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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精选(九篇)

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

第1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废旧手机;回收;处理方法;资源利用

收稿日期:20130521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重点项目(编号:12ZZ194);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编号:J518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50974087)资助

作者简介:陈立乐(1988—),男,安徽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通讯作者:王景伟(1963—),男,内蒙古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图分类号:T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7017304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电子科技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手机更新换代速率不断加快,进而导致了大量废弃手机的产生。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每年废弃的手机约有4亿部,其中,中国有近1亿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近期的《化电子垃圾为资源》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废弃手机数量将比2007年增长7倍。另外,我国同时也是一个手机生产大国,根据2002~2009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的相关统计,从2002~2009年,我国手机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增长较慢,其他年份生产均呈快速增长势头,2009年手机产量是2002年产量的5倍多。2009年,我国手机产量超过6亿部,2010年,我国手机产量达到10亿部。因此,废旧手机的回收处理,已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难题。

2 废旧手机的危害性和资源性

废旧手机主要由塑料外壳、锂电池、线路板、显示器等几大部分组成。这些部件中含有铅、铬、汞等有毒有害物质,随意抛弃将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巨大的威胁;废旧线路板中还有含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含溴阻燃剂,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同时,废旧手机中还含有大量的有价金属,特别是贵金属。一项研究表明,从1t废弃手机中能提取150g黄金、100kg铜以及3kg银。依照我国目前每年废弃1亿部手机估算,这些废旧手机总重达1万t,若回收处理能提取 1500 kg黄金、100万kg铜、3 万kg银。因此,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资源综合利用,还是环境保护方面,废旧手机的高效回收和利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废旧手机主要部件的回收利用

3.1 废旧手机塑料外壳的回收

手机外壳制造时一般会在内侧标明其材质。手机外壳材料大多采用热塑性工程塑料,如聚碳酸酯(P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合成树脂(ABS)、PC/ABS合金、聚甲醛及聚氨酯。工程塑料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对废旧塑料进行回收,并加以循环利用,对于提高资源利用率,解决废旧手机废弃物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废旧手机外壳塑料的回收,一般通过物理化加以回收。将回收的手机拆除外壳,统一运送到专门生产塑料的企业,对手机塑料外壳进行破碎,然后,进行造粒,作为其他家用或工业电器、通讯等设备的原材料。物理方法具有工艺简单、处理效率高、污染少、成本低等优点。

对于手机中不能重复利用的塑料还可以用作燃料,用于发电、冶炼等使用,这样既可以节约能源,又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3.2 废旧手机线路板的回收

手机线路板中金属的含量很高,尤其是贵金属,具有较高的回收价值。Luciana Harue Yamane 等对手机线路板和电脑线路板中的金属成分分别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手机线路板中的金属含量为63%,电脑线路板中的金属含量为45%,其中手机线路板中铜的含量为34.5%,电脑线路板中铜的含量为20%。

对于废旧手机线路板的回收,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有价金属,特别是金、银、铜、钯等贵重金属。目前主要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的方法加以分离回收。

3.2.1 物理处理法

从工艺方法来说线路板的物理法处理可分成两大类:干法和湿法。干法指的是根据物料间的电、磁、形状、密度等特性差异,利用单个或组合设备加以有效处理的技术方法,其间没有液相的存在,这也是研究较多应用较广泛的技术方法。湿法多是利用物料的密度差异性质结合液相的动力及运动特性进行有效的成分分离。

干法回收主要通过各种机械的方法,或者几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对线路板进行破碎,然后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磁性、密度、比重、导电性等的不同,对其中的金属和非金属加以分离。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破碎、磁选、静电分选、涡电流分选等工艺流程,还有重选、空气摇床等方法,一般采用其中的两三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选。

马国军等采用磁选和重选回收废旧电路板中的金属。结果表明,采用干法磁选工艺,可回收的铁磁性物质约占废旧电路板质量分数的8.23 %,重液分选可使金属与非金属有效分离,采用磁选和重选联合工艺可使Fe、Cu、Pb、Zn、Ni和Sn的回收率分别达到约100%、80%、65%、75%、88%和5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沈志刚在其专利中利用空气分离筒设备进行了废弃电路板物理法资源化研究,该工艺回收的金属材料纯度为 95%,回收率达到 95%,具体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废弃线路板物理法空气分离工艺流程

湿法回收是利用水等作为分选介质,根据金属和非金属密度或比重的不同加以分离,例如浮选法、水力摇床、螺旋溜槽等。

谭之海采用“湿法破碎——浮选”工艺流程来回收废弃线路板中金属成分,结合传统矿物浮选的4个常用浮选动力学模型,研究了废弃线路板自然疏水性浮选和药剂浮选的浮选动力学模型,并通过试验验证了5个不同条件下建立得动力学模型,为废弃线路板浮选工艺参数的优化、浮选流程的简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物理法资源化处理线路板的方法很多,不同种类的线路板和不同的工艺流程,往往会取得不同的分离回收效果。废旧手机线路板相对电脑等其他线路板,具有金属含量高,板体薄等特点,因此,对于废旧手机线路板的回收,相关的物理回收工艺,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优化,才能取得较好的分离效果。

3.2.2 化学处理法

化学处理法主要是利用湿法冶金的方法,对线路板中的贵贱金属加以分离回收。湿法冶金技术回收贵金属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废料中的绝大多数金属能在硝酸、王水等强氧化性介质中溶解而进入液相的特性,使绝大部分贵金属和其他金属进入液相而与其他物料分离,然后从液相中分别回收金等贵金属和其他贱金属。目前已经得到应用的将电子废弃物中的金转入溶液的工艺有硝酸王水湿法工艺、双氧水硫酸湿法工艺、鼓氧氰化湿法工艺等几种。

曹人平等应用煅烧浸出法研究了废旧手机中 Au、Pd、Ag 的回收技术及工艺,其回收率都>95%,回收得到的产物经精制,其纯度>99.9%。其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图2)。

图2 废旧手机中Au、Ag、Pd的回收工艺流程

李晶莹[11]等采用硫脲作为浸出试剂,用Fe3+离子作为氧化剂,对废旧手机线路板中的金、银的浸出回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酸性条件下,样品破碎到100目以下,控制硫脲浓度24g/L,Fe3+离子浓度06%,室温下反应2h,金和银的浸出率分别达到90%和50%。

Vinh Hung Ha 等采用Cu2+-硫代硫酸盐-氨体系对废弃手机线路板中的金的浸出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当硫代硫酸盐浓度0.12mol/L,Cu2+20mmol/L,氨浓度0.2mol/L,2h后,金的浸出率高达98%,取得较好的试验成果。

3.2.3 生物法处理技术

生物处理技术,就是利用某些微生物的吸附、氧化和代谢作用,来提取废旧电子产品中金属的一种手段。生物提取技术具有工艺简单、成本低、操作简单等优点,但是生物浸出周期长,浸出率较低,目前还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生物法是具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之一。

3.3 液晶显示屏的回收

液晶显示屏中主要成分为金属铟和玻璃。铟是各类平面液晶显示器生产中至关重要的成分。世界市场上平面显示器的快速增长成为全世界铟的生产的最主要的最终用户,包括平面电视、台式计算机显示器、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主要的平面显示器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使得国际市场对铟的需求急剧增长,而且目前还没有新的替代材料研究出来。液晶显示屏中铟的含量大约在20×10-6~200×10-6,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玻璃可作为一般的废物回收利用。

3.4 废旧手机锂电池的回收与利用

现行的大多数手机电池为锂离子电池,锂、钴是锂离子电池的最重要成分,其中钴在自然界含量稀少,价格昂贵,如果得到回收,将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对于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利用,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相对国外较少。中南大学钟海云等采用碱浸——酸溶——净化——沉钴工艺流程,从锂离子二次电池正极废料——铝钴膜中回收铝、钴。本工艺钴的直收率达到95.75%,铝达到94.84%。

韩国矿产资源科学研究院回收研究所研究开发了从失效锂离子电池中再生钴酸锂的湿法冶金方法——非晶型柠檬酸盐沉淀法。工艺流程为:失效锂离子电池——热预处理(电池解离、硬化塑料)——一次破碎——一次筛分——二次热处理——二次筛分——高温焙烧——硝酸介质还原浸出(H2O2作还原剂)——净化除杂——柠檬酸沉淀——高温焙烧——钴酸锂。日本索尼公司和住友金属矿山公司合作开发了从失效锂离子电池中回收钴等元素的技术。其工艺为先将电池焚烧,以除去有机物,再筛选去铁和铜,将残余的粉末溶于热的酸溶液中,用有机溶剂提取钴。

4 废旧手机回收利用现状和建议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手机使用量较大的国家,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需要一个完善系统,从政府、生产者、经销商、运营商到个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实现废旧手机综合利用。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目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在废旧手机的回收和利用方面,已经有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及回收处理系统,因此,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可以结合我国国情,予以借鉴。

4.1 完善法律法规,合理回收利用

专门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废旧手机得以高效回收利用的前提和保证。2003年1月我国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2005年4月实施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7年3月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废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废旧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废旧手机的回收处理,依然还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因此,国家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纳入其中,才能保证废旧手机的合理回收与利用。

4.2 设立专门的回收机构,规范回收市场

目前,我国废旧手机的回收,主要依靠小商贩走街串巷进行回收,或者卖给手机维修点,然后,通过相关商家进行翻新,重新回到市场,欺骗消费者。对于不能使用的,进行简单的拆除,只回收利用其中一些有用的零部件。这种不规范的回收方式,不仅回收效率低,而且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大,对正规回收系统的建立,也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针对我国当前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情况,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回收体系,在全国设立专门的回收网络,进行有偿回收,比如利用销售商和运营商进行回收,同时,坚决取缔非法渠道进行回收。

4.3 建立规划化、产业化的处理企业

废旧手机的拆解、处理工作,需要先进的处理技术、工艺、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高效的无害化的拆解,才能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和破坏。因此,废旧手机的回收、处理,要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走规范化、产业化的道路,既可以高效的回收利用,又不会造成环境的破坏,同时可以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因此,要坚决取缔、严格查办一些沿海地区非法的手工拆解作坊,政府可以出资成立专门的处理企业,或者鼓励一些有实力、有技术、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废旧手机的拆解处理。对于相关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照顾,如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

2013年7月 绿 色 科 技 第7期4.4 大力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民的环保意识较薄弱,需要政府和相关企业机构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公民环保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和相关机构定期开展一些废旧手机的回收活动,比如,以旧换新、废旧手机换话费、废旧手机换取日用品、换取积分等,从而增加民众主动交回废旧手机的主动性。

5 结语

我国是一个手机使用大国,也是一个手机生产大国,每年废弃的手机将达到上亿部。然而,目前国内关于废旧手机回收利用方面的研究较少,对于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如何有效的回收利用这些废旧手机,是当前我国急需解决的一项重大难题。无论是法律法规的健全、回收系统的完善、专门处理企业的建立,还是工艺技术的研发,都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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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5月14日,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启国、林祥斌、章世文非法经营案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李启国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判处被告人林祥斌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被告人章世文有期徒刑7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据悉,该案李启国等被告人通过收购从进口的废旧金属堆里挑选出来的废旧外国硬币,经加工“变废为宝”,予以出口或变卖,6年间非法获利达1.3亿元人民币。此前,浙江、上海等地法院也先后办理过类似的“洋垃圾堆淘金案”。而这起案件则是目前国内同类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

“捡”出的发财捷径

故事要从1992年说起。那年,38岁的浙江省余姚市人章世文在邻近的慈溪市小林镇办了一个小厂,厂附近有个垃圾回收场,经常有人从垃圾里捡到日币。头脑活络的章世文暗自思忖,这些捡来的日币能不能用?1994年,趁去日本的机会,章世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带了些从垃圾场捡来的废旧日币到日本使用。谁知,这些日币居然完全可以正常使用。章世文敏锐地察觉到中间的商机,一条“发财路”似乎豁然向他敞开。

毕竟,通过携带硬币去国外兑换,成本太高,且中国的公司和个人不能在国外兑换太大数额硬币,章世文在等待更好的机会。

2003年,一个机会来了。章世文认识了一个有大量废旧德国硬币的朋友庞某,而且他在德国也有渠道,于是他拿出所有积蓄,以1.1元人民币兑1马克的价格,从庞某处购买了700公斤的德国马克。通过一名德国人,章世文将这批马克经海关发到德国联邦银行海德堡分行,请其帮忙兑换。在当时的外汇市场上,1马克能兑换超过4元人民币。

然而,德国银行却以硬币破损严重为由,拒绝兑换。消息传回国内,章世文心急如焚,亲自跑到德国。

德国的亚琛,是与宁波友好结交的城市,德国联邦银行亚琛分行的工作人员向章世文提出,部分品相好点的硬币可以兑换。于是,章世文就在银行的办公室里用肥皂水拼命把硬币洗了一遍。最终,50%的硬币被换成了新欧元。

可是,章世文还是心有不甘,他又买了一副五金工具,把剩下的硬币不平整的敲成平整,不干净的洗干净,再拿到银行进行兑换。“我是中国一个普通的个体户,我把我全部的钱都换了马克,我不能因为你们国家的钱使我破产。”章世文对德国银行的工作人员说。

最终,剩下的马克基本都被兑换了出来,破损率高达95%的废币居然成功兑换了95%,章世文一下子在“业内”出了名。

洋垃圾里的“金矿”

浙江台州人李启国的家在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台州市的海门港,是海关总署列出的固体废物进口指定口岸之一。随着口岸的开放,近年来,路桥区逐渐建起了国内最大的废旧金属拆解基地。国外报废的电机、汽车、家用电器等,通过集装箱成批运到港口。拿到这些货的厂商经进一步挑选,将不同的可回收物分别出售。

2003年,李启国进入了废旧金属行业,从事“褪银”业务。所谓“褪银”,即从进口废旧金属中挑选出含银的化合物,用化学药品将银分离出来后转卖。

在这些废旧金属中,还有另外一种附属产物――硬币。废硬币的产生主要有两个途径:一种熟称“切割料”,如国外的汽车、洗衣机报废后经过压缩、切割、筛选,里面往往会遗留硬币;另一种熟称“火烧料”,即经过焚烧的废物品中,硬币因不会融化而被保留下来。

很快,头脑活络的李启国也注意到了这些废旧硬币可能存在“致富商机”。除了“褪银”业务之外,他开始从自己收购的货里挑出硬币。

刚开始,李启国的生意基本属于小打小闹,直到他认识了章世文。章世文的成功让李启国很受鼓舞,2004年,他回路桥拉来了大舅子林祥斌,三人一拍即合:李启国收购硬币,林祥斌进行翻新,章世文则负责出口和兑换。

有了章世文的“国外渠道”,三人的业务便爆炸式地扩张开来。每当收满一定量的硬币,李启国就将它们打包,通过物流发回台州,运到林祥斌的家中。

林祥斌所负责的硬币翻新工作,说起来其实十分简单。林祥斌收到硬币后,首先将硬币倒入洗桶中用清洗液洗去表面的泥沙。经过分类,把品相较好的硬币挑选出来,放在盛有硫酸溶液的酸洗箱里进行清洗。一些不平整的敲平,残缺、磨损厉害的,就按废铜进行归类,扔进滚筒研磨机碎成金属粉末,当成废金属转给下家。

为了提高产量,除了家人帮忙外,在林祥斌的家中,最多时有10个小工同时对硬币进行加工。币种涉及意大利、西班牙、德国、丹麦、瑞士、日本、英国、爱尔兰、挪威、奥地利、美国十余个国家。

废旧欧元硬币常有很多分离的外环和内芯,还有的在大批量清洗过程中内外环被分离。“有些稍差的,基本上由我和小工用小冲床、榔头等工具加工。”林的妻子在笔录中称,由于硬币数量过多,拼错的情况仍然时常发生。

这些硬币经过二次清洗、清毒,即完成了加工的全过程。

2011年12月,警方在林祥斌家中查获外国硬币原料107余吨,在李启国的住处和收废站查获外国硬币原料近26吨,另有80吨面值33.6万欧元的废硬币完成装车,准备运出。

“做褪金的生意工作环境很恶劣,而硬币这个生意却是干干净净的。”林祥斌当时这样认为,他也会不定期前往宁波的慈溪和镇海金属拆解园区,收购些废旧硬币。仅在慈溪逍林镇,他能记得名字的供货人就有十来个。

在国外注册公司聘当地华人兑换

随着废旧硬币的生意越做越大,台州的市场渐渐满足不了三人的需求。这一行还有个门道:拆解出来的硬币质量不同,价格其实是相差很大的:品相不好的,有时7000块钱一吨;拆解得比较细的,一吨往往在10万元以上,有时候甚至20万一吨。

李启国为了扩展市场,经常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大沥镇的几个废旧五金市场寻找货源,“看见价格合适的就买”。

因为竞争激烈,几年来,硬币的收购价格也一路看涨。每天,李启国都需要和竞争对手抢货,要比拼的不仅仅是速度,更是“手腕”和价格。

由于只有境外公司加上境外人员才能兑换废硬币,于是,负责兑换的章世文在非洲塞舌尔等地注册了多家公司,并聘请当地华人负责硬币的接收和兑换。章世文后来供述,硬币出关时,他以五金小配件的名义,关税按重量算;报关时,收货人写外国相应的兑换银行,兑换人则为他设在境外公司的名义,在兑换的过程中,硬币来源一栏里,一般都写明“从中国各废旧金属公司收集,经过整理清洗消毒包装”;成功兑换后,他把这些钱存到自己开设的外国公司里,再通过在境外帮有关公司或个人支付外汇货款,在境内收取折价人民币的方式到手。

2007年,因其中一笔代付被查获,章世文被宁波市外汇管理局罚款218万元。迅速膨胀的财富也让他开始感到害怕。

同年,章世文停止了与李、林二人参股合作的方式,要求出关和在欧洲以外国家的兑换都由李、林二人自己负责,他只负责在欧洲的兑换,并从中收取佣金。“他们修补的时候把掉的套回去,我感觉会出问题。”章世文说,钱越多他也变得越谨慎。

德国废币案导致事发

除了出口兑换,李启国等人翻新的一些大面额的硬币同时还流向了浙江、上海等地的中间商。调查中,有些中间商表示,是为了配纪念册用,更多客户手中的硬币,最终还是流向了相应的国家,被进行兑换和使用。

2008年,李启国认识了英国留学生许倩儒。许倩儒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李启国曾为其父的废旧金属公司支付货款,两人因此相识。之后,李、林二人开始通过许倩儒兑换英镑。

2011年11月,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判决了一起废旧硬币案,此案的事发,印证了章世文的担心。德国汉莎航空公司3名拥有德国居住许可证的华人乘务员以及1名中国留学生,受中国国内商人喻永庆等人委托,将硬币通过随身携带的旅行箱带到德国,进行兑换,由于现金流过大,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该3名乘务员和1名留学生被以“伪造货币罪”判处3到4年不等有期徒刑。

该案经德国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中国伪造欧元硬币,企图扰乱欧洲金融市场”的传言。为消除负面影响,公安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查清该案案情。

不久后,浙江和广东等地警方找到了国内的中间商,并最终将焦点集中在浙江、上海和北京几个大的加工销售点上。2011年12月26日,警方统一行动,同时在路桥、广东等地对相关的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李、林、章的三人团伙正是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

经查,2004年到2011年12月间,李启国、林祥斌伙同章世文、许倩儒(另案处理)将大量外国硬币从宁波海关送至日本等国的银行及国家造币厂进行兑换,兑换所得款直接在境外帮助宁波市鄞州怡佳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宁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香港广汉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支付外汇货款,之后在境内收取折价人民币,买卖外汇总额共计409万美元、975万欧元、184万日元、1553万瑞士法郎、人民币5252万元。

2008年至2011年间,李启国、林祥斌将面值的1欧元、2欧元的废国外硬币以币值的8.5到8.6折的价格出售给喻永庆、况五义等人。其中出售给喻永庆569余万元人民币;出售给况某某欧元硬币1万元、德国马克1万元。

从最初在自己收购的废品中捡拾零星的硬币,到把硬币装满集装箱进行出口兑换,6年间,三人有据可查的收益将近1.3亿。

国内“洋垃圾淘金”呈现利益链

案发当天,除了林祥斌家,另一个路桥区的废旧硬币翻新窝点同时被警方查获。

就在李、林、章三人的案件庭审结束后,路桥区法院也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罗永祥也是路桥人,和他一起受审的是弟弟罗国唐。

今年45岁的罗永祥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已有二十多年,主要做“褪银”生意。由于没有相关渠道,虽同在大沥镇的废旧金属回收集散地,罗永祥进入废币的兑换的行当却要晚很多。

2008年,与罗永祥有业务过往来的黄某提出,只要有废旧外币,他都会收购。听说这些硬币进行清洗加工后再出售,利润更高,罗永祥和兄弟罗国唐商量,由他在广东将这些硬币回收、集中,由罗国唐组织人工对硬币按黄某收购的要求进行清洗、加工。

硬币运回广东后,大部分根据汇率的变化,按面值一半的价格卖给黄某,小部分出售给了喻永庆、况五义。

“为了能认识这些国家的货币,我还特地在新华书店购买了有关外国货币的十本图册来学习对照,了解每种国外硬币的币值、图案和分量。”罗国唐回忆。至于收购的硬币如何在国外的银行兑换再折现,罗永祥兄弟俩并不知晓。“这些事他们是不告诉我的。”罗永祥说。

彼时,比起在“行业”里做得风生水起的李启国,兄弟俩只能望尘莫及。直到2010年下半年,罗永祥才打听到李启国通过许倩儒在国外按面值1比1的比率兑换硬币。因为经常向许父购买切割料,罗永祥最终通过许倩儒也开始出口兑换的业务。

正是因为渠道有限,与李启国相比,罗永祥两兄弟的涉案金额相对来说少很多。

该案判决书中认定,2008年2月至案发,罗永祥、罗国唐出售给喻永庆、况五义的硬币,分别价值人民币211万、88.5万,通过许倩儒出口到美国、英国的银行及国家造币厂兑换的硬币,兑换所得外汇许倩儒帮其父等人支付在国外货款,后在国内折价成人民币,共计人民币161万元。

据此,路桥区法院判处罗永祥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罗国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同时经办这两起案件的路桥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政表示,李启国等人的“洋垃圾堆淘金案”非常典型,散落洋垃圾中的硬币可以捡出上亿的资产,令人难以置信。几年间财富迅速膨胀,却在一夜间深陷囹圄的李启国等人,则认为自己这是正常的经营,是一条未被发掘的发家致富的快速道路。

事实上,这几个案件还只是冰山一角。从整个案件来看,这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2003年出售700公斤的德国马克给章世文的庞某、慈溪逍林镇的供货商、抢货的同行、向罗氏兄弟收购废旧硬币的黄某以及同时向李启国和罗氏兄弟收购大额硬币的喻永庆、况五义。种种迹象表明,或许从废旧金属拆解行业在国内兴起之时起,废旧硬币的回收和兑换业务也就同时存在。

是伪造货币还是变造货币

“根据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据规则,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仅能对有证据证明的事实部分提出指控。”王政介绍,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现金交易、无法查证的交易人,使得可能的涉案金额比查证的要高得多。

由于这种类型的案子在全国没有先例,嫌疑人最初以“涉嫌伪造货币罪”刑拘,逮捕时则改成了“涉嫌变造货币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变造货币罪的最高刑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伪造货币罪最高刑为死刑。该定什么罪,其实还引发了不小争论。

国内一种观点认为,废旧硬币已经不具有货币的使用价值,通过加工,对完全丧失流通功能的硬币重新拼装,使其重新具备流通兑换的功能,故属于伪造货币的行为。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式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变造货币”。对无法流通使用的废旧硬币,通过加工,使其可以再次流通,属于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变造”行为。

王政认为,各国家的中央银行或者造币厂已经承认这些出口的硬币并没有经过报废程序,而且能够顺利到相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兑换,可以流通和兑换,故属于真币。嫌疑人加工、修复外国货币的行为,是对真币进行修复,没有改变真币的形态、价值,没有非法制造、以假充真,也没有影响到市场上流通货币的总量,所以行为不构成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

在境外帮公司或个人支付外汇货款,在境内收取折价人民币的方式,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是一种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立法上,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存在一个立法演变的过程。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及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均将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作了规定。其中,《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废旧电池;种类;危害;利用;策略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推进,人们对电子产品越来越依赖,电池的使用量也越来越多,当前全球电池产量约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因此也成为电池的消费大国,而如果废旧电池没有得到合理处理,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困扰。所以,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进行研究有着非常积极且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废旧电池的种类及危害

1.1 废旧电池种类

目前的电池种类丰富,根据电池用途不同可将电池分为工业电池和民用电池两大类,其中工业电池主要用于汽车、航天、铁路等领域,比如汽车的铅酸蓄电池等;民用电池按照能否重复使用又分为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常见的一次电池有普通锌锰电池和锌银纽扣电池等,常见的二次电池有镉镍电池和手机的锂离子电池等。

1.2 废旧电池的危害

通常说来,电池中都有锌、汞、镍、铅等金属和酸性或碱性的电解质溶液,这也正是废旧电池的危害源所在。因为技术缺陷和其他客观原因,我国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方法至今没有得到完全的推广。现在我国废旧电池通常通过填埋或随生活垃圾一起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这种方式不易监管,并且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废旧电池中的酸碱电解质溶液和重金属进入土壤后将改变土壤的酸碱度,严重影响土壤的农用价值,重金属可能渗入农作物和水体,如果不小心食用了被污染的农作物和水,将对人体器官造成严重的危害。另外,焚烧电池时部分重金属会挥发,飞灰中的重金属可能会对大气、土壤和水体产生不利影响。综合看来,将废电池通过填埋或随同生活垃圾一起焚烧处理的方式存在极大的问题,实际生活中不应予以采纳。

废旧电池中的重金属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采用填埋方式处理的废旧电池十分不稳定,外层保护壳易被腐蚀而导致其中的重金属和酸碱电解质被释放,进而污染土壤和水体。土壤和水体中的重金属极易随着食物链而发生迁移,接着被摄入人体,重金属逐渐在人体内聚集,最终将造成某些器官慢性中毒甚至衰竭。

2 废旧电池的综合处理与利用措施

2.1 无害化填埋

对于含有铅、汞等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重金属的废旧电池,以及实际生活中难以实现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电池,通常采用无害化填埋手段进行处理。无害化填埋虽然操作简单,仅需极少的处理成本,可是有较高的防渗技术要求。

2.2 综合回收利用技术

2.2.1 湿法。电解质溶液中的部分金属和废金属物质可以溶于酸,利用这类反应能够有效实现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这种方法也叫“湿法冶金”。湿法冶金的原理是使酸与废旧电池中的某些物质发生反应,生成可溶性盐,然后再将纯化过的可溶性盐溶液进行电解,使其产生纯度较高的金属单质和相应氧化物,此法还可用于生产化工产品或者化肥。湿法冶金运用技术相对成熟,反应纯度也比较高,在现实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推广。

2.2.2 干法。干法又名烟法、火法,是指将废旧电池进行分类后,在600至800摄氏度的高温环境下进行焙烧,使其中的金属及其化合物进行充分的氧化还原反应和分解反应的方法。相对湿法,干法的处理成本较高,操作难度也较大。举例来说,瑞士巴特列公司就是通过将废旧电池磨碎送往高温炉内进行加热的方法,通过控制不同的温度从而得到不同温度条件下的挥发物质。

2.2.3 干湿结合法。干湿结合法联合了传统的湿法和干法各自的优点,先利用干法对废旧电池原料进行焙烧,得到汞和一部分锌,然后再利用湿法溶解出含锰和剩余锌的盐溶液,最后通过电解、过滤等步骤得到金属锰和锌。这种方式回收效果极优,但缺点是回收成本较高且工序相对繁复,不易操作。澳大利亚的VA公司就是采用的干湿结合法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利用:将分选后的纽扣电池进行650摄氏度的高温处理,在此阶段汞被蒸发出来并进行冷凝,从而完成回收;用硝酸溶解剩余残渣,再加入适量盐酸使银离子与氯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利用锌可以将银从氯化银沉淀中置换出来;反应产生的废水最终通过固定电解床回收剩余的微量汞,中和后就可以进行排放了。

3 构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策略

3.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进程将异常缓慢,因此在这里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规范我国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方法,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明确废旧电池的管理责任,为相应的创新研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积极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加强对电池生产流通领域的管理,可以对相应产品标记“环境友好标志”,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倾向,从而达到鼓励企业积极研发绿色环保电池的目的;同时,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废旧电池处理责任,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进行管理。

3.2加强技术研究开发,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

技术是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核心部分,所以,在完善法规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改进,使核心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第一步我们不妨从借鉴国外优秀的处理模式开始,从他人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企业发展现状,制定出符合我国企业实际需要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案;然后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可行性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企I积极主动地参与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最终形成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体系。

3.3 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

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因此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人们对废旧电池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引起深刻的重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电池回收再利用观念,帮助人们改变随意丢弃废旧电池的习惯,使废旧电池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废旧电池回收装置几乎没有,就算人们指导废旧电池的危害性也无法正确处置手中的废旧电池。针对这样的情况,笔者建议一方面学校要加强通识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另一方面,政府要注意合理设置废旧电池回收装置,使人们能轻易地参与到环保大战中来。

3.4 拓宽废旧电池回收渠道

现阶段我国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主要是由民间公益组织和个人志愿者组成的,要知道拓宽渠道是产业化的基础,因此要想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形成产业化的规模,就需设法拓宽废旧电池的回收渠道,减少废旧电池的浪费,使回收废旧电池变得更加方便。比如可以在个居民小区增设专门用于电池回收的垃圾箱;可以鼓励居民住户自己保留废旧电池至一定数量再为其提供上门回收服务等。

4 结束语

要使国家工业可持续发展,我们现在就必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更是大势所趋,今后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必将在政策的扶持和技术的支持下进一步降低成本,得到全面普及。

参考文献

[1]于明,奚子杭,王欣.浅谈废旧电池的危害及其回收利用[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4,01:89-90.

[2]马云梅.浅谈化学电池的危害与回收利用[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1,Z1:101-102.

[3]陆成禹.浅谈化学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利用[J].科教导刊(下旬),2016,02:147-148.

第4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废旧光盘;再利用;资源;环境污染;灯具;耐热

电子产品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重便利,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及电子周边产品在不断的更新换代。以存储器材为例,由早期的容量较小的3.5寸软盘发展到存储量更大的光盘,再由现在的U盘或移动硬盘占领了光盘的大半个市场。光盘的市场份额逐渐缩小,且由于光盘的毁损或丢弃量的增多,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废旧光盘,而在我国,这些废旧光盘却没有得以很好的利用,浪费了光盘一些独特的优势,也因为没有妥善的对废旧光盘进行处理,从而导致环境的污染。

1废旧光盘的现状分析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生产光盘总数达到50亿张以上,各个软件商和出版商废弃的光盘,政府缴获的盗版光盘,以及人们日常使用后废弃的光盘,总量在4万吨以上,价值超过20亿元。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废弃光盘的回收还不够重视,市场混乱,而对废旧光盘,我国目前主要是通过碾压和烧毁两个手段来进行回收。现在所使用的光盘多为聚碳酸酯制造,光盘内含有机染料、油墨、铝、铜合金、聚碳酸脂塑胶等成分,如果按照传统销毁方法去处理这些光盘,光盘上含有毒金属物质依然存在,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并且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废旧光盘有着独特的光学反射,可当作装饰品或者艺术品来使用,同时也可作为反光片;也可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后,转售给PC塑胶生产工厂再处理,制成再生料,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分离回收再加工,为工厂再产生光盘提供原材料。将废旧光盘回收是非常具有经济价值的处理方式,除可减少垃圾,减少污染外,更能通过设计师的想象力创造出许多产品,变废为宝。

2对废旧光盘回收再利用的意义

从环保的角度来说,生活中若将废旧材料直接丢弃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如电子废旧产品所含的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这些金属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有非常严重的影响,但是这些重金属又有着很高的利用价值,如果人们能很好把这些材料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节约资源,而且也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再如废旧光盘产品,光盘中含有的汞元素,是一种对人体非常有害的物质,如果大家直接将废旧光盘丢弃,不仅会污染生态环境,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此外,光盘的可塑性是非常高的,利用废旧的光盘可以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工艺品等。将废旧材料合理的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

在现代社会,每个家庭都有很多到废旧的光盘,但是人们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些光盘,导致大量光盘被废弃在家里或者直接扔掉。光盘不容易分解,因此大量的废旧光盘就会对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并且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回收废旧光盘的机构。因此,回收废旧光盘对我国环保事业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3光盘的结构研究

光盘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包括CDAudio、CDROM、DVDAudio、DVDROM等的只读型光盘;一类是包括CDR、CDRW、DVD+R等的可记录型光盘,这两类统称为光盘。不同类型的光盘在结构上有所区别,但是主要结构的原理是一样的,有的只是材料的选择或制造工序略有区别。从结构上看,光盘是由基板、记录层、反射层、保护层和印刷层这五个部分组合而成。最可为我们所回收再利用的部分就在基板和反射层两个部分。基板通常使用聚碳酸酯(PC)制造而成,冲击韧性好,弯曲模量可达到2400MPa以上,尺寸的稳定性能好,有很好的光学性,耐高温,热变形温度大约为130°C。反射层位于光盘的第三层,材料为99.99%的纯银。反射层顾名思义,是对光线起反射作用,如同镜子的原理一样,这也是偶尔我们也会将光盘当镜子使用的原因。如果利用这一特性加诸在灯具上,可增强光线的反射,从而达到增强亮度的效果。由此种种,我们可以利用废旧光盘刚性、耐高温的特性和光学反射的原理运用在灯具设计上。

4废旧光盘与灯具的结合构想

目前灯具的材料种类有很多,当我们选择一种材料去做灯具时,一定要考虑材料耐热性,因为灯在使用时会发出热量,而如果灯具的材料耐高温程度不强的话,很容易导致灯具产品的外观变形,更严重的情况会因为灯具承受不了灯泡的热度而起火引起火灾。当前,人们常使用的灯具材料有陶瓷、琉璃、不锈钢、铝合金、亚克力、玻璃等等,每一种材料根据材料性质的不同在制作时的加工工艺也是不尽相同,从而做出符合自己材质特性的不同形状的灯具产品。

通过对光盘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分析可以看出,废旧光盘拿来做灯是具有可行性的。首先,光盘的韧度可以很好的帮助我们造型,我们也不需要去进行人为的切割就可以做出符合光盘特性的外观造型。其次,在我们用光盘来做灯时还要考虑的因素是光盘的耐热性,不同瓦数的灯泡,产生的热量不同,灯泡表面的温度也会不同,以40瓦、60瓦、100瓦的白炽灯泡为例,据实验观察,得出相应的灯泡表面温度分别为68°C、76°C和73°C,而LED灯泡的表面温度可控制在80°C以内。均低于聚碳酸酯耐受的130°C。这样我们就可以考虑从灯具的结构和光盘与灯泡的距离以及适当的散热等方面,把灯具温度控制在光盘可承受的范围内。最后由于光盘的反射层和表面的反光膜,使其经过光线的照射便会形成彩虹色彩,并且可以增强光线的强度,由此我们可以通过光盘的这些特性来设计一些能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彩光效果的灯具。

第5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废旧手机;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循环经济

一、废旧手机回收再利用问题提出的背景情况

(一)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达13亿户高位

据《2016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披露,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3.2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96.2部/百人,比上年提高3.7部/百人。同期,固定电话用户总数2.07亿户,比上年减少2437万户,比上年下降11.8%。移动通信对固定通信的替代作用愈加明显。同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2016年12月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为5.6亿部。大量的移动电话用户数购置新手机,形成数量巨大的废旧(闲置)手机。

(二)中国废旧手机进入专业回收领域的比率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节能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可挖掘潜力巨大

根据调研报告,中国的废旧手机回收水平大幅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专业回收的仅1%,而全球平均水平达到3%、英国更是达到9%。据估算,如果中国13.2亿手机用户每人回收1部废旧手机,可以回收1300万公斤铜、40万公斤银、20000公斤黄金,循环利用45%的塑料和10%的陶减少相当于1300万辆汽车尾气排放所造成的温室气体。

二、废旧手机回收再利用的必要性

(一)废旧手机材料对环境的高危害性

废旧手机含有大量有害、有害物质,任意丢弃、焚烧垃圾或不当的回收利用会形成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环境的“无形杀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废旧手机的回收、o害化处理和再利用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关系到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再利用化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手机是最好的“都市稀有金属矿”之一,它体积虽小,却含有金、银、钴、镍、银、钯、铬、钴等10余种稀有金属,废旧手机浑身是宝。在日本,废旧手机等电子废弃物还有“城市矿山”的美名。美国联邦环保署则认为,几乎所有的废旧手机部件,甚至包装材料都可供“再循环”,用以制造汽车配件、金银珠宝、家具、充电电池等产品。通过废旧手机的回收再循环利用,既减少对原料的开采,还可以节约开采和加工这些资源本身又需耗费大量能源,保护了自然资源,减少了水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三、废旧手机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消费者参与废旧手机的回收意愿不高

根据相关调查,80%的消费者已经使用了3部或3部以上手机。绝大部分消费者了解废旧手机回收再利用的意义,86%的消费者认为废旧手机对环境有严重影响,在这一问题上有着较深刻的认识,但其参与废旧手机的回收意愿不高。究其原因,47%的消费者认为人们缺乏环保意识、33%的消费者认为导致废旧手机回收实施情况不好的主要原因是回收渠道和体系不畅。84%的消费者不愿意承担废旧手机回收的成本或认为该成本主要应当由手机的生产商、销售商或政府承担。82%的消费者不满意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努力。此外,担心废旧手机信息泄漏也是消费者参与废旧手机的回收意愿不高的原因之一。

(二)现有的回收模式不利于废旧手机的回收再利用

现有的废旧手机回收模式主要有二种:一是以部分生产商销售商和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无偿的自发回收,收效甚微;二是不规范的废弃电子品回收市场,街头小贩在回收废旧手机的处理上,除了对还能使用的手机进行翻新再出售外,一般都是将废旧手机直接拆借,利用其中部分有价值的零部件,把其余部分当作垃圾直接扔掉。这样的街头回收妨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造成了电子垃圾的扩散,加大了电子垃圾分类处理的难度。这些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电子垃圾往往只能当作普通垃圾填埋或焚烧。

(三)政府责任的缺失

政府在废旧手机回收问题上的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责任的缺失,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废旧手机等电子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的前提和保障。我国涉及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少,但都过于原则和抽象,没有对核心问题作出具体规范。二是政策缺失,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电子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需要政府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的支持。由于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利用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所以相关支持政策几乎是空白。三是监管责任缺失。我国旧手机的回收利用主力军是街头小商小贩的回收及手工作坊式的拆解,废旧手机二手市场的混乱和不当处理恰恰反映了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四是传教育责任的缺失。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真正知道看似没用了的废旧手机有着巨大的再循环利用的价值,也对废旧手机的不当回收处理可能产生的巨大危害同样一知半解。

四、废旧手机回收再利用系统构建的建议和措施

(一)鼓励清洁生产,控制源头

企业应当遵循国家已经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的产生。在手机生产过程中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限制使用汞、铅、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积极鼓励企业生产“无污染、低辐射、可回收”为理念的“绿色手机”,如机身由可降解的塑料制成,提高产品零部件的可回收率和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二)大力发展以移动通信运营商为主导的回收系统

通过对国外手机回收情况的研究发现,移动通信运营商在手机回收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日本,手机回收主要就是由移动通信运营商来实施。中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已建成良好的营业网点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废旧手机的回收,依托各级网点体系,推出废旧手机回收计划、建立起高效的废旧手机回收系统。

(三)积极培育专业化、互联网化的专业从事废旧手机回收的平台公司

受制于废旧手机分布零散、消费者环保意识不足、主动参与回收的人数稀少等现状,现有的回收模式并不能匹配日益增长的废旧手机数量。而一些企业和组织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逐渐探索出一条新的回收渠道“互联网+回收”。相比传统回收模式,“互联网+回收”模式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给消费者和回收商都带了诸多便捷,且线上模式相比线下模式有标准、透明的优势。我国急需培养一大批类似“爱回收”这样的专业化从事“互联网+回收”的平台公司。

(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废旧手机回收处置产业

由于手机等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回收工作R敌院芮浚只有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才能避免二次环境污染。在手机回收利用的过程中,要兼得环境和经济效益,必须走规模化、产业化的道路。

(五)通过立法明确各方在废旧收手机回收再利用中应承担的责任

国家应该立法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政府等相关部门在回收利用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职责。我国立法部门可以考虑采纳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强制手机生产者履行对废旧手机回收和安全处置的义务,明确经销商和移动通信运营商从消费者手中回收废旧手机的义务以及消费者将废旧手机交回经销商或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义务。

(六)政府加强产业引导和专项补贴

政府应当考虑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业政策支持来废旧手机回收事业,如鼓励手机生产企业采用环保可循环材料生产产品。对于对回收处理工艺有重大改进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针对废旧手机回收处理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量大、资金紧缺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补贴、减免所得税、发放贷款等措施对相关企业进行扶持,激发相关企业的积极性。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第6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废旧手机、回收处理、市场监管、以租代售、手机押金

1、概述

自1987年开展移动通信业务以来,我国手机普及率逐年增长,手机用户的数量也急剧增加。据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生产手机6.19亿部,手机的普及率高达56.3%,保守估计,我国手机保有量也已经达到了6亿多部[参考文献:

[1] 贝新宇,鞠美庭,陈书雪. 电子废弃物中贵金属的回收技术[J]环境科技,2008(s2)

[2] 韩增玉,张德华,王晋虎,黄彬.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现状 [J].广州环境科学,2009(03)

[3] 吉亮. 国外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J]通信企业管理.2008(08)

[4]牟焕森,杨舰.我国手机回收结构特征及其科技政策内涵分析――基于技术产品生命周期的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04)

[5]邵萱婷.押金制度在废弃手机回收中的应用[D].资源再生。2008(04)

[6]王楠. 环境押金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 2008]。据业界统计,目前国内用户大概一年半左右就更换一次手机。而同时,经济、技术等诸多因素的进步还在不断加剧废旧手机的产生。

一方面,废旧手机量在激增,另一方面手机材料中金属材料和高分子材料极难自然降解,散落于环境中将长期存在并造成巨大污染。虽然威胁巨大,但合理的回收和有效的利用则可以使废旧手机成为最好的“都市稀有金属矿”。以金为例,废旧手机中含金250g/t,而南非最丰金矿含金量也不过3-10g/t。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角度来看,对废旧手机正规回收予以无害化处理是非常必要的,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将关系到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合理回收利用废旧手机,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与研究的热点。然而我国的废旧手机回收现状却令人担忧。整体看来我国废旧手机的回收率不足1%,回收利用率很低,没有将这种“资源”合理的利用起来。

本文将探讨我国当今的废旧手机处理的基本现状,分析对比外国相关经验和措施,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针对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的对策建议。

2、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现状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时,从法律上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对其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处置的责任。近年来,随着电子垃圾急剧增加以及资源短缺等问题的凸显,我国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此外,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也为电子垃圾的回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仍很不理想,回收率不足1%,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距。

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利用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利用的途径尚未形成系统、稳定、完善的模式,基本处于自发的阶段,其回收利用途径主要为以下三种。

(1) 不规范的二手回收市场

目前,我国由于缺乏废旧手机有效而广泛的回收机构,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一些规模较小的手机经销商和街头小贩将回收的废旧手机改头换面,通过翻新生产出山寨机、二手机,重新流入市场,造成了手机被盗、废旧手机以次充好等一系列连带的社会问题。同时,由于非正规厂商不规范的生产流程,生产出的翻新机很大程度上还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隐患。这种不规范的回收既妨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又造成了电子垃圾的扩散,并使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垃圾”被当作普通垃圾填埋或焚烧,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2) 简单的拆解作坊式回收

近年来随着手机中所含稀缺金属价格的上涨,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开始出现一些家庭作坊式回收处理,他们自行拆解,利用“土法”在室外通过硫酸池溶解提取手机中所含金、银等贵金属,废酸液携带大量镉、汞、铜等重金属深入地下用水,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

(3) 生产商和移动营运商的自发回收

由于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仍处于发展较慢,相关行业标准尚未确立,尤其是缺乏无害化处理投资,回收利用的渠道还未完善,许多企业对售后的概念还只停留在手机售后问题的处理方面,处理方法和模式仍在摸索之中。总体上看,主要依靠生产商和运营商自发的行动,作为消费者还是一个被动的参与者。

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存在的问题

据诺基亚公司2009年对用户进行的废旧手机回收情况调查,中国废旧手机回收率仅为1%。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冬青认为,当前我国在废旧手机回收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观念滞后,多数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认识不够,选择回收处理意识不强;管理措施滞后,监督不到位,一部分废旧手机、电池经翻新流入二手市场,影响了手机市场秩序,并造成不少安全隐患;规范的拆解回收企业在处理成本上没有优势,经常处于“无米下锅”的尴尬境地。

总的来说,手机回收仍然停留在“责任”与“义务”层面,仅靠政府强制与企业自律,大大抑制了手机用户以及参与企业的热情,使我国废旧手机回收结构的“橄榄形”即“两头小,中间大”的形态更加突出。处于手机生命周期中间过程的手机维修商和二手手机商成为减少旧手机垃圾化及其环境压力承担最为重要的回收渠道,对发挥手机再利用作用肩负最为重要的责任,成为我国如今废旧手机回收的核心力量;而位于手机生命周期前端的手机厂商、销售商、运营商,以及位于末端的手机拆解商,对废旧手机回收贡献不大。

3、国际上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的措施

目前在国际上,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废旧手机回收利用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系统体系,通过企业社会分工合作,公众积极支持配合,逐步达到了手机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良性循环。

生产者责任延伸下的回收利用模式

该模式强调生产者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承担环境责任,生产、销售、进口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并提供关于产品环境友好性和正确处置废弃产品的信息,以及该产品如何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再利用或再生等信息。依照此原则,德国制订了“摇篮到坟墓”生产者负责方针,要求其从研制新产品之时就要考虑废物的清除问题,产品必须寿命长、维修便利、可拆除或者重新利用。日本实施的《家电循环利用法》规定:生产商负责再生利用,零售商负责回收、运输,而消费者必须支付家电废弃后的加工费用。

政府、商家、民间合作回收利用模式

充分发挥政府、商家和民间各相关利益方的作用,政府牵头,厂商主导,民间参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形成电子废弃物回收的强大合力是其主要特点。较为典型的是2008年美国环保署与美国主要手机生产商、零售商及服务商联手发起名为“回收手机,就像打个电话一样容易”的宣传活动。在此次活动中,美国环保署以年龄在18~34岁之间更换手机最为频繁的消费者群为主要对象通过在杂志、网络媒体上刊登公益广告,由专家向大众宣传回收手机的好处,集中举办废旧手机回收大会,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手机回收箱等方式,加强公众对废旧手机回收理念的认识。

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回收利用模式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依托有实力的企业或民间机构,一些环保人士组织起来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工作,由政府给予基本支持。美国的许多民间环保组织对废旧手机电池回收活动自发参与其中。例如,民间组织“地球行动”在华盛顿、费城和西雅图等大城市发起了废旧手机回收利用宣传活动,旨在未来一年内在全美回收50万部废旧手机。该组织回收的手机一部分被翻修后送到拉美等发展中国家供那里的穷人使用,其余的则被送至回收利用工厂进行废物处理,回收有用金属。同时,大量慈善机构和社区团体参与其中,帮助收集废旧手机及电池,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和商家的负担。

4、加快我国废旧手机回收进程的对策建议

为了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应该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保证资料来源;只有产业化,才可以实现合理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以更好地生产制造服务。我国必须建立政府、制造商、手机用户、二手商贩、回收企业之间的利益驱动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废旧手机回收体系。具体来说,笔者通过调查给出如下几条建议:

改善手机回收体制,试运行手机“以租代售”制度

1. 消费者:在“以租代售”的大前提下,消费者只需要支付手机价值的40%-100%就可以获得手机的不断更新权,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不断更换自己喜欢的手机。这样既使得手机用户节省支出,又满足了消费者追求新款手机的心理,对于手机用户来说,一举两得。

2. 经销商:在现有的手机销售模式中,经销商承担较大的运营风险。首先,全价购买手机,高昂的进货成本对经销商资金的稳定周转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其次,对于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中小型经销商在出现手机滞销的情况时,无法像大型经销商那样将滞销机直接退回厂家,资金套牢情况时有发生。而尝试“以租代售”制度中的经销商则直接转变为出租中介,经销商只需要支付一定限额的保证金即协议押金给生产者,即可以大批租赁的模式从生产厂家进货,再以一定的价格转手租赁给个体手机用户,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租金。当消费者想要更换手机时,只需要补齐手机之间的差价金额即可。

3. 生产者:在“以租代售”体系中,手机生产者除了手机生产、同时肩负着旧手机回收处理再利用的任务。即手机生产者在接受经销商退回的废旧手机同时,利用厂家固有设备,对废旧手机进行全面拆解和分块合理处理,将完好的有继续使用价值的手机部件重新组装,转成新机重新投入市场循环;而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部件,则转交给垃圾处理公司,由他们进行专业的处理利用,从而形成完整的循环体系,提高手机的利用率。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我国废旧手机回收体系

废旧手机回收市场无序回收、自行拆解、随意丢弃,造成了严重的电子产品对环境的污染。而废旧手机回收处理涉及的领域较广,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考虑我国现状,应当建立可持续的废旧手机回收管理体系,规范回收行业,并通过宣传,以提高消费者对手机回收处理的意识。

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我国废旧手机回收体系,引导环保型的废旧手机回收企业成为市场主体,配备专业的手机回收人员,科学地将手机零部件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这样,一方面可将废旧手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到最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另一方面也提供了一定的工作岗位,解决就业问题,促进了绿色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具有显著的环境和社会双重效益。

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现阶段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在完善阶段,法律法规出台速度慢,法律的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存在交叉现象等等诸多问题,导致很多废旧手机不科学处理现象没有健全的法律规范给与约束。如本文中提出的手机“以租代售”体制可以试行,立法应该在其执行方面上给与支持,关注消费者与经销商、经销商与生产商之间的协议和交易问题,完善关键环节的法律制度。

5、总结

我国的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现状不容乐观,回收处理方式比较落后、处理量小。因此,我国应该建立政府、制造商、手机用户、二手商贩、回收企业之间的利益驱动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废旧手机回收体系。通过运行“以租代售”的模式、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等措施来改善我国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现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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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韩增玉,张德华,王晋虎,黄彬.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现状 [J].广州环境科学,2009(03)

[3] 吉亮. 国外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J]通信企业管理.2008(08)

[4]牟焕森,杨舰.我国手机回收结构特征及其科技政策内涵分析――基于技术产品生命周期的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04)

第7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摘 要:本文探讨了建设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的紧迫性,分析了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的障碍,从政府角度提出了构建完善的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的策略。

关键词: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网络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更新换代周期日益缩短,废旧商品数量增长加快。以电器电子产品为例,有研究显示,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将有400万台电冰箱、500万台电视机和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还会有500万台电脑和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属于复杂的高污染物,含有上百种有害物质,如果回收处理不当,会造成土壤、水源与空气等严重污染。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一些仍可以重新利用的零部件等,有较大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处理,把有利用价值的分离出来,重新利用,可以节约大量的资源。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废有色金属、废钢铁等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约1.6亿吨,比直接用矿石生产这些金属节约1.7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4.6万吨、废水排放112.7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33.9亿吨。其中再生铜产量275万吨,占我国铜产量的45%。由此可见,合理回收利用各种废旧品,即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增加资源供给,节约能源。但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废旧品回收再利用水平还不高,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废旧品回收物流体系,废旧品回收利用过程中引发的诸多社会与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在目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加快发展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建设已经刻不容缓。废旧品逆向回收物流网络是构建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的核心。本文结合我国废旧品逆向回收物流发展现状,从政府角度提出了构建完善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网络的策略,以期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借鉴意义。

一、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的紧迫性

1.我国电子废旧品的增长速度很快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网络信息时代,人们的需求逐渐现代化、时尚化和个性化,诸如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和数码产品等电器电子产品升级更新换代的周期不断缩短,除了正常报废外,还有大量电子产品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而迅速被淘汰的。据相关调查,人们更换手机的周期由过去的3-5年缩短至18个月左右,而且更新换代的速度还在加快。有数据显示,我国废旧手机的数量每年以5%至10%的速度迅速增加。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我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逐年增长(见下图),报废量年均增长20%。对这些淘汰下来的数量巨大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如何进行回收利用,避免其成为电子垃圾,是摆在国家和企业面前的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资料来源: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2014年5月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3》。

2.消费者随意处置废旧品的情况大量存在

由于电子废旧品的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情况日益凸出,2010年国家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1年正式实施。从2013年5月1日起,商务部出台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活动。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面对越积越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大多数消费者依然是扔进垃圾桶或随意卖给小区里收废品的流动商贩,商贩也根本没有进行信息登记。探究有法不依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消费者环保意识薄弱,不懂得废弃电子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第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普及到消费者层面;第三,没有完善的废旧品回收网络。

3.回收处理的无序状态急需改观

我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渠道主要以个体流动回收大军、废品收购站、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企业等渠道为主。各部门之间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各自为政,回收与二手市场缺乏统一的规范,回收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等。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品回收和废弃处置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但从实践结果看,我国废旧品回收市场从整体上讲仍然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无论是废旧品的回收渠道还是去向,大多是在市场利益驱使下的自发行为。这一方面说明在进一步完善废旧品回收处理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亟待规范和完善废旧品回收物流体系。

二、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的障碍分析

1.回收网点布局欠合理

废旧品的产生呈零星、分散型,分布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其地域分布广泛。因此,回收网点的覆盖区域应与废旧品产生的区域应相吻合。但由于我国逆向物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起步较晚,因此,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没有考虑把废旧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网点规划设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尤其是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回收站点建设滞后,覆盖率需进一步提高。尽管逆向物流的进行可以沿用正向物流所设置的网络,但是逆向物流的特性使其在利用某些网点时不能真正实现对废旧品的回收和利用,由于网点布局欠合理,造成废旧品随意处置、污染环境的现象严重。

2.回收技术和经营规模化程度低

目前废旧品回收行业呈现“小、散、差”,个体经营户是废旧物资收购、分拣和简单回收处理的主力。规模化企业的回收量仅占回收总量10%-20%。除少数企业回收处理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规模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陈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尤其是一些拆解处理废弃电子废弃物的个体手工作坊或乡镇企业,由于缺少标准的废弃电子处理设备及专业技术,采用简单的露天焚烧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法律政策环境尚不完善

废旧品回收体系政策法规是发展废旧品逆向物流的保障。虽然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就开展了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但相应的立法建设比较滞后。自2002开始,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见下表),这些法律政策规定了企业不断要关注产品的生产质量,还要关注产品售出后的回收处理,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促进了企业建立自身的逆向物流系统。但总体来说,已有法规可操作性还有待细化、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收费机制、评价体系及监督机制等问题还没有决和规范。

三、政府角度推动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的建议

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是构建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政府应加快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废旧品回收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综合治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建设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健全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需要政府引导,加以市场运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各方面通力协作,才能使这项工作得以实施。

1.完善激励机制

废旧品逆向物流存在难度高、效益低等诸多问题,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承担其回收物流工作。因此要采取多种激励机制去引导企业从事废旧品的回收物流工作与建立回收物流网络,总的来看,政府可采取政策激励、经济激励等有效机制去引导。

(1)政策激励机制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对家电和汽车的“以旧换新”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废旧家电的回收,以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但此项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结束,在许多地区,大量废旧电器失去了正规回收渠道,翻新旧电器、以次充好、小作坊私拆滥解污染环境的老问题再度出现。为此,2013年北京地区重新启动废旧电器的绿色回收,不仅回收范围较此前有所扩大,而且即便消费者不购买新电器也可以享受到“收旧”补贴。此次重启的家电绿色回收与此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最大的区别是,不再要求消费者“收旧”和“换新”捆绑进行。此外,此次回收旧电器的范围也有所扩大,除了此前的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外,还增加了消费者家中广泛使用的灶具、热水器、抽油烟机、微波炉、电饭锅、电磁炉等厨房电器,甚至单位使用的电子办公设备也被列入了回收范围。北京的废旧电器绿色回收政策值得许多地方政府学习和效仿。

(2)经济激励机制

由于许多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稀贵金属的分离、回收和再生利用等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大量的技术装备和资金投入,因此应采取经济激励机制,帮助和支持回收处理企业提高竞争力。经济激励机制是指运用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实施逆向物流主体的行为。即是政府对承建逆向物流网络的企业实施经济补偿,通过政府的经济补偿或税收减免,可以使企业短时间内筹集到一定的资金,用于逆向物流系统网络的建设,加快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的建设速度,还可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的建设中去。

2.完善监督机制

(1)健全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市场,鼓励和强迫更多企业承担逆向物流网络建设任务。法律法规不但能直接规范废旧品逆向物流系统的建设工作,还是其他各项激励机制的保障。通过法律法规去保障各项机制的顺利实施,使废旧品的回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促进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

(2)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机制是通过社会反馈系统对未承担或不愿承担废旧品逆向物流任务的企业进行掌控,让普通民众参与到废旧品逆向物流系统的建设工作中,并监督企业的承担情况。可以通过实施不予信贷、高税收、额外税收和罚款等多种形式

督促未承担或不愿承担逆向物流任务的企业承担对应的回收物流任务。此外,应对废旧品回收经营者利用电子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对无照经营、销赃、收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严厉打击,抑制无序竞争,促进回收逆向物流建设的健康发展。

3.引导企业构建废旧品回收物流信息系统

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的建设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撑。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过程非常复杂,包括收集、运输、分拣、检测、拆卸、清洗、翻新、再利用、废弃处理等诸多环节。此外,废旧品种类繁多,产生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分散且难以确定,涉及的消费者和企业众多。因此,废旧品的回收处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所涉及的信息范围广、来源多,因此,政府应引导企业应针对废旧品回收物流的特点,构建一个高效的废旧品回收物流信息系统,并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回收物流各节点进行信息共享,让制造商、销售商、回收站点、回收商及回收处理企业能及时掌握废旧品回收物流信息,把握回收物流的动态,及时作出回收处理决策,从而降低回收和处理成本,提高回收物流处理运作效率。高效的回收物流信息系统还有助于完善回收物流网络,促进废旧品回收物流的合理化。

四、结束语

废旧品回收具有公益属性,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政府应加以引导和规制,加快废旧品逆向物流网络建设步伐,构建完善的废旧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改善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红.朱立丽.关于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政府引导机制研究[J].产业经济,2012(3).

[2]唐少艺.我国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机制探讨[J].物流科技,2012(8).

[3]范文晶.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物流发展现状及障碍[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0(7).

第8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逆向物流;废旧汽车;可持续发展

1 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界定

废旧汽车是指汽车在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者车辆在一段时间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消费者认为它已经不能满足需要。虽然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但是废旧汽车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回收,大量的废旧汽车被随处丢弃,拼装黑车流通和车辆中的某些物质对环境污染严重。而且汽车中富含大量资源,金属可重复利用材料等等不被很好的利用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也就是指将原材料和商品退还给生产商的过程,其中包括商品的回收、检验与处理决策、分拆与再加工、报废处理。

2 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现状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颁布了废旧汽车报废的相关标准,但是80年才开始正规化,根据近几年的数据统计,现在国内废旧汽车的状况是每年大约有近300万到600万辆汽车被报废,但是只有38万辆左右进行正确的拆解。目前国内有1000多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回收公司,此行业工作的人数约5万人左右,其中有60%到70%的公司年拆解回收量在100辆一下。而且由于拆解的能力小,许多的废旧汽车被非法的回收,并且开始倒卖,将二手车销售到贫困地区,扰乱了废旧汽车回收的市场。与此同时我们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中并不注意对于环境的保护,对于插接的场所没有要求,把不容易拆解的塑料,橡胶随意的乱丢,有些没有回收价值的燃料直接掩埋,影响土地环境。因此,国内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行业非常落后,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废问题。

3 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存在的问题

3.1 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认识淡薄

根据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公司来讲,此行业只具有远期的经济效益。和汽车的正向物流是不同的,这个行业在短时间内看不见经济效益,因此很多汽车公司对于逆向物流并不重视,汽车公司不会用大量的钱去投资废旧汽车的逆向物流。虽然现在有些汽车公司已经建立了逆向物流体系,但在具体实施环节流程设置上的各种执行制度存在不科学和不合理性,比如说消费者将商品退回的环节是非常复杂的,消耗的时间很长,商品退回的效率低,复杂的退货程序使汽车车主缺乏退货的积极性,所以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实现会受到阻碍。此外有些汽车公司仅仅只重视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短期经济效益,因此人们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认识欠缺。

3.2 处理设备落后造成的环境污染

现在国内废旧汽车行业处理类型是劳动密集型,所以说废旧汽车处理行业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技术水平低下,资源利用不充分,违法拼装等等。因此废旧汽车的回收率只有40%。形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因此给我们的感觉就好像是回收就是拆解。相关资料上说,汽车上大部分金属零件回收可再利用可以达到90%左右;玻璃和塑料等回收利用也可到达50%以上;但是汽车中的贵重金属的利用率低,但是这些金属中含有的价值很高。因为回收中产生的经济效益有限,所以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回收公司对于本身的机械构建并不重视,落后的拆解机械中缺乏无害化处理,因此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3.3 物流网络系统构建不发达造成市场混乱

在发达国家有法律规定汽车生产商有回收废旧汽车的义务,因此废旧汽车回收较为规范。由此有些汽车生产商把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作为另一个获利项目,以此建立了完善的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网络系统。虽然国内有许多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公司,但是大多公司都是独自经营,规模都比较小,因此距离国外的发达水平还有一大段距离。因为公司之间不能及时交流情况,所以将会使公司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这样就使废旧汽车的回收成本变多了,也会阻碍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这个行业的发展。同时国内虽然给废旧汽车的回收投入了钱,但是由于关注和投入的比较晚,所以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网络的建设比较落后,并没有完善的逆向物流网络和有效的逆向物流信息系统。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也是非常混乱的。

3.4 国际市场的利用不足

国内废旧汽车大部分通过简单地加工就销往到中西部地区,但日本由于《汽车回收再利用法》中并没有关于出口汽车方面的规定,因为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也可以改善周围环境,就将废旧汽车说成二手车,根据调查日本每年有100万辆左右废旧汽车,占每年废旧汽车总量的20%,主要销往俄罗斯和非洲等地区,据了解全缅甸有80%正在使用日本的废旧汽车,由此可见国外的二手车市场空间非常大,而国内仅仅只看见了国内的市场,虽然有短暂的利益,但是由于废旧汽车仅仅只是通过简单的加组装就重新上路,这样不仅仅让废旧汽车回收市场混乱,还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而且废旧汽车最终还是在国内处理拆卸,加重了国内的负担,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4 针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存在问题的建议

4.1 提高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认识

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对此行业的宣传,因为此时国内对环境保护和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非常重视,所以对于本行业是一个巨大的好机会,尽量将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渠道告诉人们,使得广大消费者能够了解到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重要意义,让人们更加了解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重要。行业从业人员要学会利用电视媒体和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让人们知道绿色消费是非常重要的,也要让人们尽量不去买对环境有污染或者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汽车,也要让人们去正规的渠道去购买汽车。

4.2 加强基础设备减少环境污染

国内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但废旧汽车中只有40%的零件可以回收利用率,原因是因为国内监管力度小。鉴于此,可以通过实施补贴,鼓励技术发展等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小型与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渐渐实现产业优化结构调整。同时要特别重视环境保护,使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产业向环保型产业转变。另外,废旧汽车回收再利用是国内重要的再生资源,也和国内构建节约型社会有密切相关,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4.3 建立完善的物流网络

现在国内应该建立完整的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网络,但是国内由于各种原因这种网络的建立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回收网络的建设方面,国内要向先进国家学习经验。首先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废旧汽车回收网络,联合回收网络不仅整个单个切合成正向物流网络和逆向物流网络,而且要将全国的汽车公司网络整合在一起,专业的处理中心运用专业的技术将废旧汽车及时有效的处理,将处理后的零部件分别送到相应的需求地方,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重新利用。其次在建立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网络的同时,也要丰富相对应的逆向物流信息系统。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保护环境,也可以使公司基础建设更加牢靠。

4.4 提高国际市场的利用率

废旧汽车分解之后可以得到大量的废旧金属等材料,是否能正确的处理它们将关系到环境的保护和社会资源可持续发展等,如果处理得当将会收获巨大的利益,所以国内的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行业要向其他先进国家学习,不仅要学习国外是怎样管理的,也要同国内的国情相结合,要仔细的分析国内的发展情况和实际的水平,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这样才会使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行业发展的更好。国内必须要学会利用国际市场的容量,这样才能减轻国内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行业产生的压力,以此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结论

论文在分析国内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基础上,得出了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从而使废旧汽车获得使用价值,节约资源提高利用率、保护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加速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推动国内废旧汽车逆向物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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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林岩.逆向物流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J].中国机械工程,2010,(16):60.

[3]马祖军.产品回收逆向物流网络优化设计模型[J].管理工程报,2010,(6):24.

第9篇:废旧金属回收的意义范文

德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循环经济起源于垃圾处理,然后逐渐向生产和消费领域扩展和转变。因此,有人称德国的循环经济为垃圾经济。到目前为止,德国的循环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2年到1996年。这是一个从强调废弃物的末端处理到循环经济模式被正式确认的探索转变过程。第二阶段,从1996至今,这是循环经济大规模开展并不断完善的过程。

1972年,德国第一部《废弃物处理法》出台,标志着德国循环经济探索的开始。

二战结束后,德国致力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德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德国的生活和工商业垃圾也成倍增加。在1972年以前,这些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堆放或焚烧。到20世纪70年代,德国(西德)大约有5万多个垃圾堆放场,且大部分管理混乱。为使垃圾处置规范化和关闭原来不合理的垃圾场,改善环境质量,1972年出台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废弃物处理法。该法律确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几个关键原则:无害化;处理责任的划分;污染者付费等,开启了废弃物排放后的末端处理。

1973年,发生在西方国家的石油危机使德国意识到垃圾中所蕴含的资源和能量。1975年,德国政府了第一个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该计划的目标包括:废物处置的优先顺序是预防―减少―循环和重复利用;在污染者付费原则之后,针对处置进行成本分担。该计划实现了从废物处置向废物经济的转变。

1986年,针对垃圾变得越来越多的现实,德国政府在1972年法律基础上修订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处理法》,规定了预防优先和垃圾处理后重复使用原则,并首次对产品生产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发展方向从“怎样处理废弃物”的观点提高到了“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和如何循环利用废弃物”。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要求将各类包装物的回收规定为义务,设定了包装物再生循环利用的目标。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在国家法律中出现循环经济概念,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高度,并建立了配套的法律体系。

在《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生效后,德国的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生活的一部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德国的循环经济正向整体性物质流管理阶段迈进。

二、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和成绩

(一)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框架

1996年出台的《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是德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该法把循环经济定义为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明确企业生产者和产品交易者担负着维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责任;该法明确规定了废弃物管理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首先,是尽量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其次,是对垃圾进行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在确定无法再利用的时候才考虑进行销毁等清除处理。在处理垃圾的过程中,不得威胁到人类健康、动植物、水源、土壤等;该法明确了德国环境政策原则:预防,通过源头防控使废物产生最小化。使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义务和费用。官民合作原则,经济界、公民以及社会团体应参与解决环境问题。

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德国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比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

德国自颁布《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以来,家庭废弃物循环利用率1996年约35%,到2000年上升至49%。目前废弃物处理已成为德国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每年的营业额约410亿欧元,创造了20多万个就业机会。

饮料包装再利用德国从2003年10月开始颁布法律对汽水瓶收取押金。该法规规定,在购买饮料时,每个1.5升容量以下的瓶装或者罐装饮料要收取0.25欧元押金,1.5升以上收取0.5欧元。尽管该法规给消费者和商家都增添了不少麻烦,但最终还是得以顺利实施。

冶金行业资源再利用冶金生产中会留下大量矿渣。德国的矿渣95%都得到重新利用,大部分被处理成可以替代天然石料的建筑材料,一部分被作为生产水泥的矿渣利用,另一部分甚至被作为化肥使用。70%以上的粉尘和矿泥也被重新利用,其中大部分通过烧结设备处理重新进冶金程序。

废旧钢铁的回收2002年,德国有2000万吨废铁在本行业被重新利用。

废旧汽车再利用废旧汽车的最后一个所有者可以将汽车免费交回到生产厂家或者进口商。生产厂家和进口商有义务收回废旧汽车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到2006年,至少要将85%的废旧汽车进行重新利用,到2015年要达到95%。另外,从2003年开始,禁止汽车生产商使用镉、汞、铅等重金属。

废旧电子设备再利用根据欧盟统一规定,电子产品生产商可以展开生产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处理和再利用废旧电子产品的设施。从2005年开始,消费者可以免费将废旧不用的电子产品交生产厂家处置。从2006年开始,电子设备生产也不允许使用某些重金属。

旧电池回收德国的电池生产商和进口商成立了一个共同的回收处理网络,负责回收境内生产的所有旧电池,并对其进行环保处理或者再利用。

废油再利用出售机油的公司必须要有能回收废油的装置,否则必须出资委托别的回收公司回收本公司出售的机油。只有对不含有毒物质的机油才可以进行再处理。禁止在废油中混合溶剂或冷却剂等物质。

(二)建立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

德国建立了专门的监督企业废料回收和执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机构。生产企业必须要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

根据法规,每年排放2000吨以上具有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有义务事先提交垃圾处理方案,以便于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企业必须保证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控制垃圾的产生,必须有措施保证垃圾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并对环境不造成危害。某些产品只有在保证其产生的垃圾可以得到符合规定的利用和处理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生产和销售。所有的企业必须有分离垃圾的装置,将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废料分开放置,保证所有的废料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再利用。

针对一些需要监督的垃圾的处理,垃圾产生者、处理者以及有关监督机构事先会共同制定一个垃圾处理方案。监督机构承认这个处理方案后,会向垃圾产生者和处理者出具一个“垃圾清理执照”。在每次运输处理垃圾时,会有“跟踪单”来记录垃圾流动的过程,以便监督这次垃圾处理是否根据拟定的处理方案进行。

德国各地都有为企业提供垃圾再利用服务的公司,向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垃圾回收处理等服务。一些国营公司有义务负责区内企业的垃圾回收和再处理。此外,德国的私营垃圾处理公司也发展迅速。

(三)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在包装回收系统实施“绿点”计划

在发展循环经济中,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起到政府公共组织和企业盈利性组织所没有的作用。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就是一个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回收中介组织。

DSD是德国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盈利社会中介组织,1995年由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以及垃圾回收部门联合组成,目前有1.6万家企业加入。DSD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机制,政府除对它规定回收利用任务指标以及进行法律监控外,其他方面均按市场机制进行。DSD1998年的运作出现赢余,由于它是一个非盈利性机构,因此盈利部分于1999年作为返还或减少第二年的收费。DSD的中介性表现在它本身不是垃圾处理企业而是一个组织机构,它将有委托回收包装废弃物意愿的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绿点”的标志为一个首尾相连的绿色箭头构成的圆圈,远看形似一个绿点,意为循环利用。任何商品的包装,只要印有它,就表明其生产企业参与了“商品包装再循环计划”,并为处理自己产品的废弃包装交了费。现在,欧盟有10个国家都在使用这一标志。“绿点”计划的基本原则是:谁生产垃圾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企业交纳的“绿点”费,由DSD用来收集包装垃圾,然后进行清理、分拣和循环再生利用。

三、启示与建议

(一)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点

我国应把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提高资源产出率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重点。“变末端治理为源头和过程防控”。

(二)国家要集中力量组织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建设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应把技术攻关列为重点,选择具有标志性目标和有广泛推广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选择重点企业组织技术攻关,避免把资金用在一般的工程建设中。

(三)在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资源回收领域涉及行业多、地区广泛、情况复杂,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在一些主要领域分别组建由生产厂家、商业企业、运输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的全国或区域范围的中介组织,建立起类似德国“绿点”标识的行动计划。

(四)建立完整、配套的法律政策体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1.立法要分层次,体系要完整。要尽快出台一部基础性的核心法律,规定政府、企业、公民个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规定一些具有根本指导意义和强制执行的原则和方向;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各个行业和领域制定具体的实施法规,其中要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