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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与建设的创新战略

文化产业与建设的创新战略

一、文化滋养与国家品质

世界因文化而温暖、因文化而别具声色,先进文化更是人们获得理想信念、生存意义、终极关怀的精神家园,它可以制衡市场逻辑、消费主义对人的异化与扭曲。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实践中国梦的强大动力。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文化日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建设关系国家发展,文化品质关乎国家品质并决定个人幸福指数和幸福层级。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当代中国需要把价值取向从对经济增长的关注扩展到对公平正义的关注上,尤其是在社会公正、文化实力等问题日益突出的境况下。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立根于文化的复兴与文明的养成。从更宽广的视野“回到马克思”,应对中国面临的两极分化严重、自然环境恶劣、人成为“单向度”的消费机器等;当代中国需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审视改革开放与意识形态安全、文化的国家治理的政策体系更新与治理能力提升、文化产业的短平快与文化事业的精神凝聚等难题。消费时代需要人文价值关怀,更需要在全球化加快中建构本土文化的精神支撑、完成价值观再整合。解决文化内容的质量问题,既需要制度正义的纠偏,又需要文化自觉的深入,而关键中的关键是切实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提升文化治理能力、改善文化创新机制。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没有文化的整体复兴作为拱卫、没有文化的深度活力进行反哺将难以为继。中国要建设文化强国,必须秉承科学发展观,大力改善文化生存的制度环境,以更大政治智慧解放文化创造力,保障文化生成的创新性、多样性并确保文化发展的先进性、厚重性。推进文化正义,首要加强公共政策的程序正义,加快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市场治理的修法。文化正义是主体正义、制度正义和交往正义等的复合建构。维护文化平等、保障文化自由、促进文化分享是文化正义的内在价值;尊重文化形象、优化文化环境、净化文化市场是文化正义的外在价值。文化正义匡扶包括文化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及文化享有的平等性,包括文化批判的美学标准,内含文化生态平衡和文化品质提升。传统典籍《礼记•中庸》载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古训,它确实是当下中国转型发展过程中所必备的危机意识和战略警醒。犹如恶补硬实力的经济,当前我们亟需通过制度正义、体制调整与实践创新等充实文化的实力、提升文明的水准,尽早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与和平崛起。文化引领及其发展战略必须合法依规,合乎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多年的文化体制变革成效不大、文化生成机制创新不足,主因是旧体制的禁锢和制度正义的缺失。宽容的对话和协商式治理将推动社会公平与制度正义的实现,媒介素养提高与底线伦理的共识有助于文化内涵的丰富与精神品质的锻造。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是衡量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特别是价值理念、发展道路、国民素质、国家形象等是否有竞争力,能否赢得更多的国际认同。中国应不断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深化文化认同,以强大的软实力形成国际亲和力与辐射力。建设文化强国,当代中国要解决文化道统接续、文化走出去与国际话语权争夺、大国形象塑造与文化正能量传播等难题。文化的国家治理应该容忍差异性、包容多样性,文化生产者的人文自觉、文艺批评家的美学引领、文化消费者的品位提升作为“三位一体”同样不可或缺,在此基础上,接续本民族的人文传统、融合外来的先进文化,进而才有可能培育出中国的新文化与新公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魅力展现与价值传播,寄望于新时代文化正义的匡扶与文化品质的提升。实现大国崛起,制度与信仰不可或缺。从更宽广的视野看,现时代的精神信仰是本民族文明与世界先进文明产生化学反应后的普适性价值;中国要同时面对发达文化体的竞争压力和内部的文脉接续的整合压力。当前,由政府主导的主流文化并未显示出足够的包容性与化育性,民众的道德滑坡和精神萎靡呈现普遍化,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作为新的意识形态深刻塑造着社会各阶层,文化的品质提升与社会的伦理重塑迫在眉睫。

二、发展转型与文化正义

经济的高速增长令国家富强、民众受惠,同时,经济建设压倒其他社会发展目标的格局却在有意无意间被推向极致,旧的粗放模式难以回避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激化、发展代价巨大等问题,科学发展的新共识力倡不失时机的全面改革与深度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并建成法治的市场经济,推动新型生态文明建设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落地,优化文化生态并大力推进文化正义,成为中国未来20年间发展转型不可或缺的“三驾马车”。正义是衡量社会的文明层级与健康良序的最重要标准,它具有时代性、民族性、自反性并日趋系统化、谱系化,其精神内核与社会语义又有延续性、共识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及“和而不同”应成为现代正义的基本原则。正义基础上的文化生态和谐,兼具存在的多样性与发展的博弈性,在精神层面是自由、温润、丰富而厚实的。整合全社会的精神资源,凝聚人心团结民众,推动最大程度文化认同与文明共识的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中国梦的文化内涵。更好地协调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之间的“共构”关系,实现最广泛的文化正义与发展公平,具备文化厚度、显现文明力量的中国才算得上名实相符的文化强国。正面考察文化正义,它至少包含三层内容:一是指文化资源的公平分配、文化战略的方向选择、文化发展的制度决策以及国家发展的优先次序等,侧重文化治理的分配正义、制度正义、决策正义与程序正义;二是指文化批评的美学标准,用以督促文化内涵的丰厚和艺术品质的提升,侧重文艺导向的审美正义、诗学正义;三是指个体高品位,那些具备想象他者与去除偏见的能力、具备同情他人与公正判断的能力的人具备坚守文化正义的能力、其个体文化品位就高。作为审美批判标准的文化正义以及被高尚、优雅、敏锐、仁慈的审美趣味熏陶出的个体素养,成为文化复兴与文明崛起的基本标志。事关实体正义的文化建设与文明程度亟待改善,文化生存的制度正义、文化发展的程序正义和文化生成的审美正义亟待匡扶。传统不是怀旧的情绪而是生存的必要,我们要充分发掘中外经典文化包蕴的生命智慧。文明的形成和推动,离不开政治的智慧引领、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社会的自觉遵守;国家强盛最重要的标志是国民的人格独立和内在尊严的崛起,以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社会操守的形成。捍卫文化正义,应坚持保护传承与发展创新并重、文化事业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并举、历史传统与时代精神融合,通过深入的文化交流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在弘扬优秀传统的同时努力吸纳创新,增强民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文化生态的正义问题,既关涉文化种类保护、文化族群博弈及相关的体制转型,更关涉精神品质与文化活力。考察中国文化生态应特别关注消费主义强势下的文化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因素等对文化变迁与文化品质的影响,也包括作为观念的文化的内部微循环、微生态对精神质量、审美品质的影响,尤其是人文性的经典文化的原型性和硬度、消费性的大众文化的个性化与品质、主导性的官方文化的宽容度与弹性、原生态的民间文化的多样性与抗争以及文化生态在总体上的动态平衡。文化生态好坏的衡量指标是文化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文化的地方性与个体经验性以及文化内部的平衡、活力与衍生。文化生态的暂时性失衡是正常现象,如文化主潮的时代兴替、文化品质的局部下降、审美品格的调整性失调等,要坚决防止文化生态的持续恶化、文化正义的长期缺失以及世道人心的时代迷失。

三、文化产业与创新战略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将发展文化产业及提高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文化传播支点。现在,中国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办文化的单一局面,形成了多门类、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产和服务体系。文化产业是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部分,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既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切实“抓手”,又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客观需要。当前,如何借振兴文化产业之机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并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全球化挑战中捕捉到隐藏的契机并实现文化中国的伟大复兴,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使命。发展文化产业在中国不单单是一种纯经济的考虑,更是全球化大潮中如何面对强势文化冲击所实施的一项文化复兴战略。战略性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场,引发了中国文化体制的全面改革,开辟了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新方向。进入新世纪的十余年间,从“入世”到文化产业振兴、从软实力的强调到“文化中国”的复兴,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良好,其“内在品质”却出现大幅度滑坡、与国外产品相比有较大落差,文化生产、营销、消费与评价中出现的媚俗化、低俗化、恶俗化现象严重,有悖人性的自由发展。在内容为王的文化创意与生产时代,迅速提升国内文化产业的人文含量和精神品质,成为当代文化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当务之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认同文化的娱乐属性的同时,千万不能偏废了文化的审美本质。真正的喜剧精神所蕴含的清透、有趣、反讽与幽默,是治疗文化时弊特别是“三俗”的良药。文化观念虽然受到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某一文化传统或价值倾向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个影响认知和决策过程的相对独立的变量,成为引导人们观察外部世界和作出决断的棱镜。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应该进行深入系统的观念升级,尽早确立步步为营的“文化立国”方略,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彻底调整原有的文化定位和产业定位,全面升级原有的政策体系和治理体系,构筑文化产业政策法律支撑体系,健全优化文化产业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体制改革,对生产主体和民间资本松绑并建立市场调控的谱系。其二,在网络化、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要与时俱进地将平面化的文化产业不断发展为立体生动的“内容产业”,因为文化内容将成为推动信息社会发展的终极动力。其三,对于“文化产业”的概念理解应从“经济形态”转向“文明形态”,即作为“文明形态的文化产业”不断替代“经济形态的文化产业”,为学术界思考和把握文化产业发展演变规律提供了一个更为宏阔的视角。任由商业性文化产业以营利为目的在市场弈,这样的文化产业将发展成什么样子、发展到哪里去,可想而知。其四,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增强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重塑中国形象。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亟需冷思考:中华文化拿什么“走出去”、以何种“形象”亮相于国际传媒面前以及我们真正的“自律”是什么等系统性的文化建构和精神重塑。当然,文化产业发展如何体现中国的立场、中国的利益、中国的观点、中国的价值观,特别是如何体现我们优秀的文化,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文化产业的内容产业决定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内容的正能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认同文化的娱乐属性的同时,千万不能偏废了文化的审美本质。毕竟,文化是“以文化之”,是心灵的洗礼和提升。文化在实现更广泛传播的“大众化”的同时,应该思考如何去除其中“三俗”的因素,承担起思想启蒙、价值引导的功能;同时,倘若文化不再以文“化”人,而只沉湎争名谋利,我们将无颜面对子孙后代。“通过市场体现价值”并不意味着文化产品以自贬身价的方式迎合大众,而是要求我们为不同的文化产品和受众之间建立有效的连接通道,让真正有质量、有品位的精英文化产品与娱乐文化产品都有机会面对大众,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大众。文化“化”人,艺术“养”心;重在引领,贵在自觉,将是当代中国在文化发展与创新领域的总目标。

作者:傅守祥 魏丽娜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