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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经济政策精选(九篇)

经济学与经济政策

第1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1日本女性经济学的提出背景

 

安倍女性经济学的提出,有其相应的理论基础与亟需面对的现实问题。

 

理论基础方面:日本关于女性就业的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经过30多年的研究,已较为成熟。竹中惠美子是日本女性研究的代表性人物,对日本女性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提及了女性就业[2]。井上清在《日本妇女史》中,介绍了日本女性就业的起源及早期就业状况。武石惠美子通过研究战后女性就业状况,分析了女性就业存在的问题[4]。宫岛洋等阐述了日本女性就业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涉及了保育制度、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5]。八代尚弘则从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日本的女性劳动市场进行了分析[6]。山本理子进一步提出了促使女性就业的可行性措施[7]。1999年,高盛证券公司的松井凯西首先提出了“女性经济学”这一概念,认为女性经济是日本的隐形资产,日本应该把以让更多的母亲重返工作岗位作为重点任务。

 

现实背景方面:为了摆脱持续低迷的日本经济现状,安倍上台后实行了大胆庚活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被称为“安倍经济学”。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其中少子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不足,构成了安倍经济学推行的严重阻碍。随着低出生率和平均寿命的提高,日本的少子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2010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u比率已达22.8%181,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占比最高的国家。为缓解劳动力不足的压力,安倍提出了“女性经济学”,即鼓励女性就业,让隐退居家的H本女性重新工作,提升女性就业率,以促进经济增长。

 

2日本女性经济学面临的困境

 

根据日本总务省统计局的劳动力调查数据,本文研究了1990~2014年的男女各年龄段(毎5年)就业率,选取其中4个年度对男女就业率进行对比分析。不同干日本男性就业率曲线所呈现的倒U型,日本女性就业曲线呈现M型,且就业率远低干男性。在长达24年的时间跨度里,女性就业率的增长极其缓慢,1990年就业最高峰值已达72.4%,而2004年的最高峰值仅为69.8%,甚至出现f负增长,且两个年度的就业曲线在35~65岁之间基本是重合的,为避免图中的数据重合,不再单独标注1990年数值,其各年龄段的就业率可通过曲线图明晰。日本女性就业率增长缓慢的原因,来源于就业环境和就业市场,这也构成了日本推行女性经济的挑战。

 

2.1日本的性别观念和女性职业层级低

 

日本奉行儒家文化,在家庭中,强调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在经济上,是支配和被支配的地位。在劳动布场中,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女性处于严重不公平的位置,不只薪资比男性低,女性管理者的比率也远低于男性。这种根深蒂固的性別观念,极大地束缚了女性参与就业。W本女性的就业率,远低于男性,即便是在女性就业率较髙的2014年,女性最髙就业峰值也只达75.7%,而男性在30~59岁的就业率基本稳定在90%~93.2%。

 

2.2日本的税收和保障制度

 

口本的税收制度对双职工家庭很不利,其财政尤其是税收政策长期以来都有优待家庭主妇的规定。若妻子的收人低于一定额度,丈夫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配偶扣除或配偶特殊扣除。日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专职主妇可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且住院时可多享受10%的医疗优惠,而职业女性就医时则需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日本税收和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客观上起到r挫伤已婚女性就t积极性、鼓励女性在家做全职主妇的负面作用。

 

2.3日托资源稀缺,公共育儿设施不足

 

日本没有中国的“代记补偿”传统,即没有像中国父母代子女照顾其下一代的传统。日本H托中心严重短缺,导致300多万的产后女性放弃就业想法。据图1,日本女性就业有两个髙峰期:一是在25~29岁年龄段,一是在45~49岁年龄段,而就业率低谷集中在30〜34岁年龄段,且第二个峰值低于第一个。但1990年的首个就业高峰是在20~24岁,因为当时女性的就业和婚#年龄都较早。女性就业率的下降,和已婚女性结婚、生子、育儿,不能继续参加工作有关。日本的公共育儿设施不充足,导致很多女性为了生育子女不得不辞职,等育儿期结束后再出来工作。

 

3曰本女性经济学的政策与效应3.1日本女性经济学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2014年6月,安倍把女性经济学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出了一系列女性经济学政策。主要内容为:第一,女性就业职位方面。提高女性在企业管理层中所占的比例,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女性高层管理者的比例,2020年之前,企业中女性管理者的比例,由2013年的7.5%提高到30%。2015年8月,H本颁布了旨在促进女性活跃f职场的《女性活跃促进法》,规定员工人数在301名以上的企业,设定和公布女性管理者的比例和女性员工录用比例等数值H标义务。第二,改革现行的税收和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进一步使职业女性的权益得到保障。第三,建造日托中心,解决后颐之忧。安倍计划到2017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新建40万个日托中心,尤其是针对资源最为拥挤的横滨市,提出了2年创新方案;新增课后托管项目,可照看10000名学龄儿童,以保障女性能够全天侯投人工作。第四,H本政府会进一步制定措施,为休产假和育儿假的女性提供E多援助,允许其远程工作,鼓励女性产后回归就业市场r3.2日本女性经济学的政策效应。

 

3.2.1女性就业率稳步增长

 

II本总务省统计局公布的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1月〜10月(11月、12月数据暂无),女性的就业率维持在47.2%到48.7%之间,最高值出现把)月和丨0月,同为48.7%。2014年11月~12月,则稳定在46.7%到48.2%之间,最高值出现在10月和11月,均为48.2%。2013年基本为46.1%到47.9%,最高值为11月的47.9%。安倍的女性经济学政策推出后,日本女性月就业率同比逐渐增长,呈现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

 

3.2.2男女就业收人差距缩小

 

日本内阁府公布的《2015年男女共同参画白皮书》数据诚示,若将男性劳动者规定劳动时间内所得收入设为100作比较,则2014年,女性劳动者的规定劳动时间内所得收入为72.2,与2013年的71.3相比缩小0.9。其中,女性正式员工所得收入为74.8,与2013年的74.0相比缩小0.8,男女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

 

3.2J女性职位层次提髙

 

安倍女性经济学政策提出到2020年将企业管理职位中女性的所占比例提高至30%。2014年,管理职位中女性所占比例为11.3%,其中系长级为16.2%,课长级为9.2%,部长级为6.0%;而2013年,日本女性管理者的这三个比例分别只有15.4%,8.5%和5.1%。各管理职位层次中,女性比例都有小幅增长,呈上升趋势。然而,越是髙层次的职位,女性所占比例就越少。如何提高女性在高层管理者中的所占比例,成为今后极需解决的课题。

 

4日本女性经济学对中国经济的启示

 

同属儒家文化圈的中国,虽然女性就业率高于日本,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增长仍面临许多共性问题。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同样面对劳动力不足的压力问题。日本的经济起飞较早,独树一帜地提出发展女性经济,鼓励居家女性就,保进经济增长。研究日本的女性经济学,分析其经验和教训,对发展我国的女性经济学提供借鉴和启示,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

 

4.1发展女性经济学,缓解劳动力的不足

 

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1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15.5%。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口逐年以迅猛的逋度在増加,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14年,仅7年的时间,老年人口就增加了5902万人。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占比会达22%,与目前日本的老年人口比重'相当。老龄人口的增加,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的同时,也带来了劳动力不足的巨大压力。也就是说,当前日本所面临的问题,我国5年后同样会面临。虽然我国女性就业率高于日本,但为缓解劳动力不足的压力,中国也需发展女性经济学,鼓励隐退居家的女性就业,以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保护女性权益,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

 

日本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家庭为单位,重视女性权益的保护,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到了性别因素。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厚生年金(保险对象为企业65岁以下在职职工)、国民年金(保险对象为20~60岁的日本国民)和共济年金(保险对象为各种共济组合成员)等其他各种年金三部分组成,这些年金都体现了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倾向。比如,日本国民年金的缴纳,以家庭为单位计费,专职主妇的国民年金由其丈夫及丈夫所在单位缴纳,且可享受一定的配偶扣除。2000年,日本政府还设立了针对女性生活方式变化等因素的年金讨论会,专门对社会保障中的性别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为保护女性基本权益提供服务。我国的社会保障是以个人为单位缴纳费用,制度设计没有考虑性别因素,且存在部分不合理性:首先,女性的权益保障覆盖率低,低于我国男性。其次,女性的权益保障体系覆盖面不足,有部分女性群体甚至没被纳入。我国女性承担着照顾家庭和生育等劳动力再生产的职能,其贡献理应被承认和保护,但女性却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应借鉴日本的保障机制,从性别保护的视角,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对女性的制度关怀,使女性劳动者有较为满意的生活水平。

 

4.3进行制度改革,延长女性退休年龄

 

2004〜2014年日本男女不同年龄段的就业率数据,日本女性在50〜54岁年龄段的就业率为62%~734%,55~59岁的就业率为58%~66.3%,60~64岁的就业率为38.4%~47.6%,在65岁以上,也有14%~15%的就业率,同期日本男性的就业率更高。日本中老年人口保持着较高的就业参与度,有些企业甚至将退休年龄定为65岁。目前世界平均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8岁,而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执行着1978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如表1所示,随着低出生率和平均寿命的提高,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预计达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面对劳动力不足的现状和国家财政压力,我国延迟退休的政策呼声日益髙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分别提出研究和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渐进式延迟”,即每年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逐步过渡到合理的退休年龄。目前,具体政策尚未出台,有些地方政府却趁机鼓励提前退休,有些国企员工也争相提前退休,原因是退休后反而比退休前收入高,造成了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和不足,不利于经济发展。为了保证充分的劳动力供给,我国需借鉴日本经验,发展女性经济,促进女性就业,延长女性的退休年龄。因此,改革制度迫在眉睫,为延迟退休提供制度保障。

 

4.4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女性职位层次和收入

第2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演化经济学;技术赶超;机遇;政策取向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094-02

引言

演化经济学作为新科学范式,以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因理论为思想基础,来研究人类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趋势和动态演化规律。当今,在技术扩散中,经常存在一种奇怪现象:很多地区(国家)引进了发达地区(国家)的先进技术,然而却陷入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没有出现想象中的“蛙跳”奇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与之匹配的技术能力,无法有效地消化吸收引进的新技术。因此,技术赶超并不是一个线性的发展过程,拟引进地区要深入研究演化经济学中技术赶超理论的新进展与新启示,总结技术赶超理论的逻辑思路、经济史及创新政策,判断技术演化的路径依赖特征和自我强化机制,选择适合地区情况的先进技术,同时积极创造促进先进技术吸收利用的条件,推动技术引进与技术能力的协调发展。文章拟借鉴演化经济学中技术轨道的演化逻辑,探讨唐山市产业技术赶超的演化路径,描绘产业技术赶超演化路线图。

一、唐山市产业技术赶超的阶段性特征与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唐山经济转型升级的最后“窗口期”,国内经济矛盾与风险不断扩大,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化解短期增长压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等一系列问题都要求地方政府在转型升级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要争取抓住主动权,将供给侧重组和结构性改革落到实处。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是方向问题,方向明确才能激发转型升级的动力,才能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制定与实施的丰富实践,提醒决策者对于“十三五”规划的制定,要综合考量,要有前瞻性和战略思维,要着眼长远,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真正的转型升级是要把效益和惠民摆在首位,改变片面追求速度和数量的思维观念,打破传统思想禁锢,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型发展之路,要努力发展集约型经济和创新型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当前,唐山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进退交锋、新旧更替、优劣转换、量质消长的艰难选择。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唐山经济社会要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轨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实F经济的中高速增长和创新驱动,这是唐山经济转型和技术赶超的关键。然而,当前乃至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唐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将面临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化,第二产业的比重仍高居不下,过剩产能化解困难,经济质量还不高;第二,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创新驱动能力还不强,还主要依靠资源禀赋力量;第三,人与自然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污染治理的压力还很大,“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还不能很好协调。因此,在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千载难逢的机遇面前,唐山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稳增长放在首位,在稳增长中调整产业结构布局,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主导、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随着企业层面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唐山市与发达地区的技术差距开始明显缩小,但这也倒逼企业层面的技术学习被迫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也逐步进入一个缓慢的发展时期。从国家层面而言,我国很多关键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还高度依赖发达国家。当然,在技术不断被摸索和跟进的同时,国际间技术水平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小,这也使得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更加重视核心技术以及前沿技术的保密程度,发达国家对我国的技术转让条件更为苛刻。从现实来看,单纯的技术引进于企业层面而言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总之,现阶段企业层面的自主创新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技术赶超的关键,然而企业的自主创新需要大量的人、财、物力和时间的投入,这无疑又会大大降低技术赶超的实现速度,导致技术赶超全面放缓,从而进入技术赶超的后赶超阶段,即所谓的“技术赶超”怪圈理论。在后赶超阶段,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面临着技术锁定与路径依赖和经济系统与技术体系变更的“结构性危机”,同时也面临创造普通就业岗位与前沿技术研发的“二难选择”,只有全面认识这些阶段特征及面临的挑战,技术赶超才能成为现实。

二、唐山实现产业技术赶超面临的机遇

当前,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作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提振经济的重要突破口,创新驱动与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正在加速形成。面对市场多极化和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要把握住历史上经济变迁与技术体系演化的客观规律所创造的技术赶超的战略机遇,要充分发挥经济转轨中实现技术赶超的比较优势。

欧洲工业革命、20世纪20年代的大萧条、20世纪90年代我国区域经济带的隆起以及2008年的金融海啸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技术演变范围的大小和全球乃至区域经济结构幅度调整的高低,都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技术发展机会的制约,这也关系到技术赶超的实现程度。从理论上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当原有技术体系迎来报酬(边际报酬)递减趋势时,经济结构的全面调整与技术体系的轨道变革就具备了客观条件,为化解市场衰退乃至崩溃的风险,寻求经济的再次快速增长,技术赶超便会重新酝酿并成为可能,从而形成新的经济体或经济增长点。

长期以来,唐山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始终面临后发的比较劣势,但在转型升级中,也逐渐凸显出了一些新的比较优势,如资源与生产要素禀赋结构优势、战略机遇与区位优势以及本土市场规模效应优势等,这些新的比较优势都得益于经济系统的动态演化。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这些新的比较优势连同传统的劳动力、资本与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势,将会有效促进企业的规模报酬递增,并内生出诱导区域市场分工与推动企业技术能力发展的条件与因素,不断形成有效影响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与经济规则,从而助力区域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的实现。同时,本土市场规模和要素禀赋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地区化解就业创造与前沿技术研发的“两难抉择”提供新的机遇。

三、唐山实现产业技术赶超的政策选择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实现唐山经济转型升级和技术赶超,就必须培育自己的技术能力,鼓励自主创新,缩小与发达地区的技术差距。同时,需要政府聚焦于创新系统的能力建设,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改善经济系统的市场运行环境、组织调节环境和制度约束环境,完善创新创造机制框架。通过重塑教育和培训体系、创新科技政策等手段大力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创造能力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技术赶超中的信息生产、协调与补偿等作用,构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新格局。

第一,可以利用技术引入与模仿推动技术进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地区与国际间经济交往逐渐加深,要素间自由流动的程度也日益密切,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技术交织局面。发达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先进技术的溢出效应,充分利用这些先进技术的溢出效应,已经成为地区乃至国家技术进步的强大动力。实践已经证明,无论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最大可能地引进和模仿先进技术,都极大地推动了自身的技术进步。因此,唐山市在制定技术赶超政策时,自身学习能力和吸收能力的培育与加强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拥有强大的学习和吸收能力,才能更好地利用技术引进和模仿先进成果,才能实现科技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

第二,着力培育地区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区域间技术差距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吸收能力。目前,唐山市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力度和教育投入力度还明显不足,研发人员的学习能力还严重不足,研发人员的科研潜力还无法充分发挥出来,这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明显不足,劳动者素质偏低,使其对技术创新的吸收能力不足,从而严重制约着地区技术能力的提升。为此,要重塑教育和培训体系,改革教育制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力度,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教育硬件设施环境建设和教育软环境建设,大力提升教育科技研发能力,实现技术赶超。

第三,致力于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时代,单纯依靠国有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去发挥技术赶超的主体作用已经不太现实,真正意义上的赶超还主要依赖于那些新兴的、技术密集型的、对冲击技术前沿更加渴望的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然而,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还十分薄弱。因此,要实现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就必须充分发挥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创新系统中的引领性与主体性作用,聚焦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

第四,完善创新导向型政府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在技术赶超中,创新导向型的政府政策,尤其是采购政策,对于技术创新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能够使经济系统与创新型服务(产品)很好地融合。基于政府在宏观经济系统中的权威地位,其在引导形成公共需求方面潜力巨大,作为激励技术创新的有效工具,现有的创新导向型政府政策所应具有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这就要不断完善创新导向型政策,有效发挥公共需求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同r,还要不断完善规则,通过放松管制、鼓励竞争、充分发挥私人部门更大作用等途径,激励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把创新作为技术赶超的战略核心,构建符合后赶超阶段自主创新型技术赶超的市场规则。

参考文献:

[1] 陶曼.演化经济学研究动态综述[J].中国证券期货,2013,(3):249-250.

[2] 黄宁,张国胜.我国企业国际化技术发展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5,(15):84-88.

第3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 课程体系 更新 贸易政策

纵观世界经济可以发现,任何一个谋求自身发展和增进本国国民财富的政府,都希望能趋利避害地利用对外贸易来发展本国经济。世界各国中也不乏将国内发展战略与政策延伸至国际贸易领域,相机抉择地利用对外贸易战略与政策作为增强经济实力与巩固竞争力之重要手段的国家[1]。具体来讲,对外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大体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对不同国家或不同国家或不同类别国家所实行的对外贸易国别政策;对不同商品或不同类别商品所实行的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国对外贸易政策是以增强国家国际综合竞争力为宏观目标,以提高本国居民收入及社会福利为具体目标,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同时,由于各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又使得其贸易政策具有非静态变化的基本特点。例如,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服务于其全球霸权地位的巩固与发展;俄罗斯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利用能源出口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日本则是通过对外贸易奠定其科技优势地位。上述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随偶有变动,但其宗旨却保持着一定的延续性。因此,《贸易政策比较》课程的重点,理应放在对不同国家、不同阶段的政策动态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法的广泛应用,使学生了解贸易政策的延续性与波动性。但现行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着知识点重复、政策比较实例较少、各国政策特点分析不足等一系列有待改进之处。

一、《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概念的教学创新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本科阶段所采用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在开篇第一部分“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中往往包含以下几点内容:国际贸易中的专业词汇及其概念;国际贸易产生的发展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国际贸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其用意是使学生对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有一个直观性的了解,同时学习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掌握不同阶段国际贸易的特点与变化。但是,对于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来说,这部分内容与其前面所学的《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多有重复,而且,不同教材其专业用语也不尽相同,极易造成学生对国际贸易基本概念记忆混淆,或概念模糊。

因此,笔者建议在《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对本部分可做出如下更新:

第一,以教师课堂带领学生简单回顾相关概念为主要方式,强调概念的理解,而不再要求学生对具体概念强制性记忆。例如,在“国际贸易地理方向”的概念回顾中,可主要阐述其分布特点,以及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地位的指标。同时,引用中国、美国及其他各国近10年的进出口数据,对比分析其在世界进出口市场中所处位次。再如,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概念中,除讲述进出口商品结构外,还应着重分析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所反映的该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贸易与国内经济联系的具体情况,使学生认知到国际贸易的最终目的是为发展本国经济所服务,其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第二,强调Excel等统计软件工具的运用。基于多数学生对统计表格阅读、分析知识的欠缺,在本部分教师可针对各班学生的具体情况,差异化实施实训课程的相关训练。例如,使用Excel表格时可分为如下步骤:1.填写我国1978-2009年度进出口商品结构数据,区别不同统计指标的经济含义;2.令学生找出所占比重较大的商品种类,并结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中所学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中的分类标准,总结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具体类型;3.通过对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减比例(%)的计算,观察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的变化,对照与变化折点时间相符的我国对外贸易政策调整细节,找出其中所蕴含的国家对贸易政策宏观调控的具体思路与趋势。

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加深国际贸易相关理论性概念的理解,熟练掌握各种常用国际贸易专业词汇;另一方面,强调概念的灵活运用,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对相关统计软件、统计表格、统计图表的认知程度,加强其自我动手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贸易政策比较》中“政策和措施”解释的教学创新

在现行《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通常将“政策和措施”部分作为重点内容,其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政策概述、国际贸易政策演变、进口关税及非关税措施、出口管理方法等。笔者认为,在这一部分可适当减少对概念性问题的阐述,转而增加对与现实世界相耦合的国际时政及其与贸易关联性的内容讲解。例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部分,在帮助学生分析、掌握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与构成、类型与区别的基础上,着重讲述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代表本国统治阶级,为本国统治阶级利益及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出发点主要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积累资金并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的经济发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外贸理论而随时调整和改变。但不论如何变化,总不外乎是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政策演变部分,重点讲述:自资本主义初期重商主义的产生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的进化过程,以及现阶段国际贸易所呈现出的保护与自由结合的混合贸易政策。这里,可引用如下的中美两国贸易政策演变为实例。(1)中国实例:1978年之前,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特点是以世界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为主要贸易对象,强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力争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制裁;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转向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更加强调国际间的沟通与合作,将对外贸易转变成为引领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并通过鼓励出口等措施的实施,扩大外汇储备、增强综合国力。(2)美国实例:在2007年金融危机波及国内实体经济之前,美国一直是自由贸易的积极倡导者,但是应当看到其贸易政策的利己性和攻击性,特别是美国“301条款”表明美国贸易政策的实质是美国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来的报复性后果和制裁的可能;2007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扩散,基于向外扩散危机以及提高国内就业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主动放弃了对自由贸易的捍卫,转而公然违背WTO准侧,持续加大贸易保护,这一切均是美国贸易利己主义的集中体现。

进出口关税措施部分,则重点应放在进口方面。主要包括进口关税的税率标准、分类标准、普惠税的给惠方案等,在细节上,应关注学生对非关税壁垒的理解程度。例如,在进口配额方面,以中国为例详细阐述绝对配额、关税配额的定义与区别;在自愿出口限额方面,使学生分清自愿出口限制的原因、配额的协商机制;在进口许可证制度方面,重点讲述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则、发放手续、管理程序以及进口许可证的种类等;在外汇管制方面,帮助学生理清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在管制方法上的不同点,并分析中国自1994年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取消原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行的双轨制度的原因及其影响等。

出口管理措施部分,重点在于分析不同国家对出口的鼓励措施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例如,我国出口信贷政策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优惠措施及具体实施细则;短期信贷、中长期信贷的政策提供与企业选择之间的耦合关系;出口补贴,特别是中美两国农产品出口补贴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详细向学生讲解WTO《农业协定》第10条之规定(即不得通过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来规避出口补贴减让承诺,并要求按一定的纪律来管理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的原因与影响。

综上所述,在第二部分“政策和措施”的课堂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从全球现阶段经济与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出发,通过对比分析、引用实际案例等多元化教学手段,使学生对贸易政策及其执行措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并能够正确解读国际贸易热点问题的起因与后续可能发生的影响。

三、《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则”的教学创新

传统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侧”部分将解读WTO原则作为重点部分,主要阐述WTO中的非歧视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等。在传统教学课程中,对本部分往往单一注重基本准则的文件性解释,针对具体操作以及如何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实际案例较少。

因此,笔者建议在这一部分的课堂教学中,应将美国等发达国家如何利用WTO准则干预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以及新世纪以来我国如何应对历次WTO诉讼等案例作为重点,通过实例分析,使学生理解并能够掌握如何合理运用WTO准则。例如,在本部分中,添加“发展中国家与WTO案例”,讲述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运用WTO准则的具体措施,具体案例,如美国向WTO提起的关于对中国用于生产钢、铝和化学产品的多用工业原料实施出口限制的投诉,本案的诉讼方都以WTO准则和中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即《入世议定书》)的承诺为重要的诉讼理由,美方的诉讼理由主要包括中国以出口配额、征收出口税以及建立招标体制分配矾土,氟石和碳化硅配额,向企业收取费用等,违反了中国在 《入世议定书》和《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中关于取消出口产品税费和出口限制的承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入世议定书》中附件6仅列明84个税号的商品不承诺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许多在近年引起关注的资源性产品(如稀土、锰等)并未被列入,这为今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由于中国对稀土等战略性资源的出口配额及关税制度和此案中涉及的9项原材料适用的WTO条款差别不大,因而,若WTO做出不利于中方的裁决,可能会引发中国更多的贸易政策在WTO的争端仲裁台上成为被告[2]。

除此以外,在本部分中还可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根据各班学生的兴趣度及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适当讲述美日贸易冲突、欧美钢铁保卫战等著名案例,提高学生对WTO准则的认知度,并使其能够根据现实案例分析WTO准则如何适用于不同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如何利用准则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

四、《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趋势”的教学创新

在本部分中,笔者认为,讲述的重点应放在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利弊分析以及国际贸易新变化所带来的政策取向问题上。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着重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含义与成因。在含义方面,应明确阐述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由政府间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并分析广义经济一体化与侠义经济一体化在概念上的区别;在成因方面,以“三环外交”、北美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实际案例为基础,帮助学生理解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成因与必然趋势。

其次,以欧盟为例,讲述从欧共体到欧盟的演变过程,以及经济一体化给欧洲各国带来的影响。例如,欧元区的成立,实际上加速了整个欧洲经济一体化,而非仅仅局限于欧盟成员国,其后续影响应结合当前欧盟国家,如希腊、葡萄牙、爱尔兰等国出现的财政危机,着重分析欧洲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并列举其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使学生深刻认识到经济一体化并尽善尽美,而是挑战与机遇并存。

第三,结合我国及东亚周边地区形势,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联系与区别。在这一部分,也可对未来APEC的发展趋势,以及亚元区形成的可能性进行展望,加强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能力,促进其多元化经济思维模式的形成。

五、总结

国际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各国贸易政策的适时调整则凸显了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正如前文所述,《贸易政策比较》课程是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其教学重点应有别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1)《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所采取的贸易政策的比较分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定义与概念的讲述;(2)《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现实案例的解读,其案例的特点应具有鲜明的时效性,即结合当年发生的各国贸易摩擦、贸易政策调整等;(3)《贸易政策比较》在教学过程中,应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国际贸易政策能力放在第一位,力争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具备自主分析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第4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一、共同话语是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互动的基础

(一)问题:宏观调控在经济法学上的含义与经济学上的含义不一致?有些经济法学者认为,宏观调控在经济法学上的含义与经济学上的含义是不一致的。在这些经济法学者中,也还存在分歧,有的认为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大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有的则认为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小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分述如下:(1)郑少华、吴晓晖在《论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前提及方法》一文(以下简称“郑、吴文”)中指出:“由于‘宏观调控’一词的本源是经济学,而经济法是对经济现象的法律规制,因此,法学对经济学概念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在内涵和运作机制层面上,要保持一致。但是,由于法学有着自己独立的研究体系,如果保持完全一致,势必打破法学长期以来形成的研究路径,因此,在构建一个子部门法体系时,不必拘泥于经济学的严格界定。比如:宏观调控法的体系问题。如果严格按照经济学语境下‘宏观调控’的内涵,宏观调控法体系只应当包含利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的金融政策法和通过财政政策调控的财税政策法。但法学出于研究行为的学术传统,从宏观调控行为的整个流程来考虑,将规划法也纳入其体系之中。从经济学上讲,‘产业政策的实质是政府根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其资源配置方式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①,它并不是宏观政策工具或宏观调控针对的直接对象。但是,调控主体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可以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宏观调控法也将‘产业政策法’或‘产业调节法’纳入其中。”②(2)漆思剑在《剔除附庸性:经济学之宏观调控的经济法改造———兼论国家投资经营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区别》(以下简称“漆文”)一文中虽然也同样认为经济法学上宏观调控的含义不同于经济学对宏观调控的界定,但对“经济学语境下‘宏观调控’的内涵”有着与“郑、吴文”完全不同的理解,认为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是指国家干预。“经济学之宏观调控明显不同于经济法之宏观调控。经济学的宏观政策是从广义上理解的,其前提是自由经济。因此,大凡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都是宏观经济政策。对应经济法领域,不仅包括宏观调控法,还包括国家投资经营法,也包括市场规制法。如果把经济学概念照搬到经济法学领域,那经济法也应更名为宏观调控法了。这一点,经济法学界是不可能接受的。在经济法学界看来,宏观调控只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方式,是与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具有同等地位的概念,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再者,经济学之宏观经济政策着眼于提高经济总量,而经济法之宏观调控不仅要提高经济总量,还要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包括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健康发展;经济学之宏观经济政策立足于充分就业、价格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而经济法之宏观调控融入了价值判断,引入了社会经济公平,立足于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经济总体公平。这些差异非常显著。”③以上两种来自经济法学界对宏观调控的解释虽然迥然不同,但却殊途同归,共同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含义是不同的。对此,笔者有以下疑问:首先,法律对宏观调控的规制是以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行为为对象的,如依“郑、吴文”所言,规划、产业政策不属于宏观调控,那有什么必要把调整规划、产业政策的法律称为宏观调控法呢?这样不是徒增纷争吗?直接叫规划法、产业政策法不是更好吗?况且,它们既然不属于宏观调控,应当具有区别于宏观调控的特殊规定性,对法律调整也应当有特殊的诉求,由宏观调控法调整也不合适。如依“漆文”所言,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等于国家干预,那么相应地,经济法就是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也就是经济法,两者等同,经济法学界为什么不接受呢?又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其次,“郑、吴文”指出法学要与经济学上的概念在内涵和运作机制层面上保持一致,当法学上的宏观调控概念扩展到超出经济学上宏观调控概念的外延时,两者如何能保持一致?最后,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既然不同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那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究竟是指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还是指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呢?如果指后者,作为经济法组成部分的宏观调控法就变成了无的放矢,如果指前者,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以上疑问表明:即使不能就此判断“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不同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观点是错误的,但至少可以说两篇论文对此观点的论证是不充分的,有关这一问题的分析还需另辟蹊径。

(二)分析: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要搞清楚“经济法学是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这一问题,必须从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说起。关于经济法与经济的关系,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马克思关于法与经济关系的经典论述:“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①经济法也是由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其次,我们想到了近年来颇为流行的法经济学,法经济学认为,法律制度的构建反映或者应当反映经济效率的要求。这两个方面确实反映了经济法与经济的密切联系,但是,这不是专门针对经济法而言,而是所有法律均具有的与经济的密切联系,并没有反映经济法与经济关系的特殊性。两者关系的特殊性主要是由经济法的内容所决定的。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经济之法,国家要调节经济,必须建立在对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国家调节就缺乏科学的依据,难以达成预期的目标。许多经济法的问题,实质上是经济问题,没有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也就难以找到解决经济法问题的钥匙。经济学发展到今天,成为了经邦济世的显学,在法治社会,经邦济世的技术必须转化为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其价值,经济法就是转化经济学经邦济世技术的法律,不懂经邦济世的经济学,经济法学就难有所为。对此,著名经济法学者漆多俊先生早在1993年就曾深刻地指出:“一个出色的经济法学家,应该同时是一位够格的经济学家。”②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均以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经济学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以及国家干预经济的绩效、时机和方式;经济法学为国家干预的法治化、保障国家干预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和法律制度建构建议。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就其研究的共同对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应当有共同话语,否则,两者难以协同推进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三)结论:经济法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一类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共同关注的对象,经济学研究宏观调控的绩效,应该何时、采用何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解决为什么要进行宏观调控、怎样进行宏观调控的问题;经济法学研究宏观调控中的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监督,保障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并防止其滥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达成宏观调控的目标。离开经济学的研究,经济法学无法进行宏观调控权的配置研究,因为根本不知道应该给谁配置权力、配置多大的权力;离开经济法学的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的保障和制约,必然出现宏观调控权的滥用和腐败,甚至可能沦为利益集团实行经济掠夺的工具,难以达成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因此,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只有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形成共同话语,两个学科才能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如果两者使用同一个概念,表达的却是不同的含义,就很难产生协同作用。

二、宏观调控的界定

(一)问题:众说纷纭的宏观调控说“一千人心中有一千种对宏观调控的理解”可能有些夸张,但人们对宏观调控的理解确实是千差万别的。综合国内学术界及实践中对“宏观调控”的界定和使用情况,可以划分为四大类,笔者在此按照其外延的大小,分别用“微”、“小”、“中”、“大”来概括。(1)“微”。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行为。如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宏观政策”和“总需求”。宏观政策有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政府控制货币供应总量、税收与财政开支,调节以国内消费与投资为主的社会总需求。宏观调控从来不以供给为目标,从来不以产业结构为目标。①樊纲等人认为:“宏观调控不是指‘经济计划’,也不是指产业政策和收入政策,而是指通过政府支出与货币供给政策,对经济运行的总量关系进行调节。”②吴敬琏也指出:“现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一种误区,就是把产业政策等同于宏观调控。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总量的调控,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总量手段调解社会总需求,而不是指具体部门的发展、企业的运营。”③(2)“小”。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熨平经济波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进行调节,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或国家,客体是国民经济的总量,主要是指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手段是货币、财税等宏观经济政策,不包括产业政策、结构优化标准和环境政策等。④(3)“中”。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间接调节供给与需求,以及国民经济结构,使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国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①(4)“大”。该种观点认为,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干预,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所采取的一切干预措施。“为了实现所谓的宏观性经济目标,必须采取必要的经济政策。在斯蒂格利茨和萨缪尔森等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看来,宏观调控相当于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这些经济政策不仅包括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也包括反垄断和国有化等政策。”②“可见,在西方经济学中,宏观政策工具(调控)几乎可与国家干预通用;国家为弥补市场缺陷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的各种措施都可归纳为宏观政策工具,包括反垄断、国家投资、各种宏观经济手段。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国有化)也是西方经济学所谓的宏观政策工具。目前非常流行的西方经济学的经典教材除了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工具外,对反垄断、国有化和私有化也都有涉及。”③

(二)分析:不同定义的立足点第一种观点将宏观调控限定在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需求的调节,范围极其狭窄。但这却是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最为契合的界定。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实际上只是一种总量控制,追求和实现的经济平衡属于总量平衡。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宏观经济政策专指政府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控制总需求水平,以减缓或消除经济活动水平波动的政策。第二种观点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范围有所扩展,认为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需求,也调整总供给;不仅使用经济政策,而且使用行政措施。这种观点也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些西方经济学家(新凯恩斯主义学派)主张增加有效供给的办法稳定经济。因此,从总体上来说,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简单来说,这两种观点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与前两种观点相比,第三种观点大大扩展了宏观调控的范围:(1)将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2)扩展了对供给与需求的调节范围,将对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间接影响措施都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不限于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就结构调整来说,包括城乡结构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结构调整、投资消费结构调整、进出口结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等。就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调整来说,如专门针对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实践中理解的宏观调控,见于党政机关的文件和政府官员的讲话,也得到部分经济学者的认同。但是,这显然不是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当代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2004年5月访华时对中国的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作出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政策,全部都是微观政策。④那是不是说,该种观点错了呢?这需要进一步的分析。至于第四种观点,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国家干预,定义过于宽泛,与我国的实践也不相吻合,只是有些政府官员为了给直接干预经济提供借口的一种故意混淆行为。学术界很少有此种观点,实践中也受到人们的批判。

(三)深究: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含义,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说起。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并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范畴,“宏观调控”一词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其最初是为了给扩大企业自提供依据,强调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而只应当从宏观上调控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先使用了“宏观调节”概念。1989年1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在此之后,宏观调控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中。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党和国家更是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实行“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3年,“宏观调控”一词被写入《宪法》,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当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的任务和手段阐述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200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体系做了如下表述:“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阐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时指出:“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可以看出,尽管中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宏观调控的内涵并没有做过专门的界定,但以下几点是显而易见的:(1)宏观调控始终是作为与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存在的,主要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间接干预,但也包括在特定条件下基于宏观经济需要所采取的必要的直接干预措施。(2)宏观调控既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3)宏观调控的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也包括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经济手段中,既包括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包括计划以及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其他政策。由此可见,宏观调控与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不能划等号,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来界定宏观调控,难免有削足适履之嫌;而指责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宏观调控的理解“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原有之意则越来越远”①,显然是犯了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政策”的错误。

(四)结论: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界定宏观调控既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土生土长”的一个概念,打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我们就不能用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概念去限定它,而应从中国的实际去理解它。上述第三种观点对宏观调控的理解是为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理解。我们可以在我国政府的文件中、国家领导人和中央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讲话中看到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从实践中的调控措施来看,我国的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不仅“谋全局”,也“谋一域”;不仅使用经济手段,也使用行政手段。当然,这种论证方式可能受到循环论证的指责:先假定了宏观调控调整结构,然后把调整结构的措施纳入到宏观调控中来,并反过来论证宏观调控包括对结构的调整。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实践中采取了这些措施,且采取这些措施的机构认为这些措施就是宏观调控措施。

不过,第三种观点虽然是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对宏观调控的界定,但表述并不准确。在法治社会,一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并列并不合适。因此,宏观调控的定义应修正为: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依法调整运用其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和行政权力,来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影响微观经济行为的政策过程。该定义包括三个要点:

(1)宏观调控既调整总量,也调控结构;既调控全局,也调控局部。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影响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既可能是总量不平衡,也可能是结构不合理;既可能是全局性问题,也可能是局部性问题。因此,宏观调控既调控总量,也调控结构;既调控全局,也调控局部。

第5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通货膨胀;政府调控;博弈论

一、引言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个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也吸引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大学生是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另一方面,大学生群体是我国重要的社会群体,是我国社会的生力军,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然而在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行扩招,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问题十分严重。这种失业现象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而在经济学当中,菲利普斯曲线是描述就业与通货膨胀关系的曲线。菲利普斯曲线成为当代经济学家表示失业率与通货膨胀关系的重要经济数学模型,该曲线表明:一方面,失业的减小会推动通货膨胀的预期上升,从而影响国民经济地发展;而另一方面,失业率的上升虽然会拉低通货预期,但是会造成社会的不安与恐惧情绪。从国家经济平稳发展的角度看,政府在保障就业、调控通货膨胀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政府在调节通货膨胀与失业的时候有着不同的手段,在就业率通胀率之间进行平衡是政府政策选择的结果。因而可以将政府的决策转变为一个双人博弈的模型,博弈方一的政策选择有“采用强措施控制通胀,不采用强措施控制通胀”,博弈方二的政策选择有“采用强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不采用强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依据“菲利普斯曲线”,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就政府在不同阶段的政策选择进行博弈分析。

二、促进就业与调控通胀博弈模型构建

(一)博弈的主体与形式

如前文所述,博弈主体是政府,因为政府在博弈中占据绝对主动地位。政府控制通胀可以采取抑制需求和调控成本的策略进行调控,因为就通货膨胀而言,实质是国民经济过热;而政府对于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则可以采取拉动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加速发展的策略。正是这两种不同的策略就构成了政府政策选择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拉动需求,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热,从而产生通过膨胀;因此,政府会采取抑制通货膨胀的策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一直社会需求,从而对产品造成冲击,提高了失业率。政府在促进就业和调控通胀方面就是这样一种两难的博弈形式,选择不同的策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博弈的转换

由于本文构建的博弈模型不同于一般的博弈模型,因此需要对博弈模型进行转化,演变成能够反应实际问题的模型。本文可以设定两个博弈方,博弈方一的政策选择有“采用强措施控制通胀,不采用强措施控制通胀”,博弈方二的政策选择有“采用强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不采用强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三)博弈分析说明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国不同经济时段面临着不同的经济任务。比如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效率”是最重要的选择,社会的经济任务是富裕起来;而在我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则要更加注重质量,社会总的经济任务则是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结合。本文构建的博弈模型也是如此,在不同的阶段,政府需要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或者保障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的生活富裕。因此,本文研究的出发点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在促进就和和调控通胀的政策决策中选择不同的政策。本文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分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上升阶段与经济发展成熟阶段,分别分析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博弈偏好。

三、三阶段的博弈分析

(一)初级阶段:重视经济发展效率

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较低的水平,社会生产力尚且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的总体需求。人口总量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提高经济增长效率是政府的追求。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总量和水平都低,人民尚未达到温饱阶段,面临着生活的压力。此时,政府最为紧迫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经济来拉动。1978~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99214.6亿元。更为直观的例子是当时在社会上掀起了“效率第一”的热潮,连国家政策也提出要保证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我国政府在大学生就业调控与通货膨胀调控上表现出积极地态势。这是因为大学生就业会拉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总量上升,最终实现我国的经济目标。而这一个策略,正推动了我国历年处于高通胀预期的阶段,财富贬值很严重,实质的经济效益并不突出。表1给出不同政策选择情况下的政府最终得益。

在这一阶段,政府的主要关心的是提高经济发展的总量。不仅中央政府如此,地方政府更是如此,因为较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总量会现实政府政绩以及推动执政者晋升。因此在进行政策选择中会倾向于选择高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

经济问题的出现。在政府进行高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时,经济社会呈现一片繁荣的情况,一方面是经济总量的急速上升,另一方面却是高就业率。但是“繁荣”经济的背后却是一系列的危机,不仅表现在“唯GDP论”导致的环境问题、经济泡沫,以及社会消费领域的虚假繁荣、收入的缩水。但虽然在一系列经济问题威胁的情况下,政府仍然倾向于采取这种策略。这是因为在该阶段,采取这些策略是最佳的,也即“纳什均衡”。

(二)上升阶段: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在经济发展经过第一阶段,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成绩,但是正如本文前面分析认为,在第一阶段的高效率政策下,产生了巨大的经济问题。在第二阶段,政府的经济压力没有那么大了;而且原来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政策已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发展。因此政府在这个阶段的主要经济任务不是推动经济特快发展,而是在保证经济最大效益的情况下实现经济较快发展,也即我国政策定义的“又好又快发展”。

在经济发展上升阶段,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和通货膨胀上要进行一定的政策权衡。一方面,政府需要保证经济较快发展,因此需要通过促进就业来拉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社会的通胀预期;而另一方面,政府需要抑制通胀,更加实质性地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在这一个阶段,政府的政策一方面就要推动就业,一方面则要维持低通胀。而在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是经济发展变缓,社会的就业压力大,但是经济发展的效益较好。我国现在正处于第二阶段,经济发展相对以前处于较低水平,同时随着最近几年扩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就业压力特别大。

在这一个阶段的政府政策选择则是高就业调控与高通胀调控并存,但是所谓的高并不是特别高,而是相对处于一个较好的阶段,且两者的调控力度类似。在这个阶段,经济能够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效益较高。且此时政府处于一个积极调控的阶段,对经济发展采取较多干预。

(三)成熟阶段:自由市场的调控

在社会经济发展经过了较为平稳的时期,取得了更大的经济成就,此时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进入了成熟阶段。而成熟阶段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是政府干预较少,主要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调控。国民经济在这一个阶段处于一个较为完整阶段,各种经济制度完善,社会法律也是完善的,可以很好地保障经济发展。政府的干预也只是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干预,过多干预会扰乱经济发展秩序。

在这一个阶段的政府调控转为低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并存的阶段。当社会的经济发展过热,处于高就业阶段,通货膨胀的预期较大;市场机制会在此进行调节,压低通胀预期,从来拉动了大学生就业率,造成高就业压力;在高就业的压力下,市场机制再一次进行调节,促进消费,拉动就业,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从而又形成了较高的通胀预期;在无数次的均衡调节下,市场机制会将通胀与就业推到一个均衡的状态,也即帕累托均衡。正是良好的社会市场机制,政府的调控会逐步较少,对经济的干预也会下降。那么在这一阶段的政府最佳策略选择是“低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并存”的状态。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政府不同大学生就业与通胀调控政策选择。本文研究结果认为在经济发展低级阶段,政府会采取较为激进的经济发展策略,但是此时的经济发展效益不高,存在着很大的经济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需要改变以往的策略,而采取高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的策略,原因是在这阶段政府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效益,同时也要维持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经济发展到的第三阶段,也即经济的成熟阶段,此时整个社会的市场机制较为成熟,经济发展更多地以来市场来进行调控,政府干预较少,此时政府更加倾向于采取低就业调控与低通胀调控的策略。

(二)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研究,得到了关于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政府对大学生就业调控与通胀预期调控的不同政策选择。基于本文的研究成果,结合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针对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保证经济发展效益,适当减少政府宏观调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依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经济发展三阶段理论,我国在2000年前夕就实现了第二阶段,达到了局部小康水平。目前,我国经济面临着转型,需要从依靠低水平的劳动和资源要素拉动到知识资本拉动转变。同时我国就业市场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学生群体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日趋增加。与以往“孔雀东南飞”不同的是,我国就业人口流动呈现回流的趋势,在户籍制度改革,户籍限制逐步取消的情况下,小城镇的兴起则成为了我国大学生进行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新天地,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地区均衡。在这一个背景下,我国政府需要对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引导,创造就业机会,分散大城市的压力。同时,我国在经济发展要更加依赖于市场,通过市场的调控来推动经济增长。在这两方面的推动下,我国将逐步实现较高水平、较高效益的经济发展以及较轻的大学生就业压力,这不但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也缓解了由失业引起的社会情绪。

参考文献:

[1]王云多.大学毕业生地区间流动预期对失业、收入及人力资本的影响――以哈尔滨市数据为例[J].经济评论,2013(04).

[2]赖德胜,田永坡.对中国“知识失业”成因的一个解释[J].经济研究,2005(11).

[3]朱国晓.质疑菲利普斯曲线――并论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的关系[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0(09).

[4]郑功成.大学生就业难与政府的政策取向[J].中国劳动,2006(04).

第6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财政政策演化;演化动力;改革开放

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财政政策业已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在熨平经济周期波动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财政政策大体上经历了“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财政政策的演化过程。不仅实现了财政调控由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方式向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方式转变,有力地维持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而且保证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一、文献综述

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的经济运行已经由“短缺时期”进入到“后短缺时期”,财政政策取向由财政退让到财政进取的变化适应和推进了这一变迁,使经济运行在不同的时期均趋向于良性循环的状态,同时也实现了财政自身的创新(吕炜,2000)。财政政策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其变迁的方向不是随机的,而是存在着路径依赖。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财政政策变迁形成路径依赖的原因在于政府对财政目标的偏好与财政压力的叠加影响、政府主导的财政政策博弈均衡和较高的政策变迁成本的影响。财政政策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其变迁的方向不是随机的,而是存在着路径依赖。当财政政策变迁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时,路径依赖就会对其产生规范作用(梁学平,2007)。财政政策发挥调控功能以国家财政拥有一定财力为基础。经验表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用空间的变迁与经济体制、国民经济运行格局息息相关。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必须改善其赖以发挥作用的经济运行环境并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崔建军,2008)。而税收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协调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探求国家整体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税收政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李冬梅,2009)。财政是各国促使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工具,但它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效果也自然会打折扣。中国199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作用明显,但其他如拉动民间投资与消费等方面不尽人意。所以目前的中性财政政策要达到良好的效果,应注意从有关影响政策效应的制度安排上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改革,在政策手段上减少公共支出,多运用税收调控方式。在这方面,美国的财政政策对中国有一定的启示,从罗斯福到里根,到克林顿,再到小布什,社会性支出比重大幅提高,将美国经济拖入了百年不遇的大危机。好的财政政策要做到财政政策服务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和寻求财政的可持续性。因此,寻找中国财政政策演化的过程和动力,探索它对未来政策的启示,对中国应对金融危机和实现经济得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这是本文的一个出发点。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政策演化

从改革开放到1992年,中国开始了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中国财政政策延续着计划经济的“区别对待”政策,并且被赋予了新的内容,中国财政政策向“正轨”回归――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制定财政政策。1993-1997年所实施的“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在坚持总量从紧的大前提下,进行适时的结构调整,做到“紧中有活”。在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期间,中国实施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提高财政收入“两个比重”,把与速度和规模直接相联系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的75%作为中央的固定收入,把与经济效益水平直接相关的所得税等作为地方的固定收入。这一阶段税收大幅增加。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这是一种阶段性的适度扩张政策。在政策取向上,不仅未坚持完全的扩张性方向,还注重国内供需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这一阶段尽管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但中国税收收入却处于快速增长时期,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的稳健财政政策,强调要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以调整结构为主线,适当减少扩张,“渐进”地实现中性目标,最终达到保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自2005年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以来,中国逐步加快了消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的改革步伐。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普遍认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实现2009年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200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处理好包括扩张总量与调整结构、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减税增支与增收节支、财政调控与市场机制等方面的重要关系,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提高中西部医疗补助标准和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政策演化的动力

(一)宏观经济发展的反周期需要

中国财政政策演化和宏观经济周期有着密切的联系。自1978年中国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中国政府逐渐开始通过财政政策等间接经济手段来调控经济周期。1978-1997年间,经历了1979-1981、1982-1988、1993-1995等4次不同原因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这段期间以紧缩的财政政策为主。1996-1997依然是惯性紧缩,表现出明显的演化适应性。虽然1996年中国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在1997年下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东南亚发生严重经济危机,国内市场出现需求疲软和生产过剩,需求不足成为经济中的主要矛盾,加上东亚危机对出口的影响,中国经济开始进入低谷期。所以1998年初以来,中国政府及时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决定将适度从紧缩政策调整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政策一直持续到2004年。2005年以来,国债投资已出现边际效益递减现象,而且中国经济又并非全面过热,经济社会发展中还有农业、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许多薄弱环节亟待加强,而且没有强烈信号表明近期会发生高通货膨胀,因此,积极财政政策不宜突然转向紧缩的财政政策,而是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政策一直持续到现在,即使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也没有改变这种政策取向。宏观经济发展的反周期需要,使得中国财政政策适应宏观经济发展,表现出明显的演化特征。

(二)财政政策演化的自适应

财政政策变化属于政府主导的一种制度安排的变迁,依据路径依赖理论,财政政策变迁不可避免受到路径依赖的影响。如果存在报酬递增时,自我强化机制同样适用于财政政策变迁,路径依赖同样会对对财政政策变迁起着规范作用(诺斯,1994)。这就是财政政策演化的自适应特征。从中国财政政策变迁的进程来看,中国的财政政策变迁同样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路径依赖特征。如强调收入的制度安排、倚重国债和财政赤字工具、适度调节经济的政策安排等,在学习效应、协调效应和适应性预期等引致的自我强化机制的规范作用下,在政策变迁过程中持续得到自我强化,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惯性。

(三)经济主体引致税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鼓励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等非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迅速,逐渐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经济主体的变化引致税收政策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时是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税收差别逐步减少,税负趋于公平,私营、个体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缴纳工商税收的数额及其占全国工商税收的比重随之继续快速上升。中国财政政策适应经济主体变化的特征,也是其演化动力之一。因此,中国财政政策的演化,不但是由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反周期的引致的,更是财政政策自身在学习效应、协调效应和适应性预期等引致的自我强化。

四、中国财政政策演化的启示

从中国财政政策演化来看,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从长期来说,中国应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所谓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指通过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并维持较低通货膨胀水平的政策措施。这也是政府做好“守夜人”,让位市场的一种积极做法。虽然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是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可是具体操作却应该着眼于熨平经济的短期波动。所以,财政政策应尽可能地短期化和社会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微调。此外,政府必须在潜在的财政风险和短期的经济增长之间选择一条对于自己更合适的路。从政府风险最小化和国家义理性最大化的目标出发,当前的政策选择应该是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同时注重劳动替代资本,使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相适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培养新的税收源泉可能更加重要。

参考文献:

1、李超.中国宏观财政政策的演变规律及发展趋势[J].华商,2008(18).

2、吕炜.财政政策取向与改革过程中经济运行状态的变迁(下)[J].财政研究,2000(12).

3、梁学平.中国财政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及其原因阐释[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10).

4、梁学平.路径依赖对财政政策变迁的规范作用[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4).

5、崔建军.财政、货币政策作用空间的历史变迁及其启示――基于中国财政、货币政策实践[J].经济学家,2008(3).

6、李冬梅.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9).

7、肖建华.中国财政对农村投入的政策变迁与绩效(1978-2005)――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观为线索[J].开发研究,2008(5).

8、陈爱东.制度变迁中的中国财政政策效应分析[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9、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美国财政制度与政策变迁的简要回顾[J].经济研究参考,2009(40).

10、冯海波.关于中国财政政策演变的规律性认识[J].当代经济研究,2003(4).

1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第7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在法学上讲,经济法律及其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容很模糊,探讨以不一样的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内容的民法、经济法及其商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各种联结是对他进行法律研究的最终目的。这个定义里,经济关系是一个关键因素,理清了经济关系相关的内质因素和外质因素,并有条理地对它进行分类,经济法律的结构和经济法律体系的结构构成就能被清楚地掌握。

一、分析法律经济和经济政策

纵向分析人类的经济社会,很容易了解到在现实中,很多的经济关系无非是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其中横向的经济关系占了很大的比重,因为我国的经济调节关系是纵向的,而它是有限度的,我国的经济主要是由市场来控制,而不是政府调节。所以,经济关系不只是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的关系里还有很多的分类。于是,其中的商法民法及其经济法就出现了。对于经济政策,要认识经济政策的内容和大概结构,理清宏观政策的结构很重要,其中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是主要内容。具体政策是指在各种政策的指挥下,领导者为了更好的解决其中的具体问题,或者是完成其中的具体行为。经济政策是国家总计划和各类调节方式的纽带,它细化了经济总任务其各种宏观经济的指标,构成了多方面的基本行为原则,并充分发挥手段的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和经济政策最紧密但是经济法的部门,我国纵向调节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之一便是经济法,这与我国的经济政策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本文将从法律关系和法律政策的关系着重探讨。

二、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的作用关系

法律和政策具有不同的意义和性质,它们相互作用又相互排斥,两种协同发展,但也不能相互替代。而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两者的关系亦是如此,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来做说明。

(一)经济政策作用于经济法律

经济法律,是我国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的方式,它的内容不能脱离我国经济政策的总基调,一般经济政策对经济法律是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这不代表经济政策经济法律的地位高。主要从两个方面说明:

1.我国制定经济法律是根据执政党的经济政策

在我国,执政党代表着我国人民的利益,所以经济政策是经济法律的根据,把经济政策定型并进行规范,使经济政策更能体现人民的意愿。但是不是所有的政策都需要变为法律,只有是具有实际经验检验、有实际意义,并且符合人民客观利益的政策。与此同时,制定法律时不能一成不变,要具有灵活性,经济政策的涉广面比较大,而经济法律则需要更加具体。

2.法律实施过程中要遵从国家经济政策的指导

制定实现经济政策是个很复杂的过程,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有时候有巨大的波动,而且经济法律原则有滞后性,固定的法律规范和波动的经济社会就会产生冲突。根据经济政策指导法律的实施,是解决冲突的重要途径,但经济政策的指导不能脱离法律,把法律和政策更好地结合并不意味着违反法律。

(二)经济法律对经济政策的影响

经济法律有时会制约经济政策,从本质上讲,经济法律的执行代表着经济政策的实现。从法律的特征可以看出,它是使经济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第一,国家意志属性支撑着经济政策的实现,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个特征使社会能够遵守,因此,经济政策才能在大范围内实现。第二,国家强制力的属性也保证经济政策得以成功,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是权威性的体现,经济政策变为经济法律就说明了其强大的作用。第三,实现经济政策也离不开国家的规范。

总体来说,制定经济法律和施行需要经济政策的指导,而经济政策的后续发展,也需要经济法律不断的推动。

三、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之间的不同

在以上的论述中,我们了解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的联结,两者不可分割,同时,这两者之间也存在不同之处。经济政策的地位不能被替代,而经济政策也不能没有经济法律的支持。

(一)经济法律与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

由执政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经济政策,能更直接代表执政党的意志,而不具有国家意志;而经济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具体程序方面,经济法律比法律政策更加抽象原则,也更加严密、复杂。

(二)经济法律与经济政策表现形式

经济政策一般以政府部门作指示,其具体内容更加具有号召性和指导性;但是经济法律是由文字的形式颁布的,只是一种独有的形式,而法律经济作为基本的规范,具有确定性和科学性。

(三)经济法律与经济政策具有稳定性

经济政策及时并且灵活,它能根据社会的发展及时做出变动,以此来维持社会经济的平衡;而经济法律则更加稳定,从而能够更好地保障法律的权威。

(四)经济法律与经济政策调整范围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经济政策是对我国社会经济的调控手段,社会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都能体现,而国家并不属于其中调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更具有原则性,它可以调整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关系,使社会市场上的经济目标和市场手段更加科学、更加稳定,具有长久的性质。

四、结语

总结以上内容,只有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探索其不同和相互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市场才能更加健康繁荣地发展,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才能不断完善,以此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中国经济法律构成和运行的经济分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3.

[2]魏振瀛.民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0.

[3]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238.

作者简介:宋辉(1985-),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法律硕士,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讲师,主要从事经济法,法律教育研究。

张晓燕(1985-),女,漢族,河北张家口人,法律硕士,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助教,主要从事经济法,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

第8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 西方经济学流派 理论观点 政策主张

一、现代主要西方经济学流派的划分

现代经济学一般指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以后流行于欧美国家和某些其他国家与地区,并一直延续至今的经济学说。

西方经济学理论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发展变化,并且衍生出许多具体的流派。各流派都有各自的理论观点及政策主张,他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一致、又有冲突。按照现行的一般标准,基本上是以西方经济学家们对经济活动的基本指导原则,即以如何看待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作用为标准,将现代主要经济学流派主要分为两大类:国家干预主义的各流派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各流派。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主要流派有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流派、新剑桥学派等;经济自由主义的主要流派有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等。

二、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凯恩斯主义。凯恩斯的经济思想最早属于英国剑桥学派,以研究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著称。1929—1933年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大萧条,而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却无法从理论上解释,更无法从政策上提出摆脱经济困境的办法。正是这场经济大危机使凯恩斯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36年他发表了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经济可以自动维持经济充分就业的主张,提出了一整套新的有效需求理论,并主张通过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以消除大规模失业、摆脱经济萧条。由于这些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被认为是对以马歇尔、庇古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的革命,所以称其为“凯恩斯革命”。这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也形成了以国家干预经济思想为基础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长期占据主流地位。

在“凯恩斯革命”之后,为了学习、运用和推广凯恩斯提出的新理论、新方法,凯恩斯主义的追随者对其理论进行了大量的注释、补充甚至改进,这些人形成了后凯恩斯经济学派。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后凯恩斯经济学派形成了两大主要分支,一支是以美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另一支是以英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剑桥学派。

2、新古典综合学派。被称为“凯恩斯时代”的20世纪40—60年代,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此时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逐渐回归,并渗透、融合进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于是新古典综合学派应运而生。新古典综合学派在理论体系最完整的体现就是1948年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此外,随着形势的发展,70年代后新古典综合学派还广泛吸纳了其他学派的观点。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出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平息了“凯恩斯革命”后西方经济学界的争论和分歧。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也基本上被大多数经济学家折中的接受了。

3、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是“后凯恩斯主义学派”在英国的重要分支。因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而其理论又与以马歇尔为代表人物的剑桥学派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相背离,于是被称为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经济理论与凯恩斯的理论结合起来,以弥补凯恩斯经济学的缺陷和不足,是对凯恩斯经济思想原意的歪曲,是经济理论发展的倒退。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学是冒牌的凯恩斯主义。

三、经济自由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现代货币主义学派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的重要经济学流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主义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对刺激经济发展、缓和经济危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引起了长期持续的通货膨胀。60年代通货膨胀继续发展,到70年代初出现了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的局面。于是,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英美等国异军突起,他们自称是“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鼓吹货币的重要作用,主张以控制货币数量的金融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但是现代货币主义者内部仍存在着分析方法、理论模型和假设条件的不同,无法将其看作完全统一的思想流派。因此,这里介绍的现代货币主义流派,主要是介绍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有关理论和政策主张。

2、理性预期学派。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陷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量失业和经济停滞并存的困境,战后流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既无法解释,也无法解决该困境,因而陷入危机。而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立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在改变滞胀局面时,也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于是一些年轻的经济学家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这就是理性预期学派。由于理性预期学派的基本政策主张与其他坚持古典经济学或新古典经济学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和供给学派的基本理论主张大致类似,于是在实践中这些学派便以理性预期学派为主体逐渐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四、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观点及政策比较

在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凯恩斯根据简单的国民收入理论得出经济中产品需求、劳动力需求和投资需求三大需求不足,即“有效需求不足”。正是由于经济中“有效需求不足”情况的存在,所以得出需求管理,即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但在具体政策主张上,凯恩斯又以“流动性偏好陷阱”的存在为依据,认为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因此,凯恩斯主张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而不重视货币政策。

而通观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可以明显发现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在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走的更远。其理论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在宏观方面接受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在微观方面仍采取传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其核心理论是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重要解释,即希克斯—汉森(IS—LM)模型。这是将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进一步细化,加入了货币市场分析后得到的经济模型。以该模型为依据,新古典综合学派认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同样重要。同时,“菲利普斯曲线”使他们在政策的应用上更为灵活,如果说凯恩斯时期的经济政策还较为保守的话,那么他们的经济政策已经成为较为激进的以经济增长为目的的相机抉择的经济政策。

新剑桥学派自认为是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正宗和嫡传。他们认为凯恩斯在从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束缚中摆脱的并不彻底,他们一方面要弥补凯恩斯理论的不足,同时还要纠正“新古典综合”学派对凯恩斯理论的歪曲。在经济理论上,新剑桥学派在继承了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在政策主张上,他们仍然主张实行政府干预,不主张实行自由放任,只是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在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的失调,因此,经济政策制定的重点应该在调节收入分配、理顺阶级关系、创造社会稳定的经济环境来推动经济增长。

五、经济自由主义各流派比较

理性预期学派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实践中逐渐相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可见,他们有较深的历史渊源,其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也非常类似。这两个学派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理性预期学派更为激进一些。理论上,相对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增加了对理性预期的论述,因此政策主张上也更信奉经济自由。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政策主张上强调货币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承认国家干预对经济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即“经济政策长期是无效的,但短期还是有效的”。而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过多的政府干预只能引起经济的混乱,为保持经济繁荣,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简言之,就是他们认为“经济政策不仅长期无效,短期也无效”。 转贴于

第9篇:经济学与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宏观经济政策 国际协调

abstract: with 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world economy, one nation's macroeconomic policies affect others' more easily. so it is necessary to coordinate their macroeconomic policies. in the 1990s, china had some instructive experiences about it. after entering the wto, china should emphasize the policies, such as exchange and trade policies, to coordinate others' in the world so as to adapt the globalization.

key words: economic globalization macroeconomic policies coordination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生产和交换等经济活动呈现国际化趋势,资本流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均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人们称之经济全球化。在此背景下,各国政府所运用的宏观经济政策更容易通过国际贸易渠道和国际金融渠道相互传递、相互影响;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问题成为经济全球化中的重要课题。我国在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联系进一步加深,宏观经济政策也受到外部经济的影响。原来主要运用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将不得不考虑外部经济环境,汇率政策、贸易政策、外资政策将扮演重要角色;这些宏观经济政策既要注意内部的协调,更要兼顾与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大国的政策协调。本文就是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在国际协调方面的考察,提出加入wto后宏观经济政策运用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的理论分析

自从20世纪50年代世界经济联系加强,西方经济学者就注意到宏观经济政策在国际间协调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宏观经济政策要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同时均衡,就需要这些政策工具相互协调配合。在论述内外均衡时,产生了有名的"米德冲突"思想、"丁伯根法则"、斯旺内外均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特别是蒙代尔-弗莱明模型(mf模型),将体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is、lm曲线和体现汇率政策的bp曲线联系起来,集中分析了不同汇率制度和资本流动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内外市场均衡中的协调配合。他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固定汇率制和资本完全流动下,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有效;在浮动汇率和资本完全流动下,货币政策非常有效。1962年,蒙代尔提出"政策配合说"(policy mix theory),强调以货币政策促进外部均衡,以财政政策促进内部均衡。这些理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全球化形势下世界各国进行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的理论基础。

我国经济学者对"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研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他们针对我国特殊经济环境提出了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模型。其中,姜波克教授认为,在我国国际资本流动管制不对称情况下, is-lm-bp模型中bp曲线是折线而不是直线,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政策搭配理论。今天,在我国已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形势更为明朗的时候,我们一方面要借鉴西方成熟的经济理论,另一方面还要探究新的符合我国经济现状的政策协调理论。

二、我国90s以来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的实践

20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一是因为经济全球化的互动效应加大,二是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加深。在此之中,政府运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受经济全球化影响最深,它往往被不自觉地要求与外部经济协调配合。

1、90s上半期,主要宏观经济政策利用世界经济稳定形势,专注于国内均衡,在内部协调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在20世纪90s上半期,世界主要经济实体美国、西欧经济相对平稳,它们所执行的宏观经济政策也比较稳健,这给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这一阶段,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于国内的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1993年下半年-1996年,通过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双紧"搭配,成功地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同时,我国政府还对汇率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为日益开放的经济提供了又一政策平台。但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和"双紧"政策同时运用,使国际收支出现较大顺差,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增大。

2、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宏观经济政策不得不与之协调配合。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首先在于形成了巨大的汇率压力和外贸压力。由于周边国家的货币都大幅贬值,人民币汇率升值形成了对出口部门沉重的压力;而且,这些国家自我保护的外贸政策也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出口贸易。进一步地,东南亚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更深远的影响是外资政策。国际投资者出于对投资风险的考虑而减少对外投资,使外资政策效应减弱。据国家有关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下半年,我国出口增长逐步放缓,贸易顺差减少,贸易部门效益恶化,外国资本流入减少,国内资本因降息而外逃。外部经济环境的负面影响,最终减缓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也导致1998年"通货紧缩"现象出现。

这一时期,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需要与外部经济协调,实行人民币汇率贬值,外贸政策更为宽松,货币政策需要扩张;另一方面,为防范通货膨胀和金融风险,人民币汇率政策不便使用,货币政策也不能过于扩张。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坚持稳定的汇率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调控经济的运行。政府也运用外贸政策与国际经济协调,增加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力度、减免部分出口商品税收,鼓励出口。但是,世界经济特别是亚洲经济的衰退,以及亚洲诸国采用"以邻为壑"的货币贬值政策,使我国外贸出口更为困难。1998年,我国商品出口总额1836亿美元,增速仅为0.5%。对于外贸依存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外需的减少就加剧了国内经济的紧缩。这也就是为什么1997-1998年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效果不是十分明显的重要原因之一。1999年,我国政府继续为解决"通货紧缩"而努力,大力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金融政策,侧重于内部政策的协调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999年,经济增速为 7.1%,物价则持续走低,cpi下降1.4%,ppi下降3%。众多的经济学者认为,我国经济要尽快走出"通货紧缩"阴影,外部政策如汇率政策、外资政策、外贸政策必须同时加大调控力度,才能与世界经济协调配合。

3、2000年下半年开始,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整体放缓,影响到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效果;特别是美国、西欧、日本三大经济实体出现衰退,它们所执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我国经济,要求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注重国际协调。

面对经济的衰退,美国实施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动用行政手段推行贸易扩张和保护政策。这种政策的实施,虽然一定程度上鼓舞了世界经济各国的经济信心,有助于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一贯性,便于治理"通货紧缩";但是,它使我国外贸出口形势更为严峻,外贸政策效应更小,汇率政策又面临协调变动的情形。出于经济发展的长远考虑和国内的经济形势,2000年以来,我国的汇率政策并未改变,只是强调了外贸政策、外资政策与外部经济协调,鼓励出口,同时利用稳健的货币政策对外国资本进行协调,引进外资。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依旧侧重在国内经济部分,这也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快速恢复。

三、加入wto后,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兼顾国际协调

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的实践看出,政府出于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因素的考虑,以国内经济均衡为主要目标,宏观经济政策侧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而对于汇率政策、贸易政策和外资政策的协调使用则比较慎重。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客观上要求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兼顾国际协调。

汇率政策是一国进行国际经济协调的重要环节,它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和金融资产流动机制影响进出口贸易和资本流动。有学者指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固定汇率政策和浮动汇率政策在协调国际经济时各有利弊。固定汇率政策一方面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容易与货币金融政策冲突,使货币政策失去独立性;浮动汇率政策则可以根据国际经济形势而改变,但它可能使货币政策反复无常地波动,也更容易受国际经济的影响。我国实行的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政策,实际类似于固定汇率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它在国际经济协调中的弊端将更为突出。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面对变化多端的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我国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贸易政策、外资政策就有过几次冲突:1994年至1996年,逐步紧缩的货币政策与外汇占款增大之间的冲突;1998年因东南亚危机而使我国出口减少与汇率政策不变之间的冲突;1998年至1999年,因国内通货紧缩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与过热的美国经济形成的本外币利差以及汇率政策稳定之间的冲突;2000年至今,汇率政策不变与扩张的贸易政策之间的冲突。我们预计,在我国加入并融入wto的过程中,经济全球化程度会进一步加深;因此,我国政府可以考虑适当放松汇率政策,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还可以把汇率政策纳入货币政策的大框架下,使之从属于国内货币政策,从而达到内在的协调一致。

贸易政策也是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积极运用的政策工具。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个国家往往会采用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手段来鼓励出口,保护国内经济。因此,加入wto后,我们必须在wto规则范围内执行合适的贸易政策;同时,还可以考虑有限度的关税政策和非关税政策内容。我国要学会在关税逐步下调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进口商品的数量和质量结构;也要利用wto允许的政策鼓励出口,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经济全球化下,外资政策也可以发挥国际协调作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lawrence robert klein 曾预言:"中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是很多的外来资本将涌入中国,这将为中国新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中国很多经济学者对此也保持乐观的看法。事实上,我国加入wto后还要加强对外资的调控和监管,特别是要学会调控"投机型"外资,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主权和经济安全。

债务政策实际上是从属于财政政策的一项内容,在我国加入wto后国际债务是协调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外债数量在增加,1998年为1460.4亿美元,1999年为1518亿美元,2000年1457余亿美元,2001年1701亿美元。当然,我国外汇储备也在增加,1998-2001年分别达到1450亿、1546.7亿、1655.7亿、2121.6亿美元,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均在国际标准之内。但是,加入wto后,我们要合理安排外债结构,注意外债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协调,防范金融风险。

四、简短结论

一国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协调配合,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着国际经济特别是经济大国的政策而相机变动的。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在积极运用适当的政策工具来协调国际经济时要注意几点: ① 货币政策可以采取钉住主要国家金融货币政策的办法,确立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单一目标。 ② 相机使用汇率政策工具,可以使用比较宽松的汇率政策和谨慎的货币政策搭配方式,一方面防止国内物价上涨,另一方面为进出口贸易创造良好的条件。 ③贸易政策要坚持量出为入的原则,在wto规则允许下调控进出口数量和质量结构。④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必须与国际上机构性协调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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