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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风险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法务风险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法务风险

第1篇:法务风险范文

[关键词]法务审计;合规管理;风险

一、引言

2019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0年10月,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党的五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注重堵漏洞、强弱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升防范抵御风险能力,其核心是对潜在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是当前,随着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和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在经贸活动中受国内外法律管辖的范围越来越大,面临的法律合规风险也日益凸显,由此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体系就成为防控和化解风险的一项重要选择。对此,本文拟就企业法务审计及其融入合规管理的可能性、必要性,推动企业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应对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等问题展开探讨。

二、法务审计的发展现状与职能界定

(一)法务审计的发展现状法务审计是指在企业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对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及企业运营过程中各部门、各机构的人员行为、业务活动是否合规合理合法进行系列测试与评价,以提高防范涉法风险和增强企业法务处理规范性的一种审计。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务审计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已获得长足发展,并取得大量成果,这些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司法审计、政府审计、民间审计等社会实践,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发展。而国内一直到20世纪末,有关法务审计的研究才引起学界的关注,因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务会计资料舞弊行为引起的经济纠纷频频发生,而财务会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过错、会计资料失真与财产损失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等法律专业问题,亟须理论界通过法务审计深入研究予以澄清。无论是财务舞弊行为的频发,还是合规风险的暴露,都远超传统审计的范围,也对审计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挑战,迫切需要既懂审计又懂法律的法务类审计人才。尽管我国一些大型企业普遍设立了审计部门和法务部门,两个部门都有各自的优势,分工明确,但尚未形成一种集审计和法务优势于一体的综合模式,这就是所谓的法务审计。而随着一系列会计舞弊和财务造假事件,以及国际贸易争端中合规管理问题的层出不穷,法务审计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加强企业法务审计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企业内部实施法律法规的有效性能得到很好检验;另一方面,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合规风险也会大大降低。

(二)法务审计的职能界定1.防范舞弊行为,确保规范发展。无论是一般职员舞弊还是管理层舞弊,共同特征是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和察觉,特别是一些游离于法律制度边缘的舞弊行为,法务审计能有效发挥自身优势,进行事前预防控制,把舞弊风险控制在事前,及时预判,及时审查,有针对性地提供改进意见。如财务层面,及时审查企业各层级管理部门和人员之间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关于财务会计信息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合法等。2.规范内部控制,审查内控制度合法性。合法性考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控制度以及相关规定是否合法;二是下级企业的内部规定是否符合上级企业的内部规定,是否遵守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公序良俗等。3.防范外部法律风险,提升竞争力。法律风险总是与企业相伴相生的,只要企业存续,各种法律风险就会存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深入推进过程中,企业经营过程中总会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对内由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相异容易滋生风险,对外市场交易规则本身就存在风险。审计部门的优势是主动反应、获取信息及时、渠道多样;而法务部门的优势是专业性强、熟悉程序和规则。审计与法务相结合的法务审计能够更好地发挥二者的长处。因此,引入法务审计,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及时阻断法律风险进一步扩大的渠道,防止企业在面对市场规则时处于法律风险较高的不利地位,从而更有效地防范化解各种法律风险。特别是企业在对外贸易层面,法务审计的及时介入有利于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避免遭到外国法律的制裁,从而减少合规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的可能性、必要性

(一)合规管理背景分析当前,经济全球化已进入新时代,企业间的竞争正转变为全球价值链层面的竞争,合规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引起国家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的高度关注。但现实中,大量企业甚至还没有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组织体系、预防体系和监控体系亟待健全,这对降低企业的合规风险以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隐患。

(二)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的可能性法务审计与合规管理尽管在构成要素上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前者主要针对涉法层面是否合法合规,后者则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既有涉法层面是否合规,也有其他环节是否合规,但二者在职能上的共性还是为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可能。首先,二者都有利于预防法律风险,防范舞弊行为,确保企业规范发展;其次,对企业内部管理而言,二者都有利于规范内部控制,审查内控制度的合法与合规性;再次,对企业对外交易行为而言,二者都能促使企业遵守各国法律和商业准则,防范外部法律风险,提高竞争力;最后,二者都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务审计在合规管理体系中可以定位于负责重大合规风险管控措施、重要法律法规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三)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的必要性1.合规管理职能有待拓展。当前,国内多数企业审计人员合规知识储备明显不足,尤其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欠缺,专业敏感度低,对可能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无法作出预判和认定。而现有从事法务 审计的人员,大多是从传统的审计人员或法务部门抽调出来的,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比较擅长,但在合规管理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法务知识方面较为欠缺,导致企业法务审计发挥的实际作用微乎其微。鉴于此,将专业的法务审计人员融入合规管理体系,在发挥法律法规方面专业优势的同时,辅之以合规知识的专业熏陶,这既是对企业防范法律和合规风险的补充,又是对合规管理职能的全面拓展。2.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有待优化。现在很多企业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时,缺少统一规划部署,合规职能常散布于审计、纪检、监察、安全、人事等部门,多部门间重复工作,特别是审计部门与合规部门间的工作存在交叉或空白点,审计部门对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主动性,参与的合规管理活动也只限于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针对性不强。凡此种种,均导致法务审计层面只是做了一些表面工作,未起到实质性作用。3.法务审计与合规管理职能有待结合。如上所述,法务审计在合规管理体系中定位于负责重大合规风险管控措施、重要法律法规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但实践中由于法务审计与合规管理部门二者的职能没有做到有效结合,致使难以取得相应的成效。因此,加强二者的融合,发挥各自优势,规避劣势,就显得尤为必要。

四、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体系的路径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合规知识储备企业应积极组织法务和合规管理知识培训,形成常态化全员合规培训机制,重点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审计人员充分理解合规管理的基本要素和整个流程,确保从事法务审计的人员能以较高的宏观思维能力和微观觉察能力高效地完成监督审查工作,为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二)创设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的环境企业应培育合规文化,不断提高各部门参与合规风险防范的积极性,实现自上而下的领导并建立自下而上的自觉遵从意识,确保合规理念深入人心,从而有效地支持和保障法务审计融入合规体系,并参与合规风险防范。

(三)法务审计自身应有为有位一方面,法务审计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内外部风险防范职能,并借助合规管理覆盖面广的特点,积极履行监督检查和违规追责的合规管理职责,高质量展示法务审计的优势与成果。另一方面,法务审计应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实现从过程到结果的监督,及时掌握企业在合规经营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监控、防范并规避企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法律风险。

(四)加强调查研究,提供最新指导无论是在全面风险管理层面,还是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层面,法务审计都可以弥补独立审计固有的缺陷,打破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之间的业务界限和壁垒,使审计功能在广度和深度上具有较大幅度的延伸。但法务审计融入合规管理体系并非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畅通无阻。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必然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思路与切实可行的方法,使法务审计更好地融入合规管理,二者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需求。

参考文献

[1]卞传山.传统法务如何牵头企业合规管理[J].法人,2019(2):78-81

[2]冯鸽.建立国企合规管理体系降低合规风险:以XD公司为例[J].西部财会,2019(7):58-60

[3]黄晓林.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异同分析[J].财经界,2020(2):89-90

[4]李唤儿.法务会计对舞弊的预防研究[J].财会学习,2018(9):133

第2篇:法务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集团;法务管理;法律风险

现如今,企业因经济全球化以及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而拥有众多发展机遇,但是风险与机遇共同存在其中。在企业的运行中,因高风险时代的存在企业法律风险也贯穿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企业因经历了黄金十年而处于一种频发的法律风险、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以及加剧的宏观调控阶段。那么要想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使得企业拥有竞争优势,就应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重视起来,相应的对策也应同步制定。

一、房地产集团法务管理优化的现状

(一)忽视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对于房地产项目来讲,其全过程都要用到众多的时间及金钱、人员、设备等。其中包括了筹备资金、搭建融资途径、测量勘测、施工竣工、前期准备建设项目以及开盘销售等等。那么未知的风险存在于整个进程中的各个环节。就目前而言,对于整个项目的全部过程来讲,房地产集团的法律意识薄弱,虽然在某部分或者阶段管理较为完备,但是健全的系统在整体的风险管理上并没有形成。法务管理人员对房地产运营的全过程不了解,更提不上预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了。

(二)不重视项目立项前的风险管理

在整个项目的开发中,项目的合法性问题是最为关键的一个前置性问题。项目合法性这个问题纷繁复杂,在此方面的企业集团的法务管理更仅仅是审核部分程序以及物资。举例来讲,首先要进行分析的便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以及相关部分是否批准审核众多开放项目。但是对项目的合法性管理而言,以上两个方面是不充分的,这是由于这样做只能确保符合法律的需求的是此项目的开发主体,众多的法律风险控制将同步在开发建设中产生出来。其中经常可见的便是部分开发商在经过审核并通过审批的项目中改变原有规划,比如项目的特性、功能以及项目的设计参数等等。此种改变一旦不能通过审核,那么此项目在竣工后也难以通过验收,那么对企业销售起着重要作用的产权证书也就无从获得。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更改在项目通过审核后可以发生,但是更改的内容应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因为在法律中对部分可以更改的内容已明令指出,明确规定下来了。而存在于房地产内部的法务管理工作者对当前的部分风险控制管理尚有不足之处,在项目合法性的问题上,不能有效的规避其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问题。

(三)欠缺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管理

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的进程中要面临纷繁复杂的风险问题。在对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上,众多的因土地权属而产生的纠纷问题从不间断。而双方或者是多方可做的纠纷将存在于项目开发的人员以及组织结构的确定上,与此同时,开发商与项目中涉及到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方的利益纠纷也经常可见,最近几年,层出不穷的扩大性事件因拆迁利益纠纷问题而频频出现,社会也因其出现的法律问题而极为关注。就算是项目的施工时期,承包商们也会因具体的施工、设计、规划等产生纠纷。这是因为建设项目依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是可以外包出去的,但是却禁止分包。对建设主体结构进行分包的情况在目前的建设施工中已经是常见不鲜了,那么相当一部分的法律问题就应运而生。房屋的按揭付款、认购以及付款等环节在项目完工的销售时期也会有部分法律风险问题产生。而就现在而言,房地产集团忽视对流程以及源头上的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便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此问题的严重性都是在法律纠纷产生以后才意识到,而事先控制的思想意识便显得相当缺乏。

二、问题的成因

(一)缺乏综合素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针对的仅是单一的法律处理事务以及法律纠纷问题,而现代法务管理针对的便是综合参与的企业管理,这是两者之间存在的最大的差别。而主体能力以及职责因此种职能的转变而不断变化。除了具备处理法律纠纷的技能以及部分基础的法律法规以外,法务管理的主体还应对部分的管理常识有一定的意识。尤其是针对法务部的高层来讲,他们对相关的法律以及管理知识应该处理精通的阶段,必须是一种复合型的人才。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法务部门的基础事务以及本职工作上立足,此外对企业高层的管理也能参与其中。但是,就目前而言,复合型的人才在房地产集团内部相当匮乏,更别提在法务部中了,更是寥寥无几。因此,造成此项工作未取得重大突破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便是欠缺此种主体素质。

(二)管理方式与法务管理的职能作用不相契合

唯有通过众多现实的管理模式,法务管理职能才可实现其自身的作用。法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在房地产内部企业的决策工作无法真正的运用其中,在部分问题上还起到促进法律风险的产生。企业开展法律工作的目标以及人物伴随着展开的市场环境、优化调整后的产业结构以及企业规模等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传统法律顾问模式中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者以及附属于企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正在逐步被现代企业所抛弃,这是由于此种模式对法务来讲已然不能真正的实现管理。可是,现有的管理方式在目前的企业管理工作中,在决策管理以及风险控制两方面并没有发挥出其本身的作用,在法律风险控制上,企业还时常处于失去控制的状态。换言之,就连接法务工作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桥梁而言,目前的企业法务管理方式并不能胜任,还没有办法展现它们所应有的功能价值。

三、房地产集团法务管理优化措施

(一)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设立法律风险管理部

对部分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能进行实现以及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等工作时目前法律事务部的主要工作;“事后控制”以及处理法律纠纷等是法务关务模式的主要内容。在某种程度上,现行的法务管理模式在法律纠纷的处理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在企业中出现但是其中的局限性也相当明显。法律事务部在面对众多的法律风险及纠纷上,已然满足不了法律风险的管理需求。1.法律事务部在工作内容上的核心为对日常的法律事务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了出具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以及修订合同内容、办理诉讼案件等等。而企业法律风险是以系统运行为中心所创建的整套保障措施,它是对法律风险的管理系统进行控制以及防范的管理。现如今,法律风险的控制分析以及识别评价等管理体系法律事务部并不能承担建立起来。2.法律事务部在实现方法上将核心定为“事后控制”,此种工作模式是一种不完整的、孤立的系统,而对于法律风险来讲,此模式难以进行全面的系统管理。3.法律事务部的传统法务工作范围上将相当局限,通常都是法律事务部单独完成,而法律风险管理则大相径庭,它是波及整个领域相对全面的管理,它需要获得企业高层的同意,全部门协调配合下进行共同参与其中。法律风险部门的设立不仅仅全面革新了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工作方式、管理理念及模式,还包括了组织职能等,更是变化了组织的名称。

(二)重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从适应法律风险管理的需求出发,重组组织结构是组织结构变革的必然结果。从其他企业的风险管理实践以及与集团的现实情况结合来看,服务于各个子公司及项目的区域法律风险管理可代替原区域派驻法务室;将集团总部的各专业法务室进行重组,组合成3个风险管理组,负责工程建设以及土地投资的归属于1组,而分管营销的归属于2组,最后1组便负责税务、劳动用工以及物业管理等领域,在此领域中不包含1、2组中的所有业务管理。

(三)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法律风险防控包括了风险的控制与预防。从事前管理的视角出发,风险预防是评估、分析并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且为了防范起重的风险源出现所采取的对应相关措施。从事后的视角上看,风险控制是评估、处理以及监控已经发生的风险。而优化不同风险的有效手段便是防控结合,注意事后控制以及事前预防等措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国内有着相似经历的企业而言,本文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特别是对于那种中等规模的房地产集团化企业,作用更为显著。通过本文的研究探讨,希望对以上企业带来有用的现实意义,通过优化法务管理,创建出一套风险防御体系,此防御体系应与企业实际的发展相符,对企业中众多的风险进行规避,让企业获得持久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秋阳.MF房产集团法务管理优化研究[D].广西大学,2012.

第3篇:法务风险范文

法务职业部门的存在是企业的战略性选择,是迎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产物。法务职业者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法律意识,能够及时应对企业在运营中的法律问题,符合当今时代企业发展的利益需求。但是,在传统企业成长的初期,法务这一职能部门的存在并没有被充分重视,法务部门的存废在企业一直处于讨论之中。由于企业领导者法治观念薄弱,他们认为法务部门更多的像是一个虚设部门,且没有存在的实际意义。但是,随着新时代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技术合作与竞争逐步成为主要方式,出现了新的法律问题和争议,互联网在企业中的逐步深入使得企业的法律风险越来越明显地暴露,企业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问题的日益突出使得企业的损失可能性也进一步增大。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务部门进行监管和防范,企业所遭受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

2传统法务需适应新时代企业发展

在中国,由于企业的法务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在工作方式、人才队伍上与国外相比还相差较多,且随着互联网科技与企业的逐步融合,传统法务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2.1在工作方式上,现在的法务理念与企业的发展策略和方向存在偏差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创新是企业发展的趋向和目标,旨在打造技术创新、产业模式创新、经营理念创新的企业,并且营造绿色、低碳、环保的工业和企业产品和商业化模式,引领企业持续发展。同时现代企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商标和著作权的保护,以保证经营安全,提高产品市场利润,通过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进一步抢占企业市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面对当下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各个企业都在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率,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更要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量。这些都是传统法务模式难以适应当今企业的变化。

2.2在人才队伍中,当前的企业法务人才在法律思维方式上

还远远不能支撑新时代企业的需求法律思维是从业法律职业人进行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特定思维方式。企业的法律风险的处理需要法务以法律知识为前提,法律知识是案件审理和认定的司法依据,正确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思维,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否则思考法律问题就会没有依据和方向。法务职业者与其他群体相比理应具有更加成熟的法律思维,在论证法律的合法性时应具备有依据的法律判断,运用法律规范进行判断,进而进行法律解释,在具体运用法律审判中积累司法判断,这是一种运用中的判断,而区别于单纯的道德判断,即便是具有法律依据,但实际上也是法律职业者的有法律依据的价值选择。而当下法务人才队伍与法务人员的素质与新时代企业发展的需求不相匹配。

3新时代背景下法务职业在现代企业中的建议

3.1更加注重法务职业者法律思维的培养

企业中法务职业者与其他群体的职员相比,需要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综合性法律人才的队伍支持。特别是在企业走向现代化以及适应创新化改革的道路上,为企业提供一支技术化和专业化的法务职业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要加强法务职业者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模式的构建,对于法务职业者养成良好的思维方法、逻辑方法、思维技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锻炼和实践法务职业者的法律理性思维,而且可以促进法律人形成法律职业意识、职业品质和职业操守。法务职业者应该养成合理的法律思维,正确运用法律去处理企业争端和矛盾。所以在法治道路的建设中要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等理念去思考和评判一切涉法性企业争议问题,要大力提供和弘扬法律思维理念,运用法律思维更好地协助企业拟定合同、对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处理诉讼与仲裁案件,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等。只有这样,才能将自身对法律的所有认识,转化为帮助企业实现利润的行动,以缩短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促使法治下的企业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为国家繁荣贡献力量。

3.2不断改进工作方式,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

互联网的发展给法务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需要法务部门不断优化工作结构,以适应新时展。首先,新时代企业的新需求使得法务工作者难以再照搬以往的工作模式去处理法律问题。注重新时代下政策的动向,在事实问题与法律平衡之间更好地分析。要及时查阅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对知识的了解和敏感度,这样才能在应对新问题时有效地解决。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技术互联和支持,以确保企业安全。以往法务部门只是设计法律内部问题,而现在企业在大数据背景下呈现出了新的态势。这种态势使得企业的数据风险增大,个人隐私在大数据时代面前变得异常透明,敏感信息被非法操控。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法务职业部门的工作,能够使相应的法律合同等关键信息不被泄露,加强数据安全。

3.3全面建设法务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体系

要想顺应当下信息时代的新要求,就需要加强法务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适应企业面向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法务职业中应该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工作原则,同时,根据当下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针对棘手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并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应对措施,在涉及公司重大问题的数据时,建立严格的审核和登陆制度,提升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同时通过应对法律风险,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监管体系,投入到企业的运营中去,防控和动态管控企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法务部门要灵活运用规章进行内部规范,加强相关企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内部规范建设,根据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从规章的层面上进一步明确企业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规则,健全企业内部各种法律合同规范文本、内部控制和管理办法。同时,在法律安全保障方面,进行规范项目管理文本的制定,以防范项目风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其次,法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运营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及时修订和制定合同范本,完善合同审核程序,加强合同范本条款的改进,及时参与企业合同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总而言之,法务职业部门的建设,是顺应企业发展的良好尝试,但同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不断改革也对法务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法务部门不断改革和创新并加以完善。笔者坚信随着法务职业的不断进步和逐步完善,法治下的中国企业发展进程和水平定能更加成熟和完备。

参考文献:

[1]李炜.论法律思维中的实质推理[D].上海交通大学,2007.

[2]王磊.互联网企业法务转型[J].法人,2017.

[3]陶光辉.法务成长的路径与策略[J].法人,2016.

第4篇:法务风险范文

概述伴随着社会法制的进步和会计领域的深入发展,法务会计应运而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法务会计以会计知识为基础,综合运用了法学知识和审计理论等相关专业知识,获取与会计有关的证据资料,在法庭上辩诉来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企业规模的日益庞大,经济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性,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各经济主体彼此之间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往往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格局;企业通过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是必由之路。在司法案件审理中,所有的经济行为一般都离不开会计和审计知识。在复杂的经济诉讼案中,法务会计可以鉴别诉讼案件各方所提供的诉讼材料的真伪。法务会计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

二、法务会计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法务会计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各类经济合同、凭证、账簿和各类统计资料。除此之外,研究的对象还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各类存货和企业的固定资产,这些通常作为物证出现。在法务会计现实应用的各个领域之中,法务会计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具有更广泛的应用空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损失计量。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避免不了会碰到这样或者那样的赔偿案件,例如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工伤医疗赔偿、或者各种侵权类赔偿等等。企业在案件中可能扮演着赔偿方或者被赔偿方的角色,法律赔偿的根据是由损失数量的多少来决定的,法务会计可以利用会计专业知识提供令案件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

2.诉讼支持。法务会计在国企诉讼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务会计还可以为法官查清案件真伪提供有力的证据。法务会计还可以总结国有企业在管理制度上面的不足,使管理层便于纠正过失。

3.诉讼替代。国有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诉讼的费用一般都很高,因此企业一般都选择比较低廉的成本来实现民事调解和仲裁。法务会计人员能使诉讼各方充分认清自身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寻求更理性的利益诉求方式,减少被动的盲目的诉讼请求带来的更大损失。

4.内部舞弊审查。法务会计在国有企业内部舞弊案审查中一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务会计强调证据的准确性和证明力,通过科学的合理的方式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舞弊案在国有企业中不是日常性的案件,处理不好会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都要谨慎从事才行。

5.合规性审核。与管理和财务会计不同,法务会计关注的方向不是法律而是侧重会计资料的合规性,需要提供具有很强证明力的材料才行,从而归避法律给企业造成的风险,确保国企经济利益的实现。

三、法务会计在国企应用过程中注意的事项

法务会计在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不完善,尚处于初级阶段,国有企业在运用法务会计保障单位自身利益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合理选择方式。由于法务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可以借鉴的经验不多,所以不同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类型选择自己的方式。小企业可以与中介机构合作,中型企业可以考虑从财务部门临时抽调员工来完成。大型的国有企业则需要成立专门的法务会计部来解决和处理相关事务。由于相关事务的高度专业性,法务会计部需要配备专业的律师来协调问题和解决问题。

2.建立完善的企业法规。法务会计可以通过审查会计资料来帮助企业应对诉讼法律事务,也可以帮助企业找到日常会计资料中不合规的会计风险漏洞,帮助企业完善会计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使国有企业会计行为始终运行在正确的法律轨道上。

3.加强人才建设。法务会计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的学科,应对的事务往往没有参照的标的,对这方面的人才要求特别高。既要求具备会计和法律的综合知识,又要求具有有效的灵活的调查能力,还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修养。所以,必须重视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国有企业内部法务和外部法务运用打下扎实的根基。

四、结论

第5篇:法务风险范文

关键词:法务会计;财务舞弊;财会监督;高质量发展

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兴起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发展于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于二十世纪末开始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盖地教授等所关注和研究,从不为人所知、不为人所认可发展成为一门“热门学科”和“热门职业”。法务会计是否就是司法调查加上会计审计?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有何区别与联系?张苏彤、李若山、黎任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和C·杰克·贝洛各尼等一致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等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科学,即运用会计知识解释和处理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及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其服务范围包括舞弊调查、反恐调查、舞弊风险管理等,在我国反舞弊、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肩负着资本市场“守门人”和治理舞弊惩治腐败的“助力者”的重任,是新时代服务法治经济建设的“有力选择”。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法务会计未来的研究对象、特点和任务备受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立足于法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与功能,分析其核心功能与延伸功能,针对其在会计师事务所、诉讼案件审理、财务舞弊控制中的应用情况加以分析,并结合法治中国建设和新时代财会监督要义对其未来发展加以展望,以期助力法务会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法务会计综述

(一)基本概念

张苏彤教授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诉讼学、证据法学、侦查学等知识与技术,以舞弊与经济犯罪活动所引起的资金非正常流动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会计相关资料的调查获取有关的证据,并将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提交及接受诉讼参与人的质证,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多属性学科融合专业[1]。作为预防、侦测和调查犯罪发生的重要手段,法务会计弥补了法官在舞弊案件判断上的瑕疵,助力司法事务处理复杂的金融犯罪,被誉为是会计界的侦探和纠察队[2],其未来发展备受瞩目。

(二)法务会计的功能

法务会计是针对舞弊、欺诈或涉讼案件所进行的特殊会计调查,主要职能是调查性会计和提供诉讼支持。调查性会计广泛运用于财务报表欺诈、资产盗窃或欺诈事件,如挪用公款、资产侵占等行为[2],即专注于预防、检测和调查职业欺诈与财务报告舞弊[3]。提供诉讼支持可按照内容和司法程序嵌入的直接程度,分为诉讼业务(诉讼支持、专家辅助人)和非诉讼业务(调查服务、损失计量、舞弊管理)[3]。

(三)法务会计的核心与延伸功能

舞弊调查是法务会计最重要的业务实践[3],是法务会计的核心功能所在。法务会计的延伸功能主要是向时间和对象维度两个方向延伸。从时间维度看,舞弊发生前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商业活动上,而调查会计和提供诉讼支持是舞弊发生后的功能所在。从应用对象维度看,不同的分析对象,其功能侧重点也有很大差异。法务会计应用于商业管理可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以为完善内部控制和舞弊风险管控等提供参考。法务会计在金融产品估价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方面的运用则是商业价值评估领域的主要体现[2]。此外,法务会计协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侦破案情也是延伸功能的方向之一。

二、我国法务会计的应用分析

(一)法务会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应用

我国法务会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舞弊调查、舞弊风险管理、计算机取证和反腐败咨询四类业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健全的法务会计服务体系,较早在我国提供了全面的法务会计服务,如向客户提供欺诈调查、损失评估与预测、诉讼支持、计算机犯罪防范等服务。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应用集中在司法会计鉴定①领域,在2018年排名百强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中,应用到法务会计或司法会计相关业务的占比仅34%[1],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类似国际“四大”所提供的法务会计服务,与代表法务会计实践趋势的国际“四大”所业务相比,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借鉴国际“四大”的成功经验,积极拓展法务会计的服务领域。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应用

我国法务会计在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领域,会计师事务所是执行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重要机构[5]。我国的司法会计鉴定在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执行案等中有广泛的应用,但不同案由的诉讼案件运用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刑事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贪污受贿罪、侵犯财产罪、破坏金融管理程序罪、扰乱市场程序罪和金融诈骗罪)运用最为普遍,民事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次之,其他诉讼案件(如执行案、知识产权诉讼案、国家赔偿案和行政诉讼案)运用的情况较少[1]。

(三)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控制中的应用

舞弊调查是法务会计的核心功能。国内外研究实践也表明,法务会计是寻找财务舞弊证据或深入案件调查的新型技术,逐渐成为应对财务舞弊的利器,是治理财务舞弊问题的强有力工具[4]。法务会计的核心功能和延伸功能也表明其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调查和诉讼支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有会计经验的律师和具有法律背景的会计师能够合理运用经济理论等方法来解释财务舞弊问题及提供法律依据[6],在防止上市公司实施财务舞弊行为中发挥了对舞弊行为的识别、有效监督、提供诉讼案件审理帮助的作用[7],是遏制财务舞弊行为的利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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