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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

第1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美国的医疗保险分为公私两大块。私立保险属商业性质,种类繁多,一般针对在职人员,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弥补了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医疗服务的限制。美国法律规定,凡7人以上公司的雇主必须为雇员或家属购买医疗保险。他们可以从几百家医疗保险公司中,任选一家符合个体需要的公司购买保险。作为非工资福利,由雇主支付保险金(或自行购买),个人只占很小的比例。如果公司效益好,也有百分之百承担的,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福利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具体计划分个人和全家两种类型。单身只需购买个人医疗保险。家庭计划所交纳的费用相应多一些,一人购买涵盖全家,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美大约65%的总人口是通过雇主购买的私立医疗保险。

公立保险由政府提供,分为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基本属于福利性质。Medicare和Medicaid是1965年美国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法案,两种计划有一定区别。联邦医疗保险由联邦政府管理和提供基金给老人和残疾人,是仅次于社会保障项目的第二大政府财政支出项目。每个人工作时将部分工资投入此项政府医疗保险基金(工资单上有一项扣除部分叫MedIcare),就像买其他社会保险一样。由于医疗保险是联邦计划,有关规定和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相同的。

有资格得到Medicare的人士包括: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等患者。参加这个计划不受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只要每个月工资不高,银行存款有限,就可以申请医疗保险,不管拥有什么样的汽车和房产,百万富翁和工薪阶层普通退休职工在参加MedIcare上一视同仁。而且该计划申请一旦获得通过,一般享受终身。医疗保险有很多不同的选择。两个最常用的计划是普通医疗保险(Origiinal Medicare Plan)和高级医疗保险(Medicare Advantage Plan)。

普通保险是全国适用的基于每一次看医生而报销的计划。用户可以去任何一家接受普通保险和仍然可以接纳新病人的诊所看病。通常在该计划下,用户需要付一些小额自负费用、门诊费等。具体分为A、B两部分。A是住院保险,支付包括住院费、专业护理疗养费(出院后)、某些家居医护照料以及末期病人照护费,但不包括药费。参加A部保险属于强制性的。B是可选部分,提供补充性医疗保险,用于支付院外医生就诊、医生指定药品和其它院外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费用,像血液检查、物理疗法、输血、救护车、器官移植、假肢或假眼等。与强制性保险不同,补充性医疗保险属于自愿性质。如果选择B部分,每个月从其应得的社会保险金中扣除医疗保险费58 70美元。如果A、B发生在同一年,病人则要承担少量费用。实际上,几乎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老年人都参加了A和B两种计划。

高级保险计划在部分州内实施,这种保险是在精心管理下提供的。无论是否使用服务,高级保险每个月都会向参加者健康保险中注入一笔费用。多数情况下,此类保险比普通医疗保险提供额外补助或降低门诊费。但可能必须只能看参与这个计划的医生,到指定的几家医院就诊。高级保险一般会提供更多的服务。

Medicaid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作,为所有年龄段无力承担健康保险的低收入或低资产家庭和个人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其目的是让适合于该计划的居民最大程度地地依靠自己,同时又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和其他健康保险服务。医疗补助是州级政府管理和操作的计划,申请这种保险有一定的限制。每个州在符合联邦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自己的标准和规定。有些联邦政府提供的服务必须要求本地政府首先也给予一定的补助才符合标准。还有一些服务是由各州政府自己选择的。以纽约州为例,单身职工每月收入必须低于692美元,资产在415。美元以下,才有资格申请Medicaid。不过这里的资产不包括汽车和住房,仅仅指各种银行存款账户加起来的总数不得超过4千多美元。

Medicaid通常提供儿童健康检查等相关服务,住院和看医生,实验室相关服务和×光检查,护理院及家庭护理服务等。适于低收入家庭孩子、孕妇、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盲人或残疾人、65岁以上老人等。总的原则是为那些美国最贫穷的老百姓设置、针对低收入与无经济来源者的一种帮助,有些人有资格领取Medica re和Medicaid两种福利,有些人只能领取其中之一。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和少数民族享受Medicaid免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联邦政府提供。还有一些名目繁多的公共医疗福利计划,为没钱看病的穷人提供保障,如艾滋病和癌症病人免费医疗项目等。

对于外国留学生,美国不少教育机构主张购买医疗保险。虽然没有强调F1和M1签证持有者一定要购买医疗保险,但美国新闻总署规定J1签证交流访问学者承保范围必须包括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为留学生制定医保计划的机构包括外国留学生事务全国委员会(NationaI Assoclation for Foreign Student Affai rs)和国际教育工作者协会(Association of Inte rnational Eduoation)。它们与医疗保险公司一道,针对留学生需要,制订的保险政策(insurance PoIicy)范围相当广泛,价格也较为合理。

美国的医疗条件和总体水平很高,设施完善,提供医疗的机构主要有医院、医生诊所、护理院、康复中心、独立的诊断中心等。其中诊所和家庭医生是其主要网络。医生都是个体户,他们在医院和诊所挂单,可以挂几个地方。60%的医生都拥有自己的诊所。多数保险人在医疗保险公司自由选定有家庭医生,有病可以直接预约就诊。家庭医生负责处理普通疾病,专科问题转诊专科医生,重病则转往医院。医生诊所由于其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病人就医方便,它们通常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全身体检、病程随访、家庭保健、普通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眼科等。病人就诊后,保险公司支付诊所诊断、检查、治疗等相关费用。

在美国,医药是分开的,诊所没有自己的药房。医生处方药去药房(Pharmacy或Drugstore)购买,部分超市和折扣商店也设有药房,有些不需要医生处方的日常药品(Non-Prescription),比如阿司匹林或治感冒的普通药、维生素类、治疗牙痛的止痛片、治疗轻微外伤的药膏、敷料、酒精和消毒剂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购。处方药物(Prescription Drugs)必须由在药房任职的执照药剂师售出。

医疗保险组织对医院有很大的制约。它严格规定医疗费用的偿付标准,建立了整套衡量医疗资源是否合理使用 的评价标准。由于住院费用昂贵,保险公司为控制医疗费用。致力于降低病人的住院天数,要求病人在急性病入院(Acute Hespital or Short-Term HospitaI)治疗(平均住院5-7天)进入恢复期后,即转到费用相对低廉的护理院(SkilledNursing Facllities)或家庭护理中心(Familv Care Center),或者直接在医生诊所随诊。

在美国看急诊,只要一通电话,救护车就会呼啸而至,将病人拉到急诊室进行抢救。美国医院奉行救死扶伤原则,不论什么情况,以救人要紧。即使进急诊室的是没有任何收入和身份的非法移民。医护人员也不得追问,向移民局报告或透露。美国国土安全部相关人员无权向医疗单位调阅求医者的医疗和个人资料。根据联邦紧急医疗护理和劳动法(EMTALA)规定,任何医院急诊室都不能因为无法支付医药费或非法移民身份而把需要就医的病人送走,或拒绝提供医药救助。另外,非法移民期间或者没有合法身份期间所累积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在以后转成美国公民或取得合法身份时偿还,除非是用诈欺方式取得的医疗补助。在人道主义原则下,各大医院都设有专门基金用于此类病人。医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政府医疗福利机构申请相应的资金补助。美国的慈善机构和各类基金会很多,他们也会根据病人的情况。给予无法支付费用的病人以相应的资助。

第2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病历的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社会公众所共同关心的话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医患双方对病历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指出,医院拥有病历的保管权和著作权,患者拥有病历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毁损,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对于病历也享有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的著作权,不得随意侵犯。患者在复印病历后,要尊重医院对病历的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发表或展览等。但病历上记载的信息,患者拥有知情权,医院不能以拥有所有权为由,阻止患者了解病历内容。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有关内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加盖证明印记。病历还记载着患者的隐私,医院和医生使用时,要尊重患者的权利。一定要用真实身份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的许可。

由于病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证据作用,保证病历的清晰、完整、真实是十分必要的。医患双方在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义务。

新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将启用

近年来,个别地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杜绝假证,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内增加存根联,存根联与副页间的拆切线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规范拆切,存根联由签发单位存档妥善管理。

重庆禁用福尔马林泡毛肚

毛肚(牛的内脏)是重庆火锅的主打菜品,其加工、保鲜技术一直没有突破。以食用碱发泡毛肚,必须当天卖完,否则就会腐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为了降低成本,就用福尔马林(即甲醛)发泡毛肚,这种毛肚外观鲜亮,还能保存数天不腐烂。然而福尔马林属于禁止加入食品中的化工原料,据专家介绍,含有福尔马林的食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可致急性中毒、口腔黏膜糜烂,重者还会造成肝损害、昏迷、休克、肾功能衰竭。

为了杜绝这种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重庆市于2001年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火锅菜品标准,该标准禁止用福尔马林发泡毛肚,同时对重金属含量、PH值、水分等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实施药物流产

为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者的安全与健康,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卫生部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近出台了《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

第3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申请参加受医院管理的各类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培训的医院员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国家统招统分学习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责任科室

员工学历学历培训的主责科室为人事处,专业进修学习的主责科室为医院科教处,从责科室为医务处、护理部和其它相关职能科室。责任科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受理和审核员工的学习或培训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拟定学习的培训协议书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员工以及员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

二、员工参加学历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基本条件

1.我院在职在编的员工,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脱产参加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学习;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2.非在编聘用制员工,在我院正式聘用连续工作满 年的,可申请不脱产学习培训,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3.申报医院计划内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必须采取统招定向或委培的形式。

三、审批办理程序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

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人才实施规划及现有人才状况,结合医务处、护理部及科教处意见,制定医院的人才培养规划,每年底次年医院的员工培训计划。

2.提交申请

申请参加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脱产学习的人员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经科主任同意后报人事处受理。

申请专业进修人员应于每年 月 日前,员工以书面形式向科室年提出有具体方向的书面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报科教处受理。

3.审批办理

责任科室受理、审核和汇总员工的学习申请后,报分管院领导,由分管院领导提交院长例会审批。

批准后的脱产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员工到人事处签署《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习协议》,《学历培训协议》由院长签署批准,《进修学习协议》由院长授权分管副院长签署,协议签署后由人事处将员工学习培训事项函告用人职能处室(医务处、护理部等)和工资福利管理处室。

4.学习管理

学历培训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全程管理,专业进修员工由科教处负责全程管理。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学习培训人员离院后的原科室人员调配及进修人员返院后专业考评。

四、费用支付

1、经医院批准参加脱产统招定向或委托培训的硕、博士研究生和参加专业进修培训员工,按约定期限完成学习培训计划的,其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费用由医院全额支付。

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相应专业学习,或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其学习培训费用由医院及培训者各负担50%。

(费用支付程序:经批准个人在医院财务处借支─学习培训结束后在人事处验证登记─医院报销冲帐。)

2、在职不脱产参加医、护、技、管专业的研究生学习,学费由个人支付,毕业后医院根据学习的毕业情况(结业、毕业学位等)给予奖励。

3、经医院研究同意参加研修班学习的员工,学费由个人支付,结业后由医院按学费20%的比例给予奖励。

4、员工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含本科)不脱产自考、函授、电大、职大、夜大等学习,毕业后医院不给奖励,只给考试时间。职工要求参加本科及以下学习脱产培训的,医院不予允许。

五、学习期间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参加脱产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的员工,国家现行规定的档案工资全额发放(固定工资、活工资、津补贴、浮动工资及护士10%工资、护龄津贴),同时享受医院及工会发放的各项单项奖及福利性补贴。

2.生活补贴

参加学历培训的员工按三医人发(2005)23号文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参加专业进修的员工享受进修生活补贴。

3.休假及交通待遇

学习进修期间享受法定假日,学历培训员工另享受寒暑假,不再享受探亲假及工休假。学历培训员工每年由医院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专业进修员工共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

六、争议处理

由医院委托培养的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应按照《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习协议》返院工作,未满协议规定工作年限要求调离或辞职者,应在医院批准的前提下,付清学习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各项补贴、培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按协议付给医院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4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医院收入;卫生主管部门;专项资金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162-02

一、财政补助收入

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属于财政拨款,包括经常性补助和专项补助。财政拨款是医院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加强财政拨款的管理,在医院收人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常性财政补助拨款

医院经常性财政补助拨款是国家财政根据预算管理体制规定,按有关标准对非营利性医院或承担了相应社会福利职能的其他性质医院的补助。它一般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领取,然后转拨给各医院。

我国非营利性医院是具有一定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营利性医院也有可能在某些领域上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国家为了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限定这类医院实行低于成本医疗收费政策,医疗收费标准无法弥补其成本。但医院又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医疗服务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不能弥补其成本,必然导致医院无法持续经营,最终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故国家从财政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弥补医院业务的经费的不足,保证医院业务正常开展。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政策。财政补助拨款分为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两大类。

1.定项补助。定项补助是在核定医院全部收支的基础上,确定一项或几项支出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助,其余项目的支出由医院自行解决。如对工资性支出或工资总额中的一些项目、离退休人员费用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一般大中型医院以定项补助为主。

2.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是在核定医院全面收支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计算确定对医院的补助。如按门诊人次、出院人数、编制床位等指标,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计算出补助总额。

(二)专项补助

医院的专项补助拨款是财政机关在核定的经常性补助以外,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专门需要,拨给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如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拨给相应医院的设备购置款、房屋修缮款、科研、进修培训专款等。这种补助主要是给予非营利性医院的,营利性医院在承担了相应的职能,如科研、教学、传染病防治等,也可以予以补助。

对于医院专项补助的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应按规定的途径和程序取得专项补助拨款,并按批准的用途开支,保证专款专用。财政专项拨款的使用,要划清同其他资金的界限。医院财务部门应根据财政预算,进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综合平衡。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按批准的支出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支出质量,按期完成规定的任务,提高专项拨款的经济效益。

2.使用设备专款购建大型设备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组织临床、设备、财务、后勤、审计等部门人员进行论证和评议,必要时应邀请主管部门相关科室领导和社会各界专家参与,提出不同的方案,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3.对于用维修专款进行大型修缮工程,开工前严格把住审核施工预算和签订合同关,控制工程预算,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施工进程中把好工程进度质量关,聘请专业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竣工后把好验收结算关。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使财政专项补助的使用效率达到最高。

4.对于其他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在拨款数额内,按照指定用途开支,且在补助项目结束后,要按要求做专项结报。

5.对于各项专项补助,补助项目结束后,余款按规定应交回的,要及时交回;规定可留用的,转做事业基金,不得用于福利分配。同时,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补助使用情况报告,及时向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管理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非营利性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是主管部门拨给医院的非财政资金。对上级补助收入。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按指定方向和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同时要划清上级补助收入同财政补助收入的界限,不能相互混淆。

二、医院领拨款项的原则

医院领拨财政拨款是执行单位预算的重要环节。医院为了开展以上工作,需要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手续,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请领财政拨款。领拨财政拨款要坚持以下原则。

1.按照计划领拨

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年度预算和事业计划,在预算中列出分月的用款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领取拨款的依据。医院不得办理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请领拨款。

2.按照进度领拨

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的用款计划,结合医院的任务完成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办理拨款。

3.按照用途领拨.

医院请领拨款,必须用于指定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支出的用途,特别是专项拨款,不得随意挪用。

4.按照预算管理依次领拨

医院在领拨财政经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管理级次逐级办理,卫生主管单位会计向同级财政部门请领拨款,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部门请领,基层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请领,报销单位向主管单位领用款项。

三、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管理

(一)医疗收入

医疗收人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医疗收入是医院资金主要的来源,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

1.医疗收入的容

医院的医疗服务是医院业务工作的主体。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借助各种诊疗手段和专业技术,为病人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这些检查和治疗有的在门诊进行,有的在住院部进行,有的在社区进行,具体形成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和社区服务收入。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加速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要求的提高,社区医疗服务必将成为医院业务的主要部分,有些医院甚至会放弃部分传统的门诊、住院业务而主要投入社区医疗服务,使社区医疗服务成为自己的特色项目。

2.医疗收入管理原则

医疗收入管理原则主要有:

(1)保证医疗收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非营利性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收费的政策;营利性医院在认真做好成本测算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保证危重病人的治疗的前提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并及时收取费用,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3)大力挖掘和利用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条件,充分考虑病人的需要与可能,扩大医疗服务延伸范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进两个效益。

(二)其他收入的管理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人、利息收入、其他收人等。对这些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管理。

1.其他收入的特点

其他收入的特点主要有:

(1)数额较小,现金收款较多,涉及面广泛,且零星分散。

(2)其他收入可能源于医院财产的损毁、转让。

(3)其他收入涉及税收。根据税法规定,非营利性医院的医疗、药品收入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但对其他收入,除培训收入外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其他收入与某些支出的冲回不易区分。

2.其他收入的管理

加强其他收入的管理,有利于保证收入及时、完整、合法,并减少收入流失,从而保护各方利益的重要环节。

(1)严格凭证手续,严禁收入不交公。医院的其他收入必须有合法的凭证为依据,能够取得外部凭证的,应以外部凭证为记账依据,没有外部凭证的,应在内部凭证上由经手、审批人签章,以示负责;任何科室不得截留、私分、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入全部交财务部门入账,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必须出具合法票据作为做账和双方监督的依据。

(2)合理进行收费。其他收入中明确了收费标准的(救护车收入),应按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定价;国家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应按医院自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多收,也不能因关系、人情等少收,以此保证医院的收入。

(3)严格来院的进修、培训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医务、科教部门联系,核对进修培训人员是否正常交纳费用。

(4)废品变价收入的管理。医院的各种废旧材料、包装物和过期报废设备较多(如玻璃瓶、废纸箱、包装袋、器械设备等),这些废品均有一定的价值,是医院的资产。其变价收入应统一交医院,不得由科室和个人占有,造成医院资产流失。医院应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人员,对废品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可利用的再利用,不能用的统一交废品收购部门,变价收入交医院,同时,保证有毒有害的医疗垃圾不流入社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健康。

财政对医院的经常性补助,是用于弥补医疗收费标准低于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的,应属于业务收入的一部分,可用于医院的一切正常业务开支;专项补助是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只能用于指定支出项目。医院必须划清二者的界限,不得相互挤占。

(5)划清财政补助收入与基本建设投资的界限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也规定了明确的制度,它与财政补助有不同的经费来源和投资方向,不能相互挤占、挪用。

第5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美国私营医疗健康保险制度非常发达,经常作为一种非工资福利,既有雇主资助型健康保险,也有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计划。私营保险机构不提供团体和个人补充健康保险计划(见表)。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6年统计数据显示,84%的美国人购买了健康保险,其中60%由雇主购买,9%由自己购买。

公共医疗健康保险制度

美国的公共医疗健康保险制度服务的对象,是大多数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和具有享受医保待遇资格的家庭。

其中Medicare是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社会保障计划之一。它由联邦政府开办,面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或者符合一定条件的65岁以下的残障人,其资金来自薪金税。就雇员本人来说,税率为工资、薪金和其他就业所得总额的2.9%,其中职工和雇主各支付1.45%。而自谋职业者需全部自己交纳。

据统计,2007年,Medicare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对象达4300万人。预计到2031年,参加该项保险计划的美国人将达到7700万人。

Medicaid被称作美国医保系统的最后支付者。该计划面向超低收入家庭及其子女,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进行赞助,由州政府管理。

由于各州Medicaid得到联邦政府基金的支持,所以,各州该计划必须满足联邦政府的法律要求。联邦政府会根据各州不同的贫困线,对其进行资助。最富的州,获得联邦政府资助50%;最贫穷的州,获得的资助比例较高。

据统计,在2001年,Medicaid服务对象达到460万人;2002年,参保对象增至3900万人,其中儿童最多,达1840万人,占46%;2004年,参保4290万人,儿童占970万人。而且美国有60%的养老院居民和37%的新生儿获得该计划补贴。同时,该计划也是治疗HIV病毒携带者的最大政府资金来源,超过半数的美国艾滋病患者获得该补贴。

面对收入不高但高于享受Medicaid福利标准且有子女的家庭,美国联邦政府推出了SCHIP,以联邦政府提供计划配套资金的形式,向美国各州和领地的特定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1997年平衡预算法》是SCHIP的第一项立法,规定了从1997年8月5日起,成立美国SCHIP。

据2006财年数据显示,SCHIP涵盖人数高达660万名儿童和67万名成年人,各州都建立了相应计划。但是未参加这项社会保险的儿童人数不断上升。所以,近年来,这项福利制度有更加扩大的趋势。

除了上述三项主要的公共健康保险制度,还有两项服务对象较为单一的军人医疗保险和印第安人健康保险。

军人医疗保险是美国国防部的军事保健系统(MHS)为现役美军官兵提供的健康福利计划。MHS包含两套保健网络,即军事医疗局的直接保健网和通过外部提供军人保健的军人卫生保健系统(TRICARE)。美国退伍军人还能够通过退伍军人健康管理局得到保健服务。

TRICARE是为在全球各地的现役美军、国民警卫队、后备役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及其家庭、遗属等提供的保健计划,以保证美军的正常行动。

一般符合参保资格者,只要在美国国防部加入资格报告系统(DEERS)注册即可。目前美国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约有920万人。TRICARE在全球各地有63座军事医院,413座医疗所和413座牙科诊所。TRICARE的保健计划涵盖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医疗保健。

美国印第安人健康服务署医保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美国印第安人提供医疗援助,并向非印第安人健康服务署医疗机构支付印第安人的医疗费用。印第安人健康保险的市场规模较小,2004年统计有18.2万人参保。通过参加保险项目,一些以前有伤病残疾者,如癌症患者、残障人、心脏病患者以及一些脊柱病患者得以找到工作岗位。但是这类医保计划的成本非常昂贵,保费往往是普通保险公司的两倍,覆盖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人群只占1/25。

私营医疗健康保险制度

美国私营健康保险包括雇主资助型健康保险、职工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等。近几年,美国还出现了不少新型医疗保健计划。大多数美国人的健康保险是由雇主资助的保险计划提供的。

雇主资助型健康保险计划,通常由企业为其职工购买。多数美国的健康保险均以雇佣为基础,大公司100%为职工提供健康保险。雇主的缴费比例也很高。2007年,职工个人健康保险缴费占雇主交费总成本的16%,家庭缴费占雇主交费总成本的28%。

雇主开办的职工健康保险计划有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允许职工进行税前抵扣。雇主支付保费的健康保险计划成本近年来上升很快。2001年~2008年,家庭保费上涨了78%,而工资只涨了19%,物价上涨了17%。在雇主成本上升的同时,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雇主健康保险支出差异很大。高收入行业的健康保险费较高,但占收入的比重较低。雇主资助型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小型雇主团体保险和“联邦职工健康福利计划”,后者的雇主属于联邦政府系统。

在美国统计指标中,雇佣3~199人的企业属于小企业,2007年的研究指出,59%的小企业雇主为职工提供健康保险,即为小型雇主团体保险,近年来,该保险有下降的趋势。以2005年为例,20年前开始经营的10人以下企业,有43%为职工办理健康保险,而5年前开始经营的企业,仅有24%为职工办理健康保险。

在公共医疗保健计划的Medicare和Medicaid外,联邦政府还为联邦雇员赞助了另一项健康保险计划,即“联邦职工健康福利计划”(FEHBP),为联邦民事部门的全日制职工提供健康福利。这项计划与美国国防部健康系统的军人健康福利计划相对应。

美国国会通过《综合预算妥协法》和《健康保险转移与审计法》两部法律,对与个人就业密切相关的健康保险连续性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团体保险的可转移性。

除了雇主为职工购买保险计划,也有一小部分职工个人购买健康保险计划。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基本上是主要疾病保险。其缴费水平与参保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有关,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必须由个人支付全部费用。除了自谋职业者,大部分个人购买者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与雇主资助型健康保险相比,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保费增长较慢。从2002年到2005年,二者分别上涨了34.4%和17.8%。

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传统付费型保险项目、蓝十字和蓝盾医疗保险计划、保健组织和管理式照护机构。

传统付费型保险项目支付标准按照医院的收费进行,又被称为“赔偿计划”或者“花钱买医疗计划”。住院和医疗保险计划对于特定疾病按照固定项目付费,或者按照医疗程序付费,也有的按照医疗机构的费用百分比支付费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维持不变,患者根据得到的医疗服务付费。如果医疗项目属于保险公司承保项目,则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报销规定给予患者报销医疗费。但这种医疗保险合同不承保连锁式的医疗保障。

蓝十字和蓝盾医疗保险计划是由地方医院(蓝十字)和内科医生组织(蓝盾)资助的非营利性组织。20世纪20年代大萧条期间,由于医疗保险费持续下降,针对个人的预付费住院医疗保险开始在美国流行,并成为美国蓝十字保险计划的先声。20世纪30年代后期,美国内科医生协会开办了蓝盾医疗保险计划,向参保者提供预付费的手术和医疗服务。

第6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1强化创新意识,分析特性,科学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院后勤类似一个小社会,机构设置林立,服务项目俱全,后勤队伍庞大。在过去的工作中,只讲保障,不讲效果;只讲供给,不讲成本;只讲待遇,不讲质量,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而后勤管理人员也仅处于封闭式的调度管理模式,形成了“吃喝拉撒睡,桌椅板凳柜,砖瓦灰沙石,动力水电汽,上下不满意”的被动局面。为彻底改变这种局面、适应新的形势,医院后勤管理人员必须要加强学习,改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针对医院后勤的特点和现状重新认识,认真分析,实行分类管理和科学管理。

1.1充分论证,认识特性医院后勤工作主要是为全院各项工作服务,确保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是根本宗旨。按其后勤工作内容,通过认真分析,其有多种特性。一是具有服务系统社会性。社会上有的服务项目,医院都相对齐全,机构林立,队伍庞大。二是具有服务范围的广泛性;三是具有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四是服务内容的事务性;五是服务计划的多变性;六是后勤职工文化素质的差异性。

1.2区分类型,归类管理按照后勤服务工作特性,可划分为经营、劳务、技术、供应。在管理上可采取文秘站网-多种责任制形式。即:(1)医院后勤服务对象既对院内,又面向社会有直接经济收入的项目,可采取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核算方式;(2)主要为医院提供保障服务的班组。参照企业化管理模式,采取计时、计价、计量,实行有偿服务,成本核算,定比分成,劳酬自理的核算方式;(3)医院消耗较大的水、电、燃料,采取定额承包责任制,实行计划包干,超罚节奖的办法;(4)服务对象只是对科室,不能单独核算的班组,实行“三定一奖惩”的综合目标责任制。

1.3选择项目,推向社会医院办社会是计划经济的一种传统模式。因此要解放思想,把能够由社会承接的服务内容,先易后难,选择性地交给社会,并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2增强改革意识,激励竞争,精员高效

对医院后勤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庞大队伍和人员过剩,人浮于事,效益低下的状况,必须用深化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首先是精减机构,并转职能;二是深化人事改革,实行定编、定员、定责或以岗定薪。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实行竞争聘用下的待岗、转岗或内退制度。激励竞争,充分调动后勤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3)裁减全部临时工。将大量临时工承担的服务工作交给社会,临时工随转,由社区服务单位采取新的用人机制,择优聘用。

3增强成本意识,控制支出,减低消耗

长期以来,受卫生事业属“纯福利事业”观念的影响,医院客观存在着消耗成本问题被忽略,注重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医院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效益体现于医院收入减去各项成本支出后的可利用资金。目前,各个医院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由过去的社会福利性、服务性转变为社会服务经营性,这是管理理念上的更新。由于医院后勤在计划经济时代,只讲保障供给服务,不注重质量,忽视消耗成本,大手大脚,服务质量低劣,反而消耗成本过大,甚至资源浪费。正如医护人员所经常批评的“前勤挣钱,后勤花钱”。这种评论应该是客观的,不是实际的。作为医院后勤管理人员应强化成本和效益意识,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寻找后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有增强成本意识、主人翁意识,才能从规章制度建设和转换机制方面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4增强经营意识,适应市场,搞好创收

第7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合作医疗;性质;作用;集体福利事业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12-0052-03

引言

学界对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性质的观点,主要有“集体医疗保障制度说”和“集体福利事业说”。姚力等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是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共同集资办医疗的集体医疗保障制度。“集体医疗保障制度说”揭示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服务供给制度、公共卫生制度合三为一的特征。[1] [2]许三春等认为合作医疗是指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制度,是社员群众的集体福利事业。[3]“集体福利事业说”则把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保险区分开来。

笔者认为,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村依托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共同集资建立的具有合作性质的基层卫生组织,属于集体福利事业。

一、以集体福利事业方式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传染病和地方病广泛流行,尤其是寄生虫病、血吸虫病、鼠疫、结核病、麻风病、天花等疾病,严重地威胁着广大农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80%的地区有地方病,受威胁人群达4亿多。人口死亡率高达20‰,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人均期望寿命不到35岁。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医疗卫生服务。

相对于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当时的卫生资源却严重不足。1949年我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在人口中的密度仅为0.029%;医院2000所,病床80,000张,人均0.15张,其中农村地区仅有20,133张。广大农村地区医疗设备严重缺乏,药品供应奇缺。[4] 新中国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国家不得不采取以农补工的策略,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来筹集工业发展资金,农民对医疗服务的支付能力被压缩到极限,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

以后,面对疾病流行和农村医疗资源缺乏情况,如何保护农民仅存的健康资本?中国农民创造了依附于互助合作社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50年前后,东北各省为了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提倡采用群众集资和合作的方法,建立基层卫生组织。农业合作社成立之后,由农业合作社建立“保健站”。保健站、合作医疗、赤脚医生是一条藤上结的三个瓜。一条藤是农业合作社,即农村集体经济。没有一条藤,长不出三个瓜。三个瓜实际是一回事,一个是机构,一个是人,一个是制度。[5]

因此观之,农村合作医疗是依托大队或公社这一农业经济组织而建立的农民集体福利事业,它与农民极低的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相适应。

二、“集体福利事业说”能更好地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发展历程

1953年山西高平县米山乡三家私人药铺和十个民间医生自愿组合,创办了高平县首个联合诊所。1955年5月1日,全国第一个农村医疗保健站——米山乡联合保健站正式成立。保健站资金来源渠道包括由农民交纳的“保健费”、从农业社提取的15%—20%的公益金、医疗业务收入(主要是药费)。每个农民每年缴纳5角钱保健费,其中从社员工分中代扣3角,集体另外补助2角。 [6]保健站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农业合作社,政府财政没有任何投入,也表明保健站和合作医疗属于集体福利事业。

不同地区、不同大队或公社的经济状况不同,农民的出资额不同,医药费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也因此不同;相对富裕大队的筹资标准高于贫穷大队,如有的大队每人每年缴纳1元,有的则是交1个鸡蛋,有的规定社员看病除交挂号费外,其它费用由合作医疗负担,有的规定社员只交药品费,免除检查费、出诊费、手术费等,有的规定转到外地的医药费用由公社医院承担。由于地区、公社或大队的经济实力不同,决定了农民的缴费数额和保障程度也不同,说明合作医疗属于集体福利事业。

很多地方农村合作医疗以保障日常性疾病为主,即所谓的保小不保大,且保医不保药,是一种保障程度很低的福利型合作医疗。 [7]其实,农民的疾病风险,主要来自急、危、重症等大病。大病发生的概率低,而一旦发生则医药费用巨大。要分散大病风险,需要跨越公社或大队这一集体组织的地理藩篱,建立足够大的风险池。要分散大病风险,还需要农民具有风险意识,信守保险合约。显然,这些在当时难以做到。集体组织有限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合作医疗的保障内容。

从纵向看,公社、大队、自然村三级集体组织经济力量强弱不同,应对大病报销的能力也不同,决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如为了解决队办合作医疗经济力量相对薄弱、难以承受大病报销的问题,1975—1981年,河北省深泽县普遍实行了社队联办和社办合作医疗制度。公社卫生院成立合作医疗总站,大病由总站报销,小病由大队卫生室报销。 [2]集体的规模,决定了集体办福利事业的能力。

计划经济时期,公社、大队、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福利型合作医疗制度难以抵御村干部的特权和农民的道德风险,必然演绎“公地悲剧”现象。由于合作医疗属于集体福利事业,村干部在医疗服务时理所当然地享有特权,出现“群众交钱,干部吃药”和“农民吃草药,干部吃好药”现象;由于是几乎免费的服务提供方式,使有些农民小病大养,无病取药。许多地方合作医疗呈现春建秋散,或“一紧二松三四重来”的局面。不同集体组织的合作医疗,运行效果不同。

计划经济不同时期集体经济的兴衰,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水平。全国大队办合作医疗的比重,1958年为10%,1960年为32%,1962年上升到46%,1968年为26%,1977年为85%,1985年降到了5%,1989年进一步降至4.8%。和三年自然灾害,致使国民经济衰退,严重削弱了农村集体经济,许多农民面临生存危机,无力缴纳个人部分的费用,农村合作医疗遭受大面积挫折,滑入低谷。“”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普及。在当时,是否搞合作医疗,不仅是关乎农民健康的问题,更是执行“革命路线”的问题。1979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逐步瓦解,动摇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组织基础,农村合作医疗逐渐解体。

三、“集体福利事业说”能更好地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解体和重建失败

、集体经济、计划经济体制是孕育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环境。1978年,我国开始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体,同时伴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乡卫生院陆续下放到乡政府管理,进一步减少了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随着集体经济被家庭经济取代,农村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85年,全国村(行政村)办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5%。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疗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和苏南地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瓦解而解体的事实也证明农村合作医疗是集体举办的福利事业。

20世纪90年代,由于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农民陷入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为此,党和政府试图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卫生部、农业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在全国7省14县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和调研工作。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但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996年为行政村的10%,1997年为23.57%,1998年为20%左右。尽管略有上升,但丝毫改变不了农村合作医疗重建失败的事实。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尽管集体经济解体,但集体的剩余索取权转移到农民个人手中。即使政府不出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也没有很大困难。但为什么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建依然以失败告终?说明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需求不足。公社时期,农民个人缴费是由生产队代扣代缴,个人缺乏加入或退出合作医疗的自由选择权,可见农村集体组织是否拥有分配权,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必要条件。这一方面说明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集体福利事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种集体福利事业存在效率问题。

四、“集体福利事业说”能更好地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限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以较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改善人民健康水平的效果。1980年我国婴儿死亡率降至34.7‰,人均期望寿命1982年升至67.9岁。许多学者将之归因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诚然,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费用分摊制度,有一定的促进人群健康的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集体福利事业,有其内生性缺陷如特权和道德风险。故理论上,作为集体福利事业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作用是有限的。除非寻找到更为关键的因素,笔者认为,那就是依靠集体力量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制度和低廉的医疗服务供给制度。倘若医疗服务昂贵,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分摊费用作用必然微乎其微。

赤脚医生(人员)、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保健站(机构)一起,成功地解决了中国农村的缺医少药问题,被称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三大法宝”。其中赤脚医生和农村保健站属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制度,起着基础和核心作用。合作医疗属于医疗保障制度,其可持续性依赖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制度高效率运行。当时,在农业合作社的领导下,赤脚医生(人员)、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保健站(机构)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服务供给制度一体化,解决了医疗服务供方的过度医疗问题。保健站实行看病、制药、卖药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坚持“三土”上马、“四自”创业。“三土”指土医、土药、土方,“四自”指自种药、自采药、自制药、自用药。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地寻求低成本的医疗资源和治疗方案,有效地降低了医疗卫生服务的成本。赤脚医生制度与农村集体组织和经济息息相关。赤脚医生的选拔方式是从大队、生产队挑选政治思想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好苗子,经公社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培训。赤脚医生实行队来队去,亦农亦医。从赤脚医生的工作内容看,包括农村居民常见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如健康教育、卫生防疫、环境卫生、急救、公共卫生运动;从赤脚医生工作方式看,实行挂签报病、巡回医疗、医生分片负责管理;从报酬支付方式看,赤脚医生采用工分制而不是工资制的报酬支付方式,直接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分配,与一般劳动力报酬相当。到1975年底,全国已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有赤脚医生1,559,214人,生产队的卫生员3,282,481人,接生员615,184人。[8] 赤脚医生制度进一步降低了医疗卫生服务成本。它落实了公共卫生工作,做到了因病施治,杜绝了过度医疗的行为。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出在全国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农村公社、大队、生产队等各级集体组织,广泛动员群众,整治环境卫生,初步改变了农民不卫生的生产和生活行为,有效控制了部分传染病,降低了疾病发生率。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斐然。可以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村依靠集体力量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机构和低廉的医疗服务供给制度有效地克服了农村合作医疗这一集体福利事业的天然缺陷,曾取得耀眼的农村卫生工作成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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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2009,(3).

[2]王胜,刘英琴.集体化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评析——以

河北省深泽县为个案[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3).

[3]许三春.当代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源探论[J].中国

农业大学学报,2013,(3).

[4]丁少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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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自宽.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回顾性研究

[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4,(6).

[6]曹普.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J].中共党史资

料,2006,(3).

[7]伍世安.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历史、问题与改进[J].

第8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全民免费医疗 行政权 行政途径 公共道德风险

2009年3月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开始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制度。我们知道医疗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便是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医疗改革的问题也是一直以来困扰着政府的重大问题,在中国有关医疗改革的话题更是每年都牵动人心,新医改方案就讨论、争论了很多年,专家学者为其争执不休,而名不见经传的神木县平地起高楼,在没有参照样本,没有借鉴模式的情况下,勇敢的走出了一条新路――全民免费医疗。神木县摸着石头过河,在全民免费医疗实行过程中一边发现问题,一边解决问题,切实的从根本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让患者及时得到救治,让危重病人起死回生,特别是让贫困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的发生。“神木模式”的推行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为我国研究新医改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本。

在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的调查、制定到实施过程中,政府是通过什么方式或者途径开展的,下面我从行政途径这个角度来论述“神木模式”的全过程。

行政途径是指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解决公共问题或完成行政事务的路径或方式。从行政权力的角度讲,行政途径就是指行政权力的运行方式。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正是神木县政府行政权的有效实施,这种行政权的实施是通过行政途径来完成的。行政途径分为计划行政途径、准立法行政途径、管制行政途径、服务行政途径和准司法行政途径五种。以上五种途径都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体现。

一、计划行政途径

计划行政是行政机关基于对行政环境和行政需求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做出的预测,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表述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政府行动方向、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之行政安排。也就是说政府要根据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实际需求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根据计划来推进项目的实施。所有的计划都应该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其一,计划应该实现的目标;其二,实现该目标所需要的手段和措施保障。

神木县县委书记郭宝成坦言:“‘神木模式’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推出这项制度并非心血来潮,亦非‘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而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实施之前神木曾进行了15个月的调研论证,做了充分准备,力求制度设计的完善与可操作性。”在《新闻调查》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郭书记关于对民生的了解,他还说:“在农村,贫困户和返贫户无一例外的都是灾病户。”所以农民最大的问题就是看不起病,有病没钱看,只能硬抗,抗不过去只能听天由命。通过实地考察和了解,考虑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神木县政府形成了实现全民免费医疗的目标计划。

神木县政府2008年1月成立康复工作委员会,其目的就是专门为了组织协调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调研和政策制定工作。康复办首先从调研开始,通过调研了解到两个基础数据,一是免费医疗覆盖的人口,二是实行免费医疗的所需的医疗资源,经过核查2005至2007年3年全县医药费用情况,医保办、新农合办全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出全县33万人口为全民免费医疗的服务对象。康复办依照专业标准对神木县的12家综合医院进行了打分排名,确定前七位为免费医疗的定点医院,这7家医院所拥有的床位能够保证神木每千人用够不到4张床位的供给,超过了陕西省的平均水平。所以医疗等物质资源的供应是充分的,这也为神木县实行全面免费医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康复办分析了相关数据,2007年的住院费用约8000至8500万,如果实行33万人口的免费医疗将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大约7000万的费用,那么总的财政投入应该是在1.5亿元左右,而神木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是67个亿,所以实行免费医疗是有强大的财政资源做后盾的。实行全民免费医疗是民生所向,是人民最希望政府能够满足的最大愿望,因为他为人口占比最大的农民群众带来了福音,能够帮助人民解决最实际的问题。

二、准立法行政途径

准立法行政是指为了把行政立法与议会立法相区别,避开行政机关行使立法权是否合宪的问题,人们将行政立法称作是准立法。从权力角度讲,就是行政立法权,泛称规范权。准立法的类型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行政规章,还有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以红头文件为形式的其他行政规范。

准立法途径是政府避开立法是否合宪的问题,行使的行政立法权。在地方政府规章中只有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级政府才有行政立法的权利,而神木县市县级政府,他没有行政立法权,但是它拥有一定的政策制定的空间。政策与法律、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灵活性、不确定性、不具体性,可大可小,可高可低,可左可右,可增可减。所以神木利用政策制定的权利,通过调查研究在我国实行的全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因为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是“开国家之先河”,在免费医疗这一块儿我国的法律和制度还是空白的,所以“神木模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而唯一能对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给予规范和保障的就是出台的这套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也就是说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必须以实施办法和细则为依据和准绳,这种行政规范起到了法律的作用,规范和约束了相关利益群体的行为。正是政府准立法行政途径的有力体现。

三、管制行政途径

管制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剥夺或者限制私人自由和权利尤其是对自然垄断进行限制的行政途径。其本质是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在中国传统经济模式下管制是必要的,因为政府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范共同的财产资源的使用,管制是赖以实现公共目的的一种手段。政府管制是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政府管制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管制行政权的行使行为,管制权的行使行为和行使过程,从根本上决定了管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在神木全民免费医疗的实施过程中,管制途径主要体现为政府在充分考虑到公共道德风险的情况下对医院和患者实行的经济管制。公共道德风险是80年代由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经济学概念,大意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具体到医疗领域,就是当看病免费时,人们会蜂拥而至、小病大养,医疗机构也会在免费的激励下,存在过度占用政府财政的倾向。我们说在“免费”激励下,医生和患者都有可能存在一种过度占用政府财政享受医疗服务的倾向,这种合谋会带来逆向选择,使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无法维系现有的医疗保障水平,最终政府会陷入两难境地。为此政府也想出了许多规避措施。例如在方案中设定金额起付线;向全民发放门诊卡;药品不得超过医药费总额的一半,自费药品比率不得超过10%,超出部分由开药医生买单;住院患者平均每人每日的总费用不得超过400元,人均总住院费用不能超过4000元。总住院天数一般不得超过12天;机器检查的阳性率不得低于75%;对30个单病种实施定额付费管理;对23种慢性病实行全年限额报销制度等等。

免费医疗实行三个月后,在人均和日均住院费用这些指标上,几乎所有的定点医院都超标了。神木县政府紧急出台新的惩罚措施,费用超标前三位的医院将分别被处以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则暂停或被取消定点医院资格,取消定点医院的资格就相当于剥夺了该医院的生存权,所以所有医院都不敢擅自违反规定。为控制费用,神木政府加大了监管力度设置了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医院自查;第二道防线:派驻各个定点医院稽查人员;第三道防线:康复办每天对各医院上报来的数据进行抽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比较严密的监管体系,很好的抵御了医疗过程中的公共道德风险。

四、服务行政途径

服务行政又称授益性行政,即授予私人权益或利益的行政途径。服务行政分为三种类型:(1)福利支付: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政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福利支持;(2)行政补贴:又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3)行政许可:授予资格或赋予权利,例如通过核查颁布行政许可证授予公民权利。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执行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机关,政府存在的使命和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社会求发展,为中国人民群众谋幸福。政府是由公众推举出来而又代表公众意志,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是社会公共活动的管理主体。所以政府行为的最大目的在于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就是“公共服务的机关”。在正确认识政府服务性质的基础上来看神木县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是真正的为人民办了好事,办了实事,2009年三月份开始实行,四月份住院患者就达到了井喷式的增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原因很简单,之前老百姓看不起病,于是能忍则忍能拖就拖,而现在,那颗本为钱揪着的心放了下来,老百姓纷纷走进医院看病,这也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初衷。仅此一项就充分体现了神木县政府的公共服务为老百姓做到家了。神木县政府预算投入财政收入是1.5亿~1.8亿,而实行一年来看,2009年全民免费医疗报销总额是1.49亿,除去国家下拨的3000万医保基金,神木政府财政投入为1.21亿,这些数字证明了神木全民医疗属于服务行政途径中的福利支付,由政府承担起了资金筹措、制度制定与监管、保障标准等主要责任。

中国是注重规划的国家,凡事都要有一个周详的计划,在计划的基础上将其合法化,通过立法或者准立法形成法律或者政策来规范相关利益群体的行为,政策是针对问题产生的,所以一个好的政策必须能够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而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我们期待政府的有作为,期待政府正确的行使其行政权力,真正的为人民当家作主。一个新生事物,总是在萌芽中诞生,在非议中成长,在困难中发展,对神木的创新之举我们希望她能得到理解和支持,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得以推广,因为这毕竟是一件与民有惠,与国有利,与社会稳定有益的事。我们也期盼着“神木模式”能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推进,希望正在讨论研究的新医改政策能给我们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希望我们的国家政府能真正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张俊选.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及其实现途径[A].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8年哲学年会论文集[C];2008.

[2]文金福.公共行政中的权利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5期.

第9篇: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外商;外资养老机构;审批流程;登记制;政府补贴;二级医院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038

中国早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55%。随着计划生育带来的影响,独生子女多,家庭人口少,传统的家庭养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机构养老在蓬勃发展。中国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但中国的老年产业却跟不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目前仍处于“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等模式下运营。外资养老机构没有进入中国市场。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中国庞大的养老市场吸引了不少国外展商,来自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等机构纷纷在博览会上表现出对中国养老市场强烈的兴趣。来自法国四大养老院品牌之一的高丽泽集团表示,未来五年内将在中国建五十家养老院。2015年国际养老产业(上海)峰会上,英国投资贸易总署官员带着20多家英国养老机构的负责人来中国寻找合作项目,并且和上海市政府签订了有关协议,成为在中国市场上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

随着WTO十五年“保护期”的过去,中国政府将信守承诺,全面开放养老事业给外资。“银发经济”已经迎来了朝阳时代。中国政府已经敞开了方便大门,相关措施如下。

1精简审批流程,方便外资、外商准入

据笔者了解,国内传统养老院的设立,先到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民政局进行审批卫生局进行审批再到工商局办理手续,从一个养老院立项到最后成立大概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并且还有很多审批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最后胎死腹中。

2014年11月28日,广东省政府透露,该省民政厅正在制定《广东省养老机构许可实施细则》,拟明确将港、澳、台,华侨和外国组织等形式设立养老机构的权限委托给市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时,要求简化养老机构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公开信息并建立养老机构设置与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审批,鼓励港、澳、台、华侨和外国资本在广东设立养老机构。以往单是办卫生许可证就在粤港两地来往10次,很多港商对此政策纷纷表示赞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审批也会逐步开展,不仅减少了审批时间,也优化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2“登记制”“民办非企业”试点工作在粤展开

中国的老年化社会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医疗水平的发展,人民的预期寿命越来越长。民间很多资本都想分得一块蛋糕,并会经过一个充分的市场竞争阶段。养老机构是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如同公司角色一样,应该采取登记备案制。若采取严格的审批制,即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可能对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消极影响。审批制和登记制的核心在于放不放权,国务院总理曾说过“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养老市场已经日益成为一个朝阳产业。笔者认为无论从孵化还是发展这个产业来看,登记制明显优于审批制。市场充分竞争出来的品质完全可以替代甚至超越审批制所提供的品质保证,因此政府划清与市场的界限显得非常重要。

2013年7月1日广东省印发了《民政部广东省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指出,民政部支持广东省开展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试点,这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登记制第一次登上中国福利机构的舞台,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同时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民办非企业的模式创办养老机构。

目前来看,养老院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福利性养老机构;二是营利性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主要集中在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劳动事业、民政事业等,民政事业的民办非企业中,在公办的福利事业中,民间资本和外资还是为零。根据《会议纪要》的指示,港澳资本创建的养老机构将享受民办非企业的待遇,以后无论在税收、财政补助等方面都将得到优惠补贴,同时也缩短了审批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批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后10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同时允许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提取合理收益,在政策上进一步克服了民办非企业的自身制度上的弱点。

3政府补贴及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广东省民政厅方面表示,将进一步支持港澳服务者独资在粤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正牵头土地优惠条件,或将优先安排有关项目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划拨的形式供应土地。辽宁省大连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优先划拨供地;对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则在低价上给予优惠,对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指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参照工业用地基本同价;对征用或使用集体所有的非耕读建设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土地问题一直是养老产业发展的症结所在,普遍出现的问题有二:第一,在农用地上建设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没有房产证;第二,社会福利机构到底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用地的定价怎么定,使用年限怎么算都没有明确规定。若政府采取划拨的形式,无疑解决了规划、招标中暗箱操作的问题,提高了外商投资的热情,保护了其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养老院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用电、用水、用热标准。政府对新办养老院床位的补贴也进一步加大,以广东为列,2010年一个床位一次性补贴8000元,到了2014年一个床位的补贴达到1万~15万元。可以预计政府对养老市场的补贴力度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对国外资本市场的涌入,政府的力度会是空前的,补贴也是巨大的。

4政府将扩大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中国目前的现状,养老和医保脱节,造成很多老年人由于经济上的制约住不起养老院,一般民营机构的养老院都住不起,更不用说价格昂贵的外商养老院。2014年9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老龄化是人类结束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进入大健康的产业革命,人类进入第三个财富波,对此无须悲观。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医养分开,这无疑大大加大了老年人的开支。

老年人最关心的就是看病问题,根据全国老龄办的统计,有近八成的老年人都有医疗需求。南京市人社、财政、卫生、民政四部门联合下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可以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每月1350元。

此举一出无疑减轻了老年人的负担,增加了对养老机构的吸引力。外资机构也可同等享受此待遇,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昂贵的开支。

5外商“借壳”二级医院,实现强强联合

未来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半径将从机构内部延伸到整个医疗服务市场,具备专业医疗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将有可能扩大其服务范围,国务院于2015年11月11日公布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一系列新促进措施,在这样利好和市场转型条件下,估计未来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接近一半的收入来自于专业医疗服务。目前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只有不到1/3能够存活到2020年,取而代之的将是注重专业医疗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公立医院转变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对于目前经营定位不清晰的二级医院来说可以说是个福音,将有机会转为专业老人医疗服务机构。在过去几年间我们看到了三级医院的快速膨胀,笔者从卫计委最新公布的2014年就诊数据来看,三级医院仍然是增加最快的。从2009―2013年二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收入平均年增长率为14%,低于一级医院的19%和三级医院的24%,以及社区卫生中心的16%。

因此,要摆脱上比不过三级医院,下缺乏基层扶植这种尴尬局面,二级医院未来必须寻找转型的方向。根据国务院的重磅利好将为这种转型带来新思路,有一部分经营不善、定位不清晰的二级医院很有可能被民营资本收购,然后发展成为专业养老医疗机构。这对外商资本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外商的优势就是有充足的资本,并且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但缺乏实体,若可以直接“借壳”二级医院的实体资源,那将极大地鼓励外商的投资热情,发挥各自的优势,各自取长补短,相信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的热情。

6结论

中国的养老市场正在处于婴儿期,一切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不比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很成熟的养老市场,孵化培育这个市场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学习国外机构的先进经验。中国政府有信心,有能力迎接外商,外资的涌入,我国的老年市场需求日益增强,银发经济“富矿”邀请外商朋友一起深挖。

参考文献:

[1]蒋超福利机构的设立与慈善事业的发展――香港和内地的比较[J].甘肃社会科学,2007(2)

[2]尚振坤中国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J].人口与经济,2008(2)

[3]张新华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应关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