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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治理精选(九篇)

灾害治理

第1篇:灾害治理范文

[关键字] 地质灾害 现状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P5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2)-11-67-1

1我国地质灾害现状

1.1我国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及分布特征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多达34余种,主要划分为地球内动力活动类灾害:地震类灾害、火山灾害; 斜坡岩土体运动类灾害;地面变形破坏类灾害、地裂缝灾害、地面沉降灾害;矿山与地下工程类灾害等。

我国地质灾害分布特征,由西向东,大致以贺兰山-六盘山-龙门山-哀牢山,大兴安岭-太行山-武陵山-雪峰山为界,将我国划分为三大地质灾害区。西区为高原山地,具有海拨高、地壳变动强烈、切割深度大、风化强烈、气候干燥、岩石破碎、构造与地层复杂等特点;中区是高原和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陡峭且复杂、切割剧烈、活动断裂发育、风化严重;东区为平原、海岸带及大陆架、地形起伏平缓、气候潮湿、雨水丰富。

1.2地质灾害危害状况

(1)公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据相关部门统计,2011年9月,由陕西、四川等省份出现的连续强降雨,局部地区多日连续强降雨引发1700多起地质灾害,导致100多人伤亡;以滑坡为主的灾害类型有11474起,占地质灾害的73%;去年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山区丘陵,其中湖北、湖南、云南、四川等7省共发生12815起,导致227人死亡失踪,分别占82%和83%。

(2)工程设施与社会财产受到严重破坏。工程设施遭到破坏的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房屋、车站、管线、桥梁、码头、电站、水库等。新中国成立至1998年,我国因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造成较大行车事故据统计有200多起,其中33个火车站被淤埋,大型桥梁有30多座、隧道 6 个被毁坏,每年平均中断行车约1100小时,、修复整治的工程费约1.5亿元。大江、大河两岸是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多发区,因此给内河航运造成严重的威胁,例如重庆至宜宾的690公里河段,发育滑坡、崩塌及危岩体共283处,总体积在15亿立方米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与预防工作建议

2.1加强法制建设和科普宣传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进程中,法律法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职能由以往的干预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这就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关于地质灾害的相关法律建设还远没有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显得相对滞后,因此,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相关法律体系应进一步研究,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及监督机制。

加强科普宣传,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活动,为农村提供大量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增强山区基层干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与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为地质灾害在群测群防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2.2寻找适合于某种地质灾害的工程技术

在地质灾害形成的机制与发育规律研究基础上,研究并制定出适合于不同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技术。例如强降雨引发的大型滑坡,要着重研制地表排水技术及地下排水技术,考虑入渗系数和滑坡变形破坏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仍处于我国薄弱环节的地下排水技术(深井排水、硐室排水、辐射井排水等),例如长江口淤积和黄河地上悬河的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要配套的工程技术方法和综合防治措施。对于任意一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都需要配套的工程技术方法而非单一某种技术措施,在具体的灾害防治中,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和思路进行优化。

2.3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

监测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从地质灾害的形成到勘察、设计和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监测来获取动态数据,这是比不可少的手段。监测方式包括在科学研究基础上的地面简易观测法,对地面进行地质形迹观测;预测滑坡发育状态的地面仪器监测;能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的空间遥测和遥感监测。加大监测力度与预报强度,继而就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09年8月,四川德昌茨达乡发生的泥石流灾害,由于地址灾害气象预报信息的准确和群测防体系的健全,避免了900多名群众的伤亡。2010年,共成功避免地址灾害1100多起,安全转移9.0万人以上,直接避免经济损失9.3亿元。

2.4保障地质灾害治理经费

防治经费得不到保障是地质灾害在我国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使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必要性,由于资金不能落实,防治工作就会出现被动局面,由此得不到有效的开展。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各主体的支持来增加投入。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基础上,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分别列入中央与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主要对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能力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进行投入,地方财政主要对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进行投入。由工程建设项目,如修路、建房、开矿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按照"谁诱发、谁治理"原则,责任单位自主承担。这种政府投入占主体、各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与责任体系,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2篇:灾害治理范文

(一)泥石流

泥石流发生必须具备有方便集水的地形、丰富是松散物质、短时间内大量的降水和开阔的陡坡,以上条件都具备才可能发生泥石流,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泥石流长长发生在较为宽敞的坡度较大的地区。在岩石受到雨水的大量冲击岩石容易风化并且堆积了比较脆弱的基层,在经过暴风雨后就容易造成泥石流。泥石流是在特定的地质结构条件下所发生的岩土灾害。

(二)滑坡

受到地质结构、地貌地形、岩石类型、大气降水、人类开采等原因导致滑坡灾害的发生。其中地质结构对滑坡灾害发生的原因是最为重要。其主要的表现为常发生在活动性较为频繁的断裂带内,滑坡发生的构造面与滑动的方向大致相同,这就证明断层或岩层面向边坡内倾斜,由此可以推断边坡的稳定性越好,而当出现情况相反时说明稳定性就越差。在新构造活动剧烈的区域也时常发生滑坡现象。

(三)崩塌

发生崩塌的主要因素离不开大气降水、地貌地形、地质结构和人类活动。地质结构与发生崩塌现象的表现为;深且大断裂带内易发生崩塌现象,构造面的倾斜方向与大多数崩塌体的方向大致相同,新的构造活动区域与地貌地形是导致发生崩塌现象的主要原因。

(四)地面变形

在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地下的岩土会发生压缩、位移等活动。从而引起地面下沉、开裂、塌落等现象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设施造成影响。地面变形有地面裂缝、地面坍塌和地面沉降等现象。在我国的城镇中导致地面变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居民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使得地面的支撑力逐渐的变小,对地下矿产资源进行大规模和无节制的开采,地面形成一个空壳,没有实际的物体支撑,使得地面在外界的环境影响下塌陷。

二、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因为人类活动导致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会不断的加剧。这是不容忽视的一种地质灾害,人类地质灾害的影响要远远大于自然地质灾害的损失,由人为原因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的几个特点:第一、诱发速度快。假设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岩体的稳定状态要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如果有人为因素的加入,就大大的简短了岩体从稳定状态变为不稳定状态了,进而加速灾害的发生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第二、诱发灾害面广。在自然的状态下的地质灾害,除那些已经形成的大型的地质灾害外其他的地质灾害影响面积是很小的。当人类因素加入到自然的时候地质灾害的面积就会不断的变大。比如,人类对森林资源的滥砍滥伐、对矿土资源的大规模的开采,由小变大,从一开始的区域性的影响地质到逐渐的影响全球的地质。第三、诱发地质灾害的损失。除地震自然地质灾害对人类的影响较大外,再次就是人为因素对地质诱发的地质灾害了,每年因为人类对资质灾害的破坏就能达到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

三、岩土工程灾害的预报与防治

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原因复杂,再加上科学技术和财力的限制,现在还不能全面的对各种地质灾害做具体的灾害预报。为减少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需使用现代化的各种手段对灾害做出检测并且对灾害提前预报和分析。

(一)灾害形成的主要规律

第一,灾害形成的主要地域性规律。我国地质条件比较的复杂,不同区域的地质环境基本是不相同的,在岩土工程方面的灾害类型就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第二,岩土工程的诱发性规律的形成。由于人们在进行地质活动的时候,不合理的开采施工,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岩土的负担,导致灾害情况频繁的发生。第三,岩土地质灾害发生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岩土地质灾害的相关性主要值的是:崩坍方面、滑坡方面、泥石流方面以及岩溶方面都和水土流失之间的关系非常的紧密,并且岩土工程灾害的类型也和岩土的发育程度、地貌特点以及岩土的类型紧密的相关。第四,岩土灾害的规律还具有多发性以及群发性的规律。一般情况下,外生岩土灾害的分布比较的分散,基本上不会形成热别大的灾害,很容易被人们忽略掉。另外,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岩土的地质灾害种类,灾害的程度之间会产生不同的相互作用,一旦出现连发性的灾害,就会形成大面积的灾害。

(二)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岩土工程防治的主要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通过这种方式积极的开展岩层性质的调查以及预警能力,针对人以及岩土地质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不断的促进资源的开发以及利用,其主要的防治措施表现为下面几点。第一,要确保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开发共同进行,积极的落实谁开发谁治理的相关原则。第二,不断的扩大种植的面积,从整体上提高植被的覆盖面积,积极的开展植被种植工作,通过涵固水土的方式,有效的减少水土流失。第三,相关部门要对农业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开荒地段进行有效的保护。第四,在进行采矿、修路以及植被种植等工作的时候,要选择比较稳定的地质类型,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第五,及时的做好事前的监督工作,做到提前预防。

四、结语

第3篇:灾害治理范文

[关键词]煤矿;顶板;灾害治理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2-0066-01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为我国工业发展、国民经济腾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煤矿大多是地下开采,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经常会受到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加上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灾害防治措施单一等不利因素,煤矿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煤矿顶板事故,它已经对煤矿产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煤矿顶板灾害具有发生总量大、频率高、控制难度和影响力较大等特征,始终处于各类型煤矿事故当中的首位。因此,控制顶板灾害已成为提升煤矿安全作业状况的关键性措施。顶板灾害通常会受地质构造条件、煤层存储条件、开采工艺以及采掘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防治环节必须结合煤矿的各种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各项诱发因素进行全方位监测监控,将灾害的影响力降到最低。

1 矿顶板煤灾害灾害类型

1.1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

1.1.1?局部冒顶事故。?局部冒顶事故实质上是已被破坏的顶板失去依托而造成的。就其触发原因而言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采煤工作(包话破煤、装煤等)过程中发生的局部冒顶事故,即在采煤过程中未能及时支护已出露的破碎顶板;另一部分则是单体支护回柱和整体支护的移架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局部冒顶事故。

1.1.2大冒顶事故。?采煤工作面的大冒顶事故也叫采场大面积切顶、落大顶、垮面。由直接顶运动所造成的垮面事故,就其作用力的始动方向可分为以下两大类:推垮型事故。包括走向推进工作面常发生的倾向推垮型事故,及倾斜推进工作面容易发生的向采空区方向推垮型事故;压垮型事故。包括向煤壁方向压垮,及向采空区方向压垮型事故。由老顶运动所造成的垮面事故,压垮型事故发生在采用木支架支护的采场。

1.2巷道顶板事故。?巷道的变形和破坏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巷道中常见的顶板事故按照围岩破坏部位可分为:巷道顶部冒顶掉矸、巷道壁片帮以及巷道顶、帮三面大冒落三种类型。按照围岩结构及冒落特征又可分为:镶嵌型围岩坠矸事故、离层型围岩片帮冒顶事故、松散破碎围岩塌漏抽冒事故以及软岩膨胀变形毁巷事故等几种形式。

2 顶板事故的危害

无论是局部冒顶还是大型冒顶,事故发生后,一般都会推倒支架、埋压设备,造成停电、停风,给安全管理带来困难,对安全生产不利。如果是地质构造带附近的冒顶事故,不仅给生产造成麻烦,而且有时会引起透水事故的发生。在有瓦斯涌出区附近发生顶板事故将伴有瓦斯的突出易造成瓦斯事故。如果是采掘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一旦人员被堵或被埋,将造成人员伤亡。

3 顶板灾害的原因

3.1地质条件。对于一些特殊地质的作业地点,往往会给顶板维护带来极大的难度,如断层、破碎带等;这是因为通常会有断层泥存在于断层带中,遇到了水分,经常会有软化坍塌事故的弧线;另外,断层上下盘的矿体节理裂隙呈发育状态,纵横交错构造节理面,且有泥质存在于节理面内,这样就没有较好的稳固性,容易出现围岩破碎等问题。在顶板管理中,也会受到破碎岩体的限制影响;主要体现在:在爆破震动的影响下,容易有破坏问题出现于这种岩体的微观结构上,改变岩体,如果有超过位移极限值的位移出现于结构面上,就会导致解体崩溃问题出现于岩体结构上,虽然没有变形发生,但是却会突然冒落。在这种岩体结构中进行采掘施工,因为岩体没有较好的抗拉强度,那么岩体的抗拉强度就可以看作为顶板自拱形内的岩体重量,当暴露面积和时间达到了相关标准,岩体自身的抗拉强度无法满足顶板承受的拉应力,都会导致冒落问题发生于顶板拱顶范围内的岩石上。

3.2 采煤方法。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得知,在回采过程中,如果采用了不合理的回采工序,同样会导致顶板事故的发生。如,没有设置支护空间于煤壁上,在爆破落煤后,没有进行及时的支护,还有就是替换支护过程中,在回柱放顶时,有冒顶事故出现于工作面两端;此外,没有合理布置炮眼,有着过多的装药量,或者老顶来压等状况下,都会导致冒顶事故的出现,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煤矿作业的安全。

4 矿顶板煤灾害整治措施

4.1 对方案和管理的实施严格要求。在对煤矿进行开采时一定要收集各方资料,尤其是煤矿以及煤矿周围的地质资料,然后仔细制定出设计方案,并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相关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采掘方案进行作业。仔细分析矿压显现规律是防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造成大面积冒顶事故的有效途径,必须搞好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期间的顶板管理,摸索和掌握来压步距,在来压前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同时煤矿开采还应当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的危险源。

4.2 改进工程施工工艺。采掘工程顶板的跨度暴露在巷道内,如果不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爆破参数,也会加剧对顶板的破坏或增大暴露面积,不利于顶板的安全管理。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爆破参数,能够减少对顶板的爆破震动和破坏,从而达到顶板安全管理的目的。为此,合理布置采掘工程和施工顺序。比如,断层构造带与矿体走向基本一致,施工工程沿着构造方向布置,那么顶板受构造控制就难以形成设计的轮廓,并且将构造直接暴露出来,在顶板形成大的构造及断裂面,不利于顶板的安全管理;与构造方向垂直布置工程,暴露构造较小,便于顶板的安全管理。因此布置工程特别是采矿工程时,应尽量与构造面垂直布置。

4.3 科学维护支护设备 。在对支护进行维修的过程中,各种技术都是要严格按照各种安全标准来进行。对支护维护工作的现场也要进行管理,例如通过栅栏、警示标志等的设立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提示,防止顶板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当支护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的时候,要对顶板及支护的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一定要采用临时支护才能够进行工作,不能够在没有支护的情况下就对原来的支护进行拆除。

4.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意识。 要将班组长在顶板管理中的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班组的建设就是煤矿职工建设的重要部分。在生产过程中,班组长担任一线的指挥,熟悉地掌握了各种情况与资料,能够在各种情况之下进行正确的判断,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对各种情况进行处理,有效地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还应当花费一些精力和时间对矿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的安全意识能够得到提高,并且积极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煤矿生产中,顶板事故占据了煤矿生产事故的较大比例,影响到正常的作业生产,不利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分析顶板事故的发生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对采煤方法进行改善,对施工工艺等进行合理选择,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促使煤矿作业生产的安全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 王崇平.煤矿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原因及其防治措施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9).

[2]赵双胜.煤矿顶板事故的预防[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21).

第4篇:灾害治理范文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通常意义上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下述几点内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实施该计划;根据相关经验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划定地质灾害类别与区域并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团队;管理和评价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等[1]。根据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现状,我们可以将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概括为:由政府领导的,通过各部门相互协作组成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2-3]。

1 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本文由收集整理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1.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1.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1.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1.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4-5]。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

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6]。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本文由收集整理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7]。

2.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第5篇:灾害治理范文

关键词: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中图分类号:B845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山洪灾害作为我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如何才能有效的提高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和措施,一直都是相关部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要想全面的发展山洪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那么就必须要综合了解山洪灾害的特点和影响,正确的理解非工程防治措施在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防御作用和避灾措施,通过科学合理的应用、合理的规划好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完善山洪灾害的防治系统,从而有效的提高山洪灾害防治中的预警功能。

1.非工程措施在山洪灾害防治的作用

1.1、防御作用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主要就是通过检测预警系统,实施的收集当地控制点雨水情和工情等信息,从而有效的达到对雨水的情况变化的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进行监控,开展和完善防御预案、强化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改变山丘地区山洪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在极短时间内紧急转移大批的人员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管理体系,根据山洪灾害防治地区的地质环境和经济条件,建立准确、高效的监测、预警、通信和预报等监控措施,确保在山洪灾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和群众疏散工作,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第二,制定科学的山洪灾害防治预案,为有效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处置保障。第三,有目的的培养群众山洪灾害防治意识,宣传山洪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在山洪灾害中的自救能力,能有效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和管理在山洪灾害防治中的具体应用,能有效提高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将山洪灾害的破坏降到最低。

1.2、避灾方法

山洪灾害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问题,对人们的生活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山洪灾害的治理措施较为困难,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在灾害发生中,一般采取移民搬迁的形式,确保人们在最快的时间里,获得正常的生活质量。在工程措施治理过程中耗费的财力、物力、人力巨大,但防御效果不明显,为了帮助群众避开山洪灾害多发区,最佳的非工程措施是移民搬迁,最大限度的控制山洪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实践得知,只有将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应用到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才能确保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山洪灾害防治技术的发展,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措施的效率。

2.引发山洪灾害的原因

山洪灾害成因主要为降水量集中、持续时间长,加之受灾地区荒山面积大,植被稀疏,保水能力差,每逢普降大雨汇洪成灾,导致山洪暴发。具体分析如下:

2.1、突然降雨。我县地域全部都是山地丘陵,该地区自然条件复杂,并且降雨较集中,当7月和8月份突然降雨时,雨期通常较长,则为山洪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2.2、特殊地形。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沟壑纵横,海拔高程落差大,山峰岩石,表面支离破碎,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源短流急,极易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

2.3、沟道阻塞。由于地质结构原因,土壤松散,连续降雨饱合后,易倾泄淤积大量松散物,也是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

2.4、人为因素。有些群众房屋选址不合理,一些房子建在沟口、山脚、陡坡下,甚至行洪河道内,还有一些房子通过开挖坡脚、削坡取地修建;不经批准随意开矿、挖窑,随意弃土弃渣,不同程度加剧了泥石流、山洪灾害隐患。

3.山洪灾害防治实施的非工程措施

3.1、确定预警指标

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级指标。

(1)雨量预警指标。降雨是导致山洪灾害的最主要因素,临界雨量是实时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业务中诊断山洪灾害是否可能发生、并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关键性指标。临界降雨量是指可能导致山洪灾害发生的一定时段的最小雨量。参照雨量预警指标为参考值,系统建设后需根据雨情、水情、灾情资料积累不断修订,以适应特定区域预警需求。以诱发山洪发生的临界雨量为预警的基本指标,实施预警指令需依据基本指标和流域前期影响雨量(土壤湿润程度)因素综合确定。当小流域不同时段面雨量接近临界暴雨值时,各县山洪预警中心应向流域内居民准备转移的指令。当小流域不同时段面雨量到达临界暴雨值时,各县山洪预警中心应向危险区内居民立即转移的指令。

(2)水位预警指标。水位预警指标分为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和河道水位预警指标。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参照各水库的防洪预案执行。河道水位预警指标:山洪灾害危险区小流域内,缺乏实测历史水位资料,目前水位预警指标难以确定。为此在各县小流域选定下游有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且人口相对密集的水位预报节点,进行历史洪水位调查,依据各调查点的山洪灾害成灾情况,确定历史成灾水位为立即转移指标;结合当地水利工程在历史成灾水位上适当降低,作为准备转移指标。

3.2、预警内容及方式

(1)预警内容。预警内容主要包括: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2)预警方式。根据监测、预报、调查、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采用多种方式,及时警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报警信号。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预警信号城区可为电视、广播、Internet网络、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短信;乡(镇)及村级则可采用广播、电话、锣鼓号、报警器、短信等方式通知民众,具体预警信号的形式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定。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应用

4.1、提高山灾害防治的技术监控研究

为了全面发展非工程措施在山洪灾害防治中的应用,要提高山洪灾害非工程建设的技术研究,促进山洪灾害防治监控技术的发展。第一,合理划分山洪灾害的区域,根据山洪灾害的地形、地质条件和气候变化规律,分析山洪灾害可能会发生的地区、程度、类型、影响和范围,正确划分安全区和危险区,进行灾害监控区的重点规划,合理分配监控设备和人员,确保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监控质量;第二,正确调整预警指标,预警措施是为了尽可能第一时间疏散人群,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但是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和预警指标的设置,会出现误报或谎报的情况,这样会催生群众的麻痹心理和厌烦情绪,因此,正确调节预警指标,提高对山洪灾害的预测能力和监控技术,是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必要手段;第三,加强对山洪灾害的预测研究,提高山洪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山洪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当前我国的山洪灾害预测技术有待发展和完善。

4.2、规划小流域的山洪灾害监测

为了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适当开展不同地区的山洪灾害防御评估,有利于灾害防治工作的相互交流、相互促进,还能有效引导山洪灾害防治地区建房设施的质量,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突发性灾害的预防能力、抢救措施和修复工作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探讨,促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管理的发展。对小规模流域的山洪灾害进行评估,结合地域地形的特点和雨季的变化,加强山洪灾害的预警,为山洪灾害的抢救工作提供更多的时间,尽可能的减小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

结束语

对于山洪灾害中的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根据地势的情况,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防雨措施,并且提高预警系统。根据2010年编制的《山洪地质灭(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基础要求,对山洪灾害的防止进行系统化的防治措施,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建立健全长远的防治系统和防治措施,在山洪灾害中全面实施非工程的措施,全面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

参考文献

[1]蒲自平.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与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4,12:297+322.

[2]孟东勇,秦亚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探讨[J].江西建材,2014,06:82.

第6篇:灾害治理范文

关键词:隧道、地质灾害、治理

Abstract: the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widespread in the tunnel and other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is the great enemy of the tunnel construction. So the geological disasters had discussed the development rules, and study the monitoring system and countermeasure of preven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tunnel will hav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from the tunnel caus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eological disasters of classification,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tunnel of geological disaster management methods.

Keywords: tunnel, geological hazar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5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隧道施工的整个过程当中,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性事故, 不仅延误了建设工期而且还大幅度提高了工程费用, 同时还会对人身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如地质性灾害处理的不妥当, 也会给工程质量遗留后患, 给维修养护工作造成极大困难。由于地下工程施工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变, 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灾害,采取及时的应变防治措施, 保证隧道施工的安全与经济。

二.围岩的变形破坏及治理

1、围岩的变形破坏

这类灾害主要由于围岩的属性、结构体和结构面的性状及应力条件不利而引起。包括:软弱岩体的变形破坏主要破坏形式表现为大的变形位移和滑塌等;破碎岩如断层破碎带、风化带等的变形破坏主要表现为大量的掉块、滑塌、崩塌和泥砂石流等;块状岩的变形破坏主要表现为局部掉块;坚硬脆性岩的岩爆多发生于深埋、高应力区的隧道中。

2、围岩变形破坏的治理

1)软弱围岩变形破坏的治理

根据软弱围岩的变形破坏形式一是局部的塌滑二是变形位移量大, 造成拱顶弯曲、边墙内鼓、底板隆起的特点, 可采用包括弱爆破或掘进机开挖、喷锚支护、金属网、钢拱架、对开挖面及时全封闭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大变形位移的围岩, 一般应根据监测数据适时采用足够刚度的柔性支护, 在断面设计时要预留一定的净空量。

2)破碎围岩变形破坏的治理

破碎围岩的自稳能力极低, 特别是在富含地下水时, 几乎不具自稳能力。为防止其变形破坏, 控制其破坏规模, 可采取预注浆加固、排水降压的对策开挖时应尽量少扰动围岩, 开挖后及时喷锚支护、挂金属网, 或采用超前锚杆、管棚支护, 必要时采用钢拱支护。正确地选择施工对策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重要一环。

3)块状围岩的变形破坏治理

块状围岩的掉块、崩塌, 主要受结构面的性状控制。一般采用喷混凝土加局部锚杆支护即可, 锚杆应主要用来加固“ 关键石” , 因为这类围岩的变形破坏多由关键石的掉落牵动而发生和扩展。

4)岩爆的防治

国内外研究均认为, 应力解除、软化或预裂破坏等缓和应力的方法是防治岩爆灾害的有效措施。具体做法是:超前钻孔、超前导坑、分步开挖逐步卸荷;改善洞型, 使应力局部集中后再集中处理;钻孔水力破裂高压注水塑化围岩、卸荷消压;开挖面喷雾洒水;及时支护、衬砌、喷锚挂金属网、钢纤维混凝土等。

三、漏水、涌水灾害及其治理

1、漏水、涌水灾害

这类灾害主要是由于隧道的开凿, 破坏或改变了隧道所在地区原来的水文地质环境, 隧道成为新的良好的地下水排泄通道引起。灾害的主要形式包括:破碎岩的裂隙、缝隙渗水、漏水、涌水;岩溶裂隙水、管道水的涌出, 以及携带大量泥砂的突泥、突砂。

2、隧道漏水、涌水灾害的治理

1)破碎岩中裂隙漏水、涌水的治理

一般可采用超前钻孔或辅助导坑排水降压, 对水量较小段可进行注浆堵水处理。注浆堵水, 可以是深孔预注浆, 也可在施工掌子面的上半断面进行周边超前注浆。对埋深小于50m的隧道段, 还可采用地表预注浆来达到防止裂隙水的涌出和加固围岩的目的。

2)岩溶涌水、突泥灾害的治理

由于岩溶涌水, 类泥具有特殊性, 目前尚很难掌握其变化规律因此, 在考虑治理对策时, 对涌水量和突泥量的估计应“宁大勿小”, 相应的排导建筑物也应“宁宽勿窄”。一般岩溶裂隙水以堵为主, 大量的涌水突泥疏导比堵塞好具体措施包括:

①截流:截断岩溶水渗入和涌入的路径, 达到疏干隧道围岩和建筑物的目的。措施有地表截流沟、盲洞、截水墙和截水洞等。

②排泄:本方法宜用于流量大、动静水压力较高的涌水的处理。如隧道碰到大量岩溶水涌入时可在隧道一侧开凿泄水洞来解决。

③围堵:对岩溶涌水、突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沟谷、落水洞等地表岩溶, 一般可采用围堰、围拦和用片石、粘土封底堵塞的办法处理, 以阻止地表水直接对岩溶水进行补给。

对于洞内岩溶涌漏水, 开挖前或刚开挖时, 可用预注浆或周边孔注浆堵水。对岩溶涌水携带大量泥砂的突泥突砂灾害的治理更为复杂, 一般以围堵为主, 也可将突泥突砂引向专门的通道排放。南岭隧道岩溶涌水突泥段, 采用地表和洞内注浆相结合, 开挖时加超前管棚、钢拱支护等措施处理。

四、地面沉降、塌陷及其治理

1、地面沉降、塌陷

由于隧道开挖及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包括:浅埋隧道、城市地铁或大型管道开挖及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岩溶地区隧道开挖排放大量地下水造成的地面塌陷和泉水枯竭。

2、地面沉降、塌陷的治理

1)浅埋隧道含地下铁道开挖扰动上覆地层造成的地面沉降的治理措施包括:地表预加固;选用少扰动围岩的开挖方法;监测指导施工;加强初期支护和二次支护。

2)对由于隧道大量涌水和抽排地下水造成的地面塌陷的治理, 除应控制地下水的排放外, 对浅埋隧道上方的塌陷, 可采用围截地表水、地表及洞内注浆、封堵已有塌陷的方法来治理对深埋隧道上方的塌陷, 治理难度极大, 一是地表治理的范围不易确定, 二是洞内治理是堵是排抑或是排堵结合, 需经综合比较才能确定。

五、其它地质灾害及其治理。

其它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有害气体如瓦斯突出造成的灾害;地下水对隧道建筑物的侵蚀、腐蚀作用引起的灾害;隧道的冻融灾害;高地温灾害;地震灾害。其它隧道地质灾害的治理, 应针对具体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采用相应的对策来进行。对有害气体灾害, 应及时封闭含气围岩, 加强通风, 以防患于未然对水的侵蚀和腐蚀灾害, 一般采用抗腐蚀的防水材料和疏干地下水措施对冻融灾害, 主要是设法防止水的渗漏高地温灾害则以加强通风、洒水喷雾达到降温的目的对地震灾害的防治, 应重点加强洞门、洞口段及活动断层带的支护措。

第7篇:灾害治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规划。依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县城和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于每年底上报下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计划,由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综合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灾害威胁的轻重缓急程度,确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属地管理。各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

(四)分类处置。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资金由县乡两级负责落实;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治理和避让搬迁费用。

三、操作细则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地质灾害采取治理(工程治理、简易治理、应急排险)和避让搬迁两种方式。工程治理和简易治理列入年度计划,应急排险是突发地质灾害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排险的,根据发生情况及时确定。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工程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勘查、设计方案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实施。政府投资的,须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工前须到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简易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实施,政府投资治理的,由政府视治理资金额度通过招标或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治理;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治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程度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或治理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由有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进行治理。

(三)应急排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排险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确定有治理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上述三类工程竣工后,政府投资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指定有关单位管理和维护。县财政局负责治理资金审核和拨付。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组织竣工验收,县国土资源部门参加,验收通过后由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四)避让搬迁。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避让搬迁采用集中安置和零星安置两种方式。原则上以集中安置为主,无法集中安置的采用零星安置。

1.集中安置工作程序

(1)集中安置地选址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农村建房用地标准等规定。

②必须符合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街道)建设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及交通、环保等相关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③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④集中安置地应尽可能方便搬迁住户的生产和生活。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编制避让搬迁安置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和补助标准,与搬迁户签订避让搬迁协议,就拟搬迁地点、搬迁时间、过渡方式、原居住房屋拆除承诺、资金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并充分听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的意见。

(3)乡镇(街道)集中安置方案纳入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方案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搬迁前将集中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群众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对搬迁户实行搬前、中、后全程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避让搬迁验收;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核和拨付。

2.零星安置工作程序

(1)鼓励村民自行避让搬迁,特别是向中心村、集镇搬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与搬迁户签订避让搬迁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村民搬迁安置方式(新建或购房)、拟搬迁地点、搬迁时间、过渡方式、原居住房屋拆除承诺、资金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零星安置户汇总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纳入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方案。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对搬迁户实行搬前、中、后全程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避让搬迁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避让搬迁资金审核和拨付。

对个别已列入避让搬迁方案后又拒不搬迁的群众,应多做宣传、说服工作,经多次做工作仍不搬迁的,在主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期或该区域已地质灾害预警时,为确保群众人身安全,依照《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可将其强制迁入临时避险点,直至渡过危险期。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资金纳入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各渠道补助资金实行合并捆绑安排使用,由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从2010年5月起由个人切坡建房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治理、搬迁费用,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承担所需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县国土资源局和县财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和轻重缓急相结合的要求负责共同制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方案。

(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简易治理、应急排险的直接工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政策性赔偿等费用由乡镇财政承担。县财政依据工程审计报告拨付资金。

(四)避让搬迁政策性补助资金,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核拨给乡镇,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拨付给农户。政策性补助资金必须是农户原居住房拆平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县财政予以拨付。

(五)避让搬迁集中安置所需土地的征用价格和青苗补偿,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政发〔2009〕4号)执行,其中集中安置所用林地的平整及配套按2万元/亩计算、耕地的平整及配套按1.5万元/亩计算;零星安置的土地征用和青苗补偿按照2万元/户计算(包括带征350平方米/户,参照征用耕地补偿标准)。上述费用由县乡两级按6:4比例负责落实。

(六)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避让搬迁计划的,验收后每户奖励1.8万元;超额完成的验收后,按超额每户奖励2.8万元。奖励资金由给所属乡镇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地质灾害治理与避让搬迁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旅委、安监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防治工作。

(二)规范程序。有关乡镇(街道)每年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县政府批准,列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第8篇:灾害治理范文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222-01

1、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概述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人类采矿生产活动而引发的一种破坏地质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矿区灾害。它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开采开山弃石,加速水土流失,引发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矿区周围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开裂及沉陷等;矿山剥离堆土、尾矿废渣堆积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尾矿库漏塌、排土扬失稳滑移造成严重的泥石流灾害等,凡此种种,均是矿山地质灾害的具体表现。我国是个矿业大国,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矿产资源的年消耗量很大。多年的粗放式的矿业开发,导致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部分矿区呈现加速恶化势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市场经济对国有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矿山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安全和环保意识淡化,加之开采技术及生产设备的相对落后及矿区周边大量无序的民采等多重因素的干扰,导致矿山多年开采积聚的灾害隐患爆发,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近几年,,非煤矿山的灾害事故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频发的冒顶、突水、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及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制约着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2.1矿山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的基本思想

矿山地质灾害作为一种自然灾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其发生频率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日益增大,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防治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应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现及再造“山川秀美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走“群专结合”及“群策群防”的道路。把现有的地质灾害点纳入正常的监测防治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促进国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2保护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忧患意识。矿山地质灾害作为一种内外地质作用的产物,其成因、危害及防治措施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只有让当地群众掌握相应的灾害防治知识,才能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加强宣传是当前开展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社会各界,特别是灾区的政府领导,应配合主管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掌握预防灾害的一些有效方法及遇险撤离等常识,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2)加大立法,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国家应建立完整的体系,法律对大型矿山的开采许可权,以及开采者的技术能力和环境生态恢复能力进行立法,将矿山开采赢利最大,危害最小。将矿山开采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矿山的开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环境与经济的双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建立矿山生态风险评价体制。在实施矿山开采活动前,应当根据矿区各类资源赋存情况,对矿山开采后可能引起的生态破坏类型和程度进行评价,并确定治理方法。以及确定开采者从事开采和生态重建的技术和经济能力等。

(4)建立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立监测网络系统是防治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沉降等灾害易发区,设立监测网络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电子计算机,对灾害进行较准确的、超前的预报预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目前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及长江三峡地质灾害多发区均设立了监测系统,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第9篇:灾害治理范文

[关键词]煤炭开

采 地质灾害 治理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8-350-1

1采煤引发地质灾害问题

三街煤矿处于构造剥蚀中高山地貌区,山势陡峻,地形切割强烈,冲沟发育,沟谷多呈“V”字型,地形破碎,土地较贫瘠,受采煤的影响,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土地退化、荒芜、房屋裂缝、水源干枯等环境地质问题日益突出,居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受到严重威胁。煤炭的开采造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采空区面积扩展,煤矸石堆积量增大;采空区塌陷引发大量地面裂缝、公路及便道路基陷落变形,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是矿山多年井下开采,致使矿区内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沟水断流、干涸,致使矿区内人畜饮用水及农灌水困难等一系列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相继发生和出现。

1.1采空区塌陷

1.2滑坡

影响矿区地质环境的滑坡主要有7个,以小型为主,个别中型。主要危害是直接危及4户村民、农田200多亩、县乡公路、矿区公路自然生态环境。

1.3潜在不稳定边坡

矿区发育两个潜在不稳定边坡,两边坡后部紧邻滑坡,坡面较陡,土体松软,岩体质量较差,边坡变形破坏或滑动后,易诱使后部坡体随之变形破坏,严重影响后部滑坡的稳定,最终导致整个坡体的滑动破坏。边坡本身的变形或滑动主要危害对象是下方县乡公路,同时影响矿山生产、对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1.4煤矸石堆放的潜在危害

2治理与恢复方案

2.1人畜饮水工程

2.2采空区治理

对三街煤矿采空区治理,目的是抑制和缓解采空区地表的开裂、塌陷及影响范围扩大,并不能从完全削除采空区塌陷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采用井下废石和矸石及矸石场堆采取干式充填系统充填采空区,矸石量基本满足工程的需求,不足时从地表采掘碎块石进行充填;充填材料采用机械运输,运输系统充分利用矿山生产运输系统,不足时由矿山配备;地表裂缝采用筑填粘土进行封堵;塌陷影响比较严重的塌陷区进行土地复垦。

2.3煤矸石堆放场的治理

2.4地质灾害

对矿区的滑坡及潜在不稳定边坡进行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2.5污水处理及利用

矿山井下抽排水及矸石淋滤水易对周边土地及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各矿区硐外原有污水处理池处理能力不足,需在每个矿区增设日处理污水100―400m3的污水处理场五座,将矿井污水、矸石场污水集中处理后作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以弥补矿山疏干引起的农灌水源不足。

通过上述治理工程,有效抑制地质灾害的发展,基本消除其危害性,对已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保护,对已破坏的工程设施进行加固;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基本解决因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学校师生及部分村寨人畜饮用水困难问题;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基本恢复治理区地质环境,有效抑制治理区地质环境的恶化,有效保护治理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

3地质灾害的预防

煤炭开采所引发的地质灾害直接危害了矿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的产生和延续,使人们无法安居乐业,治理灾害的工程量巨大,耗资不菲,工期较长。在煤炭开采之前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对于有可能产生的灾害应遵循“以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对于可能产生地面蹋陷及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煤矿,可采取特殊的开采方法和顶板管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地面塌陷地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产生,对塌陷的地表随时进行综合治理,以恢复和进一步改善矿区环境质量。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煤炭开采会引发很多的地质灾害,严重影响了矿区所在地的环境和生活,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预防和治理。近年来,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法不断完善,煤炭开采技术日益进步,由于煤炭开采而引发的地质灾害将会逐渐减少,随着科技的进步,煤矸石亦可完全利用为充填开采或可再生资源,减少污染,促进我国煤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