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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全文(5篇)

水环境治理

第1篇:水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乐陵市;污染;美丽乡村建设

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水资源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我国作为全球13个贫水国家之一,对水资源的需求很大,但人均占有量却很低。随着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但在前期经济发展中,牺牲了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将环保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忽略了农村水环境治理,导致占全国面积百分之九十的农村被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不容忽视。农村水环境治理也被提上日程来。据环保局最新统计,我国农村每年生产生活垃圾1.2亿t,生活污水达80多亿t,粪便总量25万t,但这些污染物都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被排入周边的生态环境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危害着当地农民的身体健康,引发了一系列的心脑血管疾病[1]。其中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村水环境带来的污染更是不可逆的,很难治理,形成了潜在的健康风险,威胁着当地农民的生活,作为新发展地区,乐陵市的污水排放现状与山东大部分乡村地区都很相似,因此本文以乐陵市为样本,分析当前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举措。

1乐陵市水环境治理现状

1.1乐陵市水环境污染现状

1.1.1污水组成粪便排放、厕所污水、化肥排放、日常洗漱污水、厨房污水等共同组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其中日常洗漱污水和厨房污水统称为灰水。厕所、畜舍产生的粪尿废水统称为黑水。黑水和灰水共同组成了农村地区污水,其中黑水的有害成分含量更高,直接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2]。

1.1.2污染现状(1)生活水污染现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到如今,大部分农村都已经开始使用自来水,而随之增加的也是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民思想传统,没有接受过太过程度教育,很难形成保护水资源的观念,加上污水处理站、排污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建立并不完善,农村的生态环境随着水污染的程度而不断恶化,到目前为止,农村地下水水质已经被严重恶化,异味很重[3]。(2)污水处理模式目前乐陵市在农村地区对污水进行分散式处理,而乐陵市的处理主要是利用沼气池技术。在对农村水资源利用的调查中,主要是以“—池三改”和“四位一体”模式为主。以“单建池”模式、“生态家园”模式和“猪-沼-果”模式为辅。在原料充足的情况下利用微生物进行厌氧发酵,这种技术就被称为沼气池技术。

1.2乐陵市水环境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水污染治理主体缺失,角色不明由于乡村政府各部门互相推诿,使得当前农村的水污染治理成为了一句空话,只是一项应付上级检查的遮板而已,并没有真正的重视起来,加上农村水环境治理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乡村政府一般资金匮乏,连自身经济发展都难以为继,更遑论大规模投入资金到水环境治理中来,不仅见效慢,而且耗费资金量也难以承受。

1.2.2环保资金投入不够,治理设施落后由于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迅速,农村发展停滞,因此农村与城市发展很不均衡,二元化现象严重,城市水环境污染得到改善的同时是农村水环境的不断恶化,大规模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水污染治理中,农村水污染治理的资金就很难申请到。而财政资金的缺乏给农村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根本上的阻碍。

2改进乐陵市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对策

2.1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治理农村水环境

要想充分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不但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还要发挥市场自我调整作用,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两手发力,共同治理,针对当前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特点,针对性的解决污染源小而多、污染源广而分散的问题,从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中总结出适合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发挥政府的宏观治理,调动农民的自我治理积极性,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进行科学治理。

2.2探索河道整治“市场打包”的市场化模式

将农村河道整治与市场化模式结合起来,成立共同运行机制,让政府建立“以河养河”“以堤养河”“以塘养河”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将产出的经济利益用在河道污染治理上,实现农村河道污染治理的市场性、长期性管理。而且,给予河道承包者相应的权利,比如给予河道承包者河道两侧土地的使用权,让河道承包者通过水污染治理的模式获得经济利益。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模式:(1)“以河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包河面漂浮垃圾、藻茎、水花生清理的保洁工作,还要进行河道清淤、河岸植被保护等工作。完成这些工作就可以在合同期内获得管理河段的养殖权和水产所有权[4]。(2)“以塘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担河道清淤、保洁、河岸生态建设等工作,相应的,完成这些工作就可以获得鱼塘使用权及水产所有权。(3)“以堤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担河道保洁、清淤、岸堤植树等工作,相应就可以获得河堤植树权及树木所有权。(4)“以地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包河道清淤、保洁工作,还要承担沿河农田的征用补偿,相应的,可以获得征用地植树权及树木所有权[5]。

3结语

由于目前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当地政府对水环境治理的观念认识不到位,也没有相关治理经验,因此,农村水环境治理的任务仍然是任重道远。即使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不断强调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且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但在现实的治理进程中还是存在着诸多阻碍,很多工作难以执行,效果甚微。

参考文献:

[1]张艳,柳丹,王懿祥,等.农村水环境治理虚拟仿真实验的建设与应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9,36(4):152-155,160.

[2]矫旭东,李雨凡,杜欢政.农村水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研究[J].南方农村,2019,35(3):46-50,55.

[3]钱丹华.协同治理视角下的农村水环境治理机制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19,58(13):19-23.

[4]冯永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甘肃省农村水环境治理[J].江西农业,2019(14):60-61.

第2篇:水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域;平原地区;水环境

1分析:水域下游平原地区水乡特色县在水环境治理中的共性问题

1.1顶层设计制度缺失

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有关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大多属于原则性条文,致使实践中无法得到具体落实,污染治理体制机制与法规政策依然不健全,水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相对于实践的需要仍严重滞后。突出表现为自上而下的考核方法缺陷,主要是将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视为一个整体问题的管理考核办法不完善,往往陷入“出事强执行,不出事虚执行”的恶性循环。如一些环保责任考核指标不具体、责任不落实,使地方政府普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环保责任被虚化。环境被普遍污染,但老百姓没有能力来要求改善和获得补偿,只能无奈忍受,公民的环境权利被忽视和侵占。如“河长制”若缺少相应的严密考核,必然会导致形式化。必须要强化治水责任追究,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给力的“责任河长”,实行类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严惩。当今水环境受到的疯狂破坏和污染,主要还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如一些企业往往只需偷排一两天,其“省”下来的治污费用就会远远超过其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处罚。而农业部分,猪粪直接入河更多的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近年来,尽管各地各县市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坚持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但当前水环境监管、执法漏洞仍然较多,水环境事故和纠纷处于易发、多发阶段。

1.2城镇化推进迅速

资源需求变动和环境承载压力是一个连续动态变化的过程,主要受到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今后随着城市化和城乡统筹进程的加快将给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带来新的压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对资源环境的要求更高,环境承载力面临的压力更大,矛盾将更加凸显。随着工业企业布局的调整和转移,农村工业污染有迅速抬头趋势,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增加,造成农村地区水源开始恶化,空气质量急剧下降,严重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农村水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1.3经济发展模式粗放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和追求集约型的经济发展,但短期内仍无法完全扭转粗放形态,无论是县域或城市是否“亲水”,能源资源消耗的持续增加已使所有的水体承载能力不堪负荷。特别是工业废水处理有效监控的机制还未完全形成,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水环境自净能力。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如农业废弃物造成农村水体和农田污染,规模化养殖场排放的大量粪尿与废水现已成为许多城市和农村的新兴污染源。大部分水乡都呈现出河网密布的地域地貌特征和凭河而居的农耕文化特色,就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更高。所以水环境治理从根本上而言,就是要求政府解决在不牺牲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的问题。

1.4公众参与缺乏

虽说现阶段公众参与政府事业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都有所增强,但参与的途径和方式仍不完善。特别是水环境污染和治理的信息和共享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公众对水环境保护意识的激发,更不利于全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监督。现在从全国范围来看,全民都很关心水环境也很担忧还有很多不满。但大多数公民同样存在思想和行为分离的状况,一方面在抱怨政府不作为,但另一方面仍把垃圾往河里面倒。如很多地方水环境中总磷超标问题比较严重,主要还在于很多城郊结合部及农村河道,被当成倾倒垃圾、抛扔病死动物、排放废水的“天然场所”,因此,如何让公众参与其中,在区域内形成一种治水的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1.5流域联动管理缺位

由于地理区位的不同,上游地区总能对下游地区产生影响。一旦在上游地区发生了水污染事故,若不及时治理,会影响整个流域。如若地区的上游来水不改善,当地县市的治水肯定事倍功半。水域各个地区都只是过境之地,都难以承担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职责,这种分散管理体制使流域统一管理流于形式,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流域水污染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涉及各方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围绕水污染问题进行利益博弈。水环境治理流域管理、区域联动的体制机制的缺位,是跨区域污染问题及纠纷屡见不鲜的主因。同时,流域生态补偿和纠纷调解机制、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的缺位也对治水的长远性存在被动影响。

1.6地域政府管理错乱

政府部门在职能管理上有交叉,目前涉及治水的部门就有环保、农经、水利、建设、航运等多个,如水利与环保在职能上存在重叠:水利负责对水功能区与河道排污口的管理及水资源保护,而环保负责污染治理且对水环境的责任更多。执法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手段滞后,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导致一些企业宁愿缴纳超标排污费、不愿治理污染的恶性循环。

2关键环节:建设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2.1治水需要正确的工作方法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自然生态、生产生活、管理体制、社会文化等众多领域,关系城乡居民、企业、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诸多主体。在政府行政系统内部,水环境治理也涉及环保、水利、建设、国土、航运等多个部门。只有对河流开展综合性整治,才能克服“就水论水”治标不治本的缺陷,真正实现“药到病除”,绿水长流。一是找准源头。“治水不寻源,治标不治本”。为什么会发黑发臭,必须找准源头,要翻箱倒柜找源头,不能病急乱投医、头痛去医脚,要避免原因分析的简单化,防止源头问题没找准或没找全。二是综合施策。治河必须要因河制宜、量力而行,打好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拆除违建、垃圾清理、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组合拳”。三是落实责任人。治河过程中必须要有具体负责人,达到权责相统一。

2.2建立水域联动机制促成流域区际共同治理

较高行政机构如中央、省、流域管理局应制定水域间水事活动制度或法规。与国外的小国大河相比,我国在流域水事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很多优势。一旦水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社会各界和一切水事活动就都能严格遵守。水事法规一般应规定流域开发的总方向,促进流域发展的总体措施,规定专属流域管理机构的权利范围和机构体系,明确规定国家、流域委员会、地方省市县镇分级管理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同时把参与水事活动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责明确分开,各自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若有越权或违法行为发生,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处罚或纠正。

2.3健全问责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行为和懒政行为

政府要有效提升执行力,进行科学考核和严厉问责。监督要跟着流水转,着重完善在法规执行方面的细则和配套监管能力建设。如浙江省嘉善县尝试的由治水办牵头定期对全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月度公开通报的“一把扫帚”机制。同时,问责同等重要,必须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危害水体安全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如“河长制”必须明确责任承担的定位,避免“河长”和具体执行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出现追究责任时互相推诿、互相扯皮,导致问责效果大打折扣。必须明确问责主体,现行情况是问责主体一般为责任主体的下级(多为环保部门)或责任主体的上级。必须保证问责结果的公正性。

2.4试水生态补偿机制协调上下游利益失衡

水环境治理必须实现水域联动、联合执法。纵向上,要加强各流经区域的综合执法,特别是上游区域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对污染事件“零容忍”;横向上,要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执法,建立健全由治水办牵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和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要实现这种纵横管理,必须完善行政区际利益协调机制、跨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实现流域区际共同治理。同时上游地区在污染上必然是比较有利的一方,下游地区必须是受害的一方。因此可以尝试推行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从而纠正流域上下游地区在流域生态保护和利用过程中的付出与收益失衡。

2.5扩大公众参与领域引导自觉保护意识

探索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新途径,特别是社会预防与控制措施的构建。水与民息息相关,涉及公众利益,有问题也不容易掩盖,与水环境有关的决策,公众应当享有知情权和请求权。政府必须重视公众参与,发动群众和企业,这将提高水管理的效率效果。可以建立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决策制度等,最大程序地发挥公众参与的功效,为避免流于形式,实践中可以充分发挥各类非政府专业团体或民间组织的作用,使公众的呼声得到加强,公众的立场得到清晰地表达。通过公众参与、全民联合,有效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提高公众的自律行为和治理参与程度,营造联合治水、“人人护河”的良好氛围。

2.6加大技术投入建立科学化维护体系

技术对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非常重要,但包括技术在内的所有治理行为都需要投入,因此,投入是促进治理和保护的关键因素。应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水环境保护投融资的引导、调节作用,促进有效解决突出的水污染治理问题。如工业污水处理,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作用,要求必须达标排放,或者企业自己建厂处理,或者付费交给其他专业化运营单位集中处理;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污水设施运营管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废水处理再循环利用。同时,可以结合水域特点,通过引进有益水体生物、种植适水植物等措施,营造河道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

参考文献:

[1]沈承红.加强河北水生态保护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5(43).

第3篇:水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措施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对水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其对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作为我国的基础民生工程,在水环境治理中发挥着显著作用。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会造成一定的水环境污染,因此必须加强水利工程中的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

1水环境治理的特点

1.1自然性

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首先要具备的特征就是自然性。也就是说,要加强对自然环境的重视,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确保生态平衡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环境治理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同时,要强化水利工程的和谐发展,进一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化、环保化,降低水利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2可持续发展性

近年来,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水环境治理既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又要符合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周边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因此,要加大对环境工程的重视,积极应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

1.3社会性

水利工程建设具备社会性质,目的是为群众服务。因此,要加强对水环境治理措施的严格分析。利用水环境治理措施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1.4经济性

加强水环境治理能够充分实现在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环境保护,有效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水环境治理体现着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要合理分析治理措施,确保制定的措施满足工程的建设需求,而且具备良好的经济性,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

2水环境治理的水利措施与实践

2.1信息资源采集

信息资源采集是水环境治理的基础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信息和资料收集的科学性,才能保障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有效提升。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时,登记信息、安全信息、材料信息等都要记录齐全。根据施工地周围的气候、地质条件,加强对勘察等资料的收集,掌握主河道的河流特性以及集水面积等。例如,在水库进行加固之后,水库面积、库容、原水位系数变化相对较小,但是水利工程运行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库容、水位等出现变化,降低工程的防洪抗旱能力。因此,要加强对信息和资源收集的重视程度,强化水环境治理基础工作的科学性。

2.2河道改造

河道改造是有效实现水环境治理的措施,必须要加强对河道改造工作的重视,积极强化河道改造工作的质量。在实际改造过程中,要加强与生态文明理念的融合,充分考虑到河道改造工作对周围环境以及水环境的污染,积极制定与河道改造工作相符合的施工方案,并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河道改造工作不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还能实现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提升。也就是说,在进行河道改造时,首先要加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应用,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对河道改造中岸边保护、水量疏浚、周围绿化等众多因素进行合理分析,强化河道改造工作的质量。其次要保障施工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推进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最后要积极强化河道安全运行,吸引更多的游客,从而促进当地经济效益的提升。

2.3堤岸建设

在水环境治理中,堤岸建设是非常重要也是比较关键的组成部分。因此,要积极应用现代化的创新理念,加强对堤岸建设技术的完善与更新,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全面落实堤岸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加强对水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也就是说,在堤岸建设时不仅要有效强化工程施工地的勘察与分析,还要充分结合当前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升堤岸建设的质量,满足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2.4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的工作人员

要想有效实现水利工程中的水环境污染治理,就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通过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强化其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相关工作人员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此外,要加大工作人员在生态理念和环境治理方面的培训,强化其环境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实现对我国水资源的保护,进一步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良好发展。

2.5加强管理监督,发挥综合治理水平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监督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对水环境治理进行约束。其次,建立相应的水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水环境破坏现状进行合理分析,有效确保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提升。水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要组织群众进行水环境保护的学习,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水环境治理的巡查与监督。水环境治理工作不仅仅是生态保护部门的工作,也需要政府与群众的配合。最后,政府部门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对招标的合理控制,按照相应的程序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在施工前签订细致的施工协议,有效防止投标单位利用合同漏洞在水利工程施工中造成严重的水环境污染。

3结束语

第4篇:水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困境;对策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英国兴起并迅速在西方国家推广的一种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目前,国际上PPP的运用范围几乎已拓展到所有领域。2013年我国正式将PPP作为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改革的目标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在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财政紧运行的状况下,运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常态。引入PPP模式治理水环境,不但可以为需求大量资金的水环境治理提供较好的资金保障,而且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进而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提高水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三方共赢。这对于有效解决我国水环境治理问题、优化生态和人居环境以及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水环境治理

PPP项目的发展现状2015年4月,国务院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两个文件,对运用PPP模式解决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操作规范。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的支持力度。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得到了大力发展,呈现出了以下较为明显的特点。1.项目数量多在“水十条”出台的2015年,就完成了195个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申请工作。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入库PPP项目共计11260个,其中环保类项目2334个,占全部入库项目总数的20.7%。在环保类PPP项目中,涉水项目就超过了80%。2.市场前景好依据投资单价和工程任务量初步估算,预计完成“水十条”的全社会投资大概是4.6万亿元。据2017年中国水网公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度研究报告》显示,当前我国77%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仍处于执行前阶段,即在2017—2020年会有大批量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落地,市场投资前景广阔。据业内人士表示,2017年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释放的市场空间就高达万亿元。3.项目规模大对传统的市政项目而言,如果单个项目达到10亿元,即可称得上大项目。而在PPP时代,单体项目规模普遍较大。据财政部PPP中心统计资料显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30亿元以上规模的占到总项目数的35%。有的单体项目规模甚至超过了百亿元,如北京市通州区一个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金额高达233.5亿元。

二、我国水环境治理

PPP项目面临的困境由于PPP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应用领域多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于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应用仍在摸索之中,在角色认知、绩效考核指标、利益回报、规范性合同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困境,成为制约当前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角色认识不到位当前一些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对于自身在PPP项目中的角色定位还缺乏明确的认识。有的基层政府简单地认为,通过PPP形式把水环境治理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来做,而自身只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就足够了。事实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动权”更多的在于政府。因为政府不仅应积极参与项目的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还要做好监管工作,如监督水环境治理的公益性目标不受损害。若政府不深入到项目的实际工作中,则难以做好这两方面工作。有的企业认为,公司已拿到项目,自身又有技术、懂市场,自己干就可以了,不需要政府的干预。但由于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较多,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仅仅依靠企业的力量,有些工作难以协调和推进。PPP项目的本质是合作,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管理。这有别于传统融资模式下政府主导的项目管理模式。只有政府和社会资本正确认识自身在PPP项目中的角色定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做好各自应做好的事情,进而实现PPP项目的多方共赢。2.绩效考核指标难设置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治理的内容较多,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有的甚至长达二三十年。在如此长周期内,会经过不同的治理阶段,而不同的治理阶段又有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因此,项目初期设定的目标可能难以准确体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要求。同时一个流域的水质不仅受到该流域自身的因素影响,同时也会受到上游及流域外环境的影响。总之,一个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面临着较多的无法控制的流域内外因素影响。PPP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应用哪些指标来衡量项目达到治理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要应用哪些指标来衡量运营情况,上述阶段各指标所占的权重是多少等等,都需要进行明确。因此,科学地设置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3.利益回报机制难建立水环境治理的标准越高、效果越好,通常需要的治理成本也就越高。而社会资本逐利的本性,可能会使其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投入,降低治理效果。因此,建立以依效付费为核心的利益回报机制就显得特别重要。由于绩效考核指标的难设置,就造成了难以建立科学的依效付费机制。同时,项目治理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有经营性的、准经营性的,还有非经营性的。经营性项目收费来源明确,收费标准好确定,利益回报机制相对好建立,也容易受到社会资本的关注。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或者投入多而收益少,或者只有投入而没有收益,利益回报机制不好建立。而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投资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未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如果没有稳定的利益回报机制,社会资本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4.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由于PPP在我国发展时间短,再加上一些基层政府相关人员认识不到位,难免在制订PPP项目合同时感到茫然。对于单体水环境治理项目而言,其合同的制订相对简单。但综合性水环境治理项目复杂,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较多,合同制订较难。若相关人员对水环境治理不熟悉,难免考虑不够周全,可能出现合同内容等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由此导致一些有实力、有意愿参与的优秀企业不愿参与PPP合作。为了让社会资本更好地了解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思路和技术路线,让企业对自身的责权利有明确的认识和把握,提高企业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需要通过制订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合同的规范文本,以指导和规范政府部门更好地开展PPP相关工作。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加强PPP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对于增强社会对PPP的理解和共识、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角色定位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PPP的理念及政策,报道典型PPP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应加强PPP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从PPP模式的理念、方法以及成功、失败的案例入手,加大对政府分管负责人以及发改、财政、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力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提升其PPP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2.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PPP项目,并使合作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应注意以下问题:①技术上的可行性。如果以现有技术或未来可预见的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达不到指标的要求,则设置的指标毫无意义。②经济上的合理性。当技术上可行之后,就要考虑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经济上是否在政府财力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又能让社会资本明确看到潜在的收益。③公益性和营利性目标的兼顾。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既应考虑政府的公益性目标,也应关注社会资本的营利性目标,寻求两者有效结合的平衡点。④水体的理化指标与人的感官感受的一致性。设置指标应考虑人的视觉、嗅觉等直观体验。比如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其最基本的指标应达到视觉上看不到黑色、嗅觉上闻不到臭味。否则,不管污染物的理化指标有多么明显的改善,公众也不认为治理是成功的。3.健全利益回报机制对于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可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模式,通过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来建立健全利益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于准经营性项目,政府应给予补助,使社会资本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只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社会资本的投资获得适当的回报。同时,为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效果,可以采用“打包”的方式治理水环境,即把营利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非营利性项目整体打包成一个PPP项目进行治理。如将水环境治理与周边土地的开发一起打包招标。只有水环境治理好了,周边土地才具有更高的开发价值,社会资本自然会努力做好治理工作。另外,这种整体打包的模式还可有效降低政府的风险,发挥社会资本的优势,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率。4.规范合同文本为保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顺利进行,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规则,有必要规范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合同文本。水环境治理PPP合同文本框架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投资项目的权属、投资金额、绩效目标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应重点阐述治理的操作思路,具体涉及哪些内容,对于重点核心内容应说明适合的情形及应注意的问题等等。通过建立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和规范双方的合作,促进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提升。5.成立技术专家组鉴于水环境治理的复杂性,有些技术指标不仅政府部门有关人员难以清楚认识,专业治理公司相关人员也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如生活污水,其治理标准非常明确,但明确其技术指标存在较大难度。在此情况下,可能造成政府不知如何判断企业采用的技术是否可行,参与合作的企业也不知给项目定多少安全系数的情况———定多了,成本上升;定少了,怕治理不达标。因此,成立技术专家组作为第三方,为合作双方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标设置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贾康,孙洁.公私合作伙伴机制:城镇化投融资的模式创新[J].经济研究参考,2014(13).

[2]赵福军,汪海.中国PPP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3]欧阳春香.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将加快落地[N].中国证券报,2017-03-30.

[4]中国水网.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度研究报告[EB/OL].(2017-06-07).

[5]马超,乔根平,厉娜.当前水利吸引社会资本应避免陷入的几个误区[J].中国水利,2017(3).

[6]毕小刚,郭晖,范景铭.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运营模式探索[J].水利经济,2016(1).

[7]李菲,刘大庆.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研究[J].中国投资,2017(1).

[8]朱圆圆.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风险及投资决策的研究[D].浙江大学,2016.

第5篇:水环境治理范文

为使保护城市水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应积极健全水环保税收制度。其一,扩大征税范围,动员全社会成员共同承担水环保责任,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都应纳入征税范围,把收费改成征税,以有效限制企业、居民浪费水资源。其二,城市水环保税收标准需要改善,针对企业及个人消耗水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一旦发生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就提高税收标准。其三,完善相关水环境污染税费政策。一直以来,城市环保部门的工作难点就是征收税费,应真正落实污染罚单,跟法律部门协商进行强制征收,以有效约束企业及居民的污染行为。另外,城市不仅要重视经济发展,还需加强调整其产业结构,努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技术含量等,鼓励企业启用绿色环保设备,努力降低企业对城市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2科学治理城市水环境

2.1严格控制污染源

河流、湖泊等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就是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所以,城市有效治理水环境的先决条件是严格控制污染源。这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完善法律法规,还需要城市的水务监管机构依法办事,严格限制居民及企业的污染排放,严厉打击违法的水体污染行为。同时,城市应加强建设处理污水的设施,扩大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争取将整个城区覆盖,确保一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经过有效的污水处理后才排放到河流、湖泊里,促使城市从根源处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

2.2综合整治水环境

城市水环境的治理不能只在城区进行,而应实施综合整治,认真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得六字方针,并以先城区后农村、先上游后下游、先重点后一般为综合整治原则,始终坚持引疏结合、截污先行、治保并重、多管齐下,有效实施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措施。当然,水环境的综合整治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重点推进建设城市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确保企业工业废水的排放达到标准,争取对城市水环境进行长效管护。

2.3加强雨污资源化

在城市水环境的治理中,污水回收利用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目前,城市水资源日趋贫乏,污水经过二次安全处理后可回收利用于市区的绿化、公园景观等,还可用于工业及道路喷洒,在投资较小的基础上将收获较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时,城市新建的小区应加强建设水循环系统,完善小区的绿色基础设施,通过渗水管道、植树种草等方法有效控制雨水渗透,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有效缓和城市水资源贫乏的困境,从而减轻城市水体污染。

3加强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

3.1强化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民主化

治理城市水环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公众参与治理水环境的权利,促使他们共同参与决策[3]。其一,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的过程应民主化,确保居民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制定水环境的治理决策;其二,水环境治理的内容应民主化,促使治理决策及治理内容的制定能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重视群众给出的意见、建议,提高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的民主化程度。

3.2加强宣传教育,公开环境信息

保障公众的言论自由,并给予新闻媒体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有效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会媒体为公众宣传水环境保护观念。建立信息平台,定期公布相关的环境信息,促使公众能及时了解城市水环境动态,从而有效提高水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鼓励公众监督非法污染企业及个人等,并通过奖励等手段有效激发出公众的监督热情,实现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全员参与性。

3.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渠道

当然,如果参与渠道不畅通,公众就无法有效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公众不管是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决策还是监督,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参与渠道,邀请公众参加定期举行的信息会、听证会等,并鼓励他们为城市水环境的治理提出建议;官方设立举报平台,针对公众举报的信息进行公开,并告知公众后续的处理办法,定期收集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督权等。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