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乡镇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乡镇工作意见

第1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为建设西部经济强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促进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建设平安乡镇,创建安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建设平安乡镇,创建安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着眼于“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实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全县社会政治更加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法制环境更加规范,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把我县建设成全市安全地区。

二、目标任务

2、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密治安防范,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实现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发案减少。有效预防和控制恐怖暴力活动和非系统安全因素引发的犯罪活动。爆炸、杀人、放火、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发案逐步下降,盗窃、抢夺、伤害等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犯罪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平稳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数控制在全市最低水平。力争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巨额资财损失案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事故下降。交通、安全生产、火灾和治案灾害等事故数量下降。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活动、重要目标、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事故。

秩序良好。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环境良好,企业平安经营,社会丑恶现象减少,重大发生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下。力争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发生“”等组织及其人员赴省进京上市、在当地聚集闹事事件和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网络传播互动信息,大规模张贴散发反宣品案件,努力实现“三个零指标”。

群众满意。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公众安全感逐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达到并保持在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3、按照“城里切块,乡里抓村,安全为主”的总体思路和“全面规划、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抓好今后4年(年—年)的工作。总的要求是: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迈大步,四年见成效。

一年打基础:年,用1年时间,在全县着力营造“建设平安乡镇,创建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态势。推出一批基层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达到35%。

两年上台阶:即年底,40%的乡镇建成安全乡镇,50%的社区、村和单位建成安全社区、安全村和安全单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保持在85%。

三年迈大步:即年底,70%的乡镇和社区、村建成安全乡镇和安全社区、安全村,80%的单位建成安全单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稳定在85%以上。

四年见成效:即年底,90%以上的乡镇、社区、村和单位建成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村和安全单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机制建设

4、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政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把抓综治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作为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政绩、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时,须征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

5、建立健全各乡镇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述职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任期内,每年就其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职责情况向县委、县政府述职,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综治成员单位进行评议。县综治委要每半年组织综治成员单位进行述职,由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评议,督促综治成员单位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状况分析评估和决策治理机制。各乡镇、各政法部门要建立治安信息调查摸排制度,主动获取治安信息,依据动态数据、群众意见和社会舆论,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统计相结合,客观反映一个时期治安形势及其规律,科学预测犯罪趋势和治安状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县委政法委、综治委、维稳办、610办每月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综合分析评估社会治安状况,及时确定或调整治安预警级别,协调整合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应对措施,部署区域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全县治安状况公告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每月向社会公众。

7、建立健全重大治安情况逐级报告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要在四小时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县综治委(办)、维稳办、610办。对隐瞒不报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社会治安乱点重点治理机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治理哪里”的原则,认真做好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坚持每年排查治安混乱地区,确定整治重点,特别是对那些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和特种行业、特殊群众中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抓反复,采取多路出击、综合整治、挂牌督办、重点突破、条块结合、滚动治理等方法,有效形成重拳出击治混乱,齐抓共管抓整治的工作格局,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9、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坚持和落实调研排查、督促检查、回访三项制度。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乡镇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10、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综治和反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统一考试等各项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设法制教育课,巩固、提高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等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启动、认真实施依法治访工作,力争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敏感热点问题,防止群体上访等方面有所突破,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

11、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级都要针对不同类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特别要研究制定处置突发重大治安灾害、自然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扰乱公共治安秩序,“”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事件的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总体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由县委、县政府决定,预案一旦启动,应急指挥系统随之展开工作。要组建以公安防暴、巡警和武装警察觉为主体,由消防、卫生等有关方面参与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门工作队伍,配强力量,优化装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妥善处置应对。

12、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市上确定的人均0.15元的标准核定综治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年增加。要加强对综治经费的管理,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切实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要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伤残、牺牲人员的医治及家属怃恤补助等。要逐年增加社会公共安全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防控的科技装备水平。

五、防控体系

13、建立城市治安防控网络。①街面防控。以公安巡警、交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和各种群防群治巡逻队伍为主体,实行24小时街面巡逻,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公安机关要整合各种巡逻力量,科学划分巡逻责任区,落实防范责任;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巡逻运行机制,加强巡逻防范基础建设,突出重点地段、时段巡查,完善卡口查堵;要进一步完善110快速反应机制,实现早接警、早出警、早处警,提高快速反应、控制街面治安的能力。二是社区(居民小区)防控。由乡镇综治办协调,以社区民警、治安巡逻队为主体,建立巡逻防范机制。从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中选聘人员,线建各种形式的治安联防队、护楼院队。民警要依托社区治保组织,把社区专兼职治安联防队协调组织起来,划区域、分时段,加强巡逻防范。②单位内部防范。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安队伍为主体,实行治安防范法人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14、建立农村治安防控网络。由乡镇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村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组建联户联防队、巡逻队、护村(护厂、护校)队,开展治安巡逻。要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巡回驻村民警(责任区)要认真抓好安全村创建活动,维护农村稳定。

15、建立城乡结合部治安防控网络。由涉及城乡结合部综治办协调,以相邻派出所和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为联防主体,在城乡结合部开展治安巡逻,重点控制区域和公路沿线,消除治安死角。

六、制度建设

16、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把稳定和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县综治办要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17、创建活动评比考核制度。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和标准,由县综治委制定安全乡镇和安全社区、安全村、安全单位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建立健全健全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每年自上而下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达到安全创建标准的由县上进行命名表彰,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8、重大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确定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对领导不重视、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治安问题突出,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组织案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的,要依据中央五部委的规定,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组织案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否决的内容包括,乡镇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评选综合性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选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连续两年初一票否决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对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给予降职、就地免职或实行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公众安全感”调查民意测评制度。按照“客观、准确、公正”的原则,由县综治办会同统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活动。对群众满意度处于未位的乡镇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处于未位的实施“一票否决”。

七、保障措施

2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创建长效防范机制。

县委政法委和综治委(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定期分析研究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创建工作意见和建议;要定期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协调、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全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公安机关是“建设平安乡镇,创建安全”活动的骨干力量,要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经济安全、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把创建活动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中心任务,作为考核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人民检察院在创建活动中,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

人民法院在创建活动中,要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依法调节各种法律关系,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监管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为民。要加强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要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推行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深入开展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深化执法检查,明确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以及办事拖拉等问题,确保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从优待警,积极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解除后顾之忧,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具有战斗力的政法队伍。

22、要全党发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创建活动的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创建工作中的严重和失职渎职行为,积极参与重大恶性案件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各级党政领导抓创建工作实绩纳入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范围,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与评先选优、立功受奖、晋职晋级挂钩。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和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人事部门要督促检查县、乡(镇)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及人员编制落实情况,配齐配强各级综治干部。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部门要做好接待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调研排查、督促检查、回访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干部下访、假日约访、反馈日、联合接待”等好的做法,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610”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全县反工作,重点抓好监控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反宣传教育活动。

经济发展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经济运行中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企业稳妥地制定改制方案,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预防和群体性越级上访,并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好企业调边环境。

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重点抓好重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参与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吸毒人员的治疗、康复工作,做好性病的监测、检查和治疗工作,加强对食品、饮食摊点卫生的检查和监督。

教育、公安、文体事业、工商、卫生、共青团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城建部门要将治安、消防等防范设施纳入住宅设计标准,列入城镇建设整体规划,将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指导物业管理机构做好住宅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人劳、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措施,做好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等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犯罪。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建设中的各种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

统计部门要改进调查的方式方法,完善公众安全感调查网络,积极开展有关公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科学翔实公正的测评报告。

人武部门要积极组织驻军和武警投身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工会组织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动疏导职工内部矛盾;组织职工参与群防群治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足职工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安置工作。

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妇女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主动参与调节和疏导婚姻家庭纠纷,配合有关部门与、、拐卖妇女儿童、吸食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

关工委要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组织领导

24、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真到开展“建设平安乡镇,创建安全”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创建活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切实从思想、组织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和制度上保证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5、夯实创建活动的工作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要求,使基层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筑牢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第2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2007年,是新一届党委、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丰都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创新管理、强化措施,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有新的突破、再上新台阶。

一、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网络体系

由于党委、政府换届,各级党政班子成员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关工委也要及时调整充实。今年4月底前各级关工委都要调整充实,未建立关工委的社区和村要及时建立关工委组织。为加强领导,便于工作,乡镇关工委顾问一般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退休和退居二线的老同志担任;主任一般由宣传委员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一名德高望重、身体较好、热心做青少年工作的退休干部担任,委员由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除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外,还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

二、突出工作重点,团结友爱共建和谐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工委要立足于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是组织青少年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帮助青少年了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构建和谐学校、共建和谐社会”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为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而刻苦学习、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二是构建代际和谐、家庭和谐,组织开展“老少共建”、“老少共育”、“老少共读一本书”和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动植物等活动。三是发挥老同志对青少年一代传承、引导、关爱和保护的作用,促使青少年一代爱老、敬老和学老,努力营造老少两代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深入开展“中华魂”读书活动,切实搞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今年“中华魂”读书活动的主题是“知荣明耻、从我做起”。开展“中华魂”读书活动,其目的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关工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积极组织、营造气氛,狠抓载体、重视实践。通过举办讲座、班团队会、文娱活动、知识竞赛、征文和演讲等宣传活动,以及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把学习教育活动搞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四、进一步开展争创“最佳小公民、最佳关爱者”活动版权所有

开展争创“最佳小公民、最佳关爱者”活动,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此项活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级关工委一定要按照县委的要求,把这项活动长期开展下去。要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争创“最佳小公民”活动,在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社会人士中开展争创“最佳关爱者”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环境,使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力争创出特色、创出水平、创出成效,今年底将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大展示,表彰一批最佳关爱者、最佳小公民。

五、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为培养新型农民作出贡献

青年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要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热爱家乡、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思想教育,鼓励参与新农村建设,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下乡,向青年农民及青少年学生传授农业实用技术,普及科普知识。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发放科技资料,培养青年致富典型,现场实地传授技术,动员外出打工青年返乡办企业、搞种养殖业,切实帮助农村青年科技致富。

六、部门联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

关心下一代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关工委要充分发挥联络协调的纽带作用,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事做实事。要与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动,做好网吧、电子游戏室义务监督工作,建设绿色网站、健康网站;与妇联、教育等部门配合,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对单身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配合,关爱贫困学生、残疾儿童和辍学失学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与政法各部门配合,搞好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促进学法、守法。

七、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在关工委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老干部、老党员、老战士、老教师、老科技人员是特殊群体,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经验、威望、时间和亲情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一是动员他们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根据特长和技能,安排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或作关工委成员,或作校外辅导员,或作家长学校教师,或作社区德育教师,或作科技宣传指员,或作“四团一队”成员。二是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经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三是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八、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是关心下一代工作能够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今年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青少年的特点以及他们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给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各乡镇关工委除了完成县关工委统一的调研课题外,还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写出一至二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九、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关工委是党和政府与青少年之间、职能部门与社会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关工委要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政领导和支持,使之把关工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按照市委[2005]152号文件精神,对乡镇主持日常工作的退休同志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版权所有

第3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办总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抓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五好”乡镇站所、“五好”非公有制党建为主线,着重抓好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继续搞好后进村整顿,努力提高我镇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加强镇、村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理论学习之风,深入开展学习十六大精神活动,把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在深刻理解、忠实实践方面下功夫,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学会用教育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开展工作。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村“两委”干部的致富本领和服务意识,增强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首先,抓好理论学习,端正班子成员的学风。党委要结合全年工作,对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作出周密的安排,坚持每年理论学习不少于20天,对机关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规范管理,做到“七个有”:即有机构、有计划、有制度、有中心发言、有理论联系实际、有心得体会、有个人笔记,各村党支部要建立村组干部学习日和全体党员学习活动日,每月10日做为村组干部和全体党员活动日,要采取理论学习、电化教育、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丰富多彩的强化培训,促进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在全镇上下形成“靠人才推动事业,用事业造就人才”的用人环境,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是事关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缺位竞争、跟踪考核、末位淘汰、责任查究等制度,以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聚才的方法选人用人,做到爱才如命、惜才如金、唯才是用。在干部的选拔、考核、使用、培训、奖惩等方面都要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看德才用干部、凭政绩论高低”的精神,经此实现干部队伍内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率,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对于在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重奖重用。把监督约束机制贯穿于每位干部学习、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对干部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民主评议,实行奖优罚劣,以此达到增强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之目的。对村三大主干实行绩效工资,工资可分两项,一项为基础补贴,按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核定,一项为效益工资,按含税农业收入、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增长幅度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来确定。三大主干的工资实行村筹镇管。进一步规范村的财务开支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健全财务开支监督制度。村干部工资经镇核定工资标准后,分季度将工资总额划归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代管,每月经镇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放。由此,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按照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镇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加大镇党委建设力度,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龙头”作用。镇党委要按照“六好”的目标要求,着力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把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做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来抓;二是建立健全以本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乡镇干部的行为;三是镇党委要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要富民又要强镇,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拓宽渠道确保农民增收;四是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提高

工作效率,力争20__年底跨入省“六好”乡镇党委行列。

以“五好”为标准,继续搞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抓好“双强”、“三个培养”工作,选好配强村“领头雁”,对致富能手进行“双思”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强化他们的奉献精神,让他们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对有意向党组织靠拢的致富能手,实行跟踪观察培养;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利用镇学校、村支部党员活动室、电教室和镇村技术学校,加强党员培训;同时镇建立村级后备人才库,每个村有2-3名村支部书记后备人选,有7-10名村干部后备人选,镇统一管理,及时压担子,提高其带富能力和领导水平,对条件成熟的通过党员、村民评议推荐,党员选举的办法真正选出既为党员拥护,又为群众信赖的带头人。下大力气培植先进典型,要重点把新村、张垌、七里井、吴庄、郝家岗、王毕庄、王垌培育成“经济繁荣,科技发达、群众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农村典型,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继续开展“整建带”活动,加大后进村的整顿力度,开展先进村带后进村活动,探索村村联合建立党组织的管理路子,针对相邻村发展不平衡,彼此有较强互补性的特色,因势引导,在原有村的行政隶属不变,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联合建立党总支或党支部,以先进村的优势,带动后进村的快速发展。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对阵地较差的村,在财力上给予倾斜。按照镇村两级负担,对阵地建设的费用镇党委承担60%,村级承担40%。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年底建成一批高标准的村党支部阵地。建立相对后进村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制度,经过民主评议,村党支部书记不称职的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调整,切实加强以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二是村财镇管、组财村管的基础上,加大村务、财务公开的力度。三是坚持“双评”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和两委干部活动,加强群众监督。四是动员全体党员和两委干部加大“以农招商”力度,切实使农村基层招商活起来,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力争到20__年底,90%以上的村党支部达到“五好”标准。

三、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根据中央、省委、郑州市委、新郑市委部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搞好党员思想状况的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结合建党83周年,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各种纪念活动,拟在“七一”前夕,召开大型表彰会议,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双强”党支部书记。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以保证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和质量关。重点做好在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要坚持“三为主,四倾斜”,即以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致富带富能力强为主,向生产第一线青年农民、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实体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倾斜,保持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切实解决企业生产一线党员偏少、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力量薄弱等问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疏通党员“出口”,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全面推广“实践‘三个代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开栏”,定期对农村党员进行评议、考核,强化对农村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离退休党员、退伍军人和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以“三个培养”为依托,以“双强”为目标,加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制定《20__—20__全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采取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政治理论培训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示范实践相结合、素质训练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以党校、成人学校党员活动室主阵地,积极拓展新的培训渠道,采取集中辅导、基地培训、外出参观、电化教育、学历教育等形式,利用3—5年的时间,对村“两委”干部和55岁以下的农村党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其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达到“双强”标准。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不断改进党员活动内容和方法。以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寻求不同形式和载体,切实把坚持正面灌输与说服引导结合起来,把坚持严格的党内生活与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活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总体要求,把“三级联创”的范围扩展延伸到广大农村党员,重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的作用。通过“建、争、带”活动(即,“建”:建立党员服务区;“争”:争当致富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流通经纪人;“带”:带头宣传 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执行村支部、村委会的决定,·带头学习、应用和传播农业实用技术,带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扶贫帮困,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移风易俗,带头交纳税费,带头抵制派性矛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村组环境)的开展,使农村广大党员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找准位置,实现与村党支部的联动,真正成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头雁”。

四、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创建高标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扎实推进“双强”工程。按照郑州市委提出的“讲党性,能致富,甘奉献,有威信”十二字“双强”标准,研究制定《“双强”工程实施意见》,量化、细化“双强”具体标准,增强培养选拔“双强”村支部书记的可操作性。培养选拔“双强”党支部书记,坚持因人制宜,一人一策,不搞“一刀切”。对符合“双强”标准的村支部书记,既要大力支持,放手使用;又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基本素质较好但缺乏致富带富能力的村支部书记要加强培养,使其尽快达到“双强”标准;对那些素质不高:既无致富能力又无带富能力的村支部书记,要坚决予以撤换;对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相对缓慢的村,要通过选配、·“双强”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尽快致富;对党支部软弱痪。散,一时又无合适人选的村,在加紧实施培养的同时,打破所有制、地域、行业和身份等界限,采取交流、外选、下派、回请等形式,为其配备“双强”支部书记。20__年底,80%的村党支部要配有“双强”支部书记,60%的村“两委”干部要具备“双强”能力。

建立村“两委”协调运行机制。实施“两规范,两提高”(即依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王作条例》,规范村党支部的工作,提高村党支部建设水平;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村委会的工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责,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提高村级组织的整体合力。规范阵地建设。采取“多方筹资,分类推进”的办切实加强村党支部阵地建设。20__年底,消除农村党支部阵地建设空白村,使阵地建设达到“设施标准化,制度规范化,办公制度化”的目标。

规范阵地建设,采取“多方筹资,分类推进”的办法,切实加强村党支部阵地建设,对于阵地建设较差的村,按照镇、村两级分担,对阵地建设的费用镇党委承担60%,村级承担40%,使我镇的支部建设达到一类上台阶、二类上水平、三类改面貌和“设施标准化、制度规范化、办公制度化”的目标。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北城区内的所有招商企业和全镇个体私营企业,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采取“联、挂”等方式,建立党组织。“联”即对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企业,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建立联合支部。“挂”即对大量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挂在北城区或工商联等党组织。同时建立北城区党支部,负责企业党建工作。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抓深化,促提高;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要抓培养、壮力量;没有党员的企业,要抓群团,促党建;正在筹建的企业,要抓筹备,促同步。真正使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成为企业的领导核心和企业改革发展的主干,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模范作用。

第4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村级区划调整,适当调大村组规模,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精干、高效的村组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推进我乡新农村建设。

(二)调整原则。

村级区划调整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扩大规模的原则。

2、便于管理的原则。

3、整建制撤并的原则。

4、依法办事的原则。

5、尊重民意的原则。

(三)撤并规模。

根据县委文件精神,撤并后的建制村人口规模应在4000人以上,调整后的村平均人口应在5000人左右的要求,根据我乡实际、根据村级区划,由原来的49个村调整为14个村,村平均人口达5000人左右。

具体调整为:

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村级区划调整工作从2012年10月上旬开始,2007年11月底全面结束,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地。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乡成立村级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组、组织工作组、清产核资组、纪检组四个专门工作组。负责做好清产核资、村临时组织筹建等具体工作。拟撤并的村要成立工作组,原村“两委”成员参加,以便于工作开展。

2、深入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外地好的做法、区划调整的好处等,争取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村级区划调整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形成有利于推进村级区划调整工作的良好氛围。

3、清产核资,明晰权属。在调整村规模前要迅速冻结帐务,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参与合并村的资产、负债、结余等情况进行彻底地清查和登记造册,经乡财政审记后,由原村主任签字进行交换;对帐目一时不清的,在并村后专题处理,做到清查彻底、管理完善、手续完备、纪律严明,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合并村原则上维持原债权、债务关系不变,集体资产实行分类界定,生产经营类资产(如土地、水面、企业等)原权属不变,公益类资产(如道路、学校、村级场所等)由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确定共同使用的公益资产应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作为平衡投入的依据。撤并村工作结束后,账目、资产经乡政府批准解除封冻。

4、科学规划,制定方案。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村委会组织办法》的规定,先由乡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村级区划调整的可行性方案,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撤组并组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撤村并村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31日—11月25日)。

1、把握环节,严格操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合并村的主要步骤包括五个方面:(1)各乡镇开展宣传发动、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村级区划调整方案;(2)拟调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本村调整方案;(3)乡人民政府将各村表决通过的村级区划调整方案,报县村级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4)县村级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各乡上报的村级区划调整请示,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5)县政府下达村级区划调整批复。

2、健全组织,保证动转。村合并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原村“两委”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对本人自愿主动退职的原村干部待遇,按照《市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撤并后的村要尽快成立过渡性村级组织,村“两委”成员原则上控制在5人左右,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依法按章“一人兼”、村“两委”成员依法按章交叉任职。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并村的地方村委会暂不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民基函[2006]372号)的要求,新合并的村要及时建立村临时管理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处理本村事务。同时,建立健全村级其它配套组织,确保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

3、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合并村的办公地点要有利于中心村的建设,有利于村民办事,有利于长远发展。地点要适中,办公设施相对齐全,同时要整合现有资源,适当增加投入,保证合并后的村有党员活动阵地、有计划生育服务室、有村务公开栏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1、自查总结,成果上报。

2、检查验收,巩固提高。

3、收集资料,整理建档。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乡成立督查组,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工作,以确保村级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以积极的姿态、稳妥的办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村级区划调整工作。

2、组织、民政、财政、农经、纪检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第5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聚集,实现资源节约、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科学编制乡镇规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防止乡镇无序建设的迫切需要;促进集聚发展、节约土地资源的有效手段;指导农村房屋建设。

二、明确乡镇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意见》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县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是:

完成县域乡镇体系规划的报批工作、6个乡镇的总体规划、22个中心村和22个一般村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至每年完成6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从年开始,各乡镇每年完成两个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县政府将采取与乡镇政府工作绩效挂钩、签订规划编制责任状等办法,加快乡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三、准确把握乡镇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各乡镇政府要做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发挥规划设计专家的特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定乡镇规划。搞好科学论证,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

二做到节约利用土地,推进集聚发展。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撤并整合分散的自然村落,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居住。

三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鼓励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进入城镇。对乡镇规划建设用地内的农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当地乡镇规划要求,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

四与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乡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协调城乡居民点与区域内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镇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考虑地形地貌,兼顾民风习俗。村庄规模要合理,集聚要适度,利于公共服务开展,重视并保护村庄特色。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一落实规划编制资金,切实保证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意见》要求,今后县政府将乡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前的公告和审查制度。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日。同时,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乡镇规划的审查工作。

三及时做好规划的审批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送审批的规划后,应抓紧时间做好规划的审批工作,防止规划审批时即已失去指导建设作用的现象发生。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不得作为乡镇建设管理的依据。经批准的乡镇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各项建设必须依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根据建设需要确需修改规划的,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依法做好乡镇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各级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新农村建设和泥草房改造项目必须取得相关规划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同时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二要严格查处违反规划行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等各类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要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队伍。各乡镇要加强对规划所人员的管理,积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落实规划所人员经费,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第6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统计工作是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础。为改变目前我省基层统计基础薄弱状况,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乡镇统计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和规范乡镇基层统计工作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从源头上抓好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支持和保障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坚决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安排解决好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为统计调查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效保障。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乡村统计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级法制、监察、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统计部门积极推进经常性、有重点的统计执法检查。

二、严格规范乡镇统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负责乡(镇、街道)农业、工业、贸易、人口、投资、劳动工资等统计以及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要负责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审核报送、资料管理、工作考评、学习培训等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要负责管理、协调本乡(镇、街道)所辖单位、村(居)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对本乡(镇、街道)所辖单位、村(居)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稳定的乡(镇、街道)统计网络。

第7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一、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经管站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政策法规;(二)负责村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三)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四)负责村级报账员管理、业务培训及考核;(五)负责村民主监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六)负责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土地流转交易的指导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八)负责辖区农村经营管理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农经统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一)严格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所辖10个村以下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所辖10-2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所辖21-3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1人;所辖31-4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3人;所辖40个村以上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每5-7个村设一名会计;每个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设3-4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设3-5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经管站设2-3名专职审计人员;每个乡镇“三资”办设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可从乡镇在编人员中调配,不足部分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经费由区、乡镇两级共同负担。

(二)严格报账管理。每个村设一名报账员,每月定期上站报账,资金收支业务量大的村要随时报账,每月发生的资金收支必须当月报账,严禁跨月份报账。乡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资金的管理,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与乡镇采购办合署办公,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

(三)严格队伍管理。各乡镇要尽快配齐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待人员确定后,及时报区经管局备案,同时不得随意撤换,以保持队伍稳定。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要确保专职专责,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需调换的要与区经管局协商。各乡镇要保证乡镇经管站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保障所需经费和设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经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在区级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冬闲时节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专题培训,内容力求全面具体,体现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组织开展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履职和责任培训。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在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将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列入培训范围,内容侧重履职方法和义务责任。三是通过定期上站学习、现场拉练观摩、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财经法规和警示案例宣传,强化其责任理念和守法意识。

四、规范档案管理

乡镇、村两级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必须及时立卷归档。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要建立财务管理资料档案室,对财务管理各种资料统一建档,分村设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方便查阅;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盗、防水、防潮、防蛀;要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执行公务需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查阅的,必须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方可查阅。村委会换届或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日内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经区经管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后,派专人监督销毁。实行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的乡镇要及时进行电子归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电子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经管局、档案局结合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推进、规范准确。

第8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乡财源结构变化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市对乡镇上一轮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现就调整和完善市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调整和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着力增强乡镇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培植财源、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壮大乡镇财政实力,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乡镇财政管理要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坚持让利于乡镇、兼顾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市对乡镇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共同发展的原则,对经济基础较差,税源短缺的乡镇在下达税收任务时给予适当考虑。在体制期内,市对乡镇实行“核定收支、超收奖励、结余留用、短收抵扣经费”为主要内容的统收统支加激励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收支管理

(一)组织收入和管理

乡镇的税收收入一律上划,实行市级统一管理,集中上缴市国库,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德惠经济开发区和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除外)。各乡镇税收任务,市政府参照当年乡镇收入任务数和实际完成数,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增长目标,逐年核定乡镇收入任务。市对乡镇实行税源管理,国、地税和财政部门按属地征收,各乡镇要积极协助配合,实行市级入库,年度双向考核奖惩。对未完成税收任务的乡镇要抵扣经费,抵扣上限为20万元。

(二)乡镇支出核定

市对乡镇财政支出实行统一核定(德惠经济开发区和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除外)。乡镇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支出核定后,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1、人员经费按现行工资统发人数及现有工资标准和待遇进行核定。

2、乡镇政府运转经费在上一体制期基础上增长10%。

3、政策性支出:乡镇新增减人员(经市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调进调出人员净增减等)的经费、正常增资、津贴补贴、当年职工死亡安葬费、一次性抚恤等由市级财政按政策规定调整指标。

四、配套措施

(一)实行超收奖励机制

对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税收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超收30%以下的,奖励超收额地方所得部分的30%;超收31-50%的,奖励超收额地方所得部分的40%;超收51%以上的,奖励超收额地方所得部分的50%。

(二)鼓励乡镇发展经济

1、属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在乡镇域内落户的,乡镇帮助和支持企业发展贡献较大的,年末,按企业年度缴库税收收入地方留用部分的1—3%对乡镇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用于发放奖金。

2、对临时税源实现的税收收入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适当奖励。

(三)严格控制和积极化解乡镇政府债务

体制期内,继续贯彻落实德惠市政府《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乡村举新债工作的通知》,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市政府每年继续拿出100万元,通过系数计算的方法,对积极偿还以前年度政府债务的乡镇进行奖励(不含德惠经济开发区、米沙子镇、胜利和建设街道办事处)。

五、几点要求

(一)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禁税收划转、混库和串税,不得擅自改变收入级次。对故意扰乱收入秩序的,按违反财经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国地税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保证超额完成年度税收任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范财务制度,科学安排年度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9篇:乡镇工作意见范文

明确思想,坚定目标,开创乡村旅游发展新局面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部门支持;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与文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丰富旅游产品相结合,着力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从业农民素质,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发展目标:突出打造景区依托型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资源特色明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乡村发展旅游。到2014年前,创建不少于17个特色鲜明、风格各异、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乡村旅游村;适时发展2-3个农业资源型、民俗风情型乡村旅游园区,与乡村旅游村形成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包装打造出长城村寨访古游、民俗文化觅踪游、农业观光采摘游、休闲渔业体验游4条乡村旅游线路;全县乡村旅游总收入年平均增长要达到10%以上,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20%以上。

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确保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各乡镇村要在县旅游和规划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将乡村旅游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与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按照“高起点、上档次、有规模、有特色、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市、县旅游发展规划及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好镇村旅游发展规划,优先选择资源较为丰富、特色较为鲜明、可进入性较好的资源地,进行包装策划,吸纳资金重点投入。现有的乡村旅游点要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对原有规划进行完善提高。各镇村要严格按照乡村旅游规划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同时镇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单位进行监督,防止盲目开发、无规划开发,确保乡村旅游资源持续利用,乡村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设施,改善环境,健全乡村旅游综合承载功能

各乡镇、管理区应加大对旅游开发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项目开发的投入,积极申请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创造条件争取省市相关部门旅游、农业、中小企业、科技资(基)金的扶持。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企业、村民或外来人员以独资、合资、股份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参与乡村旅游道路、通讯、水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开发。县财政设立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并视乡村旅游发展现状逐年增加。旅游部门应积极指导乡村旅游接待户进行客房、厨房、厕所的改造,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完善游客中心等相应设施,不断改善接待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承载能力,为乡村旅游的规模、规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加强培训,规范管理,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各乡镇、管理区要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利用冬春农闲时节,与劳动、教育、旅游、农业、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重点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旅游文化、旅游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等方面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劳动、教育、旅游、农业、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将乡村旅游纳入行业培训计划,通过送教上门、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帮扶教育培训。各乡村旅游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接待、旅游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部门制定的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开展诚信旅游教育,教育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待客。卫生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区卫生防病和卫生监督,加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要依法打击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欺诈游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落实旅游商品、服务明码标价。旅游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全面实施旅游环境综合治理,进行综合执法,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积极宣传,加强促销,提高乡村旅游影响力

各乡村旅游点要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做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策划、包装,制定可操作、针对性强的宣传促销方案。积极参加各级旅游部门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强与旅行社、宾馆饭店、休疗养院等旅游企业的协作,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各乡镇、管理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与新闻传媒机构的联系,采用多种宣传手段,提高乡村旅游的影响力。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县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的力度,要把乡村旅游作为全县旅游整体宣传促销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积极整合县内旅游资源,将乡村旅游纳入到县域精品旅游线路中。同时,要协调县内经济实力雄厚的旅游景区,与乡村旅游景区实行捆绑帮扶宣传促销,提升县域乡村旅游的综合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