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粮油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粮油调查报告

第1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确保其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控有力,维护粮油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油,是指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储备的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调节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油市场或者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及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特定用途时保障供应的粮食和食用油。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油应当做到布局合理、调度灵活、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节约成本。

第四条从事和参与县级储备粮油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所有权属县政府,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第六条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共同提出,报县政府批准。

县粮食局对县级储备粮油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业务委托,对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的综合平衡计划,指导和协调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县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购销及调运等行政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费用补贴和粮食风险金的筹措、拨付和管理,对有关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农发行负责县级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资金供应和信贷管理。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收购、保管、销售和调运工作由县粮食局负责管理和监督,承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购、销县级储备粮油应当由粮食局组织采取招标方式或者经县政府批准的其它方式进行。购入的县级储备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油。

第九条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对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承储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接受县粮食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三章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存

第十条县级储备粮油储存实行委托制。由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参与,采取招标等方式在取得承储资格的国有、国有控股或具备条件的其他粮油业中确定承储企业,并由粮食局与之签定委托承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委托承储业务不搞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县粮食局每年对承储企业的储存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由县粮食局在县内国有、国有控股或具备条件的其他粮油企业中按下列条件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承储库符合县级储备粮油的总体布局和储粮技术要求,交通方便;

(二)有效仓库容量在100万公斤以上,并具备相应配套设施、设备和必要的检测条件;

(三)具有管理水平高、业务精干的专业保管技术人员。做到管理有序,储粮科学、规范;

(四)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承储企业必须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一)必须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限等要求组织储备粮油入、出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二)严格按照“一符(帐实相符)三专(专仓储存、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四落实(品种、地点、仓库、质量)”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存储粮油安全,管理规范;

(三)县级储备粮油储存仓库必须统一制挂XC字样的匾牌,匾牌为白底红字,规格为(长)60cm×(宽)30cm。未经县粮食局同意,不得变更县级储备粮油承储的地点和仓号;

(四)建立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帐卡记载、粮情检查记录、档案管理、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使用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数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改正。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报告县粮食局。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不得以县级储备粮油对外进行担保或清偿债务。

承储企业依法被撤消、解散或破产时,其储存县级储备粮油在核实数量、质量、品种及明确相关责任后,由发改局会同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安排处理。

第四章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

第十五条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确保储备粮油品质良好,承储企业按下达的轮换计划,以新粮油替换库存粮油。

第十六条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动态管理。承储企业必须按照循环轮换的原则,根据储备粮油的品种和储存年限情况,原则上每年轮换承储总量的三分之一,储存企业每年9月底前上报次年的轮换计划,粮食局在每年12月底前审核下达次年轮换任务。储存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任务,自主择机,适时组织轮换,自负盈亏。

第十七条承储企业按下达的轮换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适时择机轮出,但轮空期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轮换结束后,承储企业将轮换情况(包括轮入、出的品种、等级质量、出入库时间等)书面报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

第十八条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要加强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管理,对批准轮换的粮油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轮换按计划进行。

第五章县级储备粮油的动用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一)全县或者部分乡镇粮油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启动《粮食应急预案》,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时;

(三)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由县发改局会同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时,由县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并由县粮食局(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时,由县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批准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措施等下达动用令,督促承储企业具体执行。紧急情况下,县政府可直接下达县级储备粮油动用令。

第二十一条建立全县《粮食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期间粮油调得动,用得上。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或擅自改变县级储备粮油动用令。

县级储备粮油动用后,承储企业应当在90日内,将动用的县级储备粮油按品种、数量、质量购进入库,确保应有的规模。

第六章县级储备粮油资金、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储备粮油贷款必须坚持“钱随物走、购贷销还、库贷挂钩”的原则,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二十四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入库成本,在下达储备计划时确定,并在轮换时按照确定的购进价格进行调整。

县级储备粮油成本由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核定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五条县级储备粮油的保管和轮换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包干使用。由县财政局根据县粮食局检查落实提供的情况或意见,计算拨付到农发行(行)专户。

第二十六条县级储备粮油在保管期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财政局核实,拨入资金补充或归还贷款。

第二十七条县级储备粮油的保管、轮换费用和贷款利息,实行事先预拨、终了决算。

第二十八条建立县级储备粮油保值增值机制。按照经营型财政和市场规律要求,实行“高抛低售”的方式运作,当粮食市场充裕,价格较低时,吸纳粮油、稳定价格,当粮油市场短缺,价格高时,抛售粮油,平抑价格,达到保值增值和稳定社会作用。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发生的价差,由县财政局核实后,通过县级财政拨付或上划县级财政专户。

第二十九条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必须按照《会计法》、《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正确反映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情况,并按时向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

第七章县级储备粮油责任

第三十条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油法规、规定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安全等储存情况;

(二)检查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和动用令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质检、会计、统计资料等有关情况;

(四)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信贷、财务管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责成承储企业纠正、处理。承储企业务必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办事。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作好书面记录和签字等工作。检查记录情况应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及时下达县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和年度轮换计划的;

(二)给予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承储县级储备粮油资格的;

(三)发现承储企业不适于储存县级储备粮油情况而不责成限期整改的;

(四)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三条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改正、信用制裁、罚款、取消承储资格等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县级储备粮油损失的,依法追偿损失,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建议给予警告、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的;

(二)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串换县级储备粮油品种,变更储存地点、仓号的;

(四)造成县级储备粮油陈化、霉变的;

(五)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县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年度轮换计划和动用令的;

(六)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

(七)以县级储备粮油对外进行担保或清偿债务的;

(八)拒绝、阻扰、干涉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以低价购进高价入帐、高价售出低价入帐、以旧粮替代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县级储备粮油贷款、利息和管理费用、轮换补贴或者擅自更改县级储备粮油入库成本的,由县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建议给予警告、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2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原则,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县市区粮食局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制定粮食质量应急处置方案。坚持群防群控,坚持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科学技术,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市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2、成员单位:由市粮食局行管处、购销处、监督处、市粮食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处、市粮油质检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突发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4、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局行业处。主任陈益平、成员由行业处人员组成。

四、警告与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告知、警告和严重警告

1、告知:发现企业存在有不安全行为或诱发不安全的倾向,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警告:发现企业对粮食监管工作存在不安全行为倾向的,对系统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警示作用或影响较大的,及时给予警告,避免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重警告:出现有可能造成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对有关企业给予严重警告,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预警

1、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

2、某一企业单位的粮食质量安全投诉集中且问题较严重的;

3、被省、市级主要媒体曝光,问题较严重的;

对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预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五、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

市局在粮食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粮食质量安全形势,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县(市)区要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市局举报电话

(二)加强预警

1、加强日常监督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粮油食品、粮食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经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粮食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市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告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时,启动预警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3、应急准备和预防对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各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各单位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

1、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视事故发生的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应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急预案指挥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响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发生情况果断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对重症患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封存造成事故发生的粮油或粮油食品,保护好现场。

3、市粮食局组织事发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指挥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救援终结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有关单位要在市局或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2、总结报告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七、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的监测、预测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利。凡因救援工作不利,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通信保障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应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九、新闻

粮食质量事故发生后,市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系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粮食局粮食质量管理部门反应、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反应、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责任的行为。

第3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我市地方储备粮规模共计17,090吨,其中省级储备粮10,090吨(稻谷5,000吨、小麦5,090吨),市(县)级储备粮7,000吨(玉米5,000吨、稻谷2,000吨)。截止到2017年末,我市实际库存17,090吨,实际库存达到库存规模。为加强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今年年初,按计划对我市县级储备粮全部进行了轮换,其中轮换玉米5,000吨,稻谷2,000吨。轮换结束后,我局与财政局和农发行共同对轮换的粮食进行了检查验收,我市轮换的粮食全部符合规定要求。现在我市各级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准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全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是实施意见》(辽粮发2020 8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夯实全市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的物质基础,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如下实施意见:

(1)明确功能定位。地方储备是政府粮食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调节区域粮食市场供求和应对局部粮食应急状况,是区域内稳市场、保应急、保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加强市场调控重要而有力的手段。

(2)落实规模数量。要按照省级储备为主、市县级储备为辅的原则,合理分解下达规模计划,省级储备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50%。市、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量计划外增加由本级财力支持的储备规模,纳入全省地方储备规模。

(3)优化品种结构。全市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含成品)合计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70%,适当建立一定数量的玉米、大豆等储备,兼顾饲料用粮需求。

(4)完善区域布局。储备区域布局以省内大中城市、市场易波动地区、灾害频发地区和缺粮地区为主。

(5)充实成品粮油储备。为保障应急供应,地方储备中应建立一定数量的成品粮油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需要在总量计划外增加储备量或扩大成品粮油储备覆盖范围,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

(6)从严实行计划管理。根据指令或调控需要,粮食和储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下达储备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计划,并抓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执行情况,确保计划严格落实。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对本级地方储备粮实施管理,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备安全负责。

(7)从严选定承储库点。地方储备由地方储备直属企业承储,或通过委托代储等方式由其他企业承储,原则上不允许租仓储存。地方储备承储库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相应仓储设施条件,其选择应当遵循有利于合理布局便于监督和降本节费的原则。

(8)从严规范经营管理。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除组织落实地方储备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具体热舞以及国家或地方委托的政策性任务外,不得从事粮食商业经营活动;承储企业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要在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上严格分开。

(9)从严实施储备动用。市、县要研究制定地方储备分级动用方案,明确动用权限、程序、方式、触发条件等。建立健全的地方储备动用机制,确保响应迅速、调用高效。地方储备动用后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

(10)严格实行均衡轮换。为确保储备常储常新,各市县要合理确定各品种年度轮换比例。要统筹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避免影响市场平稳运行。

(11)严格轮换架空期要求。轮换架空期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承储企业不得擅自超过轮换架空期。

(12)严格轮换具体操作。地方储备粮轮换主要通过交易批发市场及相关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按照协议价轮换方式进行,轮换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全程留痕备查,相关凭证、资料至少保留6年。

(13)严格实施动态轮换。各地及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成品粮油轮换管理,操作中可按照粮权明确、即出即入、库存充足的原则,对成品粮油实行动态轮换。

(14)强化仓储管理。地方储备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保证账实相符,保证保管、会计、统计账账相符。严禁虚报、瞒报地方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未经批准不得串换品种以及变更储存库点。

(15)强化质量管理。地方储备质量标准参照中央储备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及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要严把出入库质量安全关,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地方储备,严禁库存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16)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及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要对地方储备贷款实行与粮食库存增减挂钩、专户转款专用的封闭运行管理,及时收回没有储备库存对应的贷款。要知道承储企业加强利息费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并实施动态监控。

承储企业不得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和贷款。

(17)精心组织指导。各地及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地方储备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18)健全规章制度。各地要健全完善地方储备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配套办法,规范收储、轮换、销售、动用、资金管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并明确责任。制定完善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开展动态轮换的地区应建立相关管理规定。

(19)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强地方储备信贷资金保障和财政补贴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0)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大地方储备和承储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逐步将地方储备信息化平台纳入全国粮食储备布局地理信息和储备库存动态监管应用系统,实现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

(21)加强外部监管。各地要强化地方储备行政监管,粮食和储备、财政、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依据职能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实行定期库存清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2)严格考核监督。各地及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要定期总结,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地方储备管理有关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将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加大地方储备管理考核制度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各地做好地方储备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疫情期间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海城市连怡粮油饲料经营有限公司承储的县级储备粮5000吨玉米和2000吨稻谷、海城市军粮供应站储存的我市500吨应急成品粮储进行了检查,要求承储企业既要要保证储备粮数量,又要保证储备粮质量,确保在应急条件下调得出、用得上。同时对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粮食应急加工有关工作进行了落实,根据该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大米、面粉日加工量各为100吨,企业安排20名加工生产工作人员日夜值班,随时可以加工生产。

2、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从2020年1月30日起安排专人每日到超市核查监测粮油价格情况,除对佳泰乐超市同胜店定点监测外,我们还对新隆嘉超市开发区店、佳泰乐超市开发区店进行了不定期监测,截止目前,共监测120余次,监测粮食品种有大米、小麦粉、大豆油,监测结果以图片、视频等方式报告给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鞍山市发改委。

3、全力完成《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粮食工作日报告单》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担负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自2020年1月30日起至今,向海城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报送《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粮食工作日报告单》120次,工作信息5篇。

4、按照我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轮换细则要求,对我市轮换的5000吨玉米进行了验收。两家玉米承储企业能够按照《关于印发海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按要求进行了轮换,经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城市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海城市支行联合审核验收。同时三家企业又对海城市军粮供应站承储的500吨应急成品粮(大米300吨,面粉200吨)进行审核验收,核查结果承储企业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合格。

5、认真做好粮食价格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一是粮食收购进度5日报,在粮食收购期间向鞍山市发改委报送粮食收购数量和平均价格。二是粮油价格周报,每周一上午11时前,在“粮油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向省发改委报送我市食用植物油的出厂价格。三是国家玉米监测点价格监测和审核,由盛利和英联两家企业每周一在国家粮食局信息网上直报玉米入库价格。四是粮食价格信息,每月向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一次。

6、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延续办理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已为15家企业完成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延续,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5家。

7、为保障2019年度秋粮收购活动的有序开展,有效维护售粮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局针对2019年度秋粮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2020年上半年,共检查4次,在检查中主要规范收购企业的收购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求收购企业按质论价进行收购,坚决杜绝 “打白条”现象,截止2020年4月末,秋粮共计收购463,000吨,其中,玉米450,000吨,稻谷13,000吨。

8、为做好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我们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基层粮食企业重新落实相应机构,制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负责人及工组成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各项预案。并根据市安委办要求,在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整治隐患1起,整改1起。目前共进行安全检查4次。

同时我们要求储粮企业全面做好安全储粮工作。储粮企业及时修缮仓储设施,维修好通风设备,解决安全储粮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以防治虫害为重点,随时检测粮食温度、湿度,保证粮食质量安全。

三、存在问题

1、机构改革我市的原粮食局行政职能并入发改局,导致改革后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是借用参公事业人员承担。这就造成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人员身份与执法资格不符现象。

2、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已完成,但是目前存在着粮油检测人员配备不足现象。

四、意见建议

1、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二是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指导企业规范运行。三是严格履行权力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政策、坑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涉粮案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粮食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2、加强储备粮监管,确保各级储备粮质量安全。我们要在确保储备粮任务全面完成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储备粮库存管理、轮换管理和帐务管理相关细则,确保储备粮质量、数量。

第4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一、要精确掌握政策

当前,我市小麦收割任务正在严重进行,估计小麦总产超越上一年,将是我市前史上小麦产量最高的一年;油菜籽收割曾经进入尾声,产量仍然坚持在较高程度。为了做好本年夏日粮油收买任务,维护农人好处,国度有关部分先后下发了《2012年小麦最低收买价执行预案》、《关于做好2012年油菜籽收买有关任务的告诉》等文件,本年国度在夏粮收买政策方面的转变首要显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步了价钱程度。2012年小麦最低收买价钱程度,三级白小麦为每市斤0.90元,三级红小麦和夹杂小麦为每市斤0.86元,均比上一年进步0.03元。油菜籽暂时收储价钱为每市斤1.95元(国标三等),比上一年每斤进步0.1元。

二是添加了收买企业。执行小麦最低收买价的企业除中储粮系统外,添加了中粮集团、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预案》要求在确定托付收储库点时,要统筹思索中储粮直属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当地国有粮库,以充沛应用现有仓储资本,确保储粮平安。油菜籽收买在执行托市收买的还,各地还托付一局部油脂加工企业依照不低于国度确定的暂时收储价钱挂牌收买农人交售的油菜籽,中心财务赐与托付企业每市斤0.1元的一次性费用补助后,企业自傲盈亏,受托付企业的数目可在上年数目根底上恰当添加。

三是完美了启念头制。本年小麦预案执行刻日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油菜籽暂时收储执行刻日为5月21日至10月底。在小麦预案执行期内,当小麦市场价钱低于最低收买价钱时,由各承储库点和托付收储库点,依照国度确定的最低收买价钱主动挂牌收买农人出售的小麦,改动了以前由上级主管部分公布启动工夫的做法,简化了启动顺序。

四是明白了补助规范。针对曩昔收买和保管费用拨补不标准的问题,本年的《预案》规则:2012年最低收买价小麦收买费用每市斤2.5分钱(含县内集并费),由中储粮总公司包干运用,个中由托付收储库点直接用于收买的费用不得低于每市斤2分钱。托付收储库点的保管费用补助规范为每年每市斤3.5分钱,自小麦收买入库当月起依据月末库存数目进行补助。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要将保管费用按每年每市斤3.5分钱的规范实时足额拨付到存储库点。

五是标准了企业行为。本年的小麦预案初次提出,托付收储库点要在收买场合张榜国度最低收买价小麦收买价钱、质量规范、水杂增扣量及增扣价方法、结算方法和执行工夫等政策信息,让农人卖“安心粮”,不得拒收农人交售的契合质量规范的粮食。中储粮分公司对托付存储库点要足额拨付保管费用,不得对已确定的托付收储库点执行租仓储粮,不得变相租仓降低保管费用补助规范,确保平安储粮。

六是强化了当地监视反省的责任。国度强化了当地当局有关部分监视反省职责,小麦《预案》明白:当地粮食、物价部分和农业开展银行依照在地治理的准则对政策执行状况进行监视反省,对违背《预案》规则的,作废托付收储库点资历,并依照《价钱法》、《粮食流畅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则查处。在油菜籽收买的《告诉》中提出:各地粮食部分和价钱主管部分要会同有关单元构成结合反省组,依照在地准则,增强对当地区油菜籽收买政策执行状况的反省。对违背油菜籽收买政策的,要严厉查处;对有虚报收买数目套取国度补助行为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置,并追查有关企业担任人的司法责任。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分必然要仔细进修体会、具体贯彻《2012年小麦最低收买价执行预案》、《关于做好2012年油菜籽收买有关任务的告诉》和省当局电视德律风会议精力,掌握好本年夏日粮油收买价政策,落实好各项任务责任,确保本年夏日粮油收买任务的顺畅进行。

二、要扎实做好收买任务

(一)严厉执行收买政策。各执行小麦《预案》的收买库点和油菜籽暂时收储的企业必需按国度的价钱挂牌进行收买;各收买库点在收买进程中,要做到政策上墙、价钱公开、质量规范公开、验粮公开、计量公平。要公开挂牌收买农人交售的粮油,做到不拒收;要严厉执行价钱政策,对峙按质讲价,不得以任何来由压级压价、克斤扣两,不得收买“情面粮”、“情面油”;要按时结算农人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人打白条和代扣各类收费,不得拒收农人交售的契合规范的粮食,不得将农刊行借款挪作他用;要依照国度最低收买价粮食竞价买卖规矩实时出库,实时偿还农刊行借款;要处理仓容问题,包管粮油收得进、储得下,知足农人售粮需求,确保不呈现农人“卖粮难”。

(二)严厉包管收买资金供给。本年,全市有中储粮潢川直属库和中储粮河南公司直属库2家企业具有借款资历,辨别担任全市八个县和两个区收买库点的资金供给,资金调剂的任务量较大、联接义务艰难,但愿这两家企业要提早算好资金需求大帐,实时向农刊行申报收买资金。农业开展银行要依照政策要求积极做好资金供给任务,起劲改良任务方法,完美任务机制,科学布置,合理调剂,包管收买资金的需求,决不答应呈现资金供给缺供、断档景象,更不克不及呈现因现金供给不实时招致停收和给农人“打白条”的景象。要依照国度规则的收买价钱和合理收买费用实时足额供应资金,包管企业与农人现金结算的需乞降合理收买费用开支的需求,不得以任何来由克扣、截留收买资金和合理收买费用借款,确保收买任务顺畅进行。

(三)标准预案执行时期的粮食流畅。在小麦预案执行时期,中心和当地储藏轮入的小麦应不低于国度规则的最低收买价钱程度;为知足市场对小麦的需求,本年预案执行时期国度将持续竞价发卖从前暂时存储最低收买价小麦,为避免呈现“转圈粮”等问题,预案执行时期,中心和当地储藏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当小麦最低收买价收储义务的库点一概不得直接和直接购置国度拍卖的最低收买价小麦;预案执行时期,准则上中止中心、当地储藏库存小麦的多量量集中拍卖运动;粮食运营企业在预案执行时期不得成心低价发卖,冲击市场。

(四)增强对库存粮油的治理。最低收买价小麦粮权归国务院,未经国度有关部分同意,任何单元和小我都无权动用。要严厉依照《最低收买价小麦贮存治理施行细则》等有关准则和要求,落实治理责任,增强根底治理,接纳有用储粮技能,确保最低收买价小麦数目真实,质量优越,贮存平安。国度暂时收买的油菜籽,要合时托付加工企业加工成菜籽油,转入国度暂时存储,并确保库存平安。

(五)实在搞好优质效劳。优质效劳是圆满完成夏日粮油收买义务、落实好国度惠农政策的主要保证。各级当局、各级粮食行政治理部分要积极催促和指点各收买库点强化便民效劳办法,改善效劳立场,进步效劳程度,让售粮农人快乐而来,称心而去。中储粮潢川直属库和中储粮河南公司直属库要从便利农人售粮动身,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买价的收储库点和油菜籽暂时收储企业,防止农人远程跋涉跨乡售粮。各收储企业要标准入库手续,公开质量查验,包管精确计量,加速结算速度。要积极发明前提添加便民效劳设备,添加效劳项目,如添加歇息场合,免费供应茶水,设置样品台、征询台,展开预定收买、削减售粮列队工夫等,以热情的立场为售粮农人供应优质效劳。

(六)仔细展开监视反省。执行好小麦最低收买价和油菜籽暂时收储政策,事关广阔农人的亲身好处,政策执行的好欠好、到位不到位,督查是包管。各级各部分要依照政策要求,连系各自实践,进一步加大监视反省力度,落实责任追查准则。夏日粮油收买时期,市当局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对收买任务进行催促反省。各级粮食行政治理部分要实在实行好监视反省职责,依照国度确定的在地反省准则,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制订缜密反省方案,明白监视反省办法,充分监视反省力气,仔细展开对辖区内一切粮油收买企业进行具体反省,特殊是要把与农人好处相关的粮油质价政策执行状况、收买资金供给状况等作为监视反省的重点。要告发德律风,积极承受告发和投诉,要增强与物价、农刊行等有关部分沟通,实时查处违规案件,确保夏粮收买任务平稳有序进行。各县区、各有关部分也要派出督查组,展开常常性的监视反省。

三、要实在增强组织指导

第5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四部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里专门精辟阐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现实意义重大,历史意义深远。全市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阶段的工作落实,认真总结、科学决策,用工作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加强宏观调控,切实保障××粮油有效供应和市场稳定

适时适度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建议,促进粮食总量、品种、结构、供求基本平衡。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把握好销售力度和节奏,增强粮食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的粮油供应工作,确保粮油货源充足、质量安全。

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地方储备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做好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指导和监督有关企业均衡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把握轮换节奏,积极推进储备粮轮换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储备粮轮换更好地适应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按照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市、区县储备粮的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规范运作和储存安全。加强军粮供应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兵为本、平战结合,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三)抓好粮食购销,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贯彻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和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全年粮食购销工作打好物质基础。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收购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收购中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根据宏观调控和市场供需形势,搞好市场信息服务,积极做好粮食销售工作,指导企业把握好销售节奏,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护粮农种粮积极性。

(四)不断完善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各级政府的控机制

认真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市政府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区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在全市积极营造“重农、抓粮、保供应”的工作氛围。

积极引导和扎实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强化管理,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勤购快销,减少资金占用,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核算,努力降低经营和管理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努力抓好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进一步健全粮食调控体制。加强和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结构,积极落实地方储备粮油增储任务。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和成品粮油应急库存。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增强粮食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流通,重点关注缺粮地区、受灾地区的粮油供应情况,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服务工作。加强军粮供应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兵为本、平战结合,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

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议政府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落实和健全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调查职责,保障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需要,确保国家有关粮食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切实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保粮食安全的职能作用。

(五)依法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粮食粮食市场监测。切实加强对国内外、省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市场、库存、质量等监测,建立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加强报告制度,特殊时期实行粮油价格、库存等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高度重视并查处涉粮案件,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完善粮食统计调查手段,强化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抽样调查。

高度重视粮食质量管理。改善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条件,提升我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手段和水平,为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原粮卫生和粮食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收购、保管、出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进一步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我省市场和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城镇粮油供应网络和农村粮食集贸市场,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发挥引导粮食购销市场价格的作用,为活跃粮食流通和政府宏观调控服务。

加快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完善和提升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功能,提高粮食储藏管理技术水平,确保储粮安全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

(八)进一步抓好行业指导

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各地不断提高粮油仓储管理水平。加强仓储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现代绿色储粮新技术的学习、推广和应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集中整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市局电子政务门户网,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逐步实现全市粮食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粮食部门的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积极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加强对农村科学储粮重要意义的宣传、努力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形成推动农村科学储粮的协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九)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动落实省政府服务型四项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落实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单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政机关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规定。配合完全和组织实施局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化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按中央的要求及市委的部署健全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团结干事谋发展,提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不坏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三全一课”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系统党建工作的规律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着力增强党性锻炼。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抓好党员互相“八个一”活动和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挂钩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群众生活,深入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之中,全面完成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

高度关注老干部工作,支持老干部发挥余热,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尽最大可能帮助离退休老干部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进一步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高粮食系统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6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市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第7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一、统计基础工作

统计基础工作是搞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市多年来抓统计质量工作最重要的环节。

(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都要向本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目前我市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5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6家和重点粮食转化用粮企业3家,共14家涉粮统计企业。按月报送统计报表以及粮食收购五日进度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经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统计资料全面、数据真实、账表相符一致、报表准确及时。各单位凭证转递、资料收集、台账登统、报表编制均能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对历史资料的收集、统计档案管理规范。

(二)将涉粮统计企业业务培训纳入到年度职工培训计划,除要求持证上岗统计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外,今年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以“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结合中、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要求重点对涉粮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统计人员法律规章、职业道德、日常业务知识和新形势下粮食统计工作新要求的培训。

(三)做好2019年度社会粮食与油脂供需平衡和农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并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四)做好了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汇审汇编工作,准确及时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上报月份、年度统计报表、统计分析以及其他统计资料,并100%的实现了企业网络直报。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了相关统计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统计执法检查

2020年,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依法监督管理,督促各粮食经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制度要求规范做好粮油统计工作。

(一)继续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和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安排,依法对7个涉粮企业《国家粮食流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

(二)2020年8月、12月,分别对各涉粮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统计台账与上报报表数据进行了核对,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并督促企业及时改正,保证了统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储备粮油管理

(一)根据川粮函[2020]7号文件下达的省级储备粮食轮换任务和汇同财政局、农发行下达的市本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承储企业已于2020年12月前完成了省级储备粮食稻谷、菜籽油的轮换计划,市本级储备小麦、菜籽油以及实际应急储备粮稻谷的轮换计划,已全面完成并经我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对市级储备小包装大米,按月进行了库存检查,确保了市级小包装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

四、积极参与地方统计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活动和相关统计普查工作。

第8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2012年,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粮食局的指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在粮食工作上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全年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团结干事、锐意进取,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我区的粮食储备能力和安全应急保证能力

(一)积极协调,认真做好横山粮库迁建项目有关工作。完成了横山粮库迁建的干燥设施采购补贴指标申报工作。目前采购补贴指标已经市农委批准,正在办理政府采购等有关手续,年内可完成采购工作。

   (二)做好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完成了“三年老旧仓库改造”总结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储备粮监管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

(一)开展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我区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二)按照“储备粮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的要求,制定并完成了2012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全年共轮出区级储备小麦3420吨、储备粳谷16350吨,储备大米1500吨。

(三)认真落实“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储备粮保管要求,指导企业做好日常储粮保粮工作。制定了《粮食熏蒸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暂行规定》,规范粮食熏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全面推进新时期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开展了粮油企业仓储设施网络备案工作。在松粮食储备库点、粮食收购许可企业、“藏粮于企”及参与“中储粮”竞拍企业共9家单位15个库点完成了网上备案,总仓容32.5万吨、油罐40吨。

(二)督促各粮食储备库点做好粮食密闭熏蒸备案工作。全年全区共有10个库点完成55个批次网上密闭熏蒸备案,涉及粮食量达26.89万吨。

(三)做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开展粮食领域“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全区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总仓容27.43万吨,无危险超年限仓库。

(四)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许可换证工作。全区共6家单位申请换证,通过审核5家,1家未通过。

(五)编制完成了***区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批业务手册,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打下了基础。

四、拓宽思路,完善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落实工作措施,提升政策性粮食业务水平

1、突出重点,认真落实“百强军粮供应站”工作要求。一是探索部队应急状况大米包装新形式,全年共供应部队真空小包装军供大米二批,计2400公斤、4800包,受到有关部队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军粮供应“一批一检一报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军供质量;三是强化保密管理,开展季度军供设备保密检查,完成年度军供系统设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四是开展了“八一”慰问、春节座谈及书画送部队等拥军慰问活动。

2、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做好帮困供应、副补发放工作。认真组织按时完成2012年度全区18家帮困供应供应点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节日帮困供应检查,及时督促有关供应点调整帮困价格,保证全区帮困供应价格的合理合规。整理了全区帮困供应以及副补发放点的电子地理信息,调整供应点,确保帮困对象吃上质优价廉的大米。组织开展年度副补发放大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帮困供应和副补发放。至10月底,全区共回笼帮困券(含儿童帮困)30215张、金额1958170元;1至11月共发放副补591051.5元、涉及12913人,全区副补发放继续做到了“零”投诉。

3、加强对军粮供应站及区级帮困供应点的粮油质量的监管,对军供粮油的质量监管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探索求真,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新思路

1、紧密配合,深化粮食收购服务工作。做到收割与烘干相衔接,干燥机昼夜24小时不停运转,为避免小麦收割后病变加重发挥了重要作用;首次推出了大麦收购干燥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大麦出路,保证了夏粮收购的平稳有序。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小麦6710吨,大麦539吨。积极协调,制定秋粮收购政策,做好订单签约。做好粮食网上收购系统维护、人员培训以及模拟演练工作;在各国有粮食收购点安装监控设备,保证粮食收购过磅、扦样、结算等过程公开透明。继续推行粮食订单收购和高水分收购,全面推行了预约干燥服务,为农民减少了烘干排队等候时间和租车超时等额外支出。预计今年秋粮收购可达5.5万吨左右,确保区级储备粮轮换入库到位。

2、积极开展农村节粮工作调研活动,谋划为农代储代加工服务新思路。年内先后组织了多层次的调研活动,重点走访全区200户家庭农场,完成了“***区农村(家庭农场)节粮工作分析与探索”专题调研报告。完成了本区2012年农户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全面开展了为农口粮代储代加工即口粮兑换服务试点工作。

五、强化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全区粮油市场秩序

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创新工作思路,主动开展面向全区的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区粮食局被评为“第二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一)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粮食流通监督专项检查

1、联合区工商、质量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夏秋粮收购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3次,涉及企业5家。

2、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年内对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28次检查,检查企业28个。

3、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人员深入超市、卖场,对其供应的米面油卫生、质量安全进行了调查。

(二)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粮食原粮卫生安全

加大原粮质量和卫生检测工作力度。重点对原粮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化学药剂和呕吐毒素等新的危害健康的指标检测,截止11月底,共抽检28次,检测样品124只。

(三)做好粮油市场监测,提高粮食应急供应水平

对粮食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全区33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签订了协议书,加强了对区内10家市级粮油供应监测点的监测。

六、搭建宣传培训活动平台,努力营造粮食流通管理良好环境

开展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8周年宣传周活动。编写宣传资料下发到区内各粮食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开展***粮食系统网上学习遵守《条例》法制知识竞赛活动;邀请区工商、质检部门人员,开展贯彻宣传《条例》法制培训。

积极参与长桥居委会为民服务日,开展全国粮食科技周的宣传。

深入开展世界粮食日暨上海市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印制了一万份《爱粮节粮知识宣传》折页,制作了一万只宣传环保袋,以及宣传画,分发到学校、社区、军营,营造爱粮节粮的良好氛围。

联合区工商、质监部门,专门走访了区内部分粮食加工企业,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粮食收购的有关政策。

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培训。

重视粮食信息宣传工作。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周网上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做好世界粮食日暨上海市粮食宣传周活动情况网上宣传工作。开展***粮食网信息员辅导培训,重视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做好***粮食网日常信息维护工作。今年1月到11月,共发送工作类信息222条,向市局推荐发送信息59条,被采用信息56条,位列全市各区县第三。

 

2013年工作设想

一是做好推进横山粮库迁建项目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确保2013年底竣工投产。

二是认真做好区级储备粮保管与轮换工作,做好2013年清仓查库工作,开展居民消费粮源调研。

三是认真做好粮食行业基础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粮食密闭熏蒸备案工作,认真做好粮食许可审批事项及粮油企业仓储设施网络备案工作,推进绿色储粮新技术。

四是严格管理,继续做好政策性业务工作。完善原粮统筹要求,保持军粮供应质量稳定性,完善真空小包装供应方式,继续做好军民共建,认真做好季度保密检查,使军供工作保持较高水平。继续做好副补发放,稳步推进帮困大米国有粮食企业配送供应方式,完善帮困供应网点布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努力保证全年“零”投诉。

五是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为农服务工作。继续稳定“家庭农场”订单收购工作;继续推行高水分收购模式,重点完善粮食收购预约干燥服务方式;继续推进网上结算、统计、上报及银行转账支付等工作。

六是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法律检查、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依法对本区收储企业、涉粮加工转化企业等社会用粮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原粮质量和卫生指标的监督检查与监测,规范监测流程。做好粮油纳统单位调整,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

七是努力强化系统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指导企业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粮食系统人员队伍整体水平。

 

第9篇:粮油调查报告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刚才,何局长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讲得很全面,也很有操作性,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全市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应对了粮油价格异常波动的复杂局面,在保障全市粮油价格基本稳定、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和提升行业发展实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粮食部门认真抓好粮油收购工作,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搞活粮食流通,想方设法增加粮油库存,及时投放适销对路的粮油,确保了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认真落实省上下达的储备粮规模指导性计划,提出了"分步实施、逐年到位"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军粮储备、加工、配送、供应的各环节工作,军粮供应呈现出渠道畅通、质量稳定、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

二是安全储粮措施得到强化。深入开展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全市共有4户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了省级优秀企业标准;2011认真组织开展粮油仓储安全普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处理,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省、市储备粮轮换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了储备粮年度轮换任务。

三是依法管粮水平有效提升。全市粮食部门不断探索加强依法管粮的新途径,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粮食法规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粮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粮油市场监查活动,确保了粮油市场的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有效开展优质粮油示范种植基地建设和"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试点活动。

四是粮食企业经营效益稳步增长。全市粮食部门积极指导粮食企业坚持"做强主业、搞活副业、全面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粮油业务,积极发展非粮业务,拓宽新的经济增长点,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了粮食企业扭亏增盈。

二、正确分析研判当前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

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部署今年的第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他指出"这个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实现这个目标,粮食是基础,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粮食足而天下安",粮价是百价之基,保持粮食稳定增产,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国际情况来看,联合国粮农组织最近发表的报告指出,全球食品价格指数连续7个月上涨,今年1月全球食品价格指数达231点,创历史新高。从国内形势看,由于北方小麦主产区持续干旱,对我国夏粮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农产品价格继续上涨预期增加,粮食宏观调控难度加大,而宏观调控是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能,今年,大家要未雨绸缪,及早采取措施,应对新形势。

三、全力抓好今年的六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粮食工作,对于"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粮食系统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稳市场、保安全、强产业、惠民生"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两抓整推"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准确把握未来五年粮食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刻领会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时期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根据即将通过的《国家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省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我市"十二五"粮食规划。编制规划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把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科学发展贯穿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要密切关注粮食生产、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化情况,切实加强调控,防止因供应不畅引起粮食价格异常波动。要把区域粮食安全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市上下达的县级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市县储备粮建设有一个大的进展。要积极探索储备粮管理新模式,切实加强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把握好轮换进度和节奏,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要根据全市人口数量调控储备,建立完善粮食供应应急体系。要继续加大对农户科学储粮的支持力度,搞好技术指导,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真正使储粮农民受益。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对统计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研究,保障统计资料的客观准确和科学及时,切实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宏观调控、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抓好粮油购销。粮食收购对于政府掌握粮源、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具有重要的作用。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和分析粮食市场信息,准确把握购销形势,为企业开展收购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市场形势,适时出售余粮增加收益。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优质优价,以质论价,公平交易,坚决防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各类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要按照《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创新收储方式,积极拓展市场,保持适当的库存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农发行对完成改制、具备贷款资格的国有独资及控股的粮食企业要继续在收购资金上给予保障和支持。要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继续加强放心粮油宣传推广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宣贯工作,搞好"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继续加强城乡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经营网络等存量,科学扩大增量,大力发展以粮油超市、便民连锁店为主要形式的粮油供应网点,建立满足群众日常粮食消费需求的零售供应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适销对路的放心粮油,实实在在为城乡居民搞好服务。

四是提高行业管理及服务水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调控、监管和行业指导、服务上,不断提高管理及服务水平,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做好粮食、植物油库存检查,继续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军粮供应资格审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粮油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与抽查。要形成一套科学的工作考核约束机制,每月通报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半年总结一次。同时,要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完善粮食政策性业务由政府委托和企业的运行机制,理顺国债投资建设粮库的产权关系,掌握一部分地方储备粮企业,作为地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抓手,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五是重视项目建设。粮食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各项政策,抢抓机遇,争取项目,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获得国家和省上政策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以项目建设推动行业发展。要抓住我市规划通道经济的有利契机,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