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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食品问题分析

有机农业食品问题分析

有机农业的较大规模发展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以石油为主体的工业产品(化肥、农药、杀虫剂、燃料等无机能量)主要依靠高耗能来换取高产量,已成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耗竭能源的重要源头,甚至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命与健康。由此也促使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等先进农业生产方式来克服石油农业模式的负效应。中国有机食品发展始于1990年。目前,全国有机和有机转换产品约50个大类,500个品种,包括蔬菜、豆类、杂粮、水产品、野生采集产品等。黑龙江省有机食品的发展则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2000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确立“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发展战略以来,全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速度加快,并由无到有、由小到大,已成为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成了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近年来,黑龙江省坚持政府推动、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并以小区域、规模化为主体,突出优势产业和易控品种,促进了有机食品基地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经国家认证的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发展到350万亩,比1999年增长5倍。其中,有机水稻种植面积40万亩,有机大豆种植面积116万亩,有机玉米种植面积42万亩,有机杂粮、杂豆种植面积47万亩,其他有机种植面积105万亩。同时,有机山特产品监测面积800多万亩。从调查情况来看,有机水稻种植主要集中在五常、庆安等县市,有机大豆种植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农垦等县市和农场,有机玉米种植主要集中在大庆、农垦等县市和农场,有机杂粮和杂豆种植主要集中在大庆、大兴安岭、农垦等县市和农场,有机山特产品则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伊春、牡丹江、森工等地、市和林场。

2.打造了一批有机食品骨干加工企业。依托黑龙江省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大力建设有机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同时,黑龙江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了较大发展,总体实力不断上升。目前,全省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发展到123家,比1999年增长21倍。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5家,还有3家企业进入全省工业加工企业50强,9家企业进入民营企业50强,并涌现出一批像北奇神集团、黑龙江嘉峰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农垦北安红星农场、绿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城金都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高泰食品公司等在省内外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有机食品生产企业。

3.培育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专业市场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大中型绿色、有机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配送中心、连锁专卖店和销售网点发展到1010个,比1999年增长25倍。目前,黑龙江省有机农产品已销售到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市、区(包括台湾省),远销欧、美、日和东南亚等40多个国家,并建立了比较稳固的客户消费群体。大兴安岭地区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在国内建立有机食品经销场所126处,在国外建立经销场所28处,有效使用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品达130多个,居全国地市级城市之首。

4.有机农产品开发领域不断拓宽。以推动产品认证为突破口,并依托林广、粮多、水净等优势,黑龙江省不断拓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开发新领域。截至目前,全省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达667个,比1999增长70多倍,产品涵盖玉米、大豆、水稻、乳品、肉类、山产品和特色产品等多个系列。在获证产品中,种植业产品367个,占55%;渔业产品26个,占3.9%;山特产品和食用菌类产品230个,占34.5%;有机畜产品实现突破,自2007年宝泉岭开发有机猪肉以来,全省已认证有机畜产品25个。

5.有机食品品牌和价格优势初显。以提高有机食品外向度和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为目标,按照产地、产品质量相一致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黑龙江省积极支持企业扩张优势产品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层次,由此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有机食品知名品牌。目前,全省有3个有机食品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有34个有机食品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和省级名牌产品。随着品牌效应的扩大,黑龙江省有机食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并成为农产品销售的新的“增长点”,一部分有机产品的售价高出普通农产品几倍、甚至十几倍。

6.形成了发展有机农业的雏形。黑龙江省有机食品的开发极大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并在全省涌现出一批发展有机农业的典型。从调查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小区域发展模式,以双城市杏山乡顺利村为代表。2005年,该村在东北农业大学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有机农业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猪生产,以猪粪养殖蚯蚓、蚯蚓喂鸡、鸡粪肥田,从而实现了良性循环及永续发展。2008年,全村分别种植有机水稻2000亩、谷子1000亩、玉米1000亩,全村农民纯增收入达到5300元。二是现代农场模式,以农垦北安分局红星农场为代表。红星农场是一个集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国家大型二类企业。近些年,他们注意发挥生态环境好、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大力发展有机产业,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8万亩,相继通过了欧盟、美国、日本及国内有机标准的认证。三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以五常市为代表。近几年,五常市以五常葵花阳光米业和中良美裕有机谷物制品公司为龙头,在龙凤山灌区、磨盘山灌区和溪浪河流域的7个乡镇规模种植、发展有机水稻2万亩。四是生物科技模式,以大庆三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该模式主要是采用一种以“ST技术集成系统”为核心的标准化生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实现对污染的种植环境的净化,也可以摆脱对农业化学品的依赖,并保证产品产量。

7.产品质量和标准明显增强。随着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数量规模的不断增长,有机农产品在整个农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一是有力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8年,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以有机(绿色)食品为主的1000多个农产品抽检中,黑龙江省地产“三品”合格率均达到了99%以上,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出现,特别是在部分地区发生奶制品和鸡蛋质量安全事件中,黑龙江省无一例产品检测出三聚氰胺,黑龙江省农产品成为国内外消费者最信赖的产品。二是有力提高了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按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要求,全省制定了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技术操作规程1400个。三是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在操作过程中完全不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较好,大平原、大草原、大江河,适合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适合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全面发展。特别是随着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以及“天保工程”的逐步实施,黑龙江省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开发的基础条件更加优越。除了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外,作为绿色食品生产和加工大省,黑龙江省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一是组织优势。目前,全省已成立了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省、市、县三级成立了绿色食品开发的具体办事机构,并做到“三有”,即有专门编制、有办公经费、有办公地点,为推进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技术优势。目前,全省已制定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各类技术操作规程1400个,并由省技术监督局正式颁布实施,基本涵盖了全省大宗粮食作物、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产品等多个领域。三是检测优势。目前,全省部级环境、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已发展到5家,省级环境、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到10家,市县级发展到46家,初步形成了以部级检测检验机构为主、以地方检验机构为辅的网络化监测检验体系。四是管理优势。为了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一方面,全省各地均推行了种子、肥料、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并建立了基地轮检制度和产品年度检测制度,并继续在垦区推行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另一方面,各地也重点开展了环境检测、投入品检测、产品检测和市场随机检测,并集中公示检测结果。但同时,全省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也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面临着不少矛盾。

1.有机农业发展急需政策扶持与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相矛盾。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是一项德政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长期支持,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如果没有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倾心呵护,很难发展壮大。国外、省外莫不如此。相对而言,黑龙江省对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重视程度却开始“降温”,支持力度也开始“撤力”。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一再强调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重要性,但在操作中却没有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特别是在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上没有任何投入。

2.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总体效益较低与生产成本高相矛盾。以水稻为例,按照有机食品的标准种植,每亩须增加人工等费用200多元;由于禁止使用化肥、农药,水稻产量要比种植普通水稻低20%左右。问题在于:目前大部分有机农产品还没有实现优质优价,一般每市斤有机农产品只比普通农产品高0.2元左右,生产者和经营者难以从中获得较多的效益,生产积极性受挫在所难免。

3.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需要良好的市场氛围与消费观念消极相矛盾。必须承认,中国有机产品发展的起因并不是生产者的环保理念和消费者的健康理念,而是市场经济和产品贸易的刺激。1999年之前,中国的有机产品主要是根据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需求生产,其中95%以上出口国外。现阶段,广大消费者对于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还是比较模糊的,也缺乏积极消费的理念。

4.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急需龙头带动与骨干加工企业牵动能力不足相矛盾。与部分发达地区相比,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有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规模不大、链条较短、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差,有30%左右的企业基本上属于初级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数量少,特别是生产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和终端消费品的加工企业少,直接导致了黑龙江省有机食品总体附加值水平较低,使其难以在市场中形成强大竞争力,也难以通过加工环节把有机食品内在的价值挖掘出来,并形成强大的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

5.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市场开拓能力较差相矛盾。与国内外的一些企业相比,黑龙江省有一部分有机食品加工企业的市场开拓意识还不够强,亦缺乏不断开发和拓展新市场的能力。据调查,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销售网点的只有千家,与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需求程度有较大的差距。相当一部分企业虽然在品牌培育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仅限于本地市场,涉足国际市场的较少,尤其是在全国市场特别是世界市场叫得响、名气大的品牌还不多,突出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也明显不够,区域整体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杂而不大、多而不强的一般化状态,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相对较低。

6.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监管要求高与工作基础薄弱相矛盾。主要表现在:检测手段还比较落后,特别是地、县两级检测机构建设严重滞后,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对于有机农产品是否合格,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消费者难以识别,即使管理机构短时间内也难以判断真假,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有机食品认证市场混乱,目前在黑龙江省开展有机食品认证的机构有30多家,部分机构受利益驱动,一味迎合有认证需求的企业,把关不严,标准较低,有的甚至不经过任何程序,给钱就发证,搞乱了有机食品认证市场,也严重侵害了严格按照有机食品标准生产企业的利益。

基于黑龙江省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所具有的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检测优势和管理优势等,特提出以下促进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加快发展的建议。

1.应制定科学发展规划,抓好区域化布局及基地建设。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牡丹江、鹤岗、鸡西等开发较晚、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区,应全面开发有机食品,并逐步加大有机农业的发展步伐;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以及农垦系统等有机食品发展基础好的地区,则应确定重点地区,优先发展粮食、山特产品等有机食品,并积极探索有机农业发展的路子。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有机食品生产标准要求高,应注意优先发展水稻、玉米、大豆、杂粮、杂豆等粮食类产品,突出发展木耳、蘑菇、野菜等山特产品,慎重发展生猪、肉牛等畜禽产品。三是突出基地建设。按照优势产品、优势生产的原则,应重点建设六大基地,即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部分地区和东南部半山区河谷地带建设一批有机水稻基地,在松嫩平原西部建设一批有机玉米基地,在松嫩平原东北部建设一批有机大豆基地;在大庆、齐齐哈尔、双鸭山部分县和农垦北安分局建设一批有机杂粮杂豆基地;在伊春、牡丹江和大兴安岭以及哈尔滨尚志等地区建设一批有机食用菌和山特产品基地。

2.加快产业化经营,着力打造一批牵动力强的加工企业。一是培育加工企业集群。应把扶持主导产业作为培育加工企业集群的首要目标,并通过内引外联、重组并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进入有机食品开发领域。尤其应加强项目合作,并围绕有机食品原料基地建设,确定一批引资与合作开发项目,以把省外、国外著名食品加工企业引入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加工领域。二是加快开发高端产品。应积极引导有机食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新产品开发,以推进由粗加工产品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变、单一产品向系列化产品转变。应重点发展有机乳品、大豆、玉米、水稻及山特产品加工,并大力开发有机高端产品,以全面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三是抓好品牌牵动。应支持有机企业扩张优势产品规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同时,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工作,依法保护黑龙江省名优特农产品。四是要努力打造加工“航母”。到2015年,要构建10户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2户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1户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并培育出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全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50亿元。

3.加快国内外市场开发,健全有机食品营销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物流网络。当前,要重点支持已具备规模和实力的有机食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利用品牌和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资金,加快各类市场建设,力争较短时间内形成以哈尔滨为核心,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城市相配套的有机和绿色食品市场物流网络。二是要在建设稳固性和长久性市场上下大气力。在巩固京津、“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市场的同时,要积极开拓其他省级城市市场,以此建设小区域网络,有计划地组织企业聚集名牌产品、特色产品。三是认真组织好大型经贸展会。一方面,应把办展办会作为展示精品、培育品牌、开拓市场、促进有机食品贸易的重要措施,一以贯之地抓好抓实,不断提高展会经贸效果;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发达国家的食品博览会,推进与国际市场对接,不断扩大有机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出口份额。

4.强化各项基础建设,不断增强有机食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强化科技支撑。按照生态省、生态农业和有机食品三个层面的战略定位,应科学编制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科技攻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应设立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研究课题,加强合作,形成技术开发合力;要加快科技创新,特别要加强有机食品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推出基础研究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应优先立项并重点支持;要注重有机肥料、生物农药、饲草饲料等相关技术研发,为搞好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提供可靠的投入品保障;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开发应给予支持。二是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在总结科技成果和先进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应强化有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并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加速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强产品认证合作,重点同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的认证机构开展产品质量标准互相认证,扩大有机食品出口。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搞好新污染源控制,推进畜禽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改善基地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一批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加速解决西部地区沙化、碱化问题,大力植树造林,扩大绿色植被面积。加快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不断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5.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为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一是各项涉农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要统筹、整合和利用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良种化工程、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能源建设、新农村建设、防沙治理、“三北”防护林工程及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科技专项等资金,并向有机食品基地的基础建设、推广新技术、科技攻关等方面倾斜。二是各部门要重视有机农业的发展。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开发纳入生态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同步推进,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有机食品加工企业优先推荐或纳入国家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金融部门要对有机食品的基地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融资服务,在相应评估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信贷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三是各级政府要积极争取国家在稳定原有补贴政策的前提下,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惠农制度的硬性条件之一,制定出台生产优质农产品补贴政策,如对种粮大县补贴、农民直补,按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四个等级梯次补贴,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要广泛宣传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理念,切实增强生产者、消费者的生产意识和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