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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

1引言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免交义务教育学杂费、开展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的又一强农惠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顺应民意、改善民生、为民谋利的重要举措,也是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还是广大城乡居民期盼已久的大好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单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理念。大力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提高政策操作力和执行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也呈现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老百姓的参保积极性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待遇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中央、市级和县财政共同承担,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待遇享受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对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与缴费年限挂钩,导致参保人员认为自己是否缴费没什么关系,反正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是自己所缴的钱,因此不能调动参保人员积极性。

2.2老百姓传统观念依旧,现代保险意识尚未形成

尽管现在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通过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加之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生、老、病、死有子女管,要其缴费养老一时接受不了。加上多数老年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仅凭电视、报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不深入到农户讲深讲透政策,很难增强群众的参保意识。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还有部分人员认为缴费标准太低,到老年后达不到养老的目的,参保后也多领不了多少待遇,都抱着60岁后不缴费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简单想法。

2.3工作人员、经费短缺,开展工作困难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新型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如农民工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库区移民、征地农转非、户籍制度改革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对象和管理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上升,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各乡镇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压力更大(各乡镇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还兼着其他业务)。由于人员编制紧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小马拉大车的情况。二是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开户银行在农村商业银行,一些乡镇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比如山区,每天正常的客运班车就两班,早上出发,晚上返回。如错过班车就只能坐摩托车,造成不安全因素,加之山高路陡,出行成本增大,给老百姓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带来不便,因此工作开展困难。

2.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工作难度增大

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当中大部分都是青壮年,并且都是临时工,哪里有活干就去哪里,经常更换就业岗位,得不到公司的长期聘用。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各乡镇也没有办法和这部分人员取得联系,更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部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认识误区。不少外来务工者认为,如果要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必须缴清15年费用,认为是一件很漫长的事。三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不了解,担心请假回来办理手续时间过长,并且来去的费用也大,就认为以后慢慢有机会回来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3对策及建议

3.1制定完善政策、优化城乡居保制度设计

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与基础养老金的增长实行挂钩,对于不同的缴费年限,要按照标准增发,并且鼓励参保人员尽早参保和长期缴费,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使待遇水平逐步达到或接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待遇水平,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时,可以采取多方筹资,比如从征收的社会扶养费、土地出让金、资源费以及户籍制度改革中的地票交易收入余额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投入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中。

3.2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建设

针对农村居民人数多、分布广、居住分散等特点,一是将工作人员实行按服务对象进行动态配备,同时设立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增设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专职业务人员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让群众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确定一个缴费档次,代办员就可以帮助办理好参保手续并代开银行账户,参保人员只要到银行缴费,就视为参保成功。针对部分老年人员未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对老年人员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派出所应分村分别上门补办身份证,代办员上门收集参保资料和分发个人账户存折资料,对凡是自愿参加保费代收代缴的群众,由村(社区)代办员实行全程服务,确保服务到家,保证参保人员不出村组就能办理所有参保手续,切实方便群众,彻底解决因人手不足对工作开展的约束。二是农商行要不计成本对无营业网点的乡镇实行配备流动车进行服务,并且每个月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这样既能减轻群众的出行负担,也能减轻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3.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

采取文艺宣讲团、村村通工程、电影下乡等形式。各乡镇要以城乡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重点宣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施的重大意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送到城乡居民中去,实现“入户宣传率100%、资料发放率100%、政策知晓率100%”、“三个百分百”。

3.4远程服务给力外出务工人群

各村(社区)安装电话、传真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来电咨询居保工作的政策,帮助他们解答疑问。安装传真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将他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传送到村(社区),并在工作时间内,至少要有一个人守在电话和传真机旁,及时接收参保人传来的信息,并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每周末将收集到的材料交到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派专人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依托乡镇各村组干部,与外出务工人员逐一进行联系,通过电话、QQ等多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并通过网络传回一些参保必需手续进行代申报,对举家外出的人员,由本人将身份证传真至村(社区)或乡镇社保中心,委托办理,或者直接委托代办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办理参保手续等,确保了外出务工轻松便捷参保,同时为外出务工人员节约了费用。联合人力资源市场、劳务站等单位利用重大节假日,在县汽车站、长途车站等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居保、创业、就业等政策,让返乡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各项惠民政策。另外,利用集市居民置办年货,人群相对集中的优势,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年画,悬挂标语,现场讲解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尤其加强对返乡人员居保政策的宣传,引导积极参保缴费。

作者:张政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