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粮油统计制度精选(九篇)

粮油统计制度

第1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这次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审汇编20*年度全国粮油统计年报,研究分析今年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安排部署全年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并通报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国家粮食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聂振邦同志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去年的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并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粮食调控工作取得的新成绩

20*年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成效显著,保证了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基本稳定,促进了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及时研究分析粮油供求形势,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

20*年,国际粮食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国内粮食供求和市场形势也出现一些新变化、新特点。我们加强研究分析,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及时提出相应的调控措施和建议。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我国粮食安全中长期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关于大力发展植物油产业提高国内市场控制力保障安全的措施意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加强对完善玉米深加工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完成了《我国玉米深加工发展趋势及政策建议》;协助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二是及时开展粮食供需形势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分析研究,先后向中办、国办和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当前我国粮食购销存基本情况及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建议》、《当前我国粮食供需状况及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建议》等多份材料,及时反映全国粮食收购、销售、库存、价格等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及时反映粮食调控工作的最新动态。召开了市场专家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当前粮食价格及走势分析的报告》,并报送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

(二)加强粮食收购工作指导,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

一是适时组织召开小麦、早籼稻、中晚稻、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收购工作,分析预测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二是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开展中央储备玉米、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和粳稻收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印发了20*年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根据主产区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启动小麦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适当提高了吉林、黑龙江两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对辽宁省粳稻实行国家临时储存收购。会同有关部门下达两批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储存玉米收购计划。上述措施,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对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组成多个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赴有关主产区检查指导粮食收购工作。总体看,20*年粮食收购政策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地方政府、农民和粮食企业都比较满意。

(三)积极做好粮食销售和移库工作,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做好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工作。加大最低收购价稻谷和小麦销售力度,适时调整销售底价。二是为满足南方主销区和养殖大省对饲料玉米的需求,从20*年11月起,安排中储粮总公司结合中央储备玉米轮换向市场投放部分储备玉米。此后安排部分中央储备玉米每周公开竞价销售。三是在京津沪和东南沿海等主销区及时安排抛售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以及对部分大型食用油加工企业定向销售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四是继续做好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跨省移库工作,充实销区粮食库存,改善库存地区结构,缓解了主产区收储压力。

(四)加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增强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加强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20*〕59号)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了下一步中央储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的增储方案。三是妥善解决国债投资建设粮库的产权归属问题,将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划转的国债投资建设粮库名单提交财政部,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四是督促各地积极充实储备粮油,合理测算地方储备粮规模。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充实地方储备粮油,尤其是成品粮油(含小包装),以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急能力。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国地方储备粮规模初步建议数,并已分别征求了各地意见,拟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后抓紧下达。

(五)加强粮食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食用植物油统计,认真完成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修订完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建立食用油统计信息直报制度,适时召开社会粮食供需调查数据分析评估会,及时完成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家粮食局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系统的功能,每周编印《粮油市场监测信息》,实现了全国200多个重点食用油企业统计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安全管理。三是对相关食用油企业信息直报人员进行了统计基础知识培训,组织编写《粮食流通统计培训教材》。此外,完成了“社会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等六个专项统计调查课题。

(六)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一是指导各地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先后5次下发电报通知,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和督促抗灾救灾工作。二是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应急抢险抗灾工作。各地普遍成立了抗灾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粮食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粮源组织调度,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灾区粮油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平稳、供应正常,没有出现粮油断档脱销和排队抢购等现象。抗灾期间,贵州、安徽、广西、湖南、江西、四川、广东等地的部分市县及时启动了粮食应急预案,保证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三是继续做好粮食应急相关工作。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报送健全粮食应急体系的有关材料。大多数省份已成立了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建立了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和应急供应指定企业等应急保障体系。20*年,北京、江苏、陕西、青海等地先后开展了应急演习演练活动。

(七)大力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

一是继续鼓励和支持地方举办产销合作贸易洽谈会,做好粮食产销衔接工作。20*年全国共举办各类粮食产销衔接交易会17次,签订粮食购销合同380亿斤。二是认真落实关内销区到东北采购粳稻运费补贴政策。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在哈尔滨和长春召开了产销衔接见面会,产销双方企业共签订稻谷和大米购销合同227亿斤。此外,继续指导各地做好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进行调研,完善后续政策,完成了退耕还林面粉营养强化试点工作。

同志们,20*年粮食宏观调控与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大家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家粮食局,向全国各级粮食部门从事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对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把握重点,切实提高粮食调控工作水平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和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形势,努力增强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我国粮食供求形势变化较快,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和进出口变化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预测,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形势发展变化趋势,及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根据中央关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和“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总体原则,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重点和力度;按照聂局长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合理确定调控目标,健全完善调控方式,准确把握调控时机,灵活运用调控手段,努力掌握好粮食宏观调控这门艺术,切实提高粮食宏观调控水平,为保证供应和稳定市场服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对本地区主要粮食品种和敏感品种的分析研究,切实做好本地区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积极抓好粮食收购工作,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定心丸”。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完善20*年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初步意见,争取尽早下发。为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今年还将召开主要粮食品种收购形势座谈会。各地要及早动手,提前做好粮食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中央的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并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新粮上市后,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其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各地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业分析粮食形势和市场行情,引导他们面向市场,服务农民,搞活经营,积极主动地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和中央储备粮跨省移库工作,充实销区和库存薄弱地区库存。今后,我们将根据粮食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安排跨省移库工作,调整优化布局,确保市场供应。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抓住春运后运力相对宽松的有利时机积极抢运,力争尽快完成已下达的移库任务。

三是认真做好粮食销售工作,保证市场供应。按照《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市场价格情况,继续分期分批安排国家临时存储粮和中央储备玉米的竞价销售,适当控制销售节奏。既要保证市场粮食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防止打压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请各地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切实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7号)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规定积极出库,保证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费用的承储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按照合同约定出库的承储企业,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立即停止拨付费用利息补贴,取消其托市收储资格,并予以通报。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出库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

四是认真做好奥运会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第29届奥运会的主会场在北京,另外在青岛、秦皇岛、上海、天津、沈阳等地设有6个分会场。各地特别是比赛城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准备,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做好预案,扎扎实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市场供应工作,为奥运会的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增强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一是加强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要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把握好轮换节奏,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吞吐调节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稳定市场粮价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的轮换机制。稳步推进中央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逐步实现储备粮轮换的公开化、透明化。三是指导各地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充实储备库存,明确调控责任。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协商有关部门研究下达地方储备粮油分省规模的指导性计划。地方储备粮油的布局和品种结构,要在与中央储备粮油进行衔接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调整。

(四)认真做好粮食统计和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更好地为宏观调控服务

一是做好《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粮食流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统计工作调研,及时修订完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二是认真组织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完成20*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数据的汇总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及时研究确定20*年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将全国农村家庭存粮情况作为调查工作的重点,全面掌握粮食资源的实际数量、品种和结构。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社会食用油供需情况及其发展趋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尽快设计制定20*年度全社会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供需调查方案,并着手组织开展调查。重点对各地辖区内农户、城镇居民户、食用植物油加工经营企业、油料转化企业和餐饮企业进行食用油产、消、存、进出口和流通中损失损耗等项内容进行调查。三是继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要继续健全全国性和区域性粮食市场监测网络,适当增加部分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作为直报点,加强对食用植物油和油料市场信息的监测跟踪。各地也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粮食市场监测的质量和水平。要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形势和需要,及时调整监测频率和密度,增强市场监测的敏感性和及时性,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四是认真做好重点食用油企业旬(月)统计工作。食用植物油市场放开较早,要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各类食用油企业油脂油料的基本情况工作难度较大。为保证我局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统计信息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认真做好国内食用植物油供需形势分析工作,各地一定要加强对辖区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用油统计工作。此外,要及时完成《粮食流通统计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并加强业务培训。

(五)结合灾后重建工作,继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在今年南方抗击雨雪灾害的过程中,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储备粮源主要集中在地市一级大库里,边远及交通不便地区缺乏应急粮源。因此,各地要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和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细化粮食应急预案,调整充实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对灾害发生频繁的地区、山区、库区和缺粮地区要增设必要的网点。这次灾害造成的长时间停水停电,给粮食部门抗灾保供工作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为此要加强粮食企业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加强对承担应急工作定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对不符合应急工作要求或不能正常运营的企业,要及时做出调整,确保应急网络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要继续抓好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六)继续推动粮食产销合作,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

一是积极做好关内销区到东北地区采购粳稻(大米)的调运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购粮,落实好已签订好的购销合同,促进粮食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有序流通。要继续加强与铁路、交通部门的衔接协调力度,力争做到同方向整列运输,提高运输效率。要继续做好东北粳稻入关进度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可靠信息。二是建立健全产销合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到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北京市到主产区建立粮食储备等长期有效的产销合作模式,鼓励产区与销区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努力扩大合作规模和范围。对于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铁路、交通运输、资金结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是继续做好政策性粮食的供应保障工作。要继续认真抓好军粮、退耕还林用粮、救灾粮、贫困缺粮地区的口粮和水库移民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加强货源组织调度,保证供应需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救济粮的供应工作,切实抓好灾区粮油供应方案的落实,确保缺粮人口能吃得上、吃得饱,不断粮、不挨饿。要重点关注受灾较重地区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和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粮油供应情况,及早安排落实粮源,确保灾区群众粮油供应,帮助农民度过春荒。粮食库存薄弱地区靠自行组织粮源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受灾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灾区缺粮情况及保证粮油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第2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一、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资金管理

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资金(以下简称:竞价交易资金)包括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易货款以及未上交中央财政的盈余资金。

(一)竞价交易资金现状 在竞价销售资金未支付或上缴财政前,停留在省、市粮食交易市场账户,由省、市中储粮分公司(直属库、点)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取得,如果粮食交易市场不能及时将货款、保证金汇到中储粮分公司(库、点)账户,中储粮分公司(库、点)就无法及时归还农发行贷款,产生的利息事实上由中央财政负担。由于各省、市粮食交易市场竞价交易资金管理是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品种制定的粮油竞价交易细则办理的,停留在各粮食交易市场的竞价交易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归粮食交易市场所有,客观上造成粮食交易市场为取得利息收入,在支付竞价交易资金时难以及时、主动,不利于信贷资金管理与资金安全,也加大了财政支出。

(二)竞价交易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工作,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竞价交易行为,确保竞价交易资金安全,规范、完善各级粮食交易市场竞价交易资金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1)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夯实资金管理基础。目前全国联网的“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有着强大的电子化财务处理功能,要充分利用这一现代科技手段,发挥其准确、规范、快捷的优势,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严格执行“交易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细则;严格审核交易会员资格,准确录入交易会员信息;准确收取、录入、复核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货款。根据竞价交易结果,依法签订《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及时办理出库提货手续,实现物流属性转换;及时支付卖方粮款,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规范细化交易资金运作规则。一是开设“中央政策性粮油竟价交易资金银行存款专户”。粮食交易市场收到的竞价交易资金属于购买特定性质、对象的资金,粮食交易市场作为承担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的中介单位,须在当地省、市级农发行开设收取竞价交易资金专户,统一账号、统一代码。买卖双方预交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货款均专户存储,同时制定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资金专户管理办法,财政、农发行、审计等部门依据竞价交易资金专户管理办法随时对专户资金存入、付出、结存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省、市中储粮分公司也在当地省、市级农发行开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资金专户”,便于及时回笼货款。二是明确规定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不属于粮食交易市场。粮食交易市场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粮油竞价交易资金利息,在与买方、卖方办理退付保证金、支付货款结算时,将保证金、货款在竞价资金专户形成的活期存款利息随交易货款、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并付给买方、卖方。买方、卖方在收到保证金、货款时,复核粮食交易市场计算的活期存款利息是否准确。三是明确规定粮食交易市场退付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货款时限。竞价交易成交后,买方须在竞价交易成交之日起20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到粮食交易市场在农发行开设的竞价交易资金专户,粮食交易市场在货款到账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出库通知单》,并及时告知买方和卖方库、点准备发货。粮食交易市场须在开具《出库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交易资金(含存款利息)在扣除卖方手续费后汇至中储粮分公司在省、市农发行开设的竞价交易资金专户。如卖方违约或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若货款资金仍在粮食交易市场账户,由粮食交易市场在判定违约日或终止合同起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资金(含存款利息)退还给买方;若货款资金已汇至中储粮分公司,由中储粮分公司在收到判定结果或终止合同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货款资金(含存款利息)一并汇至粮食交易市场,由粮食交易市场将货款资金(含存款利息)退给买方。

(3)适当提高竞价交易手续费。粮食交易市场现行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费标准是基于竟价销售资金在其账户形成的存款利息属于粮食交易市场为前提制定的,在改革竟价交易资金管理时,考虑粮食交易市场已运行多年,先期投入很大,且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做出了显著贡献,根据粮食交易市场收入、费用、人员和设备设施条件,理应适当提高交易手续费标准。

粮食交易市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重新核定的交易手续标准,按实际交割金额向买卖双方收取手续费,竞价交易未成交的,不得收取手续费。竞价交易成交后违约的,以及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交易市场扣留违约方交易保证金,不再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粮食交易市场不得擅自或变相提高交易手续费,不得少计算或不计算应付给买卖双方的存款利息,违反规定按有关财经法规处理。

二、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的会计核算

目前,安徽粮食交易市场(主市场),省、市分市场各自按照市场性质、规模和会计核算要求办理经济业务核算,有的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有的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执行权责发生制,有的执行收付实现制;利息、手续费、分市场上缴主市场手续费等在确认、归集、计算、核算存在不同标准;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监管、审计粮食交易市场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结果时也感到棘手。建议财政部制定统一规范的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会计核算办法,及时、准确反映竞价交易资金的运存状况,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

(一)设置“结算会计”岗位 2006年开始,安徽粮食交易市场,专门设置了独立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的财务“结算会计”岗位。“结算会计”根据“竞价交易系统”提供的单据和原始凭证,按买卖方分户核算,独立编制凭证、登记账簿、核对资金流。现场与“竞价交易系统”的出库复核员、付款审核员核对客户资金余额以及与各分市场的往来余额。“结算会计”岗位的设置,能够及时复核、发现、纠正“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的业务差错,对保证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资金安全,起到很好的监管、核算作用。由于“结算会计”岗位职责明确,配合、监管科学合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多起在“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上出现的户名串户、数量、金额、保证金、粮款录入或计算等差错,从未出现过交易客户在离开市场后才发现出库单、退款单、入账单、客户名等差错的情况,真正做到高效运行、万无一失。

(二)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由于有的粮食交易市场为事业性质单位,而实际从事的粮油交易业务客户多、数量、金额巨大,远非收付实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及,无论从工作实践和会计准则出发,都应执行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制度》。主营业务收入(含手续费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计量。交易手续费收入和交易违约金以粮油竞价交易合同执行完毕或中止,买卖双方提交的验收确认单计算当期交易手续费收入和收取交易违约金,正确计算当期收入,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结算会计”定期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核对。

(三)会计科目设置 (1)设置“应付保证金”科目,核算粮食交易市场按照粮食竞价交易规则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付保证金”按买卖双方设置“交易客户”、“中储粮分公司及库、点”、“省级储粮备粮油”、“省、市分市场”等二级明细科目。在“交易客户”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设置“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科目,核算竞价交易成功、粮食交易市场开具《出库通知单》后,按照交易合同数量和价格支付给卖方的粮油货款。(3)设置“应上缴财政价差款”科目,核算粮食交易市场从交易货款中代扣应上缴财政的政策性粮油交易价差盈余(含存款利息)、或应由财政拨补的政策性粮油交易价差亏损。(4)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立“交易手续费收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粮食交易市场按核定标准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交易手续费。

(四)会计核算 (1)结算会计根据交易系统保证金、货款收款员、复核员、出纳提供的收款入账通知单、保证金收据等资料,核对每日交易保证金收支情况,核对无误后,编制交易保证金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或现金(及时转存农发行资金专户)”,贷记“应付保证金——××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2)根据交易系统保证金、货款收款员、复核员和出纳员提供的资金入账凭证、货款收据等资料核对买方交易货款收取情况,核对无误后,编制买方交易货款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贷记“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买方客户”。(3)根据交易系统管理员提供的竞价交易成交明细表,编制交易保证金凭证。借记“应付保证金——××(买方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贷记“应付保证金——××(卖方客户)中储粮分公司(库、点)”。(4)根据交易系统出库复核员提供的出库通知单等资料核对买方办理粮食出库情况,审核无误后,编制粮食交易出库凭证。借记“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买方客户”,贷记“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卖方客户)中储粮(库点)”。(5)根据交易系统复核员提供的“资金支付审批表”、验收确认单、交易明细表等原始单据核对付卖方粮款及上交财政盈余等,核对无误后,编制支付卖方粮款凭证。借记“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卖方客户)中储粮(库点)”,贷记“应上缴财政价差款(亏损以红字表示)”、“主营业务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成交价*手续费标准)”、“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6)根据出纳提供的交易保证金退款凭证、银行付款单据(电汇单或转账支票存根)编制交易保证金、退款凭证。借记“应付保证金——××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贷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7)根据出纳提供的经审核的退款说明及银行付款单据(电汇单或转账支票存根),编制买方货款退回凭证。借记“应付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货款——××客户”,贷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8)根据出纳提供的跨市场交易保证金付款审批表及电汇单,编制跨市场交易保证金付款凭证。借记“其他应付款——××省、市交易市场”,贷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9)根据交易结算复核员提供的其他市场转来交易保证金入账通知单,编制跨市场交易保证金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中央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保证金、货款专户”,贷记“其他应付款——××省、市交易市场”。

(五)结算稽核 结算会计稽核交易系统结算复核员打印的每日“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生成的交易汇总清单、审核移交的会计凭证,核对无误后,由结算会计、交易系统结算复核员共同在交易汇总交接清单签字,保证账账相符(结算会计帐户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帐户相符)、账实相符(结算会计财务帐户与交易客户、上缴财政专户、省市分市场账户相符)。

参考文献:

第3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为了推动我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迎接国家、省局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统计工作的实际,市局决定对全市重点粮油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一次比较系统的培训。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搞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一)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是粮食经营企业应尽的义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同时《条例》赋予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责任和监督检查的权力。

(二)粮食流通统计是开展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开展粮食宏观决策的主要依据就是粮食生产、购、销、存、价格等基本数据,只有准确、全面、及时掌握了有关数据和情况,才能正确分析判断粮食市场整体形势,才能及时准确的制定粮食政策,才能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三)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是争取国家支持、维护地方利益的重要依据。粮油统计工作不仅为各级政府开展粮食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同时也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粮油生产大市的奖励资金都与粮食统计工作密切相关,我市获得国家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亿多元,获得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9亿多元,依据之一就是近三年的粮油商品量、收购量,粮食统计工作功不可没。

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一)我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年以前,各级粮食局粮食统计工作只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流通数据统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从2004年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在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国有、民营、个体等各类粮食经营者的粮油流通数据的统计。我市从2004年以来,在市、县(市、区)两级粮食局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地各类粮油经营者的大力配合下,我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是多渠道粮油经营企业粮油统计工作逐步发展。截止年月全市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经营者671家,不定期开展统计报表的企业有300家,报表率46.7%,除81家国有粮食企业外,有219家多渠道企业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数据。

二是宜城市、南漳县等部分县市粮食局开展粮食流通统计的企业数量、进入统计的粮油数量基本达到了80%的要求。

三是我市的粮食流通统计、价格监测和开展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在开展粮食调控、制定粮食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省粮食局、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被省粮食局授予统计先进单位。

(二)必须认识到我市社会粮食流通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目前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片面认为统计工作是一项辅工作,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个别单位领导平时对统计工作不闻不问,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统计任务不落实,造成统计工作长期基本处于瘫痪状态;部分社会粮油经营企业没有树立开展统计工作的意识,脑子里只考虑企业利益,不考虑社会责任和义务。

2、统计力量薄弱。由于机构改革,我市部分县市统计力量有所削弱,多数统计人员属于兼职,没有足够的精力开展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质量;近几年我市每年要调整更换部分统计人员,这部分统计人员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统计知识培训,不懂得基本的报表要求,很多统计业务工作出现了严重失误。

3、统计经费无保障。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目前没有一个县(市、区)粮食局按政策争取到了统计专项经费,而且国家、省每年拨付到县(市、区)粮食局的专项统计调查经费也没有拨付到粮食局,有的即使拨付到粮食局但是也没有使用到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上,造成专项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全靠摸脑袋编造调查数据。

4、报表质量亟待提高。部分县市由于统计人员不固定、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加上县市区粮食局领导没有严格审核就上报市局,造成错报、漏报、不准确、不及时、计量错误等现象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市局汇总,影响了统计数据的采用价值。

5、社会统计进展缓慢。目前,我市已经办理收购资格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近千家,但是目前开展粮食统计报表的企业只有300家,占应报率的46%;我市每年全社会粮食商品量在50亿斤以上,除国有企业收购量在20亿斤左右外,30多亿斤属于社会多渠道企业收购,但是实际由多渠道企业反映的报表数量不到10亿斤,社会多渠道收购数据没有全面反映上来,为此,市政府、省局要求我们加强全社会粮油统计工作,市局也每年多次督促各县(市、区)注意加强社会粮油流通数据的统计工作。

6、收购进度周报不规范。夏秋两季收购期间,按规定每个企业必须开展粮油收购进度周报,但是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包括在座的各位,我市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按要求开展这项工作,即使少数企业开展了进度报表,但也存在粮油收购进度不实、企业实行代购、代销即够即销的粮油没有计入粮食收购进度、粮油收购进度与粮油统计月报数据脱节等问题。

三、采取得力措施,推动我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一)落实“六固定”要求。

1、即固定有关调查对象,建立调查档案,保证统计资料连续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固定统计责任人,原则上各县(市、区)分管业务领导为统计工作责任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统计工作负责人;

3、固定统计机构,所有统计专项调查及其他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原则上归口由调控科(股)承担;

4、固定统计人员,对各单位统计人员的工作调动,必须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同意,在现有统计人员调动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对接任统计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统计工作基础培训,合格后进行调动,保证统计工作无缝交接;

5、固定统计调查经费,对各类统计专项调查,除上级部门拨付的统计经费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外,各单位要酌情增加统计专项工作经费;

6、固定统计设备,原则所有统计硬件设施,必须做到专人专机,保证统计工作效率及统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的条件,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4〕19号)明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为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要在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二是要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与本部门、本单位有关政策、计划的讨论,参加相关问题的会议,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三是要解决经批准的统计调查和日常统计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4〕19号)要求,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统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有关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统计专业职务岗位,做好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评定和聘任工作。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由本单位或报上级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

(四)加强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我市作为粮食流通大市,全社会粮食流通量较大,只有抓好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流通统计业务指导才能切实提高我市粮食流通统计质量。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是要按照统计报表企业和社会粮食流通量要达到80%的要求,全面统计辖区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数量及年经营量;二是每年对辖区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对辖区粮食经纪人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建立诚信经营档案,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统计档案,严格按照《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辖区内所有符合上报粮食统计报表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详细经营档案,重点抓好大型非国有企业统计工作;五是每半年对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同时,各地要重点加强最低价粮食委托(延伸)企业、油脂临时储备收购、地方油菜籽补贴收购企业等各类政策性粮食指定收购企业,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今后将把平时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取得政策性粮油收购资格的主要依据。

第4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现将我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十二五”期间,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粮食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为宗旨,全力抓好粮食购销、储备和市场供应工作,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认真开展放心馒头工程,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了市粮食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县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和粮油主食品质量安全。

“十三五”时期,是全县粮食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县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攻坚时期,结合粮食行业现状及可行性发展,以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为宗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扎实推进粮油全覆盖工程。加大粮油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放心粮油创建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开展“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不断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粮油商品的质量卫生水平,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安全放心的粮油食品。

2、加快推进放心馒头工程,按照“加强管理、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的原则,打造放心馒头工程的升级版,进一步增强放心馒头工程的生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方向馒头工程的健康持续发展。2015年起我局将对“群众厨房”加工中心实行国有国营的公司化管理,同时以开展“群众厨房”精细化管理活动为抓手,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结合不定期抽查、交叉检查及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在注重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不断丰富花色品种,挖掘效益增长点,使馒头工程不断盈利,为放心馒头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一年来,我们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主要认真抓好如下工作:

一、健全机构,制定计划,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粮食安全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同时我们根据粮食系统工作实际,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根据时间安排,分为宣传阶段,自查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做到人人有责任,工作有目标,绝不走过场,真正把粮食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粮食市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今年4月份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们率先在连云港市建立了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进行联合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粮食市场。20__年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重点检查全县粮油库存质量、数量等,在联合执法期间,我们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进行认真检查,不开关系网,不打人情牌,有效地保证了托市粮食安全出库和安全保管,实践证明,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对粮食、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监管体制,是依法治理粮食、食品安全的重要途经。

三、加强粮油检测力度,让城乡广大居民吃上放心的粮油食品

在今年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以县粮油食品检测所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粮油食品检测、检验工作。一是配齐和完善检测设备,千方百计通过自筹资金,购置多台新设备。全系统目前拥有粮油质检等各类粮食、食品专业检测人员20多名,配备了面筋测定仪、蛋白测定仪、水分检测仪、容重器等九大类成套检测设备,使检测条件和水平完全适应全县粮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二是抓好夏秋两季粮食质检工作,确保入库粮食安全合格,同时每年对小麦集中取样2个批次,每个批次12个点,所取样品统一送到市检测所进行原粮质量检验,在质量上实行双道检验把关。并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在小麦收购期间长期跟踪检查化验。三是积极组织粮油质量安全调查工作。为省市粮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粮油质量检测数据。四是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网络检测。在加强粮食检测所检化验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系,定期组织检查,通报粮油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随时监测企业生产经营的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我县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我们在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素质。今年6月初我们组织30多人到市粮食局参加小麦新质量标准检测培训,5月有6人参加省粮食局组织的粮食库存质量监督检查培训,下半年又请县食安会领导来局给系统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讲授粮食、食品安全知识。

二是加大粮食安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东海粮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张贴宣传画90张,宣传条幅32条,在县城区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粮油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建立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四是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首先是把粮食安全体系和诚信经营结合起来。县军粮供应站获部级“放心粮油”荣誉。我们以“放心粮油”进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挥9家已经获“放心粮油(店)”个体工商户的作用,在他们中间深入开展“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民服务活动。其次是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以开元超市为牵头积极组织贯彻落实,至今年底已有252家“放心粮油专柜”加盟,同时无偿发放100家“放心粮油专柜”标志牌。经过努力,“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建立规范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形成完整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体系。重点是监督粮食储存安全管理和国家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

第6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市场粮油 粮食系统粮油 质量管理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粮食质量的好坏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它不但涉及国家、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而且还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下面,就市场粮油质量管理和粮食系统粮油质量管理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加大市场粮油质量管理力度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粮食由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粮油监测站对粮食质量实行系统内监督,堵住了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不出库,就等于管好了市场。近十多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和粮食价格、粮食市场、粮食经营放开,就粮食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如市场销售的小麦粉一部分是小规模的制粉公司生产的,质量很难保证。销售单位多数又没有《检验合格证书》。目前还没有对这部分粮油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相反,粮食企业有技术监督局,粮油监测站等部门的严格把关,出厂、出库的粮油都符合国家标准。两者相比,国有粮食企业处于劣势,这就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竞争的原则。又如近几年“有毒大米”流入了市场。“有毒大米”是不法分子用陈旧米掺入白蜡油等工业用油,进行抛光处理而成的。是严重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截至2008年12月份,全国有近千家企业生产绿色食品,最近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抽查检验表明,有十多种是假冒绿色食品,其中“农家女”绿色大米就假冒绿色品牌,是用工业原料加工而成为绿色。这都是由于质量监督机制不健全,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优难胜、劣难汰相当普遍,质量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一是粮油销售单位采购粮油时应索取《检验合格证单》。没有检验证书的要到县级以上粮油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检验。没有检验合格证书,不符合质量、卫生、标签、包装、计量等规定的粮油,不得销售;二是技术监督部门和粮油质量监测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检验,对外地调入的不合格粮油,可将《检验报告单》寄回调出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合作,严厉打击制造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台阶;三是粮油质量监测机构要改善监测条件,增加投入,逐步做到检测设备齐全,手段先进,以保证对品种繁多的粮油进行检验和监测;四是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要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修订国家标准。

二、粮食系统的粮食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粮食企业担负着国家的战备粮油、专项储备粮和市场粮的储备任务,处于粮食流通的主要渠道地位。粮食系统的质量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粮食的安全储存和粮食企业经济效益。从2009年5月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情况看,质量工作一些地方不受重视,开展工作困难较大。一是不少企业经费不足或根本不落实,影响质检队伍的稳定和机构的健全;二是一些质检机构化验仪器设备老化,无力更新,导致一些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三是计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仪器检定的主动性,导致部分仪器未按周期及时检定,甚至不检定;四是一些质检人员对粮食政策、国家质量标准不熟悉,业务技术素质较低,不能满足质检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和困难影响到质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1.应加强对质检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质量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质检人员工作好坏,事关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企业形象,直接关系到农民、企业和国家利益。因此,加强对质检人员多方面的培训,是搞好粮油质量工作的基本保证。

(1)要坚持经常抓好质检人员队伍建设、行为建设,在检验过程中,不能弄虚作假,不能随意更改实验数据,统一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保护农民、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2)加强对国家的粮食政策、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质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意识。

(3)注重基本功的训练,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做到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4)从2009年5月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清查看,超期储存粮占很大比例。这就要求质检人员掌握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并能对储粮品质进行检测,只有及时掌握储粮品质变化情况,适时推陈出新,才不致于出现超期储存粮或陈化粮,减少国家财力、物力、人力的损失和浪费。

2.应加强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

粮油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把质量监督检查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对粮食收购入库的质量管理。收购时,要求质检人员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严格把好质量关。入库的粮油,要按种类、等级、干湿、新陈、有虫无虫分开存放,收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检验人员进行全面质量复验、建立库存质量档案;二是加强对粮食储存环节的质量管理。在粮油储存过程中,要坚持质量检测制度,每半年检测一次库存粮油品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轮换意见。对入库和出库的粮油必须进行检验,准确填写检验证书;三是加强对粮油加工的质量管理。粮油加工企业要严把进厂质量关,禁止无标准生产。凡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如果企业制定内控标准,应必须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企业要对其质量、卫生、标签、包装、计量等必须进行严格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后方能出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粮油质量管理机构要坚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找出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正措施,提高全国粮油质量的总体水平。

第7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领导下,全市粮食干部职工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搞活粮食流通,推进产业进程,强化调控措施,依法规范市场,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顺利完成了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1、粮食购销成效显著,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五年来,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敞开收购农民余粮55.4亿公斤,比增长73%,平均每年收购粮食11.08亿公斤,占全市粮食总产量的44%,占农民余粮的84%。五年间,按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政策共收购粮食20.18亿公斤,有力地促进农民增收。累计销售粮食72.1亿公斤,比增长91%。200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粮食收购规范》,为规范粮食企业收购行为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全市创建规范站点59家,达到中心乡镇所在地全覆盖,确保了粮食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年全市入库小麦10.07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增加0.9亿公斤。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入库小麦8.8亿公斤,同比增加1.15亿公斤。小麦最高收购价格达到了2.1元/公斤,平均价格在1.98元/公斤,比上年提高0.30元/公斤。入库稻谷3.23亿公斤,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入库稻谷2.74亿公斤,同比增加3100万公斤。粳稻平均收购价2.7元/公斤,籼稻平均收购价2.10元/公斤,同比分别上涨了0.60、0.14元/公斤。夏秋两季为全市农民增收5亿多元,为全面完成农民增收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产业发展纵深推进,行业实力快速提升。紧紧围绕做强做大粮食产业这一目标,以粮油加工和装备制造为主导,大力推进产业化进程,打造出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五年来,全市粮油工业累计实现产值315.9亿元、利税9.82亿元、利润6.93亿元,分别是的3.2倍、4倍和5倍。全市粮食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71亿元、利税9.3亿元、利润6.8亿元,分别占我市粮油工业的88.4%、94.7%和98%。特别是-年实施“省粮油精深加工拓展行动三年计划”,粮油加工区域布局、规模生产、特色化经营,形成了以为代表的大型稻米加工区,年产44万吨规模,占全市总量的52.5%;以名佳、万嘉为龙头的大型面粉加工区,年产21万吨规模,占全市总量的42.8%;以仪征方顺和都天一油脂为龙头的油脂加工区,年产25万吨规模,占全市总量的95%;以牧羊集团为龙头的装备制造加工区,占全市粮机制造的94%。达到了每个粮食加工主导产业都有1-2个大龙头带动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目前全市粮食行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由年的10家发展到24家,其中部级1家、省级5家、市级18家。

3、宏观调控措施到位,粮食安全保障有力。五年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全市把强化储备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作为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全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0.75亿公斤已全部落实到位。结合市场调控需求,制订了《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适时、有序、均衡落实储备粮轮换,对市级储备粮进行全额财产保险。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抽查、省级复查,获得省优秀组织奖。五年内,累计投入5762万元完成对全市75个企业152栋仓房的维修改造,有效仓容量达到11.9亿公斤,比期末增加了4.16亿公斤,增幅达54%。全市科学保粮率达90%。随着湖粮食物流园、高邮双兔物流中心、粮食储运加工中心相继建成,沿运河粮食物流走廊的雏型已经形成。期间,从容应对自然灾害和粮油价格的波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经受了考验。市内外产销协作更加巩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4、依法行政成效明显,流通管理公平有序。五年来,依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制定了一系列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为依法管粮奠定了基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市局增设了监督检查处,县(市、区)局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了分管领导。全市共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561份,依法注销56份。目前,全市有效粮食收购许可证505份,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7份,民营83份,个体工商户265份,外商4份,其它26份。开展“放心粮店”、“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已建成128家放心粮店、12家“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粮食保供稳价的有关政策,重点围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抓好监督检查。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收购23起,罚款9起,罚款金额2.4万元,有效规范了粮食市场。

期末,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粮食流通发生了一些需要面对的新问题。一是思想观念需迅速更新;二是发展方式需加快转变;三是体制改革需不断深化;四是运行机制需不断突破;五是人力资源需快速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二五”的发展中认真对待,逐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粮食工作宏观发展环境

“十二五”既是粮食行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期,粮食安全保供将进入重要时期,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将进入关键阶段,发展中有利和不利因素交织,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是市场主体规模化日益显现。随着农业产业的变革,粮油等大宗农产品的规模种植将成为发展趋势,新型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将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组织的主体。随着国家粮食流通开放度的进一步扩大,央企、外企、民企逐步进入,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等将加快流入粮食流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活跃于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空间受到严重挑战。在未来的粮食经营格局中,要争得有利的先机,就必须迎头赶上,发挥好地缘、网点和有限的政策等优势,整合运用好各种资源,配置好各种生产要素,使之形成最佳组合,从而培育出一批优势企业,有效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二是粮食经营市场化深入推进。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粮食国际化将逐步形成,粮食流通产业重组和生产要素快速转移,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时点上强势的粮食政策作用明显,管理通胀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不断增强,粮食市场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主体入市角逐,期现货市场的同振共荣,荡涤着我们的粮食经营者。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不可能置身度外,不可能再单纯的靠政策生存和发展。唯有全身心融入市场,象央企、外企一样壮大实力,象民企一样增添活力,主动进行改革调整,才能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是粮食产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从田头到餐桌的产业链正在加快形成,先进技术装备正在不断改造粮食产业,新型的业态和质态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产业运作方式。然而,不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仍停留在买原粮、卖原粮的老套路,跨行业、跨企业、跨区域之间的联合经营开展不力。突出表现在载体上,缺少强势的收购网、销售网和紧密产业分工,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为滞后;在思想上,“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小富即安”、小商小贩思想影响较深,安于小摊子,守住小山头,缺乏大粮食、大流通、大品牌、大市场、大企业的现代思维理念。

四是粮食商品资源化趋势明显。粮食具有特殊商品、公共产品、一般商品的三重属性。基于生产能力的有限性和需求的刚性等因素,其被资源化、金融化的趋势较为明显。因而,没有较强的实力和控制力是难以更多掌握粮食资源的。“质优、价廉、量大”是优势粮源的基本特征,有效掌握粮源已成为粮食生产经营企业的必然选择。然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小弱散”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能掌控的优质粮源基地尚未建成,内部管理较为粗放,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往往在无先进装备下不顾质量、价格,单纯追求数量,“价格战”、“质量战”频现,难以将有限的粮源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思路、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的粮食安全观,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粮食资源优势,提高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创新、精致、幸福建设,全面推动粮食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更加有力、产业实力更加壮大、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法制建设更加完备。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年粮食购销总量确保在20亿公斤以上;地方储备粮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相匹配;独立运作国有购销企业总数减少50%,国有粮食购销(规模)企业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粮油工业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实现粮油工业总产值180亿元,销售收入175亿元,利税8亿元,利润5亿元。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1个;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企业2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4个。新增部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创建省级以上粮油名牌4个。全市沿运河粮食物流走廊全面建成,形成产业发展、物流顺畅、市场繁荣、信息灵敏、消费放心、调控有力、应急及时的粮食流通新格局。

(三)基本思路:以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抓机遇、促发展、增活力、上水平、保稳定”的要求,突出统筹城乡、产业提升、农民增收“三个重点”,抓住以产业化提升质态、以基地化带动农民、以连锁化服务市民“三个关键”,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粮食合作经济组织、现代粮食物流载体“三个主体”,着力创新粮食企业与生产基地、与合作组织、与农民联结“三个机制”,不断提升粮食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三个水平”,实现粮食经济转型升级、粮食企业持续增效、粮食安全保障有力“三个目标”。

(四)主要原则:

1、保障安全。继续发挥国有独资和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提高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市军需民用、供需平衡、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完善粮油供应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系统,提高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确保存粮安全。

2、协调发展。统筹规划粮食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社会粮食管理等诸环节,促进全市粮食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既要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安全,又要提高粮食经济效益,促进行业发展;既要立足行业发展,又要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既要着眼于的粮食供求,又要服务于全国全省粮食安全大局;既要服务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又要带领粮食行业职工共同致富奔小康;既要着眼于量的发展,又要注重质的提高。

3、科技先导。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技兴粮战略,运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高效低碳等新技术,着力提高粮食加工转化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仓容配套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的粮油信息网络体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大型企业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标准化水平。完善粮油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农村储粮技术。

4、整合资源。按照保障粮食供应安全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粮食流通设施和各种所有制的粮食企业,结合政府规划,通过去弱留强、搬迁重建、售旧建新等方式重新整合现有的仓库、设备、资金、人员等资源,构筑高效、安全的粮食保供网络体系。

5、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粮食供求和价格信息制度,加强对全市的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执法。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完善粮食监管体系,全面推进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四、主要任务

1、抓基地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一是发展一批订单基地。通过订单的形式,力争紧密型生产基地和订单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逐步形成优质食用粮、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区域化规模种植。2015年,全市中心骨干粮库落实订单收购量达到收购总量的80%以上。二是发展一批优质品种基地。引导各地发展一批适销对路、居民喜食、优质优价、综合效益较好的粮食品种,引导各县(市、区)着力形成2-3个主导粮食品种,提高粮食品种的优质率。配合农业部门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和高效优质粮食品种推广力度,推动各县(市、区)发展上规模、高效益的粮食种植。加快“三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全市建成10万亩有机粮食生产基地。三是发展一批粮食生产基地。引导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粮田等形式,建立自营粮源基地50万亩,保证每年提供4.5亿公斤左右的商品粮,作为政府应急调控市场最基本的粮源。巩固市外粮源基地,稳定发展粮食龙头企业在金湖、盐城、天长及东北等地的粮源基地,掌控粮源7亿公斤以上。四是拓展一批粮油销售基地。运用现代市场营销手段,强化宣传,打响品牌,树立放心、安全、诚信产品形象,重点企业销售基地销售额超过20亿元。

2、抓现代物流,打造运河粮食走廊。一是打造现代粮食物流网络体系。依托省“两纵两横”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围绕我市重要交通通道的建设,重点完成2个区域性、枢纽型粮食现代物流中心、6个县(市)级粮食现代物流节点、22个骨干粮库的物流网络体系建设,使其纵向衔接、横向链接,实现公铁水联运和四散化无缝对接,具备散粮中转、储存和粮油食品精深加工及批发贸易等功能。力争到2015年,全面建成粮食现代物流枢纽型项目和主要节点项目,粮食仓储总容量稳定在12.5亿公斤以上。二是建成公、铁、水“四散化”运作体系。根据我市“二纵五横”干线航通和公铁水交通运输条件,按照不同粮食品种的运输特点,推进粮食流通的“四散化”作业。短途重点推广散粮卡车、便民机具和船舶散粮运输;省际重点发展铁路、集装箱、船舶散粮运输,形成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的粮食物流运输体系。到2015年,全市“四散化”率达到80%。三是完善粮食市场体系。不断强化和完善以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为中心,以各县(市、区)粮食市场为网络,以粮食经营企业、农村粮食集贸市场、放心粮店为依托,各具特色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粮食市场体系。到2015年,全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四是着力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重视无形市场培育,加快发展粮食的期货贸易、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改进服务和经营手段,降低粮食流通成本和费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粮食企业驻场经营。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大户,全市着力培育、扶持、规范500个粮食经纪人,每年新建10个粮油生产合作社,到2015年达80家以上。

3、抓龙头升级,培育百亿粮食产业。一是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扶持非国有粮食企业发展,保障非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等各个方面与国有粮食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粮食行业,2015年前、高邮、都各引进一个大型粮油企业并与之成为合作伙伴。着力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十亿元以上企业和加工园区,争取2-3家企业成功上市。二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现有粮食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的生物技术、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改造老设备、老工艺,稻谷加工适度发展配制米、营养米和小包装米生产,着力打造绿色大米和有机大米产业链。小麦加工着力提高专用粉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加食品专用粉、开发膳食纤维等适销对路产品生产。植物油加工开发生产精炼油、高级烹调油、调和油、专用油和保健油品,提高小包装油品的比例。三是加强粮油品牌创建。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委托加工等多种途径做强做大,统一标识,统一包装,发展区域品牌,到2015年,新培育2个省级粮油科技研发中心,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个,其中中国名牌1个。四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资源、劳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配置。重点打造牧羊科技园、粮油食品制造产业园、粮食储运加工中心、沿大米产业园区。

4、抓粮食储备,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一是创新储备粮管理。实现由总量平衡转向数量、品种、品质的综合平衡,对储备粮食由静态管理变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储备粮食的调节作用。二是推进粮食储备仓储设施更新改造。根据交通、粮源和仓储设施条件,积极采用置换新建、改造提升、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使中心库与骨干库点的仓房容量分别达到2500万公斤和1500万公斤以上。中心库具有储备粮承储、粮食烘干、药剂管理、害虫防治、技术指导、质量检测、信息集成、大宗交易等功能,成为区域内仓储企业的示范;骨干库具有收购、储存综合功能,是落实国家收购政策的载体。结合行政体制调整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对现有一线收纳库进行整合,达到37家,每个点仓容量达到1000万公斤以上。三是完善粮油储备体系。建立动态调节储备,发挥龙头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批发市场保障供应、调节市场的积极作用,减轻财政负担。根据产需情况、交通状况、储粮条件等因素,科学调整储备布局,确保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四是强化储备粮安全管理责任制。降低储存环节粮食损耗,入库把好质量关、储存把好科技关、轮换把好市场关。

5、抓科技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设立科研中心,鼓励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十二五”期间,全行业R&D(研究与开发)经营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1%以上。重点在粮食储运、粮食深加工、信息传感和生物技术等领域建设科研项目,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新成果推广应用三个层面,全面提升行业科技含量。二是加快粮食科技推广运用。重视清洁生产和节能循环利用。采用环保、安全、节约、高效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设备和技术,推进粮食企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到2015年,应用型科技成果推广率达到85%,开发3-4种粮食储藏保鲜新技术,建立2-3个现代化企业(粮库)粮食流通综合示范工程。三是加快“数字粮食”建设。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计算机自动控制、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自动化、粮食价格采集、粮食行情预报预警、粮库粮情监测管理、储备粮常规管理、生产流程控制等业务上的应用。争取建成集粮食资源管理、粮油交易、政务管理和粮油数据库等为一体的粮油信息网,加快“数字粮食”系统建设。

6、抓“民生工程”,创建消费放心行业。一是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以实施“五放心”工程为着力点,规范粮油收购、加工、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继续深入开展“五放心”活动,从加工业的“放心粮油产品”到流通业的“放心粮油市场”到“放心粮油供应店”,构成“米、面、油”质量安全体系。到2015年,“放心粮油示范单位”20家,“放心粮店”200家以上,每个乡镇都有1—2家。二是加强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在积极完善市粮油质量监测所的同时,配套建成6个与粮食物流中心相匹配、功能齐全、特点显著的县级粮食质量品质监测机构,推动粮油监测从流通领域向消费领域延伸,为本区域的粮食提供全面的监测服务。推广应用先进检测技术,加快粮油检测设备和仪器更新换代,重点配置粮食品质快速检测设备、储存粮食品质监测设备、出库粮食质量检测设备等,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三是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及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统计网络,定期进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分析、利用和工作。建立粮源、加工、供应、储运等应急保障系统,指定中心骨干粮库为应急供应出库单位,双兔米业、天一油脂、万嘉面粉等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加工保障点,十六粮油连锁店、大型超市约20个左右的应急供应点。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在市内建立18个监测点,与市外淮安、泰州、镇等地和省外天长等地建立价格监测横向联络关系,及时掌握周边粮食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应急成品粮库建设力度,在市中心城区、邗、都等县(市、区)城,建设应急成品粮库。

7、抓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规范能力。一是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执法体系。落实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成立粮食执法专业队伍,明确机构和编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交流、信息和政策宣传。建立起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使广大粮食经营者都能知法、守法,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配套措施,完善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具体工作办法。到2015年,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适应我市粮食流通发展需要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职能。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为从事粮食购销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平等的政策环境;粮食收购期间,大力开展以维护收购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售粮款及坑农害农等问题;积极开展以粮油质量监管为重点的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出库原粮质量;加强粮食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工商、质检、卫生、价格等部门加强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8、抓人才保障,构建人才聚集平台。一是政策引才。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辟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制订一系列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二是载体聚才。结合实施项目带动人才发展战略,以粮食产业化项目、物流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化项目等各类项目为平台,面向国内外吸引相关科技和管理人才,不断提升我市粮食产业智能化水平。三是培养育才。分级分层抓好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粮食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市场经营人才等人员的培训。大力开展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实现课堂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打造全方位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同时,加强管理,开发行业人才资源,对“土专家”进行摸底,建立行业人才库和人才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四是激励留才。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人才选拔激励机制、人才作用发挥机制。实行分配、评先、疗养向人才倾斜,领导与人才结对联系,人才评选滚动式管理。探索股权激励、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等举措,推行职工持证上岗,真正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

五、重点项目

(一)粮油产业园区(基地)项目

1、牧羊粮油食品机械产业园: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逾10亿元,将先后研制开发生物质能源设备、农业机械、智能设备、食品机械等。建成后,整个园区将实现总产值超100亿元,利税超10亿元,成为全球最先进的粮食加工、食品机械生产基地。

2、粮油食品制造产业园区:以湖粮食物流中心为基础,规划700亩土地。力争成为苏中地区有影响的生态粮食工业产业园区。

3、大米产业园区:将现有的大米加工企业进行整合,打造区域品牌,以品牌为纽带,缔结利益共同体,增强市场竞争力。

4、粮食储运加工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用地277.6亩,总投资2.6亿元,建设粮食总仓容8.1万吨、专业码头一座、年加工小麦20万吨、稻谷15万吨生产线各一条,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各1个。

(二)粮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粮油食品制造产业园区年产10万吨大米项目。总投资1亿元,发展精制米加工,提高优质米的比重,开发食品加工专用米,实现年产值5亿元。

2、()麦芽年产15万吨麦芽生产线,总投资2亿元,实现年产值6亿元。

3、民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5.5万吨仓储及日产600吨大米加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4、丁沟粮油管理所、神谷米业有限公司2万吨仓储及日产200吨大米加工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5、都市粮食收储总公司、天一油脂集团有限公司3万吨油脂中心库项目。

6、仙面粉公司仓储10万吨及年产15万吨小麦加工项目,总投资1亿元。

7、粮食物流1000吨级专用码头,总投资1000万元。

(三)粮油加工食品安全检测和标准体系项目

1、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总投资1500万元。

2、国家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投资5000万元。

3、高邮市粮油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总投资200万元。

(四)仓储设施改造项目

1、中心骨干粮库设施完善项目。对全市6个中心库、22个骨干库完善设施,建设药品库、道路、室外地坪,配置吸粮机、扒谷机、输送机、清理筛、汽车衡等“四散化”作业设备,购置检化验仪器等,总投资6000万元。

2、仓库维修改造项目。对22个骨干粮库和37个一线收纳库分年度进行重点维修改造,提升仓房保温和库区作业自动化功能,总投资6000万元。

3、烘干设备项目。对中心库和骨干粮库配置22套粮食烘干机设备。总投资6000万元。

4、仓库建设项目。对中心粮库和骨干粮库仓容建设,采取报废旧仓重建、老库空地重建、老库整体置换迁址新建等方式。新建仓应按照现代化标准建设,配置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三大保粮系统,推动应用“四散化”作业。“十二五”期间建设仓容20万吨,总投资约2.5亿元。

5、低温绿色储粮试验项目。为解决成品粮及粳稻过夏的安全储存问题,借鉴近年来全国有关地区低温仓建设的经验,积极争取项目在试点。

(五)优质粮源生产基地项目

1、大运河西生态农业基地。目标流转1万亩,目前流转1700亩。北郊生态农业观光园,一期流转土地1000亩,目前已经流转400亩。

2、仪征市高效农业生产基地。目标流转1万亩,目前流转5000亩,其中马集3000亩、月塘2000亩。

3、优质粮源基地。目标流转4000亩,目前流转2300亩。

(六)粮食信息化建设项目

1、建立市储备粮管理系统。构建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储备粮承储企业之间一体化的网络平台,实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储备粮承储企业计划管理、统计管理、仓储管理、质量管理、粮情检测管理等远程监控和全程监管。

2、推进市粮食收购系统建设。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托粮食收购系统平台与各自辖区内的粮收购库站点连接,实现自动采集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粮食的销售数据,实时显示粮食的交易数量、方式和流向,准确记录收购企业交易行为,全面掌握粮食生产、收购与价格信息,并通过网络实现集化验、检斤、结算、统计等业务。

3、完善市粮食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粮油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处理时效性,增强科学分析粮油价格走势的能力,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即将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增强粮食预警、监测和动态信息管理。

4、建立市粮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管理全市骨干中心粮库。实现出入库管理、统计结算、粮情监测等信息系统。

5、完善办公自动化、权力网上运行系统。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和应用水平,实现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网络化、流程标准化、政务信息公开化。

6、配合省粮食局做好政务内网网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粮食流通统计系统、省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粮食”工程建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粮食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全市居民消费、农民增收和广大粮食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创新、精致、幸福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要加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领导,努力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十二五”规划落到实处。

2、加快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快科研项目、技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尽快建立适应粮食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投资体制。形成由政府、企业、中介机构、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投资的有序竞争格局,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外资、国资、民资,解决粮食行业发展中急需的资金问题。

3、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政策。粮油加工企业在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的粮油加工技术与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的金融扶持,特别是对粮油加工企业在农村直接收购和储存原料的资金供应,以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上的符合国家鼓励发展项目的贷款,为粮油加工企业和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3)加大政府投入。在努力挖掘行业自身潜力、开辟融资渠道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投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争取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用于落实规划所列的粮食安全、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和重大研发项目。

第8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一、加强储备调控,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加强社会粮食统计。健全和加强城乡社会粮食统计员队伍,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粮食统计员队伍素质。认真落实社会粮食统计制度,不断扩大社会粮食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政府适时、适度、科学调控市场提供及时、可靠依据。认真分析研究粮食市场形势,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测,对重点粮油流通加工经营企业收购、批发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及时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为企业经营搞好指导服务。

二是抓好粮食收购。要注意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导作用,引导和鼓励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搞好夏秋粮收购,最大程度满足农民售粮要求,有效地解决农民“卖粮难”。

三是加强储备管理。开展深化地方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重点细化完善制度化、军事化、信息化、科技化、裁量化、人本化六大管理内涵,确保政府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继续保持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称号。要按照“增加数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要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创新轮换模式,按时完成4344吨地方储备小麦轮换任务,并争取良好经济效益。

四是突破储备经济。储备库新建仓房要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确保按期竣工投用。认真学习外县区的先进经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着力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指标,优化品种结构。要创新经营机制,构建市场网络,努力在代购代存、自主购销上实现新突破,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粮源掌控能力。

五是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应急保障机制,调整充实应急储备、加工、供应网点,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加工、供应企业开展演练,提高粮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国家需要调得出、县内应急有保障。

六是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军粮供应是粮食部门肩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积极服务部队和国防建设,大力推进军粮供应工作规范化,健全完善“统一标识、统一粮源、统一标准、统一结算”的管理机制,增加供应品种,严把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军供粮油数量足、质量好。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就是服务意识,把服务寓于执法监管之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把握执法政策和程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粮食执法宣传。认真开展《条例》颁布8周年、世界粮食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监管,编印下发粮食政策法规资料,不断强化经营者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要切实履行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粮食统计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粮食应急预案、原粮质量卫生等日常检查,加强粮油库存、粮食收购政策、夏秋粮收购市场、食用植物油、面粉添加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专项检查。按照“在地管理”原则,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等粮食库存、质量的检查监管。同时,每半年对放心粮油店网点进行一次检查。加强与工商、质检、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粮食市场规范有序。

四是着力查处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案件查处机制,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年内至少查办2起以上涉粮违法案件,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

三、突出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发展

粮食产业是保障粮食安全重要的载体。粮食产业属民族传统产业。传统产业不等于落后产业。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企业。新形势下,粮食产业是民生产业、朝阳产业、惠民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要指导粮食流通加工企业提升境界,全力转方式、调结构,加大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一是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对于新上项目,要建立台账,加强协调调度,引导其适应发展形势,注重科技进步,以转型升级为目标,走产业链条化、制造高端化、产品系列化的发展路子。年内重点抓好半球物流园区和**、**面粉加工项目、中心面粉厂仓储物流续建项目。指导其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与监督,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推动骨干企业向科研、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指导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本、技术和品牌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开展规模化经营,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的粮食企业集群。

二是加大龙头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争创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龙头带动能力。

三是争创名牌产品。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在生产中创名牌,在市场竞争中争名牌,在消费者心中树名牌,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发展仓储物流,推行主辅业务分离,培育新的发展优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粮食加工深度、加工层次、技术装备水平和加工增值率。

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发挥部门职能和组织协调优势,加强政策和信息指导;帮助企业多形式多渠道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引才引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着力推进粮油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四、做实民生工程,践行行业宗旨,着力提升放心粮油食品工程。

一是突出粮油配送。实施专业配送与综合配送相结合,重点培植面粉、面条、大米、食用油、杂粮等专业粮油配送公司4家以上,协调理顺与食尚配送公司关系,提高配送能力,降低运行成本,从源头上把好粮油质量关,扩大放心粮油配送覆盖面,力争达到80%以上放心粮油示范店的主食产品全配送。

二是适度扩大发展。按照市局分配任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新建放心粮油店5家,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继续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大力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对原有的放心粮油店实行规范提升工程,努力做到规范、整洁、卫生、质量好、信誉优、效益高。严禁乱摆乱放,对达不到放心粮油店标准的坚决予以摘牌。放心粮油店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取得“QS”认证或被评为“放心粮油”品牌,其他商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检验认定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

四是开展“星级店”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星级文明粮油店”创建活动,争取全县市级星级店达到50%以上。

着力提升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今年,市局分配我县小康仓推广任务为3500个。要对前三年推广的小康示范仓,从使用效果和农民需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搞好储粮技术指导服务,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加强与有关乡镇、街道的协调和沟通,通过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发放明白纸、举办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户科学储粮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优惠政策,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推进力度,争取今年6月底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10月底制作发放到户,全面完成小康仓推广任务,并取得扎实成效,让群众满意。

探索实施放心快餐便民工程。今年市政府将市中心城区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列入为民办的实事项目。要认真学习外地和我市实施快餐便民工程的经验做法,认真调查研究,围绕龙头店培育和引进、网点布局、管理机制和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争取实现放心快餐便民工程的新突破。

五、解决遗留问题,创优发展环境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粮油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征收改造已列入今年全县城建重点工程,确定由县粮食局牵头实施。为了按期完成任务,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拆迁改造分指挥部。要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成立综合协调、资产清算与处置、土地评估与招拍挂、房产评估与规划拆迁建设、政策宣传与职工安置等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全力推进。

二是把握政策原则。做到“四个坚持两个确保”,即坚持依法安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依法安置,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周密安排,科学调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调查摸底、资产清算和处置、土地资产评估、方案制定、职工安置、房屋拆迁等工作。同时,妥善解决大王镇代农储粮兑付问题,创优粮食事业发展环境。

四是抓好稳定。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尊重职工意见,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向,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把矛盾和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规范操作,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关键和重点时期,机关人员要全力以赴,盯上靠上,全力做好职工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六、加强机关建设,增强发展合力

一是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以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抓手,着力抓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档案保密、劳动人事、信息宣传、老干部、费用管理、车辆后勤等工作,确保管理有序、务实高效。实行学习日制度,加强机关人员政治、业务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的境界,增强胜任业务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实行立项督查、调度例会、每周通报等制度,加大督查调度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企业发展壮大和组织机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党的基层组织,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塑造坚强堡垒。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制度,完善阵地,抓好党员教育、日常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基础工作,力求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紧紧围绕粮食经济工作抓党建,以“红旗党支部”为目标,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双诺双评双争”、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意识,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粮食事业发展活力。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上级纪委规定,以廉政教育为前提,以廉政风险防控和建章立制为抓手,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的落实,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厂务公开,推行阳光粮食,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党政工青妇要按照上级要求,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好“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机关服务品牌、“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创先争优、权利公开透明运行、“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改进作风,务实创新,抓出特色,抓出亮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粮食行业整体形象。

五是加强“数字粮食”建设。抓好“数字粮食”和县粮食局网站的维护、应用和推广。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报送、录入、更新相关信息和各类报表资料,发挥网站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作用。

第9篇:粮油统计制度范文

一、平台建设目标和主体用户收集范围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农民信箱粮油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等信息资源,构建粮油生产管理部门、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油种植大户、粮油企业之间的快速通道和桥梁,使之成为集粮油资讯、粮油市场、粮油110、粮油主体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管理平台,为我县粮油工作者提供快捷、高效、便利的信息化交流服务。

(二)粮油主体和相关项目的收集范围

主要收集、规范以下4类主体和3类项目类型:

1、粮油合作社。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从事粮油有关粮食综合类、农机类、植保类、土肥类、油料类和其他的合作社。

2、粮油种植大户。资料收集的标准是:指年种植稻麦、油料、豆类、薯类、玉米、杂粮和其他粮油作物,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

3、粮油企业。所有从事种子经营、稻米加工、油料加工、豆类加工、薯类加工、麦类加工、杂粮加工和其他类粮油企业。

4、育秧烘干服务中心。主要从事水稻育供秧和谷物烘干的服务中心。

5、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一览表。录入我县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信息。

6、高产创建一览表。录入我县实施部、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的信息。

7、水稻产业提升项目一览表。录入我县实施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的信息。

(三)农作管理人员

县级粮油分管局长和粮油站长,乡镇以上从事水稻、春粮、旱杂粮、油料和其他粮油类的业务技术人员。

二、平台建设的组织和分工

(一)县农业局全面负责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粮油平台建设人员,负责本镇(街)、开发区范围内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油种植大户、粮油企业、育秧烘干服务中心等资料的收集、上报。

(三)县农技总站:

1、负责粮油种植大户、粮油110、粮油资讯等资料的补充和整理

2、落实专人负责粮油平台信息的日常更新和管护,制定信息和服务规范,完善平台日常管护制度,明确平台运维考核机制。

3、负责平台建设的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定期数据统计等工作,并结合系统运行实际,提出系统功能改进完善方案。

4、负责平台建设验收和年度工作考核。

(四)县农业信息中心:

1、负责粮油主体用户资料的农民信箱新增用户注册、用户属性规范整理、粮油平台用户身份开通,以及同级粮油平台管护人员的授权工作;

2、负责平台工作指导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管理操作手册等资料的编印工作。

3、负责平台的技术指导、功能需求调研,以及平台系统和网络的管护等工作。

4、配合各级粮油工作机构做好平台建设、宣传、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局经管科:经管科协助做好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粮油企业、粮油市场等资讯的补充和整理。

三、平台建设的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主要工作有:

1、落实管护人员。7月下旬,由农技总站指定具体管护人员,并统一备案管理。

2、制定实施计划。8月上旬制定下发实施细则,对现有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油种植大户、粮油企业、育秧烘干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情况。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8月上旬-9月上旬)。主要工作有:

1、组织动员。召开一次镇(街道、开发区)粮油平台建设人员动员大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2、业务培训。8月上旬,由农技总站和信息中心集中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粮油平台建设人员,开展粮油平台建设与管理培训,并明确验收方案、粮油主体收集整理数量和质量等建设工作指标,并发放工作指导手册和粮油主体调查表等基础资料。

3、数据收集。8月中旬,对平台所需主体用户数据同步进行收集,力争在8月2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4、数据核对录入。8月下旬,对前期收集的用户数据以及由农民信箱映射过来的粮油相关主体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将符合要求的主体数据录入到粮油平台。

5、建立制度。制定信息和服务规范,完善平台日常管护制度,建立粮油平台健康运行机制,组织各级粮油工作机构开展平台应用,实现在一个平台上各自业务的一站式管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月)。主要工作有:

1、县级自查。按照省定方案的验收标准,农技总站和信息中心联合对粮油平台的组织领导、管护队伍、制度建设、培训指导、建设成效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对照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

2、经验总结。全面总结粮油平台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效,研讨建立共建共管责任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把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作为提高我县粮油信息化应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