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投资部门考核方案精选(九篇)

投资部门考核方案

第1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般来讲,企业集团混合式财务管理体制应该是一个集分权适度、权责利明晰、多方均衡的多层次分级控制系统。

从横向上看,多层次分级控制系统需要在每一层级中按岗位职责建立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资金、成本的归口管控。从纵向上看,多层次分级控制系统在成员企业间存在着“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多级次控制关系,而在每个成员企业内部存在着“公司总部―分公司(或事业部)―分厂(或车间)”的多层次控制关系。第一层次控制应该设置在集团公司财务总部,由集团公司财务经理直接领导,结合公司战略承担企业集团的资源分配和运用、投融资管理等总体规划工作。第二级层次控制应该设置在企业集团的利润中心,包括集团公司内有独立对外经营权的分公司(或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安排,开展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竞争对手、顾客需求、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灵活调整业务规模和竞争策略,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机制。第三层次控制应该设置在企业集团的成本控制中心,包括生产单位的分厂、车间或站队及其他费用单位。

二、企业集团核心层的财务体制构建

(一)财务会计中心

负责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从事财务会计业务、财务人员管理等工作:优化企业集团财务会计IT系统;统一制定集团子公司的会计制度、政策;调用、监控各下属企业提交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时编制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适时监督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统一管理、调度财务委派人员,承担财务人员后续教育、业务指导、绩效考评等工作,研究并设计企业集团财务分析模型,深入分析各成员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为未来集团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决策建议。

(二)财务预算中心

以效益预算为导向开展预算管理工作,提升企业集团财务预算管理的价值和有效性,吸收各种预算方法的优点,着力提升预算准确度,采取有效的预算考核办法,规范下属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统一制订企业集团各单位、部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紧密层企业及各部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全过程、适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总部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超支等问题查处原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编制企业集团、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各月份及年度财务预算汇总表;审核紧密层企业预算调整方案的合理性;负责考核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及部门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完善财务预算IT流程优化,拓展和深化财务预算IT系统的应用范围。

(三)资金结算中心

应统一管理银行帐户,做好年度资金计划,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集团重大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根据集团内部各单位资金计划,从资金充足的单位调剂集团内的资金余缺,合理分配资金;做好资金压力测试和敏感性测试,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单位的付款限额:审批预算外资金借贷申请,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资金借贷申请;负责集团内部往来结算管理、集团流动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流动资金存量、应收账款总量的控制管理工作。

(四)税费管理中心

核心企业的税费管理中应该实行税费统缴统管制度,实现税费资金的统一划付,促使核心层企业的税收支出最小化:制定及完善核心层企业税费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根据公司各项收入情况,编制核心层企业的年度纳税计划、费用计提计划;研究国家的税法、费用征管规定,跟踪了解最新税法制度的变动情况,运用税法知识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支出;正确处理核心层企业与税务、社保等政府机构的征缴关系;督导全资、控股子公司各项税金、费用的计提与缴纳;

(五)资本营运中心

核心企业的资本营运中心具体负责管理企业集团资本运行过程及资本经营活动。具体工作大致如下:拟订企业集团子公司重组并购方案;拟订核心层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动方案;审批企业集团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申请;制定核心层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承担集团内各单位的集团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审定企业集团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适时、全过程监控公司资本运作过程,及时反馈跟踪情况,发现重大问题,查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六)投资规划中心

核心企业的投资规划中心加强控制对集团发展与控制权产生影响的决策管理权以及重大投资事项的处置权。具体工作大致如下:健全核心层企业的各项投资立项、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和考核制度;编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预算汇总表,参与制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案;审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自行决策的投资项目及子公司长期性资产的处置方案;会同规划发展部门与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制定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

(七)融资筹划中心

核心企业的融资筹划中心就是要高度集中对外融资管理权。具体工作大致如下:依据公司资本结构情况,提交发行债券、股票、吸收外部投资等重大融资事项的方案;根据借款和资产负债率指标变动情况严加控制集团负债风险;制订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控担保风险;监督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方案的执行,并考核执行效果;审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对外融资方案;审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预算,编制集团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预算;实施负债总量控制,优化集团公司资本结构。

三、企业集团紧密层的财务体制构建

对于紧密层企业,应采取财务分权分级管理方式,首要的财务决策由企业集团总部做出,紧密层企业做出必要的、次要的财务决策权,并承担执行责任,推行核心层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两级分开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在遵照企业集团财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相对独立地开展财会工作,并将紧密层企业的财务活动纳入核心层企业统一的财务计划,做合并会计处理。一般来讲,紧密层企业应该设置以下部门:财务会计部,成本费用部,资产管理部,投资融资部。

四、企业集团半紧密层、松散层的财务体制构建

对于半紧密层企业,实行受控制的分散管理方式,拥有独立的财务决策权和独立核算权,其财务活动不纳入核心层企业统一财务计划,也不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企业集团总部通过调控半紧密层企业的活动环境,间接进行财务调控。

第2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到10%,得考核基本分60分。超1个百分点加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二、供地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建设项目供地率达到80%,得基本分15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供地率=当年批准供地面积/上年度已按批次批准农专用、征收的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投资项目获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视作供地。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供地率情况由市国土局负责统计。

三、开工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80%,得基本分15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开工率=已开工项目数/已供地项目数*100%。

项目开工即为项目主体桩基工程或基础工程开始施工。开工项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供地项目由市国土局负责统计。

四、竣工投产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率达到90%,得基本分1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竣工投产率=已竣工投产项目数/计划竣工投产项目数*100%。

项目按批准规模建成并运行视作项目竣工投产。已竣工投产项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统计,计划竣工投产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统计。

五、服务满意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市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外经贸、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建管、工商、统计、电力、交通、水利、文物等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政府部门在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在实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情况。

(三)考核标准

建设单位满意率达到90%,得基本分100分。每升1个百分点加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加分和扣分均无上下限。

六、考核办法

(一)上报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局在11月10日前将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含社会事业、商贸业)、工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情况表负责汇总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负责汇总区内规模以上项目情况表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

(二)核定考核项目。由基础设施项目专业服务组、工业项目专业服务组、房地产项目专业服务组对上报项目情况进行复核,在11月15日前确定考核项目和基数,并告知各单位。

(三)根据考核范围和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要对照考核要求在*年1月25日前完成考核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各专业组对供地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四)按照确定的考核项目,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情况以问卷形式进行全面测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议意见。市级有关部门由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考评。

县(市、区)有关部门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考评,考核办法自行制定。

(五)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情况复核和汇总,评定考核分值,明年2月初报请市政府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

七、奖惩措施

第3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与原则

煤炭企业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控制,使企业达到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和管理,规范行为;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内部控制,规避和防范风险;加强企业内部信息交流、沟通和协调,使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目标与活动一致;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内部制约和激励机制,调动和激励员工积极性,推进战略目标管理实现。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实事求是、上下结合、轻易不调整”的原则;坚持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和权限协调,效益优先,精打细算;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过程控制,控制财务风险;坚持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坚持权责对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坚持指标分解彻底,应分尽分,不留死角。

二、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体系

为了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的组织、管理、实施,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由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的相应职能部门为主体,公司对各煤矿的全面预算实行垂直式管理,各矿井设立预算管理机构。在总经理办公室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相关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办公室、财务部、绩效部、人力资源部、规划部、机动部、生产部、煤炭营销部、物资供应部等相关部门和矿井领导为成员,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协助管理各部门预算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沟通、协调,预算汇总、编制、调整、监控。各部门、煤矿作为执行机构和相应业务的预算草案编制、初审工作。实行两级预算管理,一级预算单位为集团公司,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总预算的编制、汇总、控制、分析和考核以及对各煤矿预算的审定、下达、分析和考核。公司各煤矿作为二级预算单位,成立预算管理机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预算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预算草案的编制和上报,根据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年度预算按照11个半月进行分解下达)、落实职责、实施控制、内部考核和预算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负责本单位的内部预算控制和考核。

公司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对各煤矿预算草案的初审、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煤矿原煤和洗煤生产预算草案、煤炭质量预算草案的初审,编制公司原煤和洗煤生产预算草案,考核评价原煤和洗煤生产预算的执行情况。规划部负责公司各煤矿投资预算草案的初审,编制公司投资预算草案,考核评价投资预算的执行情况。其中对设备投资预算草案的初审和预算考核评价工作与机动部共同负责。煤炭营销部负责公司煤炭销售(含低热质煤销售)预算草案的编制,考核评价煤炭销售预算执行情况。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资预算草案的编制,考核评价工资预算的执行情况。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各煤矿原材料消耗(采购)预算草案的初审,编制公司原材料消耗(采购)预算草案,执行采购计划,考核评价原材料消耗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部负责公司各煤矿财务预算草案的初审,编制公司的汇总资金预算草案和财务预算草案,考核评价财务预算和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内容:公司的全面预算分为生产预算、产品质量预算、销售预算、投资预算、工资预算、资金预算和财务预算等。生产预算应包括预算年度的原煤产量、掘进及开拓进尺、精煤产量等各项生产指标的预算,产品质量预算指预算年度各种煤炭产品的商品质量预算,投资预算包括预算年度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和煤炭安全费用进行的投资预算、用其它专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销售预算应包含预算年度的产品分品种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工资预算应包括预算年度的劳动用工,工资水平、公司及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原材料消耗预算应包括预算年度公司各煤矿单位的原材料分品种消耗数量及消耗总额;资金预算在公司层面包括预算年度筹融资预算、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收支预算。对各煤矿生产单位的单位成本、可控期间费用、货款回收率、应付账款、储备资金平均余额、内部结算存借款等指标一并纳入预算指标下达。

预算编制要求:全面预算编制应当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生产、质量和销售预算为基础,以财务收支预算为手段,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编制,主要通过预算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的形式予以充分反映。具体要求是:(1)煤矿生产预算应按公司生产发展规划的总体布署和矿井的中长期生产计划,结合各矿井的可采储量、生产水平、生产能力及工作面生产地质条件编制。预算要确保矿井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矿井生产水平接替、采区接替、工作面接替的正常。洗煤厂生产预算应按入洗原煤数量、质量、煤炭可选性、生产工艺状况、近年的实际生产情况、用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等编制。(2)原煤质量预算应结合各矿井开采煤层的产量、煤层煤样、开采方法、采高、工作面接替、开采条件、已采相邻工作面实际灰分完成指标、近三年质量实际状况等资料编制。(3)投资预算要以公司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为基础,结合资金来源和公司的实际经济能力编制。(4)工资预算应以生产预算为基础,核定各单位的劳动用工定员和工资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支付能力编制。(5)原材料消耗(采购)预算应以生产预算为基础,根据消耗定额,结合各煤矿的原材料实际消耗水平编制。(6)资金预算应按照公司及各单位预算期内现金预计收支情况编制,是资金调控管理的重要依据。(7)财务预算应以生产预算、质量预算、投资预算、销售预算、工资预算和原材料消耗预算等为基础,结合成本费用的支出需要和历史规律,编制包括预算年度收入、成本及费用、利润等预算。(8)销售预算草案由煤炭营销部负责编制并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预算编制程序:编制预算应当按照生产预算、产品质量预算、销售预算、投资预算、工资预算,后资金预算和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公司采取实行自下而上,上定下行的预算编制程序。(1)下达预算通知。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预算年度的经营发展规划,阶段性经营目标及经营策略,应每年10月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口径、具体政策和预算报表,下达预算编制通知。(2)编制上报。各煤矿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预算通知和编报要求,结合过去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自身特点,考虑条件的变化,按照统一格式编报本单位预算草案。(3)预算初审。由分管领导牵头,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煤矿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初审,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4)审议批准。经过初审后的预算草案须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党政联席会审定,审定并批准后即形成下年度的正式预算方案。(5)下达执行。批准后的预算方案公司授权财务部负责统一汇总,以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形式下达预算目标控制指标。

四、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各项预算目标一经下达,各煤矿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各区队(车间)。重要事项要落实到岗位,明确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公司及各煤矿单位应将预算目标作为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分期(月度、季度)预算,通过加强分期预算的控制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在支出项目的审批上,对于预算内支出项目,应当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支出,必须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由各单位、各部门、各区队编制预算,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预算常设执行机构审查,经相应授权人批准后实施。各煤矿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适时监控,确保各项预算目标的实现。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并经分管领导、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发执行,为便于上传下达。各煤矿单位应按月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应于每月3日前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填报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电子报表,季度或半年要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纸质资料。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预算的执行情况、执行差异及其对公司预算目标的影响等信息。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较大偏差的重大项目,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公司预算目标的实现。

五、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的调整

生产预算的调整条件: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时间30天以上;由于不可预知且非企业自身因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而影响矿井采区或水平接替,致使矿井不能按计划组织生产;洗煤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洗选能力或内调煤数量降幅在10%以上;受外部市场影响导致煤炭滞销,影响矿井、选煤厂生产时间30天以上;执行上级决定,按要求需要压产,且压产量超预算10%以上。产品质量预算的调整条件:煤炭市场或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变化;生产预算已按新的程序进行了调整,导致产品质量发生较大变化。投资预算的调整条件: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抢险救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的应急项目;公司年度预算外的新上项目。劳动用工及工资预算的调整条件:因生产预算、投资预算等已按新的政策、程序进行了调整,致使劳动用工及工资预算基础发生较大变化;新开工项目、建设项目调整或项目实际进度较预算发生较大变化;企业实际经济效益在预算基础上变动幅度超过30%,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整工资预算。财务预算的调整条件: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成本、费用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生产预算、产品质量预算、投资预算、工资预算等已按协调政策、程序进行了预算调整。发生公司认为确有必要调整预算的其他事项,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可以进行预算调整。发生需调整预算的事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需要调整预算的原因,客观因素变化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建议方案。

六、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的评价与考核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分析评价制度,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价,写出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常设执行机构进行汇总整理,以便公司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每年4月份中旬,对一季度进行分析评价;每年7月份中旬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议,对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次年2月对上年度分析评价。各煤矿单位应于每月末检查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及时编制和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预算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公司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相关能部门对各煤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月进行考核,相关职能部门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结果送分管领导签字后转交公司绩效部,绩效部部应在每月7日前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在每月10日前按预算考核办法对各煤矿单位结算工资。预算执行考核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公司把各煤矿单位、职能部门的主要预算指标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除与员工收入挂钩外,同时与领导绩效及年薪挂钩。

第4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提高执法效能的必要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执法效能就是执法收益与所付出成本的比率,投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取最大的成果,执法效能则高,反之则低。工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同样要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和获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比率。

近几年来,工商部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机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监管执法效能的提高。但是,与工商部门执法效益的预期相比,整体执法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工作重点不突出,收费工作仍然占居重要地位,基层分局主要的工作精力都集中在行政性收费上,还没有从根本上实现从收费型向监管型的转变。二是监管方式不规范,管理粗放,没有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的市场监管模式,讲求的是执法的声势,而忽视监管效益,往往用出动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数量来衡量执法的效果。三是工作职责不明确,争利推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资源浪费严重。四是协调配合不够,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往往是单打一,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不多。

工商部门作为综合性行政执法部门,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工商部门的财务状况和供给体制,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提高执法效能上下功夫。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变化,工商部门监管范围大、任务重、责任大,与自身人员少、力量弱、资源有限的矛盾更加突出,工商部门只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才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实现职能到位;才能解决社会需求与资源供给的矛盾;才能真正实现部门的快速发展。

二、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从工商部门的现状来看,造成监管效能不高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观念落后。从总体上讲,工商队伍的执法素质较之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与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要求相比,我们的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对法律的立法精神、自由裁量的运用理解不深,领悟不透,方法简单粗暴,强势执法、甚至野蛮执法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在执法理念上,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中心意识、大局观念,为执法而执法,盲目追求执法的效果,没有把执法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造成了执法与发展关系的错位。

二是成本意识淡薄,资源配置不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收益和执法成本的对比基本反映出我们监管执法的效能。在实际执法中,我们多考虑的是执法的效果,而忽视了执法投入产出的对比,缺乏成本核算和控制的意识。同时,在执法资源的配置上不合理,机构设置过多过细,各业务机构和基层分局的职能交叉、资源内耗严重;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审批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人力的投放上不平衡,执法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是监管机制不新,内部管理不严。现行的监管机制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注重于传统的有形市场的监管,没有真正建立起对无形的大市场监管的机制;注重突出执法职能,而忽视了企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作用的发挥,没有确立"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市场规范理念,造成投入大,效果不明显;监管的科技含量不高,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的热情不高。同时,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够,管理的漏洞大,监管的薄弱环节多;考核机制不完善,注重了执法结果,而忽视了执法过程,形成了一种"罚没收入至上"的观念,造成行为和目的的错位;竞争激励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作用没有发挥。这些都影响到工商部门整体的执法效能。

四是执法保障缺位,打击力度不够。市场监管执法是一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物质支撑。但当前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自收自支的供给体制,加之工商执法涉及面广、难点问题多,执法所需人力、物力的增长同实际投入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经费保障困难,导致执法争利扰民、违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装备投入不足,加之执法手段有限,造成执法力度减弱,缺乏执法的震慑力,直接影响整体执法效果。

三、提高执法效能的途径

根据新形势下工商执法工作的新要求,笔者认为应从以几个方面着手:

1、全面理顺事权关系。目前,由于各业务科室、基层分局的职责不尽明确,权限划分不清,导致职能交叉、多头执法,或者因相互争利推责,内耗严重。为此,必须全面理顺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事权关系。

一是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按照上级"三定"方案的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与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设定各业务科室、基层分局的职责。同时,以辖区属地管理为主体,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由上级机关行使的市场准入、日常规范、违法查处等监管职权,下放到基层分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以辖区综合性监管、服务为主;机关科室和直属机构的职能以指导、服务基层为主。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按照执法办案、市场规范、行政许可、维护保障等4个方面,严格、科学界定公平交易分局、专业市场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及市局内设机构的职责。对公平交易分局,明确执法办案机构,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范围内的大要案件的查处和系统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专业市场分局,以市场规范为主,负责专业市场监管,体现其专业化的监管职能;登记注册分局,以实施行政许可为主,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许可职责。局机关负责为全系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形成完整的职能链,环环相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实现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目标。

三是强化工作流程管理。按执法办案、市场规范、行政许可等具体事项,分类制定运行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如登记许可,按照"一审一核"的要求制定企业登记流程,严格规定审查、核准环节 的操作规程、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办理时限、相关责任等。

四是细化岗位职责标准。根据各岗位特点,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定奖惩"五定",促进工作的落实。同时,在系统内推行注册官、经济检查官、委派法制员等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优化执法力量布局。一要加大基层执法力量的投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基层分局人员占县市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层倾斜力度,把人力的投放的重点集中到基层。二要着力改变执法力量不均衡的现象。根据市场主体的数量、监管的外部环境、交通地理条件、经济的活跃程度以及监管工作量大小,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分局、各单位人员的编制数,有效解决监管力量投放不合理、监管效能差的状况。三要优化队伍结构。结合干部业务素质、个人专长、年龄结构以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对人员进行适当调配,优势互补、人尽其才,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四要加大执法装备的投入。结合新形势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在提高队伍执法素质的同时,为办案机构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办案工具,为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

3、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在目前工商部门财务保障体制下,全面引进企业的成本核算模式,即尽可能减少不可控成本支出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机构的完善、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管机制的创新等手段,减少可控成本的支出。目前在履行职责时,经常采取运动式执法方式,投入成本高,获取效益低。针对这一现象,要引入企业的成本核算模式,控制行政成本的增长。

一是实行行政支出定额管理。对日常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工作的难易和预期收益值,进行综合的分析,确定支出定额,并严格按定额执行。

二是建立资源消耗登记台帐。对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如实登记有关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量、投入量,如投入人数、执法车辆、时间、社会资源等,与获取的收益进行比对。对比率大于1的工作,要从投入上进行控制,尽可能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建立常态化的成本核算控制制度,明确统一的支出项目和核算方法,对执法支出进行严格的归集划分,将执法活动的支出纳入控制之中,实行严格的分析对比,为类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并且将其作为效能考核的主要内容。

4、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一是改进执法办案体制。在落实集中办案的前提下,推行统分结合的办案模式,全系统执法办案任务由公平交易分局统一承担,并接受市局考核,其具体工作全部分解到基层,由基层分局具体落实,公平交易分局实行分片挂点督导,承担指导、督办职责。督导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即接受公平交易分局和基层分局的管理考核,督导人员的津补贴既与基层执法办案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又与自身工作挂钩。同时,组建经济检查大队,专门负责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发挥公平交易分局执法的拳头作用,并全面协调、指导、督办系统执法办案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分类监管工作。为改变目前粗放式的监管模式,要全面推行并深化市场主体分类监管机制,根据市场主体的分布、违法违章的频率、信用程度的优劣,事前制定周密的巡查计划,合理配备巡查力量,确定巡查内容,实施有计划、有重点的综合巡查,提高巡查监管的效能。

三是改进执法的行为方式。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侮辱被管理者人格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好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关系,根据相对人的不同情况、主观因素,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在体现法律严肃性的同时,体现执法的人性化。以此消除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取得他们对工商执法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第5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考核内容和建档要求

Ⅰ共性考核部分

(一)组织领导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领导重视情况。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街道环保日常工作的得1分;建立考核与配套投入机制,把环保工作列入对社区、街道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的,得1分;积极开展环保工作,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奖励、补助资金,并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投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环保工作。能积极配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积极配合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得2分,不能积极配合的按配合情况得分。

(3)街道财政在环保方面的年度投入情况。环保资金投入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投入三大项,按环保投入占街道年度社会事业开支的比率高低计分。

(4)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且建档完整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情况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社区、街道部门的环保绩效考核制度,各级环保补助、奖励资金配套投入制度,党政会或专题会研究环保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印发文件及其他能够反映环保工作绩效情况的相关资料。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应急预案;登记受理、报告处理、部门协作处理情况资料。

(3)街道财政预算安排及决算资料;年度环保投入财务报表;主要环保投入支付的财务凭证;年度财政统计数据。

(4)按照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项目分别整档。

(二)环境卫生管理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按区卫生管理中心对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结果计分。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能按时完成清淤整治任务并保持整治成效的得4分,发现一次淤积、水面垃圾大量漂浮、排水不畅现象的每次每处扣1分;沟渠周边垃圾能及时清理的得2分,发现一处垃圾清理不及时扣0.5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3)辖区污水管道畅通。有开展辖区内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等专项工作的得3分;污水管道畅通,未出现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得3分;发现一处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扣0.5分;同一地点反复出现的,每次加扣1分,加扣扣分不封顶。(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4)流动饮食摊点(包括大排档、烧烤等)及商铺经营引发环境污染情况。流动饮食摊点整治到位,未存在流动烧烤油烟、垃圾严重污染的;未发现商铺存在高音喇叭招引客源引发噪声污染的,得5分。每发现一次的扣1-2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1)由区卫生管理中心提供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资料(如委托清淤合同,整治工作现场图片等)、资金投入凭证、整治前后的图片资料。

(3)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方案;实施工程建设的资料(如施工合同、图纸、进度、会议纪要或记录等);资金投入资料;长效管理机制资料。

(三)企业环境监管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督促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情况。每季度及时报送辖区内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的相关信息。随机检查3家企业,每发现1家与街道报送信息不符的扣0.5分,每发现1家漏报的扣1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配合做好污染严重建设项目(见备注二)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及时报告并配合环保部门查处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得2分,封顶得6分;每发现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扣2分,扣完为止。(以环保部门日常执法检查为依据)

(3)辖区居民环境投诉。按环境污染投诉宗数的年度环比升降情况计分。环比上升的,不得分;环比持平和下降的,按各街道下降幅度排名计分;每出现一宗重复投诉扣0.5分。

2.档案材料要求

每季度报送企业相关信息资料文档。

(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禁白”整治工作。随机抽查1家商店或超市、1个集贸市场、1家饮食店,发现使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公共绿地、植树造林。街道(含社区)年度投入新增绿化建设显著成效的得3分;养护不到位的酌情减半扣分;无投入新增绿化建设的不得分。

(3)公务用车尾气达标率。街道在用公务车辆全部获发绿色环保标志的,得2分,一辆车辆未获发扣0.5分,扣完为止。

(4)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完成的得10分,有开展工作但未按时完成的,按工程进度得分,未开展不得分。

(5)环保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下达的任务,按完成情况考核计分;街道主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成效的,得2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禁白”宣传教育材料;日常检查、查处情况资料。

(2)街道实施年度绿化情况材料、资金投入资料、工作总结。

(3)街道在用公务车辆清单及各车辆环保标志证明材料。

(4)按辖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建设国家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建档。

(5)按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建档。

(五)宣传教育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情况。有设立并定期更换环保宣传栏,多形式开展环保宣教活动的得5分;积极指导“绿色社区”创建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配合辖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得3分;有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教育、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通过查看资料、图片,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考核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环保宣教活动方案、文件、图片等相关资料。

Ⅱ专项考核部分

(一)北渠饮用水源保护

1.保护北渠饮用水源情况。落实《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北渠两侧垃圾清理、污水排放情况是否有污染北渠的行为,现场检查北渠沿线两侧,每发现一处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扣2分;存在畜禽养殖一处扣2分;两侧生活废水没有排入北渠应急截污系统而直排北渠扣2分;垃圾清理不及时一处扣1分;入渠洗澡、洗衣、游泳、垂钓等污染北渠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湖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考核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按《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要求建档。

(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巩固畜禽工作成果。考核执行《年区禁养家禽家畜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长效性,凡发现一处畜禽养殖点,每次每处扣2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海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二、组织实施

由环保部门结合街道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区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区政府对相关街道存在问题予以通报,环保部门进行事后跟踪督察,并纳入次年度街道环保绩效考评内容。

第6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特制定本暂行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7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一、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建设管理体制

(一)项目类别

1、按照《若干意见》规定,凡报送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及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增加项目类别(中央项目、地方项目)的建议内容,如项目中有不同类别的子项目也应提出子项目类别的建议内容。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文件中明确项目类别。

2、项目类别一般按以下原则划分:

(1)中央项目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项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工程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国际河流工程项目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对国民经济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地方项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项目。

3、在《若干意见》之前已经开工或已经审批但未划分类别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划分原则,由流域机构与项目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提出项目类别意见,报水利部核准。

(二)项目法人组建

1、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

2、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

部备案。

地方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代表)。

新建项目一般应按建管一体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除险加固、续建配套、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原管理单位基本具备项目法人条件的,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或以其为基础组建项目法人。

一、二级堤防工程的项目法人可承担多个子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的组建应报项目所在流域的流域机构备案。

3、组建项目法人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项目主管部门名称。

(2)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4)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5)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6)主要规章制度。

4、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按照《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法人代表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人员结构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大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25%,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中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参照执行。

(4)有适应工程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定员编制,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法人的职责

1、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项目法人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

(4)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5)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6)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7)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9)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10)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

(11)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

(12)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是项目法人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应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法人制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和移民等工作。

(2)组织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

(3)编制、上报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按批准后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5)按照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6)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度汛方案,落实有关安全度汛措施。

(8)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9)按时编制和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

(10)按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11)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对项目法人的考核管理

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考核管理工作。

2、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经济负责人等岗位的特点,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其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并建立业绩档案。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遵守国家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与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年度建设计划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

(3)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情况。

(4)概算控制、资金使用和工程组织管理情况。

(5)生产能力和国有资产形成及投资效益情况。

(6)土地、环境保护和国有资源利用情况。

(7)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8)信息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9)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4、建立奖惩制度。根据项目建设的考核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可在工程造价、工期和生产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优良的前提下,对为建设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奖金可在工程建设结余中列支;对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较大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地方人民政府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和与地方有关的征地移民等重大问题。

2、负责按工程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一)加强设计文件审批管理

工程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等各阶段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按照有关编制规程审查设计文件,并注意审查建设管理体制是否明确,筹资方案是否落实等。

(二)项目报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2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建设管理

(一)加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

对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因人为失误给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以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1、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34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法人应合理划分标段,分标不得过细。标段的划分应有利于现场管理,有利于公平竞争。

3、项目法人要严格核验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不得让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参与投标。

4、自行组织招标和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可研报告中注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水利部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对招标过程不规范、标段划分不合理、中标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建设监理管理

1、承担水利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经水利部批准并与所监理工程相适应的资格等级。监理单位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2、项目法人应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3、监理单位要依据监理合同选派有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驻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要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合同规定的职责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4、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采取旁站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上一工序施工质量不合格,监理人员不得签字,不准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监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取费标准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收取费用,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压减监理费用。

6、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公正办事,严禁。

(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

1、编制监理、施工合同文件应采用已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4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62号)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建管[*]765号)。

2、签订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3、在水利工程中推行合同争议调解制度。

(五)加强施工管理

1、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1)施工企业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业务,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按照《若干意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企业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参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标前,必须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水利部负责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确认(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其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确认(备案)。

(3)加强对施工企业资格的预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项目法人必须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即要核验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证书和确认证明,还要核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承建同类工程的业绩和技术力量,又要核查所需的施工设备是否落实。

2、施工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承诺,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及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制度。

3、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481号),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派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从事中标项目施工,不得用从事修造、房建、服务等施工为主的非水利专业施工队伍,防止以次充好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5、承担一级堤防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承担二级堤防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上述项目经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堤防工程或土石坝施工经历。一、二级堤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在中级职称技术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书中填报并经招标单位审查确认的人员。

6、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堤防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项目法人同意,可允许一、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不超过两个相近堤防标段施工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对承建的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7、施工单位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现场检测人员和设备,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对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

1、一、二、三级堤防工程,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施工队伍承建。如确需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须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群众投工投劳只限于取料、运料的施工,摊铺、碾压必须由承包工程的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2、《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所指定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拟投劳建设堤防工程的范围(堤段桩号)、内容、投劳人数、机械设备名称和数量,施工组织和安排,质量控制措施以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申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作为工程施工依据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档案。群众投工投劳施工的工序(取料、运输)须与项目法人签定工序承包协议并接受堤防工程建设施工责任单位的管理。

3、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四级和五级堤防工程建设,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专门的建设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负全责。建设管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报水利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批准。建设管理机构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取料、运料、摊铺、碾压等工序施工进行指导、质量检测记录并负责保存资料。对未按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机构有权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停止施工。

4、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建设的堤防工程,必须按堤防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测(如土料的含水量、土方的干密度等指标),并形成质量检测资料或报告等。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测资料不完整的堤防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地方人民政府对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堤防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负总责,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6、对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建设的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七)加强质量管理

1、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对因本单位的工作质量所产生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339号)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中央项目原则上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流域分站实施质量监督,地方项目由地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也可采取联合质量监督的方式,但必须明确责方。

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范围为:

(1)水利部直接组织建设的项目;

(2)流域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建设项目;

(3)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包括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

(4)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质量监督的项目;

(5)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权限)的水利建设项目。

4、建立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

(1)对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必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2)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参建单位(人员)必须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3)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四、严格工程验收制度

(一)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项目应在验收前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审投发[*]346号)执行。

(三)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验工作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包括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其人数初验工作组不少于2/3、竣工验收委员会不少于总人数的1/3。

(五)验收人员要严格把住工程验收关,并对所签署的验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稽察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负责对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以及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稽察和监督,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并督促有关项目法人落实整改意见。

(三)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工程建设稽察机构的可参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开展工作。

(四)水利部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制订举报问题处理办法,完善举报管理制度。

六、其他

(一)原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文件,如有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第8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控制

一、引言

全过程造价、包括两个层面“造价的合理确定”和“造价的有效控制”,有效控制造价的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前提,有效的控制是以合理的造价确定为基础的。

二、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造价管理指标

全过程项目管理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其中投资决策阶段项目造价指标为估算,估算是概算的控制目标,此阶段要求估算充分;设计阶段造价指标为初步设计概算,阶段要求概算列支的项目和费用尽量全面,概算是下一步预算的控制目标,实施阶段造价控制指标为预算,此阶段为了制定合理的控制价,达成合理的合同价格,要求预算编制准确;竣工验收阶段造价指标为结算。结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也是以前期合理的造价指标确定为基础的。

以上各阶段造价指标具有连续性,并相互制约,概算超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申报立项。 预算、合同不得超过设计总概算的投资额。贷款累计总额不能超过设计概算,否则需调整或追加设计概算总投资,否则未批准之前,银行对其超支部分可拒不拨付。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要在单位、时间、措施形成的这样一个系统中,根据各阶段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动态控制,寻求合理、有效的任务组合和解决方案,要确保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的连续性,从而达成良好的造价控制效果。

三、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控制要点

全过程造价管理涉及到工程建设有关的各个要素,涉及到业主、承包商的利益,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是一项需要项目参与各方共同协作完成的多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作。对内,需要组建合理的内部管理C构,规范的管理机构。一般有负责前期手续的前期部门,负责招标、预结算工作的预算合同部,负责图纸审核管理、技术方案的技术部门,以及负责项目实施、现场管理的工程部。对外,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涉及到的外部协作单位主要有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使用方、咨询单位和评审单位等。其中根据项目全过程管理各阶段,管理控制要点有不同。

1.估算阶段管理控制要点

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估算阶段,技术部门需要充分对接使用方需求,确定项目配置,明确建设需求、规模和功能,最终确定交工界面。工程部要明确各能源配套借口,设备材料选型和品牌档次等;设计院根据技术和工程确定的方案,确定结构形式、功能布局,完成平、立、剖总平面设计,确定安装专业负荷,主要管径管材等。而前期部门需要完成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完成项目财务和社会评价,确定融资方案;此阶段咨询公司要依据前期方案,参考类似项目造价咨询指标数据,匹配造价,可见项目前期方案越详细,估算内容费用考虑就会越全面,对后期造价控制的指导意义越大。

2.概算阶段管理控制要点

在项目设计阶段―概算阶段,技术部门需要对建设方案进行深化、细化和优化,此阶段设计院设计重点在于竖向设计,安装管路的走向标高设计,需要明确主要材料设备表、装修标准,详细做法。为了避免设计对投资的浪费,技术部门需要充分调研类似项目,给予设计标准化设计理念,减少材料做法不成熟,施工工艺复杂的设计,以造成后期变更,避免投资浪费。此阶段工程部的各配套接口方案、材料品牌档次应明确,对基坑支护等复杂分项工程应出具施工方案,前期部门应充分对现场地下构筑物和场地进行详细勘察。此阶段可聘请设计优化咨询,完成管线碰撞,以提高施工图质量。对设计图纸进行经济、技术、设计三者统筹考虑,降低实施阶段风险,这样概算编制费用更加齐全,指标更加合理,对后期造价的控制意义越大。

3.招投标和实施阶段管理控制要点

在项目招投标阶段―预算阶段,技术部须要求设计院做到图纸完善,深化设计到位,专业做法齐全,同时对弱电、精装修等有可能超出概算指标的专业进行限额设计,对深基坑支护给出设计方案;工程部在前期完成配套接口的基础上须完成详尽的配套方案,并提交现场施工条件、各专项施工方案,对复杂工序提出施工措施要求;基于以上完善的图纸和方案,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依据才能充分,此阶段要求咨询单位工程量计算准确,清单项目完善,特征描述完善,从而进行合理的预算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同时要求预算部门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充分考虑项目风险。

在项目实施阶段―合同阶段,各部门对造价的控制要点,主要体现在对变更的控制,技术部们需要充分论证变更的合理性,同时对于变更的质量也要认真审核,变更是否载明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和工程量的变化;而工程部要加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要严格审核计量管理是否准确、变更确认是否及时,现场签证控制、采购管理是否到位。此阶段造价咨询单位主要对变更价格进行审核,需要熟悉合同、图纸和现场,以便出具合理的变更价款,并建立动态投资台账,如遇超概情况,需及时反馈前期部门进行调整。

4.竣工阶段管理控制要点

竣工阶段―结算阶段,技术部重点把控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变更资料是否齐全,并确认所有变更是否均已上报,坚决避免减项变更漏报情况;工程部须确认承包内容是否均执行完毕,是否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是否存在因质量、进度等违反合同事项须扣款项目。预算合同部门根据两个部门执行情况,公开公平的据实完成结算,本阶段要重点审核结算各项目依据是否充分,变更项目定额子目套用的准确性,变更材料费用计取及调整的合理性,同时根据工程部确认合同履约事项,完成合同履约情况核定,最终确定结算价格。

第9篇:投资部门考核方案范文

关键词:现代城市;地铁建设工程;经济管理;成本控制

现代城市地铁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城市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项目投资成本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项目的经济效益,因而加强项目投资成本管理与控制是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基本保障,是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的前提下,减少资金投入,把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的额度内,以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

一、决策、设计阶段的控制

现代城市地铁是一个城市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决策阶段应考虑到城市交通功能需求,线网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拆迁。在这一阶段还需要考虑资金的投融资成本,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投资方式已不能够满足城市地铁的发展,需要企业自筹资金,贷款利息也是建设成本中较大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寻求多元化及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如信托股权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本金、地铁建设与沿线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解决部分建设资金等,争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最终实现地铁项目市场化运作,从而控制建设成本。

加强工程设计环节的控制,建筑的“龙头”是设计,把设计抓好,以最少投入实现最大产出、最高效益,至关重要。城市地铁中勘察设计费占总投资的2%-3%,据了解,项目决策、设计阶段影响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项目实施阶段影响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因此运用这2%-3%的资金控制好设计质量,从投资概算阶段开始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城市地铁的功能需求是影响成本的首要因素,在确定需求时,如果该市选择修建轻轨,那就比修建地铁直接节省了近一半的投资。建设单位具体编制概算过程中就要开始控制成本了。概算包括建筑工程造价、机电设备工程造价、拆迁费用、设计费用、管理费用、其它费用等分项。在这一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积极介入设计的工作,通对设计工作的管理,做出符合实践的合理的概算。为保证概算符合实际需求,应该建立一种概算制订机制:由建设单位、设计院、政府审计部门联合工作,审计部门独立审核的机制,是防止概算虚高的一个途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量的实际数目要精准,降低工程变更带来的成本投入增加。整个设计质量管理控制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建设成本所做的预防工作,由建设单位对设计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过程管理:

(1)优选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设计院提供几种备选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并聘请其他有声誉实力的专家对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包括经济性分析、技术方案分析、工程方案实施性的分析,经过一系列的评审后,确定实际方案。

(2)制订设计过程工作程序

由设计院或者联合建设单位共同制订严格的设计过程工作程序,设计的出图修改、变更、质量保证等等,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避免人为干扰,这对保设计质量是必要的。

(3)对设计里程碑方案进行经济分析

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是控制建设成本的重要执行过程,只有进行经济分析,才可能了解到每个建设阶段的造价情况,以及随工程进展带来的费用改变况。通过对里程碑设计方案的经济分析,可以知道工程的哪个阶段费用支出比节省,哪个阶段费用支出又超过概算,并且还可以对设计质量情况进行控制。

(4)设计方案跟踪

为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必须对设计进行质量跟踪。质量跟踪的目标是定期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正。这项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可以借助中介第三方监理的方式管理。

(5)对设计院的奖罚制度

虽然设计院有其自身的管理程序,但是由建设单位针对本轨道建设工程制合理的奖罚制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靠建设单位的奖罚来约束设计院的行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2%-3%占比投资的杠杆效应,推动设计的工作,来实现控制总成本的目标。

二、工程发包与施工阶段的控制

工程发包和施工阶段,是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工期合理、降低项目投资成本的关键阶段。工程费用约占总投资的65%-70%左右,以某市地铁1号线为例,土建工程成本占总投资的35%左右,包含前期准备工程、车站区间土建工程、轨道工程等,机电设备成本占总投资的30%左右,包含通信及信号等。这一阶段的控制主要有以下环节:

1、招投标环节

招投标是这一阶段的第一步,也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环。通过招投标活动,发包人可以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的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要控制城市地铁投资成本首先要严格控制招标程序及合同的签订,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管理以概算为依据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可以在这个环节通过选择施工工法,增大设备的国有化率,合理利用各项政策等从源头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设备的国产化率,例如在盾构法施工中使用的盾构机,国产比进口价格低1/3以上,大力推行和组织技术装备国产化工作将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外汇和防止技术装备充斥地铁与轻轨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地铁在运营管理中,可避免维修保养设备长期依赖于国外的局面。为顺利进行城市地铁项目的建设事业,除了立足于国内基本条件外,还应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在引进外资的同时,采取“技贸结合”的方式,以扶持相应国产装备的先进技术水平。选择适合的施工工法也可以对土建工程的造价有效控制。

合理利用相关政策也可以节约投资。根据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在机电设备成本主要由设备价款和安装费用构成,设备价款占总工程费用约20%,为了便于管理建设单位一般分专业与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价款中包含设备费与安装服务费。如果建设单位能把设备与安装服务分别招标,分别签订合同,设备作为甲供设备,可以节约设备这部分的税金。

总之,招投标这一环节对于对投资控制的有决定性影响,建设单位应重视对这一环节的管理。

2、财务监控

财务部门是控制城市地铁投资成本的主要部门之一,财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发包和施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标价合理、工期短、质量优、信誉好的原则综合比较,在参与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阐述财务部门的意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规范合同管理,完善付款审批制度,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并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减少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盲目性,有效控制资金使用,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对投资付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反馈投资节超情况。财务投资部门要拓宽筹款渠道,寻求金融创新融资方式,系统考虑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主动性,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利用好政府配置资源筹集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建设资金保障,以全新的应对策略迎接挑战。财务部门要负责对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方案造价进行经济性对比,对建设成本进行核算,成为控制建设成本的主要部门,履行好对成本的控制职能。

3、强化工程监理

实行工程监理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益。为了实现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建设单位首先对项目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通过实施工程监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一项工程进度造价的控制或对每一个具体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整个投资项目的控制。工程及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运营以后的维护成本,按照工程规范提高施工质量要的,这也作为控制建设成本的重要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质量进行控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整个工程,如果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当然会增加建设成本,因此在施工阶段,加强质量控制以促进建设成本控制也是必要的。

4、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

现代城市地铁的建设单位对整个过程的参与贯穿始终,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内部的管理也是影响建设成本的因素,因此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对控制投资成本有重要影响。城市地铁的建设需要协调全市的力量来完成,而且专业分工多,跨行业,跨部门,并且城市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一直在付出成本,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例如拆迁工作,就需要市级、各区级、各局级等共同推动来完成的;再比如管线的迁移工作也是要电力、电信、供水、供气等等多部门来配合完成的。城市管理部门由于掌握着城市重要的权力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因此对地铁建设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地铁由财政支付了很大一部分的投资,城市管理部门当然对地铁的建设拥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会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建设的顺利进行。鉴于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地铁的发展,完全有必要成立一级的综合管理部门来负责协调地铁方面的事务,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是一项非常有难度的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建设期进度,工期进度和建设成本之间是有影响关系的。通过对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保证了工期进度就是对建设成本的控制。在建设期间对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以及城市为建设地铁支付的投资等,都涉及到了时间的素,如果时间的延长,城市自然会多付出相应的成本,多带来相应的各种问题,这也说明了保证工期进度的必要性。以某市地铁1号线为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和车辆购置费之和的2%计列。建设单位的管理力度和水平将贯穿整个地铁的建设过程,建设单位是将方案变成现实的具体执行者,如何理顺其内部管理以释放最充分的管理效应,也是影响到建设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督查,严格执行考核管理规定,以切实保障地铁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工程结构的永久安全,以百倍的努力,创一流的业绩,建一流的工程。提高内部管理职能也是影响建设成本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审核,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的重要环节,决定了工程最终的实际造价。竣工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因此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有关方面因素的归集整理工作,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准备完善的条件。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间各环节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重新归集汇总。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对于工程竣工结算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竣工决算往往会大于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造价,如何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把好决算关是关键。可采用如下项措施:

(1)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好台帐,做到对施工中的化心中有数,设计变更,工程追加、削减、修改以及隐蔽程的验收和材料代换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案,有效防止虚、多报和重报等问题的发生;

(2)明确结算依据,结算工程必须要有相关的依据,没有依据的工程量增减不予认可;按图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建设项目所经过的各个阶段,都应经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提供的可研、初设、预算、结算等服务。

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以某市为例,地铁1号线是该市的第一条城市地铁线路,是里程碑的建设,通过对地铁1号线的建设成本进行经济分析,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并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内容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以后的城市地铁建设投资控制提供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主要实物工作量。对于实物工作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与概算比较,查明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与概算所列数额进行比较,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