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辩论中的技巧精选(九篇)

辩论中的技巧

第1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1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

,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第2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一、抗辩式教学的阐述

抗辩式教学属于一种法学实践教学方式,该教学方式的主要特色在于于抗辩实践中进行学习,指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模拟练习的方式提高学生的抗辩技巧。教师利用角色扮演的方式创设情境进行教学,借助具体的案件以及谈判让学生学会为客户争取利益。抗辩式教学的运用灵活多变,不仅可以再专门的抗辩技巧课内使用还可以运用于传统法学教学课堂。就专门抗辩技巧课而言,该课程重视教学的实践性,不仅将抗辩技巧在整个教学课程中予以贯穿而且还重视对学生抗辩技能的全面培训。就传统法学教学而言,在教学课堂中运用十分钟至半小时的时间为学生创设抗辩情境,其主要在于通过抗辩的方式让学生明白法律自身的含义。国外相关研究资料指出,抗辩技巧课培训能够促使学生掌握从事律师工作所需基本的抗辩技能[2]。目前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难以快速有效进入工作角色,其主要是因为在法学教育课程中,教师采取的教学方式无法清晰告知学生原告和被告,导致出现原告与被告混乱的情况出现。分析上述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学生缺乏角色意识以及抗辩技巧,其主要表现在,教学课程的过程中,教师主要依靠灌输式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过多重视对唯一正确答案寻找的引导,因此采取有效方式改革现有教学模式、提高学生抗辩技能具有重要意义。抗辩式教学重在对学生抗辩技巧的培训,即教学所选取的案例要求原、被告双方案件事实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中,以便学生能够找寻争辩点。尽管目前我国多数法学院已经开设法律诊所课等与抗辩技巧相关的课程,但此类课程并非针对学生抗辩技巧提升开设,因而尚未形成体系,难以发挥有效的培训作用。

二、抗辩式教学的问题解决策略

(一)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当前,我国法学院的部分法学教师缺乏工作经验,主要是因为,学院录取的法学教师在正式工作前并未参与务实工作,多数教师存在毕业后直接从事法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导致多数教师在步入教师行列后备家教学以及科研的压力困住,尚未真正从事法务实践工作。空乏的法务实践经验导致教师在教学抗辩课时难以达到真正的效果,即学生抗辩技能、技巧难以实现有效快速提升。面对上述教师自身素质不强的问题,为有效提高师资力量,满足学生对抗辩技能提升的需求,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其一,于校外聘请具有一定实务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授课教师于法学院进行授课;其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在职教师进行培训,以便在职教师能够快速适应抗辩课的实践教学。例如:可以安排实践教授课程的教师到实务部门参与工作,进而获取法律实务工作的相关经验,提高自身素质。

(二)引进优质教材

据相关调查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多数法学院并未购买抗辩式的教学材料,多数教师凭借对现有教学案例的运用完成抗辩式教学,但往往难以满足实际教学要求。分析其原因在于,抗辩式教学教材对案件事实展示事件双方利与不利提出较高的要求,以便于学生更好地进行论辩,但多数案例教学材料仅针对一个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原被告双方的是非对错较为明确,并未给学生抗辩创造很大的空间。此外,抗辩式教学自身具有实践性,因此其要求案件材料具有仿真性,包括证据材料或者案件诉求等众多方面,进而为学生找寻本方观点和依据提供帮助。但当前的教学案例材料仅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以及分析,学生长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下,缺乏抗辩练习机会。抗辩式教学模式下,一套案卷材料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案卷材料施行不公开政策,因此编写人员在设计案卷材料时多以想象为主。针对抗辩式教学所需教材的特点进行分析,发现选择抗辩式教学教材时需要对教材是否存在以下特点进行分辨。其一,选择的教材其编写人员需对相关的法律理论以及时间具有充分的认知,以便能够创设有利于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抗辩的案例,由于法学院现有教师队伍中缺乏精通理论以及实务的人员,因此需要引进优秀的教学素材。其二,法学院教师自行编订教材时,刻通过于实务工作部门进行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这是因为教材编写队伍中加入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可满足法学理论教师对实践经验缺乏的弥补。其三,法学院可选择安排教材编写人员参与实务部门的调研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掌握实施的案例材料,进而实现充盈案件材料的目的。

(三)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教师在教学抗辩技巧课程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多数教师存在工作负担较重的问题。专门的抗辩教学课程于传统讲授教学课程不同,其重视教学的实践性,而实践性教学要求教师需要对学生进行一对一针对性辅导,但受到参与教师数量较少等因素的影响,无形中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其次,针对抗辩课程的考试而言,该课程考试与传统考试方式存在差异,学生的考试形式主要包括口试和笔试两种,因此教师在批阅大量学生的笔试试卷后还需要对学生的口试成绩予以评定,因而进一步加重教师的教学工作负担。针对抗辩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采取合适的方式适当降低教师的工作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各高校可以通过聘请兼职指导教师的方式降低教师教学任务,而聘请的兼职教师应当具有律师资格且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教师可采取制定本课程小组领导人的方式缓解教学压力,小组领导人员应当由优秀学员充当。从上述两方面出发切实分担法学抗辩教师的工作任务,而课程全职教师主要是通过对聘请的兼职教师以及选择的小组领导人予以组织和指导,在三方共同努力下实现教学任务的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切实有效解决教师工作负担过重问题,进而达到切实提高学生抗辩技巧的目的。

三、结语

第3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论文摘要:《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因其丰富的人物个性、诗词歌赋和战争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文学价值,和军事价值。在其中的人物塑造中,诸葛亮杰出的军事和辩论才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不灭的印象。本文从传统修辞学的角度分析了在他江东之行劝说孙权联合抗曹,与江东的众谋士舌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为当今的修辞辩论技巧提供一些借鉴和方法。

一、引言

《三国演义》是我国家喻户晓的文学著作取材于历史,但又不为历史所限制。 它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惟妙惟肖的人物刻画,惊心动魄的战争描写深深打动着中外的读者。在许多广为流传的故事中,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一片段向读者展示了诸葛亮非凡的才华和气度,他运用其清醒的辩论策略和技巧一一驳斥了以张昭为代表的江东众谋士的降曹思想,为孙刘联合扫清了道路。在传统的西方修辞学中,修辞的概念始于演讲与辩论,被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劝说的技巧”(the artificer of persuasion),本文以传统修辞理论分析了诸葛亮在其辩论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修辞策略,意在开拓些以逻辑为基础的巧妙有力而又行之有效的辩论技巧,为现在的演讲与辩论提供些方法和策略。

二、西方传统修辞学理论概述

传统修辞学起源与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主要以论辩和演讲的方式用来影响法庭、集会上的听众,或者称赞、颂扬某些人或事。修辞被当作一种劝说的特别技巧。著名的修辞学家柏拉图—苏格拉底、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所创建的修辞理论对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理论依据。

柏拉图(plato)在其书中列出有关篇章结构的文章:以引言开头,进入说明,直接或间接的论据、或然性、证明和补充说明、驳斥指控和辩护。他对修辞学的主张在演说者须知晓真理;基本勇于应该界定;词类应恰当安排等等。

伊索克拉底 (isocrates )则坚持修辞的生成性(genesis)和分析性(analysis),这种特性后来成为现代修辞学的重要内容.他和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是“劝说的技巧”,在辩论中,为了说服别人,要采取一定的战术策略,并且这些战术策略要随听众和场合的变化而变化。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西方修辞最著名的一位修辞学家,他的著作《修辞学》(rhetorique, rhetoric)是最古老和最有影响的修辞学专著,为西方古典修辞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世界修辞学提供了经典著作。

亚里士多德对修辞提出一系列三分法描述:演讲者,主题,和听众。演说要想打动听众,需要三个因素:一是内容,二是文辞;三是演说技巧。他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说者的人格,和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以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劝说的风格特征包括:清晰(clarity),适体(propriety),和正确(correctness).他还将演讲的过程同辩证法结合在一起,认为修辞学是一种反诘的方法,是一种工具,人们借助这种工具来面对或然性和可能性(problematicity)的问题。

三、诸葛亮舌战群儒之修辞策略

在《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曹操统兵百万来讨伐江东,在此生死存亡的关头,诸葛亮随鲁肃来到江东劝说吴主孙权联合抗曹,吴主孙权并不了解诸葛亮的雄韬武略,对他的才能持有怀疑的态度,因此才想出用江东的谋士试探诸葛亮。而且江东的众谋士对诸葛亮是只听到传闻但未见其人,对他也是半信半疑,有些人认为他更是徒有虚名。相反,诸葛亮却心怀坦然,他十分了解江东吴主和他属下的心理,对他来说,来江东有两个任务:一是要说服孙权不能降曹的利害关系,二是要自下而上使江东所有人的意见保持一致,也就是不能让孙权的谋臣产生任何动摇孙权意志的举动,所以他已经想到了对策,可谓胸有成竹,对全局已有了成熟的判断和掌握。在与吴主孙权和众谋士的辩论中, 他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修辞策略:

(一)先徐后速法

《孙子兵法·九地篇》中说:“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入脱兔,敌不及拒”。意思是知己知彼而后动,欲速则不达。在与众谋士的辩论中,诸葛亮没有急于求成,主动向众谋士讲明降与战厉害关系,而是蓄势待发,等待他们来发问,然后一一驳斥他们的偏见和错误思想从而证明自己的才能,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远见卓识。这样,循序渐进地从心理上使众谋士消除对曹操的恐惧,了解抗曹生降曹灭的道理,加深对联合抗曹的认识。

(二)擒贼擒王法

在江东谋士中,张昭是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当年孙策临终时,曾对弟弟孙权说过:“外事不决问周瑜,内事不决问张昭”,在主战主降的立场上,他主张降曹。因此,使他心服口服地主战就相当于说服了大多数的谋士,对孙权的决定其到关键性的作用。诸葛亮深知这一点,因此与其的辩论也最激烈和最尖锐。他阐述了刘备兵败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诸葛亮的战略战术的错误,而是因为刘备的贤德贻误了战机才导致现在的窘境,一方面驳斥了张昭对刘备的不公正的指责和对诸葛亮才能的怀疑;另一方面又指出刘备的境况只不过是一时,一旦养精蓄锐,一定会重整旗鼓,前途无量;也从侧面指出张昭的鼠目寸光的局限性和力求自保的降曹思想的错误。

(三)旁敲侧击法

在驳斥薛综和程德枢时,诸葛亮没有从正面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以儒家思想为道德准则,“夫人生天地间,以忠孝为立身之本”和“儒有君子小人之别。君子之儒,忠君爱国,守正恶邪,务使泽及后世,名留后世。若小人之儒,惟物雕虫,专工汉墨;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义正词严得指出他们不为国家和社稷着想而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唯诺性格,使他们理屈词穷,无话可说。诸葛亮以其丰神飘洒,气宇轩昂的气度和豪迈自信、爱恨鲜明、才华出众的人格魅力的赢得了这场舌辨的胜利;并将众谋士的心态调整到正确的状态,用充分的论据唤起了众谋士的忧国忧民的意识和必胜的信心。亚里士多德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讲者的人格力量,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这一修辞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四)机智激将法

在舌战群儒后,吴主孙权为诸葛亮的口才所折服,但他仍旧对孙刘联合抗曹的可能性和成功性持有怀疑的态度,使他举棋不定,烦躁不安。诸葛亮洞悉他的心理,借助《孙子兵法·始计篇》中的“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的激将法,故意夸大曹操的势力,让孙权对曹操俯首称臣的方法来激怒他,从而推动事态向抗曹的方向发展,使吴主孙权明白唯有下定决心与刘备联合抗曹才能挽救江东。诸葛亮为孙权分析了抗曹的必要性以及曹操失败的必然性,坚定了孙权抗曹的信心。

诸葛亮的江东之行无疑是成功的,这都归结于诸葛亮非凡的才华,他纵观寰宇的全局意识使他能够站在更高处去审时度势,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结论

诸葛亮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和辩论技巧无论从军事上还是实际生活中,多为读者提供了广博的学习资料,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为现代社会待人接物,辩论演讲提供了诸多的技巧和方法。只有巧妙的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打动听众,使人信服,达到演讲及劝说的目的。

参考书目:

[1]从莱庭 西方修辞学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第4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关键词: 辩论 逻各斯 真理 回归 辩证法

一、语言的本体论地位

辩论,又称论辩,一般认为,辩论是指持不同见解之人彼此通过言辞阐述理由,进行辩驳争论。由于辩论首先是通过言辞进行的,因而,语言是辩论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然而,对于语言的不同理解和态度,从根本上决定了语言在辩论中的地位和辩论目的的实现。从文化的角度来看,中国历来视语言为表意的工具,从来没有把语言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这与古希腊历来对于语言的重视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逻各斯的规定性

在古希腊人那里,语言乃是逻各斯(logos)。逻各斯是什么呢?逻各斯就是语言的本质。据说,逻各斯这个词最早是赫拉克利特使用的。他把逻各斯当作世界万物的尺度。这也就是说,逻各斯意在划界,它要界分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区别,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个事物的尺度,同时也是它事物不成为这个事物的尺度。因此,一个事物只有遵循逻各斯的要求,才能成为这个事物,才能保有成为此事物的本质。在此意义上,逻各斯就是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的规定性。

逻各斯具有普遍性。一切事物都有它自己的逻各斯。语言也是一种事物,因此语言也有语言的逻各斯。不过,只有人类才有语言。语言是区分神人、区分的标志。语言是人说出来的,但是是语言规定人的存在,而不是人规定语言的存在。因为,支配语言的是语言背后的逻各斯,规定语言本质的是逻各斯而不是人。所以,对于人来说,语言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在此意义上,是语言说人,是语言来言说人的本质,而不是人说语言。逻各斯支配语言,语言支配人,因此,人在说语言的时候,必须遵循逻各斯的要求。这就要求人的言说要符合逻各斯所开辟的道路,而逻各斯所开辟的道路,就是真理的道路。

(二)真理的追求

逻各斯是通达真理的道路,逻各斯就是真理。真理与意见相对。无论真理还是意见,都是人利用自己的理性能力表达出来的。人是理性动物,人追求真理是有可能的。人通过语言把真理说出来。但人往往不能辨识真理,因此,人经常说出来的不过是意见。而且,意见往往会与真理相混淆,人们却以为自己说出来的是真理。所以,真理就要在人的言说中把自己显露出来。人通过语言言说,把各自的意见表达出来,通过辩论讨论意见,从而在意见与意见的交锋中,真理逐渐显露出来。

因此,语言的真正目的和存在根据,乃是真理。基于语言的媒介,真理显现出来了。但只有遵循了辩证法的要求,真理才能在人的言说中展露。因此,真理、语言与辩证法有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人在言说时不能乱说,只有遵循逻各斯的要求才能言说出真理。所以,逻各斯是言说语言的内在要求。即只有在遵循逻各斯,也就是遵循逻辑的基础上,人们之间的辩论才是有意义的。而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哲学的本质是“爱智”,是一种追求智慧的行动。如同哲学一样,辩论的本质是“爱真理”,是一种追求真理的行动。

二、法科学生辩论能力培养的缺陷

(一)选题失当

为了培养学生的辩论技巧,各组织者一般都会设定选题。但是,许多选题只适宜于进行辩论游戏,而无助于学生辩论能力的培养。如“大学期间谈恋爱利大于弊(大学期间谈恋爱弊大于利)”、“应先成家后立业(应先立业后成家)”、“爱情是自私的(爱情是无私的)”,这样的论题,无论是肯定的命题还是否定的命题,支持任何一种意见的个案都是无限的。因而从论据的选取上说,任何一方在逻辑上都无法真正得到论证,也无法真正反驳对方的论题。

(二)指导教师指引方向失误

一般在法科学生辩论能力的培养中,都会有相关老师的指导。但是,指导老师的方向性错误,可能会从根本上引导学生误入歧途。从辩论的角度来看,谈论者之间必须在同一个层面上谈论问题。否则,当两者自说自话,最终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从辩论的形式要求看,是没有遵循辩证法要求的结果。这就要求辩论必须严格遵循辩论规则,特别是辩证法的要求。

(三)辩论规则的违背

辩论时必须遵循辩论规则。这里所说的辩论规则,主要是指辩证法。古希腊时的辩证法要求辩论双方首先有一个辩论的共同起点。也就是说,不论辩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任何命题,首先要求自己和对方应该就共同的逻辑起点达成共识。只有在共识的基础上,真正的辩论才能够展开。然而,很多法科学生在进行辩论的过程中,往往注意哗众取宠,注重舞台效果,而不遵循逻辑的要求。因此,辩论获胜的一方,往往是胜在技巧上,而非是对问题本身有什么实质性的认识推进。造成的结果是,以技巧妨害了对问题实质的探究。

(四)背离正义道路

中国传统上历来反对以“技”害“道”。在当前法科学生的辩论中,以“技”害“道”实为祸不浅。不遵循辩证法要求进行辩论,不以追求真理为目的,致使辩论技巧畸形发达,离真理越远。法学是世俗之学,以满足社会秩序的维持及人与人之间基本欲望为基本要务。然而,法学这门实践学问,同时有基本的正义价值作支撑。对于学习法律者而言,法律不仅是谋生之职业,还是社会之公器。法科学生学习法律,不但要学“技”,还要学“道”,法科学生所追求的是依循法学方法,将正义等价值实现于法律案件,从而合乎正义地解决法律问题。为达到此目的,学习辩论技巧,必须有所持,有所守,哲学要追求真正,法学必得追求正义。

三、回归辩论的本质

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论的本质是逻各斯。逻各斯是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实质规定性,辩证法则是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形式规定性。而辩论的目的,则是追求真理。辩论的研习对于法学来说必不可少,不过法科学生的辩论练习要想走上正途,就必须回归辩论的本质规定性。

首先,选题要导向现实法律实践。法学首先是实践的学问,它以解决法律争端为目标。法科学生辩论能力的培养,要以回应现实法律要求为指向。这在辩论选题上,便要求以现实生活中的疑难案例为根本出发点。所以,为增强实践性,必须有意识地从现实法律案件开始磨炼法科学生的辩论能力。因为,在现实法律案件中培养辩论能力,对法科学生提出了法学方法论的要求,从而增加了法学辩论的法学技术含量。

第5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关键词]墨子;辩论;语言艺术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先秦时期继孔子之后出现的第二位文化伟人,开创了墨学,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明鬼等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为了宣传他的主张,墨子四处游说,言传身教,广征博引,以理服人。墨子的辩论与众不同,技巧高超,既不像孟子那样气势奔放、咄咄逼人,也不像庄子那样纵横跌宕、变幻莫测,而是朴实无华、推理严密。墨子的辩论讲科学、重事实,有理有据。“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以辩来别同异、明是非,形成其独特的“墨辩学”。墨子的辩论用词准确、语言缜密、百无疏漏,这在先秦诸子中是首屈一指的。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 

 

一、墨子辩论语言的表达特色 

 

语言是辩论的物质手段。先秦时期,诸侯争霸称雄,造就了大批能言善辩的社会活动家、论辩家,他们的论辩语言各具特色,有的言简意赅,循循善诱;有的恣意纵情,奇特浪漫;还有的驳难离析,淋漓尽致等。墨子的辩论,语言简朴、平实,准确、生动。如在《墨子·非攻下》中,针对许多好战的国君常借商汤、武王的征伐行为,为自己的掠夺行为辩护,“今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战为不义,非利物与?昔汤放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墨子辩驳道:“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在这里,墨子明确区分了“攻”与“诛”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其语言准确击中对方要害,墨子以简朴平实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战争性质的认识,可谓一字千金。 

墨子的语言不但准确,而且精炼。《墨子·修身》篇说“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就是要求论辩语言要精炼。有一次墨子的弟子禽滑厘问他:“多言有益乎?”墨子回答:“虾蟆蛙蝇日夜而鸣,舌干辟然,而人不听之。今鹤鸡时夜而鸣,天下振动。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时也。”墨子十分精炼地说明了墨家反对说大话空话,但不反对说有用的进步的合时宜的话。 

墨子的语言不但简炼,而且生动感人。例如,有人反对墨家“兼爱”的思想,并再三向墨子发难。因而墨子与他们展开辩论,《兼爱下》记载了这次辩论,对方说墨子的“兼爱”主张虽然好听,但不实用,“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墨子立刻反驳道:“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墨子认为如果“兼爱”思想只是好听而不实用,别说你们,就连我自己也要对它进行批判、指责,并进一步指出,哪有好东西只是中看不中用呢?墨子的语言简明生动,在先秦诸子中,是无与伦比的。 

刘勰曾在《文心雕龙》中评价墨子的语言“意显而语质”,也正是总结了墨子辩论的语言特色:准确、简炼、质朴、生动。 

 

二、墨子辩论语言的逻辑技巧 

 

墨子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辩论博大精深,涉及到哲学、文化、逻辑、语言、思维、心理、角色等方方面面,尤其是强大的逻辑力量,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就先秦时代而言,中国形成有自己独特特点的关于思维本质与规律的理论,墨家的思维形式结构论是中国‘辩学’或‘名学’的奠基。”墨子在辩论中创造性地制定了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学说,揭示了逻辑所构成的这三种思维形式的区别。墨子的辩术是我国古代辩论科学的精华。《墨子·小取》所谈“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及“以名取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假”、“效”、“譬”、“侔”、“援”、“推”,以及《墨子·大取》讲的“故”、“理”、“类”等,都成为墨子的辩论法宝,体现了他高超的辩论语言技巧。下面从“假”、“譬”、“援”、“推”四个方面探讨墨子辩论的逻辑技巧。 

 

(一)“假”式反证法 

《小取》:“假者,今不然也。”《经下》:“假必悖。说在不然。”《经说下》:“假必非也而后假,狗。假霍也。犹氏霍也。”“假”就是假使、假若、假如、假设,指在论证一个命题的时候,先假定与这个论题相反的命题存在,然后根据这个命题的虚假来证明原来的论题的正确性。简单地说,“假”就是为了证明某个论题,就先假说它为相反的论题并由此推出错误来的证明法,即我们今天说的反证法。“它是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由假推真,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一种论证方法。”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墨子强调,要注意假定的命题必须是错误的,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是正确的,即“假必非也而后假”,否则,不但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相反,倒证明了论敌的论题。例如,要证明狗是没有姓的,就假定狗姓霍,而霍是霍氏人的姓,姓霍的人是不允许狗姓霍的,他们会反对这个荒谬的命题。于是,就证明了狗是没有姓的。又如在《节葬下》中,说当时的贵族统治者主张实行“厚葬久丧”,“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厚葬久丧”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墨子对此用“假”驳斥了厚葬久丧者的谬论:“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晏退;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人,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纫。”为了批驳“厚葬久丧”,先假定它是对的,让国人都去遵守、执行,然而依从了这种主张。将会给国家造成一系列的恶果,执政者无法正常治理朝政,士大夫、农夫、百工、妇人都不能各司其职,根本无法富贫众寡,由此证明了“厚葬久丧”的荒谬。

(二)“譬”式证明法 

《小取》:“譬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譬”就是譬喻,是说明道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方法。它不同于一般的举例和形象比喻,它所举的事例必须是双方已知和公认的,而且必须以承认此物与他物属同类为前提,否则就不能达到“举他物而以明此物”的证明目的。《荀子·释难篇》:“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譬喻就是因为直言不能将其事讲清楚而产生的,对于别人不信之“故”用譬喻来讲明。所以墨家将其借来作为“明故”的证明方法,这正是王充在《论衡·目纪》中所说的:“何以为辩,喻深以浅。”墨子喜用譬,也善用譬,他根据不同的“譬”式要求,经常采取三种譬式证明法。第一,取像于其物,以说明一般的规律。如《墨子·所染》:“子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墨子认为,人的思想犹如一块白布,时刻受周围环境熏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于善人则善,染于恶人则为恶,比喻习染可以改变人的性格,交游不可不慎。第二,取譬于成事,以指导人们的行为。如《墨子·耕柱》:“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县子硕问墨子谈辩、说书、从事三种为义的方式中,哪种最重要?墨子以现实生活中人人皆知“筑墙”一事为譬,巧妙地说明,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墙筑起;为义和筑墙的道理一样,喜于谈辩的就谈辩,长于说书的就说书,善于从事的就从事,只有谈辩、说书、从事三者同时并举,通力合作,才能达到为义的目的。墨子如此譬喻,形象生动,使人有推窗观日、开门赏月的明快之感,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第三,以寓言作譬,以明辨义理。如《公输》:“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窃疾矣。’子墨子曰:‘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墨子以寓言作譬,铺张扬厉,步步进逼,穷理析义,不容不信,终于使喜好攻战的楚王不得不大呼“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运用“譬”式证明法,或说理以阐明自己的主张,或驳斥以攻破敌人的谬论。或譬醒以激发他人的觉悟,取譬明理,把精当的论述与摹拟形象的描绘融合于一体,既给人以哲理上的启迪,又给人以艺术上的美感。 

 

(三)“援”式推论法 

《小取》:“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孙诒让据《说文·手部》所云:“援,引也。”解释为“谓引彼以例此。”“援”就是援引例子,即引彼证此,这种推论方法,就是逻辑学中的类比推理。 

墨子“援”式推论所用的前提必须是对方说过的话或行过的事,或者是某人说过的话(如“圣王之道”、“先王之书”、“古书之言”)或行过的事并已为对方所承认和肯定了的。根据这个前提,墨子进行推论。如在《鲁问》中,鲁阳文君对墨子说反对“食其子而赏其父”的恶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墨子道:“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在此,墨子以鲁阳文君所深恶痛绝的恶俗——“食其子而赏其父”作为前提,巧妙地推论出“杀其父而赏其子”同样是恶俗,有力地鞭挞了鲁阳文君好攻伐,使人民战死,又从而赏之的罪恶行经。这样的类比,入情入理,雄辩有力。 

由于墨子的“援”式推论只要求其“然”必须相同,而不要求其“所以然”也相同,如只要承认“楚人非人”与“白马非马”这两个命题属于同类性质的命题,就可以由“子之然”类比推出“我之然”,至于为什么要承认“楚人非人”或“白马非马”的原因和根据等,就不便追究。所以,在使用这种推论方法时,可以暂时难倒对方,使自己获胜,但却不一定得到真理。 

 

(四)“推”式推论法 

《小取》:“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推”就是类推,类推是就同一类型的事物中,把还没有取得判断的这一部分和已经取得判断的那一部分相比较,从而给这一部分也定出判断来。“是犹谓”(这如同说)是用来表示相同意义的命题可以类推,“吾岂谓”(我难道说)是表示不同意义的命题不可以类推。孙中原认为“推”,“即以对方所不赞同的和所赞同的属于同类这一点为根据,来反驳对方的观点。这是应用矛盾律的归谬式的反驳方式……从推理形式上说,这是一种归谬式的类比推理。”如《天志下》载,“其所取者”“为不仁不义也”;“人人之场圃,取人之桃李瓜姜者”;“穴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布帛者”;“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逾人之墙垣,拘格人之子女者,不义”。所以,凡行窃者即“凡不与其劳获其实皆不义”。据此类推:今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是“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是不义的。又如《公孟》载,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礼。”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就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这其实是归谬和类比的结合。 

第6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关键词:引导; 论辩程序; 论辩技巧;

《齐桓晋文之事章》选自《孟子・梁惠王上》,内容是记述孟子与齐宣王的一次对话,孟子向宣王阐明行王道、仁政的条件、途径、措施和重要意义,它是孟子散文的最杰出的代表作,能较全面地体现孟子散文的论辩风格。下面本文将从孟子善于论辩的社会背景(外在原因)、内在因素、《齐桓晋文之事》一文论辩的程序安排等来分析、概括孟子在该篇散文的总体论辩艺术。

一.孟子善于论辩的社会背景和内在因素分析

(一)诸候谋霸 百家争鸣

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出生于战国中期。这是一个诸候列国混战的时代,各诸候都图谋统一天下,故而纷纷变法图强,形成了政治、军事、外交上互相斗争的错综复杂的局面,正如《史记・孟苛列传》云“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于是诸候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激烈的政治斗争引起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代表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的各家学派风起云涌,整个社会在思想文化领域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孟子代表地主阶级利益,提出改良主义的主张,为宣传自己的主张,不能不与各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恰如孟子所言“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滕文公》下)而当时“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滕文公》下)所以,孟子为了本阶级的利益,就必须想方设计驳倒论敌而独树一帜。

(二)傲岸梗直 聪明机智

孟子善于论辩的内在原因:首先在于他傲岸梗直的个性。他虽是儒家弟子,却从不平静论道,而是随时备战,舌战群敌。他自己对此都有明确的意识,他说过:“如欲平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公孙丑》下)傲岸自负,可见一斑。其次,在于他按儒家礼、义行事,坚持理想,决不退让的作风,一身浩然之气,他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公孙丑》下)甚至,他对国王之尊也敢于在守礼的范围内顶撞,如他所云“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尽心》下)最后,还得以他自己聪明机智,博学善辩,说话前成竹在胸,论辩时气势逼人。

二.孟子的论辩程序

《齐桓晋文之事章》记述了孟子与齐宣王一次对话,孟子向齐宣王阐述“王道”,推行仁政的具体措施。齐宣王欲妄图以武力称霸。但孟子抱定说服他的决心,披荆斩棘,志在必得。为此,他用启发式,点拨、引导齐宣王。

杀牛祭钟鼓,齐宣王以羊易牛,孟子先高度评价以羊易牛之意义,以此激起齐宣王之兴趣。紧接着,他又以羊、牛衅钟二者曲异同工、并无二致来提醒齐宣王,齐宣王只得尴尬一笑。孟子象启发幼童一样,得给齐宣王加强“保民而王”的信心,即指出齐宣王这种“爱与不忍”实在是为政之道,齐宣王这才开心地笑了,并充满自信向孟子继续请教“王天下”之道。接着,孟子逐步论及齐宣王“不王”是“不为”而非“不能”的问题,以及图霸必招灾祸,施仁则未来光明可待。最后,在齐宣王要求下,孟子一一阐述“王道”、“仁政”具体措施,圆满达到其预期效果。

孟子洞悉对方心理,抓住以羊易牛这个可笑的情节,作为突破口,设计了一套论辩程序:一辩――爱与不忍;二辩――“不为”“不能”;三辩“所为所欲”;四辩恒产恒心。如此论辩蓝图在胸,步步深入,层层递进,推理严密,气势充沛,充分体现了孟子长于辩说,体察入微的性格。同时,也表现了孟子知己知彼,善立机巧,引人入彀,善于雄辩、富有气势,精于比喻、妙用寓言的总体论辩风格。

三.孟子的论辩技巧

(一)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

孟子深知论辩如用兵,只有掌握了“知己知彼”的主动权,才能够“百战不殆”。在《齐桓晋文之事章》中,孟子通过事先了解齐宣王一些生活小事,做到知己知彼,并体察入微,把“以羊易牛”紧抓作为切入点,步步深入,直达目的。正如孟子云“我知言”,“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穷”。(《公孙丑》上)因此,孟子在论辩中所向披靡。

(二)善立机巧 引人入彀

《齐桓晋文之事章》中,齐宣王欲以武力称霸,孟子尽知其内心,故意问:“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齐宣王还故作矜持,“笑而不言”,孟子则用“为肥甘则不足于口与”等五个反问句欲逼出齐宣王“大欲”,而齐宣王矢口否认:“否,吾不为是也。”孟子接着指出“大欲”的后果,“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鱼也”。齐宣王愿闻其详,一步步走入孟子彀中,孟子指明齐宣王称霸,不过是“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 这样做,齐宣王不过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齐宣王此时不得不承认并放弃“大欲”,并向孟子请教治国之道,他心悦诚服:“吾昏,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孟子得心应手地设立机巧,运用类比法,引齐宣王入彀,直达目的。

(三)精于比喻 妙用寓言

孟子善于用比喻、寓言来说明道理,汉赵岐《孟子注题辞》说,孟文章“长于比喻,辞不迫切,而意独至”。孟子在论辩中往往因谈话对象不同,信手拈来一比喻,以增强其说服力。在《齐桓晋文之事章》中,孟子为了证明齐宣王是“不为”而非“不能”,打了这样比喻“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突出宣王的“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同样是力能做到而不做,“不为也,非不能也”。“挟泰山以超北海”,与“为长者折枝”形象对比出前者是绝对做不到的,而后者不过举手之劳,这样“不为者与不能者形”就异常鲜明而突出了。孟子驳斥齐宣王欲称霸,就如“缘木求鱼也”这一寓言故事一般,然而,称霸后果更糟,“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齐宣王权衡利弊,终于放弃己见,接受孟子主张。以上这些比喻、寓言,比较浅近、贴切、生动,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四)善于雄辩 富有气势

孟子在论辩过程中往往运用排比、反问等修辞手法,一气贯注,势不可挡,具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力量。这就像苏洵所说:“孟子之文,语约而意尽,……而其锋不可犯。”(《上欧阳内翰第一书》)

《齐桓晋文之事章》中,孟子类比邹、楚之战时说“……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三个排比句,指明了小、寡、弱不可以敌大、众、强国的道理,三个“不可以”一气贯注,势如破竹,增强了文章的冲击力。

再如,为了逼出齐宣王“大欲”,孟子连用五个反问句“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五个排列整齐的句式“不足于……与”气势磅礴,排山倒海,并且在听觉上也造成一种铿锵音韵,流于行间强烈的感情之风扑面而来,任对手是帝王将相,还是布衣白丁,无不被其征服。

《齐桓晋文之事章》作为孟子散文的光辉代表作,充分显示了孟子高超的论辩技巧和精湛的语言风格。它言辞犀利、锋芒毕露,生气勃勃、锐气袭人。比喻巧妙,论辩擒纵开阖,酣畅淋漓,也表现了孟子作为一个思想家的机敏、果断、善诱。它是中国先秦散文发展中的历程碑,它的浩然之气,似一阵阵强烈而永恒的疾风,从古吹到今,穿越时空,必将吹到遥远的后世。

参考文献:

1、《中国文学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79.1

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卞孝萱、黄清永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7

第7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关键词】辩论;不可胜;技巧;方法

Debate for college students to guide the work analysis

YU Kai-wen

(Bao tou Iron & Steel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Baotou Inner ongolia,014010,China)

【Abstract】The author debate for two years as a college student to guide teachers and judges, for participating debater exposed some problems in the game, are studied systematically. Targeted put forward the debate before the necessary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method and technique guidance and advice. To participate in such activities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the future.

【Key words】Debate;Can not win;Skills;Methods

0 引言

2012年的首届内蒙古大学生辩论赛,笔者作为指导老师和同学生们一起参加,运气还不错,冲进了决赛。今年笔者担任包头市大学生辩论赛的评委,又应我学院学生会邀请作指导老师。因此,有必要对两次参赛的经验进行梳理,理清思路,为今后参加这类的活动提供参考。

1 辩论赛暴露出的问题及分析

1.1 参赛辩手在赛场上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其次,逻辑不够清析;其三,高度的紧张;其四,性格上的弱点;其五,团队组合不够和谐;其六,碰运气。

1.2 参赛辩手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知识结构不够完整。由于参赛辩手大部分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只完成大学期间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知识结构欠博且不精;比如在题为“传统文化继承与创新更重要”的辩论中,正反方都没有找到突破点。正方继承的突破点可选书法,反方创新的突破点可选《孙子兵法》。

其次,参赛经验欠缺。由于多数辩手是第一次登台,缺乏唇枪舌战经验,大二的学生要比大一的学生经验更丰富,紧张的程度要低。通过参加辩论赛,可发现学生性格上的特点,扬长避短。如有些选手的思维及表达非常适合参加这类比赛,而有些辩手不适合。

再次,辩手们自己之间相互不够了解。对将遇到的对手更不了解。运气是有的,但运气只占三分,三分因素是不可控的。而七分是靠充分的准备。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指导老师进行较系统的辅导。

2 辩论赛前必要的理论指导

2.1 胜可知,而不可为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2.2 阴阳

阴阳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国人民的自然观。古人观察到自然界中各种对立又相联的大自然现象,如天地、日月、昼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以哲学的思想方式,归纳出“阴阳”的概念。早至春秋时代的易传以及老子的道德经都有提到阴阳。阴阳理论已经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包括宗教、哲学、历法、中医、书法、建筑、占卜等。阴阳是对立统一的,看似简单,却知者甚少,知而能守其道者更是少之又少。

2.3 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

孙子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2.4 实用艺术

2.4.1 白居易《琵琶行》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2.4.2 老子《道德经》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3 辩论赛前方法和技巧的指导

3.1 辩论的原则

3.1.1 正确对待辩论的胜负

3.1.2 尊重辩论对手的人格

3.1.3 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

3.2 参加辩论要注重知识的积累

3.2.1 要认真地去查阅相关资料

从理论上去分析主题的内容,避免辩词的庸俗化、贫乏化,使辩辞在理论上和知识上丰富。

3.2.2 要注意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

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的热情,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3.2.3 只对本专业知识了解较多或者比较丰富,想在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

3.3 辩论的技巧

3.3.1 注意肢体语言的运用

辩论赛的辩题本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谁对谁错。比的是谁的语言更有说服力。

3.3.2 自由辩论阶段经典常用语的使用

自由辩论阶段是整场辩论赛的高潮。每个辩手的语言简短精练而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3.3.3 注意抓重点抓内容

辩论赛毕竟不是表演,看的是你的语言是否有说服力,而不是看你的声势有多大。

3.3.4 避免硬伤

如超时、自由辩论时连续发言、绝对化、情绪的控制、风度问题、进行人身攻击等漏洞。

3.3.5 辩手必须熟悉辩论的规则

3.4 辩论的方法

3.4.1 必须讲究辩论的逻辑性

3.4.2 尽量做到辩论生动形象和语言风趣

3.4.3 必须讲究进攻和防守的平衡

4 结束语

纵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对辩手进行指导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辩手的主观能动性,给出框架的指导,激活他们的智慧。不可事无具细,更不能代劳。注意发现每个辩手的闪光点,给予正确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刘润泽.趣味论辩学[M].西苑出版社,2012.

[2]陈国庆,注译.道德经[M].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

[3]孙晓玲,译注.孙子兵法[M].书海出版社,2001.

第8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1表达要流利流利的语言表达是一项重要的技能,许多人都参加过比如:表达技巧之类的课程,但是参加课程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并没有多大的提升,这是因为:表达技巧是—知识、逻辑、词汇、经验以及信息调取能力的综合整体表现,而并不是任何一门单独的课程就可以帮助你瞬间提升的。真正的语言表达技巧并没有具体的窍门,多思考、多看书、多交流才对呢~,仅仅只想靠几门课来改变表达能力,这应该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特别是在激烈辩论的时候,更是需要有超级强悍的语言驾驭能力,这样才能打动你的听众而说服他人!

2倾听要准确在辩论中想要获胜,除了善于表达之外,还有就是要善于倾听。主持人的问题必须要准确地理解到位,不然就很容易答非所问。仔细倾听能比较容易抓住对方的漏洞和错误,这样能更准确地给予对方有力的反击。

3善于调用知识和经验优秀的演讲和辩论都离不开自己在行业经验的丰富积累。在希拉里和川普的辩论中,希拉里每次的演讲和回答都向大家在展示她丰富的从政经历,所以:演讲和辩论的能力可以说是在临场发挥时,对过去的知识和经验调用的过程。因此演讲与辩论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的两个条件是:信息调取的速度与自己脑海里的信息储备量,总之做一个多总结、多读书、多分享的人,容易在辩论和演讲中取得胜利。

4拥有“逻辑”这个好武器大家都认为要有出色的演讲都需要有一个好的口才。而最强大的应该是思考逻辑、知识储备、策略和文化底蕴,在不以欺骗为目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能说服你,那么他的综合智慧是很优秀以及值得去借鉴的。如果你想要提升自己的影响力,那么以下五种常用逻辑需要你熟练使用:

比如:

川普在现场辩论的时候,曾经三次连续追问希拉里:既然不是克林顿,那就是奥巴马了。这样的问题竟然让对方无言以对~~

空间逻辑主要是通过画面感来提升对大家的影响力,比如:当川普攻击希拉里时说,美国现在很穷但是却坐飞机到处乱花钱的时候,希拉里就可以采用空间逻辑来说:我们在中东取得了什么成果;我们在亚太地区取得了什么成果;我们在俄罗斯又取得了什么成果;将这样一来将大幅度提升她在现场的演讲气场~~~

时间逻辑是在演讲和辩论中经常会被用到的方法,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比方说:希拉里在多次的演讲中就用经常谈到自己过去的政治经历。那么我们要如何熟练地运用这样的逻辑方法呢:

• 在增加就业岗位这个问题上,美国正在。。。。。。

• 在过去的1年中,美国已经。。。。。。

• 那么,在最近的几个月中,美国。。。。。。

• 最后,在未来的一年里,美国将基于某几组数据,做出如下的一些改善措施~~~~比如:。。。。。。

什么事情都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例如当当两位竞选人被主持人问到:你将如何把工作带回美国?”这样的问题时。川普的回答是:

我用我父亲给我的财富成为了更富有的人,我能把这个事情让它同样在美国发生。不能让公司离开美国,而要向跨国企业征税!

对于这样的问题,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开展:

·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我父亲给我一点钱。。。。。。

· 从国家的经济政策来讲。。。。。。

· 从外交方面的政策来讲。。。。。。

5掌握应变能力好的应变能力才能使演讲与辩论变得更好,如果你的对手不断地打断你的话(川普在辩论中26分钟的时间曾打断了希拉里的讲话25次),当对方攻击你弱点时,都是在考验对手的应变能力。快速应变的能力就是智慧的表现,变换角度谈问题是应变能力的核心,让听众接受你的谈话,这一点上面希拉里的策略略微有效。当对方提到 “邮件门”时,希拉里被逼得无路可退,最后采取了承认并认错的方式来对抗,这应该算是一种特别好的应变策略,这样能够让一些选民接受她这样的“口头认错”~

6素养少不了情商的培养演讲和辩论中的情商,具体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是不能轻易被对方激怒,二是用能够让听众比较能接受的方式来讲解观点和阐述问题,同时还能带动大家的情绪和感受,比如:同情、愤怒、憧憬。在辩论中,第一点两位竞选者都应该做到了,而第二点两人却只顾互撕,忘记了带动听众们的情绪。那么带动情绪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呢?带入故事、有画面感、用情感词汇,这些方面去带动和打动自己的听众。

感知自己,理解别人。在这一点上,希拉里表现得稍好,而川普的风格却更受年轻广大年轻人和网友的喜爱!

7挑衅要有策略性辩论的重要策略少不了策略性回答,小瑞总结了三种基本策略:

•推卸 • 攻击 •解释

8幽默不能少一场精彩的辩论少不了用幽默的方式来回答或讲述观点,这样的表达方式比互撕会更加有效果。但是,在希拉里和川普的辩论中,很少有机会表露出来。

第9篇:辩论中的技巧范文

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庭审方式上突出了控辩双方的职能。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这一立法精神,努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笔者就此问题谈点粗浅意见。

一、庭前细致准备,超前准确预测

公诉人要掌握庭审中指控犯罪、举证、辩论的主动权,除了平时注意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功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庭前准备预测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一是要准备好向法庭移送的证据目录。应当把可以证明案件事实全貌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作为移送的重要依据,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直接反映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证实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从而避免移送证据范围过大,使合议庭走上"先定后审"的老路。要有策略地移送证据。既不隐瞒主要证据,又要留足庭审中足以反驳翻供串供等突发事件的连索证据。二是要准备好出庭证人名单。出庭作证的人太多,会影响案件审理的进度,同种证人多次在法庭上重复一个情节,会削弱公诉效果。应对证人情况综合分析,在出庭证人的选择上讲求科学的策略和方法。①是选择了解案件全部情况证人;②是选择数名证明力度一致的证人中文化程度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作证意识较好的证人;③是选择证实犯罪构成要件必不可少的关键证人,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增强了证明效果。三是要预先做好证人和被害人的出庭工作。为充分发挥被害人当庭指控和证人当庭指证的作用,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其消除思想顾虑,主动和家人、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配合、支持。特别是自侦案件,要鼓励他们走上法庭,勇于作证,防止证人因受到干扰后,拒绝作证,甚至原证据。注重庭前教育,为确保证人、被害人能在法庭上准确表达其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庭前应对其讲解庭审程序和作证方法,告知其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使被害人在出庭作证时能有力地指控犯罪,证人能准确无误地证实犯罪。四是要预先了解辩护人观点,制作答辩提纲。通过庭前提审被告人,从其辩解中预测,从容易引起争论的焦点预测。充分估计被告人在庭上翻供或者证人原证言的可能性,从而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上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庭前和合议庭人员、辩护人接触等办法,力争准确预测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要点,并根据要点做出答辩提纲。对庭审中出现的可能直接影响定罪的意外情况,公诉人应沉着考虑如何应辩,不要出现人身攻击,要给旁听人留下良好的气质和风度。必要时运用《刑诉法》第165条赋予检察机关的建议延期审理权,补充侦查搞清事实。

二、请究庭审技巧,掌握控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