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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

第1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现状

1.2 指导思想

1.3 工作原则

1.4 编制依据

1.5 事故等级

1.6 适用范围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4 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2.5 现场指挥部

3 预警及响应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和解除

3.3 预警响应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4.2 分级响应

4.3 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4.4 扩大应急

4.5 响应结束

5 善后恢复

5.1 后期处置

5.2 奖励和责任

5.3 总结与评估

6 信息管理

6.1 信息监测与报告

6.2 信息和新闻报道

7 保障措施

7.1 指挥系统保障

7.2 救援物资保障

7.3 救援装备保障

7.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7.5 资金保障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8.2 培训

8.3 演练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名词术语说明

10 附件

1.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密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4.密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命令单样式

5.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通讯录

6.密云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1 总则

1.1 现状

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现状:截至2月,本县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6家(加油站38家,成品油批发单位3家,油库1座,工业气体经营单位7家,油漆化工经营单位7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35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3家,从业人员670人。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性质,事故类型多,且伴随多种灾害形式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危害大、影响范围大,事故后果严重、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

1.2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首都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保护首都水源、巩固“国家生态县”建设成果和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提供安全保障。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密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5 事故等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iii)、一般(ⅳ)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

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较大事故(ⅲ级):是指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普通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未泄漏),不适用于本预案。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在县应急委领导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专家顾问组。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负责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框图见附件2。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的职责是:

(1)研究提出本县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协助市应急委、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本县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负责指挥本县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分析总结本县年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

(4)规划整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5)负责本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6)承办县应急委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3)向县应急办提出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组织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习、演练;

(7)负责本县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

(8)负责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9)承担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

(1)县委宣传部:按照《密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新闻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新闻工作,组织新闻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

(2)县发展改革委: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协调电力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工作。

(3)县民政局:负责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4)县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5)县交通局: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运营车辆技术状况关和危险化学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等工作。

(7)县路政分局:负责在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抢修、恢复县域内道路、公路、桥梁。

(8)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9)县卫生局:负责在事故现场(洗消缓冲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点)。负责对伤员进行分检及紧急医疗处置,并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转送到指定医院;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10)县经委:负责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2)县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组织现场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14)县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电子政务网络、无线政务专网通信保障及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15)县公安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对现场失踪人员进行搜救。

(16)网通密云分公司: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17)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湿度、降水等气象资料。

(18)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4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聘请专家,组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为本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处置方案;

(3)参与媒体宣传、危险化学品防范知识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

2.5现场指挥部

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等级和性质等因素确定现场总指挥。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可由指挥处置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综合信息组、新闻工作组和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指挥处置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主要职责是承担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

社会面控制组由县公安局牵头,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现场警戒线设置、交通疏导、人员控制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家属。

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救治,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

综合信息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主要职责是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相关信息,做好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

新闻工作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新闻稿和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告,制定新闻方案,组织接待记者,适时组织新闻。

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应急抢险方案,为应急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3 预警及响应

3.1 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预警级别加以表示。

3.1.1 蓝色预警:危险化学品发生少量泄漏或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尚未发生扩散,不会造成社会影响。

3.1.2 黄色预警: 危险化学品发生一定量泄漏或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发生扩散,由于扩散距离较近,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1.3 橙色预警: 危险化学品发生较大量泄漏或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发生扩散,可能影响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3.1.4 红色预警: 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或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发生扩散,可能影响到周边较大范围内的居民,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2 预警和解除

3.2.1 蓝色和黄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政府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2.2 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解除。

3.3 预警响应

3.3.1 蓝色预警响应: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岗,确保通信畅通,

通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3.3.2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

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但是事故暂时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做好万一事故扩大时的疏散准备。

3.3.3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知相邻区县危险化学品物资储备库做好准备。

组织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立即进行疏散。

3.3.4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调运相邻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

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4.1.1 接警

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第一时间内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县公安局公安交通队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接警时应确认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4.1.2 现场处置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同级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1)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时间告知群众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组织群众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威胁解除。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并通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县应急办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联系相关专家,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7)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危险化学品扩散有可能超出本指挥部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应急办发出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的请求。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事故(ⅳ级)响应: 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各相关责任单位出动抢险能力40%以上,保证事故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2.2 较大事故(ⅲ级)响应: 由县应急委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启动相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各相关责任单位出动抢险能力60%以上,保证事故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2.3 重大事故(ⅱ级)响应: 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委负责启动相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各相关责任单位出动抢险能力80%以上,保证事故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2.4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响应: 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委负责启动相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各相关责任单位全力抢险,保证事故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3 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4.3.1 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和特点、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当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3.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不同的引发物质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3.3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用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避难场所确定、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开展受污染人员的洗消工作,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4 扩大应急

如果危险化学品事故进一步扩大,仅依靠本县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应以县应急委的名义,请求市应急委支援。

4.5 响应结束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应急结束的消息。

一般和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处置完成后,由县应急委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结束后,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 善后恢复

5.1 后期处置

在县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后期处置工作。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事故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5.2 奖励和责任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与评估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写出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并报县应急办(一般事故3日内总结上报,较大以上事故5日内总结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各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和处置结果。

由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故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评估。县应急委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意见。评估报告应包括:事件原因及背景分析、处置过程规范性及效率分析、处置效果分析、责任分析等内容。

6 信息管理

6.1 信息监测与报告

6.1.1 危险化学品重要防护地区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防护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建立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测工作机制,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制,加强监控措施,并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建立监测数据备案和定时分析制度,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及时掌控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状态、可能引发爆炸或泄漏的因素等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防范保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测、监控情况要定期报县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1.2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先口头向县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详细信息(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对于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必须立即上报详细信息。

6.1.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

6.2 信息和新闻报道

6.2.1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密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开展各项工作。

6.2.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指挥系统保障

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指挥要求。主要包含: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告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信息系统等。

7.2 救援物资保障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设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针对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储存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使用救援物资所消耗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发生事故时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

7.3 救援装备保障

本县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当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县应急办协调调用企业的设备。

7.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依托现有资源、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发生事故时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动。

7.5 资金保障

县财政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若企业承担确实有困难或确属突发事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后启动应急专项资金,必要时动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面向公众和职工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危害,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8.2 培训

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加强应急管理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8.3 演练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9.1.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密云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1.2 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县应急办组织审核。

9.1.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1.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9.2 名词术语说明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

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 附件

1.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密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密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4.密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命令单样式

第2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抓好源头管理

1、严格安全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五常市政府的规划和布局,并取得规化许可。

2、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综合性支撑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3、严格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安全标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4、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和学历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二)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5、持续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仓库、储罐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对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的事故隐患。

6、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特殊作业审批,严厉查处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其他企业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提升一个级别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7、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逐级、逐岗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8、推进企业自动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我市已完成的“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快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

9、全面实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制度,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工艺危害性分析等方法及黑龙江省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风险等级判定准则,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划分等级,确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完善风险点清单台账,利用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落实企业内部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重大安全风险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通过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技术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11、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重大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风险岗位设置告知卡,员工要熟悉岗位风险及避险知识。

12、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针对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的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对重大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登记建档,绘制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动态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状况及分布。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4.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1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6、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与演练。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及试点创建阶段(2017年8月1日前)

依据本方案,对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我市试点企业为:黑龙江物资储备管理局一五三处。

(二)经验交流分享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分享试点单位经验和做法。

(三)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10月底前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及“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企业作业风险比较图、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绘制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和重大风险处张贴悬挂。市局将对规模以上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0月20日)

我市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五)总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组成验收组,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分析研判生产安全事故规律性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第3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检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检查就是对系统的各要素,生产过程中潜在安全问题进行详细检查,识别所存在的危险性,并提出改正措施,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围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项目,本文梳理企业经营范围及人员从业资格、安全生产基础、从业人员管理、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以及事故报告与处理等方面检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企业安全检查

企业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及时发现潜在危险和危害因素、及时培育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理念与文化、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通常企业安全检查内容可归结为企业经营范围及人员从业资格,安全生产基础,从业人员管理,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理,以及事故报告与处理等6个方面,也就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如表1所示。

2主要问题

2.1企业经营范围

(1)企业不了解所承运危险货物的类别,造成了超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经营的状况。(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先后顺序问题,导致其经营范围不统一。此外,企业还存在未年审(检)的情况。

2.2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够,取得证件类型不同(例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未进行复训;从业人员离职,造成从业人员数量与企业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数量不匹配。

2.3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基础涉及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方面。

2.3.1安全管理机构

(1)企业及分支机构无相关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成成员不符合要求;有组成成员变更未及时更新。(2)无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设立文件;组成成员不符合要求;有组成成员变更未及时更新;未进行公示。

2.3.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建立了责任制度,但是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导则》(JT/T913-2014)不符,不符合企业实际(岗位职责等);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岗位成员对岗位不熟悉;未进行定期考核。

2.3.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导则》(JT/T912-2014)不符,不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不全面;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及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导则》(JT/T912-20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够。

2.3.4安全生产会议

企业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的频次不够;安全生产会议应付了事,甚至未开;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不齐;开会内容不符合要求。

2.3.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不齐全、不规范、不进行更新,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2014)的要求;档案保存年限不够。

2.4从业人员管理

(1)企业未按照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程序进行从业人员的管理,例如:未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未经过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包括不参加安全培训、不参加安全例会、违法违章违纪现象严重等)、未帮从业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等。(2)企业未编制培训计划和长期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或者建立了并未按计划进行实施的;企业对从业人员未开展岗前教育培训,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内容(三级教育内容)、时间不符合要求(或者培训人员不齐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分支结构(如有)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者证书类型不符合要求或未继续教育;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5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

2.5.1设施设备

(1)检查车辆管理台账,证件不全。(2)现场查看通讯工具、标志灯(牌)配备不齐全或失效的,不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要求;标志牌上的危险货物品种、类别和《道路运输证》不一致。(3)现场查看车辆经常性装备,车辆的前风窗玻璃刮水器、牵引车与被牵引车连接装置、排气火花熄灭装置、罐式车辆防倾覆装置、接地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有不完好现象。(4)询问驾驶员,对特殊条件下应配备何种装备(防滑链、防滑垫、牵引绳等临时性装备)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未配备临时性装备。(5)现场查看随车携带的安全防护、应急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照安全卡核对车辆配备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不一致。(6)管理人员不了解机动车报废标准,报废标准和流程不符合要求;企业对临近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未采取加强控制措施。

2.5.2动态监控管理

(1)企业未对车载终端进行定期检查;车辆车载监控不能正常使用或有长时间不在线、误报警、在途车辆总体在线率低于80%等未能及时处理。(2)企业监控平台不能进行车辆行驶情况的轨迹回放;平台数据库未录入车辆技术档案信息、未录入正确的驾驶员信息,或者录入信息不能实际对应或录入资料不全等。(3)监控人员不能够熟练操作监控平台;未对监控异常情况进行处理。(4)企业未落实监控值班制度,不能够保证车辆在行驶时有人员进行监控;企业未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24h的监控管理。(5)企业未及时对违章行为纠正处理。(6)动态监控管理台账建立不齐全,例如:安装验收记录、检查记录、监控记录、交接班记录、违法违章处理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

2.5.3停车场管理

(1)企业未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或者建立不规范;未建立停车场管理工作记录(例如:危货车辆停放管理、专用停车区域管理、警示标志管理、相关设备管理、车辆进出登记等。(2)场地租赁合同未满3年、面积不符合要求、场地内有影响危化品停车安全的作业。(3)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企业:未设置专用停车区域(专用停车区域设置危险等警示牌,与其他危货车辆明显区分开,通过场地划线能明显的标示清楚),或者标示不明显。(4)停车场地存在混停现象,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例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5)停车场无专人值守、现场查看设施设备,未配备安全设施设备或者配备不符合要求、未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包括维护、保养记录)。

2.6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内容。(1)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1-2014)的要求,且未。应急预案中未明确安监局、公安、医院、消防、行业主管部门等电话号码。企业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且未明确预案的修订频次或未按频次评审。(2)应急预案的培训。企业未进行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教育。从业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或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响应条件、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3)应急队伍。企业未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明确应急救援人员的相关职责。企业未开展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且训练内容未包含相应的体能或技能;未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考核。(4)应急装备。企业未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或者清单和实际配备情况不对应。企业未对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5)应急演练。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未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与总结;应急演练效果评审未对应急预案提出相关意见;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内容不符。

2.7事故报告与处理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不知如何处置和汇报;企业不知该怎么上报,出现瞒报、迟报等现象;事故处理记录不完善,未按照“四不放过”进行事故处理。

3对策建议

(1)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3月9日正式,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结合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确认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有证照统一;根据当地的要求对证照的年审(检)。(2)按照30台车辆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且定期对其复训;及时聘用从业人员,以保证符合运营条件。(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置有文件或资料;组成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若有成员变动,要及时更新发文。(4)成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制度;组成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若有成员变动,要及时更新发文;对安全管理机构及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上墙公示。(5)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导则》(JT/T913-2014)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与各部门各岗位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业人员加强岗位责任要求的学习,对照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考核。(6)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2-2014)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标准要求以外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执行力的考核。(7)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2-2014)严格管理,并建立齐全的从业人员管理档案(聘用日常管理解聘),且保存好人员档案。

4结语

第4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量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也日益增多。现阶段每年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已多达上百起,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带来巨大的损失。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负有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其监管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事故或在事故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使损失和灾害程度降至最低,对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亦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存在的不足之处

由于我国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研究刚刚起步,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尚处于空白状态,大部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模式只能沿用甚至直接套用普通货物的运输操作,致使运输事故不断发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运输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公路安全运输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大量的法律、法规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法规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够。公安机关也仅是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运输企业安全现状差

我国现阶段大多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企业的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无证非法营运现象大量存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市场秩序较混乱;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率居高不下,运输设备、设施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运输信息化滞后

目前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大多是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运输工作的信息化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运输工作的信息化带来的后果是:(1)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基本情况;(2)难以为从业人员提供全面、正确的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3)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难以适时制定恰当政策、法规推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四)运输技术咨询服务薄弱

随着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量的增大,各种运输方式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要求的不一致性产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事故也随之发生。然而,国内至今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咨询机构及完善的应急资料数据库。作为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安机关,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只能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例行检查一些明显、突出的问题,却难以提供太多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存在不足之处的原因分析

发生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原因往往十分复杂,总体来说,引发事故的原因主要分为:人为失误、设备设施原因、管理原因、交通事故原因、外界环境原因等。[1]

(一)人为因素

根据我国目前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状况,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且大多数人员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所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等知之甚少,从而导致思想麻痹,放松警惕,违规操作。因此,他们的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原因

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安全状况是决定危险化学品能否安全运输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基础。如果车况不好,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事故发生。设备设施的缺陷一般可分为3类,即车上的危险化学品容器或危险化学品包装固定的缺陷;车下的公路设施的缺陷;车本体(主要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发动机系统等)的缺陷。

(三)管理原因

公安机关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不力、资质认定不严,致使部分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参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企业的自律性缺失,如:把危险化学品等同一般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装载不合格;选择运输路线不当;车辆日常维护不力,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制定相应应急措施等。

(四)交通事故原因

根据对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统计分析,有一半以上的运输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甚至引发大规模的火灾、爆炸事故。

(五)外界环境原因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与道路状况、天气状况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山道、弯道较多的路段容易发生打滑、失控等而引发事故;道路路况较差时,汽车颠簸,危险品相互间容易发生碰撞,从而引发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控制对策

为降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风险,杜绝或减少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选择优化的运输路径和操作方式。结合公安机关所负有的监管职责及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现状和国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经验,建议采取以下控制对策和措施:

(一)采取预防性措施

采取预先的防范措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从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三个方面入手。[2][3]

1.运输企业

首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运输许可证的审查核发工作以及公路运输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其次,作为运输企业自身也要合法营运,决不运输营运许可范围之外的危险化学品。同时,运输企业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其运输的时间、路线应事先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的时间、路线。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应协同其它部门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的检查,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考核其是否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资格以及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各项操作;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具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等。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单位要坚决取缔,对在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操作过程中违规的单位予以严惩。

2.车辆

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达标才能发放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证的规定,并要求运输单位保持其安全状态。经营单位必须对已获得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安装必需的安全装备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公安机关应积极推行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明显的危险化学品标识,以警示其它车辆和行人。

3.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具备与其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具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感,遵章守纪,通过相关部门的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一般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消防常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技能。

(二)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计算机管理体系

1.建立安全技术数据库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数据库可根据国际标准“ISO11014SafetyDataSheetforChemicalProducts”规定的数据模式建立,[4][5]其中每种物质数据分大项16项,小项72项,内容包括:标识、危险特性、防护、理化特性、活性反应、燃爆特性、毒理学资料、环保资料、运输及储存以及相关法律等信息。该数据库的建立可参考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和《化工产品理化特性检验与检测手册》等。

2.建立安全运输数据库档案

每一个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都应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档案,对所有的危险化学品都有详细的记录,并由专人管理。使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进出、流向等信息都记录在计算机中,从而可随时查看各危险化学品的分布、流向和进出等情况。当前,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应协同危险化学品储运单位,搞好危险化学品的统计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项标准编注,进行数据库管理,把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的储运场所编制到若干软件中;把企业自防自救措施、存储的易发事故点以及各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可能出现的灾害隐患存储于计算机管理软件中,以便于检查和监督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立安全运输的风险预警机制

在危险化学品识别和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在共性技术的支持下,开发多介质的风险现场模拟系统,确立预测、预警指标体系,对相关技术进行集成,构建预警技术平台。[6]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设计危险化学品风险预警系统,包括前端预警和末端预警,分别对应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件发生前及发生后的风险预测,检测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件发生的早期“信号”并及时预报,从而指导潜在风险承受者采取科学的风险控制对策。前端预警系统在事故出现之前提供警告信息,以便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有助于决策者选择适宜的应急控制对策,并使应急系统进入戒备状态;也可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等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末端预警系统在事故发生时以最佳应急方案和最快的处理速度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处理,从而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切断风险源,减少受害范围,使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危害最小化。

(四)制定安全运输行业制度和标准

参考国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技术及管理经验,[7]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标准:(1)对不同危险化学品从运输操作的角度进行分类,给出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适宜操作的环境,不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规范、运输设备要求等,以降低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系数;(2)对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从业人员根据其工作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进行定期考核,以检验其是否具备从业资格;(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运输制度,如安全运输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安全运输监督检查制度等。

(五)建立安全运输信息平台

建立基于3G技术的安全运输信息平台,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路线、人员等进行实时监控及事故后果的实时模拟,实现运输过程中事故的先期预测及预警,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恶性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发生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构建相应的事故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动态优化应急资源调度和应急响应方案。

(六)做好安全运输宣传工作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工作,最重要的是让广大群众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意识,充分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重要性,自觉关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工作,积极主动采取各种防护措施,时刻注意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大力宣传,让每一个生产、运输、使用者都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其使用、存储、运输方法,做到遵章守纪,提高其安全意识,把执行规章制度变成自身的自觉行为,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七)建立运输事故应急系统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多起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许多事故是由于处置技术不合理,致使事故规模扩大,导致损失惨重。因此,为了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人群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在公安机关的主导下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成立安全运输应急技术中心

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中心,中心作为应急技术和信息的支撑单位,为社会各界提供应急技术咨询服务。其中包括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事故提供相应的应急电话服务,现场应急监测和影响预测等服务。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若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应急技术中心汇报。

2.建立运输过程风险控制体系

建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过程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内在风险,提高处置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避免或减缓事故后果的不利影响。

3.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和其它人员可能需要大量疏散。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过程一般为计划、组织和实施人员安全疏散转移,即在有限的疏散时间内,优化所有可行公路的最大人员疏散量。

4.集成化应急决策与指挥综合信息平 台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通讯技术,整合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预警技术系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模拟预测演练系统,集成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风险模型库、案例库、专家库、危险化学品数据库、监测方法库、应急处置知识库等,形成应急技术决策管理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风险事故技术决策管理系统,打造成为具有信息查询和管理、模拟评价和预测、决策支持和指挥调度、事后反馈评价等多种功能的应急决策与指挥综合信息平台,为科学、快速处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应急决策与指挥综合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有:(1)有效减少危险化学品释放的规模;(2)改变危险化学品的时空分布格局;(3)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4)对危险化学品风险环境和风险受体进行人为隔离,即在危险化学品风险场形成之后,将危险化学品风险受体撤离该地区。这是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应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回避策略,特别是在前三种功能失效或不能及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受体回避是十分有效的。(5)对某些受体,特别是静态受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八)建立安全运输咨询服务中心

组织相关的专家、学者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咨询服务中心,向社会各界提供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咨询服务,如:日常咨询服务、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及建立营运的网络计算机专家咨询服务系统等,并面向社会开展一系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知识和技能,从而使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咨询服务工作落在实处。

第5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杜绝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继续保持零事故。

(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已查实违法行为的查处率为100%。

三、检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4、中科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

四、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标准化运行情况。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五、日常管理工作

(一)行政许可

1.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2.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

1.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加强执法力度,对于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10月份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2、11月份,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3、6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4、督促企业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继续督促危化企业按照标准化规范运行,并适时提升等级。

2、督促企业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2、督促各从业单位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

第6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

(一)总体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二)重点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

2.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

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1.对*硫酸厂、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丰电源、医院、学校等重点等企业、单位外部安全防护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硫酸厂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期搬迁或周边建筑拆迁整改并符合规范要求。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储存场所、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队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事故状态下防止化学品流出企业的措施落实情况。

5.对新建的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化工项目的设立审查情况、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二)其他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配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1.四个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专人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6.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寒、防冻、防高温、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我县第一运输公司危化货物分公司是唯一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重点排查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雨、雾、雪等极端恶劣天气状况下的车辆运输安全措施的制订情况。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加油(气)站的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在用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和通气管管口与外部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是否采取降低加油站等级,或采取增加油气回收系统,或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等措施,使其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和充装品种、数量与核载登记的台帐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组织落实

1、成立*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

组长:胡恒斌

副组长:许安大

成员:陆丽韩昌军

2、加大安全督查和检查的力度。县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将深入到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隐患整改工作,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我县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年2月-4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照隐患类别、严重程度建立台帐,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列出整改计划,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二)4月上旬,县局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第二时段(*年5月-9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按照列出的整改计划,实施整改。对隐患整改迟缓以及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县安监局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存在现实危险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下达停产停业整改指令,依法处置。

(二)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成品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县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经营的由县安全监管局实施处罚。

(三)县局于6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度会议,通报各乡镇排查治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整治任务。

第三时段(*年10月-12月)

(一)检查事故隐患整治销案情况。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检查,认真补差补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总结考评各乡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以岗位、班组、车间、厂为单位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整治的责任范围,确保整治“五落实”。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县安监局和其他安全监管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改,必要时实施联合执法。

(三)安全许可推动隐患整治。以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项目等安全许可为手段,以安全评价论证为支撑,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不予许可。若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将依法查处,以次推动隐患及时整改。

(四)落实排查治理“六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互查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员工检查与专家、内行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五)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各乡镇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加强调度,及时上报。掌握新情况,指定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第7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提升袁州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努力保持袁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

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实施的规章的宣贯

1、各单位要采取学习、会议、宣讲等多种形式,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1号令)、《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3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等法规规章的主要精神宣传贯彻到相关部门、企业和职工。

2、将上述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2012年度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3、企业三级安全培训要把上述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重要内容,确保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危化品安全执法能力

4、积极推进我区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以后新设立的危化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一律纳入区化工园区发展规划,否则,不予办理安全许可。

5、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档案。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信息档案要求,今年5月底之前建立完成全区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信息档案。二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新、改、扩建化工项目要根据所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由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是严格日常运行督查。各单位将有针对地加强日常检查,坚决杜绝企业因使用不便、难以维修等原因甩开自动控制系统的违规生产行为。

6、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建立信息档案。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信息档案要求,今年5月底之前建立完成我区重点监管的危化企业信息档案(包括生产工艺、储存设施、危险特性、应急预案等)。二是严格准入条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新、改、扩建生产、储存装置,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严禁在城镇新增此类项目,未取得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和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的,不予通过安全设立审查。三是严格许可条件。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时,对此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四是强化应急建设。凡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企业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并确定等级时,新建企业应由评价机构在验收评价报告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现有企业中需延期换证的,应由评价机构在现状评价报告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已经延期的企业,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人员进行安全评估,技术力量不足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不论是安评机构评估还是企业自行评估,均对其评估结果产生的后果负责。二是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在2012年9月底以前完成现有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三是完善检测检验技术设备。危险化学品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检测检验、安全控制系统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现有企业未完成改造的,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已经延期的企业,原则上应在2012年底完成改造。

8、按照危化品企业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等情况。

9、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10、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让专业人才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11、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建设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

(三)规范安全许可,严把危化品市场准入关

1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工作。市安监局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实行使用许可。

13、严把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发证关。对新设立的加油站,一律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经营许可证;对延期换证的加油站,一律补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进行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换发经营许可证。

14、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实施以前已建成投产的老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企业必须补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

15、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权限、程序、时效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把好换发证审查关。要利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的有利时机,继续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延期换证或审查不合格未换证的企业,及时依法向企业发出停产整改指令,并通报工商等有关部门,防止无证生产、经营;对不具备许可证延期条件整改无望的企业,及时报颁证机关予以吊销或注销许可证。对因市场等原因停产停业的企业,要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16、切实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总局第5号令)的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将备案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安监局,并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

(四)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7、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2012年3月1日开始,新申请达标企业一律按总局新标准进行达标考评,并且只能从三级开始申报;2012年底前,袁州区所有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水平;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1年内至少要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水平。对未按期完成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时,一律不予延期换证。

18、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创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帮查、部门督查“四查”制度。通过拉网式排查、战役式整改、档案式管理、追踪式督办,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和安全评价机构的作用,为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19、全面提高危化从业人员素质。企业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变招工为招生,充分利用学院等大专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知识型、技术型、实用性、安全型产业工人。要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标准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做出具体规定,提高危化行业从业准入门槛,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五)推广先进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20、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升级,降低企业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要全部安装介质泄漏报警装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一律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重大危险源企业一律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1、继续在城区加油站推广应用HAN防爆阻隔先进技术和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对年底前未安装完成的城区加油站一律停止经营,其经营许可证予以暂扣;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时一律不予延期许可。

22、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服务于安全监管工作,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检查、安全标准化等工作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提高监管效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第8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为主题,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要内容。

1、开展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登记,上报区安监局,并协助区级部门进行执法行动: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开展治理行动排查安全隐患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开展宣传教育行为的主要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技能培训。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具体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干部值班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罐进出物料和切水操作是否有专人监控;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的规定;是否落实储存场所防盗、“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制管理、人员资质等规定。

(3)加油(气)站的设备、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新建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试运行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了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汽油、柴油、航空煤油、腐蚀品、剧毒溶剂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7)危险化学品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

四、时段划分

“三项行动”要贯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阶段。

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建立工作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安全隐患整改目标责任书,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成果阶段。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月30日前报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第9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应急预案范文

引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应急预案的编制

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7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8附件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应急预案emergencyresponse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4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恢复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3.2编制程序

3.2.1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应急预案评审与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总则

5.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5.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5.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5.1.5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5.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5.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5.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5.4预防与预警

5.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5.4.2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5.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5应急响应

5.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6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5.7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5.8保障措施

5.8.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8.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5.8.4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8.5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5.9培训与演练

5.9.1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5.10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附则

5.11.1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5.11.2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5.11.3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5.11.4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5.11.5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6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6.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6.3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6.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6.4预防与预警

6.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4.2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6.5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6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6.6.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6.3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7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7.1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7.2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7.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7.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8附件

8.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8.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8.3规范化格式文本

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8.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的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8.5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