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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思路探讨

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思路探讨

1循环经济条件下生态农业的基本特点

(一)资源化,也就是要以污染排放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

应当针对产业链之输出端,即废弃物,以充分提升绿色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要运用对废弃物实施多次的回收、利用与资源闭合式循环,从而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而。资源化原则是一种输出端的方法,能够将废弃物再一次地转换成为资源,从而减少最终的处理量,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废品回收以及综合利用。为了和资源化的过程保持适应,消费者要提升购买再生产品之意识,从而促进循环经济之实现。

(二)再利用,也就是以废弃物利用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

这一原则属于过程性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延长产品与服务时间,尽可能地多次或者以多种不同方式来使用物品,从而避免其太早成为垃圾。要致力于发展白色农业,也就是要开发与利用各种微生物资源,从而生产出各类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无污染的饲料和其他能源。

(三)减量化,也就是要用资源投入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

这一原则所针对的主要是输入端,目的在于减少进入到生产与消费过程之中的物质与能源流量,对于废弃物之产生,主要是运用预防方式而非末端治理方式加以避免的,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对于各种不可再生资源之耗竭性开采与运用。对于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则应当实施总量控制,在农业上主要是运用好该原则,使用最为科学和灵活的方法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2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几点思路

(一)大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农业循环经济意识

当前,循环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并非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引导规范。因为我国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整体上较低,对于资源的利用和环保等公共意识显得极为淡薄,所以在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可向其展示一部分典型示范项目,带领农民群众实地进行参观、考察,并对农民群众实施培训,从而让其更好地了解资源和环境对于农业生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于循环经济发展中经济效益之宣传,运用可预见的经济收益以激发出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做到自觉了解循环经济原理,积极参与农业循环经济进程,进而取得理想的经济成效。

(二)立足农业生态环保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要逐渐增加生态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从而形成支持我国生态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体系。鉴于生态农业具备了人、财、物力的投入量相当大以及技术含量较高之特点,国际上通常采用投入和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我国的现代生态农业起步比较晚、层次相对较低、经济效益也比较差、经营较为分散,生态农产品的市场规模也比较小,消费者的认知度相当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以及补贴等多个方面实施政策倾斜以及必要扶持,从而更好地拓宽农业投资途径,持续增加对大型农业生态工程以及农业资源保护区之投入。(2)要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激励体系。要更加积极地倡导与鼓励企业承包与租赁荒地、荒山和荒滩等,开展植树绿化与水土保持等农业领域的综合性开发,切实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的奖惩机制。(3)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有效地控制各类环境污染的出现。要积极引领农民群众依据当地生态资源环境之实际来发展好生态农业,控制使用化肥与农药等各类化学物质,不断加大有机肥、无毒性的生物肥料的施用力度,从而切实减少因为农业生产而产生的各类污染,并且积极整治水土流失。四是要强化农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出标准化对于生态农业建设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

(三)提升创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明确其职能,加强农村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和建设同行,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有鉴于此,应当建立健全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引领机制,有效改进与优化资源在城乡间的有效配置以及重新组合,对各地方政府以及农民群众的行为加以引导,对于环境友好的措施应当进行全力扶持与鼓励。应当建立起政府资金和金融资金之间的相互联动体系,切实形成社会资本引领机制,促进对新农村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之投资,并且致力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环境和发展的综合决策办法,各地政府要设置农业生态发展专业机构来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并且组织与协调农业生态环境取得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要增加对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加以支持之力度,不断提升生态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持续增加国家财政对于生态农业技术投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引社会各方资金用在生态农业科技建设与开发上,从而逐步形成和健全投资与收益相互挂钩的新机制,并且形成多元化生态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为我国生态农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相应的技术条件。(2)要认真汲收传统生态农业技术之精华,切实推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的创新步伐。因为我国传统生态农业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间作套种、休耕轮作以及精耕细作等技术与经验,因而对于发展生态农业具备了非常好的继承与借鉴价值。然而,生态农业同样还需要高新农业技术之支持,如今,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等均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态农业建设之中,从而实现了生态农业的高技术化以及信息化,因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学习与借鉴。(3)要健全完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积极培育我国农村生态农业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全面鼓励与引导建设各种生态农业协会,从而健全完善生态农业领域的科技推广网络,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进而为生态农业科技实现成果转化奠定良好基础。

(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应当说,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之发展需要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但是,目前阶段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尚不够健全完善,主要体现为不够系统和灵活,通常是照搬与照抄城市环保立法,在现实之中很难加以执行。相关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着大量空白,往往只能零星地散见于各类单项法规之中,缺少一部真正具备了统领性与可操作性的高位阶法律。因此,要想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农业,迫切需要以整合当前较为分散的条文或者立法为基础,形成一部以广大农村地位为主要对象,在农村具备了极强可操作性的、系统性的农村领域循环经济法律。在此基础上,环境法当中也要明文规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内容列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从而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之发展状况真正视为判断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明确相关监督机构以及人员,保障生态农业在农村地区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进而有效减缓我国农村环境恶化之速度。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方针政策不仅高度关注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消除绝对的贫困,同时又关注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这就需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平衡发展,并且实现农村环境保护的最优化。

作者:杨艳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