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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保险论文精选(九篇)

灾害保险论文

第1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Keywords:Archives safety system; Archives conservation; Disaster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ecurity

1 引言

2010年以?恚?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提出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说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已成为档案事业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一个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形成。反思我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快速推进的深层次原因,离不开学界多年来对档案安全问题的不断研究。从最初对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安全保护的研究到如今从档案安全体系的层面展开对各类档案安全问题的系统研究,档案界人士充分汲取相关学科的思想源流,并将其融入档案安全问题的研究当中,取得了重大进展。时至今日,我国档案安全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研究当中缺乏对档案安全体系理论的系统归纳和科学提炼。因此,厘清档案安全体系研究的理论源泉,对于促进档案安全体系的深入研究,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安全理论体系的形成意义重大。

2 档案安全体系研究的主要理论阐释

2.1 档案保护与档案管理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的档案保护技术学是研究档案制成材料损坏规律及科学保护档案技术方法的一门学科,它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档案安全的理论最初就体现在档案保护之中。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档案保护研究逐渐从各个层面展开,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学界不仅对档案保护技术学科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知识基础和理论框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梳理,还将目光转移到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当中。我国档案保护技术学所形成的核心思想和理论方法,是以纸质档案为核心构建起来的知识体系,例如档案修复技术方法、档案馆建筑与设备、档案害虫与微生物的防治等,它们在我国传统档案保护工作以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档案保护的范围逐渐拓展到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保护、备份与长期保存等领域,而这些领域同样也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下,档案安全保护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1]。总之,在档案安全体系理论建构当中,档案保护领域的理论方法不可或缺。

档案管理理论是围绕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流程形成的一整套理论、原则和方法。科学的档案管理对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意义重大。从这个角度看,档案安全体系理论的构建离不开档案管理理论的指导。首先,要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除了探讨电子文件信息的安全保密技术与方法外,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同样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一方面,电子邮件、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新型“文件”的出现,如何确定归档范围,如何鉴定其价值、划定保管期限,如何完整捕获文件内容及其结构和元数据信息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另一方面,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和维护,尤其是新型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策略方法也是需要涉足的重要问题。其次,从文件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文件(电子文件)从形成到销毁或永久保存的整个周期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对文件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安全管理,既要防止重要文件由于没有归档或归档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丢失,也要防止保管当中的篡改、泄密,以及注意防火、防盗等,当然,还有利用过程的原件保护、信息保密、隐私保护甚至销毁阶段的安全等。

2.2 风险社会理论。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的理论命题。此后,英国学者斯科特?拉什、安东尼?吉登斯、沃特?阿赫特贝格等人对风险的概念、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探讨。风险社会理论对风险、风险社会进行了完整描述,对如何规避和应对风险作了阐释,是开展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思想源泉。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之后,风险的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多维度视角也为关注风险社会问题提供了多种理论分析路径。此外,风险社会背景下,风险社会理论已经对政府管理、企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产生显著影响,基于风险社会视角展开的安全问题研究层出不穷。

对于档案界而言,对档案安全问题的认识通常有两种视角:一是从档案的存在形态、固有特性以及档案保管的场所、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力图从内部发现档案安全风险因素;二是从档案安全所面临的外在环境,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着手,力图从外部分析档案安全风险因素。风险社会理论为理解和思考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视角,为档案安全风险的防范、规避与管理提供重要思路。

总之,探索风险社会理论对档案安全问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认识现阶段我国面临的档案安全问题提供理论借鉴。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切入对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进行透视和反思,剖析产生安全问题的深层原因,这对于档案界树立风险意识、培育风险文化有导向作用。此外,有利于档案机构明确风险社会中档案安全的责任担当,从宏观和微观的双重视角展开,树立“大安全观”,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安全应对策略与相应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机制。

2.3 风险管理理论。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与客观存在性,它由潜在的损失、损失的大小、潜在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三种因素构成。为了避免事件发生的不良后果,减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即降低风险成本,人们引用管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规避风险,于是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便应运而生。

风险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管理活动,常被视为一种保险,一个缓解不确定性的缓冲区,最终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因此,在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管理主体通常致力于通过风险的识别、评估等一系列流程?矸治瞿谕獠看嬖诘姆缦找蛩兀?并制定一系列方案、措施来应对风险,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已经在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医疗护理管理等领域得到了极其深入的应用与理论拓展,并逐步运用到政府管理、信息管理、IT项目管理、自然灾害管理等领域中。

2000年,王健等人翻译了戴维?比尔曼的著作《电子证据――当代机构文件管理战略》,比尔曼认为,在电子文件管理中应导入风险概念,进行风险管理。之后,电子文件的风险管理开始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其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电子政务系统中文件管理风险防范与对策研究”课题组进行了系统研究,探索了电子文件管理风险及其产生原因[2][3]、电子文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电子文件的风险管理流程与方法等[5][6],并于2008年出版了专著《电子文件风险管理》。

总的来说,在文件与档案管理当中引入风险管理理论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7],在数字时代,文件与档案管理活动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这些风险不仅出现在收集阶段,还出现在整理、利用等各个阶段,尤其是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阶段[8]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外包当中[9]。在文件与档案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已成为我国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思想。

2.4 灾害管理理论。灾害是由自然原因、人为原因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原因而形成的、发生于自然界的或突发或缓慢发生的能给人类造成各种损害的事件。灾害与防灾、减灾是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永恒主题。因此,灾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逐渐成为应对灾害的重要活动,它通过对灾害的研究、预测、减灾措施实施和灾后恢复等活动,以预防灾害的发生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代灾害管理理论主要有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GCSP 管理理论。危机管理理论侧重于灾害的防治,风险管理理论更侧重于灾害预防,GCSP管理理论则是综合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理论,侧重于灾害的管理方法。

我国自然灾害频繁,档案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威胁。国家档案局对自然灾害的防治非常重视,每年都要专门发文强调汛期档案安全,此外还出台了《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者的灾难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各级档案馆和档案工作者在制定灾害管理政策和战略过程中提供必要指导,以便进一步增强档案馆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妥善处置,把各种灾害对档案馆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10]。针对档案以及档案馆所面临的灾害威胁,灾害管理领域的理论方法(诸如灾害恢复、灾害风险评估、灾害损失预测与评估、灾害分类与等级划分、防灾减灾对策、灾害应急管理、灾害风险管理、灾害危机管理等)对档案安全管理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因此,近些年来,有学者对档案灾害预警机制[11]、档案部门灾害事件应急准备能力[12]、档案灾害管理体系[13]、档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14]、数字档案灾害[15]等问题进行了探索,还有学者对“档案灾害学”进行了深入研究[16][17]。

2.5 信息安全理论。信息安全是信息时代永恒的需求。可以说信息安全是信息的影子,哪里有信息哪里就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当前,信息科学技术空前繁荣,可危害信息安全的事件也不断发生,敌对势力的破坏、恶意软件的入侵、黑客攻击、利用计算机犯罪等,对信息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信息安全的形势是严峻的。信息安全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一般而言,信息安全主要包括设备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和行为安全4个层面的内容,而信息安全学科就是研究信息获取、信息存储、信息传输和信息处理领域中如何保障这四个层面安全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在信息安全理论当中,技术被认为是信息安全保障最重要的手段,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数字水印技术、网络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可信计算技术、RFID技术等安全保护技术。

进入21世纪以来,档案信息安全受到了高度重视。学者们纷纷针对档案信息安全的因素以及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从技术、管理以及保障体系等层面阐述应对策略。研究中不难发现,档案信息安全研究不能脱离信息安全领域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的指导,信息安全领域的诸如网络安全机制、隐私保护、设备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技术、PKI安全认证体系、可信计算技术等理念、技术和方法对档案信息安全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2.6 安全文化与管理理论。安全问题是伴随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防御灾害、事件和保障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之一。安全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与“天灾”和“人祸”相关的安全问题。“天灾”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旱灾等。“人祸”就包括战争、环境破坏、恐怖活动、网络黑客事件、大面积停电、交通事故、公共安全等。安全科学的基本任务是揭示安全现象中的安全规律,安全科学原理就是安全规律的核心内容。这些原理当中:安全文化原理、安全伦理原理、安全教育原理、安全法律法规原理等社会科学方面的原理对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以及档案安全观的形成研究颇有参考价值。此外,从安全管理的层面来看,安全生产管理当中的一些经验教训、体制机制以及管理理念、管理策略方法等同样可以作为档案安全管理的参考。

第2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关键词:淮河流域 洪水灾害 漫堤行洪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1-227-03

一、问题的提出:淮河“漫堤”洪水灾害执牛耳耶?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东部,位于东经111°55°~120°45°,北纬31°~36°,介于长江和黄河两大流域之间,西起桐柏山和伏牛山,东临黄海,南以大别山和皖山余脉、通扬运河及如皋运河南堤与长江流域毗邻,北以黄河南堤和大汶河流域沂蒙山脉与黄河流域分界。干流东西长约700km,南北宽约400km;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5省、40市(地)、163个县(市)。淮河流域面积小,人口密集。流域面积27万km2,不足全国总面积的2.8%,而耕地面积近18288万亩却占了全国耕地面积的10%,耕地率是全国的4.5倍;人口约1.65亿人(2000年),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平均人口密度为615人/km2,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4.6倍,居各大流域人口之首{1}。

淮河流域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属于北亚热带至暖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近代灾害科学研究表明,气候过渡带、中纬度过渡带、海陆相过渡带是地球上最容易引发灾害的地区,淮河流域重叠三种过渡带,各种天气系统相互交错又相互影响,很容易形成洪涝灾害。淮河流域的降水强度大、时间长;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0%;南部与北部年平均雨量相差400~500mm;多雨年与少雨年的年降雨量相差5倍{2}。由于复杂的气候因素影响,造成本流域洪涝灾害频繁,“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再加上淮河流域三面山丘环绕,支流众多,整个河系呈扇形羽状不对称分布,每降暴雨,众多支流很快将广大地区内的地表水汇入淮河主干道,势必造成巨大压力。同时,又由于较大落差,中下游地势平缓,河道狭窄弯道多,洪水下泄十分缓慢,极易造成严重内涝。历史上黄河曾多次侵淮,――黄河泥沙淤积了干支流河道,改变了地形地貌,堵塞了入海口,从而更加重了淮河流域的洪涝灾害,决定了该地区防洪任务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3}。

由于黄河夺淮的祸根难于短期内彻底消除,加上不利的气候和地形因素,流域内洪涝灾害时有发生(见表1)。

可以看出,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中,淮河流域每年遭受洪涝灾害成灾面积在2000万hm2以上的年份有26年,占统计年数的50%;年平均成灾面积在3000万hm2、4000万hm2、5000万hm2以上的年份分别为14年、10年和6年,分别占统计年数的26.9%、19.2%和11.5%;年成灾面积超过6000万hm2的有1954年、1956年、1963年和1991年,平均每13年出现一次。52年的年平均成灾面积达2379.5万亩,平均成灾率(成灾面积与同期耕地面积的比)超过12%。

分析1949―2000年不同时期年平均成灾率和年最大水灾成灾率,见图1和图2。从图中可见,1949―2000年中60年代的成灾率最高,达15.5%,其次为1949―1960年,为13.7%,70年代的成灾率最低,为8.9%。全流域成灾率最高的年份为1963年,达50.3%。流域内四省的水灾成灾率以安徽省最高,1949―2000年的平均成灾率达15.3%,其中60年代的成灾率达19.8%,1963年达80%;其次为江苏省,1949―2000年的平均成灾率达13.1%。由此可见,淮河流域的洪涝灾害仍很严重。

二、另辟蹊径:漫堤行洪保险是工程防洪措施局限性的要求

20世纪的防洪减灾是以控制洪水为主要目标进行的大规模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在长期的防洪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完全消除洪灾的防洪目标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把洪水风险削减到适当的水平。正是由于这些观念上的重大改变,导致了世界各国防洪对策的改变。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转变成为许多国家防洪减灾战略转移的重要标志。其特点是综合运用工程、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防洪的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密切结合的防御体系,以达到最大程度的减少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防洪非工程措施是指通过法令、政策、行政管理和经济手段及防洪工程措施以外的其他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洪水所造成的损失,如:洪泛区管理和洪水预警系统、洪水保险和救灾计划等{5}。防洪的非工程措施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广泛地实施,现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而我国与发达国家在防洪体系中仍存在着差距,具体可以从表2中看出。

实践证明,无论从经济、财务的合理性分析,还是从技术上分析,单纯依靠工程措施来达到完全控制洪水灾害的目的是不现实的。淮河流域主要行蓄滞洪区共计有28处,总行蓄洪面积3903.6km2,区内有耕地343.4万hm2,人口165万{6},防洪安全难以单靠工程措施解决。据统计,从1950年到2000年,50年治淮资金总投入共计924亿元,其中河南省191亿元,安徽省149亿元,江苏省384亿元,山东省200亿元{7}。防洪工程的标准逐年提高,但洪水灾害损失并没有随之降低,反而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据规划计划专家的研究,防洪工程的投资效益并不是投资越多,效益越高。一般而言,防洪工程建设按5~20年一遇的标准,年平均效益增幅显著。按20~50年一遇的标准,则效益增幅减缓。大于50年一遇的标准,投资效益明显下降。相比之下,非工程措施在投资初期,增效并不十分显著,但随着投入的加大,减灾增效明显提高(见图3)。70年代之前,淮河流域的非工程措施由于投资少,效益很低。80年代后,特别是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投入的加大,非工程措施的效益逐年提高。据经济学家和业务专家统计分析,非工程措施的产出比一般为1∶4,即投入1元,可产出4元的效益,有些非工程措施的产出比可高达1∶40,甚至更高{7}。

另外,单一的工程措施还会造成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这无疑将刺激一些地区的不合理开发,造成洪泛区和分蓄洪区的人口激增,经济无序发展,洪灾损失急剧上升。社会生态学家研究还表明,工程措施还会对社会、生态环境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8}。

国内外实践表明,把洪水保险和洪泛区管理结合在一起,可以有效地控制洪泛区的经济发展和降低洪灾损失,如果单纯限制洪泛区发展,实施起来阻力较大。因此,只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地结合,才能构成淮河流域完整的防洪体系,才能取得最佳的防洪效果。

近年来,我国已提出把非工程措施作为整个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法》对防汛、防洪和洪泛区开发所采取的相应管理措施作了规定。1998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及防汛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国务院1998年4月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提出:“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任务、总方针,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速减灾的工程和非工程建设,完善减灾运行机制,提高我国减灾工作整体水平,推行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建立灾害保险机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力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也是21世纪内解决淮河流域防洪安全最现实、最可行的措施。

三、淮河流域漫堤行洪保险分析:防洪体系的制度创新

自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以来,在财产保险中把洪水保险作为各种自然灾害保险中的一项,即在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对洪水、海啸、冰凌、暴雨、泥石流、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但由于洪灾往往涉及的范围大,投保户集中受灾,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巨大。

在1991年淮河流域特大水灾中,江苏省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33.53亿元,但保险赔款只有8.62亿元,尽管赔款只占到总损失的3.69%,却使江苏人保公司年度亏损6.8亿元,需用3~4年才能将其消化。福建、浙江、上海等地的企财险洪水赔款占总赔款的比例已超过50%,不少地方保险公司的总准备金已出现赤字{9}。洪水灾害给保险经营带来了严重威胁。

由于对洪灾损失赔付不堪重负,1996年6月人民银行对洪水灾害保险作了一定的调整。批准将洪水、飓风、风暴潮灾害等巨灾责任从财产保险基本险中剔除,只在财产保险综合险中存在。这种洪水保险的主要特点是:(1)综合险的保险费率与具体地区的洪水风险不挂钩,没有根据洪水灾害本身特点同其它自然灾害区别对待,采用的是“一揽子”综合性条款,且其保险费率的制定是以火灾风险为基础的;(2)投保完全靠自愿;(3)只承担纯自然状态下的洪水保险,结果是把分蓄洪区的洪水保险问题排斥在外;(4)理赔主要靠社会风险原则下自身积累的资金,巨灾赔偿能力有限。

1.加强洪水保险的宣传,增强全流域对漫堤行洪保险的认识。目前,淮河流域经济还比较落后,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消费层次比较低,农业人口及无职业者占有较大比重,加之灾害频发,历来忍受,习以为常,人们的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1991年流域内发生特大洪水以后,人们又意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试点工作才得以继续。此外,把保险等同于救灾恰恰反映了人们对保险体制还没有足够认识。正因如此,才导致了洪水保险第一阶段试点工作的中断。

因此,要广泛开展保险及漫堤行洪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流域内群众的洪水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体制的认识。要使流域内从上到下都认识到防洪保险是现代文明社会防御洪水、防灾减灾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大生产中防灾减灾社会化的一种客观要求。从而调动全流域社会成员积极参加防洪保险,支持国家的防洪减灾计划,这对于全流域防洪减灾、减少防洪的国家投入、投保单位受灾后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保持社会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

2.确立漫堤行洪保险的政策性保险地位,建立淮河流域洪水保险管理局。建议由各财产保险公司、淮河流域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各级行政区财政、水利、民政等部门联合组成“淮河流域洪水保险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洪水灾害保险的技术规划和洪水灾害保险基金管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作为代办主体,提供保险技术支持,主要是销售保单、灾后定损、理赔。具体操作可由中保集团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洪水灾害保险,但不承担洪水灾害风险,而将出售的保单全部转交给洪水灾害保险管理机构,凭保单数量获取佣金。

淮河流域洪水保险管理局负责承担相应的洪灾风险,负责保险金的统一管理使用,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

3.在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实行强制性漫堤行洪保险。在商业保险市场上,一项风险必须存在众多独立同分布的风险单位才能被视为可保风险。保险人可以通过将统计上相互独立的风险单位汇集起来分散风险,从而降低该集合中风险单位的平均风险。但是,洪水保险不符合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因为当发生大洪水时,洪灾区的所有投保人即所有风险单位都会因洪灾遭受损失,此时,这些风险单位就不再相互独立或相关的,在风险单位之间相互分散的效果就大大削弱。这对保险市场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导致保险公司产生重大的财务危机甚至破产。我国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根据分蓄洪区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要,必须在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实行强制性洪水保险方式。

强制性漫堤行洪保险除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外,还必须辅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强制性洪水保险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保护区(受益区的单位及个人)和投保户共同负担。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多种形式承担义务,如在分蓄洪区试行洪水保险时,可通过交纳防洪保安费体现;而在整个防洪区全面推行洪水保险时,则应交纳保险费。洪水保险在实施之初,要走低保额、低保费的路子,以鼓励更多的居民参加洪水保险,并从最低层次上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4.应进一步加强与漫堤行洪保险相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开展淮河流域防洪区尤其是行蓄洪区基本情况调查, 建立流域洪灾损失资料中心,编制流域洪水风险图,完成洪水风险的等级划分;同时,制定详细的《防洪涝预案》,明确各级洪水风险。根据洪水风险分布状况和标的状态,编制洪水保险费率,实行浮动洪水保险费率;在初始阶段先统一采用标准的费率,在实际运用中根据灾情轻重逐年调整。制订《洪水保险条例》和《淮河流域行蓄洪区洪水保险办法》等,为开展淮河流域洪水保险提供技术和法律支持。

[本文为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极端气候条件下构建四省联动的淮河漫堤洪水保险研究》,课题号为AHSK07-08D13]

注释:

{1}{6}宁远,钱敏,王玉太.淮河流域水利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1-13)

{2}骆承政.淮河流域气候过渡带水旱灾害特点.21世纪治淮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39)

{3}淮河流域水利委员会.中国江河防洪丛书淮河卷.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6(3)

{4}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淮河流域片水旱灾害分析.2002(11-15)

{5}秦德智.洪水灾害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73-95

{7}程兴无,徐珉,申芳.防汛与气象信息的关系探讨――论防汛与非工程措施.21世纪治淮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83-86)

{8}李强.建立我国洪水保险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9(2)

{9}田莉,施应玲.洪灾促得动洪水保险吗.浙江金融,1999(4)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灾害经济学[M].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2.孙祁祥.保险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3.程兴无,徐珉,申芳.防汛与气象信息的关系探讨――论防汛与非工程措施[C].21世纪治淮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

4.程晓陶.论有中国特色的洪水保险管理[J].水利发展研究,2001(4)

5.程晓陶,苑希民.江西省洪水灾害保险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1999(2)

6.王本德,于义彬.洪水保险的理论分析与研究[J].水利科学进展,2004(1)

7.刘京生.对我国洪水保险若干问题的思考[J].保险研究,1999(4)

8.宁远,钱敏,王玉太.淮河流域水利手册[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9.中国水利学会.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与减灾措施咨询研究报告[R] .北京:中国水利学会,2003

10.周光武,史培军.洪水风险管理研究进展与中国洪水风险管理模式初步探讨[J].自然灾害学报,1999(8)

11.王家先.对行蓄洪区防洪保险的思考[J].中国水利,2004(3)

第3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关键词]水旱灾害 农业保险 社会调查

一、引言

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发生,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对水旱灾害的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合理的措施,也成为许多学者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

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是工程类和非工程类措施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目前将灾害保险引入到水旱灾害防御领域,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防御水旱灾害领域,建立防灾救灾新体制,将可能是分散灾害风险、搞好减灾救灾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文为了研究将保险引入到水旱灾害风险管理领域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受水旱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湖南省为例,于2005年10月,对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信息工程学校部分来自农村的学生以及湖南岳阳市开发区梅溪乡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他们对气候变化和水旱灾害的影响的认识,以及对参加水旱灾害保险意愿的调查,分析了我国实行水旱灾害保险的可能性。

本次调查共收到301份调查问卷,其中湖南农业大学来自湖南农村的学生问卷106份、湖南信息工程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来自湖南农村的学生问卷96份、湖南岳阳市开发区梅溪乡农民问卷99份。该调查问卷覆盖了不同学历层次,即大学、中专及农民,其中梅溪乡的基本情况是该村大约有2000多人,水田约500多亩,旱田约400多亩,全年除降水对农民生产有些影响外,灾害性天气不多。该调查问卷的覆盖范围基本上能反应湖南农村农民对水旱灾害风险的意识和防灾能力的强弱。

二、气象灾害风险意识调查

近30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之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中国是发展中大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较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洪涝、干旱等气候灾害发生频次不断增加,强度不断加大,给中国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这次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全球气候正在经历变化的认识不同学历层次(从大学到农民),人们的认识基本一致:湖南信息工程学校、湖南农业大学以及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为承认全球气候正在变化的百分比分别为77%、92%和65%,即目前全球变暖不仅在科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对于百姓来说也逐渐认识到了这个对地球环境起重大影响的变化。

中国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其是充分暴露在自然灾害风险之下的特殊行业,而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是极其显著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全球变暖的影响,中国气候趋于不稳定,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由于农业又是受气象灾害危害最大的产业,所以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也日趋加重。对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程度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虽然湖南信息工程学校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和一般的比例相差不大(分别为53%和45%),但还是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人相对较多。而对于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为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比例(分别为80%和65%)较高,即对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观点,人们的认识也基本一致。

三、 湖南省水旱灾害预警情况调查

水旱灾害预警服务系统是否健全,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获取渠道是灾害应急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机制,使预警信息能及时、有效传递,为公众提供防灾减灾信息服务,对政府和公众提前采取防御措施、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表1所示,虽然对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水旱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有获取渠道,但农民来对于该信息的获取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这说明对于目前长江中游地区广大农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还不是很健全,灾害预警的信息机制还不是很完善,需要进一步建设。

四、 水旱灾害损失情况调查

从湖南信息工程学校的调查结果表明,认为近年来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和发生强度没有什么变化的比例分别为44%和50%,而认为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增加、发生强度增强的比例分别为36%和33%,但认为近年来水旱灾害造成损失逐年增加的比例却为40%,大部分人觉得近年来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虽然没什么大的变化,但其造成的损失却在逐年增加;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岳阳开发区农民却呈现相反的调查结果,前者认为近年来该地区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的损失都有显著逐年增加(增强)的趋势,而后者则在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的损失逐年减少的比例较高。但后者在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损失逐年增加和逐年减少的比例上却相差不大,分别为30%和42%,35%和37%,33%和37%。也可能是农民对该项调查的内容不是很清楚,分歧相对较大。

对于水旱灾害造成损失中农业种植损失所占的比重的调查,大部分被调查对象认为其比重不是很高,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水旱灾害造成损失中农业种植损失所占的比重在30%以下的比例较高,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其比重在40%左右的比例较高,结果表明,大部分人认为水旱灾害除了使得当地农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之外,还对其他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大的影响。

五、 防灾减灾措施调查

对于灾害发生前是否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调查结果结果表明三方对于在灾害发生前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比例分别为63%、58%和59%,说明该地区大部分人已经能够积极面对气象灾害,并能够充分认识到气象灾害给其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所以能够在灾害发生前积极的采取各种防灾减灾措施来减轻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虽然大部分人们在灾害发生前能够积极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但只能减轻其影响,大部分灾害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却不能完全避免,所以我们对灾害发生后如何救助进行了调查,其结果表明该地区大部分家户都是通过自力更生进行灾害救助的,而依靠政府救助和亲朋好友救助的手段来进行灾后救助的比例却很低,说明目前中国由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靠政府救助是非常有限的,中国地大物博,灾害频繁,完全依靠国家救灾是非常有限的,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长期以来,灾后恢复工作一直是地方各级政府难以解决的事情。他们虽然对防灾减灾都非常重视,但其经济承受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他们也都非常想探索出一条抗灾救灾的新路。

对于灾害发生后大部分家户依靠自力更生进行救助,其救助成效必然是有限的,对此,我们对灾害发生后当年恢复的比例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只能少部分恢复的比例较高,达到50%,一半能恢复的站到50%,全部恢复的只站10%。说明完全依靠人们自力更生进行灾后救助,是相当有限的,必须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进行救助,才能减轻气象灾害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在防灾减灾中起到重要作用。

六、 水旱灾害保险意愿调查

中国是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农民抵御各种灾害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差。目前中国农村,农民没有适当的风险保障,又不得不直接承担天气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通过上面的调查得到大部分农民都是通过自力更生的有限方式来承担灾害风险的,而且大部分农民也只能恢复灾害损失的很小一部分,所以目前农业气象灾害给广大农民造成的风险不得不自己来承担,这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将保险引入气象灾害防御领域,将可能是分散灾害风险、搞好减灾救灾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由国家和政府出资的体系只会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因此,迫切需要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防御气象灾害领域,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法包括研究引入保险机制,建立防灾救灾新体制。

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有67%和65%的被调查者已经有了利用保险进行灾害补偿的意识,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的被调查者有这样意识的比例占52%,比前两者的比例低,这说明农民对将保险引入到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意识还没有大学生和大专生强,但调查结果已经充分说明了目前人们包括农民已经认识到了利用参加保险进行补偿灾害损失的重要性。

对是否愿意利用保险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的调查,三方调查问卷中分别有81%、75%和68%的被调查者愿意采用保险方式进行灾害补偿,说明绝大部分被调查者不仅充分认识到了保险将会分担气象灾害给其带来风险,而且也愿意付诸于实践,希望能尝试这种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这就为将保险机制引入到灾害防御领域,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分散灾害损失负担,使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企业和居民迅速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从心理的角度来看,对灾害受难者来说,根据保险协议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与等待政府部门的救济相比,心灵上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保险公司简捷快速的赔偿能更快地抚平投保者因灾害而造成的心灵创伤,使他们灾后不至于束手无策,更能用自己的力量来进行灾后的修复与重建。大部分人担心投保者参加保险后,很多投保者把灾害风险全部交给了保险公司,头脑里没有风险意识,对防灾减灾措施不感兴趣,会影响防灾减灾的总体效果。但从我们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三方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5%、87%和79%的人在投入保险后,遇到水旱灾害时,事先仍采取防灾措施进行灾害的预防,说明投保者的心理状态比较好,并从心理上并没有把灾害风险全部交给保险公司,自己也积极采取防灾减灾措施进行灾害的预防,以期减少灾害的损失。

人们意识到了利用参加保险的方式可以分担灾害损失的风险,并且大部分人愿意采用保险的方式来补偿灾害损失,那么到底人们愿意拿出多少钱作为保费进行灾害保险呢,对此,我们利用假设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如表2所示。

结果表明,湖南信息工程学校、湖南农业大学以及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愿意投入保险的被调查者中,在假设每亩地纯收入在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前提下,愿意拿出纯收入的5%以下作为保费的比例均为最高,在对各结果整理合并后,得出在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被调查者愿意拿出纯收入的5%以下作为保费进行保险,而被调查的农民却不同,他们有保险意识但不愿意拿出钱作为保费的比例也比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被调查者的相应比例要高,说明农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保险在分担灾害损失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他们也真正愿意参加到具体的实践当中去,但有些农民由于保险知识的缺乏而对保险不够充分的信任,导致有些人犹豫不决。

七、小结

1.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全球变暖不仅在科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对于百姓来说也逐渐认识到了其重大影响的变化。同时由于全球变暖导致了气象灾害越发频繁,对农业生产以及其他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2.目前,湖南广大农村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还不健全,该地区大部分人已经能够积极面对气象灾害,并能够积极的采取各种防灾减灾措施来减轻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3.该地区大部分农户都是通过自力更生和政府救助进行灾害救助的,措施单一,必须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进行补充。

4.农民对将保险引入到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意识具备,而且也愿意付诸于实践,希望能尝试这种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这就为将保险机制引入到灾害防御领域,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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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1.洪(旱)灾害。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侧,跨高、中、低三个纬度区,季风特点十分显著,夏秋季受太平洋和印渡洋的湿润气流影响,降水较多,冬春季受亚欧大陆中心和蒙古高原干冷气团的控制,降水较少,形成较大的季节性降水差异;东部和南部濒邻海洋,气侯湿润降水多,西北内陆受高原和山脉阻挡,季风难以深入,气候干燥降水少,导致区域性降水差异。降水的时空差异导致洪灾和旱灾。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发生大旱灾1092次,大水灾1056次,几乎每年有一次大的水旱灾害。1950年―1986年(缺1967-1969)的33年间,洪涝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就有19年,旱灾面积超过3亿亩的有20年,洪水和旱灾次数呈上升趋势。

2.风灾。大风一般指风速超过6级(12米/秒)以上的风,常见于冷峰后的偏北风,高压后部的偏南风及台风、龙卷风等。沿海地区龙卷风的发生多与台风有关,常常出现在台风的前沿,其破坏力甚大。1956年9月24日发生在上海市浦东至杨清区定海桥军工路一带的龙卷风,风速更是高达200米/秒。一只重达10吨的空储罐被腾空托起15米高,抛出120米远,其破坏力由此可见一斑。

3.雹雪(冰冻)灾害。冰雹是指从雷雨中降落的半透明冰球或冰块,多发生于春末夏初;冰冻包括雨淞和雾淞,是空气中的过冷水气粘附在固体上的一种冻结物,冰冻多发生于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冰冻的年际变化较大,从保险实践看,1986年4月12日,笔者所在的涟源遭遇冰雹和大风袭击,死10人,伤933人,毁坏房屋205317间,直接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

4.地震。地球上每年约发生地震1500万次,其中对人类造成破坏的800次左右,7级以上的地震达10次左右,从1901年―1980年,全世界共发生有伤亡的地震623次,死亡120万人。1901年――1980年间,我国共发生死亡1000人以上的地震31次,死亡人数61万。其中唐山大地震如有400枚广岛原子弹在距地面16公里处的地壳中爆炸,百万人口的城市倾刻间夷为平地;死亡242769人,重伤164851人;在唐山城乡总计682267间、10932272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竟有656136间、10501056平方米在地震中倒塌和受到严重破坏。

5.森林火灾。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自5月6日发生火灾至6月2日彻底扑灭,历时25天。大火烧毁储木场存材85.5万立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各种房屋61.4平方米,粮食650万斤,扑火费用2500万元,救灾费用1650万元,人保公司赔款11832万元,死亡193人,伤226人,受灾群众56092人。

二、现代保险业的进化历程及保险防灾回放

1.养儿防老和积谷防饥内涵探析。积谷防饥古已有之,它既是一种防灾办法,又具有现代保险业的萌芽性质。中国是一个多灾之邦,民众为生计着想,在生活中悟出了“积谷防饥,以丰补歉”的道理,并实践之。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未能进入商品经济社会,进而诞生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为维系养老和劳动力的延续,萌生了“养儿防老”思想,且延绵不绝,导致人口急增。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费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却被呈几何基数增长的人口摊薄了。随着银色浪潮的逼近,我国的养老压力不断加大,社会问题日趋严竣。

2.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及保险防灾防损。改革开放后,GDP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财富总量的急骤增加,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日趋扩大的保源,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迫切需要保险为之保驾护航。1980年国内保险得以恢复,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保费收入由4.6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3880亿元,增长843倍。中国人保在拓展业务时不忘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起了防灾防损职责。组成各种形式的防灾协作体,加大保险防灾力度。以笔者所在的娄底人保看,主要履行如下防灾防损职能:一是防火。配合消防部门到辖区内各企业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拨专项防灾费用,弥补消防部门经费之不足。与造纸企业组成防灾共同体,齐抓共管,发现隐患,促其整改,整改未达标而发生火灾者,人保公司酌情核减保险赔款;进而增强了防灾责任感,放大了防灾效能。全市造纸行业发生火灾件数由1988年的17件降低到1989年的3件,保险赔付率相应由554%降低到20%,1990年没有发生一件火灾。二是防洪。主要是统一编制以资江沿河企业财产座落地标高为主要内容的水文图,标明达到一定水位必须转移财产及转移路线,在1996年大水中,组织转移保险财产2900多万元。

3.保险业多元竞争负面作用的放大与保险防损工作被挤。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国内保险市场成了牺牲品,保险市场先于银行业市场三年对外开放,国内保险主体迅速增多,保险业超前发展,供过于求:一是国内考评保险业的价值导向片面地突出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尽管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世界的排名(第42位和第72位)明显领先于人均GDP的世界排位(第110位),但与世界水平仍存在差距,逼迫国内保险业全力赶超,无力顾及保险防灾;二是各保险市场主体以价格战展开同业竞争,保险费率持续走低,损害了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大数法则,保险经营已陷入全行业亏损,保险主体事实上无法筹措防灾经费,保险防灾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三是保险机构与营销成本的增幅已大大超过保费收入的增幅;四是保险业的价值导向严重扭曲:保险客户不再以经济实力、公司品牌、服务质量和防灾防损等综合指标选择承保公司,而是以人际关系和保险佣金比例之高低为导向选择承保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员工无法坚持也不再注重公司的全面发展,而是屈从于层层加码、逐年加码的保费任务压力和费用的捉肘见襟,自觉不自觉地削弱甚至是放弃了防灾工作。

三、重塑防灾体系

1.改革单一的“大难临头、别无选择”的抢险机制,构建“以防为先、科学管理”的防灾体系。中国是一个多灾国家,几乎每年都有灾害发生,抗灾便成了考验统治者的重要标尺。但目前中国人民依然没有走出“大难临头,别无选择”的抢险怪圈。表现为“四不”,即不惜代价: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切为抢险开绿灯;不计成本:用麻袋装砂子、装泥土堵水,进而用编织袋装黄豆、装粮食堵水,再发展到用汽车、用一切可用的物品(无论造价多贵,价格多高)挡水;不顾后果:水土流失导致泥砂淤积河道,抬高河床,这既是洪水泛滥的主因,也是治理洪水的重点、难点。由于缺乏科学预算和设计,大量砂土在抢险中投入河流,被洪水卷入河床,客观上加大了洪水的破坏力;结果是灾害发生频率加快,抢险成效不佳。洪水抢险如此,今年的抗冰抢险也是如此,其他灾害的抢险也是大同小异。为此,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各级政府要吃一堑、长一智,构建“以防为主、以防为先”的防灾体系,变突击性抢险为经常性防灾,将突击抢险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科学地制定防灾整体规划,切实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固河堤,清理河床,疏通河道,加强督查,杜绝九江河堤上豆腐渣工程的悲剧重演。

2.建立实现全社会防灾信息共享机制,夯实防灾损基础。重点是加强防灾统计,建立防灾档案,和一系列统计和监控指标:一是建立、健全灾害前期统计指标,反映灾因因素形成灾害前的的渐变过程,将灾因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而不转化为灾。二是建立灾因统计指标,研究灾因成灾时的数量表现、灾因与灾害的相关关系、灾因对灾害的影响程度。三是建立灾情统计指标,研究灾害种类、规模、频率、表现形态、涉灾范围、受灾程度等。四是建立灾害损失统计指标,把握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宏观及微观经济的影响。五是建立灾害损失的补偿指标,研究各种社会补偿机制(特别是保险经济补偿)的内部占比及其在抗灾救灾中的作用,为完善全社会救灾补偿机制提供参考依据。六是建立防灾投资及效益统计指标,研究防灾投资对防止灾害发生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肯定和弘扬各级政府防灾减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投资防灾救灾事业。

3.优化大灾理赔程序,统一保险理算标准。一是要自下而上总结实际工作,积累和抽象出定损经验,并经过科学论证后,完善理赔流程,规范基层查勘定损工作。二是保险行业要协同作战,放大行业优势。按江河流域建立防洪协作体,及时通报洪峰经过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受损财产的转移;交流抗洪经验和水灾理赔的具体做法,互通有无,共同提高;建立纵横交织的定损理赔网络体系,交流特定行业查勘、定损和理赔经验,挤干理赔水份,提高经营效益。三是研究不同保险标的遭遇不同灾害袭击后,受灾时间与财产受损程度的相关关系,形成研究成果,规范定损工作。

4.重塑保险防灾体制,提高保险防灾效能。重点是坚持“参与”、“协同”和“组织”六字方针,把保险防灾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提升经营效益之中。“参与”就是参与社会防灾,依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还具有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协同”就是协同保险客户防灾,发挥行业优势,自觉当好保户安全生产和防灾工作的顾问,引导他们将防灾工作渗透到企业经营全过程,指导他们做好风险识别(如人力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等)、风险转移(如参加保险)、风险规避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组织”就是组织保险防灾:一是传递风险意识和防灾理念,凭借95518平台向司机朋友传递安全行车信息;以保险合同为纽带,向保户传递专门防灾信息,如传递暴风暴雨信息。二是完善防灾责任制,坚持“谁承保、谁防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灾工作量化到公司、到部门、到人,并实行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薪酬挂钩。三是组织保险防灾检查。四是做好江河流域防洪协作区工作,传递洪峰经过各地的准确时间,及时组织民众转移和抢险救灾。五是组织各类防灾协作体,相互交流和共同商讨抢险救灾、查勘定损和理算、理赔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层次更高、适应性更强的防灾措施,指导保险防灾工作。六是组织保险财产抢救转移工作,洪灾发生后按照防洪预案,组织保险财产转移。

5.坚持两个“两手抓”,实现保险业防灾与创利的良性循环。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既要抓发展速度,更要抓业务质量,防止保险主体过度膨胀产生的竞争失序和经营失范现象;既要注重在微观方面抓险种规范,更要注重在宏观上抓核算规范,硬化保险业财务核算的约束力度,坚决淘汰那些经营亏损却还在降费抢业务的保险主体,实现规范经营与做大做强的良性循环。既要抓费用的开源节流工作,更要注重把有限的费用用到刀刃上,通过增拨防灾费用、控制保险财产损失率等手段,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进而腾出更多的费用用于全社会防灾,实现保险业防灾与创利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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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关键词】 突发灾害;财务管理;企业

一、引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如地震)、海洋灾害(如台风)和其他突发性灾害(如森林与草原火灾)等,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害,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近年来,我国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业绩受到严重损失。2008年,从年初南方的冰雪到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我国发生了多起突发灾害,除了给人民群众带来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外,对受灾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但学术界尚未针对自然灾害财务问题作出专门的系统化研究,由于缺乏灾害财务理论的指导,企业灾害财务的实践一直以来处于摸索阶段。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如何采取应急措施予以积极响应,是一项紧迫任务。本文对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

二、加强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据统计,世界上1/3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中国,这种状况近年来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每年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因此,加强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意义,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汶川大地震后,东汽集团在汉旺镇的一个公司80%的厂房倒塌受损,1 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50多亿元。地震对四川省旅游业也造成了巨大冲击,全省仅旅游业因地震而造成的损失就超过6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 000亿元。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不仅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自然灾害已经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渐演变成为企业环境的常态,极大地拓宽了企业的风险边界,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我国企业必须直面这一环境巨变,强化风险意识,构建新型企业战略,以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而企业财务管理则是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结合自然灾害研究企业的财务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大灾后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力度,提高预算编制效率

虽然企业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由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层层把关,来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性。但是,由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信息的不对称性、原有的预算预期的乐观性、企业所采用的预算法缺陷等,使得企业存在预算宽松问题。而灾后企业的财务预算重在及时、客观、实际、执行的适应性。那么,灾后财务预算应增大编制力度,强化各级预算责任,简化程序,且在有限的期间内完成,采取统一决策和分散决策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效率。

(三)有利于恢复投资者信心

当突发灾害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时,投资者信心的恢复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过程,需要监管部门、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公司更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和投资者的财务沟通活动,通过一切可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经营发展状况等信息,做好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充分沟通,争取投资者的理解、支持和认同。财务管理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要途径。相对于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由于缺乏分析手段、调研成本较高等原因,难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信息的了解存在一定时滞,导致其投资决策受到影响。及时的财务管理与沟通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缩短这一时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三、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的措施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灾害可能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也要有防范意识。首先,应加强自然灾害财务的理论研究。自然灾害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自然灾害财务的发展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将自然灾害财务和可持续发展财务、环境财务、社会责任财务、人本财务、柔性财务、战略财务、风险财务、资本市场财务等联系起来加以研究,梳理脉络,打通相关学科之间的研究路径,为发展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与实践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促进我国自然灾害财务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可能有如下措施值得考虑:

(一)给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要资产进行保险

通过保险,企业虽然不能降低发生这些自然灾害的概率,但却可以降低它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就目前而言,全球各地的保险业对地震风险予以承保的比例都是非常小的。由于地震属于巨灾型风险,一般在财产险保险条款中都把该风险列为除外责任。所以,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就是把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产品进行开发,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普通财产险的同时额外投保地震保险,对于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才能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对企业而言,投保附加险意味着企业的保险费用会提高,所以对于发生概率极小的地震风险,企业一般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不投保,只有大型企业或者大型项目才对地震风险进行投保。但是,经过这次大地震后,企业还能抱有侥幸心理而放弃投保吗?所以,对于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项目和重要资产一定要进行保险。也有学者对巨灾风险提出了其他应对措施,其中很多人都建议企业采取“巨灾风险证券化”。资本市场的确是个能将企业的风险分散的市场,但是我国资本市场本身不够规范和发达,通过资本市场化解风险的成本较高,且流动性难以保障,透明度也令人担忧。

(二)适时改进企业预算办法,建立适应灾后企业发展的财务预算

考虑到突发性灾害对企业所造成的严重损坏,以及对企业近几年的经济效益和战略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结合企业灾后发展战略调整,打破过去预算依托的“基数+比例增长”、“零基”指导思想,适时改进原有的预算办法,重新建立适应灾后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自身内在发展需求的财务预算。一是预算编制基础。要以“现有企业存量+前期恢复生产高投入成本”为基础,体现出企业特殊时期财务预算的鲜明特点;二是预算编制方法。动态预算,即参照企业超越预算的思想,以阶段性或中短期的目标作为替代,时刻关注灾后企业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的发展状况,便于企业管理层和相关利益者能掌握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市场地位及前景,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也利于使企业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促使企业走出灾害阴影,树立发展的信心;三是预算编制责任扩大。为尽快确定财务预算,保证灾后企业资金运转,企业管理层可适当使决策分权化和权力下放,扩大预算编制责任,增大预算灵活性,让不同部门之间关系对等,自由决策,绩效责任自担,也使得预算在各部门执行过程中保持稳定协同,及时分散风险。

(三)自愿性披露内容

自愿性披露内容包括公司基于改变投资者预期、恢复投资者信心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一些其他信息。如管理者对突发灾害发生后公司长期战略的评价;哪些对公司来说属于具有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项目没有受到破坏;公司在灾后重建中的企业文化,以及其他一些前瞻性预测信息等等。自愿披露的信息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补充和扩展,以提高强制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可以逐步提升投资者出于对不对称信息的担忧而降低的投资信息和意愿。

(四)建立多指标预算评价体系,使得灾后企业预算绩效评价有效,具有激励性

传统的预算评价基本以最初预算为基础,通过对比预算制定与预算执行结果评价企业绩效和企业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然而由于传统预算的基础和执行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二者之间所反映的结果无法真正体现出客观、公平、公正,对企业员工的预算激励作用达不到满意的效果。相反,单一的财务预算指标极易导致决策者的短期行为,难以实现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因此,应借鉴战略预算管理思想,建立多指标预算评价体系,即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设立各指标的权重,据以进行综合性评价。财务指标以预算报表为基础,通过报表情况评价各部门经营业绩;非财务指标则通过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与服务指标、生产率指标、人力资源指标等常用指标来衡量,有效地克服单一财务指标的缺陷,综合评价,相互制衡,既有利于结果考核和过程控制的结合,也有利于增强预算的激励效果。

(五)充分利用外部各种资金来源

自然灾害发生后,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和信贷等优惠政策,及时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通报企业的损失和面临的困境,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或延期缴税;及时同银行进行沟通,享受利息减免的优惠政策或延展利息和本金的支付期限,减少灾害时期资金的流出,同时争取新的贷款和政府无息或低息贷款,充分利用增量资金。对于企业在灾前投保的产品、设备和厂房等,及时统计企业受损的金额,通报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尽快展开理赔工作,获得赔偿资金,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入量。同时对于政府设立的各种补贴和资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争取,增加企业一定的资金流入。对于社会捐助资金、海外慈善资金等也要积极争取。符合国家条件的,可以尽量争取发行债券和股票获取长期资金来源。

此外,对特大灾害,为使灾害造成的损失能及时、公允地表达给报表使用者,准则制定机构应根据已有的准则,颁布专门针对灾害损失相关确认、计量会计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特定地区的自然灾害,如果可以预见将来灾害会再次发生,应该把灾害造成的损失构成营业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确认为营业外支出。为与企业其他营业利润构成相区别,建议单独在相应项目下添加“其中:灾害造成的损失”项目。对于灾害造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时,考虑的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最新规定,结合企业行业和自身特点,提供合理的、公允的时间估计。因灾害造成其他损失形成的负债的确认、保险公司赔款和政府补助的确认的计量问题,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对灾害损失计量中估计的不确定性和显著风险,监管层应特别规范受灾害影响的经营业务的性质、重要的估计数字、财务报表中对灾害损失计量使用的估计方法、估计方法的局限性说明等内容的披露。

【参考文献】

[1] 郭复初,王海兵,郭群力.企业自然灾害财务风险与治理对策[J].财政监督,2008(16).

第6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

气象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市属气象灾害高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35天,年最高雷暴日数达44天,每年大到暴雨日数达9天,冰雹日数达28天,大风天数达29天。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造成的灾害程度也在不断加剧,因气象灾害导致的人员受伤、火灾、信息系统瘫痪等事故时有发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防御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气象灾害风险控制和灾害防范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从构建“和谐”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依法管理,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规划、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特别是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必须在项目动工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公共安全。我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雷电、暴雨、洪涝、干旱、风灾、连阴雨、高温、寒潮、霜冻、冰冻、雪灾、雹灾、雾灾。评估的具体范围是: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煤矿、供电、化工企业,贮存燃油、燃气、火工等易燃易爆场所;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城乡、重点领域、区域发展和建设规划;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结构调整区划;

(五)其他依法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场所和设施。

上述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气象行政许可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六章第条的规定,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程序

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各级建设、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纳入项目审核与竣工验收许可制度,做到事前评估与事后审验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凡属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时应同步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办理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到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办理气象行政许可申报;

(二)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类型、类别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或雷击灾害风险评估的意见;

(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具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资质的法定机构签订有关合同。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并对评估结论负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构应在签订有关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估结论;

(四)建设单位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四、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气象、发改委、建设、规划、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靠实部门职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建立并落实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技术收费标准和市政府规定的有关项目减免收费政策,确保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发改部门在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易燃易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条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申请报告中未包括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核准。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时,应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合格作为前置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关键词 中国;和谐社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X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4-0001-09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接连发生的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伦敦地铁连环爆炸、SARS 和禽流感疫情、印度洋海啸、美国卡特里那飓风等一系列巨灾及其造成的巨大生命和财产损 失,使国际社会进一步达成这样的共识:传统的、单一学科的灾害风险管理再也无法有效应 对人类面临的日益复杂的灾害风险,人们要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的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必须 采用综合的和多学科的灾害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才能有效应对人类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灾害 风险(ISDR,2005;Walter,2006);否则,人们艰辛劳动获取的建设成果就会在突如其来的 灾害打击中毁于一旦。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系列有关防灾减灾的国际会议,包括联合 国2005年日本神户世界减灾大会(WCDR)、2006年瑞士达沃斯国际减灾大会(IDRC)以及笔 者曾担任执行主席的2007年中国哈尔滨国际减灾大会(IDRC),都将推进综合灾害风险管理 战略的实施列为会议的重要议题,这表明:在人类与灾害进行殊死搏斗的长期实践中,综合 灾害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在国际社会获得广泛认同并将在各国广泛实施的灾害风险管理理论和 方法。经过近三十年改革开放并取得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的中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深得民心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无论人们理解和谐社会涵义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有 多大差异,但和谐社会必须是安全社会的认识是不会有分歧的。因此,在我国构建 和谐社会 的背景下,适应国际社会灾害风险管理的主流趋势,积极推进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 在我国的贯彻和实施,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 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灾害风险及其特点

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社会工程,既是在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的历史起点上进行的, 也是在各种灾害风险不断加剧的环境中展开的。人类社会的文明历史,实际上就是人类与各 种灾害不断进行殊死搏斗的历史。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也必须正视面临的灾 害风险。

1.1 传统灾害风险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威胁

传统灾害风险包括自然灾害风险,主要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 草原火灾、农作物病虫鼠害等;事故灾难,包括重大工业意外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 坏等;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食物中毒、工业性 中毒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第一,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由于我国特有的地质构造条件和地理环境,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为 数不多的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灾害发生频率最高和灾害损失最重的国家之一。从中国地震震 中分布图可以看出,我国有22个省会城市、2/3以上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位于地震危险区 。另据气象部门的资料,每年登陆我国的台风和风暴平均有10次。过去15年的统计数字表明 :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为2 500人,受灾害影响人数达3亿人,因灾倒塌房屋300万 间 ,重新安置人口800万人,年均经济损失2 500亿元,严重干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王振耀,2007)。

第二,事故灾难损失严重。根据近几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 各类事故造成死亡12万人左右,70多万人受伤。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2 500亿元(闪 淳昌,2007)。

第三,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生命安全。据卫生部门的资料(2006),多种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 遏制。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4万,估计“十一五”末期将达到150万左右;活动性肺结核 患者450万,每年死亡13万;慢性病毒性乙性肝炎患者2 000万;特别是434个县仍有血吸虫 疫情,使6 500万人受到威胁,患者84万,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第四,公共安全事件不容忽视。近些年,一些地方群死群伤的爆炸、投毒等恶性案件时有发 生,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不断,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呈不断上升趋势,2004 年,我国的社会安全事件高达478.8万起,造成了7.2万人死亡,经济损失达444亿元,对建 设和谐社会构成极大的干扰(闪淳昌,2007)。

王绍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条件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4期1.2 新型系统风险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威胁

灾害风险是随着社会发展积累的风险因素和人们对其感知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的社会性概念。 在人类先后经历了主要关注自然风险威胁、技术风险威胁和社会风险威胁之后(史培军等, 2005),进入21世纪,新型系统风险的威胁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主要对象。2003年,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国际未来计划中,进行了一项以重大系统面临新型风险威胁的可 能性为内容的研究,并出版了名为《21世纪的新型系统风险:行动议程》(Emerging Syste mic Risks in the 21st Century:An Agenda for Action)的报告。该报告在继续着眼于传 统灾害风险威胁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了未来数十年间影响风险领域的诸多趋势和致因,指出 未来社会影响灾害风险的因素,主要来自人口、环境、技术和社会经济结构四个方面,这些 因素改造了传统危害,却导致了新型风险,使不同灾害风险的致因之间和同一灾害风险的不 同致因之间发生互动效应,从而给社会造成远甚于单一灾害风险的综合性影响。导致“新型 系统风险”的人口因素、环境因素、技术问题和社会经济结构问题等灾害致因,在我国未来 的发展中同样十分严重。譬如人口问题,我国不仅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而且人口结构问题 、老龄化问题、性别比失衡问题等,在未来都将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难题,甚至成 为引发灾害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重视传统灾害风险威胁的同时,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各 种新型灾害风险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1.3 现代新型灾害风险的特点

通过对21世纪以来发生的各种灾害的分析,可以看出现代新型灾害风险有如下特点:

一是社会影响急剧增大。这主要因为全球连通性的增强和各国政治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使 得一场突发灾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急剧扩大。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9•11”恐怖袭击 事件 ,几乎改变了全世界的国家安全战略,使非传统安全预防在各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急剧 上升。此外,这场人为灾害还直接导致了美国及其盟国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两场地区战争, 使世界不同文化、不同宗教和不同意识形态的很多国家在反恐的旗帜下走到一起。可以说, 历史上一场突发灾害对国际社会能够产生如此巨大影响的例子尚不多见。

二是不同灾害致因的连通性和互激效应不断加大。按照传统看法,由自然因子构成的灾害不 同于技术的、生态的和社会的灾害,但由于自然致灾因子中人为因素不断加大,使得这些灾 害风险的互激效应日益增强。譬如全球性气候变化引发的气象灾害,已经很难决然划分其致 灾的因子了,现代灾害风险表现的不同致灾因子的连通性和互激效应,使不同灾害之间的分 界变得日渐模糊,进而对灾害风险管理提出新的挑战。

三是不确定性更大。现代灾害风险已经由单一因果形式转变为多因果形式,灾害风险的生成 机制更加复杂和多元化,同一种灾害风险可能因多个致因引起,而同一种致因也可能导致多 种灾害风险,表现出极强的跨部门、跨种类、跨学科的不确定性。

四是更加难以预测和控制。尽管人类抗御灾害风险的科学技术日益进步,但人类在巨灾面前 似乎变得更加脆弱。不断加大的灾害风险的不确定性,致灾因子的日益复杂化以及自然资源 和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日益接近极限,都加大了人类预测和控制现代灾害风险的难度,进入21 世纪以来,世界上公认的抗御灾害风险能力最强的美国,几乎被一场人为灾害(“9•11” 恐怖袭击)和一场自然灾害(卡特里那飓风)击垮,生动地说明了人类目前抵御灾害风险的 实际能力和控制灾害风险的难度。

五是灾害风险无国界。后工业时代的灾害风险已突破国界限制(IDRC,2006),人类确实进 入世界风险时代(Beck,1990)。灾害风险无国界,一方面是指一场巨灾的破坏性影响会跨 越国界,另一方面是指同一种灾害致因会同时影响很多国家,如全球气候变化对各国的影响 、大规模疫病跨国界的流行等,都会对国际社会建设和谐世界造成极大困难。

总之,深刻认识和把握现代灾害风险的特点,进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是我们推进和谐社 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本身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

2 灾害风险的新视角及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

自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一些学者提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理念以来(冈田宪夫等),世界银 行资助日本京都大学防灾研究所和奥地利维也纳国际工学研究中心,已先后在世界各地召开 6次 以“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为题的国际研讨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推广。 但是须指出的是,迄今学者们对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研讨,主要是站在实际操作角度和如何 构建有效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模式方位进行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应用层面上,但对综合灾 害风险管理理论依据的探讨却显得有些薄弱。本文认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是适应现代灾 害 风险管理的需要提出的,但其理论依据却蕴涵在灾害的社会本质和现代灾害风险的复杂系统 结构之中。

2.1 灾害的本质及现代灾害风险的系统结构

从本质属性上看,任何灾害(包括自然灾害)都是对人类正常社会秩序造成破坏,进而使人 的正常需求无法满足的社会性事件(王子平,王绍玉等,1990,1998)。一种自然现象,不 管其包含的物理能量有多大,如果它只是发生在杳无人烟的荒漠或大洋中,而没有破坏社会 正常秩序和中断人的正常需求,它就不能被称为灾害。灾害的这一社会属性,使其从灾害风 险的孕育、到灾害的发生、再到灾害内容的构成、最后到灾害的救助活动,形成一个复杂的 系统性结构(见图1),而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即蕴含于这个系统结构之中。

图1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灾害生成的动力学角度,表征灾害生成的构成要素;第 二部分是从灾害发生机理的角度,表征灾害生成的机制;第三部分是从灾害发生后破坏内容 的构成成分,表征灾害内容的构成要素;第四部分是从灾害存在的生命周期的角度,表征灾 害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图1的四个部分,全面描述了灾害风险生成、发展及破坏内容构成 的复杂系统结构,而这一系统结构得以建立的前提,根基就在灾害本身的社会属性。

2.2 从灾害生成要素的角度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

在20世纪末开展的国际减灾十年(IDNDR)活动中,各

此后,一些学者认为,灾害风险与特定地区的人和财产暴露(Exposure)于危险因素的程度 有关,即该地区暴露于危险因素的人和财产越多,孕育的灾害风险也就越大,因而灾害造成 的损失就越重。因此,灾害风险的表达式转换为:

R=H•V•E(2)

近年来,有学者进一步认为灾害风险的形成除与上述危险性、易损性和暴露性三种因素有关 外,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Emergency Response & Recovery Capability)也是影响和制约 灾害风险的重要因素(张继权等,2006),故而灾害风险的模型进一步变为:

R=H•V•E•C(3)

由式(3)可知,灾害风险的生成是危险性、易损性、暴露性和防灾减灾能力综合作用的结 果,从动力学的角度看,是上述四项要素孕育生成了灾害。但本文与式(3)看法不同的是 :在构成灾害风险的4项要素中,防灾减灾能力与灾害风险生成的作用方向是相反的,即特 定地区防灾减灾能力越强,灾害危险性、易损性和暴露性生成灾害风险的作用力就会受到限 制,进而减少灾害风险度,因此,灾害风险模型应改为:

R=H•V•EC(4)

关于式(4)中的防灾减灾能力(笔者以往将其称为“灾害应急能力”(Disaster Emergenc y Capability)),本文认为其涵义指的是一个地区在应对突发灾害时,其拥有的人力、 科技、组织、机构和资源等要素表现出的敏感性和调动社会资源的综合能力,构成要素包括 灾害识别能力、社会控制能力、行为反应能力、工程防御能力、灾害救援能力和资源储备能 力(王绍玉,2003)。从灾害风险管理的角度看,社会要加强灾害应对能力(C)进而降低 灾害风险(R),必须采取综合的(Integrated)和统一的(Holistic)减灾行动,实施综 合灾害风险管理,只有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才能使社会应对灾 害的能力得到加强,否则就无法真正降低和控制灾害风险,这既是灾害风险生成要素的特质 决定的,也是应对新型灾害风险的现实需要。

2.3 从灾害风险发生机制的角度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BT )]

灾害本质的社会属性表明,一种自然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为灾害,就在于它破坏社会的正常秩 序,进而使人的正常需求无法满足。但自然现象并不能直接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更不能中 断人的需求的满足过程,自然现象所以能够产生致灾效应,其发生机理在于它对人的生存条 件的破坏(见图2)。

生存条件是维系人类正常生产和生活进行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生存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条 件。生存条件包括维系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部分内容,前者主要指人类活动尚 未触及的天然环境和经过人类改造的人工环境,如山体、大气、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后 者主要指维系人类正常社会活动的组织系统和组织功能,如组织机构、组织设施、经济功能 、政治功能等(见图3)。

任何灾害都是相对于现实生存的人而言的,对在灾害中已经遇难的死者,灾害的影响已不存 在;而对尚能正常生产和生活的人来说,灾害也不直接存在。灾害只有在人的生存条件被摧 毁,致使其生产和生活无法维系的情况下 才具有直接的破坏作用,也才成其为现实的灾害。从上述灾害发生的机理看,只有实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全面加强生存条件抵御灾害风险打击能图3 人类生存条件的构成要素

Fig.3 The composing elements of existence co ndition of human being[HJ*3/5][HT9.5SS]

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灾害风险的水平,才能够为建设和谐社会打造牢固的安全屏障。

2.4 从灾害破坏的构成要素角度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

尽管各种灾害风险的成因不同、特点不同、爆发方式不同,但灾害对人类及社会造成的破坏 不外乎人的伤害、自然环境的破坏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三个方面(见图4)。

图4所示灾害对人及社会破坏的构成要素表明,不论是灾前进行防灾准备,还是灾后进行救 援和恢复重建,要有效地减轻灾害风险和降低灾害损失,都必须走出以往单

一灾种、单一部 门、单一学科的传统管理模式,而要着眼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立足于应对复杂的灾害风 险,制定灾害风险管理的统一战略、统一政策、统一规划,构建一体化的救援组织和力量, 建立统一的资源支持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减灾资源的效益,否则就 无法应对人类面临的日益复杂的灾害风险。

2.5 从灾害生命周期及其管理循环的角度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

任何灾害都有从孕育、发展、爆发、衰减到结束的生命周期,而这一生命周期恰好对应着灾 害风险系统三个子系统,即灾害生成要素子系统、灾害发生机制子系统和灾害破坏要素子系 统,进而确定了灾害风险管理的不同阶段及其任务,如图1第四部分所示。从灾害风险管理 的角度看,灾害生命周期及其决定的灾害风险管理不同阶段的任务,内在的要求对灾害实施 综合的和统一的管理,一方面保证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使之符合灾害生命 周期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避免不同部门管理处在同一阶段、内容相同的防灾减灾任务 时,极容易出现的相互扯皮和浪费资源的问题。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同传统的灾害管理模式 相比,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在整个灾害风险管理循环(减轻、准备、响应、恢复)中,更强调 灾害发生前的减轻和准备工作,因为这里面包含了减灾规划制定、防灾训练、应急资源储备 等至关重要的灾害防御内容,是有效应对各种灾害风险的关键环节与核心任务。由此可见,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绝非某些人的个人偏好,而是灾害生命周期及其决定的灾害风险管理循环 任务的客观要求。

3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内容体系构想及其推进思路

自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在国际社会获得广泛认可后,各国学者都依据国际经验和本国实际 ,积极探索并试图建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内容体系。瑞士联邦森林、雪与自然环境研究院 (WSL)的Walter J.Ammann(2003)博士,依据欧美国家的实践并结合瑞士灾害风险管理的 成功经验,提出与灾害生命周期相对应的包括预防、干预和恢复、重建全过程的灾害风险环 (The Risk Circle)概念,试图以此概括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模式的内容体系。在2006年瑞 士达沃斯国际减灾大会(IDRC)上,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的Renn Ortwin教授在大会主题报告 中提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框架由“管理层”和“评价层”构成,其中“管理层”强调决 策和改进的实际行动,“评价层”则强调知识创新,并讨论了风险分析与风险模拟、风险适 应与处置等综合风险管理的内容。近年来日本和中国的一些学者(如冈田宪夫、史培军等, 2002,2006)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也都结合本国实际,从政府如何有效管理灾害风险 的角度,探索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同级政府不同涉灾部门之间,在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中 的纵向协调、横向协调以及纵向与横向的综合协调等问题,对建立有效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 的行政体系提出了有见地的意见。

任何国家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都是其灾害管理实践及其行政传统相互融合和长期发展的结果 ,当今世界,很难说哪一个国家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是尽善尽美的。譬如美国自20世 纪 50年代初颁布灾害救助法,进而在白宫办公厅设立紧急事务管理办公室,到1979年卡特总统 批准成立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再到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成立国土 安全 部(DHS),其灾害风险管理模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演变,才构成了世界上比较完善的管理 体系,但经过“9•11”事件和卡特里那飓风两场巨灾考验之后,美国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又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因此,在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的历史背景下,研究探讨中 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内容体系的建构,必须顺应世界灾害风险管理发展的主流趋势,立足我 国几十年、特别是抗击非典灾害以来在灾害风险管理体制建设上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着 眼于更有效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和多样化的新型系统风险,从而使中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内容 体系既能够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相衔接,又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应对新型系统风险的需要。

中国近年来在灾害风险管理体制建设上取得的成就,突出体现在2003年抗击非典灾害取得胜 利后加强“一案三制”建设上。“一案”指的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三制”指 的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建设、法制建设和管理体制建设。“一案三制”建设形成了包 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以及所有省级政府应 急预案的预案体系,涵盖了全国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在国 务院办公厅设置成立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 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针对自然灾害、事 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灾害风险,国家组建了以管理自然灾害为主的 国家减灾委员会;以管理生产事故为主的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以管理公共卫生事件为主的 中国爱卫会;以管理社会治安为主的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分别由一位国务院副 总理或国务委员任主任,主要相关部门的部长或副部长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相应部门的 副部长任委员。在地方政府水平上与中央有关灾害风险管理体制的机构相对应,也相应组建 了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四类的灾害风险管理委员会,形成了中国“以中央为主, 中央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灾害风险管理体制。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十届二十九次 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于2007年11月1日在全国实施。至此, 中国特色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内容体系初步形成,并在应对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的实践中 发挥了显著作用。

虽然中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已经迈出可喜的步伐,但与国际上实施综合灾害风险 管理先进的国家相比,差距仍是很明显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灾害管理体制历史沿革的原 因,中国目前的灾害风险管理仍是以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即根据灾害风险 的性质和类型,不同的灾害风险由不同专业部门管理,缺乏更高层次的集中管理。尽管已有 与灾害风险管理相关的部际协调机构,但仍没有形成综合的灾害风险管理机制。面对新型系 统风险的多因性、系统性和不可预期性,这种分散的管理机制已经很难适应现代灾害风险复 杂化、系统化,多样化和全球化的风险管理需要。纵观国际社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发展的趋 势,针对新型系统风险管理的特点以及我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适应未来发展的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构想及其推进思路大致包括如下内容:

(1)法律法规体系构想及其推进思路。自1803年美国联邦政府为应对新罕布什尔州普茨茅 斯港的火灾,出台第一件联邦政府关于灾害救助的法律条文至今200多年的时间里,世界各 国先后颁布了多种有关灾害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从基本法的角度看,在这众多有关灾害管理 的法律和法规中,有三项基本内容构成了国家灾害管理法律体系的骨架,即灾害管理法、灾 害救助法和灾害应对法(各国对此的称谓并不一致)。从各国灾害管理立法的实践看,灾害 立法这三个方面内容的架构,涵盖了从灾害发生前的减灾准备、到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 及再到灾害过后的恢复重建整个过程,使灾害风险管理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每一层面都 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使灾害风险管理成为所有责任主体须臾不 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形成全社会灾害风险管理的法律覆盖网络。我们国家目前在灾害风险管 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上,距离这种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刚刚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虽然 在灾害风险管理的立法上前进了一大步,但其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确立和规范各级政府紧急应 对突发事件的权力和责任,而对灾害风险管理的其他环节尚无法全面涵盖,难以形成包含灾 害风险管理全过程的法律体系。至于目前国家已经颁布的灾害风险管理的专项法律,如《防 震减灾法》、《防洪法》、《消防法》等等,都只能适应单项灾害风险管理的法律要求,无 法规范全社会的灾害风险管理和灾害救助行动。由此可见,在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加强我 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任务仍是十分艰巨的。

(2)组织管理体系构想及其推进思路。近些年,学术界对国家灾害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问题的讨论十分热烈,但目前学界的理论设计与现行组织架构仍存在不小差距。本文认为, 我国目前灾害风险管理的组织形式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过渡性的成分。其合理方面的表现 是:目前分灾种、分部门的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就众多专项灾害的监测、预报来说,因每一 灾种的性质、生成机制、爆发形式以及破坏机理并不一样,因此对具体灾种进行技术层面的 管理必须按专业、按种类进行,对此实行统一管理既不现实,也不科学,这是其合理性的表 现。其过渡性的表现是:就灾害风险管理的灾前准备、灾时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来说, 不同灾种所做的工作基本上是相同的,如果这些内容基本相似的管理工作,按灾种分散到各 个专业灾害管理部门管理,必然会形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这也是我们目前灾害风险管理 体制多年存在的痼疾。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将内容相同的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集中到中 央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统一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部门。因 此,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一方面是在专业和技术层面,对特定灾种实施分部门、分 灾种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在管理层面,对内容相同的灾害风险管理内容实施集中管理。基于 上述认识,本文认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设计,目标应是在逐步集中分散在专业 灾害管理部门的非专业管理任务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对灾前准备、灾时应急和 灾后重建各个阶段管理任务的集中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灾害管理资源的效益,提高全社 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水平。

(3)目标任务体系构想及其推进思路。传统灾害风险管理体制的突出问题,是分部门按灾 种建立全过程的灾害管理体系,其结果必然是分散社会的灾害管理资源,导致重复建设和管 理对象的单一化。因此,从管理目标和任务的角度讲,综合灾害风险管理首先应是全灾害的 管理(All types of disaster risk management)。全灾害管理的涵义是:其目标任务必 须涵盖社会可能面临的所有灾害种类,尽管这些灾害的成因不同、特点各异,但从灾害生命 周期发展的阶段看,其不同阶段的管理目标和任务却基本相似,加之现代灾害风险致因之间 的连通性和互动性日益加强,只有实施全灾害风险管理,制定统一的防灾减灾战略、构建统 一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资源保障系统,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有限资源的作用。其次是 全过程的管理(Full process of disaster risk management)。即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应当 贯穿于灾害生命周期发展的各个阶段,包括灾害发生前的预防和准备,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 应和灾害过后的恢复和重建,并且将工作重点放在灾害发生的预防和准备上,而不像传统灾 害风险管理那样只注重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救灾时不惜血本,防灾时蜻蜓点水,结果导 致社会总是从“一个灾害走向另一个灾害”,陷入年年抗灾,灾害风险年年加重的恶性循环 之中。再次是整合性的管理(Integrated disaster risk management)。综合风险管理必 须具备“聚众效应”,即它不只是政府部门的单一责任,而是吸引全社会的力量,包括政府 部门、社会公众、公共部门、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积 极创造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综合减灾协调机制,推动利益相关者之 间广泛的沟通和对话,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地整合社会防灾减灾资源,努力降低灾害风 险。

(4)信息共享体系构想及其推进思路。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技术支撑是建立大型信息 共享平台。实践证明,无论是灾前备灾,还是灾时应急,抑或灾后恢复重建,从战略规划到 组织实施、从制定计划到选择方案、从应急决策到现场指挥、从资源调度到工程建设等等,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都需要准确、及时的现时与历史的涉灾信息,缺乏充足信息的灾害风险管 理决策,后果将是灾难性的。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是涉及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信息很 难及时、全面地获取;另一方面是部门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使不同涉灾部门之间形成了一个 个“信息孤岛”,致使涉灾信息很难共享。因此,必须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灾害 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从技术层面解决不同涉灾部门的整合问题,借助技术手段实 现“信息孤岛”之间的资源共享。另一方解决综合灾害管理部门与专业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 问题,在共享信息平台上实现灾害风险管理的协同与配合。2006年8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召开第六届国际ⅡASADPRI综合灾害风险管理论坛上,来自日本的Hiroyuki Kameda教授介 绍了他们开发的《基于减灾战略实施的大型技术和知识信息共享平台》情况,该平台设置了 经过严格筛选的实用减灾技术、减灾科学知识、满足灾前备灾、灾中应急和灾后恢复与重建 所需的各种实时涉灾信息的获取技术等内容,同时还探讨了综合减灾实时信息共享平台的联 网服务问题,目前该平台遇到的困难是各种语言环境条件下的沟通和各种网络技术之间互认 问题。本文认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的主要功能,首先是实现不同专业灾害管 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其次是为实现灾害风险管 理信息公开化服务,使政府部门的灾害风险管理受到社会的监督;再次是帮助公众了解灾害 风险信息,以便他们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管理。

4 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推进中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战略选择

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相对平稳的环境中,各种灾害风险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影 响因素。目前,我国每年因各种灾害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多达6 500亿元,约占GDP总量的3% 左右,可见加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努力降低各种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在构建和谐社会条件推进我国综合灾害风险管 理的建议:

4.1 开展全民风险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社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包括政府官员、公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在内 的全民风险意识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开展全民风险意识 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灾害风险的能力,是在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加强综合灾害风险管 理能力的重要举措。首先要把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纳入政府官员和公共管理人员的培训之中 ,教育他们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重大问题决策、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公 共政策等关系公共利益的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尽可能降低 决策风险,防止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其次在各级学校进行灾害风险知识和应对技 能教育,将风险知识和应对技能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的基础层次提高风险 防范意识和能力。第三利用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教育,可 以借鉴日本政府近年来开展全民防灾教育的经验,着力提高全民的灾害风险意识和避险技能 ,为提高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4.2 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大力加强综合灾害风险应对能力建设

在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形成后,如何把这些写在纸上的预案“激活”,使其真正 转化成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而不是变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笔者一直认为应 该 研究建立一种机制,促使各级政府自觉将写在纸上的预案转变成为应急能力,而这种机制就 是进行科学的应急能力综合评价。目前由笔者主持的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研究 形成包括“灾害识别能力、社会控制能力、风险认知能力、工程防御能力、灾害救援能力、 资源储备能力”六种要素的灾害应急能力综合评价模型,初步为运用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应对 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建议在运用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时,首先应把各级政 府风险管理的绩效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将政府官员的危机处理能力作为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进行绩效评价;其次要把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开,让舆论和公众与政府一起防 范重大决策风险,努力降低行政风险可能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三是研究探讨灾害风险应对 能力评价的社会操作机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评价机制对加强政府灾害 应对能力建设的推动作用。

4.3 构建灾害风险防范的上游机制,建立规范的风险评价制度

国际社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主流趋势是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上游机制,即把灾害风险管理 的关口前移到害前的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和风险应 对计划(Planning of measures)(Walter,2006)。在此,风险分析回答的是会发生什么 风险的问题;风险评估回答的是什么风险可以接受的问题;应对计划回答的则是我们必须做 什么的问题。风险管理上游机制的建设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以应对灾害发生为主的灾害风险管 理 模式,真正确立了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上游机制的作用,首先要把综 合灾害风险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战略之中,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评价制 度,通过风险评价和风险评估设立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阀”;其次要研究建构科学的风险 评价模型,为灾害风险管理的上游机制提供技术支撑;第三要研究设定风险评价的规范、程 序与标准,依据不同部门和领域灾害风险要素的性质、特征和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风险评 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综合风险评价技术体系,为防范各种灾害 风险奠定可靠的制度和技术基础。

4.4 综合运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积极推进灾害风险规避机制建设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对策主要包括两类,即风险控制型对策和风险规避型对策,前者主要是通 过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在灾前控制灾害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或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如修建防洪堤坝、加固防震工程、种植防风林带、编制应急预案、绘制风险图、规划土地 利用等等;后者主要是通过财务措施,用经济手段对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和分解, 形成灾害风险的社会共担机制,如实施灾害保险、发行灾害债券、设立灾害风险补偿基金等 等。就我们国家的情况而言,以上两种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基本上处于前者“腿长”而后者“ 腿短”的状况。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灾害补偿总额中,保险赔付的比例已近30%左右, 而我们国家保险赔付在灾害补偿的份额中却只有1%~2%,譬如1998年长江、松花江南北大洪 水 直接经济损失2 484亿元,保险赔偿仅30亿元(吴小平,2004)。我国灾害风险规避机制的 严 重缺位,已经成为提高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能力的极大障碍。综合运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首 先要继续强化风险控制型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各种防灾工程的投入,努力提高覆盖面和工 程质量;同时积极推进各种非工程性防灾措施的落实,优化灾害防御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努力运用风险控制型措施降低灾害风险。其次要积极推进包括灾害保险、发行灾害债券等 多种形式的风险规避制度的建设,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发挥政府、企业和个人几个方面的积 极性,共建灾害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第三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建立灾害风险规避机制的成功 经验,积极创设适合中国国情的灾害保险产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灾害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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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农业保险面对的是高度分散的农户,其经营季节性明显,光靠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自身扩大网点和人员明显不经济。因此,需要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研究表明,以一个中等旗县年统报26680万m2为例,保险公司旗县支公司20余人,再加上相当数量的代办人员,从3月份开始承保,最少需要持续工作到11月份,理赔兑现工作结束,也不能保证承保和理赔质量。可见,仅凭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2内蒙古气象服务融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200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强调,农业保险是农村经济的稳定器、助推器,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开展农业保险有利于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有利于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华北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和实施最早省区,农业保险全面开展并迅速发展。2007年,内蒙古地区中央政策性险种包括小麦、玉米、大豆和能繁母猪保险,地方性政策性奶牛保险同时开办,后来增加油菜籽、葵花籽、马铃薯。2010年,增加温室大棚保险、生猪养殖保险、肉羊养殖保险、肉牛保险、蔬菜种植保险和葡萄种植保险,为215万户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195亿元。至2011年末,从保费收入、补贴金额和承保面积等指标来看,所取得成就位于全国各省市之首。2010年,内蒙古气象局以“两个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规范发展,防灾减灾服务更加精细,重点围绕洪涝、冰雹、干旱等主要农业气象灾害,为农业保险公司和农业保险灾害评估机构提供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精细化评估报告。灾损评估结论得到党政、保监局、农保企业和农牧民一致认可。2012年7月,开展内蒙古巴彦淖尔市“6.25”洪涝灾害评估,评估结论成为政府救灾和保险公司理赔依据。同年9月,受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委托,开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洪涝灾害精细化评估。2013年,受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委托,开展内蒙古通辽市洪涝、大风灾害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洪涝灾害评估。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全面推进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工作,通过与鼎信公估公司合作,为内蒙古境内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所承保范围内所有地区提供洪涝、冰雹、干旱等灾害的农业保险精细化评估。

3关键技术

3.1技术路线

内蒙古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定损评估中确立“三结合”的技术路线:1)资源利用上,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气象部门相结合;2)技术手段上,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调查相结合;3)专业支撑上,气象部门、农业部门和有经验农民相结合。经综合气象监测评估、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调查、农业专家及农牧民等定量评估手段,最终形成评估结果。

3.2技术流程

1)根据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快速筛选适用低分遥感影像分析植被长势,结合降水量、行政区划等数据得出灾损程度初步结论。2)开展多部门、上下联动的灾害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地面灾情实际调查和航空遥感拍摄灾情工作。3)采用高分影像分析植被长势,结合实际调查的结果、初步结论和航拍信息,最终得出灾害评估结论。

3.3技术方法

3.3.1数据资料及处理1)气象资料的处理。根据灾害种类确定应用数据,暴雨洪涝灾害采用降水资料,干旱灾害采用土壤墒情、无降水日数、降水距平等资料,冰雹灾害采用雷达组合反射率资料。2)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资料来源于环境减灾卫星、landset、GF卫星和风云卫星,利用气象卫星与资源卫星时间、空间上优势互补,对洪涝发生发展情况作出动态跟踪监测评估。最初获取来的数据是单波段tif格式数据,需要对数据多波段组合成一个文件:利用遥感处理软件进行大气校正,做除云处理;云层特别厚无法去除的地区,切除处理。将气象灾害发生前的卫星影像作为基准数据,将后续的数据处理配准到亚像元级别精度,为后续变化监测提供基准数据。再对校正后数据分别计算NDVI(归一化植被指数)值以及NDVI差值(见图1)。3)航空遥感数据处理。航空遥感作为卫星遥感的辅验证,利用人工影响天气飞机进行航高2000.0m、空间分辨率0.3m的航空遥感拍摄,航线选择一般2~3条,尽量将有代表性的灾情轻、中、重的区域都包含在内。利用航空遥感处理软件处理得到航空影像图(见图2),与卫星影像比对,为下一步提取指标做准备。3.3.2灾害初步评估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结合气象部门灾情数据界定气象事件。采用气象卫星遥感影像,快速反演植被长势,与气象事件叠加分析,得出灾害评估初步结论,并结合路网确定灾害评估地面调查路线(见图3)。3.3.3灾害地面调查气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代表、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专家及有丰富经验农民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主要受灾作物类型、受灾程度及受灾面积等进行实地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灾害发生重区域,同时兼顾相对较轻的地区,为精细化评估提供验证依据(见图4)。3.3.4卫星遥感评估利用卫星遥感做农作物受灾前后的NDV(I植被指数)变化来检测。作物生长期受灾后遥感图上NDVI值有相应降低,NDVI降低的程度与受灾程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对灾害发生发展情况作出动态跟踪监测评估。3.3.5航空遥感验证根据灾害调查实际需求开展航拍工作,使用无人机或运12飞机,开展航拍工作,实现航空遥感详查实现卫星遥感与实地调查不同尺度的关联验证(见图5)。3.3.6精细化评估采用资源卫星、高分卫星遥感影像,反演作物长势,根据灾害类型、作物类型、耕作制度及发育阶段,确定灾害评估指标,以地面调查和航拍影像验证灾害等级,在气象、土地利用、地形、雷达、行政区划和产量等多源信息共同支撑下,完成精细化灾害评估工作。1)开展作物分类。因不同作物在两期影像上的变化存在差异,进行精细化评估时首先要进行作物分类。根据土地利用、耕作制度及种植结构等数据,结合影像自动分类技术,将受灾区域内的主要作物进行分类。2)确定灾害发生范围。结合气象要素、地形、雷达以及野外调查(包括地面调查和航拍)等数据确定灾害发生范围。例如暴雨、洪涝灾害主要使用坡降比、降水量确定灾害发生范围;冰雹灾害主要使用组合反射率产品确定灾害发生范围。3)确定气象灾害损失等级。根据农业保险理赔阈值,结合作物发育期、作物种类、产量数据及野外调查结论确定灾害损失评估等级。4)精细化评估结论。根据确认的灾害等级,结合土地利用、行政区划、作物种类,进行叠加分析,最终得出图表一致的行政区域内作物受灾程度的评估结论。3.3.7经济损失各种作物的经济损失计算:经济损失=单产×价格×受灾面积。其中,单产为过去3a单产平均值,价格为上一年销售价。

4结语

第9篇:灾害保险论文范文

关键词 洪灾保险;供给;博弈

中图分类号 F84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9)05-0168-03

作者简介 陈少平,南昌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讲师,研究方向为保险博弈。(江西南昌330013)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洪水灾害尤为严重,洪水灾害损失巨大。据水利公报统计,进入21世纪后,截至2007年底,我国洪水灾害损失金额年均达1038亿元左右,政府救灾补助金额支出年均达47.5亿元左右,看似巨额的政府救灾补助金额在天文数字般的洪水灾害经济损失面前却是杯水车薪。如2006年湘南洪灾中,保险补偿比例仅为总损失的1.5%,而世界平均值为36%,美国更是高达50%以上。湖南洪灾中绝大部分是受灾农户没有投保家财险及其他农业保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和政府救助。从财务的角度,个人对付灾害的最好办法是参加保险。但是,从我国实际来看,我国家庭以及个人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如2008年初冰冻灾害发生后,保险赔付金额也不足损失总额的1.5%。

更糟糕的是,巨灾保险需求不足,供给同样也是不足的。2007年,我国的非寿险密度仅为25.5美元,全球平均249美元,亚洲平均739美元。另外,我国保险业的承保能力不强,我国2007年保险业资本金总量约是2000亿。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也就是说,按2007年的资本金总量来算的话,我国当年的最大损失不能超过200亿。以1998年为例,我国当年洪灾造成的损失高达2552亿,对只有200亿承保能力的保险行业来说,独立承担洪灾保险是不可能的。

我们可以通过两个博弈模型来探讨我国洪灾供给不足的困境。

二、洪灾保险供给不足的博弈分析

洪灾保险供给不足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政府、保险公司、投保人这三者关系中,受益的主要是政府与投保人,保险公司处于政府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公司不仅受政府行为影响,同时还受到投保人行为影响。通过保险公司与政府及投保人之间的博弈分析就可以看出为什么我国的洪灾保险供给不足。我们分两个博弈集合来讨论此问题。

(一)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博弈。在这个搏弈中,局中人有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保险公司的博弈策略有{经营,不经营};投保人的策略有{投保,不投保}。在这个博弈中我们不考虑政府补贴。

1、模型假设

(1)假设为完全信息的条件下,居民和保险公司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在高发洪灾区,洪灾发生的概率为p,洪灾发生给居民带来的损失为d,则对于高发洪灾区居民的期望损失金额为:c=p*d;

(3)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于参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为e,在洪灾发生概率为p的条件下,对参保人给予的补偿为f,其中,f是一个与c有关的函数,设为f=f(c,p);又因为洪灾发生概率为p,则保险公司的期望补偿为pf=a。

2、模型建立与分析(见表1)

根据上述假设,建立如表1的支付矩阵,从表1所示的-支付矩阵来分析:

e―c,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居民认为“投保”策略为其最优策略,完全信息条件下,熟知支付矩阵信息的保险公司将会采取如下策略:

(1)当e

(2)当e>a时,e a>0,保险公司的策略为承保,均衡点为(承保,投保)。

对于高洪灾区的居民,洪灾往往频繁发生,遭受洪灾损失的概率很大,因此,其当地居民更有参加洪灾保险的意愿,而参保后也能够有效稳定当地社会形势。而如果保险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开展洪灾保险业务,这将影响整体社会效益,(承保,投保)无疑是能提高总体社会效用的均衡点。

根据上述分析,e成为影响博弈均衡的一个关键因素,通过图形描述如下:

我们知道,局中任何一个人的决策都是非常明确,那就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局中人的利益不仅取决予自己的行动与策略,还必须看局中其他人采用什么策略或行动。因此,通过划线法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投保人来讲,如果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他的最优策略是投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投保人投保,他的最好策略是不承保,如果投保人不投保,保险公司经营与不经营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损失。

从这个博弈中我们可以得出,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洪灾保险这个保项。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发现,经营基本上是亏本,还不如不经营。

局中人在每种策略组合下都有各自相应的得益,如果将每个局中人在同一种策略组合的得益相加算出各博弈方得益的总和,并可将其看作这个小范围内的“社会得益”。可以得出最佳的社会得益为e―a+f-e―c=f-a-c,即在投保人投保、保险公司经营情况下的社会得益。这就意味着只有在投保人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全力经营的情况下将可以实现社会得益最大。对保险公司来说,其主要目标还是要实现其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赔钱的买卖是不会做的。经营洪水灾害风险的成本很高,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积极推广洪灾保险保单,除非有一定的激励机制。从上面的调查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尽管将逆向选择作为其“安全第一”的策略,但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背了保险的初衷。所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提高也是其目标之一。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有关洪水方面的险种的供应很不足,在1996年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因洪水造成的损失放在企业财产险或家庭财产中,1996年以后随着保险公司改制,保险公司纷纷将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放在综合险中予以承保,采用的费率是火灾险的费率,一般都比较高,造成了投保人无力购买。

(二)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博弈分析。在这个博弈中,局中人是政府与保险公司,政府的策略是(支持,不支持);保险公司的策略是(经营,不经营),政府支持开展洪灾保险,要从财政拨款及税收上给予优惠。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保险公司会亏本,费率高了,没有人买,费率低了,卖得越多,亏得也就越多。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博弈的分析中我们得出通过调整参保费标准达到理想均衡的结论,而该均衡点能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对于参保人来说是付出了相对较高的经济代价而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收益。如果

换个角度,由政府来考虑社会效用优化的问题,将会出现政府与保险公司博弈的情况。

1、相关假设

(1)在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需要上交的税费为t;

(2)政府为实现社会效用的优化,需要采取支持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的策略,从政策给予税收优惠或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c1;而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的成本为c1;

(3)在有政府政策支持却没有获得保险公司认可的情况下,政府不承担要约成本。

2、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见表2)

对表2中描述的支付模型进行分析:

我们假设政府支持,保险公司经营,那么政府就会损失-c1+t单位的成本。如果政府支持,但保险公司不经营,政府也就不会补贴,其结果是政府只需要支付救灾款。如果政府不支持,保险公司不经营,也就不存在利益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还要继续经营,就会亏损c1-c2个单位的成本。保险公司不会做这种赔钱的买卖,除非保险公司为了形象宣传、广告效益。

从上面的支付矩阵可以看出,在不考虑社会效用优化的前提下,由于一c1+t

然而,我们不能仅单纯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政府支持开展洪灾保险的成本与收益,还应该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洪灾保险对增进一国社会福利,从而增进社会安定的非经济效应。政府尽管在支持洪灾保险时有利益损失,这部分损失可以看成是社会福利转移到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流向社会。

若政府考虑到自己是以社会效用最大为目标,以居民为主体的社会收益最大才是其政策根本,(不支持,不经营)均衡导致的是社会效用低下的情况,而如果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政策收益能间接通过保险公司转移到身处于高洪灾区的居民身上,支付矩阵中的成本ct将会消失(见表3)。

在表3中的支付矩阵中,政府将会选择“支持”策略。由于完全信息的条件,保险公司掌握政府以“支持”为策略,即获取了政府出台“支持洪灾险业务政策”的信息,其作为理性“经济人”,无疑将采取“经营”策略,保证居民财产的同时也获得了新的企业利润点。

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满足受灾群众的需要。上述分析表明,由于农民收入制约和保险经营模式的原因,商业性农业保险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但是,洪灾保险的社会效益性又决定了洪灾保险发展的合理性。如何解决这一悖论,需要政府介入以实现洪灾保险市场的均衡。从经济学原理角度看,解决洪灾保险发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更多的还是要依靠市场经济手段。积极创新洪灾保险的经营模式,推动洪灾保险产品创新,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从根本上建立并推动洪灾保险的发展,充分发挥洪灾保险在防洪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三、结论

洪灾保险具有防范洪灾风险、保证社会稳定的作用,可以使受灾的企业和农民迅速恢复生产,保证了农牧渔等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它的受益群体不仅仅限于洪灾保险的投保人,从这个意义看,洪灾保险部分具有了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由于洪灾保险的自身特点和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需要,在当前我国现有的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下,发展洪灾保险并不完全同保险公司的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相背离,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洪灾保险市场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

大量的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建立政府、市场、公众合作的巨灾保险机制,才能解决巨灾保险需求供给不足的问题。为了我国洪灾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一步刺激保险公司开拓洪灾保险市场的兴趣。政府可以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直接补贴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的经营费用,减小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此外,政府还可以减免保险公司与经营洪灾保险相关的税收,进一步鼓励其开展洪灾保险业务。对于积极开展洪灾保险的保险公司,政府还应该在其开展其他保险业务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以险养险。只有政府积极为洪灾保险的发展创造出有利的外部环境之后,保险公司才能通过其自身努力,真正使洪灾保险市场走向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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