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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精选(九篇)

治安形势分析

第1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9月19日下午,慎城镇组织颍城综治办、信访办、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等单位,召开9月份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当前全镇社会治安形势,研究近期全镇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县委常委、慎城镇党委书记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颍城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各公安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9月份全镇社会治安总体工作形势,与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围绕全镇社会治安状况进行了汇报。各公安派出所分别汇报了刑事发破案及打处、查处治安案件、破获涉黑涉恶案件等情况,信访办汇报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信访人员包保稳控、信访积案化解等情况,颍城综治办汇报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面吸毒人员排查收戒管控、禁毒“2018两打两控”、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帮扶管控等情况,司法所汇报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等情况。

第2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落实。

我库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今年的综治工作要点及工作需要,对原成立的领导工作机构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对“综治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解领导小组”、“治安小组”、“帮教小组”、“普法宣传工作小组”等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都进行了更换和充实,同时成立了新的安全应急小分队,做到责任分清,制度落实,做工明确,为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二、加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控管理。

综治工作小组坚持每月开展我库安全卫生大检查,全面排查我库安全隐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和隐患排查。

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和综治宣传。3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粮食局下发的《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4月10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市粮食局转发的《**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4月19日向全体职工传达中储粮**分公司《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在汛期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储备粮安全渡夏。5月27日我库领导和有关安全负责人员参加市粮食局安全生应急预案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决定按新标准重新制定我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法制宣传,订阅10套“五五”普法书籍,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法制教育,为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提供思想保障。保卫工作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坚持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和警卫24小时巡逻制度,保证单位公共财物安全。

第3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关键词】河道整治;黄河上游;防洪;作用

中图分类号:TV85文献标识码: A

在黄河上游地区,由于长期泥沙淤积而成为了“悬河”,最终导致黄河上游河势多变,且降低了其安全性。为了提高黄河的安全性能及防洪能力,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开展的河道整治工作。所谓河道整治也就是国家在河道变化规律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河道的主流位置,通过改善水流、泥沙运动来提高黄河的排水能力以及防洪能力,最终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下文从河道整治的发展入手,简单阐述了河道整治在黄河上游防洪中的作用。

一、河道整治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我们一般会修建河道整治工程来提高黄河上游的防洪能力,过去,人们一般会修建险工来保护黄河上游地区较危险的堤段,当时,人们所采用的材料都是秸料。直到上个世纪50年代,人们将秸料转变为了砌石,这才有效的提高了河道防治工程的安全性与防洪能力。

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河道整治也有了显著的发展。在上个世纪中期,人们在黄河上游段修建了控导工程以及堤防险工工程,这两项工程都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主流,提高了堤段的安全性以及防洪能力,以为后期河道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条件。

在上个世纪50年代,经过不断探索,我们将弯曲性河道整治方式引入到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在当时,人们以为修建各种水库能够提高黄河上游地段的防洪能力,所以人们采取了梯级开发的方式来对黄河上游实行河道整治。在治理黄河上游地段时,人们所采取的措施是“纵向控制,束水攻沙”。其中纵向控制也就是人们通过梯级枢纽的修建来起到灌溉的作用,等到工程建设完毕之后,人们采用了以水攻沙的方法来避免泥沙在回水区淤积,以保证航运以及提防的安全性能。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水库投入使用之后发现,库区存在大量的泥沙,并且建设的各个梯级枢纽也淤积了过多的泥沙,为了保证其安全性,人们破除了各大枢纽。

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为了控制黄河上游的河势,国家在黄河上游的过渡型河段中建设了规模较大的河道整治工程,这有效的改造了上游的部分险工。但是我们需要清楚的知道,这一河道整治工程虽然对过渡型河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河道宽浅的游荡型河道无法起到作用。为了对河道宽浅的问题进行治理,我们采用了控导护滩以及滩面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践证明,这一方式并不能够有效的治理滩面,而在之后的十年,通过各种河道整治工程日益增多,黄河上游段的河势有了一定的改善。

之后的三十多年里,相关研究者对黄河上游地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吸取了过去的经验,以防洪为主,建立了一定的模型,从而控制河势,达到防洪的目的。

二、河道整治后黄河上游地段的防洪形势

1、河道整治后的效果

(1)限制了上游主溜的摆动范围,有效的控制了河势,改善了河道床的结构

首先,通过河道整治有效的控制了水流路。自国家建设河道整治工程以来,考核记录是衡量河势控制效果的重要指标。通过长期的实践证明,河道整治工程能够有效的控制河势,达到防洪的目的。

其次,通过河道整治能够有效的限制主溜的摆动范围。根据分析表明,在黄河上游地段,在河道整治工程修建位置,其主溜摆动范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提高了工程的安全性。

最后,通过河道整治工程的建设能够改善河道的平面形态。在黄河上游地段,为了提高其安全性以及防洪能力,国家建设了一系列河道整治工程,通过该项工程的建设,减少了泥沙淤积河床的几率,加大了水流输沙能力,提高了河道的安全性。

(2)保证了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黄河滩地不仅是大洪水时排洪、滞洪、滞沙的区域,同时也是广大滩区群众赖以生产和生活的场所。河道整治以前,河势游荡多变,造成村庄和滩地大量坍塌。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平均每年坍塌滩地0.67万hm。河道整治后特别是近十几年来,随着工程不断增加,河势得到改善,掉村现象已很少发生,塌滩现象也大为减轻,为滩区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2、河道整治对防洪的作用

(1)整治前河势变化

①经常出现畸形河湾。整治前一些河段曾反复形成畸形河湾,这类河湾流路长、阻力大、水流方向改变快,洪水期易造成河势突变,枯水期易造成滩岸坍塌,凌汛期易卡冰造成封河,甚至形成冰坝,对防洪防凌不利。

②易出现横河。由于横河与堤防的交角大,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首先造成滩地的大量坍塌,临堤后将造成被动抢险,抢护不及即会造成决口。

③堤内自然改河。自然改河是指主溜在两堤之间自行改道,左岸的村庄变成右岸的村庄。主溜的突然变化不但给堤防带来巨大的防洪压力,同时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2)整治后变化

①增强了对洪水的控制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修建更多的河道整治工程能够有效的控制河势,提高其防洪能力,避免在控导工程中出现滚河现象,最终降低上游河段提防的安全性,提高了其防洪能力。

②减轻了堤防冲决的威胁。黄河上游游荡型河道在自然状态下,曾因横河、斜河顶冲而造成堤防多次决口。新中国成立后也不断出现横河、斜河顶冲堤防,严重威胁堤防安全的局面。经过大规模河道整治后,在工程配套完善的河段,流路比较归顺,发生横河、斜河的局面基本得到控制。

③改变了临堤抢险的紧张局面。上游河道在有计划整治以前,防洪没有重点,不仅临堤抢险紧张,而且使堤防布满险工。开展河道整治以后,减小了主溜顶冲堤防长度,增强了防洪的主动性。如某河段,在修建某河段大坝控导、双井控导等控导工程前主溜顶冲位置不定,不但所有工程经常靠溜出险,而且小空挡平工段也会出险。修建东大坝、双井等工程后,对河势流路基本得到控制,避免了上游多个河段险工靠溜顶冲的局面。

三、结束语

黄河上游地段由于大量泥沙淤积而导致堤段出现一定的危险性,为了提高黄河上游地段的防洪能力以及安全性,我们很有必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实施河道整治工程,现已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有效的提高了黄河上游的防洪能力。

参考文献

[1] 刘燕,江恩惠,张清,赵磊.黄河上游桃花峪―双井河段工程适应性分析[J].人民黄河.2013(07)

第4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一、优化组织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职责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分管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了《202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综治职责书*份,将综合治理的要求措施分解到各部门,并与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抓紧抓实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依托网格化管理,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帮教小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小组、立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管理等小组。

二、管控风险抓源头,抓实预警工作。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次。建立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综治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分析公司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支委每季度召研究分析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季度工作,分析部署下季度工作要点。依托党建网格,将矛盾排查调处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坚持每月一次职工思想动态摸排和矛盾纠纷排查,落实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稳定的坚固防线。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次。掌握职工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强化风险防控。

三、抓牢重点严防控,筑牢坚实屏障。

1.全力构筑安定有序的安全环境。定期开展治安、消防检查,确保监控、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设施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 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加强对违章动火、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对发现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门禁管理,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公司。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交通车通勤和职工自驾出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组织安排和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安全管理督查,1-11月,开展监督检查*次,发现问题*项,落实整改*项。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安全源头以及危害因素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四、广泛宣传重教育,增强守法能力。

1.把安全生产作为保障企业和谐稳定的根本任务常抓不懈。结合安全形势、季节特点开展安全主题培训,提高职工对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认识,客服松懈麻痹思想。1-11月,开展以事故警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主题安全培训*期,培训人数*人次,营造和谐企业的良好氛围。把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相结合,开展 “夏季三防”演练,在实操中提高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与协调能力。

第5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一、加强维护稳定工作

1、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制度。完善每月一次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制度,各村、各单位确定专门人员,掌握、收集、分析本村、本单位维稳情况并及时上报。

2、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

3、加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畅通渠道以及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单位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领导包案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4、深化与“”等组织的斗争。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大深挖打击力度,加强预防,持续实现“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的目标。

5、妥善化解和处置。积极加强新形势下各类的研究和分析,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6、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打黑禁赌”专项斗争,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型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的破坏农用电力设施、盗窃工业原料等案件以及组织、放高利贷的职业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提高侦破打击水平。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健全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制度,总结探索平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广泛开展“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强化对平安创建的考核奖励机制。

2、强化治安防控工作。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治安防控的效能。重点做好集镇等治安复杂地段的治安防范工作。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开展动态巡逻。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多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主、农民、外来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以“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嘉委[20*]39号)的文件精神,明确镇综治委主任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健全综治工作中心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加强综治中心软硬件建设,建立综治中心考核细则,提升中心规范化建设。

2、充实社区保安队建设。根据要求,进一步充实社区和协警队伍,做好公共安全和治安防范宣传、法律知识宣传、协助公安机关落实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单位和群众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消除各类治安隐患,维护公共治安秩序。

3、完善农村治安巡防体系。各村建立集治安巡逻、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的平安巡防队,在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地设立巡护队,实现村企联动,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集镇个私业主联防、党员干部巡防、夕阳红巡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实行派出所民警或社区保安专职人员的带班巡逻机制和镇、村经费补助保障机制,以及镇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参与巡防机制。

4、进一步强化综治室建设,提升综治室规范化程度。村、企综治室在去年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并在去年的基础有明显的提升。

5、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探索在新的形势下的工作新成效。政法综治各职能组织在巩固已有的工作机制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以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6、规范新居民事务所的运作。完善相应制度和机制,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1、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对一方平安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大奖惩力度,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和落实“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

第6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关键词] 肺结核; 初复治比例; 趋势分析

[中图分类号]R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c)-109-02

Analysis on trends of the proportion of initially treated and retreated smear positive pulmonary tuberculosis in Bao′an district, Shenzhen city from 2002 to 2007

ZHANG Lei

(Chronic Disease Hospital in Bao′an, Shenzhen City,Guangdong Province,Shenzhen 518133,China)

[Abstract] Objective:To study the trends of the proportion of initially treated and retreated smear positive pulmonary tuberculosis, and to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in the future. Methods: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data of the epidemical status of pulmonary tuberculosis during 2002-2007, data were described and tested by SAS 9.0 software. Results:The proportion about initial treatment and retreatment was rising, when the comparison on 2007 and 2002, 2007 and 2006. Conclusion:The difficult is increased because of the rising cases of retrentmen , much works would be strengthened to control epidemiology of tuberculosis by further investment.

[Key words] Pulmonary tuberculosis; Proportion about initially treated and retreated; Analysis on trends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慢性传染病,已成为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全球需要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我国的结核病疫情相当严重,据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全球结核病控制报告显示,中国每年结核病发患者数为133万,占全球的15%。在我国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中,肺结核的发病和死亡数位居甲乙类传染病的首位。为了更加有效的控制肺结核的流行,减少复治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和耐药病例的发生,为今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深圳市宝安区2002~2007年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的资料进行初复治比例的趋势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深圳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科收集的2002~2007年的结核流动患者登记本、痰检登记本、结核病项目季报表、结核患者病历。某些资料不全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追踪查询核实,剔除迁出、丢失的患者。

1.2方法

采用Epi3.02软件建立数据库,用SAS9.0软件进行数据描述,χ2检验以及χ2分割进行统计分析,采用双侧检验。

2 结果

2.1 2002~2007年宝安区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男女比例情况

2002~2007年涂阳肺结核男性为2 594例,女性为1 517例,具体情况见表1。

2.2 2002~2007年宝安区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年龄情况

2002~2007年涂阳肺结核平均年龄为30.59,最大的年龄为97岁,最小为5岁,具体情况见表2。

2.3 2002~2007年宝安区涂阳流动患者初复治情况

2002~2007年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初治比例为91.19%,复治比例为8.81%。具体情况见表3,做χ2分析,χ2=19.199 0,P=0.002,进一步做χ2分割,两两比较,2002年与2007年之间有统计学意义,χ2=9.766 9,P=0.002;2006与2007之间有统计学意义,χ2=11.891 2,P=0.001。

3 讨论

从1993年5月5日起宝安区在全国率先将外来暂住人口的肺结核病控制纳入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管理(DOTS),同步管理1993~2001年世行贷款卫-Ⅴ项目,2002年至今为广东省结控项目,2006年10月作为广东省代表和全国七个县区之一首批启动第五轮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重点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结核病防治。宝安区结核病控制工作经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自有的独特的结核病控制工作模式,组建了较完善的分级管理结核病防治网络和一支遍布城乡的防治医生队伍,积累了一些经验,受到WHO和国家有关专家的认可,并为国家外来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供依据和经验借鉴。

2002~2007年,宝安区的涂阳肺结核流动患者稳步增加,发现的患者逐步上升。数据显示,2007年的复治患者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提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复治比例的上升,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引起的。①患者不按化疗方案用药,一旦病情好转症状消失自己停药。②由于经济问题而延误治疗。结核患者往往发生于经济收入低、生活条件差的家庭,疾病又进一步加重困难。③耐药菌株在人群中的流行[1-4]。复治病例带来的危害不仅是传染源增加,疗程延长,加大人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治疗效果差,复治病例治愈率明显低于初治病例,而且易形成耐药病例,造成预后不良。因此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控制复治比例的上升趋势,具体包括:①进一步切实贯彻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短程督导化疗(DOTS)策略。②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机构防治能力和网络建设。③加强结核菌的耐药检测。④加强对结核患者的健康教育[5-9]。

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复治比例的上升趋势给防保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的投入,以便更好地控制结核病的流行。

[参考文献]

[1]汪爱民.皖北地区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形成原因研究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J].2008,28(2):139-140.

[2]李晓坤,李树承.实施项目后60例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成因[J].中国社区医师,2006,8(10):38.

[3]牟顺银,丁芳,王立伟.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成因及疗效分析[J].临床肺科杂志,2006,11(4):461-462.

[4]张岚,成诗明,高巧芬.复治涂阳肺结核与结核病耐药[J].中国健康教育,2008,24(2):152-154.

[5]赵书花.晋城市涂阳肺结核初复治比例变化趋势分析[J].中国药物与临床,2007,7(6):439-440.

[6]李建明,李加红.涂阳肺结核初复治比例变化趋势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03,25(6):351-352.

[7]王玲玲.涂阳肺结核复治比例变化趋势分析[J].医学临床研究, 2006,23(2):286-287.

[8]万莹, 巨韩芳, 徐瑛.健康教育对肺结核病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4):131-133.

[9]隋洋,姚强.某县2000~2004年肺结核疫情流行病学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2):115-116.

第7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关键词:政治改革 经济分析 政治制度供给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也理所当然地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然而,政治改革在中国何以发生、其发生的内在依据以及政治制度供给的主体是什么?本文采用不同于传统的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从政治制度供给的视角来分析中国政治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及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

政治制度供给的经济理论分析

以制度经济学的视野分析,当代中国政治改革的过程,其实就是在政治制度需求的基础上,政府(包括执政党)不断适应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而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过程。严格意义上讲,政治制度供给是制度供给主体适应社会利益需求的变化,提供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安排,以替代原来的政治制度安排。原来的政治制度安排之所以被替代,是由于在其制度框架内,利益需求的主体已经很难获得新的利益,甚至其既得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其利益不能达到最大化。因此,需要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安排,以满足利益需求主体的新生利益。以此分析,政治制度供给则是满足社会利益需求的过程。

政治制度供给受政治制度需求的约束。就其实质来看,政治制度需求来源于社会利益需求,它反映了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状况;一般而言,政治制度需求受外部条件和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就外部环境来说,比如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国际关系的改变、甚至战争威胁、遭受侵略等外来因素,都可以引起一国政治制度需求的改变。但根本性的因素还是国内条件,经济变革、经济增长,利益关系的变化,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往往会导致新的政治制度需求发生。经济是基础,政治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改变了,上层建筑也会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随着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变化,必然会产生新的政治制度需求。当然,社会经济变化对政治领域的影响,并不是以一种直接方式,而是通过一种中介结构来实现的,这就是社会的利益结构。经济结构的改变,会引起社会利益结构的改变;利益结构的变化,尤其是社会阶级、阶层利益关系的变化,又会要求政治权利和利益的再分配,从而产生对政治制度的需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矛盾复杂化的趋势。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实际上对政治体系提出了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政治稳定和保持政治合法性的制度要求;而政治制度供给只有在社会政治制度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发生,如果没有政治制度需求,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制度供给,即使产生了也是一种无效供给,会引起社会的抵制和反对。从另外一面看,有了政治制度需求,也不一定就能产生政治制度供给,因为政治制度需求者和政治制度供给者往往不一致,具有不同的利益函数。

政治制度供给意味着政治制度的更替。所谓政治制度的更替,就是以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安排代替原来的制度安排。从制度需求的角度讲,社会之所以产生对新的政治制度的需求,是因为原来的制度没有了净收益或者不是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中净收益最大的一个,已经不能满足社会成员最大化的利益需求。因此,社会成员期望通过新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其利益的实现,政治制度供给则以新的政治制度安排满足人们的利益需求。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制度是有收益的。人们之所以建立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是因为制度可以为人们服务,使人们从集体活动中获得某种利益或好处;但制度也是有成本的,“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运行和维护都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因此,政治制度的变革,政治制度安排的选择和政治制度结构的改变并不是随意的,而是人们根据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和选择的结果。根据张曙光教授的研究,这种成本收益分析的大致内容:是把同一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运行效益和运行成本进行比较。人们做出的任何一种制度选择都是在当时当地具体条件下,运行收益大于运行成本的制度,即制度净收益大于零的制度。否则,人们就不会做出这项制度安排或选择该项制度。因此,制度净收益大于零,这是制度安排的前提和制度选择的必要条件。然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可能不是一种而是多种,如果其中很多制度安排的制度净收益都大于零,而人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那么就需要进行第二个层面的收益分析,即对不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进行比较,选择其中净收益最大的那项制度安排或制度结构。因此,制度的净收益大于零或最大化,是人们进行制度变革的必要条件。如果一项制度或制度安排的净收益为零或负,那么这项制度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必须以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来替代它。

政治制度供给与当代中国政治改革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政治制度供给是以新的政治制度安排代替原来旧的政治制度安排的过程,而原来的制度安排之所以被代替,是因为其制度净收益为零或小于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而新的潜在的制度安排的期望净收益则大于零,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利益。用公式表示就是:

or≤0 ,nr>0

nr>or

or代表旧的政治制度的净收益,nr代表新的政治制度的预期净收益。此时,旧的制度安排就要被新的制度安排所取代。用这一思路可以分析当代中国政治改革中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

我国传统的政治体制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一体制的形成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它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建国以后,在借鉴苏联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是行政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政府掌握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而控制资源的方式则是政治权力的运用和行政命令的推行。因此,政府(包括执政党)必然要将政治权力牢牢地集中在自己手中,形成了一种相对集权的政治模式。其次,战争年代集中决策模式的延续。在过去的革命战争年代,为了适应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和复杂敌情的需要,必须赋予军事指挥员集中决策权和临机处置权。否则,贻误战机,很难取得战争的胜利。建国以后,随着大批的军政人员脱下军装,成为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其战争年代惯用的军事集中决策模式很容易沿袭到和平时期的政治生活中,对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产生一定影响。第三,是苏联政治模式的影响。前苏联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产生和存在的高度集权的政治模式,对当时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毫无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中国来说,是惟一可以模仿的蓝本。尽管毛泽东后来一再强调“以苏为鉴”,想摆脱苏联模式的束缚,走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但客观的形势使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是学习苏联。因此,中国的政治体制难以摆脱苏联模式的窠臼。第四,传统封建专制主义遗毒的影响。封建专制主义在中国的历史长达2000多年,其糟粕性因素也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被传承下来。极端地说,专制主义传统已经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人们的思想、行为和习惯。历史传统短时期是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的,会惯性地运行在社会生活领域。这种专制和集权的传统对建国后的集权政治体制的形成应该有一定的影响。就像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必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起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

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后,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初期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果说计划经济在历史上曾经适应建国初期的经济状况,发挥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资源办大事的优势的话,那么适应计划经济的集权政治体制则有利于保护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打击敌对势力的反抗,维护国家在政治上的团结和统一。也就是说,这个政治体制形成时期是有制度收益的。但是,其制度收益是递减的,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改变,其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成本越来越高,其制度净收益已经愈来愈小了。

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集权的政治体制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是把资源和利益集中在国家和政府手中,国家利用政权和强制性的手段剥夺社会利益,压制社会利益,侵占社会利益空间。民间和社会利益因为缺少可以和国家抗衡的手段,其自主性越来越小,活动范围越来越狭窄,以致最后成为国家的附庸。如果说,建国初期的政治体制还能保障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具有一定的制度收益,那么随着和平建设时期的到来,这种政治体制已经成为公民实现自身利益的障碍,其制度收益越来越小了。因为随着国家和政府垄断了绝大部分政治权力,公民和社会只有听命和服从的义务,没有任何自主、表达、参与的空间。公民的利益意识受到压抑、追求利益的努力受到批判,可能获得的利益被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变相剥夺,而集权的政治体制则是国家控制公民的一种制度安排。针对这种制度安排的弊端和缺陷,邓小平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有一段精辟论述,即“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而这诸多弊端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权力的过分集中,“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几个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权力高度集中,个人说了算,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决策,独断专行,个人竟可以决定他人的命运、决定单位的命运甚至决定国家的命运,这种政治体制很容易酿成重大错误且难以纠正,形成家长制作风并造成严重的特权、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种体制不仅不能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反而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其制度收益是越来越少了。

潜在的制度供给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新的制度安排能够给人们带来收益。传统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已经不能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制度收益,人们当然期望政治制度的变革,期望新的政治制度安排和政治体制改革能带来新的制度收益,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利益需求。针对原有政治体制高度集权的政治弊端,新的制度安排应该是一种相对分权和民主的体制,是一种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会的体制,是一种不断满足人们政治权利要求的体制。当代中国的政治改革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

政治制度供给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上面分析的政治制度需求可以理解为潜在的政治制度供给,因为政治制度需求其实为现实的政治制度供给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但是,潜在的制度供给不等于现实的制度供给,政治改革作为现实的政治制度供给,是政治制度的供给主体决定或主导的政治变革,政治制度的供给主体应该主要是政府,在当代中国主要体现为执政党。因为中国的政治改革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改革,政府不过是负责政治改革的执行。但从规范的意义讲,中国还是把政府作为政治制度的供给主体,当然,这里的政府是更广义的政府概念,除了包括一般广义的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外,更包括了执政党因素,因为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一)政治制度供给者决定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的发生,首先要产生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但并不是有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就一定能够产生相应的政治制度供给;或者说,政治制度供给并不一定完全满足政治制度需求,也可以理解为潜在的政治制度供给不一定成为现实的政治制度供给。

原因主要在于政治制度需求与政治制度供给存在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的差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制度需求是制度服务的接受者的需求或社会需求,是在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且这里的制度收益通常指制度的运行收益,制度成本也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与制度需求不同,制度供给一般是制度决定者的供给,它是由制度决定者生产和提供的。制度供给虽然也是在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决定的,但它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而是制度的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不仅如此,决定制度供给的个别成本也一般不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而是指制度的变革成本”。制度的运行成本和变革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行成本是指维护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运转而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是在该制度建立起来并投入运行之后才产生的费用;变革成本则是为建立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所必须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过渡成本。一旦一种制度或制度结构建立起来,变革成本就会终止,运行成本随即发生。

既然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净收益与个别净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差异和矛盾。当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制度接受者或社会成员产生新的制度需求时,只有新制度的个别潜在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即制度变革者感到有利可图时,才会提供新的制度安排,这时政治制度供给才能满足政治制度需求,政治改革才能发生。否则,虽然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但新制度的预期个别净收益小于或等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这时推行政治变革对制度供给或决定者来说显然是不划算的。在此种情形下,潜在的制度供给不会形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虽然社会有政治制度的需求,但政治制度的供给者往往缺乏制度供给的意愿和动力,政治改革当然难以发生。因此,“制度变革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是取决于制度供给”,政治制度变革是在社会政治制度需求的前提下,政治制度的供给者或决定者主导的政治变迁。

(二)从公共选择的角度理解政治制度供给和政治改革

当代中国政治改革是政府主导的政治变迁,政府是政治制度的基本供给者。政治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社会全体公民的利益紧密相联,因此政治制度供给是一个需要集体决定、政府主导的公共选择问题。政府是负责履行公共产品供给职能的一种特殊社会机构,但政府提供不提供政治制度安排,什么时间提供政治制度安排、提供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安排、怎样提供政治制度安排,又不是政府能够一手说了算。政府能否提供有效的政治制度供给,关键在于政府在决策时是否考虑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是否代表了公众利益,是否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但是,社会的利益往往是相互冲突的,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不同的利益要求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政府如何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找到各种利益的契合点,寻求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空间,这是政府在政治制度安排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政府对政治制度的选择,并不是政府单方面意志的体现和决定,而是一个利益冲突条件下的公共选择问题,其中充满各种社会利益的博弈。

政治制度供给是社会各种利益表达和竞争的过程。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公民需要通过利益表达实现对政府决策的影响,而政治活动中的利益表达往往不是单个公民个体化和原子化的利益表达,而是以集团化或群体化的形式表达出来,基于相同或相近利益要求的阶级、阶层或集团就成为利益表达的主体。这样,各个阶层、各种利益集团都要通过和政府官员的接触、游说甚至抱怨、抗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反映对政治安排的要求和看法,其目的是通过对国家立法和政府政策施加影响,以求得政府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政治制度安排。要知道,政治制度具有非中性,一种政治制度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利益,在一种政治制度安排下,总是有些人或群体获得的利益多些,有些人或群体获得的利益少些;或者有些人或群体是收益者,而另外的群体则是利益受损者,正所谓“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制度安排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去维护或争取之” 。

一定的政治制度安排和政治制度结构,实际反映的是各种利益之间的竞争和平衡的状况,反映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力量对比状况。在政治制度选择中,由于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存在较大的差别甚至冲突,因此利益的博弈是不可避免的。各个利益群体会以各种方式,如正式的选举、议会活动方式,非正式的如与政府官员的接触、游说、建议等积极方式,或抱怨、上访、抗议、游行示威等压力方式,期望影响社会舆论影响政府决策,使政府的政策或措施向自己倾斜,最终的目的是使政府提供的制度或政策安排更多地体现自己的利益。由于各个利益群体都有这样的想法,都会进行政府内外的利益表达和利益争取活动,最后政府决策往往体现为各种利益之间的力量平衡状况。

在当代中国的公共选择中,人们主要通过人大、政协等正式途径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施加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当然也要看到在正式的决策过程之外,一些个人或集团还以各种非正式的方式对公共选择的过程施加影响,如上访、静坐、抗议、示威等,也甚至以非制度化的如暴力对抗、阻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等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在不存在比如说正式的选举或公民投票机制的情况下,也能对公共选择的结果发生种种实际的影响”。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表达和政治需求,事实上正在对中国政府的政治制度选择发生深刻影响,构成当代中国政治改革的巨大压力和动力。

(三)政府在政治制度供给中应当服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利益存在一种十分悲观的看法,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的只是各种相互冲突的特殊利益,很难说存在什么公共利益,或至少不存在一种能够明确定义的、在现实中实际发挥作用的公共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是各种特殊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竞争的过程。这样,公共选择的结果实际就体现为各种特殊利益的动态力量平衡,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社会秩序,而政府政策不过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政府在公共选择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也是被动的,政府不过是执行公共选择结果的一种形式。

对于公共选择理论的上述看法,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公共利益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这是不容否认的。否则,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都成了虚无的东西,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公共利益)是相互联系的,特殊利益离不开共同利益,不存在没有共同利益的特殊利益;共同利益也离不开特殊利益,共同利益存在于特殊利益之中,各种特殊利益的结合点和共同点,即是共同利益(公共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个人利益等特殊利益,忽视甚至否认公共利益,认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会自动实现公共利益,这种观点已经被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成果所否定。其次,在对政府职能的看法上,公共选择理论强调政府的有限作用,认为政府在公共选择中是消极被动的,不过是在执行公共选择的结果而已。笔者认为恰恰相反,政府在公共选择中不是无所作为和消极被动的,政府应该超脱于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之上,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发挥政治调控的作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以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公共选择结果,提供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政治制度安排。

首先,政府要克服自身的过度利益化倾向。客观地说,现代政府存在两大发展目标,一是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过去人们认为政府是无私的社会利益代表者,追求的是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目标,这是人们对政府的道德期望,也是政府为政的基本政治要求。强调这点有其积极意义,尤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更应该旗帜鲜明地弘扬政府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立场。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其实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府也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政府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自身的利益追求是有一定限度的,政府利益应该服从社会利益,特别是不能以自身利益优先而去损害、冲击社会利益。在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已经出现了政府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法定化甚至国家化的不良倾向,如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调拨权、处罚权、收费权等变相谋取部门利益,某些政府部门通过部门立法谋求部门或行业私利。部门利益膨胀问题从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中央机关的违规资金的审计案例中就可见一斑。试想,如果政府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过于看重自身利益甚至以部门利益取代公共利益,其提供的制度安排就很难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很难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因此,执政党、领袖集团或政治领导层对政府部门的自身利益扩张化倾向,必须以有效的政治制度安排加以遏制。

其次,要自觉抵制强势利益集团的压力。公共选择是社会各种利益的博弈过程,强势社会集团在这种利益博弈中占有资金、技术和话语权的优势,能够对政府决策施加很大影响。一些部门决策往往反映的是强势集团的利益,社会大众甚至是困难群体的利益很容易被忽视,而且经常被忽视。在当代中国,能够构成强势社会集团的,主要是大型国有垄断企业、私营企业主和社会管理阶层。中国的一些大型国有垄断企业为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而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络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排斥行业竞争,抵制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一些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则竞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申张、谋取其利益。当然,任何社会集团都有谋求自身利益的天然倾向,也有实现自己利益的这种自由。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这种利益追求应该以不损害社会大众的利益为界限。政府作为各方利益的平衡者与仲裁者,要客观地看待和平衡各种利益,“政府在强势集团的压力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秉持社会公正立场,避免在政府决策中受强势集团左右。”

再次,要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当代中国经济政治生活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以农民、下岗职工、失业者、残疾人士、城市贫民、农民工等生活困难群体为主体形成的社会底层,和社会的中上阶层相比,弱势群体经济实力弱、文化水平低、政治参与能力不高,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小,其声音和要求很难传输到决策层。但是,弱势群体又蕴藏着巨大的社会能量,一旦这部分人对社会失去希望,其破坏力和爆发力又是形成社会动荡局面的不良因素。因此,从社会和谐稳定的利益大局出发,政府应该开辟更多的了解基层、关怀弱势群体的渠道,多听听他们的声音,多了解他们的希望和要求,并采取多种渠道解决民生问题,保障他们的各种权益,在政府决策中更多地体现对弱势群体利益的关怀。

总之,政府提供政治制度安排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在公共选择中,政府应该成为各种利益的平衡者和仲裁者的角色,适应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和各阶层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提供良好的政治制度安排,尊重和平衡各种利益,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以满足社会各个阶层民主、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和公共决策的要求。

结论

中国政治改革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党和政府不断适应社会利益关系变化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制度需求,提供新的政治制度安排,以有效的政治制度供给促进政治变革和政治发展的过程。党和政府作为政治制度的供给主体,是中国政治改革能否顺利有效进行的决定力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因素。可以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政治改革的新的要求,随着社会阶层多元化的发展,随着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意识的觉醒,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和调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在中国政治发展大局中,一个个符合社会政治发展方向和广大人民政治制度需求的政治制度安排会不断出现,中国政治将在政治制度的相对均衡状态下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张曙光.论制度均衡和制度变革[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4

3.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第8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关键词:打黑除恶;剖析;对策措施。

自2006年开始,基于形势的要求,“打黑除恶”已经提高到稳定社会及党和国家政治的高度。实施这场专项斗争部署的机构,是包括公检法司等在内的整个政法系统。公安机关是这场专项斗争的主力军。

笔者通过对云南部分市州县公安机关当地“打黑除恶”状况的调研。回看这些已过去两年的报告所折射出的观点,并加以研究,能够得到一些启示。

一、“黑社会”产生的原因。

(一)经济原因。

田少人多,农村富余劳力过剩,形成“饭吃”的局面,导致农村矛盾加剧;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一些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纠集在一起获取非法利益。

(二)社会原因。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期;基层政权功能弱化,基层基础工作不力,群防群治工作受到影响;社会安置能力有限产生大量闲散失业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控制不力。劳释人员增多,社会就业渠道狭窄,迫使他们重操旧业;场所行业漏管失控,为黑恶势力提供滋生土壤;人财物的大流动和防范管理上的漏洞,客观上增加了犯罪的概率和空隙;存在各种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外部环境;当前我国法制建设尚不健全,打击恶势力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政法部门有时认识不一致;打黑除恶基础业务建设未能及时跟上。取证难、定性难,导致对黑恶势力打击不力。

(三)文化原因。

受封建传统帮会影响以及外来腐朽文化思潮侵蚀,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发展的思想根源;受多种亚文化的影响,无视法律,使犯罪的意识得到加强;宣传舆论导向出现一些偏差。农村文化娱乐市场的扩大,成为诱发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因素;作为社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存在着许多误区;从摧毁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看,成员多为文化水平低、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差的无业青年。

(四)心理因素。

群众法律意识普遍较差,遇事胆小怕事,不敢举报犯罪;恶势力团伙成员绝大多数是只讲意气用事,很少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后果将要受到法律制裁;农民天性善良软弱,逆来顺受,无形之中也助长了农村恶势力分子的嚣张气焰。

应该说,“原因分析”是此次调研中解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发展现状的重头部分。二、农村黑恶势力现状和特点通过x市和x县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总体情况来分析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x市。

自2006年以来,共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xx个,其中涉及农村恶势力团伙xx个、涉黑组织x个。

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人员构成:13个农村黑恶势力团伙共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5人,其中有前科的9人、农村基层领导6人。

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主要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

规律特点:农村黑恶势力往往以地缘、亲缘为核心,纠集人员成帮结伙,凭借暴力,为非作歹,强取豪夺,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甚至把持操纵基层政权组织,对抗政府,对农村稳定构成重大威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这些农村黑恶势力均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有“权威”的核心:以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为首,以当地暴发户为首,以地痞流氓或“两劳”释放人员为首纠合形成。这三种不同核心组成的黑恶势力均有主体成员构成相似的特点:一是本地人多,二是社会闲散人员多,三是年龄结构低,四是文化水平低下者居多,五是有“前科”的人员多。

调查表明,恶势力成员中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越多,或恶势力头目的劣根性越重,其恶势力团伙的“恶”性程度越大,社会危害性越严重。

活动的行业或领域及发展趋势。一是在经济相对发展的乡镇、城乡结合部、乡村集贸市场。

二是在饭馆、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室、洗浴及其他娱乐服务等治安复杂场所,这些地方是其侵害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三是矿山、建筑、征地、交通运输及一些季节性的水果、野生菌、蔬菜等行业。四是近年来农村风盛行,窝点相对隐蔽,不易发现和查处,方式多样,流动性大,赌徒利用农村地形隐蔽,易于疏散聚赌人员等条件开设、聚众等,极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这种所谓的“流动”带坏了风气,污染了乡村文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五是加之该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这些民族与周围的汉族之间,因信仰、习俗、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种各样的矛盾引发冲突,以致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若处理不好各民族之间的问题,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x县农村黑恶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家族宗派势力逐步蜕变为农村黑恶势力,农村黑恶势力逐步向基层政权渗透。近年来,x县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同时,一些地方的政治治理却发生了令人惊悚的退化现象,主要表现为“村官”的黑恶化和黑恶势力的“村官”化。“村官”的黑恶化是指农村党政干部向黑恶势力蜕变,这种蜕变不仅表现为他们作为黑恶势力的背景而存在,而且还表现为他们的施政行为在方式和性质上已具有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黑恶势力的“村官”化则主要是指一些农村黑恶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进入村委会获取合法外衣,并运用手中掌握的基层政权从事罪恶勾当。如2010年办理的“谢盛彬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便是如此。

黑恶势力成员大多有前科劣迹,其存续时间长短不一,作案区域本地化,有相对固定的“势力范围”。黑恶势力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攫取非法利益,敛财性明确。

该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恶势力违法犯罪多发生在县城和经济相对较发达乡镇,雇请恶势力解决项目建设、市场经营中的纠纷和民间矛盾,以攫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向经济领域渗透速度加剧。

恶势力寻衅滋事案件比重较大,暴力插手民间矛盾、经济纠纷特征明显;受雇伤人、强揽工程、暴力拆迁、暴力插手纠纷是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恶势力犯罪职业化、市场化趋势明显。

三、对策措施。

为了有效遏制农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滋生和蔓延,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治安秩序稳定。首先,要充分利用专政工具,继续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要进行全面梳理,广泛搜集证据,及时打击。其次,要敢于深挖,揪出黑恶势力团伙的“后台老板”及其支持者。坚决取缔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保护伞”,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土壤,形成打击合力,快速有效地震慑涉恶涉黑犯罪。

(一)打击农村恶势力的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打早打小;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打击实效,广泛发动群众挖掘犯罪线索,充分发挥派出所的作用,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抓好基础工作,强化情报信息工作。

(二)有效预防和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的对策措施。

必须充分认识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政治责任感,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基础排查、实施集中打击和重点整治。

必须建立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三)对策研究。

坚决克服五种错误倾向,统一对打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认识。主要表现在“无黑恶可打”,“无限扩大”,“存在合理”,“独家之事”,“重打轻防”。

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源头预防黑恶势力犯罪。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市场、行业场所的日常监管,高危人群的管控和帮教工作,加强司法救济和执行工作,主要解决“不知找谁”,“太麻烦,不愿找”,“不起作用”的问题。

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全面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公安机关在打黑除恶中的作用由于各地区具体情况的差异,各地公安机关所相应采取对策和措施的思路也不尽相同。但是,在指导性策略和方针的贯彻方面,则是高度一致的。

(一)公安机关在“打黑除恶”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诸如:

1.侦查阶段遇到的几个困难和问题对黑恶犯罪的定性需要大量证据支撑,实际操作中难于准确把握。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难。法定期限内难以侦查终结。

2.一个地方社会治安不好、黑恶势力横行,人民群众首先看到想到的是公安机关,黑恶势力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若对黑恶势力不能尽早发现、尽早打击,老百姓就会认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差,甚至认为公安机关是“保护伞”、“黑后台”。

3.黑恶犯罪不仅是一个严重的刑事犯罪问题,由于黑恶犯罪中,合法与非法相融合,保护伞、关系网与犯罪组织相勾结,违法犯罪与腐败共生,因而更是一个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社会“毒瘤”。

(二)公安机关在打黑除恶中的作用。

公安机关对国家和社会所应发挥的效能与作用,体现着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要求。国家以法律确定公安机关的职务责任和职务权限,构成公安工作的法定内容。

2010年1月13日上午,全国“打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就《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出台的背景接受了记者采访。自1997年刑法增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了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那些有组织犯罪存在历史较长的国家相比,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尚属于新生的犯罪类型,发展变化较快、表现形式多样,全面认识其特点、规律尚需要一个过程。同时,此类案件中的事实、证据问题和所涉及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不同地区、不同职能、不同级别的政法机关在办案时,对于现有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尽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借鉴各地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座谈会分析、研究了当前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会议不仅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对司法实践中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应如何适用法律也达成了共识。

基于党和国家对的“打黑除恶”的高度重视,仅2010年一年,昆明市就摧毁黑恶团伙27个,抓获团伙成员394人,破获各类黑恶势力犯罪411件,查封、冻结赃款400余万元。

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邪、无邪治乱”的原则,2011年全市打黑除恶工作将落实“一月一高潮,一月一重点”要求,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和强烈的问题。

在农村,重点打击宗族、流氓恶势力性质组织,以及其他形式的宗霸、乡霸、村霸、地霸、路霸。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在库区、矿区、车站,重点打击侵占矿产、能源行业、国有企业的各类湖霸、库霸、山霸、矿霸、车霸。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及首要、骨干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着力打击杀人、绑架、爆炸、“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行为,决不给黑恶势力任何喘息之机,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有任何容身之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结论。

无论在“打黑除恶”的预防与控制两大环节上怎样强调“主动”和“积极”,但究其社会发展阶段现状及深刻的历史(经济、文化等)原因,这一专项斗争总的来说是被“逼出来的”

(———薄熙来语)。

可以这样解读:“打黑除恶”是党和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公平正义和保卫经济有序发展的高度,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为总方针,以“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指导思想及“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为原则,统一部署的专项斗争、长期工作和“规定动作”

(———薄熙来语)。

参考文献:

[1]何秉松。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2]张德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对策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3]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昆明市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调研[Z]。2008.12

第9篇:治安形势分析范文

关键词:高校 安全风险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体系

虽然目前高校安全得到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但在学生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安全管理问题需要长期关注和不懈努力,完全杜绝安全事件发生不太现实,我们要做的就是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不安全事件发生,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一、高校学生面临的安全风险

1.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

进入大学后,全新的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环境带来的适应问题,之后又面临经济的、学习的甚至预期的就业等种种压力,这样一部分同学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差,就产生了心理问题甚至精神障碍,如果自身不能很好调适,又得不到学校、老师等外部关怀,就有可能发展成精神疾病,甚至发生自杀或攻击他人的安全事件。

2.网络引发的安全问题

当前大学生的生活日益网络化、数字化,网络对高校学生安全的影响日益加剧,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隐蔽性、虚拟性使大量不良的黄色、暴力等信息充斥集中,部分大学生沉溺网络,严重伤害部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走上自残或者犯罪道路,另一方面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开展各种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盗窃等造成大学生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3.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高校规模扩大,高校学生和设施密度不断增大,特别是部分高校老旧建筑物多,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和防火设施也不完善。再加上高校消防制度宣传贯不力,管理不到位,师生消防意识不强,部分学生宿舍内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电源,乱丢烟头等导致近年来我国高校火灾事故频发,更有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火灾4名女生被迫跳楼身亡的惨剧。校园里学生公寓和礼堂、会场、食堂、超市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4.食品安全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高校食堂由社会力量承包,社会餐饮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食品品质、安全和卫生状况有所下降,高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不断上升[1](高校食堂卫生安全隐患及其消除)。另外当前高校周边有许多大排档、小饭馆、街边烧烤、小食摊点,这些摊点、饭馆规模较小,经营不正规,甚至没有正规执照,没有为了降低成本,以劣充优,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重重。

5.交通安全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扩招,高校校园面积一般都比较大,校内各种车辆均有通行,许多高校门口就是主干道,车流量大,特别是一些郊区的高校,周围交通状况更为复杂,学生为采购物品、休闲或其它消费,常常出入校门时要穿越交通要道,若安全意识不强或管理设施不到位,也常常酿成严重交通事故甚至人员伤亡。

6.治安安全

校园治安问题可区分为校园内治安问题和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大学生由于不同的生活习惯、道德水准、性格差异等,常发生矛盾引起冲突甚至打架斗殴。还有个别学生素质不高,物品失窃现象也会时有发生。另外校外人员入内盗窃、行凶抢劫以及诈骗等刑事案件亦时有发生。现在的大学校园,尤其是新校区,大都是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同时校园周边还形成了不少私营网吧、小饭店、个体的出租房等,这些地方往往也是与学生相关的安全事件常发生的地方。

7、政治安全

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也就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得主要拉拢腐蚀的对象[2]。西方思潮、价值观和宗教的渗透使得部分大学生思想上动摇、价值观扭曲,甚至成为敌对势力的帮手,开展非法集会、间谍等破坏活动,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

8、因学校自身管理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

现在的大学生多数自我意识较强,也有不够成熟的地方,理解和处理问题易片面冲动。学校在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诸多方面都可能产生或引发安全问题,如公寓管理、水电供应安全、食品安全、餐饮供应的质量和价格等,各类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执行等,这些都可能引发校方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摩擦,如处理不当,亦可能产生安全问题,甚至酿成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近年来高校学生安全事故频发,不少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伤害,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少,高校没有足够的防范措施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原因,从而暴漏当前高校学生安全管理体制的问题,高校缺乏一个有效的对学生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指挥与协调的平台-安全风险管理体系[3]。如何建立高校学生安全管理体系,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梳理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建立起切实有效的高校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好高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3]。应在对当前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高校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便于执行的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消防制度、请销假制度、师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等安全、卫生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安全安全首先有制度保证。

2.明确划分安全责任

高校内部的每个部门、岗位都要有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编织严密的安全责任网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签订《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包括与学生安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人员,设立科学的安全评估和奖惩机制,并加大、宣传和考核力度,约束不安全行为和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营造全员安全观念,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3.加强安全基本建设,提供可靠硬件保障

一要加大安全投入,要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对高校校园安全事故防范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加快改善校园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大校园监控探头、监控摄像机等各项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符合高校校园安全防范规定;二要加强安全保卫部门的机构建设、职责完善、人员与设备的配备,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的顺利建设,从而从硬件上保证学校的安全。

4.构建安全文化体系

高校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介的力量,做到宣传舆论到位,通过文化的渗透和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考核,加强师生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同时高校保卫部门要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管理业务上的指导,引导师生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把具有文化专长的教师发动起来,参加到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中来,如担任社团指导,开设讲座等,不断提高师生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提高安全意识与防范技能,调动大家重视安全的积极性,让“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并贯彻到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中,创建安全的校园环境。

5.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素质。

从当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要建立一支高效的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包括安保队伍、辅导员等学生管理队伍、心理咨询和辅导教师队伍、专业教师队伍和学生骨干队伍,使他们懂安全、熟知识、掌技能;二要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建立以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为核心的内容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了解和掌握诸如起居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社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避灾、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文化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引导大学生学会心理调适,提高心理调适能力,预防因心理问题引发安全事件。三要综合运用各种安全教育的手段,包括日常教育、文化活动、舆论宣传、讲座等,特别是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中,编制安全教育教材,利用已有的教学体系,强化安全教育等。还要做好学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突出重点,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队伍;四要积极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方法和途径,真正使安全教育成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

6.建立校园维稳机制,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一要通过高校辅导员、党员等学生骨干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以及“”等活动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二要特别注意学生的网络上的动向,防止学生相信或者通过网络传谣、进行敌对活动等网络政治安全事件的发生;三要搭建维稳平台,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确保“”敏感期等的校园政治稳定和学校无群体闹事事件。

7.加强学生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制定科学应急响应预案

7.1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制,及时识别危险源

7.1.1学生报到后应立即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心理普查、入校体检等手段对全体新生进行摸底排查,初步确定家庭困难、家庭变故(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等),少数民族、心理可能存在缺陷、身体缺陷或者患有疾病的学生名单,初步建立起特殊学生信息档案[4]。之后,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骨干的观察、了解,对特殊学生名单和信息档案进行补充,争取建立比较完善的特殊学生信息档案暨学生风险档案,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

7.1.2建立学生安全形势报告制度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基层日报、二级学院周报的制度,学校的安全保卫或者学生工作部门设立专门的会议和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影响学生安全的信息,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解决。

7.1.3建立师生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和汇报机制

学校各级组织围绕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走访、调查问卷、意见信箱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定期进行思想动态分析,主要包括思想倾向和影响师生员工稳定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总结归纳、形成书面分析报告,逐层报告,及时发现影响学生安全的问题。

7.1.4在经过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培训之后,专职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学生骨干,根据各自所处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中不安全因素等,按照危害类别填写危险源清单上报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也可以组织专家、教师和学生骨干依据设计好的安全检查表定期对校园区域和部门进行逐一检查,辨识出可能危害学生安全的各类问题,形成安全检查表。

7.2建立学生安全形势分析研讨机制

由高校学校领导牵头,学生安全保卫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包括学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专家、教师、心里辅导老师、辅导员和学生骨干组成的学生安全形势分析小组,定期召开学生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从各方面汇总的学生安全信息,找出危害学生安全的隐患和危险源,评估其危害,商讨解决办法,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包括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新的措施的提出、安全警示的等等。定期召开安全形势研讨会,分析研究学生面临的新的安全形势,提出解决措施。

7.3风险控制机制

7.3.1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将学生安全形势分析会、学生安全形势研讨会等学生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学校领导和院系及基层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者,保证改正和控制措施得以及时有效的实施,并跟踪措施的实施及问题的解决效果。

7.3.2根据不同时期学生面临的安全形势安全警示,包括夏季游泳安全警示、假期出游安全警示、政治敏感时期的维稳警示等等。

7.3.3根据学生安全形势分析会、学生安全形势研讨会等学生安全形势评估结果,对现有的学生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学生安全制度体系、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和方案等进行修正,并跟踪新制度、新方案、新方法的实施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再予以纠正。

7.3.4制定科学的应急响应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高校应在全面评价学生面临的潜在的安全事故风险和应急响应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科学制定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简明实用,便于操作,针对性强,切忌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同时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测试预案的效果,不断修正,并让广大师生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危害。

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着迫切的必要性。建立完善的高校学生安全管理体系将帮助高校有效地预防、规避和控制学生安全风险,对高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关德军.高校食堂卫生安全隐患及其消除[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70-71.

[2]孔德瑞. 当代大学生信仰体系教育研究[D]. 兰州理工大学,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