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工程审计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我于年毕业于学校专业,经过年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听从领导安排,力争把工作做到更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着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关于化肥生产线工程一期的技术报告
本次评审是公司一个机构,重点是化肥生产线建设期间所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其内控的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效果,潜在的风险或遗留的问题等。本次评审组重点对会计记录、核对设备清单,以及核对业务和管理记录、员工访谈等进行重点评审,是评审组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向评审组提供完整、真实的财务资料及相关的管理及外部的原始记录和信息等相关业务,是被公司的责任;评审组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鉴于这次评计依据的是评审目的,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所有的财务信息进行抽查评审,其所获得的资料来源于公司或通过公司获得,及本次评审没有能进行的供应商的现场询证等评审程序,公司在生产线的建设过程中没有签订土建部分的协议书、施工图纸、施工更改签证单、结算书、施工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等原因,本次评审有可能没能涵盖公司所有相关财务事项。所以,本技术告不能替代公司及其法人对财务信息和事项的会计责任和内部报告责任。
一、公司概况
公司于年月注册成公司,其生产线6条,08年6月对旧的生产线进行了转固处理,然后新增了的新生产线。
二、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预算方面
1、不完整的预算。项目整体的预算不全面,焊接材料、气体,土建部分未能包含在预算中,使预算与实际费用的差异很大。如旧冲施肥生产线的预算费用88,024,实际转固99,792.96,差异11,768.96,差异率13.37%;旧BB肥生产线预算费37,832+73,000=110,832,实际转固160,917.55,差异50,085.55,差异率45.19%。
2、部分不合理的预算的不合理性。如年月日,关于新的生产线设备安装需要增高厂房顶棚,这厂房顶棚的预算单价是根据国际材料制作单价进行。考虑到房顶材料有一部分利用了原来就有的材料,即306m2的材料可利用。即使假设利用率只有20%,也可在原预算的基础上减少61.2m2×90元/m2=5,508.00元。在签订承包协议时,可考虑这方面的材料节省,以争取更低的承包价。
建议:规定一定金额以上应该由设备工程师、土建工程师、财务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预算小组编制成完整、合理的预算方案,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可由指定人员归档备案。
(二)设备及工程物资采购
1、采购的基本经过是询价-比价-议价-定价这样一个过程,但是没有报价单或是其他资料来支撑供应商所选择的结果,同时,也没有经过相应的财务审核。
建议:制订完善的工程设备以及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必须提供两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报价信息,或者最终选择供应商的其他文件资料进行支撑,并且经过财务审核方可。
2、采购设备时,合同没有经过律师和财务的审核,还有一部分合同没有保证金。如年月份与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造粒机成套设备购买的合同时,全额款是22万元,却没有任何的保证金。另: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在签订设备的采购合同时均没有明确设备的质量保证金。
建议:采购设备时,合同要经过财务和设备工程师的审核,也要明确设备的质量保证金等条款,如金额较大时,要经过律师审核,并且要履行合同中的审批程序。
3、购买设备的往来账,不能与供应商核账。
建议:在购买设备时,购买的款项要与供应商核对账务。
4、付款与结算书确定金额不一致。如年月日,支付新的生产线时需要一笔土建工程款。工程部出具了结算书,财务经理和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经理对工程审定的款项数额为36,702.13元(含税)。而最终所支付的工程款为38,802元(含税),多付金额为2,099.87元,超付率为5.72%。
建议:应由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款项,或在后续的往来中款项中扣除。如果多付的款项无法挽回,那么责任就由负责此工程的人来承担。
(三)设备运输
1、选择设备运输单位和选择设备采购供应商一样,没有报价单或者没有其他资料,以支撑最后选择运输单位的理由,也是未能经过财务的审核。
建议:制订完善的工程设备以及物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在一定金额以上的运输事项必须要提供两家及两家以上的运输单位的报价信息,或者最终的选择运输单位的其他文件资料来支撑选择理由,并且要经过财务的审核。
2、设备运输都没有签订运输合同。
建议:在一定金额以上的运输事项,须签订相应的运输合同,并且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例如,质量的事故责任、装卸的责任、付款的方式、如此预付款是否需要扣除保证金等等。
3、运输发票大部分没有
建议:尽可能地补充全部运输发票,后续的设备在运输时要求其运输单位要提供相应的运输发票。
4、用增值税发票顶替运输发票入账。如09年6月6日与温岭市泽国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共计28万元的设备,合同注明配送包装转盘,但实际开票时却多出4,200.00元包装转盘的款。这很容易造成财务入账时多挂4,200元的应付款。经查,多开的发票属于运费,但没有开运费发票,用4,200.00元的包装转盘增值税发票顶替并进行报销,并没有造成多付款给温岭市泽国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议:更换凭证附件,或调整账务处理后补充运输发票。财务今后须严格监控此类报销入账,防范税务审计风险。
(四)设备安装
1、土建工程以承建的方式向外发包,却没有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也没有绘制相应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更改签证单,更没有监工的记录,使工程造价的评审只能以公司提供的用量来进行评估,造成工程造价评审不符实际。
建议:(1)公司工程部在制订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时,内容有但不限于施工的预算流程、工程的合同签订、现场的施工管理规定、结算的规定等等。(2)公司应该要求当时负责此工程的工作人员重新绘制此土建工程的竣工图、用工量、详细材料用量等等。
2、设备在安装时,没有出据具体的书面安装方案,也没有应急预案,如安全应急预案。
建议:设备在安装进应该有相应的方案,内容有但不限于安全的防护措施、工作的流程、安装的图纸等,并且要严格地按照已经审核的安装方案来进行安装,如果要对其进行更改,必须要经过设计的更改等签证流程。
(五)工程验收及结算
1、设备的验收没有采用交叉的验收方式,采购人与验收人是同一个人。
建议:采购与验收进行职能分权处置。
2、设备的验收没有相应的验收报告,只是在采购时,入库的单背后注明“设备已验收合格”字样。
建议:验收设备时,要有设备的验收及正常运行的报告。
3、土建工程竣工时,没有验收报告,旧的生产线和新的生产线均没有相应的竣工结算书,在工程付款时,直接采用了用款申请书的形式,以附加建筑的发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建议:土建工程在竣工时,付款要以工程的预算书、合同、验收的报告、竣工的结算书、发票为依据来进行付款。
4、土建工程的结算价高于会计师事务所审的定价。如旧的生产线合计结算价22,701.20,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我方提供的工程量及材料用量所审定价为18,499.37,核减4,201.83元;年月公司旧办公室进行改造以及旧的生产材料费用结算为22,357.00元,会计师事务所审的定价为20,852.00元,核减1,504.15元。新的生产线和旧的生产线,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工程部核定的结算价是合理的。据此,五条生产线、土建工程如存在工程结算审定,可核减金额共计:5,797.98元。
三、结论
一、机构人员落实及技术支撑保障情况。
由于编制原因,未设置单独股室,暂由质量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消防验收工作,实际工作人数4人。
二、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落实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安排1人,分1批次参加由省厅组织的消防审查验收专项培训。
三、业务受理情况。
严格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文件落实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各项内容。
______市爱卫会:
我市在1994被______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之后,20__年12月通过省级届满复审再次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近年来,在省、______市爱卫会的指导下,______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卫生城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______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广泛深入、全面具体地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近四年来,我市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实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加大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环境;实行环卫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市容卫生、行业卫生和单位居民区的日常卫生管理,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广泛动员宣传、深入全面发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创卫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创卫工作的良好局面。
近期,______市爱卫会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我市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综合检查,认为我市的创卫工作各项指标已经达到了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特申请______市爱卫会对我市的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届满复审。
______市省级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我市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在省和______市爱卫会的关心指导帮助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创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城市卫生管理上了新水平,并于1994年创建成了省级卫生城市、1995年创建成了全国卫生城市,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我市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市”、“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化建设先进市”、“全省十大文化强县”、“省级园林城市”等数荣誉。近年来,我市更加重视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把其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大力度投入,全方位建设,高标准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照《______省卫生城市标准》,经过自查,我市各项主要指标已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具体自查情况为:
1、 我市垃圾处理场建成运行以来,坚持以提高垃圾处理率、充分发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治污作用为重点,以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处理生活垃圾19万余吨,卫生填埋处理率达到95%。城市粪便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76%以上。
2、我市第一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2万吨。目前我市日产污水2.4万吨,日集中处理污水1.92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20__年又在第一污水处理厂北侧投资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
3、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力度,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全市道路绿地、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和发展整体推进,截止20__年11月,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1%,绿地率达到33.65%,人均公共绿地10.93平方米,较20__年分别提高了0.61%、0.73%和0.5平方米。
4、20__年以来,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环保目标排名连续三年位居______各县市第一名。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311天,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四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达标率达100%,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70分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有效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5、我市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方针,坚持在每年的冬春季开展灭鼠活动,在春夏秋季开展灭蝇、灭蚊、灭蟑活动,采取以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化学、生物防治消杀相结合的方法,巩固了我市灭鼠、灭蟑、灭蚊三项先进城区的成果,并使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6、我市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先后修订颁布了《______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并高度重视爱卫办的组织机构建设。目前我市爱卫办编制7人,正科级建制,在办公条件、办公经费上都给予了较大的改善和投入。
7、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取缔了市区所有烟草广告,并巩固了治理成果。
8、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积极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则和检验索证制度、卫生许可证制度,开展各种重大节日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及专项食品相关产品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四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始终将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卫生工作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密监测,加大控制力度,积 极预防各种季节性传染病。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均在98%。有重点地对计划免疫、医院消毒管理、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肠道门诊建设及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四年来,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996年,某大学与东海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由东海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该大学的图书馆装修工程。1998年图书馆装修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委托中诚审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的竣工预、结算进行了审计,并按照A市政府的规定,将工程预、结算送原财政部驻某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A市监察组审查。1998年2月,A市监察组审查后在审计报告的结算汇总表上加盖了“工程价款预结算审核专用章”,对工程预、结算进行了审核确认。之后,某大学发现工程施工单位东海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虚报工作量等问题,与该公司就工程价款的结算发生争议。东海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当根据A市监察组盖章确认的审定值结算工程价款,某大学则又委托中诚审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了审计。1998年6月,中诚审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后出具了审计报告,调减了该工程的结算值,某大学据以要求某省专员办重新审查确认。1998年7月,某省专员办发出《关于对某大学图书馆装修工程预、结算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组织人员对图书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合法性进行检查。但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并没有实际派出检查组。1999年10月,某省专员办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财政部新三定方案的规定,决定不再对某大学图书馆装饰工程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某大学对此不服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经审查,财政部认为,1、根据有关规定,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没有对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定的工程预、结算值进行认定的职权。因此,原某省专员办A市监察组在中诚审计师事务所对某大学图书馆装修工程结算出据的审计报告上加盖“工程价款预结算审核专用章”,对审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工程结算值进行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超越职权。2、1998年机构改革后,根据财政部新三定方案、财基字[1995]6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的规定,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没有对中介机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职权,因此,某省专员办发文决定不再对某大学图书馆装修工程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适当的。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同时鉴于某省专员办已主动发文撤销了在图书馆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汇总表》上加盖的“工程价款预结算审核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政部作出了确认某省专员办A市监察组盖章确认审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图书馆装修工程结算值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以及维持某省专员办作出的不再对某大学图书馆装修工程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从本起复议案件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财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不能超越职权实施行政行为。
(一)公正审计报告原是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一种审计报告形式。这种审计报告一般是按特定的格式化模块套成,因受委托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报告中发表的审计师意见,存在反映问题不全面的情况。目前省级合同总价款20%资金,安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竣工后依据审计结论结算余款。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属于前期审计的项目,应在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意见书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以审计结论为依据方可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属于结算、决算等后期审计的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调整建设方案变更设计、增加隐蔽工程量、调整特殊材料和设备价款等,超过合同总价5%以上的(或者一次性单项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上及累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完成报批后应将相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县审计局,以便进行后续审计。县发改局每年年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一次自查,对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按项目设计或方案实施,既不能擅自扩大规模,也不能缩小建设标准;既要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也要保证项目建设工期;在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套取专项资金。在审计监督中,发现有违反《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不按审计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因勘察、设计单位的过错造成项目重大预算失控和投资损失,建设单位擅自动工建设、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装饰和采购标准以及建设计划外工程,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项,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行为的,县审计局应依法作出审计处理,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出具的公正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师意见基本上也遵循了这种格式,往往也可能因为受各种因素影响发表审计师意见,与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趋同化。
(二)现有外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与外资项目审计领域不相适应
一是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与地方审计机关对审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形成的不适应。从我省正在执行的13个国外贷援款项目看,执行期一般为5到7年,有的项目因延期,执行期更长。因地方市州审计机关两年左右一次的轮岗工作制度,使新上任的人对项目缺乏深度了解,对工作难以适应。二是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缺少工程造价和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审计专门人才,难以适应对国外贷援款中此类项目深入审计的需要。三是地方外资审计人员外语基础较差,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审计中不仅有些项目的国际资料需要一定的外语水平,出具公正审计报告也要用中英两种文字表达,因此没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才也难以适应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地方外资审计缺乏前瞻性眼光,创新谋远发展的理论研究滞后
当前地方外资审计存在着为规避审计风险,只偏重于做好各种格式化的表格和工作底稿的倾向,忽视了外资审计长足发展需要前瞻性的眼光。为了完成审计任务,埋头于看似完美无缺的格式化底稿,束缚了审计人员对外资审计工作在创新理念上的一些突破。
二、解决困难、问题的途径及建议
(一)调整贷援款项目审计结构,均衡布局,统筹外资审计力量,科学安排
要解决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时间集中、工作量大、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建议国家审计署会同国家财政部和项目相关的部委与国外贷援款组织或机构协商,按项目贷援款数额多少或类别,由每年必审改为每年轮审或两年一审,对项目审计时间和出具公正审计报告进行结构性调整,均衡布局审计项目完成时间。二是省级审计机关要打破地域和人员身份界限,整合外资审计人力资源,向社会吸纳适合型人才,组成以省级外资审计人员为核心,市州级外资审计人员为传动,聘用专业人员为推手的“三位一体”外资审计队伍。三是省级审计机关根据每个项目的子项目涉及的点面情况,在完成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后,科学安排人员,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本年执行情况的分时专项调查,这样既能为下年度审计集存资料,又能减轻人员不足的压力。
(二)建立稳定外资审计队伍的措施,定期举办外资审计人员学习培训班,提高地方外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建议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稳定地方基层外资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的措施。二是审计署外资司和省级审计机关按层次,举办外资审计人员参加的外资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地方外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定期举办外资审计理论专题研讨会,组织交流创新理念成果,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实现外资创新理论与实务的有效对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05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05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05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03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05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约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2004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04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2004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2003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杭州市萧山区共有480余个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迅猛。为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监管,自2011年起,由萧山区农办牵头委托第三方(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村级年度财务审计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笔者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参与了上述审计工作。
二、注册会计师和村级财务审计
注册会计师参与村级财务审计具有天然优势。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在参与村级财务审计时更容易赢得村民(社员)的普遍信赖。截至2014年6月30日,注册会计师行业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98927人,会计师事务所8271家,全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服务的企业组织超过350万家,2013年实现业务收入563.2亿元,其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稳步提升,符合村级财务审计的需要。
三、构建村级财务审计体系和评分系统的设想
(一)建立村级财务审计体系和评分系统的必要性
1.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目前的村级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等,由于存在问题的描述繁多,且审计报告使用者往往并非财务专家,很难从专业的描述中迅速判断出报告所述问题的严重性,难以快速判断各村间管理工作的好坏。尤其是当两个村都被描述存在同一类问题时,更是难以进行横向比较。例如,两个村的审计报告均反映有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但因具体不符合规定的工程个数不同,则违规程度也不同;进一步说,即便两个村未开展招投标的工程个数相同,但由于涉及的金额绝对值不同,其不合规的程度显然也是有区别的。2.村级财务审计实施者的需要村级财务审计报告内容繁多,即使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也难以对前任的审计报告作出快速反应,易遗漏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项。
(二)村级财务审计体系和评分系统构建的基本思路
要实现让报告使用者、审计实施者能直观、快速地判断不同村之间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其村级财务工作的好坏,设想构建一个相对简单明了的评分系统,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予以量化,对每个村进行具体打分。本文试图通过对本人所在单位2011年-2014年出具的萧山区村级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和公正,对实践中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尝试和探索建立相对科学有效的审计体系和相关指标得分体系,为今后的村级财务审计思路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村级财务审计体系和评分系统的框架
对收入确认、预算、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承包租赁、工程、经营费用、长期投资、土地征用费、票据收支、收益分配这11个方面进行审计,提出存在问题,实施有效监督。同时,从如何更好地管理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出发,对审计中实际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为报告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赋予村级财务审计新含义,提出村级财务审计新体系:监督与咨询并行,管理咨询为主,监督为辅。根据上述11个存在问题类型设置指标库和相应的标准值,构建一个评分系统。评分系统采用百分制倒扣分,满分为100分,按发现问题扣分的方式计分。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辅助修正指标,其中,基本指标用于对审计中常见的存在问题进行评分,每发现一个问题扣除相应的得分(即标准值×重要性系数);辅助修正指标用于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分值修正。同时,考虑两类指标间的重复扣分因素。上述评分系统作为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提供管理咨询的第一步,即让审计报告使用者能够看明白审计报告,审计实施者能迅速评估审计风险。
(四)村级财务审计评分系统的运用
1.重要性系数(经验值系数)的确定
第一步:通过征求本单位中高级职称的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数十名的意见(以下简称专家意见),对收入确认等11个方面存在问题的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形成重要性排序链条。上述重要性程度的排序应综合考虑存在问题的性质和可能出现问题的概率等。排序结果如下:(1)承包租赁;(2)工程管理;(3)土地征用费;(4)经营费用;(5)收入确认;(6)货币资金;(7)收支票据;(8)预算管理;(9)固定资产;(10)收益分配;(11)长期投资。第二步:对重要性链条上的11类问题进行赋值。排位最后一位取基本值1分,每上升一位,增加附加值0.1分,依次类推,则排位第一位的分值为基本值1分+附加值1分(即0.1×10)=2分。上述总分值16.5分。运用上述计分规则,对各专家意见的重要性链条进行分别打分,并计算出每类问题的加权平均得分。最后,对数据尾数进行修正。加权平均得分情况如表1。第三步:每类问题基准值取1,则11类问题总值为11,对上述问题类型的分值进行折算,得到单项重要性系数。具体详见表2。
2.其他评分规则的确定
对于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得分修正。实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辅助修正指标进行增加。
四、村级财务审计体系和评分系统的局限性
基于发现问题基础上的村级财务审计评分系统,经验值系数和标准值得分的设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此外,对一些有意识、隐蔽性较强的违规行为,注册会计师是较难发现的,则上述基于发现问题所构建的评分系统不能完全反映某行政村的实际情况。
五、结束语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审计主要是真实性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且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落后。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率、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但在审计实践中,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开展真实性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其他诸如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离任审计.缺乏事中、事前监督,政府采购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的开展时间很短。审计技术方法方面,还停留在详细审计阶段,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更是如此。政府绩效审计的审计领域广泛、审计内容复杂且多变、审计方法灵活多样、审计工作量大,详细审计几乎不能满足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有政府审计经验的积累不利于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2.政府审计主要是采用手工审计,“电子化”程度低或电子计算机利用程度低。为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财政管理,即启动“金财工程”,这是实现财政管理现代化,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的必由之路,也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与之相适应,政府也在积极进行“金审工程’,实现审计工作.‘电子化”。但是据笔者了解,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电子化”程度低;
3.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审计人员队伍知识结构单一。审计工作能否得到加强,虽然受制于多种主客观因素,但关键取决于实施审计工作的主体—广大审计人员队伍的素质。没有一支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就无法承担新时期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艰巨任务。
4.审计结果传递和利用方式大大削弱了政府审计的效能和作用。采取司法模式的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政府审计机构具有判决权和制裁权,因此其审计结果具有极强的法律约束力。美国会计总署虽然没有上述权力.但其审计报告要提交给国会,其作用通过国会间接实现,主要由两条途径:一是对不接受审计建议的被审计单位停止拨款。这与经济利益挂钩,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二是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公开存在严重浪费或管理不善单位的审计报告,而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将给被审计单位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对推动审计建议的实施和强化审计报告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英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报告提交国会的同时还要公开发表。澳大利亚采取的另一项措施是后续检查,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根据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审计报告的建议,针对本单位缺点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继续向国会报告以前报告过但并未得到妥善处理的重要问题,直至审计长公署有理由认为所有改正措施均已落实。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每年也要向政府提交审计一报告,并由政府向国家立法机构—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然而内容却仅限于财政审计,其他审计均不出具对外报告。在审计结果使用上常常与设立该项审计的最初目的脱节。政府审计报告需要经过有关领导“审批”。这样的审计结果传递与利用方式是政府审计的效能和作用大受影响。
5.我国未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也没有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成果作指导,政府审计准则体系也还处于逐步完善之中。因此,当务之急是完善政府审计准则体系,适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务工作的开展,尽快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
二、解决的对策
1.向社会审计学习。我国的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相比,发展比较完善,政府审计向社会审计学习:第一,可以向社会审计机构借调具有丰富经验、掌握最新审计技犬和审计方法的注册会计师;第二,派遣政府审计人员到社会审计机构学习,使其获得广泛的实践经验并掌握有益的配套技术;第三,借鉴社会审计准则,完善政府审计准则体系和有关的法律体规,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
2.派遣审计队伍的骨干力量到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或组织考察学习。例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以及美国会计总署、加拿大综合审计基金会,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英国等的最高审计机关。
3.审计人员队伍知识结构、人员结构多元化。第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多元化,如审计技术与方法、政府公共管理、计算机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等;第二,采取激励措施,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审计人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知识结构;第三,招聘有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加入审计人员队伍,为审计人员队伍带来最新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第四,招聘诸如经济师、律师、工程师、公共管理专家、电子计算机专家等各类专业人才,使审计人员结构多元化,适应政府绩效审计领域广、内容复杂等特点的要求;第五,吸收大学毕业生进入审计队伍,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其原有的知识结构和现有的专业培训,会使其在几年之内成为审计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栋梁。第六,根据政府绩效审计的需要,在审计过程中聘请相关的专家参与或提供咨询。超级秘书网
第二条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应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均应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监督。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专项资金、县本级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含国债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或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投入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及其机构的援助贷款项目。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相关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倾向性问题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
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审计机关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隐蔽工程施工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通知审计机关。由审计机关和城建部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县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城市管理、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进行审核、拨付工程款、拨付总额不能超过工程合同价的80%。县审计机关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接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审计力量不足或者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由审计机关或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采取聘请具有法定资格、资质的人员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
第五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投资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合法性、真实性;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以及工程决算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四)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
(五)未到位资金对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
(六)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
(八)建设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一)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二)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的真实性;
(十三)对竣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评审;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无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二)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真实、合法;
(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款;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规模和标准进行,设计是否具有经济性、合理性;
(二)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三)设计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合同要求;
(二)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三)监理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的价格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对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收取费用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需审计的资料,并对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情况作出书面承诺。项目实施中需变更的事项,应事先向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应派员进行现场取证予以核实。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县发改、财政、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有关文件抄送审计机关。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按季度将项目实施情况抄送审计机关,并在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10日内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机关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的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出具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报告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审计机关应进一步核实,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者做出不予采纳的说明。
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在具备审计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应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依法做出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应当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审计单位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部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了解审计报告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超过90日内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向县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应载明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和竣工验收及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擅自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多付的工程款,全额收缴,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阻碍审计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建议;
(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建议或者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县人民政府裁决,县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审计机关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聘请专业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和日常办公所需费用,属财政预算投资的由财政局按工程决算审减额5-%—8%予以拨付;属专项资金和其他投资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审减额10%从项目前期费用或审减额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