对独立的区域、建筑、病区、房间,合理配置门急诊、检验、检查、手术、重症监护、住院等医疗功能,提前设计预留好“三区两通道”区域。二是在隔离设施、医疗设备和人员配置方面做两手考虑,既要考虑平时承担常规医疗服务的需要,降低运行成本,又要考虑到疫情期间独立运行、封闭管理的要求,确保设施便于改造、设备便于进出、人员便于调换。

建设任务:一是县医院谋划包装传染病楼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3.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ICU)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级公立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ICU病床,取下限,县人民医院按照30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6张ICU病床;县中医院按照13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3张ICU病床。并配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心肺复苏、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二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或预留出可紧急进行负压改造的条件。

建设任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施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4.实验室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建设功能完备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鼓励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

建设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检验检测所需设备,提升快速检测能力。推动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完成。

5.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医院具备已知传染病的常规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一是县人民医院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二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突发疫情时的检测能力需要。

建设任务:一是加快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确保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完善县医院检验检测能力。二是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采取政府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PCR检测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完成。

6.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总体上,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要扩容50%,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国家将出台具体指导意见)。

建设内容:一是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确保医院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并与医院其他建设内容要同步完成。二是完善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转运体制,采取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三是科学谋划,适时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7.急救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将急救能力建设作为本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加强急救体系统筹谋划,推进急救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急救设施配置,设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依托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完善120急救网络,提升呼叫满足率、缩短响应时间。针对重大疫情,足额配备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二是加强急救队伍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组建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院前急救等专业医学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协调和联合作战能力,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县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承担紧急救治任务。加强中医院急诊科建设,设置布局合理的医疗区和支持区,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急救器械及药品,满足日常急救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将中医院纳入全县急救医院网络,确保院内急救与院前急救无缝衔接。

主要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应急能力建设,购置负压救护车和负压担架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建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二)完善“三个保障”

8.重大疫情救治保障。

任务目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并在省域内其他地方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发挥快速支援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作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9.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疫情发生时医疗机构所需的防护物资、重点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

主要任务:一是做好各级各类防护物资、重点药品、救治设备的储备,充实实物储备品种规模。二是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物资储备,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医用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原则上满足不少于10日用量。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完成。

10.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保障。

任务目标: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建立普通医疗机构转化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预案,真正起到“平战结合”的作用。二是结合人口分布情况,选择1-2处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作为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三是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推进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两用改造,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县域内各类医院以及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可以转化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情况,形成一个应急医疗设施分布图、一张启用次序清单表。二是建立详细可行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和疫情防控合力。

建设内容:落实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控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关医疗设备。根据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将维修改造和更新替换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

主要任务:推动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救治能力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目标。二是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反应速度。三是抓好防治力量区域统筹,加快建立中西医高效协同、优势互补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四是强化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和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大型仪器平台相关环境、试剂等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加强项目储备

一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立足地方工作实际,按照“平战结合”原则,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重点围绕“七个能力”、“三个保障”任务目标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加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坚决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救治第一线,确保储备项目符合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有关建设标准以及中央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和床位编制核定业务用房面积,确保项目符合实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公共卫生达标建设要求。严禁借机盲目上马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

聚焦我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推进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年限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使用。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三是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五)多方筹措资金

一是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各级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救治急需、各项条件成熟、能够在短期内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和资金争取工作。四是加强与本级发改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争取省级各项资金支持。五是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造血功能,尽最大努力自力更生,将自有资金更多用在疫情防控和救治上。

(六)加大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管理与培训,加强与国家、省市疾控机构联系,积极邀请高水平救护专家、检测专家开展医疗检测人员培训锻炼,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加快补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人员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