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精选(九篇)

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

第1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区纪委《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履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协调等职能,推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廉洁文化建设制度

1、有廉洁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统一规划,与企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纪律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工会、妇联、团组织等各负其责,广大党员职工共同参与的廉洁文化建设格局。

2、有廉洁文化建设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活动安排、落实措施、经费保障,确保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

3、有廉洁文化制度。在教育预防、行为规范、监督制约、检查评估等方面,强化廉洁文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洁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廉洁教育的主题、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等;建立健全廉洁从业规定和行为规范,明确“管钱、管物、管人”工作程序、岗位标准和相关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建立健全廉洁从业承诺和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有廉洁文化活动阵地。利用企业图书室、活动中心等,建立廉洁读物专架、廉洁影视角,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橱窗等。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刊物、网站等资源的作用,加强企业廉洁文化的宣传。

5、有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党员职工,开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企业实际,举办廉洁形势报告、廉洁文化主题演讲、研讨征文、廉洁书画展和读书思廉心得交流等活动。

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监督检查的内容:根据企业实际,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企业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基建、财务、采购、销售、仓库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情况和企业内控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党建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党务公开情况,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情况,企务公开情况,职工社会保险金交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协商等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完成情况。

2、监督检查的形式:可以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实际,列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处理过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意调查、民主测评,了解企业党员、职工对企业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聘请党外职工共同参与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的方法: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协助企业党组织,会同工会、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的结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建议、有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三、举报工作制度

1、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是举报的受理机构。要明确专(兼)职举报接访员,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

2、举报受理范围:对企业党组织、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检举;对企业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反映;对党员职工其他败坏党风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级纪检组织交办、转办的涉及本企业党员的举报案件。

3、接访人员对企业党员职工的来访(来电)要认真接访、热情接待,做到态度认真,耐心倾听,并做好记录。

4、举报一旦受理,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办结后应报企业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5、对于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举报,应及时将受理情况报告企业党组织,通报企业管理层。

6、对于涉及企业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应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对于因由党员引起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集体访问题,应及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并妥善处置化解矛盾和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应采取稳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8、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四、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内容:企业党组织及成员分工情况,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决定;企业党组织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和党的纪律监督工作情况;企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开展落实情况;企业党组织参与讨论的企业重大事项和党员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困难党员和职工补助情况;党员和职工普遍关心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2、党务公开的形式:按照规范、实用、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相关会议公开,也可通过下发文件、告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刊物、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的方法:根据内容不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党务公开的领导与监督: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负责部署、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经党组织审核批准后,及时予以公开。纪律监督组织负责对企业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党务公开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党员、职工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党员群众。

6、建立党务公开台帐,对公开的内容、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等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五、推进企务公开制度

1、督促企业成立企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工会、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对企业企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企业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按期公开。监督检查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公开有关事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督促企业畅通企务公开渠道。除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栏等主要渠道公开外,还应通过企情会、企业网站、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督促企业广泛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公开后要通过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5、督促和指导建立企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评议结果要公开,对检查和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第2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第二条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会法》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

工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三条  省、自治州、设区的市总工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国外工会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发展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和合作。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工会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必须在开业投产六个月内建立工会。

对必须建立而未建立工会的单位,上级工会有权督促指导组建工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经营者应予支持。

第五条  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依法建立的工会及其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当及时清理经费、财产,提出处理意见,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后妥善处理。

第六条  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省总工会地区工作委员会自依法建立之日起,即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分别经自治州总工会、设区的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省直管基层的产业工会和省直工会审查确认,并报省总工会备案,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设常务委员会的,需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按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可以连选连任。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征求上一级工会的意见和上一级工会的答复意见,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政治、经济待遇。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排。

第九条  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工会,设女职工委员。

第十条  工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维护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上级工会应当对所属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也可以就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民主权益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情况,予以支持协助。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代表和组织职工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纠正、处理;拒不纠正、处理的,工会应当支持受侵害职工依法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应当维护女职工在劳动权益、住房分配、劳保福利、晋级晋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享有的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督促落实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的措施,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法律、法规的,有权要求纠正,处理。

第十三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政府有关部门制作劳动合同文本,有关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条款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四条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保险福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等事项,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作出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前,应将名单和理由通知工会,吸取工会意见。如果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中,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成员中的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单位工会委员会。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工会的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为职工和工会提供法律咨服务,维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工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经有关部门和工会共同审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投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  工会发现生产过程中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方面或者现场指挥人员提出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的建议无效,情况紧急时,有权支持或者组织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企业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

第二十条  工会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会有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要求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在作出职工伤亡事故结论或者工伤鉴定前,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起草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医疗、住房等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措施,必须吸收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研究,听取意见。

工会应当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与同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相应的产业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工会具体负责组织由人民政府授予的职工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劳动模范享有的各种优惠待遇。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劳动竞赛奖励费,用于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凡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企业行政方面应当执行。

国有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应当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  国有企业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国有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  公有资产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的工会主席,应当代表职工参加或者列席本企业董事会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有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人数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可分别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参加或者列席本企业董事会会议。企业讨论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职工奖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应当与本企业工会建立协商制度。协商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有权就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与其经营者进行交涉、谈判或者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第三十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活动,一般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与单位行政方面或者经营者协商,行政方面或者经营者应当统筹安排。

第三十四条  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可按有关规定扣交,并扣收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应当按照有关制度管理。

各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严格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  工会用工会经费兴建或者购置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属于工会所有。人民政府和单位行政方面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工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人民政府、单位行政方面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已被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的,必须依法返还和赔偿。

属于基层工会所有的经费和财产,不得作为其所在单位行政方面的经费和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可以兴办企业、事业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会兴办企业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3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切实解决企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企业党员先进性,对激发广大企业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热情,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促进生产经营和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责任感,激发企业党员的创造力,大力推进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为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企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更好地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都必须做到“四个贯彻始终”:一是把学习贯彻始终;二是把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贯彻始终;三是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贯彻始终;四是把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实际困难贯彻始终,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二批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__年7月开始,到20__年12月基本结束。集中学习教育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工作:

1、进行思想发动。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培训工作骨干。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举办培训班,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轮训一遍,使他们尽快熟悉相关知识和业务,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好直接责任人作用。

3、组织党员学习。(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同志有关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重点学好《中国共产程》。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需要,选学一些针对性强的辅导材料。(2)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规模宜小则小,宜大则大。学习时间安排可以因企制宜,灵活多样,尽量利用工余时间,宜早则早,宜晚则晚,保证一定的集中学习时间。要严肃学习纪律,建立学习考勤等制度,保证参学率和学习质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以及不便集中的党员,可采取结对帮学、送教上门、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帮助搞好学习。同时要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其参学情况和学习质量。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参加学习的具体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4、组织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企业党组织要对照《》规定和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开展大讨论活动,概括提炼并帮助党员明确不同企业和岗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主要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主要内容:主要征求群众对党员本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党的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由党支部进行汇总、梳理、登记。除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要如实反馈。企业党员之间要利用工余时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

2、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企业党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全面总结自己十六大以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年老体弱或者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写。

党性分析材料实行逐级审签制,由审阅人阅后签字。党性分析材料联系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认真进行修改。

3、认真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企业党员领导人员除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企业领导班子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 生活。要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评议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将评议意见向每个党员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主要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督导组配合。整改方案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认真进行整改。对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公布整改情况。将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整改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并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小结,报上一级先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学习教育告一段落后,要用一定时间,切实做好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1)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2)党组织以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3)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4)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5)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总结报告。

三、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1、精心组织,努力扩大教育活动覆盖面。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对具备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从速建立。及时与组织关系尚在企业的外出务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等进行联系,确保其参加教育活动。正在改制的企业,应及时将教育活动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关单位,并认真负责地向接收单位介绍他们参加教育活动的情况,搞好这些党员教育活动的衔接,防止漏学、漏教。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

2、帮助企业解决开展教育活动存在的实际困难。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企业开展教育活动必需的经费和场所等。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宣传引导,让他们了解、支持和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非公有制企业的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3、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思想观念、宗旨意识、驾驭市场经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普通党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表率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下岗人员中党员和离退休职工党员还要重点解决精神状态、组织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党组织重点解决工作创新、活动方式、作用发挥、促进发展、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因企施策、因人施教,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和在岗党员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教育活动,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关停破产的国有企业,要组织在岗和留守党员,通过家访、打电话、写信等方式联系分散党员和在城区内流动的党员,采取集中与分散、当面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方法步骤,减少集中学习教育时间。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采取送书自学、撰写(或口述记录)学习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的方式进行。下岗和离退休党员,可按照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能集中的尽量集中,不能集中进行的可以通过自学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内容,写(说)学习心得、党性分析材料和整改措施等方式,利用书信、电话、网络等媒介参加活动。

5、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这个载体充分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激励党员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解决本企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身边的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等主题,精心设计有自身特点的具体实践活动。如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干部责任区,为企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党员技术攻关、劳动竞赛等活动;开展为下岗职工送思想、送技术、送信息、送岗位以及帮扶生病和子女失学等困难职工活动等。从而切实解决一些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企业振兴发展。

第4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 管理 发展

Abstrac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to implement democratic management, the key is to work closely with practice, a good job in business development while strengthening the democratic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the formation of a virtuous cycle mechanism, so tha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so that enterprises and between employees establish a "mutual respect, equality, cooperation, and seek common development, sharing the results,"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so that together before, to love, with the recruitment, training, more talent, and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staff in order to achieve rapid business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Keywords: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management developm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柘城公司充分发挥工会职能,深入开展和实施职代会和企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制度保障,增强员工归属感的平台和渠道,实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公司班子高度重视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对经营管理、“三重一大”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通过职代会和企务公开征求建议和意见,主动由“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员工积极参与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的信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加强。企务公开后,达到了“领导清白,员工明白”,达到了领导与员工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搞好民主管理主要贵在统一领导班子思想和认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实行民主管理是落实依靠员工群众办企业和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是企业领导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根本。从而建立一套有利于公司与员工两者利益兼顾的双赢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实践中要健全机制,齐抓共管。民主管理政策性强,内容多,涉及面广,要避免在落实上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现象。此项工作必须赢得行政支持,建立健全党政工齐抓共管、有序运作、员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把民主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拓展形式,接受监督

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实行“企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司在坚持每年召开职代会的基础上,把企务公开作为职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明确了企务公开的承办部门和负责人,设立了企务公开栏、公布栏以及在OA办公自动化上公开,定期通报公司有关事项。在每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收集员工群众的想法和意见,较好地落实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为保证职代会质量,在召开职代会前,工会及筹备组认真搞好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和征求意见工作,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和意见的还行。在职代会上让员工认真审议《年度工作报告》、《经营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等,征询员工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好的建议和意见,让职工代表通过职代会这种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形式来实现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员工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管理办法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三、纵深开展,公开公正

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真实公开是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扩大员工民主参与的新途径和制度保障。企务公开能否做到真公开、实运作、严考核,关键看是否建立了一套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形式合理的管理制度。企务公开能否收到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员工对公开内容的关切度与满意度,不能搞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职工群众才会满意。对职代会和班子会议研究的各种规划和重点工作不仅要体现在公布栏和OA办公自动化上公开,还要通过领导走访员工、深入一线实际、调查研究等形式,进行科学的分析可行性和整体效益观念,充分发挥民主,阳光操作。同时,根据“企务公开531”的相关制度,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和范围、健立监督机制,完善公开形式,始终把职代会作为公开的基本形式,充分发挥企务公开栏、公示栏、板报、墙报、简报、公司内各种会议、OA办公自动化的资源共享作用,形成形式上多样化、方法上灵活化,时间上快速化。

在公开内容上,始终围绕员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进行公开,凡是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凡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凡是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问题,都及时向员工公开。将公开的内容不断向企业管理的深层次延伸,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特别是对基建工程、农网完善工程、线路通道治理等重点工作,实行一天一公布工程进展,根据倒排工期时间表,对每个单项台区完成竣工情况适时公布,并按照考核时间,公布奖罚的单项工程,做到工作透明,职工满意。在公司基础建设上,每项工程都做到公开招标、竟标、定标,同时进行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吸取员工代表建议,把员工关心的、关注的、关切的大事要事,公开透明的让员工参与,让员工监督,使民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使企务公开工作和基层目标化管理工作得以全面推进,公司形成了全员参与管理、全员参与监督的良好格局。

四、督导到位,重在执行

第5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

办理好建议、提案工作,是政府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更是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拾遗补缺,更好地推进发改委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作为全市综合经济部门,我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组织经济工作的“协调员、服务员、售票员”,做到“经济110,服务零投诉”。因此,我们始终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当作一面镜子,认真加以对照,把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对代表、委员的辛勤劳动和关心支持发改委工作的回报,当作推动本委工作的一种动力,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进一步强化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进一步促进机关职能的转换、作风的转变及效能的提高。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主动接受委员监督

3月4日本委在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第二天就召开办公会议,建立了由杨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周松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整理,调查摸底,分解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各分管领导为其所分管工作的承办责任人,科长为具体承办人。在具体办理中,要求各承办科室切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思考,形成办理意见,交分管领导审阅,由办公室扎口,交主要领导把关,最后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动上门或请委员来倾听意见,当面提交。本委将建议、提案的见面率、满意率、办结率作为考核各科室个性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力求做到一次答复满意,从而确保办理的时间和质量。

三、及时答复、征询意见,认真办理每一件提案

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我们从不把它看作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更不采用一些原则性、概念性的词句加以应付,而是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良好愿望。凡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本委难以独立解决和克服的困难,不是一推了之,而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汇报,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关系,征询答复意见。对时机和条件暂不成熟或一时无法落实的建议、提案,认真做好细致的沟通、解释工作,讲清原因,以求赢得委员的理解谅解,努力使办理工作成为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心声、体现群众愿望的桥梁和纽带。

协办件:我委共收到政协提案协办件3件。分别是曹建国委员的“希望加大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提案、夏正国委员的“振兴发展工艺美术产业,为我市文化产业繁荣增添活力”提案和马赞留委员的“统筹规划,制订扶持政策,强化绿化产业发展”提案。目前这三个提案我委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均已形成协办意见送交给主办机关。

主办件: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委员提案主办件29件。其中第91号提案“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由汪慧君等3名委员联名提案)和第163号“关于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的建议”被列为市领导领办类提案,5月5日,我委召开了这两个提案办理面商会,就如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及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共商对策,并认真提出了答复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设想和打算。委员们对办理工作深表满意。

许映如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对各镇区工业集中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我委牵头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改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管控,积极引导各镇(区、园)和国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相关要求,对工业项目认真审查,从严控制项目供地。对不符合规定的工业项目,不予准入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明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等控制指标和违约责任及退出条件;积极会同市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各镇(区、园)执行《意见》特别是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本《意见》第八条的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大工业集中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配套功能,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中小企业和现代家庭工业集聚发展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外来职工集中住宿、集中服务、集中管理的“三集中”配套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年“三集中”率达到60%,明年达到80%。

许国民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做好焦港岸线两侧的统一计划(侧重船舶企业)”,目前焦港河正在实施三级航道工程改造,交通局牵头编制了《市交通(航道)连申线港区规划》,并以文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关于连申线码头规划的请示”,提请拆除原有的60多处零散码头,改建为以镇为单位的17处统一管理的港区,实行集约化管理。目前此请示仍处于待批复状态。作为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的《市“十二五”水运发展规划》已由口岸和港务管理局牵头完成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积极和省、市上位规划进行对接。本规划对连申线段三级航道工程和水运事业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规划。

许映如代表提出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分解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激发全市上下为之奋斗热情的建议”,我委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宣传工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从编制之初就坚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的工作要求,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和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坚持开门编规划。成功开展了“‘十一五’成就大检阅、‘十二五’规划大讨论”活动,通过网络和平面媒体广泛针求全市下下各方面的意见,群众参与的过程也是规划宣传的过程。全面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真正使“十二五”规划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魏维农、郭锡俊两位代表提出的“市政府加强对沿海河岸线进行整体开发”,今年3月份我委曾具报告报送市政府就我市四条一级河道沿河区域发展提出我们的基本设想,就如海河而言,着力构建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水运联运交通网络。构筑以三级航道为骨干,四、五、六级航道为补充的干支相通、内外相联、通江达海,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水运联运交通网络。切实做好清水通道、饮用水源的维护与开发。充分利用河道的沿河资源、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巩固和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和养殖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沿河区域工业集中区。从工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的要求出发,在符合土地、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立足已有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现有沿河工业集中区发展方向和功能,有选择地发展与水运相关的造船、建筑业、制造业等无污染工业门类,着力做优做强做大沿河工业集中区。

张百璘委员提出的“发挥水上高速优势,科学规划连申线沿河产业带”,我市将加快连申线段航道建设,坚持做好河道环保工作,科学发展沿河产业,充分发挥连申线作为省干线航道的水运优势。

马亚梅委员提出的“建议强化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培训”,我委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为平台,创新举措,强化引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企业家素质的大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大发展。

张建华委员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同业商会参政权需具体落实”,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落实同业商会参政权,进一步发挥同业商会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的前期调研中,邀请相关同业商会派出人员全程参加,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前期调研的参与度;二是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形成初稿后,积极向相关同业商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关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上的参与度;三是邀请相关同业商会参加行业发展规划的评审会议,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规划评审上的参与度;四是邀请相关同业商会的派出人员参加行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上的参与度。

葛云彩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强化运行监控,强化协调服务,高效破解难题,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持续腾飞和“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提供坚强保证。

四、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成效落到实处。

以实际行动抓好落实,是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最好答复。在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成效上,我们注重抓重点,抓关键问题的落实,尤其突出解决项目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企业融资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将上述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解决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和矛盾。强势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不辜负代表、委员的殷切期望和热情支持。

一是认真研究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的良好初愿。从我委今年收到的提案议案交办件看,今年的议题与以往有明显的区别,更多的突破了常规工作思维的束缚,不少提案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比如韦玉华委员提的“总部经济”、周永进委员提的“生物工程产业”、陆彪委员提的“科学推进节能减排”,这些提案都突破了我委的常规范畴。我委提案办理领导组要求具体承办人员,认真研究委员提案的良好初愿,以更长远的视角肩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以更慎密的思维规划未来发展,以更务实的态度着手启动当前工作,不因提案超出常规工作而简单应付,不因提案的开拓性避而躲之,不因提案的前瞻性敬而远之,要努力把议案提案变成创新工作的助推器,把代表委员变成指导我们开展工作的参谋长和智囊团。

二是切实提高答复意见的可操作性。我委在议案提案交办之后,对涉及多部门、多科室的议案提案开展了汇办活动,由议案提案办理领导组主持召开汇办会议,研究确定答复意见提纲,明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的具体板块,具体承办科室统稿,提高了答复意见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是把答复意见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行动。在今年收到的32件议案提案中,有一半以上的议案提案内容在我委《2011年工作要点》中均有体现,这不仅是代表委员慧见与我们的不谋而合,更是全市上下一心谋发展的合力凝聚。杨龙代表提的“国际参展补贴”、孙道宽和杨敏代表提的“转型升级补贴”已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体现,我委在文件落实中将切实考虑代表建议,努力使公共资金用得更好、更好效益;闵和及李四海委员所提的“兑付地方建设基金利息”,近期在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下,已陆续开展兑付,计划3年全部兑付,今年兑付6000万;马亚梅委员提的“企业负责人培训”,与市政府今年部署的企业家培训工作不谋而合,我委已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市政府已安排专项费用200万元,近期将在清华大学开班上课;刘炜建委员提的“节能减排不能以企业损失为代价”,我委于今年初就制订了有序有电和节能降耗的整体工作方案,改变以往集中拉闸限电的简单做法,着力营造节能降耗与企业加快发展的双赢局面。

第6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管机关必须管作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推进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强化煤炭行业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服务科室群众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解决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打造状态好、作风正、水平高、绩效优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市煤炭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职能科室众人评”活动是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为此,市煤炭局决定成立“职能科室众人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服务科室群众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

三、评议对象

根据“服务科室群众评”工作要求及条件,经市煤炭局研究,确定安监科为市煤炭局“服务科室群众评”的参评科室。

四、评议内容

(一)共性内容

1、纪律作风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

2、办事效率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是否存在政策不清、业务不熟、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等问题。

3、服务质量方面: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地提供服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求助事项想方设法给予办理,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二)个性问题

1、优质服务方面:能否耐心倾听企业的呼声,随处为企业提供煤炭行业经营、生产许可、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咨询服务。

2、社会监督方面:能否建立有效的企业诉求渠道,对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给企业一个满意的答复。

3、自查自纠方面:是否能定期主动向社会相关单位及企业收集征求意见,并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落。

4、政务公开方面:能否将安全监管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告知。

五、方法步骤

分动员部署、自查自评、整改落实、评估考核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

主要任务:

1、根据“服务科室群众评”工作要求及条件,制定本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参评科室及评议内容。

2、召开市煤炭局“服务科室群众评”动员大会,组织实施。

3、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学习教育,并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发放“致管理服务对象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征求企业意见。

4、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放“测评公告”,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公示安监科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办事(执法)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

目标要求:

进一步统一全市煤炭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煤炭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法纪意识和主动接受评议监督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2016年5-6月)

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评议内容和工作要求,市煤炭局安监科依照《市煤炭局行政效能管理考核办法》写出自查报告,确定参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二是深入煤矿企业和与本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市直其他部门单位、参评科室管理服务领域的企业和群众背靠背征求意见,写出自查分析材料。三是邀请市政风行风评议员、义务监督员一起深入到煤炭企业,背靠背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诉求,重点关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把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工作方向,把企业的期待作为工作标准,时刻把企业的心声放在心上,并发放测评表进行自测;四是对参评科室的自查和自评、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同时进行,做到查找问题、征求意见“查评同步、无缝对接”。

目标要求:通过效能管理督查及测评,找准安监科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找出症结,使安监科工作人员深刻认识不足,切实改进和优化煤炭监管和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16年7月—9月)

1、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全年不少于2次),面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对征求意见及建议做好答复群众的诉求进行梳理,由安监科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答复意见,并将整改落实和答复情况,记入工作台账,实行“挂号销号”。

2、按照市效能办、纠风办的安排,积极解答社会各界及群众关注热点问题。

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具体、深入、全面的分析,拿出有效的整改治理措施。整改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扎实,时间要抓紧。提高煤炭局及参评科室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形象。

第四阶段,评估考核(2016年10月—11月)

1、召开评议大会。按照评议大会的范围及程序做好参评会议组织、召开及测评工作。科室测评会议前,要很好对参评情况进行总结,经主管领导审核形成会议发言材料;评议大会程序:安监科科长做工作总结安监科各工作人员做个人工作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员开展现场质询安监科科长现场解答主要领导表态发言市评议小组组织公众满意度测评。

2、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工作总结、问卷调查表,对参评科室进行社会群众评议。

目标要求:通过参评使全市煤炭局创新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使煤炭合法经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六、参评科室计分结果运用

对于参评科室测评在80分以下,按照《市煤炭局行政效能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参评科室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到公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接受评议的意识。

第7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双向沟通有助于决策层向员工推行施政方略。公交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最终需要依靠全体公交员工来完成;任何管理手段、方式和施以谋略,最终也要通过员工来实现。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治企”的理念,建立民主管理双向沟通机制,有助于让员工了解企业情况,理解企业困难,支持企业改革发展,让员工坚定对公交未来发展的信心,看到公交美好远景,从而达到上下一致的共识,使员工增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

双向沟通有助于和谐企业创建。创建和谐企业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双向沟通有助于变被动为主动,化“无为”为“有为”,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挖掘最大的潜能,把决策层的施政纲领、企业的宏伟蓝图化为员工的自觉的行动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加速器,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共赢,成果共享的最终目标。

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对沟通概念及理解的误区。有人认为,天天和员工在一起工作,沟通没有必要。真正的沟通是在形式上的双向性,内涵上的深层次,方式方法上的艺术性。二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到底需不需要沟通的误区。有人认为,企业管理就是靠“铁的纪律、铁的制度、强硬的手段”;也有人认为,在企业领导说了算,叫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不需要沟通;三是有“众口难调”的误区。有人认为,一个企业人数多,难以统一“味口”,进行沟通很困难。

沟通渠道较单一。现有沟通渠道大致可分为:一是通过职代会职工代表进行沟通;二是通过厂务公开渠道进行沟通;三是通过交心、谈心等方式进行沟通。这些沟通渠道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显现出沟通渠道单一、形式简单、沟通群体面窄、量少,沟通的代言人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不能够真正代表大多数员工的意愿。3、缺乏约束机制。需不需要沟通,何时可以开展沟通,员工并不太清楚。没有形成有效的双向沟通约束机制。如有的单位职代会就是作个工作报告,成为“流水帐”,没有实质性的东西提交代表们讨论、审议;再如,厂务公开有的就是一些管理上的措施、制度、奖惩决定等,而涉及员工关心的分配、用人等则很难做到公开。

提高管理层对双向沟通重要性的认识。管理就是沟通,管理从沟通开始,沟通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打破过去一些传统管理中的条条框框,突破旧观念的束缚,把双向沟通作为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新模式、新方法来大胆尝试,大胆创新运用,为创建和谐企业积极探索新的途径。

建立双向沟通的广阔平台和有效途径。沟通无处不在,但沟通需要广阔的平台和有效的途径。结合目前武汉公交的实际,应积极探索开辟双向沟通之路。继续巩固和不断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巡查和员工思想分析等已有的渠道,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沟通形式,使沟通交流形式更加多样、简便,使员工能够更加广泛的参入。

健全双向沟通的有效约束和监督机制。要把沟通作为维护企业稳定、构建企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民主管理的考核范围;要把沟通作为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合理化建议和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等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措施和机制,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建立健全各种有效的沟通激励机制,使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充分发挥其效能作用。

有效的双向沟通,能使员工个人得到成长进步,发挥其内在潜力;畅通的双向沟通,更能使企业管理更加尽善尽美,员工队伍稳定和谐,企业充满无限生机,真正达到管理创效的至高境界。但每一种沟通渠道的完善、沟通手段的创新,都需要有一个探索、积累、完善和升华的过程。

(一)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代会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企业的重大事项等内容的审议、维护、监督、制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需从“四个方面”切实加以完善。

1、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职工代表大会。现在,有时职代会临近召开时,行政工作报告等一批需要审议的文件才出台,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审议。正式开会往往时间紧,代表们未充分消化会议内容,难以形成有针对性和成熟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职代会不能有效反映员工代表和全体员工的心声。因此要增强企业领导民主意识,让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开好职代会,能够有效改善干群关系,加强企业凝聚力,保护和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2、切实履行职代会的相关程序。要深入贯彻《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程序,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充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切实提高职代会的提案质量。我们发现,在职工代表的提案中,对企业经营方略、安全文明生产、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等事关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提案建议不多,反映的问题不深刻。因此,要认真严把提交提案质量初审关,对于内容重复或相近的提案要严格筛选,对于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甄别,对于提交提案要进行初步的整理和归类,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可行性。

4、切实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当前,职工代表作用的发挥仍不够突出,仅限于参加每年的职工代表大会,相当一部分职工代表甚至没有发过言,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别谈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和承担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发挥职工代表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必须积极拓展思路,努力为职工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二)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二:厂务公开制度厂条公开是企业和广大员工在深化改革中创造的一种实现员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制度,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四个机制”,力求厂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厂务公开的内容涉及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公交营运生产、经营管理等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操作显然不够,必须进一步强化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领导在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基层单位和员工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确保厂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2、进一步规范运作机制。将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全面纳入管理平台,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要着力对厂务公开进行规范运作,避免随意公开,做到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过程方法、系统方法和决策方法规范厂务公开的工作流程和公开程序,提高厂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要抓组织监督。定期评议公开事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合乎要求,员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二是要抓员工群众监督。征求员工对厂务公开的意见,并将员工意见进行公开,同时转到有关部门督办落实。三是要抓舆论监督。要大力宣传厂务公开工作,树立正反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4、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完善考核机制,把厂务公开纳入民主管理创新、管理人员考核、两个文明建设评比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为建立厂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制度保证,使厂务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三)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三:领导联系点制度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是公司党委重视基层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的有效活动形式和有效载体,也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1、开展交心谈心实现心灵沟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要求领导与基层联点单位和分管部室的负责人谈心。在交心谈心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恳请员工群众从关心企业发展和帮助同志提高的角度出发,积极踊跃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谈心过程中,要坚持谈真话、讲实话,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2、督促有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督促联点单位坚持制度的落实,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凝聚班子合力。参与联点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的重要活动,帮助和协调联点单位解决运营、生产、经营、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深入基层,实地走访,了解实情。要利用到基层调研、综合大检查、到联点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等机会,深入基层一线,充分了解员工群众最关心和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了解基层单位的运营生产情况和员工意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发展难题。

4、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召开联系点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也可发放征求意见表,就党风、政风、作风等方面的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与员工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

(四)双向沟通渠道之四: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实现领导与员工“零距离接触”,便于领导倾听员工呼声、意见和建议,了解企情民意,为员工排忧解难。

1、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成立由公司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各部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领导排班方式,实行定期接访制度。接待领导及相关部室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合理的,应积极采纳;不能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讲清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来访事项和来访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不良影响扩大。同时,应对员工提出问题跟踪督办,确保领导接待日确定的处置意见落到实处,确保员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2、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操作程序。要对领导接待日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提前落实负责接待的领导,防止空班现象。要做好接待现场的登记、记录和领导批示件的转办、催办及报告结果的归档等工作。要做好接待日的现场治安保证工作。对于接待日反映的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包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处理,并责成具体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员工反映,真正做到员工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控制、化解矛盾的措施,组织协调,妥善处理。

3、建立领导接待日保障机制。制定《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对领导接访责任进行明确,做到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了解情况、带头出门协调、带头集中办公、带头过问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接待工作通报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五)双方沟通诉求渠道之五:职工代表巡查制度职工代表巡查是在职代会会议期间与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活动。组织职工代表经常进行巡查、督促,使日常民主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方面。

1、巡查形式。第一层次是由公司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集中巡查;第二层次是基层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专题巡查。巡查时,可通过职工代表联席会、民主对话、小型巡查等途径倾听广大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

2、巡查内容。职工代表巡查要抓大事、议要事,为企业发展高质量谰言献策。主要加强“四个方面”的巡查,一是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巡查;二是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员工生活产场地进行巡查;三是对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四是对集体合同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后提出完善和改进意见和建议。

3、巡查方法。主要采取“听、看、询、查、议”等方法。“听”即:听取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汇报或职工代表、群众的意见;“看”即:查看实物、台账、报表和相关基础档案资料;“询”即:职工代表在巡视中发现问题,当场向有关人员询问或提出质疑;“议”即:职工代表就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向巡视单位或有关部门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并及时汇报。

(六)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六:经理联络员制度经理联络员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企业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有交往途径。实行经理联络员制度,有利于加强领导同基层员工群众的联系,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有利于领导及时掌握基层信息,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1、畅通经理联络员与经理的沟通渠道。要畅通沟通渠道,让联络员能经常和经理保持热线联系。通过文件、内部网络或召开联络员会议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相关信息,经理联络员对收集和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对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可直接上报经理。经理联络员对企业经营决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实施要进行监督、反馈。

2、发挥好经理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经理联络员要当好员工的服务员,履行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联络职责。要成为优秀的宣传员,及时把企业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向广大员群众进行宣传,并组织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为建设和谐企业贡献力量。

3、注重经理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努力增强经理联络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使其能够切实履行联络员的职责。要创造条件鼓励经理联络员大胆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参与性,让经理联络员真正发挥作用。

(七)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七:网络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设立经理电子信箱、党委书记电子信箱和员工意见箱,为员工提供与企业领导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这不仅有利于密切领导与员工的联系,及时了解员工需求,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而且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1、网络沟通应坚持的原则。专人负责原则,要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对重要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阅批和办理。求真务实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事实,坚持原则。对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解决。快捷高效原则,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网络沟通的主要形式。一是设经理电子信箱和党委书记电子信箱,由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分别负责维护。二是设置员工意见箱,由工会负责维护。三是定期开展领导与员工网上对话。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网络平台的技术支持。

3、网络沟通处理程序。一是受理。责任部门应定期将整理的来信报送企业领导,领导也可随时登录信箱直接阅读、批示来信。二是交办。信件经领导批示后,由责任部门交办相应的责任单位。三是反馈。责任单位按批示办结来信后,形成文字材料,呈送领导阅示。四是回复。责任部门将阅示后的信件处理结果回复给来信人。五是公开。部分适合公开信件的内容及处理结果,在局域网内予以分布。六是归档。网上来信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全部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部门转档案室立卷归档。

4、建立网络沟通的制度支撑。一是限期制度。收到交办批示信件后,各有关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回复。二是协调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办理的网上来信,由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总协调,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办理。三是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特别是对检举揭发问题的网上来信,要为来信人保守秘密。四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反馈领导信箱交办信件的办理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要说明情况。责任部门及时将信件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并定期对信件进行综合分析,供领导参阅。五是督办制度。责任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及时办理承办的信件。处理不当的,要求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对信件办理情况,要定期通报。

(八)双向沟通诉求渠道之八: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1、员工思想动态分析的形式。一是坚持每月对员工思想进行动态分析制度。主要关注的重点是员工的思想、行为反应以及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摸清情况、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制度。主要是对可能导致员工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向上级报告。

第8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工会;合理化建议;范围设定;规范制定;程序保证

作者简介:许晶(1974-),女,辽宁大连人,大连供电公司监理公司,政工师。(辽宁 大连 116033)

中图分类号:F27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64-02

在企业中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受到方方面面的高度关注,这是因为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仅对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有着不可磨灭的重大意义,而且更以其不受时空条件限制、不受规模大小影响、不受企业性质制约、不受人数多少裁定、不受利润高低衡量,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开展,任何场合都可以进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动全体职工参加,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是依靠群众办企业的有效形式。

《工会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历来都是工会工作的强项,作为基层工会理所当然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由此作以下阐述。

一、范围设定:重在合理与有效

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之所以长盛不衰,其生命力就在于它的价值。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会过时,原因何在?因为其全部价值就在于“合理”两个字。“合理”是存在的理由,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的成分。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其合理性就在于它并非“漫无边际”,而把主要力量集中在技术改造、质量攻关、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双增双节等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上,从而组织动员广大职工自觉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身其中,献计献策。通常情况下,合理化建议的具体范围设定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生产品种的改良和发展,新产品的开发。二是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坚决摈弃“家大业大,浪费点没啥”的错误观念。三是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以及各项技术的改进。四是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五是科技成果的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与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六是凡是在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事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七是质量、标准、计划、物资、设备、财务、营销、人事、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取得明显的作用。

之所以称得上是“合理化”的建议,它必须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缺少任何一条,即可导致对本身的否定。其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其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办法在实践中可以实施。只指出问题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者,属于一般性意见,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其效益性是指项目实施后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规范制定:旨在规范与可行

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横向看,它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从纵向看,它是一个经常性的、动态发展的、可持续的工程。如同其他事物一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证这一系统工程的正常有序运转,并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三大规则”的相互协调与配合。

1.组织领导

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行政、工会、生产、营销、科技、信息、管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企业主要领导或主管总负责,工会、“三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协同配合。分公司(车间)可设二级领导小组,班组可设立“工作小组”或工作员,逐步形成公司(厂)、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组织管理工作网络。然后,要专门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企业主管经营管理或生产管理的领导负责,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为主要力量,并可吸收有关基层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部分职工技术创新骨干参与,基本代表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技术开发方面的“最高权威”,具有“一锤定音”的发言权。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工会会同行政办公室、生产经营部门、科研开发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通常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负责牵头、协调。企业规模可以有大小,工作人员配备可以有多有少,但基本架构就是“一组一会一室”,即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2.组织评审

依据国务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家经贸委与全总联合制定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并提交企业领导小组审核,职代会上审议通过,才能具体付诸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来自职工群众中的合理化建议,决定采纳与否;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成果进行评估计算,确定其经济价值;对有关奖励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等级或标准;对有关成果进行研究,确定其的规格或是否申请专利,均由企业评审委员会依据《实施办法》进行审定。为了保证来自职工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和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评审,评审委员会也可按专业设置不同的评审小组,如科学技术、经营管理、销售服务、技能操作、宣传文化等评审小组,以便更加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

3.工会职责

工会在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承担活动全过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其工作重点是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了解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同劳动竞赛结合起来,围绕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竞赛中开展群众性的攻关活动。协同行政总结交流推广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的先进事迹或典型经验,表扬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按时提出课题,认真执行征集、审查、实施、推广以及奖励等制度,维护职工的利益。加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中的民主管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项目的处理、实施、奖励等情况进行检查质询和监督,并接受职工的申诉。还可以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组织,如:经济技术创新或合理化建议成果效益、价值的评估计算的工作组织,职工发明创造专利鉴定、申报的工作组织,兑现激励或奖励的基金会等工作机构,这些组织均为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顺利运转提供组织保证。

三、程序保证:志在科学与公平

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活动的前期准备、宣传教育、发动征集,到中期的调控指导、评估评审、成果,到后期的奖励推广,均应纳入程序化管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并与企业的现代管理制度接轨。其具体运作程序包括申报、登记、传递、评审、答复、实施、鉴定、表彰8个环节。

1.申报

申报是第一道程序,提案提出者首先填写申报表或建议书,要详尽说明建议项目的现状、改进意见、预期效果等,还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有关部门收到建议后,应认真审查,有看不清楚的要向建议者询问。建议提出日期以申报表为主,同样建议,奖励最先提出者。

2.登记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收到提案后,要按规范要求的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登记,并进行认定、筛选和分类。在以后的传递、评审、答复、实施、鉴定、表彰等环节,每一步都要进行登记。

3.传递

传递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和不可丢失。一般的流程是本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小组审议并提出意见,然后报上一级审议、论证、反馈或批准等;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自我检验、单位检验;上级专业小组组织验收或鉴定;稳定期评价结论;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奖励;企业授予荣誉称号,或做出推广使用决定,或进行专利申报。

4.评审

评审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进行,一般来说实行分级、分口、分层次的评审方法较好。分级就是按管理权限,基层的由基层评审,公司(厂)的由公司(厂)评审。分口就是按提案的不同类别由不同专业的评审小组评审。分层次就是按提案的不同价值分别由不同级别的评审小组审定。

5.答复

答复工作要迅速、及时、认真、郑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无论采纳否,都要“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音”,并以书面答复为好。建议或提案提出者对处理有意见的,评审部门要重新评审或由企业进行裁决。

6.实施

提案或建议要落到实处。其方式通常是:纳入行政计划、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限期完成;实行技术承包,即由委托单位(主管部门)与承包单位(分公司、车间)签订承包合同;开展技术攻关,组成专门攻关小组实施;重点难点项目由企业统筹安排,协同合作完成。

7.鉴定

对已经实施的提案或建议,在验收或鉴定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实践考验。一般项目应连续适用3个月以上;重要项目如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管理或新工作法应连续适用6个月以上;重大项目至少应在一年以上,在考验期中,要及时进行改进,并重新考验在半年以上。小改小革,确实无须鉴定的项目,经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实践考验后,由实施单位整理好有关资料,填表申报评审。资料包括:技术总结、图纸软件、操作规程、安全事项、使用报告或客户意见等。

第9篇:企业员工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民主决策;机制创新;浙江

中图分类号:F272.9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019-03

非公企业快速发展是我国经济和社会领域一个突出而重要的现象[1]。但随着非公企业规模扩大,原有的家族式企业决策模式受到很大的挑战,如何从家族式决策模式向职工参与的民主决策模式转型,至关重要[2]。党员民主听证会是当前非公企业向民主决策模式转型的一个重大机制创新,对非公企业的发展意义深远。本文以非公经济走在全国前列之一的浙江萧山为个案,①调查研究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是如何进行民主决策机制创新的,创新动因是什么,今后如何优化,旨在把握当前非公企业民主决策模式转型、机制创新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非公企业民主决策的重大机制创新:萧山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调查分析

建立党员民主听证制度,探索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决策,是非公企业决策机制的重大创新。我们以浙江萧山为个案透视此类现象,主要因为萧山不但是全国非公企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也是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发源地。我国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发轫于2003年的浙江萧山的传化集团,该制度赋予非公企业党员和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利和机会,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先在党员和职工中酝酿,组织听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而后,将听证结果提交企业决策层作为决策参考。党员民主听证会在萧山推行已经七年多,业已成为非公企业民主决策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萧山党员民主听证会反映了我国非公企业决策机制创新,向民主决策模式转型的重大变化。我们对萧山的调查表明,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达到民主决策机制创新的:

(一)听证代表构成民主化

从萧山实践来看,参加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并不都是党员代表,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职工代表,如萧山三弘集团和华东钢业集团,它们的党员民主听证会一般有1/3是非党员代表,每次听证会代表一般有30―32个,其中非党员代表一般有10―12个,叫党员民主听证会只是因为党员代表占大部分而已。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角色来看,即使大部分是党员,党员也不是代表他或她个人发言的,而是代表全体职工利益进行发言。直接吸收非党员职工代表,主要不是依据党员和非党员职工的身份区别,是因为尽管党员是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和意见的,但是毕竟各自的认识、眼界和看问题角度的不同,必须给予那些非党员职工直接意见表达的机会,这也是对党员代表可能会出现的智慧不足和眼界偏差的一个补充机制。代表构成说明党员民主听证会能够代表企业职工全体进行意见表达和利益表达,听证会上关于职工福利、劳资关系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决策意见和建议能够相当程度上体现全体职工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是对整个企业职工利益的聚合。

我们从职工党员民主听证会的认知和认同上也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当问到“您是否清楚自己企业的党员民主听证会是做什么的”时,93.8% 的人回答清楚;同时,问到“您对自己企业举行的党员民主听证会是否感到满意?”94.6%的人回答满意。这说明,非公企业的职工对本企业的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听证内容是熟悉且关注的,是有参与意识的。所以,当我们调查问到“党员民主听证会能否促进职工福利?”90.7%的人回答能促进。当问到“您认为党员民主听证会能否保障非党员职工的利益?”出乎我们的意料,竟然有91.6%的人回答是肯定的。显然,从调查来看,党员民主听证会作为一个非公企业民主决策的机制,实现了代表构成的民主化,无论代表是否是党员,都是职工对企业决策意见和建议的真实反映,都能够达到职工的意见表达和利益表达的目的。

(二)听证议题产生民主化

党员民主听证会的议题产生是多方式的,有企业党组织提出的、党员联名提出的、企业主提出的,还有职工自下而上提出的。企业主、党组织、党员联名提出后,往往要深入企业各个部门和职工中征求意见和建议,确定议题的可行性。 职工自下而上提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综合分析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将一些有价值的职工意见和建议选择为听证议题。自下而上的典型代表是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其党员民主听证会议题确定要经过一个严格的民意筛选程序,在党员民主听证会召开前先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通过座谈会调查了解全体员工的意见和心声,从职工意见和建议中整理出重要的部分,提炼为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听证议题。党员民主听证重心是员工代表座谈会,座谈会比职代会规模大,每个部门、每个群体(如一般职工、干部、女工等)都有自己的代表,有100多人,时间比较长,起码半个月。党员民主听证会的议题有的是党组织通过综合企业内部意见平台提炼出来的,如浙江荣盛控股集团的8 123职工投诉电话热线,传化集团的建设性意见平台(一旦企业采用根据重要程度给付奖金),确保党员民主听证议题反映职工的心声和意见。显然,从党员民主听证会议题产生,可以看到职工实际上参与了听证议题的提出,充分征集和反映了职工意见和建议。普通职工尽管并不参与具体的听证辩论和讨论,但是,对于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听证内容是确知的。从这个角度看,党员民主听证会实际上是职工听证会,是真实的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决策。显然,全体职工对党员民主听证具有知情权和议题表达权,听证会的民意基础和民主性具有足够的保障。

(三)听证过程民主化

听证会上,每个听证代表都确保有5―8分钟的发言时间,人人都要发言,发言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企业主参与讨论和辩论但是不能说了算,体现听证会的讨论性和辩论性。这说明,在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上不讲地位、身份、职位,主要是将事实和主张辩明,以确定有利于企业职工和企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从这个原则和立场出发,听证会代表平等发言,平等讨论,平等地进行意见表达,无论谁都只是一个听证代表,没有特殊性,要拿出让其他代表信服的依据来阐述自己的主张,企业主也不例外。听证会的目的本来就是发挥党员和职工群策群力,以利于寻找解决企业重大决策的方案的,如果不能平等听证,则听证代表就不会坦诚贡献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就无法达到听证会召开的目的。实践中,萧山非公企业主都高度重视听证会,一般都会出席并参与讨论和辩论,甚至有的企业主自己是党委书记,也主持听证会,但是他们都不会在听证会上自己说了算,不会一言堂,而是遵守听证会的发言时间规定和顺序,与听证代表面对面坦诚交流,也会激励辩论。从听证过程的发言时间,讨论和辩论的平等性来看,党员民主听证会符合民主决策平等性和听证代表利益表达、意见表达的充分性的要求。

(四)结果执行和反馈民主化

我们的调查表明,当单选问卷问到“党员民主听证会的听证结果是否得到企业采纳”时,51.9%的问卷对象回答采纳,而40.5%回答多数情况采纳,两项合计92.4%的问卷对象作出肯定的回答。而我们的访谈也基本支撑问卷结果。截止至2009年2月底,萧山区已有577家非公企业建有党组织的企业开展了党员民主听证会,累计举行听证会1 251次,提出听证意见2 400多条,其中有80%以上被企业决策层采纳[3]。不但听证结果得到采纳,就是对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的意见和建议也会进行反馈。他们的做法是在企业内部宣传窗公布听证结果及其采纳情况,也会对每个听证代表进行回函或打电话,说明其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是如何处理的,建议是否得到采纳,为何采纳或不采纳。如萧山荣盛控股集团,每个代表都得到一个信封,信封中会把员工代表的意见反馈回去。从萧山党员民主听证来看,党员民主听证会确保了职工参与决策的结果民主,职工参与在企业决策中发挥了真实有效的作用,是职工参与决策的创新机制。

(五)听证旁听民主化

旁听,是听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从基层企业民主制度创新看,旁听设置对党员民主听证会代表全体职工利益,意义重大。我们的问卷表明,91.5%的听证代表认为,党员民主听证会能让非党员职工列席旁听,并且 85.5%的听证会设计有旁听席。显然,萧山党员民主听证会允许其他有空并有兴趣的职工旁听,调动了更多职工对企业决策的关注,是保证职工对企业决策具有充分知情权的制度保障。不但如此,萧山党员民主听证甚至允许旁听职工发言。从听证制度要求来看,旁听者一般不发言,但也可给旁听区限数发言,萧山党员民主听证会的旁听制度安排算是比较前卫的,是达到现代企业职工参与决策的较高要求的一种制度机制设计。可以看出,萧山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允许职工旁听和适当发言,体现了企业决策更充分的职工民意合法性,充分保证了企业职工对企业重大决策的知情权,扩大和健全了普通职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利益表达、意见表达权利。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萧山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的代表构成、议题产生、听证过程、结果执行、结果反馈和职工旁听的民主化分析发现,其整个职工民主参与决策过程,具有较高的职工参与性,代表了企业民主决策上较高的职工代表性、民意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无疑是一种非公企业职工民主参与决策的重大机制创新。

二、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民主决策的目标取向

当前,我国非公企业固然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但大量的非公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虽然是董事会治理制度结构,但是董事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或家族成员,实际上还是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家族决策、企业主独裁决策是主要的决策机制[4]。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从决策模式上看,引入了党员和职工参与,改变了企业主独断和决策层单方决策的状态,更是对家族式决策模式的否定,相当程度上实现了从传统家族式决策模式向现代企业的民主决策模式转型。面对转型的时代需要,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作为一种党员和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重大创新机制,其民主决策的目标取向是多方面的,但是从萧山实践来看,以下两个方面是主要的。

(一)塑造一种职工利益表达、利益聚合的新机制

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是,企业发展必须解决企业内部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机制问题。职工利益表达机制缺乏或不健全,企业内部利益关系不够明晰,则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会出现不平衡,甚至是断裂,将会给企业发展和企业正常生活带来破坏作用。现代企业设计种种机制,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确保企业内部有一个利益表达、利益诉求、利益聚合的平衡机制。我国当前正处在现代化转型期,经济和社会快速变迁,社会分化加快,价值观更新快,人们的被剥夺感、生活被动感、无奈感、社会不公感强烈,但是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机制建设滞后,很容易就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这些情况也反映到非公经济领域。普遍而言,我国非公企业正处于从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向职工参与的民主管理模式转变之中,企业职工进行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机制缺乏,必须寻求一种能够实现职工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机制[5]。非公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在职工利益表达、利益聚合方面,国有企业存在比较健全的职代会、工会等建制化机制,而非公企业这些机制普遍不健全,有的甚至连职代会和工会都没有,有的虽然建立了职代会和工会,运作却不规范,经费缺乏,召开不定期,活动不反映职工利益诉求,甚至成为企业主挤兑职工利益的工具,没有起到职工利益表达、利于聚合的作用,反而可能起到负作用[6]。显然,根据现代企业治理原则,我国非公企业要和谐稳定发展,决策要得到执行,就必须符合企业内部种种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需要,理顺各种企业利益关系[7]。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的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从表面上看是要实现企业职工和党员的人力资源优化,群策群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民主水平,保障党员和职工的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但是从深层来看,是要运用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塑造一种职工利益表达、利益聚合的企业决策新机制。换句话说,非公企业建立的党员民主听证会不但是党员进行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制度框架,也是职工进行利益表达和诉求的制度机制,解决非公企业职工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利益聚合的机制问题。

(二)培植中国式的非公企业和谐劳资关系

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目标,是企业成功的基本条件。现代企业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方面的基本经验是吸纳工人参与企业治理,培养职工的企业归属感,同时完善各种企业利益表达和保障机制,及时解决职工的利益纠纷和劳资矛盾和冲突。这些机制主要有工人参股,让职工成为小额股东,还有工会制度。工人参股成为股东,工人就有权利参与企业治理。工会则不是单个企业工会,而是不同企业工人的会员利益保障机制。现代企业解决劳资矛盾和冲突的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经济的机制,是基于现代企业的劳动雇佣关系来构建的。工人参股,改变纯粹的劳动雇佣关系,钝化劳资矛盾,工会组织不以单个企业为基本载体来建构,而是跨企业、跨行业建构,成为超脱个别企业利益限制的一个纯粹的工人利益维护机制,强化了其与具体企业老板谈判的权利和自由度。但是,现代企业管理完全从劳资对立角度来建构工人利益维护机制,将劳资双方置于对立冲突的地位,劳资和谐很难长久。我国市场经济程度不高,我国的国情决定着完全对立的劳资协调机制极可能行不通,建立在发达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劳资谈判和博弈的工会制度亦很难出现。另外,我国的非公企业表面上是雇佣劳资关系,但是政府与非公企业关系密切,常常运用工会以外的政府手段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更为不同的是,非公经济还存在大量的共产党员就业,党组织和党员成为协调劳资关系的一个重要结构安排,政府通过企业党组织、党员角色作用,通过职代会、工会组织机制的制度规范,影响着企业主行为,缓和企业中企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张力,因此,在我国非公企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发达国家那样的对立冲突关系[8]。

但是,我国的非公企业毕竟不同于国有企业,本质上无可否认是一种劳资雇佣关系,企业内劳资冲突和对立的冲动比国有企业明显存在。因此,从国有企业移植的职代会、工会等机制很难完全避免成为企业主挤对工人利益的工具。萧山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提供了一个新的机制,在企业决策方面吸收党组织、党员和职工参与,让听证代表和企业主面对面,坦诚地、平等地辩论和讨论企业的发展和福利决策,实现尽可能的透明决策,保障职工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同时也是保护职工尊严,培养职工主体意识,钝化剑拔弩张的劳动雇佣关系。从萧山实践来看,党员民主听证会能够培植中国式的非公企业和谐劳资关系。我们对萧山四家非公企业调查发现,老板和职工之间的利益总体上是一致的,不适宜从冲突角度来看待老板和职工之间的关系,90.1%的听证代表认为职工和老板之间能就诸如企业发展、职工福利等问题达成妥协。如传化集团2008年的职工工资增长是10%,老板承诺2009年即使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也绝对保持2008年的员工工资增长幅度;华东钢业老板则承诺在金融危机下“不减员、不减工资,不降福利”;各家企业都为职工买保险,传化集团还建立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职工在萧山和杭州市区贷款买房子。同时,职工也认识到,企业发展好自己才能得到更好的工资福利,如果企业倒闭了,自己也就失业了。因此,通过听证让老板了解了职工关于工资、保险、食堂管理、通勤班车管理、住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通过听证让职工参与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显然,党员民主听证对工会和职代会解决劳资矛盾和冲突是一个重要补充机制,在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非公企业实现劳资和谐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决策民主机制的优化:走向专门化听证

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适应了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向民主管理模式转型的需要,在非公企业建构了民主化决策的机制,提供了职工利益表达和聚合的工具,塑造了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和谐劳资关系。但是,作为一种非公企业决策民主机制创新,它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与优化。从发展趋势来看,最基本的优化就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实行专门化听证,达到听证代表完全由党员代表组成;听证内容完全集中到企业发展决策;建立职工民主听证会,专门负责职工福利方面的决策。

(一)听证代表主体完全由党员构成

现在这个党员民主听证会实际上并不完全是党员民主听证会,某种程度上是职工民主听证会,听证代表通常有1/3是非党员职工代表。党员民主听证会不是党员代表构成,形式上名不副实。从本质来看,党员民主听证会必须定位为一个更高形态的企业决策机制,体现中国特色,着眼于非公企业大量存在的党员和党组织建立的事实。党员民主听证会作为一个决策机制,必须是那些具有辩论、讨论能力的代表参加,不但如此,还应该符合党员和党组织的角色和地位要求才是合适的。党员民主听证会成为企业中的具有较好的组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全体职工参与企业发展决策的民主机制,则必须体现和突出共产党组织在基层企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虽然听证代表完全由党员代表构成,但必须保留原来的由职工参与听证选择的机制和职工旁听制度,以便确保党员民主听证会对全体职工利益的代表性,达到共产党模范作用和群众基础巩固和扩大的统一。

(二)党员民主听证会议题集中到企业发展

随着企业规模化,党员民主听证会要成为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机制,就必须体现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而共产党先进性必须与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关联。如果党员民主听证会远离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则很难体现共产党在生产力和企业生产关系方面的先进性。因此,党员参与企业发展决策,更能体现共产党在非公企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另外,党员民主听证会参与企业发展决策,能够将企业做大做强。这样,才能得到员工主持,同时也得到企业主的支持。 最后,从能力构成来看,非公企业内共产党组织是一个组织程度很高的机构,党员总体上看是企业里优秀的成员,这样的组织机构,更有能力和智慧就企业的重大发展问题进行讨论和辩论,从而得到员工和企业主的支持。

(三)建立非公企业职工民主听证会

非公企业党员民主听证会从原来的听证分离出来后,集中讨论企业发展层面的决策问题,但是,非公企业决策还存在福利和社会生活以及企业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听证议题,属于集中体现企业职工福利和职工维权的听证,是反映劳资矛盾和冲突的重要方面。显然,非公企业劳资双方关系如何主要是个关涉职工福利和职工生活、生产环境建设的问题,这些方面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则这些方面的听证必须高度重视。第一,不能缺失,要将原来由党员民主听证会负责而现在分离剩下的那些听证议题与制度功能给承接下来。第二,必须有足够高的民意基础,则这些方面的听证代表要完全从职工全体中民主挑选。第三,这样的职工民主听证会要成为职代会、工会等之外的一种体现非公企业劳资双方利益博弈,保障职工权利的一个较为定期的规范化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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