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纠纷范文

医疗纠纷精选(九篇)

医疗纠纷

第1篇:医疗纠纷范文

狭义:泛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产生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引起的纠纷。

2、分类:过失医疗纠纷、无过失医疗纠纷

3、产生原因

⑴无过失医疗纠纷产生原因

a.医方-态度不好、解释不同、语言不当、第三方挑拨、不遵守保密原则、出具假文书

  b.患方-不配合、知识缺乏、为私欲而无理取闹

第2篇:医疗纠纷范文

你们好,非常感谢内保分局和老大哥人民医院组织并提供的这次机会。全市医疗机构坐下来一起研讨医疗纠纷,这在我市卫生系统是第一次,这必定会在防范和遏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上起到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我院近两年的医疗纠纷处理上谈一下我的感受。

一、医疗纠纷的成因

1.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体现在患者就医时,医方对患者应有权力知情选择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不尊重,结果被患者当作一种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社会矛盾转嫁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体现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的患者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或各类伤害案中因某种原因无人承担医疗费用时,故意指责医务人员工作中出了差错和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医疗费用的目的。

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过高,如患者住院就认为进了“保险箱”,不能正确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一旦病情恶化或死亡,就指责医方治疗有过失。

4.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和不足。如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恶劣,同时,存在误诊或漏诊的情况。

另外,还有因医疗收费,个别心态不健康的人想敲诈医院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等。

二、医疗纠纷的危害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院,不仅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还要耗费医院大量的人力、物力。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特别是医方无过错的纠纷,对医务人员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对医疗环境影响也很大,增加了社会对医务界的不信任,恶化了医患关系。医方为避免医疗风险,不敢收治危重病人,不敢开展高难度手术,在治疗中墨守陈规,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在客观上阻碍了医学技术的发展。这不仅是医学的悲哀,也是患者的悲哀。

医疗服务本身是一种不同于其它服务的特殊服务,它既服务躯体,又服务于精神,医疗服务的对象也是特殊的,——接受服务的大多是痛苦中的病人和情绪焦虑的患者家属,因此,当你帮助患者解除痛苦,恢复健康时,医护人员容易被患者千恩万谢;但当服务出现缺陷时,医务人员也最容易受到指责,在去年我院的发生的一例医疗纠纷中,就曾出现过这么一幕,一方面是患者因纠纷纠集一帮人在医院大门处大闹,另一方面一名住院患者因康复前来医院送锦旗,这是一种很无奈的现象。

第3篇:医疗纠纷范文

你们好,非常感谢内保分局和老大哥人民医院组织并提供的这次机会。全市医疗机构坐下来一起研讨医疗纠纷,这在我市卫生系统是第一次,这必定会在防范和遏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上起到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我院近两年的医疗纠纷处理上谈一下我的感受。

一、医疗纠纷的成因

1.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体现在患者就医时,医方对患者应有权力知情选择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不尊重,结果被患者当作一种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社会矛盾转嫁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体现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的患者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或各类伤害案中因某种原因无人承担医疗费用时,故意指责医务人员工作中出了差错和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医疗费用的目的。

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过高,如患者住院就认为进了“保险箱”,不能正确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一旦病情恶化或死亡,就指责医方治疗有过失。

4.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和不足。如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恶劣,同时,存在误诊或漏诊的情况。

另外,还有因医疗收费,个别心态不健康的人想敲诈医院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等。

二、医疗纠纷的危害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院,不仅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还要耗费医院大量的人力、物力。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特别是医方无过错的纠纷,对医务人员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对医疗环境影响也很大,增加了社会对医务界的不信任,恶化了医患关系。医方为避免医疗风险,不敢收治危重病人,不敢开展高难度手术,在治疗中墨守陈规,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在客观上阻碍了医学技术的发展。这不仅是医学的悲哀,也是患者的悲哀。

医疗服务本身是一种不同于其它服务的特殊服务,它既服务躯体,又服务于精神,医疗服务的对象也是特殊的,——接受服务的大多是痛苦中的病人和情绪焦虑的患者家属,因此,当你帮助患者解除痛苦,恢复健康时,医护人员容易被患者千恩万谢;但当服务出现缺陷时,医务人员也最容易受到指责,在去年我院的发生的一例医疗纠纷中,就曾出现过这么一幕,一方面是患者因纠纷纠集一帮人在医院大门处大闹,另一方面一名住院患者因康复前来医院送锦旗,这是一种很无奈的现象。

第4篇:医疗纠纷范文

目的了解和分析医疗纠纷对医师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影响,为有效控制和管理防御性医疗行为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以四川省某市六家综合二甲以上医院的589名临床医师为调查对象,利用描述性分析、χ2检验、方差分析、多元逐步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83.02%的医生表示医疗纠纷对诊疗工作的影响非常大或较大,医疗纠纷经历情况对防御性医疗行为影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医疗纠纷的频发及后果,促使临床医生普遍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应通过医患双方努力、法律法规的完善及监督机制的作用,规范及促进积极防御性医疗行为,减少消极防御医疗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御性医疗;综合医院

目前医疗纠纷一直是医院管理的难点和热点,它的发生与发展很大程度给医院带来的是经济损失,名誉损害,并给医师带来人身与精神的损害,而伴随而生的防御性医疗行为也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医师的防御性医疗行为不仅加重了患者的就医成本,进一步恶化了医患关系,也成为我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障碍[1]。笔者以四川省眉山市某六家二甲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医师作为调查对象,从医师的角度,描述和分析医疗纠纷对医师DM行为的影响,以期为有效控制DM行为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本研究的资料源于眉山市二甲以上综合医院DM行为情况的调查,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眉山市二甲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六家,共计650名临床医师为调查对象。选取标准为取得执业资格且从事医师工作时间大于1年并自愿参加本次调研的医师。

1.2调查工具及方法

调查工具为自制的调查问卷,结合国内外文献,并结合6家医院12名专家的审阅意见,以加强对本土调查的适应性,经过预调查以检验问卷的信度与效度,经修改后形成最终问卷。问卷内容分三部分组成:基本情况资料、医疗纠纷对DM行为的影响程度、积极与消极DM行为的主要表现,并增加开放式问题:你认为目前哪些因素会导致DM行为的增加。调查员由本研究小组成员担任并规范培训,被调查医师在指定时间独立填写并当场收回问卷。

1.3统计分析

方法所有数据采用Epidata3.0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录入,应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9.0分析数据。主要分析方法主要包括描述性分析、χ2检验、方差分析、多重线性回归等方法,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650份,回收有效问卷589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0.62%,基本情况见表1。有489人表示医疗纠纷对其诊疗有大或较大影响,100人表示影响小或无影响。

2.2医师防御性医疗行为的表现

根据防御性医疗行为的种类[2],采用从来没有、很少、有时、经常分类来描述DM行为的表现,见表2。

2.3防御性医疗行为的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以问卷一般情况部分(包括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年龄、工作部门、是否曾受表扬,以及是否曾被投诉或牵涉医疗纠纷等7个方面)作为自变量X,DM行为得分为因变量Y,采用强行进入法,对数据进行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模型检验F为587.890,P<0.001,建立的模型具有显著意义,见表3。因子性别、职称、年龄、工作部门、受表扬、投诉或纠纷对DM行为得分影响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因子性别(男为0,女为1)、被投诉经历对DM行为得分的影响为正向,而因子职称、年龄、工作部门(手术为0,非手术为1)、受表扬对DM行为得分的影响为负向,见表4。

3讨论

3.1医疗纠纷的产生给医师造成巨大压力

医疗纠纷的产生加重医院和医师经济损失,除赔偿金额外还包括医院为处理医疗纠纷支付的其他的费用和成本;同时破坏医院和医师社会声誉,而且这种不良影响还会向周围患者并进一步通过这些患者在更大范围内传播[3];加重医师工作负担和时间成本,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和环境,给医师造成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

3.2医疗纠纷遭遇对医师的诊疗原则和行为产生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589名医师中有219人近2年曾经亲身遭遇过医疗纠纷,占总调查人数的37.18%。同时489人表示医疗纠纷对DM行为影响很大或较大,影响小或无的100人。通过开放式问题的回答,医生实施DM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医患关系紧张”“出于自我保护”。因此,在目前的医患关系下,医师的治疗原则发生了改变,力求稳妥,尽量降低风险,变得较为保守,不太敢冒险[1]。医疗纠纷的产生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产生不良的影响,防御性医疗问题突显,反过来又加剧了医疗纠纷的产生,造成恶性循环[4]。

3.3积极防御医疗行为

在综合医院普遍存在在医疗纠纷压力下,积极DM行为普遍存在于综合医院,同时医师也更愿意采用积极的DM行为。如认真的病情观察、耐心的沟通与解释、详尽的病情记录、细致的筛查与评估等。因此可适当对医师的DM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倡导合理的积极DM行为。

3.4多方应对,有效控制消极防御性医疗行为

从表4分析,经历过医疗纠纷或投诉、女性、职称越低、年龄越小的医师,其消极DM行为越明显。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医疗机构应加强年轻及低年资医师的培训教育,加强医疗纠纷的防范知识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医师在采取DM行为时掌握度,以不背离医疗职业道德而达到最优化原则为准,同时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完善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和落实医疗监管措施,保证规范的医疗环境,正当合理透明的处理医疗纠纷,起到警示作用和促进医疗行为合法化、正规化的进程[5],以进一步有效控制医师的消极DM行为。总之,医患关系逐渐复杂化、多元化,尤其是医患关系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生的DM行为在整体医疗实践过程中必然普遍存在[6]。特别是防御性医疗行为已经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7],我们必须正确面对,并有责任对其更深入研究,获得准确的DM行为统计资料,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曹志辉,陈丽丽.医疗纠纷对医师防御性医疗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4,398(9):9-11.

[2]华长江.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分类和管理[J].中国医院,2005,9(2):17-19.

[3]杨秀梅,王海宁.当代医生心理压力现状探讨[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6,27(3):61-62.

[4]韩彩欣,李营,韩彩芬,等.承德市某医院医疗纠纷现状及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8):573-575.

[5]琚丽霞.探讨医疗纠纷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影响及相关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0,5(8):253-254.

[6]刘琮,杨秀群,胡正路.防御性医疗行为研究进展及启示[J].医学与哲学,2006,27(8):58-59.

第5篇:医疗纠纷范文

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当前各医院中都是一个丞待解决的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利益,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同时也是医院能否赢得信誉的大问题,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直接的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纠纷不断增多,不合理的经济赔偿,已成为各医院的沉重负担,也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都不愿发生的事情,一般来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而医学本身是一门发展中的科学,而科学上的事情从来不可能在百分之百的满意率,人命关天,质量第一,医疗活动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活动,关系到社会福利和安全,医疗成为是一种高度高科技项目服务,它最大的不同点是为具有生命的高智能生物人事服务,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出现问题,难以复原,故而马虎不得。

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是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它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医务工作人员要完成生理治疗,还要完成心理治疗,没有牢固的敬业精神是无法完成这一双重治疗工作,只有树立牢固的敬业心,方可筑起防范医疗纠纷的大提。

要想尽量减少医疗纠纷,首先要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医德医风,要提高业务技能,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修养,同时在医疗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还要具备宽厚的容忍心,深切的同情心,更多地给患者以解释和开导,在当今医学模式正在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转化中,就不仅要求每个医务人员不仅要有精炼的医技应变能力,还要有心理,社会,伦理知识,在接待来访者时尽可能要态度热情,要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疏通引导,由于加强了医患关系的融洽,在相互理解中使医疗纠纷的发生降到最低限,也就是说,应把解决纠纷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而不是事后处理上,这样才会起到事事功倍的效果。

通常最易引起纠纷的往往不全是医术不精堪,而是医务人员态度生硬,责任心不强,缺乏亲切,耐心,体贴,关怀,献身和救死扶伤的精神,这样往往不愿耐心听取患者的诉说,过早地做出诊断或实施治疗方案,很可能会出现南辕北撤,贻误患者病情,这就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病程纪录是病人住院中病情变化诊断,治疗经过的纪录,因此病程纪录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有着直接的意义,对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发生医患纠纷时,不一定是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也不一定都会形成医疗纠纷。

因此要想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防患于未燃,在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大技能训练和医德医风建设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善医患关系,使医院得到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第6篇:医疗纠纷范文

医患纠纷原因

医源性纠纷:①医护人员业务不熟练、技术能力差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谨,出现医疗护理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防范:积极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业务理论知识考核、实际操作能力检测,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切实掌握临床基本功。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责任心,对医务人员进行坚持不懈的、持之以恒的经常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有计划地、分阶段地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系统的教育,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各个层次的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督促其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保障工作质量安全,将医疗工作隐患降到最低。②服务态度差,漠不关心,不尊重患者,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解答或回答模糊,以致引起患者不满意或误会而引发纠纷。防范: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职业修养,以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强化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实行“以人为本”进行换位思考,切实改善服务态度,真正理解、尊重、关心患者,给患者以亲切感、信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语言修养,提高语言艺术,学会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准确运用肢体语言和倾听技巧,在细微之处,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履行治疗告知的义务、提倡诚信服务、增加医患沟通,以优质的服务满足患者的各种需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在解答问题时,要注意场合和分寸,解释要科学。讲究言谈艺术,做到既关心体贴病人,又坚持服务理念,改变服务观念,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医疗原则,使用保护性语言,防止因草率、随意、滥介绍而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麻烦。③对医院收费合理性的怀疑。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患者逐渐从被动消费走向主动消费,因而医疗费用的问题成为越来越多患者关注和查询的焦点。防范: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实行各项检查、治疗、药物收费公开制度,设立价格收费明细表。实施推广医院每日清单制,让每一分钱的花费都清清楚楚,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设立专职物价员,负责检查全院的收费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修改,使患者放心消费。④医院后勤保障不完善。如病室的环境,厕所的卫生,被褥的洁净度,饮食的单调性等也会引起患者的情绪波动。如处理不妥善,极有可能引发大的医患纠纷。防范:强化及时上门服务观念,提高服务工作效率,定期检修医疗公共服务设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科室内无法解决,应尽快与后勤及其他相关部门联系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能够主动征求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倾听患者的反馈信息,在生活上认真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其他原因:①患者过度维权。随着社会进步和时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医疗过程中,由于患者缺乏医学知识或对医疗制度不理解、不满意,一旦发生患者认为损害其个人利益时,则会表现在医院打闹、威胁,甚至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还会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损害医院形象。②个别患者或家属存在不良动机、企图将责任转嫁给医疗机构以获得高额赔偿金或减免医药费。防范:在以往的医疗护理活动中,医护人员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我国现阶段各种医疗护理法规还很不完善,因此更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到医患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从而自觉规范医疗护理行为,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规范病历书写,强化病历管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时,要懂得运用法律知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注意证据的搜集与保管,重视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医疗行为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安全性的医疗文献资料。及时与患者和家属沟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7篇:医疗纠纷范文

    在临床诊疗护理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难以预见或者难以避免并难以克服的客观情况,有些虽经医务人员百般努力,仍然给病员造成了不良后果。对此病员及其家属由于突遭打击,难以面对残酷的现实,对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解释不能接受,却认为是医务人员未尽职尽责,因此产生医患纠纷。

    1、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病员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情况。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是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所致,而是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这种医疗意外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见和避免的。由于医疗意外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主要是病员及其家属对突然发生的意外病理变化和遭受的不良后果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常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或者把医务人员正确的治疗措施当作诱发医疗意外的根源。这种医疗纠纷在无过失医疗纠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员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但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一般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由于并发症引起的医疗纠纷,不象医疗意外纠纷那样激烈,一般情况下,事前医务人员会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说明,后者心理上有一定的准备。当发生并发症情况时,病员及其家属也会主动配合医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病员遭受的不良后果。但是医务人员事先未向病员及其家属说明,事后又解释不够,加之挽救措施不得力,病员出现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不良后果时,医疗纠纷的产生就在所难免了。这类医疗纠纷的数量也不少,但是由于病员病理机制变化较清晰,又属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到的,所以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或者通过医疗技术鉴定,一般都能很快得到解决,医患之间达到谅解。

第8篇:医疗纠纷范文

[关键词]急诊;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防范

临床分析发现,医疗纠纷事件是因为各种因素所引起的,包括患者期望值较高、医院误诊误治等,临床病理解剖率的降低则是导致医疗纠纷事件的主要原因,急诊科则是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的主要科室[1]。临床中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和患者接触最亲密、最早和最直接的群体为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是医生的主要助手,在对患者进行急诊抢救和护理时,护理人员的责任非常重要。要想让急诊抢救的质量得以保证,就需要护理人员加强急诊抢救的准备工作,通过娴熟的技术和最快的速度,为急诊抢救护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想实现上述要求,护理人员就需要对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进行不断学习,进而让护理效果得以及时提高。除此之外还应加强相关的研究工作,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让医疗纠纷事件能有效减少,最终让急诊效果提高,让医院经济损失减少,保证医院健康、稳定地发展。该研究主要分析了急诊的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现做如下总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对该院2013年1月—2016年7月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17例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男性患者、女性患者人数分别为11例、6例;患者年龄为8~60岁,平均年龄为(37.2±3.3)岁。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没有伤残病例;5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12例医疗纠纷事件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1.2方法选择统计方法来收集和分析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情况、处理情况、系统分布、赔偿费用以及赔付情况等,并利用自制表格来进行整理和归纳。之后选择SAS9.0软件来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2结果

2.1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情况2013年1月—2016年7月该院急诊共收治71693人次,共发生急诊医疗纠纷事件17起,发生率为0.024%(17/71693),其中儿科2例,外科2例,内科10例,其他科室3例;5例为重大医疗事故。3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分析发现主要是因为没有护送危重症患者转院、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规程等原因所导致的。2.2死亡医疗纠纷事件的分析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尸检结果显示,2例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所导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电击伤后死亡,有关患者的抢救过程,并无完善的抢救记录。2.3医疗纠纷事件的解决方案分析在全部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9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医患双方友好协商所解决,2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5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法庭调解判决,1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3讨论

分析本研究结果显示,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尸检结果显示,2例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所导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电击伤后死亡,有关患者的抢救过程,并无完善的抢救记录;3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分析发现主要是因为没有护送危重症患者转院、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规程等原因所导致的;9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医患双方友好协商所解决,2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5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法庭调解判决,1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研究结果显示,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原因、结果不同,其具体的解决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在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反思医疗纠纷事件,特别是反思医疗机构自身在救治过程中所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包括医院的技术水平、医疗质量以及内部管理等,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医护人员在实际的医疗活动中,应对死者或者受到伤害的患者保持负责人的态度,将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当成工作出发点,进而让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降低,让医疗事业的发展保持健康和稳定。如果存在原因不明的现象,则应实施尸检,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公开进行处理,让社会舆论的压力有效降低,让后续暴力事件的发生几率降低[2]。尸体检验是现阶段是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查明的主要方式,效果也比较理想,可以将尸检结果当成证据,并呈现在法庭上。特别是最近几年,因为我国大部分医疗机构的临床病理尸检频率降低,同时临床医患纠纷和事故等增加,对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更应加强尸体检验的意识[3]。值得注意的是,要想有效减少医疗纠纷事件,应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同时应不断扩展法律意识。部分时候,因为医院害怕过于主动会因此承担法律诉讼或医疗纠纷的风险,所以医院在对某些事件进行处理时常常选择和平处理的态度,然而结果却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漏诊、误诊以及误治等问题[4]。但是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例可知,医院在考虑到服务质量问题的基础上,不会主动进行尸体检查,所以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非常高。另外部分家属因为对治疗效果存在较高的期望值,特别是对于部分“专业医院”“好医院”“大医院”等,患者家属的期望值更高,所以在出现问题就可能因为存在较大的落差而出现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除此之外我国存在传统的“死者为大”的理念,例如“保留全尸”“寿终正寝”“落叶归根”等,会在一定程度束缚人们,同时也是现实事件和普遍理念的矛盾。所以现阶段患者和医院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是因为多种因素所导致的;例如医务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在对负责者进行寻找时,医院表现得不闻不问,不及时处理或者缺乏明确的处理态度;另外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对相关责任人比较偏袒;在患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冷漠等。所以应从服务质量方面来对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基本原因和核心原因等进行认真分析。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首先应将医疗纠纷事件当成出发点,对临床解剖能力进行不断提升,并对经验进行不断总结;除此之外在委托尸检方面,医院应加强学习,将委托尸检当成学习通道,对临床解剖经验进行不断提升。其次医院应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让生命科学的发展更加稳定,并分析和讨论死亡案例,将患者当成医疗活动开展的中心,对治疗活动中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细致性进行不断提升,加强患者家属的交流沟通,让社会矛盾性有效减少。除了以上措施外,还应加强管理,对防范意识进行强化。对于急诊来讲,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关注高危疾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沟通,加强手术的把关,加强培训工作,让医护人员的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提高。具体的防范措施如下。①组建医疗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通过分析医疗纠纷事件,对急诊科管理进行不断强化,将院长作为组长或者负责组织,组员则应选择社交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进而形成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委员会,对医疗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对急诊科进行监控、管理和培训,并有效协调患者和医院的关系。②制定科学和和完善的检查制定,并对责任性质进行明确,同时通过手术分级审批来实现,进而来对急诊科各级医师的实施范围进行明确,并对其进行有效约束,让手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进行越级性的处理。例如针对重大手术可能导致的纠纷,应在事前进行上报、讨论、分析和审批,之后实施常规性检查、病情讨论、家属签字、手术开展等。③制定科学和合理的讨论制度,针对医疗安全隐患和医疗纠纷隐患,进行开会讨论,对其中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相关责任,通过探讨和分析相关的原因,在对相关的改进措施进行明确。另外还应制定患者反馈制度或者投诉处,为患者的申述提供地方,让可能出现的暴力事件有效减缓,通过解释和协调,让患者能更好理解医院。除此之外还应对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进行不断提升,特别是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其工作责任心增强。④有关纠纷的赔偿,医院在对规定和制度进行明确的同时,还应设定事故等级、明确责任和原因,来对赔偿范围进行划分,对赔偿额度进行设置;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商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因素;积极寻找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让赔偿风险降低;另外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程序进行评估,让直接冲突能有效减少,通过对医疗活动的过失情况进行评估,对患者家属进行具有说服力和有证据的解释,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原因进行逐渐了解,之后经过协调来对纠纷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处理;对于医院来讲,应配置常年在职的专业法律顾问,经常进行教育、指导和协调,让医务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约束,对纠纷进行主动的处理和回应,让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效率得以有效提升。综上,在医院的各个临床科室中,急诊科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的一个科室,针对这一特点,医院应加强医疗法规的认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最终来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降低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几率,让医疗质量提高,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医院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广.急诊的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J].中国卫生产业,2016,13(27):7-9.

[2]王琳.急诊分诊安全管理模式对急诊护理质量的影响[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16):202-203.

[3]靳艳.急诊危重患者抢救中应用护理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J].临床医药文献杂志:电子版,2016,3(26):5219.

第9篇:医疗纠纷范文

    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医疗纠纷不应纳入“3.15”活动内容。

    卫生部认为,公立医疗机构是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非赢利性机构,与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企业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用于医疗纠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