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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部门绩效管理完善思考

基层税务部门绩效管理完善思考

绩效管理在税务系统的全面实施,促进了税务部门职能转变,提振了税务干部的精气神,提高了税收工作质效,也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但是,绩效管理在基层区县局落地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多维度数字绩效跟进优化不及时,绩效管理正向激励缺乏足够动力等。笔者对进一步完善基层税务部门绩效管理有以下几点思考:持续打造数字绩效,实现多维自动考评。在大数据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打造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数字绩效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紧跟“以数治税”的新形势,利用数字新技术对内外部海量信息的分析,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量化机考指标占比,为绩效考评提供数据参考,为绩效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借助数字绩效管理平台切实增强绩效考评结果的公正性,提升绩效管理的精准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尽快打通绩效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尤其是尽快实现绩效系统与各类税收业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网络智能终端等绩效管理指标所需相关数据的关联融合、交换归集、共享共用,尽快建立系统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绩效实时数据的交换共享和自动推送制度机制,实现绩效管理考评的信息化、数据化和实时化;实现绩效管理信息数据的自动留痕、自动抓取、自动分析、自动考评;实现绩效管理从传统收集基础静态数据、自动留痕获取动态数据、综合分析评鉴评价(民主测评)掌握情态数据等“多维度立体化”来展现绩效结果。有效避免在当前基层绩效管理中人工重复工作负担过重、考核数据失真、考评结果失准的现象。持续强化绩效融合,突出分类差别考评。绩效管理应通过结果显现区分度,来体现考核考评的价值和绩效。

一是强化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融合互促。这既是当前绩效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绩效压力传导,打通绩效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手段。要通过组织绩效把目标任务压力传导到不同层级的人员,借助个人绩效最终助推目标任务在基层的落地见效,实现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融合互促。

二是实行组织绩效与目标责任的挂钩激励。适度加大对组织绩效优秀先进单位给予领导干部职数和优秀人员占比提高的激励。同时,组织绩效应与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相互挂钩互促,实行组织绩效与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挂钩激励,实现组织目标与个人愿景的协同共进。

三是提升个人绩效中工作实绩权重占比。在优化升级基于“大数据”数字绩效管理平台的同时,在数字人事中提升个人工作实绩等机考考评占比。借助自动获取个人日常工作数量质量、过程监控、规范程度、差错评价、违法违纪等动态信息数据压实个人绩效考核,体现结果导向,避免过度依赖主观判断,进一步增强全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

作者:邹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