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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原因精选(九篇)

国防教育原因

第1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关键词:预防教育;高校;大学生

1大学生预防教育的现状

1.1 大学生对的认知情况不理想

大学生对有一点了解,尤其在种类方面,但了解很片面,对一些往往可以被用作药品来治疗疾病的,学生对这方面的认识不清楚,或几乎不知道。关于吸毒成瘾的问题,一些学生知道原因的有48%,还有21%的学生觉得跟吸毒者的身体接触有关。此外,这些具有危害、毒瘾等特点,在预防的教育中,为了戒除毒瘾,需要实施一定办法,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没有足够的认知。根据这些数据显示,大学生在认知方面不足。

1.2大学生对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是很强

对于吸毒者,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不了解,对于青少年,其好奇心强,一旦对其认识不够,以及没有一定的意识去防范,只要有人不断的诱导下,进而吸食而成瘾。根据调查显示,有24%的同学不太关心禁毒的情况。在访谈过程中还得知,大多数学生说出,若学校不对学生实施教育与引导,随着信息的不断进步,他们绝不会自己去搜索和了解关于的知识。通过问卷,也有了一定了解,其中说道,若有人说作为娱乐的助兴品,仅仅试一下,不能成瘾,你是不是相信这样的说法?其中,回答相信的人数比例是17%,反之,比例是69%,对于回答不好说的人数比例是14%。根据这些数据可知,在的预防教育中,大学生没有强的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防范的意识[1]。

2高校大学生预防相关知识不足原因的思考

2.1学校主观上对预防教育认识不足

从学校角度分析,在学校进行关于预防是教育一般具有认识方面的误区:其一,觉得现在给孩子们说一关于些的知识不合适,觉得他们具有好奇心会逐渐被染上而成毒瘾。其二,觉得使学生形成吸毒的本质不在学校,而在于社会的不良环境给造成的,或者认为是家庭不严的管教,因而,认为预防教育的责任与学校无关。其三,觉得宣传禁毒的教育属于禁毒部门的任务,而在校生数目很少,只要管好自己学校的学生不出现吸毒就可以。而很多学校对的危害、严重性、的预防、价值根本没认识到,觉得远离校园生活,而学校一直追求升学率,基本不愿花时间对的预防进行教育,一旦发现也是应付。对于校的预防教育,总挂在嘴边,没有实际行动,另外,不具备专业的预防教育的教师,而宣传教育资料不正规、不实时,宣传场所不固定,教育目标和计划不切实等,同时,学生承担很多学业,学生只能应付教师安排的研究任务。根本不能深入学习,这就很难体现、发挥出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等,与理想目标很远[2]。

2.2青少年预防研究还相对处于滞后状态

目前,我国对青少年的吸毒的预防给予研究,而吸毒的形势越来越高,研究取得一定的进步,促进我国禁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但相比较与西方,在研究我国的青少年的预防方面还很落后,在研究中注重宣传与教育,不对青少年进行个性教育;以宏观性的理论作为研究,不对微观性的个案进行研究;过多的现象、经验、介绍,很少的实证、理论、研究;对“人”的概念的研究方面没有完整性,仅从某一个角度、层面来分析。在分析青少年的吸毒原因时,仅对一些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包括:心理、外部环境等,而不考虑文化要素,即习惯、道德、信仰、尊严、伦理等[3]

2.3 宣传教育的内容及方式无针对性

当前,根据预防教育分析,其形式上往往一样或单一,以讲座、海报等方式进行,对于这些方式,有优势,即覆盖面多,高效率,但往往没有考虑个性,使得宣传教育形式化、不重视宣传内容。而媒体宣传,以缉毒、打击、走私、贩运为主,对于教育内容,结合个案来说明吸毒行为的危害。对于青少年的问题涉及甚少。

3高校如何开展预防教育的思考

3.1 确定预防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内容

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联合下在2002年12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03年2月制定了《中小学生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在各地的中小学校,以不同形式进行了预防的教育。具体做法包括:在课堂教育渗透预防教育,禁毒知识课程给予开设,课时和学分做出相应的规定。通过上述,传播了预防知识。因此,依据高校大学生特点,编写预防教育大纲,来提高高校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而大纲编写包括:

3.2.1 确定预防课程目标:

其一,知识目标,对的危害、成因、不好戒毒的原因、严重地域、场所、危机进行了解。其二,能力目标:生活技能要求掌握,远离,提高拒绝的技巧、方法,防范的意识、应变的能力,拒绝诱惑。其三,情感目标: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的生活,珍爱生命。

3.2.2 确定预防课程的内容

内容包括:、特征、的分类、的危害、成瘾原因、新型的迷惑、危机、陷阱、青春期的困惑、大学生吸毒原因,及预防、矫正对策、禁毒等法律知识。

3.2.3 确定预防课程采用的教学

我国进行预防教育,从方法、组织形式分析,以从上到下的控制式的预防教育为模式,不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感受,应用现代科学方法少,对学习的自主性忽略。因此,定位学校预防教育,对知识不断传输,以学生为本,在大学生学习预防的过程中,以参与式教学、同伴教育为方式,加之视听材料、案例的分析。

3.2编写适合大学生阅读的预防教育的简明读本

对于大学生,其文化水平高,因此,编写的禁毒教育的内容要有深度、广度,把理论知识结合感性材料,即的分类、来源,危害,成瘾原因、沾染的因素,抵御方式,禁毒的政策与法律等,一旦高校学生遇到类似情况,能自觉抵御,在禁毒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师维.新型犯罪的现状审视及防控完善[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第2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关键词] 大学生 国防意识 对策 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虽然国家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多变性趋势不断增强,尤其南海、等问题由于第三国的介入和干涉,使得局势越来越复杂,矛盾随时都有激化的可能,这对提高国民国防意识、增强国防力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学生是引领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决定力量,是未来国防建设的生力军和捍卫者。大学生国防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兴衰,所以提高大学生国防意识是当前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艰巨的历史使命。

一、当前大学生国防意识的现状

1.忧患意识薄弱。和平的时间长了,人们往往会在思想上对战争的威胁产生麻痹,即使是大学生也不例外。这就使得许多大学生对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产生错误的认识,有的认为既然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那么战争就不会在我们身上发生;有的认为既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就没必要投入太多精力去搞国防;有的甚至认为国家把经济实力搞上去了自然就没有人敢欺负了。

2.国防意识肤浅。有些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认识上,不知道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其中有些安全问题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直接息息相关,比如社会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

3.国防思维简单。有些大学生缺乏辩证思维,看问题容易极端化、片面化。比如,有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我们拥有足够的核武器就不会有人敢欺负我们,谁敢找事我们直接就用核武器灭了他;有的大学生对现代化战争缺乏了解,仍然停留在“人多力量大”的习惯性思维上,总想用人多来解决所有问题;有的大学生则把我们国家在南海、等问题上的立场和做法看作是软弱,不懂得去理性地分析国家在这些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和所采取的正确策略。

4.责任意识不强。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国家、社会和他人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保家卫国那是国家军人的事,跟自己无关。即使有些认为国防建设很重要的学生,也只是嘴上说说,真到要他自己为国防建设做点什么的时候,则又退后了。这些大学生还没有意识到国防建设是每一个公民的事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二、当前大学生国防意识的现状形成的原因

1.长期和平的原因。从上世纪中叶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几十年来长期处于总体和平的环境当中,即使和前苏联、印度、越南曾经发生过一些领土争端,但那些过去的往事早已被现代许多人所淡忘,甚至有些大学生连那些事是否发生过都不知道。长期的和平环境淡化了人们的危机意识,也使大学生对国防意识产生了麻痹,国防观念越来越淡化。

2.中小学教育的原因。从学生接受的教育经历来看,从小学到高中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一直都在被高考的指挥棒驱使着,学校和学生分别把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追求的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这是造成学生到了大学阶段国防意识差、兴趣低的一个基础性原因。

3.社会及家庭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的背景下,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普遍存在着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个人的成功往往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和人民没有紧紧联系起来。因此,这也不难理解当前大学生国防意识差的现状了。

4.高校教育自身的原因。作为高校不可能改变前面提到的三个客观原因,但高校既然作为教育机构,而且教育的是正处于人生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大学生,因此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自身的做法,这便成了提高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发展非常不平衡。多数学校还没有正式开设军事理论课,仅仅把军训当作国防教育的唯一形式;有的学校把军事理论课看成是一种临时的活动,用讲座的方式代替讲课,忽视了课程建设的重要性;那些即使开设了军事理论课的学校往往也存在教材内容陈旧、教学资料短缺、教学手段落后等问题;有的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教学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效果不够理想[1]P62。这些是造成大学生国防意识不强的最关键的原因。

三、提高大学生国防意识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领导重视力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当前多数高校还没有开设军事理论课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学校各级相关领导自身对于国防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觉得新生军训就是国防教育的主要内容了,没必要再开理论课程;有的领导觉得这和招生、就业都扯不上关系,下功夫做这些事情不划算,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此艰巨的一项任务开展不起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有了领导的支持,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责任到人;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奖优罚劣的奖惩措施;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等等。有了制度的保障,大学生国防教育才能得到落实,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提高才有扎实的基础。

2.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的素质是提高国防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当前大多数普通高校专职军事教师人数不足,师资队伍建设困难重重。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军事课是一类较为特殊的课程,大部分地方高校没有类似专业,所以教师来源渠道狭窄;二是由于受到职称评审的影响,其他专业的教师不愿意转为专职军事理论教师;三是高校职员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给管理人员兼任军事理论课教师带来负面影响,“双肩挑型”军事课教师的培养陷入困境[2]P32。因此,面对这一较为特殊且专业性较强的课程,教师队伍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解决的途径不外乎两个:一是在校内选拔一批有一定教学经验、开拓力强的中青年教师,通过集中研讨、外出学习、参加论文评选等活动,快速成长起来,成为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常备力量;二是在校外尤其是从地方军队或军事院校聘请专门的军事理论专业的人才,来学校兼职军事理论教师或不定期做军事知识讲座和国内外热点军事问题报告。这对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3.加强军事理论课的课程建设。高校应把军事理论课设置为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通过开设军事理论教学,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提高国防意识,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首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一是突出重点。军事理论体系内容庞大,但军事理论课一般只有36个学时,必须根据教学实际,合理安排内容,突出重点,取舍有度。二是灵活安排内容。在讲课过程中,紧跟国际国内形势,适时插入当前新闻热点问题,增强国防教育的实效性。

其次,灵活组织教学形式。一是尽量采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直观、生动,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且信息量也比传统教学大得多。二是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在理论传授以外,多开展观看经典军事题材影视节目、热点军事问题讨论、国防政策法规探究等互动式教学形式,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积极性。三是增加实践性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烈士陵园、军事纪念馆、军事博物馆、革命遗址、科技工业园等,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国防教育。另外,可以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比如开展国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会、辩论会等活动,将学生课外活动有机纳入学校国防教育体系之中。

4.拓展军事训练的内容和范围。新入学大学生接受军事训练,是在校大学生专门、系统地接受军事训练、学习军事技能的主要途径。学校历来重视新生军训工作,对学生参训和教官施训的要求都很高,也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作为在校大学生唯一接受正规军事训练的机会和渠道,更加深入地拓展军训的内容和范围,能够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军事技能水平。军训期间,除了条令条例、队列训练、内务卫生等学生全体参与的项目外,学校还可以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军体拳、擒拿格斗、交通指挥等训练。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广泛征集学生意见,结合学生意愿和学校施训条件,积极拓展学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内容和领域,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军事地形学、野战救护、防空袭、防核化生武器等内容的军事训练,强化提高学生的军事技能水平。积极协调承训部队开展武器装备展示、单兵武器操作等学生感兴趣的活动,增长学生的军事知识。[3]P18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开展轻武器的操作使用、军营一日参观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军事技能水平。

提高大学生的国防意识,是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高校国防教育职责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性工作。作为高校国防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探索研究新时期国防教育的新方法、新形式和新途径,努力提高国防教育水平,才能够有力推动高校的素质教育水平,培养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大学生,为国防安全后备力量的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赵坤生.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学推进大学生国防教育[J].文理导航,2011,(17).

第3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严格来说,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在社会学、犯罪学研究中经常使用的、非刑事法学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特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在我国犯罪学研究领域一般也称为少年犯罪。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社会问题,联合国从**年开始每隔5年召开一次的预防犯罪大会,几乎每次都会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为此,联合国还先后制定了《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利雅得准则)、《少年刑事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规则)、《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一系列司法规则。

我国也不例外,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也是十分严峻,总体上呈上升发展趋势。为此,我国专门制定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

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据政法部门不完全统计,**、**年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上升了×××、×××,形势相当严峻。为此,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全面分析,如实地将近十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特点、原因及发展趋势反映出来,目的在于透析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规律,以期为大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

我国现阶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有两部:一部是**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另外一部是**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另外一些可以说都是由此“两法”衍生出来的实施细则。这两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法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一个侧重于保护,一个侧重于预防教育,但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要通过各种举措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其健康成长。

(一)教育保护原则。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教育保护原则包括教育和保护两方面的内容,“两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专门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就教育的内容、教育的目的、不同教育主体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六章“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部分,在强调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矫治的同时,突出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二)及时防治原则。指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也就是说,要突出时间性,把握好火候,掌握好过程,遵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律,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就能够有效地制止那些处在犯罪边缘的人,使其不去犯罪,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防治原则。该法第×××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第×××条规定,禁止在中学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第×××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第×××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本稿件版权属5178789秘书网×××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该法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分别规定了违反第×××条、第×××条、第×××条、第×××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这些规定旨在整顿未成年人周围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及时防治原则的积极意义在于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着眼点放在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方面,放在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方面,从而使刑罚的目的由事后的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的积极预防。这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的立法思想,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综合治理原则。指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原则。首先,该法在第一章《总则》第×××条提纲挈领地规定了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其次,该法在第二章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第

三、第

四、第六章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重新犯罪的教育性预防、保护性预防和惩戒性预防;在第五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最后,该法在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所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原则。

(四)科学性原则。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它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才”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表现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要求必须与成年人区别开来,在侦查、、审判以及施行强制措施、教育改造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条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第×××条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三)个体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有关资料显示,在押少年犯中×××以上属于未上完初中就辍学流失社会,原在校时的“双差”生他们实际文化程度比他们辍学时的学历一般都要低2-3年。由于文化程度低,自身免疫力差,容易感染社会上各种“病菌”,形成恶习;同时,由于文化程度低,其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辨别能力差,直接影响到其健康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他们以“享受主义”作为生活的宗旨,把吃喝玩乐、玩弄异性、寻求刺激当成人生的最终目的,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作用下,便会实施行凶伤害、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

(四)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活动空间,父母是他们的启蒙教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调查结果表明,由于父母离异、早亡、丧偶、判刑等原因,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教育方法不当,自身形象不佳,容易使少年子女受不到良好教育,身心遭受创伤,形成骄横、乖戾、冷酷等不良人格。由于性格孤僻,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这部分未成年人极易到社会上寻找同情和温暖,其内在人格缺陷一旦遇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或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犯罪。

(五)学校教育失误。当然,这么说并不是抹杀我们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只是就事论事,谈谈现行教育制度的不足之处。中小学是少年接受正规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向学生传播知识,塑造美好心灵,培养正确人生观和道德情操的主要基地。但是有好多学校在落实教育方针上有偏差,重智轻德,教书、育人脱节,致使一部分中小学生失学、辍学而流向社会,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把教育重点放在少数“尖子”身上,忽视冷落了落差生,这样就容易使落差生自尊心受到伤害,甚至自卑自弃、破罐子破摔;特别是把“双差生”放在一起,更易于他们互相“感染”,结成不良群体。有的学校对“双差生”的不良表现,轻者弃之不理,重者嘲讽、变相体罚、劝其退学,严重者开除,致使不少中小学生流向社会。

(六)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社区文化环境影响。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腐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的传入,加上商品经济本身固有副作用的刺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在我国社会上迅速滋生蔓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出现了教育引导不力的问题,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思想混乱。正如dxp所说:“我们最大的失误在教育,对年轻娃娃、青年学生教育不够。”另外,在当今变革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管理控制机制的滞后和弱化,为不良少年从事暴力犯罪活动增加了有隙可乘的机会。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校生暴力犯罪逐渐减少,因为近年来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得以强化,对在校生管控有力。而社会面的管理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对社会闲散少年约束控制力度十分有限,因而表现在少年中的社会闲散人员暴力犯罪的比重明显上升。在人口稠密、外来人口集聚的城郊结合部或新兴城镇的少年暴力犯罪最为突出。

五、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

(一)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大家可能近期都看了中央一台播出的纪念dxp的纪录片。据小平同志的长子邓朴方回忆,小平夫妇一生在孩子面前从未说过一个脏字,说过一句脏话。小平同志生气时说过的最不好听的一句话也只是“丢死人了”。所以,我们说小平同志之所以伟大,不仅仅表现在他兴国安邦的雄功伟略上,也体现在他为人父的生活琐事。无数事实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父母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对待子女,要注意教育方法,克服放任不管、简单粗暴方式和无原则的溺爱;要及时教育和矫正子女的不良行为,特别是注意环境对孩子的不良影响,要深刻领会“孟母三迁”的含义,发现周围环境对孩子的影响,一刻也不容缓地解决问题;要从小教育子女热爱劳动,勤俭朴素,不图虚荣,不贪便宜,养成善于自我控制的优良品德;提醒子女有选择地读看影视节目和书刊;要注意帮助子女在交友过程中排除不良小群体的影响,等等。对家庭教育确有困难的,我们的学校工作者要给予关心和帮助,和家长加强联系,携手教育,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特别重要的是要鼓励孩子正常的成长,不“拔苗助长”,摆脱要求孩子考大学的单一目标要求,鼓励孩子的多样化发展。

(二)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加大教育改革力度,使学校尽快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加强素质教育的体制建设,逐步淡化应试教育,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特别是中小学要分片就地上学,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平衡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建立教师人才市场,选优汰劣,以促进提高教师水平和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改革教学方法,在灌输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实践性教学,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切实加强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课,抓好落实考核,并从小学生抓起;针对部分中小学生中存在的超前消费、攀比消费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的现象,建议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突出物质消费观教育。

第4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影响国防生军事体能素质提高的原因分析

1.教育理念的矛盾。首先,高校体育教育的目的突出“健康第一”,而军事体育教育的目的突出“打的赢”;其次,高校体育教育方法灵活多变,而军事体育教育方法相对单一;最后,高校体育教育的内容丰富多彩,而军事体育教育的内容带有鲜明的针对性。

2.训练管理体系不健全。一是少数高校没有建立国防生体能训练管理体系。国防生和普通大学生一样修完教学大纲规定的体育必修课外,没有参加任何有组织的体能训练,体能训练只能靠学生自觉;二是多数高校国防生体能训练管理体系不完善。

3.师资力量薄弱。一方面高校体育教师军事素质缺乏。根据调查,高校体育教师一般没接触过正规的军事体育教育,体能训练中所运用的方法手段过于地方化,对于国防生效果不佳。另一方面,部队教员的专业化水平不高。调查中还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在假期军政训练期间的军事体育教学训练中,大多数军体教员都是客串的,真正专业的军体教员为数不多。

4.军地协作不流畅。一是高校体育教育与选培办的军事体育活动分离。长期以来,高校只负责国防生的普通体育教育,而选培办只负责国防生的军事体育教育。二是高校与部队的体育师资、体育硬件设施的分离。在调查中发现,高校的体育教师与选培办的管理者是毫无联系的;另外,国防生体能训练对场地、器材的利用往往只局限于高校内,相关部队的训练设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5.政策与对策的矛盾。政策与对策矛盾主要表现在《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与《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中有关军事体育训练内容的实施情况上。多数高校没有按照以上两规定实施体能训练,主要表现在体能训练的组织不规范及军事体育课的实施达不到规定的质量。

6.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除上述影响因素外,管理者思想观念的落后、国防生个人消极思想的影响、教学训练硬件设施的缺乏等也是影响国防生体能素质提高的原因。

国防生军事体能素质提高的体育教育对策

1.转变教育理念。首先,教育内容要增强军事性。高校体育教育的点多、面广的内容不能满足国防生体育教育的需要,需要提高内容的军事性。其次,教育效果要有明确的指向性。高校体育教育需要达到“健康第一”的效果与军事体育教育所要达到的效果相差甚远,需要向鲜明的指向性转变。最后,教育实施的过程突出强制性。军事体育教育的整个实施过程是严格的、严肃的,它不以参加者兴趣爱好为转移,无论愿意与否,都必须执行。

2.更新教育方法、手段。一是要把好“进口”关。招收国防生的体检必须严把标准关。在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体检的监督机制;另外在招收时还可以适当的添加一些体能考核的内容,以提高国防生体能训练的基点。二是消除国防生不良思想的影响。要积极进行思想教育,加强作风养成,消除因没有就业压力造成训练劲头不足的思想的影响。三是整合与优化训练管理模式。首先要实现连排管理与班级管理的整和。在普通体育教育训练中,以班级管理为主,连排管理为辅;在军政训练中,以连排管理为主,班级管理为辅。其次要达到训练管理模式的优化。要建立健全各种体能训练组织,健全完善体能训练的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训练管理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等。四是合理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可以借鉴军警校的经验开展新生强化训练、体能大比武等活动;也可以借鉴部分普通高校的经验,举办体育文化节,以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另外,为了达到体能训练全程监控的目的,定期的体能考核也是必要的。五是尝试运用运动处方。针对国防生的体能训练,首先,要进行体质测试;其次,对测试后的结果进行分析,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合理的运动处方。国防生得到处方后根据处方进行训练,此期间还需要进行再测试,进行调整运动处方。六是把好“出口”关。首先要落实和规范毕业体能考核制度。各军区要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结合《军人体能标准》落实国防生毕业考核制度。其次要严格落实政策,规范毕业管理。对于毕业国防生要严格落实国防生培养规格中有关体育教育训练的规定,把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予以淘汰。

3.优化教学训练内容。在选择和制定国防生体育教学训练内容上,要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体现体育教学大纲与军政训练的有机结合,不仅要考虑田竞、球类运动等普通体育的内容,还要考虑军事体能(基本体能、专业体能、综合体能)、特种军事技能的内容。

4.落实教师聘任制度。可以建立教师聘请机制,由部队军体教员直接担任国防生的体育教师。军体教员对军事体育教学与训练都比较熟悉,具有较强的军事体育组织与训练能力,聘任他们中间专业素质好的、工作能力强的到高校来承担国防生的体育教学,将会大大提高国防生的体育教学训练水平。

5.密切军地协作。一要实现体育教育活动的协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军地开展的两种体育教育活动密切的有机结合起来。二要实现体育师资的交流。体育师资通过交流,可以沟通教学训练思想,以达到教学训练内容、方法、手段的相互借鉴。三要实现体育教学训练资源共享。军地双方通过协调,利用部队的体育教学训练资源进行教学训练,可以弥补高校自身教学训练资源的不足。

第5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教育保护原则包括教育和保护两方面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该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内容、教育的目的、不同教育主体在对未成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六章“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部分在强调对未成年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矫治的同时,突出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保护原则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科学原则,它的确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二)及时防治原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防治原则,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任何一种犯罪行为的发生,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甚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严重危害性表明了预防犯罪的重要性。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就能够有效地制止哪些处在犯罪边缘的人,使其不去犯罪,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及时防治原则可分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防治原则。该法第2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末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第26条规定,禁止在中学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第2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第30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对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第32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该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分别规定了违反第30条、第引条、第32条、第33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这些规定旨在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矫治,早已成为未成年人立法的一种发展趋势。许多国家在青少年法规中,都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进行种种限制,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处分。如埃及青少年法规定: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品行不好,不听父亲、抚养人、监护人的管教,与不正经的人或有嫌疑的人鬼混在一起,参与伤风败俗、、赌博、贩毒活动等等,皆被认定是不轨行为和对社会构成危害,应给予训诫、交保人管教、强行职业训练、施加必要的限制、实行司法考验、放置社会管教所、送往专业医院等等。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一章中,也规定了严加管教、训诫、送工读学校、收容教养、治安处罚等多种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方式。

第6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的目标具有基础性特点,是由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的地位决定的。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其目标不是培养军事家、战略家,而是从基础开始,培养学生对认识国防的兴趣,逐步形成爱国家、卫国防的思想观念。因此该阶段国防教育目标不应以获取知识型、技能型东西为主,而应以培养学生对国防的认识、对国家的感情为主,只有从小树立爱国之心、报国之志,长大才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能勇于献身国防、乐于献身国防。但小学与初级中学的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初期,对国防教育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均处于低级阶段,因此,该阶段的国防教育无论从内容的深度上,还是从方法的运用上都要以适应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为前提,所定的目标不宜过高。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的效果具有辐射性。国防教育的实践证明,公民只有从小接受国防教育,在青少年时期学习和掌握系统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国防、热爱人民军队的情感,长大后才能更好地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因此,如果在这个阶段正确引导,实施形式多样、创意有趣的国防教育,将会在学生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形成的国防观念将会伴随学生的一生并影响其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学与初中国防教育的效果具有辐射性。小学与初中国防教育的效果除了影响学生的自身成长外,还辐射周围,影响其身边人的国防观念。小学和初中学生比较喜欢和他人分享他们的新想法、新经历、新认知。而在这一阶段,家庭成员是除了老师之外和学生接触最多的群体,学生的认知在不自觉地影响家庭成员。如此,国防教育效果的辐射性就很容易显现出来。

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实施原则具有渗透性。《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修订稿)》中规定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小学和初中结合相关学科和活动课程的教学,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这一规定,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在具体实施上,要求政治、社会、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学科的教师,掌握有关教育内容,把握教育要点,渗透国防教育。但要注意小学和初中的渗透式国防教育,不是一项软指标,而是一项硬性规定,它要求小学和初中必须把国防教育作为教书育人的一项基本任务,切实做到国防教育“进课堂、进课本”。小学和初中学生国防教育目标也决定了该阶段国防教育实施具有渗透性的特点。与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相比,小学和初中学生国防教育目标较低,不要求掌握较深的理论和较强的技能,在时间和形式上无须像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那样明确规定,如高级中学规定学生军训时间为7~14天,集中训练不得少于7天;高等学校规定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按不得少于14天。因此,在《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修订稿)》《学校国防教育常规》等文件中,仅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和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对教育时间的要求是:应将国防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在每学期的活动课程时间安排一定的教育内容或国防教育活动。据此,对小学、初中学生实施国防教育,只能以渗透为主,根据教育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点、接受能力,坚持内容浅显、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原则。但在教学中要做到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并采用形象直观、自然渗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以增强教育效果。

小学与初级中学国防教育的方法

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向受教育者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在“五育”教育中,国防教育与德育联系最为紧密,因此要努力把国防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统一起来,在方法选取上注重实践性和多样性的教育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手段,把国防教育作为提升学生德育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另外,《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修订稿)》中也规定了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结合相关学科和活动课程的教学,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据此,小学和初中开展国防教育的方法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

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渗透式教育。小学和初中在开展国防教育时,首先应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课堂教学作为向学生传授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完成国防教育任务的首要途径和主要方式。小学、初中学生的主要课程如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有不少课文本身就体现了国防教育内容,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内容,向学生渗透国防教育,而且在教育中要做到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统一。例如语文课本中就有不少体现爱国主义的作品,教师在教学中要正确引导以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如《我们爱你啊,中国》这篇课文以诗歌的形式描绘和赞美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在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了解祖国的疆域、物产、历史、文化,从而使学生产生强烈的自豪感、成就感,提升学生热爱祖国的民族情感。又如《圆明园的毁灭》一文主要描述圆明园布局精美、建筑华美、文物绝美,却被侵略者毁灭的惨痛结局,在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体会美好心爱之物被损坏的痛苦、惋惜之情,引导学生懂得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从而激发学生为建设强大的祖国而努力学习的远大志向。再如可以结合政治课、历史课教学,宣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英雄人物,特别是宣传人民卫国戍边、为民造福的动人事迹;结合地理课,对学生进行祖国的领土、领海、领空等知识教育,以及丰富的自然地理条件对战争和军事活动的影响;音乐美术等学科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教一些现代爱国歌曲和生活歌曲,欣赏战争题材的爱国主义名画,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观和审美情趣;同时,可把兵役法的有关内容渗透到高年级的法律常识课教学中,把“三防知识”渗透到初中生物、化学、物理课教学中,把初级军事技能和军事体能训练渗透到体育课教学中等等。

结合课外活动,进行国防主题教育。课外活动一般指课堂教学以外的各种活动。把国防教育寓于课外活动之中,既是课堂结合各科教学进行国防教育的补充和延伸,也是巩固课堂国防教育成果的重要渠道。针对少年儿童活泼好动的特点,可以举办少年军校活动、军事夏(冬)令营活动;组织国防教育主题队会;开展国防科普知识竞赛;参观国防教育展览;办国防教育壁报、板报和小广播等。通过这些有意义的课外活动,使小学和初中的国防教育走出课堂,在更大的社会空间中得到拓展和加强。一是结合团队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小学、初中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团队活动要把国防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贯彻始终。要根据时机确定恰当的教育主题,如在春节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清明节组织祭扫烈士陵墓,重温革命先烈的英雄业绩;建军节组织学生参观军营;国庆节组织隆重的升旗活动。平时的团队活动,可以组织读书报告、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通过这些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党、热爱人民军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二是结合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国防技能教育。小学和初中学生,正处于对各种事物充满好奇的年纪,学校应根据这一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培养学生对国防的兴趣。开展国防科技活动,正是消化国防知识、进行国防技能培养、提升国防兴趣的有效措施。很多学校都有物理、化学、生物、气象、航模等科技小组,可根据实际结合兴趣小组的活动,进行“三防”模拟实验,制作航模、军舰等军械模型等等,让学生手脑并用、演练结合,始终保持对国防科技知识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同时,体育兴趣小组的同学可以组织军事游戏活动,如开展红蓝军对抗赛,组织学生分成两组开展“占领高地、穿越封锁线、追击敌军”等活动,在游戏中提升军事技能。三是结合少年军校或军事夏(冬)令营,体验军事生活。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军事夏(冬)令营或利用少年军校,让学生体验军事化生活,学习军事知识技能。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意识,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自强、自制的能力,更有利于提升学生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和爱党爱国的思想感情。#p#分页标题#e#

第7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一是认为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不会从事国防事业,因此没有必要在地方院校中建立军事课程;二是认为要求大学生在就学期间学习一些军事课程知识,无疑会加重他们的学业负担,分散他们的精力;三是认为在普通高校中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开展军事课程建设的时机不成熟,困难太大;四是认为普通高校军事课程建设的内容,无非是对大学生进行军训,搞点基本的军事技能训练,如此而己等。高校军事教育发展到目前,由于一些领导对高校军事教育的必要性在思想上未形成统一认识,加之目标不够明确,对有关军事教育的任务、培养目标,军事教育如何适应素质教育以及面向未来进行教育改革等问题的认识不够,使军事教育的综合功能在高校的教育中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造成高校军事教育工作始终在低层次上徘徊。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后备兵员。教师队伍建设速度远远赶不上时展要求,缺乏一支能够适应现代高等教育需要、稳定的、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在课程建设和科研上缺乏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课程建设起步困难,发展后劲不足,客观上限制了国防教育的发展。目前高校军事教师队伍的现状并不适应军事教学和科研,真正能胜任的教师还是凤毛麟角。高校军事教研室是在原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普通高校军事课程教师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部队转业干部、地方大学毕业生、地方党政干部及其他专业的兼职教师。这支教师队伍工作态度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但在人员学历结构和教师综合素质上,距教学要求有较大差距。

一是每一个小章节的内容不够全面,使教材内容显得既不系统,又不连贯,不便于学生系统地接受与掌握课本上的军事科技知识。而大学生在中学阶段对于军事科技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教师又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一一讲清,加之缺乏形象、直观的教学模型,因此,使学生普遍感到抽象、不理解。二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高技术武器装备广泛应用于现代战争,使军队的体制、作战思想、作战手段、作战方法、作战保障和作战准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因而现代战争对人的要求更高。这样,教材中的军事科技章节的部分内容显然不太适合形势的发展。三是课程内部发展不平衡,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教学和科研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目前在高校中,军训基本上普遍开展了,只是在发展程度上有差异,好的学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在经费上基本上可以得到维持或保障,大家对军训也是认同的,所以,一谈起军事课程建设,都将它等同于军训。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跟不上军事教学发展的需求;教学经费总量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限制了课程发展和建设,一定的经费和配套设施,硬件和软件是课程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二是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学生总量剧增,教学设施、器材、场地不足,难以保证正常的训练及教学任务的完成,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是教学软硬件不配套,已经建设起来的教学设施功能不先进。一是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形成了虽有法律条文规定,但落实情况却与法律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情况,法律规定有时甚至形同虚设;二是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学校与军队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学术交流活动和渠道沟通;三是在具体教学内容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缺乏协调,没能共同发挥指导作用;四是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制度化的军事课程教学检查评估机制,有的检查流于形式。

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原则

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是高校国防教育的目标原则。高校国防教育能够而且必须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实现二者结合的根本目的在于二者能够相得益彰,发挥各自的优势。二者仅是在教学内容上不同质,而在教育目的、教育过程上、教育管理上有着极大的相容性,在教育方法上也有着很大的相似性,这是二者结合的可能性所在。由于高校国防教育相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研究的时间较短,因而在两者结合的过程中,高校国防教育应更多地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借鉴有关方法、思路和经验。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是开展高校国防教育的方式原则。经常教育是集中教育的基础,集中教育是经常教育的深化和提高。如果没有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在同学们的头脑中就不可能牢固地树立国防观念,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如果没有集中教育,就不可能进行系统的国防理论和国防知识教育,国防观念就难以进一步升华,国防思想就不能迅速产生飞跃,也就不能适应培养骨干队伍和进行战争的需要。只有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才能使国防教育更好地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战争胜利服务。

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是高校国防教育的方法原则。高校国防教育的对象,分为普及教育和重点教育两种类型。普及教育是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的普遍教育,主要进行国防建设和战争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育,如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法规教育“、三防”知识教育等。重点教育是指对大学生、国防生进行较系统的国防建设和战争的专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的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是高校国防教育的内涵性原则。国防教育就其内容讲,包括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两个方面。理论教育包括国防建设理论、国防知识、国防法规、战争理论、战略战术理论、军事科学技术理论等;实践教育包括参加和支持国防建设、参军参战和支援战争、爱护和保护国防设施、军事训练和战备演习等。

加强高校国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美、俄、英、印等国家的高校国防教育,从立法到建立体制,从军训目标、施训模式、经费保障、教员队伍到教学大纲、军事训练和学籍管理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工程。我国的国防教育在高校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形成一整套较为系统、行之有效的教学思路和具体方法。这些都为高校的国防教育奠定了基础。但是,将高校国防教育真正列入学校学科发展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去,目前还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加以解决。邓小平教育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邓小平教育理论深刻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的本质和规律,阐明了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战略地位,确立了面向21世纪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方向和指导方针。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迎接知识经济到来的今人重温这一战略指导方针,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它的前瞻性、预见性、科学性和现实针对性,更加感到按照这一指导方针,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只有遵循这一指导思想,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培养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在国防现代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p#分页标题#e#

健全有利于普通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政策法规,是国防教育的制度保障。按照《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高校要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课程,对学生进行国防知识和爱国主义教育。对大学生的国防教育,主要结合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进行。普通高校要贯彻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部署和组织好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有机地融入学校生活,实现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普及化。普通高校要积极推进国防教育政策法规建设,把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完善政策法规,作为普及加强学生国防教育的长远性、根本性建设来抓。同时要在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制定《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地方性的法规,构建完整配套的国防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此外,高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淘汰和激励机制,以保证大学生国防素质的提高。

一是在课程体系构建上,要摆脱目前比较单一的以军训、《国防学》为主的课程体系,开设一些选修课及辅修课,向学生充分、及时地介绍各种国防理论、国防学术、国防科技的最新成果及发展动向,向学生传授最先进的国防理念、世界武装力量发展方向、未来战争的可能面貌等。二是在教学具体内容上可以广泛涉猎装备、战术、谋略、战法、军事思想、高新科技、新概念武器、国际军事形势、我国国家安全形势等领域,这样既可以吸引更多同学参与国防课程的学习,培养他们关心国防现代化建设、关心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意识和兴趣,也使国防课程的发展具备了肥沃的土壤,让课程建设和国防教育相得益彰。

第8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关键词]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首要工作;创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4-0063-02

一、思想政治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定位分析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

1.从内外因辩证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就一个具体事物来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反思一些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的轨迹,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被称为“无锡第一贪”的华惕中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要不是当初那哥们“死皮赖脸塞钱”,我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曾任江西省副省长的,则埋怨缺乏监督,说道“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也能像美国的新闻媒体曝光克林顿丑闻的话,我也不会堕落到这种下场”……这种把自身的腐败行为完全归结为他人原因、政府原因、社会原因的思想是极其可笑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增强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好自我约束关。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从理论和实践关系分析。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我们的反腐败工作也是如此。我国的腐败问题已不是一种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带有普遍性、传染性、顽固性的不正常现象。多年来的反腐败实践表明,对于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对于长期都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就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固然,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复杂而多方面的,但反思我们的反腐败工作也很有必要。一方面,我国滋生腐败的土壤太肥沃;另一方面,我们反腐败的传统做法大多是抓“遏制”而非抓“源头”。根据多年来反腐败工作的实践,反腐不仅要抓“遏制”,更要抓“源头”。一方面大张旗鼓地抓教育、订制度、搞监督,但另一方面抓“源头”治本措施却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伦理学视角

1.从功利主义角度分析。功利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理论,它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精打细算,都是尽量扩大个人的利益或者幸福,尽量减少个人的痛苦或代价,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站在这个角度上分析,在腐败还没有发生之前就要做好倡廉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腐败现象从发生到惩治,要经过多道关口,在最靠源头的关口设防,效果是最好的,也是最经济的。以往的反腐工作注重于最后一道关口,即惩治,可结果往往是防不胜防,疲于应付。因此,唯有将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才是良策,即不能仅仅在最后一道关口设防,事后惩处,而要在事发之前就设防,防患于未然。

2.从传统道德教育的角度分析。廉政一直是我国古代伦理学的主要内容。法家甚至把廉与政治结合起来考察,认为“廉”是治国纲领四维之一,把礼义廉耻作为立国的四大纲要,指定了“廉不蔽恶”的原则。“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治国思想,起源于西周初年。《西周天官冢宰》曰:一日廉善、二日廉能、三日廉敬、四日廉正、五日廉洁、六日廉辩。”沿着《西周》的脉络,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都把“廉”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道德体系。因此,如果能把廉政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来教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使这种“廉政”思想深入人心。反腐之势定会压倒腐化之风。

3.从中国古代哲学角度分析。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一直是古代哲学的争论热点。而传统的“性恶论”就成了腐败成因探究的源论。不少人认为,腐败的本源是人有兽性,有性恶的一面,有趋利避害、自私、贪欲的本性,这是人的自然属性。也就是说,人的原始欲求是产生腐败的本源,但它只是使腐败成为可能,并不一定变为现实。所以,人的这种本源是不应该扼杀的,也是无法扼杀的,反腐败不等于反性恶,而应认识性恶,抑制恶的因素,弘扬善的因素,促使性恶向性善转变。如此角度,加强思想教育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教化来启迪人的心灵,抑制性恶的一面,弘扬性善的一面,才能促使恶善的转化,才能从人的内心深处遏止腐败的根源。

二、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思路

(一)教育对象的分析

1.领导干部自身的地位和行为具有示范效应,这就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发挥他们的人格魅力去感染人、感召人、教育人。由于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尤其是中高级领导干部,他们层次高、权力大,对群众的影响大,一旦他们中有人腐败,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程度也更大。另外,在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年轻的、有潜质的公务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因为这部分人日后极有可能走上领导干部的岗位,对他们事先预防的教育显得现实而又必要。

2.从腐败发生的原因上看,除了领导干部自身内因上的贪欲,也不能忽视外因上的诱惑。如:社会上的行贿之风,群众法律意识薄弱以及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因此,廉政思想教育的对象应包括社会大众。从教育入手,培养公众的社会正义感,并把这种教育纳入公民的基础教育中,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守法护法维法的好局面。同时,各传媒要加强舆论监督作用,弘扬正义,树立公众仗义执言的信心,协助监察机关,惩恶除害。

(二)教育内容的剖析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向来就是我们对党员进行理论教育的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是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而来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最新成果。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先进性,就必须跟紧脚步努力学习发展着的理论,搞好自身的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端正权力观和利益观的教育。权力是腐败的载体。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因此,对领导干部进行权力观教育是极其必要的。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官实际上是为人民办事。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权为民用、位为民正、利为民谋、欲为民节、情为民系”的权力观,树立好公仆、模范官的意识,保证掌好权、用好权。

在利益观方面,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求利原则对人们的巨大冲击,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倾向。思想政治教育就应该在其中开展淡泊名利、以廉养德、勤政廉政、夙夜为公的道德教育,从而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3.用伦理道德教育来感召领导干部。“廉”论自古以来就是伦理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如:邓牧论君道吏道的败坏、黄宗羲论吏治廉治的标准、唐甄论治贪之道、曾国藩论节俭治贪等等。这些都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精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伦理道德教育,并不是对领导干部的低估,而是看到了掌权容易为腐败堕落提供机会的事实。很多领导干部当官之前表现得都很不错,但一旦做了官,道德水准就下降了,不仅思想蜕化变质,生活也腐败堕落了。因此,“要做官先做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伦理道德教育。取中国传统伦理之精华为当今伦理道德教育所用,相信定会受益匪浅。

4.普及纪律与法制意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与依法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内在要求。因此,思想教育应该从培养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入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健全法律程序,普及法纪法规教育,杜绝源于法制意识教育不够而导致的愚昧盲目腐败。

(三)教育方式的探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物欲的冲击与人们的信任危机,思想教育防线变得越来越软弱无力。传统的、纯粹的灌输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独立个性的特点,乏味空洞形式化的教育大大缩减了思想教育的功效。由于理论脱离实际,没有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种教育往往是形式主义,没能真正解决问题。面对这些弊病,在教育方式上也必须创新:

1.适当给予压力与惩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工作方式的一个法宝。开展得好,民主监督也能做得好,党员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抓得好。“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民主生活会上,由于各级领导干部与下级从政人员怕这怕那往往都是只挑好的讲,将一个严肃的会议变成了“表扬与被表扬”大会了!下级不敢批评上级,上级即使有批评下级也是轻描淡写,何来的改进自我、完善自我呢?所以,有必要采取一种约束与奖惩机制,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水平,让“批评和自我批评”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2.改变理论灌输的死板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思想心理因素进行有效分析。传统教育方式往往采取满堂灌形式,可这种兼容并蓄的手法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相反,应该善于联系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力戒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假大空,针对目前为官腐败的一些心理特征做放大性剖析,从而展开攻势,直击要害。这样,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对腐败人员的调查发现,可以分为“把握时机”型、“心态失衡”型及“自恃有功”型。针对不同类型的腐败分子,其犯罪心理又可区分为侥幸心理、虚荣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和补偿心理等。在思想教育中,就可以结合各种案例,利用事实剖析这种心理危害,从而使教育对象认清形势,达到心灵的震慑作用,扼杀住腐败的咽喉。

3.学习好的典型,剖析坏的案例,进行正反结合教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人们往往会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产生共鸣。远的有古代的清官廉吏,如包拯、海瑞、于成龙等;近的有孔繁森、张仁和等。他们的廉洁奉公、勤政爱民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与此同时,还应结合典型的反面案例,剖析腐败人员的心理特征,用这部分人的悔过书从反面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队伍建设中达到一种警示作用,从而让他们即使想腐败也不敢腐败。“正反结合,一歌一弃”,相信在这样的思想教育引导下,领导干部会适当地摆正自己的位置,作出明智的选择。

4.努力开拓创新,寓教于乐,开展多样化的教育。传统的思想教育常采取台上讲台下听的形式,这种单方灌输的方式就像教育上的班级授课制一样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一些弱点。为了克服这些不足,可以鼓励开拓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例如:知识竞赛、演讲征文、辩论赛等。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学习,有利于克服逆反心理,厌倦、麻木心理,以另一种角度给人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达到反腐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詹福满.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张剑.反腐倡廉教育十二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7.

第9篇:国防教育原因范文

据报道:“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仅以江苏为例,10至13岁年龄段的低龄犯罪占到70%。”由于他们都不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往往对法律肆无忌惮。《扬子晚报》一则消息说:一少年惯偷受审语时出惊人:“到16岁就不再作案了”。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有人建议采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还有人认为关键在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

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对策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情况概要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多岔路口,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利益多元化、人的社会角色多样化等问题,使人们(尤其是成人)深刻感觉到了:社会不稳定了、社会规则和人的行为规范不断地受到挑战和冲击;因此也导致了人们行为的“失范”,即违规、越轨。从法治建设的角度讲,违规、越轨除了违反道德就是违法。违法的种类对普通公民而言,主要有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三种;与这三种违法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就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成年人而言正确认识和承担法律责任尚有相当的难度,何况青少年,他们连什么是“行为规范”都未必清楚;对于用“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方式,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看法,本文的基本观点是:

不能以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解决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因为这实质涉及的是关于法治建设中对人的态度问题。青少年是我们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积极地分析问题,帮助青少年走出误区,而不是将其推向我们的对立面。本人认为,刑事责任中的青少年具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和受害人的双重身份和法律地位;因此,本文从这两方面分析“刑事责任中的青少年”的相关问题。

二、青少年的表现和特点

随着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增加见识的同时,因其生理、心理的不成熟,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1、青少年犯罪动机具有贪利性特点,这实质是人类弱点的一种表现。就市场经济的共性而言,其消极因素对不知劳动创造财富、劳动的艰辛的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看到了成人对利益的追求的无节制,一些人为了获得利润,甚至不惜违法犯罪。青少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影响,绝大多数为满足物质欲望的贪利性犯罪。这“贪利性”的犯罪动机,可以说是教育不到位的直接结果。

2、青少年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具有犯罪行严重,大要案多的特点。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又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视作品的不良影响,并且年少气盛,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不仅不计后果,且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具体表现为:(1)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有的青少年谋财害命、焚尸灭迹;有的报复杀人,如北京一菜市中两户来京商户发生争执,大人被警察带走后,自认为无过错方的十三岁女孩将对方的两岁幼儿杀死;有的因早恋矛盾杀(害)死对方;有的因邻里矛盾打架斗殴,严重伤害他人;甚至家庭矛盾上升为暴力犯罪,如轰动一时的一高中生杀母案、一大学一年级学生杀父及杀祖母案;(2)暴力抢劫。近年来,青少年抢劫犯罪已由原来的随意性向特定性方向发展,犯罪手段由原来的仅仅凭借拳脚施暴、口头危胁转向使用武器,如手持匕首、棍棒、屠刀、抢支等作案,如中学生枪小学生的案件时有报道;(3)暴力强奸。这部分犯罪分子手段恶劣。如近年经常见瞩报端的中学生结伙拦截妇女的强奸轮奸案件等。

3、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具有团伙性特点。渴望友情、乐于合群,是青少年的一种心理需求是独立意识的外在表现。青少年往往在到了心理断乳期,就容易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想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群体。青少年违法犯罪也便多以团伙形式出现,这些犯罪团伙大小不一,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由于青少年经验少,能力差,他们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特别是一些未成年犯罪人员往往是在校的双差生、辍学生、流失生。这些人往往是学校的落后群体或者是由于邻里关系,或者是结识于游戏机、录放厅等低游戏场所共同的失落感、消极心理和志趣,使他们聚合在一起。因此,团伙犯罪则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据有关部门调查,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约有60-70%属于团伙犯罪。如西安警方破获的一个以绑架、抢劫、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黑社会团伙“山合社”;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红土乡派出所捣毁的乡某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有77人;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研究室对哈尔滨少管所700名在押犯调查,团伙犯罪占88.23%。其中杀人团伙占17.1%,抢劫团伙占43.75%,盗窃团伙占27.38%,强奸团伙占7.25%。在青少年团伙犯罪中,有些属于一般性结伙犯罪,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犯罪团伙向犯罪集团发展,并且有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已经成为完整上意义的犯罪集团。从近几年青少年团伙犯罪发展趋势看,团伙作案惯做大案要案,一旦团伙中加入了“两劳人员”或“惯犯”、累犯等成员时,团伙便很快从一般性结伙犯罪发展成为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甚至成为一种带有黑社会色彩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当前许多青少年犯罪团伙不仅有名称、有头目,而且有纪律,实施犯罪时有计划、有分工,大部分青少年犯罪团伙属于同性组成的团伙,但也有不少是男女青少年组成的混合型团伙。有的犯罪团伙实施特定的单一类型的犯罪,但也有不少犯罪团伙实施多种类型的犯罪。犯罪团伙的精神纽带主要是“哥们义气”和性格志趣的一致性及犯罪意识、犯罪利益的相联性。他们凭借人多势众,称霸一方,横行乡里,无恶不作,一般地说,大案要案均为青少年犯罪团伙所为。

4、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看,具有反复性特点。青少年思想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极易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易于接受教育改造。但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反复性。例如,有的青少年犯过去只是“一面手”,从劳改、劳教农场出来后,则变成了“多面手”。根据研究资料,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多年间,我国青少年重新犯罪率很低,一般不到5%;到了八十年代,重新犯罪率上升到100%左右。近些年来,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不断增加,有些地方达到15%以上,甚至在20%左右。个别地区超过了30%以上。据调查,青少年重新犯罪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所犯新罪往往比以前犯罪的要严重得多,当前我国许多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多系重新犯罪分子所为。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累犯、教唆犯及犯罪团伙头子,他们虽然经过多次处理和教育挽救,但是,由于他们多次作案强化了犯罪动机,已由初犯的恐惧,转为熟练,当他们的犯罪行为受到制裁或不切实际的需求受阻后,非但不思悔改,不予收敛,反而疯狂地报复社会,成为对社会治安极具危险的分子。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采取的原则及对策

(一)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的上述规定告诉我们,犯罪时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只有触犯了刑法规定的8种法定罪名的,才承担刑事责任,被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精神,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段。

刑法的上述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从追究刑事责任角度看,这个规定足以使未成年人在触犯法律后受到惩戒、教育了。因此家庭和学校必须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不要等出了问题再指责“法律的不完备”、“孩子不听话”。

(二)预防青少年青少年犯罪的原则及对策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应共同关注,具体应采取以下原则及对策:

1、应遵循的原则

(1)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科学原则,它的确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2)及时防治原则

及时防治原则可分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及时防治原则的积极意义在于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着眼点放在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方面,放在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方面,从而使刑罚的目的由事后的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的积极预防。这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的立法思想,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依法综合治理原则

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具有社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犯罪实际上是社会消极面的“综合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看,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就客观方面原因而言,有的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如父母离异,教育、监护不力,父母、监护人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如不良书刊或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的不良影响;有的是学校方面的原因,如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片面追求升学率,疏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对“双差生”进行冷落或歧视等。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4)科学性原则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材”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4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这表现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要求必须与成年人区别开来,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施行强制措施、教育改造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第46条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2、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清除不良影响,使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尤其家长要首先守法。

(2)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使青少年遵纪守法

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可利用各种传媒的方式,使宣传教育不再枯燥,更符合青少年的接受方式,包括使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

(3)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教师首先树立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在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中以身作则,与学生平等相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应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建立相应的制度教育和挽救犯罪的青少年

司法机关要广泛宣传: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的精神,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青少年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青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在法律责任上还无能力承担起刑事责任的压力;我们在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同时,必须从爱护“花朵”的角度出发,而不能像掐掉一朵被病、虫侵害了的花朵一样,抛弃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追究犯罪的平等,受害人的保护也是平等的;刑事责任中的青少年具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和受害人的双重身份和法律地位,因此必然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参考文献

1、孙寿忠:《关于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与建议》,《济南共青团》2004年第8期。

2、林明生--浅谈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团情快报》2004年第13期

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调研报告论文集》2002-2004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预防措施》

4、袁 敏 殊 《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惩治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5、任亮 刘正萍:《青少年逆反心理的表现、成因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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