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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治理项目精选(九篇)

灾害治理项目

第1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风险管理;控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TM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157-01

一、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整个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整个防治流程比较复杂,防治技术人员要做好前提的检测和项目评估工作,根据地质防治工程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其他施工项目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之处,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在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建筑企业人生财产安全,技术人员要加大风险管理力度,从细节问题抓起,对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探究,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灾害防治,将风险问题与政策环境及技术水平有效结合,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类别

1、政策与环境风险

(1)风险管理的构成因素

政策与环境风险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不同化的风险问题,政策风险管理受国家规章制度的制约,主要是指由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案出现更改作废等现象从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受地形、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由不同性质变化带来的风险问题。

(2)风险管理控制

政策风险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在整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制定缓冲期限。因此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核对信息,加强风险问题的管理与控制。而环境风险问题具有不可预测性,随时可以出现不同的问题。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加大信息数据的搜集渠道,全面了解完成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的信息因素,并展开探究分析工作,各部分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总而言之,面对政策与环境风险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预测和管理,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将风险问题降到最低。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风险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风险问题的产生于建筑企业单位的管理手段有着直接关系,经调查发现,除了实施单位外,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策略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建筑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中受施工条件的影响,导致前期设计的勘察报告与地质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不然会停止生产,严重的情况下整个立项重新开始。技术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失误也会延长工期,当管理措施不合理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选用新型材料时没有进行安全质量性能检测,就投诉使用,导致了不同细节问题的产生。组织管理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引导每一位施工技g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工期进度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进行管理,以此减少不良问题的出现,如果流水施工组织失误,没有及时调配更新机械设备都会影响施工进度。在整个施工流程操作中,意外事故随时可以产生,比如说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会导致企业单位破产,多种因素的出现,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进度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来说进度风险管理控制问题是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很难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管理流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方案编制,并留有足够的缓冲时间,从而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在编制进度计划表时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其中主要包括活动时间估算、项目进度规划等内容。活动排序与时间估算对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当出现影响因素时,技术人员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进行维护,及时与项目相关方取得提前联系。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分析,如果与实际要求的进度存在一定的偏离,则需要加大管理手段。

3.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财务风险问题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资金短缺、超支等问题,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护处理,就会带来更大的风险问题。从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大部分项目都会导致财务风险问题产生,因此,需要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编制成本报表进行费用估算和控制。其中,资源计划主要是指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进行计划编制利用,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项目来说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资源的利用和配置。费用估算要对项目中的资金成本紧张规划调整,掌握开支偏离计划的具体原因。

4.技术风险问题的管理控制

技术风险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基础上选用新点材料和技术进行管理控制,由于同类工程项目较为稀缺,因此参考经验也比较少,由此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问题。再加上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也会导致大量的风险问题产生,技术风险问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对工程项目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在实际施工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风险管理控制的基本操作流程,做好风险问题分析,在对风险进行量化的前提下,采用针对性方法进行风险问题调控。分析时应注意将不同的影响因素与实际情况相互结合,充分掌握项目风险存在的因素。编制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技术人员在全面掌握项目所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后,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的措施,同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有利于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进行方案评估措施管理控制,要听取专家和现场人员的的重要意见,从而确定最佳监控与管理办法,注重项目利益的全面发展,进行方法审批核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项目施工风险问题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从用户的基本需求出发,从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国“防灾减灾”奠定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确保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 邵生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不足点及改进[J]. 财经界(学术版),2016,(13):53-54.

[2] 王大斌. 浅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J]. 中国集体经济,2016,(13):53-55.

[3] 朱忠荣,李新哲,杜颖.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管理探讨[J]. 建筑经济,2013,(09):58-60.

第2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02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03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06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07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 交通 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 历史 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 自然 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 经济 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 科学 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第3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同志们:

为强力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地质灾害治理首批施工项目启动会。下面,我强调三个问题:

一、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

1、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迫切需要。**是全国地震重灾县,地质灾害治理是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能否加快和提前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进度至关重要。同时,我们有许多项目建设面临着地质灾害的威胁,如果不及时治理,将严重影响项目建设。

2、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地质结构复杂,山高坡陡,雨量充沛,是全国地质灾害重灾县,频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给全县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制约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启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3、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国家、省、市有明确的要求,人民群众有强烈的愿望。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争取上级更大支持,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有利于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

二、建设上务必突出重点

1、要突出重点乡镇。切实加大实施力度,尽快解决红四乡、**镇等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的生活。要切实抓好避让搬迁工作,对隐患较大、边远偏僻、不宜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让搬迁,帮助群众逐步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突出重点地段。要切实加强学校、医院、场镇等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地段地质灾害治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一时不能治理的要制定预案、落实领导、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监控,加强防范,做到定方案、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

3、要突出重点项目。对投资大、时间紧的重点项目,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强推猛促,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与省、市国土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衔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确保跟踪落实到位一批重大项目。

三、配合上务必密切有力

1、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希望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保时间、保进度、保安全”的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每一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政工程。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服务,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确保“加快”和“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2、要精心组织,加快进度。施工方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施工,保证项目安全实施。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业主职责,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组织领导,继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在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争当模范、创造经验。

第4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地质灾害防治

各镇(街)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号)和省政府贯彻意见(政文〔〕388号)的要求,逐项落实防灾各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御。

1.认真编制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根据本区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和防灾能力,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防治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教育、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铁路沿线和旅游区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检查。各镇(街)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逐点检查,对地质灾害威胁的基本情况重新调查核实(附件1),登记造册汇总,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新增的(特别是受年“9.1”强降雨诱发的)或情况有新变化的隐患点,要全面摸清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附件2),及时修订汛期村(居)群众转移预案,补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2005年以来,落实省、市、区各级政府的补助措施,已搬迁的地灾点群众的基本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并登记造册汇总(附件3)。对群众已搬迁、旧房未拆除的地灾点,各镇(街)要依法拆除旧房。

各镇(街)地灾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2、3)要在3月5前报送区政府办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政府将在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核实。

3.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在汛期,所有防灾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发生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区直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信息发送到有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按照规定和上级有关部署,加强汛期值班,组织指导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巡查,各镇(街道)、村(居)要做好临灾转移避险。发生险情、灾情,各镇(街道)、村(居)要做好地灾应急处置,并按时限要求上报灾情、险情,区直有关单位要做好配合。

(二)努力夯实地质灾害防灾基础。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国土资综〔〕132号),有序推进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严格审查设计书和成果报告,紧抓调查质量,查清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易发区及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点的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在详查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防灾工作实际,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设备;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平台与相关应急服务平台的联动互通,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监督管理。

(三)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百千万”工程。各镇(街)要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区直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治理工程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治理工程的项目验收。对危险性较小的小型地质灾害点,在目前还不能实施搬迁避让和治理的情况下,各镇(街)应积极探索简易降险治理。搬迁方面,各镇(街道)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委〔〕47号),加快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避让,落实“十二五”搬迁计划及搬迁基本情况(附件4、5)。群测群防方面,要按“十有县”、“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青山挂白治理

(一)确保二沿一环“青山挂白”治理任务按期完成。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进度督查和指导,确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对敏感性强、规模大的“青山挂白”点,要实行分级督办,按照“全面复绿”的原则实施工程措施。其它矿山,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对年,省国土厅检查发现的硋灶、东海浮山挂白点,要摸清情况,落实治理责任。各地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矿山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的政策调研和创新,促进矿山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和矿山废弃地最佳利用。

(二)全面落实保证金制度。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审核关,督促编制单位按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准确,恢复治理工程进度表安排合理,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展示清晰”的要求,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列入年检内容,依据恢复治理方案,加强对采矿权人“边开采,边恢复”实施情况监督。对已按恢复治理方案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治理的矿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及时返还保证金,实现保证金“有进有出、良性循环”,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三、项目管理

第5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截止到年底,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94处。按规模分:大型10处,中型43处,小型341处;按地域分:新昌县103处,诸暨市102处,嵊州市95处,上虞市76处,*县15处,越城区3处。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521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3%。

年,我市受强台风、强雨雪等极端性灾害天气影响,地质灾害明显多发,全市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2起(不包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小型公路边坡塌方),比年增加175%,其中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由于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妥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比年减少了15%。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今年要特别注意极端性灾害天气在局部造成的强降雨,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特别是要把各类农村道路边坡、易发区内的各类农家乐等公共场所及农村居民点作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入汛前各项应对工作。各县(市)都要在汛期来临前编制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月中旬前,各地要组织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检查各灾害(隐患)点现状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充分考虑极端天气引发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的可能,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作必要的修改完善。重新确认应急系统及群测群防网络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各县(市)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互相沟通,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汛期各项工作制度,汛期值班、灾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做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确保一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应急排险,防止灾情的进一步发展。各地要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抢险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加强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建设。抓紧开展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专业监测省级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各县(市)要建立1?2个地方级地质灾害监测示范点,做为各地地质灾害监测的样板工程,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简易监测相结合,带动并提高各地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制定监测工作制度,灾害(隐患)点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监测记录,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到位、监测记录到位;要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保障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工作经费。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培训和知识宣传,同时发挥监测示范点的教学推广作用,提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提高基层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明白防灾、主动防灾。

(四)推进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工作进程。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修编期限的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全面调查,制定新一轮防治目标,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进度,争取提早实现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近期或中期目标。列为省重点的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按时完成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全部工作,并把成果应用到当地政府防汛抗灾中。

(五)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用地项目中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县(市)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6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作为帮助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脱贫致富、根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层层负责,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遵循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明确责任、群众自筹为主与省、市、县补助相结合筹措防治资金的原则,积极稳妥、全面规划与开展试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由于我县地质灾害点多,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分轻重缓急,选择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作为先行避让搬迁或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把搬迁避让与山区扶贫、移民建镇、乡村规划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异地安置、鼓励投亲靠友等有效方式帮助群众逐步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目标任务

至20*年底,完成全县辖区内省政府确定的21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任务。分月份目标任务为:

20*年6月底前,完成岔口镇岭里村半山组、岔口镇胡家山益州、深渡镇汪山村3-4组的整体搬迁;

20*年7月底前,完成狮石乡狮石村的整体搬迁;

20*年9月底前,完成杞梓里镇六和村横痕、三阳乡浩川村、霞坑镇湖上村上湖组的整体搬迁;

20*年10月底前,完成昌溪乡凤岐村、岔口镇蜈蚣形白石库的整体搬迁;

20*年11月底前,完成金川乡皂汰、金川乡柏川村方田寨的整体搬迁;

20*年12月底前,完成岔口镇鸟雀坪的整体搬迁;

从2009年起,分年度实施列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其它20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其中搬迁避让11个,勘查治理9个。

三、治理政策和资金筹措

(一)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治理费用采取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的方法解决。已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项目的,在省财政户均补助1.7万元(含1000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搬迁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户均补助3000元。补助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国土部门一次性下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助和群众自筹。各乡镇可在项目总资金范围内,根据搬迁户人口、房屋、财产等状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县每年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提取10%比例,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专款用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

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移民列入救助对象,按照事后救灾的政策及按标准发放救灾补助资金,以切实推进搬迁和治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提前开展调查,确定学生分流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需整体搬迁的,报省教育厅纳入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计划,确保搬迁避让与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切实解决好搬迁学生的上学问题。

列入下一年度省补助的治理项目,有关乡镇应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提前报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研究安排防治资金。为申报项目开展的调查、文字影像资料制作、安置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由乡镇政府从本级财政列支。

(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其限期治理。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由县政府组织专家界定后实施。

(三)搬迁避让安置点的交通、电力、饮用水、通讯、广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公路)、电力、水利、建设、卫生、广电、通信、扶贫、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向省有关主管部门争取,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

(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用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置换方案依法报批。安置移民宅基地面积严格控制在规定面积标准以内。

(五)鼓励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投亲靠友搬迁。凡自愿选择投亲靠友、自行解决生产生活资料的搬迁户,户主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搬迁避让补助和公共设施补助资金,按照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

五保户搬迁住房由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相对集中统建,房屋产权归乡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实行县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每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确定一名县领导作为联系人,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督查检查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扶贫办、移委、电信局、电力公司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国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日常具体事务处理和各乡镇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要成立治理项目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危险点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治理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各危险点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灾害规模大、危险程度高的危险点列入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省、市、县政府负责利用3—4年的时间,完成治理工作,其它灾害点防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责任,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因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乡镇政府监督其限期治理。

(三)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禁止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上新建住房和户口迁入,搬迁户安置后必须同时拆除原有住房。对拒不搬迁或搬迁后不拆除原有住房的,乡镇政府可以按照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解决。

(四)切实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搬迁安置工作的成败,是治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搬迁避让工作的难点。各乡镇政府应通过产权置换、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的生产资料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使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过得好。做到既脱离危险,又安居乐业。

(五)强化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必须设立专项资金帐户,对省、县下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必须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县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应工作部门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虚列资金使用项目、虚报使用金额、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专项治理资金的,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行项目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对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治理项目资金补助,造成的治理资金缺口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7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丰富的资源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湖南带来了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不止如此,从地质学的角度来说,湖南地处我国第二级台阶向第三级台阶过渡地带,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大致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同时又地处南岭、钦杭、湘西―鄂西三大成矿区带,构造运动强烈,岩石发育齐全。这样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条件,决定了湖南一方面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

预防:14个群测群防师范县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现行条件下最有效的防治手段。

截至2011年底,湖南省所有山地丘陵地区94个县市区均已提前全面完成“十有县”建设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

在全面建成 “十有县”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在全国率先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活动,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建设一批“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群众满意”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

浏阳市等14县市区被确定为首批创建单位,可望明年验收授牌。国土资源部充分借鉴我省开展群测群防示范建设的试点经验,于2013年9月全面启动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第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防灾能力再上台阶。

2014年,湖南在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制定具体支持措施,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全面开展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导市县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群测群防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基层群众识灾防灾能力,制作并播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题宣传片,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详查:1∶5000地质灾害详查

湖南地貌类型多样,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环境基础。

对此湖南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1358”目标,即完成100个县市的1∶5万地质灾害详查、300处地质灾害勘查、500处地质灾害治理、800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户的搬迁,这个规划目标可望全面提前完成。

在摸清地质灾害家底方面,目前,湖南已完成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较低、涉及范围不广、普查精度不高、家底不清,特别是主要交通干线、铁路、大中型水利枢纽、学校、城镇尚未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按照湖南省政府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100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要求,2013年完成了22个县市区的野外验收,新启动了45个县市区详查任务。

至此,全省已完成或正在开展1∶5万详查工作的县市区已达75个,将提前完成省政府《意见》确立的目标。

据了解,2014年湖南将再部署25个以上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对6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详细勘查。

治理:90个地质灾害项目

通过多方面的努力,2013年共争取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资金8000多万元,开展近90个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及搬迁项目。

第8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安全讲两点意见。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县持续降雨80多个小时,全县2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绝大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在350毫米左右,邵家桥、__、三道水、思林、许家坝等10个乡镇累计降雨量超过400毫米,其中最大降水量邵家桥镇达412.7毫米。由于__河水持续上涨,洪水水位高程达到374.39米,超警戒水位,县城河街出现内涝,沿__乡镇部分地方被洪水淹没。截至目前,我县共发生307处地质灾害(新增地质灾害点264处,老地质灾害点43处),其中:滑坡177起、塌陷56起,公路坍塌74起。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房屋1065栋,完全倒塌房屋233栋,受灾人口38528人,安全有序转移群众12668人,紧急成功避险群众840人,直接经济损失4.9741亿元以上。同时,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群众防灾意识不强,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避险措施还需强化落实。二是县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抗灾御灾能力较弱。农户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一旦遇到突发灾害,电力、交通、通讯等严重中断,损毁较大,预警、灾情信息迅速传递与收集将造成较大障碍。三是监测监控手段滞后,预警准确度不够高。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监测以人工为主,缺少技术手段,预测不够准确,监控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暴雨过后次生自然灾害的监测监控不到位。

当前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易发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第一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当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查漏补缺,加强灾害综合防御。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抓好危路、危桥、危库、危塘、危房、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到点到户的灾害隐患资料档案,为实施群测群防打牢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灾害隐患,要及时安排专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同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实际上又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同样要按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要求搞好监测排危工作。三是切实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落实避险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避险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和包保责任人。对处在危险区域、需要立即撤离转移的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转移,防患于未然。五是综合排危防治。县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快危桥、危路的排险进度,确保通行安全,避免道路施工引发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六是作好应急准备。县交通、民政、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确保灾害来临时指挥便捷、运转有序,同时,要加快灾后重建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抗灾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能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预警监测体系。一是要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制定完善防灾救灾预案,落实应急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正常运转;要组建好相应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群众掌握预测灾害、排危避险的常用知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测自救能力。二是要完善监测网络。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既要落实乡(镇)、村、组干部和监测员责任,又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实施即时监测,遇有险情及时预警,果断避灾,快速撤离。对威胁到50户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要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快速响应机制,灾害预警信息一经发出,要立即启动预案,通过网络、电话、传真、广播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传达到农户。对现代通讯手段不能覆盖的地方,也要建立起以喊话、鸣锣、放鞭炮直至徒步通知等方式的信息传递通道,确保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农户,实现无缝覆盖,让老百姓一旦遇到实际灾害快速有序转移,应急队伍快速抵达现场救援。四是要建立层级联动机制。县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综合应急平台,努力提高灾情预报和抗灾救灾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灾情重点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规律、防灾体制和政策措施等重点环节,确保灾害防治工作能够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县、乡、村、组、户分片层级联动网络,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层级联动、有序高效。五是要建立跟踪防控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滞后性,往往在主要灾害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还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因此,除灾害前、灾害来临中进行严密防范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灾后跟踪防控制度,加强灾后延时监测,事后跟踪防控,预防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科学

规划,加大源头防范治理力度。一是执行评估制度。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地质环境脆弱,工程项目建设如果缺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极易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道路建设、削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工建活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今后,对未进行地灾危评的项目,县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县住建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减少监管监测盲点。要制定动态详查制度,通过详尽的普查,将未列入备案的盲点地带及时列入监测和治理范围,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制定防治规划。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受直接威胁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统筹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分类防治规划;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对能治理的,尽早治理,确实无法治理的,坚决实行搬迁避让,对可能引发新地质灾害的区域,要落实管控措施,不得开展建设行为,,!防止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扎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这一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搬迁及治理,对辖区内未列入规划的,要采取“监测+搬迁+治理”的方式综合防治。县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项目资源,倡导社会捐助和村民自治,合理利用资源,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频率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督办、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要注重督查实效,通过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薄弱环节,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落实。督查中要深入乡村、农户、灾害现场,收集一线资料,掌握一线数据。对存在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特别是汛期来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递信息,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县住建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做到常备无患;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抓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建筑工地的逐年增多,在安全监管装备落后、技术缺乏的条件下,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督促企业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机制。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办,对重点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要成立专门的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建筑企业建筑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二是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三是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停工整改。

第9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对全区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安排部署。等一下,吉刚区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__年,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早布置、早落实、早安排,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总的来说,__年工作体现在“四个到位”。

一是制度完善到位。__年初,制定出台了《__年__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__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__市__区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均及时调整和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灾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体系。

二是舆论宣传到位。__年,我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了全社会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 、“6.25土地日”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制作了地质灾害宣传牌和标语,发放有关地质灾害的宣传画、手册2500余套(册),进一步提高了山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三是防治措施到位。汛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时时监测,并对重点监控的隐患点实行一点一案,有效预防了地质灾害的发生。扎实开展了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全面清理检查了全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并进行了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资金保障到位。__年,区财政共安排资金130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积极上跑,争取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__万元,有效保证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虽然__年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当前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客观方面。我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复杂,沟壑纵横,公路、房屋、矿山工厂、旅游景点、水库、尾矿库等建筑物都广泛分布在不同类型的斜坡和沟谷带,遭受强降雨和人为施工等因素的影响后,极易诱发滑坡、塌陷、崩塌等地质灾害。目前,全区共有51个隐患点,虽然中小型占绝大多数,但布局较为分散,分布在9个乡(镇、街道),威胁面广,治理难度较大。主观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准备工作不主动、不充分、不扎实,组织措施和责任制流于形式。一些乡(镇、街道)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不到位,应对工作准备不充分,特别是应对恶劣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认识还不够充分;应急抢险器材和应急抢险队伍没有真正落实,物资、资金、队伍的准备虚报浮夸,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因此,针对我区地灾防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攻坚战”。

就我区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财力也好,空间的容纳性也好,都欠缺,做不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全部迁移。所以__年,一定要进一步强调防、治、迁并举,基层干部更多的责任在做好防范上,重点是要预防在前,平时的工作要做细。地质灾害到来之前,你们要做好防范工作,灾害到来过程中,更要做好防范工作,平时经常性的工作要落实到位,使地质灾害防治从事后救灾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预防向科学防治转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注重监测。临近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根据自身职责,再次组织力量对辖区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尾巴。要认真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要安排好防灾应急值班人员,保证汛期通讯畅通,确保防灾工作正常运转。区国土局、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区国土局要把区内国土所和各有关股室的职能作用发挥到位,组织业务人员定期对各地质灾害点进行动态巡查,建立监测台账,全面掌握全区地质灾害变化情况。

二是要完善体系。一是要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早安排、早行动、早到位、早落实”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灾害隐患点及工程建设活动等特点,及时与国土、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做好衔接,认真落实年度防治预案组织编制工作。要组建好相应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好物资准备。要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预案并加强演练,让广大干部群众熟知报警信号、处置措施、转移路线等,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二是要健全层级联动机制。要互通信息,建立综合应急平台,发挥协同作战优势,形成区、乡(镇、街道

)、村、组层级联动网络,一旦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层级联动,合力抗灾。三是要加强治理。地质灾害点治理是消除灾害隐患的重要举措。虽然区政府每年都安排有一定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但对于全区51个隐患点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此,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国土部门积极加大上跑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对隐患点进行治理。要积极整合资金,坚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生态移民、农村集中建房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治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性等因素,分期分批,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治理工作。同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道路建设、削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工程项目,建设之前一定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四是要深入宣传。在继续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识灾、防灾、避灾能力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干部也要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的机会,“见缝插针”,为群众发放宣传单、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

五是要抓好“十有县”建设工作。今年是我区地质灾害“十有县”建设工作启动年,根据要求,要在明年7月份之前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方案已经印发至各位手中,这里我就不再多说。就提一点要求,“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抓好统筹,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推动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