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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与建议

水利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与建议

摘要: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是掌握标准交叉重复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文章收集和研究了我国水利现有855项水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通过标准引用情况的统计分析,掌握标准之间的上下位关系,同时了解各项标准被引用的频次及其发挥的作用,侧面体现了标准的使用方便程度,为解决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建议

1我国水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彻底摸清水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从而掌握标准的交叉重复情况,将现有的855项水利标准[1](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其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水利标准有693项,占81.1%,其余162项无规范性引用文件,具体数量分布情况见表1。[2]446项水利标准,被其他水利标准引用,占52.2%,具体被引用标准频次见表2。其中,在水利标准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为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GB/T50095《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以及GB50201《防洪标准》,它们的历年版本分别被引用了共54次、50次以及44次,体现了上位标准的基础地位。经梳理,发现如下问题。

1.1引用废止标准问题

因为标准修订周期不同,部分标准出现了引用废止标准问题,从而可能导致标准部分内容出现不适用的情况。[3]对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水利行业标准(含SL、SD和SDJ)和带年代号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标准的有效性进行了核实,共275项的引用标准已失效。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引用13项标准,其中11项已被替代。SD、SDJ标准为最早期的水电标准,855项水利技术标准中37项标准引用了24项废止的SD和SDJ标准,占4.33%。若不及时修订,会影响引用标准主体的使用。有些标准虽然引用未带年代号的标准,可由于标准更新导致的失效问题,有些引用标准已升国标,已被合并、废止等问题。还有的标准虽标准编号未变,但标准名称发生了变化,与现行有效标准不一致。主体标准引用的带年代号标准出现了版本更新,主体标准未随之更新,给其他引用主体标准的标准带来影响。出现标准失效影响的不停传递,影响标准集群的有效性,导致标准间的界限、内容间边界范围错综复杂,影响标准的可操作性。[4]

1.2规范性引用文件过多问题

如表1所示,629项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数在10项以内,占73.5%,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多数标准的便携程度较高。但仍有15项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在50项以上,在对一些基层单位,特别是检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调研时,基层人员也反应个别标准存在由于规范性引用文件较多导致的使用不方便问题,其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最多的标准为SL734—201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引用了150项标准,现场操作人员携带100多本标准出现场是不现实的,导致标准查阅使用较为困难。

1.3循环引用、无限引用问题

循环引用,如SL201《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不同年代的版本与SL45—2006《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之间互相循环引用。无限引用,如SL/Z699—2015《灌溉水利用率测定技术导则》引用了GB50599—2010《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50599—2010引用了SL/T246《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2019引用了GB/T20203《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引用了GB/T50769《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50769—2012引用了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引用了SL13《灌溉试验规范》,SL13—2015引用了SL109《农田排水试验规范》,SL109—2015引用了SL4—201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等。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标准的使用不便。

1.4引用标准名称或编号发生了变化或年代号错误问题

经梳理发现10余本引用的标准名称和编号发生了变化或出现了标准年代号错误,致使使用者无从选择。如SL531—2012《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引用的SL60《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和SL169《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已被SL551—201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替代);GB/T50279—2014《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引用了SL313—20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该引用标准年代号有误,当时的正确编号为SL313—2004;SL53—1994《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与SL53—2013《小水电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规范》出现了同号等。

1.5标准引用行政文件和书籍

按标准编写规定规范性引用文件不应为行政文件和书籍[5],例如按GB/T1.1编写的标准,涉及行政文件和书籍,可以将该文件和书籍列入“参考文献”。[6]现有水利技术标准中,有11本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发现引用了行政文件和书籍。如SL577—2013《实时工情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引用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SL706—2015《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引用了《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

2结论及建议

2.1加大顶层设计和标准的统筹规划

标准不便使用、标准循环引用等问题与标准的顶层设计有很大关系,加大顶层设计力度,做好上位标准的规划、定位和下位标准的配置、边界是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的有效手段。[7]上位标准尽可能不引用标准,如GB50201—2014《防洪标准》,下位标准一定是上为标准的延伸和细化,但不得违反上位标准的规定。对于施工标准,从满足需求出发,做好标准的集成,以各类工程手册的方式,由具有相应职能的社会团体承担并,与标准配套使用。做好“存量”标准的合并优化同时,做好标准的“减量”工作,将一些具有市场性质的行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做好转化和承接,避免标准出现空位和断档。[8]

2.2加强水利技术标准监督管理

尽管水利技术标准经过50年发展历程,水利标准化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通过研究及调研发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本身还存在着不适宜、不配套、不便使用和缺项等问题;标准修订不及时,引用失效文件;标准交叉、重复,乃至不一致的现象仍然存在;标准的宣贯工作还有待加强,存在部分使用者对标准内容不熟悉,在实施环节,存在执行标准不主动、有标不执行、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建议开展标准合规性评价,清理、复核标准,特别是对引用废止的标准及时进行复核或修订;设置信息反馈通道,便于问题反映和收集;规范标准审查制度,对引用标准做适当的限定。[9]应从标准编制、实施、监督管理全过程出发,进一步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应有作用。[10]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

[2]于爱华,齐莹,刘彧,等.水利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R].北京.

[3]刘钊,赵俊光,胡浪,等.技术标准引用适应性辨识探讨[J].科技风,2020(7):170.

[4]曾志刚,李广.在标准编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J].中国标准化,2020(S1):94-98.

[5]钱俊芝.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著录规则[J].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9(9):16-18.

[6]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S].

[7]顾晓伟,郑寓,施克鑫.新时期水利标准体系收录原则的探索与实践[J].水利技术监督,2020(5):7-10.

[8]于爱华,齐莹.水利技术标准效益评估之我见[J].水利技术监督,2013(2):9-13.

[9]王化翠,崔忠波.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水利技术监督,2017(2):5-6,23.

[10]于爱华,齐莹,王建文.论水利标准化约束与激励以及评价机制建设[J].水利技术监督,2014(1):1-3,10.

作者:刘彧 于爱华 齐莹 宋小艳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