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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精选(九篇)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第1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监理规划,实践,体会

1、引言

监理规划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规划,在工程各阶段中的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例如:对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

2、组成与作用

2、1监理规划的组成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人业主的时间安排是:(1)这么高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监理规划的实施步骤:(1)责任落实;(2)规划交底;(3)制订监理实施细则;(4)实施监理过程中的检查和调查。

2、2监理规划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规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指导监理机构开展工作;主管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业主确认履行合同依据;监理企业的存档资料。

3、措施与方法

为了促进和落实监理规划的作用发挥与体现,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建议:

3、1基本内容应当力求统一、全面

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在总体内容组成上要求基本统一.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构成,应考虑以下因素:符合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内容要求;能够发挥监理规划、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基本作用;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所确定的监理内容、范围和深度加以选择并满足监理合同的各方面要求。考虑到上述因素,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一般应由目标规划、目标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组成。

3、2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编写要客观、使用

监理规划具体内容具有针对性,是监理规划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监理规划是用来指导一个特定的项目组织在一个特定的工程项目上的监理工作,它的具体内容要适合于这个特定的监理组织和特定的工程项目,同时又要符合特定的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针对某项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它自己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目标,有它的项目组织形式和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有它自己的信息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措施,有它自己独特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所以监理规划只有具有针对性,才能真正起到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监理规划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工程实际编写的,要完全地了解工程基本信息,客观使用低编写,信息失真或不全面不客观,就容易使规划变成空的规划,不切实际的规划了。因此,整个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一个搜集、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可以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编写阶段都与工程实施各阶段相应。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工程项目来编写的,而工程的动态性很强,在它的运行过程中,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能够始终在监理规划的有效指导下进行。

3、3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统一化

规范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之一。监理规划的内容表达应当明确、简洁、直观.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式。编写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做出一般规定,以满足监理规划格式化、标准化的要求。为了统一、规范、标准和格式化,最好是项目的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是工程建设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的负责人,他是项目监理的责任主体、权力主体和利益主体,在他主持下编制监理规划,有利于贯彻他的监理方案,有利于他利用职权和利益手段完成自己的职责.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有利于他熟悉监理活动,并使监理工作系统化,有利于监理规划的有效实施。

3、4审核要全面到位、集思广益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并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字认可。同时,还应当提交业主,由业主对监理规划确认。所以,在监理规划的编写过程中应当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服务奠定基础。虽然监理规划不需要承包商的确认,但是在监理规划的编写过程中还应听取被监理方的意见,广泛地征求承包商的意见,对监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很多好处。

第2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1项目全过程管理主要做法

1.1细化明确职责分工。1.1.1坚持“谁主管、谁归口、谁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建设部、运检部、营销部、安监部、调控中心、信通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建元集团等职能部门,是电网建设、技改大修、营销、小型基建等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履行全过程责任制,并按照“流程规范、合同约定、管理有序”的原则开展外包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1.1.2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保障”规范项目管理。发展部、财务部负责项目全面计划、全面预算管理,未列入公司全面计划、全面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统筹管理项目承包单位的确定,做好项目实施物资供应工作。安监部负责项目管理的安全监督工作。监察部、审计部负责项目管理的监察与审计工作。运营监测(控)中心负责项目全过程流程监测工作。办公室负责向项目管理活动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和保障,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1.1.3坚持“一体化、无差别”规范项目分包管理。建元集团统筹公司所辖集体企业承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业务承载能力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合规按合同实施承包项目,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方,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基层各部门及县公司等项目执行单位,要依法合规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推进工作。1.2认真落实主要任务。绍兴公司按照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要求,以刚性执行综合计划为目标,抓好项目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验收评价等三个阶段,以及规划可研、计划管理、招投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和后评价等八个环节[4-5],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1.2.1强化项目精益管理。结合国网公司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细化出台《国网绍兴供电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基建、营销、技改大修等项目管理中的共性要求,实现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结算的全过程管控,有效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精益度。1.2.2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加强项目需求建议征集,做深做细项目可研,强化项目计划管理,精细化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储备要求,未进行项目储备的,原则上不列入项目年度计划。1.2.3强化组织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劳务外包管理和项目实施管控,杜绝应招未招、未招先实施、以包代管等现象,确保项目精心有序实施推进。1.2.4强化验收评价管理。强化项目验收三级管理,严格审核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深化项目后评价工作,坚决杜绝先结算后完工现象,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完成。1.3健全完善保障措施。1.3.1强化项目监督管控。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加强项目计划执行的管控,充分发挥运营监测(控)中心的“第三方”预警监测作用,依托ERP系统动态管控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及项目执行规范性,落实项目销号管理制,确保项目务期必成。安监和监理单位加强对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管控,通过定期检查和动态核查等方式,确保项目高质量安全实施。1.3.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绍兴公司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纵横联动监管体系,通过财务稽核、审计检查、效能监察、合同检查、安全检查、物资检项目计划预算编制细化分解绩效考核信息共享预算控制分析调整图1项目预算闭环管理流程及工作网络查等方式对加强对于项目的协同监督、管理考核,对违反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的,将按规定严厉考核并追究责任。1.3.3加强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绍兴公司充分利用网络大学、培训调考等多种方式,分专业组织项目管理学习、掌握管理理论、制度标准,通过管理实践、经验交流等方式锻炼专业管理团队,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定期培训与常态化实践锻炼相结合的项目管理专家队伍培养机制,分层建立和完善管理专家库,为项目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人才支撑。

2项目全过程管理特色实践

2.1以精益化推行项目预算一体化管理。绍兴公司围绕“集约、精益、全面、统筹”核心要求,构建实施“目标有预控、项目有储备、支出有标准、过程强控制、结果严考核”的全面预算闭环管理体系。特别是项目预算管理方面,充分发挥预算的计划、控制、反映、监督和考核职能,以项目经济性、合规性审查为基础,以项目关键节点管控,持续深化项目、资金一体化,按月分析通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促进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有序衔接,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效率和效益。2.2依法高效推进主网建设项目。绍兴公司紧紧围绕依法建设、规范管理要求,创建政企合力共建电网机制,按月编制下达电网建设全过程节点计划,发挥基建信息化管理系统作用,动态掌控里程碑计划节点实际完成情况,采用项目前期与工程前期相互配合、穿插的工程建设模式,提前成立业主项目部,抓住项目储备、项目核准、初设评审、开工暨投资计划等规范开工管理的重要环节,重点把握初步设计评审关键环节,推动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规范开工管理体系,形成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的长效工作机制,公司电网建设项目开工、投产计划完成率始终保持100%。2.3深化“两全管理”实现配网全过程管控。绍兴公司以新昌公司为试点,将配网项目纳入“两全管理”平台,按照主网项目管理模块模式,信息化管控配网项目10个关键环节,实现“规划库-储备库-EVA分析(出库)-综合计划执行与跟踪”全程管控配网项目实施,规范并提升县公司配网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配网项目全过程管理操作手册》,细化明确规划、可研、综合计划、初步设计、施工结算、竣工决算、后评估等7个阶段、59个环节的配电网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见图1),构建配网项目全过程管理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强化了运检、发展、物资、审计、财务、设计等专业协同和监督考核,实现了配网项目市、县一体化管理、全过程管控。2.4以进度看板推进技改大修项目精益化。绍兴公司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统筹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强化技改大修项目标准化流程管理,按照“年度统筹、季度管控、月度细化”原则按时输变电生产计划,项目前期、项目实施、审计等各阶段计划实施时间、完工时间通过上板上墙的方式,落实各项目专人负责制,实时更新工程进度,实时监督工程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可控、在控,公司年度生产技改大修项目完成率100%。2.5以“经理制”推进营销项目实施。绍兴公司为强化营销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推行营销“项目经理制”,对营销项目实行专业、专人管理,建立营销项目“顺控化”管理流程,从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对项目经理进行绩效考核,实现了营销项目的储备、立项、计划、实施、验收、评价和考核等全过程实施规范管理,使“点多面广”的营销项目实现“可视化”的形象进度展示和规范控制,切实提高营销项目的精益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3工作成效及总结展望

3.1主要成效。绍兴公司通过强化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和职责,提升了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项目年度预算完成率100%,公司经营业绩位居省公司前列。3.1.1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明确了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执行部门、协同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形成了配网全过程管理等操作手册,固化了项目管理流程和关键环节管控措施,强化了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全要素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可控、能控、再控,见图2。3.1.2进一步防范了经营风险通过项目全过程管理,实现了项目创建、下达、执行、竣工、评价的整个寿命周期管控,依托运营监测(控)中心对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有效预警督导进度滞后项目,并通过效能监察、审计全过程等协同监督机制,有效整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公司经营风险防范能力。3.1.3进一步提升了运营效益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公司配网项目、小型基建等项目工期、质量、安全履约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效能监察和审计全过程管控,实现节约成本增加效益。同时通过市场竞争和规范化管理,公司集体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以及物资采购、项目分包的投诉件。3.1.4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开展项目专业培训、交流竞赛,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仅2016年,新增省公司及以上优秀专家人才36人,98名员工参加高级职称评定,多名员工获得教授级高工职称。3.2主要启示。3.2.1职责明确是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核心关键项目全过程管理是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一种工作机制,需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执行单位、协同保障部门等部门的分工合作,细化明确相关职责及流程规范就显得至关重要。各级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参与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督促解决问题,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3.2.2人员素质是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有效支撑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化作业,纵横关联,要求每一个关键环节和节点上的工作,都要按专业的规范、精细地做到位,只有工作质量、工作时限都要得到保证,才能使项目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因此,参与管理岗位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都要有充分保障,才能按照全过程管理要求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3.2.3监督考核是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有力保障监督考核是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举措,也是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的有力保障。项目全过程管理,需要强化监察、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协同监督,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推进,促进项目依法合规、安全优质推进,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充分应用合同约定、契约管理,强化运监、监理等部门对项目过程监督,为项目安全优质推进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简德三.项目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尚红.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改革研究(硕士论文)[D].大连理工大学,2002.

[4]国家电网企管〔2014〕1215号.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办法[Z].国网(发展/2)361-2014.

第3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一、认真把握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原则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点多面广,对规范规划管理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首先要把握好建设工作的集中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必须着重突出“五项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实现城市建设科学规划,使城市整体布局更加合理;坚持“适度超前、城建带动”的原则,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共进,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以适度超前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坚持“量质兼顾、建管并重”的原则,在城市建设上既要大手笔规划拉大城市框架,同时又要注重规划建设质量的把握,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平;坚持“城乡统筹、持续发展”的原则,既要注重城区规划建设,又要全面把握县域规划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范报建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1、推行网络化审批,规范项目的报建和管理程序。凡土地出让、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验收结算等有条件的一律通过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除特别批准外,不使用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县政府将不予受理,招投标中心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信息中心应抓好网络的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网上办理、流程管理和限时办结,查处违规办理行为。各单位要确保办公网络系统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及时办理协同事项,急件随到随办。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工作延误的,县委、县政府将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绩效问责。

2、加大协同规范项目选址和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审批和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定办发〔2010〕29号)要求执行,控制审批流程,跟踪审批进度和状态,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用地分类管理范围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来安排建设项目,做到项目选址与县城规划总体布局相一致,与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相协调,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要求相符合。在项目选址审批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科学把握项目选址安排。

3、分责管理,完善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分市政、公共设施规划、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产业园区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和私人建房规划四类进行管理。

(1)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市政、公共设施由业主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提交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环保、水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重大项目经向县四套班子会议征求意见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土地受让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严格按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规划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3)产业园区内企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企业业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初审,园区管委会审查,并报县规划部门审核后,由园区管委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园区和城市建设的领导审批。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应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

(4)城区私人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不予批准私人建房。城区安置地、危房改造、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私人建房,要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建筑层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立面效果必须符合县城城区区域建筑风格要求。设计方案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4、提升监管,深化施工许可证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必须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相关报建材料到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为强化建筑市场的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许可联合验证制度,凡报建手续完备的项目由规划建设部门发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明,作为施工过程中余土搬运、水电安装、建筑材料供应的前置条件。

三、规范公建工程招投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招投标审批程序。凡经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决定并行文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凭县委、县政府文件到县发改委直接立项,由县级批准的,县发改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项目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到县招投标中心从已入围的招标中选择招标。招标做出工程预算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根据项目情况所涉及的设计、勘察及施工费用逐步予以审核,县财政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审定批复。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的项目和国家规定不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研究并经项目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凡实行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施工造价须按财政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2%后进行发包,并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发包手续。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和不允许邀请招标及直接发包的项目,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开始实施后,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程序核拨款项;非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负责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核拨。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压缩招标时限,时间为3-5天,编制标书时间为7-15天,公示中标结果时间为2天。新增加项目,一律凭县政府批准文件并按上述规定程序操作。

2、严格工程量变更管理。工程量有变更的,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控制工程增量暂行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发[2011]5号)要求进行管理。工程增量累计在3万元以内的,由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向县监察局申报,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工程累计增量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且小于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向县监察部门书面请示,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准;超过中标价的10%或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先行报县政府批准。

3、严格控制BT工程的实施。慎重使用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从严控制和减少政府负债。凡采用BT模式建设的,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严格管理,由县委、政府按程序集体决策。未按程序审批的,不得进行规划设计审批、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报建。批准的BT建设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并明确变更工程量的条件和计算方式,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

4、强化责任追究。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监理、招标等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克服和减少工程量变更的产生。凡因监管失责(包括遗漏应同时建设的工程内容、工程设计的缺失、选用建筑材料明显失误等)造成工程造价增量超过中标造价10%(不含10%)和同一项目出现三次及以上增加工程造价的一律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问责,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失责责任;对负责审批工程规划设计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和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处合同造价额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因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存在缺陷或错误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除。

四、规范公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为加强对施工单位建造师及“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的管理,行业招标办应即时督促中标单位将建造师及“五大员”的证件原件交县招投标中心保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招投标中心领取。凡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施工单位的建造师和“五大员”实行每月指纹机考勤扣分制度,考勤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时奖惩及列入招标办“黑名单”的依据。

3、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业主单位应即时督促监理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监理员资质证书原件交县招标投标中心押证,待工程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须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实行工程验收委托中介机构检测制度。凡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含BT工程项目)的房建、道路、公路工程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抽样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审计结算须依据检测报告进行结算。房建工程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前、道路公路工程完工一个星期内,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随机取样检测验收。房建工程主要抽检框架柱、剪力墙、主梁及楼板,每层各取3-5个样,抽检层数为总建筑层数的30%;道路、公路工程采取随机取芯检测,每公里单幅路面取4-7个样。

5、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社会监督。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公示及竣工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工程开工后,在项目建设地点醒目位置以公告牌的形式,将项目建设立项批准机关、建设规模、合同造价、招标方式、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项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建设地以永久标志碑(或标示牌)形式,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责任人等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

1、严格建设时序管理。对有明确规定单位工程施工时序的,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建设。

2、严格建筑外立面管理。为达到统一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外立面须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明确的效果图实施,使用的涂料、墙瓷、门窗等材料、构件在使用前需先送样品到县规划部门审核备案。

3、严格建筑节能实施管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节能与节水、节地、节材并举,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屋面、外墙及门窗的建筑节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严格分户验收质量管理。为确保每户房屋工程质量,防止渗水、裂缝等质量通病的存在,须先进行分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严格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为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的建设品味,凡涉及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须按照规划审批时的要求实施到位。

六、加强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1、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难以执行的,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城市管理与服务指挥中心是打击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协调机构。县国土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特别是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已收储用地行为的查处。县林业部门负责对滥伐林木,非法开挖林地的查处。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队的作用,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巡查情况,并负责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未按规划建设现象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侵占城市道路、公共设施乱搭滥建行为的查处。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历市镇政府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心城区外违章建筑行为和“城中村”改造点、安置地非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城区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建筑行为的监管力度,共同做好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供水、供电监管。供水、供电部门在受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正式申报用水、用电安装手续时,广播电视、电信、燃气安装等单位在办理安装申请时,均要先查验申请人是否持有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出具的准予施工证明,没有证件的一律不予安装。供水、供电部门要加强查处私拉乱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把握,认真执行,对审验把关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七、强化河道、山体、城区街道保护,维护县城优美环境

加强城区河道保护和城市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所有涉及河道的建设项目报建时,必须符合河道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由水利部门前置审批。提倡依山就势建设,严格限制山体开挖,防止水土流失。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护坡复绿治理保证金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由水土保护工程在报建中实行前置审批,并根据护坡复绿治理工程量收取相当数量的治理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将水土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设护坡复绿设施的,由水保部门用保证金进行建设。凡涉及城区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均应到县城管局进行申请,县城管局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进行审批,批准后才可施工,县城管局负责全程跟踪管理,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恢复原貌。

八、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推进农民新村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要十分重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

1、科学规划选址。要大力推行联村联组建新社区,在规划选址时要坚持“三不选”原则,即联户少于5户处不选,山边有塌方危险处不选,河道有洪水隐患处不选。

2、严格建房审批。农村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审核。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转送所在镇规划管理所。由镇规划管理所牵头组织国土所、村委会、村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由县规划建设局审查并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4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作。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下发后,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县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各乡镇及城建局属各股所站室转发了上级的通知。为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__年3月3日,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同__县监察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__x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和永发、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__任副组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规划股、规划所负责同志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股,由规划股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确定了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度安排,对我县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主要是对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了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这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具体计划、具体步骤、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使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20__年4月27日,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规划建设局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县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南规建[20__]39号),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20__年6月16日,由于相关部门人员变动,为了顺利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南规建发[20__]91号)。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__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所站室重点对我县城乡规划依法依规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1、规划编制、审批自查情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为所有规划编制均能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 划成果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自查情况。20__年6月26日根据南政办发[20__]72号文件精神,成立__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设有规划股、规划所,规划股编制3人,规划所编制5人,没有设置规划监察大队,由城管局代为履行职责。各乡镇均设有专职乡镇规划助理员,但未设置规划管理所(站),乡镇规划助理员由乡镇政府管理。

3、集中力量,对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回头看”。具体项目包括__县第四中学校园规划、县城东片区竖向控制、金龙路“三线入地”工程等。通过复查,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审批规范,程序合法。

4、审批的工程项目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近两年来审批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了复查,没有随意调整城乡总体规划而擅自批准建设的问题,“一书两证”的办理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__州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若干规定》进行规划验收。__县城近几年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是20__年以前所拍卖的小宗地,大部分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庭院和底商私宅,由于土地部门与城建部门协调脱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比较突出和私人建房的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各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管理及审批,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5、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县没有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由城管局代为行使职能,规划执法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主要是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是否依法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监察。具体包括: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执法区域覆盖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规划执法结案率情况进行监察。

6、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和听证制度,所编制完成的各类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强制性内容通过规划展示、__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地现场公示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全部进行了公示。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制度,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7、城乡规划廉政、勤政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没有违反批准的规划、违反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__县规划建设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发挥团队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敬业、务实、廉洁、干事、为民”的团结、高效规划建设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长效制衡机制,进一步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团队的行为,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赢得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1、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积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报批工作,在修编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修编和审查的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明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五线”规划管制制度。

2、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为使规划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县规划建设局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集体审议制度,对重要事项和工作疑难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和加强了监察力度。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在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了合理分工,做到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等方面的相互监管,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批后管理各项程序,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制度。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许可的操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加强了与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六是对县城个人建房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学科正的建房户,我局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房户的经济能力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在__电视台作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要求建房户20__年12月31前补办规划许可证。对从20__年1月1日起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户实行处罚,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3、推动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听证制度等,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对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和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以及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办法、时限等宜于公开的政务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4、加强了部门的行风建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塑造了城乡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效能,促进了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5、推进了规划系统治理行业腐败和商业贿赂工作。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了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的深化,加强了城乡规划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了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行为。我县建立了由城乡规划和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察部门在会同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践行承诺、服务效率、执行规划等方面的工

第5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1.1综合质量控制

    移民综合监理对具体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有效,项目流程是否完善等。主要做法如下:

    ⑴ 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对工程综合质量进行宏观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 对单体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抽查;② 按照经审查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年季度计划,采取以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相符合性(“原功能、原标准、原规模”)进行检查;③ 对单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流程及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进行抽查;④ 审查实施单位提交的分项验收报告及其附件,全面系统地查阅有关质量方面文件、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报告,对有疑点部位进行复检或补检。

    ⑵ 协调指导单项工程监理,健全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按控制阶段指导和衔接实施项目的单项工程监理工作,从移民专业角度与单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交流,督促工程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做好单体工程微观质量的控制,并要求定期填报工程的实施情况报表。

    ⑶ 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移民综合监理因没有直接的控制手段,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影响单项工程质量的因素时,主要仍通过协调指导项目实施机构来实现。通过对影响单项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以监理报告、监理部便函或专题报告的形式提出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建议或意见,并会同设计、实施、建设监理、质检、委托方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同时跟踪其落实情况。

    1.2综合进度控制

    移民综合监理的进度控制侧重于整个移民过程是否协调进行,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对具体工程的进度控制,一般不采用工程监理的方式方法,只是把它放在整个移民安置工作过程进行宏观控制。

    单体项目进度控制是工程监理的职责之一。移民综合监理主要是通过配合、协调工程监理来实现分项进度控制目标,其主要的方法就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查,结合省级移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施工组织优化设计,对影响单体工程进度的关键工序进行跟踪了解,对单体项目进行总体进度控制,以达到单体工程的总体进度满足整个移民搬迁安置进度要求。对于一般性的进度滞后,在充分与工程监理进行沟通交流后,建议其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加强进度的控制,同时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委托方,以便委托方督促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于影响较大的进度滞后,对其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告知项目委托方及省(市)移民主管部门,建议省(市)移民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委托方(县级移民部门)或组织会同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项目委托方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1.3综合投资控制

    ⑴ 监督指导实施单位,健全移民资金流程。根据国家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投资概算以及年度移民项目资金计划,监督移民单体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移民资金的流程是否健全,有无挪用、挤占、滞留等,协助委托方监督实施单位,通过移民综合监理报告、便函的形式,对各单项工程的资金流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向委托方汇报,提出相应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供上级主管部门分析决策。最终与政府监督相结合,达到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移民资金的流程健全等。

    督促指导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健全移民资金使用会计报表制度。移民监理

    通过指导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健全移民资金使用会计报表制度,建立月报表制度,并要求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及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完成投资以及移民项目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和投资,通过月报表和移民资金使用及发放流程的跟踪,建立移民资金使用台帐,对移民资金拨款和发放有详细记录,从而掌握业主及移民实施各级单位资金到位情况,现金流是否畅通,移民资金使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资金的发放方法和到位情况等。

    1.4合同管理

    移民综合监理中的合同有特殊的含义。首先它也有合同,这些合同主要存在于移民实施机构、移民集体和个人与承包商签定的工程建设合同和劳务合同等;其次移民综合监理的合同管理更关心的是“类合同”,主要是计划、责任书等。这是因为业主与地方实施机构之间存在的是计划关系,政府上级与下级之间的计划变成责任书形式,此时合同管理的内涵接近于计划管理,但是又不同于政府内部的计划管理,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按照计划、责任书的任务进行监督。

    1.5组织协调

    移民综合监理的协调是为了实现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三大目标。根据授权监理方应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和参与委托方组织召开的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协调、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努力消除制约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因素,促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有效推进。

    2.体会和建议

    ⑴ 健全移民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目前,由于移民综合监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造成了移民工作不按实施规划执行以及随意变更等,给移民工程的综合质、进度及投资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需进一步健全移民单体项目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职责,以便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规定进行变更和对移民资金使用。

    ⑵ 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积极加强对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采用各种形式,促使各级政府尤其是移民主管部门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

第6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必要性;运用

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在我国,工程项目监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之初由国外引入的概念,是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作反思的结果。2004年11月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为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注入生机和活力。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1)监理市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其发展空间。(2)监理工作不到位。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3)监理收费低,还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事实上,监理单位的收费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收费不规范,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4)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二、比较分析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差异

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四控(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二管(合同、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责是为其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有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首先,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不同。第三,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不同。第四,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不同。第五,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第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资质要求不同。

三、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运用的必要性

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运用是大势所趋,其理由如下:(1)发展之需。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大和复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设计者进行项目管理变得越来越不合适,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符合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是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方式。(2)竞争所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大量的国际建筑企业涌入我国市场,我国目前有650余家注册对外经营权的国际工程或咨询公司。就这要求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体制与国际接轨,提高竞争实力。(3)体制所需。无论是从建筑业性质、功能效果认识,还是从管理规律、监理效益讲,还是从国际化、专业化的高度看,组织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社会化的监理班子,全面实施、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结合是非常必要的。

四、工程监理运用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

(1)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及合同管理。计划编制,在工程项目采购的前期,编制一份切实可行的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采购任务的范围,对项目采购特殊问题进行说明;采购原则的确定;编制询价计划,询价计划编制包括编写诸如邀请报价函、采购过程评审一类的采购文件,并建立供方选择的评价标准;合同谈判和选择供应商;合同的管理及合同收尾工作。(2)项目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造价控制任务基本包括工程量签认,工程款支付确认、变更签认及配合竣工决算的审核等。基本思路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3)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还包括各种内外关系的协调,工作重点包括: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与设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管理;与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的沟通管理;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4)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管理重点。确定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任务和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协助业主制定控制性计划,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具体实施的项目作业层进度计划。

参 考 文 献

[1]李全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浅谈[J].建设监理.2007

[2]杨勇.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的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6

第7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规划编制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高起点规划,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成了一大批规划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总体规划编制。在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战略引领下,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做强”等发展战略,策应昌九双核发展部署,积极融入生态经济区先导示范区建设,着力将共青打造成南昌-双核城中部重要支点城市的目标要求下,我局积极开展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成果已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正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已经编制《县十二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县给水专项规划》、《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县燃气发展规划》和《县城镇绿道专项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编制《县城附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重大项目和城市重要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5、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划。

6、旧城改造规划。

7、乡镇规划。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不仅有效落实了镇村联动政策。也为完善规划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批前管理

城乡建设必须依据城乡规划进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本县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是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城乡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城乡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愿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批前管理,保障县城规划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贯彻实施。

1、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顺利实施,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县规划管理会审制度》、《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形成《县规划局二0一三年制度汇编》。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按制度汇编要求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果断查处,决不姑息。

2、进一步完善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去年,县委县政府调整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各类大型规划建设项目,都必须报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2014年已经召开了6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23个。对于一些特别重大的规划项目我们还邀请省、市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

3、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土地储备、拍卖规划前期服务工作。在严格把握专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商住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上限,工业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限。

4、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规划审批程序公布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做好规划“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它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保证城市用地及建设按规划进行的法律手段,也是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产权证的必要条件。同时确保全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新开工面积指标。《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召开会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力,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使得审批程序更加简明,审批效能明显提高。2014年我局发放选址意见书79份,用地许可证61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1个。

5、积极有效推行规划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维护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城市整体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我局自2010年年初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及重点地段对于开发建设在工地现场设计公示牌,让百姓参与和监督规划。在新广场西侧建立固定规划公示栏,还特意制作了流动公示栏,重要节假日展示近期重点规划,让市民广泛参与和了解规划。

6、为规范规划区内农民建房,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三)、批后管理

我局对全县在建的40个开发项目巡查,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全年受理了10个在建项目的批后公示图;下发准予放线通知30份;针对验线合格的建筑项目核发验线合格证35份;针对开发单位申请下发的外装饰材料审定表28个;针对开发单位申请验收下发的验收合格证11份,针对每个项目定期巡查且存档的巡查记录5份,针对各个项目日常巡查问题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出具国土验收计容面积告知函8份;全年出具违章行为认定书100份,其中开发项目1份,工业厂区项目违章认定1份,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违章认定1份,私房违章认定97份。加强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监管,不仅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优秀的设计方案能够建设成精品工程的重要保障。我局为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和效果实施,做到不走样、出效果,更好的完成规划的批后管理和项目实施的批后监察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了规划监察巡查力度。为了更好的对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了针对在建开发项目日常巡查,且每月必须针对全县在建开发项目定期巡查一次并经巡查出具巡查记录,对其不符合要求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如不能整改的出具《违法违法认定书》并进行处罚,且每月巡查记录及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

2、完善规划监察档案管理。为了更好的监督各个在建项目,针对全县40个在建项目建立监察档案,将档案逐步细化,将所有项目自批后监察的定期巡查记录存档;将所有项目日常巡查的施工进度存档,将每个项目的所有文件统一存档;做到批后程序有条不紊、批后监管无遗漏,致使我们更好的对各个项目的批后监管。

3、细化了批后管理流程。为了加强对开发项目的批后监察管理,我局针对整个批后管理流程进行了细化,各个建设项目必须在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且悬挂批后公示图后,由开发单位申请放线并取得准予放线通知后才予以放线;在施工达到正负零,须由开发单位申请验线且取得验线合格证后才能继续施工;在施工至一层,须由开发单位申请验高,验高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在主体施工完成,须由开发单位报外装饰材料于我股室,经由审定下发外装饰材料审定表后才能继续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开发单位收集验收材料后申请初验,对其项目不符合要求部分下发《整改意见单》,对其不能整改或无法消除的部分进行处罚。我局每周也会定期不定期对共安大道安置房、田园都市、金带河安置房、锦湖华庭、幸福里、帝景天城、盛世明珠商住楼、东方国际、伴山花园、福景花园(职高安置房)等在建项目进行巡查,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道路、管线、铺装、照明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并提出完善意见。提高小区建设品质,市民居住环境得到大大改观。

4、我局建立了规划监管制度并长期有效实施。2014年没有一起违反规划和容积率变更未按规定报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其他改变规划条件的行为。国有土地出让时依据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项目全部进行规划验线。竣工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竣工核实。

(四)、服务城市重点工程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精致建设,该局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审批为主动上门服务,事事抢早字,争主动,开展了重点项目规划服务调研活动,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1、是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为做好重点项目规划服务,该局克服项目规划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多重困难,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与国土部门等部门并联办公,同步推进,促进了项目早日开工、及时落地;对各项审批工作实行简化流程,并联推进,以优质规划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2、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通过座谈会、电话沟通、书面告知等各种形势上门服务,主动向项目建设单位介绍规划审批政策和审批工作流程,主动搞好项目对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规划难题,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审批、批后管理等关键环节,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规划指导。

3、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规划职权范围内,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大项目顺利开展”,按照压茬办理、限时办结、快审快办要求,最大限度优化规划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其他方面

1、为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我局积极组织各类业务、政治学习活动,争取每个月局班子成员轮流为大家上一堂业务课并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各项重要会议精神,每个季度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国家会议精神。为丰富全体干部业余生活,增强干部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团队的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我局组织成立了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队。

第8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 阶段 立项 施工 招标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c)-0210-02

土地整理包括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我国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社会效益和农民经收益。

土地开发整理自实施以来已经有近十个年头,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践经验,以土地开发整理的程序为主线,全面具体的论述了当前土地整开发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1 土地整理的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各地的实践,土地整理的程序一般如图1所示。

2 土地开发整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立项阶段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极不规范,表现在:(1)土地开发整理区域选址缺乏战略性、全局性,未统筹考虑土地开发整理的先后次序和重难点,不是根据对本县市耕地保护的贡献、重要性来确定项目地址,而是领导意志随意选址,东立一块,西立一块,或立下游,不立上游,经常下游立项施工后田间设施整好了,而上游水不通达,缺乏整体考虑难以发挥其整体综合效益。更有甚者,将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列入项目,如道路难以通达、土壤地质条件差的区域,导致施工阶段中无法实现,部分耕作层熟土被翻入深层整好了无人愿意耕种。(2)项目规模过大,导致施工设计在规定时间内难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水平。(3)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协调工作不够细致,没有调动民众的参与意识,导致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支持力度不够,存在阻力。

2.2 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经立项,便进入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要求通过现场踏勘,明确项目区规划工程布局,做出详细的设计,规划设计关系以后的施工可操作性和资金流向,是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这一阶段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

(1)规划设计前期资料不完备、不详细。

规划设计主要在实测1∶1000~1∶5000地形图上进行,但是目前大多数地方的测量成果达不到施工设计的要求,对重点需要规划的水利、道路等线状、泵站等面状地类的测量深度不够,同时对测量成果的审查关缺失,导致测量图无法进行科学的施工设计,从而影响后期施工。

(2)规划设计缺乏详实的前期调查和多次的公众论证。

规划设计单位往往缺乏详实的实地勘测,设计出的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设计为“理想主义”、“书本主义”,只起到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作用,在施工中难以应用。另外规划设计初步成果应提交到项目所在地乡各村,与其进行耐心的沟通,论证其可行性,并提交交通、水利等专家论证其科学性,确定后再进行投资预算。

(3)设计单位整体技术力量薄弱。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属于面状区域的综合整治,设计工作量大面广,需要设计单位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但是对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要求偏低,很多地方对土地开发整理设计单位资格多是行政审批,对其业务考核缺乏重视,对规划设计也未引进市场竞争淘汰制,导致设计单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长期低下的状况得不到改善。

2.3 项目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土地开发整理对象是土地,而我国农村的土地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承包到户,因此土地整理直接干系到当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国家开展土地整理也并不是为了追求微观的经济效益,而是希望通过这一行为造福农民,更注重的是农民利益的满足以及宏观的社会效益。因此在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更应注重农民的利益。可是在现阶段的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当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是招投标中照顾的是当地企业,而不是当地农民。土地开发整理的招投标迫切需要增加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

2.4 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一经批准立刻生效,按照批准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和工作方案,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整理建设。在这一阶段同样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外域中标公司与当地群众的矛盾难以化解;土地使用权调整中质量差异导致群众抵触情绪及上访;原材料涨价与预算的差异造成新的资金缺口;电力配套工程预算与当地电力公司垄断价格相差1-2倍,资金缺口太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总体质量;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特别是和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关系衔接协调上,部门之间互相扯皮;项目工程数量是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但质量无法保证;项目实施工期过长,缺乏一个制约机制等。

2.5 项目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尚未出台。在项目实施中,多数是参照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的监理规定或技术规范进行监理,难免存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特别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技术文件(如监理日志、月报等)的形成和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等缺乏统一要求。

(2)目前,执行监理制仅局限在工程施工阶段,几乎没有对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理的项目。即使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也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很少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缺乏市场竞争、择优选择的意识;二是混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概念。

(3)一些项目监理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实际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有的项目实际监理人员只是当地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根本不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更谈不上土地开发整理监理资格。在实际过程中,不具备规范、科学、有效地监理能力,形成的监理日志、月报等监理技术资料不规范,无法反映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情况。工程竣工时,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普遍存在内容简单、数据模糊、结论含糊等问题。

2.6 工程管护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已经进行的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践来看,电力设备、水利设施丢失的现象比较严重,树木成活率较底,工程后期管护费用解决困难,面对这一现状,主要是未与村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管护方案,后期管护费用未在预算中得到落实。

3 问题存在的原因

3.1 相应的政策、标准、规范不够完善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土地整理的热潮。2003年,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前几年土地整理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颁布了《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土地整理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为我国土地整理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此可见我国近年来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若干意见到一部完善的法律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也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我国有关土地整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这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进程:《土地整理法》尚未颁布,《土地整理招投标法》、《土地整理产权调整办法》、《土地整理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和办法也尚未出台,土地整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土地整理专项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协调、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项目工程财务决算的程序、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标准、项目概算定额、土地整理后的土地产权调整与利益平衡、各级政府部门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的责任和权力划分、各土地产权主体在土地整理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3.2 从业人员技术力量薄弱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是涉及水利、水电、环保、土建、林业、道桥、测绘制图等多个专业的综合性工程。国土部门的工程管理人员普遍技术薄弱,不通晓相应技术规范和要求。应强化业务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好、原则性强、熟悉业务、懂得管理、廉洁自律的骨干队伍。

3.3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项目资金的管理方法是行政式的。土地整理虽然需要政府的规划、计划和指导,但它仍然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行动,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到底谁是资金管理主体尚未明确。而目前资金拨付渠道还是在国土资源部门省-市-县-业主-施工单位。

4 结论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各省每年涉及上10亿的政府资金,工作开展从无到有仅10年时间,取得了社会的认同。把农民从过去的肩扛,人挑,车拉的劳动模式中解脱出来,节省了劳动生产力,而且为机械化作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土地开发整理也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但是还很不完善,导致现实中各环节出现诸多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认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制定各环节管理制度,是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运作效率的关键,为此应重点完善以下方面:(1)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全局性规划,确定优先次序和重点区域,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年度计划、5年计划和长期计划。(2)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中介机构管理,对规划设计单位的成果、实施效果进行核查,人员定期培训,实行淘汰制;对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的素质进行核查,制定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淘汰制。(3)提高国土部门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人员素质,公开招聘选拨有业务素质的人才,提高管理能力。(4)加强施工的审计和监督,将政府资金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第9篇: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

1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种类型,代表不同方利益的项目管理(业主方和项目目方各方)都有进度控制的任务,但是,其控制的目标和时间范畴是不相同的。

(1)甲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工程投产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设计工作进度,这是设计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另外,设计方应尽可能使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

在国际上,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是确定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有关的说明)的出图计划,在出图计划中标明每张图纸的出图日期。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工作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和直接指导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的计划,如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计划等。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工作进度,这是供货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供货的所有环节,如采购、加工制造、运输等。

2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权限,并按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将这一权限明确规定到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如下。

2.1开工令

开工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承包商接到开工令的日期,就是工程正式开工的日期(开工日期也可在开工令中规定),是推算工程竣工期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对业主和承包商的工作都是有重要影响的。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限下达开工令或者下达开工令后不能按合同规定给出相应等级数量的交通道路、营地、施工场地以及供水、供电、通信、通风等条件,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承包商工期索赔的权力。同样,如果下达开工令后,承包商由于组织、资金、设备等种种原因不能尽快开工,业主可以认为承包商违约。

2.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

2.2.1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编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正式批准后,就作为合同性施工进度计划,成为合同的补充性文件,具有合同效力。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约束作用,同时它也是以后处理可能出现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的依据之一。假如工程师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提供图纸,影响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时,承包商有权力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如果承包商延误施工进度,则应自:费加速施工,以挽回延误了的工期,否则,就应承担拖延工期责任。这一进度计划不同于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所附的进度计划。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般只作为业主评标、决标的根据之一;中标后报送的进度计划,从编制时间、资料细度、施工方法及符合业主意图等方面都优于前者。这一施工进度计划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成为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性文件,将作为进度控制和处理工期索赔的重要文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依据,就是合同文件规定的进度控制时间和在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下由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承包商还应按时间规定报送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进度计划一般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编制,同时应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利用的时间和范围、业主所提供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计划、财务资金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

2.2.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尽管一般合同文件中都规定: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其同意,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然而,这一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就作为“合同性进度计划”,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约束作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细致、严格地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一般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4)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业主违约,并以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承包商其它工作计划协调。

(6)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7)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8)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业主的工作计划协调。

2.3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商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并做好监理日志。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应做出具体的分析,从而根据当前施工进度的动态预测后续施工进度的态势,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

一般来说,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业主也应为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一般包括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场地与交通道路,提供水、电、风和通信,提供某些特定的工程设备、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一般由业主另外委托设计院设计)等。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外,也应及时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土条件。

在目前条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中,施工企业往往是处于弱势,招标文件中的不平等条件,在投标中也只能作实质性地响应,也就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也不可能得到平等。这就是当前建筑市场的游戏规则。施工企业一旦在工程项目役标时中标,那么就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管理、执行问题,作为公司级的施工管理企业应当为项目工程组建一个善管理、精技术、能团结、能战斗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即工程项目部。由项目部在合同范围内做好管理、施工、安全等工作,这样才可能使企业有利可图。

①合同工期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由于受结构的复杂程度、工程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的影响,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在非汛期施工,施工中任一外界条件的变化,都会发生工程误(延)期工期。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这些属于业主方因承担的风险,应当给予施工方工期的补偿。而最后施工方没有得到损失和工期的补偿。所以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是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索赔,也应当正确行使合同的索赔权。

②工程款管理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大、工程变更多的特点。工程款的按时支付是保证工程进度的基础,施工企业在缺少工程款的情况下,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必需生活,更不能保证工程所需的正常投入和工程质量。合同进度款按规定取支外,工程变更款也应及时进行签证确认,列入工程同期支付中。大多工程变更支付都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进行确认,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在监理计量的基础上,及时地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款的申请和收取,以保证工程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投入。

③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工程质量应当严格执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验收,这是施工企业的宗旨。水利工程项目大多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中,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和适合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1)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分包的工程,还应管理好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监理、业主的同意或变更程序不完善的不实行工程变更;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确需变更的工程部位,必须做到先变更后施工。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偷工不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4)对采用“四新”技术的部位或环节,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对工序质量进行严格的交接验收,不让不合格的工序继续施工。

(5)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取得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认证。

4主持生产协调会议并做好进度协调工作

4.1生产进度协调

(1)各承包商之间的进度协调。大多数水利工程的施工发包都分成若干个分标。就业主发包来说,若一个标很大,整个授予一个承包商,本身充满了风险。按照专业特点、场地、交通、工程量等多种因素。将整个工程项目分成若干个分标各分标更易选到在工种、专业、设备、人员技术、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合适的承包商,而且,投标报价可能会降低,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等较有保证,从而可以使工程建设达到较好的经济效果。另外,将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分标以后;承包商的风险减小了,为了增强竞争力,在投标报价中,承包商可能少摊入不可预备费,从而降低报价。

(2)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当由业主负责提供的材料、场地、通道、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者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在执行合同中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监理工程师作为承包合同之外独立的第三方,应公正合理地做好协调工作。

(3)图纸供应的协调。大多数情况下,合同规定工程的施工图纸由业主提供(业主通过设计承包合同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提交承包商实施,为了避免施工进度与图纸供应的不协调,合同一般规定,在承包商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提交图纸供应计划,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协调好施工进度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工作确有困难时,应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

4.2生产协调会议

生产协调会议是施工阶段组织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监理工程师通过生产协调会议进一步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协调生产。生产协调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整理成纪要或备忘录。经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代表签字,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①各方通报自己的单位正式名称、地址、通信方式;②业主或业主代表介绍业主的办事机构、职权、职责、主要人员名单,并就有关办公事项作出说明;③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其授权的代表的职权,并将授权的有关文件递交承包商与业主;宣布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职责范围,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人员名单,并提交业主与承包商;④承包商应书面提出现场(工地)代表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宣布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审批情况。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在中标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于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进度计划做如下说明:①进度计划将于何时批准,或哪些分项工程已获批准;②根据批准或将批准的进度计划,承包商何时可以开始进行哪些工程施工(或设计);③有哪些重要或复杂的分项工程承包商还应补充详细的进度计划。

(3)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①主要人员是否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名单;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其它设施是否已经进场或何时进场,并提交清单;③施工场地、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④工地实验室及设备是否安装就绪,并提交试验人员及设备清单;⑤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复核;⑥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具备,并应提交清单;⑦检查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明确监理工作的例行程序,提出并确定有关图、表;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5)检查讨论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

5、水利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内涵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不仅包含着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水利项目的管理,还涉及到工程完成之后的质量验收、质量管理而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及方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要组建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三方之间相互制约。在水利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取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是为了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以确保水利建设的进度,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此外,应注重水利施工工程质量合同制管理,要控制工程建设的总投入资金分配,要注意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时间的控制,要协调相关各方面关系,比如施工人员编制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各项的控制标准。

水利工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包含了施工期间各工作人员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施工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细节设计与有关质量管理、施工图纸的审核;水利工程师要建设性地提出有关的技术措施,关于施工的进度和资金、材料、设备项目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水利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的操作与执行,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水利施工建设的工程文件来操作;各相关单位要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检查安全措施;水利工程完成后,要检验工程的完成量,要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进度,以完成合同文件和归并技术档案;对相关的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违纪要依法办理;质量管理控制要协助工程管理法人验收的每一施工阶段的项目。

当水利工程施工的上述项目完成后,各承包商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验收。

6水利完工资料管理主要原因

水利完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的弊端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档案资料归档慢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扔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料的归档扔不及时,资料的收集不够完整,资料的管理不够完善,资料整理的质量不够,对资料的操作部规范等。

①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办法》及《实施细则》,其他参建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文件资料的形成,日常管理到其收集整编、移交保管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还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

②强化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日常资料管理工作的好坏,对资料的最后整编和归档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做好平时的工作,保证基础资料的规范、系统、完整,整编时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日常资料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很多,如记录按要求填写,文件规格统一、分类存放,施工原始资料及时收集、专人保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加强管理,做好登记。

③实施分阶段整编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编计划并分阶段实施,尽量做倒资料收集、整编及移交与工程建设同步。工程建设进展到一个阶段,资料收集整编完成相应的阶段;工程项目完工一个,资料相应就移交清楚并进行验收。

④通过合同管理加强对资料的管理

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商、设备制造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鉴定合同时,应对资料整编,移交作出尽可能详尽的规定,或在合同中作出一般性规定,合同生效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工程结算特别是竣工结算应严格与资料移交挂钩,一些小型项目如附属工程、临建工程可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提交全部资料,而一些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如主体工程中的厂房,大坝可考虑分批提交资料,然后办理结算手续。

7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密切相关。要保证水利工程质量能够达到质量标准,就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树立一种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管理能够在水利工程中最大化的发挥,最大程度上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还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更加有效的进行,要加强领导,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在项目管理上进行创新,将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科学规划,这样就可以保证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