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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

第1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大中小型水库不垮坝,尾矿库、淤地坝不出事,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主要城镇、工矿保安全,铁路、公路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要求

1.水库防汛

窄口水库要严格执行《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12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副坝安全,溢洪道按照规定投入运行,同时组织下游淹没区内群众安全转移。

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通信、预警和安全救护等措施,保证大坝安全度汛。

小型水库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并认真执行。每座水库要有专人管理,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有防汛应急预案,有通信、预报、预警设施。

各县(市、区)政府对淤地坝、尾矿库以及位置重要的水塘,都要落实度汛措施。特别是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要按小型水库的管理办法安排防汛工作。对正在建设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

2.黄河防汛

按照黄委会下达的调度计划,认真制定沿岸区域防汛方案,标准内洪水确保堤防安全。制定高程335米以下群众撤离预案,根据不同水位对人员撤离的路线、运输工具和迁安地点等落实到村、户、人,确保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今年已安排的防护除险工程力争汛前完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必须制定度汛施工方案,落实抢险措施。要做好调水调沙的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要备齐防汛物料,并存放于指定的位置,确保险情发生时能有效地开展抢护。

3.河道防汛

目前全市河道防汛主要存在三方面隐患:一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多数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仅为10—20年一遇。二是部分河道违法设障严重。三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弃土弃渣严重堵塞河道,个别地段施工料物、设备侵占河道;陕县、渑池县境内部分矿山开采弃渣堆积河床,影响行洪。三是部分涉河项目违法乱建。卢氏瓦窑沟隆基矿业公司厂房建在河道内,双龙湾景区码头所建房屋地处洛河主河道;黄河丹峡、仰韶大峡谷、五风山等涉河景区手续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规定,对在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建筑物,明确责任范围,限期清除。河道清障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凡未按规定审查自行建设,影响行洪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4.尾矿库防汛

尾矿库的防汛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汛前要全面掌握全市尾矿库的数量、位置和运用状况,逐一检查尾矿库的度汛准备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盯守,落实必要的通信、预警设施,保证出现险情时,下游群众能及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山洪灾害防御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险点的排查监测,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开展山洪灾害预警演练工作,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6.城镇防汛

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和工贸集市区防汛工作的领导,每座城镇和工贸集市区的行政首长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汛前要组织人员对防汛排涝设施、防洪道路、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设施物资不足的及时补充,存在问题的及时抢修。对城镇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进行全面的疏挖,保证畅通,确保在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居民生活秩序稳定。

7.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和高速公路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要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确保在设计标准内洪水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通行。

8.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订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各类工矿企业的防汛重点部位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汛。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向其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

9.教育、旅游防汛

教育、旅游行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责任制,制订完善防汛方案。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暴雨洪水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别对涉水旅游景区,必须有避险通道、防汛预案,并逐项落实责任人;要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

10.抗旱工作

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一要加大投入,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优化调度水资源,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二要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相结合,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三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管理,推进防汛机动抢险队与抗旱服务队的整合,积极编制抗旱服务组织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化抗旱服务网络体系,高效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抢险队伍的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水利部门负责检查水库、河道、灌区、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部门负责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检查工矿企业,特别要对处在重点地区的矿山及尾矿库逐一检查;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部门、逐行业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汛前要认真检查水库安全状况,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应急通信设施;汛期要按照上级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精心组织,加强值班,密切监测水库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坚持防汛优先原则,按照防汛需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应急抢险措施,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和防汛安全。

(三)全力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明确清障责任,限期组织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报水利部门批准。对河道采砂要严格管理,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开采,严防因采砂导致堤防、铁路及公路桥梁发生险情。

(四)严密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

各县(市、区)政府要全力组织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抢险队员要登记造册,明确任务。汛前要对抢险队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驻峡、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驻峡、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通报汛情,共同搞好防汛抢险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储存防汛物资,以备抢险救护之用;商业、物资、供销等部门的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存放的数量和地点要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群众自备的编织袋等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采取“物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保证应急需要。

(五)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针对山洪灾害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毁坏程度高等特点,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户。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险点的检查监测,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要强化对险房、险窑、地坑院的险情观测,疏通排水通道,保证村民安全。

(六)切实抓好抗旱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抗旱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大渠灌、井灌等水利工程投入力度,抓紧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抗旱知识培训与宣传,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要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尽力减少干旱缺水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要结合我市水资源条件、干旱特点和抗旱能力现状,制定抗旱规划,建立和完善防抗结合的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抗旱减灾能力。

(七)认真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对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动员各行各业和各单位主动承担防汛抗洪义务。新闻单位要积极组织报道防汛形势和方针政策,及时通报汛情,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防汛意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努力增加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投入,并将防汛抗旱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保障。

(二)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制、行业责任制和防汛抗旱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名单附后)。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抗旱

各部门、各单位和防汛抗旱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防汛。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工作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遇超标准洪水需改变调度计划时,必须报省、市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各行其事。城镇防汛和黄河防汛分别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和市黄河防汛办公室全面负责。其他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要成立防汛抗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以及擅自在险工河段、铁路及公路桥梁基础附近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或挪用防汛和救灾经费,、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督查监督

(一)督查组织

市领导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对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抗旱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二)督查内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的情况;国家防洪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发动情况、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不符合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抗旱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务必尽快解决。防汛抗旱督查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负责督查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负责督查市;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黄河河务局负责督查县;

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负责督查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负责督查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广电局负责督查市;

第2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预防和控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治理内容

(一)综合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

2、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

3、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防范措施,影响度汛安全的;

4、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5、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1、各地区、各单位需要重点治理的有关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治理

1、水利工程运行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为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水利工程建设支撑体系的搭设以及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土方支护、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防范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

3、农村水电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水电安全生产监察与管理体系,实行水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加强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和监察员资格证制度,制定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事故应急预案。

4、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定禁采期,组织河道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确保河道防洪、堤坝防护及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安全度汛专项治理。建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落实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6、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专项治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规范,加强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勘测设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野外、露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制定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

7、水库旅游专项治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要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

10、后勤服务保障专项治理。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交通安全为重点,深化后勤服务保障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与使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防雷防雨措施、职工饮食安全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后勤保障人员培训等情况。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参照当地政府、局下达的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治理的具体内容。

四、责任分工

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按照市政府、水利厅统一部署,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或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协调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厅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方面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具体工作。

2、局发展计划科:牵头负责水利勘测设计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3、局水政水资办:牵头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4、局工程管理科(防汛办):牵头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稽查、涉河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牵头负责防汛抗旱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5、局水土保持工作站:牵头负责水土保持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6、局农村水利科:牵头负责灌区、泵站、农村饮水、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7、局水政监察支队:牵头负责河道采砂、水行政执法检查、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6月15日前)

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今年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市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深入治理和督导检查阶段(6月至9月)

各设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将市、厅、局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局将适时组成治理行动专项督查组,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提高和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地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防止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突出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库旅游、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排查治理,既要突出汛期、国庆60周年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统筹兼顾,做到相互促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第3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汛期将至,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预警,及早部署,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重点区域、单位场所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整治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及危旧房改造方面的安全工作,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高空作业等,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消除,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督促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连续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加强对危旧房的日常排查与监控,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与改造。

(二)市交管局分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监测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封路处理,及时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控值守,根据雨情按预案要求减速慢行或封锁线路,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及时消除隐患。决不能强行冒险行驶。

(三)区安监局:一是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的汛期安全检查,督促危化企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有效。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露天作业,工作人员要进入建筑物内,防止发生人员遭雷击事故;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三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存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得超量储存,对储存场所要进行通风、防水、防漏、防潮措施检查;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应确保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完好;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应采取防洪围挡措施,并准备必要的排水设施。

(四)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方面的安全工作,做好景区安全防护工作。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的监测,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水上旅游景区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时,游船要停运,漂流项目要停业。督促要求旅行社在组(接)团之前,根据天气预报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时,导游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随时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区城管局:负责渣土消纳场所领域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渣土场、消纳场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治理。同时,督促户外广告企业对其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测、加固和维护等自查,对户外广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或阴雨天气发生漏电伤人事故,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督促各社区(镇)加强违法建设行为管控工作。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求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企业要加强日常维护,特别是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七)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立告示牌。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明确人员实施24小时巡查监测,落实好预警预报、群防群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八)区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校园汛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九)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公共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监管,并做好应急预案。

(十)区生态文明局: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十一)区铁路护路办: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查监护,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上报。

(十二)各社区(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危旧房排查与日常监测、生产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4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常防指发〔2016〕34号

各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和中央、省驻常等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了“6.18”、“6.27”、“7.17”等13次强降雨过程,造成沅澧水干、支流洪水猛涨、几度超警,169座水库溢洪,多处城镇渍涝等灾害,发生大小险情500多处,是自98年以来防汛形势最复杂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下,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广大军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充分发扬了齐心协力、团结抗洪、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伟大抗洪精神,取得了不溃一堤一垸、不死一人的决定性胜利.在这场抗洪抢险战斗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区县参与抗洪救灾的人员;

2.市防指成员单位的人员;

3.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评选条件

在今年防汛抗洪战斗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在防汛抗洪过程中,组织指挥调度有力,成效显著的;

2.为抗洪抢险提供准确雨情水情分析,为科学决策献计献策,发挥重要作用的;

3.发现重大险情,报告及时,并积极投入抢险战斗,贡献突出的;

4.在组织疏散转移人员和重要物资有重大贡献的;

5.在防汛抗洪战斗中,及时组织防汛抗洪物资供应,成绩突出的;

6.深入灾区,在救灾和卫生防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7.在防汛抗洪宣传报道中深入一线,准确及时报道抗洪战斗先进事迹,对弘扬抗洪精神发挥重要作用的;

8.在防汛抗洪战斗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

本次共表彰“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150名,其中三等功17名(公务员为记三等功、事业单位人员为记功,请在审批表“本次申请奖励等次”栏中对应填写),嘉奖108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先进个人25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由各基层单位广泛进行民主推荐和考核,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保证质量.

2.各地推荐时要充分征求当地计生委、纪委和综治办的意见,各地以区县(市)为单位出具意见后报市防汛办,市直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时要写明相关情况.

3.推荐对象要重点考虑在一线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相关人员,其比例不得少于总名额的80%.各地在评选推荐中,要严格控制相关领导干部比例,其中处级干部应控制在分配名额的20%以内,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支援受灾区域抢险救灾的舟桥连及现役军人(含常德军分区、常德武警支队、预备役二团、消防支队)由常德军分区在军分区系统名额中评选.

4.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先进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一般不超过1000字,审批表电子文档可在常德市水利局网表格下载栏下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先进个人只填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先进个人基本情况表》.区县(市)防汛办汇总后于2016年9月29日前统一报到市防汛办.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联系人:阙志华 佘高甲 刘志球

电 话:2556816 2556712 2556731

附件:

1.“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方案

2.“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抗洪救灾先进个人审批表

3.“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情况表

常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9月26日

常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方案

一、县市区

县 别

记三等功

嘉奖

合计

支书或主任

先进个人

小 计

13

85

98

25

武陵区

1

4

5

1

鼎城区

1

10

11

3

汉寿县

2

9

11

4

桃源县

2

9

11

3

临澧县

1

8

9

2

石门县

2

9

11

4

澧 县

1

10

11

3

安乡县

2

9

11

3

津市市

1

6

7

2

经开区

2

2

柳叶湖

3

3

西 湖

2

2

西洞庭

2

2

桃花源

2

2

二、市直单位

单位名称

记三等功

嘉奖

合计

小 计

4

23

27

常德军分区(含武警)

3

3

市委宣传部

1

1

日报社

1

1

电视台

1

1

市农业委

1

1

市民政局

2

2

市财政局

1

1

市国土局

1

1

2

市住建局

2

2

市交通局

1

1

市水利局

1

3

4

市气象局

1

1

2

市水文局

1

1

2

市海事局

1

1

常德电力公司

2

2

市江北城防处

1

1

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

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

常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籍 贯

参加工

作时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本次申请

奖励等次

(三等功、嘉奖,两者填一)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6年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县乡村组)

第5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农畜水局、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州级目标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完善2020年度重大地质灾害、气象信息报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24小时值班制度,于5月1日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上下联动带班领导AB岗、专职值班双人主副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室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二是根据当天雨情信息和天气情况提前预警,做好“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工作。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点,同时对降雨重点区域隐患点加强抽查,要求各监测员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三是邀请专业队伍对全县隐患点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排查工作。

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县科农畜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和旅游局、城司、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旅游公司

完成情况:已按照州级目标下达的工作任务,对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成果上报省厅及自然资源部,待成果确定后完成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三、全县增减挂钩工作。2018年至今,我县共组织包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批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

完成情况:已完成州级目标下达的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工作任务。该项目挂钩周转指标规模282.345亩,规划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涉及搬迁农户44户,总面积121.431亩。项目区于2018年10月开始施工,截止2019年10月底项目区工程已完工,复垦规模194.583亩。项目区实施完成后,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94.583亩,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5.577亩。项目已实现结余指标的流转收益3339万元,其中:被扣除668万元用于归还我县异地扶贫搬迁贷款,2671万元已划到我县财政账户。第一批次河支乡独哇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0年10月完成了河支乡独洼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州级核查。

四、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州级目标下达的工作任务。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严格规范用地。积极组织用地报批工作,对已报批的建设用地加快实施供地,通过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我县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完成久马高速红线用地报件工作,完成麦尔玛公安用地、漫泽塘旅游用地农用地转用报件工作。

五、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州级目标下达的工作任务。按照《州耕地保护及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目标任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700公顷,耕地保有量7126.67公顷,三调现状耕地9220.51公顷。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702.25公顷。

六、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于2013年纳入《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目标任务为0.48%,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目标任务;目前《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中,初步测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已达到2.01%。

七、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第6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以防范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狠抓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初步实现“两化”体系文化旅游企业全覆盖。专项整治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大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取得新成效。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全县文化旅游系统2016年度“零死亡”目标。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局直属各文化事业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成立由法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有专门机构,有专职领导,有强有力人员。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必须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班组延伸。

2、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一岗双责制度》,逐级分解、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职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强化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改革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暗访暗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依法治安。

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抓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安全咨询日、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通职工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和自我保护意识。抓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联动约束机制。加强基层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安全法规进企业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安全监管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消防、防汛及应急处置方面专项培训和演练。强化培训执法和责任倒查力度,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5、积极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的硬规定、硬约束,加强现场执法和过程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方法,前移执法问责关口,做到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相结合,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推行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自主购买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建立不良信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6、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是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验收年,全县旅游企业要紧紧围绕我市旅游标准化创建活动,积极落实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完成企业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措施,推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巩固提高。

(三)突出事故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整治。

7、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推进“两化”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监管企业全覆盖。将“两化”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倒查内容,提升运行质量,推进运行常态化。各文化旅游企业,要按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3个15天”的工作要求,即15天内必须登录一次“两化”管理系统、15天内必须照清单排查一次应排查的内容、15天内必须将排查出的隐患向系统报备。

8、强化重大隐患督办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和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五落实”要求,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报备工作,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监测措施。

9、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完善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应急演练处置到位。积极配合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未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安全监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0、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机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把消防安全贯穿于文化旅游工作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备、完好有效,确保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管理,保持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推进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年内80%的A级景区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督促企业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演练方案,确实开展演练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11、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督导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高星级农家乐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星级宾馆、高星级农家乐食品卫生进行监管,督导配齐用好卫生设施,对星级饭店、高星级农家乐的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12、强化重要时段安全监管。针对黄金周、旅游旺季、汛期灾害天候、暑期漂流以及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联合公安、交通、住建、卫生、工商、质监、安监、食药监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对车辆、电梯等游客运载工具,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及的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内的饮食摊点进行重点排查,保持重点时段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和秩序。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期间,与县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安排专人督办落实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13、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继续坚持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带队开展两次安全督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的工作制度,继续实行一季度一例会、一月一巡查、一季度一通报的安全生产巡查通报制度。各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天一巡查,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周一巡查,主要负责人一月一巡查,并如实建立好巡查台账。

14、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和查处。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全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信息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突出职业健康,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15、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督促相关印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积极协助县安委会对相关印刷企业开展监管执法。

(六)强化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旅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16、科学组织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各旅游景区要做好旅游安全风险源、风险点建档登记、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对外公布安全风险信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实施覆盖性旅游安全提示信息的,增强安全提示信息的受众面及时效性。

17、强化加强应急管理。督导和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针对自身实际,加强安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增扩、升级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特别是旅游行业突发地质灾害、汛期防洪、火灾、群体性食品卫生事故、旅游交通事故的救援处置。年内各重点文化旅游企业要按相关行业法规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7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市防汛工作,分析研究当前防汛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防汛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防汛工作万无一失。刚才,长忠同志传达了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气象局通报了今年汛期气候趋势情况,陆浑水库、故县水库、黄河河务局等单位分别对防汛工作做了安排,军分区参谋长王志平部署了军民联防工作,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汛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社会应急事务和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十一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治理、防汛预警体系建设等工作力度,全市防汛抗旱能力总体上有了一定提高.但是在近几年的防汛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去年7?24洪水的斗争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今年的防汛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部分干部群众防汛意识淡薄。一些干部和群众对防汛工作重视不够,防范不力,对暴雨洪水可能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估计不足,缺乏主动避灾的意识。特别是去年7.24垮桥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群众对暴雨洪水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主动避灾、防灾的意识不强。

(二)暴雨洪灾防范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降雨在时间、空间上都与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市近几年来也出现了旱涝交替、强降雨过程增多等现象,并且呈现出来的快,难预防等特点。尤其是山丘地区,局部小气候多变,暴雨洪水易发突出,安全防御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

(三)防灾减灾基础仍较薄弱。一是河道防洪能力偏低。伊、洛、汝等主要河道堤防虽经多次治理加固,但防洪标准仍然较低,大部分河道堤防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同时,由于近年来河道淤积和滩地植树现象普遍,影响了河道正常行洪。二是中小型水库病险隐患仍很突出。我市目前各类水库达152座,多数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经过长时间运行,病坏问题严重,虽然近两年我市对39座中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但其余大多数水库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三是城镇及行业防汛亟待加强。由于城市、农村基础设施还不很完善,汛期城镇积水问题、农村危房危窑和校舍问题,丘陵山区厂矿尤其是尾矿库的防汛问题等,一直是近几年来防汛的难点和重点。

(四)防汛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应急预案没有经过实际演练操作,存在考虑不周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二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防汛队伍组织难度更大,抢险队伍存在人员不固定、演练难组织,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三是防汛能力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县区和乡镇防汛经费投入少,防汛物资储备少,防汛人员配备少。个别县区和乡镇防汛应急体系不健全,预报预警机制不完善,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突出重点,切实把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确保所有水库不垮坝;确保市区、城镇等人口密集区的房屋、桥涵不坍塌,人员无死亡;确保大中型企业不被洪水浸泡,不影响正常生产;确保各类矿井不受淹,尾矿库不垮坝;确保铁路、公路、电力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九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今年3月份以来,市县两级防汛指挥部已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洪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市水务局组成8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防汛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要求各辖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度汛措施。下一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利用主汛前的有限时间,对全市所有水库、河道、闸涵、泵站、水文、通信等工程和设施以及尾矿库、危房危窑等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不推不放、不等不靠,逐项落实解决措施。对主汛前来不及处理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管护人员和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料物,做到心中有数,主动防范。

(二)抓好防汛工程建设。近几年来,我市实施了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治理项目。3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去年底完成,今年又计划完成12座小型水库加固,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伊河六级橡胶坝也正在建设;一批险工治理项目正在实施;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按省水利厅要求6月份要完成。各县(市)区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切实做好收尾工作,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汛期发挥效益;对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项目,要加快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并在汛期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各县(市)区要对度汛工程度汛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各类问题,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自力更生,不等不靠,迅速掀起度汛岁修高潮,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抓好河道清淤除障。近年来,由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河道清障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但还有不少地方的行洪障碍和违章建筑至今仍未清除。对在行洪河床内私搭乱建、倾倒矿渣垃圾、种植高杆作物和种植成片树林的,各有关县(市)区要排除干扰,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者限期清除。会后,市防办要组织人员对清障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对有障不清的要通报批评,对影响防洪安全、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新的阻水工程和违章建筑。要继续加强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和规范化管理,严厉查处乱采砂、乱堆砂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我市境内共有大型水库4座,中小型水库152座,确保各类水库安全度汛,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中之中。陆浑水库、故县水库要加强科学调度,确保安全运行,有关县(市)区要全力做好水库泄洪时的沿河防守工作,确保伊、洛河行洪安全。要全面做好中小型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加强水库安全检查,明确水库防汛责任,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应急通信设备。对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认真处理好施工与安全度汛的关系;制定完善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有重大病险问题的水库,要实行空库运行,千方百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水库管理单位在汛期要加强值守,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领导必须带班,密切监测水库运行状况,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险,及时转移下游群众,避免人员伤亡。

(五)抓好城镇及行业防汛。目前,全面开展城镇汛前大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检修排水设施,并组织力量疏挖排水管网,清除阻水障碍,消除城镇中存在的洪涝隐患。我市行业防汛的重点是“三矿二线一市场”,即金矿、钼矿、煤矿,重要交通、通讯干线和集贸市场。各行业管理部门及厂矿企业,要认真制定和落实防汛方案,抓紧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各行各业汛期安全。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矿山尾矿库的安全度汛问题;二是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问题;三是城乡低洼积水地区的排涝问题;四是危房危舍危窖的汛期安全问题;五是各类中小学的汛期安全问题;六是沿河沿库群众的安全教育问题。

(六)抓好局部山洪灾害防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宣传和培训,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的能力。大力推进基层防汛组织建设,形成县(市)区、乡镇、村、组、户五级基层防御体系。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及时排除险情,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一旦发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预案,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七)抓好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劳务输出多,防汛队伍在册人员空档大等现实情况,各地在防汛队伍建设上一定要有新的思路和措施,如在组建以当地青年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基础上,可以组建以当地乡镇企业为单位的预备抢险队伍,也可以组建以在附近务工人员为主的战时集结型抢险队伍等。防汛任务重的地区和重要地段,还要组建机动抢险队。对已组建的机动抢险队,要抓紧充实人员,完善装备,并在汛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保证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和武警部队是历年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及时向部队通报雨情、汛情、工情。当发生大洪水、出现大险情确需部队支援时,要按程序报告,并主动帮助部队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协助部队搞好抗洪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抓好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对防汛物资储备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防办的统一安排,进一步补充防汛物资,并切实加强管理,对物资的品种、数量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汛前要进库逐项清点,清仓翻晒,防止防汛物资流失或霉烂变质。各县(市)区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仅要储备满足本辖区需要的防汛物资,还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生器材,以备抢险救援时急用。此外,还要发动沿河群众,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通过就地取材,进行必要的储备,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九)抓好抗旱减灾工作。近几年来,我市相继出现过两次较大范围、较重程度的干旱天气,一次是年春季,一次是去冬今春,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这就要提醒我们在立足防大汛的同时,始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水库工程适时调度拦蓄,合理控制河道下泄流量,保证抗旱用水需要;同时加强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研究,制定分时段调度计划,充分合理地利用雨洪资源,为抗旱储备水源,更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里强调一下,故县、陆浑水库汛期每周报告一次水情,有重要雨情、水情时随时报告,开闸、泄洪必须报告。

三、明确任务,积极抓好黄河防汛抗旱工作

我市境内黄河干流长94公里,其中设防河段39公里,设防河段内黄河滩区涉及1万多人口和近5万亩耕地。根据黄河防汛方案,我市黄河防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小浪底站发生17000立方米/秒洪水时,确保境内黄河大堤不决口;在设计防洪标准以内,确保河道整治工程不跑坝;在各级漫滩洪水情况下,确保黄河滩区群众生命安全。为此,黄河防汛工作除按常规做好方案预案完善、防汛队伍组建、抢险物资筹集等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修订完善库区防汛预案。近年来,县、县、区由于涉及小浪底、西霞院库区,水面大、岸线长、涉水项目多,在防汛管理中,各种涉水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库区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小型企业、开矿业、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有向库区转移的趋势,库区内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库区迁安救护难度越来越大。要积极适应小浪底库区新的防汛要求,进一步规范库区的防汛管理,明确库区的防汛职责,有针对性的制定各种应急措施,避免和减少库区内各种涉水事故发生。沿黄各县要制定小浪底库区防汛应急预案,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黄河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库区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定相应的单项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切实加强黄河库区及河道管理。一是认真排查黄河小浪底、西霞院库区内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安全管理。河务部门要加强库区汛情通报和日常巡查,督促清除库区内违章建筑;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库区内船只、浮体等水上浮动设施的审核、发证、监管工作,负责清除无证水上浮动设施,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农业部门要加强渔船、水面养殖的审批和管理;旅游部门要加强库区内码头、游船、景区等旅游设施的管理;国土部门要加强库区内滑坡体、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撤离工作;矿山部门要加强库区开矿、弃渣管理,坚决制止违法弃置矿渣侵占库容行为;库区沿岸各级政府要做好固定人群和流动人口的统计工作,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通知到人;二是加强黄河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逐级报批,严禁在河道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和种植阻水片林,坚决杜绝在滩区以各种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强滩区经济活动管理,做好涉水安全生产宣传,落实滩区度汛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河道内采砂管理,保障防洪要求,禁止随意采挖,随意堆置,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三)扎实做好库区和滩区的迁安救护准备。要全力做好小浪底、西霞院库区群众和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准备工作。沿黄各县要进一步完善迁安方案和救护措施,对人员迁移路线、安置地点、救生工具、通信预警及卫生防疫等都要周密考虑,精心安排,千方百计保证群众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同时,还要督促滩区企业制定迁安救护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流动人口的迁安救护措施。

(四)加大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年沿黄各市引黄情况是:市引水指标3.41亿m3,实际引水0.34亿m3;郑州市引水指标4.2亿m3,实际引水5.42亿m3;开封市引水指标5.5亿m3,实际引水6.04亿m3;濮阳市引水指标8.42亿m3,实际引水8.65亿m3;焦作市引水指标2.35亿m3,实际引水3.75亿m3。我市实际引黄水量最少,只占引黄指标的10%,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引黄工程,而且已建取水工程也不能正常投入运用,在引取黄河水资源方面,我市还有很大潜力可挖。今后,沿黄流域新上建设项目的用水指标将通过“水权”转换方式获得,新申请取水指标十分困难。沿黄各市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黄河水资源的重要性,并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了引黄供水力度,积极扩大引黄供水面积,抢先占领黄河水资源的份额。我们要加强水资源紧缺的忧患意识,树立引水有指标限制的水商品意识,抓紧开展引黄灌区调查摸底,加快建设引黄工程,加大灌区的修复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沿黄地区农田水利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引黄灌区功能,提升抗旱减灾能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粮食增产提供保障。

四、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加快水利建设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一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起防汛抗旱指挥的重任,把防汛抗旱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对行政责任人的培训,特别是因工作岗位变动,新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学习,尽快了解情况、熟悉业务、进入角色,掌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提高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关键时刻要做到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指挥,果断处置。二要落实以“六包”为主要内容责任制。4月27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对建立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人五级防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及以“六包”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落实提出了要求。在这里,我对“六包”的具体内容重新强调一下,即包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包预警信息传递,包危险部位,包应急转移,包临时救助,包灾情上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三要落实防指成员单位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强化大局意识,大胆负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强大合力,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防汛抗旱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汛抗旱救灾合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综合协调,加强防汛值班,严格防汛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变化,做到资料齐全,分析准确,为各级领导指挥抗洪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暴雨和异常天气的预测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提供气象服务。电力部门要保障防汛机构、防汛工程、防汛通讯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通讯畅通。民政部门要组织搞好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伤病人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发改委、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要落实和掌握有关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保障防汛抢险物资供应。交通部门要保证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料物,为防汛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保障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公安部门要负责搞好抗洪抢险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其他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工作。

第8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灾情和应急调查、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0年,我市新发生地质灾害点5处其中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滑坡1处,由自然因素诱发,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7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动情况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行)》的规定及《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20年全市核减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解除受威胁人员191人。至2020年底全市在册台账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威胁人员1767人,潜在经济损失6386.3万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530人,潜在经济损失1630万元。

2021年我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减数量发生变动。2021年核减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3处,地面塌陷3处。2021年初至今截止,我市地质灾害在册台账隐患点52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0处,地面塌陷7处,地面沉降1处。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

我市每年的主汛期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雨季及台风季节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灾害性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台风移动路径对我市构成影响的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重点防治地区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特征与地层岩性特征和人类建设、活动特点,依据《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五类重点防治区和三大防治区域。

(一)五类重点防治区

1.沉积岩分布区的非碳酸盐岩分布区和花岗岩及变质岩分布区的强风化剥蚀区。该区域内岩石风化程度高及地形陡峻的部位,由于风化层厚度大,表土层松散,为水土流失易发区,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还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2.碳酸盐岩分布区。我市碳酸盐岩(主要为石灰岩)分布面广,这类岩石溶蚀作用强烈,溶洞与地下河发育,在地表以上山体高差大,地形陡峻,岩石节理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如抽取地下水等行为影响,地下水位发生变化而易致地面结构遭受破坏,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而且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的发生不局限于汛期,在旱季由于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也易诱发此类灾害。

3.矿山开采地区。此类地区指辖区内的矿业开发活跃区域,露天开采矿山易诱发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地下开采矿山因抽取矿坑积水以及采矿后形成的采空区易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在这部分区域,矿山开采和选矿活动形成的大量废弃物和尾矿若防范措施不到位,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条件下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4.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及林区地带。我市辖区内的山体起伏较大,落差大,沟脊、水系发育、中小水库较多,小水电多分布在沟谷中,山区地带各等级公路沿线边坡较为陡峻,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易发生山体及线性工程两侧边坡滑坡、崩塌灾害,对水利设施、水电站及公路、铁路的安全构成威胁,尤其是在这些场所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多数为流动、临时务工人员,受场地条件限制,这部分人员的临时居住、施工和作业环境往往比较恶劣、危险,发生地质灾害易对这类人员构成伤害。

5.旅游景点区域。我市旅游业发展迅速,新的旅游景点不断开发,旅游人数逐年增多。旅游景点多位于山区,以陡、险、奇为特点。因此,部分景区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尤其在4-10月份,既是汛期,又是旅游旺季,游客多,人流大,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易对人员安全造成伤害。

(二)三大防治区域

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三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分Ⅰ1、Ⅰ2两个亚区,次重点防治区分Ⅱ1、Ⅱ2两个亚区,一般防治区分Ⅲ1、Ⅲ2两个亚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

本区分为2个亚区,分布于青塘、桥头、连江口、黎溪、大洞、水边、九龙等地,面积938.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6.55%。本区主要灾害为滑坡,次为崩塌、地面塌陷。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一是各镇和主管部门要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和高度重视,对地质环境有影响项目的立项、审批,要严格把关,制订相应防治措施;二是对重要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点,在无法治理或治理经费超过搬迁经费的情况下,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此外以工程防治为主或采取部分搬迁避让措施;三是建立地质灾害点防治示范点,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研究诱发因素和规律等,寻找合适的对策与措施,并加以推广;四是对重要的地质灾害点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五是对已经形成的难以回避的地质灾害点,要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害、危险程度及规模大小等,按“轻重缓急,分期防治”的规划原则进行分期治理;六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

本区分为2个亚区,分布于规划区西北部波罗镇及中部北江沿岸一带,面积795.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4.03%。本区主要灾害有崩塌、地面塌陷,次为滑坡。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本区主要防治措施:除参照重点防治区(Ⅰ)的主要防治措施外,对于区内隐伏岩溶发育区,要严格控制人类不规范工程活动,注意防范岩溶地面塌陷的发生;岩溶地面塌陷可根据岩溶发育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清除填堵法、强夯法、灌注填充法、旋喷加固法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潜在产生地面塌陷的北江沿岸地区,沿江要修筑好护岸堤坝,地表截排水渠要用水泥砂浆护壁,以防雨水渗流。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Ⅲ)

    本区分为2个亚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西部大湾镇、黄花镇至中部、北部及东部白沙镇一带,面积3936.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9.42%。本区主要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次为地面塌陷。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治理。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与次重点防治区(Ⅱ)相同。

五、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

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指威胁人员数量超过100人以及威胁低于100人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本方案至2021年底全市存在威胁100人以上的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防治重点。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镇(街)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镇(街)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

    (二)制定防治方案,科学指导防治工作

各镇(街)为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摸清本镇(街)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等,对本镇(街)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并提出具体预防措施,各地质灾害点必须建立地质灾害工作台账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监测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监测报警、防灾责任制,并确定应急避让方案,为政府指导防灾、救灾提供依据。

    (三)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制度和责任制

各镇(街)和自然资源部门应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发展动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排查、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汛期前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主动避险避灾,并结合实际组织应急调查,汛期结束后开展复查与总结。要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责任人。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公路、交通、城管、水利、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防范重点,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段)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有专人跟踪督促检查。

    (四)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要切实组织做好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工作,明确监测责任人,对监测责任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各镇(街)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及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随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

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要求,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防治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基层组织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提高“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展动态,发生灾情及时报告。

   (五)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管理

对列入重点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加强和落实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隐患点具体情况组织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方式、预警信号、紧急疏散措施和紧急疏散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及抢险救灾措施,同时应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六)落实防治经费,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各镇(街)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需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

(七)强化防范,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削坡建房整治管理的通知》(粤建村函〔2017〕3404号)要求,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削坡建房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防控体系,严防新增削坡建房产生。结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函〔2016〕2633号)要求,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削坡建房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排查,共同做好削坡建房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

各镇(街)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关于“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4〕19号)“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建设用地不得审批”等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山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办法,制定出台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选址有关规定,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八)部门协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并做好监督把关,对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不予批准项目立项、不予批准规划、不予拨款;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批准新建住宅、爆破、削坡、矿产资源开发、地下水开发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建设活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违反规定、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十)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市气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经验,开展地质灾害成灾趋势分析,加强技术协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获得高质量的气象预报信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的精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保障。根据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和清远市气象局的合作协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汛期期间,在清远市范围内达到三级预警的地质灾害信息,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气象信息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自然资源局、镇(街)、村委会有关人员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发送;市自然资源局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和监测责任人等有关人员传递;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传递信息的优势,凡达到二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级别的,应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众,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性。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利用“⒋22世界地球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会同科教部门,邀请专家开展科普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张贴宣传画、培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切实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公路、交通、城管、水利、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做好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居民区、威胁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点)、种(养)植(殖)场、医疗机构和医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巡查和综合防治。汛期前和汛期中,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和巡查。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

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各有关主管部门获得信息后应于2小时内将灾情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电话:13602923625),市自然资源局应按灾情速报规定逐级上报,重大灾情可越级上报;造成财产损失(大于1万元)的,各相关单位应将财产损失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并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限逐级汇总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第9篇:文旅局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高关水库 防洪安全 科学调度

一、工程概况

1、水库基本情况

高关水库位于湖北省京山县县城以北45公里处,修建在大富水河上游,是汉北河水利规划建设中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库,水库于1970年动工兴建,1973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水库承雨面积303km2,总库容2.12亿m3。

2、下游基本情况

水库下游大富水河流经京山县三阳、宋河、罗店、应城的田店和应城市区以及汉川,注入汉北河。高关水库溢洪道至罗店镇的小河咀(与小富水汇合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安全下泄流量为450m3/s。小河咀到应城城区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安全下泄流量为2120m3/s。应城城区到汉北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安全下泄流量为2120m3/s。

水库担负着汉北河的防洪错峰任务,保护下游京山县、应城市70万亩农田、80万人口生命及财产安全,保护应城盐矿、膏矿、汉渝铁路、长荆铁路、316国道、随岳高速、应随省道等国家重要设施、工矿和多条交通大动脉的安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二、近几年防汛及防洪工作情况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多年来,在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高度重视,紧绷防汛这根弦,紧紧围绕水库防汛中心工作,增强防汛保安意识,抓好防汛日常管理,规范防洪科学调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水库防洪保安有序开展。

1、健全机构,落实防汛人力及组织保障

依据京山县和应城市人事变动情况,在汛前,经报请省防汛指挥部批准,调整成立了高关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工作实际需要,调整成立了高关水库防汛指挥部内部职能小组,落实八个职能小组组成和人员名单,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并督促各职能小组认真开展工作。汛前,根据防汛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高关水库防汛抢险一、二、三线劳力的落实和登记造册工作。同时,制定完善防汛工作职责、防汛仓库管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章执行。

2、早动手,早安排,做好防汛工作部署和动员

认真筹备,组织京山县、应城市指挥部成员及各有关乡镇,汛前及时召开年度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进行防汛工作总部署和总动员,使防汛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及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明确职责,为水库防汛保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机构保证。

3、积极开展汛前、汛后大检查,确保工程安全不留隐患。

汛前,由局领导带队,及时组织全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开展拉网式工程大检查和安全排查,认真做好《水库防汛安全自检报告》并上报省防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整改,并由局防办督办到位,保证了水库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不留死角,为全年的水库防汛安全工作做好准备。汛后,再次组织防汛安全大排查,进一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做到万无一失。

4、按规范完成各类防汛预案编制、完善工作。

为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水库防汛调度工作,做到科学、合理调度,按照厅防办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及时完成年度相关防汛调度计划和防汛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包括《防洪调度计划》、《防洪调度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并及时报省防办和荆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和备案。通过这些预案的编制、完善及应用,使我局的水库防汛调度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开展。

5、依照防汛物料管理规定,积极做好防汛物资保管工作。

依照湖北省大型水库防汛物资管理规定,结合高关水库防汛实际需要,做好防汛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使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有充足物质保证。按照“常备不解,安全第一”的方针,修订完善防汛物资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保管日常工作,保证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物资储存的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勤看、勤查、勤管”,切实做到“储备安全,保障使用”。

二、现行防洪调度情况及存在不足

(一)现行防洪调度情况

1、完善防洪调度指挥机构

高关水库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和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了各级、各部门的防汛组织机构,形成完整的防汛组织体系。高关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水库防汛指挥机构,在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水库防汛工作,也负责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每年汛前,及时上报省防办批准成立高关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并任命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防汛日常办事机构。

为确保各项防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每年汛前成立防汛八个职能小组,分别是:水文观测预报组、水工观测与闸门启闭组、电站运行组、通讯组、爆破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抢险组、灌区组。职能小组由局防办统一领导,相互协调配合,全面负责汛期具体防汛工作。日常的防洪调度工作由局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

2、推进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及应用

近几年来,高关水库不断加大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力度,已先后建成水文自动遥测系统、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卫星云图接收处理系统、水利视频会议系统、水库下游预警系统、灌区信息化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高关水库信息查询平台、高关水库闸门控制平台等。

水库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稳步推进,改善了水库防汛和防洪调度的管理手段,增加了水库防洪调度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高关水库流域面积内设有7个自动遥测雨量站和1个水位遥测站,通过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和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了防洪调度工作自动化。

3、认真编制和落实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每年汛期来临之前,我局按照规范,依据水库调度规程,及时编制完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后执行。根据水库汛情,科学、合理调蓄库水位,确保水库防汛与兴利两不误。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灌溉和发电用水需要,结合适时来水和用水情况,按季度进行调整,以保证水库蓄水量合理、充足,从而使兴利供水更具有计划性、统一性、合理性,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各需水部门的用水要求,发挥了水库的最大综合效益。

4、防洪调度工作开展情况

(1)、修订完善调度规程

根据水库加固工程完成后工程运行实际状况,结合水库库区逐年实测降雨资料和水库历年洪水资料情况,为完善调度规程相关内容,使其更好的指导水库调度工作,我们及时对水库调度规程进行了修编,2007年完成修编并上报省厅进行审查。根据省厅2011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型水库调度规程修编和大坝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湖北省高关水库调度规程》再次组织进行了修编完善,于2011年12月完成修编并送审。2012年7月,按照省厅关于调度规程修编的复核稿后,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现已完成《湖北省高关水库调度规程》最终修编工作,已上报待批复。

(2)、开展预泄调度和实时预报调度

在洪水入库之前,采用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监测水、雨情,同时利用气象部门的信息作为雨情监测补充,进行短期暴雨及入库洪水预报,根据预报的入库洪水、实时水库水位和具体的防洪调度方式,确定水库预泄流量,实施水库预报调度。

(二)、存在不足

1、水库下游行洪河床围垦、淤堵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沟通,齐心协力采取措施,争取消除隐患,确保下游河道行洪安全。

2、水库下游的大富水河无水情遥测站,须建立大富水河流域水雨情测报系统。尽管近年京山县建设了山洪预警系统,但暂时没有实现资源共享,京山下游乡镇的水雨情信息靠县防办短信知晓,应城、天门、汉川市也一直未保持信息联通。每到大富水河流域遭遇泄洪时,水库下游的水雨情信息难以及时、准确获得,仍靠电话联系、人工传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游水库防洪调度的科学决策,急需尽快建立高关与大富水河下游的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并与高关自动测报系统联网,并进一步完善上游测站。

3、大富水河高关水库下游无防洪控制工程,当水库上游遭遇超过20年一遇洪水时,需要按安全泄量下泄时,大富水河两岸损失严重,并迫使水库滞洪或错峰调度。

三、下一步防洪调度工作设想和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设想

1、继续加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加大枢纽工程维护力度,确保工程良好地运行工况。

2、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防洪法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创造一个良好的依法防洪氛围,确保更好的掌握和运用防洪法律法规,以保障水库防汛抗洪与洪水调度工作。

3、进一步完善水库自身防洪非工程措施,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洪调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与各类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工作,以增强其可操作性、科学性。

(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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