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投资监管范文

投资监管全文(5篇)

投资监管

第1篇:投资监管范文

1.监管主体及职责

在现有水治理体制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主体,承担着主要监管职责。中央层面,水利部主要承担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不同部门负责的监管重点有所不同。规划计划司负责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小型水利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后评估和投资统计。建设与管理司负责水利投资项目质量监管,工程开工审批和验收,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央投资病险水库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以及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的市场监管。安全监督司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中央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村水利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土保持司负责指导并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各流域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予的权限,负责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并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由相应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市、县水利(务)局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地方小型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的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接受本级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由项目法人指定的项目代建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管理,并接受项目法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2.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将“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地位。近年,中央加大了水利建设投资力度,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既有大型灌区改造、枢纽及水源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些传统重点工程项目,又有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水文监测体系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面上工程项目。水利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加大水利稽查力度,加快推进绩效评估考核,为水利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有关政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水利部先后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01〕74号)、《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0〕51号)等30多部与水利投资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地方上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为我国水利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提供了主要依据。

(2)深入开展水利稽查,加大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

水利部近年高度重视水利稽查工作,对水利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和“四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展开全面稽查,及时发现了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深圳市设立了水利稽查机构或明确了稽查工作负责部门,基本确立了部、流域和省三级水利稽查工作体制机制,水利稽查项目范围覆盖了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和所有水利建设项目类型。

(3)积极推行绩效评估,加强水利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

水利部建立了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并实时监控每一笔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和直属单位财务核算,确保预算执行序时、均衡,资金支付安全、有效;逐步扩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范围,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建立了绩效评价制度;积极开展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与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强化了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二、水利投资项目信息化监管现状

1.信息系统应用现状

信息系统的应用是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的重要支撑,也是信息化监管的主要手段。目前,水利部相关业务司局用于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的信息系统主要有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系统、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等。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也不同程度地建设应用了相关信息系统,在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系统由规划计划司组织研发并应用,满足了水利规划、项目前期、投资计划等业务的管理需求,实现了规划计划司以及7大流域机构和各省之间的水利投资计划上报、下达、水利投资立项审批等功能,提高了水利规划计划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水利统计管理系统由规划计划司组织研发,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应用并维护,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负责单位进行填报,实现了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下达、投资拨付、投资完成、工程量及效益情况等信息的录入、审核与汇总上报,实现了中央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工程进度情况的定期跟踪和监管。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由安全监督司组织实施,是各级水利行政主管单位安监部门及其所辖水利企事业单位之间关于水利工程生产安全情况的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通过GIS定位功能,有效实现了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情况的定点定时监管。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由财务司会同审计署组织建设实施,是针对水利投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和直属单位财务核算的专业化信息系统,在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还有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平台等针对某类项目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全国范围内某类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信息化监管。

2.信息化监管存在问题

(1)全过程监管不到位

按照水利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的目标,现阶段水利投资项目前期阶段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项目基本信息可以通过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上报和审批。项目建设阶段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项目运行阶段的投资效益情况等信息可以通过水利统计管理系统实现月报和年报统计。而项目前期阶段的项目法人组建、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的变更、施工招标投标、项目开工申请,项目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竣工验收情况,以及运行阶段的运行管理单位、维修养护记录、“两费”落实情况等信息化监管均较为缺失。尤其是运行管理阶段的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重建轻管”现象尚未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有效解决。

(2)监管实时性不强

目前,水利稽查是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的主要手段,但水利稽查工作偏重事后管理,缺少事中控制,监管实时性不强。信息化是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实时监管的一种有效手段,而目前水利部应用的信息系统监管实时性不强。以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系统和水利统计管理系统为例,前者的主要功能是水利投资项目前期立项阶段的审批和建设实施阶段的投资计划下达,用户仅限于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水利(务)厅(局)的规划计划工作人员,无法实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投资计划信息交互,达不到实时监管的效果;后者的功能定位为信息统计,尽管实现了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效益情况等信息的统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水利投资项目的过程管理需求,但也难以有效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3)系统建设及应用效率

有待提高水利部层面,相关业务司局根据各自承担的水利投资项目监管职责,开发应用了相应信息系统来支撑其监管工作,但由于技术方案、任务来源和资金渠道不同,系统建设较为分散,服务目标单一,缺少统一规划实施和统一标准规范。因此,监管信息存在重复填报现象,缺少必要的信息集成和系统整合,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的“横向协同”,不能有效形成水利投资项目监管合力。如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投资来源、项目建设地址等基本信息从项目的立项阶段就应该固化到某一个信息系统,并作为唯一信息源和标准规范,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共享。地方层面,水利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虽然建设应用了相关信息系统,但与水利部应用的信息系统缺少数据衔接和共享,难以实现监管的“纵向贯通”。此外,系统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待提高,对水利投资决策分析与绩效考评的支撑作用有待加强。

三、目标及对策

1.实现全过程监管

按照对水利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信息应覆盖水利投资项目从前期阶段到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监管范围也应进一步扩大。按照水利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划分,在项目前期阶段,监管信息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法人组建情况、初步设计报告及变更情况、实施方案及变更情况、施工招标投标情况和项目开工情况等。其中,项目法人相关信息应包括项目主管单位名称、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派出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等。按照相关规定,项目主管单位应在可研报告批复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并上报相关信息。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变更时,项目法人应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提出申请或备案,以此作为对项目法人考核的依据之一。施工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方式、招标单位、中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项目开工信息包括开工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如初步设计审批文号,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证明,征地移民工作情况等。在项目建设阶段,监管信息应包括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等。其中,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又包括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到位、完成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下达、到位、完成情况,已完成工程量、投资效益等信息;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工程价款结算情况、是否违规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等信息;质量安全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缺陷信息和生产安全隐患信息;竣工验收情况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验收报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文件、图纸,质量监督单位按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定提出的质量监督意见报告等。在项目运行阶段,监管信息主要是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投资效益等信息,应具体包括运行管理单位、管护机构和人员、维修养护记录、“两费”落实情况、发挥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

2.加强系统升级建设

建设思路方面,充分借鉴集团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经验,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融入水利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设计和研发中,以水利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为主线,打造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统一信息平台”),实现水利投资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各层级信息化监管的无缝衔接,以及所有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历史信息的可追溯,为水利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和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水利投资项目的“重建轻管”问题。具体实施方面,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充分了解地方信息化应用需求,在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系统、水利统计系统等主要应用系统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升级整合,改进原有系统功能和流程缺陷,建立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名录,打造统一信息平台,实现规划计划司、财务司、建设与管理司、安全监督司等不同业务司局在统一信息平台上的“横向协同”监管;各流域、省、市、县水利部门根据相应权限和管理要求,均可以在统一信息平台上实现信息上报、审核、查看,或者结合本地区实际管理需求,在水利部统一信息平台设计理念和技术框架下,独立开发相应系统,并能够实现与水利部统一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满足统一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和监管需求,实现全国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的“纵向贯通”。此外,应充分考虑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单位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需求,必要时可以实现与这些外部系统的数据集成。系统部署方面,应基于现有水利部信息中心硬件和网络环境,加强水利政务外网建设和安全保密措施,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优化系统部署方案,提高系统性能和使用效率,满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系统用户的应用需求。

四、建议

1.组织领导方面

水利信息化已经成为国家科技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水利行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战略措施,是水利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信息管理是水利管理的重要环节,信息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成败。因此,应充分认识信息化手段对改进水利投资项目监管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重视和加强水利投资项目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议成立由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财务司、建设与管理司、安全监督司、农村水利司、水土保持司以及水利部信息中心、发展研究中心等司局或直属单位为主要成员的水利投资项目监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水利投资项目监管信息化需求分析、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化应用制度建设和系统升级研发等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统一实施”。

2.制度机制方面

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确保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各阶段、各层次、各环节工作的有序、高效、协调进行,必须完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机制,建立相应制度,将信息管理作为考核各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一是完善信息流转机制,规范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明确信息填报的时限和要求,畅通信息流转,提高系统使用效率。二是建立信息化标准规范,如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行政区划、所属流域等数据指标的统一编码标准和分类标准,为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提供保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建立信息化应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化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保障系统使用单位所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相关领导决策和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形成“有数可依、有数必依、审数必严、假数必究”的信息化应用局面。

3.资金投入方面

第2篇:投资监管范文

关键词:低压开关柜;不停电检测新技术;状态

检修电网系统是一个国家较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电网投资对电网企业经营大有可观,更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就已经开始了对电力体制的改革,并随之建立了具有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构筑了符合本国实际的监管体系,各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在新环境下的电网投资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2015年,我国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那开始,我国电网系统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展开。此间,深圳地区一直走在国内电改推行的最前沿,在深化电改的过程中发挥了明显的带头作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电改“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想指导下,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发电侧与售电侧的市场化进程有效推进,相关方案也逐步落实,但是对“中间”环节———电网的监管却面临着较大的难题。本文选取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深圳地区为对象,介绍了各地电改及电网投资监管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相关比较分析,得到对我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启示。

1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在国际上,英国、美国以及澳大利亚等为代表国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便以反垄断、提高竞争力、高效运作等为目标进行了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建立了新的监管模式,构筑了符合本国实际的监管体系,给电力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1.1英国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英国开创了早期电力市场化的先河,并在实践中卓有成效,成为国际上一些电价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电改蓝本。具体而言,英国的电力改革一共分为四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各地区发电局进行结构重组,逐步实施私有化,以及建立了电力库模式,各成员需要在电力库中进行公开交易。第二阶段是国家对于新型电力交易制度的创建,并同时设立了与新电力交易制度相配套的管理机构,如用户组织EnergyWatch以及燃气与电力办公室;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等地,以双边交易取代了集中交易的电力库模式。第三阶段以电力交易与电力输送模式为核心,在此基础上在全国领域内构建统一且充满竞争活力的电力市场,同时对电力贸易、平衡及其结算系统开展深化改革;第四阶段是实现全国电力系统的一统化运营,并由相应的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供电质量及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及可靠性的维护,平衡全国电力系统的工作也随之展开。英国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电力市场结构,推动了电力工业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调控输配电价的管制模型,使电网投资更加高效,与此同时,通过价格及服务标准的控制与指定来保证电力消费者的权益。英国的电改给我国提供了动态调整和完善改革的思路和目标,因此,我国有必要学习英国电改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以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1.2美国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美国的电力工业改革[2]体现在一系列相关电力法案的颁布及其实施,它的核心思想是提高在输配电环节的监管水平,同时在发电侧与售电侧削减管控力度,鼓励支持竞争,实现张弛有度。美国电力工业改革的立法进程如下:于1992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中强制性要求所有电网公司须提供输电服务,且要求其为独立发电提供转运服务,并负有建设提供输电设备以供运转服务之需的责任。于1996年出台的888、889号法令中,为促进电力批发市场的良性竞争,符合提供非歧视性接入输电网的要求,提高系统运营商的独立性,其要求全部拥有、控制及运营输电设施的公用事业性公司,以通过开放电网的方式公开公平接入。于1999年颁布的2000号法令中,由FERC提出了关于建立区域输电组织的策略。于2005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确立了由独立性输电组织必须赋予发电公司输电权的实践指南,确保在公正并且合理的前提之下进行输电服务,并时刻贯彻落实非歧视性原则,使管理体制在输电网运营的过程之中更加高效透明,从而使公用事业企业在批发电力销售环节中有关市场定价的程序性事项及其政策更加具体化以便落实。但由于美国电改严重压缩了电网企业的盈利空间,而且缺乏有效的激励性措施,导致美国加州在2000-2001年连续8个月电力短缺,电灾频发,电力市场改革也因此陷入停滞。美国电改进程中的实践经验仍有很多可取之处,首先,此次改革使电力价格有所降低,使其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其次,改革消除了垄断,建立了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此外,美国电改还提出了控制输配电价格的管制模型。但同时,我们也要以美国为鉴,吸取他们过分依赖市场、过度压缩电网企业利润的教训,以防止电力供给的短缺,保障电网的安全。

1.3澳大利亚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19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也踏入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浪潮,前后大体分为三个阶段[3]。第一是重整电力工业结构阶段,澳大利亚联邦及州总理会议于1991年一致决定在澳大利亚的东部及南部建立一个具有极强竞争力的统一的国家电力市场,并在国家政府的指引下,对昆士兰、新南威尔士、南澳、维多利亚、等多州的电力工业结构进行重新组合,从而为跨区域批发电力市场的建立奠定基础。第二是建立整体性电力市场系统阶段,澳大利亚于1994年在州的基础之上,在电力的批发及其零售行业推行市场竞争,并在此后一段时间内在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等地开展试点工作。由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负责的国家电力市场于1998年开始运营。第三是能源体制改革阶段,其关键在于重新构建新的监管体系。2005年,成立了全国的监督管理性机构———澳大利亚能源监管机构和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澳大利亚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市场化改革后。首先是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居民用电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其次是私营部门对澳大利亚电网投资的参与越来越广泛,电网投资规模有效增长;然后是构建透明的市场监控体系,使市场透明度有所提高,减少监管成本,从而确保市场的公平运转;最后是培育了输配电网主体,实施输配电价独立核算,使输配电公司的收益有所保证。改革取得成效后,澳大利亚成为了拥有了世界上最朝气蓬勃的电力工业体系,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及借鉴。

1.4深圳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从2015年1月正式启动电改试点工作起,在贯彻落实新的规则的基础之上,重新核算深圳供电局的输配电价,使深圳电网逐步成为只向用户收取“过网费”的输配电服务商是深圳取得的最大成效。深圳试点的本质在于贯彻落实新电改方案中“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原则。深圳在电改实践活动之中,使交易机构更加独立化、规范化运作,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提升电网的统筹规划能力,使电网提供更加可靠的供应并增加其高效运行的安全性,并且大大减少工商业用户成本,提升企业利润率,切实保障居民生活水平。具体如,2015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435元、2016年每千瓦时0.1433元和2017年每千瓦时0.1428元,相对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而言下降1分多钱。1分钱看似微不足道,却让电网收益在2015~2017年间累计减少24亿元之多。随着深圳多所民营售电公司的成立,未来深圳终端电价还将进一步下降。

2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模式及特点比较

综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深圳地区的电网投资监管发展状况,可以发现这些国家或地区各有特点,其简要对比如表1所示。

3对我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启示

总结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的先进做法与经验,能够为新电改背景下我国电网投资行为监管总结几点启示:

3.1完善投资监管体系

纵观各国监督管理体系,大多国家建立了公正客观的投资监管制度,具体如英国现行的监督管理体系的确定规划的工程量是能否满足具体的绩效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客观确定项目投资额度,保证投资核定的合理性。

3.2设立独立监管机构

独立化的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降低被企业所俘获的概率,在此基础上更能处理好监督管理机构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这一矛盾,有利于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提高监管的效率。我国应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电网投资行为进行规范与控制,保证市场的竞争性与公正性,从而适应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

3.3构建竞争电力市场

我国应构建具有竞争性的电力市场,主要体现在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也就是说在建立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市场对单个电力用户开放,保证零售商的选择权属于最终用户。

3.4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在追求充分的市场竞争的同时,政府必须行使好宏观调控职能,对电网建设与用电需求等进行合理监管,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有效的发展。

4结束语

英、美、澳大利亚自19世纪八十年代始就开展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践活动,各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在新环境下的电网投资监管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对英、美、澳三国以及我国深圳的电网投资监管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后,总结了各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基本模式与特点,进而为新电改背景下我国电网投资监管的改革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录孙,吴琪彬.与时俱进的英国电力改革———英国新电力交易制度及其实施[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2(04):14-16.

[2]辛琅.电改需要在电价上下功夫[J].广西电业,2014(12):62-63.

第3篇:投资监管范文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建设进入生态环境建设阶段。我公司也在建设清洁绿化工厂上做了大量的投入,费用相当可观,因此,规范工程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势在必行。下面就我公司已经实施的部分绿化项目的结算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2加强招投标的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市场化程度高,苗木价格变化快,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仅在我公司从事园林绿化的队伍就有8家以上,他们当中有我公司原有负责绿化的队伍(如金鹏公司绿化队),也有南京市专业的园林公司,还有近期成立的一些个体绿化公司(一般挂靠在专业园林公司中)。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施工队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现场绿化质量的踏勘与结算资料对比,我认为如果采取以下的措施,将有利于我公司绿化工程质量的提高和费用的降低。

2.1清单综合单价的招标模式

这几年,市场上园林绿化工程都是采用综合单价法的报价模式。综合单价是指包含苗木费、挖树穴、土壤改良、栽植、两年养护等所有费用的单价。而我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都是采用费率让利、苗木费用由我公司核价的招标模式。简单地说,苗木的栽植费用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就是中标单位。在园林绿化单项工程中,苗木的栽植费用究竟占工程总造价的多少呢?比较此项费用多少的招标方法是最节省投资的方法吗?对我公司这几年部分园林绿化工程的结算资料作个分析。我公司园林绿化单项工程中,苗木费用平均占工程总造价的81.8%,苗木栽植费用仅平均占工程总造价的13.3%,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是苗木费用。即使在费率招标竞争中让利比例高达53%的情况下,让利费用相对于工程总造价也是九牛一毛。正如有的施工单位所说:“我只要挣苗木费用的钱,栽植费用一分钱不要,也赚了!”苗木费用随着市场行情、季节变化、采购渠道的不同,价格浮动很大。因此,园林绿化工程应该采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模式,将苗木费用纳入竞争,从而获得最接近市场的价格。选择“性价比”最好的单位中标,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机制。

2.2苗木养护费用按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招标模式

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苗木成活的关键。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我公司的绿化工程,现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养护费用,此项费用的结算也是套用养护定额、费率让利的招标模式。我们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养护定额与市场行情偏离甚远。从2006年开始,市场就不再使用此定额,按照综合单价的模式进行招投标。例如草皮的养护费用,套用养护定额,扣除定额中的水费后单价是每年每平方米2.8元;按照我公司的人工单价、投标让利25%来计算,结算单价是每年每平方米1.96元;而在南京市场上由业主提供水费,草皮养护费用最高综合单价是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1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按照我公司的招标模式,即使投标让利高达30%,价格也高于市场一倍。因此,建议我公司的苗木养护费用不再套用养护定额,尊重市场规律,按照综合单价进行招投标,节省投资费用。

3加强合同的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与后期的养护息息相关,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将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影响工程质量。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合理控制投资,保证绿化工程质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合同中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目前,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不超过半年,但市场上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规定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移交需两年,即绿化养护期规定为苗木两个生长季节,目的就是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生长良好。因此,我们应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后二年,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0%。投标单位要拟订详细的养护计划,养护期内应按甲方确定的养护计划做好苗木的扶正、修剪、除虫、割草、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必须按不同季节及时派专人养护。养护期内如发现苗木、草皮死亡或长势明显不良,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负责予以更换同规格的苗木。合同中签订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满一年后14天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一半保修金,满二年后14天内发包人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承包人。

3.2加强合同履行监管,提交履约保证金

由于绿化工程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相对于我公司其它的工程项目,几乎没有安全风险。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致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涌入绿化施工企业,绿化施工队伍良莠不齐,挂靠现象相当严重。为了防止信誉不佳、业绩不良的少数企业通过恶意压价或不平衡报价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中标后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或是通过各种签证变更来获取利润的恶性竞争发生,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预防风险,建议实行履约保证金。目前,南京市场上此费用一般是施工合同价款的10%。

4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栽植土、苗木、支架等工程材料。严格控制投入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好坏与苗木的成活率有很大关系,投入的苗木材料是有生命的绿化植物,不同的绿化苗木具有不同的生长规律,栽植季节和栽植时间也各有差别,掌握不同苗木的最佳栽植时间是苗木成活的关键。因此,必须遵循苗木生长规律,在苗木最适宜时间内栽植,确保苗木成活,提高工程质量。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我公司是冶金企业,对园林绿化专业不是很精通,也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和投入。建议在我公司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园林绿化监理人员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能够做到全过程跟踪,发现不合格材料、工序、产品做到及时整改,保证了园林绿化工程每个环节不出问题,从而保证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5加强竣工验收管理

竣工验收是施工阶段的最后环节,也是保证合同、提高质量水平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竣工验收,全面综合考察工程质量,保证竣工项目符合设计标准、规范等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目前,我公司大量的绿化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的签证是由生产厂有关人员负责的。我们在审核中曾发现,生产厂的签证人员竟然对其签字的苗木品种不认识,苗木数量误差较大,这势必会给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虚假签证提供了方便。因此,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等方面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竣工验收时不仅要对苗木的品种、数量把关,更要把好苗木质量关。对苗木的株形、冠幅、高度、干径等情况进行多指标考量,严格把关。

第4篇:投资监管范文

关键词:企业;投资管理;投资效益;思考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现代企业的各种投资活动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也使各企业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在激烈的竞争中,各企业必须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完善对企业相关管理机制与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唯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企业在投资中出现的亏损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各行各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也为企业的投资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更为企业规模的扩张提供了保障。因此,加强企业的投资管理、提高企业的投资管理水平,不仅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能够促进企业长久发展和经济增长。

二、企业投资的重要意义分析

一般而言,现代企业的投资主要是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的基本保障。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明确的投资方向,并制定出合适的投资方案,再对企业的整个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因此,投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生存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只有加强企业投资管理才能真正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投资是企业生产与发展的基本前提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规模的壮大,要想进入一个新的行业领域中发展就必须研发新的产品,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投资,即在企业内部或者企业外部进行投资。通过有效投资,企业能够进一步确认本企业的经营方向,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有效配置,使企业的经营方向与企业的有效资源结合在一起,形成企业全新的、综合的生产能力。因此,企业投资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和未来的发展。

(二)投资是企业获得利益的基本前提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形成了新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并开展具体的生产活动来获取经营利润。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企业通过获得的利息或者股利获得投资收益,企业还可以通过转让债券来获得资本利益。(三)投资是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随着企业经营风险的日益增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有来自本行业的风险和来自外部的风险。企业通过投资,实现了经营的多元化,例如:企业可以将资金投放在一些经营风险不太大的产品或者行业中,以此来分散企业的投资风险,从而增强企业资产的安全性。

三、企业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投资管理方式还十分滞后在我国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企业在投资管理方面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再加上社会缺乏对投资管理机制的保障,导致企业的投资管理严重缺乏科学、严谨的制度保障。投资管理方法落后,无法同不断发展的经济形势和环境相适应。例如:有的企业在进行投资时由于缺乏科学的投资战略规划,使得企业的投资陷入风险;还有的企业并未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制定出严格的预算控制制度、未对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使得企业的投资方式滞后,这些问题都极易导致企业在投资运行中的失误,从而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投资决策存在较强的主观性随着企业的不断经营与发展,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活动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活动。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企业就必须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完善的决策。但是,目前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了解投资方向、对投资项目中的各种资料也未作详细缜密的分析,很多企业的投资决策都是依赖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观臆断、管理者的经验来完成的。这种未经过科学的投资预测与市场分析的投资决策不仅会对企业的资金正常周转造成严重影响,更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投资风险,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对投资缺乏有效的监督企业的投资管理活动不仅要求企业在投资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还要求企业对投资之后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管理。但是,就目前很多企业的投资管理现状来看,企业对项目投资前的了解较多,而对于投资之后的管理力度不断减小,后续的跟进管理不能紧跟项目发展与变化的形势。对于企业的每一项投资项目而言,在具体地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受到经济环境、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项目都会发生转变,例如:有的项目在投资前,市场发展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项目将会变得比较棘手,再加之企业对投资后的项目疏于管理,也不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很容易使企业的投资产生亏损,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优化企业投资决策企业进行投资决策主要体现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企业的管理层独具战略发展眼光的决策,更是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企业必须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风险。首先,企业必须从战略投资的角度对投资决策进行指导。现代企业的投资战略对企业的资金合理分配、有效运用、科学决策、企业资金的投入方向、投入资金的额度和重点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进行投资管理的基础环节,需要对企业的投资战略方向进行合理、科学的确定。企业的投资战略方向应与企业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如果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就很容易出现重大的投资失误,从而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严重的还会使企业破产。因此,企业只有在准确地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科学的战略投资方向,使企业在每一阶段的投资都能运行在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的轨道上,从而完成好投资管理工作。其次,做好投资可行性分析。为了确保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企业在投资前必须做好细致的、科学的投资可行性分析。例如:企业要看投资的项目是否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现代企业的制度等要求相吻合;对项目的资金来源、筹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未来现金流量、技术与管理要求、市场的发展前景、潜在的竞争者、产品的替代产品等进行详尽的测算、科学的分析、缜密的论证;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和对项目风险与盈利的评估,在结合投资战略的基础上确定是否进行投资、投资多少、何时投资。最后,不断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的核心内容,已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各自明确权责关系,并产生相互制衡的作用,以便有效地对投资决策行为进行规范。

(二)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要求现代企业必须对投资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派遣专业人员、专门机构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科学而缜密的事中控制是降低投资风险的坚强后盾。首先,企业必须建立一支成熟的投资管理团队,从而提升投资决策的有效性。企业这支睿智的投资管理团队必须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吃苦耐劳、重操守、专心创业。团队的负责人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能善于总结经验,能深入研究本企业的问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企业所拥有的高威望、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将在企业股东中产生积极地影响作用,并能达到有效的控制效果。其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进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对自己投资的项目必须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综合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投资履行调研、评审、可行性研究和评价、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等职责。例如:对投资项目的现场调研、对团队业绩奖惩方案的确定、对投资收益的资金管理、对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等。

(三)加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项目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企业必须将风险管理意识始终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并对项目投资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在强化项目跟踪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项目投资的事后监管力度,将投资风险控制在企业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以此来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完整,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首先,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内容进行审计,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聘请专门的审计机构来完成这项工作。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网路技术的发展,现代企业可以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搭建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动态化管理。这样能够帮助企业及时收集各种财务数据,帮助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实现对投资风险的控制。第三,实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这就要求企业应将企业的各项投资行为与个人的利益挂钩,对于投资产生严重损失的项目一定要追究其职责,并将其建设成为一项长效而持久的机制。

(四)加强对投资后的审计与验收工作一方面,企业要提升投资管理水平,不仅要加强投资前的管理与监督,还必须加强对各个投资项目的定期审计与验收,以此来保证审计验收工作的扎实、有效。另一方面,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企业对某项目的投资很可能出现审计效果差、资金亏损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应及时制定解决的措施,以便帮助企业的管理人员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决策方案。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环境的不断激烈,现代企业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投资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企业内部建立合适的企业投资管理机制,从而实现企业整体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张艳娇.浅析企业利用闲置资金理财风险及控制[J].财经界,2013(04).

[2]李勇.企业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财经界,2012(08).

[3]陈华梁.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的若干构想[J].现代经济信息,2012(23).

第5篇:投资监管范文

关键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双控管理;双控管理系统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双控管理的意义

1.1资金双控管理的定义

本文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以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双控管理(以下简称“资金双控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共同管理。

1.2资金双控管理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审计和巡察力度的增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项目超概算、合同履约不到位、资金支付不规范等,因此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尤为重要。同时,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绩效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纠正过去只注重事后监管的模式,应倡导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管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开始管控,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故强化资金双控管理至关重要。(1)通过资金双控管理,财政部门能够参与审核各项支出付款资料的合规性、程序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等,从而实时监督资金的使用,避免财政资金挪用,真正做到过程控制,降低违规使用资金风险;(2)通过资金双控管理,财政部门能够实时了解项目进度,从而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支付,避免资金闲置,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3)通过资金双控管理,能够有效促进项目建设单位规范内部流程,严控项目建设成本,按时履约,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用和公众影响力;(4)通过资金双控管理,能够促使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欠薪事件的发生,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

2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双控管理的模式

2.1资金双控管理的两种模式

目前,资金双控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财政预算拨付环节实施双控管理,即针对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凭项目有关批复文件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核后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第二种模式是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环节实施双控管理,即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结合项目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至项目建设单位双控账户,项目建设单位再根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内部支付审批单,到财政部门办理审核拨付手续,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拨付建设资金。如果采用第二种模式(即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环节实施双控管理),项目建设单位需商财政部门,在相关银行设立双控账户,并共同预留印鉴,项目建设单位预留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财政部门预留审批人章,对双控账户实行共同管理。双控账户开通网上银行的,财政部门需配备一个终端复核盾。

2.2资金双控管理两种模式的比较

资金双控管理两种模式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监管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同点在于,第一种模式是由国库直接支付资金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第二种模式是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资金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两种模式各有优劣,综合比较,第二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更为高效,更适用于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原因主要在于:(1)项目建设资金一般按进度支付(其中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支付频次较多,涉及合同、发票、工程量、内部审批及结算等诸多资料,由项目建设单位双控账户发起支付、财政部门审核,更能提高支付效率,降低财政国库部门审核和支付的压力;(2)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合同签订单位,由其支付资金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能够确保付款方和发票上的购买方一致,实现“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合一,保障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避免抵扣环节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3)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财务核算单位,由其支付资金,有利于保持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同时也避免因多方保存财务资料增大财务工作量;(4)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由其支付资金,有利于提高管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便于项目建设单位统筹使用资金,增加现金流,促进其市场化转型。

3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双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3.1双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体量大,支付频率高、时效性强,尤其是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等传统节日,资金支付审批时效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同时随着片区开发建设的加速,投资额不断增长,支付数据也越来越庞大,通过依托建设双控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双控管理系统”),及时审批支付资金,实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更能真正发挥资金双控管理的作用,达到监管的目的。本文所称双控管理系统,是以上述第二种双控管理模式作为基础,并结合实际情况,由财政部门开发建设,用于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双控管理的信息化系统。资金双控管理实施分两步走,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双控管理系统提交支付流程至财政部门进行支付流程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再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留的双控账户印鉴或网银复核盾进行资金支付审批,支付资金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通过双控管理系统,财政部门实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即审即付,年审批支付资金额不断增加,审批效率不断提升,资金监管职能不断强化,保障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3.2双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内容

双控管理系统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出发,根据概算金额控制合同(结算)金额、合同(结算)金额控制资金支付金额的原则设计,对资金支付流程进行线上审批;通过VPN技术建立虚拟专线提供网络连接,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接入便捷性,从而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同时结合管理需求,设置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四大模块,达到进一步增加管理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果的目标。3.2.1双控管理系统的特点。(1)双控管理系统具有独立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双控管理系统是为实现资金管理而开发的软件系统,具备统一审批和管理职能,因权限及流程设置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具有较高的独立性。系统具有单独的数据库,财政部门对数据库进行管理与维护,通过VPN登录保障其数据的安全性;建设单位各模块用户分别设置录入、审核岗,财政部门设置初审、复审及终审岗,流程上安全可控;系统预留和国库一体化系统对接端口,具有可扩展性,便于后续信息化建设。(2)双控管理系统模块、流程及审批程序规范简单。双控管理系统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四大模块,每个模块分设两个角色(录入和审核)至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录入和审核角色可分别设置多个用户,实现多人录入,分散单个用户录入工作量,提高录入效率。系统流程简单,建设单位只需完成录入、审核,便可提交数据至财政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审批程序便捷。同时系统只进行事项审批,审批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可自由选择付款方式(如支票、网银、银企直联等),可实现即审即付。3.2.2双控管理系统的模块。(1)项目管理模块。项目管理包含项目申报、项目变更、项目审核、项目综合查询等子功能模块。项目申报用于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立项及可研批复、概算金额及分类和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等,并支持上传相关附件资料。通过项目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可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概算金额,并通过概算金额控制项目的合同录入,进而控制资金支付,避免超概算事件发生。项目变更用于变更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如项目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概算调整),可通过项目变更实现信息的更新,保证数据的同步。项目审核用来审核项目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是否填列正确、相关批复附件是否上传、上传的附件是否与所填信息一致。通过审核,可以识别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申报不准确的项目,可退回经办人删除或修改,从而实现源头控制,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项目才能进入系统项目库。项目综合查询用于查询录入的所有项目信息,实时了解入库项目所处的系统节点及情况,同时可对项目信息进行筛选、导出,满足管理需要的同时还能为财政预算编制提供参考。(2)合同管理模块。合同管理包含合同录入、合同变更、合同审核、合同审结、合同综合查询等子功能模块。合同录入用于录入合同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类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等信息,并可选择对应项目;同时设置合同分类为拆迁类、工程类(服务、设备、施工)、管理类(管理费用)、其他类、特殊类(多项目性合同)等五大类,实现项目合同分类汇总、总额控制,根据录入合同金额实时扣减概算额度,确保不超概算。合同变更用于变更合同相关信息,合同录入审核通过后,如合同信息发生变化(如签订补充协议),可通过合同变更实现信息的更新。合同审核用于审核合同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是否填列正确、填列完整,附件与所填信息是否一致等,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录入不准确的合同,可退回经办人删除或修改,确保付款审批环节依据充分;同时通过合同类别判定并提醒审核人合同是否需公开招投标,监督合同签订环节程序是否合规。合同审结用于填报合同结算情况,并以此控制审结前合同支付比例,避免出现超付风险,同时也能够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结算进度,推进项目进程;合同审结后,系统自动更新以结算金额扣减概算额度(合同录入时以合同金额扣减),实现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双重控制。合同综合查询用于查询录入的所有合同信息,实时了解各合同所处的系统节点及付款情况,可满足不同用户使用需求。(3)资金管理模块。通过资金来源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资金调度管理等子模块实现资金的过程控制,同时通过相关综合查询,实时了解资金来源、资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其中:资金来源管理用于登记双控账户的每一笔资金流入,并可通过选择对应项目实现按项目统计资金累计流入数,预留国库一体化系统对接接口,为后期国库集中支付数据与双控系统数据共享做准备。资金拨付管理用于资金拨付申请及审核,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选择相应合同,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审批,从而实现资金拨付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系统要求填列资金拨付申请相关信息后(付款金额、付款账户、收款单位信息等),系统自动生成资金拨付审批表,项目建设单位上传资金拨付内部审批有关资料后,即可实现资金拨付申请。通过资金拨付审批表,财政部门能够了解合同付款金额及比例、项目累计付款金额等有效信息,同时结合上传的相关附件资料,就能在线审批付款事项及流程是否合规,从而达到实时控制和监管。资金拨付流程审核通过后,支票加盖财政部门预留的印鉴,或通过网银复核盾复核,即可支付资金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基本可实现即审即付,实现监管与效率两不误。资金调度管理用于双控账户间资金的合理调度,以满足项目建设单位集团化管理及资金流动性要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提高用户的满意度。(4)账户管理模块。设置有双控账户管理、双控账户流水管理、双控业务统计管理等功能。通过双控账户管理,实现对双控账户的增减审批。双控账户流水管理,反映资金来源登记和资金拨付申请的每一笔数据,便于财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银行及时对账,保障资金安全;同时也便于财政部门实时了解各双控账户余额,避免资金出现闲置,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双控业务统计管理可统计业务工作量数据,为日常工作铺排提供相应参考。

4结语

总而言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双控管理的实施,能够促进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合规、高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长远发展;同时也能促进项目建设单位不断完善内控流程,防范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绩效。双控管理系统的建设,能够更加丰富财政部门管理的手段,提高资金监管的力度和效率,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许鸿昌.浅析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中的控制[J].经贸实践,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