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水产品经营范围精选(九篇)

水产品经营范围

第1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范畴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的定义,并对11种类型(情型)如何实施主体准入和规范经营活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集贸市场内经营粮谷(米、面)、水果、蔬菜、禽畜生肉、禽蛋、水产品等农产品,以及经简单加工的非直接入口的农产品半成品(如猪、牛、鱼肉丸,豆制品、腌菜等)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生产经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提交卫生许可证。

四、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卫生许可的经营项目,登记注册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先向卫生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取得卫生部门作出的许可决定(卫生许可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五、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工商所对免予工商登记的经营者进行备案,对其经营行为要加强监管。

六、对涉及卫生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登记注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核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卫生许可证未载明许可项目经营方式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申请人应向工商部门提供卫生许可部门出具的证明,明确卫生许可项目的经营方式。

七、各级工商部门应按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核定食杂店营业执照营业期限或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能核发临时营业执照。

八、已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方式)的,应当凭新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九、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除变更生产地址的)项目的,可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变更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将变更后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报工商部门备案。

第2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在农发行业务拓展过程中,有很多同志认为因地市级以上城区内农业人口少,农业企业更少,寻找农发行贷款主体拓展业务难。而笔者的观点则与其相反,在城区拓展农发行业务有农村不可比的优势,如当前当各级政府重视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需要在城区或郊区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又如城市居民需要农产品,而商业超市必备农产品供城市居民选购。在此,笔者单就农发行支持农产品进城区商业超市提出以下四有看法:

有政策。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支持农产品进城区商业超市就是农发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二处)关于印发2008年客户二处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农发银客二[2008]5号)指出:"合理把握贷款对象和贷款范围。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范围,包括用于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村市场经营的建设投资和经营资金需求。贷款业务应覆盖农村市场体系所涉及的所有范围。包括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消费品等农村市场体系所涉及的所有范围。贷款对象包括所有符合农发行贷款制度规定的贷款条件,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村市场经营的市场主体。目前我省有61家参与万村千乡工程。其中实力较强的企业有:中百、武商、中商等上市企业,还有各地市龙头商企:仙桃富迪、宜昌东方、随州顺泰、黄冈黄商、十堰新合作、十堰寿康永乐超市、京华超市、山绿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有市场。就十堰而言,十堰不仅有上述四家"市级龙头商企",还有人商、等等,只要有经营农特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符合农发行贷款制度规定的贷款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发放贷款款支持。经调查十堰寿康永乐公司得知该公司不仅经营有经营粮食、油脂、、食品、水果、水产品、农特产品、服装,而且与县建有基地,还有豆制品加工厂。可见,农发行十堰市分行营业部就可以把十堰寿康永乐公司等商业超市作为营销贷款对象。

有保证。一般的大型超市,尤其是市级以上龙头商业超市具有经营场所固定、资产实力雄厚、经营方式稳定、信誉程度良好、经营品种繁多、服务态度和谐等特点。如果农发行城区营业机构对城区商业超市按其经营的农特产品、水产品以及粮油的规模和资产负债状况、信誉程度核定贷款最高限额,在限额内办妥风险防范手续提供贷款支持,其贷款风险小,有保证。

有效益。一是扩展了农产品销售市场,一方面有利于农产品进城,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二是拓展了农发行业务,寻找了新的效益增长点,在负债业务方面吸收归行资金,增加了低息存款,在资产经营上增加了有效贷款,拓展了利息收入来源渠道。

第3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农业生产领域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的整治,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杜绝在畜禽养殖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行为,坚决取缔假劣农资制售“黑窝点”,高毒农药管理、生猪收购贩运、兽用抗菌药生产销售使用和农资市场秩序等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高毒农药管理和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重点区域:蔬菜水果标准园、标准化基地、规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乡镇和农药使用大镇。重点农药品种: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重点环节:禁用农药违法经营和限用农药不合理使用。

3、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高毒农药管理。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高毒农药经营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探索建立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经营执法检查抽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查处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等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健全蔬菜水果产地准出制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综合绿色防控技术。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着力解决过量使用等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问题。

此项整治由农委执法队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畜产品“瘦肉精”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规范有序。

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区域:生猪养殖大镇,肉牛和肉羊养殖大镇。重点单位: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生猪屠宰场和饲料经营企业。

3、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饲料环节整治。开展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饲料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扩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点范围,督促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让养殖场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并要求其做出不教唆、不兜售和不收购贩运“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加强活畜收购运输管理,严格查验过往运载动物活畜的车辆。

四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或生猪产品,要会同商务部门监督屠宰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此项整治由县畜牧中心负责,有关单位参加。

(三)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兽用抗菌药经营和使用活动逐步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现象明显改善,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消除,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落实,畜禽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整治重点。重点区域:动物养殖主产区域、动物产品安全高风险区域。重点环节: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和养殖场户。重点品种:假劣违禁抗菌药物与假劣饲料产品、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3、主要措施:

一是整顿和规范抗菌药销售行为。坚决捣毁无证生产的“黑窝点”;结合兽药GSP清理和规范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行为,清缴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规范诊疗用药行为,严厉查处动物诊疗机构在畜禽及水产养殖环节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行为。

二是整顿和规范畜禽养殖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强化对饲料添加抗菌药物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药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依法查处饲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饲料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投入品,依法查处养殖环节违规使用原料药和抗菌药物的行为。

此项整治由县畜牧中心负责,有关单位参加。

(四)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重点品种水产育苗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实质性提高。重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重点品种:鳜鱼等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水产品种。重点对象: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重点区域:水产养殖企业、大户。

3、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育苗环节监管。健全苗种生产数据库,在繁育季节针对育苗大户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组织水产苗种和鳜鱼饵料鱼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督促水产育苗大户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档案,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销售制度。

二是整顿和规范水产养殖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加强对水产养殖场户抗菌药物使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水产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和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水产养殖场户规范用药水平,促进健康养殖。

三是落实养殖单位责任。积极推动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加大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养殖单位主动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养殖单位动态数据库,按照风险隐患程度建立养殖单位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四是大力推进检打联动。针对重点水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孔雀石绿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完善和加强硝基呋喃类人用药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活动。启动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及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探索落实水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推荐、筛选和验证重点禁用药物替代药物,解决部分养殖病害无药可用的问题。

此项整治由水产站负责,有关单位参加。

(五)假劣农资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端掉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整治重点。重点时节:春耕、秋播、动物疫病高发期、水产育苗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具有违法行为记录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以及水产苗种繁育单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重点区域:主要农资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3、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农资生产企业单位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农资市场及农资物流配送环节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或以送科技下乡等名义销售农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农资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

二是加强案件查处,严查违法行为。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重点围绕新型农资流通体系、放心农资店等建设,加快构建以县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农资监管网络。积极推广较成熟的农资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四是加强服务指导,维护农民权益。做好农资信息收集、、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面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健全农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监测、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此项整治由农委执法队负责,有关单位参加。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农委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抽查,切实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整治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重点,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重点治乱;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要认真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和“潜规则”,一并予以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每月末(从4月开始)向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委属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整治情况。

第4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论文关键词:规模范围经济 新农村建设 少数民族地区 对策研究

论文内容摘要: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基于实地调查,分析了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应积极转变观念,把规模范围经济的实现作为脱贫致富的有效生产方式,同时对少数民族地区如何建设好新农村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性建议。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其基本要求可归纳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可见,“大力发展生产力、引导农民实现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根本目标。自 “新农村战略”提出以来,有关专家已从宏观层面着重分析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思路、途径、机制及其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但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究竟应如何发展生产?新农村建设究竟“新”在何处?农民的主体地位究竟如何体现?农民究竟应如何“运作”才可脱贫并持续致富呢?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回答,笔者以为这需要从微观层面来加以分析和研究,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

结合调查和理性分析,笔者仅就“农民如何有效发展生产力来脱贫致富”作些思考。本文认为“引导农民对传统农业进行科学改造,实现生产方式的有效现代转型,以获取规模范围经济”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那么,什么是规模范围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又如何实现规模范围经济?其现实条件是什么?本文对此做一初步分析和讨论。

规模范围经济的内涵

规模范围经济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总称,在经济学中,它们原是工业经济的一个常用术语,与企业的扩展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获取规模范围经济不仅是企业制胜的法宝,而且是少数民族农村脱贫致富的有效生产方式。

规模经济。经济学家认为,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能使绝大多数产品的成本曲线呈现出U型,随着产出的增加,固定成本分摊到每单位产品上,这样平均成本(单位产出成本)是下降的,当产品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边际成本(增加一单位产出的成本)就会小于平均成本,从而实现规模经济,否则便是规模不经济。当然,规模经济有外部规模经济和内部规模经济之分,前者是企业集聚的效应,后者是企业自身的规模。值得注意的是,规模经济是关于生产系统的规模,而不单是企业的规模,生产系统是指从原材料到整个生产过程和要素的有机组合体,可能只有一个企业,也可能有多个企业共同参与。这里之所以把规模经济引入到农业生产中,是因为在现阶段农业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已成为可能,对某个具体的家庭来说,可实现部分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如辣椒和魔芋的种植、生猪的饲养等)的适度规模化,从而实现其规模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农户就是一个小型“企业”。

范围经济。在工业经济活动中,范围经济是指企业(公司)活动的多样化(产品的多样化及多种服务等),通过固定成本的分摊来享受共同投入和多样化经营,以降低成本而获取的经济利润,它与规模经济是相互联系的。当然,不可否认,范围经济在以前的农村经济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只是在目前的新农村建设中显得更为突出。笔者认为,农村范围经济的实现主要体现在同一产品、同一工具用途的多样化和农业产品、人力的多样化经营,他们是通过技术的共享和不同的业务组合来实现的。

这里还需进一步指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虽有联系,但还是有区别的,不能够把二者混同。前者主要体现在“规模效应”,后者则主要是基于“区域、用途”上的相关性而产生的“综合效应”。

规模范围经济的实现

(一)实现规模范围经济的现实基础

随着科技进步及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一主三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战略的有效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利用规模范围经济来脱贫致富的时机已日渐成熟,其现实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引起了交易市场范围的扩大及市场体系的日益完备;农村现代化的内在发展逻辑要求农村生产要适度“规模范围化”;党和政府的有效引导和相关惠农政策的支持;农村交通、信息网络、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推进和完善;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增强;全球化(经济、文化等)及时代背景的要求,等等。这些条件的日趋成熟是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实现“规模范围化”生产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二)实现规模范围经济的途径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既然已具备了获取规模范围经济的条件,那么究竟农民应怎样才可以实现规模范围经济呢?其具体实现途径又有哪些呢?下面笔者结合调查对此做简要分析。

1.规模经济的实现形式。规模经济主要是通过生产要素的科学组合来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成本来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生产方式,它主要有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品(经济农作物、粮食作物及畜牧等)的规模化生产等两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单位劳动为达到最佳投入产出的经营效益,所能够经营的最大土地面积”,这种规模经济的实现有赖于农村社会、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合理协同的作用,有着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农产品的深度开发等优点,极大的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就当前情况来看,土地规模经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合同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农产品的适度规模化生产,则是在土地耕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行情及其潜在趋势利用生产要素的科学组合来优先发展部分农产品并使之规模化以降低生产成本的一种生产方式,如生猪饲养、魔芋种植、番茄等蔬菜的温棚耕作、乡镇企业的运作等等。

当前,这种使部分农产品规模化的生产已成为部分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当然,农户在利用规模经济发展自己时究竟采取何种形式,这就要求农户的当家人要视市场行情、消费心理及自身特征(家庭结构、成员文化素质、土地面积及经济状况等)作出正确的自我战略定位和规划,以便准确判断和决策。这就是说,在新农村建设中由于生产条件和经营水平的差异,要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形式。笔者经分析整理认为,现阶段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家庭规模经营—独立经营的农户,主要有“手工劳动为主、机械化为主和家庭工业为主”等形式;联户合伙规模经营—基于各户实行独立核算的合伙经营;双层规模经营—合作经济与农户经济并存,有统有分;集体规模经营—以机械农业化和乡镇企业为主;社区(包括群体)规模经营—农户个体经营与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搞农业规模经营是否成功,不是光看其规模大小,而是看其规模效应是否能够提高生产效益——即是否实现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这就是说,规模经济的实现有赖于生产规模的“度”,农业的生产规模具有可分割性(即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只有生产规模“适度”,才能够真正有效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

2.范围经济的实现途径。范围经济主要是基于“区域和用途的相关性”通过农业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多样化生产及多种服务(人力、工具等)来实现的,是一种注重“区域差别、时空差异”利用多样化经营和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来获取综合经济利益的生产方式。

农业产品的多样化生产,这里包括对传统农业的现代改造和新兴产业的开发与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使得湖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不仅采用优良品种分季节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且因地制宜地种植了一些见效快的经济作物,这样便可视季节的差异和土质状况来实现农业产品的多样化种植,从而获取范围经济。同时,同一农产品的多样化使用及其一体化、一条龙的加工服务,也可实现相应的范围经济。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农民已突破原有农业产品的束缚开发引进并培植了新的农业产品(如技术密集型的蔬菜、菌类作物的生产、野生动物家养、花果的工业化生产等),从而拓展了农产品多样化经营的范围。

工具、人力的多样化服务,这里主要是指某些农用工具和人力的多种用途。农用工具一般都具有特定用途,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它还有其它功用,从而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取相应的范围经济,例如干湿磨的基本功能是加工面粉,但人们发现还可以利用它来完成制作豆腐等的相关程序;牛的基本功能是自家犁田耕地,但现在人们还利用牛给别家犁田耕地来获取相应的经济效益,等等。至于人力的多种用途,这是基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某些农户出现了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一般由于都具有一些特殊技能,于是通过“经商、运输、加工、外出务工等”非农产业途径来实现范围经济。据调查,外出务工(长期或短期)已成为目前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这里须进一步指出的是,“规模范围经济”的实现既有来自农户本身的因素,也有来自市场的影响。因此,农户在具体实施“规模范围经济”的时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正确把握实施规模范围经济的“度”;要高度重视规模范围经济的适用范围;当环境适宜的时候,要积极推行规模范围经济。这就要求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在进行生产决策时,要有变革的勇气,当实施规模范围经济的条件成熟时,就要大胆进行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并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抓住时机来获取规模范围经济以脱贫致富。

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规模范围经济来脱贫致富不仅是突破传统自然经济的一种有效生产方式,而且是农业自身的一场伟大革命。结合相关调查及分析,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而言,走规模范围经济的道路是今后一段时期(甚至长期)内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必由之路,是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当然,在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中,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点,要使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顺利实现规模范围经济,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农民自身要提高素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外,目前更为重要的是要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一)科学规划,有效引导

科学规划是指当地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来对“生产及其持续发展”进行规划,具体操作时要视“地理区位及其特征”做到因地制宜,不能够“克隆”。这就要求当地政府要把“生产规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政府虽然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导,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仍然是农民自身,这就要充分激发农民主体性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通过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使农民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当然,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是分层次、多样化的,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是一个动态的渐进发展过程。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全球化时代,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可以概括为“观察能力、应变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竞争能力、组织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些能力的综合协同便构成了持续的发展能力,从而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流通网络

较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和较完备的现代流通网络是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条件和保障。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这是完善农村流通网络的基础,而流通网络的完备是农村实现规模范围经济的重要保障。可以这么说,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是流通网络的落后。因此,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的基础上,以现代流通网络为依托,向农村产业化综合服务延伸,是形成助农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农民不仅可以降低日常消费成本,而且可以通过规模范围经济来实现增收。

(四)以市场为导向,发展高效优质农业

这里的关键是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先找准市场,后规划生产,再狠抓生产管理”,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基于市场需求来有效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思路是—在优化种植业结构的基础上来带动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等的发展,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新品种;发展优质特色畜牧业;优化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求;大力发展“定单农业”和“委托农业”;扩大农业结构调整空间,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等等。当然,农村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和优化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引导,这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一个显著特点。

参考文献

1.谭贤楚.高技术企业的战略联盟行为研究[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5)

2.韩明谟.农村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何卫刚.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适用性[J].经济问题,2005(4)

4.万光碧.新农村建设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J].改革与战略,2006(4)

5.王春光.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从哪里来?[N].湖北日报,2006-3-30

6.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室. 现代流通助推新农村建设[J].求是,2006(12)

第5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和范围;

2.合资经营的年限;

3.合资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建);

4.合资企业所需的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7.产品的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企业道口技术性能达到的水平,在国内外所具有竞争能力,产品是内销售为主还是外销为主;

8.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

9.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如属一次规模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主要附件:

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

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 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范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合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

项目主办单位:(企业名称)××××××

单位负责人:(厂长或经理)

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理由:

从国内外技术上、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从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培养人才、增加收益等方面,说明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中方合营者的情况:

介绍中方合营者的基本情况和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利条件,包括企业性质(国营或集体)、人员情况、技术力量、领导班子、固定资产、设备、场地、原有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产品出口等情况。

四、外国合营者的情况:

外国合营者公司名称、国别、资本、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

五、合资经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价的估算,现金投资(外汇、人民币)和来源(自筹、贷款、租赁);外国合营者以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作为出资,对其作价、估价方法和估算金额。

(七)产品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 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六、项目实施计划:

何时进行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洽谈、签约、施工、试车和投产等。

如属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附件:

(一)邀请外国合营者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二)出国考察计划。

第6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__〕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__”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__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3.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的原辅材料符合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有关规定或标准,不使用非食用物质、陈化粮、过期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不进行虚假标注标识。此次专项整治,要把馒头中违法违规使用漂白剂、着色剂、膨松剂,油条中过量使用膨松剂,面条、饺子皮等使用硼酸、硼砂增筋,相关食品中超量使用甜味剂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整顿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4.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工设备、生产流程、存储运输等符合卫生及其它相关要求。

5.全面推广使用酵母以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馒头、煎饼;使用无铝配方技术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油条等工艺,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今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本辖区、本环节的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动员部署,抓紧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由县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做到有目标、有组织、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调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单位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突出整治重点。要采取有效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做到五不准:不准未取得健康证、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脏、乱、差等不符合基本要求条件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加工;不准使用非食用原料作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准使用陈化粮等劣质原辅料或不合格食用油脂加工生产食品;不准违反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劳动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并通过建立完善摊点规划设置、流动摊车辆统一配制等管理措施,扶持发展守法诚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优质的产品品牌。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县食安办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

宣传教育、方案措施、整治成效等情况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通报。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每月25日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治工作报表(附件2)报送县食安办;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查漏补缺,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8日前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的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形成“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丽政办发〔20__〕63号)及《__县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__〕22号)等文件精神,县食安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各企业,以及生产与销售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的专项整治;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各农贸市场、批发零售点、超市、商店、沿街专卖门店、前店后场经营点等的专项整治;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各宾馆、饭店、小餐饮单位等的专项整治;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流动摊点的专项整治;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积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配合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安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加大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的整合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作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共同推进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拓宽领域、丰富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消费信心。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公德理念、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诚信建设,在全县营造起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监管的浓厚氛围。

附件:

1.__县馒头、油条、煎饼等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__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附件1:

__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在__县范围内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经营活动的摊点(下简称摊点),应当符合本规范要求。

一、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指定的范围、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

二、场地周围环境清洁,与垃圾堆放处、厕所等污染源距离20米以上。

三、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销售设施,有密闭的垃圾污物存放器具,使用一次性卫生餐饮具或消毒餐饮具。

四、不得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设置摊点。

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身份、健康证明、联系方式、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相关信息。

六、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登记制度,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及卫生等有关要求。

八、烹饪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确保食用安全。

九、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他用具混用。

十、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食品不得着地存放,并与原料、半成品分开放置。

十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清洁无毒无害售货工具。

十二、流动摊点不得经营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的食品、冷荤凉菜以及法律法规等明令禁止经营的其它食品。

十三、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脂制作食品。

第7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镇“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为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位:屠宰场、饲养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鲜产品市场、小食杂店、小型餐馆、药品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及周边、学校周边等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工商、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积极创造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辖区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治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票制度。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逐步推广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整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参照20*年*市政府颁布的《*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油流入食品市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

开展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使小诊所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场所整治卫生;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器械必须100%检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帐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六)小菜场整治。会同工商分局、规划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全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会同*分局、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的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

(八)小音像店整治。会同*分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同时针对“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结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书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小音像店、小书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书店有良好的经营秩序。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分局、工商分局、交警中队、安监中队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会同*分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为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并对其上游的定点供应(批发)商100%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同时,切实为“十小”整治提供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围绕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辖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建立全镇“十小”整治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8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兽药市场混乱会带来污染农产品、损害消费者健康,破坏农业生态环境,影响农产品出口和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因此,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兽药、饲料全程监管,提高养殖业产品安全水平,已成为农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市多种措施并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确保养殖业投人品质j_J安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成效与问题

l.l监管成果2002年我市共立案查处兽药案件47起(其中有涉及配合饲料和预混料中不规范添加兽药的饲料案件8起),在查处的纯兽药案件中,取缔无证经营、无证生产兽药的22起(其中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5起,无证生产销售兽药案2起),占案件总数的56.41%;违法经营违禁药品案6起(违禁的药品有呋喃唑酮、丙酸睾酮、己烯雌酚、氯霉素、土霉素残渣等),占案件总数的l5.38%;违法经营未标注主要成份兽药案l6起,占案件总数的41.0%;违法经营未经批准人药转兽用药的II起,占总数的28.21%;违法经营含量不足兽药案l起,占总数的2.56%;饲料加工点违法直接向饲料中添加兽药的1起,占总数的2.56%。

l.2存在问题我市兽药市场违法经营状况呈现七多三少一低的特征。七多为:一是饲料经营点无证偷卖兽药的多;二是养殖大户利用规模优势带卖兽药的多;三是在职乡兽医,尤其是村畜技员无证经营兽药的多;四是持证经营人员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多;五是合法经营者经营未标注主要成分等标签不合格兽药的多;六是人药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兽药销售的多;七是经营和使用违禁药品的多。

三少为:严把进货验收销售质量关的少;建立完整兽药进、销、存台帐的少;经营的场所、仓库符合兽药经营陈列与储存要求的少。一低是:合法经营者整体专业水平低。实际从事购销活动的直接经营人员一半以上不具有专业资格或未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对兽医、兽药知识和法规知之甚少。

2措施与对策

2003年兽药管理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督力量,完善兽药审核,加大兽药质量抽检力度,提高产品合格率;大力开展养殖业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认真清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继续推行安全使用各项制度,协助相关单位指导养殖场所科学合理用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超范围使用药物添加剂的一切行为。

2.1积极宣传,为规范兽药市场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宣传回执制度。将兽药管理、禁用药清单、两院关于违禁药品的司法解释印制成宣传资料,一边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成广泛宣传,同时将宣传资料直接送给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当事人签字,将回执存档待查。这样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并广泛参与,提高法规的社会知晓率,把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2加强培训,从源头上确保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每年《兽药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者进行兽药知识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讲授兽药、兽医法律法规以及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推广绿色兽药和饲料。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职业道德观,规范市场秩序,从源头上确保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

2.3全程监管,依法整治,不留死角,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确保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法律法规,重点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加大监管力度。(1)取缔无证经营者,即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者。(2)取缔四无产品,即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说明及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兽药饲料产品;(3)没收违禁药物,对有严重违法行为人员给予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和不按规定超量超范围使用兽药的违法行为。(4)按照减少执法成本的要求,对抽检的兽药产品先行初检,初检有问题后再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3意见和建议

3.1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实行执业兽医处方制。一是初具规模的养殖场所,更要配备专职兽医,以确保兽药的安全、合理、有效。二是实行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销售制度,以此规范兽药经营秩序。

第9篇:水产品经营范围范文

经营范围:工程苗:偃伏莱木(80-120公分),小叶丁香(80-100),紫丁香(80-150),木绣球(60-80),金叶风香果(60-80),红王子锦带(1米以上),金叶榆球(60-80-100),榆叶梅(80-120),王族海棠球(60-100),红叶李球(60-100),黄槐(80-100-150),茶条槭(100-150),红瑞木(80-150),连翘(80-120),四季锦带(80-120),四季玫瑰(60-80),珍珠梅(100-150),桃红(100-150)。小苗:偃伏莱木(20-70公分),小叶丁香(10-30),紫丁香(10-30),红王子锦带(15-300),榆叶梅(15-35)珍珠梅(15-30),黄槐(15-30),茶条槭(25-80),红瑞木(15-35),连翘(10-35),四季锦带(15-30),四季玫瑰(10-30),宿根花,百合,荷花兰菊,地被菊,福录考,金娃娃,玉簪,马莲,八宝景天。求购:暴马丁香15-20公分,丛生暴马丁香5个条(每条8公分),丛生五角枫5个条(每条8公分),五角枫15-25公分。

联系人:张亚玲

电话:18345380978 13796160198 QQ:578739740

地址:哈尔滨呼兰区勤劳村

宏达苗圃

经营范围:建圃小苗:小叶丁香,大叶丁香,偃伏莱木,桃红,糖槭,紫叶李,王族海棠,花秋,连翘,四季锦带。工程用苗:地接金叶榆60-80以上5万,高接金叶榆3-5公分2000棵,果树2-3公分,紫叶李3-4公分,3年小榆树2米以上5万棵,榆叶梅,桃红,黄刺梅,多季玫瑰,偃伏莱木1米半以上5万棵,大叶丁香,小叶丁香,爆马丁香1米半以上2万棵,金叶榆球,小叶丁香球,偃伏莱木球,茶条槭球,金娃娃萱草,大花萱草,八宝景天,红景天,玉簪,地被菊,马莲(杯装)20万,草坪,五角草,以上苗木均为2012年秋一2013年出圃苗木。

联系人:刘丽辉

电话:18745749387 13313696338

QQ:1348636991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

青山苗圃

经营范围:小叶丁香、大叶丁香、暴马丁香、水腊、珍珠绣线菊、锦带、红叶海棠、紫叶,李子、柳树、蒙古栎、三角枫、玉角枫、云杉、樟子松。

联系人:刘厚长

电话:13324440787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青山村

辽宁大连福泉明江苗木繁育基地

经营范围:国槐、香花槐(红花槐)、木槿、银杏彩叶种类:国王枫、红栎、大红樱、火炬、五角枫、红王子锦带、东北连翘、迎春花、极品红等。绿色保健食品特产:雪莲果(供种苗和果实)。中国东北特产:芝麻黑芝麻白花岗岩优质石材。产品有:锯切各种规格路边石、火烧板、光板、异型板、墓碑、机刨石、花坛石、蘑菇石,还可以加工石桌、石凳、石狮子、石佛、各种动物和花草植物等石雕工艺品。产品可出口,远销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

联系人:刘一江(刘义江)

电话:0411-83227651 15998578498 13609840595

地址: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双塔镇福全村

北方精优葡萄试繁场

经营范围:最新葡萄品种巨茉莉与贵玫瑰,巨茉莉:是茉莉香葡萄变异品种,树势壮、叶片厚,果穗大,500克以上,最大穗1000克,果粒大7-8克,糖度高,香味浓,抗性好,枝条成熟极好,该品种是果农梦想的奇异变种,茉莉香近几年市场需求量极大,但茉莉香葡萄果粒小产量低,每株只能产5-6市斤,而巨茉莉葡萄产量是茉莉香葡萄2倍以上,巨茉莉的选育成功,将给果农巨大的经济效益。贵玫瑰:该品种来源不详,树势中庸,叶片中等大、厚,果穗大,500克以上最大穗1000克,果粒大12-15克,果粒黄色,糖度高,具浓郁的玫瑰香味,果粒大小均匀,果穗洁净秀美,枝条成熟极好,售价高,市场前景极好,保护措施栽培更好,以上两品种正在试繁阶段,可少量引种试栽。本场经营其它品种有:茉莉香(量大)、白鸡心(量大)、京亚、巨丰、寒香密、醉金香、夏黑、旭旺一号、蜜汁、壮元红、希望、等20几个品种。

场长:孟繁清 13894761456

经理:孟祥辉 13894768456

场址:吉林省德惠市朝阳乡双利村

范家屯诚信农民专业合作社苗木基地

经营范围:本基地是由多家从事苗木生产的农民组成,生产各种苗木品种。有各种规格山葡萄苗品种:葡萄苗。果树苗:有李子、海棠、苹果、山杏、樱桃苗等。药材苗:黄菠萝、枸杞等。蓝莓苗,红豆杉苗,造林苗:樟子松、云杉、红松、油松、白桦等等,本合作社因为是由直接从事生产的农民组成,一步到位,质优价廉,欢迎各界朋友以各种方式合作洽谈业务。

联系人:王兴海

电话:13694012880 15143496322

内蒙古通辽市信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项目:京桃(3~5cm)、水蜡球(80~120cm)、水蜡小苗(50cm)、丁香球(80cm)、丁香小苗(50cm)、侧柏(50cm)、糖槭(100cm)、火距(2~4cm)、沙地柏(冠幅50~70cm)、连翘(1~2年生)、樟子松苗(1年生)、油松床苗(1年生)、杨树(2年生)、柳树(2年生)、馒头柳、垂柳(2年生)、圣柳(8~10条高1. 5m)多年生花卉卧茎景天、三七景天、粉八宝景天、射干、长夏石竹、五彩石竹、金鸡菊、夜来香,各种草花(一年生草花)。

联系人:黄十月

电话:15848855346 13789551717

传真:0475-2228876

QQ:83676706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北

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苗圃

经营范围:供云杉1-6米,樟子松3-5米,红松1.5-4米,红豆杉播种苗20-50公分,油松营养杯苗40公分-1米,黑松营养杯苗50-1米,云杉营养杯苗40-50公分,樟子松营养杯苗2-3年,云杉祼根苗20-30公分,黑松裸根苗50-60公分,刺槐1年,红松3-4年,紫穗槐1-2年,五角枫,蒙古栎,山槐,水曲柳,白蜡胸径10-15公分,旱柳5-12公分,红松种子,红豆杉种子。出售:大量泥炭(草炭)500万袋。

联系人:李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