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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职工养老保险完善路径探索

基层央行职工养老保险完善路径探索

养老保险跨系统基金转移衔接手续难。1、由于人行养老统筹实行行业内大统筹,和社会养老保险不衔接,缴费比例不一致,系统外调动人员手续繁琐,情况复杂,而且调入人员必须按人民银行的缴费比例续建其以往年度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台账,导致养老保险接续工作难。2、自2010年下半年,人民银行系统外调出人员基金转移业务已被暂时停止,以海东中支为例,全辖现有需要转移基金的历史人员9名,但是按规定转出关系不予办理,势必会影响职工的情绪,也给统筹工作带来了困难。3、自2003年人民银行与银监局划分后,银监局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一直在人民银行保留,随着银监局职工的退休、调动、死亡等情况的发生,提出申请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基金的人员不断增多,基金转移已迫在眉睫。

网络版养老统筹程序运行顺畅,但年报取数难。2011年11月网络版的养老统筹系统在青海省全面推广,新系统运行平稳,操作方便,给养老统筹人员带来了极大地便利。2011年年报工作在新系统中完成,由于统筹报表数量较多,手工报表数量一直居高不下,许多报表取数还是需要统筹人员手工计算,如果能在系统中直接取数,增加一些系统辅助报表功能,就能节约时间,而且增加数据的准确性。

遗属补助标准低,最低生活得不到保障。目前海东中支全辖有离退休干部遗属6名,平均年龄76岁,且全部为女性,这些老人年龄偏大,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是一个非常困难的群体,也是社会进步中最不应该遗忘的群体。现执行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2009年青海省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出台的文件,补助标准现已低于政府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且自2010年以来在统筹基金中不予列支遗属的取暖补贴,导致遗属生活比较贫困,最低生活得不到保障。

新行员录用首月缴费基数确定难。近10年以来,新行员都在7月下旬到单位报到,按照劳动工资规定发放其半个月工资,而养老统筹明确规定:新录用人员,以本人新入行后第一个月的全部工资收入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如果新行员按其第一个月所得的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造成基数标准低。而目前基层行的做法是:首月发放半月工资,而缴费基数按全月工资收入确定。导致年末“人员工资和缴费基数分析表”填制难度大。

业务人员不稳定,工作交接不规范。1、业务人员流动频繁,新手多。由于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既要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还要懂劳资、会计、统计、档案管理。从实际情况来看,基层央行统筹人员流动频繁、更换性强,已经掌握了相关养老保险政策和操作技能的业务人员,从事工作2-3年就被调离,新职工又需要较长的时间学习,如此循环,业务的正常开展就会受到影响。2、不规范的业务交接,工作连续性差。统筹人员岗位交接时,“传、帮、带”工作不到位,新手对养老保险业务基本上靠自己领悟,严重影响业务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尤其是在整理时间比较长、跨年度的报表和业务时,更是比较困难。

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缴费征缴工作,解决基金缺口问题。1、在总行的指导下,积极加强对基层行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大力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保费征缴环境。建议上级行在核拨人员经费时,考虑基层央行实际困难,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收缴工作,做到保费应收尽收。2、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严格按规定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标准,减少支付漏洞。首先,严格控制提前退休条件,降低基金支付规模。离退休人数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负担水平的一个基本因素,严格控制提前退休条件,减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不但可以增大一部分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而且可以缩短他们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以降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模,做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其次,严格掌握基金支付范围,减少基金支付压力。为了规范养老金的支付范围,应全面彻底的审核基层央行养老金支付项目,各省统一规范标准,严格养老金列支的支付范围,减轻基金支付压力。

(二)健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为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现行业统筹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的有效衔接,建议人民银行出台一系列关于跨系统调动转移的操作指南,解决目前需要转移基金的人员和银监局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根据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属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建议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数,考虑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而且从长远看,应恢复遗属的取暖补贴,因为基层央行遗属的人数普遍较少,每年增加取暖补贴不会造成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

(四)逐步完善养老统筹新系统的操作步伐,为基层央行统筹业务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针对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应进一步完善系统资源整合和操作功能,简化操作程序,而且对年底要求上报的各类辅助表,建议在系统中取数,能与系统数据库对接,增加一些系统辅助报表功能,在节约时间的同时大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而且也能把统筹人员从数字堆中解放出来。

(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规范业务交接手续。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连续性、操作性十分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员工个人利益,更是上级行在组织人事部门落实的“窗口”,其工作质量是组织人事部门执行力的直接体现。完全熟练地掌握此项工作需要一个相对较长时间的学习和积累,如果人员变动频繁,不利于此项工作稳定开展。而且在保持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应做好新老人员的接替,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不在交接过程中脱节。同时,统筹人员要培养自己的敬业精神,要有“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上进思想和职业意识,真正把自己融入到工作中去。

(六)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定期由上级统筹机构开展养老保险统筹业务培训,这对新接手统筹人员显得尤为重要。既要培训统筹业务操作人员,也要对业务主管和其他兼职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达到监督和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大兄弟行之间的交叉检查力度,使统筹工作人员有机会相互学习和交流,探讨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本文作者:曹建勋、朱燕、沈晓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