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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功能精选(九篇)

经济学的功能

第1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大学组织;经济性;经济功能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6-0028-05

一、大学组织的经济性

1 大学组织经济性的内涵与特点

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大学组织的效用最大化指在大学组织可支配资源的约束条件下。使大学组织需要和愿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它强调大学组织在利用资源时要选择最优的资源组合,使得购买的各种资源的边际效用与价格比相等。虽然效用最大化仅是一种理想,在现实组织活动中大学组织获得的往往只是一种满意结果,有时甚至差距甚大,但它作为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选择的基本落脚点,可以在大学组织进行各种选择和决策时进行分析和预测。

以理性选择为核心。在这里,理性主要是一种经济理性,它是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为追求效用最大化而进行的预期假设、选择决策与推断演绎。大学组织的经济理性反映了两方面能力:一是确定性能力,即大学组织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对任何选择结果的可能变化做出正确判断。二是一致性能力,即大学组织根据一定偏好正确选择效用最大化的子集。当然,这种理性是一种有界理性。

以道德规范为约束。大学组织的社会性和公益性使得它要受多种条件限制,其中最重要的限制就是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的,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系的,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公共性要求大学组织的总目标是保障社会每个个体平等而全面发展,反对自私自利的利己性,排斥与公共性相对立的私利性。

2 大学组织经济性产生的根源

大学组织功能的要求。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大学组织的基本功能,这一功能涉及大学组织与社会、市场、企业、政府、个人的经济关系,要想处理好这几类经济关系,大学组织必然要合理利用和分配有限资源。大学要依据不同的供求关系和消费主体,理性选择资源的获得与支付方式,从而实现大学组织的基本功能。

大学组织性质的要求。大学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拥有众多属性,如产业性、行政性等,但最为根本的是学术性,即知识生产、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的组织特性。为了满足知识从生产到传播过程的顺畅,大学组织就像一个专业化的生产单位,它在市场中购买生产要素,如教学楼、教学器材和教员等;为提高生产效率而组建各种学术组织和行政组织,从而制造出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如教育、知识等,并且以一定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学费可以看作是一种价格。

大学组织生存发展的要求。从经济学角度讲,大学组织是一组资源的集合,大学组织存在、发展所能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都是有限的,因而要尽可能发挥效用最大化。供需关系、投入产出关系、交易与合约关系等是大学组织无法回避的发展限制。资源的稀缺性尤其是资金的压力更迫使大学组织要具备经营意识,重视经济效益。

因而,大学组织是一个具有经济性的组织。它的任何行动或决策都是一个有效率的合约达成过程,其中存在着广泛且复杂的经济关系,这些都促使经济性的萌芽和壮大。

3 大学组织经济性的主要表现

从经济学角度看,办学效益是大学组织经济性重要体现,是大学组织投人一产出的指标体现,是大学组织数量和质量双重发展的要求。同时,经济性的发挥还需要一系列管理体制,即高效率的供求制度、竞争制度、价格制度等。

注重提升办学效益。办学效益是指学校的劳动消耗与所取得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之间的比较,它包含办学效率和办学质量两方面,办学效率是办学投入产出数量方面的对比关系,而办学质量是学校产出的质量符合社会适应性。办学效益主要表现在生均成本、生师比、校均规模、高等教育大众化等目标,这些目标结合数量与质量的双重发展要求。

高效率管理制度的构建。为保障办学效益的提升,大学组织运行中引入高效管理制度,建立供求制度、价格制度和竞争制度。(1)供求制度反映在高效招生、毕业分配和教师流动、聘任方面,如大学组织开始拥有自主招生和自主聘任教职员工的权力,毕业生可在人才市场上“双向选择”。(2)价格制度表现在学生接受教育服务的价格和教师劳动的价格。相对以往免费的高等教育提供方式,现今高校已全面实现有偿服务和收费制度,这表明大学组织成本意识的增强。(3)竞争制度的建立增强了大学组织内部不同群体的危机感,学生之间竞争学习,教师之间对于教学技能的竞争,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效率的提升,促使校内资源更加合理使用,降低资源的内耗。

二、影响大学组织经济性产生的基本因素

1 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大学组织经济性的产生提供了可供交易的各种市场,是大学组织经济性产生的基础。无论是招生体制、毕业体制、办学体制还是投资体制都在不断改变,市场经济体制正通过一系列手段影响大学组织的方方面面。宏观而言。经济体制对大学组织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市场体制加强大学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在市场力量的参与下,政府逐步放权给大学。使大学成为具有自主发展的实体单位。大学组织加强了同各种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通过科技成果转让、联合办学等形式,大学组织拥有了招生、专业设置、毕业生分配的自力。

市场效益促使大学投资体制的多元化。高等教育作为一项耗资巨大的社会工程,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看,建立政府拨款、社会集资捐资、学生交费和高校自筹资金的多元投资体制才是可取之道。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意识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高等教育的受益对象不仅是国家还有个人,即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具有较强的“外溢经济效果”。因此,按照“受益者分担”原则,大学组织的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

市场经济激励大学提供更多的服务。大学组织的科技服务功能在当今发展形势下,尤为重要。市场经济为高校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创造了条件,科技市场的成熟促使大学组织向企业转让科技成果。经济体制的转换改变以往政府无偿占有科研成果的局面,缓解了大学组织的资金压力,激励大学组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科研服务。

2 政府管理模式

高等教育产品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是高校经费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在大学组织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这种地位容易出现集权和分权两种管理模式,直接影响了大学组织的经济性发挥。

集权管理模式。集权是指决策权在组织系统中较高层次的一定程度的集中,集权管理是指政府对大学组织财务管理决策权,包括人事权、财政权、物权、信息权一系列关系到大学组织发展的权限,绝大部分集中在政府手中。虽然这种模式有利于资源的规模使用,但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模式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组织的经济功能,导致学校被指令性计划统得过死,内部管理制度趋于僵化,尤其是招生制度、学科设置、人才招聘方面都缺乏竞争,没有活力。

分权管理模式。分权,就是组织为发挥低层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把决策权分给下属组织。最高领导层只集中少数关系全局利益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分权管理是相对于集权管理而言。我国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转变管理模式,并在1993年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这种集权中的分权管理模式促使大学组织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自增强,大学组织的经济属性日益彰显。

3 大学组织间竞争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学组织的办学自不断扩大,但随之而来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大学组织被推入竞争的浪潮,竞争成为大学组织发展中客观存在的状态,这种状态促使更多的大学组织注重经济性。

内部竞争改变了大学组织的结构。大学组织开始在教学管理、人员选聘、内部分配、学术研究等方面积极转变:一是形成了多元化的经营模式,长期以来单独靠政府办大学的单一模式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现在除公立大学外,还有私立大学和股份制大学,一些学校内部出现了“一校两制”甚至“一校多制”的局面。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不断探索内部管理方式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考核评价,注重品牌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等,始终坚持“成本一效益”的经营思想。

三、大学组织的经济功能

1 大学组织经济功能的彰显

知识传授的功能增加了个体人力资本。由于经济性的存在,大学组织在知识的生产、传授、交易方面与其他私人物品并无二致,符合了个人与大学平等交易的原则。知识传授是所有教育共同具备的基本功能,而大学的知识传授则强调大学教师向学生传授的是专业性知识,其后果主要是形成人力资本。尤其是异质型人力资本。在经济学中,人力资本涉及人类作为生产收入的行为者的生产能力。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就其实体而言,这种资本是活的人体所拥有的体力、健康、经验、知识、技能及其他精神存量的总称,是以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表示的生产性资本。大学作为知识传授这项服务产品交易的主体,通过传授知识以获取收入。增加了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

知识创新的功能提升了国家核心竞争力。经济性要求大学组织的职责并不仅限于向学生传授已有知识。还要求大学组织满足社会创新的需求,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研究者、知识发现者的角色,不断对知识进行更新。现代大学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大学的这一功能执行的结果一般是形成新的知识,促进了经济发展,知识创新能力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也迫使政府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该国或该地区的知识生产能力,以获取在现代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知识服务的功能促进了社会发展。这是指大学组织以其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科研力量和设备等直接对社会提供服务,产生直接的社会经济后果,如为政府、企业甚至个人提供咨询、建议等智力服务。由于这些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使用者也非常明确,这种产品往往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在交易时要注意收益和成本,也反映了大学组织的经济性特征。

2 大学组织经济功能的异化

大学组织经济功能在现实的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着大量的异化现象,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在功利主义指导下。大学中“纯粹追求真理”的学科被迅速边缘化,不仅造成培养出来的人才知识结构失衡,而且还造成大学功能结构的失衡,职场培训的色彩日益浓厚。在“理性人”的假设下,大学的收费价格偏高,剥夺了部分困难家庭子女的权利,出现了一系列反教育、逆教育现象,是典型的“市场失灵”的表现。

究其原因,经济功能的异化是因为大学组织陷入了三种思想误区,正是这三种误区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失范行为。概括讲,经济化倾向导致大学沦落为简单的“生产部门”,物质化倾向加深了大学对外在有形物质要素的追求,产业化倾向诱导大学片面强调利润最大化。

大学组织经济化倾向。作为社会的轴心,大学组织应为工业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做出贡献,但比这一点更为重要的是大学组织必须以造就文化为中心,它的主要使命和神圣职责仍然是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为社会发展服务。“高等教育特权的合理性并不在于它们能招纳富人的子弟并使他们无害于社会。或招纳穷人子弟并教会他们赚钱,而在于它们不断地在我们眼前呈现对人类最高能力持久的信任的教育机构时所体现出来的永久的价值。”我们虽然不否认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组织的经济功能,但不能仅考虑经济功能去进行大学组织变革。只是追求一系列成本收益的经济指标,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导致大学组织沦落为仅仅完成经济任务的“生产部门”。

大学组织物质化倾向。在我国目前高等学校办学实践中,大学组织的指导思想正转化为注重办学的规模、招生的数量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的社会经济利益,异化为对外在的、有形的物质要素的追求。这种指导思想转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对高等教育规律的历史继承,不是对大学组织本质职能的深化发展,而是对经济利益的重视替代了对人才培养的重视,是以物质追求为中心取代了高等教育文化知识使命的达成。

大学组织产业化倾向。所谓“产业”,就是指生产性企业、行业、部门的某种集合,也就是说无论提供什么产品,组织内部各类成员追求的都是利润的最大化。这种产业化倾向严重阻碍了大学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一,人才培养上强调经济因素取代能力因素成为受教育者能否接受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前提,阻碍了教育公平。第二,学科专业设置上表现为以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以获得切实的经济利益为追求,尽可能向热门、紧俏专业靠拢。而对于涉及社会长远发展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学科关注甚少。第三,科研的功利性和对科研人员市场化的评价标准使得大学组织的科研存在着严重的量化情结和经济至上原则,追求的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效益主义发展途径,过分强调科技理性、工具价值和经济效益、市场法则。

四、大学组织经济功能的合理重构

1 重构核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

人才培养一直被认为是大学最为基本的职能和最核心的任务,是不同层次的大学共同的办学目标,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为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一切都说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大学任何功能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功能。

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在正确教育理论指导下,按照大学组织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来实施。这些内容既要满足社会、市场、企业的需求,但也不能完全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而出现培养目标的模式化和培养方式的雷同,降低人才培养的质量。大学组织应以全球化的眼光,以学术性为立足点培养人才,注重社会需求和大学发展需求的结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为此,大学组织还要健全人才培养的管理体系,包含竞争制度、成本制度和评估制度,以提升办学质量为核心。

2 重构原则:坚持公益性和公平性要求

大学组织公益性是指组织所提供的教育以及教育收益能使大多数甚至全体公民无偿享有。无排他性的享有。经济功能作为大学组织的一种派生功能,必然要符合公益性的要求,它产生的社会收益要能使大多数人无偿、无排他性的享有,它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少数群体的利益。

作为大学组织经济功能发挥的途径,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科学研究,都应该保持其本质的和原初的精神属性和公共本质。而不能将大学组织蜕变成经营性、赢利性的企业,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异化为达成经济功能的手段和单纯的为社会服务的工具。因为“如果公众将大学主要作为一个服务机构来加以对待,从长远的目光看,公众将受损而不是受益”。大学组织必须在社会的“物欲横流”和“经济至上”中保持清醒的、理智的头脑,在注重发挥大学组织经济功能的同时,警惕和防止大学组织经济功能公共性的缺失。

3 重构边界:合理规制市场发挥的范围

第2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区划;生态经济

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对我国生态经济学科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将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思想应用到生态经济发展实践中,是一门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主体功能区划是塑造我国区域发展格局的新举措

(一)对主体功能区的基本认识

主体功能区的核心思想是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现有国土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确定哪些区域适宜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哪些区域应当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确定各自的主体功能定位,并按照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功能区划是引导和约束我国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的总体方案,将对我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结构产生深远和实质性的影响。各级政府应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这是主体功能区形成长效保障机制的关键。

(二)主体功能区的类型

“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这类地区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继续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具体包括三类地区:第一是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为代表的沿海经济核心区,如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天津等沿海城市地区;第二是中西部及东北开发密度较大的超大城市中心区;第三是亟待产业转型的资源型城市。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这类地区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中西部及东北的中心城市及交通干道沿线地区;二是中西部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资源聚集地区;三是东部沿海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这类地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川滇干热河谷生态功能区等。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这类地区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具体包括部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

二、生态经济学科的发展演变综述

(一)生态经济理论产生的背景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类对自然改造强度的日益加大,人类面临着一系列最紧张的问题,如可持续发展、酸雨、全球变暖、物种灭绝和财富分配不均等,正是在工业文明所造成的这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背景下,开始了对不同空间尺度、不同类型区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国外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生态经济研究,至今还不足40年的历史。最早是以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为代表,引起了人们对新古典经济理论在解决人口和污染问题能力上的怀疑,以此为开端引发了更多的关于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思考,产生了“悲观派”、“乐观派”和“协调派”三种生态经济观点,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开始沟通。但将其真正作为一门学科提出来却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事情,当时有50多位科学家组织在一起成立了国际生态经济学会(1see),创立了生态经济学,并在1989年开始编辑出版e-cological economics杂志。从此国际上针对不同空问尺度、不同类型的生态经济研究方兴未艾。

国内对生态经济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最早在1973年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确定将环境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的发展战略,这一时期政府虽然显示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但行动仅限于治标措施。同时,自然科学家开始接触生态经济问题,发表了一些描述和揭露生态经济问题的文章。但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缺乏清晰的概念,尚未深化到理论阶段。此时,国外著名的生态经济理论也开始传播到中国,并于1980年8月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许涤新发起召开了首次生态经济座谈会,揭开了中国创建生态经济学的序幕。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经济价值理论受到各国学者密切关注和重视。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肓》、《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这次会议揭开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序幕,此后世界各国对可持续发展理论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2001年,美国布朗教授在《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一书中提出,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的观点,这一思想在生态经济学界掀起轩然大波,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生态经济学理论演进的清晰路径: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生态经济学理论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矛盾运动,关注的焦点是生态平衡以及如何解决“人类困境”;20世纪80~90年代生态经济学研究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关注的焦点转向环境容量与资源承载力;20世纪90年代至今,生态经济学研究则强调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模式,关注的焦点扩展到生态经济价值理论,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经济分析的开始。而回顾国内外比较生态经济研究的历史,可以发现二者的共同点都是在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关系进行反思基础上,才开始对特定生态经济问题的讨论、研究与实践的。

(二)生态经济理论

1 生态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

(1)系统论

系统论强调系统之间的正向反馈与负向反馈双重作用机制的影响,对于生态系统而言,前者可导致系统的无止境增长或衰退,后者则促使系统在稳态附近维持稳定,这是由于生态经济系统中各要素均相互衔接、相互促进造成的。廖尚华、胡宝清(2007)认为,系统论是在强调整体有机性的基础上,直接针对机械论的单一化倾向建立起来的。由于区域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区域生态经济系统内的各要素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论的观点。

(2)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该理论从区域与区域之间不同时空尺度的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制约关系出发,分析了人地系统的特点、结构和功能。申玉铭等(1998)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人地关系的协调,人地关系系统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人地关系系统的优化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建立了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模式,从理论上把人口增长、经济增长、资源消耗、技术进步、环境变化之间的综合作用过程简化为四个阶段,认为要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演化,人类就必须自觉地调控自身及系统各要素的发展,使系统总体发展轨迹与资源环境容量的限制作用相适应,最终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

(3)协调发展理论

环境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理论要求在发展经济子系统的同时必须兼顾到环境子系统承载力,发展既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绝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高增长(taylor。1986;suresh chandra babu,2000),两者之间要有一个协调关系。它要求环境和经济之间要相互适应、相互满足的发展(李文彦,1994;李善同,2002),使两个子系统的协调发展既表现为质上的协调,又表现为量上的协调。从环境子系统对经济子系统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来看,环境子系统是经济子系统发展的物质基础、物质手段。环境子系统的承载力容量决定着、制约着经济子系统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就经济子系统对环境子系统的影响和制约来说,经济子系统是环境子系统发展的大脑中枢和催化剂。环境子系统通过经济子系统的化学反应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和发挥出其应有的物质流本质。

2 生态经济的定义及内涵

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他的《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的论文中首先提出的生态经济学的概念,针对世界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宇宙飞船经济”理论,主张对自然资源循环利用,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在国内以马世骏先生提出的复合生态系统理论为先导。我国的科技工作者开始对生态经济研究的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做了大量的探索。先后针对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和经济复杂巨系统提出了诸如可更新资源管理理论、生态承载力理论、plied协调理论、区域承载力理论、生态经济协调理论,并对系统中生态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生态经济区划以及生态经济区模式的效益评价等进行了广泛探索。

王松霈(1992)认为:“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作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而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复合系统;王东杰等人(1999)将生态经济定义为:“它是研究生态经济系统中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重点在于探讨人类社会的经济行为与其所引起的资源与环境嬗变之间的关系。此外,季昆森(2001)提出:“生态经济学是一门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由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复合而成的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运动规律的科学”。

总之,现今基本达成一致的观点都认为:生态经济主要是研究经济和生态协调一致的共同作用和发展等规律,将经济和生态当作完整的、经济生态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并具有不同的结合程度和不同的作用范围。

3 应用基础研究

在生态经济学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在解决不同类型区生态经济问题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应用基础理论,如恢复生态学理论、生态经济区划理论、生态产业理论、生态经济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效益评价和管理理论等。

最早从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的角度,巴巴拉沃(1972)出版了《只有一个地球》的报告,第一次从社会、政治和经济角度分析当今环境问题,是现今系统研究生态系统对人类制约的起源;随后如clark(1973)的资源保护理论,以及1975年3月在美国佛吉尼亚工业研究所和州立大学(ykginia polytech-nic instibte and state univsity)召开的题为“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国际会议为起端的恢复生态学理论以及vhousek(1986)为代表的生态承载力理论等。到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国际生态经济学的创立,一系列从生态与经济系统协调的角度进行探讨的理论又相继出现,如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区划理论、生态环境价值理论和生态经济效益评价理论等。对中国农业生态区划中就曾将中国划分为三大生态农业区,即东部农业区、蒙新农业区和青藏农业区等。我国生态经济学理论的精华主要是生态经济协调理论和持续发展理论,其中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主要是以前一个理论为代表,80年代后期,中国学者逐渐提出了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并将这些理论应用到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旅游等的实践中去,产生了明显的生态经济效益。

(三)生态经济理论的方法研究

1 资源环境价值核算方法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有了新的发展,主要是突破以往以gdp为主的方法,提出了资源—环境一经济核算框架。绿色cdp的研究很多,有研究者认为,绿色gdp是从现行统计下的gdp中扣除自然部分和社会部分的虚假进步和外部化成本。有研究者提出了绿色gdp测算模式构架。实际上,这些表示方法只是扣除了环境成本,即在经济发展总量中除去了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部分。

2 生态经济的整合模型

模型是解释现实世界的形势和发展趋势的一种研究工具。近年来,国内不少学者致力于生态经济整合模型的研究,并在诸如生态经济规划模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如系统动力模型、多目标灰色规划模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等。这些模型通常都有比较完善的经济、生态系统子模型,并对生态问题和经济问题耦合关系做了适当的处理。

3 能值分析法

能值概念的引入,使得生态经济系统中流动的和储存的各种能量和物质有了统一的核算单位。odum给出的能值定义是:一个流动或储存的能量所包含另一类别能量的数量,称为该能量的能值。太阳能是地球一切生命的能量来源,在实际研究中,通常用太阳能来作为衡量其他能量能值的标准。能值分析也使得自然生态系统及资源环境的经济学分析成为可能,在经济价值分析和自然能量分析之间架起了桥梁。用能值指标体系可以全面地衡量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水平。能值指标体系的主要指标有能值,货币比率、能值—货币价值、能值投资率、净能值产出率、能值交换率、能值扩大率、能值自给率、能值密度、人均能值用量等。我国有研究者根据能值分析理论对区域生态经济系统进行了分析。

4 生态足迹分析法

生态足迹最早由wackemagel等(1996)提出并完善。生态足迹是指任何已知人口(某个人、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的生态足迹是生产这些人口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生产的所有废弃物所需要的生物生产性土地(包括陆地和水域)面积。也就是说,生态足迹是指能够持续地提供资源和消纳废物的具有生物生产力的地域空间,是区域内所有消费商品的生物生产性土地面积之和。

三、新时期主体功能区划对我国生态经济学科的发展要求

(一)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生态经济学研究有新思路

根据区域的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不同,但区域内的人们却是既需要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社会的进步,还需要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一个区域的主体功能只有一种,不能同时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因此,要想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整体提高,就必须加强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实现区域间的互惠共赢。

主体功能区给各个区域提出了分工:优化开发区域应该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层次,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参与全球竞争的主体;重点开发区域应该增强吸纳资金、技术、产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的能力,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逐步成为支撑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和聚集人口的空间载体;限制开发区域应该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发展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引导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不断强化区域的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区域应该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任何开发和建设活动。

生态经济学在继续偏重理论探讨的同时,要借鉴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创新,积极探索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新思路,用生态经济的基本理论方法指导主体功能区的实践。

(二)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生态经济研究明确区域指向性

我国传统的区域发展理念基本都是以行政区或东中西等空间区为地域单元定位和谋发展的,这样做虽然有利于行政政策的传递和区域积极性的调动,但是对区域的定位不够客观,也容易引起区域间的盲目攀比。同一行政区或空间区内的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可能并不相同,而对它们的定位却相同,为其制定的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也相同,这样显然就不利于各区域的发展。

主体功能区的提出使对区域的定位更加明确、客观。它是根据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划定的,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针对不同的区域给以不同的定位,在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各区域的发展不用再遵循笼统地行政政策和措施。突破了传统的以行政区或空间区位为地域单元谋发展的理念,确定了区域的主体功能是社会的、经济的、还是生态的,从而有利于区域因地制宜的发展。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要求生态经济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和循环经济发展研究重点。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在微观层面上应更加具有区域指向性。

(三)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研究要求生态经济学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价依据

第3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根本上包括工程学和伦理学两个方面。边际革命之后经济学逐渐将其研究对象内缩于物质财富这单一层面。新古典经济学将财富最大化转化为价格和供求后,经济学又蜕化为研究稀缺性资源如何有效配置的技术性学问。这一发展过程具有如下逻辑:(1)自从抽象演绎法得到广泛推广后,社会哲学家就开始用大数定理将复杂的社会过程归纳为简单的可以分析和预测的机械过程,如孔德的实证主义就将社会学贴上了“社会物理学”的标签;(2)自启蒙主义产生以来,特别是由于社会进化论获得了如日中天的影响,科学活动和哲学活动就日益结合在一起,此时思考日渐兴起的科学知识就成为哲学的新任务,从而导致了实用主义在西方社会的盛行;(3)这种实用主义又进一步转化成为激进的经验主义和工具主义,不仅为实用主义的时髦滥用敞开了大门,并且最终支配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实践标准和理论出发点,结果,“有用就是真理”就逐渐成了实用主义的信条,从而导致了工具理性日益膨胀;(4)工具理性的基本含义就是采取最有效的手段来达到目的,这显然比较适合于人们对物质资源的处理,从而这种强调目的与手段之间直接关系的工具理性就逐渐为经济学界所认同,并成为经济学中理性的基本含义;(5)正是这种工具理性的不断膨胀,经济学逐渐离开了对事物本质的探究而日益局限于事物表象方面,从而导致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最终催生了经济理论的功能性研究思维。事实上,韦森就指出,整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精神底蕴就是工具理性主义的,经典的博弈论的理论分析也是如此。①那么,方法论的这种转变对现代经济学的发展究竟带来了何种后果?本文就此作一分析。

二、功能分析和因果分析之分野

从经济学研究的层次及其目的来看,经济学界一直存在着两种基本研究思维:一是功能性的,它从外部关注可变量之间的关系、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强调对经济现象的存在表现以及现象之间功能性联系的分析;二是因果性的,它从内部关注事物的本质或不变性问题,从而强调对经济现象内在或背后的本质以及事物之间因果性机理的探究。显然,这两种研究思维分别体现在不同的经济学流派中。

根植于自然主义的基本思维,功能性分析路径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一者,它把经济现象视为一个经验客体,是自然的一部分,是客观而独立存在的;二者,在伦理自然主义思维的支配下,主流经济学将既有的制度视为合理的存在,从而着重分析这种社会既存现状是如何形成的,既存的社会事物又发挥怎样的作用。事实上,功能主义的特征在于它独特的预先假设和研究视角,功能性分析主要是基于特定的引导假定和分析框架对经济现象提供某种解释,这也正体现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典型特征。当然,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先驱——新古典经济学体系的建立者马歇尔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开创者凯恩斯——本身都不满足于解释这一层次,也不把整个经济现象视为均衡不变的;相反,他们试图通过对事物之间功能联系的计量分析来推进经济学的应用性和预测性,并由此进一步发展了经济学中的各种应用工具和经济模型。不幸的是,其后继者们却更深层次地受到自然主义思维的支配:把历史发展视为一个有机规律,从而试图通过对历史和现状的功能性分析来为今后的实践提供指导。例如,新制度经济学就倾向于把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轨迹视为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把西方基于特定观的产权私有化过程视为一个普遍规律。正因如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借助于对西方社会中不同组织形式与自然资源配置效率的实证而把产权结构与效率一一对应起来,这不但壮大了既有的工具理性,而且也抹杀了不同社会环境的差异性。

因果性分析路径则源于古典经济学的思维,并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社会经济学、人本主义经济学以及奥地利经济学等注重“人”之关怀的经济学分支所保持:一者,它不认为经济现象是客观的,而是与人的行为以及行为目的联系在一起,从而试图挖掘人类行动的目的和含义;二者,它不承认现有社会事物、组织乃至制度的合理性,而是相信现存的社会事物、组织、乃至制度都或多或少地被异化了。正因如此,这些经济学流派往往不是从某种先验假设或者功能性目的出发,而是努力探究事物的内在本质,并将事物的本质和外在表象区分开来,把社会制度视为是不断变化和有待完善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非主流”经济学往往并非是像现代主流经济学那样将其理论建立在或许永远不能实现的先验的抽象假设之上(如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的假设、科斯定理中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等等),而是热衷于对社会事物之理想状态(即本质)的探索,并把这种理想状态视为被异化的现状在未来回归的基点。这种分析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引导经济现象的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它更为强调对真实社会关系中人之行为的关注,从而更加偏重于价值理性。当然,对社会事物本质的认知本身就是具有强烈思辨性和主观性的东西,没有任何个体可以穷尽本质,任何特定时代也不可能确立绝对真理,对本质的认知体现了一种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一特征,那些基于因果分析的命题——如劳动价值论、利润率下降规律等,往往会在不同时期被该流派的经济学家重复讨论。同时,正是由于任何人所获得的认知都只是基于很短的历史资料,但却常常将这些从短期历史中获得的认知视为是对事物本质的发现,并以此来设计和指导实践、预测社会的未来发展,结果,反而因为缺乏对变化因素的充分考虑而适得其反。

尽管这两种方法都内含在经济学的分析之中,但它们的“主流”地位却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替换的过程,这主要体现了对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适应性。一般地,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逐渐偏重于功能主义分析,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孑l德以来实证主义日益盛行的结果,又是对美国19世纪末崛起的实用主义的演化发展,从而功能主义又和实用主义结合在一起;二是源于对天文学、物理学以及化学等以实证和试验为基础的学科所采行研究方法的借鉴,功能性分析首先导源于生物学中的有机体进化解释,把国家等社会组织视为有机体的思维产物。当然,实用主义也是受达尔文进化论(当然也包括拉马克的)影响的,它强调进化的思想以及人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条件的适应。事实上,正是因为功能主义与实证主义密切相连,因而尽管当今西方社会流行的是功能主义,但这种功能主义却与社会主义的政治理论具有某种亲和力:不仅功能主义的支持者大多信奉一种集体主义的社会本体论,而且,这种集体主义直接派生出了共产主义。譬如,功能主义的先驱也是实证主义体系的创建者——孔德,就主张由政府来调节社会关系,因为政府是人的社会本能的产物,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和巩固社会有机体的平衡和稳定。他还以此理论建立了基于等级的政治制度。但令人费解的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提出的根本性政策结论是崇尚自由市场经济而极力反对共产主义的,这种结论与其分析逻辑显然是矛盾的,这体现出了主流经济学在理论思维和应用政策中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特别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基于功能分析的需要,发展和强化了实证主义的分析,从而出现了计量经济学这一强势分支。不过,这种实证主义又与伦理自然主义结合在一起,从而极力以实证主义来促进自由思维的发展。

正是由于功能分析往往从一个先验假设来分析可变量之间的关系,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往往只是在其可能性框架中的特定位置中获得

其意义。结果,功能性的解释往往把因果关系颠倒了:一个现象可能是被它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来解释,因而功能性解释有时又被称为目的论解释。例如,我们通过脊椎动物的心脏如何发挥作用来解释血液循环,这是因果的解释;但功能眭解释却是,脊椎动物有心脏是因为心脏控制它们的血液循环。所以,有的学者就指出:有心脏可能是行使控制血液循环功能的充分条件,但不是这样做的必要条件,可能存在做得同样好的功能性等价物。显然,由于主流经济学盛行功能性分析,因而其理论中也存在这种明显的逻辑缺陷。例如,新制度主义认为,企业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企业有助于降低市场中的交易费用,但是,这不仅没有阐明企业组织的真正作用和运行机理,也没有探究企业组织演化的内在原因和轨迹,更没有解释“市场之所以产生也在于企业中有组织成本”这样的对应观点。而且,由于功能分析建立在特定预先假设和研究视角之上,因而基于不同预先假设和研究视角的功能分析往往会得到不同的结果,这在现代经济学中也表现得非常明显。卢曼就强调,“给定这种研究方式,那么功能分析的研究过程就向所有的可能性敞开”,特别是,随着有机体日益复杂,“它应对复杂性的潜力似乎是无边无际的,许多不同的特征表明从所有方面应付复杂性的巨大能力,这种能力不见于那种应用社会团结甚或凝聚力等基本思想的,日常的或传统的对世界的理解。…

三、功能主义分析的形式化取向

我们知道,边际革命之后,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相对完善,主流经济学日益模仿物理学等自然学科,极力采用自然主义的研究方法和思维,试图把复杂的社会现象还原为几个简单的原理。同时,随着主流经济学对工具理性和手段的强调,经济学的目的开始变得模糊了,而“工程学”内容则越来越成为主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乃至唯一的内容。正因如此,经济学所考虑的人类多元化目的开始被简单地解释为最大化,至于最大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也不再是经济学所关注的,或者直接就等同于物质利益最大化,以致经济学发展成为一门个体追求发财致富的技术性学科。其实,自罗宾斯1932年发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以来,研究稀缺性资源的配置就成了经济学的标准定义,即经济学成为从事挑选研究或可选择目标进行研究的学科;而且,在逻辑上,所有经济人的行为都纳入了一个狭隘的“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求效用函数或所选择的目标函数的最大值”的目的论模式。

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把经济学视为一门选择性学科,但实际上,它并不是真正的“选择”经济学。究其原因,这种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在可选择目标之间已经没有必要去权衡轻重,因为求解效用函数最大值的前提已经预先确定了进行选择的行为主体的效用函数。例如,沙克尔在《人类事务中的决策、秩序和时间》中就指出:“传统经济学并不涉及选择,只涉及根据需要采取行动。经济人服从理性判断,遵循选择的逻辑。如果我们假定他能选择的目标和进行选择的标准是给定的,而且达到每一个目标的手段也是已知的,那么把这一行为称为选择肯定是对这个词的误用……在这种理论中,选择是毫无意义的。传统经济学应该放弃这个词”。 同样,布坎南甚至指出,一旦我们在方法论上陷入求最大值的范式的约束,经济学就变成了应用数学或者说工程学,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成了单纯的数学计算,而不再需要“决策”。显然,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方式不但抹杀了选择和人的行为之间的区别,而且把人的行为动机和社会的各种现象都还原为经济刺激,这完全忽视了社会事物之间的作用机理。但是,这种研究思维却似乎适合于把“工程学”作为唯一研究对象的主流经济学,因而依旧得到数理经济学家的支持。 其实,主要的古典经济学家几乎都出身于社会科学领域,从而都特别强调因果分析以及对事物本质的探究,尤其关注涉及公共领域的伦理学内容。但是,自从经济学逐渐转向私人领域以及“工程学”内容获得重视,经济学就开始转向了功能性分析,并直接导致了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数学方法的引入首先是几位应用工程师和数学家的贡献,这包括早期的威廉·配第、伯努利、古诺、杜普伊特、杰文斯、瓦尔拉斯、门格尔、詹金以及后来的科尔森、谢松等,尤其是法国的工程师对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影响巨大。熊彼特甚至说:“我肯定应当把公益事业部门中这些聪明的法国工程师算作一个学派,他们这些人对科学的经济学过去作了,而且现在仍在作出巨大的贡献。”④到了20世纪30年代又有一批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大量转入经济学,并以一种更加规范的形式在瓦尔拉斯的方向上重新塑造了学术传统。20世纪50年代后,丁伯根、阿罗、德布鲁、纳什等一大批数学专业出身的或者本身就是数学家的人又涌人了经济学领域,从而奠定了目前的研究方向。而且,这种工具主义式的理论研究逐渐抽象掉了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而使用数学、力学或逻辑符号等抽象语言取代用自然语言或文学修辞进行表述的方法。正因如此,经济学就逐渐形成了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求客观衡量的函数最大值的基本范式,即使在分析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探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配置时也遵循着这种基本范式。

伴随着功能主义分析隆兴的是工具理性的膨胀,它不断排斥经济学中所残存的价值理性方面的内容。结果,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逐渐脱节,其研究方式也日益畸化为形式主义。正是由于经济学强调对范式的遵守和研究程序的规范,结果经济学中的形式变成了目的,任何试图得到承认或发表的经济学文章首先是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而不管是否有新的思想,从此,经济学的规范便极端化为“为形式而形式”。其实,功能主义主要就是从“手段一目的”关系来考察经济活动,因而它本质上与形式主义是一路货色。⑤而且,两者的相互强化又进一步锁定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形式化取向:试图将人类的一切活动纳入效用最大化的分析框架之下。正因如此,受功利主义的影响,这种形式主义的方法几乎弥漫到西方理论界的所有领域并日益成为主要方法,在经济学领域中表现得尤其明显。究其原因,经济学往往被视为沟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桥梁而往往难以正确定位,而自然科学本身就是在一定规范下的逻辑推理而不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其他社会科学则处于另一地位。事实上,目前经济学进行帝国式的扩张,其基础就是这种“一致认同”的形式。正如斯坦菲尔德写道:“正统经济学——新古典综合派——已经进入不结果实的形式主义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它被保护起来以避免实践检验的破坏,而且,虽然人们普遍关注政策和道德标准,而它在这方面已明显赶不上时代,但却仍然盛行。”

试图把有关人类行为的所有理论重新塑造成效用理论的最激进推动者是贝克尔。他认为,无论是在经济的还是非经济的领域人们都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为此,贝克尔及其弟子把微观经济理论广泛应用到婚姻、生育、犯罪、革命等问题上,从而带有强烈的形式主义特征。例如,贝克尔的一个学生就认为,犯罪是担风险的活动,当受到的惩罚很轻时效用就极大化;而他的另一个学生则说,就诉讼的概率而论,一条法律条文就像任何一件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化将会引起消费选择的分配的变化,即趋向于相对便宜的商品而舍弃较为昂贵的商品。问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身处相同经济地位的个体在面临相同的糟糕境遇时,是否会犯罪以及犯罪的程度是否一样?其实,人的行为很大程度

上涉及了心理、文化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而不仅仅是经济这一单因素。再如,麦肯齐和塔洛克在《经济学的新世界》中写道:“只有人类才会同情一个周身都有毛病的人的死……然而这种由多种疾病引起的死亡可以表明,这个死者比仅死于心脏衰竭而身体其他器官都完全正常的人更彻底地享受了生活……如果一个人死亡时各个器官都有毛病,这可以表明此人为追求效用已充分利用了他的器官的资本资产。” 这种分析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它已把人完全当成商品了而忘却了人的情感。所以,粟本慎一郎指出,这种只把经济制度抽象出来而丢弃了交织期间的“非经济性”的要素的研究,是根本无法切近经济的本质,也根本无法切近“人”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种形式主义分析的极端推广,现代经济学往往会得出有悖人情的结论。例如,贝克尔认为,人们之所以决定结婚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他结婚所带来的益处的预期超过他对单身汉的保持或者另外寻求一个更合适的伴侣所带来的益处的预期。而且,有的结论甚至完全背离了人类道德,但经济学却要给予所谓的理性分析将它合理化。例如,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甚至建议说,如果纳粹德国要摆脱犹太人,他们完全可以在财富最大化的体系中采取赎买的方式实现,而这种方式的交易成本较低。他的解释是:如果社区中火葬场因其提示周围居民死亡的存在而使他们不快,从而使地价贬值,火葬场应视为一种妨碍;犹太人或者黑人在一个社区的存在,也会使周围居民为之不快而致使地价贬值,其贬值的影响大于坚持居住在白人社区中少数民族成员愿意支付的价额。因此,在这种情形下,一定形式的种族隔离将使得财富最大化。这里,竞可以得出荒谬不堪的结论:种族隔离是合理的社会最大化方式!事实上,正是在这样一个形式主义的僵化程序之规制下,一个不拥有全国选票多数的共和党候选人反而可以赢得总统选举,如2000年度小布什尽管获得的选票远少于多尔但却因选举人票稍多而当选为美国总统;一个见义勇为者却可能被视为具有犯罪嫌疑,如南京的彭宇将被车撞伤的徐老太送医院治疗却被诬是撞人者而遭到索赔4.5万元。

四、功能分析的形式化弊病之反思

上面分析表明,功能主义的分析促使主流经济学把实证分析和伦理判断结合了起来,从而形成了为现状进行辩护的学说,并为社会的现实存在寻找合理性依据。当然,这种辩护取向并非新古典经济学所独有,而是与功能主义的哲学观密切相关,从而也是西方学说的一般特质。事实上,即使早期的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努力遵循历史主义的分析框架,但它们往往也只是在挖掘一些材料,其“实际结果却是和抽象地分析学派相同的:把现存的东西当作应该有的东西的规范来加以接受”。 究其原冈,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在20世纪初乃至更早时期就出现了。二战后以帕森斯和默顿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在美国得到迅速崛起和传播。正因如此,美国的社会科学日益侧重于研究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平衡,主张社会的稳定和整合,从而也就日趋保守。显然,社会科学的这种发展深深地影响了经济学的发展,主流经济学逐渐走上了基于功能分析的形式主义道路,并把人类的行为都看成是基于简单的享乐主义计算的逐利行为。其基本思想就是:最优或有效解客观上可以定义,它只是个计算问题。但显然,这种分析把人类行为的解释约束在最狭窄的精神方面:一者,它忽视了传统主义的广阔领域;二者,它也忽视了道德方面的考虑。然而,尽管主流经济学的功能化分析常常显得肤浅而片面,甚至还得出了荒谬的结论。但是,由于这种形式主义的分析可以增强论述的严格性以及处理上的方便性,经济学家们往往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他们工具箱中的主要工具,尽管近来已经开始强调过程而反对终局性的哲学思考?

不过,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家普遍接受这种简单化的分析范式,但作为一个关注社会现实的学者,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理论的形式化并不意味着理论的精确化。例如,卢瑟福就指出,尽管形式主义分析“消除了自然语言的模糊性,但代价是失去了自然语言的丰富性和启发性”。回米塞斯也强调,“作为经济分析的一种方法,计量经济学是数字的天真游戏,无助于说明任何经济的现实问题。”⑩事实上,一些学者已经对日前流行的数学化发展路径提出了深刻的反思。例如,西蒙就说,目前的“实证”性理论体系,其数学上的优美和典雅可以和物理学的最好理论相媲美,典型例子如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及其现代版本,表现在舒尔茨、萨缪尔森、希克斯、阿罗、赫维茨、德布鲁、马林沃德等的理论中;但是,这一研究工作中一些更为精练的部分和现实世界之间的相关性可能也已经受到越来越大的质疑。究其原因,这些人与其说关注经济学的致用性,不如说是在象牙塔里构建精巧游戏。西蒙写道:“也许这些智慧高峰中的一些已经得到攀登的原因仅仅就是它们在那——是因为攀登它们的纯粹挑战和乐趣。(尽管)这正是任何人类科学或艺术的努力中理所应当的。然而,不考虑攀登者的动机,也不考虑现实世界的现实,毫无疑问实证政治经济学的定形受到为基本公共问题提出建议的经济政策需求的强烈影响。” 正因如此,迪·阿莱斯认为:“新古典经济理论谈论的是不相干的问题,是为形式主义而形式主义。”

正是由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因过分注重功能分析而引发的形式主义倾向,使得强调人类互动理性的主流博弈理论的分析思维也变得僵化,逐渐蜕变为了一种具有形式分析能力的数学工具,主流经济学家试图通过它的形式主义运用来重写经济学。事实上,博弈论本质上不仅是一种数学工具,更是一种分析思维:它要求考虑其他人的行为互动;显然,这就必须引入心理的分析,而心理的产生则来自于社会环境。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作为思想的博弈论要立基于人类的交往理性之上,要分析人类理性的内涵,而这必然会对主流经济学中基于工具理性的逻辑分析形成根本性挑战,并引导着人们彻底重新认识经济世界和人们的经济行为。但不幸的是,主流博弈论不但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硬核——“经济人假设”,而且在分析上也继承了自然主义的范式;结果,它不但失去了其应有的生气,而且使得经济学研究达到了形式化的顶峰。布劳格写道:“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的错误是大多数博弈论,也就是‘形式主义’的错误。注意,‘形式主义’或‘形式化’、‘数学化’并不是一回事,因为精确地甚至公理化地表达一个理论而同时又不必退化为‘形式主义’是可能的。‘形式主义’仅仅意味着对模型的形式结构给予最高的优先权而不考虑它的内容。它将严密性和精确性置于优先于相关性的地位,将分析的简练性和逻辑连贯性置于优先于实际的含义的地位。它制造了一个理论偶像并且嘲弄了对真实世界的庸俗的呼吁……这种作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提供一个富于美感的优美定理,是为了完成我们已经构造好的学术性的联系,因为凭借现有的分析方法它们已经可以解决了,而不是向我们提供具体的对可观察行为的洞察力。”@

一般来说,性质不同的学科针对其研究对象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往往是相差很大的:涉及简单、少数变量的自然现象的研究可以通过剖析数字之间的关系而进行功能性分析,而具有复杂多变影响因素的社会现象则往往倾向于采用剖析作用机理的因果性分析。事实上,古典时期的萨伊就将科学分为两类:一是叙

述科学,告诉我们物体的特征和性质,如植物学和博物学等;二是实验科学,阐明事件如何发生以及说明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萨伊认为,政治经济学说明有关财富的事件是怎样发生,因而它成为实验科学的一个部分。正因如此,政治经济学要根据统计提供的事实,进一步指出这些事实的来源和后果,阐明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而且,萨伊还认为,仅仅了解事实,不了解事实之间的相互联系,是没有多大用途的。事实上,没有一个荒谬理论或狂妄言论未曾援引事实来作说明,使政府当局往往受到迷惑的也正是事实。正因如此,早期的制度主义者米契尔认为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常常是未经检验的,即使检验也是表面的。他说:“如果我不总是回到观察中去,我就永远不会想到许多商业技能的丰富作用。即使我推导出商人将要做什么,可如果我不能对它加以验证,我还是宁信其无不信其有。”@

精通经济学和社会学这两门学科的帕雷托就对基于理性的逻辑行为和基于非理性的非逻辑行为进行区分,并解释了经济学之所以选择逻辑行为分析路径的原因:对“非逻辑”行为进行科学分析要比对“逻辑”行为进行科学分析困难得多。例如,格拉诺福特也因在本科时阅读亨德特和匡特的《微观经济学》感到很枯燥以及阅读萨缪尔森的《经济学》觉得没有任何意义,从而离开了数理经济学而转向社会经济学的研究。甚至贝克尔也说,他在大学的时候就觉得经济学太拘泥于形式了,并不能真正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因而打算转向社会学;只是后来因阅读帕森斯的著作时又觉得太难了,因而对社会学失去了兴趣,并重新回到经济学。因此,帕雷托的这一说法也得到许多社会学家的共鸣。霍斯曼就说:“要素经济学非常侥幸地能够视制度为理所当然之物,就把更为艰难的解释任务留给了其他社会科学。之所以更为艰难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制度的进步快于他们对制度所作的研究的进步。” 其实,经济学出身的凡勃伦也指出,理性的“享乐计算”假定与既定制度环境假定相结合所产生的经济理论,除了详尽、严格地演绎“人对其身处(给定)环境的要求所作的理性反应”之外,什么内容也没有。因此,他主张从发生学的角度把制度演化当作“累积因果”的过程来分析,它的基础不是理性主义的计算,而是对物质环境和约束的逐渐适应。

关于基于定量的功能分析的意义,哈耶克也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哈耶克指出,“在假定为可计算的各种事物或统计数字中间寻找因果关系……我承认,这些因果关系有时也许可以指出某些模糊的或然性,但是它们肯定不能解释引起这种或然性的过程”;“然而,由于这种人为宏观经济学既可行又有用的谬见(它大量采用数学,因而肯定会打动那些对数学一窍不通的政客,它也确实是和出现在专业经济学家中间的魔术表演最为相似的东西,这也鼓励了那种谬见),因此许多支配着当前的政府和政治的意见,仍旧是以对价值和价格之类的经济现象的幼稚解释为基础,这种解释徒劳地想把他们当作与人的知识和目标无关的‘客观’现象”。结果,正是由于“在市场过程的数学分析中沾染的一些习惯,甚至经常让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迷失方向。”⑩事实上,定量分析往往适用于关联因素比较少的场合,而无法适用于对复杂的社会协作系统的分析,因为在这种协作系统中,往往存在蝴蝶效应,任何一个小的因素都可能引起系统内的连锁反应,而定量分析根本无法考虑所有因素,甚至也无法找出主要因素。正如哈耶克所说:“那种探索定量关系的路径,在解释两个变量或三个变量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方面确实是十分有效的。但是,我们现在却没有理由相信那种探求定量关系的路径也能够对我们解释自我维续的结构大有助益。”譬如,定量分析就很难解释分工的扩展以及分工效率的根源,而这必须深入挖掘分工内在的协调机制的演化以及影响协调机制演化的因素。所以,哈耶克强调:“大多数经济学家在今天仍然热衷于使用的那些统计测量数字,或许从历史事实的角度来看是颇具意义的。但是,对于从理论上解释那些自我维续的模式来说,这种量的资料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正如我们所知,当人体生物学所侧重解释的恰恰是那些碰巧被拿到解剖室里的不同人的人体器官的不同尺寸和现状的时候,上述那种量的数据对于这种人体生物学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显见不争的是,这些数值与这种系统所具有的功能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关系。”

第4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西方国家市场制度的建立与演进,本身是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进行的,市场本身推进着市场制度的调整与演进,也就是说,其市场制度所依据的立宪层面的规则,就是市场本身。而非市场国家的市场化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个其市场化改革依据什么规则来进行的问题,这就是市场化过程中的立宪选择.既然存在着对于进行市场化改革所依据的规则的立宪选择,那么,就有可能选择一个不同于标准市场化国家的立宪规则来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改革过程所依据的规则这一立宪层次的选择,规定着改革所推行的市场的具体功能。非市场化国家在进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如果进行改革所依据的规则不同于标准化市场制度的话,那么所实施的市场制度其功能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最为基本的特征在于,价格将发挥显示机制与分配机制的作用,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由此将在一个不确定的平台上进行,行为主体独立地承受成本和收益。这些也构成了市场的基本功能。不过,市场的这些基本特征和基本功能,并不是绝对地独立存在的,并不是说一旦推进市场制度,市场的这些基本功能就将完整地自行发挥出来。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并不是只有一种标准模式,而是可能被修正的。市场不是一个自然的概念,而是一个虽非人可设计但却是人之行动的产物的概念。市场当然是可以由人的行为而发生变化的,并不存在一个天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不能庞统地使用市场这一概念。要认识到市场是经由我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因而,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所实施的市场化改革,总会给所推行的市场带上特有的色彩。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是受到选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决定的,市场功能的具体发挥,受到各行为主体力量格局的规定。更进一步的,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所依据的立宪规则,实际上规定着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最终可能发挥的具体功能。

本文以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作为案例,来考察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立宪选择是如何影响市场功能的具体实现与运行。中国证券市场是依据计划规则而建立并运作的,因而,其功能的具体实施要受到这一立宪选择的规定。本文从市场风险的控制、市场中的产品、市场与机构这几方面对中国证券市场功能的具体实施情形进行具体的讨论,阐述在立宪层面选择不同于标准市场制度的情形下,市场功能所可能发生的差异。这里的追问当然表明,如果当初在建设证券市场时,依据的是一个不同的立宪规则,那么,中国证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将会有不同的情形。但是,这样的假设是没有意义的,这一讨论的目的只在于对中国证券市场能够有一个更为深入和准确的考察,能够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演进有一个更为前瞻性的理解。而且,非市场国家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就是应当依据自己国家的特点,进行有自身特色的市场化制度建设,只有这样,市场这一制度才可能不断扩展,不断丰富。市场制度只有在融合中才能扩展。

之所以以中国证券市场作为案例基础,在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真正体现了市场化改革所要带来的根本性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建设与演进,无疑是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具有关键意义的事件。在这之前的市场化改革,实际上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原有的资源配置。如果掌管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命脉的金融没有实质性市场化改革,那么,整个社会资源的分配,还将依然处于集中性的控制之下。也就是说,在建立证券市场之前,中国市场化改革为市场这一制度安排所提供的空间,是有限定的,市场功能的具体实施,是受到规定的。这样的规定是通过政府对于金融的控制而实现的。原先市场化改革中市场功能的受限定,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国家对于金融领域的管制来贯彻的。因而,证券市场建立之前的市场,不足于作为考察立宪选择对于市场功能影响的案例基础。证券市场的建立,意味着政府必须具备驾驭市场所实际发挥的具体功能的能力,才能保证市场所发挥的实际功能与立宪层面的选择相适应。在建立证券市场之前,政府可以通过控制金融而控制市场功能的具体发挥,而随着证券市场的建立,政府则必须直接地介入市场,才能够规定市场功能的具体发挥。所以,中国证券市场无疑提供了考察立宪层面选择影响市场功能差异的案例基础。也只有立足于这样的背景和分析框架,才能够解释中国证券市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从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到最近的基金黑幕)。

一.建立中国证券市场的立宪依据

证券市场是资金的供给者与资金的需求者直接沟通的场所,在这里,投资者直接地感受并承担其资金所可能受到的损失,也拥有得到高回报的机会。因此,证券市场作为一种相对于间接融资的资金融通方式,其独特性在于,投资者在这里直接地参与实质经济中的投资形成决策。正因为如此,所以证券市场从而证券业的发展,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经济活动中行为主体独立性的确立及资金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二是投资者的自组织的空间。这两个因素构成了对于证券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金融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是与经济的货币化及参与投资决策主体的变化相关的。证券业因投资者直接参与投资决策的需要而形成并发展。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直接融资比重的增大,表面上看是由融资的需要导致的,实质上是由经济主体自主运用资金的需要而造成的。随着经济主体收入的增长,从而其可运用的资金规模的增大,其自主运用资金的意识随之增强。也就是说,随着经济主体可运用资金的增加,经济主体参与投资决策的要求提高了,这导致了直接融资比重的上升。每一行为主体都有成为一个融资中心的愿望。经济活动中行为主体的多样化、社会成员与阶层的复杂化、动机的多样化,使得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处理风险的手段与方式也必须多种多样,金融产品的丰富与不断创新无疑需要直接融资的发展。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主体类型已不再仅仅是国有与集体两种,而是演变为多种行为主体。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也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自身的利益,在部门、地区利益的驱动下,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逐步产生与发展,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出现了多种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新型商业银行、由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合作银行演变而来的城市商业银行、外国独资与中外合资的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的恢复。这些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表明了多种经济主体自主运用资金的愿望。与此同时,国家不再承担个人的退休、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保障,个人不再是仅仅为了未来的消费而储蓄,而是要考虑如何投资以使自己的储蓄保值增值以保障未来的生活。这些,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

但是,中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金融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一直采取谨慎并有所限制的政策,信托投资公司自产生以来,就与清理整顿联系在一起;城市信用合作社在获得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很快就被改组为城市合作银行;个人的退休保障基金与医疗、就业等保障基金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建立起真正商业化运作的制度。这些,决定了中国的资本一直被严密地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在这之外的资本没有形成真正的组织化,而是以分散化的形式存在着,非国有性质企业及个人在形成与创建金融机构与创新金融产品上几乎没有空间。因此,尽管家户与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拥有量在增长,但如果他们自主运用资金受到抑制,那么间接融资的中介作用将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家户与非国有企业资本尽管有自主运用自主寻求出路的要求,但并不能对既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占统治地位的投资决策程序构成很大的压力,仅这一点不足于说明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

因此,中国发展资本市场的最大动机在于,利用市场属性所决定的市场参与者自主承担收益与风险的基本原则,把原来国有商业银行因承担政策而隐含的国家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同时,通过对市场属性的修正,使资本市场并不能从实质上改变原来的投资决策程序。资本市场本应是各类经济主体自主运用资金的场所,在这里,每一主体都既是资金的需求方,又是资金的供给方。可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并不是这样完整的资金运用主体。我国把证券市场中的参与者一分为二,一是资金的需求方,即国有企业,二是资金的供给方,包括非国有性质的各类企业与个人投资者。这一方面排斥了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自主运用资金的其他可能性,必然影响其投资的效益;另一方面又剥夺了大多数非国有性质企业在证券市场运用资金的权力。

因而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的建设,虽然不可避免是各方行为主体共同驱动导致的,但却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和支配下进行的。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市场本身是被中央政府作为一种资源来运用的,这样一种市场化改革过程本身就代表着市场化改革所依据的立宪规则,即是在计划规则下进行市场化的改革。证券市场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这一明确提法突出表明了中国市场化改革所依据的立宪规则,即计划规则。市场这一制度安排具体功能的发挥,必然受到这一立宪规则的规定。

中国股票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候选对象大多数系国有企业,由条快政府部门控制,股票债券等证券资源的配置仍然采用计划分配和审批模式:企业申报、政府或主管部门推荐、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发行额度,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也主要是国有性质。这是一个依靠计划经济资源配置系统推进金融系统市场化的过程。

中国把资本市场定位为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服务,这里的核心在于要把国有企业在银行的债务,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本金,而且这一股本金要由非国有性质的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来提供。这一投资秩序规定了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的基本原则,即,通过行政性的干预使国有企业成为上市公司,限制企业债券的发行;保证上市公司股票的顺利发行,严禁国有企业的资金进入股市,这需要对发行价格进行行政安排,在证券市场的功能变为单一的情况下,以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模式维持证券的简单交易是合适的。这些,构成了中国证券市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基本特征。

二.市场风险的控制

在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人们更多的是把市场作为一种改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方案,以替代原先的非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但如果更进一步地从管理风险的需求来看,那么,可以认为市场首先是作为处理风险的机制而存在的,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服从于市场的处理风险功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立宪层面选择不同对于市场功能所可能产生的影响,首先是通过对人们风险感受的作用而影响市场功能的。

1.立宪层面选择与风险感受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立宪层面的规则选择本身,规定着人们的风险感受、规定着风险的形态。因此,当立宪层面的选择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人们的风险感受难于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证券市场的建立依据计划规则的情形下,人们自然还是沿袭计划规则下的风险感受。

在集中的计划体制下,由国家统一安排经济活动,这时,对于各类经济单位及个人来说,是无所谓风险的。因此,市场化改革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风险不断释放的过程,即由国家统一承担、统一处理的风险,转变为由各类独立的经济主体自主承担、自主处理风险的过程。但这样一个过程的真正展开,依赖于推进市场化改革所依据的立宪规则。如果市场化改革所依据的是计划规则,那么,对于参与市场的行为主体,市场就不可能被视为市场中各行为主体相互冲突的不确定性平台,行为主体仍然要把在市场中的交易理解为与政府的交易,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而已。

所以,在这样立宪规则下所进行的市场化改革,没有真正地转换行为主体的风险感受。或者说,最为重要的在于,人们尽管感受到风险,仍然不是一种切身的感受,仍然要国家具体负责和承担风险。

2.管理风险主体的独立性问题

中国建立证券市场的出发点决定了其风险管理的方式及这一方式的变化特征。也就是说,风险承担的转移是不容易的。

庞大的个人金融资产主要以银行储蓄存款的形式存在,这表明个人与家庭的投资选择受到极大的限制,个人与家庭的理财能力、管理风险能力没有得到相应的培养。应该说,个人与家庭收入随着经济改革的展开而不断提高、从而导致个人的金融资产数量不断增加,占整个金融资产的比重也不断提高,这是中国特殊的情形。如果在个人金融资产迅速增加的同时,能够相应地增加个人的投资渠道,提高个人管理风险的水平,那么,国家通过改革所释放的风险就能够真正地得到个人和家庭的承接。但中国的实际情形是,这两个过程并没有衔接好,个人与家庭并没有获得与其金融资产相对应的风险管理选择权利与手段。

最重要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个人与家庭风险管理的需求。对于单个的个人与家庭来说,要求其具备风险管理能力,是一种过份的要求,个人与家庭的风险管理能力,总是要体现在其能够委托的机构投资者上面。如果机构投资者的产生与建设不能体现不同个人投资者的需要,那么,最终结果就是个人与家庭的风险管理能力没有得到相应的培养。

3.风险的处理

金融风险的管理与化解,依赖于通过市场交易进行风险的重新组合与转移,风险不是在监管中得到消化的。目前中国对于金融风险,更多的是采取行政性的办法。

中国建立与发展证券市场,希望由此把国家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可是,市场上的投资者之所以能够承担风险,在于他们能够通过市场来规避风险,而在市场中规避风险需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 但中国市场化改革中所依据的立宪选择,限制着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这样的立宪层次选择下,中国对于金融风险的处理表现为:在各类经济单位和个人日益感受到风险的同时,其自身管理风险的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培养,管理风险所要求的市场条件和机构建设也受到抑制,风险表现为不断累积,国家实际上仍然作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国家金融监管在这样的制度基础下成为直接的风险管理实施者,而没有专注于风险管理制度规则的建设与监督。

三.市场中的产品

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特别是企业债券,每年债券发行额度大部分都未用完, 与其它计划额度供不应求形成鲜明对比。但与此同时,国债发行规模日益增加。

股票与企业债券这两种金融产品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不同发展程度,可以说是理解中国证券市场特征的关键。当国有企业没有完成根本性的改造时,国有企业同非国有性质的投资者之间发生的债务,最终都将由国家来承担,在这里只有国家信用,而没有独立的民间信用。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将对国有企业制度和政府调控经济模式的改革产生极大的压力,将促使国家信用之外的多种信用形式的形成与发展。企业债券的发展,需要并依赖于民间信用的发展。对于企业的运营来说,股票本来是比企业债券更具影响力的金融产品,但国家通过对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设置,使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不会因为市场交易而变化,这样,股票成为国家改变国有企业债务比率从而也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但又不需要改变管制经济模式的一个方法。可以说,只有当政府放开企业债券市场时,才表明政府真正下决心彻底改革国有企业的体制,才表明非国有性质的各类投资者能够真正自主地在资本市场上运用他们的资金。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企业、个人信用制度以及有效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制度。微观信用基础一直没有形成,名副其实的微观信用基础上的高资信等级公司债券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甚至上市公司,但国有性质使得这些公司仍然难以具有独立的法人信用,经济和金融投资领域的法治环境还未形成,行为和道德危机现象突出。国家本来希望通过企业债券增加企业直接融资途径,同时将风险分散至微观投资主体。在企业发行主体缺乏独立信用的环境下,国家为控制支付风险,只允许发行a级以上债券。并且在发展企业债券的同时,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和评级机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前,必须经有资格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但由于发行主体、中介机构等参与者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企业和评级机构往往不管企业经营好坏,不管是否能够到期兑付,采用实际上不可靠的担保,使债券达到a级以上。另外,由于国有企业本身没有独立可执行的微观信用,债权人难以对企业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算,债权人对企业清算的法律执行成本非常高,违约的企业债券支付责任从发行企业由政府协调转移至债券的承销券商或者国有商业银行,从地方政府转移至中央政府,企业债券兑付的信用风险最终仍然由国家承担。因此,除以国家信用支撑的国债外,尚未形成信用等级名副其实的公司债券市场。从国债热销、以往发行的a级以上企业债券大多数出现支付违约以及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困难中可以看到,企业主体有效的投 资等级微观信用及其金融工具非常短缺,供给严重不足。

由于对证券发行的数量、品种实行了行政性的管制,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成为以股票筹资为主的受局限的股票市场。在这样的管制下,股票在一定时期里自然成为稀缺品,如果发行人与承销商因股票稀缺而大大提高发行价格,那么肯定打乱政府扶持相当一批国有企业的计划。因此,对股票发行的价格实质管制是不可避免的。而当股票的神秘性被揭开后,股票已不稀缺,此时再实行价格管制已没有必要。

四.市场与机构

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政府管理风险的一个手段,因此,市场与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互动并不是基于市场来进行的,在这里,不存在默顿意义上的市场与机构之间的螺旋。中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很大程度上仍是行政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政府金融监管的一个个支点。在我国,信用很大程度上仍是靠单位和组织来维系的。

市场的结构决定机构的行为,但市场的结构同时又是由机构的特性决定的,是由市场的参与主体决定的。如果主体的构成是趋同的,那么市场的结构与风险形态自然是趋同的,相互之间进行对冲的可能性就不存在。正如中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时代一样,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没有自己的业务,因此,决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不可避免地在货币市场上违规拆借。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地理解中国的市场,才能理解中国的机构及其行为。不能再陷入中国信托投资公司那样的循环中,整顿-违规-再整顿-再违规。不能庞统地提发展机构投资者,需要的是不同风险的机构投资者。

五.市场功能与市场的演进

市场本身是推动规则变动的场所,市场的建立,最终要影响立宪层面的选择。这其实是市场本身不断演进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市场的立宪功能的一个体现。

第5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性质;功能;理论基础;研究

近年来,中国林业得到快速发展。林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林业经济问题比历史上任何一个阶段都更为政府和公众所关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以林业经济活动作为学科的落脚点,理应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然而,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毕业生难以觅得与专业一致的工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2006年获得林业经济管理学硕士学位毕业之际,本专业15名毕业生,除去3名转为攻读博士学位外,另12名硕士毕业生无一人就业于林业经济管理领域。毕业生就业问题是学科发展的一个缩影,但学科发展问题并没有得到国内林业经济管理学术界足够重视,仅有张建国先生等少数学者就学科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为了引起国内学术界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关注,分析了该学科的性质、功能、理论构架、研究现状等内容,并较为系统地揭示该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学科性质分析

中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探索与发展,始于学习苏联,受着计划经济和木材利用思想的影响。经历了逾50年的发展历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学科阵容逐步形成,大量专着和学术论文得以发表,然而该学科并未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

1.1 林业经济管理学作为部门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职能缺位

林业经济管理学具有部门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科属性,其研究对象特定,即林业范畴内的经济和管理问题。鉴此,林业生产活动应是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其中森林经营活动显得更为基础。自德国学者福斯特曼(FauBtmarm)于1849年提出的森林最适轮伐期公式以来,国外林业经济学家以此作为研究基础,将森林经营所具有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税费制度、国际贸易等影响因子纳入其中,关注于森林经营活动最优化问题。自建国初至20世纪末,中国长期奉行木头林业,即一味追求林业的木材产出功能,导致了东北国有林区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若以被主流林业经济学家抛弃的木材永续利用理论(TSM。Timber Sustainable Management)而言,中国森林资源不应演变为当前的资源极度匮乏地步。事实表明,中国林业发展与理论支撑脱节,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林业长期发展过程中的角色缺位,并未成为名符其实的部门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林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难以在林业中觅得一职。

1.2 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作为交叉学科缺乏学科基础

林业经济问题研究一定要贴近林业技术,才能解决林业发展的经济问题,林业经济管理学具有明显的交叉学科性质。随着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SFM,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成为林业经济学界的主流思想,林业经济问题拓展为涵盖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的复杂经济问题,着眼于寻求林业产业功能、生态功能、社会功能3者的共同实现。鉴于交叉学科性质,在分析林业经济问题时,应对影响林业经济活动的经济、社会、生态因素有相应理解。在与国外林业经济学家交流中,得知国外林业经济学家均具有良好的林学或生态学背景,而国内林业经济学家的知识结构与其相比存在较大迥异,这决定了国内外林业经济研究水平的差异,也制约了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发展。专业知识背景的欠缺,尤其是林学等相关自然科学知识的不足,使得国内林业经济学者难以关注森林经营活动效益最大化这一林业经济最根本问题。

2 学科功能分析

设置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目的在于培育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推动林业经济学科理论创新,为林业经济活动效益最大化、管理政策优化提供决策服务。因此.该学科的功能体现在2个方面:其一,培养专业人才,即教学功能;其二,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即科研功能。

2.1 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的教学功能不健全

培养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基本功能。当前,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福建农林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农林高等院校均设立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开展了本科、硕士生教学工作,部分学校还获准设立了农林经济管理博士一级学科点,每年获取林业经济管理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数百人。以毕业生数量而言,该学科无疑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然而,如本文引言部分所阐述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而言。该学科并没实现培养专业人才的功能。学无以致用,专业人才难以从事所对应行业的专项工作,使得学科建设耗费的人力和财力化之东流,也使得学科的长期发展后继无人。以中国林权改革中涉及大量的林地流转问题为例,国内几乎没有能对林地和活力木价值进行评估和核算的专业人才,这无疑是教学的失败,也是基本功能不健全的体现。为实现学科的基本功能,即实现培养专业人才的教学功能,学科建设应与林业经济活动进行紧密结合。

2.2 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的科研功能虚化

为林业经济活动效益最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科研功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科研功能与其教学功能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与产、学、研3者之间存在的内在逻辑关系一致。长期以来,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的科学决策支撑功能缺乏实现的空间。在森林采伐限额的制约下,采伐指标的获得对林业生产者而言,较森林的最优化经营更为关键。在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主导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得以实施,使得林业生产者更为关注自有森林如何尽可能多的被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以及如何尽可能多的获取政府补助。迄今,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的科研功能与林业生产活动实践脱节,难以指导林业生产实践活动,这也是该学科教学毕业生难以在林业行业中觅得职位的原由之一。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科研功能的实现。既有待于科研环境的优化,更取决于 学科基于自身性质,逐步实现自我完善。

3 学科理论构架分析

多年来,发达国家林业经济或发展理论不断发展与变化,既服务于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与不同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相应的人们对森林的认识水平面发展变化的。林业经济或发展理论与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理论构架存在根本差异。后者为前者的基础,前者为后者的具体运用。作为应用经济学,林业经济管理学立足于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林业经济活动。林业经济学科理论构架于高等数学、经济学和林学等学科理论,并基于此。形成林业发展理论,诸如森林永续利用理论、森林多功能理论、协同论、船迹论、林业分工论、森林培育轮、生态系统经营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基础理论的创新是林业经济学理论创新的根本。以林业发展模型而言,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理论远比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效率理论更为复杂,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框架上的林业经济模型存在严重缺陷,而综合运用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等相关经济学理论将消除传统林业经济模型的缺陷。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的学生应掌握高等数学、微观经济学、林学等学科基础理论,诸如高等数学的微积分、经济学的边际理论以及林学的森林生长理论等,方可系统地理解和认识林业经济活动及其本质问题。如本章第2段阐述的,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作为交叉学科,当前存在学科基础薄弱等闯题。就该学科学生而言,大多不具备扎实的经济学、必备的数学和林学理论基础。

4 学科领域研究现状分析

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领域中开展科研活动,既是为具体的决策活动提供理论支撑,也是将学科理论接受实践检验,寻求学科理论创新的必由之路。在中国林业发展过程中。学术研究、方针政策与林业经济实际严重脱节,3者间关系扭曲。学术研究地位不高,影响不大.缺乏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常常只扮演了解释和附和国家政策的角色。与中国林业实际脱离。

4.1 研究对象未定位于林业经济活动根本问题

长期以来,林业经济管理学学科领域中的科学研究未将中国林业经济活动根本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即森林资源经营问题。以2006年《林业经济》刊物登载的257篇论文为例,其中与林权改革相关的文章共50余篇,与生态工程相关的文章逾50篇,而无与森林资源经营相关的文章。林权改革是中国牟取林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所在。也是林业经济研究应关注的命题之一。林权改革促使森林经营权的转变,即既定林地经营主体的变更,及与之相对应的活立木经营权和收益权的转变。因而,正确和客观的评价林权改革成效,应着眼于林地经营权发生更迭后,原有经营主体和现有经营主体收益的变动。林业生产具有内在规律,即速生丰长林的轮伐期在立地条件极好的情况。需6-8年尚可采伐利用,而一般针叶材轮伐期高达数10年以上。在林权改革后的短时间内,难以对森林经营主体收益变动予以评价。换而言之,现有研究所提出的林权改革成效并不能从根本反应此项政策的优略。然而,对于森林资源经营研究的缺乏,也决定了对于森林经营主体长期收益关注的缺位.进而不难想象对于林权改革绩效的评价必将失去客观性和科学性。

4.2 缺乏定量研究方法

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逻辑严密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社会科学研究中思维方法主要是社会研究过程的思维科学方法和哲学方法。社会研究的具体方法是指研究各阶段使用的具体技术,包括资料收集方法、资料分析方法和其它技术手段或工具。近20年,中国的社会学者使用现代社会研究方法的文献不断增加,出现了显着的数量化趋势,这是中国社会研究方法科学性增强、研究成果质量提高的重要动力与途径。然而,在林业经济管理学领域中。定量分析手段的运用极为匮乏。描述统计和推论统计等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需要研究人员掌握统计学等数学知识,模型构建等方法的运用则需研究人员既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也掌握计量经济学等经济学分支学科基础理论。定量分析方法韵欠缺与中国该学科长期以来未能形成完备的理论构架密切相关,这也使得林业经济学领域与农业经济学及国外林业经济学领域之间的研究水平差距逐步扩大。

第6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该理论的提出并不是金融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简单拼凑,而是观察和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的结果。尽管对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究竟存在何种关系(即何为因、何为果),但是经济发展的历史明确地表明,一方面,每一次经济发展的高潮都伴随着金融制度、金融过程以及金融功能向高级化和复杂化演变,而每一次金融整体水平的提升,都使经济运行的某些环节更为平滑;另一方面,更为明显的是,每一次经济发展的停滞,都造成金融运行和金融秩序的混乱,而每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都或多或少地导致经济发展的暂时中断。正是二者之间的这种经验关联,促使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倡导者们有目的、有意识地去考察和摸索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的本质规律,将其确定为其理论的基本问题。 

2 金融发展理论的政策含义 

(一)金融结构高度复杂化 

对金融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它既可以是戈德史密斯所指“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也可以特指短期金融、间接金融与长期金融、直接金融比例的不平行发展与不均衡发展,以及后者对前者的逆转,即“金融倾斜及其逆转”。还可以是包括全球不同类型国家或一国不同时期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市场、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商品、实质经济与虚拟经济(金融)的数量变化(比例)与质量高低,以及上述因素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与不同要素的变化与比例等。但是,在复杂的金融结构变迁中,最为重大而深刻的金融结构变迁还是“金融倾斜及其逆转”。它大体上反映了由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由以银行机构为主体的金融到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由以银行为主导主体的简单金融到以金融市场为主导主体的复杂金融,由以国别经济体为单元的相对封闭的国别金融到高度开放的高度流动性的真正全球性的全球金融的结构变迁。 

(二)金融功能的实质性扩展与提升 

在传统上,在以银行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金融的功能被简单地限定在单纯的中介功能,而在以金融市场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在金融经济中,金融的功能得到不断丰富、扩展与提升。根据默顿(1999)的归纳,现代金融系统的主要核心功能是清算和支付结算的功能、聚集和分配资源的功能、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之间转移资源的功能、管理风险的功能、提供信息的功能和解决激励问题的功能。莱文(1997)的研究则表明,金融功能主要有动员储蓄、配置资源、实施企业监控、便利商品劳务、促进风险管理和合约的交换。总之,不管对金融功能如何进行概括,但金融功能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扩展与提升却是无庸置疑的。 

3 金融功能、金融结构与金融效率 

发展金融学是研究金融是什么以及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科学,即不仅研究金融本质的演进及发展,而且研究经济发展的科学,但它不是孤立地、一般地研究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而是研究金融与经济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与影响,即二者彼此互动的意义上来研究金融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而金融功能就是联结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或桥梁。换言之,发展金融学既从金融与经济互动关系的角度研究发展金融学的发展,又从金融的本质演进与金融经济互动关系二者紧密联系的角度来研究发展金融学的发展;既研究金融与经济的正效应、正功能,又研究二者关系的负效应、负功能。 

(一)金融功能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核心 

金融功能作为联结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因此,它当之无愧成为发展金融学研究的核心。货币作为金融产生的标志,它所承载的价值运动就构成了金融的范畴,因此,货币对于金融功能有着基础性的意义,货币的产生是金融功能演进的起点。金融功能的承载体是金融体系中的子系统(如包括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等在内的金融结构),没有这一载体金融功能将无所依附,更无从谈及功能的发挥,当然,金融功能的载体也处于发展之中,它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进。金融功能产生的动力来自于经济系统对它的需求,因此,金融功能内生于经济系统之中。不过,金融功能也不是单向决定的,而是相关的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是金融与经济作用与反作用的结果。此外,金融功能是有目的和指向性的,即它是为了经济发展而存在,更具体的就是媒介价值运动,因为货币是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具有天然的效率优势,通过以货币为基础的价值流通来媒介其他商品载体的价值运动更有效率。 

(二)金融结构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主体 

金融体系是金融活动过程的总体概括和规定,是金融过程的上层建筑,而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搭配、比例等关系,是金融体系的具体体现。金融对经济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体系的功能来予以表现的,而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功能的主要体现,金融体系是金融结构作用的表现形式。因此,一国金融体系与其他国家金融体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二者金融结构之间的差异上,有什么样的金融结构,相应地就有什么样的金融体系。因此,金融结构作为衡量各国或地区金融发展最直观的外在表现形式,对其的比较分析自然也就成了发展金融学研究的主体。 

(三)金融效率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归宿 

金融效率作为各金融结构主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绩效,反映的是金融与经济的正效应与正功能,与之相反,金融危机(预期风险的实现)反映的则是金融与经济的负效应与负功能,金融效率与金融危机都产生于金融与经济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二者好比一对孪生姐妹,不可能只要其一而不要其二。事实上,本文虽然没有直接将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单独列出来,与金融结构、金融功能与金融效率放在平行、并列的地位而纳入发展金融學研究框架,但这并不表明发展金融学作为一门全新的学科不关注金融风险,相反,本文将金融效率定义为发展金融学的研究框架就是在金融风险的基础之上提出来的。总之,在发展金融学研究框架中,金融结构通过金融功能的纽带与金融效率发生作用,金融结构是金融功能的表现形式。 

4 结语 

目前,全世界的金融理论都是在在宏观金融学领域和微观金融学领域中发展,主要分析与论证了金融的发展、金融市场的效率等,这对于未来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于在金融市场中很多模糊和不确定的认识在金融理论体系中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可以说当下的金融的新理论都是结合金融市场的现状发展起来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发展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但是,还需根据金融危机时代进行执行,这不仅能有效解决金融市场中的实际问题,对未来金融市场的实践与发展具有无法忽略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扬、王国刚、安国俊等.中国金融改革开放30年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布赖恩·克特尔.金融经济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第7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 中国; 经济法学; 理论发展

从1978年至2008年, 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紧紧跟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中国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经过30年的发展, 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一、厘清调整对象。

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是经济法学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 它直接影响着经济法学学科的构建与发展。

中国经济法学起步繁荣阶段, 学者们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经济法是否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展开的。基本形成了两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经济法具有自己的调整对象, 其调整特定经济关系。

而对于特定的经济关系, 表述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 其他的经济关系都发生于国家的计划约束之下, 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性, 其由经济法调整。①有的学者进一步从所有制性质的角度限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即只有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经济关系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② 随着经法学研究的发展, 学者们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进一步具体化, 强调经济关系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① 有的学者认为, 经济法调整管理关系。② 也有的学者认为, 经济法调整计划关系。③ 另一类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 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④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之后, 学者们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了新的认识, 对于横向经济关系的调整逐渐淡出了经济法学者的视野, “纵向经济管理关系说”⑤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 学者们在对经济法调整对象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基本取得了共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学者们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理论交锋渐次减少, 学者们在“纵向经济管理关系说”的基础上, 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论述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侧重点有所不同。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说”、“国家调节说”以及“行政管理说”等。⑥ 在强调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管理关系”的同时,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一定的“横向经济关系”, 但对“横向经济关系”的理解已经与最初经济法萌芽时期的理解有所不同。

此时的“横向经济关系”是指计划指导下的经营协作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1 ] ( P46)时至今日, 学者们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已达成基本共识, 都强调经济法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经济关系, 只不过是表述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

二、制度功能视角中的经济法地位研究。

学者们对于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的研究, 经历了一个从最初注重区别到现在关注联系的发展过程, 研究视角逐渐聚焦于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制度功能上。从制度功能角度去探讨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有助于整合法律间的体系功能, 促使经济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实践。

最初, 学者们在分析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时, 往往从调整对象角度进行论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特别是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 民法和经济法作为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此时, 学者们对经济法与民法关系的研究中不仅注重二者之间的区别, 更加重视二者之间的联系。对于区别的论述不仅聚焦于调整对象方面,而且进一步关注保护的法益、制度功能等问题。在制度功能角度, 民       法是保障市场调节有效运作的法律机制, 经济法是保障国家调节有效运作的法律机制, 其功能在于弥补民法在解决市场失灵、效率与公平等问题上的不足。[ 2 ] ( P19 - 20) 民商法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力方面, 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 而经济法则侧重(并非全部)从宏观、从利益协调方面减少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和优化经济结构, 从而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 3 ] 在探讨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时, 主要的落脚点也是二者的制度功能的互补性。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常态性的法律, 它多是通过其任意性规范, 体现“无形之手”的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 同时也少有强行性规范, 导向市场主体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经济法是市场经济非常态的法律, 它多是通过强行性规范, 强调“市场机制的外在化”, 提供具有干预性、宏观性、整体性、政策性、公法性的规则, 解决市场失灵, 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3 ] 学者们对于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关系的研究最初也是着眼于调整对象的区别。20世纪90年代以后, 随着学者们对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功能互补性关注度的增强,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也进入学者们研究的视野。在探讨二者之间的联系时, 学者们基本也都是强调二者在制度功能上的互补性。① 进入20世纪末期, 也有的学者将民商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并列在一起, 讨论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三者关系的研究是从功能的互补、调整对象的交叉等角度强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三者协同发挥更大的作用。②三、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的基础理论研究。

20世纪90年代, 学者们探索经济法独立法律地位的研究仍在继续, 研究的视角不再局限于调整对象以及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等问题, 逐渐拓展到经济法的价值、宗旨、基本原则、法益目标等问题上, 从而形成了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的基础理论研究。

第8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金融可持续发展;金融结构;金融功能;金融效率

一、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是金融分析的基本问题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该理论的提出并不是金融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简单拼凑,而是观察和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的结果。尽管对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究竟存在何种关系(即何为因、何为果),但是经济发展的历史明确地表明,一方面,每一次经济发展的高潮都伴随着金融制度、金融过程以及金融功能向高级化和复杂化演变,而每一次金融整体水平的提升,都使经济运行的某些环节更为平滑;另一方面,更为明显的是,每一次经济发展的停滞,都造成金融运行和金融秩序的混乱,而每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都或多或少地导致经济发展的暂时中断。正是二者之间的这种经验关联,促使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倡导者们有目的、有意识地去考察和摸索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的本质规律,将其确定为其理论的基本问题。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对传统范式进行转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坚持“货币非中性”基础上的“金融非中性”,而金融分析方法本身则直接体现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金融非中性”的范式要求。只有沿着金融分析,才有可能突破原有经济、金融学的束缚,通过把金融有机地融入一般经济过程,提出系统化的命题和原理,进而完成发展金融学的理论构建。

二、金融发展理论的政策含义

金融发展理论,不仅非常有针对性(当然该理论的提出也并不完全是以危机为导向的(crisis-oriented),而且对于全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极强的启示意义,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揭示金融的一般资源属性,将金融提高到人类社会资财之源的战略高度,从而提高全人类全民族的现代金融意识,进而高度重视之、极力爱护之、精心珍惜之、慎重科学开发配置之;(2)揭示出金融的特殊资源属性,即金融资源是可以通过自身这一资源的配置进而配置其他一切资源的特殊资源,才揭示了现代经济即金融经济的宏观经济调控核心是金融调控的理论根据,才昭示出通过金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来解决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通过提高金融资源(投资资源、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才能提高一国或地区经济效率的政策含义;(3)进而揭示了金融在提高了对一个经济的资源配置能力与效率的同时,它自身的系统性风险也在提升与累积的这一理论概括,这既科学地解释了为什么经济越是金融化、经济金融越是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就越高、危害就越大这一事实,也揭示了在现代金融经济条件下,金融危机的不可避免性,以及通过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和建立金融危机预警系统以防范金融危机的政策建议;(4)在金融资源学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结合的基础上才形成以金融资源学说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以这一理论为基础上进而提出制定和实施国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实质是一个宏观的、高度哲学概括的金融理论。“该成果是在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金融全球化日益深化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形势下,在国内外首次提出并系统全面地提出了金融的资源本质属性,提出‘金融是一种资源,是社会资源,是一种战略性稀缺资源’的理论学说,这一学说极富时代特征,并由此引起了传统金融理论的范式转换、理论创新和方法变革,也引发了传统资源观和传统金融观的根本性变革,构成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中国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一部分,具有重大的金融基础理论原创性意义。此外,该成果以金融资源学说为基础,首次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创造性地扩展运用到金融领域,在此二者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引起国家决策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和经济金融理论界的广泛关注、热烈反响与深入研究讨论,也同中央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决策保持了高度的协调与一致性,同时该成果也具有严肃的政策涵义与重大的实践意义,对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战略决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中国尤为重要,具体而言:“(1)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金融化日益增长,并产生一系列严峻挑战与矛盾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背景下,提出和主持这一重大研究项目,并被审定为1999年国家软科学项目的。这就使这一项目和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响应时代挑战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这一研究成果,即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的理论基础是‘金融资源论’,而金融资源论的前提与基础是建立在对人类传统资源观,即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资源观创新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资源观中非自然资源,即社会资源的确认与确立的基础之上的。这一研究成果确认金融的资源属性,提出‘金融是一种资源,是社会资源,是战略性稀缺资源’观点,从而引发了传统资源观和传统金融观的根本性变革。这一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创新与巨大变革客观上构成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中国国家知识体系创新的一部分;(3)这一研究成果也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重大挑战与创新。金融资源论是对近百年主流经济学货币金融观和中国传统金融观,即金融本质的‘中介论’以及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外生论’、‘从属论’和‘工具论’的严峻挑战与根本创新,使之成为面向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新金融观;(4)这一成果构成了对传统经济学范式、理论和方法这一根本意义上的创新。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在范式的最高层面上,第一,从坚持货币非中性从而金融非中性这一根本理念出发。第二,将可持续发展,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均衡、有序与有效的持续发展这一根本发展目标,引入新经济学和新金融学,从而从根本上扭转了当代自然科学、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日益脱离人文哲学与社会历史的关怀的纯技术化数学化倾向。第三,提出了区别以往的以生产要素投入与产出比率的经济效率观,即金融效率观、质与量统一的效率观、现在与未来相协调的效率观;(5)这一研究成果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金融理论创新意义,而且对于各民族国家和经济体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政策性指导意义。第一,该成果确认了金融的资源属性,实际是确认了金融资源的非主观性即客观性,确认了货币非中性,从而金融非中性,实际上是确认了货币金融政策的非中性,确认了金融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正负作用),从而确认了金融要素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中的不可或缺性。第二,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入经济金融学范式中,引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模式中,将经济可持续发展与金融可持续发展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只有实现了金融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三,引入新的金融资源效率观,在实践上意义重大。过去以为经济是第一性的,金融是从属性的,而事实上无效或低效的经济是金融资源无效或低效配置的结果,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是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与信贷结构的结果;(6)通过金融资源二重属性,实现了新金融学与传统经济学的平滑过渡。这一研究成果确认了金融的资源属性,金融资源的二重属性,金融是资源,所以它既是资源配置对象,又是配置其它资源的手段;而经济学又是以研究经济资源最佳配置为最高目标的,这样,研究通过金融资源配置进而配置其它资源状态与规律的科学便是现代金融经济学。这就使这一研究成果获得了基础经济学、金融学原创性的意义。”尽管现代科学革命的旗手爱因斯坦认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但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也正如其倡导者所言,“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探讨大部分仍然是很不成熟的,其体系的严密性、理论深度等诸多方面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在很多问题上甚至还只是提出了若干初步的思路,远未实现精密的论证和深刻的阐发。”中国学者白钦先教授正是基于对知识经济时代背景的考察、发展经济学家们对金融的忽视、经济理论对市场认识的深化、可持续发展思想以及金融实践的发展尤其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提出了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毫无疑问,该理论的提出为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首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突破,它拓展了资源的范围,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金融资源的概念,并且明确地区分了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其次,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吸取了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许多研究成果,如对制度、历史等非经济因素的重视。第三,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不仅是新增长理论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此外,孔祥毅教授从协调的视角,揭示了金融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金融与经济增长、金融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此促进金融与经济高效、有序、稳定与健康发展。

(一)金融结构高度复杂化

对金融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它既可以是戈德史密斯所指“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也可以特指短期金融、间接金融与长期金融、直接金融比例的不平行发展与不均衡发展,以及后者对前者的逆转,即“金融倾斜及其逆转”。还可以是包括全球不同类型国家或一国不同时期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市场、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商品、实质经济与虚拟经济(金融)的数量变化(比例)与质量高低,以及上述因素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与不同要素的变化与比例等。但是,在复杂的金融结构变迁中,最为重大而深刻的金融结构变迁还是“金融倾斜及其逆转”。它大体上反映了由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由以银行机构为主体的金融到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由以银行为主导主体的简单金融到以金融市场为主导主体的复杂金融,由以国别经济体为单元的相对封闭的国别金融到高度开放的高度流动性的真正全球性的全球金融的结构变迁。

(二)金融功能的实质性扩展与提升

在传统上,在以银行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金融的功能被简单地限定在单纯的中介功能,而在以金融市场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在金融经济中,金融的功能得到不断丰富、扩展与提升。根据默顿(1999)的归纳,现代金融系统的主要核心功能是清算和支付结算的功能、聚集和分配资源的功能、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之间转移资源的功能、管理风险的功能、提供信息的功能和解决激励问题的功能。莱文(1997)的研究则表明,金融功能主要有动员储蓄、配置资源、实施企业监控、便利商品劳务、促进风险管理和合约的交换。总之,不管对金融功能如何进行概括,但金融功能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扩展与提升却是无庸置疑的。

(三)金融的资源属性被揭示与认知

金融是一种资源,是一种战略性社会资源,这一本质特征并不是人为赋予的,也不是为了某种特定需要而强加给它的,只是最近才被人类所发现、揭示与认知,这是强调金融资源的客观性而非主观性。同时,它的这种资源属性也是潜在的而非现实的,只有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到知识经济、金融经济阶段后才可能逐渐显现出来,进而被人类所揭示与认知。具体而言,第一,只有金融的资源属性被揭示之后,才有可能被各国或地区将其提高到人类社会资财之源的战略高度,从而提高全人类、全民族的现代金融意识,进而高度重视之,极力爱护之,精心珍惜之,慎重开发科学配置之。第二,只有金融的特殊资源属性被揭示之后,才有可能被各国或地区充分地意识到金融资源是可以通过自身这一资源的配置进而配置其他一切资源的特殊资源,才能揭示出可以通过金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来解决不合理的经济产业结构以及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才能提高一国或地区经济效率的政策含义。

(四)资本市场日益成为全球高度开放的市场

随着经济金融化、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在世界范围内兴起,传统的以国别或地域界限构筑的藩篱被拆除或打破,使传统上相对封闭的局部性资本市场,发展为高度开放的、高度流动性的和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资本市场。因此,这一变迁使在传统上是由一国当局之一的中央银行等核心金融资源配置主体的“垄断权利”被弱化,进而形成全球性国际金融资源配置主体,而掌握全球性国际金融资源开发配置主导权的国家就可以凭借对金融资源的开发配置进而配置全球各国的其他资源,这对于综合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就可能形成严重的财富“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因此,在考虑调整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和经济效率与金融效率时,必须既从国别更从全球的角度进行,至于金融风险与危机、危机的预警与解救、金融安全与,则更应冲破传统以国别为限的思维定势与政策局限,从更广阔的全球范围来考虑与解决。白钦先教授的“金融资源论”恰好兼顾了这些内容,它把“金融资源”划分成三个具体的层次:一是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它包括广义的货币资本或资金,是金融资源的最基本层次……货币资本或资金是金融资源的微观层次和基础层次;二是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它是金融资源的中间层次,包括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大体上与戈德史密斯所称的金融结构相一致;三是整体性高层金融资源。金融资源的最高层次,是货币资金运动与金融体系、金融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一国一定时期的货币资本或资金存量和现存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是金融资源的“硬件”方面,金融总体功能则为金融资源的“软件”。由此可见,白教授对金融资源的三个层次划分,既有“金融工具体系(包括货币和非货币金融工具)”、“金融机构体系”,又有“金融工具运动发挥的作用和效果”三个方面。因此,该定义兼顾了金融的诸多方面,清楚而不含糊。本文构建的发展金融学正是以此为基础逐一展开,再进行具体的框架设计。

三、金融功能、金融结构与金融效率

发展金融学是研究金融是什么以及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科学,即不仅研究金融本质的演进及发展,而且研究经济发展的科学,但它不是孤立地、一般地研究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而是研究金融与经济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与影响,即二者彼此互动的意义上来研究金融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而金融功能就是联结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或桥梁。换言之,发展金融学既从金融与经济互动关系的角度研究发展金融学的发展,又从金融的本质演进与金融经济互动关系二者紧密联系的角度来研究发展金融学的发展;既研究金融与经济的正效应、正功能,又研究二者关系的负效应、负功能。

(一)金融功能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核心

金融功能作为联结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因此,它当之无愧成为发展金融学研究的核心。货币作为金融产生的标志,它所承载的价值运动就构成了金融的范畴,因此,货币对于金融功能有着基础性的意义,货币的产生是金融功能演进的起点。金融功能的承载体是金融体系中的子系统(如包括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等在内的金融结构),没有这一载体金融功能将无所依附,更无从谈及功能的发挥,当然,金融功能的载体也处于发展之中,它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进。金融功能产生的动力来自于经济系统对它的需求,因此,金融功能内生于经济系统之中。不过,金融功能也不是单向决定的,而是相关的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是金融与经济作用与反作用的结果。此外,金融功能是有目的和指向性的,即它是为了经济发展而存在,更具体的就是媒介价值运动,因为货币是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具有天然的效率优势,通过以货币为基础的价值流通来媒介其他商品载体的价值运动更有效率。金融功能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础功能,即为整个经济提供支付、结算、保管和兑换等基础功能,它是与货币的演进与银行发展密切相关的,是整个金融功能体系结构中的基础功能;二是核心功能,即资源配置功能,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转移,是金融体系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关键;三是扩展功能,即经济调节和风险规避;四是衍生功能,即风险管理、信息生产及处理、公司监控及治理,它们是资源配置功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日益显现出重要性的,是金融体系资源配置功能的保证。这四个层次的功能是紧密相关的,隐含了金融功能演进的次序。

1.基础功能:服务功能与中介功能

服务功能是最为基础的金融功能,主要是指金融为整个经济运行提供的便利服务。具体包括:(1)为经济和社会活动提供一个统一的衡量单位,即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2)为人们提供剩余财富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进行转换的途径;(3)为物物交换时存在的需求双重耦合提供解决途径,它既包括一般等价物又包括流动性的提供;(4)提供大宗跨地区的汇兑和结算服务;(5)提供财富保管服务。金融中介功能其实就是金融的简单资金融通功能,也就是在资金盈余者和资金亏欠者之间充当资金调剂人,它既以服务功能为基础又与服务功能共同构成了其他功能产生的起点。

2.核心功能:资源配置功能

资源配置功能主要是通过金融体系的运作进行储蓄动员和项目选择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目的,但它在此过程中是能动地发挥作用,而不是被动地适应经济需求。具体而言,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从空间纬度上,体现在将不同空间的资源按照效率进行配置。从时间纬度,则通过金融体系进行跨时间配置。从经济增长的角度,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通过储蓄动员,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动员起来,从而更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2)通过金融体系对项目的选择,使等量资源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由于经济过程是以金融体系为载体的间接价值运动过程,而价值运动又直接依赖于资源配置,因此,它就毫无争议地成为了经济的核心问题。

(二)金融结构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主体

金融体系是金融活动过程的总体概括和规定,是金融过程的上层建筑,而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搭配、比例等关系,是金融体系的具体体现。金融对经济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体系的功能来予以表现的,而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功能的主要体现,金融体系是金融结构作用的表现形式。因此,一国金融体系与其他国家金融体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二者金融结构之间的差异上,有什么样的金融结构,相应地就有什么样的金融体系。因此,金融结构作为衡量各国或地区金融发展最直观的外在表现形式,对其的比较分析自然也就成了发展金融学研究的主体。

(三)金融效率是发展金融学研究的归宿

金融效率作为各金融结构主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绩效,反映的是金融与经济的正效应与正功能,与之相反,金融危机(预期风险的实现)反映的则是金融与经济的负效应与负功能,金融效率与金融危机都产生于金融与经济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二者好比一对孪生姐妹,不可能只要其一而不要其二。事实上,本文虽然没有直接将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单独列出来,与金融结构、金融功能与金融效率放在平行、并列的地位而纳入发展金融学研究框架,但这并不表明发展金融学作为一门全新的学科不关注金融风险,相反,本文将金融效率定义为发展金融学的研究框架就是在金融风险的基础之上提出来的。总之,在发展金融学研究框架中,金融结构通过金融功能的纽带与金融效率发生作用,金融结构是金融功能的表现形式,金融效率则是联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发展)的桥梁。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金融本质及金融与经济的关系、金融结构、金融功能与金融效率,共同构成了发展金融学的研究框架。发展金融学是研究金融本质及演进、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学科,但它既不是孤立地、一般地研究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发展一般,也不是孤立地、一般地研究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发展一般,而是在金融与经济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与影响,即二者彼此互动的意义上来研究金融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而金融功能就是联结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或桥梁,因此,金融功能在发展金融学研究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并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发展金融学研究的基轴,其中,金融功能扩展与提升即金融功能演进,金融功能演进即金融发展。

参考文献:

[1]白钦先:《白钦先经济金融文集》,1-6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

[2]白钦先:“再论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范式转换、理论创新和方法变革”,《国际金融研究》,2000年第2期。

[3]白钦先:“论以金融资源学说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理论研究的逻辑”,《华南金融研究》,2003年第3期。

[4]白钦先:“论金融可持续发展”,《金融时报》(理论版),1998年6月7日。

第9篇:经济学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 经济结构调整;主体功能区战略;对立;统一

[基金项目]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基金项目(2001KYA09)

[作者简介] 黄燎隆,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广西 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 F26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10-0056-0003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对于优化国土布局和区域分工,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结构调整是提高经济效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主体功能区战略可以优化空间发展秩序,经济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通过研究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关系,从而明确空间发展秩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这对于促进人类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研究综述

经济结构是指生产力结构、生产关系结构和经济组织结构,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结构,在生产活动中产权关系,经济组织的构成等。国外没有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提法,但有内涵相同的空间发展战略, 1999年欧盟首开空间发展战略先河,旨在为了解决区域分工与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就业、缓解居住和交通压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和文化遗产等问题。中国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指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国家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1]。

关于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研究,基本上是分项进行的,论及二者关系的研究较少。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分工和专业化是国民财富增长的源泉,提出了分工与市场关系的“斯密定理”,揭示了技术变迁对经济结构的影响,但没有研究经济的空间发展问题。马克思揭示了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结构的内在矛盾,其宏观经济结构不可克服地远离均衡,最终导致经济危机。列宁从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里昂惕夫从投入产出,赫希曼从不平衡增长等视角,分析了产业结构的变动规律。罗斯托、刘易斯、筱原三代,库兹涅茨等对经济结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是,没有研究经济的空间发展问题。与此相反,杜能、韦伯、克里斯塔勒、佩鲁、弗里德曼在研究经济空间发展时,没有论及空间的经济结构及其调整。

在国内,关于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关系的研究不多,主要集中在主体功能区战略如何解决人口、资源与环境等问题上[2]。李皓对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广义经济结构的的概念。国内学界在研究经济结构时,提出了分类产业政策、产业监管、产业退出和转移机制、财税政策工具和生态补偿办法, 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潜力和开发密度的不断变化作相应的动态调整的对策[3],但是,也没有涉及空间发展问题。

上述国内外研究成果对本研究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但是,对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战略关系的梳理和辨析不够深入,对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战略的对立统一研究得较少。笔者认为,关于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主体功能区战略下的经济结构;另一类是研究经济结构调整与功能区战略的整合问题,但这两方面文献均较少。

二、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关系

(一)问题的背景

经济结构调整是产生于制度保持、就业、经济效果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等。比如,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内在矛盾最终导致其经济危机,资本主义为了不变得“腐朽”,于是,产生了经济结构调整的需求。社会主义的制度下,为了使经济结构中公有制占有绝对控制地位,为了增加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就业,提高经济效果,转变发展方式,同样要依靠经济结构调整来达到目的。国外为解决区域分工与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就业、缓解居住和交通压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和文化遗产等而实施空间发展规划。中国借鉴国外的“空间发展规划”提出了主体功能区战略。中国的主体功能区是指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国家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里,每一功能区都有特定的功能。

随着经济全球化引发的市场争夺与资源争夺的不断演化,伴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发展风险,在低碳经济浪潮的推动下,空间发展秩序提到操作层面,转变发展方式提到议事日程。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关系呼之欲出。

(二)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对立”

1.优化开发区功能与经济结构调整目标矛盾

(1)优化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第二产业产品,而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提高优化开发区域的经济效益,转变发展方式。中国的现实情况是:第二产业各行业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低,不少工业产品能耗大、污染重、利润低,经济效益低,价值不高。然而正是这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承载着为数不少的就业岗位,缓解着泱泱大国的就业压力。从以人为本、解决就业和维持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需要保护这些产业、企业的发展,但是,从经济效益角度看,则要限制这些企业的发展,这就产生了矛盾。

(2)优化开发区的资源配置矛盾。优化开发区为了实现其优化目标,采用“重点发展战略”,将绝大部分资源集中投入到第二产业上,较少考虑投入产出效果。事实上,只依靠扩大投资规模就可以顺利地扩大GDP。但是,由于资源不足,优化的结果是第二产业发展了,而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或停滞,导致整个区域总的经济效益的下降。

2.重点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与区域功能的对立

重点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第二产业产品和服务,重点开发区除了存在和优化开发区一样的矛盾外,还存在如下问题: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将资源投向第二产业产品和服务,但是,同样是服务业的第三产业却在资源配置上受到制约,于是产生了矛盾。

3.限制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与区域功能的冲突

限制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发展第一产业,提供农产品,限制开发区限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特别限制大量生产、大量耗费、大量污染的第二产业。限制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同样是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工业落后和城镇化水平低区域的经济效益是比较低的。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属于限制开发区的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在土地资源有限,劳动力素质总体不高的情况下,第一产业的发展缓慢,经济总量不大。如果再限制原来比重不大但有新技术含量的乡镇工业,那么,限制开发区的经济将仍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必将受到影响。

4. 禁止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与区域功能的不一致

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生态产品,限制不生态、不环保的部分第一产业发展,禁止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这样的区域基本属于自然保护区了。自然保护区的经济结构如何调整?从一般角度已得不出答案,发展环保技术是唯一的选择[4]。但是,由于环保经济技术开发难度大,成本高,研究基础薄弱,大量的资金缺口和技术空白“禁止”了禁止开发区的良性发展。

总之,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与区域主体功能不可避免地对立,导致了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协调的产生。

(三)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一

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式,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之中。人类社会发展所依赖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一定空间上的人口和土地,这也是自古以来,各个部落、王国争夺的主要目标。而土地和人口属于空间发展的内容,有了土地和人口才会有建立在其上的经济结构。因此,经济结构调整统一于主体功能区战略之中。主体功能区战略任务决定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划分主体功能区战略本身就是一种空间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统一以人的发展为终极目标,具体表现为经济、社会和生态三重绩效。在主体功能区战略框架下,对各功能区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必须以主体功能区战略整体绩效最大化为前提,同时,在划分主体功能区时,也要考虑经济结构调整的效益性。

1. 优化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一

优化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服从于优化开发区功能的实现,经济结构调整过程服从于优化开发区战略的实施过程,经济结构调整的路径融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路径之中。优化开发区优化的目标是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要配合实现这一目标,在资源配置上保障第二产业各行业的产品生产,从业务、流程、能力等方面提高第二产业产品的增加值。按照经济效益要高、就业人数要多、环境保护要好的理念,对第二产业进行优化。同时统筹兼顾,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结构调整过程要服从于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进程,不可逾越。经济结构调整可调整产业的所有制结构,产业净资产收益率结构,产业资产的获利能力结构,围绕主体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 重点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一

重点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重点提高第二产业产品和服务的增加值,经济结构调整要围绕这一目标进行,主要是对第二产业的资源配置上有所侧重,重点保障第二产业产品生产和服务需要。重点发展净资产收益率高、获利大的行业和产品,从业务、流程、能力等方面提高第二产业产品和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发展水平,统筹兼顾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3. 限制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一

限制开发区的功能是提供农产品,限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第一产业。经济结构调整要围绕这一目标,在资源配置上向第一产业倾斜,加强第一产业的集约化经营,要从业务、流程、能力等方面改革第一产业发展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在限制第二和第三产业的过程中,“限制”要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进程协调。通过调整区域产业所有制结构,产业净资产收益率结构或产业资产的获利能力结构,来提高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区域功能。

4. 禁止开发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一

禁止开发区基本属于自然保护区。笔者认为,发展环保技术是禁止开发区发展的唯一的选择,发展环保经济是禁止开发区最有效的发展方式[5]。

三、结 论

上述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人口和土地,或者说空间发展,研究了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得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经济结构调整最终统一于主体功能区战略之中。这种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主线,按功能分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式,廓清了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关系的迷雾,厘清了两者的逻辑关系,深化了对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关系的研究,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纲,以经济结构调整为目的策略,在实践中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当然,也有不足,在经济结构调整与主体功能区战略集成方面有待作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G].国发〔2010〕46号,2012-12-21.

[2]樊杰.我国主体功能区划的科学基础[J].地理学报 , 2007, 6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