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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

第1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管理问题越发突出,危害也越来越大,如2015年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2015年北京某高校实验室爆炸事故、2013年复旦大学学生中毒事件等,这些事件都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造成的。高职院校人员密集,实训课程较多,怎样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研究显得十分重要[2]。

一、高职院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高职院校实训类别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杂、理化性质差异大,给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缺乏,监管不到位,专业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紧缺,使用、存储条件不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教师和学生安全意识淡薄,随意丢弃危废药品等。[3]高职院校危险化学品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和危废品的处理上,任何一个环节都极易出现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对师生的伤害和影响将是致命或是终生的[4],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受到普遍关注。

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管理问题

高职院校实训类别多,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较分散,一般都是实验管理员或者实训课老师申报审批后自行购买,而自行购买存在弊端:一是人力资源和时间的浪费;二是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三是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浪费。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问题

高职院校危险化学品使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淡薄;二是管理不规范;三是缺乏专业人员管理;四是资金投入相对较少,造成实训条件艰苦,如在没有通风橱条件下做易挥发有毒气体的实训;五是相关管理人员(教师)缺乏安全培养,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管理培训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问题

高职院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专门、规范的场地,高职院校一般都是谁购买、谁储存、谁管理;二是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储存,如有的氧化剂和还原剂放在一起,有的甚至剧毒药品都随意储存。

4.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问题

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5],由于条件和人员的限制,高职院校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问题表现在:一是没有专业机构处理;二是实训室科研人员、学生随手乱倒现象非常普遍;三是学校没有统一回收处理等。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式的讨论

由于危险化学品种类比较繁杂、盗勘冉隙啵理化性质差异大,对储存条件要求较严,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极大的麻烦。各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都有自己的模式,如“谁使用,谁购买”“谁管理,谁负责”的模式,还有统一购买、监督使用、具体负责的模式。各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验,认为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模式较为安全、合理,现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为例进行讨论。

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①理论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设计实训课计划;②实训室管理员统计申报耗材;③各二级学院教务科汇总;④实训中心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监总局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把剧毒物品、易制和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根据库存危险化学品数量确定下学期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数量;⑤后勤部根据申报数量进行招标购买。

2.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①购买来的危险化学品统一入库,后勤部、实训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验货登记签字入库;②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登记整理、分类储存。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①学校根据申报危险化学品老师和管理员名单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后才可以领取使用;②实训室管理老师根据申报表去储存室领取;③理论课老师和实训室管理老师一起带实训课,共同使用危险化学品,并签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④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及时返还入库。

4.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①各实训室用废液缸或废液桶把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②期末危险化学品由管理人员统一回收;③后勤联系招标企业处理。

三、结论及对策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一个责任重大的事情,又由于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的特点[6],极易发生危险事故。统一购买、监督使用这种模式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利,主要优点表现在:一是减少了危险化学品库存积压,如一个实训室申报没用完的试剂可以退回管理中心,另一个需要用到的实训室可以使用;二是减少了人员、场地、资金的浪费;三是增强了管理。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议是:一是领导重视,成立安全管理部门;二是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是要落实安全责任,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责任制;四是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五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危险化学品是高职院校教学和科研必不可少的耗材,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购买、储存、使用和危废处理每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排除安全隐患,那研究危险化学品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就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志勇,曾青兰,黎八保,等.对高职院校实训(验)室化学品管理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4(23):16-17.

[2]李天鹏,孙婷婷.高等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式研究[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2,19(5):93-95.

[3]李廷友.高职高专院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探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9,19(1):71-74.

[4]王 妍.浅谈高校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29(9): 183-185.

第2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绿色理念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绿色理念下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原则

在绿色理念下,高校想要更好的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遵守以下五个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在绿色理念当中,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人与环境共同构建出一个整体。在一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内,不论是生产还是使用等环节,都要关注整体性,对于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来说,也是如此,不论是危化品的采购,还是危化品的保管、使用与处置,都应从整体着手,构建出完善的管理制度,选择科学的管理方式,以确保各环节能够有效衔接到一起,清除连接障碍,提高管理效果。

(二)动态性原则

高校发展的过程中,不同时期所采购的危险品数量、种类等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其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略有不同,如果高校采用相同的方式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管理,不仅会影响管理效果,而且还会造成资源上的浪费。所以,高校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安全管理时,应以新时代信息技术为媒介,建立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系统,可以动态地掌握其最新信息,并针对危化品的具体情况,不断对安全管理策略进行调整,以使其在实际当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因此,高校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应遵守动态性原则。

(三)安全性原则

作为高校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对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各项试验活动的开展,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的实际能力。而在实验室内,危化品的数量较多,种类繁多,且物品特性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实验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高校应在采购、使用等多个方面,严格的对危化品进行管理,以及时发现危化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清除隐患的解决方案。因此,高校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应遵守安全性原则。

(四)全过程性原则

在以往的过程中,高校实验室大多采用碎片化的管理模式,即根据危化品的管理内容,将其划分均为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不仅效率较低,而且各环节之间缺乏紧密的关联性,导致整个危化品管理工作的质量偏低,经常会在实验室出现一些安全事故,并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因此,高校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应积极转变管理理念,逐渐采用全过程性原则,即动态的都对整个危化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以保障每一个环节的管理质量均达到要求,只有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效管理,才会提升整个危化品的管理质量。

(五)有序性原则

对于危化品的管理来说,可分为几个自然环节,而在每个自然环节内,又涵盖了很多具体的细节,这些细节相互交织在一起,赋予了危化品管理一定的顺序,只有严格按照这一顺序对危化品进行管理,才会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高校实验室危化品,主要针对其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的先后顺序进行管理,以免前一个程序出现问题对后一个程序造成影响。同时在每一个程序当中,也要确保管理有序性。以使用同一危化品为例来说,不同批次,首先使用贮存期短的危化品,后使用贮存期长的危化品;同一批次,先使用拆零品,后使用未启用品等,这样对危化品进行使用,不仅会减少资源浪费情况的出现,而且还能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

二、绿色理念下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策略

(一)提升绿色安全管理理念

在绿色理念下,高校想要更好的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提升绿色安全管理理念,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将绿色理念融入到整个化学教学活动当中,通过对化学理论知识的讲解,一方面使学生掌握更多的化学知识,另一方面,提升学生对绿色化学的了解程度,掌握绿色化学的本质,了解其具有哪些用处。特别是开展与化学科学技术对科学与社会做出共享相关的课程时,更应提到绿色化学,即现代人类发展过程中,化学物品对环境的破坏,确保学生通过学习,养成一定的绿色思想,并将这一思想贯穿于之后的学习、生活以及工作上,从而提升学生绿色、安全的理念。此外,在实验教学活动当中,还要让学生了解化学物质对环境具有哪些危害,可以利用什么方式减少这些危害等。

(二)构建绿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时,应与其他管理相同,需要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其提供保障。因此,在绿色理念下,想要提升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效果,必须要构建出绿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高校应加强对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研究力度,从中挖掘出良好的内容与存在缺陷的内容,良好的内容可以继续进行应用,而对于存在缺陷的内容来说,则应结合绿色理念的内涵,逐渐对其进行优化,以使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其次,高校应积极主动参与危化品绿色安全管理相关的学术会议,通过这些学术会议的参与,一方面学习世界上先进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还可以拉近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之间的距离,从而了解并借鉴对方实验室绿色安全管理制度的良好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结合自身特色发展需求,作出适当的调整,从而构建出适用于自身的绿色安全管理制度。

(三)打造绿色安全管理团队

在绿色理念下,想要提升高校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效率,应打造出绿色安全管理团队,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高校在聘请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人员时,不仅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掌握丰富的管理知识,而且还要考察其是否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是否养成了绿色理念,只有全部都达到要求,才可以将其聘用。其次,对于现有的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人员来说,应加强培养力度,通过培养的方式,提升危化品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绿色理念,使其在日常工作当中,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绿色环保的要求完成自身本职工作。

(四)采用绿色安全实验技术

想要打造一个绿色、安全的实验室,高校应逐渐对实验教学进行调整,对于那些危害性较高,或者是成功率不高的实验来说,可以利用虚拟实验进行替换,即通过计算机以及其他设备完成实验;这样不仅会提高实验效率,而且还减少了对环境的危害;可以选择相应的电炉,替换传统实验当中的酒精灯;利用绿色溶剂,代替传统实验中的具危险性有机溶剂;通过微波法代替传统实验中的某些催化剂等。同时,可以设计微量实验方案。实验必须用到的危化品,只要能见到效果,应尽可能从源头减量,建议使用极少量或微量,而且做到合理回收处置实验废弃物;对于那些危化品用量大、毒性强、危害大的实验来说,应将其彻底淘汰,而进行更多绿色、环保,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实验。

三、总结

随着绿色理念的出现,为高校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满足这一要求,不仅能够加大高校实验室管理力度,而且还会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因此,高校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安全管理时,应提升绿色安全管理理念,构建绿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绿色安全管理团队,采用绿色安全实验技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彦茹.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疏与堵[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7(14)

[2]张宗明,丁勤林,夏姣姣,等.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研究[J].绿色科技,2018(1)

[3]陈亮,王博,王林燕,等.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探索[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7(8)

第3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 西药房;高危药品;管理;用药安全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640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698-01

保证患者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开展治疗行为的前提,也是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WTO)及欧美发达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最重视的议题之一[1]。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用药过程中副作用很大,容易给患者身体带来危害的各种药物,一旦使用不当,将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甚至导致死亡[2]。近年来,由于对高危药品管理疏忽造成了大量的医疗事故。相关研究表明,加强医疗机构对高危药品的管理力度及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可以有效地提高患者就医过程中的用药安全性。高危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及用药安全问题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都应重视的一个议题。笔者对我院西药房与病房区进行了详细检查,总结高危药品管理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措施,现报道如下:

1 明确高危药品概念及目录

20世纪末,美国医学研究所对医疗药品进行了一项调研,结果显示医疗差错是除疾病外的首要死因,其中尤以用药差错为主。因此,美国安全使用协会(ISMP)率先提出高危药品概念:即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药物[3]。这类药物的显著特点是用药错误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将带来严重的后果。ISMP于2008年所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中,排名前五的主要是:注射用磷酸钾或浓氯化钾、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0.9%)、胰岛素、阿片类及静脉用抗凝药。

2 了解高危药品用药安全

2.1 高危药品摆放问题 检查中发现,很多西药房未对高危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没有明确的分类和相应的药柜及摆放设施,即使有空间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药房应对高危药品进行必要的分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药柜及相关设施,亦可通过分层或分类摆放加强管理。此外,对于需冷藏保存的高危药品,应配置专门的冷藏设施如冰箱等保存,以保证药效。

2.2 高危药品警示牌标识问题 对于重要的高危药品,应设置显眼的警示牌进行标示。瓶外粘贴醒目的分类标志,标识药物相关内容,如:药品名称、浓度、有效剂量和最大剂量、单位及有效期。对于易混淆的药品,可采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相关人员要做好及时更新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的工作,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3 其他用药安全问题 西药房工作人员应熟悉高危药品的特性,严格控制其使用剂量并有效控制给药,严格遵守高危药品的用药规定,避免临床用药错误;应重视高危药品的有效期问题,可在药房专设一人负责药品有效期,保证药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工作人员应对患者讲解高危药品的特性,解说其不良反应及适应症,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服药,杜绝药物配伍不当导致用药安全问题。

3 讨 论

高危药品用药错误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具有严重的危害,故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根据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对高危药品管理方式的探讨,人们不断寻找着更为有效的管理方式,以确保用药安全。西药房管理者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用药错误或联合使用不合理的情况,可直接与医师进行沟通,并向有关部门反应;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西药处方药进行严格的把控和审查,保持高度的责任感;若发现有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向负责人举报,并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质量进行管理;拒收无正规批号、包装不合格及检验报告不合格药品,杜绝不良药品进入西药库。应积极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用药安全意识,有效管理高危药品。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加强高危药品的管理力度,合理规范化高危药品的临床应用,提高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可以有效地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的整体形象,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幸国,吴永佩.高危药品安全管理的实践与对策[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9(25):600-602.

第4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企业;隐患

化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企业,它支撑了其它众多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但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往往伴随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问题,因此,在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化学品的管理安全引起重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于促进化学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企业安全发展是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危化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三废污染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将随之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不仅是从业单位自身生产发展及管理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问题。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随着煤炭、油气等传统资源逐渐枯竭、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新兴的煤化工、磷化工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也随之不断显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发展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2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与成因

2.1管理体制与法规标准

2.1.1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滞后。近年来,针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多为单行法,缺乏系统性,执法标准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对责任人员处罚力度过轻等。

2.1.2行业管理功能弱化。化工行业发展水平还很原始、落后,很多地方没有化工发展整体规划,一大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出现。标准修订工作停滞,导致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低,低标准开工投产,造成惨痛事故教训。

2.2企业安全责任

2.2.1安全意识淡薄。危险化学品企业观念落后,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仍然存在,忽视安全,漠视生命,没有把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之上,个别企业甚至违法、非法生产和建设,削减安全设施。

2.2.2使用、仓储不合理。企业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的液体过程中,仅简单了解化学品特性,不够重视、专业,使用中不能够及时密封,也疏忽自身的安全防护,往往贪图一时的方便,增加了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高压气体的使用,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将两个气瓶并排放置,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危险性。

3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策

3.1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具有高危的特点,操作必须标准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3.2重视安全识别与台帐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危险特性,先进行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和重大危险源等属性的识别。并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台帐,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火作业许可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不可缺少。作业前,一定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测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3.3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3.4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4.1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3.4.2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3.5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强调人人参与,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包括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内容。确定“岗位达标”标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个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

3.6加强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能有效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充分,主要做到: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设施的保障等。

4结论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的今天,还远远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严峻。加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5).

[2]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6).

第5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8月12日深夜发生的天津港大爆炸救援善后仍在紧张进行,生命财产的损失统计更要日后才能确认。但已在眼前的视听讯息,足以令人震惊:新中国建立以来最惨重的消防人员伤亡,犹如战场废墟的事故现场,与居民区密集交错的化工企业,以及那个存有数量惊人的、令人闻之色变的瑞海高危化学品物流仓库……

离这个仓库不足600米,就是居住着数千名居民的万科小区,小区居民茫然无知地与这个致命仓库共处了至少15个月,上百名消防勇士同样茫然无知的按“普通出警”冲向了这个致命仓库。

谁批准在紧邻密集居民区之处建设高危化学品仓库?这一地区的用地规划和建设规划是怎么做的?瑞海公司是怎样拿到危化品仓储物流资质,又是怎样通过安全评估和环境评估的?大爆炸前的30分钟发生了什么?消防职业化到底是不是伪命题?

让我们向消防勇士致敬、为失联的所有人祈福、为逝去的所有生命默哀、为仍在进行的救援加油,但是,不追问真相,将来就会有更多牺牲、更大悲剧。天津港事故的众多疑点,已在大爆炸的余火中升腾。希望在余火熄灭之时,我们能更接近真相,而不是像以往很多事故那样,将疑点掩埋在余火的灰烬之中。

――编者按

2013年,天津滨海新区曾花费约200万元,立项《重大事故情景构建和应急准备》课题。该课题指出,滨海新区最大的安全隐患是危化品,危化品最大的风险是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故的最薄弱环节,就是应急准备不足。

不料一语成谶。

此前,相关地方政府也非没有任何应对。2013年,为提高化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滨海新区与天津市安监局共同承接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情景构建》课题。该课题在一年半后完成。随后,滨海新区成立了13支危化品应急救援队。

然而,上述努力未能阻止此次灾难的爆发。究其原因,项目安全评价失守、政府规划混乱、港口多头管理等阴影早已潜伏在天津港多时。

环评越界 安评失守

危化品的物流仓储,最关键的是安全评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应质疑的是安全评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安全评价主要评估两方面:一是发生危险的几率风险是否可接受;二是一旦发生事故后能造成怎样的危害。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告诉《财经》记者,两个指标要加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估,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总结论。具体评估方法,则与环境管理的风险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类似。

企业安全评价的监督单位是所在地的安监部门。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化工、危险品等项目的环境评价,也会包含安全评价的一部分内容。

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肇事企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物流)的项目环评,“具体的负责人目前不在单位,在这次爆炸事故后还在对项目做进一步跟进、配合及调查”。8月13日,一位天津市环科院办公室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如果有新情况将会统一,在此之前,不便对该项目置评。

《财经》记者查询到该项目环评报告,其中指出,该项目涉及的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这些措施包括:在危险品库及堆场内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在线摄录装置及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及事故应急收集池等。

环评的最终结论包括,“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即便在发生火灾爆炸时,“消防应急人员可及时抵达现场,迅速采用灭火措施,有效抑制有害物质的排放”。

正是这份“自信”,在事故发生后,使企业及环评单位均备受质疑。“环评越界了,直接在环评报告说不会发生事故,不会影响周围环境。而事实上,环评报告的内容应该说,如果发生爆炸或者泄漏事故,将会产生怎样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影响。作为环评机构,你怎么能知道所评价项目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呢?”王灿发说。

熟悉安全事故处理的专业人士提醒,从事故责任上看,首先应看安全评估,其次是看现场管理规程的科学性以及实际落实情况,这些为直接责任。最后再看规划管理、环评等。

之所以让安全评价负“主要责任”,是因为目前已明确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非环境事故。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应该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财经》记者采访获知,国内的安全评价实行市场化,具体程序是,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估,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验收也移交给市场企业。但是最终也要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具体备查部门为地方的安监局。

安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是安全防护距离,在实测时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而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防护距离通常是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即企业正常运行时,无组织排放的环境安全距离。

如果建设单位位于港口区域内,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这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安全要求、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等,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在8月14日召开的新闻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瑞海物流在原先物流储存的基础上,经过相关的安全环境评价,通过相关的手续,取得了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质。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这家企业取得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合格的,同时也经过天津港的安全条件的审查。

瑞海物流成立初期,许可经营项目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明确标明“危化品除外”。

2014年5月8日,许可经营项目中才将危化品纳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如果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还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评价,并重新申请审查。

爆炸事故现场周边1公里内,预计有超过5600户住户。因此,瑞海物流的安全条件论证受到质疑。

高怀友透露,瑞海物流的安全评价是通过天津甲级的安全评价机构――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取得,按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企业通过第三方的中介技术机构取得了安评报告以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包括对安评的结论进行审查,这一工作是由交通运输部门来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要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评报告,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财经》记者查询得知,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以安全中介服务(安全评价、安全技术咨询及开发)为主业务,公司前身为天津橡胶工业研究所安全评价中心。

在2014年下半年国家安监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的安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该公司被检查出存在检测报告复核人未取得合格证书、一些安评报告未按照规范要求采样,以及定点采样不足和采样时段选择不当等不规范问题。对此,国家安监总局在情况通报中要求由天津市安监局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目前,唯有这家公司对瑞海物流的安全评价报告,能解释为何危险品经营企业距住宅区不足1公里仍能落地。但是,该安全评价报告何时可以公开,高怀友回应为,“会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一下,再决定是否公布。”

国务院应急专家组和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刘铁民则向《财经》记者强调,现在纠结于当初安评与环评为何能够通过并无意义。企业是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最大的责任在于企业。安评和环评都是根据彼时企业的静态情况作出的评价,而后来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可能发生巨大变化。

谁批准在居民区旁建危化品仓库

事发后,大量历史信息浮出,早有专家指出:天津港的危险品贮存密集度太高,且与周边居民区距离过近,容易引发危险。但这些提醒并未对相关规划产生实质影响,祸根因此早就埋下。

三年前,刘铁民到天津滨海新区化工园区为当地干部作讲座时就指出,中国为了管理危险化学品,采取的是建设危化品园区的模式。但此举无意中也把很多危险性耦合、叠加在了一起,事故风险和事故破坏性都被加大。

“在某一局部地区密集布局如此强大的能量释放源,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根本就无法应对。”刘铁民说。

爆炸之后,附近居民也纷纷追问:为何住宅小区会紧邻危险品仓储物流园?当时是如何规划的?又是怎么通过环境和安全评估的?

在一些城市规划专家看来,这场悲剧,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忽视乃至漠视相关企业与民众的知情权所致。

2009年,塘沽、汉沽和大港三大区撤销建制,升级成为滨海新区。天津市高层一直希望,利用沿海交通优势打造物流港口中心,这也成为天津市的重大服务项目之一。但是,该危险化学品存储基地的建立,并未告知附近的地产开发商们。

8月12日的爆炸事故,使爆炸点附近多个小区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其中包括万科(000002.SZ)开发的海港城、金域蓝湾、双子座小区。该区域规划的居民小区众多,除上述万科三个楼盘外,合生创展(00754.HK)和万通地产(600246.SH)等众多房企开发的十余个楼盘,均位于该仓储物流用地周围。

海港城(又名“清水蓝湾”)是万科与天津港(600717.SH)的合作开发楼盘,有住户近3000人,距离爆炸现场仅600米。按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1公里指的是对一般的公共设施,如果是居民区,要远远超过1公里。”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中心副总规划师郭占全称,从规划角度,这种高危企业应最大化避让住宅区,越远越好。现实中,因为没有上限的要求,在规划选址时会避让居民区至少2公里。

事发后,众开发商们开始努力“自辩”“自救”。万科在回答《财经》记者问询时答复:万科海港城一期于2010年底开盘,二期于2011年5月,三期开盘是2014年6月。所在区域为天津港国际物流生活服务区,属于住宅用地。2010年4月万科获取土地使用权,当时周边尚未有普通物流仓库,之后仓库建成,但万科未被告知它会被改造为危化品仓库。

中外油气化学产业联盟负责人赵卫华告诉《财经》记者,发生爆炸的仓库很特殊,属于危化品周转仓库,国外集装箱里卸下的货品在此暂存,等报关之后会再运走。因此危化品种类和来源均不固定,不同于固定存放数家企业的几种指定危化品的仓库。

瑞海物流发生爆炸的仓库,也是在之后才由普通仓库变成危化品仓库。“不知道怎么通过的评估?若知道附近有危化品仓库,谁会买这里的房子?”一名海港城业主告诉《财经》记者,他在该区域已工作五年,从未有人告知他附近存储有危化品。8月12日夜晚的爆炸,将其家中的窗户玻璃全部震碎,门槛炸掉,他仓皇逃出小区,仅来得及带上手机。

国内近年历次重大化工事故中,政府忽视与民众充分沟通,也是事故发酵的重要原因之一。

石化工业城市大连,曾在四年内连发多次较大事故。一位“三桶油”的基层工程师曾向《财经》记者抱怨,市政规划把高楼建到企业以前铺好的油气管道上,使企业无法正常巡线,但发生事故后,企业却要背责任。

与大连等城市一样,此次爆炸暴露出的问题,仍然是当地政府相关官员罔顾法规,既未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也未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披露。

《财经》记者查询到一份天津市滨海新区安监局发出的文件显示,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输送管线高度密集,经统计,目前共有各类危化企业近1300家,各类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纵横交叉。同时,天津港位于滨海新区内,海滨高速、唐津高速、津晋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途经滨海新区,每日有大量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形成了7000车次/日、21万吨/日的超大规模的危化品物流。

“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增大,造成危化品泄漏事故不断发生。近三年,滨海新区每年都有20余起事故发生,且有增长趋势,给当地造成了极大威胁。”该文件中指出。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忽视与企业、民众的有效沟通,已经导致民众怀疑政府的监管与规划能力。

2012年,宁波镇海发生了反对PX的大规模,该项目是镇海炼化年产1500万吨油品、120万吨乙烯扩建工程中的一部分。早在2009年前后,该扩建工程的规划环评即启动。并且该项目因为环保标准提高,规划环评时间不断拖延,光环境质量监测就做了三次。环保部不断要求增补新的内容,并希望镇海炼化砍掉一些有可能产生污染的装置。

地方政府在此类公共政策方面缺乏让民众参与的程序,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同时,单方面决策引发了民众对其的不信任,终于在2012年10月发生了“集体散步”。

事后,宁波市政府表态不再建设PX项目,停止推进整个炼化一体化项目。因此,“政府停项目,企业受伤害”,这种“双输”局面,在厦门、大连等地反复出现。

多位大型炼化企业负责人向《财经》记者抱怨,公众缺乏起码的化工常识,难以与之沟通。另外,在环评审批流程中,中国现状是公众意见并不重要,因此企业只要落实政府意见即可通关,这导致企业与民众的沟通更加缺失。

除了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的沟通机制外,政府对化工项目的监管也同样重要。在这方面,作为亚洲石化中心的新加坡堪称楷模,其裕廊岛石化基地因产业高度聚集、管理模式先进,被认为是全球石化基地的一个标杆。成功原因,正是新加坡政府近乎严苛的监管。

港口管理乱象

东疆保税港区有一个特殊之处,其所在区域,是由天津港集团填海造地而得。“该港区由天津港集团和天津政府一同管理,其工作人员也是一部分来自天津港集团。”一位知情人说。

2003年11月15日,因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企业。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下称天津港集团),直属天津国资委。

瑞海物流处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园区内,是园区内40余家物流企业之一,位于西南侧,占地约4.6万平方米。

物流园区内一位和瑞海物流相邻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做危化品的好处在于,普通货物装20箱,装箱费用600多元,但危化品也装20箱的话,装箱费起码1000元起,甚至达到几千元。”

利润虽大,但危化品的物流业务并不容易审批。2006年时,政府曾放开港口物流公司经营危化品物流仓储的口子,“当时园区内的物流堆场都可以干,只不过资质不一,普通的堆场只可以做低级别的危化品”。一位物流业内人士称,2009年,天津港管理部门下文,对港区内的物流企业全部收回危化品运营资质,只保留了中化集团的高级别危化品运营的资质。但之后,管理部门又慢慢“开了口子”,一些物流企业也可以运营一些低级别的危化品。

据上述物流企业负责人介绍,审批需要消防、安监、海事等部门审批许可,缺一不可。瑞海物流在园区内40多家物流企业中属中下等规模。

在港区内的企业还是按其所属行业,由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行政管理。但其进入港口区内后,“按法规文件要求,我们有权入场执行检查,但这个管理力度很小,毕竟他们不是港口的直属单位”。一位大连港集团人士分析,这种监管上的弊端,在全国各港口都极为普遍。因为很多物流企业、石化项目、仓储公司都设在港口,以方便航运。

像天津港、大连港这样国家重点大型港口,都需实行封闭式严格管理,“尤其重点盯防一些含有危险品的企业,要禁止外来人员、车辆等”。上述大连港集团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危化品企业在港区内必须划定作业区域,由专人负责在港区专用的库场,明确责任人实行封闭式作业管理,包括设置明显标志、禁止外人进入等。而且安全管理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以上规定有赖于企业自觉,主管部门并不能每日监管,只能做定期巡查以及应急演练。

“瑞海物流在许多方面都很不规范。员工都没经过培训,白天温度最高的时候还经常进行危化品装卸,而且装卸时的颠簸、摩擦、碰撞,也很少注意。”上述瑞海物流相邻企业负责人推测,爆燃原因可能是,温度过高,或操作不规范诱发火种,抑或在装卸作业中摩擦引起。

国内大多数港口都制定了危险品集装箱操作规程、危险品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有研究显示,各港口缺乏对于危险品箱日常管理制度统一的标准。

例如,堆在场内的危险品集装箱在高温季节需要进行测温和喷淋降温工作的规定,有的港口规定当箱体温度达到35℃时对集装箱进行喷淋,有的当室外温度达到30℃对集装箱进行喷淋,有的采取定时喷淋,有的规定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夏季每天10时―18时段内禁止作业。

瑞海物流之所以要白天高温下装卸货,是因为普通货物用叉车装卸即可,但许多危化品都装在聚乙烯袋中,需要靠人工装卸,所以必须在白天赶工。而且需要的职工数量也要远高于普通货物堆场。

实际上,“部分企业不是港口的直属单位,是政府选址安排到港口的,这些企业有时并不服从港区管理”。上述大连港集团人士分析,这些企业采取独立化管理,只是因为地理因素占用了港区的地盘。

天津港明令禁止职工居住在港区内,因为担心有安全隐患,比如货物安全、起居生活中的各种明火暗火对仓储货物的影响等,但上述物流业内人士称,“瑞海物流租用土地的东家、爱兰德物流公司有一支车队,该车队的部分员工、家属一直住在瑞海物流的4层办公楼内,至今,此次事故并不能排除因为其生活在危化品堆场内的原因。”

8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紧急通知中指出,天津港爆炸事故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本文由《财经》杂志供稿)

安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是安全防护距离,在实测时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而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防护距离通常是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即企业正常运行时,无组织排放的环境安全距离

600米

海港城(又名“清水蓝湾”)是万科与天津港(600717.SH)的合作开发楼盘,有住户近3000人,距离爆炸现场仅600米。按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财经》记者查询到一份天津市滨海新区安监局发出的文件显示,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输送管线高度密集,经统计,目前共有各类危化企业近1300家,各类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纵横交叉。同时,天津港位于滨海新区内,海滨高速、唐津高速、津晋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途经滨海新区,每日有大量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形成了7000车次/日、21万吨/日的超大规模的危化品物流。

第6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化工兴业;危险化学品;管理认识;加强

危险化学品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物品,其具体体现在毒性、身体危害、污染气体、侵蚀环境等的基本特点,从开始的制造到运作,放置到出售等过程中都会涉及到这些极具危险且具有生命挑战的流程。在这些流程中如果有使用不合理,操作不熟练,技术不过关及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就极有可能有各种原因导致人生事故,房屋摧毁,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针对此现象,我国加强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任务就成为化工产业的首要任务,要想避免在人员的生命,公司的财产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就必须在生产化工危险品的时候应该抓住其产品的质量,增强员工技术,增加先进设备,做好防毒防害的措施,并加强公司上上下下对化工危险品的管理及加强员工对化工危险产品的认识等问题。做到健康、合理、有效及科学的生产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

一、分析目前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认识的现状

目前,很多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管理与认识还不够充足,没有意识到其产品的危害作用有多大,危及范围有多广。然而,很多企业在生产化工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管理层面就呈现一些有问题的现状,以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为例:比如,在仓库管理的时候,很多企业仓库管理的手段还属于基本的手工操作阶段,在一些数据录入,资料增加,获取信息,生产商品等领域都是用陈旧的,古老的模式进行工作。由于此现状导致企业的信息得不到及时的更新,以及不能将每台机器的使用说明,基本操作,危险的信息及时的输入进系统。当工作人员工作的时候就无法明确的准确的对每一台新机器进行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分类。再者,依据这样的情况当工作人员没有相关知识进行辅导的时候或许会发生误用、乱用的错误。还导致很多企业不仅不能提高公司的营业、生产效率,还阻碍了该公司的发展。以上的现状严重的对化工行业产生影响。

还有很多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存在着管理的力量及技术较为薄弱的现状,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水平,结构体系存在着漏洞。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对企业的发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来说是目前面临的较大的任务,要想加强化工行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管理认识就必须加强企业各个部门的监管制度,由此才能让企业的化工行业方面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快速发展。针对在很对企业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本文将在以下阐述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探讨加强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认识的措施

1、严格整个生产链的管理。首先,企业在严格整个生产链的管理的前提就是要加强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进行初步的理论知识学习,让他们知道其危险品的危害。可以先从企业上层为着手点,强化他们的在整个生产链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再由他们纷纷向自己的部下进行训练。其次,在公司的机器、技术管理层面就逐一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员工或是机器进行更新换代,或是对素质不高的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具备此方面的知识,并熟悉整个生产链的发展过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最后,企业应加强生产、运作、传送等方面的链接,在这些方面逐个进行安全方面的管理,并加强危险的科学生产与传输,以一种循环发展的方式,力图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主,并保障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及公司的生产效率。

2、加强管理基础,实行严格的监管水平。随着社会的的演变,及竞争压力的增大,一个企业能发展的又好又快,与其基础管理的水平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认识,才能有效地达到管理的目的。比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切实的将危险产品的标签,使用方法登记与注册在相关的系统上,通过传播的方式方法,由此做好管理的基础。以及要加强对企业危险品管理的投入力度,限制生产或购买过多的危险化学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由此,企业还应该实行严格的监管水平,以宣传活动的形式对各阶层、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一年一次或者一年两次的频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管与检查,力图做到无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伤害为最终目的。

3、提倡新技术来推行安全管理的认识。现今,很多企业由于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的原因就是与自身的技术水平不够有关系,以及企业的技术不到位,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和防护措施不先进,管理认识水平不足等。比如:在制造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发生了毒气泄漏的现象,很多企业就是因为防毒措施不先进,技术不高级,导致工作人员大多中毒而死,大多窒息而死,造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局面。所以,每个企业为了防止这些可以用先进的技术解决的安全问题,就必须对本企业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防毒防爆技术等进行更新换代,由此才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及企业的安全,同时加强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也是极为重要的。于是,大力推行新技术对企业的发展是必定要采取的措施,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及走在社会的前沿。

总之,在各企业的发展中,认识到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的严重性很重要的,只有通过对其的了解,才会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才会在管理层面运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减少各领域不必要的伤害。才能通过企业对安全方面的高度重视减少危害发生,由此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提高员工的素质,及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并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的行业中创出一片独树一帜的天空。

【参考文献】

[1]梅少粉,张英魁.技术化与专业化视角下的中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创新[J]. 岭南学刊,2010(06).

[2]蔡定剑.中国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前景[J].民主与科学,2010(05).

第7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摘要: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对转基因食品多重危害属性(实然性危害、可能性危害、精神性危害)的监管要求,而具有社会权力和风险社会理论依据的社会监管,对解决传统监管在权力垄断、手段有限、范围局囿、目标单一的问题上意义重大。然而,社会监管受科技和法律因素的制约难以有效实现。提高转基因食品的研发技术和认知水平、增强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对社会权力的保障性能够较好地解决社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社会权力;风险社会

中图分类号:DF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2-0042-07

收稿日期:2014 -10 -20 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 2014年12月29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对策研究》

( CLS2013C80)作者简介:王扬(1987-),女,吉林松原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

学、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刘晓莉(1963 -),女,内蒙古通辽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学、当代中国法制建设。

面对转基因食品所带来的社会风险,除了要提高转基因技术水平外,还需要对其有效地监督管理。与传统以政府为主体、以行政措施为手段、以生产销售为对象、以人体健康为目标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同,社会监管是指政府组织、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据法律或社会规范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和制约‘¨。社会监管最大的特点在于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的广泛性。鉴于此,本文拟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的困境和解决对策予以研究,以期裨益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

一、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的理论梳理

(一)社会权力理论的体现

社会权力是指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和独立的经济、社会地位而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力、支配力,是相对于国家权力而言的民间社会权力。其中,社会主体主要是指与政府相对应的人民群众(公民、社会公众、各阶层社会利益群体)和各种社会组织①。社会权力理论不仅揭示了社会权力的客观存在,而且还回应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现实要求。更重要的是,其论证的社会权力所具有的自主性及其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性,为解决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监管集权问题提供了可能性,即为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提供了理论支撑。

首先,社会监管符合社会权力对监管权力社会化的要求。与其他国家以政府为主导、兼顾其他社会主体的多元性监管模式不同,受历史因素和制度惯性的影响,我国现有的监管模式存在行政监管集权的重大问题。这种一味偏重行政机关主体地位、强调行政手段监管作用的监管模式,必然会因转基因食品种类和功能的快速增加而导致政府监管职责过载。面对不断涌现的科技风险,政府的监管能力已经难以应对风险社会的防御需求。与此同时,科技的发展不断地催生了新的利益群体,利益群体多元化的格局也逐步形成,充分参与国家管理、监控国家权力的的愿望也日趋强烈。面对行政监管在转基因等诸多问题上所表现出的乏力,社会各界要求参与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监管权力走向多元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已成为一种必然。同样,社会权力作为相对于国家权力、私人权力而言的一种集合性权力类型。其提出的意义在于突破传统内部分权的权力制约方式、调和权力分配不均的集权问题、整合行使分散的权利内容,从权力制衡的高度,使社会主体真正发挥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力和支配力,这与社会监管所追求的社会效果不谋而合。

其次,社会监管符合社会权力对监管主体多元性的要求。社会监管不仅与社会权力理论所追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保障目标相一致,而且在主体范围上更加广泛。从社会监管的定义可知,社会监管主体包含了社会权力主体和政府组织两大部分,这就为非政府组织监管主体的权力依据提供了理论支持。社会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必然要求与之相对应的监管主体具有多元性的特点,所以长期以来强调以政府为主体、以行政措施为手段的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单一的行政监管主体不仅效果有限且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更重要的是导致了监管权力的过分集中和监管责任的过载问题。社会监管不仅凸显了监管主体的多样性,而且也表明了监管权力和责任的多方性。面临转基因食品复杂的安全性问题,监管主体的多元化能够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自身优势,减少监管活动的专业性壁垒。此外,监管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责任的明确和细化,能够通过责任分配的方式,降低社会风险。与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社会监管还有助于增强社会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提高风险社会的防御能力。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体现

“风险社会理论指出:随着科学技术与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开始由以财富分配为主题的阶级社会向以风险分配为主题的风险社会转化,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结构和政治上的变迁,包括个体化进程、对科学技术和政治体制的反思等等。”风险社会理论不仅对目前人类所处的社会状态进行了准确的描述与分析,而且也得以使传统的理论学说开始重新审视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开启了新的研究视角,同时也为社会监管活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据。

首先,社会监管符合风险社会对监管手段多样性的要求。依据风险社会理论可知,风险的普遍存在是现代社会的突出特点。一方面,受科技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其已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另一方面,受科技风险的影响,现代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集卫生、健康、环境、技术、伦理、人权等多重风险于一身的社会问题。转基因食品所具有的科技属性,使其出现了传统食品所不具有的危害属性。与显露的食品安全危害相比,“转基因食品具有科学尚无定论和不确定性的危害、在价值评判上存在模糊性或争议性的危害。”这无疑为原本繁重的食品安全监管活动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由于其多重的食品危害属性超出了传统食品安全的可预测范围,因而导致了监测机构难以对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准确决策的现状。此外,对于转基因食品危害属性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而言,有限的监管手段必然难以满足风险防范的要求。而社会监管所具有的行政、技术、法律、道德、社会评价等手段无疑能够充分满足这一要求。

其次,社会监管符合风险社会对监管范围广泛性的要求。传统的监管学说是以政府为主体、以生产经营者(微观经济主体)为对象的理论构建,这一理论特点对立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例如,《食品安全法》和已废止的《食品卫生法》①都只强调了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而对其他上下游的行为类型没有予以规定,这就导致基于生产经营活动范围而进行的传统监管存在缺失。作为“实验室再生品”的转基因食品,有着不同于传统食品的产出流程,尤其是在实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事实证明,监管范围局限不仅难以有效防范风险,而且还可能会滋生犯罪。例如,2012年,美国某科研机构利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人体实验的行为被披露后,随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经认定,实验方违反了学术伦理和管理规范:实验方案没有及时交由伦理委员会审核,对参与实验的儿童和家长没有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虽然实验没有不良反应报告,但却暴露出实验监管的重大问题。相比西方国家对转基因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范围,我国尚未形成基于产出流程而建立的全方位监管体系,社会监管势在必行。

二、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的阻碍因素

社会监管概念的提出,虽然在理论上很好地解决了目前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所存在的问题,但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监管所追求的现实效果,就必须正视阻碍社会监管实现的不利因素、解决制约社会监管实现的主要问题,否则社会监管也只能停留在理论构建的层面最终难以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社会性活动,其影响因素众多。就影响程度而言,科技和法律的双重制约无疑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两个重点。

(一)科技性制约因素

首先,转基因技术可能存在负面风险。简单来说,转基因就是一种通过改变受体基因构成的现代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既能够实现生物体自身基因的改变,也能够通过外源基因的插入来改变受体基因。就自体基因的改变来讲,可以将只在部分器官表达的基因在更多的部位得以表达。例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促进家畜生长素的生成,使个体变得更大,从而满足人们对产肉量的需求。外源基因的插入更是突破了物种间的天然屏障,使不同物种的性状在同一受体上得以表现。例如,“将蜘蛛基因插入山羊基因中,山羊奶中就能含有蜘蛛网蛋白质。将水母基因插入猪体内,猪鼻子就能在暗处发光发亮。将北极鱼基因插入西红柿和草莓体内,就能抵抗冰霜。将人类基因插入玉米中,就能产生杀精剂。”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为解决各种食品问题带来了曙光,但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阶段性认识成果,难免存在不可预见的缺陷,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修正。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科学家们虽然已经掌握了基因工程的核心技术,但限于认识程度,对于该技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明确和证实。就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问题.国内外社会各界仍存在较大争议。研究发现,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相比,具有独特的DNA(脱氧核糖核酸)、RNA(核糖核酸)、蛋白质和代谢产物等成分,而含有这些衍生成分的转基因食品(粮食作物)可能出现营养成分降低、过敏反应、毒素增加、基因突变等负面影响。

其次,转基因食品风险监测存在技术限制。检验检测既是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以我国为例,通过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的严格检测,“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将54.5万吨含有未经我国农业部安全批准的转基因玉米退回美方”,有力地保障了我国进口粮食的安全性。近年来,我国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包含转基因成分检测、环境安全检测、食用安全检测在内的80多项检测标准,但在检验检测机构设置和检验检测水平上,仍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数量有限、分布不均的严重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的30多家检验机构却集中在20个省份,这就为转基因食品的检测工作带来了不便。不仅如此,我国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2000年以后才逐步发展起来,远滞后于转基因食品的研发活动,现有的检验检测方法也存在测试对象特定化和检测手段有限性的问题。例如,目前比较成熟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基于蛋白质水平的ELISA方法和基于NDA水平的PRC方法。就ELISA方法而言,一方面,由于食品的复杂成分会干扰检测效果。另一方面,受食品加工过程等因素的影响,会破坏转基因食品中的蛋白质抗原性,从而降低了检测结果的灵敏度。而具有较高灵敏度的PCR检测方法,对实验室布局和检测人员水平要求非常严格,否则极易造成污染而导致错误的检验结果。与此同时,科学家们越来越多地研究采用同源或近缘物种的优势基因,去转化研制新的转基因作物,这就给转基因食品的检测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二)法律性制约因素

首先,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缺乏对食品危害属性的体认。法律对转基因食品危害属性的认知程度与转基因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水平息息相关。由于我国没有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进行专门立法,目前只能参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定义可知,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对人体健康和营养需求的实际作用性。同样,其他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也都只体现了转基因食品的实然性危害属性。例如,根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最主要的内容包括:转基因食品外源基因表达产物的营养学评价;毒理学评价,如免疫毒性、神经毒性、致癌性、繁殖毒性以及是否有过敏源等;外源基因水平转移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如标记基因转移引起的胃肠道有害微生物对药物的抗性等;未预料的基因多效性所引发的不良后果,如外源基因插入位点及插入基因产物引发的下游基因转录效应而导致的食品新成分的出现,或已有成分含量减少乃至消失等。”而实际上,转基因食品则具有前文所述的多种危害属性,即可以概括为实然性危害、可能性危害、精神性危害。显然,现有的立法规定对转基因食品的危害属性存在认识局限。需要指出的是,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作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安全立法和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都具有重大作用。因此,应当提高对转基因食品危害属性的认识水平,周延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

其次,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缺少对社会权力保障的体现。社会权力是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产物,是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社会监管作为行使社会权力的活动,其不仅符合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要求,而且还能起到外部权力制衡和监督的作用。但遗憾的是,我国的社会监管权力并不均衡。从我国现有的立法规定来看,我国的监管模式偏重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强调行政手段的监管作用。与其他国家所倡导的多元性监管模式相比,我国的监管主体过于单一,存在监管集权的弊端。不仅如此,其它监管主体在法律地位、监管程序、监管效力上都缺少法律规定,甚至有些主体本身还是被监管的对象,因而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起到外部权力制约的作用。此外,公众参与作为社会权力的实现形式并没有通过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予以体现,致使现有的监管活动存在公众参与制度缺位的问题。以社会评价为例,当前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社会评价机制还是政府主导的专家评价机制,这种缺乏公众参与的评价机制不利于风险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而且还不利于对社会权力的有效保障。美国学者达尔曾指出,一个多元的社会意味着权力的多元性、利益的多元性和意见的多元性。正是由于缺乏公众参与的利益表达与合理质疑,使得一些转基因食品安全政策难以被认可和推行。

三、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的有效对策

(一)科技性制约因素的消解对策

首先,提升转基因食品研发的科学技术水平。受认识水平的制约转基因技术虽然可能存在缺陷,但是作为影响未来全球经济的第三大科技,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势在必行。作为重要的现代科技成果,转基因食品在解决粮食供给、提高营养价值、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表现出的卓越性能毋庸置疑。同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产品,也已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赢得高科技资本的现实选择。为了维护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很多国家纷纷投入到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活动中来。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转基因技术的研发活动。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转基因作物独立研发能力的国家之一。但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的生物技术综合研发能力不强,科技优势也并不明显。“袁隆平院士曾明确表示,如果不加快发展农业生物技术,杂交水稻的优势将会在5 -10年内丧失。”面对我国巨大的食品供给压力、产业发展限制、环境污染威胁等现状,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指导“三农”工作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的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的发展任务。提升转基因食品的研发水平更是时不我待。

其次,提高转基因食品常识的社会认知水平。与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与科学技术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也正是人们难以根据以往生活经验,判断转基因食品安全与否的原因所在。由于缺乏官方的信息渠道,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报道长期以来被非官方的舆论所主导。作为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食用品,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报道无不触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吃转基因食品会三代绝育”、“转基因食品能致癌致残”、“转基因食品是西方帝国主义灭华的阴谋”……各种令人不安的消息不绝于耳。有些别有用心的团体、组织和个人,往往利用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知识的不了解,将转基因食品妖魔化,进而达到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目的。甚至有些研发机构和专家学者为了不法私利,利用公众对其专业性的信赖和权威性的依赖,公然违背学术伦理道德、散布虚假信息。因此,只有提高转基因食品常识的社会认知水平,才能增强公众辨别是非的能力、摆脱官方机构疲于辟谣的局面、减少公众无谓的恐慌,从而使谰言不攻自破。同时,面对转基因食品所带来的社会风险,也只有通过提高认识水平才能使知情权具有实际意义、使公众理性有效地参与重大决策,从而提高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二)法律性制约因素的解决对策

第8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在对淮安出入境危化品货流的分布特性和市内危化品运输管理情况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发生在淮安市境内的危化品运输事故的特点和原因.进而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这对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 参考 意义。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化学 工业 的迅速 发展 ,

2淮安危化品公路运输安全现状

2.1淮安出入境危化品货流的分布特性

2.1.1淮安市销往外地的危化品情况

2006年淮安市危化品 企业 成品销量约为33万t,具体组成及流向如表1所示。

2.1.2外地销往淮安市的危化品情况

据2006年的统计,淮安市化工企业每年需从外地进口危化品约7700余吨,具体组成及流向如表2所示。

2.1.3外地途经淮安市的危化品运输情况

由于淮安市地处苏北交通枢纽,境内有国道1条,高速公路5条,省道14条。每天途经淮安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约为1200~1500辆,其中剧毒危化

品运输车辆约有400~500辆.易制毒品、普通危险品运输车辆约有800~1000辆,这些车辆主要行驶在京沪、宁连、宁宿徐高速公路和宁连一级公路等国省道,并且有75%是夜间经过淮安市。

2.2淮安市境内危化品运输管理情况

截至2006年年底,淮安市共有危化品运输企业22家,各类专业运输车辆489辆,吨位6367t,有资质的驾驶人926人,押运员1200人。其中市区运输企业7家.共有危化品运输车辆262辆.其余15家分布在各个县区,全市10辆以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企业仅有9家。这些企业主要承担省内和周边省(市)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及民用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任务。

3危化品交通事故特性及原因分析

3.1危化品交通事故特性

2005年以来.淮安市境内共发生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11起.主要有以下特点:a)外籍肇事车辆较多.其中山东籍肇事车有6起、河南籍1起、河北籍1起,其余为江苏省泰州、张家港和南通籍各1起;b)夜间事故发生率高于白天,夜晚发生6起,白天发生5起;c)追尾交通事故较多,共发生6起,其余为单方交通事故4起,涉及其他车辆的交通事故1起;d)事故全部发生在国省道干线公路,其中京沪高速公路5起,宁连高速公路3起,宁连一级公路3起。

3.2危化品 交通 事故原因分析

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因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外.还有一些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3.2.1东部沿海地区 经济 较为发达,山东和苏南化工 企业 较多.同时,胶东半岛作为沿海地区的化工生产区,连云港作为化工集散区,大量的危化品要运往上海、苏南和浙江等地,而淮安市正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南北运输走廊.南下北上的危化品车辆经过淮安市境内的较多。从肇事车辆的行驶方向看,有大约8o%的危化品车辆从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向南驶往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有20%的车辆从上海、苏南、浙江向北驶往山东、连云港等地,这些车辆主要行驶在京沪高速和宁连公路,因此事故也多发在这两条高速公路上。

3.2.2淮安市属于平原地带.区别于北方特别是山东的丘陵地带,加之道路交通环境较好,北方驾驶员在淮安市境内长时间行车,容易出现麻痹大意,从而引发单方面的交通事故。

3.2.3淮安市地理位置处于山东、河北、河南和长三角地区的中间位置,山东等地危化品车辆从本地出发后,经过大约4h~6h长时间的连续驾驶,到淮安市境内时大多为傍晚至次日早晨之间.驾驶员比较疲乏.也容易发生事故。从6起山东籍危化品车辆发生的事故时间看,其中有4起事故为夜间或早晨.此时也是管理比较薄弱的时段。

第9篇:危化品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目前,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中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日益增多,这些危险化学品多为易燃易爆、剧毒或强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因此危险系数非常高,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方面的重大损失。所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一、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由于职业院校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对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关注度不够,并且缺乏相对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从而导致了部分在校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及责任感缺乏足够的认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虽然实验室建设得到了有效的加强,但相关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安排等方面却未随实验室情况的转变进行完善,致使安全管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危险性大。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且很多都具有易燃易爆、强毒、强腐蚀、强辐射等特点,在储存和使用环节有很大的危险性,任何的疏忽和操作不当,均可能引发爆炸、毒气和化学灼烧等安全事故,从而给学院造成重大的人身财产损失。

二、强化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能够从根本上帮助教师和学生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具体的措施就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危险化学品知识、讲授安全防护技能、规范实验操作流程等,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护技能和事故应变能力,以有效减免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首先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特点以及实验室管理需求,建立起科学、严谨、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其次,在管理制度基础上,明确实验室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实验教师等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再次,在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规范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首先,危险化学品应集中存放、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起标准化的仓库或储藏室。其次,完善库存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双人管理制度,并设立两本出入账簿,做到进出有序、可查,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确保账物相符。再次,建立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帮助其充分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危害性、储存特点、使用规范等,并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防护设备。实验室和仓库还应建立起安全事故应急方案,以便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4.注重废弃化学物的处理,避免化学废弃物污染。对于实验室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废弃物等,都应当收集、分类并储存在相应的容器中,不能混装,更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与此同时,将废弃物集中收回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初步处理,比如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当用量较小时,可以放在通风处让其自然挥发;对废酸、废碱液体,可以加入试剂进行中和,等其PH酸碱度达到排放标准后,再加大量水进行稀释后排入下水道;对于剧毒废气、废液等要定期联系专业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整个流程安全无虞。

总之,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风险管理工程,想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出发,结合当前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从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制、实验室日常管理、师生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等几大环节着手,制订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以此来切实保障化工类职业院校实验室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