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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子精选(九篇)

废旧电子

第1篇:废旧电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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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马丽.2014年全球电子垃圾4180万吨 美国和中国占32%[EB/OL].http://.cn/news/20150423/611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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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废旧电子范文

1废旧线路板拆解

废旧线路板种类繁多、大小不一、结构组成也各不相同。合适的预处理拆解是无污染、低能耗、高效率回收的必要前提。拆解就是拆除线路板中的电池、电容、电阻、电感、二极管等元器件,拆下来的元器件经过性能检验,好的元器件还可以再次使用,坏的可以分类回收处理。拆解的手段有两种,最原始的方法就是人工拆解,先进的办法就是机械代替人工,自动拆解和检测系统,目前国内一般还采用人工拆除,效率比较低。日本NEC公司开发一套自动拆卸线路板上电子元件的系统,利用红外加热和两级去除方式(垂直和水平的冲击力)使穿透线路板和其表面的元件脱离,但不会对元件造成损害[4]。德国FAPS采用与线路板自动装配相反的方式自动拆除,先将线路板放于加热的液体中熔化焊元料,再用SCARA机械装置根据元件的形状分捡有用器件[5],现在线路板自动拆解技术还处于研究可行性阶段,还没大量投入生产当中,主要受技术和成本的制约。拆好的线路板表面的油漆可先进行脱漆处理,脱漆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有机试剂脱漆,一种碱性脱漆,经过脱漆后的线路板更有利于后续的回收处理,但由于利润不高,现在很多工厂没有经过脱漆就直接进行破碎处理。

2线路板回收处理

线路板最原始的处理方式就是填埋或者直接焚烧,这样不仅污染环境,也是资源的重大浪费,政府现在也明令禁止这种落后处理方式。以下介绍一些比较成熟的处理经验和还在试验阶段的新工艺,如:机械物理法、火法冶炼、湿法冶金、热解法、生物法、超临界法、微波法等。

2.1机械物理法

机械物理回收工艺首先通过机械破碎,再利用物料之间的物理特性的差异进行分选,经过预处理、破碎、分选,最后得到金属富集物和非金属混合物。对于该工艺,破碎是关键,将金属和其他组分充分剥离是成功分选的前提。

2.1.1线路板的破碎由于线路板主要由强化树脂、覆铜组成,硬度高、韧性强,不好破碎。只有采用具有剪、切作用的破碎机才有好的分离效果。一般采用两步破碎,先采用剪切式破碎机粗碎(切碎机、旋转破碎机),将有韧性的线路板剪碎,避免金属成团,再利用冲击式破碎机(锤碎机)或者挤压式破碎机(锤磨机)细碎。破碎机直接决定破碎的效果和能耗,这也推动破碎设备的不断更新,采用高硬度、耐磨的新材料,如陶瓷研磨材料。破碎有两种方式:干法破碎和湿法破碎。干法破碎过程中,在强大外力和摩擦的作用下会局部产生高温,当温度达250℃以上时,线路板中的有机成分会发生热解,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干法破碎也会产生大量粉尘。为解决这些问题,在破碎的过程中采用新办法、新工艺、新设备,采取通风或者吸收装置对有害物质吸收、收集;采取超低温冷冻破碎技术避免局部过热,德国DaimberBenzUlmResearchCenter采用液氮冷冻破碎技术[6],清华大学邹亮也对液氮冷冻粉碎线路板作了试验研究[7],此方法降低破碎时局部高温,提高粉碎效果,获得较好的表面性质和解离度。湿法破碎可以避免局部高温和粉尘问题,湿法破碎就是在破碎的过程中引入水,由于水的存在,既可降解粉尘,也可避免局部过热,但同时产生废水,实现水循环使用和达标排放,必然会增加回收成本,但其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江西铭鑫冶金设备有限公司采用湿法破碎———水力摇床分选[8];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段广洪等开发湿法喷淋破碎———重力分选回收工艺[9];赵跃民对线路板的破碎专门进行了基础性研究[10]。

2.1.2分选分选就是利用破碎后的线路板粉中各组分的物理性质(磁性、电性、密度、颗粒大小及表面特性等)差异分选,物理法分选有很多优点:二次污染小,成本低,金属和非金属分离效果好,各种成分综合回收率高。物理法在处理废旧线路板回收中占有主导地位,化学法可作为物理处理后续辅助处理办法。物理分选可分为磁选、电选、重选。磁选就是利用磁选机将有磁性的金属分选出来;电选就是利用电流力分选出金属和非金属物质,有涡流电选机和静电电选机,特别适合轻金属与比重相近的塑料之间的分离,但要求进料颗粒形状规整、粒度不能太小;摇床技术主要用于选矿行业,也叫重力分选,现在已成功用于废旧线路板的分选,利用破碎后的线路板金属和非金属之间的密度差异,在摇床的震动下,粉末松散、分层、分带,在风力或者水力作用下,按照运动速度差异进行分选,摇床技术有风力摇床技术和水力摇床技术,现在国内使用水力摇床技术处理比较普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发的处理废旧线路板的专利就是将破碎后的线路板粉利用风力将金属粉与非金属粉分离;陈鹏采用一种新的分选装置,以空气为介质,通过“双旋涡”旋转气流从线路板中分离金属[11];丁涛对线路板金属分选进行研究[12];胡利晓对静电分选作了基础性研究[13];张若昕采用多级破碎+磁选、重选、静电选相结合的处理方法[14]。

2.2火法冶金

火法冶炼将废线路板直接进炉,以焦炭为原料,添加石灰、二氧化硅等熔剂,线路板中玻璃纤维同时起造渣熔剂作用,根据熔液中各组分的比重差异,比重大的贵金属及铅进入炉缸,中间合金为粗铜锭,比重小的贱金属钙、镁等形成炉渣硅酸盐。粗铜可直接电解成纯铜,炉渣可做建材原料,不过此法会产生有毒气体,资源没有最大化综合利用,塑料被燃烧掉,多种金属损失严重。火法冶金工艺有:焚烧溶出、高温氧化熔炼、电弧炉烧结、浮渣技术等。通过改进炉子和工艺,可以消除二恶英产生,同时利用塑料燃烧的热量。

2.3化学处理法

化学处理法就是使用酸(硝酸、王水、硫酸)、碱、强氧化剂、络合剂或几种试剂混合溶解线路板中的金属,把金属转为液相,与非金属等物质分离,然后采取置换、电解、浮选、沉淀、离子交换、蒸馏结晶等工艺回收提纯金属。金的浸取最早是氰化法,但毒性大,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湿法浸取金:硫脲法[15]、硫代硫酸法[16]、次氯酸法[17]、碘化法[18]、硫氰酸盐法[19]等;铜的浸出有酸浸法(多用硫酸)[20]、氨浸法[21]。湿法产生废液多。

2.4热解法

热解技术也叫干馏,在缺氧、真空或惰性气体保护和高温条件下(通常是350~900℃)[22],高分子有机物分子断裂,生成热解油(冷凝)或者热解气,干馏后渣可以直接熔炼。热解在无氧状态下反应,避免有毒气体二恶英、呋喃产生,在真空情况下更有利于高分子的裂解和气相的扩散,文献[23-25]对线路板的热解处理做了大量的研究,如热解条件温度、压力的控制和热解产物的分析等。文献[26]对目前热解法处理线路板非金属进行了综述。

2.5生物法

生物浸取这种新技术是利用微生物活动产生弱酸剥离金属,生物浸取环保节能,但菌种有限,也难培养,周期长,浸取时间也比较长,还处于试验阶段,应用少。

2.6超临界法

超临界就是在有氧化剂存在的高温、高压超临界流体中,迅速分解有机物。超临界水氧法依靠高于374℃临界温度和2.21×107临界压力下的水,在这状态下,水是有机物良好溶剂,线路板中的有机物与超临界水中的氧反应,分解成二氧化碳、氮气、水及盐类[27]。线路板在超临界二氧化碳中,在270℃,36MPa,80mL条件下,经过31h,大分子量树脂分解成苯酚、溴苯酚等[28]。

2.7其他处理工艺

微波是一门新型的热处理工艺,微波湿频率为300MHz~300GHz的电磁波,热效益显著,升温快,方便控制,现在也应用于处理线路板[29],在处理线路板时,先将破碎的线路板放入微波炉加热30~60min,其中有机物先挥发,然后升温至1400℃,物料溶化,冷却后,金属以颗粒状分离。中国科学院等离子研究所研发出利用150kW电弧等离子体在无氧状态下热解线路板技术,线路板在等离子高温无氧状态下分解成气体、玻璃和金属[30]。

3非金属循环利用

约占线路板60%的非金属因为回收经济效益低,处理困难,资源化程度比较低,以前研究比较少,随着研究的深入,回收的价值越来越突出。非金属主要组分是树脂和玻璃纤维。树脂的循环利用主要通过热解法[31]、超临界流体解聚法、水热解聚法、溶剂分解法等[32]。主要用于建筑材料[33]、复合材料[34]。杨二桃等以印刷线路板非金属分离物为前驱体,经热解、成型、碳化和水蒸气活化制备粒状活性炭[35],邱军[36]、蒋英[37]和庄燕[38]分别概述了目前废弃线路板中非金属材料的回收和利用。

4线路板检测技术

线路板的检测主要是金属含量的检测,采用先焚烧再酸溶或者微波消解溶解金属,再以原子吸收[39]或者等离子发射光谱[40]测定其中的金属元素。

5结语与展望

5.1加大设备的研发和投入,如:自动智能化的拆解和检测系统开发;破碎机的升级换代;重选、电选、磁选、火法冶炼炉子灯设备的研发。

5.2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都有一定的优缺点,把握各种处理方法的特点,综合使用这些处理方法可取得更好的效果。工艺的评价可以从经济效益、资源利用率、环境的二次污染3方面综合考虑,目前机械物理处理有绝对的优势,不要加热也不需要添加试剂,不改变单体的性质,处理简单,能耗低,二次污染小,随着设备和技术的进步,电选、磁选应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3篇:废旧电子范文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逐渐引起重视,许多电子产品企业为了降低逆向物流成本,提高逆向物流绩效,开始尝试将逆向物流业务外包。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有其独特性,由此,其逆向物流的外包具有许多的不确定性。从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风险产生的来源入手,将其风险分成7类,并提出了风险的控制手段,为电子产品企业降低逆向物流外包风险提供借鉴。

关键词: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外包;风险

中图分类号:

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9-0063-02

1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外包风险来源

1.1 环境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环境,一个是自然,经济,政治,法律,人文,金融等宏观环境。这些环境因素共同制约着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运营。其中任一方面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业务的展开。

1.2 逆向物流服务商

在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独立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第三方外包服务商完全独立于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将业务外包出去之后,脱离了生产企业的控制,由此也产生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1.3 生产企业

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的状况与外包服务商的情况存在着诸多不同。外包服务商对废旧电子产品的处理要与生产企业的战略相符合。但企业的经营策略可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此时的外包服务商却不一定能够随之变化。而这些不确定因素的产生者却是生产企业本身,而不是第三方外包服务商。

1.4 产品

电子产品本身也有着许多的不确定因素。如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在回收时产生的污染等。这些电子产品的逆向物流外包后,外包服务商在进行逆向物流运作中,会产生不能满足客户要求、污染环境、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等风险。

2 废旧电子产品第三方逆向物流外包风险类型

2.1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在外包逆向物流服务时,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外部环境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如政府对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补贴,社会对废旧电子产品的环保意识、甚至是银行利率的变化,交通变化等都有可能会影响外包的成本与绩效。此类风险的大小,企业自身无法控制,它完全属于外在的客观风险因素,企业无法准确的预测,更无法精确的度量。因此,这类风险只能是定性的判断,无法定量的分析。

2.2 外包商选择风险

选择风险是指在对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服务商进行外包决策时,由于选择方法不科学,或者选择过程控制不严格等因素,有可能造成最后选择的外包商不是最好的。这种不确定性是由于生产企业自身原因而造成的,属于内部因素,而非外部因素。由于废旧电子产品的逆向物流运作涉及到诸如拆解、包装、仓储、搬运、装卸、运输、分货、拣货等诸多业务和设施设备。因此,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第三方服务商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首先,要对外包商进行初步调查与筛选,审核企业是否具有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运作的资质,选出基本合格的企业,然后对重点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包括调查外包商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质量控制能力、人力资源情况等诸多方面。之后在进行综合的评估,选出最适合企业的逆向物流外包服务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存在失误,而导致最后选择的服务商不是最好的。此类风险的大小一方面由企业在选择外包商时所犯的错误的大小决定,另一个方面由选择的方法是否合适决定。比如在企业调查的阶段,漏掉了某些调查环节,比如在招标过程中专家选择错误等等,任何小的失误都可能会引起最后结果的变化,而这些失误统统成了引起风险的导火索。

2.3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也可以称为信用风险,分为隐藏自身行为和隐藏自身信息两种风险。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是指外包服务商为了自身利益,向生产企业隐瞒了有关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可能会对生产企业不利。比如外包商会夸大自己的运输能力和水平,或者隐藏自身的生产安全隐患。隐瞒自身行为的道德风险是指外包商签约后,生产企业无法观测到外包商的行为。外包商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一些不利于生产商的行为,侵害生产商的利益。一旦合同签订,生产企业不可能随时随地进行监督,不可能全面地了解外包服务商的逆向物流运作全过程。当全部的逆向物流资源和运作委托给外包商后,生产企业无法直接控制逆向物流的运作,外包商就有可能存在隐藏信息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风险也就显而易见了。

2.4 决策风险

逆向物流外包的战略优势在于将企业非核心物流业务外包出去,以使企业更加关注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生产电子产品的成熟技术,同样对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也很有心得。但是如何界定企业的核心业务,就成为企业决策的关键所在。企业若是自己经营逆向物流,有着先天优势,但是会使企业的资源分散,将部分精力投入到逆向物流之中;若是外包,会产生诸如客户满意度低,失去控制力等问题。企业应认清自己的核心业务,做出正确的外包决策,避免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2.5 运作风险

外包双方经常会在管理模式、文化差异、利益目标、经济与环境矛盾协调方式等方面产生冲突。运作风险是指生产企业和外包企业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由于企业运营原因或者二者合作出现障碍等原因,引起成本的增加或者绩效的下滑。由于生产企业和逆向物流服务商是两个独立的企业,生产企业只是下达目标与任务,逆向物流服务商负责执行任务,但任务的下达着和执行者却没有上下隶属关系。这就导致了双方在共同完成统一战略的时候,难免会产生合作障碍。这些障碍包括由于生产企业的逆向物流目标不明确而导致的外包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期望绩效;包括生产企业和外包企业企业文化差异导致的合作困难;包括生产企业对逆向物流职能战略变化而引起外包企业运作困难;包括外包企业自身内部变化导致逆向物流运作无法实施等等。这类风险明显的特征是由于生产企业或外包企业自身发生变化,而使得合作无法进行或者合作困难。此类风险在风险控制上来说不难,比较容易通过自身调整和增进合作来实现。

2.6 有毒有害风险

废旧电子产品具有其独特性。电子产品具有材料特殊,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容易损害身体健康的特性。废旧电子产品的零部件,多数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元素,因此在逆向物流处理过程中容易造成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逆向物流过程中的搬运,分拣,拆解,包装等环节,都需要工人直接接触电子产品元器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极有可能对工人产生损害。因为外包商的逆向物流运作独立于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对其监控比较困难,难免会有企业为了降低处理成本而降低业务标准,减少防护措施等行为产生。此类风险会给社会和企业造成极大的影响,一旦风险发生,会破坏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破坏生产企业形象,增加生产企业逆向物流成本等。在众多的风险当中,此类风险的风险系数极高。

2.7 产品变化风险

电子产品属于更新换代比较频繁的行业,也属于市场变化较为激烈的产业。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频繁更新产品系列,甚至更换产品种类。产品系列和产品种类的变化,对于外包服务上来说,就要有新的产品拆解技术,新的分拣方法,新的有毒物质防护技术等等。这些变化会给外包企业带来诸多困难,有些外包服务上有可能无法适应这种变化而中断合作,甚至有的外包服务上为了利益会隐藏行为,暴力拆解电子产品、丢弃有毒有害物质等。这些风险都引产品变化而起,随着产品变化的程度变化而变化。此类风险的大小来自于产品的变化幅度。产品更换系列,相对风险较小,产品更换种类或门类,风险较大。

3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外包风险控制

3.1 生产企业正确审视宏观环境

宏观环境带来的风险有些很难预测,但有些风险也有规律可循。如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在一定时期是比较稳定的,且有其自身的运行特征。利率的变化,政策的都预示着宏观政策的发展方向。而国家出台的环保政策,更是逐年规范和严厉。这些宏观环境的变化,对于企业对于废旧电子产品的逆向物流外包来说,有其规律性,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定性的预测。看清宏观环境的变化趋势,把握好宏观环境的变化幅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者降低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外包风险。

3.2 加强生产企业和外包企业间合作

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该主动地构建科学合理的合作空间。生产企业与第三方外包企业应该共同建立一种“双赢”的合作理念,构建一种战略伙伴的合作模式。逆向物流合作双方都应从对方角度出发,避免过分看重自身利益,争夺对方利益,而使合作陷入冲突和争议。另外,合作双方应该在产品技术、物流运作、废物处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形成战略伙伴,构建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生产企业从产品研发到产品生产和组装,应该考虑产品回收的便利性,给第三方逆向物流外包商提供便利条件。同时第三方逆向物流外包服务商也可根据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技术,参与到生产企业的产品设计和产品制造,这些合作,都有利于降低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外包风险。

3.3 建立第三方逆向物流服务商监督与激励机制

道德风险是许多企业都很头疼的问题。由于生产企业和外包企业的关系是建立在委托——契约基础之上,因此契约的设计应该能够足够约束双方。可以通过契约中对权利、义务、进行详尽设计,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标准进行详细的设计,来达到对逆向物流服务商和生产企业的约束。通过价格与支付机制,信誉激励等方式,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道德风险。同时,应该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对第三方逆向物流服务商的有效监督,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外包风险。

3.4 建立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服务商准入机制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服务商的选择过程不但费时费力,还容易由于信息不全面和人为失误而产生差错。为了降低外包商的选择风险,应当建立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服务商准入机制。生产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标准,这套标准包括外包服务商的硬件标准,如物流设施与设备条件;包括软件标准如成本控制能力、财务能力、组织结构、员工素质、企业文化等标准。通过诸多标准对外包服务商进行评估,并且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准入制度。

3.5 合理规划产品发展战略

生产企业应该合理规划自身的产品发展战略。对产品的发展战略规划,应该是持续的和稳定的。稳定的产品发展,能够给逆向物流的外包商提供稳定逆向物流处理技术,诸如废旧电子产品的运输、存储、分拣、拆解、包装、搬运等技术,都能够稳定的运用到逆向物流之中而不做大的改变。这不仅有利于逆向物流服务商的运作,更有利于生产企业外包业务的稳定运营。

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外包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其竞争也会愈演愈烈。对于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而言,充分识别逆向物流外包风险,并合理控制风险,对降低企业逆向物流成本,改善企业逆向物流绩效,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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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废旧电子范文

1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特点

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种类样式繁多,数量基础相对庞大,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包括多种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内容、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和多种休闲电子产品内容等等,不同类型中所包含的产品内容也是不同的,有不同的型号、厂家、年代等等,同时外外观、体积、内部元件和原材料产品本身的差异也相对较大。而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回收的复杂性因为受到回收问题、运输问题、分类问题以及拆卸问题等方面的影响,回收难度仍旧较大。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基数较大,在实际回收处理的过程中遭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一旦出现回收处理不当的现象,最终导致的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资源性较高和污染性较强本身就是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针对性特点,废旧电子电气设备产品本身的组成是由多种复合金属、陶瓷产品、玻璃制品、合成橡胶、半导体等多种多样的化学物质材料所组成的,这种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和其它的城市垃圾相比存在着较大差异。因为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可资源化的程度相对较高,在一般设备电路板中往往会蕴含多种稀有的金属物质或是稀有的化学元素,故而通过对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再利用,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实用价值,尤其针对现阶段资源不富足的情况来说,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资源再开发过程,能够有效的提升资源的可以利用率,让废旧电子电气设备不再成为污染环境的主要“杀手”。另外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的化学组成内容相对较为复杂,仅仅在进行电脑的生产制造管理过程中,就会产生数十种甚至百余种化学原材料。这些原材料本身的成分中,就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废旧的电路板、显示器、灯管、电池本身就是现阶段主要的危险固体废物。因此在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深入分析不同的废弃物最终产生的环境影响。一旦在当前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处理过程中,没有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处理修复,而是将其作为城市垃圾直接进行焚烧处理或是填埋处理,必然会因为处理不当导致自然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现象。尤其当阻燃塑料和含氯塑料在较低的水平位置进行填埋、焚烧和再生降解处理时,往往会直接排放剧毒的二噁英、多氯联苯等多种致癌的物质内容,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同时,也给人们的身体造成一定的负担和影响。

2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

2.1国内外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的现状

因为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多种科技产品的生产速度逐渐加快,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废弃数量逐渐增多。在现阶段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管理过程中,很多国家的环保单位都在自己的环保系统内部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法规,通过明确和规范工作责任、禁止废旧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使用有毒的原材料内容,鼓励使用新型的科技手段完成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处理,同时也要针对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处理工作进行科技立项,以此,提升对其回收的重视程度,同时在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的基础上开展资源回收、再利用专题课题内容的开发研究,从而有效的取代传统的处理方式,提升回收处理质量。在国外德国是首先废旧线路板、显示器、电池等内容进行处理分析研究的,通过技术的创新和长时间的分析处理,现阶段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工作已经从小型工业化探索的过程转变为了中型工业化发展的研究,但因为机械处理中很多未知的处理难度较大,因此在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往往会直接使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的方式对其塑料的核心内容进行全面的处理和分析,继而全面提升效益增长率,让社会主义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在日本早在2001年就已经实行了《家用电器法》,这项法律主要使用的回收率应当保证在80%左右,一方面通过强制性的进行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另一方面则针对现阶段的处理工作完成现状,进一步加快对电气设备的技术创新和投资支持,以确保数年之后的电子产品生产都是以绿色的环保新材料为主。在当前我国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问题已经不再是社会发展的潜在性矛盾问题。我国本身对于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能力相对较高,每年都会生产出大量的电子电气设备,很多电子电气设备仍旧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为新产品的出台,就有很多消费者将其丢弃。同时现阶段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本身没有明确的回收技术手段和再利用开发手段。因此只能依靠现有的方式进行人力的有偿回收工作。而人工拆解的方式,处理水平和质量相对较低,很多情况都只能对一些较好处理的金属物品进行处理,对于一些有毒物品和价值较低的产品则不采用任何方式就直接的丢弃不再使用,很多地方甚至使用原始的露天焚烧方式进行处理,导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2.2处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关键技术

第5篇:废旧电子范文

[关键词]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延伸生产者责任;回收处理许可证;上海

一、上海市电子废物的来源及特点

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在产品或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设备。电子废物涵盖了生活、生产两大领域,可回收物质包括电路板、金属部件、塑料、玻璃等几大类。

上海市电子废物的来源分为工业源和社会源。

工业电子废物多来自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具有排放者相对集中、排放数量较大、排放量及频率固定的特点。上海电子产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名列第3,仅次于广东和江苏。其电子电器产品在全国所占的比例相对也大,微型计算机产量上海占26.9%,北京占8.0%;打印机产量上海占44.2%,北京占2.O%。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是上海的支柱产业,截至2007年底,全市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有1554家,当年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52%。其中,电子计算机制造总产值占信息产品制造业总产值的53.94%,集成电路制造业占7.12%,通讯设备制造业占9.02%。这些企业多集中在金桥、张江、闵行、漕河泾等工业园区内。

上海市工业电子废物的上述特点使得工业电子废物的回收相对易行。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清洁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危险废物防治办法》等,上海的电子电器产品制造企业与专门的固废处理企业签订了相应的回收处置合同,并由环保部门按照预防为主、集中控制、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上海惠普有限公司、上海理光传真机有限公司、上海飞利浦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等近200余家电子电器产品制造企业与上海新金桥工业废弃物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回收处置合同,以达到工业电子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来自社会源的电子废物主要包括各种家电、电脑及附件、通讯产品、办公设备等,具有排放者相对分散、单位排放量小、排放频率低的特点。对这类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置以及再利用资源化建设,国内正在探索之中。200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确定了浙江省、山东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省、市,2007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8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审理并原则通过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

笔者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或电子电气设备”称之为“生活电子废物”,具体包括废旧家电、影音设备、电脑、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本文中主要针对上海市“四机一脑(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的回收处置渠道与模式进行了实地调研。

二、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处置现状

通过对电子废物的相关监管部门、旧货市场(又称二手市场、调剂市场)、电子电器零售商等的实地调研,了解到目前上海市生活电子废物的回收渠道主要是“个体回收户上门收购”,回收模式主要是“有偿回收”。上海市现存的5种回收渠道,2种回收模式,并没有引导生活电子废物流向有环保资质、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正规企业,而是经旧货市场中转最终流向“地下拆解工厂”、“家庭拆解小作坊”和欠发达地区(如下图)。

具体的,上海市电子废物有5种回收渠道:个体回收户上门收购、旧货经营业主坐地回收、零售商“以旧换新”、通过社区废品收购站回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交投。2种回收模式:“无偿交投”和“有偿回收”。

综合上述上海市的生活电子废物回收处置现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一)回收体系已自发产生

这个体系是“生活电子废物排放者到个体回收户,再到旧货经营业主,最后到处理处置企业”,但由于利益的驱动,上述体系并不流畅高效,大量的生活电子废弃物流入“地下拆解工厂”和“家庭拆解小作坊”,而非流向正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

(二)旧货市场在回收渠道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但旧货市场的规范仍处于无序空白状态

对旧货交易(包括二手电器的鉴定,二手电器的来源、去向等)没有真正的监管和监管者。旧货市场是生活电子废物的中转站,通过旧货市场生活电子废物并没有流入正规的处理企业,而是流向了“地下拆解工厂”和“家庭拆解小作坊”。从事二手电器收购出售行业的“门槛”很低,只需由工商部门批准,并没有相应的环保技术资质认定。2006年商务部通过了《旧货品质鉴定通则》、《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2个行业标准,但行业标准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且实施上主要通过中国旧货协会来负责完成,在强制性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执行更是无从说起。

(三)末端处置体系基本完备

无论是固废、危废、工业废物,还是一般废物上海市均有完备成熟的处置技术及体系,但苦于“货源(电子废物)不足,生产能力闲置”。

截至2003年,获得《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就有74家,处理范围几乎覆盖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所有项目,其中5家具有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废旧电子电器的能力,仅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一家的年处理量就为1万吨。2007年7月全国最大的危险废物焚烧装置在沪建成投入运营,其焚烧炉的尾气排放及处置已达欧盟标准。

三、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处置体系的构建

(一)建立有偿回收为主的多主体、多渠道、开放式回收体系

首先,应实行“有偿回收”。日本对于废物排放实行“谁排放谁付费”原则,不但认为废旧家电是无价值的,而且在废弃时还要支付相关费用。欧洲也根本不存在回收废旧家电的“流动大军”和大量的二手家电交易市场。但在我国“废旧家电是有价值的”已经是普遍共识,再加上城乡消费水平的差异,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得二手家电的需求依然存在而且巨大。因此,“无偿交投”、“付费排放”目前在我国都尚无实施的群众基础。而“有偿回收”既符合中国的消费观念,也利于回收处置体系建设的市场化运作。

其次,应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开放式”回收网络。“多主体”是指由废物排放者到最终无害化处理企业之间,存在多个回收主体。“多主体”不是人为设定的,而是符合市场需求自发形成的。“多主体”不但能满足废物排放者位置分散、数量众多、排放量少、排放频率相对低的特点,也能满足处理企业大批大量运输处理的要求,实现收集、运输、处理的总成本最小化,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多渠道”是指从废物排放者到最终无害化处理企业之间具有多种途径。“多主体”的存在决定了回收网络的“多渠道”,家庭可通过个体回收户上门收购,也可到社区回收站,家电维修店有偿交投,还可到零售商处“以旧换新”。生产商可通过售后服务网点回收,处理企业可通过专职的回收公司,或自建回收网点进行回收。上述多渠道视其经济效益由各市场主体自发完成。

“开放式”是指回收体系是依靠市场力量建立和运行的。政府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职能部门行使引导、监管权力,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指定或建立各级回收者。引导生活电子废物最终流向具环保资质、无害化处理能力正规企业的是价格杠杆而不是政府干预。

(二)规范化管理旧货市场

1.实行废旧电器回收、处理许可证制度。对废旧电器的回收公司、旧货经营业主和处理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及登记。可设置废旧电器收集许可证、处理许可证、收集处理综合许可证3种。凡获得收集许可证的企业只能进行废旧电器的收集、运输、仓储,并保证将收集到的废旧电器售给具有处理许可证和综合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进行拆解、销售活动。凡获得废旧电器处理许可证与综合许可证的企业可对废旧电器进行集中拆解、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保证不可资源化部分的填埋与焚烧。凡获得综合许可证的企业可同时展开上述回收许可证、处理许可证涉及的全部业务。

2.实行二手电器登记、标识制度。要严格区分废电器与旧电器。废电器严禁进入再流通,只能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旧电器电实行登记、标识制度。具备检测维修能力,且维修后的电子电器产品能达到质监部门标准的废旧电器回收、处理企业(包括旧货经营业主、专职回收公司、综合回收公司、处理企业),才有权使用“旧货”、“再利用产品”的标识。收集到的旧电器经检测维修贴上“再利用产品”标识后,才允许进入合法的旧货市场。废旧电器回收、处理企业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其检测维修产品的数量、类型、去向;回收且销售旧电器的旧货经营业主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其销售的旧电器的来源、类别、数量,并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三)推行“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

“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v,EPR),其核心是“谁生产,谁负责”,即产品消费后回收、处理以及再利用责任从由政府承担转向由生产者承担,将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理、再利用阶段。简单讲,就是产品生产者要负责消费后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目前,在日本和欧洲等国践行的“延伸生产者责任”回收处理模式有以下3种:

1.生产商独立回收、处理。该模式是指生产商自建回收网络、处理工厂,独自负责其产品的收集、拆解、无害化、再利用。即生产商自行承担消费后产品回收处理的实物责任和经济责任。如惠普的“星球伙伴(Planet Partners)回收与再生计划”形成了惠普产品的全球回收网络。

2.行业联盟负责回收、处理。该模式是指行业中若干生产商自愿结成联盟,由联盟来承担消费后产品回收处理的实物责任和经济责任。这个联盟被称为“产品责任组织”(Product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PRO),PRO通常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按企业化模式运作,一般有商业协会组建,企业加盟。PRO可以自己组建电子废物回收公司和处理工厂,也可以选择已有的回收公司与处理工厂。生产商则可以选择一个加盟费用比较低的PRO,由PRO来履行延伸生产者责任。比如,东芝、松下在日本北九州联合建立的日本家电再利用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产品责任组织。

3.第三方回收、处理。该模式是指生产商将自己应履行的延伸生产者责任委托给第三方(回收公司或处理企业),由独立的第三方来承担消费后产品回收处理的实物责任和经济责任。这个第三方企业被称为“产品责任提供商(Product Responsibility Providers,PRP)”。比如,欧洲最成功的再循环企业之一——MIREC Recycling,原先是荷兰飞利浦公司上世纪70年代建立的处理废弃电子产品的附属企业,至上世纪90年代,该企业从飞利浦公司独立出来,目前已成为一个与30多家国际电气品牌合作的专营电子废弃物处理公司。

依据上述3种模式,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在上海市乃至长三角地区率先推行“第三方EPR制度”。第三方可以是专职回收公司,也可以是综合回收公司(兼有回收、处理两个职能),还可以是非营利性独立的行业协会。具体这个“第三方”采用那种形式,由市场需求结合政府意愿视实际情况而定。

国内家电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行业平均利润率只有5%,生产商自建回收、处理体系所带来的高昂费用,潜在技术风险,使许多国内生产商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形成废旧电器回收、处理行业联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此,现阶段承担生产商EPR责任的“第三方”应是具有环保资质、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处理企业。

上海市工业基础设施、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无论是处置固废、危废、工业废物、一般废物均有完备成熟的技术及体系,这为推广“第三方EPR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利用现有的处置体系,避免了重复建设,保证了集中统一处理。第三方回收公司或处理企业或行业协会凭借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可实现回收处理集约化、效率化的规模经济,生产商则可通过委托——关系锁定延伸生产者责任成本,专注发展主营业务。

参考文献

[1]范泽云,朱萍.上海市电子废弃物管理模式分析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8,(15).

[2]赵立祥.日本的循环经济与社会[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赵聪颖,杨婷婷.上海市电子废弃物现状评述与改善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8,(17).

[4]李华友,冯东方.促进我国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的政策途径[J].再生资源研究,2007,(2).

第6篇:废旧电子范文

关键词:废旧电脑;环境污染;电子垃圾

随着科技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电脑已经在各行各业以及家庭中得到迅猛普及,而且电脑更新速度快,一般2—4年会进行更新换代。据专业人士估计,在中国废旧电脑的的淘汰量估计每年在500万台以上。因此淘汰下来的废弃电脑作为一种新型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愈来愈多的废弃电脑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1、废旧电脑硬件组成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电脑主要由塑料、金属盒玻璃组成。据统计一台PC需要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有一大部分对人体有害,比如:铅、水银、水银、砷、镉、铍和其他有毒化学品。显示器中的显像管玻璃机械强度下降有爆炸危险,而且显像管中还含有大量的铅和钡。每个显像管大约含铅4到8磅。废弃电脑和显示器的含铅量已占美国垃圾填埋物总含铅量的40 %。主机中各种板卡含有锡、镉、汞、砷、铬等重金属机壳外面涂得防火涂料是有毒的。CPU锌片和磁盘驱动器含有汞和铬;半导体器件、SMD 芯片电阻和紫外线探测器中含有镉;开关和位置传感器含有汞;机箱含有铬;电池含有镍、锂、镉等。这些毒性很强的化学物质不容易分解,如果对这些材料像处理一般垃圾一样进行填埋、焚烧将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如果这些有毒物质流入土壤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将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果这些有害物质流入水源地或者污染了地下水,那么人喝了以后可能造成重金属中毒,甚至会造成婴儿畸形。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致癌物质将产生严重的空气污染,破坏大气层,影响人体健康。

2、废旧电脑处理方式及现状

目前电子垃圾污染越来越严重,因此如何有效处理这些电子垃圾成了各国关心的问题,而废旧电脑作为电子垃圾的一种,目前国际上对废旧电脑的方式大致分为5种:传统的填埋或焚烧、捐赠、专业企业回收利用、卖到贫穷落后的地方继续使用以及近年来出台由生产商进行回收处理。

(1)焚烧或填埋

废旧电脑中有许多有毒物质,但是废旧电脑回收技术难度大且回收利用率低。因此,目前很多地方将旧电脑像其他普通垃圾一样采用挖一个专门的填满场进行填满处理或者进行焚烧处理。但是这样做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2)捐赠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曾经有一段时间把废旧电脑捐赠给学校或者非盈利机构。但是由于科技发展电脑价格迅速下降,更新换代加速,因此现在这种方法可行性越来越小。目前学校和一些非盈利性机构已经越来越不愿意接受这些垃圾。

(3)专业企业回收利用

这种方法是对电脑各个部件中的材料进行分类,如:塑料、金属等等。然后对这些材料进行处理后重复利用。但是这种方法实现技术难度高,回收利用率不高。而在国内还没有这样的专门机构对废旧电脑进行回收。国内的电脑回收差不多都是将废旧电脑进行翻新,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者将里面可以用部件重复使用,然后将其他的部件丢弃。而这些翻新的旧电脑一般会流入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那里将成为污染的受害者。

(4)继续使用

在国际上,发达国家会将废旧的电脑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因为这样的处理方式盈利极高,又避免了花高额费用来处理这些垃圾。这样做的结果是给工业国家带来了利润,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污染,它仅仅是延缓污染的时间。在国内,这些继续使用的废旧电脑从城市流向了农村,这些废旧电脑耗电大,噪声大,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

(5)有生产商回收处理

近年来生产商开始对废旧电脑做回收处理。对回收的材料进行二次利用。戴尔公司率先在中国实行了废旧电脑回收服务。由于废旧电脑处理技术要求高、成本高、回收利用率低,这也将促使各公司进行技术创新,设计出更环保的电脑。

3、关于处理废旧电脑的几点意见

废旧电脑污染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可以回避的问题了。各国已经开始越来越关注如何处理这些电子垃圾。我们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完善废旧电脑处理机制。

(1)加强立法与宣传

对于环境的保护,立法这种强制手段是非常行之有效的,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对环境保护采取的一种措施。建立完善的回收制度,从法律上确定生产者、销售商、消费者对废旧电脑回收的责任。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脑要进行强制进行回收。规范废旧电脑的回收渠道,电脑回收产业化。坚决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拆解作坊。同时需要加强宣传工作,教育民众废旧电脑处理不当对环境的危害。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

(2)加强科技创新

保护环境还是要从源头上着手,只有提高科技水平,运用更环保的材料生产电脑,用更高效的方法、更低成本得处理废旧电脑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其中电脑价格高昂是电脑超年限使用的一个原因,因此提高科技,降低成本可视为一种阻碍旧电脑二次使用的一种方法。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节省原材料,淘汰有毒原料,降低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提倡以“节能、无污染、可回收”为设计思想的新型电脑——“绿色电脑”。

(3)严格控制二手电脑进口

由于废弃电脑对环境的危害大,而处理回收废旧电脑的技术要求和成本又很高。因此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千方百计“出口”废旧电脑。我们要防患于未然,警惕少数单位或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量进口二手电脑。我们只有通过立法、严格管理废旧电子产品市场、监管废弃电脑回收再利用渠道,防止使我国成为国外顷倒废旧电脑的场地。

总之,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的普及率会越来越高,因此废旧电脑的数量也会不断增加。因此,处理废旧电脑,保护环境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政府、企业、个人都应该付出自己的努力来保护我们的环境。在不久的将来,废旧电脑回收可能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

参考文献

[1] 向迎洪,杨仕富,顾强。高科技产业污染江苏环境科技2000

[2] 任仁,张敦信. 化学与环境[M] .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3] (美)戴维斯、康韦尔著,王建龙译.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第7篇:废旧电子范文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上海回收渠道消费者偏好政府行为

一、电子废弃物的定义

电子废弃物又称电子垃圾,关于它的定义,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认为,电子废弃物包括各种废旧电脑、通信、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淘汰的电子仪器等。<

br>国外对电子废弃物有着如下的定义:电子废弃物包括旧电脑主板、监视器、印刷机,其他的信息设备,旧通信设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而这些都是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是过时的,只能回收,不能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

我国对电子废弃物的定义是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旧产品或设备翻新、在使用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消费者废弃的产品、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根据国家电子废弃物名录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很多场合下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废旧家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的统称。

而在这些电子废弃物中,尤以产量最大的四大家电(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以及电脑为主,本课题即以四大家电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现状的分析研究来寻求解决目前上海市电子废弃物的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二、上海市电子废弃物产生量在不断地增加

由表1可以看出,上海市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的销售量在1985年达到了一个高峰时期(尤其是电视机1985年销售量达到105.20万台,这时的电视机主要是黑白电视)。目前,在城市居民家中这部分家用电器已经到达了报废期。近年来,家电的更新换代不断加快,销售量和生产量都不断上升,以平均10~15年的寿命来看,2003~2005年上海市将开始面临废旧家电如何处理的挑战。

根据上面数据的显示,1997年上海市的家用电脑销售量为12564台,2007年迅速增长到266758台,增长了20多倍,并且还在以每年10%左右的增长速度向上增长。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得本身使用年限就不长的电脑的使用年限还在在不断的下降。由此导致上海市的电子废弃物每年都在不断地增加,且增加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如果没有个健全的回收处理体系,那么对于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利用将造成很大的压力。

三、上海市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渠道探析

通过对博山调剂商品经营管理公司、周家嘴路、大自鸣钟、浦东新区等二手市场的实地走访调研,以及对上海市电子产品维修协会、上海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署、上海苏宁电器的配送售后中心专家的采访咨询,笔者了解到一些信息(如下图所示):

目前上海市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渠道主要有: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可称之为“游击队”);零售商和厂家搞的以旧换新活动;区机管局牵头回收该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废旧电器;家庭、企事业单位直接送到附近的废旧回收点以及电器维修点。

总体上来看,上海市的废旧电器主要分为两块:家庭产生的废旧家电、机关事业单位产生的废旧家电,其中尤以家庭产生的废旧家电为主。而对于家庭这块,主要还是以小商贩的回收为主,对于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废旧家电,目前由该区县的机关管理局牵头负责该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废旧家电回收协调工作,交由上海市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加以回收处理。

目前,这些渠道中还是以“游击队”的收集为主,其中零售商和厂家采取的以旧换新活动据我们调研发现,这只是商家搞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于回收上来的废旧电子产品,厂家并不参加直接的回收处理,只是承包给个体回收者,而这些个体回收者大部分是来自于二手市场的经营业主。

电子废弃物相关回收的对象只是局限于个别区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扩展到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更谈不上到每个街道社区了,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为了谋求利益而过早淘汰电子产品的可能。而由家庭、企事业单位直接送往废旧回收点或家电维修点的虽有,但是出于运输成本以及便利要求等原因使得通过这种渠道回收的电子废弃物很少。

通过小商贩等回收上来的电子废弃物,主要运往浦东的博山、金桥等交易市场,市场再把回收上来的产品分配到不同的经营业主手中,通过人员手工的再分类,把产品分为可再用以及不可再用两大类,其中能再使用的产品主要销往当地的二手市场以及旁边江浙等地,不可再使用的则再次通过手工进行拆解加以分门别类并销往浙江、江苏等地的废旧金属小作坊,而这些小作坊只是通过简单的焚烧和一些简单的化学处理,提炼其中的贵金

属,剩下的废弃产品就随地焚烧扔掉,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四、消费者的偏好分析

实地走访闸北区、宝山区、浦东新区的上海当地居民消费者,以抽样问卷的形式下发103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1份。通过此次调研发现:居民对于家中废旧家电的处理不当带来的危害还是没有充分的认知度,其中只有16%的消费者表示比较熟悉其带来的危害,超过60%的消费者还只是有所了解,并没有达到一定的认知度,同时对于家中的废旧家电,61%的消费者还是把旧家电卖给上门回收的小商贩,还有1/3的消费者考虑到回收的价格问题。由此可见,目前上海市的许多居民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处理不当带来的危害并没有充分的认知度,同时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家庭还是偏向于小商贩的上门收购回收方式。

五、政府行为分析

对于上海市政府在电子废弃物处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以用两种模式加以分析:

第一种模式是主要在上海浦东地区的机关事业推广的,可以称之为“浦东模式”。该模式下,政府通过下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把各自的废旧电器集中起来,然后运送到交投、金桥等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其中的回收和运费都是由政府来承担。此模式虽然能够很好地回收企事业单位的废旧电器,但是政府承担的成本过大,从而造成了社会福利的减少。

第二种模式是由政府授权给交投中心加以处理的模式,可以简称为“交投模式”。该模式下,政府通过授权给上海市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让其来回收和处理企事业单位的电子废旧产品。这个模式减少了政府的回收和运输成本,但是又造成了该领域的自然垄断。

六、总结

目前上海市的废旧电器的回收方式还是以小商贩的上门回收为主,消费者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不当带来的危害认知度不够,同时缺少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合理处置的意识,政府方面虽然参与到回收市场中来了,但是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综上所述,目前上海市的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还是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模式,即EPR模式来考察我国家电废弃物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喜.基于GIS的上海市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研究[D],2007

2.孙焱婧.上海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现状及其体系建设研究[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6

第8篇:废旧电子范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电子废弃物;管理体系;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及更新周期的缩短,堆积如山的电子废弃物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之一。世界各国处理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同时电子废弃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

电子废弃物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不正规的回收处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物质既可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也可在土壤或水环境中富集,最终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影响人类生存与健康。另一方面,电子废弃物具有很高的再生利用价值,可资源化程度很高,不回收会造成大量资源的流失。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塑料和金属,尤其是稀有金属具有很高的价值,如果采用合理的再生技术,能获得大量纯度较高的再生材料,可直接在新产品的制造中使用,从而减少对自然原材料的需求,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但是,如果回收体系不规范,无法充分回收资源,同时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我国的广东贵屿镇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原始的拆解、处理方式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用烧烤获取电路板上的电容等电子元件,大量的毒烟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用酸洗获得各种贵重金属,废渣、废液随地倾倒,导致贵屿大部分的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已经不能饮用,各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气体,从业者的健康遭到极大损害,大部分患有皮肤、神经系统等方面的疾病,93%的人有眩晕或头痛症状[1]。而作坊式的回收处理方式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大量可再生利用的材料被随意抛弃,他们通常只是提取出少量价值较高的材料如金、铜等,剩下的则被视为垃圾丢弃,造成大量资源的流失。

发达国家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发达国家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进行剖析,旨在为我国建立合理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寻找参考依据。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萌芽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1963年,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给出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的个人或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2]。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逐渐认识到,早期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界定利益相关者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1983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Freeman)给出了一个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3]。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该定义不仅把影响组织目标的个人和群体视为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把被组织在实现其目标过程中采取的行动所影响的个人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正式将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环境本保护主义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实际上指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现实的管理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系统或网络背景下进行的,单一主体的单个行动往往难以取得最优的绩效。因此,在管理实践中首先要识别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此基础上注重考察不同主体相互作用的方式与程度以及它们对管理目标的影响[4]。

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的各个组织或群体来自不同行业和部门,具有分散性和复杂性。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电子废弃物回收过程中,任何可以影响其回收的或被其回收过程所影响的群体或个人。这些组织或群体各有其目标和利益指向,很多时候这些目标和利益指向是相互冲突、难以协调和动态变化的,如果能够整合各参与方的分散力量和资源,则可以形成协同效应,促进电子废弃物的有效回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正具有整合这些分散力量和资源机制的价值[5]。

二、利益相关者与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思想,识别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构建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的重要步骤,同时还要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在回收管理体系中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一个有效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权责明确:(1)电子废弃物回收的物质责任由谁承担,即谁回收、谁运输、谁处理等?(2)经济责任如何分担?(3)管理责任由谁承担?(4)历史废弃物及孤儿产品如何处理?下面通过对荷兰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的剖析,提取在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担情况。

(一) 荷兰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荷兰是欧洲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和实践开展较早的国家[6]。在欧盟相关指令出台前,1998年4月21日,荷兰就已颁布实施了《白色家电和棕色家电法令》,其要求近似于欧盟电子电气废弃物(Waste Electronic & Electrical Equipments,简称WEEE)指令的规定,采用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经过1999年和2002年的两次修订,基本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纳入管理范围。欧盟双指令(WEEE指令和RoHS指令)后,荷兰顺利完成了双指令的本国法律转换,分别于2004年7月6日和7月19日通过了《WEEE管理法令》和《WEEE管理办法》。

荷兰的废旧家电回收主要归属于NVMP系统,NVMP系统是荷兰金属和电子产品处置协会依据1998年荷兰的《白色家电和棕色家电法令》建立的。截至2005年10月,加入NVMP的制造商/进口商会员有1 350家,几乎涵盖全部的大、小家电市场。NVMP系统运作十分有效,2001年的人均收集率达4.13千克/年,已经达到欧盟WEEE指令规定的回收再生目标。

NVMP目前实行可见收费。消费者在购买新产品时支付可见的回收处理费用,即在新产品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明码标出处理费用,可单独标注在价签上,截止时间之后(大家电在2013年1月13日之前,其他家电在2011年1月13日之前),不允许收取可见费用,回收处理费用由生产企业负责,收费标准与品牌、重量、体积或价格无关,每种产品类型收费固定。零售商收到回收费用后,将资金通过常规支付方式划转给生产商,生产商每两个月根据产品种类和销售数量向NVMP基金会缴纳处理费用。这种“养老金”模式的收费方式也可较容易地把历史废物及孤儿产品纳入回收管理体系。图1简单描述了NVMP系统中的物质和资金流向。

消费者可通过两种渠道免费交付废旧家电,一是通过零售商来实现,二是直接送至市政指定回收点。这样的组织形式为零售商的以旧换新业务留下空间,可以继续保留他们早先拥有的客户源和维修业务。

另外,制造商/进口商还负有以下的信息责任:在产品投放市场一年内,制造商/进口商应向维修商、维护商以及处理机构提供有关该新产品再利用、再循环以及处理的相关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中应包括产品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以及有毒物质或特殊物质的位置;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供计划,详细阐明将如何履行自己的回收责任和义务(包括退出荷兰市场后采取的相应措施)。每年7月1日之前,制造商/进口商必须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二)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

从案例研究中可见,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如图2所示),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零售商、处理商、消费者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都参与到项目中,并在项目实施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发挥各自的作用。

1.生产商

家电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是家电回收管理的物质责任、经济责任及信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随着SA8000和ISO14000等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逐渐嵌入国际市场规则,多数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是“现实的要求”[7],更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将受到重视,企业决策时必须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界定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归属,有助于解决废旧家电的环境污染,促进生产商改进产品设计,在保证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形象。

2.零售商

零售商是连接生产商和消费者的纽带,在一些回收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可承担主要的回收责任。另外,利用新产品销售网络进行废旧家电回收还可降低整个管理体系的成本。

3.消费者

消费者是废旧家电的提供者,在回收管理体系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废旧家电能否实现充分的回收和再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是否积极配合。对于消费者在废旧家电回收中经济责任的分担,目前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取可见费用(购买新产品时单独支付或废弃产品时支付);另一种是隐性收费(生产商支付回收处理费用,但通过产品价格将部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4.处理商

处理商的利益直接受到废旧家电持有者行为的影响。这是因为,处理商是否有货源取决于废旧家电持有者是否将废旧家电交给回收部门。由于回收率高,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处理企业能从销售再生产品中获得收益,而我国正规的处理企业通常面临因货源不足而无米下锅的尴尬境地。

5.政府

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示范工程、税收优惠等政策施加影响,保证废旧家电回收行业的顺利发展[8]。同时,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适度干预,可以纠正人们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以维护社会的总体利益。

6.第三方组织

在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中,通常由被称作生产者责任组织(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s,简称PROs)的第三方组织负责管理体系的日常运作及管理。PROs是非营利性质的组织,由生产商或行业协会联合组成,代表签约生产商履行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设计的启示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基本上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如图3所示。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因此,在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性。而可持续的废弃物管理必须是:经济可承受的、社会可接受的、环境有效果的[9]。这说明建立的废弃物管理体系必须以一个可接受的成本、大多数人可接受的方式运作,同时尽可能地减小环境负荷。

因此,我国在建立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时,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法规、政策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首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引进是建立有效回收管理体系的基本条件,通过法规、政策明确生产商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主要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为在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无论是在技术方面,还是回收网络方面,都没有能力来组织其生命周期末端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另外,我国地域辽阔,产品分布的范围很广,如果让每个生产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产品的回收体系来承担产品的回收责任,将产品收集后长途运输到其处理中心,不仅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即使在发达国家,也通常是由生产商联合成立的生产者责任组织来代替签约生产商履行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责任。在我国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作用较小的情况下,可由政府部门代替生产者责任组织,负责回收体系的运作和管理。

其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经济责任完全由生产商承担也不切实际。但是,由消费者为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直接支付一定费用的做法同样行不通。在我国,废旧家电的持有者在废弃家用电器时不仅不需支付费用,反而可以得到补偿。因此,我国对废旧家电回收的经济责任可通过责任分担的方式,由各利益相关者按比例分担。对于消费者应支付的部分,可直接将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产品售价中[10],这虽然会略微增加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但总体上可行性强,便于操作实施。

另外,政府的干预是必需的,并且应该是持续的,尤其在我国还没有关于家电回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虽然在2004年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等具体规定。到目前为止,该条例依然没有付诸实施。因此,政府可通过税收、禁令、处罚等措施,引导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最后,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需要多数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国大多数的居民认为废旧家电仍是有价值的商品,同时存在大量游走收购的小商小贩,导致大量的废旧家电流入不正规的回收渠道。即使有相关法律为依据,但检查违规行为的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废旧家电的持有者需要得到经济上的激励或服务上的满意才能履行责任。因此,在充分了解居民的参与意愿,找出居民参与废旧家电回收的关键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设计出合适的激励机制,对于建立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我国目前保有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正常使用期为10-15年计算,我国已经迎来家电更新换代的高峰期。而目前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比较混乱,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大部分废旧家电流入不正规的回收处理渠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从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管理实践中可以看出,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需要管理体系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配合,才能建立有效的回收管理体系。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识别出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通过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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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生华, 陈宏辉.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方法评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2, 24(5):13-18.

[3]Freeman R E, Reed D L. Stockholders and Stakeholders: A New Perspectiv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983, 25(3):88-106.

[4]黄栋, 匡立余.利益相关者与城市生态环境的共同治理[J].中国行政管理, 2006, (8):48-51.

[5]吴郭泉, 郭丽华.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土地利用规划优化模式研究[J].林业调查规划, 2007,32(1):30-33.

[6]阎利, 刘应宗.荷兰电子废弃物回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16(4):60-66.

[7]鞠芳辉, 谢子远,宝贡梅.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基于消费者选择的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 2005 (9):91-98.

[8]罗宇, 陈亮, 廖利.我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体系研究[J].再生资源研究,2006 (1):31-34.

第9篇:废旧电子范文

【关键词】废旧电池;环境;综合利用

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进入寻常百姓家庭,且消耗量迅速增多,随之而来的废旧电池的产生量与日俱增,废旧电池中含有的多种重金属,若不经过回收和妥善处理,有毒物质会在环境中聚集,最终积聚在人体内难以排除,导致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髓,甚至致癌。废旧电池的回收及利用,已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

1.废旧电池的来源及危害

1.1废旧电池的种类与来源

废旧电池的种类主要为锌银电池、镉一氧化汞电池、镍金属氧化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钠硫电池、固体电解质电池、热激活电池、水激活电池等。

废旧电池的主要来源以移动电话(手机)为代表的民用无线通讯设备用电池,各种汽车使用的蓄电池,随声听笔记本电脑、摄像机、BP机、石英钟、电子表、儿童的各种电动玩具电池等为主。

国内拥有干电池厂家200多家,上世界末生产量子力学50亿节/a,年耗量在一半以上,生产的干电池除少量出口外,大部分在国内销售,国内每年还从国外进口少量的高容量电池。

1.2废电池的危害

电池的用途不同,规格型号各异,电池的构成材料也不同,大多数干电池中都含有50%的金属,含有重金属铅、锌、镉、镍等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镉能使人的骨质软化、瘫痪:铅可以引起支气管癌等疾病。在电池工艺中为了防腐蚀及防电池中电解液渗漏,提高电池的使用寿命,在电池中加汞的化合物,大多数碱性干电池中的汞含量达1%-5%,中性干电池为0.025%全国每年用生产干电池的汞就达到几十吨。汞与汞的化合物都对人具有明显的神经毒性,使脑部受损、运动失调、视野变窄、发音困难、听力减退等不良影响。

含铅、锌、镉、等重金属废电池如大量丢弃于环境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1节1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用水。重金属不能自然降解,被生物吸收后,通过食物链逐渐积累,最后危害人类自身的健康,如丢弃在普遍的生活垃圾里,但垃圾堆肥处理时,会因含金属及汞而影响发酵,垃圾焚烧处理时,烟气中汞含量高影响打气环境质量,污染空气,垃圾如果填埋处理,电池中重金属随着渗液渗入地下污染土壤直至地下水。

2.废旧电池的处理现状

旧电池属于固废中的有毒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把旧电池混入普通生活垃圾里扔掉,还有少部分有环保意识的人们苦于收集,但无处处理。

1997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了限制电池产品含量的通知,此后有一部分不含汞、铅等的电池已经上市,但是大多数消费者对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的危害了解不多,在够买电池时往往有很多的随意性,没有把够买的电池从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去考虑。消费者没有同厂家联系起来,生产厂家生产环保电池需要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配方,提高了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造成企业的不情愿认可。

3.废旧电池的回收

3.1废旧电池回收的必要性

随着国内通讯、化工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对各种金属的要求量也越来越大,大多数电池中含有50%的金属,回收再利用可弥补工业持续发展中的原料资源的不足。回收利用电池的金属及废料可减少矿石的开采量。国内多种自然矿源趋于萎缩,国内铁、铜、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已进入采掘中期、晚期。从旧电池中回收金属不需建矿山,就免去建矿、选矿等一些繁杂的前期工作程序(调查、选址、勘测、立顶等),可保护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根据相关资料得知,每再生利用1万t废铜要比用矿石冶炼生产铜节省投资1亿多元,节省能源折合标准煤5.9万t少向大气排放烟尘、SO2有害气体3600t。少向环境排放固废(尾矿渣)100t,避免采矿、选矿过程中所排放废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即保护环境又节省资源。

3.2废旧电池的回收措施

废旧电池应单独作为一类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使电池得到再生利用,防止有害物质扩散。首先,在街道、集镇、农村、学校、机关等固定地点没立废电池回收箱,便于收集废旧电池,然后由垃圾处理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回收,进行再利用。其次,要实行有偿收集,鼓励市民及拾荒者将废旧电池收集起来送零售店、批发商处的机制,政府应从其他补助资金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鼓励零售店,回收旧电池的热情。另外,消费者在够买电池时也可以付一部分回收电池时的费用,电池以旧换新等,回收商与制造厂家相联系,使废旧电池回收商可得到一部分回收报酬。

4.废旧电池的综合利用构想

4.1加强管理力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电池厂家,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分析中,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原材料、工艺、成品含有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需达标排放问题,而且要评价分析产品售后的回收利用问题。生产厂家要做到清洁生产,使本厂产品利于再生利用。环保及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监察回收利用情况,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生产规模,建议建立影响的处理旧电池再生资源工艺生产线,有效地促进回收和利用再生资源。

4.2鼓励生产环保型电池

含重金属及含汞电池应有相关标识,以便于回收分类,国家应在税收或其他方面,在政策上给予放宽,鼓励绿色环保型电池的生产。采用计算机网络控制,利用系统功能模块数据传输技术对破碎后废旧电池进行分拣类。将锌、锰、银、汞、镉和铁等金属物质提取回收、炉渣还可以用来制作建筑材料,对不能利用的物质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一改以前的工序繁复、工艺流程长、处理成本高的缺憾从而实现了废旧电池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安定化的综合利用。

4.3提高全民意识

提高全社会全民的环保意识,从幼儿园就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没,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成为习惯化、规范化。

此外加大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工艺的研究力度,对无污染、少污染、成本低、耗能少、见效快的处理工艺及成果,给予政策或资金上的倾斜,使废弃的旧电池进入生产―消费―再生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5.结语

为了人类健康、生活、工作的长远利用着想,应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变人们的观念,让环保观念从一点一滴进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既而成为人民的习惯行为,从而使回收废旧电池的行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郭立,何深思。 废干电池回收的障碍与对策。 环境保护杂志出版社,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