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农产品电子商务精选(九篇)

农产品电子商务

第1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问题

近年来,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大量化、多样化、优质化和动态化的趋势,这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生产有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产生必然的供求矛盾,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市场发展形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流通成本高

我国农产品的零售价和收购价之间差价巨大,在3-10倍之间。造成这种差价的重要原因就是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其中包括: 一是运输成本高;二是储藏加工保鲜成本高;三是农产品运输损耗严重;四是流通中介的运营费用和抽取利润高。

流通半径小

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然而,高流通成本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价格飙升的市场分割局面。

流通环节多

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呈现出中介主体过多,产销流通链过长的局面。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花费交易时间,产生交易成本,抽取部分利润,从而导致流通时间长、市场效率低、农产品价格节节上升。另外,流通环节的冗长性、多重性和分散性容易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被隔离,产生牛鞭效应,市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失真或被扭曲。生产者在缺乏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的情况下盲目组织生产,面临较大的风险。

市场体系功能落后

一是市场形成价格稳定性差。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有效价格形成的必要条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数规模较小,地域分散,产品和信息隔离,难以形成交易集中、市场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区域价格差异明显。二是市场交易方式原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仍采用“一对一”的对手交易方式,交易规模小、次数多,信息搜寻难度大,市场透明度低,形成的价格不能正确地反映供求关系。三是市场信息服务差。许多批发市场的信息建设基本处于空白,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共享度低,对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能力低下,容易造成信息的扭曲和失真。

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种种积弊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出现为构造新型农产品流通链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与传统商务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商务活动的信息化。

在传统商业中,经济资源都是以实体形式存在,实物资源的有形性和稀缺性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商业活动的扩展规模。而电子商务是以虚拟空间为平台,以信息为载体,实现经济活动的数字化经营。其精确的数字表示、即时的信息传递、便捷的信息搜寻和虚拟空间的可扩展性有利于准确度量经济活动,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

商务活动的自动化。

传统商业活动自动化程度低,人工成本高,工作效率低下。而电子商务能够借助计算机技术,实现商务活动的高度自动化。它将管理理念融入智能程序中,实行以科学的管理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智能化软件为手段的运作模式,既保证了科学的管理理念得以正确地贯彻、实施,又大大改善了因人为因素而导致的人工成本高、差错率高、效率低等问题。

商务活动在时间和地域上的无限化。

电子商务的自动化保证了商务活动的无限时运作,消除了地区之间、交易者之间的时间差别,大大增加了销售机会。另外,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成为潜在的客户,有利于扩展市场,打破因地域差别导致的市场分割。

商务活动的网络化。

传统的企业由于信息流通不畅,无法与合作伙伴、客户建立有效的商务网络。而电子商务能打破信息孤立,在企业之间建立起信息畅通、运作高效的企业网络,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企业的有效合作,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发展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有利于削减过多的农产品流通中介环节,缩短产品流通链

传统的中介组织本质上是凭借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将规模小、经营分散、自销能力弱的生产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增加农户的市场竞争力, 降低经营风险。然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动摇了传统中介的存在基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能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交流, 迅速地了解市场信息, 自主地进行交易。其信息获取能力、产品自销能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大大加强,对传统中介的依赖性也大大降低。电子商务可以减少中介环节,但不能完全消除市场中介,社会分工的必然性仍需要有专门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组织。我们可以通过电子商务,选择和保留附加值高的流通环节,合并或去除附加值低的渠道。例如,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批发市场因规模大,商品集散、价格形成及供需调节功能强,附加值较大。而产销地的中间商规模较小,信息传递、产品集散、价格调节功能较弱,附加值较小。因此,我们可以以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现实载体,去除中间商环节, 构建新型的电子商务流通链:生产者――电子批发市场――(网上)零售商――消费者,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加速商品和信息的流动。

电子商务有利于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

前面我们已论述过,电子商务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流通链。这不仅能降低农产品流通的运输保鲜成本和时间成本,也能节约交易中介的运营费用及抽取的利润。另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能直接、迅速、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产品过剩而导致超额的运输、储藏、加工及损耗成本。再者,以电子商务中介代替传统中介能节约包括信息搜寻成本、摊位费、产品陈列费用、询价议价成本等在内的交易成本和因信息不通畅而带来的风险成本。

电子商务有利于健全农产品市场机制和功能

一是有利于健全市场价格机制。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的主导因素。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能相互连通,形成全国性的农产品流通大市场。另外,农产品虚拟市场可以容纳大量的交易者,实现交易的集约化和市场的规模化。再者,电子商务的自动化也大大减少人工成本和人为干预,不仅使交易的边际成本接近零,而且让每个交易者都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和交易机会,保证了市场高度的透明性和公平性。一言蔽之,电子商务可以打破信息闭塞、市场割据的局面,构建规模大、信息流畅、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全国农产品统一市场,建立反应灵敏、健全有效的公平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有利于改进市场交易方式。高成本、低效率的对手交易已经难以适应农产品流通发展的要求,市场呼唤更加先进、高效的交易方式,如拍卖交易方式。拍卖交易是指在公开的场合对农产品的所有权进行竞价转让的交易方式,具有价格信号灵敏、交易规模化、市场透明度高、中介环节少、竞争充分等特点。然而,传统的招标拍卖因受地理位置、物理空间和通信手段的限制,交易者数量有限、手工操作的交易效率低。电子商务的自动化和空间可扩展性为传统的拍卖交易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通过电子商务拍卖平台,大量分布广泛的交易者可以进行网上零距离的沟通和交易,构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另外,虚拟拍卖市场能提供从拍卖申请、招标竞价、电子支付、配送服务等一条龙的自动化服务,既提高了交易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有利于完善市场的信息服务功能。我国已建立和开发了许多农业信息服务系统,主要从各农产品市场中获取最新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处理。它们可作为服务后台,提供原始的或经过分析处理的有用信息。而电子商务网站可作为信息前台,将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并与其它农产品市场进行信息联网,使用户能从同一平台上获得即时、全面、有价值的信息。另外,电子商务网站还能提供各类信息增值服务,如信息的搜索、查询,同类产品销量、价格等的汇总、比较等,帮助用户减少信息搜寻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第2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生产是农业的本质需求,它的发展反而取决于市场与流通。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但在农业现代化水平方面却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现代化农业,而我国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渡时期。如今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人民大众都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和“乘倍效应”,促使农业经济实现飞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广大民众的关注,因为其作为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深刻影响着我国的农产品贸易。目前,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主要适应何种商业模式,什么样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这些问题成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是否可行,分析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并且根据近几年所总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以求在现有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上寻找到最合适的又很有发展前景的模式,这样能够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下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比较可行,因此本文在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策略及建议。旨在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农业企业提供理论借鉴,以深入研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二)文献综述。全世界都着重关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与开发,并赋予了超高的关注力以及投入了大量的支持。美国在1970年就开始对其进行研究,随着理论上的研究日趋成熟,对其的实际运用也达到一定水平。而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法国、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也十分关注,并且将其进行了推广及付诸行动。近几年,国内许多研究学者从不同的领域在不同的程度上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电子商务技术、金融贸易、物流等。陈天宝(2015)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且必须加大建设农村信息网络,建立示范体系,培养新一代“电农”。吴玉刚(2016)则研究了在贸易领域应用中其可行性,并指出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实现全面农业信息化,发展相关的众多参与者和中介机构,努力培养网上交易的客户群体,必须从法律、技术方面确保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安全实施。尹艳冰(2015)在其毕业论文中便提出了这个问题,并针对此提出了电子商务整体的规划方案。胡天石(2014)在研究电子商务模式的过程中,指出产业价值链是目前而言最适合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式。在分析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的关键因素的基础上,麻茵萍(2014)讨论了政府应采取的公共政策。上述的这些研究比较侧重于电子商务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方面的应用,反而在生产领域上的运用方面农产品电子商务设计的很少。随着现在网络越来越普及,全社会应用水平的提高,理论界深化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的研究水平,研究范围也越来越宽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与农业信息化是无法分割的,这么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政策优先发展工业等产业,使农业产业薄弱,也导致其信息化相对落后。据CNNIC 于2015年初的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农村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达到1.78亿,网民普及率是27%,并且在同一时间内,乡村网民数量是城市网民数量的20%,普及率与城市相差甚远,而这个概率与全球网民普及率最低的非洲相同。在我国,农林牧渔的农民上网人数在总人数中只占1.39%,还是有大部分农民没有参与过网络销售的,农民得到农业网站的信息,还是需要通过其他的网络设施或者凭借其他方法。由于信息化水平落后,使得农民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得并利用信息。此外,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导致信息素质也不够高,缺乏对市场消息的灵敏反映能力。因此,他们在农业生产上就只会一味地模仿他人,缺乏目的性和独特性。根据一些资料调查结果可以得知,我国有大半的农民根本就不知道一些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大部分都是依据自身的直觉或者以往的经验来决定种植生产什么,或者是随大流,这就导致了出产的农作物与市场上所需求的完全不匹配,进而导致供求矛盾的产生。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供求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典型平台为中国农业信息网,政府部门建设的涉农网站都包含其中,这些网站里也包括B2B、B2C形式;二是各大企业所设立的商务服务网站。这些企业商务电子化服务的主要内容,便是安排农产品的生产、供货、销售等,其主要的客户便是一些大型企业。此类网站发展快速,基本上就是用上述两种形式。从如今的发展程度来看,北方区域没有南方区域发展得快,东部沿海地区相对于内陆来说则发展更迅速一些,在不同的地区,农民在电子商务上所表达出来的意识、捕捉以及利用能力都是存在很大的不同。对于绝大多数农村人而言,在网络上销售农产品这一方式还是比较陌生的。但是,那些沿海居民却早早实行在网上销售,他们就很好地利用了信息化社会这一点优势,并很快进入了实战阶段,现在已经初步形成规模。从其应用的形式上可以看出,我国既有期货市场(如小麦、大豆、棉花之类的),也有现货交易(比如一些时节农产品等)。而且,网上销售的品种也是多样化的,不再只是粮食、油类、化肥等,还增加了家禽、蔬菜、土特产、花卉、水果、水产品、茶叶之类的货品。基于价值链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分析价值链是指企业为创造价值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这种活动的性质是经济性的,利益对象主要为客户、员工、股东等,最早是由美国的迈克尔•波特先生提出,其具体概念提及出现在《竞争优势》这一书籍中。他提出众多增值环节的价值链的结合体便是一个企业,并将价值链定义为:企业的价值实现,是由众多活动共同建立而成的,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各不相同却有紧密联系,而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动态的构建过程。经济学家Kaplinsky R.在企业价值链模型中融入企业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产业价值链的概念,即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存在链接关系的集合地,该集合地必须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企业满足需求的依据是某种核心技术。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体系上,各环节上参与的角色不一,所呈现出来的作用也不同,并且各自获取着相对应的利益。其最终的目的“创造价值”在产业价值链上便显现得尤为突出,产业价值的传递、转移以及增值过程更清晰地展现了价值的创造。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产业价值链主要是指在农户至最终消费者这一完整价值链中创造价值的过程,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销商、物流企业、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认证机构、监管机构以及消费者构成了其价值链主体(见图1)。在该价值链上,各主体被组合在同一产业价值链体系中,紧密联结了主体之间的价值,相互作用下创造更大的协同效应和价值。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中,部分价值链主体可以直接参与电子商务,创造以及配置价值,直接参与主体为网络平台、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经销商。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网络平台是其核心部分,间接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为支付平台、认证机构以及物流企业,他们主要提供基础设施以从产业链价值中获得报酬。价值分配的间接主体还包括监管机构,但其并不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价值链之中获得对应的回报,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农产品电子商务制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具体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价值链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及困境

(一)价值链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有机农产品价值链。在上文笔者分析的有机农产品网销模式中,可以看出,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配送依托于一个复杂的产业链,在该产业链中涉及的主要企业有:有机产品(企业)认证一产品生产一产品加工一产品销售一产品物流一质量监控-产销集成服务。在这条有机农产品价值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整个农产品产销过程中,科研、物流、咨询等工作始终贯穿其中。盈利分析。有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能够实现盈利的根本原因在于,该模式对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了更好的满足,并且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实现了稳定供应。基于产业价值链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有效缩短了物流的中转距离和时间,建立了紧密配合的线上与线下合作模式,具有较良好的消费者体验和较高的消费者信任。电子商务平台有效地将农产品和分散的农户整合在一起,利用全国物流配送方式打破了地域限制,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了稳定的供应源。如图2所示,本文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总结发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盈利主体包括平台使用者、消费者、流量使用者等,盈利来源主要包括销售提成、增值服务以及农产品商品。(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困境。主体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准确。农产品的流通体系较为杂乱,参与的主体数量较多,而这些都是可以从农产品的电子商务价值链模型中观察出来的,不过由于每个主体接入互联网平台的能力不一样,对信息技术的理解程度也不一样,这样就会造成所得信息不准确,会对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价值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关键是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价值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了生产与消费,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但是当前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相对落后,部分企业至今还未建立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管理系统。主体之间发展不协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价值链体系上各环节必须相互组合和作用。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农产品价值链素质低下、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人才和技术不到位等,并没有出现各利益集团之间的信息和知识共享平台这种相互关系。因此,没有从根本上使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以及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获得帮助。另外,政府缺乏对农产品流通的指导与管理,并未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和监管作用。物流配送体系不协调。目前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是导致物流配送体系薄弱的重要原因,有效整合无法形成,从而客户的价值也不能创造,直接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保鲜的特殊需求需要物流配送的大力支持,以此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数量和品质,根据客户的要求,运用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将农产品送到客户的手中。农产品商品化不够标准。我国农业生产的经营主要是采用农户型经济生产模式,造成了低下的生产加工能力和分散的农民组织程度,严重影响其效率,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另外,较宏观的农产品概念、复杂的生产销售链条以及内容各异的加工服务都使得农产品商品化缺乏标准。价值链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分析宏观政策积极引导。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其在农产品和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在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制定农产品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通过财政和政策的支持,制定适合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以此明确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和战略目标。同时要在此基础上,加大政府对农产品生产组织和农产品相关企业的支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与繁荣是一体的,形成这样现象的原因与先进的基础设施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包含了农产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该在国家公共机构组织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强调政府在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各级政府从各种投资渠道着手,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着重建立资源共享和应用于各级网络的平台,这样可以节省资本,打破资本约束的现象。加强参与主体之间协调力。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主体之间是一个合作的关系,要让人们重视产业价值链整体的价值就要加强价值链主体之间的合作,使各方之间呈现共赢的局面,不能只关心短期的利益,这样才能建设和谐的利益关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应将行业内有价值的品牌作为核心,对其进行整合,来发挥品牌对价值增值的作用,同时根据行业的核心业务联系和配套系统的相吸作用,将品牌的农产品企业作为主体,对行业间的价值链进行整合。其次,要降低投资成本,就要通过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电子商务之间的作用来提高农户的能力。然后可以通过对订单农户和农产品贸易机构的发展,来制定服务化管理以及增强集约化管理。最后,加快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产业价值链先要改变农民的支付和购买观念,以此实现产品的丰富多样化、服务的个性化、交易的便捷化、支付的安全化和渠道的多样化。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基本功能。农产品电子商务若要顺利发展必须借助其电商平台,电商平台既是前提也是基础,且能够缩短农产品供应链。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是需要通过以下几点来加强并创造核心的竞争力:第一,网络上的交易实行安全化管理。网络交易要想持续发展下去,首先要让人们了解网络交易的好处,知道什么是网络交易,在此基础上开发更为安全的网络技术,以提供更为可靠的网络交易平台。第二,加强网络信息和进行交流平台的管理。在网络信息平台进行讨论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给那些不能实际聚在一起的人们提供了好的场所,这样人们才能在一起讨论,获取有用的信息,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第三,提供个。通过客户管理体系获取每位客户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并以此加强企业的品牌价值。第四,提高网站功能层次。在电子商务购买平台增加支付功能可以解决客户好多问题,让客户愿意在此平台买东西。建立完整的产品标准管理体系。目前来看对农产品的要求有许多,其中包括了新鲜度、环保程度以及毒害问题,因此,只有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保证农产品好的质量。而覆盖农产品价值链的一系列标准体系都应该严格按照质量的标准来进行体系的认证,这一系列标准体系包括农产品的称谓、包装、运输、存储、生产加工、质量标签、集装箱包装和食品添加剂等等,要具有统一样式的标签。现在的农产品已经逐渐被农户所认知,因此我们要学会运用企业、园区、农户一体的生产方式来完善产品的标准管理体系,利用农产品企业品牌的效应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建造高效物流配送体系。首先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强农村道路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金融折扣、扶持的方法,将现有运输、仓储和网络物流基础设施相结合,建立起农村到城市的配送以及运输功能为一体的配送体系,建立物流中心和交易中心。其次,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更多的运输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同时建立配送系统,实行资源共享。最后,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自行创建物流,也可以与其他流通企业合作,加强对物流配送人员的管理,在确保配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客户对包装完好的特殊需求。扩大涉农电子商务队伍。首先,加大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农户的培训,这样可以在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同时,提高对电子商务的可信度。 其次,加强农产品和电子商务的合作,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信息化建设的能力与自身的水平,也能提高农户的总体素质,还能使高校建立农产品企业与电子商务的培训基地。最后,要培养出新一代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主力军,对其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建立优秀的电子商务服务团队,以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3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探析 农产品电子商务在中国农产品交易中的发展研究 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探索 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运用分析 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分析 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 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 江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研究 湖北省嘉鱼县滞销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探索 B2C平台模式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及探索 桂林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及模式探索 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 走进农产品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O2O模式对农产品交易的影响及其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 重庆市北碚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长春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正式运营 基于REAL模式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2/01/16

4.杨宏祥,党养性.陕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3)

5.赵苹,骆毅.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案例分析与启示[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7)

6.张胜军,路征,邓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评价及建议[J].农村经济,2011(10)

7.张可成.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41(2)

8.张庆华.垂直性B2B电子商务模式竞争策略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9(10)

第4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国内研究现状

1.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成本的研究

一般大家都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降低生产者、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并且可以提高流通效率。朱永健(2006)、彭会萍(2008)等把农产品交易成本分为信息成本、订约成本、流通成本与监督成本等,认为电子商务下农产品交易成本低于传统交易成本。杨军、王厚俊(2014)基于理论基础,分析了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农产品交易背景下供应链条上的交易费用,认为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交易的费用要远低于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交易费用。但是,张忠根等(2005)把农产品交易分为寻找、比较、检查、谈判、购买与支付、运送、购后等环节,分析了在这些交易环节的成本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与传统环境下的差异,得出的结论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成本要高于传统交易模式。

2.基于消费者购买意愿与信任角度的研究

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与信任程度关系着农产品电子商务能否快速发展,因此近年来基于消费者购买意愿与信任的研究展开。林家宝、张蓓(2012)从中间商的角度出发,选择卖家信誉度、口碑推荐、网络商盟和社区物流服务质量和第三方认证等因素构建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意愿的理论模型,实证分析这些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实证结果为,口碑推荐、第三方认证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显著且影响是正向的。而其余的四项卖家信誉度、物流服务质量和网络商盟和社区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何德华、韩晓宇等(2013)对消费者意愿进行实证分析,表明产品安全、质量预期和网站信息丰富程度显著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价格折扣、包装及物流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不大。林家宝(2015)以水果为例,从产品特性、服务质量和消费者特征三个方面考虑,构建了水果电子商务消费者信任影响因素模型。其中,产品特性包含水果质量与感知的价值两项因素,服务质量包含物流服务质量与网站设计质量这两项因素,消费者特征主要是指沟通和信任倾向对消费者信任的作用。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这六项因素都对消费者信任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产品特性即水果质量和感知的价值队消费者信任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

3.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研究

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没有明确的标准,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们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不同的类型:(1)根据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实际中的应用,可以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G2B模式、G2C模式、B2B模式、B2C模式、B2B+C模式及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等(孙百鸣,2009);(2)根据交易对象、交易主体和交易活动的不同,可以将农产品电子商务分为P2B2C、垂直型B2B模式和P2G2B三种较为成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牟静,2011);(3)从生鲜农产品角度看,生鲜电商最基本的是B2C模式,后来发展衍生出来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定制)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O2O模式和CSA(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等(洪涛,2013)。此外,还有学者根据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特点,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遂昌模式、成县模式与通榆模式。

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比较,主要目的有三种:(1)比较不同交易模式各种模式的特点、作用,分析其能可以发展得范围,做出预测。郭娜、刘东英(2009)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以及C2B模式等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其中B2B模式包括买方集中模式、中立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与卖方集中模式。在文章中对这些模式进行了分析,分别指出了这些模式的特点与作用,并界定了这些模式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发挥其最大效能,此外,还对各种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发展前景做出了初步预测。(2)分析比较现有的交易模式,找出适合中国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模式。关海玲等(2010)等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征分为目标顾客和市场、定价、收益来源、优势及农产品的经营特色六个特征,基于这六个特征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B2B模式、B2C模式与C2C模式进行比较。通过比较认为,第三方网上交易市场模式面向的是企业和用户,可以形成综合性的公共平台,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生产及其交易的特征,是现阶段最实用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3)分析比较现有的模式,提出新的适合发展的交易模式。刘士辉等(201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价值链理论与供应链理论等理论角度,对比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模式与平台模式,探索符合上海市地产农产品流通特点的F-B-C模式,该模式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市民广泛参与其中,进而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时间较晚,但目前我国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已经全面展开,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与进展,但是由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兴起时间较晚,国内学者对农产品电子研究时间较短,并且随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其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关系越来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在目前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中,研究方法以描述等定性研究与格力研究较多,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实证性研究非常欠缺。第二,整体研究有待加强,目前研究只是侧重某一方面,缺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性的研究,例如对供应链的研究,尤其是缺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有效协同、一体化运作模式及其效率评价等的深入研究。第三,我国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是对此的研究较少。第四,目前国内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文章虽然较多,但档次并不高,关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水平与深度有待加强。

第5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对策;泰安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气候条件良好,水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农业的发展,地区内农产品种类繁多,丰富多样。但是,在农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农户主要以传统的渠道进行农产品营销,对市场的开发存在一定的局限,消费者相对分散,阻碍了泰安市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相比之下,电子商务时效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弥补了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信息不完整、流通不畅的缺点,为扩大农产品市场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渠道。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不仅能让泰安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步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也能将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农业经济发展新常态,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1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1农产品电子商务迅猛发展

泰安市的电子商务发展与省内的其他城市相比开始较晚,通过与相关人员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在2011年,当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才开始接触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产业,进入2013年以后,电子商务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开来。一些农户和涉农企业开始尝试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营销,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农户和涉农企业借助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扩大了销售规模,提高了农产品的影响力,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也带动了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加入到农产品电子商务行业中,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市场交易规模逐年扩大。

1.2政府大力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为顺应发展潮流,明确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市政府于2014年专门从财政资金中划拨出200万元,编制了《泰安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也成为山东省第一个电子商务方面的专项规划。在2015年泰安市制定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各县区政府也出台了发展本县区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中,尤其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做了重要规划和部署,力促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跨越发展。

1.3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配套设施日趋完善

近几年来,各地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目前,泰安市已经建成了8家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其中岱岳区成为全国首家农村淘宝上线县市区,为农产品的流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农产品种植密集的地区,一批农村生产合作社相继成立,对农产品进行集中地收购、加工和网络销售。另外,像“买卖提”、“杞农云商”、“包来包往”等涉农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线上平台的搭建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渠道,促进了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同时,很多农产品销售企业采用了微信、微博等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对自身的产品进行网络营销,这种方式既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宣传力度,也受到了购买者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目前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其赶超位次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然而,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基础设施薄弱,部分设施存在安全问题

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受到地区经济水平的影响,比如:在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这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其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较完善,为农户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提供了便利条件,相反,在东平县、宁阳县等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相对不足,一些想尝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农户因为基础设施的不配套只能转而采取线下销售的方式。另外,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由于网络技术安全性等级较低,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病毒、间谍软件等违法设备盗取交易双方的银行账号和密码,给交易者带来损失,再加上国内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獗,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2.2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制定困难

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网络销售的产品应该是标准化的产品,这既有利于消费者选购自身所需要的农产品,也有利于相关涉农企业进行标准化的生产。然而,由于农产品本身种类多,品质冗杂,导致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等级制定困难。以肥城桃为例,单是肥城桃就有水蜜桃、佛桃、寿桃、大红桃、套袋桃、岱妃桃、甜桃等十余个种类,而且每个种类中,桃的大小、重量等也不尽相同,这大大增加了制定其质量标准的困难,同时难以让购买者作出正确的选择和客观的评价,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行为和结果。

2.3农产品品牌建设缺乏力度,竞争力不足

农产品品牌化是未来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团购模式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泰安市农产品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涌现出了一些知名品牌,比如:“亚奥特牛奶”、“天宝樱桃”、“赵斌糟鱼”、“楼德煎饼”等,但是真正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屈指可数,大多数品牌只是在较小范围内有知名度。通过网络进行营销时,大部分地方品牌农产品往往采取低价营销的策略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赚取的利润较少,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同时,一些企业不注重自身的农产品品牌维护和建设,导致假冒品牌农产品流入交易市场,使得企业的美誉度不断下降。

2.4农户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互联网思维尚未形成

泰安市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人们对于电子商务的接触时间不长,同时,由于农村网民缺少较高的文化素质,其收入水平也不高,使得农产品的交易局限于传统模式,从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农户较少。据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泰安市农村网民购物的使用率为35.2%,而城镇网民使用率则为68.5%,许多农村网民上网主要为浏览新闻、观看电影等,而非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另外,一些销售农产品的企业主缺乏互联网思维,认为通过电子商务模式销售农产品风险大、投资周期长、服务成本高,因而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农产品的销售。

2.5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稀缺

在泰安市,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尖端人才较少。虽然泰安市是山东省三大教育基地之一,有很好的人才资源,但是,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大学较少,培养出的专业人才也不多,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人才更为稀缺,和泰安市发展较快的电子商务行业不相匹配。另外,由于泰安市缺少强有力的风投机构进行风险投资和产业基地投资,一些想进行农产品电子商务创业的有志之士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不得不转向其他行业发展。

3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3.1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电子商务网络设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快宽带互联网的建设,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例如:东平县、宁阳县等,更要进行重点的扶持,深入乡镇建设电子商务站点,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向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延伸。在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的同时,还要着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产品产销对接提供便利的途径,以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打破时空限制,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3.2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

政府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的专家对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和分类,制定一个合理的农产品分级标准,建立、健全一套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全过程的信息标准体系,优化农产品品质,方便消费者选购,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成功率。与此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宣传力度,向农户和涉农企业传达农产品标准化的优势,便于其进行农产品等级化、标准化生产。考虑到农户的实力有限,部分地区可以成立专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新泰市成立的“天宝樱桃”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农产品进行统一的收购、加工和包装。另外,政府的有关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流通的监督,以促进体系的落实到位。

3.3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

注重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实现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是泰安市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必由之路。为此,政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泰安市的一些知名农产品品牌进行广泛宣传,以扩大农产品的影响力度,为增强消费者的品牌化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奠定基础;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传统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一些财政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来促进企业发展;政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农产品的打击力度,防止有关假冒产品通过网络途径危害农产品市场,保护农产品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一些传统品牌企业要依托自身的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扩大企业品牌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部分地区要充分利用泰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范围广、规模大的优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着力培育一批质量稳定、具有地方特色、广受欢迎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促进相关农产品的网络销售。

3.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电子商务的认识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优势的宣传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在各乡镇建立电子商务展厅和宣传栏,为农户近距离接触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便利的条件,让其认识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商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涉农企业管理层要转变思维方式,经常参加有关电子商务的宣讲会、交流会等,培养自身的互联网思维,改变企业传统的销售模式,向农产品网络交易模式转变。

3.5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培养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对于泰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泰安市作为山东省三大教育基地之一,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各驻泰高校应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根据电子商务企业的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输送相关的人才。涉农企业和高校之间应该加强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本企业的优秀员工提供进修学习的便利条件,增强员工的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政府可以在各乡镇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班,为有志于进行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农户提供学习的设施;另外,政府还可以对乡镇的“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展开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让其带领本村农户走向电商发家致富的道路,推动本区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作者:孙光宇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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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碧玉.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模式分析[J].南方农村,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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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桂红.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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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胜军,路征,邓翔.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评价及建议[J].农村经济,2011(10).

[8]尹洁.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分析[J].农村经济,2009(12).

第6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在当今经济信息化时代,农产品的传统销售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日益呈现出来,与当前的交易环境已经不相协调。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也逐渐得到重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将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未来贸易的新方向。根据六安市农产品发展的现状和分析了解该市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销售模式;电子商务;农产品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0.027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地处大别山北麓,素有“皖西”之称。六安市地域广阔,风景优美,盛产粮、油、麻、茶、栗等农副产品,产量在安徽省各地区名列前茅,是国家较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不仅能够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而且能够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

1 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景分析

1.1 拓展销售渠道

如今,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农户销售农产品不仅仅可以依靠农贸市场,还增加了一个新的渠道――电商,以作为第三方的服务平台为基础的交易,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进而能够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机会,从而达到增加销售量的目的。目前电商的全球性普及,有利于市场的开拓,增加了潜在客户资源。

1.2 降低农产品的价格

电商还没有面世之前,批发和集贸市场是传统农产品的主要交易方式。在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中,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外,由于各种各样的中间商,导致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增加。电子商务作为第三方的服务平台,消费者可以很方便的从生产者手中获得农产品,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从而也使得农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销售量大幅度上涨。

1.3 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六安市农产品传统的交易模式过程复杂,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导致全市农产品的供应与需求的信息不对称。很多情况下导致农产品供大于求,最终不得不降低价格,使得农户的整体利润减少。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方便农户了解最新的市场信息,然后结合自身的产品信息,商定合适的商品的市场价格。

1.4 缓解全市的就业压力

电子商务随着农产品企业涌入,带动电商专业人才就业。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服务商、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等也必将给全市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2 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分析

2.1 思想观念落后

对于大多数的农民来说,文化程度低,对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一知半解,不习惯去接受新鲜事物,他们认为网络电子商务是虚拟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认为搞不搞这方面无所谓,农民思想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阻碍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普及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2.2 农产品规范化程度低

农产品的规范化是实现农产品信息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而且作为第三方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更加倾向于规范化的农产品,因为电子商务平台向用户展示的也是一个统一的、全面的、规范化的产品信息。与全省其它地区相比较目前六安市的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并不占优势,对于大多数农户来说,他们销售的大多是一些初级农产品,这使得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停滞不前。

2.3 相关电子商务法律滞后

目前我国有关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在有些方面甚至还处于空白,无法可依的情况时常可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责任无法得到有效的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网络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络诈骗时常存在,这使得交易双方都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想要健康、快速的发展,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在这方面的监管。

2.4 物流配送系统不完善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与其它产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还处在初步探索的阶段,还有很多问题等待发现和解决,想要达到成熟阶段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要走。目前六安市的物流配送体系缺乏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中间的环节太多,而且管理水平较低,并且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很多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本上都没有实现现代物流配送。这些方面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市场开拓都有不可忽视的阻碍作用。

2.5 基础设施薄弱

要真正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真正实现实时的互联网交易,对网络也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在我国的大多数农村地区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农民缺乏网络基础知识,对多数农民来说互联网成本较高。六安市的很多农村地区还处在山区,相应的基础设施更加落后,网络资源更加匮乏,这也使得互联网不能遍布农产品产、供、销的每个环节。这也是阻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障碍。总的来说六安市还没有达到真正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全部必要条件。

3 六安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为了构建六安市现代农业优势,实现农业现代化,更好的发展农业生产,摆脱六安市农业落后的局面,必须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作用。

3.1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

首先要加快农业基础信息化建设。没有坚实的基础设施作保障,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就无法顺利、良好、快速的发展。

3.2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在电子商务出现之前,传统的交易是以实物为标准,买卖双方有衡量的标准。但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没有实物作为参考标准,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产品描述和相关定价,从而能够保证电子商务的正常进行。

3.3 加强物流体系建设

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物流体系的建设,我们都知道一些农产品因其自身鲜活性的特点,对物流的要求很高。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物流体系发展主要以城市为主,而多数农村偏远地区物流体系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尚不成熟。在这一方面需要加大投入积极建设。

3.4 普及电子商务相关知识

针对一些思想落后的农户,可通过进行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真正的了解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3.5 加强政府的参与

政府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监管。另外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正确发展,建立完整的电子商务体系,并且给予财政上的支持,鼓励各企业积极加入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之中,协同发展。

4 农产品电子商务是传统农业的必然选择

当下社会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各行各业都在寻求电子商务的发展,农业要发展就必须跟随这种趋势。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不仅促进农产品的相关信息流动,也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的透明度。而且农产品电子商务也为农民拓展了销售渠道,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农业生产者带来了空前的便利。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因其拥有较高的工作效率,而且经营成本比较低,影响范围大等特点已经逐渐被大众企业所接受。另外国家对此提供了财政和人力上的支持。

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农业服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对话,缩短了两者之间的距离,使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够得到高效的服务。

在今天这个网络信息时代,农民通过网络可以走向世界、了解世界,同时使得本地农产品实现国际化,寻求更多的市场空间。

参考文献

[1]易法敏,周双德.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平抑农产品价格波动[N].光明日报,20100209(10).

[2]王双进,高贵如.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企业竞争优势再造[J].中国流通经济,2003,(12):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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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艳榕,邹勇.我国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07,(10).

第7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实践

电子商务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贸易的新形势。同时电子商务为我国的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所以,电子商务已经渗透进了各行各业的交易中,尤其是农产品交易。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兴起,加快了我国农产品的交易速度,增加了交易量,创造了新的交易额。改变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生活条件,拓展了农产品的交易渠道,增加了农产品的交易数量,所以农产电子商务对于农业的发展和销售是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意义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日趋成熟,农产品电子商务也随着农村网络的建立,和网络平台的设立,在农产品交易中应用的越来越频繁。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农产品交易形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作出的必然改变。能够增加农产品的交易量,提高交易额,给农产品生产者带来巨大的收益。尤其是很多涉农企业,更注重电子商务交易,也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快速的宣传农产品信息和对接农产品,节省了农产品的交流过程。同时国家也在大力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针对农产品的特征,可以更好的销售农产品。

二、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中遇见的问题

(一)农产品产业交易的复杂性

我国农产品的种类繁多,交易价格也是跟随市场、天气、收量变化,没有固定的成交流程和规则,所以农产品的交易过程是很随意的。就是因为没有一定的交易流程可以遵循,所以农产品的交易才会变的很随意。同时还由于农产品的信息不对称。个人的农产品交易信息和渠道没有涉农企业和批发商的宽,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会由于信息不畅通的原因,导致农产品成交量减少。除了大型的农产品生产商,在农产品的交易中,成交量极大,成交额很高以外,个人的或是小型的农产品生产商的交易规模就比较小,成交额低,成本高,产生的利润就少。所以首先需要对农产品交易制定规则和交易流程,保证每一个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

我国近年来在不断的建设农村信息网络,让更多的农民能够用上电脑,用上网络,让电脑和网络成为农产品交易的平台和工具。农产品电子商务虽然主要是以涉农企业的交易和的信息为主,但是对于个人和小型的农产品生产者来说,农村建立信息平台,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也可以自己有关的信息和交易要求。因此,建立农村信息平台是十分重要的,改变现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是保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成功的前提。

(三)农产品缺少标准控制

我国农产品交易环节过于随意,无论是价格还是交易流程,都缺少标准控制。我国农产品交易的标准控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成产流程和等级质量的标准化。但是目前的农产品交易却缺乏这个标准。也就导致我国的农产品的交易成交量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增加,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但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产品的交易流程和农产品的质量制定了一定的标准,但是还不完善,和发达国家的农产品交易流程规则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践和发展分析

(一)社区店推广模式

涉农企业在进行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可以全程跟踪。把农产品从田地到售出整个环节都可以进行监控。为了方便百姓购买产品,可以与社区联合,构建社区商店推广的经营模式,把农产品直接送到社区商店,然后直接卖给消费者,减少了批发商的流程,降低了农产的成本。

(二)生产与超市对接的模式

超市的产品都是可以追溯农产品来源的,也是保证农产品质量的有效办法。消费者可以对超市买到的农产品进行信息查询。农产品生产商和超市对接,直接把农产品对接到超市,这些都是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知名度的有效手段。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的模式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目的就是所点农产品的交易流程,拓宽农产品的交易渠道。并且可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模式。通过对不同人群的定位,生产不同的要求的农产品,提升品牌价值。并且可以跟踪消费者,进行农产品售后服务,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是安全的,可以放心的。

结束语

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形式日趋成熟。为我国的农产品交易拓展了新的路径,增加了农产品的交易量和交易额。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的交易额是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农产品生产者的主要生活来源。而推行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让农产品的销售更快,同时减少了农产品的销售成本,丰富了农产品的种类,满足了人们对于农产品的高质量、价格低的要求,增加了人们的经济收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品质和满足了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杨硕.构建鲜活农产品全程电子商务的探讨[J].农业网络信息,2010(11):97-101.

[2]蒋照鹏,朱永法,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分析[J].农业网络信息,2015(08):21-26.

第8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不受地域限制等优点消除了以往丽水区位劣势给农产品销售带来的影响。因此,近年来丽水市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以农村青年和大学毕业生为主要服务群体,积极开展青年网上创业行动。继2011年销售额达到3.6亿元之后,今年全市电子商务网络前三季度销售额达到6.45亿元。目前,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3200多家,月销售额百万以上企业达到23家,农村电子商务从业青年人数达到9600多人,较去年翻了一番,以“青年电商”为主要力量的农村电子商务呈现蓬勃的发展态势。在今年的第九届网商大会上,丽水市遂昌县被评为全国唯一的“最佳网商城镇”。同时,遂昌县也是目前全国唯一获得“淘宝县”称号的县级城市,县内已拥有1000多个网商,1200多家网店。今年5月,遂昌县与淘宝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国第一家县级特色馆“特色中国·遂昌馆”将于今年12月底正式开馆。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农业信息化,随着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互联网接入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网络硬件设备更加完备,推动了农村地区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据cnnic统计,2012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占整体网民的27.3%,同比增长16.9%。农户自发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我国农村信息服务普及有了显著的提升,“沙集模式”成为农村自发本文由收集整理应用信息化手段的典型代表。

专家学者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现农产品电子商务南方地区要比北方地区发展得快一些,东部沿海要比内陆地区发展得快一些,不同地区的农民参与电子商务的意识以及捕捉、利用信息的能力也有很大差别。对广大农民来说,网上销售还有一段距离。然而,沿海经济带富起来的农民,成为我国农村首批网上冲浪者,对时间和信息的重视,将使他们很快进入电子商务实战阶段。

就丽水而言,农产品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基本的条件都还未成熟,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有很多。当务之急是建立完整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营销体系,彻底改变丽水地区的电子商务环境,继而提升丽水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整个丽水地区的品牌知名度,进而促进丽水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丽水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利条件

1、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近年来,丽水市新建约18.7万公里光纤,丽水全市的带宽达到5g,互联网出口总带宽达到40g,新增宽带用户约2.8万户。固定电话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移动通讯网络等四大网络建设也日趋完善。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新增的移动通讯基站中有98%建设地点在农村地区,不断完善的通讯、信息化网络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2、物流设施水平不断提升

区域交通网络建设不断加快。区域经济的融合,离不开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丽水地处长三角腹地,距离上海、杭州等发达城市直线距离都在两小时左右。十二五期间,新金温铁路丽水至衢州段将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有效改善丽水农产品依赖公路运输,原材料、产品运输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差等问题,丽水也有望成为长三角地区区域性农产品的物流集散中心。同时,丽水机场、高铁也在规划当中,届时大交通格局的形成将破开区域自然分割,拉近丽水与周边发达地区的时空距离,势必将对丽水农业转型升级产生深远影响。

3、大型农业企业众多

大型农业企业越多的地区越有利于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目前,仅莲都区范围内就有农业龙头企业53家,其中包括省级5家、市级24家、区级24家。另外,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3000多家,其中全国首批示范社有78家,省级示范社有113家,市级示范社有110家。

4、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国外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如此发达的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本国政府的大力扶持,如颁布因特网免税政策和进行政府网上采购等。政府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农业的发展给予了众多惠利,将为丽水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丽水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1、农业物流基础薄弱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物流具有数量多、品种多、存储和保鲜难度大、运输时效性强等特点。因此,与其他商品相比,农产品对物流运输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才是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保障。丽水农产品物流业起步较晚,信息化基础比较薄弱,物流设施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专用技术和设备比较短缺。同时,农产品物流业的管理和运作方式仍为传统模式,存在着管理落后、运作效率低等诸多问题。远达不到现代化农产品物流的水平。另外,全市的农产品物流网络还不够完善,功能齐全的大型农产品物流基地比较少。

2、网络信息传递不畅

虽然丽水全市通讯网络已基本覆盖,但由于资金和环境的限制,未能做到村村户户接通网络,再加上有条件购置电脑的农民仍占少数,网络信息的传递的最后环节被截断。目前的网络体系把作为农产品主要生产者的广大农民中的大多数拒之于电子商务大门之外,他们本应是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参加者和推动者。这也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比其它电子商务更难以展开的主要原因之一。

3、农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对新事物的学习和接受能力比较弱,信息化意识淡薄。虽然丽水市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对部分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了素质培训,同时,随着农村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农民信箱”在信息、产销对接和全方位服务农民方面作用进一步发挥,至2009年底,全市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已达10.35万户,但是仍无法满足农民进行互联网信息的查找、获取后信息的辨别和分析以及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操作的需求。农民有限收集信息的获取能力与落后的经营意识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农村推广应用的障碍。

4、缺乏合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丽水现有极少数的电子商务平台,但平台与平台之间缺少着数据的共享,平台之间又存在信息孤立的现象,而且还没有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电子支付系统和区域物流平台等配套设施,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丽水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尽管,丽水市遂昌县与淘宝网在2012年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但这还不能彻底解决整个丽水地区存在的平台缺失问题。

四、丽水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1、循序渐进地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丽水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从三个层次循序渐进:一是初级层次。主要是为农产品交易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二是中级层次。提供了网上竞标、网上竞拍、委托买卖等在线交易形式,交易会员可以直接在网上与自己需要的运输公司洽谈。三是高级层次。实现了交易货款的网上支付,是完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2、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

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生产水平差异较大,农业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因此,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上,应具有针对性。对于经济较不发达地区丽水,农民素质较差,应依托目前较为普及的电话网、电视网、广播网,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在此基础上,开发依托于上述网络的农民适用的信息获取技术,提高农民的信息应用的能力。

3、形成深度的产业链合作

稳定高效的供应链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成功的重要保障。要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如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另外还要建立企业间的协作配套机制,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网商与农村专业合作社之间直接接触将有效减少中间成本,并且使得农产品的流转更加有效率,这都能增加农民的收入。

4、建立适合农产品属性的电子商务平台

农产品供应商应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提升产品特点,而不是泛泛推广。另外农产品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商务开展b2b,而不是b2c,b2b的价值在于稳定固定的客户群体,所以企业和商户在整个农产品经营里面,最大的主流应该是b2b。因此,发展丽水农产品电子商务就需要建立一个适合本地区的电子商务平台,主要用于b2b模式的电子商务运营。

5、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物流发展水平低下,物流设施总量不足,物流配送中心不完善,运作效率不高,已经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丽水要利用目前区域交通快速发展的优势,建立一个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运交易中心、货运站和货运受理点等五类站场组成的新型物流化货运站场体系,以满足丽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运营。

第9篇:农产品电子商务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大数据;农产品;“推-拉”电子商务创新模式

1引言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为探索阶段、雏形阶段、成长阶段和普及阶段[1]。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兴起,其迅速地改变着各个行业/领域的发展路径和创新模式。当然,作为农业大国的发展中国家,其在农产品销售领域的应用实践也逐渐收到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概念应运而生。一方面,由于农户自身知识水平低、物流网络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着传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即2015年“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以及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ICT技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和售后等环节的应用,给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契机。如何在新的时代(“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构建或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或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是当前实践界和学术界面临的重要难题。根据实践界和学术界的探索,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大致经历了粮食交易探索阶段、生鲜产品销售产生阶段、生鲜产品交易快速发展阶段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成长期四个阶段。从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的历程来看,刘静指出其主要类型包括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toCustomer),G2C(GovernmenttoCustomer),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和农产品电子拍卖模式[2];王崇锦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包括信息中介模式、社会化营销模式、交易服务模式和价值链整合模式[3]。从上述文献可知,现阶段学者主要是从不同视角或维度(如交易主体)构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而缺乏需求-供应或供应链视角下的集成模式探究。农产品需求和供应是其电子商务模式存在和发展的驱动力,也是其本质所在,故从需求-供应的视角分析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是必要的。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对“互联网+”背景下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的基本内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接着,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推-拉”相结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最后,总结和给出了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2“互联网+”背景下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机理机制分析

2.1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的基本内涵

从农产品电子商务概念提出后,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和农户等均在探索适合自身的电子商务模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主要包括甘肃的成县模式、广东的军埔模式、浙江的遂昌模式、吉林的通榆模式和西安的武功模式[4]。具体而言,成县模式是县域电子商务模式,农户作为供给主体,合作社、企业和电子商务协会等作为中间商,最后农产品借助淘宝/天猫/1号店/京东等平台将其销售至全国,当地政府作为监管者参与其中。军埔模式是自己建设电商平台(即网店),政府通过政策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规范诚信经营来促进该区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遂昌模式也是县域电子商务模式,其网络包括了农户(第一层),合作社、企业和遂昌网店协会/遂网公司(第二层)和网商(第三层),政府作为监管者。通榆模式同样是农户作为供应端,合作社和企业作为一级分销商,其他服务商或旗舰店作为二级分销商。武功模式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提出了电商产业园区的概念。从这些典型电子商务模式分析可知,无论是传统的还是“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本质都是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售后。互联网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改变了农产品销售的渠道,甚至是供应链,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新手段,但其并未改变农产品的本身属性。基于此,图1描述了供应链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流程示意图。从图1可以看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基本环节包括生产/种植或培育、销售、加工、运输和售后服务,这些环节的划分均是面向物流的。此外,在整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管理者(如政府)、供给主体(如农户、企业和合作社)、需求主体(如消费者、企业)和第三方物流平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采用该平台)。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管理者的主要职能是为交易提供合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等,以保障电子商务流程能够顺利实施或完成。供给主体主要是农户、或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体根据自身在人、才、物等方面的能力,决定生产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等。需求主体主要包括企业和其他消费者,其是农产品最终的归宿,也是整条链中货币的提供者,其需求特征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电子商务流程的各个环节。

2.2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的局限性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第一,这些典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具有较强的情景依赖特征,也就是说这些典型的模式不可能直接复制到其他地方,因为其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第二,这些特色是该地区的优点也是缺点,其制约了该模式的推广,适用性受到了限制。第三,这些实践模式背后缺乏理论基础的支撑,从国家层面而言,找到或抽取出这些典型模式的共性元素是至关重要的,其可作为其他地方发展的理论指导框架。第四,在这样的情形下,本文试图构建“互联网+”背景下“推-拉”结合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以期在某种程度上推动此领域的发展。

3“互联网+”背景下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构建

当前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大多数是基于推式方式运作的,即农户是根据自身条件生产或种植农产品,农产品成熟后将其推向市场(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消费者的需求不确定性较高、交易成本过高等,很可能造成农产品的滞销,从而给农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等。为了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上述推式电商模式存在的问题,拉式销售模式应运而生。这种农产品电商模式的优点在于农户可提前与分销商或零售商等签订协议(早于生产时间),保证其生产的农产品都能卖出去,减少农户自身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避免供应链带来的“牛鞭效应”。本文结合推式和拉式两种模式的优点,构建了“互联网+”背景下“推-拉”结合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见图2。从图2中可以看出,本文是以农产品电子商务流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为关键节点描述其内在的关系。第一,连接拉式和推式的桥梁是云平台,主要零售商和分销商等可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加入建设共享的云平台,加入云平台建设的主体可以共享所有的信息(需求量等),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损失。第二,图中描述了各主体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流向,以及各个主体与云平台间的各种关系。第三,云平台中主要包括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模块、状态模块、方案模块和智能决策模块[5-6];该平台通过文本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为各个主体提供数据分析、方案推荐等功能,从而满足不同主体的不同需求。第四,需要强调的是在本文提出的“推-拉”结合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下,农户的生产模式时多样化的;具体而言,农户可提前与分销商或第三方平台等签订协议,为其提供生产启动资金,待农产品成熟销售时再通过约定的方式还款,这样还能促进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这也是对“互联网+”背景下共享经济思想的落地。

4结论

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典型代表,并对其基本内涵和局限性进行了归纳和总结;针对当前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存在的问题,从供应链视角,构建了“互联网+”背景下“推-拉”结合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但本文仅从定性层面构建了该创新模式,其具体应用是接下来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郑淑蓉,吕庆华.中国电子商务20年演进[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265(11):5-16.

[2]刘静.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其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3]王崇锦.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4]陈亮.从阿里平台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趋势[J].中国流通经济,2015(6):58-64.

[5]李从东,曹策俊,杨琴等.BOX理论在多阶段应急资源调度问题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4,24(7):15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