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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硕士论文精选(九篇)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

第1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校,以“轻工学科”和“商科”为特色,是一所“文理兼容、工商融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食品(含保健食品)添加剂与安全”授予博士学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单位。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2017年拟招收6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2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我校每年有一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属于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欢迎符合政策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报考(有较高录取率)。

6.欢迎国外留学生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攻读“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 我校每年安排一次招考,报名时间在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3月份,考试时间在次年的4-5月份。取得录取资格考生在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采取网上报名。在教育部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yz.chsi.com.cn,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 申请

2016年12月1日--2017年3月30日,考生须在教育部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上传电子照片,在2016年12月--2017年4月5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8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政审表(网上下载)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3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

(2)考试时间:2017年4-5月份,具体工作安排及程序,请留意查看学校有关通知。

(3)考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4)考试科目:①英语;②高等有机化学或高级生物化学;③波谱学或高级食品化学。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时间在2017年4-5月。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团队

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团队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1.食品香料香精与安全

孙宝国院士、宋焕禄教授、田红玉教授、谢建春教授

2.食品添加剂与安全

庞国芳院士、徐宝财教授、王成涛教授、李秀婷教授、曹学丽教授

3.保健食品原辅料与安全

王静教授、曹雁平教授、杨贞耐教授、刘新旗教授、张敏教授

六、健康检查: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

八、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体系的支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助学金。奖助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1.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的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学金18000元/年,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年,按月发放。

3.我校设立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与学术交流等。

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yjs.btbu.edu.cn)的相关文件等。

九、学生住宿

我校全日制博士生的住宿标准为:单人单间,住宿费用自理。

十、招生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yjs.btbu.edu.cn);招生咨询热线:010--68985235 李老师 (食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10--68987086郑老师(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38房间(邮政编码:100048)。

第2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一、该班属_________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院(系、所)负责组织教学并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选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本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三、该班学员按如下方式进行培养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当年由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取。被录取者采取单位委托培养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工作结束后,甲方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授课。

2.若录取的工程硕士生不满_________名,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由本人申请,经甲乙双方研究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等,准予参加本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课程学习,同意其参加_________年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3._________年仍未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可以继续进行课程学习,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4.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四、教学安排

按乙方的要求,该工程硕士生班应为非脱产(脱产、半脱产)学习。授课地点经双方协定,安排在乙方(甲方)进行,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_________学时(培养方案另附)。甲方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教学安排、教师选派、教材选择、授课和考试等)。

五、论文工作

按照培养要求,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一般在完成必修课程学分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从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时间)。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答辩等)原则上安排在甲方进行,在职工程硕士生在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按甲方《_________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培养过程最长不得超过5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本班承办院(系、所)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

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两名指导教师。依据论文课题方向,由甲方选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并聘请乙方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工作。

六、获得学位

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满足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_________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管理

1.按照_________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籍管理有关条款,由本班承办院(系、所)负责办理研究生证、ic卡等;

2.在职工程硕士生应遵守_________大学有关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按时注册;

3.为保证培养质量,学员学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乙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甲方本班承办、院(系、所)指派一名教师负责有关课程教学方面的协调工作。

八、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阶段,每位学员需交纳培养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用)。按上课学员总人数计算,由乙方一次(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乙方具体交付培养费办法为:第一次于开班前交付总费用的一半,第二次于课程教学过半,再交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中途辍学不退学费。

论文工作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生需向甲方交纳论文指导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录取工程硕士生总人数计算。在开题报告前一次付清。未完成论文者,不退指导费用。

九、费用分担

甲方负责支付办班的业务费和教学、管理酬金;

乙方负责支付在乙方授课的教室安排和任课教师食宿;

(甲方、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赴乙方从事教学和教务工作的差旅费(或乙方承担差旅费的单程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第3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在招生简章中,对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核程序和录取等事项作了具体说明,简章中明确规定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在职定向”: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我院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考类别及学习形式

(一)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在职定向”: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二)深圳研究院招收的博士生第一年培养原则上回学校本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经济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经济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果、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经济学院的我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七、学习年限及费用

我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学年。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

深圳研究院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安排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深圳研究院:0755-26548581,26548552,szruc.net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第4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的考生请注意,考生关注的201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分数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公布!

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查询,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统考

学科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第二单元

(外国语)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总分02经济学5050909033503法学5050909033504教育学5050180

32505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506085903300503新闻传播学5050909035007理学5050808030008工学0808电气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50508080310其他5050808030011军事学5050808030012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工商管理505090903501204公共管理50509090330专业学位0552翻译硕士405085903000553新闻与传播硕士505090903300852工程硕士504580802851251工商管理硕士

4590

1601252公共管理硕士

4090

1551256工程管理硕士

5090

160

二、单考

学科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第二单元

(外国语)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总分04教育学6055260

310其他60558575310

三、强军计划

学科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第二单元

(外国语)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总分所有60406060260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注: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各降低5分,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原始分数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不享受照顾政策,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我校,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公布为准),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5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莱佛士学院于1956年在吉隆坡设立分院。1960年,在政府欲把上述分院升格为国立大学的意愿下,马来亚大学于1962年1月1日成立。

马大目前设有14个学院、4个学术中心以及两所中心、4所研究院。文学与社会学院,商业管理与会计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学院,语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马来研究院,回教研究院,文化中心,环境建筑学院,电脑科学与资讯工艺学院,牙科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体育中心。

马来亚大学在伊斯兰研究、马来语研究、文化中心、艺术与社会科学、建筑环境、商业与会计、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科技、牙科、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工程、语言学、法律、医学和自然科学等15个专业领域设有近80个硕士、博士点,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

马来亚大学的硕士课程一般要求在2-3个学期完成,最多可延长到10个学期。博士课程应在4个学期完成,最多可16个学期。入学时间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如何申请攻读马来亚大学硕士、博士课程

申请攻读马来亚大学硕士、博士课程者应具备的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书)可申请研究生课程(Master),硕士生(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可申请博士生课程(Phd);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英语成绩:托福550,雅思5.0。另外,如果是申请医学课程最好有1-2年的医生工作经历,申请MBA课程最好有1-2年的工作经历。

申请攻读马来亚大学硕士、博士课程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照片10张,2寸彩色;2、本科学历公证书两份,中英文;3、成绩单公证书两份,中英文;4、学士学位公证书两份,中英文;5、不少于200字的个人简历和学习计划,两份,中英文;6、推荐信,由两名推荐人提供,每名推荐人的推荐信一式两份,英文;7、雅思5.0分或托福550分的成绩复印件,两份;8、研究性课程的学生需提供2份研究目标,英文;9、完整的报名表两份。在履行申请手续时,除交纳以上相关资料外,还需交纳全本护照复印件1份和申请报名、境外服务等相关费用,并应在赴马大之前本人在政府医院做好健康检查,并将健康表格带到马大,注册时交纳。

马来亚大学可在每年两个学期中的任一学期入学,申请时间与开课时间为:

第一学期,大开学时间

第二学期,小开学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8月25日

申请时间:2005年1月

申请时间:2005年8月30日

开课时间:2005年5月

开课时间:2005年11月

为使学生能够顺利进入马来亚大学的硕士课程,马来亚大学在正式上课前特别举办两周的英语过渡班,周一至周五上课,每天3-5小时,主要是提高听说能力,适应硕士课程需要。马来亚大学在这两周将为该班同学配备一名全程英语辅导员,每节课安排2-3名教员授课,教程和教材均由马来亚大学安排(费用另计)。

费用:6万元人民币读硕士

同其他欧美国家的学校相比,在马来亚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费用的优势十分明显。在学费方面,除医学和牙科外,其它专业完成整个硕士课程的学费均不超过1万马币。各专业学费如下表:

硕士课程

博士课程

(2-3学期)

(4学期)

伊斯兰研究

3500-4500

8800

马来语研究

3450-6000

8800

文化中心

5500-8200

10800

艺术与社会科学

4900-7000

9600

建筑环境

8000-15000

8000

商业与会计

25200

13200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科技

5400-14000

9300

牙科

11500-35000

39600

经济与管理

6000-8500

13200

教育学

7000-8200

10500

工程

5500-14800

11900

语言学

7000-7500

13300

法律

4900-7400

11000

医学(临床)

11000

N/A

医学(非临床)

6700-9800

18000

自然科学

4300-10500

14400

住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校提供少量的有部分家具的公寓给国际硕士生。国际事务部协助学生在学校周围寻找合适的住宿地点。另一种住在学院宿舍。住宿费一般为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一年半为14400元人民币,双人间学生公寓。

学校里的伙食十分便宜,用餐花费一般为每人每月700元人民币,一年半为13000元人民币。

生活费用加起来每人每月约为2000人民币,包括吃饭、住宿、交通、通讯、以及生活用品。

算下来,学费一般为2万元人民币,牙科医学为4-6万人民币,加上18个月的生活费用,读硕士的总费用6万元就够了。

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性收费总计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详细情况如下表(单位:马币):

硕士生

博士生

A一次性费用

保证金

240

240

图书馆押金

480

480

首次注册费

360

600

毕业典礼费

240

240

合计

1320

1560

B非一次性费用

注册费

60

60

服务费

150

150

卫生费

32.4

32.4

图书馆使用费

200

200

合计

442.4

442.4

C1 考试费(授课式)

科目*门数

科目*门数

C2 考试费(大论文)

900

---

C3 考试费(小论文)

---

660

D1 学费

科目*门数

科目*门数

D2 研究费

根据专业不同 根据专业不同

第6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7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8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9篇: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法国是最早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大国,建交40多年来,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以来,中法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源远流长,不断发展。2007年,中法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关于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方式的行政协议》[1],有力地推动了中法两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专业学位教育在中法两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研究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借鉴其先进经验, 对促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 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史沿革及现状

法国高等教育可以追溯到12世纪,经过多次改革,如今成为全世界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18 世纪以后,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逐渐传播,法国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推动了生产力和科技的进步,以经院哲学和神学为支柱的旧大学,在学术上因循守旧、脱离实际,组织结构上封闭守旧,政治上与世俗国家政权格格不入,已经不适应历史发展潮流,一批高等专科学校在这种情况下便应运而生。18世纪初,路易十五继位,法国对外扩张,与英国争夺美洲、印度等地失败,使法国政府明白国家急需一批实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为挽救“国危”,争夺海外殖民地,也急需军事人才,于是开始办起了军事学校和工程学校,如路桥学校(1715 年)、桥梁公路学校(1747 年)、巴黎矿业学校(1783 年)等[2]。法国大学为其国家输送了大量的合格军事人才和基础建设人才,显示了大学的应用性和精英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为了恢复在战争中深受重创的高等教育,大力扶持大学的发展,同时也大力发展大学里的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社会所需的实用性人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包括大学、高等技术教育、工程师教育和其他特殊类型教育(药学、建筑、商校等)的高等教育体系,对学术性和专业性两种教育目标有着鲜明的区分。

我国和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均是培养实践型人才,但是由于两国国情不同,在教育体系、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课程设置上两国有明显差异。

二、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比较

(一)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比较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3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目前,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共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学士1种。

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在大学、高等技术教育、工程师教育和其他特殊类型教育(药学、建筑、商校等)中均有体现。在研究生层次,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包括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此外,法国拥有本科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职业学士教育[3]122,强调与企业紧密接触, 其目的是使学生一毕业即能融入职业界。

法国学制系统复杂。因此,人们习惯于用Bac(即高中会考文凭)+X的形式表明接受高等教育的年限[4]。LMD新学制对学位的规定是这样的:第一阶段教育即高中毕业会考通过后,接受3年高等教育,可取得学士学位;接受5年高等教育,可取得硕士学位;接受8年高等教育,也就是拿到硕士学位后再学习3年,可获得博士学位。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大致与法国相同,比较显著的差别是,法国LMD三级学制,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结束通过考核可获学士学位,分为普通学士文凭和职业学士文凭,其中职业学士文凭是由相当于我国大专层次的大学技术教育文凭过渡而来的。我国也有专家学者提出应试型高职学位制,张盛仁教授在参加今年的湖北省政协会议时提出,为了吸引更多青年接受高职教育,让他们能体面就业,并使职业教育与国外通行做法接轨,应该考虑给高职教育毕业生授予专门的学位。这种提议,既能与国际接轨,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体系。

(二)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比较

1. 培养模式。第一,培养目标。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法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泾渭分明,区分度很高,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而言,其专业性更强,更重视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是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各类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正如马丁•特罗所言:“高等教育应包括精英教育作为它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第二,培养过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习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工作的比重大于学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以在学校学习为主,较少参与社会实践。

法国学术研究型硕士的培养模式主要是通过课程学习和实验室研究工作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后取得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则更注重实践,通过课程学习,在企业或与之相关的部门或行业进行实习,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后取得学位[3]124。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题目大部分来自企业的生产实践,学习期间至少有6个月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开展工作,学生课程学习占60个学分,而在企业实习占30个学分。

2. 教学组织形式。截至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接收在职人员的比重大,他们具有较好的实践能力,但学习时间难以保证。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之相反,有充分的学习时间,却忽视了对职业养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还停留在教师课堂授课,学生集中学习的传统模式。

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多模式办学,较常见的是与企业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学生既可以学习理论知识,也有更多实践机会。由此,学生增强了适应市场的能力,企业也能有针对性地获得所需人才,学校则可得到来自企业的资金支持,产生三方共赢的局面。第二种是校校之间的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

(三)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规模比较

法国的高等教育起步早,发展成熟,其专业学位教育的规模和种类都远远走在我国的前列。由1982年开办专业学位研究生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增长,与研究型硕士教育相比,增幅大,增速快,截至2006年,法国专业硕士占到硕士学位总数的69%[5]。这些数据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法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研究生教育已经从学术性教育向应用性、职业性教育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法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参见表1)。

我国从1991年开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近两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的调整,着力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201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从2008年的6%提高到25%,预计2011年将达到30%以上。与法国相比,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规模仍然偏小,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仍然偏低,我国研究生教育仍然以学术型为主体,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服务社会的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

(四)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

法国的大学技术教育文凭(DUT)属于短期职业教育文凭的一种。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种,一部分专业课有企业聘请的专业人员讲授。第一年没有考试,升级主要参考平时成绩。第二年学生必须参加为期10―16周的实习。这是为毕业后可以直接参加工作而设计的,但相对理论化一些,毕业后可以继续深造,如上工程师学校、商校和大学等。

大学科技教育文凭(DEUST)是一个两年制的国家文凭,相当于中国的“大专”。职业教育部分经常在企业里进行,而理论课程则在大学里完成,注重实践,每年都有实习。

管理科学硕士文凭(MSG)是为企业培养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国家文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课程涉及了管理中的大部分领域,既有理论又有实践。

科学与技术硕士文凭(MST)与MSG相反,MST是为企业培养理工科专业人才的国家文凭。课程设置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到企业实习是获得文凭必不可少的条件。MST毕业后可以继续读大学第三阶段的DEA或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 ,或者申请上工程师学校及高等商校。

职业学士文凭是一个大学三年级(Bac+3)的独立的国家文凭。1999年推出,课程由学校与企业密切合作而制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理论课与专业课两部分,还要进行3―4个月的实习,目的是培养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人才。专业设置主要以新科技和新服务为主,比如FranceDIY.org、电子商务等。学生毕业一般可以在非常专业的部门开始工作,也可以继续学习深造,比如工程师学院等。

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其课程设计紧密联系市场需求,1974年由法国教育部推出,这是一个Bac+5的国家文凭,相当于中国的硕士。

大学职业教育学院(IUP),是一个独立的职业教育文凭。其专业性极强,甚至可以说在法国独一无二,使得有些企业上门要人。而很多IUP毕业生选择继续读第三阶段的DESS。为了与国际接轨,IUP也有增加DESS课程的趋势,使该文凭变成一个Bac+5的文凭。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分。在课程设置中,不是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体,而是以学科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因人设课的现象普遍存在。其课程结构的设计、课程内容的安排、教学大纲更倾向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而不是适应社会的职业能力,专业学位教育无从谈起。

三、 借鉴与启示

[JP+1]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到1990年试办第一个专业学位,再到如今初步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3]29。但与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比较,还有许多不足,由此,学习、借鉴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一) 构建三位一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专业学位教育体系是高等教育系统和有关社会机构为社会成员提供接受专业学位教育机会的教育制度安排[3]15。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由职业学士职业硕士职业博士贯穿而成,其导向明确, 分类合理,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没有对学位类型进行明确区分,在入学条件、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形式、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混淆,区分度不大。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由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三位一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因此,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的背景条件下,从2010年起,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的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显得及时且必要,这对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

[JP3](二) 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导向性

笼统地将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专业教育统一起来,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Y.加塞特指出:“必须把科学从专业中区分开来,只保留绝对需要的那部分科学,目的是为了知道专业本身,因为当今的专业教育显得非常混乱。”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因而,职业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国家发展和人民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加快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向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转变,加快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学术型为主向以应用型为主转变。

(三) 优化办学结构和办学模式

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研究生就业去向,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培养、结构优化;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应用型与学术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共同发展。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积极推进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学校与企业、行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来吸引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学、实习或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学位论文或设计指导等,提高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